《穿到部落当祭司》 第1章 《穿到部落当祭司》作者:麦田里的兔子【完结】 简介: 常念穿越了,从末世穿到了原始社会。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他是部落大祭司的儿子。 坏消息——部落首领总用一种要弄死他的眼神看他。 呵呵,原始社会神权至高无上,怕他丫的? 深深呼吸一口原始社会的清新空气,常念感慨: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妙~原始社会的野鸭子嘎嘎叫~ 只是......陶罐里飘着浮沫的腥肉是什么?午饭? 呕! 他拍打着胸口强撑着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左手种田、右手基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嗯......抓是抓了,但是抓的怎!么!不!对! 向来冷厉嗜血的首领微微前倾,凑到他耳边温柔的蛊惑道:“继续。” 麻蛋!说好的敬畏神权呢? - 常念成为祭司的第一年,他的族人全部住进了有窗有炕的房子里。常念成为祭司的第二年,部落在冬天再也没有为食物发愁。 至于常念,他站在九米高的水泥城墙上高声吟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还看.......” 蹬蹬跑过来的族人打断道:“大祭司,猪粪沤完了,首领让您看看可以吗?” 常念:......就不能让我把x装完! 阅读指南: 1.原始社会,基建种田,征服星辰大海。 2.金手指很大,攻武力值max,受前世有光脑,所以上辈子记得的技能很多。 3.偶尔也会有攻的视角,但并不多。 4.关于副cp,有但占比很少,主要在后期番外,不过其中一对攻前期渣,介意的绕道。 内容标签:强强 种田文 爽文 经营基建原始社会 主角视角常念互动秦厉 一句话简介:原始社会的首领养成记 立意:文明火种,生生不息 第1章 天上,云很碎,像海风卷起来的浪,一簇簇地向前赶着。阳光透过薄云,追赶着一朵茉莉花。 茉莉花被风带着,颤巍巍的不知道要去何处,最后在河滩上打了个旋,飘落在一个少年的鼻尖上。 少年五官精致,眉宇温柔,只是肤色略有些苍白,像是常年没有见过阳光。他的头发被一根皮绳束着,干枯得好像一把晒干的野草。可当他眼睛睁开时,那双明亮的黑瞳像闪耀的宝石一样,让人下意识地忽略了他周身的狼狈。 常念睫毛簇动,慢慢睁开眼睛,浓郁的清香带着温柔的甜钻进鼻子。他记得,妈妈有一瓶茉莉花味的香水,虽然过期很久,但她一直舍不得丢,那味道就和这个很像。 阳光很刺眼,茉莉花的味道很温柔。常念忍着不适看了几秒太阳,才稍稍偏过头,伸手接住从鼻尖滑落的小花。 小花开的有些单薄,白色的花瓣努力向周围伸展。他用手指捏了捏,软软的,有一点滑,在两个手指捻过时,能感觉到花瓣的纹路。这种触感太真实,让他的神情都有一瞬的恍惚。 常念把花瓣拿近了想仔细看看,却在手离眼睛还有十公分的距离时发现——他的手变了。原本的机械手,变成了与旁人无异的柔软的手。 怎么会? 将另一只手也举到面前,果然也变了。常念用两个手的食指彼此触碰,温热而真实。有些不敢相信的咽了口唾沫,他想捋清发生了什么。 之前在做什么来着?哦,对!他离开了庇护所到地面上执行任务。 上面的命令是寻找失联的高级维修师,而他的身份是先遣队的随队医生。这是常念第一次见到地面上的世界,黄沙漫漫,一片荒芜。如果说庇护所像禁锢人的牢笼,那地面上便像绝望孤寂的炼狱。 阳光炙烤着黄沙,氤氲着的热气将太阳折射成扭曲的模样。 他们的先遣队一共六个人,在庇护所附近二十公里的方位寻找整整一日,却一直没有发现高级维修师的身影。无奈,只得去更远的地方搜寻。在队伍经过半人高的沙丘时,突然飞来一个黑色的铁片,队长反应极快,伸手去拉身边的常念。可惜距离有些远,只有指尖微微的碰到了他的腰带。 他是在黑色铁片插入心脏后才发觉的,身为一名优秀的医生,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每个器官和每个血管的位置,铁片刺破的地方正好是左心房。低头看了一眼,那刺进去的深度绝对可以断绝一个人所有的生机。 自己......死了吗?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常念茫然的活动着自己的双手,目光不自觉地落在淡粉色的指腹上。指腹上一圈圈的纹路让他觉得陌生,用唇瓣轻轻贴了一下,传来了与身体其他部位一样的体温。 他正想用犬齿咬一下,看看这双手是否也拥有痛觉,就发觉头上的太阳被一个阴影遮住了。阴影带着一股锐利的劲风快速向□□斜。同时,有几滴温热的液体滴在了他的脸上。 嘭的一声,烟尘四起,常念被呛的咳嗽了两声,本能地看向右侧。一头喉管插着木棍的鹿在拼命挣扎,挣扎了几次都没能站起来,最后,终是没了力气伸着蹄子闭上了眼睛。 常念下意识伸手去擦脸上的液体,放在眼前看,是红色的。 他的手有点抖,这不仅是因为看到了血腥的场景,还因为他发现了,他所处的地方并不是自己生活的世界。 第2章 他这是......在哪儿? 天堂吗? 不!不!不!自己一个正经的华夏土著,就算灵魂飘走了也不该归耶稣管。 那是天庭吗? 常念回想一下自己二十多年的经历,靠着父母的荫庇生活在庇护所之中,未对社会有贡献,也未曾对神灵有敬畏之心。就算死了,天上的公务员也不该有他的编制啊! 那他是穿了?穿哪儿了?穿了啥剧情? 他记得小时候隔壁老奶奶喜欢看一个很古老的电视剧,电视剧里的女主,好像在皇家围场被过来猎鹿的皇上射中,然后她就成了格格。 这剧情...... 不等他继续想下去,就被声音拉回了现实。 “沙沙”,是脚踏在沙土上的声音。 或许是太过紧张,常念的整个身体唯有脑袋还能听他使唤,他只得就着躺着的姿势转了个头,向着脚步声的方向望去。 一双草鞋包裹的大脚起码有四十五码,上面古铜色的小腿肌肉均匀,线条流畅,估计要比自己的小腿还长上一寸。 单从这两点常念就能判断出,来的人身高至少也有一米九。 从小腿向上看,草!一种植物。 来人穿了一条十分野性的豹纹皮裙,并且只穿了一条皮裙,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可真是坦坦荡荡,一览无余,惊为天人…… 等等,豹纹皮裙?草鞋? 他又往上看去,虽然嘴不突,头不扁,身上也没有长毛,并且脸部轮廓硬朗特别帅,但从他眼神中透露的野性和他全身唯一的遮挡物判断......这该不会是个原始人吧!!! 接下来的事情更证实了这一点。 那人瞥了他一眼后,走去了鹿的侧面。然后利落地折断了插在鹿喉咙上的木棍,再单手将鹿提到了肩上。 这力气,这动作,原始人概率加成中! 常念觉得有一种野性美扑面而来,只是野生酷哥看他的眼神似乎有点不对。那是某种挣扎后,又隐忍着归于平静。 常念有一种错觉,下一秒他就会捡起刚才扔掉的棍子,也插在自己的喉管上。 好在并没有,那人比了个跟上的动作便不再看他。 常念拽回所有思绪,认真盘算了他现在的处境。自己穿越了,很可能穿的时间轴拉得有点久,穿越到了原始社会。 这是......原始社会,基建种田?零装开局,开拓新世界? 随机掉落的常念并未接收到原主的记忆,他现在只见过前面的人。操蛋的是,前面的对他似乎并不友好。 常念平稳心绪,衡量了两个人的实力差距,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喉结,确定自己跑不过大野鹿,打不过野生酷哥后,打消了逃跑的念头。看来,只能随机应变了。 有了大方针,他又开始打量起前面的人。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给自己的肉皮抓破。 前面的人上半身光着,死去的鹿被他抗在了肩上。鹿身上有很多蹦蹦跳跳的小虫子,有的虫子顺着肩膀爬到了男人身上。 男人头发很长,左右两边扎成细细的小辫,小辫并未散落,而是和后面的头发一起扎成了个高马尾。 他的头发没有常念的干枯,但好像有什么生物在里边游走。常念心里迅速升起的不是嫌弃,而是想到了自己。 他本来想伸手去抓头皮,可又怕抓到虱子。常念自虐般的看一眼前面的人,又看看自己的手,还想再看一眼前面的人,却感觉脑袋天旋地转,一双腿发软,就要倒下去。 前面的人好像长了眼睛,回身用空着的那只手托住常念腋下。 那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很有力,正好抓在常念腋下痛神经敏感的软肉上,疼的他额角筋都抽动了下。常念还来不及思考鹿上爬出来的虫子是否会沿着这人的身体爬过来,便本能的喊了一声“疼”。 他的痛呼似乎是某种开关,触碰到了男人。那只抱着他的手收得更紧了,同时,常念发现,男人的手在颤抖。 常念疼的鼻尖渗出了细汗,脑袋也好像被针刺了一般。刹那间,不同时候的记忆碎片一股脑的涌入了他的脑子里,拼凑出原主的记忆。 穿越了,他的确穿越了!穿越到延越部落一个叫念的人身上。 念和他上辈子长得几乎一样,是延越部落大祭司的儿子。只是,与其说原主是个人,更像是一个人偶。 原主出生的15年里没有情绪,不会说话,除了维持正常的身体机能,几乎不会做什么多余的事儿。只偶尔,大祭司会让首领带着他出去走走,但也绝不会走远。 记忆里,大祭司说原主是祖神的使者,在祖神身边聆听教诲。而濒死的大祭司将受祖神之命,借得寿数,迎原主为子,看护原主肉身。直到未来的某一天,原主神魂回归,大祭司便可完成使命,将生命归还祖神。 归还生命?是死的意思吗?那现在自己的神魂占用了原主的身体,算不算神魂回归呢?他不敢深想。 常念终于明白,为什么觉得夹着他的男人对他有莫名的敌意,原来是因为大祭司吗? 夹着他的男人叫厉,是延越部落的首领。因为一些原因,厉是由祭司抚养长大的,在祭司看来,厉就是他的另一个儿子。 真他妈唏嘘!虽然算不上天坑开局,但却被戳到了隐秘的痛处,不知道自己新生的开始,会不会是这个祭司父亲生命的终结。 第3章 因为原主之前并没有灵魂,所以记忆并不多,融合也没有用太多时间。 等常念回过神时,身边多出来几人,都穿着皮子做的短裙。几人长得美丑不同,却都不是书里和视频中的原始人模样。 一个手握石斧的男人急促地问:“厉,念怎么了?” 厉把肩上的鹿扔在地上,并没有回答男人的问题,只简短的吩咐:“拿着猎物,跟上我。” 他锐利的目光扫过常念,在两人视线相碰时,将流畅的下颌线绷出一个冷硬的弧度。 是在克制自己不杀他吗?常念这样猜想。只是,他的疑问没人解答。 厉收回视线,向前迈了一小步,一把捞起瘦弱的少年,抬腿朝西南方向狂奔。 常念可没心思计较这个糟糕的姿势,他心里无比恐惧,生怕自己会再死一次。不是他胆小,是死亡的滋味太难受了,就算可以再次穿越,他也不想遭那份儿罪。 厉的速度很快,像一只迅捷的豹子,并且这只豹子还十分危险。好在只跑了一会,厉的速度便明显慢了下来,直到变成走路。 不远处站着一个身型佝偻的人,看向这边的眼神充满慈爱。 他先是对着厉点了点头,又看向被抱在怀里的常念,用常念熟悉又许久未听到的声音说:“孩子,回来了。” 神情有些恍惚,眼前的画面似乎和很久很久以前重合了,让常念分不清。这究竟是临死前的一场幻梦,还是真的去了有花香有父母的地方。 他挣扎着从厉的怀里下来,站到了地上。 第2章 “阿父。”常念遵循原主的记忆,像部落其他孩子称呼父亲那样。 因为原主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十分沙哑,听在跟上来的族人耳中,就好像苍老的灵魂装在一个年轻的身体里。 后面赶过来的人也都停下了脚步,他们看向略微佝偻的祭祀,而后又将目光投射在常念身上。 眼泪模糊了视线,常念已经看不清眼前那张长得和父亲一样的脸。 上辈子,他生活在3697年末世世界的庇护所里,但由于父母是庇护所核心工程师的原因,常念的生活一直过得不错。出生就没有双手,父母为他打造了一双很好用的机械手臂,由于特别好用特别酷,常念不但不觉得自卑,反而经常炫耀。 父母将他照顾的很好,即使工作再忙,也会抽时间陪他。 他也有极大的自由,随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喜欢探究、向往庇护所外的生活,父母为他搞来了智脑,可以快速阅览很多书籍和视频,让他对未曾踏足的世界有更多的了解。 如果说生活一直这样,即使永远待在庇护所中,他或许也不会觉得乏味。直到四年前,父母在维修任务中失去了消息。 地面的生存状况太恶劣,四年都杳无音信,常念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四年他拼命努力,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只为争取去地面搜救的机会,只是还没能看到父母,自己也意外身故了。 一只有些粗粝的大手在常念肩上轻轻拍了拍,这双手和上辈子的父亲不同,粗糙的茧子上染着洗不掉的草木汁液。 擦了把眼泪,他分辨得出,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父亲不是同一人。父亲是个风趣幽默的人,眼中常带着捉弄他的笑,不正经的根本不像是个严谨的科学家。 面前的父亲也爱笑,这从眼尾处深深的沟壑就能看得出。只是他的笑带着温柔和包容,像是个行走过漫长岁月的长者。 “天快黑了,回去吧。”祭司的声音打破了沉静,他转头看向厉,“一起回去。” 走进部落,是一个个错落有致的帐子,帐子呈圆锥形,基本都是皮毛搭配着干草搭建的,只是有大有小。大一些的帐子看上去占地应有十几平方,小一些的也只有五六见方。 常念随着祭司来到最中间的一个较为高大的帐子前,帐子里边有些暗,好在门口被撩了起来,能投进部分阳光。里面的空间是向下延伸的,大概下挖了半米左右,与新石器时代前期的半地穴式建筑差不多。 帐子里走出一个女人,女人的相貌和常念有六分像,和上辈子那个给他装机械手臂的母亲几乎一样,只是肤色要黑一些。常念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他这辈子的母亲,叫瑶。 瑶侧身将三人请入帐中,眼神一直落在常念身上。好半天她才开口:“听你阿父说,你回来了。” 常念不确定自己算不算他们的儿子,但既然来了,进入了这个身体,那她就是赋予自己生命的人。 但一想到自己的到来很可能是送走祭祀的催命符,他的喉咙就发涩。虽然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无神论者,但遇见了在乎的人,似乎以前的信念也没那么坚定了。 “是的,阿娅。”他的声音干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哽咽。 瑶看着低头搓着手指的常念,她挂上温柔的微笑,“孩子,你回来,阿娅很高兴。不要自责,如果不是你的到来,十六年前你的阿父可能就要因为高热离开了。” 常念鼓起勇气看向瑶,她脸上依然是笑着的,只是眼里却藏着氤氲的水汽。常念伸手,帮瑶擦掉刚滚落出的眼泪,“阿娅,对不起。” 瑶将常念搂在怀里,轻柔的拍着他的背,像是在安抚新生的婴儿一样:“我不哭,我的念也不哭。” 反倒是祭司,一点没有即将结束生命的悲伤,他找了个地方坐下,又对因为帐子高度不够被迫弯腰站在门口的厉招招手,示意他做到自己的身边。 第4章 四个人都坐下了,狭小的距离才显得没那么拥挤。 祭祀看一眼伴侣,又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儿子,“没什么难过的,该走的人总是要走。这十六年原本就是我同祖神借来的,能陪着你,能看着两个孩子长大,我很知足。” 祭祀好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却没人打断他。 “被朔风部落遗弃后,我们能活到现在不容易,这多亏厉和战士们的勇武。厉十二岁就已经成为部落的战士了,不只是厉,其他族人也一样,只要能拿得动木矛,就都要出去战斗狩猎。孩子们这么拼,才有了现在的延越部落。念,以后我不在了,希望你可以辅佐厉,守护好我们的部落,你能做到吗?” 常念迎着祭司的目光,“您放心,我会的。” 他其实很想说,你不会离开的。但他更明白,现在的人更相信预言。与其争辩,不如让父亲安心。 上辈子,他的父母担负起建造和守护地下庇护所的重任,父母是他的至亲也是他的骄傲。只是作为儿子,他并没有如父母那样,担负起什么。这辈子,新的世界,充满生机也充满危机,他想在这里生存,就不能再做一只被护在羽翼下的雏鸟。 祭司很满意常念的回答,随后他的身子又佝偻了一点,“虽然你之前不说话,但我和你说了快有15年,该说的,我都讲了,也没什么好叮嘱的。关于部落的事情,不懂的就问厉,趁着时间还早,我去给你们煮点食物。” 常念嚯的站了起来,“能让我去做吗?我想做给您……你们吃。” 祭司眼中有些惊讶,随后露出一点期待,“食物就放在外面的草棚里,如果找不到,可以找你阿娅帮忙。” 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常念最基本的事情还是知道的,他转身出门说:“不用了,我知道在哪里。” 为了能让祭司的这一餐吃的好点,常念取了一点家里不多的盐粒,用陶碗盛水融化,再用草木灰水过滤沉淀,然后将上面清澈的盐水煮开、结晶,最后得到一点味道相对更好的细盐。 做这个的同时,他将几根红薯裹着黄泥扔到柴堆里,再去处理今天分到的鹿肉。 照顾他们的饮食习惯,常念还切了一块鲜嫩的鹿腿肉清洗好,放到陶罐里小火炖煮。然后他才将剩下的一块鹿腿肉切成薄厚均匀的一片片,用盐腌渍上,放在一旁备用。 常念又点燃一个火堆,上面放上了石板,等石板预热。 石板比较厚,升温的速度有点慢,直到常念第三次用动物油在上面尝试,才达到他想要的温度。 舀出一勺油脂放在石板上化开,不知道是什么动物身上的,飘出点淡淡的腥膻气。但没办法,现在的条件有限,并没有更好的油让他尝试。 把腌渍好的鹿肉放到石板上,随着滋的一声,蛋白质的焦香飘了出来,他点点头,对这个味道是满意的。 石板不同于锅,煎的速度并不算快,等所有的肉都煎好,煮着的鹿肉也熟了。常念又拿出几颗鸟蛋打散,就着煎过鹿肉的石板,做了一盘煎鸟蛋。 做完这一切,他急急跑开,回来的时候抓了把小葱。这是在原主的记忆里看到的,部落的人管小葱叫绿辛草,因为口感辛辣,所以并没有人当他是食物,只有小孩子喜欢用它的叶子吹出声音当玩具。 并不熟练的将小葱切成葱花,说真的,石器并不好用,常念很想念自己珍藏的瑞士军刀。摇摇头,把不切实际的想念抛到一边,又将葱花撒到煮鹿肉的锅里,今天的晚饭就算是做好了。 他做晚饭的时间并不短,因为时不时飘出的味道,好些族人都向这个地方看过来。有一个大胆的小孩好奇的过来闻,常念撕了一块摊鸡蛋给他,见他一口吃下去后眼睛亮亮的,心里对自己的厨艺又多了几分信心。 这时候太阳基本就剩个金黄色的边,帐子里太黑,一家四口坐到了帐子外面。 一盘手撕鹿肉,一人一块香煎肉排,一盘煎蛋,还有全都掰成两半露着橙黄内里的烤红薯和每人一碗的鹿肉汤。 常念看一眼祭司和瑶,两人眼中都露出吃惊和期待。这份期待是从食物上飘出来的香味产生的。 祭司笑眯了眼说:“都开吃吧,尝尝念做的食物。” 祭司最先动手,尝了尝每人一份的煎鹿腿肉,鹿腿肉外面焦香,里面肉汁丰美,一口咬下去鲜美的汁水和鹿肉的粗纤维混在一起,让他满足的“嗯”了一声。 之后厉和瑶也开动了,厉捡了块最近的手撕鹿肉。他吃过很多次煮鹿肉,能有什么味?不都是腥味加咸涩的味道吗? 只是这块鹿肉入口后,没有腥味,没有涩味,他能尝出盐的味道,但并不苦涩。褪去腥味,鹿本身的肉香被显现出来,那是他之前吃鹿肉没有吃到过的味道,在滋味的最后还有一点属于植物的清香。 厉终于不沉默,他藏好一切情绪,看向常念:“鹿肉撕成小块就能煮出这个味道吗?” 常念嘴角抽了抽,见暗藏杀机的人问出这种问题,他很想丢一记白眼过去。撕成小块就能不腥不涩不油腻,你当撕肉的时候念咒了吗? 但他可没敢表现出来,咽下嘴里的炒蛋,讲道:“当然不是,想要减少鹿肉的腥味,要多洗。并在第一遍刚把鹿肉的外皮烫变色后,再次捞出来清洗。之后煮鹿肉时需要经常看陶罐,一旦有肉沫飘上来,就撇出扔掉。最后在出锅前撒上些葱花,也能多少提一点味道。” 第5章 “葱花?是什么?”这显然触及到他的盲区。 常念敲了一下自己脑袋,解释:“葱花就是绿辛草叶子切成的小段,绿辛草可以吃,是不错的调味料,它也叫葱。” “绿辛草,它的味道不是很怪吗?吃了还会觉得舌头有点刺痛。”厉似乎因为太多疑惑,暂时放下对他的抵触,继续追问道。 “舌头微微刺痛的感觉叫辣,是味觉的一种。”常念耐心解释,然后又说:“葱虽然辣辣的,但是吃习惯了,味道也还不错。如果放到汤里,会提升汤的清香,就像今天的鹿肉汤,你尝尝,味道还可以。” 常念并没有匡厉,出锅的时候他尝过咸淡,鹿肉汤的味道还成。 其实常念很满意自己的手艺,上辈子哪有什么食材给他做饭啊,所有人都是吃营养剂,以保证用更少的食物获取更多的能量。要不是他喜欢看曾经的美食视频,根本不知道做饭会有哪些步骤。 第一次尝到真实食物的味道,常念也很新奇。虽然鹿肉汤还是能尝到一点腥味,但这并不影响他首次吃到食物的满足感。 厉端起陶碗尝了一口鹿肉汤,点头确定了常念的说法,“绿辛草的味道很好。”其实他很想问,为什么放了盐却并没有吃到苦涩的味道,但他察觉到现在的气氛很好,似乎一直问问题可能会破坏这里的气氛。 祭司的目光更加柔和,他也喝了口汤,然后满足的说:“这样我就放心了,念很好,厉也很好,部落以后会更好。”或许是怕气氛再次沉重,他赶忙指向装煎鸟蛋的陶盘问:“那是什么?” 部落里吃鸟蛋都是白水煮蛋,虽然味道也还行,但总归寡淡了点。常念示意母亲也可以尝尝,“这是鸟蛋,把鸟蛋放到碗里打散,再放到石板上用兽油煎。” 瑶取了一块放到嘴里,觉得味道特别的好。她好奇的问:“这是祖神的吃法吗?” 常念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想了想现在部落的思维,他真没办法解释自己是穿过来的,这些吃法都是视频上看到的,他只能含糊的点点头,回道:“嗯。” 好在大家对祖神都心存敬畏,没有人追问。一顿晚饭,几人吃的很满足。 傍晚的热闹,让常念暂时忘记了恐慌。可夜深人静后,白天的忧虑再次回归。那个预言......会成真吗? 原来在重要的人面前,信仰也会变得不那么坚定。 对神佛一事,他一无所知,只能祈求虚无缥缈的气运再垂怜自己一次。 新的世界,荒蛮又充满生机。这里的人遵循最古老的生存法则,而来自未来文明的他,又该如何扎根。 夜很深了,帐子外的鸟叫和蛙鸣十分有规律。没有手表,确定不了时间,常念准备慢慢等天亮。 第3章 “呖”的一声鹰啸,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常念从帐子中走出来,迎着晨光的方向眺望。 橙黄色的太阳从地平面上慢慢升起,照得叶片上的露珠纯澈又澄净。 他找了一棵形状怪异的青檀树做标记,借此分辨方向。但其实也不必刻意去记,因为延越部落是传统的标准朝向——坐北朝南。 身后有脚步声传来,他回头去看,发现是母亲出来了。 “怎么样,昨晚睡得好吗?”瑶一边拢发髻,一边问道。 常念弯起嘴角,笑得很开心。“阿娅早,昨晚我睡的很好。” 瑶满意地点点头,然后转身又进了帐子,出来时手中多了个篮子。 见太阳刚露出一点,部落中的人大多还在休息,常念疑惑:“阿娅,要去准备早饭吗?” “嗯。”瑶点了点头,解释道:“今天厉带战士们去狩猎,需要给他准备好一天的食物。” 常念通过原主零碎的记忆得知,狩猎一般会走的较远。如果想了解延越部落周围的环境,同狩猎部队出去转转,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个想法还没提出来,瑶便说:“一会儿你阿父就起来了,应该有事要和你说。” 常念点头,把刚刚的想法按了回去。看来今天想和狩猎队出去是不大可能了,只能等正午的时候,大概测算一下延越部落的位置。 知道不能跟随狩猎队出去后,常念内心是松了口气的。想起厉昨天看他的眼神,心里就觉得毛毛的。 但该来的总是躲不过去,瑶从篮子里拿出一双草鞋递给常念:“正好你醒了,那这双草鞋你帮阿娅给厉送过去吧。” 常念咽了咽口水,强自镇定地说:“阿娅,厉可能还没有醒。” “不会的,厉向来起得很早。”没看出儿子的抗拒,瑶说到。 “那他还真勤劳啊!”常念尴尬一笑,接过了草鞋。 像清宫戏里的娘娘一样,常念艰难地迈着小碎步,一点点地朝着厉的帐子挪。可惜距离太短,没走一会儿,就到了帐子前。 “起了吗?”常念问的尽量温柔,可惜他这个嗓子太久不说话,总有一种岁月蹉跎的感觉。 “有事吗?”帐子里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没忍住,常念打了个冷战。麻蛋,原始社会的早晨真够冷的。 “阿娅让我给你送草鞋。” 帐子里面寂静了几秒,才听见厉开口:“进来吧。” 深吸一口气,常念将腰板挺的直直的,只是去掀门帘的手有点抖。别误会,都是冻的,是冻的。 初初露头的太阳还没有太好的穿透力,常念走进帐子的时候基本看不清东西,只死过一次的本能告诉他......危险! 第6章 但躲避的动作还是太慢了,一个粗粝的大手毫不迟疑地掐住了他的脖子。他如同那只濒死的鹿一样,四肢用力挣扎,却软绵绵的使不上力气。 “放,放开我!” 那只手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放松力道,依旧用力的捏着他的脖子,常念觉得,这人要是再用点力气,自己就能听到喉骨碎裂的声音。只是不知道是听觉先消失,还是喉骨先碎裂。 “你,你杀了我能改变,改变什么?如果,如果阿父说的预言是真,我死了,祖神就能不收回他的恩赐吗?” 关于这个问题,常念也确实这样想的。如果预言是真的,那他或许是所谓的使者,可一旦使者被杀,祖神会不在意吗?如果预言是假,那他为啥要死,死的意义是啥? 厉收起眼中的杀意,一点点松开了常念的脖子。 “去远处走走,等脖子上的红痕消失了再回来。”他如同吩咐下属一样,命令道。 常念想说凭什么,我就去告状。可一是没那个胆子,二也怕父母担心,乖巧的出去吹冷风了。 早饭过后,瑶将一个干净的皮质包袱递给厉。包袱装的有些满,样子和古代人出门斜系在身上的包袱一样。 厉接过包袱,一边仔细系在身上,一边说:“谢谢瑶姨。” 瑶笑的很温柔,催促他道:“去忙你的事吧。” 多么温馨的早饭,只是这位善良的母亲并不知道,眼前收了她鞋和口粮的男人,刚刚差点杀了她的儿子。 呵呵! 厉离开后,常念和祭祀去了不远处的棚子。比起他们住的地方,棚子要更简陋一些。虽然也是半穴式的,但只有几个柱子支撑,棚顶简单地用树枝和稻草盖着。 不过,比起其他家还是好了一些。 家里的棚子虽然没有个完整的墙壁,却用较为平整的石块在三面围了半米高的墙。如果不计较保暖,其实住在棚子中要比帐子还舒服。毕竟,这里的光线和空气流动性都更好。 棚子里被归置的还算整齐,一面存放食物和药材。那应该是药材吧,由于离得远还都是晒得干巴巴的,常念也不大好分辨。另一面,空出大半,还铺着厚厚的干草,结合一边的工具,和类似草药的东西,他猜测,这或许是给看病的族人待得地方。 说到看病,常念有些头疼。原始社会的医疗条件太差了,比起封建社会完整的中医体系,原始社会真是要啥没啥,也别说没有,至少常见的草药还是找得到的。在部落外围,野蛮生长着不老少的药草。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虽然是学医的,但学的是临床医学! 要知道在庇护所寸土寸金的地方,像中医如此“慷慨”的治病方式,他们绝不会用。别说中草药了,就连西药在研发使用时,都要考量用量和产出性价比。 可原始社会,显然没有让他展示临床医疗的基础。而关于中医这一块,他也只是在学校作为兴趣选修过。不过好在他在选修时用光脑加载了《本草纲目》,之前为了好奇也看过一本叫做《赤脚医生手册》的书。 在当下的环境看,这两本书却是最顶用的了。 “吼!吼!吼!” “咚!咚!咚!” 齐齐的震天喊声将常念吓了一跳,循声望去,就见足有二百多人的队伍整齐地站在部落的空地上。 刚才的吼声就是他们发出来的,随着吼声一起的,是他们用武器敲击地面的声音。 队伍中的每一个人,都光着上身,露出结实的肌肉。由于肌肤长时间暴露在外面,他们的肤色是一水的古铜色。如果忽略武器与着装,刚才整齐且充满爆发力的一幕,并不像出去狩猎的猎人,更像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军人。 部落中不只是常念看向他们那里,其他或劳作或休息的人也一同望向那处,都像是在看即将出征的英雄一般。而那二百多人的队伍,在厉的指挥下整齐有序地出了部落。 临走前,厉看向祭司家的位置,目光正好对上常念惊讶且钦佩的目光。他稍顿了一下,随即转身,与大部队消失在远处的密林之中。 祭司目送狩猎队离开,感慨道:“他们是部落的石头,是部落的狼,撑起了天,带回了食物。” 常念明白,在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始社会中,必须有足够蛮横的力量,才能保障一个族群的生存空间。而这些冲出去的战士,就是延越部落的底气。 于是他开口询问:“阿父,狩猎时受伤的战士多吗?” 大祭司一边收拾他的药草,一边回道:“之前经常会有人受伤,如今剩下的都是通过祖神试炼的,如果不遇见很大型的猛兽,已经很少有人受伤了。” 听完这话,常念的理解是,不行的人已经嘎了或者无法再出去狩猎,而留下的都是抗造的。 其实他的想法没错,优胜劣汰,在原始社会体现的淋漓尽致。 两人聊到了受伤,大祭司很自然的问:“你对这些野草了解多少。”问话时,大祭司手里拿着一个根茎一样的东西,因为枯萎的比较严重,常念并未看出是什么。 他如实回道:“有一些了解,不知和阿父知道的是否一样。” 大祭司将干枯的根茎扔到一个陶罐里,摆摆手,“不用和我一样,我只是和曾经的祭司学到一点,是不是管用,我自己都不清楚。你是祖神的使者,既然了解,那便是比阿父强。关于部落的事儿我不多交代你,会由厉和你说。只是祭祀和治伤这一块,想与你说说。” 第7章 大祭司说的并不算错,常念曾经系统的学习过临床医疗,且熟记《本草纲目》和《赤脚医生手册》,他的确比对医学完全两眼抹黑的土著人懂得更多。 刚刚整理药草时,常念也在认真的看形态闻味道,对比本草纲目对药材的记载,其中真正被称之为草药的,应该不到三分之一。 所以,在原始社会生病,就真的要看运气。 也不怪此时的人如此信奉祖神,当一切的事情都只能交给运气,谁还能坚定地笃信无神论呢? 两人谈话间,一个有些瘦弱的女人抱着孩子冲了过来。女人神色慌张,怀里的孩子也软绵绵的,没有支撑的地方无力的向下耷拉着,看上去好像没有多少生气的样子。 第4章 这个孩子常念记得,昨天就是他在盯着自己做饭,那时他还精神的很,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十分灵动。没想到才过一个晚上,就一副出气多进气少的样子。 女人抱着孩子,扑通跪在大祭司面前,颤抖地说:“求求祭司,请您帮我的孩子向祖神祈求吧。求祖神庇佑他能熬过这次高热,以后,我和我的伴侣都将终身为祖神祈祷,并供奉出我们最为珍贵的食物。大祭司,求求你了,帮我救救我的孩子,祭司祖神的食物,我会让弘自己去狩猎,他一定会带回来最完整的猎物,来答谢祖神。” 常念听到女人的话,明白了,她怀里的孩子正在发烧,他当然不能任凭女人赌概率。 而一旁的大祭司听见孩子是高热后,放在石墙上的手都有些抖。按照他以往的经验,他是唯一一个从高热中活下来的人,所以才会十分笃信“祖神”托给他的那个梦。 可如今部落里又有人高热,还是个孩子,他的内心也十分惶恐。他心中觉得,信奉祖神的很多,当然不是只有延越一个部落。祖神或许会听见他子民的祈求,但祖神的子民太多,不会因为单单某个人而浪费他的神力。 常念暂时管不了两人如何想,直接上前,抱过孩子,将人放到简易的稻草床上。 大祭司起初还怔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常念是要救人,忙跟上去。 孩子的母亲虽然不懂,但祭司的儿子一直被族人视为祖神的使者,他昨天回归的消息整个族里都传遍了。见他忙碌起来,便也觉得孩子似乎有救了。 这时候没有体温计,常念只能用手去试。孩子额头很烫,体感上大概有三十九度左右,没有退烧药,必须先进行物理降温。 他现在真的很想骂人,这里的医疗条件太差了,就连物理降温都找不到一块布,只好用一块干净的毛皮代替。早上烧的热水还在,他兑了一陶罐的温水,给孩子的额头,脖颈以及腋下都擦拭了一遍。 这当然不能快速帮助孩子退烧,但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强。 他心里飞快盘算,退烧的方式有哪些。抛开现代医学,中医里退热的方式也有不少。效果最快的应该是针灸,但这时候只有骨针,不但针又粗又大,而且十分不卫生,针灸肯定是用不了了。 第二个方法是中药,想了想简单好用的中药药方,别说,还真有。 《赤脚医生手册》中就有记录,凤尾草、忍冬藤各一到二钱,用水煎服可退烧。虽然没有真的实践过,但常念知道《赤脚医生手册》里面记载的东西,都是具有可实施性的。这本书曾经在医疗条件不完备的地方,救过很多人的性命。 凤尾草和忍冬藤太好找了,部落周围就很好找,这总算有点好消息。 除此之外,书上还有记载,刮痧降温。从大杼开始到尾椎部止,从上往下刮,以皮肤发紫为度。对退热有一定效果。 他转身问大祭司:“阿父,您这有扁平且光滑的石头或骨头吗?” 大祭司速度很快,从不远处翻出一片圆润的石头,“这个可以吗?” 常念接过石片,忙不迭的说:“可以,可以。” 将孩子翻了个身,怕铺着的干草会堵住口鼻,常念叫孩子母亲帮忙扶着点头,他自己则是按照书上的方式开始刮痧。直到后背出现红红的痧,孩子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轻轻的哼了一声。 终于听见孩子的声音,扶着他脑袋的母亲双手不能动,但眼泪却大颗大颗的往外掉。 红色转成紫红,常念才停手,将孩子又翻了回来。 把暂时能用得了的退烧方法用了,他才有空观察孩子。孩子的面色很苍白,额角上还挂着汗珠。这汗明显不是因为身体感觉热,那就只能是疼痛引起的。他顺着孩子脸往下看,很快就注意到孩子小腿上的伤口。伤口不算大,但仔细观察能发现,伤口很深。 常念推测,他的高烧应该是因为伤口感染引起的。 但学医的谨慎让他没有这么快下定论,而是在孩子身上几处都按了按,尤其是小腹处。不过,几次按压下来,孩子都没什么反应,想来疼痛的原因不是因为内脏。这对他来说,是个好消息。 毕竟,穿越刚开局,什么都没准备,即使医术再好也施展不了。 大概确定了原因,他问孩子的母亲:“昨天他有说哪里不舒服吗?” 因为孩子又变成平躺的姿势,女人抽出了手,正在给孩子擦汗。听见常念的问题,她本能的回道:“他昨天玩到很晚,回来时说自己腿疼。我摸了一下,发现伤口不大,他平时淘气,偶尔也会弄点小伤回来,就没有在意。之后,也没听他说哪里不舒服。早上我给弘准备出去狩猎的食物,回来就发现他有些不对劲儿,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一下子倒在我了怀里,我这才知道孩子高热了。” 第8章 常念再次去看伤口,发现经过一晚,伤口有点腐烂,于是交代道:“麻烦你去找一下我阿娅,让她拿过两把干净的石刀和没用过的陶锅、竹夹。再过来将陶锅洗干净,把水烧开,可以吗?” 女人点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孩子,跑着去找瑶。 交代完女人,他又看向祭司父亲,“阿父,麻烦您照着我刚才的做法,隔一会儿帮他擦一擦身子。如果水太凉,就再加一点热水。我去采点草药,马上回来。” 大祭司自己经历过高热,知道高热有多危险。可见着儿子冷静的做着处理,心里边变也觉得弘家的娃娃有救了。他显然无法理解擦温水能有什么用,但依旧照着儿子说的做。 常念这里除了退烧要用的凤尾草和忍冬藤,他还需要采一些菘蓝回来。好在菘蓝他也在部落周围见过。 没耽搁太长时间,水开的时候常念便回来了。 这会儿,瑶和家里的女奴也都在,棚子中显得有些拥挤。常念让大家都先出来,自己摸了摸孩子的额头,虽然还在发热,但明显没有那会儿烫了。 孩子这会儿也变成了半昏迷状态,嘴里含含糊糊的说:“水,阿娅我要喝水。” 常念拿着个陶碗,取了一点早上烧过的温水,抱着孩子喝了一点。然后又斟酌着用量,将凤尾草和忍冬藤交给父母,“阿父,阿娅,你们能用陶罐将这些药草煎好吗?煎药的时候需要注意火候,火要小,也要慢慢煎。” 身为祭司,也就是这个部落的半个医生,常念的祭司父亲知晓草叶子能救人,但平时他都生吃或者碾碎了外敷,还是第一次听到煎药的说法。但他也大概明白儿子的意思,心里感慨祖神的使者果然是不一样。 想到也许不远的某一天他可能会离开,虽然不舍,但也能放心了。 他拍拍儿子的肩膀,点头道:“我们就在旁边生火,如果有不对的地方,你和阿父说。” 其实常念没什么不放心的,煎药只要仔细点就成。 一旁陶锅里还滚着开水,常念拿着石刀、捣药的臼杵和石罐放到水里,大约煮了十多分钟,才用竹夹子将几样东西一一取出。 等降温的这会儿,常念对女人说:“孩子发热是因为腿上的伤口引起的,由于天热,伤口上已经出现了腐肉,等一会石刀放凉后,我会将腐肉剔掉。这个过程时间不长,但会特别的疼,到时候需要你控制住他,避免造成二次伤害。你可以吗?” 女人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但大概明白常念的意思。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些发蒙,只是本能的依赖这个祖神的使者,但见到孩子高热好了一点后,她便无比相信常念。于是她用力的点头,“我可以。” 听到想要的答案,常念拿来消好毒的臼杵和石罐,将采来的菘蓝捣碎。 菘蓝又叫板蓝根,更严谨的说,是板蓝根的一种。菘蓝无论是叶子还是根部,都可以起到消炎的作用。如今医疗资源匮乏,也只能用这个应对一下。 汁液准备好,常念眼神示意女人抱住自己的孩子。他更是不耽搁,下刀极快地处理伤口的腐肉。 切肤之痛大人都很难忍受,更何况是个孩子。虽然常念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孩子还是疼醒之后又晕过去,而敷药的时候又再次转醒。 他无力的抓着母亲的手,虚弱的说:“阿娅,我疼。阿娅,我好疼。” 处理好伤口,洗干净手,常念不知道从哪儿变出一块虫蜜。虫蜜和蜂蜜很像,甜甜的,在这个当下,算是最好吃的东西了。他掰了一小块,放到孩子嘴里,“乖,这个很甜,吃点甜的,伤口就没有那么疼了。” 或许是从来没尝过甜味,虫蜜一入口孩子就不哭了。他惊讶的吧嗒着嘴,不知道是贪吃还是不小心,一小块虫蜜就被他咽到了肚子里。 他茫然的看着常念,茫然中还带着点委屈,好像再说我还没尝出味道呢,他怎么就没了。 看来无论什么时候,糖都是安抚孩子最管用的办法。他就又掰了一块虫蜜,放到孩子嘴里。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位原始社会的小朋友不敢再嚼了,嘴里这边含一会儿,那边含一会儿。由于伤口太疼,难免龇牙咧嘴的。可又怕虫蜜咽下去,每次龇牙,又被他强忍着憋了回去。常念觉得他这个样子太可爱了,抬手揉了揉他的小脑袋。 孩子的母亲一直看着这一幕,孩子不知道虫蜜是什么,她却知道,虫蜜就算有,都是要留到祭祀时候用得。部落里的,上一次祭祀已经用掉了,而这些虫蜜,只能是这个未来的祭司自己找的。 她不只是猜测,因为她看到了常念手上和胳膊上的包,那应该是掏虫蜜的时候咬的。 想到这里,她转了个方向,给常念重重的跪下了。 从文明社会穿来的常念哪受得了这种大礼,赶忙上前搀扶。他不知道面前女人的名字,只得说:“阿姐,你这是做什么。” 常念看着瘦弱,但力气确实不小,硬是将女人扶了起来。 女人被扶着,哽咽的说不出话。 常念实习的时候就去过临床,对病人家属的心情多有了解,于是宽解道:“他开始退热了,这是好的。一会儿药煎好了,让他喝下去,应该会再降一些。” 他把手里的一块虫蜜放到坛子里,递给女人。“伤口在晚上很可能还是要疼一阵子的,到时候你把这些虫蜜给他吃。小孩子都喜欢甜的,吃了会乖一些。如果不够,我这还有些,我再拿给你。” 第9章 不是常念不舍得都给人家,确实是这东西不好碰见,他又有用处。刚才给的,并不是虫蜜,而是一块成人巴掌大的虫巢。里面不但有虫蜜,还有虫腊。因为时间紧,来不及分离,只能这样给孩子吃了。 女人连忙摇头,她本就不善于言辞,这会儿只会说“够了,够了。” 外面的父母将一切看在眼中,心里面升起的欣慰自不必说。常念见药煎的差不多了,便盛出一碗,凉好了喂给孩子。 吃过虫蜜的嘴再喝中药,孩子的脸都拧成了麻花。好在他知道吃这东西能帮自己活下去,活下去才能吃到更多的虫蜜,才一边飘着他阿娅手中的虫蜜,一边咕咚咕咚的灌完。 小孩子的恢复力好,诊治的也算及时,几个人忙活到中午,孩子的烧已经完全退下了。 女人见孩子的生气一点点恢复,激动的再次眼泪决堤。她平时话就很少,这会儿更是说不出什么,急的自己直跺脚。 常念无奈,表示收到了她的感谢,然后叮嘱道:“眼前虽然退烧了,但孩子的伤口有点深,也可能再次发烧。这两天要多注意一些,别让伤口碰到水,一会的午饭我先准备,他现在身体虚弱,要吃点好消化的。至于吃药换药,你们按时过来就行,我会提前准备好。” 女人不敢马虎,认真的记下了常念的交代。只是回去的时候,小崽子还要坚持自己抱着那罐虫蜜。 常念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发现时间正好是正午,此时太阳已经升到最高点。根据正午太阳高度角测算,部落所在的位置应该在北纬三十度到四十度之间。 确定了纬度,他回忆了一下记忆里看到的植被,以及附近的地势。 根据延越部落周围生长的植被和地形分析,部落所处的位置很可能是山西南部或河南省的某处。 对地理位置有了大概得猜测,便也能笼统的判断出季节。 已经秋天了吗?常念回头看了看部落的帐子,心中浮现出新的担忧。 引用标注:“从大杼开始到尾椎部止,从上往下刮,以皮肤发紫为度。”引用自《赤脚医生手册》,此处引用属“专业知识---医疗考古”范畴。 第5章 去一旁洗掉手上的菘蓝汁液,常念心里盘算要如何与那位差点杀死他的义兄开口,要几个人过来。 而此时,被他称为义兄的厉正与一只野猪对峙。 原始社会物种多元而繁杂,极大丰富了野猪的口粮。对面的野猪怎么也要六七百斤,如果换成旁人,心里肯定打怵。但不知道为什么,对上厉的眼神,好像是对面的野猪更畏惧一些。 只是凶残的本性让它不能退缩,干脆一蹬后腿,炮弹一般地飞了出去。 野猪本身的重量加上他助跑的冲击力,任谁挨上一下也好不了。 厉早就瞄准高处的一根树枝,野猪冲过来,他便原地弹射起跳,顺势抓住。等到野猪跑到身下,他瞅准时机,送开抓着树枝的右手,再两手一齐握住木矛,狠狠向下刺去。 木矛被削的十分尖锐,厉将力气全部灌注在上面。野猪感觉到危机来临,可是攻击的速度太快,让它来不及躲避,后颈就被结结实实的刺穿了。 “轰”的一声,野猪倒地,四个蹄子不甘的蹬了一会儿,然后在血泊之中望向了某一处。可不待它多看,眼睛便没了神采。 野猪倒地的声音很大,在远处制作陷阱的战士们听见了声音,跑过来看发生了什么。见到倒在地上的野猪,几个人在心里又将首领夸了一遍。 厉朝着一个方向望去,吩咐过来的人将野猪捆好。 “首领,你要去哪里?”叫弘的战士问。 厉没回头,只低声道:“收拾好猎物跟上来。” 弘不放心,留下几人抬野猪,剩下的人跟在厉的身后。 顺着野猪生前的目光,果然发现一个较为隐蔽的洞穴。洞穴的入口用枯枝潦草的堵住,断断续续地传出“哼哼唧唧”的小奶音。 厉警惕地用石头敲击洞口的岩石,然后迅速做出攻击的姿势。但过了一会儿,除了奶声奶气的猪叫,仍没有其他动静。 见无任何异常,厉拨开洞口的枯枝,露出一个并不算大的洞口。阳光顺着洞口照进去,能看清里面大概得轮廓。 两只似乎刚满月的小野猪在山洞里来来回回的转圈,可能是饿了,一只野猪在用鼻子蹭地上的泥巴和枯草。 跟上来的弘也见到了一窝的小猪崽儿,他为难的挠挠头,“厉,这两个崽子我们带上吗?” 厉面无表情的将散落的碎发拨到脑后,看向弘:“为什么不带上,你是觉得自己吃的太饱了?” 弘讪讪地摆摆手,“没,没,没。” 说完,他一手抓一只,跟在厉的身后。 午饭,常念为了照顾刚退烧的孩子,用红薯叶子和野山鸡肉做了肉丸汤。在没有主食的原始社会,肉基本是全部的口粮。只是高蛋白的食物会产生较多的热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降温。所以这个丸子里,他尽可能多的放红薯叶子。 好在做出来的味道还不错,至少比白水煮肉的味道丰富得多。 除了肉丸汤,常念还煮了红薯粥,蒸了蛋羹,都是一些好消化的,一起送到孩子那里。 常念一进帐子,小孩子就像闻到鱼腥的小猫,嗅着鼻子流着口水。女人见状,忙拉回自己儿子,并把铺着皮子的木墩搬到常念跟前。 第10章 “您,您坐。”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磕磕巴巴的让常念坐下。 常念把食物放到一个像是桌子的空处上,唠家常一般的说:“别那么客气,你叫我念吧,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说完,他又看一眼孩子,“他有名字吗?” 女人右手揉搓着皮裙,拘谨的回:“我叫兰,是我阿娅取的名字。他叫芽,是弘取的名字。” “芽吗?很好听。”常念夸赞道。 见芽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盯着午饭,常念没有多待,起身道:“阿娅还等我吃午饭,就先回去了。如果有什么问题,兰你可以来家里找我。要是芽再发热,带人去叫我,我会很快过来。” 兰见常念要走,忙从一边的陶罐里拿出一块晶莹剔透的东西,塞到常念手里。 常念只用余光便看清楚那是什么,是一大块粗糙的食盐。 如果说什么是原始社会的硬通货,那一定是食盐。看这块鹌鹑蛋大小的食盐,几乎是三四个人两月的用量了。 常念哪可能收,无奈将食盐再次塞回去。“家里的盐够用,弘是战士,无论是打猎还是守护部落都需要力气。没了盐,他哪儿来的力气。我的情况你是知道的,这些年多谢族人帮衬,如今好了,自要为族人出力的。” 一番话说完,兰的眼眶都红了。虽然大家都是同一个部落的人,但谁多一点食盐都是求之不得的,眼前的人竟然说不要就不要了。 常念怕与她让来让去,忙礼貌的点了个头回去了。 回到家里时,瑶见到他脸上的细汗,打趣道:“怎么,外面有野兽追着你呢?” 常念也开玩笑说:“跑跑步,锻炼身体。” 瑶明白“跑”的意思,但还是第一次听到“跑步”这样的说法,不过她倒也能大致明白。只是见儿子单薄的身形,不□□露出心疼。 见母亲温柔的眼神在自己身上打量,他心里暖暖的,可又难免与记忆中的身影重合。怕表露出不合时宜的情绪,于是坐下来,给身边的父母夹菜。 狩猎队是日头西斜时回来的,有首领带队,自然又是一次大丰收。今日打到的猎物堆成一座小山,看上去十分壮观,部落的族人还有狩猎队的战士围着猎物一边呼喊,一边转圈,庆祝今日的丰收。 比起如山的猎物,常念的目光却被两只肉乎乎的小猪崽儿吸引。上辈子,除了实验室的小白鼠,他基本没见过其他生物。 眼前这两只崽子虽然干瘪了点,但活力的很。被抓着脖颈上的皮挣扎不得,却还是奋力的捣腾着四个蹄子,十分好玩。 他走上前,问题着猪崽儿的那人,“可以给我抱一下吗?” 那人或许是着急去找自己的伴侣,将两只猪仔一股脑都塞给常念。 常念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控制住猪崽儿,这时候它们的鬃毛还算柔软,粉乎乎的小脑袋瓜看上去傻呆呆的,也勉强算得上可爱。 “你们哪儿抓来的,打算怎么办啊?”常念低头撸猪,并没有看到那人已经走了。 “杀了,烤上。” 简单利落的回复,让常念愣了好一会儿。 半天后,他循着刚才的声音望去,见着一张轮廓锋利的脸,就杵在他眼前。 “咕咚”,是常念吞口水的声音。 不在父母身边,常念看见厉还是会紧张。虽然早上他没有杀自己,大概率是听进去自己的分析,不会再动手了。但脖子上的触感还没忘,也不是说不害怕就能不害怕的。 看一眼怀里的猪崽儿,又看一眼旁边的人。或许是被看久了,厉的眉心微微蹙起,回视他。 常念不自觉箍紧了怀里的猪崽儿,疼的两个猪仔“呜嗷”的叫了几声。 “今晚分猎物的时候可以把两个小东西分我吗?其他的猎物我可以少要一点。”常念强自镇定试探地问。 作为大祭司的接班人,常念不用狩猎,却可以分到与族人同样多的猎物。这也是为什么他和兰说,族人对自己多有照顾。 厉一米九的个子比常念这个还未发育完全的身子高了大半头,他睨着常念。 被他的目光盯得有些发怵,常念又补救道:“其他猎物,我可以不要。” 常念因为长久不见太阳,皮肤是罕见的白皙,白瓷般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宝石似的,又大又亮。试探着看人的时候,好像藏了一汪水,灵动又有些可怜。 厉被他这样的神情扎了一下眼,马上看向别处,抿了嘴角。“你想要就拿去,剩下的猎物会刨除猪崽的重量分给你” “啊?”常念没想到他这么好说话,惊讶了一下。然后马上反应过来,诚心诚意道:“谢谢。” 得到了两只猪崽儿,常念也不逗留,小跑着回去给它们准备安置的地方。现在天色已晚,来不及做猪圈,只能临时在棚子旁边给他围了个简易的住所。 好在两个小家伙小,折腾一天累了,在吃过常念煮的红薯叶子后就睡下了。 这边常念安置完小猪崽儿回家,那边兰带着狩猎回来的弘也过来了。弘一身腱子肉的男人,刚见着常念,便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吓得常念赶忙躲开。 只是闪身的时候没注意脚下,左脚撞到了石头上,失去了平衡,眼看着是要栽倒在地上。 后面过来的厉眼疾手快,一个箭步上前,稳住了常念的身体。 弘也没料到会是这样,起身上前帮忙搀扶,但手伸到一半,却被厉拦了回去。 第11章 常念借着力道站好,迅速地往一边挪了挪。 见人已经站稳了,厉将目光转向弘,沉声问:“怎么回事?” 第6章 鲜少的,弘没有着急回答厉的话。他知道刚才的鲁莽动作吓到了常念,干脆像平时行礼那样,右拳利落地放在左胸口上,深深鞠了一躬。 再抬头的时候,他的目光混杂着感激和坚定,“谢谢你,救了我们的芽。”然后,他又从一旁拿出个罐子,“芽年纪小,不知道虫蜜珍贵。听兰说虫蜜对你有用,明天我不用出去狩猎,再去寻一些。” “啊?不用。”常念又把虫蜜推给弘。“家里我留了,足够用。明天你还是多陪陪芽,他的伤口很深,最好不要乱跑。小孩子喜欢玩闹,一个人在家无聊,又要偷跑出去耍了。” “可……”弘推拒着,想把虫蜜还给常念。 常念看一眼不远处藏在帐子后面的小脑袋,朝着那挥挥手,“芽,你怎么跑出来了。我让玥给你带去的药喝掉了吗?” 见自己被发现,芽心虚地往这边挪,一瘸一拐的样子让人觉得心疼又好笑。 “喝了,那么大一碗芽都喝了。” “芽真乖。”常念表扬道。他把不大的陶罐放到芽的怀里,“这是给芽的,所以即使是你阿父和阿娅说的也不算哦。” 啊?还能这样!芽有点不敢相信,但那耷拉的小脑袋瞬间有了精神,他抱着坛子的手紧了紧,不确信地看向父母。 “弘、兰,你们说对吗?”常念也看向两人。 弘无奈,点头道:“念说的对,是阿父做错了,这是念给芽的虫蜜,那它就是芽的。” 听到肯定的答案,芽开心的都忘了腿上的疼,笑着和常念说了声谢谢后,抱着虫蜜就往家里跑。但由于速度太快,扯着伤口疼,又不得不换成走。 几个大人没忍住笑出了声。 厉一直站在旁边,此时弘才想起回话。他嘿嘿一笑,走上前解释:“刚才见到念太激动了,忘了首领还在。早上咱们刚出去狩猎,芽在家就发起了高热。兰不知道怎么办,抱着孩子去找了祭司。但祭司也没有办法,不过还好念也在,兰说念会一个叫医术的东西,他就是用医术让芽退了高热。” “你可以退高热?”厉猛地看向常念,眼神在对面瘦弱身影上探寻,背后的手却狠狠地钻成了拳头。 大祭司的预言是真的? 放在以前,他绝不会质疑大祭司的话,可这个预言关系着大祭司的生命,他多希望那只是一个梦。 迎上厉锐利的目光,常念觉得自己的腿有些发软,他绷紧全身的神经,严谨的回答道:“我是有一些退高热的办法,但也不是一定管用。昨天芽伤口的状况不算太坏,所以几个办法用下来才让他成功退热。但受限于现在的环境,如果是病情严重的高热,或者是复杂病因引起的高热,退热的概率就很低。” 厉认真听他解释,虽然一连串的话有些陌生的词语没听过,但还是能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 他在心里默默总结,高热可以退热,但要看情况。 即使是这样,厉还没办法放心,为什么一个人刚回魂就有如同神灵般的能力,如果他不是祖神的使者,又要如何解释? 可那又怎样,无论他是祖神的使者,还是大祭司的儿子,自己都不能对他动手。就像他说的那样,一切挣扎都没有意义。 目光落在他被虫子叮得红肿的手背和小臂上,那些不合时宜的想法终是烟消云散。 常念感觉到周身的气压在一点点减轻,而厉那一闪而逝的锐利目光就好似是自己的错觉一般。 厉越过弘,走近了些问:“除了高热,你还能解决哪些问题?” 虽然这个问题问的含糊,但常念用聪明的脑瓜子很快捕捉到了他们这位首领的意思。 “无论高热,还是头疼、肚子疼、恶心或者是其他地方的不舒服,都有个统称,叫疾病,也可称之为身体有恙。”常念一边说症状,一边指自己身体对应的部位。 “这些问题大多情况是可以解决的,专业一点的词叫做治疗,这往往需要草药和其他办法的配合。以芽为例,他高热是因为伤口腐烂引起的,我们需要结合伤口情况,不单要退热,还需要处理伤口。其中包括了清理腐肉、敷草药消炎、物理降温、喝退热药以及刮痧。因为我们现在有的工具和药物不多,一些更快的方式,还要等到我寻到工具后才能用。”常念尽量说他能听懂的话解释。 厉听明白了,看向他的眼神更为复杂。 这瘦弱得像风大一点就能吹跑的人真让他意外,不但能让盐变得不苦涩,还可以解决会要族人命的高热。 他还不知道有健康这个词,不然会更明白,在现今的社会,一位医生对一个部落的意义。 缓缓松开紧握的拳头,将眼中最后一点寒意驱散。 如果预言是一场梦,他只不过是一个极厉害的弟弟。如果预言属实,那他便是让大祭司多拥有十六年生命的人。 纵使别的部落的人提起他,会说他是鬣狗或是凶狼,但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匹狼的心里筑着高高的城墙,只有过城墙才能看到里面的空位,留给鲁莽闯进来的人。 气氛微妙的变化,让常念多出一点信心,想到白天他和阿父提到过的事儿,便开口询问:“厉,不知道你能给我几个人吗?”怕他误会自己要篡权夺位,赶忙解释:“不需要身体健壮的,就算身子弱一些或者身体有残缺也没有问题。” 第12章 厉瞧着他浸红的耳尖,直截了当地说:“你很怕我?” 呵呵,你这不是说废话呢吗?是谁早上差点杀了他!他要是不怕,他就是个傻子! 常念扯出一个略苦的惨笑,“怎……怎么可能,我怕你做什么。” 不行,就算是真怂,嘴也必须硬。说完,他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一样,将腰板挺的更直了。 厉向上挑了挑略显张扬的眉毛,“是吗?你和我要人做什么?” 常念刚才笔直的腰板微微弯了一点,他保证,只弯了一点点。 “虽然我不清楚咱们部落一共多少人,但大几百是有的。无论是狩猎还是守护领地,战士们都难免受伤。而且眼看着天气快冷了,族人生病的数量一定会增多,就我一个会诊病的可不行,我需要一些帮手。这样,一来可以诊治更多的人,二来让身体病弱的也能与其他人一样,提供同等价值的劳动,分得相同多的食物。我想,作为部落的首领,你一定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族人,对吗?” “你怎么确定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族人?”厉不答反问。 如果说刚才因为常念手上的伤让厉对他有所改观,那此时对弱势族人的顾念便完全改变了厉的想法。 常念抬起眼,笑了笑。此时他反倒不那么怕厉了。 “我虽然才回来两天,但能看得出来族人很信服你。而能让这么多人拥护,说明你对他们是真的在意,不是吗?” 夕阳的余晖是真美,不然怎么会将眼前瘦弱的人映的那样好看。 厉挪开目光,对弘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过来。“明早你找几个聪明的,过来和念学习。” 常念见自己的马屁管用了,刚才还有些畏惧的他胆子也大了一些,补充道:“学习医术,能治病救人的本事叫医术。” 其实也不算马屁,他是真的觉得部落中的大部分人打心里敬重他们年轻的首领。 厉纠正,“嗯,学习医术。”说完他又补充道:“必须是可靠的人。” 弘正色,领命应是。 厉的余光扫过常念,在听到常念说要将医术教给别人时十分惊讶。在他看来,医术本身十分了得,如果只有常念会医术,绝对可以保证他在部落中的地位,就算大祭司不在了,也没人敢质疑他。可如果许多人都会了医术,重要性自然会减弱,难道他不怕在必要的时候被抛弃吗? 可是见他如此坦诚,厉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不管曾经是否侍奉过祖神,心思都还是极单纯的。 一旁的兰没离开,听说常念要教授医术,她内心挣扎了许久,最终鼓起勇气询问:“念,我可以学习医术吗?” “你要学吗?那可太好了,今天给芽诊病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虽然你心里边很慌,但我说的你都做到了。相信生病的如果不是你儿子,你会做的更好。”常念的肯定,极大的鼓励了兰。 她没有觉得常念是在客套,因为她从常念的眼中也看到了同样的赞赏。于是她看向自己的伴侣和首领,“我可以和念学吗?”、 弘自然是支持伴侣的决定,他一直觉得兰是个胆小的人。但不怕,有他一直护着他的姑娘,胆小又怎样。可是如今她愿意尝试,他也愿意放手让他的姑娘去做。他们是彼此的伴侣,就该是最支持彼此的人。 弘肯定的点头,和兰一起看向了自家首领。 “你是和念学习,他愿意教你,我自然没意见。” 原始社会很好的一点是还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厉当然也没有。 常念愉快拍手,“成,明日你忙完就带着芽过来,孩子我阿娅会帮你看着,你和玥一起学习认现有的药材。我们部落的女人不少,有些病症,还是女大夫看起来更方便一些。” 怕他们不懂大夫的意思,常念解释:“大夫像祭司一样,是对一个职能者的称谓。而懂得治病救人的,都可称为大夫。以后你和玥就是我们延越部落第一批女大夫了。” 这次连弘的震惊了,他不解的问:“你要教家里的女奴医术?” 常念了解这个社会的人对奴隶的态度,他这次教玥学习医术,也是想潜移默化的影响大家的观念。社会形态很重要,无论延越未来的路怎么走,总要一点点消除奴隶制。 人人平等的观点对现在的人来说太惊世骇俗,所以他选择了一个折中的说法:“阿娅说,玥虽然是家里名义上的奴隶,但她一直把玥当家人看的,要不然也不会给她起了名字。既然是家人,那有什么问题呢。” 事情涉及到他母亲,大家又觉得好像合理了。于是,便没有再纠结玥也一起学医的事情。 与自家男人的疑惑不同,兰反倒是更开心。她与玥接触过很多次,很喜欢玥的性格,能一起学习做个伴儿,当然再好不过了。 见最后一点日头也落了下去,常念招呼大家:“时候不早了,都早点休息。兰别忘了,明日带着小家伙一起来找我。” 兰开心应是,拉着自己男人和孩子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弘才想起来,说好要送给祭司的礼物给忘了。兰同常念接触了一日,大致了解他的性格,摆摆手说:“算了,念不会收的。” 弘无奈,只得叮嘱伴侣如果祭司家有什么需要,一定要回来告诉他。 月影鸟鸣,夜深露重。常念因为一些原因,辗转反侧的睡不着了。 第13章 第7章 常念之所以失眠,都是因为头发惹的祸。虽然他每天都会用清水冲洗,但无奈头发状况太糟糕,根本没有用。而就在刚才他再次抓头发的时候,听见“咯吱”一声,那是一个细小饱满的虫子被挤爆的声音。 不用看,都知道挤爆的是什么东西。他颤抖地把手从头上移开,蹑手蹑脚地从帐子中冲了出去,蹲在外面用光了一坛子的水。 忙碌了两天,常念竟然把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他忘了制作肥皂! 不再耽搁,他把今天分到的野猪板油放到陶罐里熬上。 期间瑶出来问他怎么不休息,他告诉母亲有事情要做,晚一点会休息。 猪油熬好,将油渣和猪油分别放到陶罐里,等猪油明日凝固。 常年又想到需要的另外两种材料,草木灰和贝壳粉。草木灰好办,他家棚子里就有好多干草。至于贝壳,他看看不算明亮的月牙,在自己一个人颤颤巍巍去河边捡贝壳,还是找个人陪自己捡中来回纠结,最后一咬牙,去了厉的帐子。 “厉,你睡了吗?”常念在帐子外试探地询问。 很快,厉掀开帐子出来,“出什么事了吗?” 常念从他眼神中看到了担忧,赶忙摇摇头。想来也是,谁没事这么黑过来找人啊。要知道原始人日落后就算睡不着也都会在帐子里躺着,至于干什么,看各自安排。睡觉、聊天、生娃娃,总不过是这几样。 借着月光,常念好像看到了厉微微蹙起的眉心,又赶忙点点头说:“我想你陪我去河边捡一些贝壳。” 这下常念看见厉的眉心蹙的更深了,他飞快地补充道:“我有用,今晚就用。” 厉的眉心这才松懈下来,提醒道:“做事不要太着急。” 常念心中跳脚,不急,怎么能不急,看到你头发里钻进钻出的虱子,我就急的要疯了。明早,就是明早,都必须要用上肥皂。 但常念不能这么说,只答应了一声。 “嗯。” 河边的贝壳不少,这次常念做的不算多,稍稍捡一些回去就够。 只是捡这个动作要蹲下,一蹲下自己的短裙就有可能走光。好在天黑,常念心里默念他看不到!看不到! 他先蹲下的,而此时的厉还站在原地,月光幽幽照出一些光亮,常念不经意的抬眼,正好瞥见了大长腿上的风景......他马上转到一边捡,心里再次默念,我看不到!看不到! 常念心中计划,肥皂弄出来织布也得搞出来,起码先给自己织一条裤衩。 哎!原始生活,任重而道远啊! 收集了足够的贝壳,常念回到自己的帐子旁。他用烧好的草木灰和贝壳粉做好碱水,放一个安全的位置沉淀,才安心的回到帐子里睡觉。 一晚上常念睡的并不好,心心念念都是自己的肥皂。太阳刚露出一个边,他就蹑手蹑脚的出了帐子。 来到自家棚子旁边,他点火重新化开猪油,等猪油化开后熄火,再倒入沉淀了一晚的碱水,然后又心痛的取出一点粗盐捣碎,放到猪油和碱水中搅拌,让他们慢慢皂化。 太阳又冒出点头时,皂化反应完成,他将做好的肥皂放到竹筒里。但要等他凝固成硬硬的肥皂,还要至少一天时间。等不了了!等不了了!虽然还没有硬起来,用着有点浪费,但必须洗头洗澡! 他拿着一点没有成形的肥皂走到河边,早上的河水还是有些凉,不过小伙子火力壮,一下跳入河水里。 草!真凉。 火力壮也顶不住大早晨的冷水澡,出来的时候常念一连打了两个喷嚏。好在早上的阳光慢慢洒了下来,给了他一些温度。 等晒干头发这会儿,常念拿出石刀和竹片,花了好一会儿功夫做了个粗糙的梳子。他发现自己发尾太干枯,即使洗干净了发尾还是在打结。没有剪子,他干脆拿一个木条烧成碳状,又将肩膀以下的头发全部烫断,再打理起来就顺多了。 简单扎了一个马尾,身上又换上了昨天晒好的干净皮裙,内心感慨一句:没有虱子真好! 回去的时候早饭已经做好了,见常念变短的头发,瑶愣了一下。 常念挠了挠自己的脸颊,“下面的头发打结不好打理,我给烫掉了。” 瑶打量着自己儿子,笑了笑,“念这样很好看。” 听到母亲夸奖,他献宝一样拿出未成形的肥皂,拉着瑶说:“阿娅,这个是肥皂,就是做的时间还短没有凝固。你别看他丑,却很好用的,可以把头发和身体都洗干净。等中午天气暖和的时候,你拿去试一试。” 担心她不喜欢这个味道,常念又说:“您先将就用一下,我做了茉莉花味儿的,只不过熏起来还需要时间,回头给您换香香的。” 怕瑶不去,他还特地强调:“祖神就是用这个洗澡洗头哦。” 瑶惊讶了一下,接过来放到鼻子下闻了闻,味道确实有一点怪。“祖神会用它洗澡。” 常念觉得母亲很可爱,像一个上当受骗的小女孩一样。也不想想,祖神都是神仙了,这些琐事不该是捏一个法诀就解决的事儿吗? 不过常念为了身边人都远离虱子,他赶忙点头,再次强调:“祖神就用它洗头洗澡。” 瑶接过未成形的肥皂放到一边,应道:“好,中午的时候我用一下。” “那回来我给阿娅梳头。”常念高兴的说。 第14章 “好。” 交代完瑶,常念就拿着一个装着肥皂的竹筒主动去找厉。虽然之前的阴影还在,但为了不在吃饭的时候见到虱子,常念摒除内心恐惧。 “有人吗?”常见站在外面喊,这次他学聪明了,没有问我能进去吗? 厉撩开帐子走出来,就瞧见一脸兴冲冲的人。 “早。”常念拿着竹筒和厉招手。 厉点头,算是回应他的问好。然后指了指常念手中的竹筒:“这是你说的成果?” 他斟酌的说出这个词,好像眼前的人就是如此说的吧! “嗯,是的。不过还不算是成品,但也能用了。”常念取出一点放到准备好的陶片上,递给厉,“你可以试试。” 见厉盯着陶片没有动,便又解释:“这个叫肥皂,我说他不算成品,是因为没有完全凝固。等到他凝固变硬了,便是做好了。不过现在也可以用,是用来洗澡、洗脸、洗头,它能洗得很干净。” 厉打量着常念,发现他的头发确实柔顺不少,出声询问:“你今天用过了?” 常念将脑袋左右摇晃了几下,展示出自己不再干枯的头发,“洗过了,效果不错吧。” 厉点头,难得称赞道:“不错。” 此时,他似乎明白眼前的人为什么不避讳将医术传给别人了。或许单纯是一方面,但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便是他总有源源不断的惊喜,来证明他的确是独一无二的。 常念将陶片放到他手里,“那,你拿去用吧,洗完澡和头发我还有好些事和你说呢。” 厉看了看手里的陶片,又看了看常念,最终还是拿着东西走去了河边。 常念拍了拍胸口,终于搞定了。 他又跑了两步追了上去,把一个竹片做的简陋梳子放到厉手里,“用这个梳头发很好用,时间紧,我做的不细致,回头有时间做个好的送你。” 一大早被塞了两个东西,厉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才开口:“谢谢。” 常念很满意首领大人的反应,看来两人的关系应该是缓和一些了......吧 晃了晃脑袋,不再纠结这些。刚随机穿越过来,手上的事儿太多,将东西送给厉后,他便忙着教徒弟去了。 常念不只是教她们认识草药,也是要采一些常备的回来。现在他还不敢走远,只能像个疯狂吃窝边草的兔子,在附近可持续性的竭泽而渔。 回来的时已经是中午,厉与平时一样,一起过来吃午饭。常念看了一眼,洗好的首领大人干净多了,便偷偷用余光多瞧了一会儿。 或许是厉平时太有气势,又或许是怕看久了会被他那如同刀片的眼神杀死,常念一直没有仔细打量过他,如今好好瞧了,才发现这男人长得是极好的。 厉的轮廓十分硬朗,乌沉的眼睛冷清而疏离,搭配他高挺的鼻梁,好像上天勾勒出的一幅锋利的工笔画。 常念在心里长叹,哎!小伙子,年轻气盛呦!他完全不顾自己现在的生理年龄才只有十五岁。 吃饭时,厉看问常念:“早上你说找我有事,什么事?” 常念这才想起自己的规划,“那个,你能叫几个战士陪我去一趟祭祀祖神的地方吗?” 厉吃饭的手顿了顿,眼神不自觉的凌厉几分,“你去那做什么?” 好在常念没敢看他,也就没有接收到这个目光,他一边喝红薯粥一边说:“我想去那里确定一些事情。” 厉吃饭的速度明显慢了,答应道:“好,回头我让弘选几个人跟着你,天黑之前必须回到部落。” 常念点头如捣蒜,“放心,我很快的,去去就回。”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旁边的父母就安静的吃饭,听着他们商量。 常念之所以想去那里,是因为从记忆中他知道了那儿似乎是一处温泉。不过他可不是为了享受温泉汤池的,一般有温泉的地方都可能发现硫磺。 他没打算一来原始社会就搞什么□□,毕竟步子大了容易扯到蛋,他只是觉得现在取火的方式太麻烦,需要来一个2.0版本的升级。 昨天,他忙活一下午终于算搞出了一点芒硝,有了芒硝,有了硫磺就能做出火折子了。 比起原始的取火方式,火折子可方便了太多。 第8章 头顶的太阳将河水烤的温热,几个延越部落的女人在河边清洗中午煮肉的陶锅。其中一个眉毛很宽的女人晃了晃自己的锅和身边的伙伴说:“都过来分一点锅里的水。” 离她最近的女人咯咯笑出声,“河里的水多着呢,我们自己盛。” “诶。”宽眉女人阻止她去盛水,“这是瑶告诉我的法子,能把肉锅里的油脂洗干净。” 听是瑶说的办法,几个人一股脑地围了上来。 部落里谁不知道,瑶那位侍奉祖神的儿子回来了,带回来不少没听过的东西。就连兰家娃子的高热都能治好,那可真是了不得! 宽眉女人豪爽的将水给姐妹们平分,示意大家用枯草叶子在里面擦洗。果然,一直清洗不掉的油脂,很快就不见了。 “啊!真都洗掉了。”一个女人惊讶的说。“你锅里的是什么?不会是瑶把祖神那儿得来的神水给你了吧。” 宽眉女人伸手打了她一巴掌,“少胡说,小心祖神怪罪。” 被打的女人也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忙双手合十,祈求祖神宽恕。 第15章 “这是瑶告诉我的法子,里面放了枯草烧成的草灰,瑶说这叫草木灰,能去油脂。”宽眉女人解释。 个子娇小的女人拽了拽上移的皮裙,不敢置信的问:“就只是枯草烧成的灰?” 宽眉女人点头,挺了挺胸脯说:“没错,我中午煮食物时顺便烧的。”要不是这草木灰水是自己兑的,她也不敢相信。 几个人闲聊间,不远处走来一名壮汉,身上还蒙着一层汗结的盐霜。“你们几个凑在一起说什么呢?”男人直接走到河边,扬水洗身上的盐霜。几天没清洗,身上的脏污不能全部洗净,他不在乎的抖了抖身上的水。 见他身上还挂着脏污,娇小女人想到那会儿和瑶洗澡,瑶给她用得那东西,说:“你们听说了吗?念刚做了一个新东西,好像叫什么肥皂,用来洗身子洗脸特别好用。瑶还说,东西没做好呢,等回头做好了,咱们部落都有。” 另一个女人附和:“可不是吗?我也听说了。我还听说瑶给你用了肥皂,怎么样,好用吗?” 娇小女人点头道:“用了,你们瞧,我这头发就是用肥皂洗的。乔,你还是等祭司给大家伙发了肥皂再洗吧,不然在河里泡到太阳落下去都不管用。” 几个女人一齐笑出了声,乔也不在乎,大大咧咧的走开了。 宽眉女人感慨:“你们说我们延越部落的好日子是不是马上就要到了。” “可不是吗?你瞧着吧,没准我们哪日也成了大部落。” “呀!那样我们不就能拥有好多的奴隶和吃不完的食物。” “谁说不是呢。”她又像想到什么似的,有些担忧地说:“只是再过不久,天就要冷了。” 说到天冷,几个女人都不说话了。谁家里没有老人孩子,别说老人孩子了,要是哪个人身子弱一些,也有可能...... 有时候她们也会在心里琢磨,你说祖神是不是真的在庇佑他的子民。 *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常念哼着上辈子珍藏的黑胶唱片中的一首歌,手还不忘在生机盎然的花花草草上碰碰摸摸。 秋天傍晚的风吹过,吹乱了额前的碎发。他不在意的摇了摇头,让那几缕头发飘成了上扬的呆毛。 一边的弘凑上前,好奇地问:“是祖地里有祥瑞降世吗?” 常念被问得蒙了一下,疑惑:“祥瑞?” 弘挠挠头,“不是吗?我看你一路都很开心。” 常念深吸一口满是花香的空气,突然想到上辈子看到的一个视频,“你们都说她是妖孽,她分明就是祥瑞。” 这次换弘愣住了。 看着伸着脑袋呆呆的弘,觉得兰的生活一定很有意思。他没有再开弘听不懂的玩笑,“我开心是因为花很香,秋风正好,还有刚才跑过去的兔子很可爱。” “啊?”弘有点不解:“只要不是天变得特别冷,部落周围的野花这个开完那个开,每天都很香。兔子?是跑开的长耳兽吗?部落附近也有很多,这些不都很常见吗!” 常念脸上的笑容淡了,目光好似看向很远的地方:“很常见吗?也许很久很久以后,都见不到了!” 弘不知道很久很久是多久,无所谓地说:“你是说天气要变冷了吗?那有什么关系,太阳升起来降下去几十次,花儿又都开了。” 常念停下脚步,恍惚了下。旋即他笑了,如同刚才哼歌时一样开心,“弘,你说的对,花儿又开了。” 弘纳闷,他们未来的祭司那么喜欢花吗?怪不得长的和花一样好看。 想到这,弘咧嘴一笑,兰也好看也像花一样。他不自觉伸长了脖子望向不远处的部落,想看看这会儿兰在做什么。 常念瞧着他猴急的样子觉得好笑,刚想问找到兰了吗?就发现旁边的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弘快走两步,将常念挡在身后。他右手攥成拳做了个手势,其他人便迅速地将常念围在中间。 这套动作行云流水,常念十分惊讶于他们的默契与反应速度。被围在里边看不太清发生了什么,直到一行人走进了部落。 按照延越的习惯,这个点大家都在准备晚饭。可飘起的烟火没见到,反倒是见着部落中的族人全数站在帐子外,警惕的看向一个地方。 小队里的人随着族人的目光走过去,果然发现了五个陌生人。常念微微让出小半个身子,刚好可以看清五人的模样。只这么看了一会儿,他变明白了一句话——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五人队伍以一个下盘很稳的人为首。之所以说那人下盘稳,是因为他的上下身比例十分不和谐。如果五五分的身材就算腿短了,那为首之人几乎是三七分。上身七,下身三。 虽然这样说有些夸张,但可以准确形容出常念对他的第一印象。 那五人显然也看见了他们,短腿男人见到迎面过来的常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眯着眼睛笑道:“厉首领,你从哪个大部落偷来的人啊?” 他之所以会有此疑问,是因为像他们这种小部落基本没有肤色白的人。小部落的男人需要外出打猎,女人也要在部落附近采集野菜野果,所以肤色大多偏黑。 常念由于原主的关系很少出门,这让他的肤色十分白皙。就算放到现代社会,也能完胜许多小姑娘,妥妥的奶白肌。 第16章 但大部落则不一样,大部落已经有初步的等级观念,使得跻身上层的人可以不用劳动。所以,在大部落中,大致可以通过肤色判断一个人所处的地位。 厉眼神阴鸷地盯着短腿男人,沉声命令道:“把你的眼睛从他身上移开。” 他像是没看到厉脸上的表情一样,和身边的人说:“你看他,长得比女人都好看,不知道摸一把......”话还没有说完,杀猪般的惨叫就响彻整个部落。 “啊!啊!你这个鬣狗,你怎么敢,敢的!就不怕勾陈对延越开战吗?” 此刻,他的右腿已经被历踹断,整个人摇摇欲坠。这一脚厉用了十成的力道,断腿处甚至可以看到骨头茬子顶起的皮肉。 无视了他的嚎叫,历干脆地踩上断腿凸起的地方,残忍的眼神像是地狱里走出的判官。“你都说我是鬣狗了,还敢招惹我?” “咔嚓”骨头再次断裂的声音清脆而绝望。剩下的四个人吓的不敢动弹,努力地将自己缩成鹌鹑。 男人疼的撕心裂肺,也只会喊,“啊!啊!我们首领是不会放过你的。” “不会放过我?”厉收起笑容,眼神好似刮肉的刀子一般,“侮辱了延越下一任祭祀还能给你留口气,难道不是我的仁慈吗?” 常念脑子有点懵,一时没反应过来。厉是在保护他,还只是维护延越的尊严。 或许是疼疯了,男人说出的话更难听。 “啊!狗屁下一任祭司,不过是你帐子里玩的玩意!啊!等首领踏平延越,我......” 难听的话还没说完,沙包大的拳头就砸在了他微突的嘴上,一瞬间血肉模糊。男人疼的浑身抽搐,但整个人被一只大手钳制住,怎么也躲不开。 常念目睹了一切,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忙上前拉住溅了一脸血的历。无法确定男人如果死了,是否会引起两个部落的战争,所以不能冒这个险。 可他的力气怎么敌得过单手能提起一只鹿的历,整个人被拽着向前趔趄了一下。就在他觉得再有一拳那人就要一命呜呼时,大祭司的声音想起,“厉,回来。” 马上砸下的拳头收住了,厉看了一眼腰上的手,沉默不语。常念趁机又将人拉回来一些,保证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 大祭司眼神淡漠,看向一行的五人。“告诉你们首领,是他挑衅在先。如果勾陈愿意为此发起战争,那我们延越......”说到这,他停顿了一下看向周围的族人,然后掷地有声地说:“便战。” “战”字的尾音刚刚落下,所有的族人便齐声喊:“战!战!战!” 声音之大,将数里内的鸟雀全部惊飞。 这时的天色已经不早了,按照以往的惯例,负责传话的外族人需要借住在部落驻地。勾陈部落的人彻底吓破了胆,赶忙拖着不成人样的短腿男撤开,硬着头皮在距离不远的地方扎营。 他们倒是也想走远,但无论哪个部落都不喜欢外族人在自家领地乱窜,他们只得睁着眼睛等天亮。第二天早上,五个人匆匆忙忙的和狩猎队出了延越的领地。 常念松开抱着厉的手,怔愣地站在原地。 穿到这里有几天了,除了刚到时的惊悚和那日被嘞红的脖子,大多时候体会的都是来自家庭的温情,和族人的包容。这些温暖的、热烈的人和事,让他忘记了原始社会与自然界无异,都会无情地撕咬着弱者。而自己,似乎又成了被护在羽翼下的雏鸟。 历始终没有回头,等外族人走了,他浑不在意地甩了甩手上的污血,和几个战士去了别处。 大祭司褪去脸上冷肃的表情,温柔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常念看向父亲,对他扯出一个微笑。:“阿父,我去拿些草药,看看厉有没有伤到。” “去吧,早点回来吃饭,你阿娅说她学会煎蛋了,晚上要给你们尝尝。” “知道啦!”常念挥挥手,朝放药的棚子跑去。 “厉,我们真的不从勾陈部落买盐了吗?虽然他们一定会比远处的大部落卖得贵。但来回的距离近,负责交换的战士会更安全一些。而且一来一回省下的时间,我们能猎到更多的食物。”一个脸上刻着蓝色刺青的战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坐在石头上的弘腾地站了起来,他不喜欢心眼子和申一样多的勾陈部落,尤其是那个短腿矮人还敢侮辱他的恩人。“我不同意,这次的交换会让我去,走多远都行。” 厉并没有正面回答两人的争执,而是看向被弘腹诽心眼子多的人。 “申,你怎么看。” 申向来话少,言简意赅道:“我也觉得不能去勾陈换盐。” 难得听到申和自己一个想法,弘感觉今天自己的腰板都挺得更直了。 “哦?为什么?”厉抬眼看他。 “因为去勾陈换盐的风险更大。”申对此下了定论。 弘觉得申的心眼子那么多,他觉得风险更大,一定就是风险更大,于是附和道:“对,风险更大。” 申无语的撇了一眼他,分析:“勾陈能从大部落中换到足以拿出来交换的盐,这说明了两点。一勾陈找到了足够打动大部落的好东西且交给了他们;二勾陈应该得到了他们的庇护。” “所以呢?”弘不解:“你是想说他们得到了神灵的庇佑吗?” 申揉了揉眉心,这傻大个真是不长脑子,遇到事情只会推给神灵。难得的,申是原始人中为数不多不认为有神存在的人。而对于大祭司的预言,他只觉得是高热把祭司折磨出了幻觉。至于完全换了一个人的常念,也可能只是突然长出了脑子而已。 第17章 弘还一副你说啊,是不是我猜对了的表情看着申。 申在心里腹诽,以后自己的儿子可不兴没脑子。他解释:“很可能勾陈已经和东边的大部落谈好了,准许他们部落同其他小部落换盐,如果有人越过勾陈直接去找东边的大部落,大部落也不会再和他们交换。这样即使勾陈把交换的条件提得再高,别人也不得不接受。去了勾陈,意味着已经来不及去别的交换会了,要是再交换不到盐,这些部落的人要如何储存足够的食物挨过寒冷的日子。” 这次弘听明白了,恨恨地说:“如果换不到足够的盐,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他们这么做就是想毁掉周围的部落,然后抓更多的奴隶。” 厉早有预料的看向其他战士,询问:“大家还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战士们齐声回。 历瞥一眼不远处的常念,他早就看见一个白白瘦瘦的身影抱着陶罐站那听他们商量。挥了挥手,示意身边的人散了,自己也起身走向帐子。 “有事吗?”厉没有看他,缓步走在前面。 常念也不在意他的冷淡,快走几步拉住他的手:“让我看看你的伤。” 厉想将手抽回来,却被眼疾手快的常念拉住了,他没再用力,无所谓道:“没有伤,血是别人的。” 常念白了他一眼,“你就嘴硬吧,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脸都被你打烂了,手还能没事?” 又是他听不懂的话,他默默打量一遍旁边的人,虽然长得好看,但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也没有什么不同。 常念拉着他去一边用清水冲干净手,果然发现手背有几个关节漏出了皮肉。拿出准备好的菘蓝汁液,仔细涂在伤口上。“小心点,别把药汁弄掉了。” 厉看着已经涂上绿色药汁的手背,淡淡的“嗯”了一声。 “你还有事吗?”常念问。 厉把手放到背后,仔细没让皮裙碰到刚涂上的药汁。“没事。” “那一起回家,阿娅说她学会了煎蛋,要做给我们尝尝。”这次换了个方向,变成了常念走在前面。 “哦,对了,你明天有事吗?”常念回头问他。 跟在后面的厉配合着常念的速度,见他回头问自己,回道:“如果你有事,明天可以让申带队狩猎。” “好,那明天你暂且属于我一天。”常念灿然一笑,将事情敲定。 引用标注:“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引用自朴树的《那些花儿》。 第9章 母亲和玥都很有烹饪天赋,晚饭的味道还不错,常念溜达了一下午,肚子早就空空如也,一顿晚饭吃的竟比父母加起来还多。 比起自己,母亲今天好像很没有胃口,他担忧的问:“阿娅,您是哪里不舒服吗?” 瑶摆摆手刚想说自己没事,胸口却翻腾的难受,忙起身跑了出去。三人追过去的时候,瑶已经把晚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常念回身取来一碗温水递给母亲,“您是吃坏了东西吗?”他关切的问。 瑶扶着儿子的胳膊才勉强站稳,又喝了口温水漱口,觉得精神好了一些。“没吃什么,只是觉得胸口不舒服,想来是没睡好,没事的。” 常念不放心,母亲神色恹恹的,明显就是很不舒服。又帮着她拍拍背,才拉著她进帐子坐下。 大祭司见伴侣无精打采的,心里也跟着着急。“你阿娅怎么了?是生病了吗?” 最近他也同儿子一起学习医术,明白了生病的意思。 常念不确定,没有着急回父亲,而是让母亲把胳膊伸出来,准备给母亲号脉。 他大学选修的中医,因为兴趣使然,对脉案和脉象记的很熟。但说到底,这些都是纸上谈兵的水平,基本没什么实践经验。可再没底,他也是部落里唯一熟知脉象的人。 三根指头搭在母亲手腕内侧,细细感受了一会儿,脉象还不错,节奏规律、稳健有力并无任何问题。而后又轻切重取了几次,发觉虽然一切如常,但却很像书上记载的“脉来滑利,如盘走珠。” 啊?这......! 常念生怕自己因为没经验摸错了,复又探查了几次,确定的确是滑脉。 嗯,他妈这是......有了? 问:我给我妈诊出喜脉是什么心情? 答:第一次当哥哥,心情有点焦虑。 主要是原始社会的环境太差了,不止小崽子的存活率低,就连产妇是否能活下来也全都要靠运气。不行,他之前的计划还是太慢了,必须加快速度,得在母亲生产之前全部安排妥当。 大祭司看他愣了好半天,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病,眉心都皱在了一块。“念,你母亲怎么了。” 糟糕,忘了大家还都在等他的答复。常念忙先安抚道:“母亲脉象平稳,身体应是没问题的。” 虽然喜脉的事儿他还不能完全确认,但从脉象上来看,母亲的身体确实很健康。 听闻没事,帐中的几人得脸色才缓和下来。大祭司不解:“没问题你皱着眉头干嘛?” 干嘛?当然是想夸夸您了,夸您真是老当益壮,老骥伏枥,老有能力了。不过介于母亲还在,他可不敢开这种玩笑。 想要确定是否真是喜脉,中医说要望闻问切,可是他该怎么问?阿娅,你月事几号?月经正常吗?大姨妈什么时候来的? 第18章 可惜原身关于这方面是一片空白,原始社会似乎对此还没有个明确的称呼。 大祭司见儿子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红的煞是精彩,思索了片刻,好像明白了什么。于是拉着伴侣,又出了帐子。 帐中就留下常念和厉,厉在这方面不如大祭司懂得多,还是有些不放心的问:“既然没事,为什么你和祭祀的神情都有些奇怪。” “啊?这个吗?”常念挠了挠头,有点不自信的说:“我们可能要当哥哥了。” “当哥哥?”厉刚问出口也明白过来,“你确定?” 常念讪讪,“其实也没有那么确定。不过,阿父应该是同阿娅确定去了。” 厉还是第一次发现他的不自信,之前什么事儿都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没让二人等多久,大祭司就拉着瑶回来了,只是依旧没有结论。虽然原始社会的人不懂医术,可也知道月事和怀孕之间的关系。但难就难在由于条件恶劣,许多女性并不会如同现代社会一样“如期而至”。这次瑶虽然许久没来,但这种情况也很常见,一时又陷入了僵局。 既然中医不行,常念决定在原始社会有限的条件下搞搞西医。怎么样,是不是很大胆。 有了想法,常念拍板道:“我有个法子验证,不过需要提前准备点工具,最快明天出结果。工具我自己准备,但还需要抓几只青蛙,就是会呱呱叫蹦蹦跳的那东西。” “我去抓。”厉接了抓青蛙的活儿。 有人帮忙,常念爽快应“好”。完事转头看向母亲,叮嘱道:“不管阿娅是否有孩子了,都要好好休息。” 厉抬头看了一眼他,想了下后开口:“三个人住一起有些挤,如果不介意,你去我那里睡吧。” 办法是个好办法,但出了上次掐脖子的事儿以后,常念再也没有进过厉的帐子,如今要去那儿睡,说心里没点阴影是不可能的。 “怎么,不习惯?”厉明知故问。 “怎,怎么可能呢。习惯,很习惯。阿父、阿娅,晚上我就住厉那了。”虽说有些不情不愿,但为了母亲能睡好,不得不咬牙忍着。 不过他也明白,那天之后,厉不会再对自己出手了。 磨磨蹭蹭的收好毛皮,常念如同一个不愿出嫁的大姑娘一样两步一回头三步一张望的。等到两人好不容易走出了一段距离,他又嗖地折返回去,兴奋地说:“阿父,今天我去祖地发现了一样好东西。” “你去祖地,是专门为了寻找它吗?”正在收拾床铺的大祭司抬头询问。 “对啊,对啊!”常念见父亲很感兴趣,忙点头。 “好!早点睡,有什么事太阳出来再说。”虽说大祭司也很好奇能被儿子称为好东西的到底是什么,可为了伴侣能休息好,也只得按捺住好奇,等明日再说。 见着拖字诀不管用,常念无奈再次跟在历的身后去他的帐子。 历的帐子比家里的要小一些,因着天黑,常念还是看不大清楚里面,只觉得有些空旷。他抱着自己的一卷皮子问:“今晚我睡哪里啊?” 历伸手指了指帐子里面,“睡那。” 里边吗?常念有点不自在,觉得像是被猛兽紧固起来似的,于是商量道:“你看我睡外面怎么样?” 历将门口的帘子放下,斜眼看他。“部落也不是没有野兽冲进来的例子,你睡外面是准备喂野兽?” 怂哒哒的脑袋可劲的摇,常念乖巧的抱着毛皮去里面铺好床铺迅速躺下。完事还不忘给自己解释:“我睡外面是怕晚上起夜吵到你睡觉。” “你那里不好?”历声音淡淡。 帐子里几乎没有光线,但常念就是觉得正有一束目光盯着自己某处。他红着脸辩解:“我哪里都好,好着呢,快睡觉。”说完,他一扭身,背对着历。 呵呵,就你的那玩意好行了吧,你大你了不起。哼!还不是这个身体才十五岁,等他成年以后,谁的大还不一定呢。 常·耿耿于怀·念,在愤愤不平中睡着了。 比起常念,厉更习惯黑暗,即使没什么光亮,依旧能看到旁边人的轮廓。 让他过来时明明不是很情愿,但为了瑶姨还是抱着毛皮跟过来了。睡之前,还因为睡在哪儿嘀咕了好一会儿,怎么看都像个孩子。可就是这样看上去很纯粹的人,却让他有种触碰不到的感觉。 触碰不到,并不是因为距离远,而是他们之间似乎有一层膜。一人站在一边,模糊却又很近。 厉翻身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反正有的是时间,他倒是要看看,这个被预言来自祖神身边的人还能做什么。 第10章 常念起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的老高,迷茫的抓了抓身下铺着的毛皮,心里纳闷,怎么能睡的这么香呢? 延越和其他原始部落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个时间族人大半都起床了。他拉开帐子,伸了个懒腰,正好看到迎面走来个中年男人。 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长得很和蔼,他手里提溜了条半米长的草鱼,见到常念热情地招呼道,“起来了?” “起来了,您这是一早去河里抓鱼了?”常念忍不住多看了大鱼两眼。 男人呵呵一笑,并没注意到他看鱼的眼神,“家里的崽子想吃,早起抓了条。” 在原始社会,捕鱼并不是划算的买卖。这时候的人对水和火都有种天生的畏惧,所以会水的人并不多。加上鱼比野兽更灵活,就算是费力抓到一条,身上的肉也不够一家人吃一顿的,所以很少有人愿意抓鱼。 第19章 哎,常念心里发出一个长长的感叹。他的计划好像又要加上一个了,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当然,他也没忘记夸男人厉害。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搞好邻里关系,团结原始社会群众,这是身为“神职预备役”该做的事情。 他这边刚夸完,那边厉也拎着战利品回来了。 历左手一条更大的草鱼,右手一长串青蛙。没错,是一长串,这货为了方便拿,将青蛙用麻绳打结勒在一起,系成了长长的一串。 常念都没顾得上看鱼,赶紧上前看看那些青蛙中还有没有活的。好在青蛙命硬,活了大半。又从里边挑了两只活力不错的雌蛙,放到了一个带盖子的陶罐中。 厉看一眼剩下的,“它们怎么办?” “啊?”常念也望向奄奄一息得青蛙,不确定的说:“放了吧?” 常念口中的“吧”字刚落下,历已经去旁边用石刀将它们剥了皮。 某人紧了紧身上的皮,还好还好他的皮还在。不过很快,他医学生的老毛病就犯了,青蛙身上应该有很多寄生虫吧,而且,它身上的肌理还很像人类,怎么会有人爱吃这种东西呢? “吸溜”,好香。蛋白质的焦香远远飘来,还夹杂着果木散发出的味道。 忙碌的常念侧身偷偷去瞧,这才一会儿,蛙肉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而上面突出的肌理也泛着微微焦黄的色泽,显得十分诱人。 “要尝尝吗?”厉没有抬眼。 刚刚明明一副嫌弃的模样,现在就流着口水看他手里的肉,真是个善变的人。 拿起放在一旁的兽油,在青蛙的身上薄薄涂了一层,滋啦啦,炭火燃爆了滴下来的油脂。随即,他又将常念做的细盐洒在蛙肉上面,正好下面因油脂溅起的火花熄灭了,来回翻了几次,几串蛙肉才考好。 都来了原始社会,再矫情就不礼貌了。“要尝尝”,常年回答的斩钉截铁。 厉没为难他,伸手递了两串。 迫不及待的想撕一块蛙腿肉,“嘶”好烫。常念指腹被烫的泛红,不得已对着蛙肉用力地吹了几口气。 一边的厉也不着急吃,就观察他贪吃的猴急模样。 常念根本没有注意到,一门心思扑在烤蛙肉上。 终于让他撕下一只蛙腿,果然,和想的一样好吃。外面烤的焦香酥脆,里面还保留了一点蛙肉的滑嫩,最绝的是露出的一节蛙腿骨,嘎嘣脆,嚼在嘴里又多了一种滋味。 有那么好吃吗?历尝了一只,也就那样吧,不到小孩儿拳头大的一块肉嚼两下就没了,不如兽肉吃着舒坦。 一边舔手指,一边回味的常念如果知道他的想法,肯定会评价一句”如牛饮水、暴殄天物!” 大祭司过来叫两人吃饭,发现孩子们似乎吃过了,尤其是小儿子嘴角还挂着油脂,明显是偷吃了好东西。 做贼心虚的常念嘿嘿一笑,抢先说:“阿父,是叫我们吃饭吗?” 大祭司看他,“你们还吃吗?” 常念嗖的站起来,“吃啊,当然吃。” 这话不假,那几只青蛙最多解解馋,管饱是不能够管饱的,毕竟不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嘛。 常念走到厉身边,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把鱼处理好了,这会儿正拎着鱼,跟着大祭司。 “一大早抓鱼去了?”大祭无奈地摇摇头。 “念不是说需要青蛙吗?抓青蛙的时候顺手抓的。”厉只有在大祭司身边才会收起锋芒,就连说话的字数也会边多一些。 “青蛙地面上就有,用不着下水。早上水凉,以后注意着些。”大祭司叮嘱道。 “好。”厉应的干脆。 早饭过后,常念开始忙碌起正事儿,至于大家好奇的祖地收获,他还是忘记说了。 想要确定母亲是否怀孕,他浅薄的中医临床经验显然不能给他明确的答案,好在还有个方法可行。 十九世纪初,一位名叫霍格本的动物学家发现,女性的孕激素能刺激雌蛙产卵。基于这一发现,又结合当时的医疗条件,他发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验孕办法——将女性的尿液注射在青蛙的后腿上观察青蛙的变化,如果青蛙在5~12小时后排卵,便可确定这名女性为妊娠期。 青蛙有了,常念开始琢磨如何制作注射器。好在是用在青蛙身上的,不需要无菌处理。 对于用什么制作注射器,这个一早就想好了。延越部落东边有不小一片竹林,里面生长的毛竹应该能做出简易的注射器。 找了把石斧,确认足够锋利,常念就准备去竹林里砍几棵竹子。 “你去哪儿?”厉停下磨石刀的动作,抬头看他。 常念晃了晃手里的斧头,“去砍竹子。” 清洗好手上的脏污,厉起身,“一起去吧。” 竹林距离不远,也少有大型野兽出现,但除了天气特别冷的时候,里边总会看见青蛇。青蛇长的小,很容易被人忽略,就连经常狩猎的战士一不小心也会被它咬伤。 见他好像出门挖野菜似的悠闲模样,历有些头疼。人很聪明,古怪的想法也很多,但警惕心却极差。这样的人如果不保护好了,往往比木讷的人死的更快。 没察觉到旁边人的想法,常念点头应好。那么大一个保镖跟着自己,回来还可以帮忙抬竹子,可真美死他了。收好石斧,屁颠颠地去了竹林。 第20章 由于没什么制作难度,不到中午注射器就做好了。 笔芯一样的细竹做了针头,更粗一点的做针筒,而活塞芯杆用得是树枝和鞣制好的兽皮。至于黏合各个零件的胶,常念用了鱼鳔胶。 早上他对着草鱼发呆,可不是单单馋鱼的身子。想要制作注射器,最困难的要数每个部件的黏合。今早的草鱼让他想到看过的一本书——蒲松龄的《日用杂字·木匠》,书中记载“木锉鲨皮磨镜架,铺筋粘鳔作茶盘。”这里面的粘鳔”就是“粘胶”。 古代的一些典籍里,“胶”和“膘”相通,可见鱼鳔胶的不俗。 事实证明,鱼鳔胶的粘性和封闭性都不错,竹筒做的注射器比预想的好用。活塞用了三层皮子,能很好的完成助推的任务,想来一会的注射也不成问题。 回头这样的注射器要多做几个,中医号脉配合西医验孕,能大大提高准确率。原始社会的生存条件恶劣,本来女人怀孕就比较困难,但比起怀孕,保胎和提高新生儿的存活率更不容易。作为延越部落唯一的一名医生,他就必须要考虑这个问题。 捧着个陶罐,常念找到父亲。唉!又是不知道该如何措辞的一天。 “阿父,一会儿阿娅方便的时候,你能让她在陶罐里放水吗?”一句话说完,常念的脸已经蒙上一层桃红色。 这么说父亲应该能理解吧,常念求他能听懂,不然真不知道该如何描述。 如果放到以前,无论是面对家人还是面对患者,他都会干脆利落的说接多少尿液回来检测。可原始社会,一来语言体系不完善,二来对医疗知识一无所知,他现在的这个行为就显得尤为怪异。 好在大祭司听懂了,点头应下这个差事,常念心里默默松了口气。 发展语言体系、普及医疗常识、完成基础建设、保证族人粮食供给,好多事儿啊,而且每一件都很重要。尤其是还有个像勾陈部落这种虎视眈眈的邻居,真是一点都不能松懈。 睡了一觉,常念似乎能明白勾陈为什么会派一个性子恶劣的人过来做信使了,他们明显没憋着什么好屁! 想到勾陈,他拍了一下凌乱的脑子,自己怎么把首领大人给忘了。昨天说有事要讲,他特地推掉了今天的行程。 只是刚准备起身,父亲又抱着陶罐回来了。将陶罐递给常念,试探地问:“够吗?” 这玩意有一点就够,他没好意思看,接过来说:“够了。” “一会儿做个检测,最晚明天早上就知道结果了。”说话时,常念脸上不自觉的带着温暖的笑。 大祭司慈爱的摸着儿子的肩膀,“念喜欢做哥哥吗?” “当然。”常念迫不及待的肯定。两辈子的父母都只有他一个孩子,对于有个血脉相连的手足他是十分期待的。 “如果阿娅有了孩子,你要答应阿父,照顾好阿娅和弟弟。”像其他父亲一样,大祭司叮嘱道。 “阿父放心,我会的。”常念信心满满的保证。虽然他不如部落的战士强壮,但他会用自己的头脑守护好这辈子的家人。 “好,那你忙去吧,我再去陪陪你阿娅。” 有了干劲儿的常念马不停蹄地给两只青蛙做了皮下注射,又将它们找了个安全的地方放好,才转身找厉说事了。 第11章 常念找到厉时,他正在河边用木矛戳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着此刻他的背影散发着淡淡的哀怨气。开什么玩笑,一定是今天太忙眼睛花了。 河边的人没有回头,却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问:“忙完了?” 怎么回事,哀怨气好像又出现了!这? 常念打了个哆嗦,仔细看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可能是单纯的心虚吧。他把从家里拿来的野果子递过去,抱歉道:“上午太忙,把你忘了。” “啪嗒”木矛狠狠插进水里,然后又利落地抽了出来,一条兜兜齿的鲈鱼横贯在木矛上。看它的惨状,标准的死不瞑目。 常念“咕咚”地咽了下口水。 把鲈鱼装到陶罐中,历接过果子咬了一口:“说说你有什么事情。” 他注意到,常念怀里抱着一堆竹片,虽然很好奇,但也并没有问。 常念想问的事情很多,显然不适合边走边说。在一块有老槐树遮阳的大石头上坐下,,他摸了摸自己的耳垂说道:“你知道,之前我浑浑噩噩的,对部落很多事情都不清楚。现在我心里边有一些规划,但需要在了解部落后和你商量了再确定。那个......问题可能会很多,希望你不要觉得烦。” “不会,你想知道什么,能说的我都会告诉你。”厉回的很干脆。 常念看向他,疑惑:“所以还有不能说的?” 厉点了点头,并没有解释。 常念倒也不尴尬,觉得这样坦诚很好。“好的,那我会从四个方面提出问题。分别是人口结构、部落现状、资源情况和奇奇怪怪的问题。” 前三个还好,听到第四个,厉提问:“什么是奇奇怪怪的问题。” “哦,这个。那我们就从它先开始问。”常念拿出一个竹片,还有一个自制的炭笔,其实就是木炭削尖了,把细竹子劈开,再把木炭夹在细竹里用麻绳固定住,简易的炭笔就做好了。因为制作比较简单,常念一口气做了十几只。 “你帮我想想部落有没有比较奇怪的地方,比如说很苦涩的湖水,比如说不长草木的山,再或者比较浑浊经常断流的河。”常念抬头看着厉,好像很期待厉会回答他“是”一样,虽然这些奇怪的事听起来并没有什么值得让人开心的。 第21章 但厉还是点了点头。 “yes!”常念做了一个势在必得的手势。 见厉看他的眼神充满疑惑,常念尴尬的咳了咳,“我的意思是很好,刚刚说的那些一共有几个?” “都有!” “都有?”常念觉得好像有个馅饼砸在自己头上,晕乎乎的。不过还是冷静下来问:“都在哪儿?离部落远吗?” “经常断流的河离我们最近,沿着部落向那个方向走,用不了多久就能到。”厉指的方向在部落的北边。 “这条河一般会在天气最热的时候断流,雨水多的话可能会延迟。至于你说苦涩的湖水,在日落的方向,如果在太阳升起时出发,就能在日头最高时到达。狩猎队很少去,因为那儿不止湖水苦涩,连草也只有一种,基本不会有动物出现。在它附近得山,都是光秃秃的。” 听见厉这么说,常念大概有了自己的判断。他又追问:“你说只长的一种草是不是很高。”他在自己的小腹位置比划了一下“大概有这么高,上面会结绿色的小谷粒。” “是。”厉肯定了他的描述,“不过那种绿色的谷粒也是苦的,并不好吃。” 常念摆摆手,“碱蒿子不是用来吃的,它有别的用处,很有用。” “它叫碱蒿子?”历脑子的词汇又多了一个。 炭笔飞快地在竹片上写写记记,“很有可能是碱蒿子。”写完,他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厉说:“如果是我想的那样,厉,我们部落要发财了。” 厉觉得今天的太阳可能有点晃眼,不然怎么会觉得眼前的人在发光。他试图抓住自己没有听懂的地方问:“什么是发财。” 常念想起来,现在的社会还是以物易物没有钱财的观念,解释:“我们可能会有很多很多的盐。” 虽然原身的记忆不多,但还是知道盐在此时的稀缺性,那可比封建社会的金子管用多了。 厉不但没有表现的高兴,反而神色更严肃了,“你要去那?” 看到他的表情变化,常念也觉出不对,反问:“有什么不妥吗?” “那里被诅咒过,就连动物都很少出现。”厉警告道。 “然后呢?”常念平静的追问。 厉表情一滞,只眉尾的地方抖了抖,但还是强调:“诅咒之地危险。” “危险?哪里危险。既然知道那里有碱蒿子,一定是有人去过了,去的人呢?死了吗?” 厉:......这还真没有。 那个地方他是去过的,在部落划界之初。由于越往日落的方向走花草树木和野兽越少,所以四方边界属日落方向定的最晚。 从日落处的边界回来,厉就将看到的一切和大祭司说了,大祭司告诉他,连野兽都不愿接近的地方一定是被诅咒过的。从那以后,寻界的人一旦走到湖的附近便会往回折反。 他们如此放心西边的边界,不止因为有盐湖,还是因为盐湖以西基本是大片大片的荒芜。没有草木、水和野兽,没有人能在那里存活,更不会有哪个部落会打一个诅咒之地的主意。 但如果说起去到那里的人,似乎回来之后也没有什么不妥。 见他的反应,不用回答也知道答案。常念强调道:“那里是盐湖,有盐,不是什么诅咒之地。” 厉的神情并没有放轻松,“盐不是一块一块的吗?怎么会在水里。” 也不怪他,原始社会信息沟通很少,别说还不知道在当下这个时代有没有人发现海盐。即便是有,也不会传到内陆的部落。 “这个解释起来很复杂。” 的确很复杂,和一个根本不了解世界物质构成也没学过化学的人解释盐湖,常念还真做不到。 “只要你记住,那不是诅咒之地,我以祖神的名义保证。”既然解释不清,那就用魔法打败魔法。 “好。”果然,厉不再诅咒之地这个问题上纠结了。 “等了解完部落的情况,去一趟盐湖吧。能不能变出盐,去那里试一试就知道了。”常念十分期待。 厉点点头,并没有在这上面多说。即使他相信那不是什么诅咒之地,但也并不认为那里会有被各个部落疯狂争抢的盐。 “如果真的是盐湖,它旁边不长草木的山应该就是石灰岩,是一种现在我们会比较需要的石头。”常念也不知道是讲给厉听,还是在给自己画饼。 第12章 两人坐在石头上聊到太阳快升到最高处,常念搞清了部落的大致情况,部落一共七百多人,战士几乎占了一半。部落的战士是部落最重要的力量,负责退敌和狩猎。剩下的女人有一百五十多人,孩子不足百人,老年和身体孱弱不能狩猎的有五十多人,最后还有九十多名奴隶。 说到奴隶,常念家里也有三名,一名女奴两名男□□隶。女奴就是玥,和母亲一起负责做饭和杂事,男□□隶有时也会同战士们一起狩猎。 部落里的奴隶属于私有物品,奴隶不参与分配,要由各自的主人负责他们的食物。所以除了祭司家里,一般一家只有一个奴隶。 七百多人如果放到现代看那可太少了,不要说地下庇护所了,就曾经地面上的一个小村子也得有几千人。可放到原始社会,七百人的部落便不能小觑。 据厉说,现在部落等级划分大致分为四种,像延越部落的规模属于小部落。一般人数少于一千人的,都属于小部落范畴。说是一千人以下,但绝大多数的小部落都在二三百人之间,人数超过五百人的小部落并不多见。再往上是中级部落和大部落,比大部落更强大的势力自称为城。据说这片大陆上,能称之为城的地方一共只有七个。 第22章 厉能知道这么多,还是因为延越部落是被朔风部落抛弃的遗民,而朔风部落就是一个初具规模的大部落。 常念了解到延越部落的现状还算不错,食物方面春夏秋三季的食物都比较充足。只有冬季,由于许多食物无法长期储存,再加上冬日寒冷狩猎很困难,难免会短缺。 关于食物种类,很遗憾没有常念期待的水稻和麦子,准确来说是没有任何谷物,这让常念觉得有点棘手,不过对此他也早有预期。 除了他知道的红薯和葱外,目前还有另外一种蔬菜是芹菜,剩下有两种比较常见的植物是苎麻和辣蓼草。 族人一般用苎麻的根茎做麻绳,他父亲喜欢用苎麻的叶子做草药,可以帮助人止血。 辣蓼草则是被祭司给一些肚子疼的族人服用,这倒也没错,辣蓼草主治肠炎、痢疾、中暑腹痛。不过在他看来,辣蓼草最大的用处还是做酒曲。说到酒曲,他记得部落附近好像有个柿子林。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原始社会的水果品种不行,那味道很难形容,部落的人还都以为橙黄色的果子不能吃呢。 部族的食物来源更多依靠狩猎,而部落领地里的动物还算丰富,常见的野鸡、野鸭、猪、马、羊都有,还有鹿、老虎和狼,最离谱的是部落的领地里还出现过大象,族人们称它为巨兽。 好在只出现过一次,也并未主动攻击人,被驱赶后离开了部落。常念拿着炭笔将大致情况都记了下来,又写了一些计划。 厉看着他在竹片上涂涂画画,疑惑:“你是在勾画图腾吗?” 因为在思考事情,炭笔的尾巴在下巴上一戳一戳的。听见厉询问,摆摆手否认道:“不是图腾。”他指着竹片上的文字说:“这些都是字,字就是可以把你说的事情都记录下来的东西。不仅可以做记录,还可以写规划。这个以后延越的族人都要学,你也要学。” 怕他不理解,常念接着解释:“例如,我需要几种草药,但我走不了很远,就需要出去狩猎的战士帮我找。我说出来,可能只有两样的话还会被记住,但一旦说的多了,有的人就容易记不住或者记错。有了文字就不一样了,出去狩猎的人可以把每一个草药的样子、味道和特征记录下来,这样就不怕记错。当然你可以说画下来也一样,可总有事情和东西是画不下来的,这时候就需要文字。而且相比画,文字更容易传承,也就是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常念解释的很详细,厉听明白了,他点头说:“文字很好,要学。” “学习态度很端正。”他笑着拍了拍厉的肩膀,但下一秒就笑不出来了,麻蛋!拍的手有点麻。 悻悻的放下手,常念说:“学字不着急,还有很多事急着要做呢,不如我们一会儿去看盐湖吧。” 厉没在意常念的小动作,而是注视着一个个写满字的竹片拒绝道:“不行,现在日头已经开始下落,如果这时候出发,快一点也要在日落前到达,夜晚住在部落外面不安全。” 常念皱眉,不解地问:“你不是说那里几乎没有动物吗?” “没有动物也不行。”历拒绝的斩钉截铁,没有一点余地。 索性也不急于一时,不去就不去呗,大不了明天再去。常念把空白竹片和写了字的竹片分别装好,拍拍手道:“那我们说说眼前的事吧,我回来几天了,很想强调一下卫生方面的问题。” “卫生是什么?为什么要强调?”厉这次是真的茫然了。 突然觉得化身十万个为什么的“厉宝宝”有点可爱,尤其没了虱子,更可爱了。他解释:“卫生,就是要保持干净。比如要每天洗脸,吃饭前要洗手,经常洗澡洗头。不要让身上爬出来各种小虫子。”说到这他问厉,“你觉得之前给你的肥皂怎么样?” 厉想也没想说:“很好用,洗的很干净。” “那日的肥皂装满了三个竹筒,但是平均分给每家还是不够的,今天晚上我会再做一些。常洗手洗脸,可以减少细菌入口。嗯……这么说吧,如果我们手洗不干净,吃东西有可能会肚子疼。如果身上有虫子,时间久了容易得皮肤病,就是皮肤上起红色的点点或者溃烂。”常念尽量用他能听懂的措辞描述。 “好。”厉这次应的很干脆。 延越部落曾经就有人皮肤溃烂过,当初那人并没有受伤,也没有被蚊虫叮咬,但皮肤不知道因为什么快速溃烂,当时祭司也没有办法,最后引发高热死掉了。 见他听进去,常念接着说:“除了卫生问题,还要注意饮水问题。我记得部落总是有小孩子肚子疼,每次阿父都会给他们吃些辣蓼草,才好一些。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问题可能来自于平时喝的水。” “喝水?你的意思是我们河水有问题?可如果不喝河水,我们要去哪里找水源?而且,我们喝同样的水,为什么其他人没事?”历眉头紧锁,对于孩子身体问题他很重视,但如果河水有问题,难道要整个部落迁徙吗? 明白他显然是想错了,常念赶忙解释:“河水有问题,但并不是不能喝。河水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杂质多,一个是有小虫子。”他其实想说寄生虫,但是这个词太超前,还是换了个容易被接受的说法。 “关于杂质,相信你也能看出来,河水并不是完全清澈的。这里边的杂质对我们身体有害,需要过滤掉。而小虫子,这个我们眼睛看不出来,也很难过滤掉,所以需要我们把水煮沸,就是咕嘟咕嘟冒泡泡以后放凉了喝,就不会有问题。不知道你发没发现,我回来之后,家里的水都是烧开后再喝的。至于你说的为什么别人喝水没事,孩子却会肚子疼,这就涉及到了概率。” 第23章 常念觉得自己此时像个老师,一个问题扯出另一个问题。他从地上拾起一个小石子,在两个手中来回倒,“概率问题就好比我这双手,石头可能出现在我的左手,也可能出现在我的右手。你不能因为打开我的左手没石头,就否定我右手也没石头。小虫子和杂质也是,你不能因为别人喝了没事情,就觉得河水本身没问题。。” 看着常念摊开的双手,厉点头,“我明白了。”说完他又问道:“既然你提出来了,是不是有解决的办法。” 常念很想赞一句“孺子可教”,不过并没有那个胆子,即使厉很可能听不懂。 “是的,有办法。”给出肯定答案后,他仔细讲道:“过滤器的做法不复杂,需要的材料我们这都能找到,只有一样东西准备起来需要花上一点时间,过几日我做出来就能投入使用了。以后喝的水都用滤水器过滤再烧开,这样基本不会有人拉肚子了。” 说完他叹口气,小声嘟囔:“一直喝河水也不行,还是需要打一口井。” 虽然他说的声音很小,但厉还是听到了。“井?什么是井。” “这么小声你都能听见!”常念有点吃惊。“井啊,现在不算是最急需的,这个还要再等等,如果需要挖了,我再和你解释。” “好。” “那个......”常念刚想说接下来的规划,大祭司走过来打断道:“说什么呢?也不看看太阳多高了,还不回家吃饭?” 厉抬头看,发现太阳已经下落了很多,不知不觉两个人聊了这么久了吗? 一边的常念也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嘿嘿一笑:“阿父不过来我都没发现,这肚子都饿瘪了。” “走吧,玥按照你说的方法烤好了鱼,回去尝尝。”大祭司笑眯眯的说,看他的样子,是在家先尝过了,应该是味道不错。 常念这才发现,厉插的鱼不知何时被拿走的,又是谁送去家里烤上的。“好呀!”说着,他去拽厉,“快走,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厉躲开他亮闪闪的眼睛,低低的“嗯”了一声。 第13章 “你在做什么?” 头顶的日头被两个高大的身影挡住,投不下一点阳光。常念一个哆嗦,手里的硫磺掉到地上,摔成了几瓣儿。 “我,我在......”看着头顶近在咫尺的两张脸,常念话没说完,噗的一声笑了。“你们离我这么近干嘛?” 两人的样子有点滑稽,像搞笑动画片里年迈糊涂的父亲和不大聪明的大哥,头挨着头,眼睛里写满了好奇。 迟疑地收回脑袋,大祭司蹲下去捡碎在地上的硫磺,眼中的好奇变成了担忧,“这就是你在祖地找到的东西吗?都摔碎了,祖神会不会降下责罚?” “你家祖神就那么小心眼?一点硫磺而已,也至于责罚。”常念尽量用玩笑的口气让父亲放下顾虑。 “硫磺?这个吗?”大祭司指着手里的黄色碎石。“为何叫硫磺,是颜色吗?祖神是不是会把颜色分成好多种,而这种淡淡明亮的黄,叫硫磺。” ...... 他要怎么说,硫磺是化学元素,跟颜色没关系。但还要肯定他的想法,同一色系确实有很多种颜色,它们都有自己的名字。 常念小课堂不想开课,讲的太多老师脑壳疼。 可父亲真诚发文,他只得再次努力措辞,“您说的没错,同一种相近的颜色,确实有不同的名字。就比如它,它的这种黄叫明黄色。”他也蹲下来,捡起一块放到手里,“但他为什么叫硫磺,我也不清楚。不过比起这个,阿父应该会对他的功用更感兴趣。”说完,常念还对着大祭司挑了挑眉。 大祭司眼神一亮,而站在不远处的历也凑了过来,齐声问:“什么功用?” 嗯......压迫感好强。 常念轻咳一声,退后了一点距离说:“就好比现在,将给你们的肥皂中加一点硫磺,肥皂便会有更好的清洁效果。有的人身上太脏洗不干净,用了加入硫磺的肥皂或许就会洗干净。当然,这不是硫磺最大的作用,他既可以是一味药,也可以帮助我们储存火种。” 即使现在的人早已经学会钻木取火,但即使是强壮的战士,想要成功引燃火焰,也需要耗费好一阵功夫。要是碰到一个阴雨天,点火就变得更加困难。至于打火石,更是稀罕,延越部落也只有两块。 历抬眼打量,怪不得他一会儿搬点竹筒,一会儿砍点芦苇,一会儿又去薅点红薯秧,好像一只准备筑巢的鼹鼠。原来是在忙活这么了不起的东西吗? 大祭司十分激动,红着脸询问:“这硫磺要如何储存火种?” 啊......这,东西没做出来,又和没有化学基础的父亲讲不了原理,常念只得说:“红薯秧还要浸泡一段时间,明天才能做好。等东西做出来了,我再和你们解释。” “明日吗?”大祭司一脸惆怅,不过惆怅只是稍纵即逝,没让身边的两个孩子发现。 常念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嗯,要等明日了。” “那硫磺碎了,不会影响他存放火种吗?”大祭司询问。 “啊?谁说要它他存放火种了?”常念把碎了的硫磺放到石碗中,重重的捣成粉末。“看,他是要这样用的。” 这次觉得自己闯祸的两个人才真的放下心。 “不说这个,有个事我要讲明白。”常念把捣好的硫磺放进一个巴掌大的陶罐里密封好,转头看向两人说:“那个冒热气的水洼不是什么祖地,它叫温泉。” 第24章 关于什么是温泉,温泉竟是用来洗澡的,巴拉巴拉,他又讲了许多。直到太阳的一个角都已经沉到了地平线以下,才发觉身边不知道何时多了两个人。 一个人是弘,另一个人是芽。 弘一脸你说啥?为啥每个字我都懂,但加起来我听不懂!芽则是被他阿父强行拉着不让走,显得有些不耐烦,父子两人好似原始社会版本的没头脑和不高兴。 常念觉得全身上下,现在嘴巴是最累的。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一点话如此之多过,他太累了,也该歇歇了。于是起身说道:“我......” 靠,腿坐麻了,常念两个肌无力似的大白腿一个没撑住,他又重重的坐了下去。原本已经做好屁股开花的准备了,可摔到一半,被一只大手拦腰拽住。 他发觉,这次厉拉他的力道好像小了不少,至少不会让他疼的一脑门的汗。 尴尬的向上望,“不好意思,腿麻了?” “嗯。”历淡淡回应。 “把我放到石头上吧,我缓一会儿就好。”常念小心的锤了一下退,爽的他天灵盖都要掀开了。 “我觉得你扶着我走走会更好。”历不赞同的道。 “啊?” “啊!!!!!!” 疑问变成了惨叫,常念像个还不会走路的小孩一样,被一米九的“大家长”拎着在部落外面溜达,留下一连串嘶哑的惨叫,惊飞了树上正在打闹的鸟。 魂儿被抽走一半的人生无可恋的走到放青蛙的地方,掀开盖子,雌蛙还没有产卵,看来要等明天了。 常念像是没有看到厉一样,越过他,走到帐子里面,紧了紧身下的皮毛睡了。 他发誓,太阳升起来之前,再也不要和那个没人性的原始人说话了! 至于明天,快点来吧!他要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要做哥哥了,他要给阿父看他做成的火折子,阿父一定会惊讶的夸他吧,而那个没人性的家伙估计也会瞪大眼睛,惊讶地问他为啥。 次日的清晨来的有点晚,是常年传过来后第一个阴天。灰蒙蒙的天上积着厚厚的乌云,乌云压的很低,好像酝酿着一场大雨。 常念揉了揉眼睛,带着点没睡醒的尾音问:“今天还要出去狩猎吗?” “不用。”历看着帐子外面摇摇头,“这几日猎到的食物足够了,看这样子一会儿的雨会很大,都歇在部落吧。” “嗯。” “啊!我的青蛙。”常念好像屁股上安了弹簧,腾的弹射起身,冲去外面去看那两只青蛙。 掀开陶缸上的盖子,里面的青蛙果然产卵了。他像个孩子一样跑到帐子里,对着历笑的灿烂极了,带着他眼尾的一点红色小志都翘了起来。 “历,阿娅真的有宝宝了,我们要做哥哥了。” 他笑得那么明艳,像刚升起来的太阳,让历觉得外面的乌云似乎都散了。 或许觉得只是说还不够,他拉着历去陶缸前,解释:“你看青蛙排卵了,他们排卵就说明阿娅真的有小孩了。” 虽然不明白瑶姨怀孕和青蛙产卵有什么关系,不多,他根本不懂什么是排卵!但见身边的人如此兴奋,历难得的笑了一下,“嗯,你要做哥哥了。” 常念歪头看他,纠正道:“是我们,我们要做哥哥了。” 历的笑停滞了一下,然后扩大。“嗯,我们要做哥哥了。” “走,我们去告诉阿父和阿娅去。”他拉着的手没有松开,转了个方向,走去了家里。 “阿父,阿娅,你们起了吗?阿娅真的有宝宝了!”还没到家,常念就忍不住的大声说着这个好消息。 要是以往,大祭司或是瑶肯定要有一个人迎出来,说他像个孩子。可是这次帐子里静悄悄的,好像没有人一样。 常念疑惑,是太开心愣住了吗? 一边的历面色却变得肃然,松开常念拉着他的手,长腿两步跨进了帐子。 在他身后,常念瞧的清楚,那个一直挺拔的身影好像踉跄了一下。他这下也觉出不对,忙跑了两步去看。 昏暗的帐子里,母亲颓然地坐在父亲旁边,她的一只手还放在父亲沾满草药汁液的大手里,可是那只手已经不会再握住她了,就那么无力的搭在皮子上,苍白的没有一点血色。 学医的人一眼望过去便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儿,可常念还是不敢置信的走到父亲跟前,摸了摸他脖颈处的脉搏。 冰凉的、僵硬的,没有一点波动。 “阿,阿......” 也不知道他是要叫阿父还是喊阿娅,后面的字无论如何也发不出来,只能张着嘴,像个哑巴。 门口站着的历跨步走了进来,一把揽住了瑶的肩膀,将人靠在他身上。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将自己的温度传给怀里的人。 常念终于有了反应,他看向母亲,咽下喉咙里的哽咽。“阿娅,你肚子里有你和阿父的孩子了,要注意身体。阿父昨天还叮嘱我,要照顾好你和宝宝。” 大祭司的原话是让他照顾好母亲和弟弟。难道,父亲昨天便知道了? 或许是提到了肚子里的孩子,一直没有动静的瑶终于有了反应。她用手轻轻摩挲着自己的小腹,好半天,大滴大滴的泪从落了下来。 撕心裂肺的哭声从延越部落最中间的帐子里传出,将天上相携而飞的两只鸟被吓了一跳,强壮一点的那只拖着瘦小的那只,扑了这翅膀飞远了。 第25章 第14章 滂沱大雨下了整个上午,将帐子外的路冲刷的泥泞不堪。 瑶将大祭司的遗体仔细擦洗过,让他看上去除了脸色苍白些,与往常并无区别,如同熟睡一般。 这场雨来的快,走的也毫不拖沓,就一会儿的功夫,天上便织出横贯南北的彩虹。云跟着雨散了,天空又变成了一望无际的蓝,只有路上的泥泞提醒走在上面的人,雨刚下过。 大部分的人都是在雨停之后才知道大祭司离世的,族里有许多受过他恩惠的人,有的老人腰背更佝偻了,也有的战士红了眼睛。 等人都来的差不多了,弘才带着兰和儿子过来,他嘭的一声跪在大祭司的遗体面前,平时话最多的人,如今像是个句嘴葫芦,一言不发。 好久,他才掷地有声的说:“祭司您放心,只要有我弘在,就绝不让念和瑶姨受委屈。” 芽虽然年纪小,但也知道祭司爷爷不再了。平时那么喜欢疯闹的性子,这会儿也安安静静的站在那,看脸上像是刚哭过。等他阿父起身后他才凑上前,把昨日得的果子放到了祭祀爷爷的手里。 “阿爷,这个果子很甜,你拿着。念叔叔说,难过的时候吃点甜的,就会开心了。” 不远处的常念看似十分平静,只有凑近了的人才能看清,他的嘴角内侧已经被咬破了。 初秋的天气还很热,纵使瑶再不舍,还是决定让伴侣走的体面一些。“你们出去准备吧,我想与秦再待一会儿。” 大祭司的名字叫秦,也只有瑶会这样叫他。 常念一出帐子,就朝棚子的方向飞奔过去。再回想昨日阿父知道不能当天见到火折子的表情,那分明就是遗憾啊! 许久过后,弘和申喘着气跑过来,申开口:“外面的祭台搭好了。” “嗯。”厉闷闷的应了一声,但并未打扰帐子里的人。 几人又等了一会儿才听到里面说:“抬他过去吧。” 弘和申要去抬遗体,被常念拦住了。他率先撩开帐子,厉接过申手中的木板也跟了进去。 两人的身高差了大半头,但却抬的十分稳当,雨过之后的泥泞都没能让他们打滑,直到走到搭好的祭台前,连祭的头发都没有乱一点。 葬礼和祭台一样简单,并没有什么繁琐的程序。只在部落外隆起高高的柴堆,大祭司的遗体就安安静静的躺在上面。 常念从腰间的皮带上拿出刚做好的火折子,打开上面的竹盖,轻轻一吹,跃起一簇橙黄色的火苗。 “阿娅,阿父生前就很想见见它,你用它送阿父最后一程吧。” 瑶点头接过火折子,延越部落的人也都看见刚才的一幕。虽有惊讶,有疑惑,还有惊喜,但出于对大祭司的尊重,没人开口询问。 火苗随风而起,不消片刻便成了冲天的火焰。焰心中静静躺着的人,慢慢的消失在众人视野之中,归于了平静。 厉看着族人,高声宣布了常念成为部族的新任祭司。 对于这位年轻的祭司,部落里没谁有异议。 于是,一个年轻的首领,与一个更年轻的祭司,带领着同样年轻的部落开始了对于这个世界的探索。 族人陆续离开,地上的骨灰等风吹散,将他的灵魂洒在部落的土地上,看日升月落、千家烟火。 厉并没有多停留,随着族人一起回了驻地。 常念蹲到地上,看着随风打圈的骨灰问母亲:“阿娅,我可以留下一点吗?” 瑶试图去摸,发现除了风,什么都抓不住。她点点头,转身也回了部落。 常念拿出一个巴掌大的陶罐,装上一些骨灰,跑向陶窑的方向。 延越部落烧陶的窑是比较古老的竖穴窑,虽然比起最原始的堆烧要好些,能起到部分保温和还原作用,但无论是产量还是质量都并不算好。 第一次见到这种古老的陶窑时,常念就想改进,心想就算不能一步迈入陶瓷时代,也要从陶器的质量上把把关。只是那会儿对于建什么样的窑,还并未想好。 龙窑,量大管饱好搭建,但作为一种简单的升焰窑,缺点也很明显,它并不适合烧制陶瓷。至于另外两种窑——窑馒头窑和葫芦窑,一个烧制数量上有限制,一个对搭建料要求比较高。 不过显然,今天他没有心思去想这些。 先是下雨,而后又是祭司的葬礼,所以窑室这边是空着的。常念来时,从棚子里抱了一堆干草。延越现在用的都是粗陶,并没有釉。将枯草点燃,等燃尽后,选了底部细腻的草木灰放到陶碗里,加水调成草木灰釉。 做好釉水他开始慢慢揉搓黄泥,直到整个泥胚摸起来细腻后,才起手捏了三个没有封顶的珠子。 看着手上刚刚捏好的陶珠,常念出了会儿神,才将骨灰灌满了三个珠子。做好的珠子被揉搓的十分圆润,又被他小心的把它放到一边阴干。 等待的一段时间,常念拿出腰间的火折子,拔开盖子看他一点点复燃。他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抱着自己,望着火焰照亮的方寸之地。 直到珠子阴干他才起身,刷好陶釉,点火烧窑,出门看着日落算时间。 雨后的太阳很暖,橙黄色的日光并不算炽烈,有一种温和的包容力。旁边的阔叶树随风摇摆,好像在为美好的阳光而舞。陶窑在部落的北边,从陶窑向北看,可以看见郁郁葱葱的树林,再远处是并不陡峭的小山。 第26章 深深吸了一口气,如同刚来到这的第一天一样,草木的清香伴着花香吸入鼻子。可又不一样了,再也没有一双沾着草木汁液的大手拍着他的肩膀说“回来了”。 摘了一片细长的草叶,放在唇边,吹出淡淡的曲调,像是送别,又像是怀念。 暮色西沉,正好窑内的陶珠也烧纸完成了。因为延越附近的陶土烧出来是赤红色,刷了一层草木灰釉后珠子变成了红褐色,受工具所限,珠子的釉上色并不均匀,可正是这不算均匀的釉色,形成了不规则的视觉美。 将珠子小心收好,常念朝家的方向跑了回去。 帐子里瑶拿着东西发呆,见常念回来,在自己的生边让出了一个地方,“回来了,过来坐。” 常念走进帐子,从挂在腰间的口袋中摸出一颗陶珠,放到母亲手中。 瑶看一眼手中奇怪的珠子问:“这是?” 常念坐到母亲身边,将脑袋轻轻放到她的肩膀上说:“这是陶珠,里面是空心的,装着阿父的骨灰,我做了三颗,这颗给您。” 瑶抚摸手里的珠子,用力地攥在了掌心中。而后,她将自己的侧脸靠在儿子的发顶,安抚似的轻轻蹭了蹭。 “阿娅。”常念小声低喃。 “嗯。”瑶低低回应。 等了一会儿,见儿子不再出声,瑶伸出另一只手,露出一颗如蜜如蜡的琥珀。“这是你阿父让我交给你的。” 鸽子蛋大的橙黄琥珀,静静地躺在瑶的手里。温润的晶体中,包裹这一颗金黄色的...... 常念的瞳孔猛地收缩,让他不自觉的坐直了身子。瑶因为没有预料到儿子的反应,脸被不轻不重的磕了一下。 察觉出事情异常,她没有乎疼。但反应过来的常念赶忙去看母亲的脸,还要只是红了一块。 “对不起阿娅,是不是很疼。”他轻轻按揉母亲的脸,心疼的问。 瑶拿开儿子的手,“没事,很轻,不疼。倒是你,怎么这么激动?” 少见的失态,当然不是因为琥珀有多难得,而是嵌在琥珀里的东西让他太过震惊。那是一颗金灿灿刻着“福”字的......精巧纽扣。 要知道琥珀形成的岁月很长久,长久到可以等待一个文明的形成然后再见证他衰落。同样,那个被嵌在琥珀里的东西也存在了很长久。或许是数十万年,或者数百万年,也或者是更久的岁月。 纽扣的工艺很精致,许多细节都告诉常念——它至少也是来自一个拥有机械文明的社会。 这说明,曾有一个文明发展并且消亡过! 那他生活过的庇护所呢? 没人会给他回答。 所以,从来都不是向过去穿越!而是......向未来穿越! 怪不得他觉得哪里不对。这里人的肤色、语言和人种都和自己曾经的国家一样。可如果是向过去穿越,这片土地上还没有红薯和茉莉花。但如果他是向未来穿越的话,一切就说得通了。 接过那枚琥珀,常念盯了许久。他觉得这颗琥珀很重,压在肩膀和胸口上。 瑶觉得儿子似乎还没想好瑶怎样与自己解释,便不过多询问,而是说:“你阿父说,这颗晶石就作为部落祭司的传承之物,晶石中的图腾他虽然不认识,但应该是祖神的某种示意,或许可以庇佑延越的族人。” 常念慢慢吐出一口气,神情也不像刚刚那样失态,“阿娅,这个不是图腾是文字。这个字读福,福泽绵长的福,您说的没错,他是祖神的示意,示意我们部落会越来越好。” 晚饭做的很简单,红薯粥、煮鸟蛋和一盘葱爆猪肉。今天厉没有和他们一起吃饭,而是看战士们在部落的空地上点起高高的篝火,为他们的大祭司照亮这最后一段路。 等到外面的篝火快要燃尽,母亲才睡下,常念轻轻抚平了她皱着的眉心,才起身出了帐子。 篝火边已经没什么人,只剩厉在对着篝火发呆。 厉似乎早知道他过来,淡声开口:“瑶姨睡了。” “嗯,刚睡下。” 常念从腰间摸出珠子,递到厉面前,“给你。” 借着炭火的余光,厉看清了递过来的东西,是一颗红褐色的珠子。珠子像是陶土做成的,但又比他们的陶器细腻光滑,甚至连颜色都不一样。 珠子触手冰凉,还带着他未曾体会过的莹润。当然,他自己是想不到这个词的,在脑子里翻了半天,也不知道该如何描述。 “这是什么?” 常念又解释一遍,“这是陶珠,里面装着阿父的骨灰。我做了三颗,每人一颗。” 厉定定的看着珠子几秒,才接过来,收到手心里。 “谢谢。”他的声音有微不可察的哽咽,却被很快地掩饰了回去。 最后一点炭火的余光中,厉没了平时的凌厉,眼神中尽是落寞。常念这才发觉,自己一直忽略了一件事,厉也才二十一岁。 二十一岁的自己在干什么?在学校的象牙塔中。而站在对面的这个人,在十九岁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部落的首领。他必须带着族人和野兽,和觊觎延越的外族人厮杀。 说起来,自己的真实年龄其实要比厉还大上两岁。 炭火熄灭,月光莹莹,常念走近了些仰头看他,“你难过是可以表露出来的。” 见他靠近,厉依旧如雕塑一般站着,一言不发。 第一次,看着如此锋利的一张脸会觉得心疼,常念说话的声音又低了一些,“情绪的宣泄就在一瞬间,它不会因为你是部落首领,就必须要自己消化掉。” 第27章 “我不需要懦弱。”他拒绝的果断又干脆。 “袒露自己从来都不是懦弱。”常念少见的直视着他的眼睛,“我是你的家人,你不需要再家人面前逞强。” 见对面的人还是不肯松懈,他又近了一点,“厉,我很难过,想阿父,想我们才相处了几日,想时间对我们来说还不够,也会想......是不是我的错。” 说道最后一句,常念的声音控制不住的哽咽。 看着他手中紧握的陶珠,看着他胳膊上还未褪去的红包,看着他眼中摇摇欲坠的眼泪,厉干涩的开口:“不是你的错。” 常念望着厉,月光将他的影子拉长,一直延伸到自己的脚下。于是,任凭自己莽撞的撞入那个怀里,用力的抱住了他。 月光映出两人重叠的影子,无声地斜落在漆黑的夜色中。 第15章 连着几日的雨停终于了,经过一日的晾晒,路上的泥泞不见了,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留有一洼水镜。 厉进帐子时,常念正在为母亲梳头发。 “瑶姨。”他微微弯身,与瑶打了声招呼。 瑶今天的状态看上去好了一些,她伸手指了下旁边:“厉来了,坐。” 常念记着的发髻不多,只简单的给母亲盘了个圆髻,要不是因着徐士俊的《十髻谣》说“江北花容,江南花歇;发薄难梳,愁多易结。”特地去网上找过,他可能连这一个发髻都盘不出来。 别看原始社会的人大多都缺乏营养,头发也不如何柔顺,但发量却都十分客观。看来早睡早起不内耗,确实可以增加发量。 厉坐下来没多久,就时不时的左右张望。 常念见他好像丢了东西似的来回逡巡,好奇地问:“找什么呢?” “你闻到花香了吗?”厉疑惑。 瑶刚要起身,听见这话,又从旁边拿出了一个巴掌大的肥皂。“闻闻,是不是它的味道。” 厉的嗅觉十分灵敏,肥皂刚一靠近,就知道是刚才闻见的味道。他不解:“这和我那块不一样吗?” 瑶接过厉递回来的香皂小心放好,解释:“念说,之前的肥皂味道有些重,就用茉莉花给这皂熏了些香味,叫香皂。” 厉赞同地点头:“这个名字很贴切,就好像我们叫长耳兽一样,比兔子好记多了。” 常念:......你在纠结这个? 他挑眉问:“你观察过兔子吗?” “观察?观察它做什么?”厉不在意的说。 这时,正好玥端着早饭进来。瑶示意大家坐下来,边吃饭边说。 “如果你观察过兔子就应该知道,兔子的繁殖能力很强,大概太阳东升西落三十次,它就可以生一窝崽子。有一种夸张的说法叫兔望月而孕,自吐其子。所以,兔子同吐子。”喝了一口红薯粥,常念问:“这样解释,你觉得哪个名字好?” 无论在什么时代,没有人会不喜欢吉祥美好的寓意。叫他这么一说,兔子就如像祈求子孙绵延的吉祥物一养。 这次,厉也认同地点头,“兔子更好一些。” 他抬手夹菜,目光正好瞥见常念手上多出来的几道细小伤口。他目光一凝,“你的手怎么弄的?” 不好意思地缩了缩,常念尴尬地说:“劈竹子的技术不熟练,不小心弄的。” “那两名奴隶呢?这些事情你让他们做。”厉的表情有些严肃。 常念讪讪,“他们天没亮就被我叫去砍竹子了,这点小事,我自己做就行。” 厉看了一眼他的手,又看一眼他,常念无奈,含糊的说:“知道了。” 今天狩猎队的人数比往常多,由弘和申带队,厉守在部落。 吃过饭,常念带着厉去了陶窑,顺便和他要了几个手艺好的族人。把准备好的竹条拿出来,教几个擅长编织的族人制作鱼笼。 鱼肉鲜美,营养丰富,尤其富含维生素a、d和b2,不但可以促进钙的吸收,更重要的是可以改善视力。他穿过来以后就发现了,除了像厉这种可能从基因开始就逆天的人外,其他大多数的族人夜间视力都非常的差,应该是和维生素a摄入太少有关。 所以在常念看来,吃鱼必须提上日程。除此之外,他需要很多很多的鱼鳔胶,这个在冬天来临前非常重要。 等鱼笼编织教的差不多了,他开始让另外一部分人揉搓陶泥,自己则是带着厉去了稍远一点的地方。 “趁着你在部落,我想和你商量件事。”这次,他没有带上竹片和炭笔。 厉点头,示意他继续。 常念摆出要促膝长谈的架势,问:“你知道房子吗?”他一边说,手上一边比划。 厉不确定的道:“你说的是木屋?” 常念一直将现今世界的发展阶段对标新石器时代前期,那会儿确实有搭建木屋的技术,明白这一点后他继续说:“不是木屋,但结构上会有一些像。只是四周的墙不再用木头,而是......”说着,他指了一下陶窑外面的黄土,“而是用外面的黄土。” 对于为什么用黄土,他没着急解释,而是继续向上指着说:“屋顶也不用树皮和稻草,我会做一个新的东西,它叫瓦片,能更好的遮风挡雨。” 与他以往拿出新鲜事物时不同,厉这次似乎并不感兴趣。他反驳道:“大部落和城都会选择居住在木屋之中,而我们更习惯住帐子。帐子虽然小,但建造方便,也更容易移动。” 第28章 “移动?为什么要移动?”常念疑惑。 厉似乎并不反感常念的“无知”,解释:“每次天气从冷变暖都会经常下雨,如果雨接连不停的话,旁边那条河很有可能流向部落,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遇见过,可一旦河水灌,我们就必须搬走。” 没办法,部落要靠河取水,本身也不能离得太远。 “还有那些虎视眈眈的部落,万一入侵过来抵挡不住,帐子也更有利于撤退。”厉说道后面的时候眼神有些阴鸷。 常念认为,厉并不觉得延越会抵御不住外敌,但作为部落的首领,他必须考虑好每一种可能。 没有在这两点上与他争辩,他转而提到另外一件事。“你说的没错,但我记得天气变冷后即使都住进了山洞,每年还是会有族人冻死饿死。 厉的神色变暗了一瞬,作为首领,没办法庇护族人这让他很不甘。 每年的第一场雪过后,不只是老人,就连部落最重视的孩子都会有因为受不住寒冷而夭折的。 提起这个,当然不是为了让他难过,常念忙接着说“如果有了房子和正确储存食物的方法,我保证,今年无论雪下的多大,都不会有族人饿着冻着。” “你说的是真的?”厉的眼神闪了一下,不确认地追问。 常念十分确定地点头,“是真的。” 如果不学医,他应该能成为一名不错的老师。从身边捡了一个树枝,在地面上画了个简单的房屋结构图,他指着房梁和柱子的位置说:“用粗壮的树干做房梁和角柱,用夯土做墙面。” 知道厉不懂什么是夯土,解释:“刚才说的黄土加上枯草拍打结实就是夯土。你别看黄土平时松散,但变成夯土墙以后,只要做好防水,就能特别坚固。” 上辈子,末世前夕,很多钢筋水泥都没顶住的风暴,夯土垒成的百岁土楼竟然抵住了。只是在长久的侵蚀下,最终也没能保留下来。 之前常念思考房子要怎样建造时,在夯土房和水泥砖房纠结过,最后选择了夯土房。 这不仅因为水泥砖房需要大量烧砖,工期更久,还因为它太超前了。身处原始社会,这里甚至还没有完整地形成一个文明,任何事物的破土,都需要时间的演化和沉淀。 原始社会的底蕴太单薄,需要时间孕育出文明和传承。相信夯土墙结合卯榫结构,也可以发展最适合当下的建筑美学。 后面他也会教部落的人烧制红砖和青砖,能不能按照上一世的文明走一遍?常念不知道。但他知道,人的智慧能演化出的惊喜是无穷的。 树枝又点在炕的位置上,常念介绍:“这个叫火炕,他旁边的叫炉子,炉子和炕是相通的,炉子里点燃柴火,热气会飘到炕的下面,坐在炕上的人就会很暖和。 厉没学过物理,也不懂得气流,自然不想不明白,他定定的注视着画在地上的草图,难以置信。“热气会跑到这里面来?” 作为一个合格的老师,当然要用事实说话。常念先是肯定道:“当然。”说完,他利落的动手盘炕。 盘炕他是真的有经验,上辈子有个diy玩具,就是盘迷你炕。要知道在庇护这种资源极度紧张的地方,玩具可是相当奢侈的东西,那可是父母辛苦淘换回来的。当初整整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搭建好,事后证明,他手艺不错。 没有砖头,就用碎石代替。虽然石块不如砖块齐整,但不平整的地方可以用泥巴找。没让厉等太久,一个用碎石和泥巴搭建的模型就做好了。 点燃,烧热。看着热气一点点将炕烘干,常念示意厉摸一下。 火是从炉子中点的,但在不远处的炕却已经烫手了。厉难的漏出点笑意,看着常念说:“炕很不错。”话落,他又十分稀罕的伸手摸了摸,询问:“如果建一座你说的房子,需要多久?” 这次,他不再思考如果河水倒灌要怎么办。毕竟对比一个可能存在于未来单的担忧,他更在意今年冬天是否会有族人死去。 常念掰着指头算:“如果八九个健壮的男人一起建,一座两室一厨的房子......大概需要二十天左右。当然,等熟练以后速度会更快。按照我们部落现在这样,一半的战士去狩猎,一半的战士留在部落,留在部落的战士加上奴隶......” 没让他把话说完,厉大手一挥,“如果盖房子,出去狩猎的人数可以改成一百二十人。日落的方向不用去人,剩下三个方向,四十人一队。” 首领大气! 常念拿起树枝计算,“这样的话,战士加上奴隶大概有三百多人,八人一组,可以分成三十九组。三十九组同时建房,我们部落有一百五十七家,大概八十天能建完这一百五十七栋房子。” 厉在心中盘算了一下,问常念:“你这个房子和炕都有多大?” “考虑到时间紧,工具也不够好用,房子并不想建很大。厨房......也就是做饭的屋子,只要能满足存放一些食物,摆放器具,并且能有地方吃饭就成。”他比划了一个两三平米的距离,“大概就这么大。” “另外两个屋子用来住人,炕我准备做个两米乘两米五的。”他又用步子丈量了距离,画出炕的大小。“屋子的大小就根据炕向前扩展两倍,大概就是两米五乘六米。” 他想到自己的一些规划,补充:“房子先盖这么大,除了房子,还要给大家划分出院子,也就是在房子周围圈出一块地。后面无论是扩建房子,还是种地养殖都可以自己规划。” 第29章 厉想了一下常念说的屋子大小,建议:“今年不需要把一百五十多栋房子都建出来。可以在这个数量上减掉一半,剩下的房子明年天气暖和了再慢慢建。” “减一半?那一家人挤一个房间?有的家里有老人、孩子、女人、兄弟,住在一起会不会很不方便。”常念有点为难。毕竟,就算如今住的帐子,家里人口多的,也会多建造几个。 他还在纠结,抬眼却对上了厉的目光。“你觉得部落所有人挤在山洞里很方便?” 常念:...... 尴尬,又用现代人的思维考虑问题了。比起不方便,显然活下去更重要。 他讪讪一笑,心想果然是你,说的话比馒头还噎人。好样的,给你比个大拇哥。心里腹诽完,常念继续说:“建房的图纸我今天回去会用木片画出来,但不要着急开始建,后面还有一些关于我们部落房屋的规划。” 提到计划,常念看向厉,难得的,从他眼中流露出了势在必行。 “明天,我要去一趟盐湖。” 第16章 常念甚至想好了如果厉不答应,自己要如何说服他。结果却听见对面的人说:“好。” 他的吃惊都写在了脸上,厉像是没见着一样转身去了陶窑。 回到陶窑,鱼笼已经做出了大概的形状,另一边刚刚让人捏的泥条也准备得差不多了。 “大家手脚真麻利。”常念由衷的赞叹。 一位脸上都是褶皱的老人眯眼笑起来,“能出来动动胳膊腿,我们几个老伙计都很开心。” 他看向摆了一地的泥条,疑惑,“不知道祭司要用泥条做什么?” 其实常念也很好奇,部落中用的大陶缸是如何做的,于是就问了出来。 老人指了指不远处立着的一个椭圆形的石柱,石柱大概有半米高,“平时我们都是在石柱上裹上厚厚的黄泥,再小心脱下来,五六个一起送到窑里烧。”说到这,他无奈的叹了口气:“陶缸太大,一窑下来都不见得能烧出一个好的。” 常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安抚道:“伯伯,以后不会了。之后再出窑的缸,一窑也不见得有一个坏的。” 这可不是什么大话,改进陶窑,升级手艺,这种最简单的陶缸确实不容易烧坏。 老人怕是自己年纪大了,耳朵出了问题:“真的都能烧好吗?” “当然。”常念自信一笑。 他走到几个老人中间,开始教他们如何用泥条盘筑法做陶缸和滤水器。由于教学太投入,他又一次忘了他们的首领大人。 没办法,之前就说过延越的饮水问题,如今有时间当然要紧着它先完成。 过滤器像一个大号的陶罐,不过分上下两层,中间的层板上需要戳出许多小洞,陶罐底部的侧面也开一颗拇指粗细的洞,然后用陶土围在上面做出一个下斜的壶嘴,样子有点像现代的水龙头。做好的陶罐上层先铺上一层烧好的碳,碳上面在铺一层干净的细砂,“古法滤水器”就做成了。 古法滤水器的器身做好了,常念和族里的匠人们一起将东西送到窑里,入窑的还有用盘筑法做出的两口陶缸。 这边刚封好窑口,就见乔快步跑了过来,喘着气说:“厉、小祭司......” 厉抬头瞥了他一眼,冷声打断:“延越部落什么时候有小祭司?” 乔懵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叫小祭司有什么不妥。 厉正色说道:“可以叫他念,也可以叫祭司,延越部落没有小祭司。” 乔咽了口吐沫,虽然不懂为什么,但身体对危险的本能反应让他立马站直了身子,右手握拳放到胸口,恭敬地应到:“是,首领、祭司。” 常念在旁边围观了全程,他大概明白了厉的意思。虽然祭司是个被神化严重的职位,但十五岁还是太年轻,容易被轻视,所以这是在帮他树立威严。 也只有树立了威严,他说的事情才能被人更好的执行。 气氛一下子从刚才的轻松教学氛围转变的低沉严肃,这时,有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咳嗽一声,提了提刚编好的鱼笼说:“祭司大人,按您教的,鱼笼做好了。” 常念拍了下厉的胳膊,示意他一起过去。又对老人笑着点了点头,“好的,我看看。” 几个编织匠人的手艺不错,做的很结实,差不多六米的鱼笼,并没有哪处是错漏的。 而一旁的乔见首领似乎没有那么严厉了,好奇伸了伸脑袋,没忍住地问:“祭司,做这么大个的笼子是装什么的?” 常念满意的笑了笑:“这是鱼笼,抓鱼的。多做几个鱼笼,我们天天都有鱼吃。” 乔惊讶:“抓鱼的?可是鱼进去不会再游出来吗?” 常念今天回答了太多问题,他只神秘一笑:“收鱼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乔还要说什么,厉却开口打断:“你过来有什么事?” 乔才想起来自己过来的目的,一拍脑袋说道:“巡界的族人回来说,在距离部落边界不远的地方,好像是朝部落和冀褚部落的人在战斗。” “有多远?”厉问。 “站在界碑外面的大树上,刚好可以看到一点影子。” 厉点头:“好,我知道了,你去叫几个会浮水的人过来,把鱼笼放到河里。” “好的。”说完,乔跑着出去了。 常念疑惑:“现在都进入秋天了,各部落不应该多打猎储备食物吗?怎么会有人选择这时候发起战争呢?而且,你不是说部落里的人口很重要,一般部落不会轻易开战吗?” 第30章 “一般时候是不会轻易开战,但如果找到了非常重要的东西呢?”厉的眼神晦暗,看向南方。 “非常重要的东西,盐吗?”常念问。 厉收回目光,“盐,或许吧。不过这和我们没关系,部落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狩猎和建房子。” 常念在厉刚刚提到盐时,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一闪而逝的贪婪和兴奋。 所以,他其实并不相信明天去的盐湖会有盐。而且也是在这个时候,常念再次感受到,自己确实穿越到了蛮荒社会。这里没有基本的法度,也不用讲究礼仪,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想要的东西只需要抢就可以。 不是说他前世的社会就没有战争,但那时的战争起码还会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现在不一样,是真真正正的不服就干。 常念摆弄地上的鱼笼,问厉:“明天探盐湖,你要去吗?” 厉反问:“为什么不去?” 常念声音不大的说:“我以为你觉得去那里没什么意义,所以不会亲自去。” “我去并不是觉得那里一定会有你说的东西,而是你是祭司,我需要保护好你。”厉的话一如既往的不作遮掩,“虽然你做了一些之前我没见过并且很有用的东西,但这不意味着我就要放弃我的判断完全相信你,我会给你做事的权力,会尽量支持你,但也会保留我的质疑。” 常念认真琢磨了厉的话,觉得厉说的很对。为什么要笃定的相信他,就算他有祖神的光环也不行。 想明白了,常念对着厉笑了:“好的,那就等明天揭晓答案,我对自己有信心,到时候别太崇拜我。” 怕他不明白什么是崇拜,补充:“就是别觉得我太厉害。” 说完,他冲走过来的乔还有其他族人招手,示意他们过来抬鱼笼。 厉站在原地看着常念的背影,才终于有点期待明天的盐湖之行。 五六个战士抬着硕大的鱼笼路过部落,部落里的族人有的在鞣制皮子,有的在晾晒肉干,都各自忙碌着手里的活计。 这会儿一个庞然大物的出现,还是吸引了不少的注意。 “瞧那是什么?” “好大的笼子,是用来狩猎野兽的吗?” “那,好像是用竹子做的。” “怎么可能,竹子那么硬,怎么编出这么大的笼子。” “不然你说是什么?树枝吗?才没有又细又长的树枝。” 一时间,部落里讨论声不断,都猜测大家伙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有一个和常念相熟的汉子朝着这边喊:“祭司,他们抬着的是什么?” “鱼笼,捕鱼的鱼笼。过两天给大家伙儿分鱼吃!”常念对他挥挥手。 唰地,讨论声更大了,大家都在猜测,这么大的东西鱼不会游出去吗? “前几日我瞧着巨抓了两条鱼,那个鲜啊!可惜我伴侣不会浮水。” “收起你的馋嘴,我觉着那大家伙抓不到鱼。” “你是在质疑祭司吗?他可是能做出火折子的人,吹一下,竹筒里就有火了,除了祖神的使者,谁能做到。” “这倒也是,那东西神奇的很,盖上盖子火就不见了。” “可是我还是觉得大家伙抓不到鱼,鱼可比野兽聪明多了。” “那你等着吧,分鱼的时候你的那份归我。” “你少来,我可没说要与你赌。” 没再停留,常念带着几个战士奔着部落旁边的河去了。连着几日的阴雨天,河水上涨了一节,好在经过一日的沉淀,水倒还算清澈。 “大家先把鱼笼放下吧。”常念吩咐道。 鱼笼虽然庞大,但并不重,几个战士放好鱼笼,都看向他们这位年轻的祭司。大家来的路上可都听说了,因为乔喊了一句小祭司,就让首领给训斥了,现下没人再敢有一点的不尊敬。 许是雨水冲刷,河边有许多田螺,常念眼睛一亮,这可比挖蚯蚓要快多了。他手一挥,几个战士迅速的围了过来。 “这个带壳的小家伙叫田螺,你们几人先沿着河边多捡一些。” 围过来的战士不解:“我们是要捡回去吃吗?这东西太硬,要怎么吃?” 嗯......,确实能吃,但他还不准备吃着玩意。学医的天性,让他嫌弃一切有寄生虫的东西。 “捡田螺不是留着我们自己吃的,而是一会砸碎了放到鱼笼里做鱼饵。” 鱼饵?又是一个新鲜的词。不过联想到捕捉一些野兽时,在陷阱上放的生肉,大家就差不多可以理解“饵”是什么意思了。 “那你们先抓螺,我去看看哪里下鱼笼。” 按照上辈子看视频的经验,常念在河里找了几处水草茂盛的地方。确定了几个方位,脱了草鞋,扑通跳到了河里。 听见声音,厉警惕的抬头,然后就看见他的祭司如同一只大白鹅一样,在水里扑腾的还挺好看。 一边的战士也反应过来,齐齐看过去。 什么?他们祭司竟然会!浮!水!真不愧是来自祖神之地的人,就是厉害! 常念比较了几处位置,决定在一处他脚将将能够到底的地方下鱼笼。这样的水深正合适,即能保证鱼多,又能方便下笼。 等他游回岸上才发现,岸上的人都在看自己。 糟糕,技能暴露了。 常念只得故作淡定的甩了甩头上的水,吩咐道:“把田螺杂碎,放到鱼笼里,做好了我带你们下鱼笼。” 第31章 河水潺潺,水草旁的硕大鱼笼任凭水流冲刷,等待更多的鱼儿撞到它的肚中。 第17章 天空泛起鱼肚白,常念背上竹筐去找厉。刚巧,厉也正好往这里走,他看见常念背后的东西挑了下眉。 炫耀似的转了半圈,把背后朝向他说:“不错吧,昨天我特地让元叔做的,用肩膀背着更省力。但只来得及做三个,剩下两个你分配一下,记得让他们装上陶罐和干柴。” 元叔是几位匠人中手艺最好的,昨天只是教了他几个竹篾编织的基础技法,就已经可以融汇贯通许多样式。更让常他惊喜的是,云叔还是个技艺娴熟的石匠,现在没时间可太不方便了。等盐湖之行结束,他要先画个日晷,有了时间,才更方便计划事情。 今天申也在去盐湖的队伍里,常念没想到竟然组了二十六人的队伍,他觉得人太多了。 “用不了这么多人吧,十人就够了。” 厉带着队伍朝盐湖走,并没有减员的意思。他手向前挥了挥,示意后面的人跟上:“不多,我们必须做好遇上野兽的准备。” 常念落在厉后面一点,正好和申并排,小声地问:“他从小就不会笑吗?” 涉及到首领的隐私,作为为数不多长了脑子的战士,申用一种你想死请别捎带上我的眼神看着他。 “哎!从小就这么正经,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他自顾自嘀咕。 常念嘴上说个不停,眼睛也没有闲着。他发现,一路上大半的植物都认识,只是能吃和能入药的并不多。也不是植物有毒,就是味道不好,比如眼前的串叶松香草,虽然味道带有奇异松香,但入口却一言难尽,倒是适合给家畜做饲料。 提到家畜,想到家里那两只小野猪,还好给他们做了草棚子,不然这几日连着的雨天还不得生病。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两头小母猪,他还指望着两个崽子长大给他猪生猪呢。 随手摘一片串叶松香草的叶子,上面还挂着清晨的露珠。由于叶面光滑,露珠很快滑落到地上,□□燥的土壤舔舐干净。 “瞧,蜂巢。”不知谁喊了一声,常念也跟着看过去。 西瓜大的蜂巢上有采蜜的蜜蜂进进出出,他扔掉随手摘的叶子,兴奋地拍着一边的申说:“申,我不认路你记一下,回头过来摘蜂巢。摘下来,里面的蜜我们对半分。” 走在前面的厉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常念和申的关系如此好了。沉默了几秒,开口道:“念,过来。” “啊?”正在对着蜂巢流口水的常念疑惑的看向他。 “过来,有事。”厉的嘴唇绷的很薄,努力让脸上的情绪看不出变化。 拍了一下申的肩,又指了指旁边的蜂窝,示意他记住,这才快走几步与厉并肩,“什么事啊?” 厉转过头直视前方,声音压低了些说:“我忘了。” 常念:...... “忘了?”他不可置信的反问。 “嗯。” 厉面上仍然看不出什么,只脚下的步子微微有点凌乱。 啊?这!吃啥能补脑子了?可不能年纪轻轻就健忘啊!对,吃鱼,鱼肉里富含不饱和脂肪酸能补脑。回去可得让云叔他们多做几个鱼笼,必须做到天天有鱼吃。 约莫走了大半个时辰,常念的目光被草丛里零星冒出的长杆植物吸引。植物的茎有点长,在上面长着像竹叶却比竹叶细小很多的叶子。他觉得这植物很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 快要靠近时终于想起来了,这是黄姜的叶子。 果然,走在原始社会的大陆上,这不就是寻宝小游戏吗?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妙,原始社会的小姜苗层层冒~ 他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跟前,放下背筐,拿出准备好的工具开挖。 黄姜的根长的不算深,但手上的石器也不好用,常念蹲那挖了半天。好在把皮裙的长度加长,不然总觉得蹲下来会走光。 当看见黄色的茎快出现时,他加快了速度。茎块不算大,基本就是姜的形状。也顾不上是不是脏,拍掉上面的土就咬了一口,一股浓烈的辛辣冲入口鼻,是姜没有错了。 眼见着前面还有不少,他站起来朝厉挥了挥手中的黄姜,“先别走,让大家帮我多挖一点它。它叫姜,是不错的调味料和药材。尤其到了冬天,如果谁着凉生病,喝一碗姜水很管用的。” 来的这段时间,常念小课堂一直开课,教会了周围人什么是天,什么是日,什么是东西南北,什么是春夏秋冬,这样再沟通起来就方便多了。 听他这么说,厉停下脚步,吩咐大家一起帮常念挖姜。这里长得不算多,只挖出来小半竹筐就没再看见了。 他叹口气,“就只有这么多吗?一家一块都不够分。” 厉走过来,拿着陶罐倒了些水,给他冲洗手上的泥土。他们祭司喜欢干净,所以出门前特地多带了一些。 “既然姜能治病,那这些姜就先放到你那儿。我留了几株带叶子的,回去让大家认一认,无论以后出去狩猎、寻界还是采集,遇见了都让他们带回来。” 他想想也是,既然这里有姜,保不齐别处也有。就算没有了,他竹筐这些留三分之一做种子,明年也能收获好多。 “嗯,还是我们首领想事周全。”常念一个马屁跟上,努力做到拍得舒服又不夸张。完事不放心的叮嘱:“一定要大家好好留意,姜驱寒很管用。” 第32章 挖完姜,一行人继续往前走。因为早上走的早,太阳升到最高的时候,常念看到远处有一个湖泊。 远远看过去,湖泊的面积并不算大,至少比他在课本上见到的都要小。 不对,倒是有一处与这里差不多大的,是位于内蒙古的小西海。小西海的面积只有一百平方公里,却是内蒙古三大盐湖之一,想到这,常念很难不激动。 他两条腿就好像装上了小马达一样,突突突的跑到了跟前。 湖的周围基本没有晶盐析出,怪不得厉不相信这里会有盐。但他并不失望,反而注意到湖周围翻起如黄泥一样的突起。是的,这里没有平缓美丽的滩涂,只有一摊摊如黄泥一样的东西。 常念捡起一小块“黄泥”放到嘴里,是咸的,带着些微苦涩,确实是盐盖没错了。 他朝厉的方向招手,边招手边喊:“厉,真的是,这里真的是盐湖,我可太厉害了。”说着,他还跳了起来,一点也不掩饰他此时的激动。 湖边的风有点大,吹乱了常念额前的碎发,让本就稚嫩的脸上更显少年气。厉在不远的地方看他,不自觉加快了脚步。 二十几个人走到了湖边,因为湖边都是盐盖,路并不算好走。 不过比起皱皱巴巴的滩涂,湖水就要漂亮的多,不仅漂亮还带着点奇异,怪不得会被称为诅咒之地。 湖中的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颜色,靠近岸边的地方湖水是清澈的豆绿色。而顺着河边延伸到中央,又变成了浑浊的泥黄色,就好像中间住着什么了不得的怪兽似的。 常念当然知道不可能有怪兽,但他一个学医的,一时半会儿也弄不懂为什么。他取了个陶罐装了一半湖水上来,然后找了个平整的地方点火煮盐。 其他人也不知道要做什么,索性都跟着常念。 陶罐里的水已经要冒泡了,常念坐在一旁托腮看厉,“如果一会儿煮出盐,你要怎么奖励我?” 厉毫不犹豫的说:“如果煮出盐,我把我的白虎皮给你。” “嗯?”常念有点惊讶,那张白虎皮厉可宝贝了。要知道在这儿白虎可是十分罕见的,更何况是猎到了。那张皮子很完整,基本看不到有伤口。 “不喜欢?那你说你想要什么?”厉显然是误会了他的意思。 生怕他反悔,常念赶忙说:“喜欢,怎么会不喜欢,就他了。一会儿煮出盐,记得扫干净皮子给我送过来。” 厉看向湖面,轻声说了句:“好。” 常念找了个人看着陶罐,自己则去了别的地方开始......挖坑。 一个战士问申,“祭司在干什么?” 申也不清楚,迷茫的摇摇头。 厉招呼几个战士一起过去,问他:“需要挖多大多深的坑。” 常念想:对啊,这么多人他干嘛自己挖!他在胸口的位置比划了一下,“大概这么深吧。”然后又在相邻不远的地方画了个圈,补充道:“这两个地方都要挖,挖到齐胸口的高度。” 一个愣头愣脑的战士刚要开口问,是到你胸口还是到我胸口啊,被首领一个眼刀子给杀了回去。 常念没见着,正要和大家伙一起接着挖,却被厉拿走了工具。 “你去看着陶罐,挖洞我们比你快。” 看了看自己胳膊,又看了看大家的胳膊,他心里默默赞同了厉的说法。 “好吧,挖好了叫我。” 煮盐的速度要更快一些,常念垫着一堆枯草把陶罐拿开,又用沙土灭了火,这才兴奋的走到陶罐跟前。他拿着树枝挖了一点盐到手心,舔一舔,和盐盖差不多,咸的、微微苦涩,果真是粗盐。 他又取了一点放到另一个手的手心,合拢上,朝着大家那儿跑过去。 走到厉的跟前,他献宝一样迫不及待地把手摊开,“喏,你尝尝。” 常念眼睛笑得弯弯的,像个志得意满的小狐狸。厉看看他,取了一点放到舌尖尝了尝,瞬间眼神变得幽暗。 常念不知道厉在想什么,只觉得这时候的他有点危险。厉放下手里的工具,让其他人接着挖,拉着常念走去了一边。 “湖里的水,只要一直煮就能得到盐吗?” 常念点头又摇头,“煮盐并不划算,我煮出盐是要让你知道这个湖是盐湖,它可以产盐。但这么做的效率并不高,不算是个好办法。” 知道他心里有计较,厉也踏实了,点点头。盐对于一个部落来说太重要,它即可以让一个部落生,也可以让一个部落死。 “嗯?你不问我怎么做才能更快得到盐吗?”常念歪头看他。 “知道你有打算,就按你想的办。”厉笃定得说。 昨天还一副我根本不相信的模样,今天就他说什么是什么了,果然用事实说话是没错的。 他指着湖边不远处的一个嵌在地上的大石板,差不多有三四个平方那么大。“一会儿把那块石板打扫干净,我们要在上面建一块盐田。有了盐田,只需要把湖水倒入盐田里面,日头会把盐晒出来的。原理就和煮盐一样,水没了,盐自然出来了,以后我们只需要每天派人过来从盐田里取盐。” “就这么简单?”厉被这比挖野菜还方便的制盐方式震惊住了。 “当然不能这么简单,盐田里析的盐是粗盐,和部落中整块的矿盐是一样的。粗盐的缺点不止是味道不好,他里边的一些矿物杂质对身体也不好,吃多了可比直接喝河水的危害大多了。你在家里吃的盐,是我过滤过的细盐,但当时家里的粗盐不多,也只是粗粗过滤。如今我们有了盐湖,以后吃的盐就是正经的细盐,味道要更好一些也更健康。”常念解释道。 第33章 关于健康的概念,常念也和家人科普过。 说完他又补充:“如果想拿出去交换,晒出来的粗盐就可以了,细盐的存在还不能太早暴露。” 厉摇头,“不能拿去交换。延越没有盐矿,一旦我们拿盐出去交换,会引起其他部族的注意,就像朝部落和冀褚部落一样发生战争。” 常念同意的点点头,然后笑着伸手,“我的白虎皮?” 厉笑了,带着点畅快又带着点哄小孩子的温柔,“回去扫干净给你。” “那我等着你。”说完,他扬起头逆着阳光跑开了。 第18章 去盐湖的人刚出发不久,其他族人也陆续起来了。今日狩猎队依然是弘带队,但人数却比以往要多一些。至于为什么要多带些人,弘没问,首领这样安排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离集合的时间还有一会儿,弘站在广场上等待战士们列队。一个丹凤眼的健壮战士走过来,他叫盛,也是今天狩猎队的一员。 见周围没什么人,盛状似不经意地问:“怎么没看到首领和祭司,他们出去了吗?” 这个问题首领交代过,弘照他吩咐的话说:“祭司要去看看部落的边界,厉也陪着他去了。” “哦?寻界啊,去了哪边的族界?”盛就如同寻常聊天一样与弘攀谈。 这......首领没说过。弘本能的想指一个相反的方向,不过还没等他有动作,兰正好拿着东西走过来。 “食物和水我准备好了,你背好。”兰一边给弘系包裹,一边与旁边的盛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系好包裹,他又把从祭司那里新得来的陶壶挂在弘的身上。陶壶是扁的,却很能盛水,外边还套了一个青丝竹编,按照祭司说的,兰在竹编两端系上皮绳,方便斜跨在身上。 弘看着这东西稀奇,刚巧人也渴了,仰头猛灌了一大口。 他惊喜的挑了挑眉,这是水?水里有淡淡的咸味,又有一点点虫蜜的甜,更让他意外的是舌尖还挂着一片花瓣,一片茉莉花的花瓣,祭司最喜欢这个味道。 “真好喝。”弘咧嘴赞叹道。不愧是他的兰,可真......如果他多和他们的祭司学学,就知道此时该用贤惠来形容兰。 但这并不影响弘的表达,他一把抱住兰,把人圈在怀里,大脑袋在兰的脖颈处蹭了蹭。 “等我回来,今天一定会带回来更多的猎物。” 兰笑的很温柔,又帮他捋了捋蹭乱的头发。他们祭司说过,出门在外要注意自己的形象。 “好,我和芽在家等你。” 浩浩荡荡的狩猎队伍出了部落,兰站在原地注视着弘的背影,想着今天的事情一定要和祭司说。只是她并没有注意到,不远处坐着一个编织竹笼的老人,虽然身形佝偻但眼神却晶亮的可怕,他正若有所思地看着狩猎队消失的方向。 比起部落的暗流涌动,寻盐小队就要忙碌的多。 战士们将两个相邻的坑挖好,常念观察完风向选了一个坑跳进去。用工具在两个坑相连的地方凿出一个洞,连通两个坑,之后再在坑底挖了一个环形的凹槽,这还不算完,他又在环形凹槽里边通出一个十字的凹槽。 地面上的人就见他们祭司和个鼹鼠一样,这通通,那挖挖,不知道的还以为在捣鼓祭坛中的图腾。 所有的洞和凹槽都挖好了,他把刚才找来的石片盖在凹槽上面,才直起身擦了擦脸上的汗。“申,给我一捆细柴。” 完事又和等待分配任务的战士说:“你们去把碱蒿子......就是前面的野草,把它们砍断扔到坑里。”他指着自己放好柴火的那个坑。 火折子点燃了柴火,也引燃了上面的碱蒿子。常念翻身一跃,爬出了坑,结果正好对上一排整齐的脑袋,还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他。 “怎......怎么了?”常念向旁边挪了挪。 一个胆大的战士往前凑了凑,挠头问:“祭司,能把火折子给我们看一看吗?” 他们是真的好奇,这东西就在大祭司葬礼上见过一次,当时的族人都以为是祖神赐下来的圣物,没敢多看。后来才听人说那是祭司做出来的火折子,可以存放火种。盖子一开吹口气火就出现了,用完之后盖上盖子,火种又消失了。 没成想这一群大汉围着自己竟然是为了看火折子,常念无奈,将火折子低了过去。“小心点,别烧着手。”他不放心的叮嘱。 “好嘞。”那战士应了一声,就和队友们凑到一起去看稀罕玩意了。 他像祭司那样,开盖,吹气,果然火苗一点点被点燃,形成一簇橘黄色的火焰。 “盖上试试。”旁边的一个战士催促到。 那人照着吩咐,又将盖子盖上。不一会儿再次打开,果然火苗不见了。 几个人就好像得了心爱玩具的孩子,一人传一人的,都要将火折子吹着再盖上竹盖熄灭。一边的常念看着,嘴角微微的抽了一下。他上次制的芒硝可不多,最多也就能做出十多个火折子,他们二十几个人挨个试过来,估计这根火折子要用去一半。 但瞧着他们的样子,常念又像一个溺爱孩子的家长一样,咬牙忍了。一旁的厉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几步走到战士跟前,拿回了火折子。 “啊?下个该到......我了。”最后两个字没收住,还是说了出来。见着首领冷若冰霜的脸,二十多个战士顿时敛去玩闹的心思,各个站得笔直。 第34章 厉把火折子抛给常念,“收好,别给他们糟蹋了。”说完,他又一个眼神看向对面的战士,看的这些汉子脑门子都直突突的跳。 申戳了下一个机灵些的战士,那战士反映过来,对着常念说:“谢谢祭司,我们看够了。” 常念无奈笑笑,收好了火折子。 这边的热闹刚结束,坑里的碱蒿子烧得旺了,眼瞧着灰扑扑的烟飘得又高又远。 常念:...... 他担忧地看向厉:“我没想过烟会这么大,会引来外族人吗?” 厉摇摇头,“放心,这里是延越的领地,相对安全。而且离这里最近的西界基本是个无人区。从西界再向西走小半日,有一座很高的石头山,烟雾想越过山并不容易。” 常念这才放下心,他所有的理论都是纸上谈兵,还存在很多弊端。 厉侧头看他,发现他白净的小脸上蹭上了几道印子。鬼使神差的,伸手将那几道脏污擦了去。 没想到,那张脸上的肉那样软,和自己脸的触感完全不一样,有一瞬间,他有点舍不得拿下来。好在这种想法只是稍纵即逝,他一触即离的收回手。 “怎么?脏了吗?”常念下意识的用胳膊擦了擦。 “嗯,已经没有了。”厉声音低低的回。 不知道是不是在转移话题,厉问:“刚才你在做什么?” “烧碱。”常念随手揪了一颗碱蒿子,指着上面绿色的小谷粒说:“就是这个小东西,因为长在盐湖边,里面含有许多纯碱。纯碱呢,能做好多事情,比如吃。不过我现在还没有找到小麦,有碱也吃不到包子、馒头、小面包。除了吃,还有很多用途,后面建房子我需要做一个叫玻璃的东西就需要加上它。” 提到建房子,厉明显认真了,但考虑到时间,强调道:“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到部落,你不能再外面过夜。” 常念倒也不着急,反正也不是明日就用,坑都挖好了,以后让每天过来取盐的战士烧一点带回去就成。 “放心,我不会待太久。” 他挥手叫来申,“你和几个人在这里看着,碱蒿子少了就再填上,一直烧,别停。” 交代完,常念和厉带上剩下的人去了前面的石头山。其实他老早就发现了,不远处的山是石灰岩山。 到太阳落下三分之一时,厉催促着大家回部落。至此,常念得到了两竹筐的石灰岩、半竹筐黄姜、南瓜大的纯碱和半罐煮出来的粗盐。 盐田也整理出来了,就等着明日过来的战士来收盐。 没想到一次出行,收获就如此多。有了碱和石灰岩,不但可以做玻璃,就连水泥都能提上日程了。只是如果只靠人工背的话路程太远,他还得想想办法。 用驴吗?延越是有一头驴的,但比起他这个祭司来,驴在族里的地位也不遑多让。谁敢让它受委屈啊,那可是每次交换会上的主力,来回的东西都靠他,赶在交换会前使唤它的人应该还没有出现。 常念心中默默的唱: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是,谁敢骑它啊! 申把纯碱从坑里拿出来,不相信的说:“那些野草竟然烧出了这么漂亮的石头,好像大部落中镶嵌在权杖上的宝石。如果拿去集市上交换,估计能换回不少的好东西。” 在一边琢磨怎么运石灰岩的常念一听急了,着急忙慌的将东西接过来:“不能换,我还要留着他做玻璃呢。” “玻璃,玻璃是什么?”申疑惑。 常念把纯碱装到竹筐里,一扭头,“我不告诉你。” 申一向稳重,不说便不说,反正他们祭司做出来的好东西,他们总会见着的。 回去的路上常念已经不大能走得动了,这个身体素质算不上好,为了减轻负担,他背着的竹筐已经到了厉的背上。可就算是这样,常念依然觉得腿有千斤重。 他不想让自己显得矫情,咬着牙跟着大家的速度走。 厉发觉他似乎走不动了,将竹筐递给了一边的战士,蹲在他跟前:“上来,我背你。” 看着“诱人”的背影,说实话,常念很想爬上去,管他呢,腿都要断了。但身为成年男人的尊严,最后还是让他绕过厉,说:“我没事,咱们走吧。” 或许是累的视力都模糊了,话刚说完,就被凸起的石头绊了个跟头。厉还蹲在地上,没来得及拉他。 这一段的路很少有杂草,都是细细碎碎的小石头,常念不仅脚腕崴肿了,膝盖也蹭出了许多血道子。 大步跨到他身边,厉忙蹲下来去检查他的脚,但想到对方才是会看伤的,又收回了手,蹙眉问:“伤到骨头了吗?” 常念自己在脚腕处摸了摸,轻轻摇头,“骨头没问题,就是扭到了。” 再次蹲在常念的面前,厉说话的语气变得强硬。“上来。” 果然,去他奶奶的成人尊严,要是刚才趴上去,哪会受这份罪。闭着眼睛,他爬上了厉的背。 厉的背很宽,一米九的骨架,可不是他这个至多一米七五的小弱鸡能比的。怕自己掉下去再来个二次受伤,到时候受伤是小,被这次寻盐的战士们笑话才是大,他干脆双臂搭在厉的肩上,环住了他的脖颈。 见到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对白嫩嫩的胳膊,厉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他是怕掉下去,遂用小臂托住常念的屁股继续向前。 第35章 到部落的时候天黑了有一会儿了,见常念和厉都没回来,瑶一直在部落里张望。终于,让她看清不远处的火光。她并不敢出部落,只站在最外围张望。 当常念看清等他回家的母亲后,他挥着一只手朝瑶喊:“阿娅,我回来了。” 瑶跑上前,见儿子趴在厉的背上,“快回帐子,这是怎么了?”然后又问厉:“累不累,你背了他多远?” “不累。” 厉背着常念把人放到帐子里,怕瑶担心,他解释:“回来的路上念把脚扭了,他自己检查过,不严重。” 瑶拿着陶碗盛了两碗凉开水过来,给两人一人一碗。 常念确实渴了,咕嘟咕嘟喝了一碗。他安慰母亲道:“真的不严重,我检查过了,可以走路的,就是走不快怕影响赶路。” 厉没有多留,人送回来了,他起身就要离开。 常念抬手拉住他的手臂,“带回来的东西......” 厉没着急挣开他的手,只解释:“东西已经都放到了棚子里,天色不早了,有什么事明天起来再做。” 常念这才安心,松开厉的手,躺到了松软的毛皮上一夜无梦。 第19章 对着小半筐的黄姜叹气,常念最终还是没舍得用。《本草纲目》中记载,姜可治疗跌打损伤。此外,他还知道把姜捣成泥和食盐5:1配比,敷在扭伤的地方消肿很快。 好在他有planb,用艾草代替生姜,虽然效果上会打点折扣,但艾草多啊,部落外面成片成片的。 药汁涂在扭伤的脚腕上,常念用芦苇叶子将肿胀的地方裹好,再用草绳把芦苇叶子系牢。 对着绿油油的脚腕,他再次叹了声气,赶紧的!织布搞起来!不说别的,没苦茶子这件事儿就够他难受的。 一瘸一拐的来到约定好的地方,常念望了望自己年龄参差不齐的学生们吩咐道:“苎麻你们都认识吧,回去叫上还在部落的人,一起出去采苎麻。” 一条腿有些跛的学生问:“苎麻?是能搓草绳的大叶草吗?” “是它。”常念点头。他看着提问的跛腿学生,又指了指一旁比自己母亲还大的瘦弱老者说:“昨天采回来的菘蓝还没有处理,你二人细心,把这些菘蓝的根茎摘下来,切片晾晒好,至于采苎麻的事儿,你们就不用参与了。” 二人自然知道“细心”这种夸奖的意思,不过是祭司大人顾全他们面子找的托词,于是面露感激的接过了这项差事。 学生们一起领了任务离开,而兰却磨磨蹭蹭的落在了最后,见人都走了,才又回到常念生边,把昨天的事儿讲了一遍。 “哦?盛吗?我有一点印象。” 对盛有印象是因为他的外貌,作为延越部落唯一一个拥有丹凤眼的男人,盛的外貌无疑是好看的。只是由于经常狩猎,肌肉比较发达,第一眼看过去有“金刚芭比”那味儿。 他安抚似的拍了拍兰,“放心,这事儿我会和厉说。” 把事情告诉祭司,兰也准备去采苎麻。但却听身后的人说:“弘在家吧,你让他带几个信得过的人去云叔那找我。” 不知祭司又要做什么,但既然要找信得过的人,肯定是比较重要的事儿。 “好,我这就叫他过去。”她应下,快步回了家。 事情都吩咐出去,常念马不停蹄地拿着笔去了云叔那里,趁着空闲,他要把日晷画出来。 弘过来时,就看见他们祭司又开始画他看不懂的图腾了。 常念正在画日晷外围的圆,一点也不能马虎,所以头也不抬的吩咐:“你们去拾一些干柴,粗细要有孩子小臂那么粗,拾得越多越好,放到陶窑外面,一会儿我去那儿找你们。” “啊?捡柴火?”弘不解,说话的声音提高了不少,还一副自己被大材小用了的表情。 被他大嗓门吼得,圆的最后一段差点画歪了,好在常念手够稳,让他收住了。 “怎么?不想去?”说话时,常念已经开始画内侧的小圆。他做的简易版的圆规说不上太好用,不过看在云叔眼里,已经是神乎其神的技艺。要是之前他做一些石雕的时候会这个法子,能省不少的事儿。 弘虽然觉得差事简单,但祭司可是救过他儿子命的人,这点小事儿怎么能推辞,更何况要是让首领知道他不听祭司的话,还不得把他皮给剥了。 “没没没,走,咱们捡柴去。”弘带着身后的战士,出了部落。 云叔一边编着他自己新琢磨出来的竹篾样式,一边看他在石头上整齐的标记划分,好奇的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常念抬头咧嘴一笑,“我在画日晷,就是可以计算时间的。” 他指着已经被他平均分成十二份的刻度解释:“这个圆盘被平均分成了十二份,就好像一天的时间被平分成十二份,这十二份的时间我们叫它十二时辰,而每个时辰都有他们自己的名字,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拿起身边的一根竹条当作晷针,正好此时太阳将晷针的影子投射在巳时开始的位置。 “云叔你看,太阳会将晷针的影子投射在晷面上,而影子所在的位置,就是此时的时间。现在是巳时,时间还算尚早。” 云叔一个劲儿的点头,嘴里说着:“妙啊!妙啊!” 在只有一个简易圆规的辅助下,花了大半个钟头才将日晷画好。晃了晃酸胀的手臂,常念问云叔:“您看这字有些小,可以雕出来吗?” 第36章 云叔自信一笑:“不要说在延越,就是以前在朔风,也没人比我雕石头的手艺好了。这刻画的虽细小,老头子我还是雕的出来的。” 和去世的父亲不同,云叔在谈起朔风部落的时候,表情十分淡然,就好像他并不是被朔风赶出来的一样。想到大祭司,常念眼中流露出一闪而逝的思念。 “去吧,不是找弘还有事吗?这叫日晷是吧,等几日它做好了,我去找你。” 常念的确还有事情要做,点点头,没在云叔这里多留。 瞧着他离开的背影,云叔叹了口气,若有所思。 脸上有多嫌弃,弘干活就有多卖力,常念来到陶窑的时候,一个小山一样的柴火堆被几个人堆的满满当当。果然,弘绝对是延越部落的体力担当。想到芽有些瘦弱的小身板,他都有些怀疑,家里边的饭是不是都被弘抢着吃了。 见常念过来,弘抹了把汗问:“祭司,这些干柴够不够?” 看了一下旁边的陶窑,常念估摸着应该够了,点头道:“够了。” 弘不解:"祭司,你弄这么多干柴干吗?" 常念有点头疼,关于烧炭这件事儿,他还真不知道该和弘怎么解释。告诉他要尝试烧玻璃,但木柴所能达到的最高温度太低,不行,得用碳,而这些干柴就是用来烧炭的? 估计弘听完只能一脸问号的看着他。索性言简意赅的说:“回头做出东西给你看。” 他最喜欢新鲜玩意了,尤其是祭司做出来的新鲜玩意,弘果然没再多话,而是问:“那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想到接下来他要用陶窑烧炭,常念就怕部落里做陶的匠人见着会气得背过气去。但没办法,这个陶窑很适合烧炭,回头再给他们收拾出来吧。 “和我一起把枯草铺在陶窑里面,铺好了,再把这些干柴放到枯草上。” 弘其实很想问这些东西放到陶窑里做什么,但见祭司刚才的样子明摆着是说了他也不懂的表情,他很有自知之明的决定,还是让做啥就做啥吧。 点火、烧炭、封窑,忙活完也都快中午了。安排几人轮流看着陶窑,常念带着其他人回了部落,正好才苎麻的族人也都回来了。 显然他们和弘一样,一脑门子的疑问,不知道采这么多大叶草干什么,就算搓绳子,也用不了这么多吧。 常念见着一摞摞的苎麻,好像见到了即将上身的苦茶子一样,眼里全是晶亮的兴奋,好在他没表露的太明显。 “时间不早了,都回去准备午饭吧,下午过来,我教大家处理苎麻。”常念收拾好表情,一本正经的说。 忙活一上午,确实有些饿了,大家伙一拥而散,回各自的家里准备午饭。 常念转身,差点撞在迎面而来的人身上,好在他保护住了自己的脚腕,没有一个趔趄栽下去造成二次受伤。 来的人忙把拿在手上的东西放到了一边,过去扶常念。 “主人,你没事吧?”来人关切的问。 常念摆摆手:“叫祭司,不是说过不要叫主人吗?” “祭,祭司。” “我再说一遍,以后你也好,雁也好,都不准再叫主人。都和玥一样,叫我祭司。要是再让我听到,我就......我就扣你们一顿饭。” 来人叫鹤,和另一个叫雁的人都是他们家的奴隶。两人之前一直没有名字,常念觉得这样特别麻烦,就给二人分别起了名字。 老祭司曾经说过,两人虽然是奴隶,却和大多数奴隶不同,是值得信赖的。如今常念也试着让二人做自己的助手,吩咐他们做一些事情。 鹤拿过来的就是一台刚做好的简易手摇纺车,常念上手试了试,还不错。 “做的挺好的,今晚加鸡腿。” 本来拘谨的鹤,在听见祭司的夸奖后,也露出一个放松的笑。 出去狩猎的三支队伍,在中午的时候已经打到了不少的猎物。趁着别人休息的时候,有两人的身影一点点深入不远处的林子里。 厉鼻子里的呼吸稍稍重了一下,换了个姿势接着闭目休息。 “昨天你不该去试探弘。”和盛一起出来的人微微蹙眉。 盛皱眉靠在树上,没有了昨日刻意堆出来的笑,不满的道:“他们一声不响地出去,肯定有什么事儿。连弘那个傻子都知道,不告诉我们,还不是把我们当外人。” 对面的人无奈叹口气:“你和弘比什么,别管他傻还是聪明都是首领的心腹。又不是只有我们,很多延越族的人也不知道厉带着祭司出去做干干嘛了?” “那怎么能一样,你可是……” 盛的话还没说完,嘴就被对面的人捂上了。 “别管以前是什么,我们现在都是延越部落的战士,记住了。” 直到见到盛点头,捂着他嘴的那只手才松开。 第20章 把弘的午饭温在陶锅里,兰转身进了帐子。今日祭司把他叫走,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吩咐,也不知道几时能回来。 在祭司身边学习认识草药的这段日子,兰与玥更相熟了,因着脾气相投话变得比以往更多,玥私底下教了她不少从祭司那里学来的菜式。 午饭,兰做的便是炒蛋和丸子汤,炒蛋金黄,丸子汤清亮,上面还飘着翠绿的葱花。 看到今天的午饭,芽兴奋地“哇”了一声,迫不及待地夹起一个丸子放到了嘴里。咬碎丸子的那一刻,他先是撇了撇嘴,不过很快又加起来第二个。 第37章 兰怕他噎着,盛了碗汤放到他跟前。 “怎么,阿娅做的不好吃?” 芽诚实的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没有祭司家的肉丸好吃,不过比阿娅平时做的好吃很多。” 其实,在做出来之后兰就尝过了,她很纳闷,同样加了盐,为什么祭司家的食物就不苦? “想什么呢?”弘弯着腰从门口进来。 见是弘回来了,兰意外的问:“怎么这么快?” 想到祭司交给他的任务,弘有些一言难尽,便把今天的事儿和兰说了。兰听完提醒道:“既然祭司特地叮嘱咱们要找信得过的人,那烧柴这事儿就肯定不简单。一会吃完饭你亲自去看着,别让不相干的人靠近陶窑。” 弘点头,匆匆吃完了午饭。 晚上,狩猎队回到部落,战士们发现后边的空地上整齐地晾晒着一排排类似大叶草皮一样的东西,只不过大叶草杆的外皮是绿色的,这些纤细的东西却是白色的。 乔面露惊讶的询问厉:“祭司弄这么多细绳子做什么?” 昨天那人回来就睡了,也没和他说什么,至于这一排排的草绳子是做什么的,他自然也不知道。 “想知道,自己去问祭司。” 正说着,常念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看着比往日多了许多的猎物说:“最近天气很热,这么多肉吃不完放着容易坏,要抓紧将他们熏好了晾上。” 这次之所以会猎了更多的猎物,也是因为厉知道以后不必为盐发愁,再多的肉都可以存放。 “申回来了吗?带回了多少盐?” 乔也听说盐湖的事儿了,所以忙在一边支棱着耳朵听。 常念腰杆挺得笔直,指着不远处的竹筐说:“不多,也就半筐。” 乔瞅一眼旁边的竹筐,自顾自的比划了一下半筐大概有多少,然后张大了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厉虽然表现的淡定,但说话的声音也有些微的急促:“半筐?一天就能晒这么多?” 常念像一只正在开屏的骄傲孔雀,叹道:“一块盐田效率还是太低了,等回头再多弄几块,最多十几日就能晒出我们部落一年所需的食盐。” 乔是彻底说不出话了,厉则是用力点头。盐这东西他们不嫌多,就算放在部落里存着也是好的。 瞧两人脸上的表情,也知道这是被他装到了,常念收起浮夸的做派转而认真地说:“先回去吃晚饭,我还有好些事与你商量呢。盐和肥皂的分配、滤水器的使用、房屋的建造,这些我们需要等族人都到齐了一起说。过些日子天气就要一点点变冷了,在雪天来临之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好,晚饭后我们把这些事梳理好,明日就召集大家将事情定下来。”说完,他眼神看向不远处晾晒得整齐的麻线。 乔也从巨大的惊喜中反映过来,跟首领看向一处问:“祭司,晾这么多细绳子做什么?” 提到这个,常念眼睛又亮了,纠正道:“那可不是什么细绳子,是麻线,准确的说是做麻线用的。” “麻线?这也太细了,能捆得住什么?”乔不解。 常念摇头,“当然不是用来捆绑东西的,它们会用来织布。” “织布?”厉不可置信的看向他,“你会织布?” 乔则是一脸茫然:布?啥是布? 这次常念也十分惊讶,“厉,你知道布?” 厉的眸色暗了一些,像是有忧伤一闪而逝,他沉声说:“算不上知道,只是听大祭司说起过。据说城里的首领、祭司和重要的战士他们都不穿兽皮,而是喜欢穿布。但布是什么,长什么样,也只有去过城的人才知道。” 提到大祭司,常念神色也难免落寞。 “这样啊!那我说的布应该和阿父提过的差不多,等过几日这些苎麻晾好了,我们就可以分麻、挽团、织布了。” 厉望向远处,目色幽暗,“现在还是太弱了,不然这么好的东西拿出去交换,能换回很多奴隶。” 常念也明白人口在如今社会的重要性,自然也懂厉的意思。“很快,很快我们就会强大起来。那时候,我们也许根本不用去交换,就会有更多的人主动加入延越。” “会吗?”厉像是在问常念,又像是在问自己。 “会的,一定会的。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想一想,一下子多了那么多的人要如何管理。” 厉侧头看向常念,见他的眸子像闪耀的星辰一样璀璨。那一刻,自己也如他一般有了信心。 晚饭,盛撕了一只野鸭子腿没滋没味的咀嚼。最近祭司家做的饭越来越香了,一飘就能飘得老远,让只知道用食物填饱肚子的人明白了什么叫馋。 他没好气的说:“庚,你知道布吗?刚才听乔说祭司要教女人织布,不知道又要搞什么花样。” “布?你确定是布?”被盛叫做庚的人露出了与厉一样不敢置信的目光。 被他突然的大声惊了一下,盛一口鸭肉没咽下去,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好在旁边就放着盛水的陶罐,他猛灌了一大口才没有被噎死。不过比起这个,更让他惊讶的是庚的反应。从小到大,庚一直都十分稳重,很少见他有情绪外露的时候。他刚才只是提了一嘴布,庚为何会如此激动? 庚也反映过来,发现自己的情绪有些过了。他起身给盛拍背,“怎么这么不小心,没事吧。” 第38章 盛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想到刚才他的问题,回答道:“是布,因为乔提了好几遍,我肯定没听错。” 庚停下拍背的动作,若有所思的说:“或许祭司......真的来自祖神之地。” 而被认为来自祖神之地的祭司大人,此刻整兢兢业业地教雁如何配制卤水、如何洗盐、如何煮盐。他已经和厉商量过了,以后制盐这块的事儿暂且交给雁。他的计划表已经排了很长,不可能一直盯着细盐制作。 “怎么样?都记住了吗?”常念抬头,询问身边认真学习的雁。 雁回忆了一遍操作流程,点头应道:“记住了。” “那好,以后关于制盐的活计就交给你了,有什么问题随时找我。明天厉会再叫两个人过来帮你,如果人手不够,也记得开口,我会和厉再要人。”常念叮嘱道。 制盐的事儿交代好,他转身去找厉。 作为延越的首领,厉也没有闲着,念过来的时候正见着厉和鹤、玥一起切肥皂。明日就要将这些肥皂分给各家了,这会儿三人一个负责切竹筒,一个负责切香皂,另一个人负责将切好的香皂装好。 这样的流水线操作,正是他离开之前教给三人的。 “快弄好了吗?你们还挺快的。”常念喝了口水,对着他们竖起大拇指赞道。 将最后一个竹筒劈开,厉把肥皂递给了切皂的鹤,起身说:“脚腕还没好,就这么来来回回的折腾。” 常念动了动脚腕,“敷了一天的药好多了,不影响。明日的事儿你安排的怎么样了?” 厉盯着他的脚腕看,因为外面裹着叶子,也看不清里边是不是真的消肿了。收回目光,厉说:“叫申吩咐下去了,明日狩猎回来,都去部落后面的空地。” 看着被分成一块块的肥皂,常念内心很想给每一块肥皂配一个小竹篮,像上辈子看到的伴手礼那样,仪式感拉满。可惜时间太仓促,就算是让云叔他们日夜不睡也做不出来那么多。好在分给大家的盐,会装在一个个的小罐子里。 “成,那明日在部落的人不用采苎麻,先把你们带回来的兽肉处理好。对了,还有我们下的鱼笼,其实第二天就可以收鱼了,但是我们先是去盐湖,今天又忙碌了一日,给耽搁了,还不知道会有多少鱼呢,正好明日给大家伙加餐。” “好。” 想着事情都聊的差不多了,常念又从头捋了捋,生怕有什么遗漏的。别说,还真让他想到一件事儿。 “今天兰说我们去盐湖的那天,盛和弘打听我们的消息了。” 厉听见后神色如常的“嗯”了一声。 常念:...... “你不怕他有什么心思?” 看着他为自己担心的样子,厉莫名觉得心情好。“我嗯,是因为之前就知道了,这事你不用担心。” “你知道?弘说的?还不错,虽然人大大咧咧的,但有反侦察能力。”常念称赞道。 本来不想说的,但见他夸别人,厉内心莫名不爽,于是戳穿道:“不是他说的。” “不是弘?那谁啊?兰吗?不会啊!”常念在那自言自语,像一只弄乱了毛线团试图找出线头的小白猫。 没等厉回答他,就听外面有人喊:“首领在里面吗?” 第21章 第二日一早,整个部落就忙活开了。狩猎队早早就出发,留在部落的也都在各忙各的。昨晚应是下了雨,清晨外面的路上还有点湿,瑶提着软树枝编成的篮子要出门。 常念这几天累着了,迷迷糊糊睁开眼睛问:“阿娅,您要出去?” 瑶指着烤红薯和鹿肉丸说,“一会起来吃点,我和玥她们去踩些香蕈,你的脚还肿着,今天记得少活动。” 常念含糊点头,然后好奇的问:“香蕈?什么是香蕈?” 瑶想了想,“香蕈会在下雨后长出来,很多香蕈有白白的秆,上面长着大帽子。” 母亲说的是蘑菇吧,想到软软滑滑的香菇,常念觉得味道应该不错。但很快他就想到昨晚下雨了路滑,于是阻拦道:“阿娅,你肚子里还怀着宝宝呢,外面路滑,让玥和他们去就成。你要是待着无聊,可以去找云叔,他好像又琢磨出了新鲜的花样,你去帮我瞧瞧。” 也不是瑶不注意自己肚子,只是原始社会大家都闲不住,安心养胎基本不存在的。就和自然界的动物一样,你看到哪个母豹子怀孕就趴在窝里不动的?常念要做的就是将后世的经验和习惯慢慢渗透给部落里的人。 瑶见儿子不放心,也没有执意要去,正好她也好奇又有什么新鲜玩意,点点头算是应了。 “厉,为什么把狩猎的人数减少了,还让大家都去砍树?”一个有点大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常念听出来了,是盛。 厉的声音冷冷淡淡,“有什么问题。” 盛的声音高了一个度:“天气马上就要转冷,难道我们不该储存更多的食物吗?” “离天冷还有一段时间,怎么?你有办法让兽肉储存到落雪?”厉反问。 部落里储存肉的方式还很原始,就是裹了盐放到陶缸里。虽然确实能让肉保存的久一些,可真等到深冬腊月的时候,肉大多已经变质了。主要还是腌制的手法比较粗糙,自然没办法长期储存。 盛沉默了一会儿,又不服气地反驳:“就算是这样,你砍树的理由呢?难道是要学习大部落建木屋吗?你知道的,那样的木屋并不适合我们。我们......” 第39章 没等他把话说完,常念掀开帐子出来了。因为还没有洗漱,额前的头发慵懒的耷拉下来。 “砍树是我让他们做的,你是觉得作为祭司我没有这个权利吗?” 常念很不喜欢他同厉说话的态度,那语气好像他才是延越部落的首领似的。 他转头看向常念说:“作为祭司你有权利让部落的人听从你做任何事,但你也需要告诉我们为什么。” 常念:? 难道现在不是神权为尊的奴隶社会?祭司做事需要给你理由?一句天权神授你能咋办? “本祭司做事自有安排,什么时候说,说什么,不需要你教我。”说完,他转向厉,“昨天带回来的盐在哪儿?” 厉抬手示意旁边的人,不一会儿那人抱着小半罐的食盐过来了。 部落里的盐都是从大部落换来的矿盐,很大一块且都带有杂质。而且上次换的盐都分到了每个族人手中,就算是部落首领和祭司加起来,也不可能凑出半罐盐。 罐子里的盐盛看清了,都是细小的颗粒,如果不是祭司叫它盐,盛并不觉得这和他吃过的盐是同一种东西。 “你说这是盐?”盛依旧半信半疑。 这半罐盐本就是常念特地拿出来给他看的,所以也没吊他胃口,捏了一点放到摊开的手心上,“要尝尝吗?” 盛伸手去拿,常念没有接触他的手,而是抬高示意他张开手,才撒到他手心上。 哼!装x他也会。 盛用舌尖舔了一下,咸的,却一点也不苦。他惊讶的抬头,“这在哪里弄到的?” 常念用眼神示意,这并不该你知道。旋即他问厉:“我要的兽肉准备好了吗?” “嗯,我带你去看看。”说着,厉也没有再给盛眼神,扶着常念去了后面。 嚯!七只羊、三头鹿,还有约莫三十多只野鸡,这些东西放到一起那叫一个壮观。就是天气热了,飞虫们也快要盯上这里了。 “你昨天让我留的东西都在这儿。” 常念满意地点点头,叫来帮忙的族人:“鹿肉都拆好,皮子给厉拿去分,鹿角、鹿筋和鹿骨留着,我有用。羊不要拆,剥了皮以后收拾干净肚子,晚饭需要整只的。鸡要去毛,肚子里也得摘干净,还有鸡脚上尖尖的指甲要去掉,剩下的等我回来再弄。” 过来帮忙的女人们点点头,看着堆着如小山的猎物很是兴奋,都开始忙乎自己手里的活。 常念转头看厉,“让你帮忙留下的那几个会浮水的战士在哪儿?走,祭司带你开鱼笼。” 厉指了个方向,常念顺着看过去,看到六名健壮的战士。 “你好像很高兴。” 常念兴奋地点头,“嗯!就要去开盲盒了,我当然高兴。” 厉看了一眼他的脚踝,“我似乎并没有说带你去。” “什么?”常念不可思议的看着厉,“那......那是我的......我让人做的鱼笼,去开鱼笼我怎么能不去。” “你的脚受伤了,从这到放鱼笼的地方要小半个时辰,你准备怎么去?” 是的,经过常念的言传身教,厉已经开始对时间有观念了。 常念觉得一股气顶在喉咙里,上不去也下不来,最后他气鼓鼓的说:“我爬着去总成了吧。” 厉看一眼他,又看一眼地。 输人不输阵,今天开鱼笼去定了,我说的,耶稣也挡不住!常念想着,作势就要蹲下去。 厉没再逗他,拉住他胳膊,蹲到了他面前。 这个姿势他熟,常念如同一个灵巧的小猴子一样,麻利的趴上背上说:“今晚给你加鸡腿。” 他好像很喜欢给别人吃鸡腿,厉这样想着。 族人都知道祭司脚扭了,所以见首领背着祭司过来也都没觉得奇怪。常念兴奋的拍着厉的肩,“走了,开盲盒!” 其他人不知道什么是盲盒,只有厉大概明白他的意思。 这处河水的流速并不快,六名战士一起下水捞鱼笼,向上拖的时候还有些吃力。没办法,鱼笼做的很大,直径几乎就有一米长,长更是快到了六米。 六人好容易把鱼笼拖上岸,其实从鱼笼的重量来估算,几人便知道这次的鱼肯定不少。 把鱼笼上面的漏斗拿开,就见着一条条大鱼在鱼笼里面跳来跳去。常念一眼见到一条超大的鲈鱼,看样至少也要十斤重。剩下还有许多个头不小的鲤鱼和鲫鱼。其实还有别的鱼,常念不大认识,可能是后来演化出来的新品种,也可能是他认识的鱼并不多。 这一笼至少有百十条鱼,基本没有个头太小的。他们出来背的竹筐,整整装了三竹筐。 常念喜滋滋的在厉的背上盘算,“最近元叔他们手上的活比较多,回头空下来在做两个鱼笼放到其他河段上,三个鱼笼一起捕鱼,我们天天吃鱼都没问题了。现在也不缺盐,多出来的都熏成鱼干,留到冬天吃。说到这个,回去我要教姑姑婶子们熏腊肉,就是我们手里的调料不多,可能......” 话还没说完,他目光瞟到一处小矮树,上面挂着红红的小果粒。因为矮塌塌的只有两颗,藏在茂密的蒿草中,来的时候并没注意。 他兴奋的拍着厉的肩,指向小矮树的方向,“厉,我们去那里看看,我要那个矮树上的红豆。” 厉背着常念不方便进去,叫身边的战士去摘了一串红豆。 第40章 常念拿着摘来的树枝,揪下一粒放到嘴里,瞬间舌尖上都是麻酥酥的弱痛。 这味道他熟悉,避难所的营养剂也是分口味的,他曾经为了尝新鲜,吃过麻椒味的营养剂,和这个差不多。但常念仔细体会了一下,刚吃的红豆......麻的感觉并不强烈,加上他红彤彤的外形,应该是花椒。 真是一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虽然不是别人送的,但刚说腊肉,就遇见花椒,常念觉得自己身上是有点气运在的。 厉看着常念拿着红豆这么开心,忍不住摘了一颗放到嘴里。只是没嚼两下,便吐了。 “这个是药材吗?” 厉觉着这东西的口味着实是怪,吃下去后,嘴里边就好像有带刺的虫子在爬一样。 常念想了想解释:“说他是药材也没有错,如果作为药,他和辣蓼草一样,对肚子疼比较管用。尤其是喝了没有煮开的河水,吃这个可以驱虫。到时候就能看到拉出的粑粑里面会有小虫子。” 厉点头,“它的味道和辣蓼草也有些像,吃进去嘴里都会微微疼。” 常念的手指在厉面前摇了摇,“并不一样,辣蓼草在舌尖的感觉叫辣,这个是花椒,他留在舌尖的感觉叫麻,回去两样东西一起尝尝你就知道了。”说完他又吩咐其他几个人,“你们把这几棵树上的花椒,也就是这些小红豆都摘下来,不要弄坏树。等房子盖好了,本祭司要把这两棵树栽到我家院子里。” 怕人掉下来,厉将背后的人往上颠了颠。想到他刚才说也算药材,又问:“除了做药材,花椒还有别的用处?” 常念开心的晃着手里的花椒,美滋滋地道:“当然!刚才我还发愁呢,如果熏腊肉的话调味料太少了。不成想刚在心里嘀咕完,就见着花椒粒了,怎么样?我的气运不错吧?” 厉看前方的眼神晃了晃,说道:“你是被祖神眷顾的使者,是庇护延越的祭司,凡事一定顺心。” 常念定定盯着厉的侧脸看了好一会,才又笑了。“嗯,你说的没错。” 厉继续背着他向部落走,边走边问:“用花椒做出的腊肉好吃吗?” “当然。”虽然常念没吃过,但是他就是自信心爆棚,曾经那么多人交口称赞的美食,想来也不会浪得虚名。 “你别看他现在麻麻的,吃一口并不招人喜欢。但他就像葱一样,做成调味品特别好。” 提到葱,厉信了几分,毕竟他喝过加了小葱的汤。葱的味道他不喜欢,但放到汤里却又让他喜欢了。 回到部落,常念高高举着手里的花椒枝摇来摇去,对正在看过来的族人说:“我们带回来好多鱼,晚上又可以多加一个菜,不过记得把鱼鳔......也就是他们肚子里的白泡洗干净单独留出来。” 族里的女人都十分开心,能吃到稀罕的鱼肉,这点活儿又算得了什么。可当她们真的见到百十来条的大鱼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祭司,鱼有这么多?” 没想到那个大家伙真的能抓到鱼! “嗯,这是今天的收获。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以后每天都可以收获很多鱼,到时候按家分,让大家天天都吃鱼。”说完,常念拍拍厉的肩,示意放自己下来。 厉没有放下他,而是朝着帐子的方向走。 “先回去休息,等收拾好兽肉再出来。” “啊,好吧,你想好晚上要如何说服大家建房子了吗?” “想好了。” “是吗?太好了!晚上你负责说我负责吃,你觉得怎么样?” “好。” 第22章 部落附近的林子里,噹噹的砍树声络绎不绝。刚离开部落的盛沉默地走到庚身边,一言不发。 “这么晚才来,你去找厉了?”正在砍树的庚抬头问他。 盛看一眼庚手上的水泡,拿起石斧狠狠地砍在树干上,闷闷的“嗯”了一声。 “他是首领!”庚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 又是狠狠的一石斧,震得盛的虎口一片紫红,他压抑着声音说:“我是吴娅族的战士,只有你才是我的首领。” 庚忙抬头打量周围,好在其他人离得都比较远,而且砍树的声音很大,没人听见盛说什么。他皱眉严厉道:“别再让我听见你说这样的话,没有吴娅族只有延越,否则将会给其他族人带来麻烦。” “为什么你要那么怕他?”盛并不喜欢庚对厉的屈从,他反驳:“难道延越部落不是被大部落遗弃的吗?为什么我们不能也脱离延越,你只要说走,我立马离开!” 庚对盛的鲁莽有些头疼,“走?你觉得我说走,会有多少人跟着离开?” 见他沉默,庚接着说:“首先老人、孩子和女人肯定不会,他们太脆弱了。如果这些人不离开,他们的家人呢?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族人已经于延越的女人组成家庭,剩下的还有多少?三五十人?记住,比起对部族的忠诚,他们更想过不被欺负还能有食物吃的日子。” 盛想要张口辩解,但想不出辩解的理由。他不能否认,在延越部落的日子确实要比曾经安稳许多。可比起这样的安稳,他更不想让庚寄人篱下!可他可以忍耐饥饿,应对危险,别人呢? 庚从来都明白盛对自己的忠诚,他语气放缓了些,“何况如果不是延越部落,我们部族的一百多人可能没几个能熬过那个寒冬,既然选择成为延越部落的人,就不能因为度过危机而转头离开。比起做首领,我更希望族人能生活的更好,你明白吗?” 第41章 盛哽咽着点头。 庚拍了一下他的肩,“别再招惹厉,如果你让他感觉到威胁,他会除掉你的。相信我,就算你死了,族人也只会觉得那是意外。比起吴娅族,他们更希望自己彻底融入延越。” 盛明白,庚说的都是对的,可是胸中的不甘怎么也压不下去。明明庚那么厉害,他更勇武,也更爱他的族人,只是吴娅族自身太弱小了。 常念回到帐子里,待了一会儿便觉得难受,索性叫上鹤偷偷出去了。 他准备去云叔那儿,想看看日晷做得怎么样了,顺便还有一样东西问问云叔能不能做出来。 看了看自己手里画的结构图,常念也犯愁,如果云叔不会该怎么办?不是不想自己动手,实在是腾不出时间,只能紧着更要紧的事儿做。 见云叔就坐在外面雕日晷,他老远就笑着打招呼:“云叔,忙着呢?” 云叔停下手里的活,进帐子拿出个木墩,“你教的蒸笼做了好五个,准备都做好一齐给你送过去。” “都做好五个了。”常念有些惊讶。 他把木墩搬的离老人近了些,又从提着的小篓里拿出几个竹片,询问:“这些东西都是用竹子做成的,您看有办法做出来吗?” 云叔惊奇的看着竹片上的东西,眼神变得复杂,随后叹口气说:“上面的东西我只能看懂一半,更别说做出来了。” 常念明白,看来这东西想靠云叔做出来不大现实了,他摆摆手含糊的说:“看不懂就看不懂吧,我在想想。您已经很厉害了,以后或许还有很多东西指望着您做呢。” 这倒不是客套话,想丰富当下的生活用具,竹篾匠人很重要。一是部落附近就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另一方面竹制品很丰富,大到竹床竹椅,小到簸箕蒸笼,每样都是居家神器。 回去的路上,常念对着手上的竹片叹气,好好的东西就是腾不出时间做。身边一直做人形拐棍的鹤犹豫半天,终于壮着胆子开口:“祭司,刚才您拿出的东西,我想试试。” 常念惊讶的侧头,却不敢让自己抱有太大希望,“你能做出来?” 鹤紧绷着一张脸,像是下了很大的勇气说:“我想试试。” 常念感兴趣的挑了挑眉,“那你说说,细竹枝为什么要盘成一圈圈向上的形状?” 鹤低头想了想,不确定的回:“结合竹片上的图腾看,似乎是想向下压这个细竹枝,然后利用竹子的韧性,在松开后变回原来的形状。这样,在细竹上方的竹条就能回到原有的位置?” 常念:......这就是他想要的技术型人才啊! 他想做的是一把弹弓和弩结合的武器,之前见过手工博主做过,威力很大。他的外形更像是热武器初始状态的火铳,只是在下边的扳机放到了上面。扳机往下按,弹珠发射,因为扳机下边装有弹簧,按完扳机发射后会自动回弹。 现在的条件想做弹簧肯定是没办法,但是选韧性好的竹条烤热弯成弹簧也可以代替,只是寿命上可能要短一些。但只要勤更换,也并不影响使用。当初的手工博主在装了一根,玻璃弹珠已经可以射破一瓶罐装可乐,如果换成三五根鹿筋,威力可想而知。 视频中的弹□□材料除了竹子,只有一个弹簧和一个钉子,竹弹簧有了,钉子也可用竹钉代替。就算一个弹□□使用寿命只有几百次,对于现在来说,也足够用了。 这个小弩并不算大,长度只有一尺,携带也很方便。虽然强度还不够射杀大型猛兽的,但如果是对准猎物的关节或是眼睛等脆弱部位射击,绝对可以让猎物行动受阻。 可别小看这小东西,要知道它如果“玻璃换钢珠,竹管换铁管,牢底能坐穿。” “好。”既然鹤说可以试试,常念也就放手让他做,万一成了呢! 不过他也没有一股脑将设计图全丢给鹤,而是说:“这一半做出来再和我要另一半,不是我不信任你,只是你应该明白这个东西的威力,如果图纸遗失被别的部落捡走......” 后面的话常念没说,但鹤明白他的意思,他没有因为只得到一半的图纸而失落,反而非常兴奋。常念觉得眼前的画面似曾相识,好像是庇护所那些痴迷研究的大佬算数据时的样子。 “我知道,您放心,这半份图纸我一定会好好钻研。” 常念期待地看着鹤,“我身边现在能用的只有你和雁,等后面找到合适的机会我会让你们脱离奴隶的身份,拥有自己的伴侣,组建自己的家庭。” 鹤拿着竹片的手微微颤抖,自打成为奴隶后,他似乎已经认命了。可能是怕离开延越后自己没办法生存,可能是老祭司对奴隶不错,他都觉得做奴隶也不是太难以接受的事了。但今天听到祭司说或许有一天他可以不再是奴隶,可以和其他人一样拥有伴侣和家庭,鹤觉得自己的血又热了。 他砰地跪了下来,双手伏地,额头抵在手背上,行了一个原先部落的大礼。 “谢谢祭司,鹤会用心做事,一定会用心做事。” 常念无奈,伸手去扶鹤,好在崴的事脚踝不是腰,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古人怎么都好,就动不动的行大礼让他怪紧张的。 “赶紧起来吧,画的大饼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实现呢,要等我说话真的算数了才行。” 虽然鹤并不能很好的理解大饼是什么,毕竟现在的社会,就连真实的饼都还没有出现。但祭司大人的意思,他还是听懂了。 第42章 早上盛过来时他和雁都在外面,所以几人的对话他们也都听见了。对于吴娅部落的人,他多少知道一些,于是问:“如果您觉得盛有冒犯到您,我可以在打猎的时候干掉他。” 我靠,这怎么就朝着杀人的方向发展了? 常念赶忙阻止:“这些都不是你现在考虑的问题,你要是能把竹片上的东西做出来,就算帮了我大忙。至于那个人......不着急。” 两人说话间,来到了处理食材的地方,而站在柴堆旁的厉正在看着他。 完犊子了! 刚想悄咪咪的溜走,常念却反映过来,不对啊!他们俩一个首领一个祭祀,说破天也是平级,怎么搞的好像自己是儿子他是爹一样! 挺直腰板,目视前方,宠辱不惊,坐怀不乱! 呸呸呸,不对! 正在这儿做心里建设呢,后面几个小孩子你追我赶的跑过来。有个流着鼻涕的小黑娃一个弯没拐好撞在常念身上,然后齐齐向地面砸去。 哎我去!常念心想这次算是完蛋了,但他还是趁着自己有力气,将孩子推到了鹤的怀里。就在他以为自己要摔在地上时,前面的厉闪到跟前,迅速将他捞起来抱到怀里。 草,更像儿子了! 两人只穿了条皮裙,这么一撞,都能听见彼此的心跳。 厉体温偏凉,肌肉结实。而常念体温偏热,肉软乎乎的像个小朋友,和厉形成了鲜明对比。 十五岁的人,身体本来就还没有全部抽长开,加上之前缺乏运动,腰细的厉两只手就能掐住,这对于他的尊严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常念暗暗发誓,等脚伤好了以后,一定要加强锻炼,蛙跳、卷腹、俯卧...... “还不起来?看来祭司的脚伤又严重了?” 幽幽的声音从头上传来,吓得常念像安了弹簧一样,迅速退开。 厉怕他再次摔倒,一直稳稳抓住他的胳膊,直到见他站好才松开。 “哪,哪儿能啊,好多了,好多了。”常念赶紧狡辩,然后回头吩咐鹤:“回去吧,那张图你好好琢磨。” “是,祭司。” 他躬身应是的时候,用余光看了一眼自家祭司,又看了一眼站得笔直的首领,心里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又说不出来。但一想到手里的图纸,便也没心思琢磨旁的。 鹤转身离开,刚才的小孩子们也跟着一拥而散。 厉扫了一眼鹤离开的背影问:“他为什么没有叫你主人。” “啊?我让他叫我祭司的。阿父说鹤和雁与别的奴隶不同,可以信任他们。而且比起奴隶,我更需要能帮助我做事的人。”常念解释。 “你很缺人?”厉蹲下,把常念脚踝上松开的绳子系好。正好看到了裹在叶子里的脚腕,红肿确实消得差不多了。 常念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但也不敢乱动。两辈子加起来,都少有与人这般亲近的时候,比起拥抱楼肩膀,这种下意识的照顾竟让他有些害羞。 他掩饰好耳根的红晕,努力平静的说:“缺人,但也分什么人。” 系好绳子,厉站起来问:“哦?怎么分的?” 常念想了想说:“什么人都不是越多越好的,我现在需要一是像鹤和云叔这种手艺好的,二则是需要绝对听我的,不会质疑我决定,且嘴严的人。” “是吗?听你的意思,是觉得部落里的人没有完全服从你?”厉靠近了写,眸子里不知道是戏谑还是挑衅。 “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常念赶紧否认三连,用眼神刀了回去。 难得与他开个玩笑,觉得他炸毛的样子还挺可爱。不过怕惹急了,厉转而问:“为什么要叫他们鹤和雁?” 提到这个,常念挠了挠头说:“阿父说你叫厉是因为雄鹰的鸣叫声是呖,我起名字的时候就想,以后他们就是我的人了,名字自然要有我们家的特色。我叫念,这个不好随,总不能叫思吧,听起来太像女孩子。所以随你好了!你的名字来自雄鹰,他们不如你厉害,那魁梧一点的叫雁,斯文一点的就叫鹤。等以后延越的人口多了,我们也要有姓氏。大部落和城中的人不都有姓氏吗?” 但想到刚才厉诈自己,他又撇撇嘴,觉得当初真不该随了他的名字。不过既然说道了姓氏,他决定半真半假的把自己的名字透露出去,也算是对上辈子的一点念想。 岁月长久,谁知道时间会让他忘了什么,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他会记不起庇护所的样子。但“常念”这个名字,应该能让他回忆起上辈子,回忆起庇护所里的温柔和地上的荒芜。 所以,他正色道:“其实祖神赐予过我姓氏,我姓常,叫常念。来自一卷经书,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胜彼世间音,是故须常念,念念勿生疑。” 厉的眼神复杂,不知道是因为他的人随了自己的名字,还是那如神明之音一样的经文。 “祭司” 雁洪亮的声音搅扰了二人的谈话,他抱着陶罐走过来汇报:“这是您要的细盐,剩下的也已经分装好了。” 没注意厉的晃神,常念招了招手说:“走吧,我们去看看食材准备的怎么样了。” 大家伙儿的手脚都很麻利,这会儿就等着祭司过来告诉他们下一步如何做。常念撸了撸袖子,发现没有,才又略微尴尬的说:“像我这样,把捣碎的姜汁兑一些清水,均匀涂在羊的全身,别忘了上面下面都要涂。然后再用盐在它们身上揉搓一遍,每个部位都要多揉一会儿,让滋味能进到肉里,记住了吗?” 第43章 做饭的人斗志昂扬,齐声回“记住了”。知道的是在做饭,不知道的以为这是要准备出征呢! 做饭前,基本的食材都教大家认过,姜汁是那会儿一起捣的,细盐也都一一尝了。 他用没有摸羊的那只手,取了一个姜片递给厉,“尝尝姜的味道,记住它,一会儿吃饭时你会爱上它。” 厉猜到味道可能会不好,但还是没有犹豫的咬了一口。 见他吃了三分之一的姜片,某人心里暗爽。他装作自己并不是故意坑人的样子,走到处理好的野鸡跟前,叮嘱大家:“这些野鸡一定要用水多冲洗几遍,之后像羊一样用盐揉搓全身。记得只用盐揉搓就行,不需要涂姜汁。做好以后放一会儿再用清水冲洗,把盐和新流出的血水冲掉,最后和姜片一起下锅炖煮就行。” 炖鸡汤的方子是在视频上和一个老师傅学的,据说这么处理炖出来的汤特别鲜,并且不会留下一点异味儿,更神奇的是不管炖多久汤色都是鲜亮的微黄色,不浑浊。 等汤咕咚的差不多了再加上采回来的菌子,那味道肯定一绝。 偷偷咽了下口水,他抓着厉的手腕当拐棍,“回帐子吧,我画几张图给你,正好说说关于部落建房的想法。” 家里的帐子旁边,有两个狭小的帐子,一个是玥住的地方,一个是鹤和雁住的地方。 鹤就坐在他的帐子外,用石器打磨长短不一的竹子。见常念回来,他站起身招呼:“祭司、首领。” 常念示意他忙自己的别管他们,鹤才又坐下继续摆弄。 厉看了一眼鹤手里的东西,撩开帐子说:“你教他的?” 常念跟着进来,一屁股坐在毛垫上回:“也不算吧。我只是把图纸给了他,能不能做出来就看他自己的。如果做出来,以后给狩猎队每队发一个,到时候你就知道它的好处了。” 完事,他炫耀似的摸摸身后的白虎皮,感叹道:“这皮毛真软和,还多谢首领慷慨了。” 厉挑了挑眉,没有接他的话。 常念见他没多大反应,觉得逼没装到,忧伤! 不过因为有正事,他调整一下自己的表情,从身前掏出了块大木板,比起之前用的竹片,这块木板要大的多。 “关于部落建房,我想了很多,今天才捋清楚,想询问一下你的意见。” 见他开始说正事,厉坐到对面示意他继续。 常念习惯性的用炭笔的后面戳下巴,开始详述:“关于房子建址,嗯,也就是房子建在哪里的问题......” 说着,常念在最小的一块木板上画了一个大圈,“这大概是我们部落的领地,依照你之前告诉我的,应该是类似圆形的领地。”他在圆的上下左右标了方位,一边标,一边和厉解释:“上面这个字念北,北方的北,下面是南,左边是西,右边的是东。我们平时取水的河,是横跨领地从西面流向东面,在河流不远,也就是这个正中心是延越现在的位置。” 画了个三角形的标志,又在三角形外围花了一个正方形,把三角形围起来,让三角形正好落在正方形的右下角。他没有先解释三角形和正方形的含义,而是说:“你应该有扩大延越部落的想法吧,不然你也不会留下吴娅族。” 厉并没有掩饰他的野心,“是,想要更好的生存下去,几百人的小部落还远远不够。如果我们会制盐的事情传出去......” 后面的话厉没有说。前段时间,朝部落还只是发现一个储量很小的盐矿,就引来冀褚部落下手抢夺。听消息说,虽然冀褚赢得了盐矿但也损失了不少族人,而一直坐山观虎斗的勾陈似乎是要按捺不住了。 常念叹了口气,继续说:“所以在建房之前我们就要做好规划,把未来人口的增长也算进来。这并不是要我们一开始就建这么多房子,而是要把地方空出来,并且一并将这些地方的排水、沟渠和道路都规划好。” 他指着木片上的三角形和正方形,“这个三角形就是我们部落现在的位置,基本是沿河而建。他外面这个方框,是我计划未来延越城的样子。” 提到了城,厉目光亮了一下,随即转成幽深。他没看常念,认真的看着木片问:“你觉得,未来延越也能发展成城?” “不。”常念摇摆着自己的食指,纠正道:“不只是城。城能有多少人?几千人?但还远远不够。我现在画的只是个内城,以后我们这里还会有外城。单单是内城,就要千人的几十倍。” 常念看向厉问:“你会不会觉得我是痴人说梦?” 痴人说梦吗?怎么会! 厉坚定地摇摇头,然后咧嘴一笑:“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 常念笑了,笑容很大,就连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的形状。 接着,他才开始说起这次建房的选址问题,“这次建房的选址,准备定在内城的西南角,也就是这个方形的左下角。虽然他离河水变远了,但可以开凿水渠。作为部落的第一条水渠,河渠并不需要太宽,而且长度也不会很长。可以在距离最近的河边开凿,贯穿部落新址后,向南延伸,汇入到河流的下游。我计划你分给我十几个人开凿河渠,耗时上也不会很久,按照距离计算最多三十天。” 为了更详细说明选址的原因,常念继续道:“关于为什么要远离河流自己凿渠。就和我们先前说的一样,要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做好城的布局。城市内河网贯通是必须的,不仅如此,这样凿渠也是为了能连通护城河。” 第44章 他指着方形外围带斜杠的框框说:“这就是护城河,目的是用深水宽渠将城市围住,如果外敌来攻,我们把河面上的桥收起来,他们便无法过的来。即使有人想游过来,但毕竟速度慢人数少,这时只需在城墙上放箭,那试图过河的人将全部葬身护城河之内。” 厉狭长的眸子眯了眯,右手握拳拍在手掌上,赞道:“好!很好!” 这个方法简直妙极了,也不知道他这个小脑袋瓜子是如何想出来的。厉觉得常念这个人身上有很多违和的地方。 比如对芽这样的小孩子,细心、包容、温柔,只为他能减少些痛苦,宁愿蜇一手的脓包也要取到虫蜜。但这样的人,为什么能想出如此毫不留情的办法。 他说到“全部葬身护城河”时,眼中没有丝毫波澜,好像是见惯生死后觉得众生也不过尔尔。他就像是一个不完整的拼图,欢迎你的接近与拼凑,但是却始终拼不出一个完整的样子。 厉的感觉没有错,就像之前他觉得的那样,两人中间隔了层膜,很近却又模糊。这只是因为生在不同的社会阶段,见识听闻不同决定的。 常念说那句话时内心没有任何波澜,因为他没见过战争的样子,所以根本无法体会到血染沙场的残酷,自然不会掺杂任何情绪。而对于芽的温柔,是他骨子里的善良,还有上辈子父母教会他如何被爱和爱别人。 说定了选址,常念又抽出一块板子,详细画了新部落的城市规划图。“这是刚才和你说过的水渠流向,这几条规整的线条是以后的道路。路面要宽,至少可以十人一起通过。有了房子,我们的安全有了保障,基本不会担心野兽袭击,所以房子不需要像以前那么紧凑。之前也和你提过每家都要有院子,除此之外,首领、祭司还有祠堂的位置在中间。” 常念觉得有必要解释,“祠堂是祭祀祖神和祖宗的大殿,祠堂靠前的位置准备建一个议事殿,以后我们谈事情,就有了固定的地方,这样便于沟通,也能更好树立首领的权威。而首领、祭祀的房子和议事殿都在中间,也是权力的一种象征。” 怕他觉得自己太贪恋权力,又补充:“或许你觉得大家都是族人,没必要一直强调权力,但未来还会有更多人加入。所以,你可以把他们当家人,不过必须也要有把控住他们的能力。因为以后你会有比他们更广阔的眼界,你需要族人的仰望和遵从。” 常念的想法就是根据现在的发展阶段做好中央集权,不然根本没办法发展农耕文明。为什么华夏文明能源远流长?这和长久的集权也是分不开的。保持民族认同,需要一个舵手从中把控,而厉就是这个人。 或许厉没有学过历史,也不懂何为民族认同,但他明白,想要能让所有人朝着一个方向发力,就要有喊号子的人。所以他说:“你放心,我明白。” 常念心里暗赞,不愧是他看好的王。 既然权力的事达成共识,他又在模板上接着画,“这些比路窄并且被我画上斜线的是地下排水,部落的雨水在春夏两季并不算少,如果不快速排出雨水,不但会让出行不便,新建的房子也很可能因为雨水的原因而坍塌,所以在建房的同时,需要有人专门负责地下排水的挖掘和建造。” 为难的挠挠头,他觉得人手好像不够用了。 厉看出来他的忧虑,“我们只建七十多个房子,不用担心人手问题。比你最初的规划,我们已经少了很多事情。” 常念想想也是,不知道建完房子来不来得及再挖一口井,顺便把对岸的泄洪河渠搞定。如果可以,他想给这个暂时的新部落搞一个城墙,又是好多工作。 穿越过来的第一年忙,勿扰! “建房的图纸和房子内部结构的细节图我画完给你,最快后天。好在这几天大家都要努力砍树,暂时用不到。” 厉依然点头,没有任何异议。 常念笑了:“本来说好问你意见的,结果每个你都点头,你就不怕我膨胀?” “你的意见很好。”厉言简意赅。 常念托腮看他,“你就不怕我说的不对,大家白忙活一场?” 厉拿起木板,回视道:“虽然这些东西我想不到,但你讲的清楚,我也听得明白,觉得其中并无问题。” 伸手拍他的肩膀,常念笑着说:“有你这样的搭档真好!等我脚好了,我还想去会断流的那条河看看,估计那儿会有我想要的东西。” “好,我会派人给你。” 太阳落下大半时,所有的族人都回了部落。 部落的空地上点着高高的篝火,篝火旁有烤好的整只羊和鹿腿架在炭火上,像户外的野炊似的。旁边还有人摇着木杆,让肉在炭火上一圈圈的旋转,保证每个位置都能被烤的焦香酥脆。 芽和小队长似的,带着一群小孩子蹲在不远处流口水,见大人们都回来了,恨不得这就扑到肉跟前。 小孩子们都知道祭司大人给芽做过肉丸子,听说好吃的不得了,于是问:“芽你说是肉丸子好吃,还是这烤兽肉好吃。” 闻着扑面而来的肉香,芽遵从当下的感觉回道:“我觉得可能烤肉更好吃。” 常念和厉站在一起,看向所有族人,厉先开口:“都找个地方坐下吧,一会儿会把食物分给大家。” 何止是孩子们馋,做饭的大伙儿和刚回来的战士也都馋的直咽口水,听见要分食物了,赶忙拉着自家伴侣和孩子坐好,抻长了脖子张望。 第45章 常念对后面的人招招手,站得整齐的奴隶陆续走出来,拆肉、分盘,再把东西平分给每家。 今天的晚餐很丰富,除了有烤全羊和烤鹿腿,还将打来的鱼挑着个头不是特别大的烤上了。为了照顾他们的饮食习惯,也煮了鹿肉,用的就是常念煮肉的办法。当然,烤红薯是管够的,剩下的还有一道常念很期待的鸡汤炖菌子。 鸡一共三十多只,基本一只鸡五家分,不过鸡肉本就是为了吊味道的,一餐下来都是肉,需要用菌菇荤素搭配一下。 各家分到的食物都不少,至少够每个人都吃到“汤足饭饱”的。 狩猎回来的战士撕一块肉就要往嘴里送,却被家里负责做饭的伴侣打了下手。然后就见着,奴隶们端着一盘绿油油的泥状物送过来了。 蘸料是大葱捣成泥后放一点盐水,喜欢吃羊肉的老饕都知道,无论是烤全羊还是煮羊排,配着纯手工的韭菜花酱特别好吃。韭菜花延越没有,但常念想到用葱泥代替,之前在家的时候就试过,这样吃味道不错。 常念拿着一小碟葱泥酱,举起来给大家示意。“一会吃肉的时候沾一点这个葱泥,相信这个味道你们会喜欢的。” 其他的事情,他与厉商议过要饭后说,于是开口道:“开动吧。”说完他又叮嘱:“炭火里有烤红薯,大家可以自己拿。如果不够吃,前面的那只羊也都是你们的。” 他话音一落,族人都迫不及待的开动了。 有的老人牙口不好,吃不来鹿肉,好在羊肉烤的比较嫩。撕一块放嘴里,羊肉的鲜美带着汁水还沾着浓浓的炭火气,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只一口羊肉,老人的泪就流了出来。 因为年老体弱或疾病等原因被朔风遗弃,过了多少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要不是厉带着一群年轻的族人们奋力拼杀,他们这群老头子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现在不仅能过上较为安稳的日子,竟然还吃到了曾经在族里都没吃过的食物,真是死也值了! 其他族人也是差不多的想法,包括后面加入延越的,也为自己的选择庆幸,还好成为了延越的族人。 盛嚼着嘴里的肉,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知道弘说的没错,就今天晚上这一顿饭,那些吴娅族的族人们便更不愿离开延越了,他们何时吃过这样的兽肉。不但没有腥膻味,也没有盐的苦涩,只有肉香和盐的咸香。 庚见盛失落,并没有多说什么。 厉拿了一块羊肉,像常念说的一样,沾了一点葱泥,葱泥里微弱的辣味,刚好冲淡了羊肉仅剩下的一点点膻气,比那日做的鹿肉还多了几分焦香。这么对比,那次吃的鹿肉,确实还有些腥味没有去掉。 他又分别尝了烤鹿腿、煮鹿肉和烤鱼,都没有一点异味,就连吃过的煮鹿肉都变得更好吃了。他转头问常念:“这是因为放了姜?” 常念得意的点点头,“是的,姜可以去腥。刚才我看见出去狩猎的人又挖回来不少,可以弥补今天的用量了。” 他凑近了一点,小声和厉说:“上午我还可心疼了,这些姜可是除了我留下的姜种外全部的存货。好在他们给补上了,估计后面还会有一些吧,到时候再分给各家些,剩下的留到冬天给大家熬姜汤。” 厉的唇角好像弯了一下,然后淡淡说了句:“好。” 趁着太阳最后一点余晖,大家吃完了晚饭。厉和常念站起来,开始说正事。 “今天所有族人都在,说一下我和祭司的决定。从明日起,除了我指定的一百二十人的狩猎队外,还选派了五十人由申带队,听祭司调遣,剩下的所有战士和奴隶都将努力建房子。” “房子?” 族人淅淅索索地开始讨论,今早让大家伙砍树的时候就有人好奇,这砍树是要做什么。 “对,房子。”常念站在一旁肯定道。 庚没有盛的力气大,让他挣脱了手站了起来。“什么是房子?我们为什么要建房子?” 但比起以往,他的态度明显好多了。不知道是想通了庚说的话,还是吃人的嘴短。 厉扫了他一眼,又看向大家。“房子就是比大族木屋更保暖的地方。房子可以避风,里面也可以生火,无论睡觉还是煮食物,都可以在房子里完成。有了房子,今年冬天我们将不会有人冻死。” 哗的一声全场哗然,又恢复平静。见盛似乎又要发问,厉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而是在战士中点出了三十多人,都是脑子比较伶俐且可靠的,叫到了跟前。 常念在前面的空地用树枝画了一遍房屋结构图和结构细节图。他让身边的鹤给这些人讲解并答疑,等到所有人都听明白后,常念开口:“这是祖神赐予的新能力,我们会在天冷前盖好够所有人居住的房子。而你们三十几人将是这次建房的领队,我会让鹤从中协调,有不会的事情可以问他。明天开始,留下来建房的要分成三队,一部分继续砍树,一部分去河边收取细砂和圆润的小石头,还有一部分,要去我指定的地方挖黄泥。” 说完他又补充:“当然,部落的其他人也要忙碌起来,你们一样分成三队,一队完成日常的采摘工作,一队人继续采麻、晒麻、分麻,最后一队人要收集大量的枯草,越多越好。” 他学着厉看向族人,询问:“对这个安排,你们有问题吗?” 大多族人都摇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什么问题。 第46章 常念满意的点点头,头一次做领导,感觉心里美滋滋的。他鼓励道:“大家辛苦一点,我们争取早日把房子建好,不耽误囤积食物。有一个好消息,从今天起,我们延越部落的人不需要为盐发愁,所以你们猎到的食物,都可以存放很久。后面我会教大家储存食物的方法,今年冬天,就是天气变冷的时候,我们不仅不会挨冻,更不会挨饿,大家努力吧!” 关于细盐的事儿,他没有具体说。每家都有人在今日做饭的队伍中,该传达的他们私底下都说过了。 一碗鸡汤灌完,常念转头问厉:“你还有事吩咐吗?” 厉摇头,对着族人说:“如果没什么,可以回去休息了。” 没一会儿,族人都走光了,只剩下常念和厉,还有站在不远处的几个战士。 这会儿已经没了光亮,只是篝火的火光忽明忽暗的。常念看着空了的场地问:“细盐的事儿你不怕有人透露出去吗?” 厉找了个地方坐下,拍了拍旁边的空地,示意他坐过来。 “明天开始,在外打猎和分给你的人都是我信得过的,且九成是延越的老人。留下的领队也是一样。我吩咐过,如果有人想逃离延越,不问原因,直接杀了。” 常念:......那确实没什么担心的。 第二日中午,大部分的人都回来休息了。中午太阳太烈,常念也怕有人中暑,所以不准族人顶着太阳抢工期。 常念正在帐子里指导鹤关于弹□□一些细节,就听有人过来报:“祭司,刚刚有人带游商回来了?” “游商?” 第23章 知道祭司才回来不久,很多事情还不清楚,鹤解释:“游商通常都是大部落中的人,出来各个部落行走交换。一方面是为了兑换到合适的东西回去,另一方面也是大部落了解小部落情况的一种方式。” 怕他误会,鹤又说:“会派游商出来的部落都是真正的大部落,像之前我们去的西边的交换会,虽然我们平时也会称他们为大部落,但实际按照等级划分,那里只是中型部落。” “这样啊。”常念点头。 好在制盐的地方在部落后面的棚子里,为了保密制取细盐的方法,棚子被改动过,从四面漏风到只在墙的最上面留了十公分透光的地方。 至于大家砍的木材,部落新址和现在的地方相隔有一段距离,也不担心他们看到。 “走吧,我们去瞧瞧。”常念和进来的战士说,又问身边的鹤,“去看热闹吗?” 鹤摇摇头,举了一下手中的东西,示意自己还是对此更感兴趣。 游商一共来了二十多人,这是常念除了勾陈的使者外第二次看到外族人。二十多人穿着的也是和他们一样的皮裙,只有个为首的人脖子上戴了一个狼牙穿的链子,让他看上去多了几分凶煞气。 比起勾陈的使者,他们反而要低调的多。但只要稍稍仔细观察,还是能从他们眼中看见倨傲。 戴着狼牙链子的人示意旁边的手下拿出两块巴掌大的盐晶。刚才进部落的时候,他发现几个长得不错的女人,所以开口道:“这是两块盐晶,我想和你们换两个女人。” 常念:啥?就两块破盐嘎达,就要换两个大活人? 他想到上辈子看到过的一个表情包,食屎啦你.jpg 显然厉也很不满意他的提议,蹙着眉冷硬道:“我们部落不交换族人。” 那人显然不准备放弃,说道:“奴隶也可以。”毕竟他们的盐矿有的是,女人哪个部落会嫌少。 这次厉的声音明显带了不悦,“奴隶也不换。” 戴着狼牙的男人看着厉,咧嘴笑了。“那你觉得这两块盐晶能在你们这换到什么?” 围观的族人来了不少,听见他们说想用粗盐换两个女人时,也都和祭司一样嫌弃。别说现在连细盐都吃上了,还顿顿不限量。就算放在以前,也不能张口就换两个大活人啊!这些大族的人真......如果他们和祭司学习过就会知道该如何形容,那个词叫傲慢。 虽然对方明显是敲诈,但如今在得罪勾陈的情况下再得罪大族,显然不明智。厉收回锋利的目光,给了比交换会上还贵一些的价格说:“可以换五张虎皮,但皮子不能由你们挑选。” “不能挑,我还不知道在一个小部落里有什么是我不能挑的?”男人阴恻恻的说。 见形势有些不对,常念急中生智,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右手一扬,人群不远处就燃起一团火。他目光空洞的看着游商,低低的说:“祖神会惩罚不尊重他子民的人。” 即使来自大部落,二十多人也没见过一伸手就能招来火焰的人。哪还有刚才的嚣张,就连为首的戴着狼牙项链的男人都退后了两步。 于是他们就见到那个漂亮的男孩儿手一挥,那团火又熄灭了。 厉在旁边看的清晰,根本不是什么祖神的能力,只不过是剩下的一小块火折子丢到了芦苇堆里,而他们的祭司大人也是算好芦苇花燃尽的时间,又挥起了手。 真是个“故弄玄虚”的家伙,像一只算计了所有人的小狐狸。 原始社会对神灵的敬畏是空前绝后的,这操纵火焰的能力没人会觉得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 二十多人的游商队伍很想赶紧离开这里,两块晶盐换五张虎皮其实并不亏,尤其是马上就要到交换会了,他们要快点回到部落里,手上的东西必须尽快处理完。 第47章 一个站在后面身材略微瘦削的男人开口:“好,我们换五张虎皮。” 厉并不想多留他们,吩咐人把虎皮取过来,完成了这次的交易。 给了盐晶收好皮子,一方是不想多留,一方是想着快走。所以一行人水都没喝上一口,转身就要走。 出门的时候驴子打了个鼻响,旁边一个游商从木篓里拿出一把黄色的豆子,喂到了驴子嘴里。 当常念看清驴子嘴里嚼的是什么时,都想上去抢下来,可是自己还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显然不合适开口。他赶忙去拽厉的皮裙,用眼神示意他,自己想要那个黄色的豆子。 见他着急的模样,厉叫住准备离开的游商:“驴兽吃的黄色豆子可以换给我们一些吗?” 离开的游商被叫住,那个略微瘦削一些的人问:“你们要这个做什么?” 厉从容回答:“最近我们的驴兽不吃东西,我想试试你这个黄色豆子。” 原来是这样,那人又抓了把黄豆喂给驴子说:“豆子剩的不多了,还要给我们的驴兽留着。” “两张长耳兽的皮,如果换你们就把那篓豆子留下。”厉给的条件显然比五张虎皮更厚道。他知道既然常念想要,那东西必然很有用,所以一开口就是足够诱人的交换条件。而且驴兽对于他们小部落是十分重要的,如此丰厚的条件,也更符合他说的理由。 兔子皮虽然不大,但大部落的女人喜欢,她们甚至不惜拿出一些好东西交换。由于兔子肉少,很多部落的人并不喜欢狩猎兔子。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兔子行动敏捷,并不容易捕获,所以游商遇见了都不会错过。 那人眼睛一转要说再加一张,但被厉打断,“我们只有两张长耳兽的皮。” 常念实在没忍住,在厉的身后用手指使劲戳了一下,想说他那有啊,再加一张也行。 由于着急,他看向要走的一行人的目光就更迫切了,但在对方眼里却觉得是不耐烦。 见识过他刚才的本事,不过是一篓不值钱的豆子,能换两张长耳兔的皮,已经是非常的划算。所以就没再拉扯,收了皮子将黄豆留下了。 常念可不想就这么让他们走了,凑到厉耳边小声说:“问问他们在哪儿摘的。” 厉咳嗽一声开口询问:“这黄色的豆子你们是在哪里采的?” 这次游商没有犹豫,挑衅的道:“从你们部落出发,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大概日升月落四五次就能看到一片长满黄色豆子的地方。” 这个距离太远了,怪不得他们毫不在乎的说出来。 见他的祭司终于不再做小动作,厉开口:“弘,送他们出部落。” 等人走了,厉帮着常念把一篓黄豆抬回了家。 但部落的人久久没有散,毕竟刚才如神灵一样驱使火的能力他们也是第一次见。想到祭司手里一吹就能燃烧的火折子,所有人心中都在默念,神佑延越!神佑延越! 厉把黄豆放好,拿了一颗丢在嘴里,东西很硬还有一点腥。 “这么喜欢它?”语气听起来竟然像吃醋的伴侣似的。 不过常念并没有听出来,而是数着豆粒傻笑道:“喜欢,当然喜欢。你不知道它们能做出好多好东西,豆油、豆浆、豆花、豆腐、豆腐乳......” 咕咚,常念说的自己先咽了口口水。 “就是东西太少,要留着做种子,不能先尝尝了。” “种子?” “嗯,种子。”常念点头,“等明年天气暖和了,我要种地。种地就是自己开垦一块地,把我找到的种子种在里面,等他长出好多好多这样的黄豆和其他植物,我们就可以吃了。” 厉纠正:“就算你不种,他们也会在别的地方长出来,我们去采摘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花力气种呢。” 对面前还没有刻入种田基因的人,常念耐心解释:“不不不,你也听见了这个豆子长在离我们有四五日距离的地方,走远路并不安全,而且一来一回能背多少回来?我们部落并没有谷物,也就是没有主食。” 说到主食,常念还得解释,他好像是个科普机器人一样,“主食就是搭配兽肉一起吃的,虽然兽肉很好,但需要和青菜还有其他东西一起吃,不然对肠胃不好。部落里总有小孩子不拉肚但还是会肚子疼,就是每餐只吃兽肉,并不能消化,所以需要主食来做搭配。我们现在吃的红薯也能勉强算一个主食。说到红薯,我们部落地方很大,也长了不少红薯,但是红薯苗长得很分散,单个秧苗产量也不高,所以部落的女人出去挖红薯,一天并不能挖到很多。” 常念看了一眼厉的神情,见他在认真听才又接着说:“如果我们自己种植就很方便了,我手里这些豆子大概可以种一亩地。”他指了几个帐篷的方位,“一亩地大概就是这么大,种一亩地的黄豆,应该可以……” 他想了想大豆的亩产,大概在三百到五百公斤,现在没有科学化种植,但上一些天然肥料二百公斤应该没问题。红薯的亩产更高,要一千到五千公斤,由于红薯不挑土地,稍微给点肥就能长得很好,他猜想九百公斤亩产应该妥妥的吧。 于是他在一家棚子外选了一个到他臀部高的陶缸,目测一缸能装三十多斤的东西。才接着说:“种一亩地的黄豆,大概可以收获这样的陶缸六缸吧。如果换作种红薯,大概可装三十缸左右。” 第48章 厉想了一下部落女人收获一亩地需要用的时间,发现如果可以多种植,确实可以在天气变冷之前拥有更多红薯。但他又想到一个问题,“就算可以让我们挖更多的红薯,但是红薯并不能放很久,最多三五十天,就都烂掉不能吃了。” “那是之前储存的方法不对。”常念纠正:“红薯需要放到一个坑里储存,天冷之前我们挖个深一点的坑,你们可以把这个坑称为窖,红薯放到窖里,基本可以吃到天气变暖。” 常念说完又补充:“不只是红薯,果子也可以长久储存。比如这个陶缸,我们在底下厚厚铺一层干爽的沙子,然后再放上果子,上面再厚厚铺上一层沙子,这样一层层的放,果子可以存放两三月之久。” 见厉若有所思,他便也没有再打扰,而是又喜滋滋地数着篓子里的黄豆。 思索了一会儿,厉低头看他,想从那双漂亮的眼睛中看出点什么,许久后,也只看到了亮晶晶的光。 “好,等明年天气变暖,我们一起种。” 第二日一早,常念开始清点人手。 厉给他留的五十人,二十人由申带队被派去湖边取盐和石灰岩,十人由雁指导负责开凿河渠,其余的二十人可以随自己做事。 二十人小队接到的第一个任务便是熏肉,无论鱼肉、鹿肉还是猪肉,吃不完的统统都熏起来。 一边忙活着搭土灶的战士问:“祭司,为什么要把食物都用烟熏呢?” 常念正在思考几日后的计划,想也没想的说:“柴火燃烧冒出的烟含有醛类物质,可以杀死肉上的微生物。” 战士们:......祭司又开始说他们听不懂的话了。 发现身边过于安静,他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都说了啥?他轻咳一声说:“之前告诉过你们,水里边有我们用眼睛看不到的小虫子,所以给部落里安装了净水器。其实人也好动物也好,一旦死了也容易被这些小虫子盯上,如果不把它们杀死,它们就会加速肉质的腐烂。而杀死他们的方式,就是用烟熏。这就好比我们吃了红色的香蕈会毒死,它们闻到这种烟也会被熏死。” 战士们:祭司又用凡人的语言解释了一遍,懂了! 用了几天时间,教会了族人如何腌肉,如何熏腊肉,甭管大家手法如何做出来的味道如何,但至少可以保证多出来的肉能被更好的储存。 这几日除了教族人处理食材,常念每天还都给族人科普,讲盖房子的事,比如卯榫结构,比如什么是承重,比如火炕的好处。 除了盖房子,常念还教他们一些基本知识,年月日、东西南北、春夏秋冬。 他休养的这几日,建房材料已经收集的差不多了,也顺带着把之前的竖穴窑改成了砖窑。怕烧砖的速度太慢,又挖了三个竖穴窑,四个窑口一块烧砖,每天产量就要一千多块,在房子建好前,砖瓦肯定能烧制好的,而且绝对能富余出来很多。 他计划再建两个半倒焰式的馒头窑和一个煮盐场,剩下的砖瓦就用来建它们。煮盐场和大的馒头窑建在距离居住区稍微远的工业区,后期计划将四个竖穴窑废弃掉,建一个正经的砖厂,分为红砖厂和青砖厂。 至于小的馒头窑,常念打算放到自己家里。他给自己规划了不太标准的三进院子。 院门居正中间,院门的左边做一间书房,平时招待客人用。东边的房间一个是鹤和雁的居所,另一间则是用来储物。 进院之后并没有影壁,他设计了另一道门。曾经的三进院有影壁,是为了符合院主人的门户等级——开辟东角门,而他只考虑自己喜欢就可以。所以,他进门以后是个小院子,院子前面是个进内院的门,因为来不及雕琢,索性做成古代隐居文人喜欢的茅庐。木门两边准备用鹅卵石垒到及膝高,再在上面整齐的竖上竹制的篱笆。 内院也不设东西厢房,正房做成面积不算大的三间,正中间的给母亲和玥,两边的一个给自己,一个留给厉。而竹屋旁的西耳房做成小两间,一个做浴室,一个做厕所。东耳房作为厨房。最东边留一个穿堂,可通到后院。后院的一排房子做成五个空置出的房间,作为以后的工作室。他画图也好,鹤做手工也好,后面可能还要研究许多东西,工作室必不可少。 除了正院,常念还想弄个西跨院。西跨院不如正院规整,准备把半倒焰式的小馒头窑就放到西跨院。还准备搭个棚子,后面还要做纸晒纸,应该也都在西跨院捣鼓。 最麻烦的是常念不只要盘炕,还想为自家做个地龙。因着母亲怀孕的缘故,到哪儿都不能冷着,才有这样的想法。 为了画地下烟道结构图,并连通地龙和火炕,他忙活了一整天才搞定。怕自己的图纸有误他还做了个模型,试验过没问题才算放心。 常念想建的房子这么多,也没打算占族人的便宜,建房的时候,他只需要族人建好主屋的三间,其他房间,他会用东西交换请人帮忙。 经过几日的忙碌,脚腕也终于好了,和瑶打过招呼就迫不及待地带着他的二十人小队去寻找那条会断流的河。 现在是秋季,河水已经断流。大概走了有一个时辰的路,常念才看到河流冲刷过的痕迹和留下的泥沙。不过他并没有停留,继续向前出发。 再往前就是山路了,好在脚腕已经好了,不然还真走不了这段路。 第49章 二十几人直到爬到一半的时候,才终于见到细小的河流。不过与其说是河,倒不如说它是一条小溪。常念并没有在里面见到鱼,可能是溪水太浅的缘故吧。 抬手握拳,示意大家停下,他走到小溪跟前去捞水中黄色的淤泥。淤泥很黏,是明亮的橙黄色,而在不远的地方,还见到了黏稠的橙色絮状物。没错!这便是他此行要找的东西了,富含铁元素的淤泥。 来到这里没有铁器可太不方便了,但是如果是寻找铁矿石,困难又太大,主要还是现在是建房的初期,他并不能离开部落。既然无法获得大量的铁矿,那只能用这种方法搞一点是一点。 也不指望能做出什么大件儿,但用淤泥中的铁炼一些针、锯条、刨子应该还是可以的。 他如蝗虫过境一般带着大家将肉眼能见着的橙色淤泥全部装好,才一屁股坐下来抹头上的汗。 “祭司,我们跑大老远就是为了这几筐泥?” 常念心想,可别瞧不上它,回头本祭司就叫你们看看炼金术师的厉害。到时候别又在那嘀咕祖神庇佑!祖神庇佑! “算是吧。都休息好了吗?休息好了我们去山上瞧瞧去。” 他看一眼那几大筐黄泥,无奈道:“这东西背着太沉,先找个地方放好,我们回来的时候再带上。” 一行人在放好黄泥后,又朝着山顶进发。 山路上,他们看到了一些姜和花椒,还有些红薯。常念都没客气,见到能吃的,基本都挖好了带着。像红薯这么重的,他倒没着急挖,吩咐几个人记住位置,下山的时候也要带走。 战士们:我们祭祀大人可真会过日子...... 越往山上走,溪水越宽。上流的溪水十分清澈,并不像下面那么浑浊。这很可能和山下的土质有关系,富含土元素较多的土质一般比较疏松,河水经过将一部分土壤带走,形成了水质浑浊的现象。 时间差不多到了午后,二十人的小队终于爬到了山上。不枉常念哈赤哈赤地爬上山,山顶的景色可真美啊! 高矮不同的树,大片大片的野花,有常念认识的,也有他不认识的。蝴蝶和蜜蜂围着鲜花转,还有时不时跑过去的野兔。 这里的杂草并不高,差不多都刚过脚踝。目光穿过花草,果然见到一个汩汩流淌的泉眼。或许是因为存在的时间比较长,泉眼周围已经形成了一个直径大概十米长的水池。大片的野花就开在泉水的两边。 常念好奇,询问身边的战士:“你们之前没有上来吗?” 有个战士解释道:“之前有人来过,但回去没多久就死了,大祭司说这里或许也被诅咒过,便不让我们再过来。” “啊?”常念惊讶,“那今天你们还和我过来?” 战士诚实说道:“您是祖神选中的人,就算这里是诅咒之地,但有祖神的庇护,我们一定不会有事的。” 这确实他没想到的,但为什么上来之后会死呢?他一边思索,一边看山上的地形。 山泉池很美,但他周围花更美,粉色和紫色的花儿开了大片,花开成翘着边的漏斗状,卷起的花瓣或是粉色或是紫色,等到细窄的底部又染上了淡绿色,他眼睛眯了眯走近了看。 花朵的叶片是不对称的楔形,周围长有不规则的潜裂,潜裂的顶端很尖,张牙舞爪的好像要刺破靠近他的“敌人”一样。 原来,是曼陀罗花吗?估计那个死了的族人应该是误食了这种花吧! 不过,比起大家熟知的蒙/汗/药,其实曼陀罗花的药用价值更大。它富含的某种碱性成分不但可以镇痛麻醉,还能对心脏病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因它的毒性,需要斟酌用量。 “大家过来,将这些花全部摘了。记得摘完要好好洗手,我带了肥皂,一会儿你们过来拿。”常念不放心的吩咐道。 二十人齐齐应是。 别人还在摘花,但下达命令的人却转移了目标,盯着不远处的两个蜂窝流口水。 常念叫大家坐下来休息,他采了周围的野花做花环。一共做了两个,准备一个给母亲,一个给玥,想来她们应该喜欢。 等他的花环做好了,一起上山的战士想了想站出来说:“祭司是不是想要那两个峰虫的蜜窝,我有办法摘过来。” 常念摆摆手,“不行,就这样掏蜂窝肯定要被蜇。回去吧,等我们以后有装备了再来。” 那人坚持,“祭司你带大家躲远点,把背上来的大陶罐留给我,我真的有办法。” 常念看他坚持,便想着要不让他试试看。他看过,那边的蜜蜂也是中蜂,没有毒。 那人从地上挖土和成泥,把全身上下除了眼睛都糊上泥巴、晾干,走过去掏蜂窝。 常念此刻无比钦佩人类的智慧,也开始期待有蜂蜜吃的日子。 很快,那人收集好蜂巢装到大陶罐里,并将周围的蜜蜂赶走,慢慢的退了出去。直到到了安全距离,才洗掉身上的泥巴。 常念这次美了,没想到有意外收获,就说最喜欢外出了。 他回头拍拍那战士的胳膊说:“多亏你了,等回去我把蜜分你一半,剩下一半我用其他东西和你换。” 那人听了赶忙摆手,“不用不用,分我一点给孩子尝尝就行。咱们延越的人谁不感念着祭司的好,咋会要祭司的东西。” 他哪里会同祭司交换,如果不是祭司的出现有了瞧病的法子,不用为盐发愁,还能长久保存食物,这个冬天部落里还不知道会有几个人熬不过去呢。 第50章 尤其是他家里有孩子的。小孩子脆弱最怕冬天,如今祭司带他们建房子,那建房子的图他是看过的,据说还有坐上去就能暖和的炕,再也不怕伴侣和孩子挨冻了。 他之所以会说留点蜂蜜,也是因着孩子嘴馋。上次小家伙在芽那里尝到过一次,就哭喊着要吃。可他平日忙,狩猎时也抽不出空,即使有取蜜的法子也没有机会。这次刚好,带回去给小家伙肯定美死他。 常念摆摆手坚持:“一码归一码,我是你们的祭司,就是要带着族人过好日子。蜂蜜是你冒险得来的,应该归你。但我确实想要他,所以会用等价的东西交换。今天我们先定好,蜂蜜给你三分之一,剩下的我用腊肉来交换。” 谁不知道,同样的东西,祭司家做的就是好吃。即使教了大家熏腊肉的法子,但依旧觉得做不出那个味道。 或许是拿到了蜂窝,常念特别开心,回去的路都走的比来时还快,没等太阳下山,一行人就到了部落。 站在部落高处,还能看到西边盖房子的身影。现在那边已经开始打地基了,很期待第一批房子建成时的情形。 常念吩咐几人回去休息,临走时和摘蜂窝的战士说:“明天我把蜂蜜和腊肉给你送过去。” 那族人有点局促的回:“谢谢祭司。” 常念笑了,“你谢我干吗,我才要谢你呢,都回去休息吧。” 一队人也都笑笑,笑过后说:“我们回去喝口水吃点肉,完事看看能帮着建一会儿房子不。” 常念很喜欢族人的干劲儿,他们都还没见过房子,只是听自己说有了盼头,就会努力去实现。 他回到帐子,见鹤好像早等在那儿,手里拿着的正是弹弓弩。 常念惊讶:“做出来了?” 他相信自己能做出来,是因为看过视频。而鹤只见过他画的图纸,便能做得出来,可见鹤在这方面的天赋有多好了。 鹤把弹弓弩递给常念,又从腰上挎着的小竹篓里拿出七八颗石珠子。 “这些是?” “这些是雁找的圆润石头,又花了些功夫磨成石珠子。” 常念兴奋的接过弹弓弩和石珠子,放在手里摩挲,激动地说:“好,你和雁都很好,必须发奖励!回头我让玥取两张羊皮,给你们一人做一身冬季的衣裳。” 奴隶在冬天大多都是破皮子加枯草凑一身衣裳,即使老祭司对他们很好,两个人的皮衣也穿得很破旧了。听说祭司要用羊皮给他们做衣服,鹤激动的不行。 “好啦,别和得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似的,放心好东西以后会有的是的。”说完,常念就准备找个地方试一试这个弹□□威力。 鹤见着,犹豫地说:“祭司,这个弹弓弩我改了一点。” “改了?改了哪里?”常念有些吃惊。 鹤指着鹿筋,“您说换成六根鹿筋威力更大。我尝试过,竹管最多能承受三根鹿筋的力,再多虽然现在看不出问题,但应当用不了几次。” 敢质疑,有能力,常念十分满意,他笑着赞道:“很好,一根的威力已经不俗了,三根也足够用。你做的很好,知道合理怀疑,我其实在这方面不在行,以后你也要多求证别一味相信我就成。” 没想到自己的擅作主张竟然还换来祭司的表扬,鹤不好意思的说:“知道了。”但他并没有相信祭司说自己不在行的话。 常念拿着新做出来的弹弓弩去找厉,吃过晚饭的小队成员也跟了过来,都是去部落新址的。他一边想着今天的收获真不少,一边又想着他要用弹弓弩和部落换点什么。 这可不是他小气,基础建设他出力那是分内事,这些小东西小玩意做出来,就是要同部落换物资。毕竟以后用人的地方多了去,他要准备好丰厚的物质奖励。 常念觉得就先给部落提供六把弹弓弩,交换的东西要够雇人盖房子的。 精明的小脑袋瓜儿还在盘算,不想却让他看到穿越以后最血腥的画面。 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厉高高举起一把石斧利落地砍断了一个人的喉管。鲜血飞溅,厉没有躲避,喷得远的溅到了他的脸上。有几滴血,正好落在眼睛下面,看上去说不出的冷酷、妖冶。 这时的他就好像是冷漠的野兽,看猎物一点点死去,心中并不会产生一点波澜。 常念前进的脚步停住了,直愣愣地站在那儿。和第一次见厉杀鹿不一样,这次是活生生的人。 或许是余光看到了,厉转头看向常念,他的眼神和脸上的血看得更清了,常念确实有一种想跑的冲动。可是腿并不听使唤,也不知道是畏惧还是第一次见到杀人很震惊,他只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厉扔下手中的石斧一步步走过来,用没有血的那只手蒙住了常念的眼睛。 “怕吗?” 常念声音艰涩,“怕。” 眼睛上的手微微紧了一下,厉又问:“怕我吗?” 怕吗?常念问自己。他刚才利落的杀了人,不带一点情绪。但常念也明白,地上躺着的人肯定有非死不可的理由,毕竟就连盛的挑衅厉都没有理会。 弱肉强食的世界就是这样,如果今天厉不杀了他,很可能过几天会有一个更大的部落举起石斧杀了部落的所有人。他不该害怕的,不该害怕那个为了守护他们而手染鲜血的人。 常念伸手,拿开了蒙在自己眼睛上的手。虽然声音有些颤抖,但眼神十分坚定的看着厉说:“不怕。” 第51章 厉笑了,笑容蔓延到眼底,虽然并没有笑出声,可常念却觉得那笑声就在他心里来回的荡。 厉将他转了半圈,面向部落的方向,“不喜欢血就别看,这些事有我,有事等我回去说。” 常念想说他可以的,会学着不害怕,却被厉向前推了推。最后他并没有勉强自己,向前走了几步哇一声吐了。 他心理上可以不怕,但生理上的不适却是没办法控制的。 第24章 账内光线昏暗,基本看不清里边的情形。常念隐在黑暗中,手放在厉前几日送来的白虎皮上。 白虎皮的毛很软,但也没焐暖他的手心。一闭眼,还是能看到喉管破裂之后鲜血四溅的画面。他努力不去想,头靠着白虎皮看着帐子外橙色的余晖。 常念是学临床医学的,大体老师他见过也摸过,毕业前一年还作为实习生观摩过一台外科手术。手术的人左腿大动脉因伤破裂流了很多血,可能比他刚刚看见的还要多。但当初并不觉得害怕,甚至很想上台试试。可惜他的两双手是机械手,即使毕业,也不能被允许上手术台。 他当然明白,自己恐惧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血腥,而是杀人这件事儿。但他也不是圣母,明白生死相搏时谁犹豫谁就得死。 许是自己的心理暗示起了作用,常念手心的温度慢慢回来了,同时他也听到帐子外的声音,是母亲和玥在说话。 “夫人,您说祭司看到我们摘回来的东西会不会特别开心?”玥说出的话带着上扬的尾音。 瑶也笑着说:“那孩子也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在意那半篓黄色的豆子。要不是你今天跌到下面,谁知道弯弯的夹子里长着黄色的豆子。只是那坑不算浅,你确定没受伤?” 玥的声音依旧是开心的,“夫人放心我没事,掉下去没摔伤就是有点吓着了。结果看到屁股下的黄色豆子,连害怕都忘了。不过可惜了,也只有那一个坑里有豆子,才刚够装满一筐的。” 瑶安慰:“你没事就好,他半篓都稀罕的和什么似的。咱们这可是一竹筐,就他的小竹篓怎么也能装满十个,够他高兴的。” 家人的声音让常念心里边的不适又淡了些,他起身走出帐子招呼:“玥摔着了,没事吧。” 玥见祭司出来第一件事儿就是先关心自己,心里说不出的感动。“没事,和祭司学了这么久,摔没摔坏我自己还是知道的。” 确认玥没事,常念转头又看向母亲:“您怎么又偷跑出去了,这次掉下去的是玥没摔坏。可您不一样,肚子里还怀着孩子呢,要真遇见什么危险怎么办?” 其实回来的路上瑶也后怕,得亏是玥走到前面,要是换做自己...... “你放心,阿娅知道了,以后只在部落里活动,肯定不再跑出去了。” 见母亲这次说的是真的他也没再说,反而问道:“在里面就听你们说给我带好东西了,这次玥想要什么?只要我有的都能给你。” 玥涨红了脸说:“我不缺吃也不少穿没什么要的,祭司觉着有用玥就高兴。” 瑶没看出刚才儿子情绪上的异样,笑道:“你那么宝贝那豆子,还不去瞧瞧。” “不着急,母亲和玥都说是黄豆,那应该没有错,我这儿也有东西要送你们。”常念说着转身回帐子里取出花环。 山顶的野花颜色更丰富,五颜六色的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特别好看。他先是帮母亲带上,随后又将另一个送到玥的手里。不是他自持身份,只是觉得男人如果给女孩子戴花环,似乎应该代表点什么,他还是希望将这个第一次留给玥的伴侣。 玥当然也不会因此不高兴,而是像个小女孩一样兴奋的戴在头上。 他没好意思问常念,而是看向瑶,“夫人,您戴着真好看。我,我戴着好看吗?” “当然好看,玥长得就像朵花儿似的,戴上去更好看了。”瑶真心夸赞。 玥越发的不好意思,赶忙将摘回来的豆子放到跟前,“祭司,你看这些豆子,是不是你说的黄豆?” 没错,竹筐里装着满满的黄豆,他目测了一下,起码也有三十多斤。这又是新鲜摘下来的,做种子肯定没问题,剩下的无论是做豆浆还是做豆腐都可以。想到今天刚摘回来的蜂蜜,常念觉得真是刚刚好。 “没错,是黄豆,”常念肯定道。 说到豆浆,他就想到雁每天的工作——煮盐。 其实如果煮盐用豆浆煮是最快的,比洗盐来的更方便。只是豆子少啊,如果用在煮盐上,估计自己得心疼死。而且比起豆制品,常念算计着要不要做一点酱油?毕竟现在的调味料实在太单一了。 怎么办?感觉刚得来的黄豆又不够用了。 他不甘心的转头问母亲和玥:“就只有这些?” 见两人都是点头,也明白是真的没有了。估计是哪群鸟从远处叼过去的种子,自己长出一小片吧。 行吧,做人要知足。 玥带着常念的花环去准备晚饭,路上遇见已经洗掉脸上血的厉。她停下来,恭敬的打招呼:“首领。” 厉的目光在他头上的花环扫了一眼,“念送你的?” 玥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抬手摸了摸头上的花环,微笑着回:“是祭司送的。” 厉多看花环两眼,闷闷地“嗯”了一声。 见到母亲和玥,常念心情好多了。这会儿叫来了雁,让他把曼陀罗花拿去烘干。曼陀罗花容易腐烂,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处理好。 第52章 他叮嘱雁:“如何弄我教过你,这个花和其他东西不一样,它有毒但也能治病。所以你要寸步不离的盯着它,等弄好了将所有干花收起来,烘干用的竹帘找个没人的地方烧掉吧。今晚辛苦你了,回头让玥给你做好吃的。” 雁有些开心,“祭司真的让玥给我做吗?” 常念赶人,“去吧去吧,你家祭司说话算话。” 雁刚要背着曼陀罗花去干活,就见对面的厉走过来。 “首领。”雁恭敬道。 厉摆摆手示意他去忙。 常念身看到逆着余晖的厉,余晖很美,他看不清厉的表情,只见着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自己前面。 常念先开口:“要进帐子吗?” 厉走近了,握起他的手摸了摸掌心。确定是温热的,才又放开。 第一次被人牵手,常念有点蒙。等反应过来才明白,厉是来确定他手心温度的。为了就着外面的光线,两人就对坐在帐子的入口,此时正好能看清彼此的脸。 他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被牵手的原因,刚才的心跳有点快。 怕厉看出异样,常念赶忙转移话题说:“我找你有事。”说完,他又想起来,那会儿自己好像当着厉的面吐了,又忙解释:“我没说谎,我真不怕你的。只是,只是第一次见到杀人,有些生理性不适。” 怕厉不知道“生理性”是什么意思,他补充道:“生理性不适......就是身体自己的反应......” 常念还想说什么词解释的清楚一些,但一时又找不到。正着急呢,厉开口了。 “我知道,我知道那种感觉。” “啊?”常念愣了。知道这种感觉,那他......他也害怕过吗? “七岁那年我第一次看见杀人,是祭司大人在我面前杀掉了一名掠夺者。我明知道他是为了保护我,可还是控制不住的发抖、呕吐。” 他只讲到了这里,并没有说他做了许久的噩梦,也没说他恨自己懦弱恨了很久。直到九岁亲手猎杀了一只羊,十一岁时又杀了一名侵犯延越的外族人,他才不再畏惧,也不再责怪自己懦弱。 但只是这样,常念就觉得心里边一抽抽的难受。七岁吗?七岁就眼睁睁看着杀戮?他不自觉的伸出手,跪起来将手放到厉的头顶说:“不害怕,以后有我了。” 好半天他才反应过来,这个动作有点像老子安慰儿子? 干咳一声收回了手,常念问:“他......他做了什么?” 他并不认得部落里全部的人,只有些模糊的印象,死者好像是名奴隶。 厉的余光落在常念收回的手上,回道:“逃跑。狩猎队在林子里抓到了他。奴隶逃跑本就要处死,尤其是这个时候更不能留。” 逃跑?为何要逃跑?他心中疑惑。 现在既没有缺少食物,也没有白天黑夜的奴役他们,现在逃跑可太奇怪了。然后他想到,“是不是他的主人要处死他?” “这个我想过。”厉如实说。“他的主人是一对兄弟,平时不算苛待奴隶,如果有什么非杀不可的理由......” 厉的眸色暗了暗,“或许是他听到了不该听的事吧。” 话说到这里,常念懂了,他紧张的问:“这对兄弟是什么时候加入延越的?如果他们有问题你想好怎么办了吗?” “怎么办?”厉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轻轻吐出两个字,“杀了”! 厉眼中的凌厉只存在了一瞬,怕常念担心,他解释:“他们是四年前加入延越的,那会儿说自己是一个灭亡部落幸存下来的人。我想留下他们做奴隶,但我们部落的奴隶基本都参与过攻打我们的战争。这种捡来的,祭司大人说可以让他们壮大部落。这几年两人也很安分,一直埋头做事,但两兄弟都还没找伴侣。我已经叫人盯着他们,不会让人有机会出部落。” 常念稍稍放心,才想到自己为什么去寻厉。他朝后面摸索一阵,拿出弹弓弩。 “刚刚我就是想和你说它。鹤做出来了,你看看。至于你说的那对兄弟,既然看好了那先这样吧,也不能因为一个猜想就将人杀了。” 帐子的光线还是太暗了,厉拿着弹弓弩走出去。他在平时放水果的篮子里摸出一个梨,也跟了出去。 厉第一次见机括类的东西,还不知道一个竹管的威力能有多大。他拿在手里颠了颠,觉着东西并不重。 常念解释:“弹□□原理可以理解成结构更为复杂的弓箭。” 现在其实已经有弓箭的雏形了,但由于现在的弓箭即没有金属箭头且弓弦多为麻绳或未经处理过的兽筋,能达到的效果太有限,所以鲜少有人使用。 或许是现在人对弓箭的刻板印象,他看厉似乎还没有要试一试的想法。无奈道:“觉得不会有多大威力?” “没有,我只是在想,这么小的东西你又能弄出什么花样。”说话间,他摆弄了一下上面的机括,嘭的一下发出了鹿筋弹射的空腔音。单单听见着声音,便知刚刚的力道有多大。 觉着自己似乎被不着痕迹的夸了,常念心中暗爽,他伸手示意厉将弹弓弩给他。 “我示范一下,你好好瞧瞧它有什么花样。” 上辈子,他为了随同搜救队上地面执行任务,训练了很长一段时间枪法。虽然弹弓弩并没有瞄准设备,但大体的感觉还在。他把刚才拿出来的梨放到离自己五六米远的柱子上,给弹弓弩装上一颗石珠,然后瞄准、果断地按动机括。 第53章 随着鹿筋弹出“嘭”的一声,石珠射出,精准的击在梨子上。巨大的冲击力将梨击飞出去,还没等飞出多远,整颗梨炸开散落一地。 常念很满意弹□□威力,看来三根鹿筋确实足够了。 其实从刚才的声音判断,就知道这小东西威力不俗,但亲眼见证过,还是十分震撼。这一刻好像有什么在厉的心里萌芽,关于探索,关于未来的无穷变化。 得意的朝厉挥了挥,他一脸快夸我的表情问:“怎么样,厉害吧!” “厉害。”厉肯定道。欣赏了一会儿他翘尾巴的样子,才问:“这个弹弓弩做的快吗?每个狩猎队能携带几个?刚才的珠子一个弹弓弩能给多少?” 常念心里翻了一个大白眼,你当是小商品市场零售批发吗?还多做几个!行,已经有古代老皇帝那臭不要脸的架势了,有前途。 像鹤这种对机关术有天赋的人,常念手里就这一个。后面交给鹤做的事还有很多,小到板车、大到织布机都是要紧的,还不能在弹弓弩上浪费太多时间。 摊了摊手,常念说道:“目前最多能给出六个,每个弹弓弩配一百颗珠子。珠子可以重复使用,所以一百颗差不多能用到弹弓弩坏掉。” 知道他那里的事情多,对这个结果厉也不失望。 见厉没有异议,他赶忙接着说:“这次说好了,我的弹弓弩不免费提供给你,要,要拿东西换。” 说到后面,还紧张的磕巴了下。 “交换?” “对,交换。”这次常念挺直了腰,拿出了不妥协的架势。 厉确实没想到这个,因为之前无论是更有价值的盐,还是建房繁琐的结构图,他都是二话不说给了部落。反倒是这个弹弓弩,虽然威力大,但远不如那些有价值。 如果延越作物够丰富,他一定会用“丢了西瓜捡芝麻”来形容这个喜欢翘尾巴的家伙。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它,它和之前的东西都不一样。”常念决定还是为自己辩解一下,“身为延越的祭司,我有责任让族人过上好日子,所以涉及族人生计的物品和想法都在我的职责范围之内,毕竟我一个人就要分到比别的族人更多的食物,这便是我要为之付出的。但是......” 觉得自己腰板不够直了,他又直了直腰,继续道:“但是弹弓弩不一样,这是我个人做出来的防身武器,不占用部落资源,他无论设计还是东西本身是我的私人物品,部落要用就需要交换。以后我还会有很多类似弹弓弩一样的东西,如果部落瞧上了就要交换。” 或许是觉得自己说的极为合理,这会儿倒是有了信心。他又取出两颗石珠递给厉,示意他可以试试。 “我虽然是祭司,但部落拥有的不等同于我拥有的,我不可以私自挪用部落的东西,所以我想有更多的食物、材料也要自己交换。同样,部落的势力,也不能是我个人的势力。” 常念觉得是时候将私有化的概念教给厉了,毕竟部落要发展,就要摆脱吃大锅饭的情况。在能保证一定公平的大环境下,多劳多得才更符合现在的发展需求。 所以,他继续说道:“部落现在的人口不多,结构也不算复杂,大多都是延越的老人,所以觊觎和矛盾都很少发生。可以后呢?我们要发展要壮大,人口势必要快速增长的。而我以后也会拥有更多的东西,例如你看我现在的结构图都画到了木片上,但只要图一大,携带就非常不方便。后面我会造出一种叫纸的东西,它可以画画也可以写字,且可以随心所欲的想做多大就多大,不用的时候像皮子一样卷起来,等使用的时候再铺开,非常方便。以后像纸一样的东西,我会越做越多,而这些不涉及基本民生的,都是我的私人物品。所以我需要有自己的人和力量,来保护我的资产。” “我们说过,延越会发展的比城还强大。那时会有多少人?他们会像如今一样听从安排吗?让建房建房、让砍树砍树?要知道人多了就会有私心和欲望,当延越变得越来越强大富足时,权力也会变得无比吸引人。那时如果没有自己的势力,别说拥有的资产,也许连家人都保护不了。所以,我必须从现在开始构建自己的势力,这都需要更多的资源才能做到。不只是我,你更是要注意。你是延越的首领,以后会是延越的王,你必须要有掌控这个部落乃至以后城的实力。” 又是!又是这样的割裂!刚才还因为弹弓弩骄傲的像个小狐狸,才一会儿的时间,就又像一个年长的人在教他如何把控权力。 厉闭目沉吟了一会儿,才睁开眼睛。只是再次睁开后眸中尽是豁然开朗的清明和无惧一切的笃定。 割裂?割裂又如何。如今他人就站在自己身边,还曾无比温柔且脆弱的说他们是一家人,可以彼此依赖。 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举起装好石珠的弹弓弩,他对准一只鸟,鸟飞的不高,距离他们大概十米远。测算、瞄准、扣动机括,一声啼叫后那只鸟应声坠落! 对于厉来说,弹弓弩和扔木枪没什么区别。他没有再试射,转头和常念说:“你想的很好,这六个弹弓弩想换什么?” “我想换六只羊和六只野猪。”他狡黠一笑,“我说的是活的,最好不要受伤。羊和野猪每种必须保证有两只是母的。” 他之前是想要足够建房子的物资,但回去算了算,其实家里现在的囤积还比较多,应该足够付建房的报酬了。比起这个,似乎发展养殖业更为重要。 第54章 “你想要活的?”厉不解的问。 常念点头:“活的。我要开启农场主地图,把他们养起来。” 虽然他笑的很好看,但厉并没有一口答应。 瑶和玥端着晚饭回来,“有什么事吃完了再说,忙活了一天要先紧着肚子。” “你们先吃,我和厉快商量好了,一会儿就过来。” “快点,一会儿晚饭凉了。” “知道了。” 厉思考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不能答应你,如果你要的是猎物,我多给你三倍都没问题。但活的太难捉了,那很有可能让战士受伤。”说完他提议到:“羊我可以答应你先按照你说的数量带回来,并且保证母羊的数量也不会变。但野猪不行,他们的攻击性太强,我不能让战士们冒险。可以把野猪换成其他的二十只猎物,你觉得怎么样?” 对于厉的回答,倒是一点也不意外,他摇头说:“如果你答应我,我会提供捕捉的工具,免费的呦!有了工具,抓羊很轻松,同时也会降低抓野猪的难度。除此之外,我还会提供一样东西,可以让野猪暂时失去行动能力,你觉得怎么样?” “你确定能让野猪不攻击人?”厉再次确认。 常念得意:“当然。不只是野猪,如果换成你,我也可以让你暂时昏迷不醒。” 厉蹙眉,倒是不怀疑这话的真假,他既然说可以那一定是可以,但这东西太危险了,一旦被用在了侵略部落上,他不敢想会是什么结果。 “什么东西?”厉担忧的问。 将食指竖在自己面前来回摆动,常念挑衅道:“不告诉你。” “东西收好别让其他人拿到,明天我出去狩猎,会再留两个战士给你。” “你要亲自去?”常念没想到现在已经开始建房了,厉还会亲自去狩猎。 “你不是说要用到能迷倒人的东西吗,把它交给别人我不放心。”厉回道。 “可即使有了套马杆和蒙汗药,抓野猪还是很危险。” 厉眉尾动了一下,直视他道:“我是延越部落最强大的战士。” 常念心里好笑,行,你最棒棒你最强还不行吗!不过还是说:“那也要小心,如果不好抓,就......就多给我抓几只羊吧。” 厉嘴上说好,但心里却想着在哪儿遇见的野猪比较多。 由于厉说要亲自给常念抓猪,他忙活了一晚上。先是把雁烘干好的曼陀罗花制成粉末,又拉着雁一起点着火堆做了三个套马杆,最后把玥赶去和母亲睡,自己坐在玥的帐子前点着火把织布! 他取来一团麻线,开始做起精细的手工活。没有织布机,只得用最原始的办法——做一个双轴织机。 说是双轴织机,都是历史学家们抬举它,估计是为了贯穿织布机的发展史才给他起了个好听的名字。 双轴织机其实就是将两根木棍放好,经线系在两根平行的木棍上。如果想启动它的织布功能,用一根木棍系上一根纬线,每隔一个线穿一下,这就是织布最笨拙的方法。 没办法,谁让他着急用帕子呢。 也不知道忙活到几点,才终于做出两个巴掌大的布片。他取出一个套着竹篓的陶罐,少放了一点水,之后放入一小勺曼陀罗花的粉末,搅拌好后把布片浸泡到里面。 做完所有准备工作,月亮已经挂得老高,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特别好看。常念没精神欣赏,困倦的眨眨眼钻进帐子睡了。 第二天早上,他照例早起。怕赶不上狩猎队出门,只匆忙吃了一口就叫雁拿上东西奔到集合的地方。 厉和战士们已经整装待发,见常念跑过来,他吩咐战士再清点一遍今天要带的东西。 气儿还没喘匀,就从雁手里拿过套马杆说:“我叫他套马杆。” 见厉神色一动,他确定道:“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可以用它套马。不只是马,调整圈口的大小驴、羊、野猪都能套。” 厉之所以惊讶,是因为马这种速度很快的动物可比野猪难抓多了。像他们这样的小部落,最多也只有一两只驴兽,而马即使在大部落也鲜少有,非要到城里才能见着。 常念指着套马杆上端的皮质圈口,“用他,套在野兽的脖子上,勒住他们喉咙。如果是羊,在套住后让人从背后按倒它,再绑住他的蹄子。如果是野猪的话,用这个。” 他把手里提着的陶罐递给厉,“你屏住呼吸,打开盖子看一下。” 厉依言照做,见里边泡着类似于毛皮的东西。 常念叮嘱:“在野猪倒下以后,从后面偷袭,把这块布蒙在野猪的鼻子上,注意别被野猪咬到。除此之外,碰过布的手要用水好好清洗,知道吗?” 说完还不放心,“记得随身带石斧,如果野猪反抗就立马杀掉,千万别伤到自己。” 很好!比起那些野兽,他的祭司还是更在乎他。 厉嘴角微扬将东西收好,伸手想去揉他的头,但刚伸到一半又收了回去。 “好,等我回来。” 常念挥挥手,叫来后面跟过来的二十人,这是从之前留给他的五十人中选出来的。他吩咐:“今天你们跟着首领。” 厉并没让人过来,也招手叫来身材魁梧的两个人,“我说过这五十人给你用,这样我不在部落才能放心。乔和山给你留下,以后做事都带上他们。” “可是......”常念还想说。 第55章 “让我放心狩猎。” 目送狩猎队的背影渐行渐远,常念才带着乔和山回去忙了。 第25章 早上,鹤在部落新址上走了一圈,了解了每栋房子的进度。见常念过来,他快步走到跟前先是无声的和雁打了个招呼,然后目光停留在山和乔身上。 常念无奈:“厉出部落前留下的,认识一下,他叫山,他叫乔。”说完他又对着另外两人介绍:“你们刚才见过的是雁,这是鹤” 四人对彼此点头,算是认识过。 常念看向正忙碌的部落新址:“你先说一下现在建房的情况。” 鹤指了一块空地,引着常念过去:“回祭司,除去狩猎队和首领划拨给您的人,正在负责新部落建设的一共二百六十人,其中奴隶七十三人,剩下都是部落战士。其中二百四十人每八人一组,负责一栋房子的建设,剩余二十人,则是负责部落排水系统的挖掘和搭建。” 说道排水系统,常念说:“前日我让雁教二十人小队如何制作简易水泥,今天他们已经开始烧制了。现在有四个窑口一起开动,预计过个两三日排水渠需要的砂浆和水泥砖块就能做好。” 由于需要烧制的只有石灰岩,水泥砖只需要阴干即可,所以这一部分的工作特别快。 设计排水渠之初,常念也在水泥砂浆和石灰砂浆也就是简易水泥之间来回摇摆。要说性能肯定水泥更优越,但时间上确实有些来不及。石灰砂浆虽不如水泥坚固,但好在保持好比例保水性方面不成问题,做排水渠足够用了。 鹤听祭司这么说心里更有成算,接着汇报道:“昨天每栋房子的地基已经挖好并夯平,今天准备挖沟槽、做夯土模具、制排扇。这两天我应该都在部落新址,虽然教过他们凿榫口和搭排扇,但我想盯着点的话或许能顺利些。” “这段时间多辛苦你了,忙完这阵子一定要给你寻点好玩意。”常念是真的觉得鹤被自己压榨的有点狠。 鹤腼腆一笑,说道:“好玩意就不用了,如果祭司您那里还有什么精巧的图,可以再给我看看吗?” 常念:......这怎么好像是和老板要求主动加班的社畜啊! “呵呵,有。等忙完这阵子,你想要什么图纸,我都给你画出来。” 这可不是他说大话,上辈子用光脑加载的东西多了去了,不知道为什么,到了这辈子也和印在了脑子里一样。 定好“奖励”,两人又谈起起正事。 常念找了个地方,示意鹤做对面,说道:“计划有变,你刚才说的那些活计都要延后两天。今天先让所有人配合挖排水渠,人多,现在需要挖渠的面积不大,估计一天就能将所有水渠都挖通。这样等明天一早石灰砂浆做出来,就可以将排水渠的底部浇灌好了。” 直到鹤作为一名奴隶,平时教大家一些技法可以,但如果把安排工程这样的事儿交给他的话,怕大家并不会听他的。 “放心,这事儿一会我亲自交代,你只需要看着他们做事就成。尤其是明日渠底的浇灌,要务必保证渠面平整。正好弘今日没有去狩猎,一会儿我把他叫上,让他与你一块盯着。” 鹤很感激祭司的细心,这些事如果真的只交于他一人,技术方面没问题,但人员的调度他真的是十分头疼。 关于为什么要改变计划,常念解释道:“建房的工程推后主要从两方面考量,一方面是水渠率先完工,这挖渠的人就能腾出来,后面还有别的事情安排给他们。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便是现在你们手中的工具还不够,想要把树干做成我规定的同样高度的柱子,只用石斧等石器太慢了,我怕最后没能按照我计划的工期准时交房。” 鹤猛点头说:“您说的没错,这两日我见到大家都很卖力,但梁柱的问题确实很难办,之前计划一栋房子的工期大概是十五到二十天,我还想要怎样才能完成呢。” “你不用担心。”常念宽鹤的心。“新工具我争取后天给你,不过不多,每样至多两三把,到时候你可以找人专门用新工具处理梁柱。” 鹤心里担忧的事儿有了着落,整个人都轻松了。 常念拍拍他胳膊,“忙你的吧,中午我让玥过来送饭。等房子的内部结构搭好,你还得多制作几把弹弓弩。鹿筋需要多少自己拿,都在棚里的木架上。”说完,他又问:“你现在制作一个弹弓弩需要多久?” 此刻,他觉得自己就像个黑心老板,可老板也没办法,老板也要撸起袖子加油干! 鹤认真估算过后回:“做过一个,了解了构造和原理,再做的话半天应该可以。” 常念:......我觉得我似乎可以再黑心一点。 什么叫做宝贝,这就叫做宝贝,必须好好培养!“成,等你忙完这里的活儿,就再做七把弹弓弩。之后,我还会有新的图纸给你。冬季之前都会比较累,放心忙完这阵子,过后会好好犒劳你和雁。新家的图纸我画出来了,除了你和雁的屋子,还会再留出一间屋子给你做工作间。” 对于新家会有自己和雁的屋子,其实他俩心里早有预期。只是还有工作间?听名字就知道是专门做工的地方,这......这也太奢侈了。他,他还只是一名奴隶啊。 作为一名身负机括天赋的技术型人才,鹤完全不晓得自己的能力有多重要。 但震惊过后,鹤已经开始期待新的图纸了,从弹弓弩开始,他觉得这些机括里似乎有种致命的吸引力,诱惑着他不断钻研。 第56章 鹤激动的说:“好的,祭司。” 常念带着另外三人离开,去忙其他事了。想着刚得到的黄豆和蜂蜜,他的眼泪就从嘴角流了出来。 没办法,时间紧任务重,美食也只能靠边站。 他扭头吩咐雁:“你一会儿去找玥,让她做午饭时带上山和乔的,今天会很忙,所以让她多做一些。午饭麻烦她给咱们和鹤分别送过来,就都不回去吃了。你过去和她交代完,把家里的腊肉取三份给宽家里送去,就是昨天帮我摘蜂窝的那名战士。你告诉他蜂巢我还没空处理,等分出蜂蜜再把他那份给他。完事你来新棚子这儿找我,比起鹤咱们几人的活也不少。” 说完又想起来:“昨天凉好的凉白开提两罐,棚子那里没水。” 这个棚子和制盐的棚子并不是一处,常念选了紧邻新部落的地方又搭了一个,未来几天估计都要忙活在这儿。 雁领了任务,转身快步走了。 山和乔听见刚才常念和奴隶的对话,心里十分惊讶。要知道奴隶在任何部落都是地位极其低下的,就算这名奴隶很会做事,至多就是少挨一点饿。可刚才的那两名奴隶,不仅被告知新建的房子有他们的地方,连祭司同他们说话的语气都和家人似的,他们内心十分不可置信,自己竟然开始羡慕两名奴隶。 常念朝身后的两人笑笑:“今天辛苦你们了。” 两人到现在还没做什么,忙说:“不辛苦。” 常念在新棚子不远的地方用黄泥搭了两个简易的窑,一个用来烧玻璃珠,一个用来炼铁。这几天雁没有鹤那么忙,空下来的时间都用来做草木灰,足够常念用一段日子。 山和乔能做的不多,只帮着和了点泥。雁回来时两个窑正好搭好。常念两手是泥的问雁:“事情都办好了?” 雁回:“都办好了。” 常念指着远处的空地说:“行,你带着他们俩做个夯土模具,一会儿我要在那搭两个圈。” “圈?”雁有些懵。 常念笑笑:“给野猪和羊住的,争取今天能建好。” 这回可不比他那两只小奶猪,都是货真价实的大家伙,再只围一个篱笆就太不尊重猪了。 说完他想起来,这圈就算建好了也要好好晾晒几日。如果厉今天带回来羊和野猪,需要有临时的地方安置才行。他吩咐雁:“雁,还需要让你再跑一趟。等会儿你把模具做好,去二十人小队那儿叫过来五人,让他们先围两个结实的栅栏。” 雁忙碌应道:“好的,祭司。” 他这边一边做夯土模具,一边告诉山和乔如何建造夯土墙。 常念没有闲着,自己去选好的地方平整草地,完事用脚步丈量画出两个宽约两米长七八米的地方。 雁离开时,常念已经订好了小木桩,拉好了水平线。 山和乔走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祭司,我们要做什么。” 常念拿过夯土模具,“稍等,我看一下。”他比划了一下模型的宽度,自己动手挖了一点,然后对两人说:“你们对比模具的宽度,沿着绳子挖沟可以吗?” 山和乔点头:“没问题。” 于是,雁带人再次回来时,一个围着羊圈的沟已经挖好了。 刚来的五人跟着祭司有几天了,很了解他的做事风格。来时已经带好工具,也不多说什么闷头开始做栅栏。 山和乔彼此看了一眼,加快了手里的速度。 四个角的立柱埋好,由于羊圈和猪圈的高度并不需要太高,山河乔踩着石头就将立柱上的横梁放好。上边的梁不需要很粗,相连的地方依旧用了简单的卯榫结构。为了保证房顶的坚固,常念用自制的石头钻,在梁上钻上孔,然后用木钉钉牢。 说起自制的石头钻,是受到之前看过一些野外生存博主钻木取火的启发。一根柱形的石凿上缠一圈麻绳,麻绳两端系在弯成弓形的树枝两端。前后快速拉动树枝,石凿随着转动。为了固定石凿,手中握着平整的石头,按在石凿上端,就成了一个“古法手动钻头”。建房那边打孔,也用这个方法。 山和乔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觉得十分神奇。 他们两人在固定顶梁,常念在一旁劈竹子。一个竹子分成四份,用来钉在棚顶。猪圈和羊圈的棚顶很简单,是从南向北下斜的斜顶。 固定好顶梁后,山和乔又将劈好的竹子南北向钉到梁柱上,竹子的长度大致前后都长出三十多公分,就算是下雨,上面的稻草可以将雨水遮挡住,保证墙面不被淋湿。 架子搭好,常念把模具放在沟里,让二人往模具里填黄土。填好一层后,他指着旁边带长把手的木墩说:“你们把木墩拿过来,把刚才填的黄土夯实了。” 他叫来雁,两人示范了如何夯实黄土。 午饭后,羊圈基本搭完。和族人的住房不一样,为了保持空气流通,圈的墙只围了三面,剩下一面是空着的。等房子晾干后,还会在空着的这面用坚固的围栏做一个大门。而羊圈的外面,用手臂粗的木桩围了一个十分宽阔的场地,方便羊儿儿出门遛弯。 雁要回去制盐,常念的两个窑也可以用了,剩下的猪圈就需要山和乔照着羊圈的模样自己建。 常念询问:“你们两个可以吗?” 山和乔齐声说:“可以。” 常念说了句“那辛苦了”,就跑过去忙活自己的事儿了。 第57章 中午吃的饭可太香了,和那天全族聚会的一样好吃。山和乔一边干活一边想,如果一直能留在祭司身边就好了。他知道首领把他们留给祭司的用意,是希望两人能保护好祭司,所以他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圈养动物的围栏搭建的比较快,一开始常念是想着在别处腾一块地方,后来想那么麻烦做什么,敢做把圈外的围栏格挡好,省的费两遍事儿。等房子干好,再把格挡拆了。 但围栏建好后,他也没舍得放人回去。因为给炼铁做的手动风箱,需要有人一直操作。这可是个体力活,以他现在这个小身板,坚持半个时辰都费劲儿。 把昨天背回来的橙色淤泥和炭粉一比一混合,完事搓成一个个圆球放在窑上烘干。等泥球凝固干硬后,他才把这一团团的黑家伙放到窑里用木炭煅烧。 如果这时候弘要在这儿,就知道那日祭司让他们烧那些干柴是做什么的了。何止是炼铁,制玻璃也需要烧炭才能达到所需温度。 铁炼的很顺利,但玻璃珠却犯了难。一粒粒玻璃珠不但不够圆润,而且还十分脆弱,这还是他穿过来以后第一次尝试失败。不过好在心态很稳,毕竟一个纸上谈兵的水平,现在才遇到挫折,他还是很知足的。 常念坐在窑边用竹夹子捡烧好的黑球,其他人都忙完了也围在一边看。他们都见着了,刚才祭司可宝贝这些黑蛋子了,也不知道能搞出什么好东西。 用石锤砸开一个球,外边的黑色物质裂开露出里边一颗黄豆大小的圆珠,圆珠是银灰色的,上边有黑色的杂质。 乔好奇地问:“祭司,这珠子是什么?明明进去的时候还只是一坨泥巴,怎么出来里边就多了颗珠子?难道这就是大部落说的珍珠?但好像也没有游商传说中那么好看。” 常念没忍住,笑出了声。他摆手说:“这是铁珠,不是珍珠。不过比起珍珠它对我们更珍贵。” 他并没有解释铁珠如何出来的,难道让他讲一下化学方程式?所以避开不谈。 “大家都过来帮忙,把这些泥球都砸开,铁珠拣出来放到陶碗里。看好了,一颗都别弄丢了。”这玩意数量有限,丢一颗都够他肉疼的。 “这是祭司提过的仙术?”乔也不知道是在问常念,还是自言自语。 常念笑着回他:“我什么时候说过仙术了,我说的是炼金术。” “炼金术?不是仙术吗?”乔愣愣的问。 常念想了想,“以后你们要是有人对炼金术感兴趣,我再好好讲。前提是要向鹤一样有天赋,不然说了你们只会觉得像是在听天书。” 乔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所有泥球都砸完,常念收获了两大陶碗的生铁。那边的泥沙挖的差不多,估计铁也只能炼这么多了。 带着今天的收获,祭司大人带上他的小跟班们,“昨天我分到两只兔子和几只野鸡,今天祭司就带你们偷偷吃点好的。” 不是常念小气,实在是不够分,只得带着几个人“吃独食”。这会儿鹤和雁也都过来了,十几个人围坐在一起都十分期待一会儿的晚饭。 最后也没让他们失望,花椒烤兔、叫花鸡、葱花蒸蛋、烤红薯。除了送回家里和留给厉的,余下的都给大家分了。 有谁懂,他们想天天给祭司干活的心情越来越强烈了。 雁满足地坐在窑炉旁打了个嗝,一边拍着肚子一边回味刚才兔肉的味道。 不只是雁,其他几人也在咂嘴回味,刚才那是啥味道?兔子虽然吃得不多,但也不是没吃过,咋就那么好吃呢? 有那嘴快的人没想那么多就问出来了。 常念也是第一次吃到花椒烤兔,满足的在心里给花椒比了个赞。他解释:“兔子肉嫩,也没有异味,本来就比较好吃。刚才烤之前,用姜和花椒腌渍过。你们觉得多出来的味道,是花椒的香味。” 雁和鹤都见到常念背回来的花椒,祭司还让他们尝过,味道似乎并不好。但跟常念这么久,他们也总结出来了,凡是称为调料的,大多单独吃都不好吃,但要是与其他东西一起做出来,就又会添上独特的味道。 其余几人也没想寻根问底,毕竟就算知道是什么,回去了自家女人也做不出这个味儿。 吃完晚饭,雁和鹤开始汇报工作。 雁先说:“今天申带回来的盐已经制好了,除去分给族人的,部落里现有的细盐还够用一个月。” 常念没想到已经存了这么多,他问:“族人手里分了多少?” “按照首领吩咐,每家手里的盐,都足够用一个月。” “好。以后申他们带回来的盐你先存放好,不着急制成细盐。最近我手里事情多,你先跟我吧。”最近事情太多,只能先这么办了。 “是,祭司。” 他又转头看向鹤,“你那儿的进度怎么样?” “按照您说的今天都去挖排水渠了,我过来前排水渠已经挖好。” “排水渠的深度和坡向都没问题吧?”常念有点担心如果工程质量不达标,以后排水问题会很麻烦。 “都是按照您给的图纸上要求做的,回来前我全部看了一遍,深度和坡向都符合要求。” 常念在心里过了一遍自己的计划,觉得没什么问题,看向借调过来的五人说:“这没什么事儿了,你们回去歇着吧。” 刚说完,便见玥朝他们这跑过来。 第58章 常念同他挥了挥手,“慢点跑,是母亲找我吗?” 玥一边跑一边说:“不是,是首领带着狩猎的战士们回来了。” 常念像屁股上装了弹簧一样,腾地站起来,和身边几个人说:“走,我们去看看首领带回来的猎物?” 嘴上说的是去看猎物,但心里其实更关心厉受没受伤,蒙汗药用的对不对。 一阵风似的回到了部落,他没去管地上横七竖八堆着的猎物,而是先将人从上到下打量一边,一边看还一边不放心的问:“受没受伤?” 他离着厉很近,厉微微倾身,附到他耳边轻声道:“我说过,我是延越部落最强大的战士。” 常念:......行,你厉害,你自信放光芒行了吧!不过腹诽归腹诽,还是围着他绕了一圈。 工笔画一样的脸没有挂彩,古铜色的肌肤上也没有淤青,至于一米九的大长腿,哦,还是那么长。好吧,确实有自信的资本。 因着这次出去的人少,但猎物却比以往多了许多,部落里的人都过来看热闹。常念这才发现,一群猎物里竟然有马! 靠!这货真的用套马杆去套马了,是该夸他艺高人胆大吗? 但......他真是感动哭了! 来到这里无论去哪儿都要靠自己的一双腿,但他娇弱啊,同样的路能和他们土著战士比吗?部落里是有头驴,但那驴比他这个祭司还娇贵,怎么可能给人骑。 现在有了马就不同了,虽然......他根本不会骑马!但能学!常念可看见了,一共三匹马,其中一匹是小马驹。 成,就是它了,骑它! 常念激动的看着厉,“你,你哪里弄来的马啊?还是活的。” 他围着两匹枣红色的大马转了两圈,不愧是在野外长大的烈马,即使没人打理,它身上的毛发也十分光滑,尤其是马尾,显得更为飘逸。比起他印象里的马这两匹马的腰部更显短小精悍,只是为啥他觉得有点打蔫儿呢?难不成是两匹病马? 他脸上的疑惑很明显,厉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一声说:“他们性子比较烈,我用了一点办法。” 办法?常念想到了自己给厉抓猪准备的东西,不确定的问:“那东西,你给马用了?” “嗯” 行吧,不过没想到这么大一只,也能管用。只是他也真够冒险的,要是那东西不顶用伤到自己怎么办?常念觉得蒙/汗/药以后少给他,不然怕他胆子大到去屠了勾陈的老巢。 不过,比起担心这些,他显然还有更重要的事儿。 “那个......”常念神色尴尬的问:“这匹小马,能不能换给我?”虽然两匹成年马十分神骏,但常念不好意思开口。小马看着体型应该还不到一岁,也能自己养着,慢慢培养感情。 听见他的话,厉挑了下眉,“这三匹马都可以换给你,但你要拿什么换?” 啥?都换给他?为啥呀?不对,管他呢,先把这些马搞到手! 他觉得自己又可以画饼了,厚着脸皮说:“织布机,我用织布机换。”说完解释道:“今天给你的帕子你见过了吧,织布机可以让麻绳变成那样的布。” 厉只是从大祭司口中听说过布,但从未亲眼见着过。今天陶罐里的东西他摸过,比皮子柔软,如果代替皮子做衣服穿着肯定更舒服。尤其是冬日,布做的衣服穿在里面,外面在套一层厚厚的皮子,别说冻不死,就像他们这样强壮的战士,完全可以出门狩猎。 这么一想,织布机确实是极好的! 但想到那天常念说的话,厉剑眉上扬玩笑似的挑衅道:“我怎么记得你说过,关于民生方面的东西会无偿给部落。” 这话他确实说过,但这不是想要马吗?某人脑子一转,就想出了说词。 “当下的布应该多数都是麻纺布,那为什么苎麻这么多,布却很少见?相比我们这些小部落,城中的人不少吧,如果他们能做出很多的布,一定会拿去和大部落或是中型部落的人交换好东西。但他们并没有,这只能说明布的产出很少,最多也只够城中贵族自己用的,或许也可能连自己都还不够用。” 常念明白,对比的方式是最能突出优势的,于是接着说道:“我已经教了苎麻组如何分麻纺线,后面我还会教大家如何织布,就像城中的人那样,包括如何制作那种织布的工具。但我现在要说的织布机不同,用普通的双轴织机,一个人一天织的布大概也就一尺?或许还不到。但要换成用我手里的织布机,一人一天至少可以织出十五尺布。你觉得,它值不值得你手里的三匹马?” 小狐狸似的眨了眨眼睛,他觉得自己这次换马的计划稳了。 他刚才的话当然不是胡说,双轴织机一天能织出一尺,都是他往多估计的,毕竟他昨晚就深有体会。两个手帕大小的布,织了大半个晚上。而用斜织机能织出十五尺,也是他计算过的。他记得上辈子看过一段老旧的采访录像,那里面一个热爱传统手艺的老人说,她坐在那儿一天可以织出六七米的布。 而常念说的尺是自己做的尺子,约莫三十多厘米,十五尺布还不到五米。想来换成族里的女人织布,等熟悉织布机之后也是能织得出的。 只是想逗弄他一下,没想到他口里的织布机又是了不得的玩意,厉觉得只派乔和山跟着他有点不稳妥,要自己总盯着点才行。 不过他还是先问:“织布机做出来要多久?” 第59章 常念心里盘算,除去鹤盯着施工进程和制作弹□□时间,估计怎么也得再留出十多天让他研究和组装。 “大概在第一批房子建成后吧。” 厉没有犹豫,干脆利落的答应道:“好。” 常念惊喜:“那这三匹马都是我的了?” 被他感染的,厉也不自觉的跟着笑了:“当然,都是你的了。” 他软绵绵的拳头击在厉的胸口上,“够义气!”但瞬间反应过来,“我不知道有马,没搭它住的地方,这要放哪儿啊?” 厉似乎早想好了:“先和部落的驴兽栓一起吧,那棚子宽敞,能放下。” 想到马的性子烈,常念问:“他们不会伤到驴吧。” “不用担心,他们还迷糊着呢。明天我找两个人在旁边再建一个棚子。”厉安排。 “行。” 农场喜得三匹马,这个大饼画的真值啊!常念喜滋滋的去寻找自己的羊和野猪。 羊超额完成,一共九只,其中五只是母羊。见着这些羊,常念厚着脸皮看向厉,眼睛扑闪扑闪的眨着。 厉好笑,“都是你的。” “就知道首领大人爱民如子。”说出这话的常念,完全没发现他给自己降了一辈。 常念招呼带来的人牵马的牵马,抓羊的抓羊,自己则是开始寻找他的野猪。 不怪他找着费劲,确实只有一头野猪,但常念惊喜的发现,母的!还是揣着崽儿的!虽然他不是兽医,但这野猪的肚子也太明显了,估摸着用不了多久就能产小猪。 说真的,野猪的肉对于他这个现代人来说算不上好吃,柴不说还有怎么都不能完全去掉的腥味。他要养野猪,最主要的就是培育下一代。 减少奔跑,可以让肉质更肥嫩一些。小公猪出生后留下种猪剩下全劁了,可以去掉肉本身的腥味。 有了新一代的优质猪肉,那是不是红烧肉、红烧排骨、狮子头就能安排上了? 所以,他那些黄豆根本不够用啊!之前犹豫的大棚也不必犹豫了,他必须在开春之前搞定大豆种植的问题,并且保证自己拥有更多的大豆种子。 至于建大棚的具体方案,他脑子里有几张图,具体选用哪一种,还要等玻璃成品做出来再决定。 这样想着,常念眼睛里的光更亮了。 他看一眼身边的厉,钦佩的说:“这野猪你哪儿抓的啊?竟然还揣了崽子。之前说了六只野猪,别着急换给我了,它肚子里的崽子我也给你算上。”说完,他用胳膊轻撞了一下厉,“怎么样,我好吧!” “嗯,好。”厉声音低低的。 天色不早了,常念准备拉着人回去:“还没吃东西呢吧?母亲留了晚饭,先和我回家吃饭去。” 厉招招手叫来几人来吩咐:“帮祭司把活着的野兽安顿好。”又看向鹤和雁,“你们替祭司好好安排。” 把事情都安排好,他才舍得抽回手说:“你先回去,我把猎物分好后就回去。” 看一眼堆积如山的猎物,确实需要先将这些分配好:“那好吧,我在家里等你。” 他招呼人把动物都抬好,又回头悄悄地和厉说:“今天谢谢首领大人了!” 等厉反映过来,他只留下一个迎着夕阳跳跃的背影。 第26章 常念着实废了一阵功夫,才将带回来的动物安置完。都说羊的性格比较温和,刚刚有一只差点把他顶出去。他决定,今年过年第一个就吃它。那只羊的样子很好记,左边的羊角缺了一块,估摸着是因为脾气不好打架受的伤。 他回到家不见厉的身影,问帐外的母亲:“阿娅,厉还没回来吗?” 瑶一边收拾腊肉,一边说:“他叫人传过话了,说今天有事要说,可能会晚一点。” “什么事情啊?也没听他和我说。”常念嘟囔。 正好这时厉打着帐帘进来了,“前几日就与你商量过了,要改一下部落的分配方式。” 见人来了,玥将碗筷摆好,便和瑶出了帐子。 常念把桂花蜂蜜水倒了一大碗递到他面前。“没想到你这么早就说了。” 他随意坐到厉的一边,因着忙活完牲畜弄了一身的味儿,回来前特地去洗了个澡。乌黑的长发还未干随意地披散在肩上,有一撮头发从额前掉落下来,被他自然地拨道了耳后。 厉端起水一口干了,桂花和蜂蜜的味道很甜,但怎么就是不解渴呢,觉得喝完之后嗓子干的难受。喉结不自觉的滚动了一下,他移开目光巴拉着碗里的饭。 觉着几口饭下去,胸口似乎也没有那么不得劲儿了,才说起今天的事儿。 “按照我们之前说好的食物和物品除去平均分给每人的,也要留一部分上交部落。无论是以后用来置换还是用来发展,都交给首领和祭司统一管理。除此之外,首领和祭司分到的物资会是其他族人的二十倍。如果有族人表现出色,也会从部落的资源里给他额外分配奖励。” 常念也给自己到了一杯桂花蜂蜜水,端起来抿了一口问:“族人都是什么反应?” 刚吃完叫花鸡的鸡腿,厉放下筷子说:“今天的猎物大家都看到了,要比之前狩到的猎物多很多。我告诉他们这是因为祭司大人给予了新的工具,可以让战士们捕获更多的猎物。今天除去留给部落和分给你我的,最后分到他们手里的也要比平时还多。” 常念疑惑:“难道今天的猎物多,不是因为你带人出去狩猎吗?” 第60章 厉很从容的说:“有一部分原因,但你给的套马杆更好用。用他控制住猎物后再狩猎,会比平时追着猎物跑更省事。” 常念怎么会不明白,套马杆或许能帮着战士们省一些力气,但能猎到这么多猎物,他必定是花费了不少力气。但在族人面前,厉却将这份功劳全给了自己。 看他吃了半天叫花鸡,还没有动兔肉,常念伸手给他夹了一块兔肉放到碗里。 “新菜式,尝尝喜不喜欢。” 夹菜时常念靠的有点近,有几缕发丝从厉手上划过去。如果不是他控制住了,都想摸一摸怎么短短一段时间这头发就让他养的如此顺滑。滑的他手背都痒痒的,那种感觉好半天都挥之不去。 好在知道旁边的人正期待的看着他,厉尽量让自己的表情看上去自然一些,夹起碗里的兔肉放到了口中。 嘶,就好像刚才那几缕头发滑过一样,给他的感觉都是酥酥麻麻的,只是这一份酥麻蔓延在舌尖上。 “兔肉里你放了花椒。” “放了,好吃吧。”常念笑着问。 “嗯。”厉低低的回,声音有点沉。 身边的小狐狸没注意到他的变化,而是自己在心里琢磨,每天都能分到二十人份的物资,加上他时不时和部落再换一点,那养二十个人应该没问题。 看见他这样,就猜到他应是在心里打着小算盘呢,厉又吃了口花椒烤兔才说:“我之前分派给你五十人,但申带着的二十人说是给你的,却一直在负责制盐和运盐。之后你又派了十人挖水渠,只在身边留了二十人调用。所以我打算将这二十人连同山和乔一起给你。” 常念:他,他不是在自己心里装了窃听器吧?怎么刚想着能养活二十个人了,他就,他就...... “那个,怎么算给我啊?” 管他呢,先问清楚吧。这年代可没什么窃听器,何况是装心里的。 将剩下的饭吃完,厉解释道:“山和乔算是部落派给祭司的战士,职责就是守护你的安全,所以他们每日的物资由部落分配,但也只听你一人的。可其余的二十人不同,他们不参与部落的狩猎和分工,只是专属于你的私人力量,当然如果你的分配并不能让他们满意,有人找到我说想要离开,我也会试着重新给你分配。” 常念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看向厉:“你这是让我培养自己的私兵吗?” 现在还没有兵的概念,但厉明白他的意思。 “你是祭司,而且是对延越十分重要的祭司,理应享有更多的权力。” “你就不怕我反了你,自己找个傀儡做首领?”常念狡黠的看着他。 “你会吗?”厉神色并不见变化。他接着说:“有了他们,你可以放心地交换更多的奴隶。差不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交换集会就开始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还不止二十人?我还可以自己招募更多的人?”常念彻底服了,这还是自己第一天穿来要用眼神杀死他的煞神吗? 厉将晚饭全部吃完,对常念点点头。 晚上顶着月亮挤蜂蜜熬蜂蜡的常念心里想,他们俩什么时候这么好了,历史上什么九子夺嫡什么玄武门政变,亲兄弟亲父子为了权利不惜反目成仇,他怎么就这么信任自己呢。 但也正是他的这种无条件的信任,和母亲温柔的爱让他对这个世界、这个部落更加认同了。 第二天,常念捧着两个碗在窑炉面前发呆。雁喂完羊走过来问:“祭司,您这是怎么了?” “唉!”常念叹了口气,看一眼面前装着铁珠的两个陶碗说:“我在想铁就这么少,我该紧着什么做。” “想好了吗?” 厉大喇喇的从远处走过来,眼神落在他捧着的陶碗上。 常念抬头看他,靠又是这个该死的角度!他把视线移到面前的碗里面,强自镇定的说:“算是想好了。” 他指着其中一个碗说:“要想打铁,肯定得有个锤子,所以这份铁我准备做一个锤子。剩下的料做一把剪刀。剪刀就是裁衣服的,石器裁麻布太困难。”完事他指着另一碗说:“这个我准备做两个小锯条,两个刨子里的铁片,做一把小刀,剩下的做针吧。” 他说的那些,厉能听懂一半,不过也没多问。 常念抱着自己的两碗生铁,嘀嘀咕咕的走向窑炉。 “今天我都在这儿了,有事情来这儿找我。” “好。” 和常念说完,厉转身走向部落。只是刚刚还有些柔和的神色即刻变得冷厉。 说好今晚要给鹤两把框锯,常念今天只能撸起袖子好好干。将仅有的两碗生铁倒入窑炉里,再放好石灰石,他叫来二十人小队轮换拉风箱,自己去一边琢磨别的事儿了。 昨儿带回来那么多牲畜,他想好好养起来,不只是为了冬天能吃口新鲜的,更希望这能成为带领部落进入农耕文明的开始。 但提到养殖,常念犯难了。羊和马倒还好说,就是猪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曾经为了了解人类发展史,他的光脑加载过几本涉及民生的书。像是《天工开物》《齐民要术》还有二十一世纪的《精准农业:从理论到实践》。 《天工开物》比较全面,记载了明朝以前的各项技术。虽然关于养殖的并不多,但有更为详尽的《齐民要术》做辅助,想做好养殖并不难。但难就难在,物资不全啊! 第61章 《齐民要术》关于家猪饲养的记载大致是,春夏可以放牧并加一些糟糠,八九十月不吃糟糠只放牧,把糟糠留到冬日。 讲的很详细,但是他自己都没找到谷物呢,上哪儿给猪吃糟糠啊!现在还好,可以割草喂猪,但等冬天草都冻死了,他也不能像羊和马一样,喂猪吃干草吧。 那如果猪不吃干草,他们在野外怎么过冬的?常念问身边的人,“你们知道野猪冬天吃什么吗?” 站在一边的山说:“知道,他们冬天会吃一种叫肥叶草的东西。不只是野猪,如果部落冬天的存粮不够,除了会尽量狩猎也会挖一点肥叶草回来吃。但那东西没什么味道,不在冬天一般也没人会想挖他吃。” 冬天还没被冻死的植物?还叫肥叶草?常念不知道自己猜得对不对,追问:“肥叶草长什么样?” “肥叶草的叶子很大,整棵草就只有叶子。叶子下面是白色上面是绿色。上边的叶子是软的,下边的叶子会有些硬。” 常念欣喜,这不就是大白菜吗?有了它,不但猪冬天有吃的了,他们冬天也能吃到新鲜的菜叶子。等建新家的时候,地窖一定要挖得大一些,用来储存红薯和大白菜。 解决了喂猪的问题,常念开始安心打铁。 听祭司的安排,建房推迟三天,所有人配合着建造排水渠。因着都是铺砖抹料的伙计,大家也都放松的坐在地上边干活边聊天。 没想到一群大男人聊起事儿来一点也不比女人安静多少,七嘴八舌的好不热闹。 一个长相粗犷的汉子说:“你们见着昨天首领带回来的猎物了吗?听说特地给祭司抓了不少活的。” “何止听说,我还亲眼见着了。什么野猪、羊啊,对了还有马呢。听说只有城里的人才能驯服马,也不知道祭司养那东西做啥。” 旁边的另一个汉子听了不乐意了,“城咋了?城里人吃过细盐吗?城里人能驱使火焰吗?我们祭司都能,还比他们城里人差了。还是你觉着祖神的使者比不上他们。” 本来是碎嘴子聊天,结果一下子上升了高度,刚才说话的人唬了一跳。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也知道马这种野兽性子烈,我就是好奇,不是质疑祭司。” 现在延越的人没人会觉得祭司不好,也知道他是有嘴无心,另外一个人赶忙帮着转移话题道:“你们都看到祭司给野猪搭的房子了吗?鹤说那叫猪圈,比我们住的房子可简陋多了,我昨天特地去看过,诶呦喂可别说,那是真......” 他真了半天,最后值得说了句真好。没办法,原始社会词汇量匮乏,确实形容不出来。 刚才说错话的汉子赶忙接着说:“可不嘛,我昨天也去看了,心里就着急咱们的房子啥时候能盖好,不知道到时候会有多舒服。” 这话一说,周围坐着的人都开始期待了。 至于刚才为祭司说话的那人,觉得祭司厉害的哪只有盖房子,于是他提道:“你们见着祭司养得那两头野猪了吗?也不知道大人他用了什么法子,那小猪崽子长得可肥了,和外面见到的野猪都不大像。” “对对对。”有人附和说:“我瞧着身上的毛都比野猪光滑多了,你这么说,我觉得祭司养马也是能养好的。” 又是一群人的附和。 鹤坐在不远处的树荫下,虽然在琢磨建房的图纸,但一群人的谈话他都听见了。 另一边的厉走到部落的空地,问身边的战士:“人呢?带上来。” 站在他身边的人叫丘,同申和弘一样是厉身边最信任的战士。丘吹了声口哨,几名战士压着两个人过来。 身材健壮的那人一直挣扎,嘴里不服道:“为什么抓我们?即使你是部落首领,也不能无缘无故抓人!” 厉并没有说话,说话的是站在他身边的战士。 “无缘无故?你确定?” 那人神色一变,但还是强撑着说:“我们兄弟加入延越四年,一直很尊崇首领和祭司,我们可以像祖神起誓,是延越部落最忠诚的战士。” 丘笑了,笑得有些邪异,随即挥手一鞭子抽在那人的脸上,留下一道深深的鞭痕。 “是吗?那这一鞭子就是惩罚你不敬祖神!” 收起笑容,他让人将瘦弱的那人的头抬了起来,问:“你家的奴隶为什么会逃跑?” 还是健壮的那人抢着说:“他可能是不想再做奴隶了。” “是吗?”丘平时看着斯文,笑起来却阴恻恻的。 厉不想浪费时间听他们狡辩,下令道:“来人,叫盛过来。” 盛来时,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两人。那日他因为要去放水,正好听见他们的谋划。原来他们并不是什么亡族幸存者,而是得罪了勾陈部落一名强大的战士,为了自保不得不逃出来。本来想以后就留在延越,没想到延越竟然发现细盐这种好东西,如果把这个消息带回勾陈,他们将得到更多的好处。 纵使消息闭塞,但是勾陈上次派人来的事儿他们也是知道的,了解到勾陈得到了大族的庇护,他们想着如果带着消息回去,没准能凭着这一功劳拥有更好的生活。至于曾经得罪过的战士,他们想首领一定会帮着他们杀掉他。 这件事虽然有风险,但上次成功逃到延越的经历让他们对回到勾陈也很有信心。 但没想到就算吓跑了奴隶,他们的计划还是落败了。其实当日说话的时候也感觉到有人,但因为盛离开得又快又隐蔽,他们并没有看见。这时候见到盛内心显然已经凉了一半。 第62章 盛发现这件事后,立马找到庚。虽然他总怂恿庚带着族人从延越离开,但从未想过对延越不利,他没有忘记延越曾经救过他的族人并给他们稳定的生活。他是一名强大的战士,可以不屈服,却不能卑鄙。 庚也没有犹豫,让盛立刻上报。 盛走到厉身前,态度稍稍恭敬的说:“首领。” 厉微微颔首:“这次你上报有功,稍后丘会带你去领部落授予你的奖赏。” 部落最近发展得越来越好,其实每日分配的物资已经完全够族人使用。盛低头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询问:“我有一个请求,希望首领能答应。” 厉微微挑眉,看向他:“你说说看。” 盛将右拳放到胸口,躬身诚恳的说:“希望您可以分配给我和庚单独一个房子。如果您......” 后面他想说,如果您觉得不妥,自己可以和庚要一个小一点的,只有一间卧室一个厨房就可以。 只是没说出口,却被厉打断。 厉看向第一次同他低头的盛,淡淡地回:“可以。” 盛抬头,看厉的眼神中带着惊讶。 “怎么?你希望我说不行?” 盛赶忙摇头,真心道:“谢首领。” 厉挥挥手,看向跪着的两人。那强壮的人还要挣扎着解释,厉却不想再听见他们的声音。 他的眼神中没有一丝温度,冰冷地说:“把他们头砍下来挂在广场昭告族人,凡叛族者,死!” 初秋的午后还很热,秋老虎的威力让打了一天铁的常念哈赤哈赤地喘着气,看上去特别像一只刚拆玩家的哈士奇。 他招呼雁:“你去把鹤叫来,告诉他答应给他的东西做好了。” 雁领命离开。 常念瞧了一眼身边的东西,心想:奶奶的,小爷为了搞出你们,手腕子都要断了,就连以前自给自足的时候也没觉得这么累。 不对,以前连带着手腕和手都是机械手臂,他们感觉不到累。提到这个,他才发觉,自从穿过来后有了真实的双手,还没试过帮自己...... 咳咳咳,想什么呢,这个身体才十五岁,还得洁身自好爱惜身体,养生要从娃娃抓起。 说起来,忙活了一天,常念一共收获了一把铁锤、一把剪刀、两个刨子、一柄匕首、两个框锯和若干缝衣针。 当然这些东西肯定不都是他亲力亲为的,还好有二十人小队和雁,才能在午后就把东西做出来。 其他都还好,尤其是做锤子,基本就是铁水浇筑到模型里冷却降温,重新换一个木把手的事情。剪刀也好做,做剪刀两边的模型,然后重新加热,打孔安装在一起,剩下就是让人把两边的刃磨锋利。刨子里需要的铁片也差不多。匕首不用多说,就力气活,找几个人来回捶打,倒也没有如百炼钢炼百次,但捶打后开刃也十分锋利。虽然小小的一把,却让一众人都十分吃惊,没想到从泥里边搞出的东西会如此锋利。 至于缝衣针看似精巧,但也都是浇筑到磨具里,成形后再次煅烧开针孔,最后就是用两块平整的石片打磨。 累到常念手抖的是框锯的锯条!那一个个小三角齿都需要用石凿一点点砸出来。要不是加宽了锯条和锯齿,还找了几个手稳的轮流来,估计祭司大人的这双手十天半个月都抬不起来了。 心里抱怨完,常念正好看到厉和鹤一起过来。 他先是问厉:“你那面忙完了。” 厉点点头:“嗯。” 然后他又和鹤招手:“过来看看本祭司给你打下的江山。” 鹤懵懵懂懂的过去,就看着自家祭司拿着两个古怪的东西。一个下面是一块锯齿状的框子,细细长长的,看着很坚硬却很薄,不知道有什么用。 另一个也不认识,是一个长方形木头做成的,左右各有一个把手。中间有个长方形的凹槽,凹槽里放着的也不像是石器,是一个看着就很锋利的薄片。 看到鹤的疑惑常念很满意,他颤巍巍地拿起框锯准备演示,但是手臂实在太酸了,叫雁:“还是你来吧,我的手今天估计不太能用了。” 雁偷偷笑了一下,接过框锯演示。他做演示的木料并不细,是做刨子剩下的一块料。就见框锯在上面来回推拉,没一会儿,小腿粗的木料就被锯成两半。 鹤的眼睛一下就亮了,一直盯着建房进程的他知道眼前的东西有多么重要,有了他就能赶上祭司之前说的进度了。 常念见他的表情内心很得意,不枉他不惜手腕也要赶制出来。他叮嘱:“这东西只有两把,好生用着。它叫框锯,下面带齿的叫锯条。是用我昨天的那些生铁炼出来的。你也知道,我统共就弄回来那点生铁,如果坏了可没地儿补货了。记得指定几人专门负责锯梁柱,晚上停工后,我给你的工具都要收回来放好。” 鹤爱惜地接过框锯,用力点头道:“祭司放心,我肯定收好。” 见他喜形于色的模样,雁闹他:“还有一样没看呢,别先着急高兴。” 说完,雁拿出刨子,又找了一块凹凸不平的木料。固定好木料后,他用刨子在上面来回刨木头,没多会儿,木头就变得平整光滑。 鹤的眼神再亮一点,常念给他解释:“这个刨子适合做精细的部分。之前我给你做的那件石器,大底也是够用的,平时平整木材用那个就够了。” 第63章 他之前找石匠给鹤做了几把石器,石器是一把略弯的石刃,外面包裹竹子。竹子从中间开口夹住石刃,然后在石刃的两端将竹子加热向下弯曲,做成像是一对冲着人的牛角,最后将竹子缠好,做成了一把工具。 用这个工具的人,只要握住两边牛角一样的把手,向内用力,就可凭借石刃的锋利,将木料削得平整。虽然平整度不如刨子,但优点在于工具比较大,处理大个木材更省力。 这次建房的工具都给他们准备好了,常念也总算可以缓口气,明天出去秋游一次,看看附近的草药和植物应该不过分吧。尤其是知道了白菜的存在,他更想找找还有多少好东西。 厉在旁边一直没说话,安静地看着常念颤颤巍巍的炫耀。虽然他不懂建筑,但能看得出来那两样东西都很有用。不过,更让厉在意的是做工具的材料,它显然比石器坚硬很多。这就是早晨常念盛在陶碗里的东西吗? 如果他们能找到更多,再做成武器......厉的眼神有一瞬的锐利。 和鹤显摆完,常念怎么能忘了厉。他拿起自己心爱的小匕首,走到厉跟前问:“要看看嘛?” 厉低头望去,东西还不足巴掌长,但从它反射的寒光里就能看得出威力肯定不俗。接过匕首,他在手里摆弄了两下,然后走到不远处的一棵树跟前,用力一刺,整个匕首都被他按在了树干里。 常念心里就是一句卧槽,这人的力气也太大了吧。 匕首锋利归锋利,但也不能全都刺进树里啊!这,这匕首还能拔出来吗?他看了一眼自己颤巍巍的手臂,八成是不能。不过这事儿没让他担心多会儿,厉好像并不算费力地又将匕首拔了出来。 厉的眼神有点像鹤,虽然情绪没那么外露,但依然看得出很惊喜。不过想到常念说铁就那么一点,厉的神色又恢复了往常。 常念多聪明啊,当然能看出首领大人的想法,他解释:“虽然我现在找不到铁,但是铁矿这种东西还算常见,这个要好好寻找。如果找到铁矿,别说一把匕首,就是更多厉害的兵器也能做得出来。而且我都想好了,如果找到铁矿,要给你做一把什么样的兵器,光是想想就觉得特别适合你。所以我决定,过段时间我可能要离开部落,去西边看看。你说那边有很多石头山,我想碰碰运气,会不会有铁矿。” 厉微微蹙眉,常念前一半说得他很心动,但听到常念说要离开部落寻找铁矿,厉却不想冒这个险。比起那还没影的矿,显然他的祭司对他更重要。 他否定道:“不行,你离开部落太危险。作为延越的首领,我不能让我的祭司犯险。” 常念听着“我的祭司”特别顺耳,但他还是坚持说:“可我还是想去,铁矿你们不认识,即使去了也没有用。你说过,西边没有什么人或野兽,相对安全。大不了我去的时候多带一些人,也不会走太远,最多三四天,保证回到部落。” 三四天?两天厉都觉得长。可见他这么坚持,厉退让道:“去也可以,不过必须有我带队。” “你也去?我们都走了部落怎么办?这可不是像找盐湖那次,当日去当日回。你还是留在部落,我多带人,如果怕我累着,就把驴子带上。”常念开始暗戳戳说出自己的小心思。 找铁矿还不知道要走多远呢,要是真只靠腿儿着,他这双腿和这双脚估计是要不了了。如果带着驴子,那还能解放一下他,他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啊! 厉的语气一样坚决,“想去,就必须由我带队。部落我会交给申和丘,如果我们出去,申暂停几天运盐,和丘一起守在部落。就算我们出去三五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至于你说驴子,可以带着。” 这样,这样的吗?真是太可以了!常念眼睛一亮,“那就这么定了。不过我不准备这几日出发,我还想带着人在附近转转。其实有些植物和草药或许你们不认识,但它们都很有用处,冬天快到了,应该准备起来。” 对于他的这个提议厉没再拒绝,只叮嘱道:“不能走的太远,最多半日距离,确保在日落之前回到部落。” 事情既然敲定了,常念心里边很开心。他拿上其他的东西,叫上厉准备回去,却见厉并没有动。 他回头疑惑,“怎么了?” 厉开口:“回部落,别去广场。” “广场?”常念不解。 厉这次倒是不怕他会怕自己,却还是不想他见那些血淋淋的东西。 “上次说的两兄弟,被我砍了,头就挂在广场上。” “啊?”常念到没显得害怕,问道:“砍了?他们真的有问题。” 厉见常念这次很平静,心里也更安稳一些,解释:“盛无意中听见他们的谋划,我手下的人也汇报过,他们最近的小动作有些多。” 可此时常见却想到了别的,沉默了一会儿他才问道:“所以,那个奴隶杀错了?” “错了?为什么?奴隶逃跑理应杀了。”厉盯着他的眼睛坚定道。 想到那日的画面,常念眉心微微蹙起。 “你是觉得我做错了?”厉说话的声音有些低。 知道是自己刚才的表情让他误会了,赶忙解释道:“我不是觉得你做错了,你也只是按照这个世界的准则行事。但是......” 组织了一下语言,想着他要如何讲对面的人才能懂。 “但是这个世界的准则不全然是对的,后面我希望能让你懂得敬畏生命,至少也要懂得如何尊重它。你是延越未来的王,可以无惧,但却决不能嗜杀。” 第64章 不是......嫌弃他吗? “虽然我现在不能理解你说的,但你可以教我。” 常念觉着,现在的厉看起来像是个莽撞的少年,需要人带他认识一个全新的世界。 第27章 终于可以睡个懒觉,常念起床时发现辰时都快过了。昨天云叔将日晷做好了,厉找了几名战士抬到了他这里。不得不说,有了时间以后就是觉得方便不少。 今天没什么云,天空上只有一个明晃晃的大太阳。因着着急赶制建房的工具,就连新得的猪和羊都没时间瞧瞧。今天得空,他叮嘱玥把黄荆叶煮上,自己带着人去了新修建的养殖场。 路过驴棚时,他准备先去看看自己神骏的枣红大马和小马驹。 小马驹还好,同驴子一样散养在棚子里,才一晚上的功夫已经和驴子很熟稔了。但旁边的两匹枣红大马就没这个待遇了,显得凄凄惨惨的。 昨天的蒙/汗/药劲儿已经过了,俨然恢复了往日的活力。只可惜就算身上有劲儿可行为依然受限,因为两匹马的脖子上都勒了一条“上吊绳”。 现在还没有马缰绳的概念,所以带他们过来的战士简单粗暴的在它们的脖子上栓了一根粗绳子。大有一副你敢挣脱,这绳子就能勒死你的架势。 无奈的捂住了双眼,常念觉得真是没眼看。行吧,等一会儿去找云叔,同他一起做几条拴马得缰绳。 看过了马,一行人又去了猪圈和羊圈。或许是母猪的月份大了懒得折腾,它在猪圈里待的很老实,就连新放进来的两个胖猪崽子它也不是很在意。 小猪崽儿很喜欢新换的地方,不但宽敞,还有个大猪时不时过来走两圈。 母猪则是在厚厚的枯草上一躺,肚子露出来晒太阳,主打的就是一个安逸,看样子十分适应这个新家。 也是,母猪到了孕后期行走越发的不方便。来到这一天多了,那些两脚兽不但不伤害它,还把吃的送到了嘴边,真是比那只没用的公猪强多了。 不同于猪圈这边的岁月静好,羊圈那里可真是热闹。羊角缺了一块的家伙果然不省心,挑衅的几只公羊一起对付它,常念过来的时候那只羊的脸上都已经挂了彩,一道口子从左眼的下面一直延伸到鼻子,由于有段时间了血结了痂,看上去还有些狰狞。 邪了门了,这哪是羊啊,这不会是平头哥转世吧! 另外的几只公羊也没好到哪去,有的腿上破了皮,有的鼻子被撞肿了,反正是各有各的惨样。剩下的几只母羊堆在一块,也不知道是被它们的样子吓到了还是嫌弃它们丑,没一个靠上前的。 常念无奈,留下了几个战士,让他们在羊圈里圈出一块地,将那个好战分子单独关押。 看着全都挂彩的几只羊,他吩咐山:“你去找一下兰,让她带着菘蓝汁液过来。别让兰进去,我不放心,你拿着药汁给它们几个受伤的地方涂一涂。” 山一脸状况之外的问:“祭司,您还会给野兽治病?” 常念叹了口气,“偶尔也能兼职兽医。” 山和众人:......祭司很全能!祭司真厉害! 出了养殖区,又带人来了部落新址,一行人便瞧见了忙得热火朝天的画面。 进新址的路都平整过,虽然建房的材料很多,但并不凌乱。排水渠已经挖好,底部用简易水泥平整过,经过一夜的风干,看上去整齐又坚固。 由于今天的太阳有些毒,族人的身上都挂着汗,但没有影响他们手上的活计。 常念叫人把早上准备好的黄荆叶子水搬过来,乔和山站在一边看得直抽抽嘴。觉得他俩现在的样子有点好笑,便打趣道:“瞧把你们心疼的。” 跟着祭司几天乔也放松许多,所以大大咧咧的说话也不遮掩,“怎么能不心疼,一缸水里可是放了大半碗的虫蜜。” 行,他手里的人一个比一个会过,先是玥做饭的时候计算大家的伙食怎么做更合算,现在又有乔替他心疼虫蜜。 “好了,不过是一些虫蜜。你瞅瞅这天还热着,总不能让大家在外忙到中暑吧。你们不是都尝过了吗?黄荆叶的味道不好,如果不放些虫蜜给大家甜甜嘴,我怕他们不爱喝。前几日不是又带回来了蜂蜜吗?你要喜欢,回去给你装一些。” 黄荆叶是很好的消暑方子,尤其是在没有绿豆的情况下,拿他当茶饮最好不过。 乔赶忙摆手,他是替祭司心疼,可不是想要虫蜜。 “我,我不要。”乔憋红了脸说。 常念无奈,摇摇头道:“等最近手上的事儿忙完,你家祭司搞个十几窝蜜蜂养一养,到时候你们的蜂蜜管够。” “啥?祭司您要养峰虫,那东西扎一下疼的要死,怎么养?可不行!”乔吃惊的说。 “放心,我有法子。” 多的话没有再说,常念继续看建房的进度。鹤的安排很好,能看得出大家都在各司其职。 这两天的主要任务是打地基和建造房子的框架,看了一圈,有人专门负责弹木线,有人专门负责锯木梁,有人专门负责做榫卯,还有力气大看着更健壮的在挖沟打地基。常念看得出来,每个建房的小组都有人实地指挥负责调度统筹,这还真不像是一个原始部落能有的效率。 鹤见着祭司过来了,又说了几句才从一群人的中心抽身出来。 “鹤工,辛苦了。”常念打趣道。 鹤发现,最近祭司有时候会叫他鹤工,说这个称呼是对手艺人的一种称赞。他一开始还不习惯,但听的多了也觉得喜欢。 第65章 “不辛苦,大家都很配合。比起我,建房子的大伙更累。”鹤谦虚道。 “行,你去让大家都停一停,把这两缸水给他们分一分,省得天热中暑。”说完也没多留,转身回了部落。 中暑的概念鹤已经知道了,他与玥平时也有交流,玥之前就叮嘱过他多喝水,小心中暑。但,让他分?啊!祭司不自己分吗? 鹤也清楚,祭司大老远跑过来送的两缸水不可能只是白开水,毕竟如果是白开水的话大家伙自己就备着了,何需用祭司亲自跑一趟。他盛一碗尝了尝,没成想竟然是甜的。 是祭司把自己的蜜拿出来分给大家了吗? 要说现在,还真没人会把鹤再当做奴隶。一是祭司大人的态度摆在那了,怕有人会不服他,特地叫了弘那个大块头一直跟着,弘只要看谁说话的态度不好,那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一副再不好好说话老子就替祭司好好教训你们。 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鹤自己,有人说这不愧是祭司大人看上的,做事就是厉害,别人弄不懂搞不定的活,他过来几句话就能给你讲明白。当下的世界弱肉强食,但换一种说法就是非常慕强,所以对于鹤自然多了一份尊重。 鹤也喝出来了,这水不止有蜜的甜味,还有另一种味道,大概是祭司怕大家中暑放了什么药材吧。 放下陶碗,他叫来大伙。见是叫他们过来喝水的也没人墨迹,毕竟天太热确实都渴了。只一碗水喝完捧着水碗的人眼睛都亮了! 这咋是水呢?水啥时候这么好喝了? 要怎么描述呢?有淡淡的叶子味,还有一点点咸味,但让人恨不得舔一遍碗的还要数另一个味儿,那可太美妙了,好像一口下去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除了偶尔几个尝过虫蜜的,其他的人都不知道那个味道叫甜。 眼瞧着一缸水已经见底,大家还都想再来一碗,鹤无奈道:“这是祭司送过来给大家解暑的,天气太热怕咱们晒坏了,所以特地用虫蜜与草药熬了水。虫蜜有多金贵不用我多说了,可不能这么牛饮下去,先都去干活,等再过一个时辰回来分,你们看可好?” 大家虽然嘴馋,但没人说不好的。祭司怕他们中暑,他们自己也要多注意。族里人谁没瞧见给野猪和羊盖的房子,他们的房子可要比那个好多了,谁不想住进去享受享受,可不能在这时候累倒了。 于是一大群人呼啦啦的又散了回去,忙自己负责的活计。 常念刚回到部落,就见着不远处盛背着庚一路跑过来,而且远远瞧着庚的脸色不对劲儿。 赶忙去棚子把床腾出来,招手示意盛来这边。 看背上的人状态很不好,常念问:“庚怎么了?是中毒了吗?” 这么问是因为常念瞧见庚的中毒症状已经十分明显,此时他的面色发青,双臂无力的耷拉着,但最明显的还要数呼吸,不仅频率比正常人快,而且每次呼出的气还十分微弱。 把人小心放下,盛弘着眼睛点头:“是,是中毒。他刚才为了救我,被蛇咬了。” 不用问也知道是毒蛇,但常念也需要弄清楚是什么蛇。可还没等他问出口,盛朝地面上一甩,一个割断了七寸的蛇被扔到了地上。 我擦!这,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蛇,还特喵的是竹叶青。 不着痕迹的咽了口口水,开始琢磨以现在的医学条件要怎么解毒。 把庚放好后,盛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祭司,以前是我混蛋,我总怂恿庚离开延越。但他一直告诉我延越是我们的恩人,我们以后也只会是延越部落的人。所以请您看在庚忠心得份上救救他好吗?” 盛是真的害怕了,这种眼睛是红色的青蛇他知道,毒性特别烈,之前被他咬过的人就没有活下来的。本来都已经绝望的他瞬间想到祭司是祖神的使者,是能治疗高热、能驱使火焰的人,是不是也能救的了庚。 如果这次他救了庚,这辈子他甘愿做祭司的奴隶,永不后悔。 要是别人跪下,常念只会觉得尴尬,但盛跪下,他却觉得即吃惊又不可思议。 这人的骨头有多硬他是知道的,他为了一个人能弯下膝盖,足见此人对他有多重要。 “你别这样,快点起来,想救他就好好听我指挥。”常念在庚的身上扫了一遍,发现蛇咬的部位在小腿上,此时已经肿胀发紫,好在面积不大。 “说说,庚被咬了多久,被咬伤后你们都做了什么。”他想知道更具体的情况。 嘴上问着,手上也没有停下来。他拿出一条麻绳,在伤口上方一寸处用力系住,尽量让血液不向上流通。完事又拿来陶盆在里面点燃一堆火,将昨日新做出的匕首放到火上炙烤。 盛抹了把眼泪,懊恼道:“刚刚在竹林那边咬伤的,发现之后我杀了蛇就背他过来了。他,他都是为了救我,不然那条蛇咬的就是我。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好的医生不但有高超的医术,也很会安抚患者家属的情绪,常念显然学到了精髓,说道:“你做的很好,没有让他活动脚腕,这样能减缓血液流通,用你能听懂的话说就是减缓了毒素的扩散。” “那您能救活庚吗?”盛急切的追问。 面对所有医生都会被问到的问题,他回答的也同上一世的医生一样谨慎:“机会很大,但不能给你保证,我只能尽量试试。” 第66章 也不知道怎么的,这话听到盛的耳朵里就变成“我尽力,能治好”。常念要知道他这么想,估计能气笑了。 两人谈话间,兰和玥来了。 见她们过来,常念吩咐道:“之前教你们如何给器皿消毒还记得吧,按照我教的把这块儿的工具消好毒,再去取金银花、蛇莓、金挖耳各一把过来,捣碎成汁。你们可以吗?” 这还是两人学艺以后第一次实践,表现的都无比认真。玥负责烧水给工具消毒,兰则是去拿草药。 将事情分派完,他又和盛说:“一会儿我需要给他清理有毒的血肉,会很疼。虽然他现在已经半昏迷了,但疼痛依然会刺激他,需要你把人按好,可以吗?” 盛跪在庚面前,重重地点头。 刚烧热的刀子泛着寒光,盛第一次见这玩意,瞧着它就要割到庚的腿,本能的要去用手挡。好在一边的乔手疾眼快抓住了他。 “干什么?你不想祭司救庚了吗?”乔呵斥道。 盛这才反映过来,收回手默默地按住庚。然后他就瞧见那个锋利的东西刺进了庚的小腿,然后迅速的挑开了一个口子。 “啊!”昏迷中的庚疼的满头大汗,使劲想挣脱束缚,却被盛红着眼睛按回去了。 他颤抖的看向常念,“祭司,好,好了吗?” 常念的手法很好,准确且迅速。盛见到被祭司剜开的伤口上面竟然有一颗尖锐的小牙。 他不可思议的问:“那是什么?” 常念把毒牙扔进火堆里,解释:“那是竹叶青的毒牙,竹叶青就是地上那种青蛇的名字。” 怪不得祭司要剜开庚的肉,原来是为了剔除毒牙。盛期盼的看着他问:“这样,这样庚就不会死了吗?” 常念:......要怎么告诉他,还没开始解毒呢?索性绕过这个话题。 “按好人,别让他动,一会还会很疼。”说完,他的手就按在了庚小腿的伤口上,从伤口的四周向中间按,然后就见到暗红色的血液从伤口上股股地流出。 随着暗红色的血一点点被挤出来,伤口周围的肿胀也消下去了点,盛的脸上才跟着恢复了点血色。 回身取过一个消过毒的陶罐,他将点燃的干草放进去,然后又在大家都没反应过来时盖到了伤口上。 别说盛了,就一旁的乔和山都睁大了嘴巴。刚才祭司干啥了?是把点着后的罐子扣在庚的腿上了吗?这不得烤熟了? 更别提盛了,要不是他想着只有祭司能救庚,估计这会儿都得上去掐他脖子,问问他干啥? 好在火罐放上去没多久就被他们祭司摘下来了,随后就见着伤口不但没有被烧焦,还流出了更多的毒血。 这......火呢?不愧是祭司!难道他在祖神身边,是专门负责掌控火焰的?三个人都是这般想的。 常念当然看到盛刚才的眼神,心想:你个白眼狼,要不是本祭司拔罐拔出毒血,就要你这货用嘴吸了。 又给庚拔罐清了几次毒血,直到伤口附近的颜色开始恢复正常,才不再弄了。 常念用为数不多的一块麻布帕子帮庚把伤口附近的毒血处理干净,抬头询问:“兰,草药准备好了吗?” 兰麻利地端着草药汁液过来,常念低头闻了闻,三种药草的味道都有,很不错。 洗干净帕子,敷好了药汁,又用帕子把伤口裹好,常念才直起身子锤了锤酸胀的腰。“估计再有半个时辰他就能转醒,我兑了蜂蜜水一会儿醒了给他喝一点。今天一天我都在,有事你就在棚子里喊一声,我马上过来。” 庚的脸上已经不如先前那么青紫了,盛激动地问:“祭司,庚是不是没事了?” 常念叹了口气,解释:“现在能用的办法我都给他用了,看样子应该问题不大。但也不能完全保证毒素没有进入心脉,今天观察一个晚上吧,如果晚上不发热,人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盛没想到忙活这么久,还有可能毒发,刚才放下的心又提起来了。他抓着常念的腿,恳求道:“祭司,您救救庚,求您救救庚。” 也不知道厉是什么时候过来的,见盛抱着常念的腿,他眉头紧锁长臂一伸就将人揽到怀里,挣脱了盛的手。 “既然祭司答应了你尽力,你便不用这样。瞧着庚的脸色好了不少,与其在这为难祭司,倒不如去好好照顾他。” 知道是自己失礼了,他抱歉道:“对不起祭司,是我太着急了。” 作为医生,常念很能理解家属的这些行为,安慰道:“放心吧,今天晚上我会守着他,如果有事我也会及时处理。你先好好看着,等他醒了记得给他喝点蜂蜜水。” “好。”盛重重的应道。 厉揽着他的手一直没放开,常念用手指在他胳膊上戳了戳,才被松开。 果然如祭司说的,半个时辰后庚悠悠转醒。看着有些熟悉的棚子和站在一边如红眼兔子的盛,他沙哑着嗓子开口问:“我没死?” 盛张了几次嘴才发出声音,“没,没死,祭司救了你。” “祭司?被小青蛇咬了还能救过来?看来我们这位祭司是真不简单。”庚虚弱的感叹道。 盛按照吩咐去旁边端来了蜂蜜水,“喝了它,喝完你会舒服一些。” 他没有让庚接过去,自己跪在一边小心的一口口喂。 感受到甜丝丝的味道一点点流到胃里,庚心里感慨,多少年没尝过这个味道了。 第67章 常念虽然在帐子里画图,但一直都有留心外面的动静,这会儿他走了出来问:“感觉怎么样?” 庚扯出个微笑,声音虚浮的说:“好多了,就是觉得身上没劲儿。” 瞧了一下他的瞳孔,比刚来的时候小一些,想来毒素应该是褪去了。“那好好养着,午饭我会让玥给你们送过来。我就在帐子里,有事叫我。” “祭,祭司。”盛张嘴要说什么,但卡在喉咙里没说出来。 常念摆摆手,“行了,我是你们祭司,这本来就是我该做的,要不然凭什么比你们多分那么多东西。”说完,他转身回了帐子继续画图。 夜晚,庚还是有点低烧,好在常念提早做了准备,将熬好的药给他喂了几次,才又安稳下来。 第二日一早,庚已经能自己行动了。主要是神经性毒素清除了,他也就获得了重新支配身体的能力。 顶着一对熊猫眼,常念吩咐道:“这几副药回去用陶锅小火慢炖,如果不会可以问玥和兰。至于敷着的药汁,每隔两个时辰我会让玥过去给他换一次。估计再有两日,伤口也能恢复的差不多。” 盛认真记下拿好草药,在常念转身要回帐子的时候,他重重跪在地上坚定的说:“祭司,盛愿成为您的奴隶供您驱使。” 常念唬了一跳,正走路的他左脚拌上了右脚,差一点摔倒。 “说,说什么胡话呢,要你做奴隶干嘛?赶紧回去,回去。”诶呀妈呀,可吓死他了,那么大个金刚芭比要给他做奴隶。 把人轰走后总算得了清闲,常念一头栽倒在毛皮上,两眼一闭就睡着了。 至于说好的马缰绳,对不起了,你们先“吊”一会儿吧,他可真是太困了,有啥事都得等他睡醒再说! 第28章 部落新址这处热的骄阳似火,忙的如火如荼。 一个头发打卷的汉子抹了把嘴,吧嗒吧嗒地咂摸着虫蜜的回甜,不舍的将自己的陶碗放好。“你们听说了吗?昨个庚被那种红眼睛的小青蛇咬了。” 过来收碗的女人听见停了下来,接话道:“嗨,哪能没听说,祭司大人守了他夜才把人救回来了。你们这些干活的去竹林可得小心,虽说人是救回来了,但听说昨天治病的时候叫的可惨了,想来也受了不少罪。” 一摞的碗被她放道竹筐里,又回身念叨:“你说咱们祭司大人咋啥都会呢?” 卷发汉子感慨:“可不是吗?祭司才回来多久,瞧咱们日子过的简直变了个样。只是老祭司他没看到!” 左右瞧瞧,女人一巴掌拍在男人肩上,唬道:“可别让瑶听了去,她现在怀着孕呢,我可听兰说了有肚子的女人忌讳伤心。” 男人讪讪地捂上了嘴。 另一边的汉子起来拍拍皮裙上的土,就要朝着建房的工地走过去。 卷发男人喊他:“咋了,鹤不说让咱们歇一会吗?” 男人朝着已经支起来的排扇和房梁呵呵一笑,说道:“你瞧这房子都有个模样了,咱们多勤快一点这房子就能早一点建好,你不想住里面试试是啥感觉?这太阳也不如那会儿大了,我也不累就不歇着了。” 旁边的人听见他这样说,也都拍拍屁股起来了,“走,咱们抓紧建房子去。祭司大人说了,建好第一批房子让我们抓阄,运气好的能先住进去。” “哎我说哥几个,你们都看着了房子这么大,要是谁抓到了可得让没抓到的也进去住住。我不挑,到时候在地上铺上皮子就行。” “好,那咱们可说好了,谁抓到了就住炕,其他的铺好皮子住地上。” “好!” 过来帮忙的女人看着自家汉子的背影,头一次希望时间快一点过。 常念一觉睡到了中午,醒来时正好瑶进来了。 “阿娅,厉是不是来过?”他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好像觉得有人进来过,在他耳边说了句啥,又出去了。 “厉是来过,他好像有什么着急的事儿出去了,应该是过来与你说一声吧。”瑶猜测道。 揉了揉胀痛的脑袋,他真不记得厉过来说了啥。只记得那家伙好像在走的时候,揉了揉自己的脑袋。 咋?把他当宠物了? 不知道是最近吃的好,还是肚子一天天变大让母亲对新的生命有了期待,眼见着身上的肉长了些,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了不少。 之前瘦瘦小小的,看得常念心疼。 大多女人在怀孕前期容易没胃口,但母亲只有刚开始那会儿有些日子不爱吃东西,最近嘴馋的紧,常念教他晒的红薯干,她干脆准备了个小竹篓随身带着。 现在的零嘴太少了,他琢磨也不能让母亲天天就靠着红薯干甜嘴,还是要吃的营养均衡一点。 于是这个下午,他难得没捣鼓那些瑶弄不懂的东西,而是开始做起各种各样的零嘴。用蜂蜜、盐、花椒腌制了鹿肉脯,比起猪肉脯味道要更好一些,做到了真正的纯天然无添加。 部落的水果不多,现有的只有梨子和柿子,柿子可能是因为品种的原因酸涩的很。就算是族人实在饿了,也不愿意多吃它一口。好在梨子的汁水丰沛,果肉也还算甜。常念先是榨了一杯梨汁给瑶尝新鲜,而后又把梨子切成薄片,烤成了果干后,薄薄的涂了一层蜂蜜。他尝过了,味道特别好。 这时候倒不用担心孕妇控糖的问题,毕竟现在连正经的主食都没有,每日能摄入的糖分太少。比起控糖,他倒是觉着这会儿的孕妇补点糖才更为妥当。 第68章 忙活了一下午也只做了两样,还是现在的食材太匮乏。不过只这两样,就给瑶开心的不行,一会儿咬一口鹿肉脯,一会嚼一片梨子干,都没用儿子动手,她就把自己的小竹篓装的满满的。 见母亲开心,常念看着时间还早,决定再给母亲弄点别致的,叫上玥帮忙去磨红薯粉了。 瑶见人都走了,自己也出去了,走到部落附近的一课老槐树下坐着。她掏出一个梨子干放到嘴里,眼睛却湿润了。 “秦,你看见了吗?孩子把我照顾的很好,肚子里的崽子也不闹,我天天只需要吃好睡好,如果无聊了,儿子还会给我寻点新鲜的玩意。除了你不在,我一切都好。” 小声的说完,她悄悄抹去了眼角的泪珠。 许多年前,就是在这棵老槐树下,大祭司问她要不要做他的伴侣。那时候她也才如同儿子现在这般年纪,但还是羞红了脸重重的点头。 微风轻浮,像是伴侣的回应和安抚,瑶弯起嘴角摸了摸褶皱的树干,看向虚无缥缈的远方。 带着一大盆红薯粉回来,常念去棚子里取了两样肉。昨日让采摘组的婶子们给自己带几颗白菜回来,今儿正好用得上。 既然准备做点别致的,那卖相必须得惊艳,所以早早准备好了芹菜汁和粉桂花汁。 说起今天他要做的这样,是一种很有节日气息的美食——饺子。没有面粉,就用红薯粉。虽然可能包的时候费一些力气,但红薯粉有个特点,蒸出来晶莹剔透的,在样子上更胜一筹。 于是他一边琢磨着包,一边教玥,两人都在做了几个丑东西后渐渐的有了样子。圆圆的肚子里若隐若现的包裹着肉馅。常念包的是鹿肉白菜的,绿色的饺子脆生生的,像一个从森林里跑出来的人参娃娃。 玥包的则是猪肉大葱的,醇厚的味道被藏到了桃粉色的饺子里,一个个挺着粉雕玉琢的圆肚子就被摆在了蒸笼上。 “祭司,这些东西您都是怎么想到的,如果玥见不到,可能这辈子都想不出这样精致的吃法。” 常念无奈摇头,心想:他要是没见过,他也想不出来。 好在这时瑶过来,将话岔了过去。她瞧着一个个翠绿绿粉嫩嫩的东西,不敢置信的问:“这是吃的?” “是啊,特地做给阿娅的,晚上您尝尝喜不喜欢。”常念哄着她说。 许是怀孕的原因,她现在最喜欢这些可爱讨喜的东西,不忍心道:“瞧它们的样子,我都舍不得吃。” 把一个圆滚滚的翠色饺子在瑶面前晃了晃,常念打趣:“以后我们的食物种类会越来越多,像这样精致的吃食也会越来越多,阿娅如果不舍得吃,那可是要饿肚子的。” 瑶笑着坐到了一边看她们忙活,“好,那阿娅等着你的晚饭。哦对了,你做的这东西有名字吗?” “有啊,它叫饺子。” 厉晚上回来的时候,见到玥端上来的晚饭愣住了。他不确信的看着常念问:“这是......吃的?” 常念耸了耸肩膀,“你尝尝就知道了。” 拿起筷子,厉在翠绿白菜和粉团子上来回犹豫,最后像是下了决心一样夹了一个绿色的放到嘴里。糯叽叽的皮十分滑嫩,里边的肉馅还带着蒸出来的汁水。 这里面的肉应该是鹿肉,似乎还放了花椒和姜末,只是和鹿肉搭配在一起的是什么?竟然中和掉了鹿肉的柴腻! 他又夹起一颗粉色的,这次的汁水不如上一个饱满,但油脂更丰富了。不过神奇的是,留住了油脂却不腻人,他这次倒是吃出来了,与野猪肉搭配在一起的是大葱。 东西很好吃,但厉却放下了筷子说:“今天我出部落了。” “啥?出部落,干吗去了?”常念有点吃惊。 现在人的领地意识很强,除非是举族迁徙,其他时候会在划定好的地界上很少出去,这一点和群居的动物很像,当然出去参加交换会和来往游商不算。 不过他随即反映过来,厉一大早出去了,估计中午也没有好好吃,于是将筷子递到他手上,“再大的事吃完饭再说,饺子一直放蒸笼里给你熏着了,要是放凉了可不好吃。” 红薯淀粉怎么都好,就是一放凉了口感就会很硬。 厉接过筷子,没多会儿两盘饺子被他一扫而空。 玥收拾好碗筷退了出去,帐子里只留下他和厉。“说说吧,你出去干吗了?” 厉坐直了身体问:“朝部落你还记得吗?” “朝部落?最早发现小行盐矿的那个部落吗?”常念当然有印象。 “嗯,是他们。今天早上我接到了朝部落驯养的苍鹰传来的消息,他们首领约我在北边族界处见面。”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提到早上时,厉的眼睛转向了别处。 比起厉这样的小动作,显然常念满脑子疑惑的是另一个问题。 “都还没有文字,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厉拿出一张很薄的皮子,看不出来是什么动物身上的,上面花了两个大圆圈,一个大一些的,一个小一些的。在两个圈相邻的反方向的地方,画了两个小人。虽然不大像,但确实是人的模样。 “所以,你是靠着这么粗糙的画猜出来,他约你去北边族界见面的?”常念不可思议的看着厉。 “嗯。” 好样的,阅读理解满分! 见他收好皮子,常念问:“他找你干吗?不会是准备联合我们去抢回盐矿吧。不过就算是,你也不会答应。” 第69章 “不是。” 常念点头,还行,他们还不算蠢。眼瞧着他和冀褚部落两败俱伤,这时候谁还会去碰那不多大的盐矿。 “他们找我是想借住在我们部落。” “啥?”常念觉得这个理由比刚才的还离谱,谁见过头狮子会拉着其他的野兽住在自己窝里的。 “你答应了?” “没有。”厉摇头看他,“我与他们说要回来问问你。” 以这段时间对他的了解,常念猜测:“你是想让他们住进来的吧!” “是。”厉没有否认。 常念少见的把好看的眉心皱在了一块,半天才问:“是因为他们让你想起了曾经的延越吗?” 厉依旧没有否认:“是。”他抬头直视常念的眼睛,“我相信以现在延越的实力,可以绝对地掌控住他们。其实如果今天你去了就会发现,朝部落除了不到二十名的战士,剩下的都是老人、女人和孩子,估计是他们用了全族战士的性命护下来的。” 心里边微微颤了一下,只是想想他都觉得那画面太残忍。 “好,让他们住进来吧,你准备怎么安排?” 厉咧嘴笑了,“我猜到你会答应。” 常念红着耳根没接他的茬。 厉也只逗了这么一句,便回到:“在房子没盖好前,不准备让他们离部落太近。以南边的小山为界,他们可以住在山的南边,狩猎也好采摘也好都随他们。但不经允许不可越过小山,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常念疑惑:“他们不是在北面吗?北面也有山,干脆就住到山的北面就可以,干吗绕一个圈子来南边呢?” “因为北山上有你说的曼陀罗花,我不能让他们发现。”厉解释。 没想到厉思虑的如此周全,他也没什么不放心的,于是说道:“什么时候接人?我同你一起去。” “就明日吧,北边不算安全。” “好。” 两人将事就这样定下来了。至于为什么朝部落要寄居在延越,那是因为失去了领地,剩下的人大部分还都是弱小,如果遇见一个大一些的游商队伍,很可能被抓走当做奴隶给卖掉。 而如果延越可以收留他们,虽然寄人篱下,但总比做奴隶好得多。等后代长大,没准也可以出去划一片地方,重新组建一个小部落。 趁着太阳还剩一块,两人出了帐子去找云叔,毕竟棚子里的马还拴着上吊绳呢。那可是他的私人财产,真要勒死一匹还不得心疼死他,毕竟大饼都已经画出去了。 “今日回来的时候,我在族界又遇到了那伙儿游商。”厉一边走一边说道。 “啊?没被他们发现你干啥去了吧。”常念紧张的问。 “没有。他们看上我手上抓着的活兔子,要用消息换。”厉冷冷的说。 常念侧头看他,“消息,什么消息?” 在他侧头的时候,正好有一片花瓣落到了他发顶,厉抬手摘掉不着痕迹的握在了手心里。 “他们说勾陈赶走了冀褚夺得了盐矿,但勾陈似乎也损失不小,说将消息换给我们,让我们趁勾陈虚弱的时候去抢盐矿。” 常念笑脸一板,“放他娘的屁,先不说勾陈后面有个中型部落做支持,他们肯定不会让自己刚扶植的势力倒下。就说勾陈再虚弱,我们打完了也会损耗,到时候再被别的部落黄雀在后,也成了第二个朝部落。” “黄雀在后?什么意思?”厉第一次听见这个说法。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意思是说螳螂刚吃掉蝉,就被后面的黄雀吃掉了。” 厉捉摸了一下,觉得这个比喻十分的精妙。 “我清楚他们是如何打算的。”说到这,厉看一眼身边的人,有些话他上次就想说了。只是这会儿他担心游商的事儿便没有提,只说道:“不过是一只兔子,但换来的这个消息也算有用。勾陈还要忙活一个月后的换盐集会,再加上本身实力被削弱,应该是暂时没心思打延越的主意,我们趁着这段时间安心建房。“” “嗯。” 两人说话间,到了云叔这里。厉站在一边瞧着,常念拿着图纸和皮绳与云叔用了半个时辰,做出了两个马缰绳。而与云叔一起的另一个匠人,则是在常念的指导下做出了马鞭。 云叔见上面系的绳结,赞道:“这系法,真是精妙,要我老头子想可是想不出来。” 这话常念今天已经听见第二遍了,夸他了,但好像又没在夸他。不过好在传播知识的人也值得尊敬,这样想着,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天才。 给枣红马换缰绳时这家伙并不配合,厉跳进棚子里,大手抓着上吊绳,大有一副勒死他们的架势。常念觉得这可不行,忙把马鞭扔给了厉。 接过马鞭,虽然第一次用,但他却知道要如何用。几鞭子抽下去,马先是挣脱的更猛烈了,但是由于执鞭之人足够冷酷,又是几鞭子下去,也将马打服了,最后不情不愿的套上了缰绳。 或许是缰绳确实要比上吊绳舒服,换好之后枣红马打了个响鼻,就低着头去一边吃草去了。 另一匹枣红马围观了全程,要不说马有灵性呢,这家伙瞧见了那鞭子的威力,乖乖的配合着把缰绳套上了,之后该吃草吃草,该喝水喝水,完全没遭罪。 浑身被鞭子抽的火辣辣的那匹马像是瞧不惯它这样似的,用蹄子刨起一簇土,全都扬到了它的脸上。 第70章 站在一旁看着的常念:......不会是谁穿越穿错了,穿到马身上了? 和他的猪圈羊圈不一样,驴棚就在部落里面。瞧着好像是祭司大人又捣鼓了新玩意,吃完饭的都过来凑热闹。 “祭司,马脑袋上套的这玩意是啥啊?”一个战士问。 常念挥了挥皮绳说:“这叫缰绳,专门栓马的。”想到了个问题,他转头问厉:“你知道城里养马用什么牵吗?” “牵?他们不牵马,在城里,马是用来骑的。” 嗯......他还能不知道马是用来骑的,总不能和逗猫逗狗一样当宠物养吧。 “那他们骑的时候,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握在手里以免摔下去吗?” 明白他是想差了,厉解释:“城里的马都是从小养的,只有经过驯养之后性格变得十分温顺的马才会被留下来,如它们这般的,就直接杀掉。” 里边的枣红马似乎听懂了似的,头压的更低了。 没想到,这城里的马还真同宠物差不离了。 “所以在城里,马只是个身份的象征并没有实际作用?”常念怕自己理解错了,复又问道。 厉点头,“在城里的人看来,马的确只是身份的象征。因为养马耗费巨大,一般的人是无法养得起的。” 常念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这次换成厉追问:“听你的意思,马还有别的用途?” 见围过来的族人越来越多,常念用眼神与厉沟通,便没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怎么,都想要来瞧个热闹。”说着常念过去拉起那匹十分会看眼色的枣红马。 这家过果然配合,常念拍着了拍它的鬃毛满意地说:“以后就叫你聪聪可好。” 马:我谢谢你,起名可真够敷衍的。 棚子里的马没眼看,转而趴了下去,用前腿将眼睛蒙住,外边爱咋咋地吧。 最先过来的那人一脸憧憬的问身边的人:“你说延越以后会不会像城一样强大。” 他身边的人几乎没用思考,脱口而出说:“一定会的!我们有强大的首领和祖神赐予我们的祭司,我们一定会像城一般强大!” 先来的那人又问:“也不知道城里的人都吃的是啥?” 这个问题,显然他身边的人也回答不出来。他们可能想不到,如果城里的人知道他们现在吃的是什么,羡慕的眼泪一定能从嘴角流出来。 等人都走了,常念问厉:“既然你知道马金贵难养,怎么想着抓活的回来?” 厉粲然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你能养羊,养野猪,我猜想养一两匹马或许对你来说也不难。”他扫了一眼常念瘦削的长腿,“未来你可能想去很多地方,有了它,至少可以让你少走许多路。” 原来......是这个原因吗?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酸酸胀胀的。努力藏好涌动的情绪,他开玩笑的说:“哦~对我这么有信心?” 弘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从厉的旁边探出来一个脑袋,“我们对祭司都很有信心。” 还好常念没有尾巴,不然此刻肯定得翘起来老高。他仰着下巴去拍厉的肩膀,自信道:“我确实知道如何养马。” 不过他转而想到,“怕我走路太累,你不该抓驴子吗?他们更好养活也更听话。” 厉的目光有些不自然,轻咳了一声说:“马看上去更神气。” 啥?没想过你是这样的厉! 第29章 像是听懂了厉的话,常念牵着的那匹枣红马脖子绷的特别直,好像在说“没错,老子就是最神骏的!”。 常念伸手抚了抚他飘逸的鬃毛,神色认真的问厉:“你觉得马的优点是什么?” 这些年一直和野兽打交道,哪些野兽有什么特点厉都一清二楚。他根本不须要思考的回:“马的速度快,耐力很好。” “除了这个呢?你觉得它还有什么优点。毕竟耐力好又能跑的可不止马一种,比如羚羊、豹子、狼,他们的速度与耐力都不比马差。” 牵着的枣红马像是不满意常念说的话似的,歪了歪马脸,将人向前带了两步才停下来。 厉揽住他的腰,帮着他稳住身形,才收回手说:“同样是擅长奔跑,马的体型比它们大,经过驯化可以载人。” 常念眼睛一亮,“没错,就是可以载人。以我们部落为例,从部落到边界大概有六十公里,而正常马的速度一个时辰能跑八十公里,如果骑马的话,从部落到边界只需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快一点的话,一个半时辰就可以跑一个来回。” 厉很清楚马的速度,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但想到驯养问题,他无奈道:“发现马这些优点的人绝对不在少数,但除了城中非常有实力的家族外没人能养马。” 拍了拍枣红马的肚子,常念解释:“当初我知道许多部落会驯养驴子但很少养马时我就特别不解,后来才想到是马的肠胃不好,不容易饲养。” 弘终于找到能插嘴的机会了,询问:“什么是肠胃?” 把缰绳递给了厉,他拾了根树杈一边画一边说:“肠胃是动物内脏的一部分,不只是动物,我们也有。你们平时宰杀野兽时看到它们肚子里用来装食物的袋子就是胃,像绳子一样长的东西就叫肠道,两个部位放到一起叫肠胃。刚才说马的肠胃不好,是因为马的胃很小。如果你观察过就会发现,和马体型差不多的牛,它的胃袋子大概是马的十倍。” 第71章 延越附近的牛并不多,但之前也偶有猎到过,尤其是弘还有一段特别的经历。 “去年首领猎杀过一头牛,我当时不小心戳破了它的胃袋子,可真是太臭了。那会儿我就说难怪角兽长这么大原来是吃得多。” 感觉什么事到弘这里都能有特别的走向,他笑着问:“你知道马的胃有多大吗?” 弘比画了一下,正如常念说的,约莫有牛肚的十分之一那么大。 他又在地上画了一头牛和一匹马,再分别在两个动物的肚子上划出它们的胃,“所以你们看,差不多的体型,胃却差了那么多。” 扔了手里的树枝,拍了拍手上的灰,常念继续说:“让我们回到之前说马不好饲养的问题上,因为它的胃小,所以消化功能就比同样个头的牛差很多。它不可能如同牛一样,一次吃很多,然后保持相对长的一段时间不进食。马必须吃好消化且新鲜的东西,而且要少吃多餐,这让它的养殖成本大大增加。如果不是足够了解马的习性,养马就会越养越瘦,甚至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养死。” “没错,这也是为什么即使如城那样的地方,也不愿意多养马的原因。养一匹马所消耗的要比几十个人的花费还多,而且一个不小心马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养死。比起马,驴的速度虽慢,却结实好养活。”厉分析道。 被说矫情,枣红马似乎并不乐意,但介于现在牵着他的人手里还拿着鞭子,想到那脆生生的声音,就觉得肉皮子火辣辣的疼,所以即使不情愿,它也没像拉扯常念那样拉扯厉。 常念不赞同的摇了摇头,“虽然说铜驴铁骡纸糊马,但驴有驴的优点,马却也有马的优势。只要解决马的口粮问题,他就能成为延越走向强大的基石。” 他看向厉,坚定的说:“如果在未来由你组建一个骑兵营,营中的战士每人一匹战马。他们可以快速的长途奔袭,无论是奇袭还是回身支援后方,都可以用超乎对方想象的速度完成,你觉得那时候谁能战胜延越。” 兵贵神速,即使在原始社会同样适用。 厉攥马缰的手握的很紧,就连指关节都被攥的发白。他尽量保持冷静的问:“那要如何解决喂养马的问题?” 常念把缰绳拿了回来,顺便帮他把手舒展开。 “可以从马的饲料也就是他的口粮入手,好的饲料能提供多种营养,而且可以拉长它们的进食时间。你或许不知道,延越在养马这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如果不好好利用,那就是我的失职了。” “优势?”厉疑惑。 “是,优势。”常念确定的点点头,他没准备卖关子,直接解释道:“西边的碱蒿子是十分优质的饲料,别看那东西尝起来苦,闻着味道也冲鼻子,但其实碱蒿子里边的营养特别丰富,例如脂肪、蛋白质、粗纤维、矿物质还有多种维生素。” 发现好久没犯的老毛病又跑出来了,他咳嗽了下翻译:“上面说的那些,就像是同时吃了肉、鱼、芹菜和水果一样。你们说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好吃的,还会缺营养吗?” 那自然是不缺的,厉没想到一个之前没看上甚至是嫌弃的野草竟然这么有用,不但能烧碱,现在还是喂马的绝好草料。 他要说的惊喜还不止这个,“你还记得上次游商过来给驴子吃的那豆子吧。” 他那么宝贝的东西,厉当然记得。“嗯,怎么?他们也适合给马吃?” “没错。”常念肯定道。 “比起碱蒿子,黄豆更方便随身带着。当然,不是像游商那样背着筐到处走。我们可以把黄豆做成豆饼,这样榨出的豆汁或豆油留给我们吃,饼子就成了即方便携带又富含营养的草料。如果长途奔袭,豆饼掺上干草就是马的口粮。不但可以让马如人一样保持一日三餐的节奏,还能保证营养供给。” “所以,这就是你那么在乎那些豆子的原因?”厉觉得,难为他小小年纪就要思虑如此周全。 常念:...... 要怎么告诉厉,当时他的脑子里只想着豆浆、豆腐和豆花呢! 听到这里,弘急的直抓头。 “怎么了?你有什么问题吗?”常念疑惑。 弘站直了身子,坚定的说:“如果有骑兵营,我一定要参加,只是,只是......” 厉一脚踹在了他的屁股上,“大男人说话别婆婆妈妈的。” 弘一紧张,话基本是吼出来的。“只是我刚才摸过,马毛比较硬,是不是会很扎屁股!” 噗!所以这大块头是在纠结他的腚!不愧是你啊,弘! 常念没忍住,笑弯了腰,他扶着腰说:“放心,过段时间玥和兰他们的布就能纺出来了,到时候穿上裤子,保证扎不到你的屁股。” 但说到这,他收回了笑,无奈的叹了口气道:“虽然不扎屁股,但想长途奔袭还是需要马鞍,不然再强大的战士也有顶不住的时候。可是做马鞍,就必须有铁,还是需要寻找铁矿啊!” 厉拉着马缰停了下来,转身面向他说:“不着急,按着你的计划一点点推进。有我在,在实现你的计划之前,没人能踏进延越。” 常念很喜欢厉自信的样子,但比起这个,他更喜欢厉说要给自己当后盾时橘色暖阳从他背后透过的光。 这一刻,他笑得极灿烂,仰着脸迎着光说:“好。” 后来延越的骑兵营让人闻风丧胆,而他们不知道之所以能有这个骑兵营,是因着延越的首领心疼祭司走路会腿疼抓回来了马。 第72章 将枣红马重新栓好,几人往家的方向走。部落里的孩子吃完饭并不想乖乖待在家里,你追我赶的在外面撒欢。为首的小不点常念可太熟了,不就是芽那个小家伙吗? 他看着弘打趣:“怎么,你儿子这是准备拥兵自重?” 理解了兵的概念,弘大概能明白什么是拥兵自重,他嘿嘿一笑说:“这还多亏祭司了。” “我?多亏我什么?” 想到祭司对自己崽子的照顾,弘的心里就特别感激。“就是你宠着芽,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今儿您送过去的饺子他又带出去不少,都给小崽子们分了,那还能不追着他。都等着以后祭司你这有什么好吃的,他们去芽那里尝新鲜呢。” “原来是这么回事吗?”他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几个人走到家门口,发现比起孩子那里,这儿更热闹。玥的帐子旁边围满了人,还好都顾及瑶怀着孩子呢,没去她的帐子里打扰。 “这,这不会都是来学包饺子的吧。”常念完全没想到。 厉个子高,能看到人群里面的情况,回道:“应该是。” 其实关于做饭这一块,他是有想过要再房子建好后开一个免费的烹饪学校,一点点培养族人对美食的钻研。毕竟他急着的东西终究有限,他想做的不止是授人以鱼,还想把对美食、对农业、对机关、对炼金术乃至以后的科学的钻研和探究精神根植在族人心里,只有让他们对未知开始抱有憧憬而不再惧怕,对新鲜事物开始接纳而不是抗拒时,才能真正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文明。 “这里人多,去我那儿吧,正好有东西给你。”厉转身,要带着人回自己的帐子。 弘去找儿子去了,没再跟着。常念快走两步问:“给我?什么东西啊?你去西边发现的吗?” “嗯。”厉停了下来,没想到刚才常念走得急了没刹住车,脸贴在了他的后颈上。 他的呼吸好热,厉这样想的。好像是带着温度的翎羽,搔的他后颈痒痒的。他努力不去想那种感觉,回身去瞧常念,正好见他捂着鼻子,眼见好像还挂着一滴泪珠。 “怎么样,撞坏了吗?”他伸手就要去拉开常念的手。 “没,没事,就是鼻子有点酸。没事。”怕他担心,常念赶忙解释。 又缓了一会儿,他才松开手,吸了吸鼻子,追问:“是什么好东西?” 见是真的没问题,厉才说:“上次你提到过,与碱蒿子很像的一种东西,你叫他谷物,我不知道我带回来的是不是。” 我草!!! 常念瞬间觉得鼻子不疼了,这是有粮食了吗?那可太好了,他吃红薯吃的都要胀气了。 “哪呢?哪呢?” 见他着急的模样,厉不确定的说:“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如果不是,你别失望。等找到了铁矿,我再陪你一起去找你说的谷物。” 反映过来是自己太激动了,怕厉有心里压力,他收敛好情绪笑着说:“好,如果不是,你陪我去找。” 进了帐子,厉从一张皮子蒙着的竹筐里拿出一把红色的小谷粒,常念一眼就看出来了,虽然既不是小麦也不是水稻,但也足够让他惊喜的,因为那是一把高粱。 接过红色谷粒,他放在手里边反复观察后尝了一颗,没错,是高粱! 虽然庇护所吃的是营养剂,但并不是不种地的。毕竟营养剂哪儿来的,都是要从各种植物中提取出来的。学校曾经带他们观摩过一片种植田,与传统的农业不同,庇护所中全部是立体农业,保证每一平米的地都能用处花儿来,这倒是给他在原始社会建大棚提供了一个方向。所以,日常的农作物常念肯定不会弄错。 “有多少?”他尽量不表现的太激动。 掀开皮子,腰粗的竹筐大概有五六十公分高,红色的高粱装了半筐。 见东西不多,他也不如何失望。够了,这些够解燃眉之急的,就已经很好了。 看常念的神色确实没有因为东西少而失望,反而在微微的点头,厉悬着的心放下了,解释道:“这红色豆子我们只发现一小片,就在你去过的那个长着曼陀罗花的山再往北走半个时辰的地方。周围找过了,去见朝部落的时候我们又特地往北走了一段,也没见到。估计想找的话,要去再远的地方看看了。” “不着急,这些暂时够用了,要是出部落我们也要先去找铁矿。有了你带回来的这些,我要做的东西就能做出来了,而且还能留下一部分做种子。”常念解释道。 “它叫什么?”厉见他看这红色谷粒的眼神比看黄豆还热切,好奇的问。 “高粱,它叫高粱。”常念笑着介绍道。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见到了辣蓼草,见到了红薯,见到了柿子,都是能做酒的好东西,但单单没有谷物。没有谷物就意味着没办法制作酒曲,即使延越有大片大片的酒曲主料——辣蓼草,但没有谷物,依然做不成。 如今有了这些高粱,稍稍分出来三四分之一,就能做出不少的酒曲,至少够他这次酿酒用的了。 有了酒曲就能酿酒,就能有酒精。离母亲生产虽然还有段日子,但必须从现在就准备起来,酒精这种消毒必备的东西,能有是最好的。 想到旁边还站着厉,常念也没有出神太久,仰头问:“你想要什么换?要不我让鹤多给你做两把弹弓弩,如果觉得不够,我想到了,等玻璃做出来之后,我可能要做一个叫望远镜的东西,它对你们以后捕捉猎物会很有用,用它交换好不好。” 第73章 厉看着他一脸兴奋的样子,将竹筐放到他面前说:“这些是我自己摘的,不是部落的东西。送你,不用换!” 绕过筐,常念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厉,你可真好!以后我会对你好的。”说完,可能是觉得结实的肌肉触感比较好,他的手还在厉的后背划拉了两下才松开。 直到他背着高粱从厉的帐子回去,厉的身子都还是僵的。 刚才......为什么要那样摸他,还怪......喜欢的。 回到帐子,母亲和玥都在,见他不知道在哪儿背回来一个大竹筐,瑶好奇的问:“又弄到什么好东西了?” “哈哈,还真的是好东西。” 常念宝贝地摸了摸身后的竹筐,但并没有准备放下来,而是转头看向玥说:“玥,阿娅月份越来越大,晚上可能需要人照顾。你在身边方便一些,之后你就住在这里,我住你的帐子。” “啊?这怎么行。”她的帐子那么狭小,祭司大人怎么能住那儿。 “怎么不行,我看挺好的。尤其是最近比较忙,睡得晚了会吵到阿娅休息。而且我们不是在建房子吗?回头都搬到房子里,帐子也住不了太久。”常念劝道。 “是啊,你与我住一起,方便照顾一些。” 之前怀常念时瑶就发现,月份再大一点时容易起夜。如果再和儿子住在一起确实多有不便。之前是因为伴侣刚刚去世,需要儿子陪伴,最近心思不像先前那么重了,还要多顾忌肚子里这个才是。 既然夫人和祭司都这样说了,玥就没有再推辞,点点头回去收拾自己的东西去了。 瑶从挎着的小竹篓里拿出一片梨子干咬了一小口,因着外面的蜂蜜甜丝丝的,所以她也只是含着。看着儿子转身收拾皮子,心里不知想些什么。 “阿娅,我就在隔壁,有事喊我。”常念有些不放心的叮嘱。 “好。”含着梨子干,瑶的声音有些含糊。 想着她爱吃甜的,常念看了看自己筐里的高粱说:“阿娅,等过几个月,我就能给您做糖吃了。” “糖?什么是糖?”因着要说话,瑶不舍的将梨子干咽了下去, “糖啊,它比蜂蜜还要甜,可以放在嘴里一直含着含好久。不过到时候母亲可不能贪嘴,不然牙齿坏了咱们这儿可没有牙医。” 后面的话瑶没听进去,只听见比蜂蜜还要甜。 玥回来的时候,不但带着她的皮子和衣服,还有几根样子各异的木棍。 见她累的一头汗,瑶不解的问:“怎么还拿了一堆树枝?” 常念无奈,鹤挤时间做出的腰机竟然被母亲说成树枝。 其实玥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鹤送来时只说是祭司让送给她的,再多的没来得及说就被建房的族人叫走了。 看了一眼外面,天色已然不早了,但常念决定还是先帮玥把这个原始腰机装好。斜织机麻烦一时做不出来,但这个就是排丝制作经面时麻烦一点,他今天弄出来,明日玥就能开始织布了。他的苦茶子是小,主要还是母亲身上穿着皮子不舒服,穿的少了早晚有些凉,穿的多了正午又觉得热。怀着孩子本来就辛苦,所以想着尽量让母亲舒服些。 他一边动手一边解释:“阿娅,这可不是树枝,是织布用的织机。这几天已经有麻线做好了,今儿将它装好,明天玥就能纺出布来,回头第一身衣服就做给阿娅,让外面的婶婶姐姐们都瞧瞧,你说好不好。” 瑶也听大祭司说过布,但从未见过布做的衣裳。儿子说的时候,她心里即感动又酸涩。要是秦能看到这些该多好,可惜...... 心中的难过被瑶藏的很好,她看着常念点头应道:“好,那阿娅等着你说的衣裳。” 腰机装好后太阳连个金边都没剩下,但因着明日要出部落,常念还是想先教会玥织布,不然明日又要耽搁一天。 拿出做好了却一直没有舍得用的蜂蜡点上,准备教玥如何梭杼引纬交替织布。 “我手里拿着的叫梭,需要从这儿穿过去,然后将后面的木板用力向后提拉。” 平时教玥学东西时,无论明不明白她都会回应,今儿演示过了做法,她倒是没有反应,也不知道学没学会。他转头看玥,却发现玥根本没盯着织机,而是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蜡烛,虔诚的跪在地上,像个见到神灵的信徒。 玥也像才反应过来一样,结巴的说:“祭,祭司,这是您驱使火焰的法术吗?好,好厉害!”说完,她还双手合十的拜了一下,也不知道是在拜自己还是拜蜡烛。 烛光中常念嘴角挂着一丝苦笑,解释:“这可不是什么法术,它叫蜡烛,是从蜜蜂的巢穴里提炼出来的。” “不,不是法术。”玥还是有些不相信。 常念把剩下的一根蜡烛也拿出来,放到玥的手里。然后又把火折子放到她另一只手上,你试试,也可以点燃。 就算是从蜂巢中提炼的东西,那也太珍贵了,怎么能为了让她求证就浪费掉呢?她拿着蜡烛的手赶紧摆了摆,“不用,不用。太浪费了,我信祭司的。” 求知和探索从来都不是浪费,常念坚持道:“试试,不浪费,点燃你再吹灭了就是。” 玥这才犹疑着用火折子去点蜡烛,当火折子上的火焰一接触黄色蜂蜡上的麻线时,麻线腾一下就亮了,滋啦一声燃起橙色的火光。 第74章 “真的,真的不是法术。夫人你看,我也可以点燃蜡烛!”玥惊喜的说,像极了一个刚进化学实验室做完第一个实验的小朋友。 探索未知的过程是令人着迷的,见着玥脸上挂着的惊喜和笑,常念鼓励道:“是的,你也可以。” 不过玥也没舍得多摆弄,忙吹熄了蜂蜡,这东西多金贵,可不是给她当玩具的。 见她肉疼的样子,常念打趣说:“现在要忙的事儿比较多,等以后时间充裕了,蜂蜡也没多稀罕,回头多送你几根随你怎么玩儿。” “送我,以后会送我?”玥一脸不可置信。 “也许现在觉着珍贵的东西,以后延越家家都会用上的,那时候便觉得......在平常不过了。” 常念看着外面无边的月色,也不知道这话是说给玥的还是说给他自己的。 第30章 第一次在天还未亮时出门,虽然有月光照亮,但依旧伸手不见五指。因着要接朝部落的人,今天的狩猎队暂停狩猎,毕竟对方也百十来人,即使多是老弱,但也要做好万全之策。 一百多人的队伍还是挺壮观的,浩浩荡荡的排了好长。 雁将祭司嘱咐的东西拿出来,由于东西有些多,常念又给他点了几个人帮忙,来回两次才搬完。 大大小小的干柴堆了一地,粗细不一、长短各异,一百多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想难道是出发前祭司大人要点篝火为大家祈福?可想到对方是一群老弱病残,又觉得祭司这样是不是有点过于重视了。 昨晚睡得不算早,常念还有点犯迷糊,打了个哈欠之后说:“你你你,出列。” 他在排成两队的战士中,每隔五排点两名战士,然后让雁、乔、山三人上前,挑出两尺多长的粗树枝发给他们。 昨晚祭司都交代过了,见他还没从困劲儿里醒过来,三人也没让他多说,于是雁领头示范道:“一会儿你们看看我怎么做的,就照着我的做法将这一堆树枝捆好。要是谁没学会,就举手示意,我们会再做示范。” 雁办事利落,选了一个木棍拿在手里就开始操作。 “看到地上这些粗细不同的树枝了吧,把他们捡起来,围在你们手里的木棍上,记得挑细枝放在里面,粗枝放在外面,然后用这些绿藤条在底部固定好,如果觉得藤条不结实,旁边还有麻绳,可以用麻绳再固定一次。” 他一边说一边做,还有乔在他旁边打下手,很快手里的东西如他说的那般做了出来。 “做好之后,把地上的枯草和芦苇花拾起来一些,放到火把上面,一会儿点火把时方便引燃。” 火把?刚才他说这是在做火把? 延越当然也有火把,不过做法比起这个可简单的多,他们都是从篝火中拿出粗长的干柴,也能燃上一会儿。 一个长相粗犷的战士将疑问说了出来:“用干柴就能做火把,犯不着这么费事吧。” 雁的火把已经做好了,他没着急回答战士的话,而是将火把点燃。有枯草和芦苇花助燃,火把很快被点亮。不用他说,战士们也发现了,雁手里的火把要比普通的干柴的火焰更亮。 “你们看到了吧,这么做出的火把更亮,燃烧的时间也更长。你说的干柴可以燃多久?” 有了祭司有了日晷,延越的族人都有了时间的观念,那战士想了想,“大概一刻钟多一些?”他说的有些不确定。 雁将刚才做好的火把举起来,面向战士们说:“用祭司的这个法子做出来的火把,可以燃烧大半个时辰。现在还有人觉得做火把费事吗?” 粗犷战士不可置信的盯着雁手中的火把,好半天不知道说什么。说他不信吗?那可是祭司的法子,他还没有胆量质疑祭司。但要说信吗?明明细枝燃烧的更快,为啥捆起来就变慢了呢? 出来被晨风一吹,常念剩下的那点睡意也散了。接过雁的火把,解释道:“雁说的没错,这火把确实可以烧上大半个时辰,别看地上这些树枝不起眼,但都是松柏和黄连木的枝,这类的树木里面含有丰富的油脂,可以延长燃烧的时间。你们瞧,这个火把点着有一会儿了,是不是还和刚点燃的时候差不多?” 大家齐齐望去,果然像祭司说的,和刚点燃那会儿差不多。 他们不懂什么油脂不油脂的,但烧的更久还更亮他们都是看到的,所以被叫出来的战士们也不耽搁,都按着雁刚刚教的方法做起火把来。由于一个人做火把有些吃力,刚才没被叫出来的人也上前帮忙,没一会儿所有的火把都制作完成。 常念叮嘱:“火把要斜着拿,必须远离自己和旁边人的身体,因为在燃烧的过程中会有火星掉落,以免烧伤自己或身边的人。” 有了火把照亮,一路上方便了许多,不但可以看清脚下的路,也能驱赶走那些怕火的野兽,少了不少的麻烦。 走了小半个时辰,眼瞧着火把还剩下一半,大家都在心里暗暗赞叹祭司的新火把可真好用。 厉拿着火把,比常念稍稍往前了半个身位。前面一棵歪脖子老树,枝丫长得横七竖八的,有一个伸的远的,厉伸手握住枝丫带着它向上移了移,没有让他碰到常念的额头。 正在观察周围植物的人没有注意到这个细微的动作,他躬身在地上摘了一片叶子闻了闻,似乎不是他要找的,便又将叶子扔了,起身问厉:“朝部落的人接回来你打算怎么办,不会真就一直养在山南吧。” 第75章 “当然不会。”厉带着他向前快走了两步,压低声音说:“我想如之前的吴娅族一样,把朝部落也融合到延越里。” 早就猜到他会如此想,但常念还是问:“当初的吴娅族至少有一半是强壮的战士,可如今的朝部落几乎都是老弱妇孺,为何还要融合?” 厉觉得“老弱妇孺”形容的很贴切,他的祭司总能说出许多的词汇,让他眼前一亮。 “虽然你这样问,但心里应该不是如此想的。你我都清楚,朝部落看似羸弱,但其实他们保留下的孩子并不算少,孩子本来就是潜在的力量,如果他们在延越长大,会很自然地对延越有归属感,这便是以后延越的力量。除此之外,朝部落也留下来一部分失去伴侣的女人,你也看到了,我们部落的女人太少了,现在还有大部分的战士没有伴侣。” 常念:......人家才死了丈夫,你就惦记着帮人改嫁!不过在原始社会,这还真挺常见的。 厉的话还没有说完,“至于受伤的战士,他们比起买来的奴隶和依靠战争得到的人更好兼并融入。” “可是要怎么才能做到像你说的慢慢兼并呢?”这一点常念确实不太了解,对于权力和人心他向来看不懂。 “做,为什么要做?”厉侧头看他,咧嘴一笑道:“他们没了祭司,剩下的又是老弱妇孺,族人生病是难免的,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求到你这里。不仅如此,如果到了冬日,他们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遮风取暖的地方,要是再见到延越的房子,他们会怎么想?我们没有侵略过朝,甚至在他们最危难的时候是唯一愿意伸出手的人,即使如当初的吴娅族,在还有那么多战士留存的情况下,为了生计不依然选择留在延越吗?朝部落当然也会。” 常念想想也是,现在的人大多还是受本能驱使,求的不过是能填饱肚子活下去。就算是现下延越的族人,如果能去更好的地方过更好的生活,肯定会有一部分人选择离开。也就是说现在的种族观念有,但不多,像厉和盛这样将族群看得十分重要的,大多都是身处高位的责任使然。 “既然是这样,那一开始便不要亏待他们。虽然不能像对待咱们自己人那样,但明日让狩猎队送一点食物过去,顺便将部落留着的粗盐带一部分给他们,至少先保证他们能活下去。” 这种事自然不用他担心,厉点头道:“粗盐我都带上了,等带他们去山南的路上,会派人随路猎一些猎物,保证够他们几日的吃用。” “好。”常念拍了一下厉的肩,多的话就没有再说。 直到天亮的时候,火把还没有燃尽,常念吩咐大家用土把火浇灭了之后再扔掉,以免造成火灾。 大概酉时多一些的时候,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到了约定的地点。常念没有看到厉口中说的百十来人,只两株茂密的树上跳下来四名精壮的汉子。 看到为首的人是昨日与族长见过面的延越首领,四名汉子也没有迟疑,带着一行人去了一处隐蔽的山洞,常念这才真正见着朝部落的百十来口人。 只是这一见,刚才路上的心思全散了,什么善意施恩,什么兼并融合,都没办法与眼前的惨烈对抗。 原来过来接他们的四名战士,已经是朝部落仅存的还具有战斗力的几人了,余下的有残的、有受伤的。除此之外,便真的就只有老弱妇孺了。 有个孩子调皮跑的远了些,正好撞上延越的队伍。或许是一百多名手拿木矛的战士让他想起前不久的过往,刚才还开朗的小孩儿,瞬间浑身发颤,像个小刺猬一样抱成了团,将脑袋埋在膝盖上,浑身瑟缩着发抖。 孩子的母亲见状跑了过来,一把将孩子抱在了怀里。虽然看到队伍中还有自己的族人,但她仍然警惕地抱着孩子一点点后退。 或许是奔波,或许是连日的饥饿,朝部落的人脸色都有些蜡黄,而且许是跑的着急了,大部分的女人也如男人一样光着上身,这让常念即难过,又不知道该看哪里好。 移开目光时,他见到山洞旁边站着一名瘦弱的女人,女人一脸悲伤地抱着熟睡的孩子,在看到浩浩荡荡的一行人时,还勉强挤出一个笑脸,招呼里面的人道:“族长,延越部落的人到了。”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佝偻着走出了山洞,他虚弱的连走路都需要别人搀扶。 厉在常念耳边介绍:“这是朝部落的族长,他们部落的首领和祭司都在与冀褚部落的战役中死了。” 老人也艰难地扯出一个笑:“来了。” 他看见来了这么多的人,便知道这个年轻的首领,是准备带着自己的族人回到延越的领地了。 朝部落,得救了吗?他心里想着,但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他还需要强撑着。 厉没有卖关子,“昨日回去我与祭司商量过,今天就带你们回延越,我们会划一片地方给你们生存居住,但除了这个地方,你们不能去别处。放心,在那里你们可以自由狩猎和采集,足够你们族人的吃用。而且那处也有河流经过,也不会担心水源问题。” 虽然厉说话的时候没什么感情,但听在老族长的耳朵里就如仙乐一般,他不敢置信的询问:“你说的是真的。” “怎么,老族长是想要我用祖神起誓吗?”厉的语气算不上好。 老族长赶忙摆手,“真的就好,真的就好。感谢延越,感谢厉首领,感谢祭司大人,给我们朝部落的孩子们一条活路。” 第76章 说着老族长就跪了下去,常念因着站的靠后了一点,没来的及扶。等到他反应过来去扶的时候,老族长已经头压得很低,像是在躬身鞠躬一样。 这样年纪的人,常念可不敢受此大礼,伸手去拖老人的手腕,但再触手之后发现没有摸到老人的脉搏。或许是太虚弱了,他又换了几个地方摸了摸,还是没有摸到。他忙伸手放到了老人的颈动脉处,发现依然没有动静。这次即使不用去探鼻息,他也知道,老人去了! 这是强撑着最后一口气等他们来吗?只为了听见有人愿意接纳他的族人给他们活下去的机会吗? 常念再也没能忍住,转过身,红了眼睛。 厉伸手拉他,拇指在他的手背上摩挲,没有说话。 朝部落跟在队伍里的战士看见了,也忙上前去看,发现老族长已经不在了,几个汉子都红着眼睛强忍泪水。其中有个汉子站了出来,看着厉说:“厉首领,在这里点火不安全,我能将族长带回延越安葬吗?” 现在人说的安葬,就如大祭司去世时那般,用火焚烧尸体,剩下的一切便随风飘散。 厉的另一只手不着痕迹地摩挲了一下胸口挂着的陶珠,点头应下。 刚才问话的战士对着厉深深鞠了一躬,转身背起了老族长。 常念转过身,用眼神和厉示意自己没事,厉才松开握着他的那只手。他对着朝部落的战士说:“带我去看看吧,你们的族人和战士还受伤呢,我会治伤,先帮他们看看。” 一个战士不敢置信地看着常念:“你是延越的祭司。” 这个时候,会治病的也只有祭司,所以这位战士才会如此发问。 厉将人向前推了半步,看着问话的战士说:“是,他是我们延越的祭司。” 后面的战士就像收到首领的指令似的,一个个站得笔直,右手握拳放到胸口,齐声喊:“祭司。” 这也没排练过啊,常念都被唬了一跳。但延越战士的态度,让朝部落的人明白眼前这个过于年轻的祭司,在延越的地位很不简单。 说话的战士控制好表情,诚恳地躬身求道:“麻烦祭司大人了,请帮我的族人看一看,他们有的人伤的很重。” 常念来的时候就考虑到朝部落的伤病肯定不少,所以药篓里装满了草药,有消炎疗伤的,有退烧散热的,还有一些是调血补气的。 花了大半个时辰帮着朝部落的人治伤看病,一开始看着他还害怕的小孩子这会儿也会偷偷探头瞧他。尤其是见到他给一个小不点一个橙黄色的东西,那小不点抱着它吃的可香了,小一点的孩子便也都想分一块尝尝。 常念发现了,就把今天带着的红薯干给了朝部落的一名战士,“给孩子们分一分,他们都饿了几天,吃肉怕不消化,先吃点红薯干填填肚子。” 那战士激动地接过东西,重重地鞠了一躬,将红薯干分给了孩子们。 昨日见过延越部落的人不多,今天见着后,朝部落的人都有些惊讶。这一百多名战士个个强壮不说,每个人收拾的也十分干净。 皮裙柔软没有脏污,头发干净没有虱子。即使在朝部落全胜的时候,他们的战士也不是这样的。 比起战士们,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延越的首领和祭司。首领高大不说,还有一种他们说不上来的气质,就好像他天生就是如此强大,睥睨着周围的一切。 但与首领相反的是他们的祭司,年轻的好像一个孩子似的,脸上总带着淡淡的笑,让他看上去很容易接近。他的肤色与旁人都不同,是通透的白色,阳光落在他身上好像都比别人亮一些,像是身披霞光的神灵下凡,难怪延越的战士一个个都精壮勇武,一定是每天都有这位祭司给他们祈祷祝福。 朝部落有两位战士曾经在交换会上见过延越的人,那时候延越的战士好像除了强壮一些,似乎并没有现在这么......干净。 也是一头的虱子,身上也随处可见脏污。可为什么才多久不见,他们就变得不一样了? 这个问题他们没办法问,自然也没有人给他们回答。 朝部落的伤患基本已经做过简单的处理,常念起身回到厉身边说:“如果大家收拾好了,吃点东西休整一下就启程吧,这里并不安全。”他转头看厉,像是确认自己这样说有没有不妥。 厉对着他点点头,问朝部落的战士:“有几个走路不方便的?” 朝部落为首的战士硬着头皮站出来说:“一共,一共有七名族人没办法行走,我们有四人,剩下的三个还需要首领的帮忙。” 能强撑到这里的,基本已经没有体弱的老人了,纵使是年纪大了,也都是底子好的,不然根本经不起这段时间的折腾。 厉随手点出七人,“一会儿你们先负责背负伤员,累了再让其他人替换。”别的话他没再多说。 常念在一边和朝部落的人解释:“你们四人还是先歇一歇,过去之后还有很多事需要你们忙活,别在路上累倒了。受伤和生病的人我已经做过基本的诊治,回头会让我的徒弟每日过来为他们看诊。需要换药的他会处理,如果有处理不了的,也会让他将人带回延越再医治。” 这位祭司说的话,有一些词他们听不懂,但是大致的意思他们还是明白了。他们也都学着延越战士的样子行了一个礼,大声地说:“谢谢祭司大人。” 第77章 常念摆摆手,“没有那么多礼数,时辰不早了,简单吃点东西就出发吧。” 虽然还不到正午,但大家就和着把午饭吃了。不过对于延越来说的就和,对于朝部落来说那吃的也太好了。由于剩下的战士不多,既要看护族人,又要偷摸狩猎,每日的收获都很少,甚至有的时候就挖一些野菜来充饥。 今天不仅有肉干吃,肉干还是他们从来没吃过的味道,一根肉干吃完恨不得将舌头都吞下去。而他们见延越战士的表情,肉干也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东西,这真的是让他们十分好奇。 常念坐在厉身边,厉特地选在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下面,层层叠叠的枝丫挡住了太阳,一点都晒不到下面的人。 他摸出几块鹿肉脯递给厉,小声说:“这是做给阿娅的,早上出门她偷偷塞到了我的竹篓里。” 厉没有尝过,拿了一片放到嘴里,随后眼睛亮了,赞道:“味道不错。” “那当然,这东西我不但加了蜂蜜,做法也比肉干复杂多了。”常念小声嘟囔。 两人说话间,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走了过来,她的神情有些怯懦,但还是把手里的花颤颤巍巍地递给了常念。“谢,谢谢你,给阿父看伤。他说,他说已经没有那么疼了。” 磕巴着将话说完,小姑娘的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水。 常念接过花,是一朵淡粉色的野生兰花,花儿开的正好,娇艳艳的很好看。他又拿出两片鹿肉脯放到小女孩手里,“谢谢你的花,很好看,我很喜欢。你阿父的伤不严重,再换几副药就能全好了。这是哥哥做的吃的,你拿去尝尝。” 见她没有伸手接,常念无奈将花放到膝盖上,拉着她的手,将肉脯放到她手里。 “去照顾你阿父吧,一会儿我们就要出发了,路程有些远会比较辛苦。” 小女孩看着自己手里的肉脯,深深地鞠了一躬,跑回到阿父身边。 “阿父,你吃,这是刚才给你看病的哥哥给我的。” 男人看着女儿手里的肉干,忙纠正道:“不准胡说,下次见面要叫祭司大人。” 女孩有些委屈地说:“可是他让我叫他哥哥的。” 男人愣了一下,伸手揉了揉女儿的头发,“那是祭司大人仁慈,记得下次见面要叫祭司。” 女孩向来听阿父的话,点点头说:“彩儿记得了,阿父吃肉干。” 男人把肉干推给女孩儿,“你吃吧,阿父吃过了。” 女孩干脆将一片肉脯塞到了男人嘴里,“阿父多吃点,祭司大人说了,一会儿还要走很远的路。彩儿没受伤有力气,阿父受伤了,要多吃一点。” 男人眼眶红了,吃下了女儿送的肉脯,味道是什么样的他来不及尝,因为喉咙处的酸涩已经侵占了他的味觉。 女孩把剩下的一片放到嘴边,小口地咬了一点,然后她瞬间睁大了眼睛,嘴里含着的如何也不舍得咽下去。这是什么味道,她从来没吃过,好......特别,好......喜欢。延越的人都吃这样的东西吗?那她能做延越的人吗? 回去的路上大概走了一个时辰,常念觉得自己的脚丫子变得十分沉重,要不是他没有裤子,这次说什么也要骑上那头小毛驴。 一边的厉拉了一下他手腕,人快走一步蹲到了他面前,“上来。” 常念赶忙前后瞧瞧,看到旁人还都在赶路,然后拍了拍厉的肩膀说:“你起来,我好好的让你背什么。” 厉仍旧蹲在前面,没有起来的打算。“你现在是好好的,可保不齐一会儿会不会扭到脚。忘了上次了,上来别让瑶姨担心。” 想到上一次,常念觉得那是没注意。可现在他确实走不动了,但还是不大好意思就这样趴到厉的背上。 “快点上来,别让大家等我们。”厉提醒道。 他俩说话这一会儿,已经有十几名战士从他们身边走过去了。常念两眼一闭,趴到了厉的背上,爱谁谁吧,他真的走不动了。 “放心,谁要敢笑话我们祭祀大人体力不好,我帮你用马鞭子抽他们,怎么样?”厉难得和他开玩笑。 常念搭在他肩膀的手挥了挥,一巴掌打在他的胸口上,“你才体力不好。” “是,你没有体力不好,你只是还在长身体,对吧。”厉顺着他毛捋了捋。 好像是找到了台阶,常念眼睛笑的弯弯地说:“对,我只是还在长身体,不能太劳累。” 厉将身上的人向上颠了颠,大长腿快速迈了几步,又重新走到了队伍的前面。 后面的战士都瞧见了,自己家首领熟练的背着祭司,但都习以为常。只朝部落的人看常念的眼神变得更崇敬了几分,心里琢磨,这定是哪个下凡的神灵,不然怎叫的一个部落的首领都屈膝背负。 第31章 留下了十几名战士和物资,厉和常念带着其他的人先离开了。临走时常念不放心的叮嘱:“如果到了天冷时觉得太艰难,可以用苍鹰联系我们,或者是联系过来狩猎的战士,我们会帮着想办法。你们孩子多,别强撑。” 他的这些话是发自真心的,看着许多尚不足十岁的少年,他真怕这些孩子会熬不过今年的冬日。现在的朝部落就连帐子还没有一顶,百十来人都挤在一个狭小的山洞中。 厉早看透了他的心思,也说到:“延越还有些之前用过的老旧帐子,虽然不大,但至少可以遮风避雨,明日我让狩猎队送过来。” 第78章 当时老族长说要向延越求援时,剩下的战士是不看好的,毕竟谁愿意将自己的领地分享给异族人。但老族长说延越建立之初也十分困难,现在多少能体会朝部落的不易。如今看来,即使是当初的老族长也不会想到延越会如此帮助他们吧! 离开了朝部落,厉见他情绪有些低落便说:“你不是一直想来部落南边看看吗?正好日头才落了一半,这里离部落还不算远,找找有没有你需要的东西。” 趴在厉背上的常念撇了撇嘴,“我人都在你背上,要怎么找。” 厉哄他:“你要哪个就指一下,我让他们给你摘。” 常念嘴上嘀嘀咕咕,心里边却开心了不少。 南边的植被果真更丰富一些,走了大半个时辰,几个战士的背篓里就装了不少好东西,比如甘草、马兰头、艾草、柴胡、何首乌、益母草、决明子,蛇床子等一堆常见常用的中草药。趴在背上的某人计算了一下,普通的生津止咳、清热解毒、降温退热的药基本配齐了。 他正带着人美滋滋地寻找,就见一个小河沟附近长着大片大片的荷叶。有荷叶,就有藕,他又找到新食材了! 常念激动的拍着厉的背,“快,快放我下来,这个我要亲自去挖。” 厉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竟然这样兴奋,但还是弯腰将人放下。 从背上跳下来,他只简单对厉做了个手势,就猴急着朝着荷塘的方向奔去。 啊啊啊~桂花蜜蒸藕我来啦! 足球场大的荷塘里,挨挨挤挤地长满了荷叶,只是这时的荷叶大半已经枯萎了,有的地方只留下晒枯了的荷杆,样子怎么也谈不上好看。 常念跑到河边脱下脚上的草鞋,扑腾着跳到了荷塘里。这洼荷塘的水并不深,但淤泥却有一些厚,跳进去的祭司大人皮裙都被打湿了一半。 岸上的人就见着他在一处停了下来,弯腰下蹲,然后双手就扎到了带着淤泥的池塘里。 要说平时祭司可比谁都爱干净,别说这样的淤泥了,就是手上沾了些灰尘都要及时洗干净的。今儿可倒好,眼瞅着都要成了泥人。 常念的脚好像碰到了一个藕尖,他弯下腰用手扒开藕尖附近的淤泥,然后双手沿着藕身的形状探身向下,才慢慢将整个藕向后拖出来。果然,整个藕被他连根拔出,没有一点折断。 然后岸上的人再次看到,他们浑身刷着泥浆的祭司大人,拿着一根长长的沾着泥的“木棍”呵呵地傻笑。 “厉,你看,我找到藕了!”常念双手拖着藕挥舞,对着岸上的厉大声喊道。 厉不知道什么是藕,但看到小狐狸的脸上终于有了笑,便也瞧着这泥塘顺眼许多。他也脱了鞋,纵深扎到了池塘里。 塘里的淤泥对于厉来说不算什么,三两步就走到了常念身边。“怎么,它是什么了不起的药材吗?” “啊?这倒不是。它......比较好吃。”常念有些不大好意思的说。 不过很快,他脚下又探到一个藕尖,兴奋的说:“厉,你快过来,我教你挖藕。” 厉依言过去。 “来,手伸过来。”常念抬头看他,“怎么样,摸到了吗?” 厉的手臂很长,向下一捞就摸到了他说的东西。“嗯,摸到了。” 常念手在藕身上摸索,碰到了厉的手,他握住厉的手一点点向淤泥中延伸。 “向下挖藕的时候要小心,它很脆,稍微用力就会断了。如果挖藕时损伤了莲藕,淤泥就会顺着莲藕的孔洞倒灌进去,那样藕就不好吃了。” 为了挖藕,他靠厉靠的很近,脸颊若有似无地摩挲着对方的耳廓。 大概摸到了第三节藕节,常念才松开手说:“差不多了,你试着把他拉出来。” 厉努力忽略刚刚从耳朵上传来的触感,依言照做。他只稍稍用力,手里握着的藕就被他轻松拔出来了。 常念像个鼓励孩子的老师,赞道:“很完整的一根,做的不错,” 看着小狐狸脸上的泥,厉学着他将藕扔道岸上,才说:“过来一点。” “啊?咋了?”常念不解,还特地看了一眼周围。 “过来,脸上有泥。”说着,也不等他自己走,厉伸手将人拉了过来。因为自己的双手也都是泥,就用胳膊轻轻将他脸上的泥擦掉。 “好了,干净了。”他认真端详眼前的这张脸,怎么......这样好看。 常念不在乎的甩了甩脸,“没事,一会儿一起洗。”然后对着岸上的人喊:“你们都下来,我们一起挖。” 雁跳下荷塘问:“祭司,挖什么?你手里拿着的这个吗?” 常念用力将新挖出来的藕扔上岸,“对,这个一节一节的东西叫藕,长在泥下面。你们伸手进去摸一摸,摸到一个尖尖后把手向下探,大概到两三个藕节的地方,便可以向上拽了。枯枝多的地方藕长得多,你们多挖一些,它的味道很好,晚上回去做给大家吃。” 听祭司大人说好吃,他们谁都不怀疑。刚才还嫌弃沾着泥的“木棍”,这会儿恨不得一下手就能揪上来一个。 人多力量大,很快这片不大的荷塘就被他们挖了个七七八八。差不多装了五大筐的藕,常念才满足地带着人放过了这片荷塘。 毕竟,他也要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嘛! 这个位置离部落不算远,留下来再扩大点面积,以后可以当做部落的荷塘,多种一些荷花。 第79章 不仅如此,常念在这片荷塘附近,连掏了六个野鸡野鸭窝。生怕这些蛋会打,他命人用野草将每个蛋都裹好,这以后就是七八十只的野鸡野鸭。母的能下蛋,公的长大了也能吃肉。 回去的路上厉还要背他,被常念拒绝了。这一路休息的差不多了,而且皮裙也湿透了,所以没让厉再背。 厉算着回去的路不远,也没有坚持。两人并排走在前面,他跟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梨递给常念,“心情好点没?” 低头看一眼黄澄澄的梨,他轻轻的嗯了一声。 “放心,我不会让延越有这一天。”厉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却像是给他的一个承诺。 常念笑了,看着厉说:“放心,我也不会让延越有那一天的。” 厉低头看他,也跟着笑了。 一队人回到部落时,见着瑶带着玥等在外面,常念快走几步把母亲搂在怀里抱了一会儿,说:“今天我带了好东西回来,晚上做给阿娅尝尝。” “好,好。”瑶笑着答应,“不过你要先去洗洗脸了,看你忙活的,身上都臭了。” 常念闻了闻自己,可能是出汗出得多,也可能是荷塘的淤泥没洗干净,他身上的味道真的算不上好闻。趁着天气还好,河水应该还比较热,他忙放下东西回去拿洗漱用品。 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厉,他本想说一起去洗澡啊,可是想到两个人裸着身子相对而立,不知怎的觉得脸上热热的,便打了个招呼就跑了。 晚上,常念做了一藕三吃,凉拌藕片、蒸藕夹、桂花蜜蒸藕。因着这次要做的多,常念吩咐玥多带了几个帮手。 凉拌藕片很简单,去皮后切成薄片,用清水多洗几遍过掉多余的淀粉,保证口感上的爽脆。在陶锅里把水烧开,放入盐,入水焯一遍,再过一次凉水。然后加入蒜末、姜条、葱丝、芹菜叶加盐凉拌,最后再放一点花椒,淋一点热油。 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处理,但几人在尝过之后,眼睛都变得亮亮的。 部落多以肉食为主,但其实部落中的很多女人也喜欢一些清淡口味的东西,今天吃了这个凉拌藕片,真的让她们觉得给近日的油腻都消解了。 常念遗憾地叹了口气,“如果有醋,这道菜会更爽口。” 玥不解,“醋是何物?” “醋,就是尝起来酸酸的调味料,厉带回来了高粱,明日就把醋和酒一齐酿了。”今日还没结束,他又开始规划起明日的事情。 除了凉拌藕片,另两道菜是一齐出锅的。蒸笼的下面是桂花蜜蒸藕,这个更简单,就将藕洗净切片,撒上新鲜的桂花瓣,上锅蒸,出锅的时候再淋上花蜜。 相比之下,蒸藕夹要麻烦一点。 常念还是吃不惯野猪肉的腥膻气,所以做饭上尽量都避免吃猪肉。 他选了三只野鸡,将鸡肉剁成肉泥,再加入姜末、葱末、放盐搅拌,拌成肉馅。再将肉馅夹在两片薄厚均匀的藕片中,轻轻一捏,保证藕片的孔洞中也充满了肉馅,然后放到蒸笼的盘子里,开火蒸一刻多钟。蒸藕夹的时候,再调一碗汁儿,淀粉和水按照一定比例调配,再放入一点盐和之前做出来的鸡粉调味,用陶锅熬成黏稠状,等藕夹出锅后淋上去,鲜嫩味美的蒸藕夹就成了。 今天人比较多,常念怕晚饭不够,还炒了葱爆羊肉、芹菜肉丝,炖了菌菇白菜鸡汤,搭配蒸的红薯,一顿丰盛的晚饭就做好了。 倒也真不能做出百十来人的饭,常念只各家送了一些让他们尝尝鲜。不过,他倒是把自己二十人小队也叫了过来,在帐子外摆了长长的一个桌子。 厉也洗漱回来了,也弓着腰进了棚子,帮着来来回回的上菜。 等菜都上齐了,瑶招呼:“都别干站着过来吃饭了,你们祭司可与我夸了这菜半天,都尝尝是不是真像他说的这么好吃。” 常念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厉,“走吧,首领大人开饭了。” 饭桌上,大家对这顿饭赞不绝口。 “祭司,没想到藕这么好吃。” “是啊,和鸡肉夹在一起真的又鲜又解腻。” “要说解腻,还是这个凉拌藕片,脆脆爽爽的,能让我多吃下一只鸡。” “那你还是少吃一点吧。” “第一次觉得芹菜也挺好吃的,搭配着肉丝一起炒,清香的很。” “是啊,这个葱爆羊肉也没话说。跟着祭司大人,我的舌头可享福了。” “没错,淋了蜂蜜的也好吃,甜甜糯糯的,要是家里的崽子吃到,肯定得乐的咯咯叫。” 常念听大家你一言我一嘴的,心里边也很开心。他放下筷子说:“大家都敞开了吃,今天的菜做了很多,不仅有你们的,每人另外还留出了一份,等吃完饭带回去给家人孩子尝尝。” 大家听了,心里边那叫一个得劲儿。祭司大人不但想着他们,还想着他们的家人孩子,谁能不熨帖。跟祭司这段时间累是累,但吃用上也比其他族人好很多,这让他们觉得很知足,也更想好好给祭司做事情。 厉坐在一边吃饭并没有说话,一会夹一个蒸藕夹,一会喝一口汤,一会尝尝凉拌藕片,觉得哪一样都好吃。 晚饭过后,二十几个人都要留下来帮忙收拾,常念摆手,“别在这儿忙了,我们几个收拾得过来,趁热把菜送回去,给家里人都尝尝。” 大家感激地提着篮子,朝着自家的方向跑了回去。 第80章 厉跟在常念身边一起捡着桌上的碗,问:“准备什么时候去西面看看?” 常念盘算了一下今天带回来的东西,“估计还得几日,今天找到了好多药材,尤其再过些日子天就要冷了,老人孩子少不了风寒感冒,我得和他们把这些药材整理好。” 说完,他又巴拉这手指头算,“除此之外,我还想做些纸,平时用木板画图太不方便了。还有你带回来了高粱,我也能酿一些酒,至于酒是什么东西,回头做出来了第一个给你尝尝。而且,眼瞧着房子的夯土墙已经垒起来了,玻璃的制作也要提上日程,今晚回去,我要仔细做一份工作排期。” 厉一边熟练地洗碗,一边说:“别着急,一样样做,正长身体的时候,别累着自己。” 说道长身体,常念发觉虽然自己穿过来的时间不长,但身体确实结实了一些。他踮着脚尖和厉比身高,完事还挑着眉毛问:“有没有觉得我长高了?” 厉将手上的水甩干,手掌托着常念的后脑勺,一把将人拉到怀里。常念的额头正好贴在厉的下巴尖上,就听上面传来的声音说:“好像长高了一点。” 厉的下巴上有一点不可见的胡茬,却格外的扎人,扎的常念的额头酥酥麻麻的。由于这个动作让两人离得很近,他甚至可以听见厉强劲有力的心跳声。 常念的呼吸有些热,不知道是金秋的天气让他燥热,还是其他什么。 他忙向后退了两步,捏着自己的耳垂说:“我就说嘛,我长个子了。”说完,拎起装着洗好的碗盘,朝家的方向走。 厉站在原地,伸手碰了碰自己的下巴和被热气拂过的脖颈。 第二日,族人都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儿,他们的祭司大人带着十多名战士去了不远处的树林里,摘回来一筐筐又酸又涩的柿子。 分麻组的一个嫂子问身边的同伴:“祭司采那么多涩果子干嘛?那东西估计怎么做也不能好吃吧。” 她旁边的同伴说:“我瞧着不像是给人吃的,不是祭司捡回来喂猪的吧。” 一边负责浆洗麻绳的婶子说:“你们看,好像是真的拿去喂猪了。” “我就说嘛?那东西哪是人吃的,吃一口嘴巴难受的半日都去不掉。”分麻的嫂子附和道。 说道吃的,又有人问:“前日的饺子,你们都学的怎么样了?” 分麻的嫂子说:“我这双手也就是和做活计,那东西做出来,给我家崽子都气哭了,不行不行。” 负责浆洗麻绳的婶子说:“我做的还成,虽然不能那么好看,但还能吃。” “是吗,是吗?”一群人围了上来。 “家里的红薯粉还有,要不中午都去尝尝?”那婶子说道。 “过几日吧,先让你家伴侣和崽子吃够了,我们在凑热闹去。”一群人说说笑笑,但始终没有放下自己手里的活。 常念确实选了一些品相不好的柿子喂猪,这东西味道不好,但对于猪来说还不错,瞧那头老母猪的吃相就知道它对这长在树顶上的东西还挺满意。 雁好奇:“祭司,晾这么多涩果子做什么啊?” “等以后你就知道了。”常念神秘一笑。 将柿子全部摊晒好,他又问:“前日安排的事做的怎么样了?” 在确定好要与厉一起去接朝部落的人时,常念就将二十人小队第二日的活分派好了,这段时间的砖烧了不少,已经开始加盖窑室。 之前负责建造水渠的人被常念派去建窑室,昨日因着要出门,也就将二十人小队叫去帮忙。 雁汇报道:“按照祭司说的,制玻璃的窑室已经搭好,再放两日就可以烧窑了。” 和建房子不同,窑室这里砌砖建房很快,二十人小组到的时候,地基和房梁都已经建好,两队加一起三十多人,也就一日的功夫窑室就全部砌好了。 “好,剩下的就按照计划推进,先建馒头窑,再盖盐场。至于之前说的砖厂,倒是可以先放一放。” 雁点头,记下了祭祀的吩咐。 既然腾出了时间,常念准备就酒和醋一起做。再过段日子,母亲的月份大了,酿些醋回头做点醋溜肉片、糖醋里脊给她尝尝。 他一刻也不耽搁,拉着雁一起去脱谷皮,磨高粱面。 脱皮的工具有些复杂,因着没有谷子常念也没着急做出来。这次全是靠着雁的一身蛮力抽打,才将带过来的高粱全去了皮。 常念:嘿嘿,有人帮忙真好。这要是自己上,就他胳膊上的二两肉,还不知道要抽到什么时候呢。 磨高粱米面时他就生怕风吹走一点,拿着个野草感受风向,然后让一排战士站到了上风口,挡着风,自己和雁则像是被鞭子抽疯了的驴一样,疯狂磨面。 只不过这里哪来的磨啊,他们用的是之前大祭司用来碾药用的药碾子,得亏是石头做的,这要是铁做的,都能让两人撸出火花来。 忙活了两个时辰,一簸箕里终于有了二十多颗的酒曲团子。没错,常念并没有做太多,剩下的高粱他还要留下做种子。他可舍不得多用,万一真找不到别的高粱怎么办。 酒曲做好后,只等时间为它施下魔法,让它长出曲霉的分生孢子,拉出菌丝,从而拥有糖化淀粉的能力。 存放好酒曲,他开始忙活做醋。其实柿子醋得制作方法十分简单,只需要将采摘来的完好柿子放入大陶罐中闷缸密闭,剩下的便都交给时间。 第81章 伸了伸懒腰,常念便再也不想动弹了,忙活这么久可累死他了。 只是总有扰人清静的,他像个咸鱼一样躺在皮子上一动不动,外面却来了个大块头。 不情愿的抬起眼皮瞧了一眼,这不是追着给自己当奴隶的金刚芭比吗? “不都说了,我是你们的祭司,救人是分内事。”无奈的撑腰起身,他穿上草鞋走出了帐子。 盛有些不知道如何表达,最后从背后拿出一个骨刀,双手托起举到常念面前,“不,不是做奴隶,这是,这是答谢您的。” “谢礼?” 常念说着仔细去瞧,我草!象牙的! 这年头能搞到象牙要有多不容易他都不敢想象!现在的人叫象巨兽,便能从中知道人们对他的畏惧。太大了,即使是木矛扎上去,那厚实的皮子都扎不透一点。 也没问他这东西是如何来的,常念只说:“你知道这东西送给我,我会用他做什么吗?” 盛抬头看他,虽然不舍,但还是重重的点头:“知道。” “那你还送我?” “送!” 不远处厉看着双手呈上象牙匕首的盛,眼神好像一只被侵犯了领地的狼。 第32章 盛一直躬身低头,骨刀被他双手举过头顶,常念叹了口气,伸手向前。 不远处的历一直没有动作,只是双唇绷的很紧。 在手触到象牙骨刀时,常念将刀向下压了压并没有接。“东西收起来吧,我不会要。” 盛不可置信的抬头,疑惑询问:“为什么?” “我说过,分内事就是分内事,没有收你东西的道理。芽高热的时候不也很危险吗?你看我收弘的东西了吗?还是你觉得你和庚总是要离开延越的,不想欠我的人情?”常念说话的语气不疾不徐,但是把旁边的盛吓了一跳。 庚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上前接过骨刀,抱歉道:“祭司,请原谅盛的鲁莽,他只是很想感谢您,又不知道要怎样表达。东西我们收好,离开延越的事我保证盛不会再提。” 常念满意的点点头,“那便好,把东西收好吧。” 正好这时雁回来了,常念喊住他:“雁,你过来。” 雁听见祭司叫他,快走几步。“祭司。” “你去后面叫三个人,让他们去七组帮忙建房。庚的伤还需要修养几日,身边也不能没人照看,让这三人先顶上,等他伤好了再把人叫回来。”常念吩咐道。 祭司交代的很清楚,雁没多余的话,领了吩咐去了部落后面的厂房。 关于工厂的建址,常念思索了很久。既要离生活区远一点,但又不能太远,不然不方便大家出工。除此之外,工厂还要在河渠的下游,以免污水排放会影响族人用水。想来想去,觉得部落旧址比较合适。 一旁的盛听见他的安排,猛地抬头说:“我,我不会拖累大家的进度,我可以一人做两人的工。” 常念无语,先不说累不累死他,就是他担心庚那个劲儿,都怕他盖房子的时候分神伤了自己。“不用你一人顶两人用,我这还有工作,这几日就跟着我吧。” 他看一眼庚的腿,又说:“事情不算累,不影响你伤势恢复。” “谢祭司。”庚拉着盛诚心行了一礼。 等人都走了,厉才过来。“你准备带他俩做什么?” 常念见是厉回来了,刚才的倦意都淡了。“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还以为昨儿没狩猎,你要带大伙儿晚些回来呢。” “今天比较顺利,所以早回来了些。”厉心想,如果不是早些回来,还看不到那个大傻个送你骨刀呢。不过想到他没有收,心情就莫名奇妙的好。 只是他这才发觉,自打念的神魂回来之后,好像都是他在给自己惊喜,自己却从没送他一个像样的礼物,这确实不对。 常念兴奋的搓搓手,“那你跑过来找我,是不是又有什么好东西?” 厉嘴角微弯,“好东西算不上吧,只是抓了两头驴子。” “啊?真的吗?那是不是以后出去我都有驴子骑了。”常念兴奋的睁大了眼睛。 厉收起笑,看着他说:“嗯,是。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你准备带盛和庚做什么?” 提到这个,常念解释:“啊,这个啊!我不是要做玻璃吗,准备带着他们打打下手。” 厉不解:“做玻璃,为什么带着他们?” “你不是想将庚收为己用吗?我觉得像庚和盛这样的人,我们想要重用就要先秀肌肉。秀肌肉的意思就是把我们的实力适当的展现一部分。细盐的制作我还不准备对他们开放,但制玻璃虽然也涉及民生,但还不算至关重要,即使让人学会了也没什么,毕竟这东西后面我还会再做改良。”常念翘起狐狸尾巴,说出自己的如意算盘。 厉看着他,眼里带笑说:“好,我也要学。” “啊?为啥啊?”这次换他不解了。 厉的表情看不出什么,只淡淡的说:“不为什么,别人会的东西我也要会。” 怕是他给自己的压力太大,常念劝道:“这个真不需要会。” “需要。”厉固执的坚持。 常念:......??? 因着玻璃窑那边还需要两日,他把重心放到了刚带回来的草药和教授学生上面。他的学生们虽然还不会诊病,但是面对一些日常病症已经可以动手操作了。比如处理伤口、比如退烧降热,这要是放到其他部落中,也都是很顶用的。 第82章 连着忙了两日,他几乎没怎么注意过玥,今日看见吓了他一跳。这姑娘是怎么了,脸色看上去很疲惫,但精神看上去又十分亢奋。不得已,他用眼神询问一旁的兰。 兰无奈笑笑,说道:“自打玥学会了织布就这样了。白日里织也就算了,晚上等夫人睡下也出来借着月光织,非要等眼睛花了看不到才肯回去睡。” 常念皱眉看着玥,“真是兰说的这样?” 玥眼神躲闪,低下头揉搓皮裙的下摆。 “不能这么胡闹,先不说别的,就说这双眼睛要不要了?现在瞧着水灵灵顶漂亮的,到时候成了红眼兔子看别人见着你怕不怕,估计让小孩子碰到都得哭着喊着找阿娅。”他吓唬道。 “知,知道了,我只是想早点织好布,好给夫人做身衣裳。这几天夫人总说穿皮子太热,我摸着这布薄薄软软的,她穿了肯定舒服。”玥的声音不大,却打在常念的心里。 哪里还能再说她,祭司大人也只能放缓语气,“就算这样也不成,年纪轻轻的要学会爱惜身体。阿娅的衣服也不差你这几日,要是再让我知道你晚上织布,就将腰机收回来。” 玥赶忙摆手说:“不会了,不会了。”说完,又小声补充道:“这两日我织了有九尺多的布,虽然我不会做祭司说的衣裳,但估摸着应该是够用了。” 听她说用腰机织了九尺多的布,常念就知道这两日她熬了多久,叹了口气说:“一会儿课上完了,你便回去补一补觉。至于做衣服,等你睡好了再来找我。” 玥笑笑应下。 今天的医学课上除了教了大家认识新采回来的药材,还讲了一些号脉的入门知识,比如要怎样感受脉搏的力度,比如记住什么是滑脉、濡脉、弦脉。 课上完了,常念叫住了一名学生。他之所以会和祭司学医,是因为在几年前的狩猎中失去了一只手。虽然后来偶尔也会与狩猎队出去,但显然已经不像其他战士那般利落。 当时听到祭司要招族人学医,他是第一个报名的。纵使他每日分到的猎物不比旁人少,但也决不愿做被族人供养的废人。 “刚才交代的那些你记住了吗?” “祭司放心,您说的学生都记住了。”之前交代过,既然已经决心和他学医,那就都是他的学生,以后在他面前也都可自称学生。 “可是,真要告诉他们处理伤口的方法吗?”少一只手的学生再次确认。 常念点了点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法子,告诉他们也是为了你能少跑一些路。” “好,学生知道了。”得到确认后他也不耽搁,转身回去准备。 他刚要走,常念又叫住了人,“昨日你去的时候,可发现有人发热?” 那学生又转身回来,“并没有,他们的伤口都被祭司处理过,昨天学生看时并没有见到有伤口发炎的。想来一是伤口处理的好,二来也是这些能活下来的,都是身体素质好的。您放心,明日去了学生也会多注意,要是有自己处理不来的,就给您带回来。” 常念这才放心,最后还叮嘱了一句:“记住医者仁心,他们虽不是我族之人,但在救治上也要竭尽全力。” “是。”他见祭司没有再交代的,才又转身离开。 玥听完课真的如常念说的,回去补了个觉,等神清气爽了之后又出来坐在外头织布。其实这几日大家都看到了,祭司家的玥丫头天天坐在外面捣鼓一个东西,除了吃饭哪儿都不去。 有人顶不住好奇凑过来问:“玥,你这是在做什么,都见你忙活两日了。” 玥也没隐瞒,笑着说:“这是鹤做的织机,这几日我正用他织布呢。” 如今延越的人可都知道,苎麻组的人忙活的东西就是为了以后织布用的,至于布是什么,大多也都一传十,十传百的听说了。但听说归听说,还没人见过,如今玥说这几日做的活计就是织布,呼啦啦的一下子围上了好多大姑娘小婶子。 “布,哪个是布?”一个中庭有些长的婶子问。 玥指了指团在小腹旁边的一卷布说:“婶子,这个便是布。” 那妇人瞧见了就要伸手去摸,但刚伸过去想着自己刚做完活计,手并不干净就又收了回去。 周围人也都听见瞧见了,有那好奇心强的都已经跑回去洗手了,等别人没反应过来,她早洗干净手回来。 “玥,我刚才回去洗过手,还是用肥皂洗的勒,你瞧瞧干不干净。”说着她就把手伸到玥面前,前前后后的展示一遍。 玥捂嘴笑笑:“婶子洗的干净,比我这手干净多啦。” “那能不能让我摸一摸你织的布,我轻轻摸,保证不给你弄坏。”妇人脸上堆笑,弯着眼睛说。 “嗯,您摸吧。大家不用着急,等祭司腾出时间,还有更好的织机,到时候让咱们都能纺上布。”玥提高了些声音说,然后又将织好的一卷布打开,展示给大家看。 洗过手的妇人小心的去摸,因着要给瑶做衣服,这麻线都选的质量最好的一批,虽然不能比后世的丝绸和棉布,但也绝对够柔软透气。 那妇人何时见过这个,手在上面摸了又摸,果真是软和的不行。 “诶呦呦,这就是布,比起皮子可要......可要......”她在这可要半天,愣是没说出来可要什么。 围观的哪有不着急的,又有许多回去洗了手回来,在一个个都摸过了布之后,就只听得见此起彼伏的“诶呦呦”,竟是谁也说不出这布摸着究竟是个什么感受。 第83章 常念从外面回来,正好见着这一幕,他不明所以的转头看厉:“她们这是做什么呢?” 厉瞅了瞅前面,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无奈,他只得清了清嗓子说:“大家伙这是瞧什么新鲜呢?” 玥听见是祭司的声音,卷起布站起来说:“婶婶们对布好奇,我给她们瞧瞧。” 听到是来围观布的,常念笑道:“婶婶们觉得这布怎么样?” 底下先是参差不齐的喊着“好好好”,而后又有人说:“早听说布是城里的大人用的玩意儿,今天见到真的,可真是好。我们不如祭司词多,除了好也说不出别的。” “既然大家觉得好,我看苎麻组的姐姐婶婶们都忙得差不多了,明日就让玥教大家如何纺布可好?” 腰机的零件不麻烦,他早上就将图纸拿去给云叔他们,相信过了今天,那几位老手艺人一定能做出不少。至于最麻烦的排经面,也都已经交给玥了,他倒能做个甩手掌柜。 在场的除了苎麻组的,还有负责采摘和收集枯草的,听说苎麻组明日就能学织布,另外两个组可急坏了。 有个性子急的婶子憋红脸说:“祭司,我们,我们也想学。” “想学可以,但是采摘的活儿还是要有人做。你们看这样好不好,先让苎麻组学习织布,剩下的两组负责采摘,等再过五日,就由原来的采摘组学习织布,另外两组负责采摘,如此这般轮换着做,各位觉得可好?”常念尽量顾及到在场的每一个人。 虽然不能第一批学习织布,但如此轮换却也是好法子,至少再过不久他们也能织出布来。 “祭司的法子好,那咱们就这么定下来。”有个大嗓门的婶子代表大家发言。 “好,那就这样定了。” 他看了一下在场的人,问道:“还有谁家婶婶姐姐没在吗?正好大家都聚在这儿,我想将织布的事儿与你们说说。” 延越的女人本就不多,加起来统共才百十来个,大家左瞅瞅右看看,发现有没来的,相熟的赶忙去叫,不到一刻钟所有人就都凑齐了。 “看来每家的都在呢,正好大家伙儿对织布好奇,我便一起说了。你们也看到了,之前苎麻组采来不少的麻,如今大部分的都做成这样的麻线团。” 说着,他从玥身边拿起一个团好的麻线团给大家看。 “以后大家就是用这种麻线织布,不过因为是刚开始学习,所以有苎麻组采回来处理好。等再过些日子,就需要大家自己去采摘处理。至于织出来的布也不用交给部落,都留下来自己用。” 听说这织出来的布可以自己留着,不用拿去给部落平分,各家的妇人都讨论开了。不过都是惊喜于这个决定的,毕竟自己做的东西全归自己的感觉那可真是不赖。 看着她们脸上的笑容,常念心中便有了谱,继续说道:“关于织布的机器,我已经让人做了,后面只要想织布的,都能领到一个。只不过......” 他的画风一转:“只不过这些织布的机器是由族里的老匠人做的。大家也知道,他们有一部分人没有子女,平时分到的猎物也不及大家多,所以日子自然过得艰难些。这次给大家做织机,也不能叫人白做,谁家要了织机,就要拿出一部分腊肉作为交换,你们可有异议?” 祭司说的在理,她们做的东西都归了自己,那别人做的织机自然也没有白拿的道理。想到那些艰难度日的老人,一个个都大声的说:“祭司想的好,就按祭司说的办。” 看见族人脸上真诚的表情,常念满意地点点头。 这时第一个摸到布的婶子开口:“既然织机我们要与族里的老人换,那玥明日叫我们织布,我们是不是也不能让玥白白教了我们,也要给一点......一点......” 她即不知道学费这个词也不知道束脩这个词,一点了半天也没能说出来啥。 但其他的人也都明白她的意思,都附和说:“对,我们也每家出一点腊肉给玥,不能让玥丫头白教了。” 见大伙是真的不把玥当奴隶看,常念心里也替玥开心。他是让自家的奴隶与别的奴隶不同些,但是这三人能得到族人的尊重,没有一人全是因为他是祭司的原因。 正式因为他们的努力和能力被族人看到且信重,才会让大家一点点忘记了他们奴隶的身份。 “你们的意思是想给玥教一些学费对嘛?” “学费”一词出口,大家都觉得贴切,然后一起应道:“对,是教学费。” “学费就不必了。”常念拒绝了这个的提议,而后解释说:“玥是我选出来教大家如何织布的,这是我身为祭司的责任,所以不必教什么学费,你们瞧见那些跟着我学医识药的学生给我交学费了吗?” 婶子们想想,这倒是真没有。 “不仅是织布,后面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比如识字、比如怎样将饭做的更好吃,比如学会了织布以后要如何把布做成衣裳。到时候也不需要拿东西交换,只要你们好好学,然后把日子过好了,纵使是以后见到了城里的人,也能觉得自己的日子过的比他们还好就成。” 常念的一番话,让在场的各位眼睛里都闪着光。 “祭司大人,我们真的能比城里人过的还好吗?”一个额头有些宽的婶子小声的问。 常念侧头看厉,“厉,你对城了解的多,不知道城住的地方怎么样?” 第84章 厉不像常念脸上时长带着笑,即使是面对一群妇人,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因着高挺的鼻梁和锋利线条的衬托,看上去就显得有些冷漠和不近人情。 他淡淡开口:“去年来的游商提过,城中的人大多数居住在木屋之中。比起我们盖的房子,木屋冬日会漏风,即使外面裹上皮子里面依然还会觉得冷。他们不能再屋内做饭,最多燃个火盆。而且不比我们吃的细盐,城中的人吃的依旧是粗盐。” 厉说的并没有夸大其词,只是将一部分的事实摆出来。 听到城里的人还没见过房子,没吃过细盐,一群女人都惊讶的合不拢嘴。 得亏祖神庇佑,派来了祭祀大人福泽延越,让他们过上了比城里人还要好的日子。 晚上,妇人们的伴侣建房回来,她们便把今日发生的事儿说了。听完后,建房的汉子们也都一个个在心中默念祖神庇佑。 等人都散了,厉才把手伸到常念面前,“再给我看看。” 常念发现了,厉对这些新鲜事物十分好奇,只是他平时伪装的太好。想来也是,他不过是个二十多岁的毛头小子,还在小心地用自己的触角探索世界。 某只小狐狸装作不知道他的意思,“看什么?” 厉抿了抿嘴唇说:“会将东西变大的那个。” 常念从小竹篓厉拿出新磨好的凸透镜镜片,举高了问:“你说这个吗?” 见他拿了出来,厉一只手把人拦腰抱住,另一只手去把镜片夺了下来。 常念:......在他面前,总有一种自己是小鸡仔的错觉。 今日下午,厉陪他一头扎到了旧窑里琢磨做玻璃。他之前尝试过做玻璃弹珠,可惜出品的东西太劣质。今天他总结了一下,想尝试提高玻璃的纯度和强度。 想提高纯度,那选的沙子中就尽量不要有杂质。而想提高强度,现在能用的办法只有淬火法,就是将刚烧好的玻璃快速降温冷却,从而使其内部产生压缩的应力,来提高玻璃的强度和韧性。 以现在的条件想快速冷却成型不大可能,只能尽量降低玻璃温度,而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冷水降温。至于能降成什么样,只能爱什么样什么样了。 好在现在制出的玻璃多用于建房,强度也不需要太高,如果不耐造坏了,再换新的便是。 后面他们要去找铁矿,自然也要碰碰运气看一看这附近有没有硝石矿。毕竟他记得以前小说里面写着,穿越的人多少都有点幸运buff,没准就让他遇到硝石矿了。有了快速冷却玻璃的方法,到时候建大棚也就多一些成算。 常念之前吩咐申这次回来带一些盐湖周围的沙子,正巧那会儿庚和盛在,便让他们去带一些回来。 或许是两人没再旧窑见到人,便找到部落这里。他们过来时,正好见着首领揽着祭司的腰,然后抢他手里的东西。 盛不如庚心思灵活,还要去找祭司说事,庚见状翻着白眼把人拉回来了。 “诶,你拉我干啥?”盛还一脸不服气的问。 庚无奈的说:“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你先跟我过来。” 虽然现在盛无比感激祭司,也很听祭司的话,但只要是庚说的事儿,他依旧不会拒绝,遂乖乖的跟着庚离开了。 至于为啥首领会抱着祭司,盛觉着可能是关系好吧! 第33章 玻璃窑明日就能开始投产,一大早常念便带人过来瞧。在几处关键的地方拍了拍,觉得应是没什么问题。只是有几个衔接的地方,如果能换成铁就更好了。 “雁,你带上十人去溪边再找找,还有没有那种橙色的泥。”他还是想派人出去碰碰运气,万一还有呢。总不过是十几个人出去一次,权当是秋游了。 二十人小队中有个圆脸战士上前两步说:“祭司,我知道北面还有一条不宽的小溪。” 他提起来,另外也有几名战士有些印象。 “那就麻烦你们都去瞧瞧,这次要是能再背回来些,今晚就再做一点新鲜玩意给大伙儿尝尝。”常念大手一挥,十分豪气。 众人领命出去,窑厂里就剩下了常念、厉、还有一直跟着的庚和盛。 玻璃窑的面积不小,差不多有二百个平方,且高度要比他们住的房子高出大半截。窑内和房子不同,窗子开在接近房顶的地方,都是如同狮子脑袋大小的方形通风口,透光并不算好。但不知为何,外面天气闷热,窑内却有些清凉。 由于里面的光线不好,所以几个角落都筑有高高的陶盆,陶盆中燃着火,将窑室内也能照的十分明亮。 借着陶盆中的火光可以看见室内有一大一小两个窑炉,大窑炉下方是蓄水池,水池上面漂浮着陶土烧成的平整托盘。 这个托盘和平时部落用的陶不同,常念在烧制的时候加入了动物的骨灰,算是比较原始的一种骨瓷。骨瓷能承受的最高温度大概在一千一百度左右,而如今烧制玻璃所能达到的温度至多八百度,所以用骨瓷做模具正好。 托盘的大小是照着窗子做的,如果后面做玻璃大棚,模具还要再大一些。 至于蓄水池,分别都有进水口和出水口。为了方便用水,工业区也建造了引水渠和排水渠,虽然不能如自来水那样方便,但基本用水却也不用人肩挑手提。 常念从末世穿越过来,最了解环境污染的危害,联想到庇护所外遮天蔽日的漫漫黄沙,他真是一点都不敢忽视。 第85章 虽然现在所做的事情离工业生产还有老远的路要走,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制盐和烧制玻璃的工作,但产生的废水一样也要经过处理才能排放。为此在建房之处,他就让人造了一个污水处理池,所有废水需要经过水池中草木灰和木炭的过滤才能排放到河流下游。 至于污水池中的草木灰和木炭的过滤层,也要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东西必须到指定地点掩埋。 围着窑室走了一圈,庚和盛看着红砖砌成的或方形或圆形的建筑,内心震惊的说不出话。他们也都瞧见了祭司手里拿的东西,听说就是从这里做出来的。 出了玻璃窑,厉将手伸到常念跟前,想要再瞧瞧望远镜。 望远镜是用了三根粗细不同的竹节制作的,样子和开普勒式望远镜差不多,除了打磨镜片的时候费一些功夫,其他都算简单。常念来时就试过了,倍数大概在七八倍之间,差不多能将七八十米开外的景物移到眼前。 如果是寻找猎物或观察敌情,那一百三四十米外的东西也能看个大概。 把望远镜递给了厉,他放到眼前看向东南方。“这几日你多做几个。” “是想分给狩猎队吗?”常念觉着狩猎队有了望远镜,肯定能提高狩猎效率。 “不止。” 厉注意到庚似乎十分好奇他手里的东西,瞧过之后随手将望远镜递给了他。 “你的玻璃窑已经建好了,后面还会有其他窑厂建成。而新址那边的房子也有了初步的模样,这些都不能让外人看到。我怕后面还会有游商过来,有了望远镜,就可以派战士在几个方位巡查,如果见到有外来人我们也能迅速反应,将人拦在外面。” 常念点头,觉得厉思虑的周全。现在的延越确实不适合对外展示,他们还需要一段时间偷偷苟发育。 庚拿着望远镜四处看了看,没想到连天上飞鸟的尾羽都能看清楚。如果不是之前就知道祭司能做出许多他们听都没听过的东西,就要以为这是什么神仙术法了。 盛在一旁等了半天,这下可轮到他了,便迫不及待的放到眼前。 他个子高,这会儿还站在一块石头上,看的自然更远。他看到部落外面的一棵老槐树上呲溜溜跑着一只小花鼠,小花鼠的腮帮子鼓鼓的,也不知道都吞了些什么进去。 要是平时遇见这小东西,它定是会跑的老快,一溜烟就不见踪影。这次没有人在它跟前,小花鼠便也不跑了,找到一处合眼缘的树枝,开始给自己顺毛。 盛第一次看清楚,小花鼠背上的四条纹路竟然不是纯黑色的,棕色的花纹到了屁股上好像染色了一般,晕出一片红棕色的毛,一蹦一跳十分可爱。 许是看的入神,他自言自语的问:“怎么只放了两个圆片一样的东西,就能看到百十步开外的景色?” 常念早就料到庚和盛的反应,解释:“你说的圆片是玻璃,光线通过玻璃的折射可以让远处的景物汇聚成像,然后投射到你的眼前。” 知道三人都听不懂,他便举例问:“都用木矛叉过鱼吧。” 在场的除了他都是极优秀的战士,鱼虽然速度快且灵活,但与一些狡猾的野兽相比也不算什么,所以三人一齐点头。 “盛,那你说,叉鱼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常念像一个物理老师一样,揪着那个不算聪明的学生问。 厉用余光扫了一眼盛,不轻不重的哼了一声说:“为什么问他?” 常念:...... 庚在后面拍了一下盛的背,盛向前走了半步说:“瞄准鱼的下方,迅速扎下去,要快不能犹豫。” “说的不错。但你告诉我,为什么要瞄准鱼的下方,而不是瞄准鱼?”常念追问。 “啊?”盛挠了挠头,“因为对准下方才能叉到鱼啊!” 并不意外盛的回答,常念从竹篓厉拿出一片之前做出的玻璃,因为是前期的试验品,所以并不算特别通透。 “之所以要对准鱼的下方叉下去,那是因为你的眼睛骗了你。” 啥玩意,眼睛怎么会骗人,盛竟然露出了神似弘的疑惑脸,不明所以的看向他们祭司。 没有先解答他的疑惑,常念反而又问:“你觉得阳光从天上到达你眼前,中间穿过了什么?” “穿过什么?什么也没穿过啊!就算中间隔了一片树叶,阳光也照不过来。”盛回道。 之后常念用事实证明,太阳照过来的时候是穿过空气的。同时,他也和三人证明了空气的存在,进而引申到光的折射。讲了之所以要对着鱼的下方叉,是因为光穿过空气,再经过水面,由于水和空气是不同的两种东西,所以光会发生折射。 至于望远镜,也有相似的原理,只不过要更复杂一些。 三人听得半懂不懂的,但对于物理这一门学问,算是有个启蒙的认知。 常念看着盛打趣:“如果你弄明白我今天说的这些,没准哪日也能做出了不得的东西来。” 一边的厉听见,又是从鼻子了哼了一声,眼神扫到盛时竟比往常还要锋利。 盛:为啥啊?这咋了?我啥也没做啊! 庚似乎明白了什么,心中苦笑着将盛拉到自己身边。 最摸不到头脑的还要数常念,不懂明明盛最近的态度变好了,为什么厉的态度反倒是不如从前呢?这是什么新的御下手段吗?果然,关于权力和人心他最搞不明白! 第86章 也就走出玻璃窑这一会儿的功夫,天上的乌云已经越积越多,刚刚还在树枝上理毛的小松鼠,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厉看一眼积起来的云说:“要下雨了。” 常念也抬头看,“果然还是赶上雨了吗?走,去云叔那吧。” 雨说来就来,很快就淅淅沥沥的飘了下来。 部落新址的建房速度很快,夯土墙已经垒起来大半,估摸再有个一日就可以建顶铺瓦,可要比常念预计的速度快不少。只是雨却选择在这个时候来了,弄的正在建房的人不知所措。 “鹤呢?鹤工不是说夯土墙怕水吗?这雨下起来可怎么办?” 瞧着连日的努力或许就要毁在一场雨里,过来送东西的女人都急的直跳脚。 现下雨还不大,倒是没关系。可眼见着云越积越多,势必是要下一场大的,他们辛辛苦苦垒砌的墙岂不是要冲倒了? 正巧这时鹤回部落里拿东西,人不在现场,弄的大家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乱打转。 有人提议道:“今日祭司也在,我们赶紧派几个人去找,他肯定有办法。” 其他人一齐附和:“对对对,祭司一定有办法!” 提到祭司,大家好像又有了主心骨一样,样子就不如先前那般慌乱。只是找人的还没走出去,就见道远处来了二十多人,手里好像还抬着什么。 有那眼神好的看见了,大声喊:“祭司,是首领和祭司,他们带着族里的老人和战士抬着什么东西过来了。” 盖房的大伙这下都放下手中的工具,冲上前帮忙。 枯草垫是常年一早就让云叔他们准备的,那些捡来的干草一部分掺杂到夯土中增加墙的韧性,另一部分则是送到了老人们的手里,被他们编成一个个可以挡雨的枯草垫。 常念明白刮风下雨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天气,他确实不懂得观天象,算不到何时有雨,只能将准备都做足了。 族里的老人平时十分不起眼,尤其是有十几位岁数大的,体弱眼花,平日里也做不了什么。有孩子的孩子赡养着,没孩子的族里负责养活。 可即使年纪再大,对好日子都是有期盼的。他们不单单只是期盼,当初常念找到他们时,问要不要为建房出一份力,十几个老人那叫一个开心。 祭司大人说夯土墙怕水,如果遇见了下雨天,房子就要遭殃,所以必须在雨水来之前做好枯草垫子。这也不是什么累人的活计,老哥几个天天聚在一块,一边聊天一边干,觉着人都年轻了几岁。 也就是他们手脚真的使不上什么劲儿,要不然也是要拿起工具夯上两堵墙的。 将老人手里的枯草垫接了过来,汉子们脸上都带着笑喊叔叔伯伯。有嘴甜的,还不忘说一句辛苦了。 老人心里熨帖,大家心里也高兴。 原来延越的每个人都在努力,为了新家,为了未来,为了新的生活。即使年迈体弱、即使力量微薄,也没有一个人是坐享其成的。 在将枯草垫罩在房顶不久后,雨就忽的下大了。草垫子的大小是常念提前计算过的,延伸出去的长度刚好可以护住夯土墙,让它可以不被雨水淋湿。 二三百人顶着大雨往回走,多数人并不在意天上掉下来的雨点子,倒是有忙热的汉子扬着脸接雨,完事还不忘说一句“得劲儿”。 怕老人们淋雨生病,出门时常念都提醒大伙拿了草帽。他自己也戴了,只是雨点被风吹得倾斜,有的斜打在了背上。刚要打个哆嗦,就发觉好像有什么东西遮住了背后斜淋过来的雨。转头一看,原来是厉把草帽摘下来挡在他的背后。 他想说不用,可厉却不看他,只随意的抹了一把脸上的雨带着他往回走。 第34章 外面的雨由大转小,但始终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常念想到上辈子听过的一句俗语“一场秋雨一场寒”,昨天看过日晷,应该是快到寒露了。 瞧着祭司发了半天的呆,玥想了想还是拿着织好的布过去,问衣服到底要怎样做。 他们现在穿的上衣连马甲都算不上,不过是用块皮子围上一圈,再用麻绳系好。下边就更简单了,一个桶状的皮裙就是全部的遮挡。男人的短一些,女人的长一些。所以别说做衣服,玥连衣服该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常念倒是知道衣服的样子,但是真能画出裁剪样式的却不多。他首先淘汰了现代的t恤短裤,要是跳过传统服饰这一环,还觉得怪可惜的。 关于古代服饰,他能想出剪裁做法的除了马面裙,可能只有魏晋时期的直领襦衫。主要是这种服饰剪裁简单,而且有一种特别的对称美,所以当时就记下了。 如果记得没错的话,魏晋南北朝那会儿很兴襦裙的穿搭,是典型的"上衣下裳"的衣制,如今直领襦衫搭配马面裙,倒也合适。 想好便下手,他用麻绳量过母亲身高和肩腰的尺寸,便也不犹豫,开始下手画样裁剪。 常念想着,衣服肯定不能做一身素白色,不然看上去没气色。尤其是母亲的肤色不算白,更不适合。想起来好像是紫色比较衬肤色,他便问玥:“前些日子我讲的紫草还记着吧?” 玥当然记着,张口就说出了它的特点。“紫草,大多一尺到三尺高,长着细长尖叶,叶上有伏毛。” 常念很满意玥的学习态度,“不错,明天你去采一点新鲜的紫草回来,我有用。” 第87章 “好。”玥应下差事,然后好奇的问:“我记着咱们晒药的时候留了不少紫草,祭司还让我去采些新鲜的做什么?” 将裁好的裙摆展开,常念问:“你觉得这个白色怎么样?” 玥想了想说:“很干净。” “不觉得素了些吗?”常念侧头问她。 素?玥大概能理解祭司的意思,反问:“可是这布不就是白色的吗?” “所以我才让你采一些紫草回来。”他耐心地解释:“紫草不仅是药材,也可以给布染色,回头把紫草的根部碾成粉,在和这布一同放入水里浸泡,过一日这布便也会成紫色的了。” 玥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真的能变个颜色。” 常念笑道:“我骗你做什么,明日你采回来我染给你看。而且你们祭司还会一种法子,可以让这布上面开出朵花儿来。” 他说的是扎染,不过身处原始社会的玥自然不知道。 衣服的样式裁好,常念把针交给玥,教她大概要怎样缝制衣服。毕竟这样精细的活儿,他也只是在视频里见过。让玥拿一块小布去练针脚,等熟悉了再开始缝制衣裳。 玥在织布做衣方面,就好像兰在学习医术上面一样,都表现出了异与旁人的热情。常念也不打搅她,悄悄的退了出去。 下午的时候被派出去找橙色淤泥的人回来了,常念不用问也知道没找到。早上下了那么大的雨,水早就混了,就算有橙色淤泥也见不着。 常念逗雁,“怎么着,你这是屎壳郎遇见拉稀的了?” 雁:祭司他在说啥? 祭司大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白来一趟。” 这样的冷笑话,雁肯定是听不懂的。可常念偶尔还会说,其实何尝不是一种怀念。 还不等雁转身,常念问:“你们回来可路过部落的新址?” “路过了。”雁回道,然后又接着说:“您是想问新房那边水排的如何吧?” 常念给了他一个孺子可教的眼神。 “祭司放心,我特地瞧过了。虽然路上有些泥泞,但并没有积水,想来是之前做的排水渠管用了。”雁推测。 可不嘛,今天的雨下了那么大,要不是排水渠起作用,估计夯土墙的下面都得给雨水泡软了。 “行,回去歇着吧,多喝点热水别着凉。”说完,他转身去了棚子。 今天是制作酒曲的第三天,常念小心地掀开盖在上面的干草,瞧见大部分的酒曲团子上都长出长长的白色绒毛,这表示他的这一批酒曲做的十分成功。 估摸再有两日,所有的团子上就都能拉出菌丝,到时候便可以酿柿子酒。上辈子他只问过消毒酒精的味道,至于酒是一滴未尝过。倒不是他反感,只是酒这种东西太稀罕,纵使是他父母那样的核心工程师,也弄不到半瓶。 最近他发现,想到过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是不是不久的以后,他或许会忘了上辈子的那段时光。 不会的,虽然现在他有了阿娅,但他依旧记得上辈子母亲的温柔和父亲的笑。既然他可以穿越,那也希望他们也可以去另一个世界过另一种生活,只是偶尔还会记得他便好。 厉忙完来到棚子,见常念在那发呆,似乎眼睛里还有些湿。他倒是没觉得小狐狸在哭,只是隐隐瞧着他心情似乎不太好,便询问:“怎么,是什么事进展的不顺利吗?” 见是厉过来了,常念收起心思,摇摇头说:“除了觉着我不会影分身外,其他都挺好。” “影分身?是何物?”厉蹙眉。 常念狡黠一笑,“就是可以分化出另一个我的办法。”谁让他最近太忙了,才开始不着调地说一些有的没的。 厉想了想,眉毛皱的更深了,说道:“一个你就足够了,再多出来一个,岂不变成妖怪。” 常念见他一本正经思索的样子,咯咯笑出了声。 “怎么样?负责巡逻的人选出来没?” “嗯,选好了。”厉回道。 “那你下午还有事吗?” 常念这样问,显然他这里是有事的,所以厉暂且忽略掉一点不算重要的安排说:“没事。” “成,那你陪我再做几个望远镜吧,我很需要你......” 常念瞅了瞅厉的肱二头肌,补充道:“替我磨镜片。” “好。” 虽然雨过天晴,但是新房子那里的路太泥泞,祭司吩咐过要晾晒一晚,所以部落里的人一下子都闲下来了。平时忙得没时间亲近的伴侣,现下倒是有时间,只是时候尚早还不合适,所以一个个都出来围一起聊闲话。 大概的内容不用听也知道,不是憧憬未来就是拍祭司大人的马屁。 帐子里,盛将没送出去的骨刀小心的收好,这可是阿父临终前塞给他的东西,要不是因为祭司救了庚,他也不会拿出来。 庚看着盛的样子,本来想提点的话,也放柔了声音。“以后没事别往祭司身边凑。” “啊?我凑啥了?”盛的丹凤眼迷茫的眨巴了下。 庚猜他这个脑子也想不明白,只说道:“有事你多找雁交流,祭司事多,别总去打扰他。” 这样盛就懂了,点点头应下。 庚看着远处的天空,不知道是释然还是追忆,淡淡的说:“以后与我好好待在延越吧。” 就算因着祭司的人情,盛也不好再提离开的事儿,何况现在见识的越多,他也觉得延越的未来不简单,所以重重的点头说:“你放心,我不会再提离开的事儿了。” 第88章 马棚里的两匹枣红马先后打了个鼻响,无论是性子活泼的那匹,还是挨了鞭子仍旧高傲的那匹,如今嚼着新鲜的碱蒿子,觉得日子也没有想的那么糟糕。虽然加了缰绳拘束了些,但总归比忌惮豺狼虎豹的日子要好。至于什么时候去看外面的世界,相信那个白白的两脚兽和一脸锋芒的大高个也不会总困着它们,只需要等着便是。 第35章 被雨洗过的天就是比往日干净,太阳刚冒出个头,便将天照的十分亮堂。 有那早起的雀儿咕咕叫了几声落在枝头上,瞧着远处零星的炊烟好奇。一阵微风拂过,枝头的叶子偏了一下脸,让凝了一早上的露珠顺势滑落下去,滴进土里。 邻居家的婶子提着昨日分来的鱼,那鱼瞧着大概有四五斤。回来就被她养在陶缸里,今早杀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路过祭司家帐子时,她见着祭司似乎特别开心,白生生的脸上一直挂着笑。 “也不知道咱们祭司一大早上高兴什么?是不是又捣鼓出什么好东西了?” 他家伴侣接过收拾好的鱼,手起斧落,一条鱼被他利落的分成了几节。“听说祭司建的玻璃窑今天开工,想来他是因着这事儿高兴吧。” 婶子来了精神,“玻璃?就是之前提过放在窗子上的东西吗?” 汉子点头,“对,说是和透亮的宝石似的,不过具体长什么样,咱们还都没瞧见呢。” “诶你说,那东西会比火折子还邪乎吗?”婶子一边好奇,一边将鱼块放在石板上煎。这是她从玥那儿学来的,煎过的鱼下锅煮味道更鲜。 汉子白了她一眼,“什么叫邪乎?那叫......叫厉害。” “对对对。”婶子附和道:“是比火折子还厉害吗?” “这还真不知道,估计过不了两天,就都能瞧见了。” 吃完早饭,常念带着一大队人浩浩荡荡的来到玻璃窑。制作玻璃的原材料他早早的准备好了,河沙、石灰石、纯碱和炭都分门别类的堆成一座座小山。 过来时,他让乔和山抬了一个新做好的松木桌子,上面还能闻得见淡淡的松香。 桌子被放在玻璃窑的门口,一行人谁都没进去,全站在外面。 因着时间还早,建房的族人还没有出发,便呼啦啦地过来不少。本来是想看看能不能赶上做成的玻璃出窑,但现下看,好像还有别的热闹。 “摆香案。” 微风拂面,常念站在松木桌前朗声开口。他的声音比往日听着要大,吐字干净利落。 一个带着双耳的红色陶炉被放到了桌案上,里面装着的事黄橙橙圆滚滚的豆粒。随着双耳炉被放下,后面又有人上前摆上熏好的烧鸡和猪头。 瞧热闹的族人这会儿才发觉,祭司是在准备祭祀仪式。刚才脸上嬉笑的褪去,神情都变得严肃。 松木桌上的香炉摆好,常念拿出准备好的三根香。 火折子把香点燃,他将右手四指交叠覆在左手上,双手拇指抵住香尾,然后举高与眉齐平,近乎虔诚的看着玻璃窑高声吟诵:“兴业长新,启步昌隆。万民便利,百货流通。” 今早瑶也跟过来了,就站在他身后一步的位置,与厉并排,再后面就是今日一起过来的战士。他们虽然手里没有香,但都学着祭司的手势跟着吟诵:“兴业长新,启步昌隆。万民便利,百货流通。” 几十人的声音凝在一起,显得浑厚苍劲,惊的远处的小花鼠都一溜烟跑没影了。 前来看热闹的族人有的打了个哆嗦,也都学着前面战士的样子抬手鞠躬。虽然刚才的话他们记得不全,但好在有人记着前面,有人记着后面,合在一起也诵出了完整的“兴业长新,启步昌隆。万民便利,百货流通。” 等所有人的声音都落下,常念才郑重的将三根香插到了香炉里。 玻璃窑虽然算不上有多重要,却是他开始一步步落实心中计划的象征。今日他或许是在祭天,但又何尝不是在向这个世界宣告,他来了!他不只是要自己精彩,也要带着这个世界一起精彩! 常念回身,褪去刚才的庄重,搂着母亲的肩膀说:“您过来一点,一会儿声音有些响,别害怕。” 瑶笑着随他后退,“好,我捂着点耳朵。” 常念把手放到母亲的肚子上,“我也帮他捂着点,别吓到肚子里这个。” “净胡说,他哪懂得害怕?”瑶拍走了他的手。 这段时间,她的小腹已经开始微微隆起,估摸着该有三个月大了。三月大的胎儿神经系统还没有发育完善,确实听不到外面的动静。 他收回手,看向乔:“将炭盆端上来,燃竹筒吧。” 一节节竹子被扔到炭盆里,不一会儿噼里啪啦的响个不停。 有个诶呦呦拍胸脯的嫂子问:“祭司,您这是在做什么?” 常念笑笑,对着大伙儿说:“这叫燃爆竹。都听见噼啪的声响了吧,这声音能驱邪祟,迎祥瑞!” “呦,这样吗?那乔你多烧一点,多烧一点。”嫂子笑着说道。 等爆竹燃完,跟常念过来的战士已经开始陆续往玻璃窑里走,村民们见状以为是热闹瞧完了,也准备离开。却不成想,祭司大人叫住了他们。 “大伙儿先别走,今天玻璃窑开工,都讨个吉利,鹤、雁把东西拿过来。” 听说有东西分,每个人都表现的十分期待。祭司手里的东西,就是片叶子也是能雕出花的,谁不想要。 第89章 与鹤相熟的一个人没看清楚是什么,只能抻着脖子问:“鹤,祭司准备了什么好东西啊?” 鹤提了提篮子,笑着说:“是些零食,给咱们沾沾喜气。” 听说是吃的,大家眼睛更亮了。两篮子用蜂蜜、花椒和盐腌过的肉粒,没一会儿的功夫就都分出去了。 有那嘴馋的,分到后直接扔到嘴里尝了尝,然后就见他狼吞虎咽得吃了第二粒,第三粒。 别人见着好奇,也都扔了一粒到嘴里。这下子,有孩子的不舍得吃,没孩子的可享了口服,心里都觉着这趟没有白来。 至于没来的族人,建房的时候听别人说起一个个都拍着大腿喊后悔。 常念在玻璃窑里正对着站得笔直的两排人,神情严肃的说:“刚才讲的安全事项都记住了吗?” 两队中除了原来的二十人小队,还有之前负责开沟渠见窑厂的那十个人,三十几个人齐声回答:“记住了。” 常念强调:“安全生产比什么都重要,这和你们狩猎一样,都要小心仔细。热玻璃浆有多烫之前都让你们见识过了,绝不准有人粗心大意。” “知道了,祭司。”三十人又齐声的说。 满意的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干活。 今天第一天开工,他不求能有多少产量,只要能做到安全生产就行。以后他不可能天天盯在这里,所以还需要大家自己注意。 厉见这里事安排的差不多了,他那还有事情要做,便附在常念耳边说:“你忙,我有事先走了。” 常念抬头看他,脸颊似乎蹭到了他还没来得及离开的唇角。 “咕咚” “咕咚” 两人的喉结先后滚动,好在大家已经开始忙碌起来,声音嘈杂,彼此都没有听到。 “好。你忙去吧。” 常念尽量自然的转身去找雁,只是他没发现,自己走路的时候竟然是同手同脚。 厉也没比他好多少,转头的时候,脖子僵硬的好像个机器人似的。 盛刚将沙子、石灰石和碱按比例混合好,正准备问祭司搅拌成这样行不行,就被庚一把按住。 “之前和你说了,有事先叫雁。” “哦,对。”然后他对着雁招手:“雁,你帮我看看,这样可以入炉了吗?” 从细砂变成玻璃浆的时间是漫长的,虽然有石灰石降低玻璃的熔点,但一日至多能出三炉。等橙红色的玻璃浆倾斜而出的时候,窑内的人都饼住了呼吸。 如夕阳融化出的粘稠浆液一般,落在下方的模具盘里,要是谁瞧着漂亮靠近些看,定能烤出个大红脸。在场的人都见识过这东西的温度,心想着此时要是有个鸟从熔浆中穿过,估计连骨头渣都留不下来。 按照祭司说的,等玻璃浆大概积到半个指腹那么厚时,就需要从水池中划过来第二个模具替换上。大家配合的很默契,很快水池中的模具都装满了,正好把第一炉出来的熔浆全部用掉。 把控了整个流程,常念和负责烧制玻璃的人说:“你们继续忙,等过个时辰我再来看。” 赶在午饭前,第一炉的玻璃冷却成型。常念过去看的时候,一群壮汉正围着刚烧好的玻璃瞧新鲜。 “你们瞧,就和水一样透亮。我手放在后面,能看的清清楚楚。”一个人好奇的将手放在玻璃后面比划。 “你小心着点,别碎了。这可是咱们做出的第一批玻璃,祭司都还没看到呢。”另一个人提醒道。 常念的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什么我还没看到呢?” “祭司回来了,您快过来看看,玻璃做好了。”有个人兴奋地朝他挥手。 之前做的玻璃都很小,甚至可以说迷你。第一次做一整块的玻璃,还真好奇会是什么样子。 走进了瞧,整片玻璃还算光滑,基本也做到了通透,就是可能浇在模具上的时候进了空气,玻璃上相隔一段距离上就有些小米粒大小的气泡。除此之外,因着做窗子的玻璃大了,也能发现他烧制的玻璃有点发绿,虽然不是啤酒瓶那种夸张的绿色,但还是瞧的出来。 望远镜上的之所以看不出来,估计还是太小,所以不明显。 用指关节在上面轻轻敲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咚咚”声,听上去质感好像还不错。他倒也没有拿一块玻璃出来实验强度,之前在做望远镜的时候,他就试验过了,做玻璃窗子绝对没问题。 不错,既然烧玻璃的事情不需要他操心,那就能做接下来的事儿了。 第36章 厉从玻璃窑出来身边没跟着人,他拐了个弯儿,去了云叔那里。 云叔的余光看到来人,也没有抬头,只对着旁边的木墩子扬了扬下巴,示意厉坐那儿。 “怎么想着来我这了?”他一边雕着手里的木头,一边漫不经心的问。 厉似乎并不在意他的散漫,摩挲着手里的东西说:“我想和您学学手艺。” “你这说法倒新鲜。”云叔淡淡一笑,但很快画风一转问:“听说今天祭司的玻璃窑开工了。” 虽然没有接着他的话说,但厉也不着急,回道:“是,今天玻璃窑开工。” 终于停下他手中的活儿,云叔看向远处似有深意的说:“他的想法还真多,才回来多久,这一件件的东西,哪一样我们见过?” 一句话看似是在表扬,但厉的嘴角并没有带笑。“怎么?” 第90章 云叔转头看他,眼神不再是平时的和蔼,反倒是像往日厉那样锋锐。“你能掌控住他吗?” 掌控这个词让厉十分不喜欢,他蹙着眉:“我为什么要掌控他?他有他的想法和规划,我只要知道他是我的祭司就够了。” 还是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云叔接着问:“你真的觉得他是祖神派来的使者吗?或者,你真的觉得有神吗?” 这个问题,厉也问过自己,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答案似乎并不重要了。 见厉沉默,云叔冷笑:“这世界哪儿来的神?要是有神......”他的眼神变得无比悲伤,没有说出后面的话。 好半天,他似乎又变回那个面容慈祥的中年老头,其实他看着年纪并不算大,只是一头的白发让人摸不准他今年贵庚几何。 “罢了罢了,这延越本就是那老头子交给你的,既然你愿意相信他儿子,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说完,他又如刚才厉来时那般,娴熟地雕着手里的木板。 两人相对沉默了一会儿,云叔自嘲一笑:“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与他挺像的,也如他那般自私无情,你别学我。” 厉抿紧了嘴唇,仍旧不语。 抬头撇一眼他此刻的表情,云叔摇摇头:“说吧,你能和我学什么手艺。” 似乎这个话题让厉放松了些,刚才罩着他的冰冷气场也消散不少。他将手掌摊开,露出一个洁白没有一丝杂质的弯月。 “这不是那狼王的狼牙吗?拿他做什么?送人吗?”云叔的语气带着点揶揄。 厉像是没听出来似的,只点点头。 不说正事儿,云叔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刚才还是诡谲的阴鸷老头,现在倒换上一副看热闹的模样。“狼牙不就打个孔带上吗?怎么?你还想雕朵花儿?” 厉抬头看他,一本正经的疑惑:“不行吗?” 云叔嘴唇微微抽动了一下,他还真想雕花啊! “当然不行!狼王的狼牙佩戴越久会越莹润。别说你那拿不出手的雕工,就算是我,也会破坏它的品相。想要送人,打个孔戴上就行。” 厉看着手中赢白如玉的“月牙”,为难的皱眉道:“只打个孔吗?会不会太简单了?还有这齿尖,容易扎到人吧?” “齿尖你可以打磨的圆润些,至于普通?”云叔进了自己帐子翻腾了一会儿,出来时手里多了两颗红色的珠子。“如果觉着普通,我这里倒是有两个珠子给你,自己打个孔,系在狼牙上面。” 他似是追忆地说:“有人说过,雪天的红梅最美了。” 厉还在纠结礼物,没注意云叔的神情。他想了一下雪地上落着红花的样子是挺美的,而且特别适合那只小狐狸。 他不客气的接过那两颗玛瑙珠子。 “仔细着点打孔,我就这两颗,坏了可没出找去。”云叔叮嘱。 收好狼牙和珠子,厉“嗯”了一声。 礼物的事情定下了,他又说起别的:“过段时间我可能要带着念出部落,具体要离开多久不太清楚,到时候延越这里您就多盯着些。” 云叔似是累着搬摆摆手,“想去就去吧,这里有我,有事让弘他们过来找我。” “好。”该说的话都说完了,厉起身离开。 走了两步后,他又停了下来。“二叔,延越会越来越好,你好好照顾自己。” “嗯,忙去吧。”云叔倚着树干,随口应他。 出了玻璃窑,常念又去瞧他的酒曲团子,现在他最惦记的就是这个,只等着它们裹满菌丝好开始酿酒。 小白团子也不负他的期待,拉出的菌丝像是个茧房似的将自己裹得严实,好像在说我们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开工。 满意的点点头,常念又将酒曲团子小心的用枯草盖好。 “祭司。”终于叫鹤找到了人。先前他去玻璃窑,听那边的人说祭司刚走,只好又追到部落。 常念回头,“跑这么快,找我有什么事吗?” 鹤喘了口气说:“您不交代,等建房那边的夯土墙垒好了,要找您去上梁吗?刚刚六组的房子最先垒完了墙,就过来找您了。” “这么快?鹤工可以啊,进度比我预想的快。”常念夸赞道。 鹤赶忙摆手:“可不是我的功劳,都是大伙儿干活麻利,他们一天天到的都比我早,好像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儿。” 常念噗嗤一下笑了,打量一下鹤工的身板。比他强点,有限!是该好好锻炼。 “走吧,梁柱准备好了吗?” “都按着您的交代准备好了。”鹤跟在他身后回,然后又说道:“祭司,我这还有一件事儿。” 转头见他神色犹豫,常念询问:“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我发现有几位老石匠做的木工活很好,我想把他们收拢起来,以后做事好有个帮手。” “是吗?不错!”他满意地拍了拍鹤的肩,赞同道:“能有人给你打下手很好。你以后要做的东西很多,肯定不能什么都自己动手,事情能分下去最好,你只要负责关键的技术部分就行。” 见祭司大人十分支持自己的决定,鹤很开心。“那明天我把他们带过去给您瞧瞧,建房这边等上好房梁之后应该也不需要我再盯着,您之前交代的事儿能开始做了。” 常念摆手,“之前的事儿先放一放,我有个更着急的。今天我把图纸画好,明天你就开始着手。记得把人带上,让他们和你一起做。” 第91章 鹤躬身应是。 两人说话间已经走到了部落新址,离开的这一会儿,又有两栋房子的夯土墙垒好了。 常念绕着走一圈,挑着个建的最周正的房子说:“就它了,准备一下,开始上梁。” 他侧身吩咐山:“你先去找首领,看他有没有时间过来,要是忙着也不用非叫上他。完事再去玻璃窑,叫雁带着瓦片和玻璃过来给大家瞧瞧,争取今天把样板间做出来。” 山的话很少,站在常念身边就真的和铁塔小山一般。有时候他专心做事儿,甚至可以忘记旁边还站着个人,因为山真的太安静了。 山领命离开,不一会儿厉先到了,随后不久鹤带着十几个人搬着瓦片和玻璃也过来了。 常念今日的事儿多,忙完了这个忙那个,像个一直转着的小陀螺,所以窑厂那会儿发生的事儿,已经被他忘了。可他忘了,总有人没忘。 “来啦,叫你过来看上梁,人多肯定比开窑祭天热闹。” 小狐狸自然的语气让厉知道,他应该忘了窑厂的事儿了。他心里不知道该是庆幸,还是失落,但好在他也没表现出来。 “嗯。” 嗯就完了?行吧,有人性子淡不爱瞧热闹,常念心想。 大家伙儿虽然好奇玻璃长啥样,但听祭司说有上梁仪式,想着应该和早上差不多,所以都收起好奇心严肃以待的等着。 祭司大人无奈道:“干嘛呢,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儿,就是热闹一下,同大伙一起沾沾喜气儿。” 众人听见他这样说,才又都松懈下来,嘀嘀咕咕的说开了。 见两个汉子抬着房梁来了,常念站在“样板间”门口,高声喊:“上梁。” 不同于早上的庄重,这次他拖长了上扬的尾音,听着就觉得喜庆。 坐在房顶的汉子用绳子向上缓缓的拉起中梁,两人齐心协力,腿粗的中梁就被提了上来。他们将中梁放到提前画好的位置上,嘴上如鹤交代的那般高喊:“今日上梁,大吉大利。” 虽然没有系红绸、摆香案,然后再来个宴请全村的流水席,但不急,所谓习俗,可以慢慢培养。 常念如同上辈子在视频中见到的那样,拍了拍手,将大家的注意力拉过来,高声说:“卜云其吉;奠厥攸居。竖千年柱;架万代梁。吉星高照;福地呈祥。旭日悬顶;紫微绕梁。” 其实这个祝词后面还有老长,他都记着但不准备说了。习俗这东西,适当简化一下也挺好,不然那么老长的祝词,他怕说完嘴巴都干了。 一套祝词说完,他瞧见围着的族人还都眼巴巴的看着他。 早上没去玻璃窑的人都听说了,那会儿观礼的人可都分到了肉粒。刚才祭司也说要大家沾沾喜气,是不是也有肉粒发。 鹤比他先反应过来,忙去将准备好的东西拿过来。和上午一样,也是腌渍过的肉粒。 鹤想,祭司可真败家啊,他那点蜂蜜被折腾的不剩下啥。 分到东西,族人这才心满意足。得了两次的暗自窃喜,才分到的也觉得心里舒坦。 礼毕,大家又开始忙活起来。样板间没有着急安窗户,只是封了房顶铺了瓦。因着房子里的炕和灶台都还没有动工,怕玻璃磕了碰了,所以展示过后找了个安全的地方放着。 虽然没有门窗,但“样板间”已经是个房子的模样。大伙瞧着,真是比当初他们羡慕的猪圈羊圈气派多了。 旧窑中烧的瓦片都是青瓦,整齐的夯土墙面搭配青瓦,下面是用鹅卵石和水泥围着的及膝高的墙围,有一种结实的厚重感。 族人围着算是落成的房子好半天没人说话,直到有个妇人抽泣地出声:“怎么,怎么我阿父就没赶上,要是赶上了,他或许就不会......” 抽泣变成了压抑的哭声,赶忙有人上前安慰。 常念看着刚建好的房子轮廓,心中酸涩,是啊,阿父怎么没见到呢! 一只大手放到他的肩上,拇指在上面轻轻摩挲,常念抬头去看,见厉也正看着自己。 逝者已逝,生者如斯,愿真的有另外的时空能收下他虔诚的信徒,不要叫他如一缕烟似的随风消散。 妇人伤心了一会儿,也收了哭声,毕竟今天是喜庆的日子,不能叫自己破坏了大伙儿的心情。陆续有人进到里边参观,虽然没上门窗,但里边敞亮的呦,瞧着人心里那叫一个舒服。 摸摸自己亲手垒起来的墙,再看看四四方方的窗,哪儿哪儿都好。迈过门槛去另一个屋子,基本是对称的格局,在约莫是炕的位置前站了一会儿,想着以后能和伴侣崽子都睡在上面,真想今晚上顶着月亮把炕盘上。 “发啥呆呢?走,回去了。”旁边人拍一下他。 “咋整,我今晚就想住这儿,不想回去。”汉子嘿嘿一笑,挠挠脑袋。 “你还别说,我也不想回去,就算这房子没盖完,也比咱那帐子强多了。”旁边人附和道。 左右现在不冷,真的就有好些族人晚上就住在了这儿,常念是到第二天才听说的。 “什么,昨晚有一半的人都住在了新房?”正在用柳树条刷牙的常念含糊的说,嘴里边的竹盐沫子都喷出来,好在乔人离得远,没溅到。 他甩了甩手上的如拖把头的柳树条,这玩意可太难用了,即使用前几日抽空做出来的竹盐,也总觉得刷不干净。可惜养的两头猪崽子太小了,身上的毛还没长齐,而外面的野猪毛又太硬不合适,只得再等等。 第92章 “可不是吗?听说还有比他们更着急的。就昨儿您说叫样板间的那房子外面,多出来一个鸟窝。他们说瞧着都建完了大半,估计再有两日也能拖家带口的住进去了。”乔绘声绘色的说。 常念知道,鸟分候鸟和留鸟,候鸟随季节迁徙,而像喜鹊和麻雀这种留鸟,平时在哪儿冬日也就在哪儿。 要说那鸟也挺会选地方,冬冷之后各家需要经常燃炉取暖,连带着墙面也能被熏的比别处暖和些,将家安在那儿倒也是一个好选择。 至于族人们都跑去新房子住,住就住吧,反正现在也能遮风挡雨,确实不比帐子差。 吃完饭后,常念带着乔和山去了小农场看他的牙刷,哦不对,是看他的猪崽子长的怎么样了。还有那只缺角的山羊,看它被隔离后有没有自闭。 他老大爷似的逛到了这儿,就见着两只小猪崽儿哼哼唧唧地抢刚扔过来的柿子。还别说,才半月的功夫,膘倒是涨了不少,只是那颤巍巍的鬃毛,离能做牙刷还远着呢。 至于一边揣着崽子的母猪,肚子又大了一些,估计走路的时候肚子都要拖地了。常念开始犯愁,他怎么就没有看过《母猪的产后护理》这本书呢?不过好在《齐民要术》也有养猪篇,虽然不如前一本详尽,但也不至于抓瞎。 他和身后的乔说:“叫人多盯着点这头母猪,如果它要下崽子了,马上叫我。” 乔应声记下了。 至于被隔离的那只山羊,怎么瞧着它有点自得其乐呢?这家伙不会觉得是单独给它搞了个别墅吧!几日不见,它脸上的伤口长好了,瞅着常念的时候,眼神中还带着近乎人类的不屑。 啥也不说,过年先杀它。 在这边巡视完,又转道回去瞧瞧那两匹枣红马和新得的两头驴子。常念这才发现,刚回来的两头驴都是母驴,这和马关在了一起不会搞出骡子吧? 母驴和公马的崽子好像叫......驴骡? 对,就是叫驴骡。应该是在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会儿,北方的生产队里就会特意杂交出这种驴骡,比起它的驴爹、马母,驴骡的耕种能力基本是断层领先。而且胃好,吃得少,一岁就能干活! 这么想着,他看棚子里这驴驴马马的都多出了些异样的期待。 没想到自己穿过来之后先发展的竟然是畜牧业,至于他心心念念的种地,怎么看都还要再等等。 又接连忙着四五日,新房那边眼看着就要落成了,剩下的都是一些收尾的工作。族人们盼星星盼月亮的等着祭司说的摇号,希望自己会是第一批收到新房子的人。 常念这四五日也没一刻是闲着的,酒和醋都酿上了,黄豆酱也做成了酱块,现下就晒在外面。除此之外,他与鹤还有鹤挑选的几位老人一起做出了单轮的手推车,要不然砖块和瓦片要都指着大家伙肩挑手扛的话,不要说会拖慢进度,就是盖房子的人也要多受好些累。 做出独轮车后,驴拉的板车也不难做,这便都交给鹤他们,常念便不再管了。 终于到了摇号收房的日子,好些人不但没吃早饭,就连昨晚的觉都没睡好,只等着首领和祭司过来给他们开奖。 房子基本在昨天上午就完工了,只各家的门还都没装上,但眼下的温度装不装门的都没太大影响。 等不了的,前几日就过来席地而睡。虽然不知道自己睡的是谁家的房子,但每人都当着是自家的一样爱惜。以至于到今日摇号的时候,屋里边都看不出住过人的痕迹。毕竟大伙儿早起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把睡过的地方收拾一遍,绝不给这个房子真正的主人添堵。 “瞧,那是不是祭司过来了。他旁边人抬着的那个是不是摇号要用的箱子。”一个个高的汉子扯着嗓子说。 他旁边的人不如他个子高看得远,站在一块石头上面点着脚看。 “是是是,祭司大人过来了。”他的声音又亮又长,好似一个唱礼单的司仪。 常念老远就听见了,对那人说:“一会儿抽号牌的时候就由你宣布,不浪费你这嗓子。” 那人听了十分高兴,连忙答应:“好。” 说完他转身对身后的人炫耀:“等一会儿我给你们喊号牌。” 有个婶子打趣道:“我说旭,你认得数字吗?别给我们喊错了。” 被叫旭的汉子也不恼,笑着说:“瞧婶子的话,鹤工天天教咱们认数字,我还能喊错了。” 太复杂的常念还没有教他们,反正冬日漫长,到时候有的是时间学习。他早都想好了,延越的大人小孩儿都用三字经做启蒙,即能识字又能知礼,多好! 不过因为建房做木工的原因,常念将数字的大小写都交给了鹤,鹤闲下来也会教大家一些,所以现在延越能看懂数字的人也不在少数。 那婶子呵呵一笑,便站一边等着了。 把玻璃窑开工那日用的松木桌子抬了过来,摇号的箱子摆在桌子上面。里面的号码牌是用竹片做的,正好对应着每家每户手里的数字。 常念用胳膊肘碰了碰厉,小声说:“首领,你先讲两句。” 厉低头看他,将人向前推了半步。“房子是你提议建的,图纸是你画的,就连大家盖房子的手艺都是你教的,当然该让你来讲。” “可......” 常念还想说些什么,却听见厉说:“你是我的祭司,你说的便代表我了。” 第93章 这话听着,还怪好听的。 其实关于开场说什么,常念心里边也没想好,难道像视频中抽奖仪式一样喊“举起你们的号码牌”?怎么感觉气氛怪怪的。 看了一眼厉,他走到了松木桌子跟前。“真没想到房子会建的这么快,感谢大家愿意支持我的决定。 他这边刚感慨完一句,也不知道是谁在底下大声的喊:“神佑延越,祭司大人英明!” 然后大家伙也反映过来,连胜呼喊:“神佑延越,祭司大人英明!” 常念多白的一张脸啊,被大家这么一喊脸唰的就红了,连刚想好的话也记不住。厉见状,站在常念身边抬手示意。 下面多是厉带出来的战士,首领一个手势他们自然明白意思,拉着自家伴侣停下喊声。 正好一阵风拂过,吹散常念脸上的红晕,他深吸一口气说:“你们祭司英不英明还有待时间的考证,但大家伙的努力我自始至终都看在眼里。” 这话说的发自真心,他是瞧见大伙儿为了建房有多努力,不管多苦多累,没有一个人认怂的。 “咱们身后的每一砖每一瓦,都是大伙的汗水。在开奖之前,延越的族人们,请为自己的努力鼓鼓掌!” 诶,不对,怎么这么像年会上准备画大饼的老板。 但更尴尬的是底下的人不知道什么是鼓掌,此时现场寂静一片。常念都感觉自己的脑门上有个特效,是一只乌鸦嘎嘎的叫,飞过时带着一长串的省略号。 厉自然感觉到了,微微弯身凑到他跟前用极低的声音问:“什么是鼓掌。” 这题弘会,他赶忙躲在后面给首领示范了一遍,然后大家伙就见着首领带着弘等几名战士两只手合在一起再分开合在一起再分开。 懂!这就是鼓掌! 雷鸣般的掌声虽迟但到,没有让祭司大人在那干晾着。 常念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等掌声停了之后,单刀直入直奔主题。 “大家都知道,这是第一批房子,后面我们还有第二批,第三批。虽然现在分给每家的是一个屋子,但等明年房子全部建好后,一家拥有的是一整座房子。只是这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先抽到房子的族人要将房子的另一半共享给其他人。” 他看一眼都认真听他讲话的族人们,接着说:“你们手里的号码牌分大写和小写,我接下来要说的是,所有选了大写数字的人,如果稍后抽到谁,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将归属于谁。至于手持小写数字的,你们也要当做是自己的房子一样爱惜,如果居住期间有所损坏,那到时候就要由首领、我还有房主三方决定赔偿问题。所谓赔偿,是需要你拿出足够多的东西,这其中包括物品以及食物,来补偿房主的损失。你们可有异议?” 大家伙儿每个字都听得很仔细,祭司说的他们先前也有所考虑,听到是这个解决办法,多觉得很好。 要是放到现在,可能都不希望别人来住自己的房子,宁愿多等段日子,也不想现在就抽到。但延越的大伙儿看自己手里的号码牌,选了大写数字的一个个乐开了花儿,反倒是选了小写数字的都是一脸的苦笑。 “成,既然大伙儿都同意,这个规定今日起就作数了。之后要是有纠纷,就照着规定办。” 该交代的交代好了,常念清了清嗓子,大声地说:“第一届全体延越人民新房摇号大会,现在开始!” 嗯......要是提前能做个扩音喇叭就好了,这么喊,确实有点费嗓子。 第37章 "七号" 大家早就记下自己号码牌上的数字,祭司刚说了一个七号,底下就有个汉子一蹦老高。不过常念还是把牌子递给了那个嗓音洪亮的人,也叫他再唱一遍号。 这蹦起来的自然是拿着大写七号牌的人,另一个手持小写七号牌的人也很开心,虽然这个房子的归属权不是他,但是他和伴侣也能暂时分到一个屋子,住得上宽敞的火炕。 像抽奖一样,每次唱号时都给大家留一点时间。所以当第一批房子全部抽到了他的主人后,已经是小半个时辰后的事儿了。 “行了,大家可以回去准备准备,收拾好就开始搬家。” 常念听说他们都商量好了,抽到房子的住炕上,抽不到房子的和相熟的挤一挤住地上。不过当时也是玩笑话,人家没有伴侣的还好,这要是有伴侣的都挤在一处也不方便。 以前冬日为了取暖,也有大家伙儿都住在一个山洞的时候,但现下日子不同了,偶尔去稀罕一下还行,倒是不好一直住在人家屋里。 最后一合计,反正他们帐子移动起来也方便,索性整个延越都搬到了部落新址,部落旧址拆除后就真的成了工业区。 搬家的两日常念也好顿忙活,第一批建房中自然是留着祭司家的名额。因着他把自家规划的与别家不同,所以需要的人手也多,好在他们首领准备和祭司住一个院子,所以负责给首领建造房子的那一队人自然也分到了祭司这里。 现下他们家里也能住人了,只是房子落成后与他最开始的规划有些出入,在布局上做了调整。 坐北朝南的还是一间正房,只是两边原本计划给常念和厉的房子去掉了,留下相连的两间耳房,一间用作如厕盥洗、一间用作厨房。而他们两人的房子还是挪到了东西厢房,每个厢房都有一个面积更小些的厢耳房,想着所有人都用一间盥洗间不方便,所以最后调整成了这样。 第94章 厢房的面积不大,两间合起来也和族人的两间屋差不多,主房也一样,不过由于需要事先铺好地龙,所以这边的工作还是会比别处的辛苦,祭司大人自然没有让他们白忙的道理,大家伙儿收到祭司给的“工钱”时一个个笑的见牙不见眼的,怪不得大伙儿都愿意给祭司干活。 主屋自然是母亲和玥住的,一进门是个正堂,面积不大十来个平方,只放了一个松木圆桌和几个裹着皮子的木墩儿。 正堂东面房间是母亲的,用竹子和松木做了简易的月亮门。月亮门两边挂着缝在一起的羊皮,正好可以从上面垂在地上,等天冷的时候放来下,刚好能遮住外面的风。而如果是现在这样的温度或者冬日白天,将皮子收拢好系在一边,又能保证屋子的光线和通风。 东屋的炕是用青砖垒成的,因着常念觉着青砖更结实,而且比起红砖,青砖也更耐看一些。 为了母亲能住的舒服,他可没少花心思,但凡是族里出行不便没法参与建房分工的老人,都充分的被祭司大人调动起来,不但给东屋的炕上做了一面席子,还用羊毛做了一床厚厚的褥子。 老人们手工做的羊毛毡垫子细细软软的,坐上去人都轻轻的向里面陷了一块。学会了毛毡垫子的做法,他们心疼的直拍大腿,要知道族人鞣制皮子的时候羊毛可都当成碍事的东西扔掉了。这才短短十几日的功夫,就合力做出了4张垫子,这些年他们不知道扔掉了多少。 因为羊毛毡不适合直接贴着皮肤,所以之前母亲铺的皮子被铺到了上面,等回头玥空出时间织好了布,再把皮子替换下来。 常念拉着瑶进了东屋,“阿娅您坐上来试试,软和不软和。”炫耀自己礼物的小狐狸翘着尾巴只等母亲表扬。 瑶依言坐上去,软绵绵的感觉让她伸手摸了又摸,笑着说:“软和,软和,阿娅很喜欢。” 小狐狸得到了期待的表扬,笑得弯了眼睛。他转头看身后的厉,好像用眼神说,“看我厉害吧”! 青砖火炕旁边放着一张一米宽的竹榻,那是等瑶需要人照看的时候玥过来住的。当时瑶说炕上很宽敞,用不着再弄个地方,但玥执意安一个小榻,大伙儿都明白她的意思,也就没再勉强。 今天搬家,母亲正好也穿上了玥新做好的衣裳,一身豆蔻紫的襦裙很衬气色。上身是常念用扎染做出的类似梅花的小花,下身的马面裙则是根据控制扎染的时间长短做出了由豆蔻紫像白色过度的渐变色。虽然玥的针脚还不算成熟,但这一身衣裳也确实称得上好看。 来的路上,即使大家伙儿还沉浸在搬家的喜悦中,但见着瑶这身衣裳,尤其是年轻的姑娘们,都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 原来这便是祭司大人说的衣裳吗?可真好看。想着自己织出来的布回头也能做成这样,心里就跟着美。 几人从东屋出来,又去了玥的西屋。西屋也是用简单的月亮门格挡,只不过少了拖地的皮子。时间着急,等回头再给她补上。 反倒是常念和厉的屋子,除了多了一个小巧的厢耳房做如厕盥洗,别处与其他族人住的屋子无异。 参观完了房子,大家也安置好了自己的东西,可眼瞧着最忙的两个人雁和鹤的房子还没建起来,常念心里十分过意不去。于是他灵机一动问身边的厉:“能先和你挤一个屋吗?你知道的,我睡觉不打呼噜不磨牙,睡姿良好不爱翻身,而且这炕够大,咱俩一人一边绝对......” 他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厉说:“好。” “啊?”常念惊讶了,“你不问我为啥吗?” 厉尽量维持脸上的神色不变问,“为啥?” 总觉得哪里不对,又想不出来,只得解释:“咱们都住房子,总不能让鹤和雁在外面打地铺,我想着先把我那间给他们住,等他俩的屋子建好后,我再搬回去。” 还要......搬回去吗? 厉拉着人就朝着西厢房走,常念一脸懵逼的看着他:“干嘛啊?” 厉疑惑:“你刚不说把房子让给他俩吗?去帮你把东西搬到我那里。” 哈?是他最近的言传身教起了作用?首领大人的思想觉悟提高不少!某人竟然在那为自己的教学成果窃喜。 等鹤和雁二人知道这个安排时,他们家祭司的东西已经全都搬到了首领那里,嘴里拒绝的话就没再说出来。 安置完住的地方,晚上的乔迁宴也吃的十分丰盛。为了烘托气氛,还每人分了一杯桂花蜂蜜水,常念感慨:“要是有酒助兴就更好了,可惜我那柿子酒还要再等两日才能喝。” 今天所有人都在一个桌子上,鹤他们三人也在,第一次与祭司首领一起吃饭,三人都有些拘谨。 常念站起来举杯,“来,敬明天会更好!” 其他人也跟着站起来,“敬明天会更好!” 一杯蜂蜜水喝完,玥扶着瑶坐下,几人说说笑笑的吃完了这顿晚饭。 要说搬新家让常念最激动的可不是有火炕睡了,而是厢耳房中新做出来的大浴桶。多久没洗过热水澡了,他摆着手数穿越过来的日子,可惜最近太忙,而且刚过来的时候也没做日晷,竟也忘了到底穿过来多久。 不过不打紧,他将自己脱/光钻进了热乎乎的浴桶里,没骨头似的趴在桶沿上。 啊!可真舒服啊!感觉连日的疲惫都得到了纾解。 第95章 外面月光莹莹,不过因着常念在洗澡,小窗上的草帘子被他放下来了,这会儿室内就点了只蜂蜡。蜂蜜用得差不多了,留下来的蜂蜡除了留一些备用后,又都做成了蜡烛。为了方便,母亲住的主屋他也做了烛台,夜晚起来好有个光亮。 昏黄的烛光照的人倦意上涌,不知怎的,常念竟真的趴在浴桶上睡着了。 厉晚饭之后又出去忙了会儿别的,等回来的时候见屋里没人,看向另外两个屋子也都黑着,想来那只喜欢干净的小狐狸是去洗漱了。他闻了闻身上的汗味,没有上炕,就坐到了门口瞧着月光等人。 大概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旁边的盥洗室还没有动静。厉蹙眉又等了会儿,依然寂静无声,他忙起身抬手敲门。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有点急,可里边像是没人似的,一点动静都没有。他伸手推门,门没锁,顺势开了。 许是厉着急,力气用得比较大,有些粗糙的木门撞到了墙面上发出“咣当”的一声。 这声音可比敲门大多了,常念趴在浴桶上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见门口站着厉也忘了自己睡在哪儿了,起身招呼:“你回来了。” 哗啦啦的,水被他带起来又流到了浴桶中,肩膀上斜斜放着的一块帕子也因他的动作啪嗒一下掉到了浴桶里。 俗话说的好,好桶不打三道箍,他叫人做的浴桶不是那种大圆桶,而是近似现代浴缸的椭圆形浴桶,高度之比膝盖稍微高上一些。 今天还是个满月,皎洁的月光熠熠生辉,自然也能将这间小屋照的亮堂,加上屋里本来就点着蜡烛,他这一站起来还真是一览无余,坦坦荡荡啊! 许是水声让常念醒了神儿,他才想起来自己还在浴桶里面一丝不...... 人瞬间砸回水里,溅起四周的水花。 这可真的太尴尬了,不用别人告诉他,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脸一直红到了脖子根,眼下他趴在了浴桶里手扒着桶沿,只将一双眼睛高过浴桶看外面的情形。 厉也愣在了门口,他刚才看到了啥,看到一道白光站起来,然后又迅速缩了回去。 之前就说过,厉的眼睛十分敏锐,不同于其他族人一到黑天看不清东西,他就如同一头狼一样,晚上也能将事物看的十分清楚,所以刚才的“风景”自然也尽收眼底。 人怎么会那么白呢,就连......都比旁的人...... 他不敢再往下想,因为他可耻的感觉到自己那里似乎不大对劲儿,他这是......怎么了? 好在外面忽的挂了一阵凉风,让他的脑子清明不少,他压着声音解释:“等了半天不见你出来,我怕有什么事。” 看一眼小一节的蜂蜡,常念便也知道自己睡了很久,小小声的说:“不好意思,太困了,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 厉没有多留,“嗯”了一声退出去,顺便将门给关上。 重重的松了口气,刚才真是睡糊涂了。常念心想,他应该不会在意吧,原始社会几个汉子一起下河洗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 对对对,只要自己不尴尬,厉肯定也不尴尬。 安抚好了自己,他脸上虽然还有些热,但心里好受许多。擦干了身子,套上了小裤衩,觉得安心多了。 来到这里这么久,他终于如愿拥有了苦茶子。 出门的时候,见厉站在院子里没有进去,他试探的问:“怎么没回去。” 好在皮裙够宽敞,外面看不出什么不对,厉简短的说:“等洗澡。” “哦哦哦,那你去,我回去等你。”常念说完,嗖地转回屋子里。 厉转身刚要进去,常念又将头从门口探出来,“那个,我在里面洗的太久,陶锅里的水可能凉了,你要不要烧热了再洗?” “不用,凉水正好。”厉没回头看他,关上了厢耳房的门。 果然,原始硬汉最爱凉水澡,不过天眼看就要冷了,要他习惯洗热水澡才行,常念这样想着。 踏入冰凉的水里,厉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可一想到那只小狐狸刚才就光/着/身/子在这里洗澡,这一桶的凉水非但起不了作用,反而还愈演愈烈。 现在的人还不会说脏话,不然他肯定有个草字脱口而出。 认命似的闭上眼睛,可能是憋的太久了吧,一定是这样。他放纵般的随了自己的想法,毕竟这会儿的人还不懂什么事克制己欲。 浴桶里的水一荡一荡的,好像是海风卷起的浪打在岸边的礁石上。许是海风太大,浪花愈来愈急,直到最后疾风骤雨惊涛拍岸,才停歇下这场风浪。 厉呆滞的靠在浴桶上,刚才,刚才那一瞬间,怎么会出现小狐狸的脸,他就那样笑着看着自己,好像还说了句“我需要你”。 他是......疯了吗? 由于味道有些明显,厉起身把水倒了,将浴桶冲洗干净后又换了新的凉水。 新房子的隔音还算不错,但是由于倒水换水的声音有些大,常念还是听到了。他还想厉什么时候这么爱干净了,连洗澡竟然都要洗两遍,但想到以后要“同居”很长一段时间,室友爱干净是好事,某只毫不知情的小狐狸还觉得挺好。 厉折腾的有些久,一开始常念还因为刚才的尴尬有些睡不着,但太疲乏了,等着等着就闭上眼睛去见他的周公伯伯。 进来时发现人已经睡下,厉站在床边看了好久。比起今天看到的,给他最大冲击的还是那一瞬间脑子里一闪而过的脸。 第96章 许是仰着睡有些不舒服,常念侧身嗫嚅一声,厉没听清,想着应是梦话。 第二天一早起来,他发现旁边铺的整整齐齐,就好像没睡过人一样。没想到厉竟然是这样省心的“室友”,对于第一天和他“同居”的表现,常念给了九十九分,至于少了的一分,要是昨晚上没有那么尴尬就完美啦! 主屋的饭都已经摆好了,他看了一圈问:“阿娅,厉呢?” 瑶坐在铺着毛毡垫的木墩上,将早饭向儿子跟前推了推说:“听鹤说他早早就起了,说是有事,带着十几个人出去了。” “只带了十几个人吗?那应该不是去狩猎,没听他说要去干嘛啊?”常念疑惑。 玥端着一碗鸡蛋羹进来说:“狩猎队还没出发呢,听说今儿是弘带队。” “哦,可能是有别的事儿吧。”常念端起红薯粥吸溜了一口,没将室友“离家出走”的事儿放在心上。 今天和厉出来的战士可遭罪了,出发的早不说,首领还和被狼追了似的走路都带风。有那腿短跟着费劲儿的,现下已经龇牙咧嘴了。 丘也跟在队里,他一早就发现首领有些不对。眼下没人敢说话,但也不能叫他这样走下去,只开口问:“厉,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现在部落里会叫他名字的,只有弘、丘还有申了。他们是一同长大的,即使现在厉做了首领,却也没有觉着生分。 “找祭司要的橙色淤泥。”厉回他,却没有回头。 可算知道这次出来干嘛来了,丘试探着问:“要不我们走慢点,我瞧着有几个战士要跟不上了。” 厉停了下来,转身看向他们问:“谁跟不上了?” 刚才累得两股战战的三个汉子赶忙夹紧腿,僵硬的站好,和其他战士一同大声回道:“没有跟不上。” 厉扫了一眼,没说话,只转身继续前进的时候放慢了速度。 丘在后面叹了口气,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厉生闷气,也不知道是谁惹了他。可放眼延越谁敢惹他啊? 祭司吗?不会,祭司都不嫌弃厉愿意和他住一块,应该不会惹他生气。想来想去肯定是云老头了。只有那老头子性格古怪,而且也不怕他。 正在部落里雕花的云叔,很响亮的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心想可能是天气转凉了吧,转身进了帐子给自己上身也裹了块皮子。 哎!年纪大了,不中用! 今天常念召集给自家建房的工人,吩咐道:“咱们先不着急建房,你们看到外面的青砖了吗?在建房之前,先将我画出来的内院院墙砌好。砌院墙和盘炕差不多,一会儿让乔给大家做个示范。” 现在都有地方住倒不急建房,先紧着把院墙垒起来更安全些。不是别的,就怕哪个不长眼的野兽跑过来,虽然进不来屋子,但在外面晃悠也挺吓人。 众人领了安排,开始忙活自己的活计。 鹤工抽出了时间,现下已经开始琢磨如何将斜织机做出来。其实常念这里还有飞梭织布机的图,但他想让鹤工更好了解织布机的原理,所以先用斜织机练练手。 一切都按部就班的进行,等家里的院子建好,等他的酒酿好,等晒着的酱块能下缸,他就该和厉出去寻找铁矿了吧。 正这样想着,外面有个战士跑了过来,他手里拿着望远镜,看样子是负责瞭望的。 常念有些紧张,今天厉不在,弘也带队出去狩猎,他一个人在部落好像有些棘手,毕竟他没有反击外敌入侵的经验。 “怎么了?”两道声音一南一北同时发出。 常念惊讶,转头看向那个和他一起出声询问的人。诶,怎么是他? 第38章 来的人竟然是申,他不该去盐湖收盐吗? “祭司。”申走过来和常念打了个招呼。 “你怎么没有去?”常念将疑惑问了出来。 “厉走之前吩咐的,说今天他和弘都不在部落,要我留下来。” 他这话刚说完,拿着望远镜的战士也走近了,对着常念行礼说:“祭司,朝部落的人过来了,现在就等在几百米外的地方。” “朝部落?你怎么知道的?”常念可不觉得是他看出来的。 “早上我们在外巡逻正好瞧见了,叫人去问,他说自己是朝部落的战士。我们都没见过朝部落的人,也不大确定,就跑回来问问您。不过我见着他还背着个孩子,情况不是特别好。”战士回道。 那没错了,朝部落现在没有祭司,再加上受伤的人伤势已经好了,他的那位学生也有几日没过去,想来是孩子生病不得已才找到他。 “走,看看去。”常念招呼那个战士。 他出门,乔和山肯定是要跟着。申也不放心,毕竟厉出门前特地交代过。要是祭司出现一点问题,估计自己只能提着头谢罪,所以也跟在后面。 重获一次,没有人比常念更珍惜,所以他并没有鲁莽,在离说的地方还有百十来米的一处,他便用望远镜看过,确实是朝部落的人,而且他背上的孩子好像昏睡了似的。 不再犹豫,他带着人加快了速度,来到那战士跟前。 “怎么了?” 见是延越的祭司,那战士松了口气,但仍是一脸的愁容:“早上起来人还好好的,不知道怎么的,再过一会儿看到他就这样了。一开始只是脸色不好,但很快就嘴唇发紫,浑身打颤。” 第97章 说到这,朝部落的战士愁容更深。 “而且不止是他,今早过来的时候看到别的孩子也有这样的,只是症状不如他严重。” 常念伸手摸了一下孩子的额头,不热,却有沁出来的冷汗。找了个干净的地方,他吩咐道:“将孩子放下吧。” “啊?”朝部落的战士没想到,延越的祭司竟然就要在这个地方给人医治吗?不过惊讶过后,他还是照做了。 申在一边对负责瞭望的战士招了下手,四个战士就选了四棵高大的树爬上去,开始用望远镜观望。朝部落的战士只扫了一眼他们手中拿着的东西,不过并没在意。 孩子现在的样子倒是很像那日被竹叶青咬了的庚,但他看过了,孩子的身上没有伤口。 “能听见我说的话吗?”常念蹲下来,在孩子的耳边问。 虽然他已经没什么力气,但还是微弱的嗯了一声。 “很好,一会儿我问你问题,如果有你就嗯一声,如果没有你就不用说话。” 听到后,小男孩又“嗯”了一声。 “今早你有没有自己采什么东西吃?”常念把症状往食物中毒方向猜测。 “嗯。” 确认是吃了东西,他想知道是什么东西,所以试探的问:“是什么?” 男孩蜷缩的颤抖了一下,艰难开口:“豆,豆.....” “是豆子对嘛?” 试探着帮他把话说完,听见那孩子微弱的“嗯”了一声。 “白色的豆子,绿色的外皮对嘛?”他再问。 又是虚弱的一声“嗯”。 常念在心中判断,看来是吃了豆角或是扁豆之类的东西中毒了。约摸着时间,应该半个时辰左右,如果催吐还有些作用。他从随身的小竹篓里拿出香皂,对了点肥皂水后,按着孩子灌了下去。 朝部落的战士不知道,但延越的战士可知道祭司手里的水是用什么东西做的,想到那个味道,有人已经觉着胃里边开始翻腾了。 喝下肥皂水不久后,孩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向外吐,看到还没来得及消化的豆渣,大概是误食了扁豆。 东西全都吐出来后,孩子的脸色有所缓和。说来也巧,今日他心情好给自己榨了点梨子汁,正好适合用来解扁豆的毒。 见他不再吐了,常念把梨汁送到他的嘴边。 那孩子还以为是肥皂水呢,说什么都不喝。朝部落的战士看着着急,掐这他的下巴灌了半口,看的常念嘴角都抽动了下,这也太不温柔了吧。 梨汁甜甜的,孩子喝了一口便知道了。他赶忙又张开嘴,看样子是还想喝。 常念扶着孩子坐下,把陶罐给了他。 “觉得好一点吗?” 他来的及时,中毒并不严重,如今将东西都吐出来了,再喝点梨子汁排毒,想来应是没什么问题。 “嗯。”这一声,听着比先前有劲儿。 见他没什么大碍,常念回头和申说:“一会儿找几个人带他去梨子林摘些梨子,估计朝部落还有别的孩子吃了,应该入口的不多,回去让他们多吃些梨子解解毒。” 他又回头吩咐朝部落来的人说:“回去让孩子们多喝点水,也能代谢掉身体里的毒。他们发现的那种扁豆能吃,只不过不煮熟的话吃下去会中毒。” 大家都是第一次听说,原来有毒的东西煮熟了吃就没毒了,那后山那些颜色好看的香蕈是不是也能煮熟了吃。 还好常念发现了大家危险的想法,赶忙补充道:“不是所有有毒的东西煮熟了都能吃,这种带绿色外皮的豆子是个例外,如果你们敢吃后山红色的香蕈,我也救不回来你们。” 啊?这样吗?还好祭司发现了他们的想法,不然就要死给祭司看了! 把竹篓里的红薯干拿出来,“一会儿吃点这个,休息休息回去吧。”说完,他自己也没准备留,转身就要回部落。 没想到延越的祭司这就要走,朝部落的人赶忙上前问:“祭司大人,我能和您去延越看看吗?” 其实他这次来也是带着任务的,之前从给他们治伤的小哥嘴里知道,他最开始也不是延越族的人,是一个叫吴娅的小部落,后来因为部落存活困难加入的延越。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朝部落的人也开始动了加入延越的心思。 虽说他们是留存了很多孩子,但是等他们长大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别说储存冬日吃的食物了,现在他们十几个战士想要狩猎到足够当日吃的食物都很困难,不然孩子们也不会跑到外面随便摘东西吃。 可眼看着天气要冷了,就连住的帐子都是延越给他们的,能让多少个孩子活过这个冬天,他们自己心里也没有数。所以在有人提出想加入延越后,他们就开始想要怎么提出来。今天机会正好,可谁成想延越的祭司竟然都没让他进部落。 常念已经转身了,听他这么说,回过身望着他好半天才开口:“如果随我回延越,你便不能离开了。” 啥?这倒是他没想到的。他自己还好,亲人都不在了,可孩子的阿娅还在,如果他不回去,那他的阿娅该怎么办。 看他犹豫,常念只说:“回去想想吧,想好了也可随狩猎队来找我。” 眼见延越祭司转身又要走,他犹豫着开口:“我,我可以随你去,只是这孩子的阿娅还在等他。” 常念看一眼申,“那麻烦你找几个战士送孩子回去。” 第98章 完事他对山说:“带上他,回家。” 第39章 “想加入延越?”回去的路上常念直言不讳的问。 “啊?”他的单刀直入让跟在后面的战士脑子都空白了一下,然后又“啊”了一声,算是认下。 面对朝部落的那些老弱妇孺,常念并不准备搞什么弯弯绕绕,转身说道:“想加入延越可以,但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如今的延越和你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一会儿到了你就知道了。” 不一样?能有多不一样? 直到他跟着进了延越,才有了最直观的感受。要咋说他看到的呢?大概是颠覆了他以往对人类居住环境的认知吧。 朝部落每年都会去大一些的部落参加交换集会,上一次就是他随首领去的。那是东边的一个中型部落,能主持交换集会的中型部落实力必然不弱,可中型部落的人大多也都住在帐子里,只有首领和祭司才能拥有木屋。 他记得自己老远见到一个木屋,当时只觉得可真气派啊,腿粗的树干排成的屋墙,看上去要有他们首领帐子三四个大。让他吃惊的是木屋的上面还有一层,不过上面略矮,棚顶用皮子围起来,但也足够壮观了。 可如今延越住着的地方,比中型部落的木屋还要高大,里面进进出出的都是最普通的延越族人。他想着或许是泥巴垒起来的吧,只是看着唬人而已,但他偷偷用手摸过,很坚固不是泥。 常念将他的神色尽收眼底,正琢磨要带人去哪说事儿呢,就听申开口:“祭司,要不带人去我家吧,家里就我一个人,宽敞。” “嗯,好。” 不愧是厉身边的脑力担当,一下子就看出来自己在想什么。 对于厉身边的三个人,常念总结为弘强壮可靠但“胸大无脑”,丘阴鸷古怪但行动力强,申则是洞察力强最懂人心的弯弯绕绕。 抽签的时候很巧,申抽到了现在房屋的所有权,而暂居他家的事弘一家三口。几人到的时候兰正在院子里晒草药,芽则是跟在阿娅身后说所晒药材的名字,并将这种药材的特征和作用全数如数家珍的背出来。 常念感叹,果然还是新脑子好用啊! 朝部落的战士看到十分惊奇。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芽身上穿的衣裳。 兰不如玥的手脚利索,但也是织出了一些布的,这些布除了给自己和弘做了贴身的衣服外,还给芽做了个短裤和无袖的对襟短襦。 进了屋里,他又是好一番惊叹,申给几人端来了水,与那朝部落的战士说:“既然祭司说你不能离开延越,最近就与我住这儿吧。” 因为一会儿还有事情要做,常念没准备多留,便简短的说:“如今的延越你也见到了,如果朝部落想加入延越可以,但我不可能让其他人一来就坐享其成。你眼见的这些是每个延越人努力建造的,所以如果你们想加入,就要拿出诚意。至于诚意......就要看你们能给延越带来什么了。” 走了半天的路,常念也觉得渴了,咕咚将碗里的水喝完,他才又说:“你不必着急给我答复,这几日在延越好好想一想。我知道你们部落的首领不在了,不过朝部落其余的战士似乎也更愿意听从你的,等你想好了再给我答案。” 那战士点点头,似乎在心里衡量。 “你叫什么?” “回祭司大人,我叫野。”朝部落的战士与常念说话时语气一直特别尊敬,不只是因为他救过朝部落许多受伤的人,也因为自打进到延越后,他见着延越的每个人看这位年轻祭司的眼神都带着发自内心的崇敬。 不难猜测,延越的变化,一定与这位祭司有很大的关系。 “野,你可以随申到处转转。我还有事,先走了。” 等傍晚十分厉从外面回来时,就见着他的祭司身边多出了个陌生的尾巴。不过细细一看,他便认出那是朝部落的人。 “祭司大人,您说这个可以吃。”野不相信的看着刚晒好的酱块,黄褐色的东西上布满了龟裂,最让他接受不了的是,还散发着一种并不好闻的味道。 “等做好后分你一点尝尝,到时候你就知道它的好了。”今天常念把酱块下到了缸里,只等着一个月后再多一样调料。 伸手去捡放在地上的竹盖子,正好野也蹲下帮忙,两人的手一前一后的叠在了一起。 就在这时,常念觉着自己腰上多了一道力气,随后两脚离地被人提留了起来。他只扫了一眼腰上的手,便知道是厉回来了。 把人捞起来放到自己身边,厉放的手并没有松开。他的眼神仿佛能将对面的野一分为二,森寒地说:“你在干什么?” 因为常念人被拉走,野自然捡到了地上的竹盖。作为一名机敏的战士,他瞬间看懂了延越首领的眼神,紧张地站起来,挥了挥手里的竹盖说:“我,我在帮祭司大人捡东西。” 厉的眼神并没有因此收敛,仍是如刀锋般锋利。他揽着常念的手稍稍收紧了些,想着自己从昨晚到现在的经历。 先是发现身体某处不寻常的反应,后来又是在那个时候想到了小狐狸的脸,最后更是一晚上没睡早早跑出去冷静。 那个瞬间后,厉就很清楚自己的想法,他想对怀里白白的小狐狸做那样的事。可粗浅的认知告诉他,这不对!男人和男人不能繁育后代,他不该亵渎念。或许......或许一个人冷静冷静之后就会好的。 第99章 但就在刚才看到朝部落的战士握住小狐狸的手时,他内心压抑的情绪以及一切恶劣的想法就像要破体而出一样,想撕碎那个人,想抢回他的祭司。 那一刻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和那个男人一样,一样的不堪。 他想把念叼回窝里,只能是自己的。至于拥有伴侣?繁育后代?那不可能了,谁让是念先抱住自己的。抱住,就不能撒手。因为他就是别人口中阴鸷狠厉的狼,自私而卑劣! 但他还是一点点松开抱着细腰的手,小狐狸还小,自己需要等,等他长大,等他慢慢习惯自己,等他也离不开他的那一天。 他就像一个算计好一切的猎人,等待着猎物靠近。 虽然刚才厉的动作有些鲁莽,但常念也并未放到心上,毕竟野是外族人,他防备心重些很正常。 “去哪儿了?怎么都不说一声。”常念见他脸颊上蹭上了一块泥,还伸手帮着擦掉了。 厉的情绪因为这个动作得到了安抚,看,他的小狐狸又在一点点靠过来,就如他设想的一样,所以怎么能放他走呢?怎么舍得放他走? 对着身后的人招了招手,后面的战士抬上来了几筐橙色淤泥。 “出去找它了。” 常念看清楚他们带了什么回来时,高兴坏了,他可真的太需要这些泥,兴奋的拉着厉的手腕问:“你一大早出去,就是为了帮我找这些?” “嗯。” 他这不算是骗人吧,毕竟出去确实是去寻找橙色的淤泥去了,所以自己这也不算骗他。 祭司大人一蹦老高的挂在了首领的身上,其他族人忙得忙,闲聊的闲聊,似乎已经稀松平常,只是刚才与那种眼神对视过的野,在这种亲昵中察觉到一丝不寻常,但毕竟他心中放着的事儿太多,也没多余精力细细琢磨。 “太好了,我这几日正愁呢。有了它,我们再准备几日......”想到一旁的野,他还是没有说完后面的话。 估计是为了寻找东西走了不少的路,厉背后都挂上了汗渍沁出的盐霜。 “这一路很累吧,听玥说今晚做了好吃的,你先回去洗洗,我将东西放好了就回家。”常念丝毫没觉着,他说这话的时候很像一个与相公交代的小媳妇。 厉“嗯”了声,如一只被顺好毛的大型犬科动物,转身回了家。 常念看着几筐的泥,笑着露出了一排小白牙,心想他的首领大人可太好了,一下子就拿出了他最想要的东西。 需要铁可不单单是要给玻璃窑换零件,他很想给母亲做点防身的武器,想来想去觉着袖箭最适合。袖箭工艺复杂,但所需的铁却不算多,有了袖箭,母亲绝对可以自保,他才能放心出去寻找铁矿。 袖箭和之前的弹弓弩不一样,弹弓弩能伤人,但袖箭却可以瞬间将敌人击杀。不只是敌人,就是如豺狼虎豹的大型野兽,重要部位挨上一箭也绝无生还可能。 他和厉出外寻找铁矿,走多远走多久都不知道,勾陈要是失心疯在这个时候攻过来,他希望母亲不仅有人护着,也要有自保的能力。 让身边的战士抬着竹筐,常念一溜烟跑去找鹤。 “鹤工,鹤工,近几日我们有的忙了。” 厉回到家里,再次坐到浴桶中心情却全然不同,想到今日小狐狸给自己擦脸的样子,他一个人在浴室咧嘴笑出了声。 “是厉回来了吗?忙完了过来主屋,给你准备了去暑的荆叶水,记着喝。”外面是瑶姨的声音。 刚才那些阴暗的开心,在听见瑶的声音后又一点点被压了回去。 第40章 距离厉“离家出走”那日已经过去了七天,在这七天里家中内院的青砖高墙已经全部垒好。不仅如此,就连部落中的第二批建房也已经打好了地基,建起了排扇,明日就要开始建夯土墙。 七日的观察,野终于知道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试想一下,如果将朝和延越位置互换,他们也不会愿意让素未谋面的外族人过来坐享其成。想到祭司说的代价,他心中的天平也发生了倾斜。 经过这几日的忙碌,常念的袖箭已经做出来了两只。鹤的疯魔几乎是肉眼可见的,不同与上次的弹弓弩,袖箭的精巧让他近乎与痴迷。大到一个个机括,小到比虫子还细小的零件,都是他第一次接触的,要不是祭司同他一起做,就这几日的功夫,他定是琢磨不出的。 等了几日的酒甑前日就做好了,他的柿子酒也终于能入坛装好。提到第一次喝酒,常念有点一言难尽。强烈的灼烧感从喉咙一直蔓延到胃,什么味儿他没尝出来,只觉得喝着有些遭罪。 不知道是酒精的度数过高,还是自己就是一口倒的量,那日喝了一口之后没多久就迷糊过去了,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眼瞧着所有的事儿都安排的差不多了,这两日已经开始准备出行的事宜。他不放心母亲的身体,诊脉基本每天一次,瑶也是无奈。 许是自己肚里有了孩子,她觉着厉都变得比以往殷勤。之前他虽然心里惦记,但很少表露,最近却是主动多了。就前几日念说等冬日要给她做个兔毛领子的衣裳,舒服又暖和。这话才说了不久,延越附近的兔子窝可糟殃了,只要是皮毛柔软雪白的,厉绝对要逮着,然后将皮子剥下来处理好送给她。如果不是念说够了,估计再过段时间就见不到白色的兔子。 日落黄昏,家家忙碌的人都回来了,或是吃着晚饭,或是饭后消食。常念正吸溜着蘑菇汤,就听见外面有人喊:“祭司,母猪要生了。” 第100章 一口汤没咽好呛着了,厉忙伸手帮他瞬背。等人进了屋子,见着首领的眼神,脖子不自绝地瑟缩了一下。 咋?他说错啥了吗? “以后有事进来再说,别慌慌张张的。”厉斥道。 “是,首领。”那人赶忙躬身应下。 正好吃完了饭,常念起身就要出去,想到不知要忙到什么时候,回头叮嘱母亲别等自己早些休息。这时他才发现,厉竟也要跟着自己。最近咋回事儿,怎么觉得他好像有些粘人? 不过他没有多想,将精力放到了给母猪接生这事儿上。早看出母猪的状态不对,怕小猪崽子冲撞了它,前几天就将两只猪崽子隔离了。 母猪这里得到的基本是保姆级的照顾,为了保持干净,每日都有人打扫猪圈,别说多余的猪粪了,就连干草都是一日一换的,要知道当时住在帐子那会儿,家里边都没有这猪住的得劲儿。 常念到的时候,母猪嗷嗷的叫,他望了一眼太阳,觉着似乎还不到生产的时间,因为母猪生产大多都在晚上。估计这位是第一胎没啥经验,只顾着蜷缩在猪圈里瞎用力。没办法,他只得自己上手驱赶,将母猪赶出去绕圈。 它这么费劲儿,估计崽子位置也不正,出去走两圈正正胎位,稍后也能好生产一些。 早早的就叫人去叫兰了,这些学生中兰是最爱钻研的,当然学习效果也是最显著的。等母亲生产时,大概率会是兰在旁守着。眼下虽然是给猪接生,但是触类旁通,还是有相似的地方。 天很快黑了下去,附近也燃起了火把。听着母猪的声音,这次应该是真要生产了。许是最近吃的太好又疏于运动,它窝在那里一直抖,看出来在用力了,可是小猪崽子还是不见出来。 没办法,只能用按摩辅助生产。 他双手手指并拢、伸直,放在母猪胸前,有节奏、有力度地向下按压。 猪圈周围早围上了人,大家还是第一次见到母猪下崽子,也都跟着屏住了呼吸。许是很多女人想到了自己生产的艰难,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这个动作来回做了几十遍,母猪也不见有动静,肚子的最高点还戳在原来的位置没变。常念放弃按摩助产,改按压助产,他手扶着围栏,用脚轻踩母猪腹部,看的许多婶婶婆子们都直咧嘴。 大概踩了有半炷香,常念因为要控制力道全身都沁出薄薄的一层汗,厉用大手将他额头上的汗擦干,“你出来吧,我替你一会儿。” 常念摇头,怕他掌控不好力道。好在又踩了两下后,母猪嗷的一声小腹用力,一只猪崽子就被它挤了出来。 小猪胖嘟嘟的,但浑身发紫,常念觉出不好,用温水将口鼻处的粘液清洗好,就赶忙按压它的胸口。只可惜小家伙微弱的喘了几口气后,没再有反应。 可能是产程太久,缺氧导致的。有过来凑热闹的孩子见着,哇的一声哭了。 虽然大伙儿都清楚这猪养着就是为了吃的,但是任谁见到刚降世的生命夭折都觉着悲伤。这里不乏有孩子生下来就夭折的人,也是捂着嘴抽泣。 常念拖着猪崽儿,觉着似乎还有微弱的心跳,紧忙又开始按压它的胸口,再见小家伙抽出了一下后,他更是嘴对着嘴做起了人工呼吸。好在老天没让他白忙活一场,小猪崽也发出微弱的叫声,又没过多久他开始尝试着蹬了蹬腿。 可这在族人眼里瞧着,就是祭司大人给猪崽子度了一口仙气儿,然后猪崽子就活了。 要是搁在常念刚穿过来的时候,他们估计都要跪下高呼“祖神庇佑”。 第一个出生的最为费力,后面的就顺利的多。没有辜负母猪拖着地的大肚子,竟然一口气生了十三个崽子。 常念忙活完,一屁股坐在了猪圈里。然后对着一边的兰说:“你刚才看到他每过一段时间就会用一次力了吗?那和我们人分娩时一样,叫宫缩。以后你要帮助别人生产时,也要特意注意宫缩节奏,引导她们在宫缩发动时用力。” 他学临床医学的,多少懂一些生产方面的事,然后又补充道:“宫缩的表现不一定是疼,如果后期产妇觉得肚皮绷紧,过一会就松掉,这也是宫缩的表现。要是月份不足的时候有宫缩的现象,就要注意了,如何注意我之前交过你。” 兰听得很认真,将祭司说的全数记下。 忙碌了一个晚上,回去好好的洗了个澡睡下了,第二日常念便和厉领着一队人出部落寻找铁矿。走之前两人商议过了,还是将野带着。常念觉得带着野放心一些,毕竟他不敢赌别人的心。至于厉同意带着,那是因为他发现小狐狸很少搭理这个外族人,只偶尔会和他说上两句,别说同他比了,就是与弘丘他们比,那也是不如的。所以,便没有了一开始的敌意。 临出门的时候,瑶自然是不放心。当时常念将两个袖箭都留给了她,可惜瑶哪肯干,执意要常念拿着一个。 厉帮着常念将袖箭绑好,回身和瑶说:“瑶姨放心,我会用我的命护着念的。” 瑶哪听得了这话,伸手拍在了厉身上:“胡说什么,都得好好的回来。我不知道你们要找的是什么,但总归你们的性命最重要。” 常念上前将母亲拥住,在她背上轻轻拍了拍,“阿娅放心,我们去去就回。你在家要照看好自己,也要帮我照看好弟弟。” 瑶无奈笑道:“你怎么就知道是个弟弟?” 第101章 常念记得,阿父走的前一天说过,要他照看好母亲和弟弟,这话他没有告诉瑶,只安慰她道:“您看,袖箭我都带好了,再说西边没什么野兽,也没什么人。放心,遇见什么我会护好自己的。” 他还不放心的看向玥,“玥,这些天要多麻烦你照顾阿娅,出门的时候不准她走的太远。” “祭司放心,夫人这里一切有我。”玥回道。 雁在一旁,将板车套在了驴子身上。这次出门,常念没有带着雁和鹤,而且也把山和乔一并留给母亲。接过驴子的缰绳,一行四十多人踏上了西行之路。 半路上,常念畅想道:“如果真的找到了铁矿石,那我们回来能做的事儿可多了,别说之前答应你的,还有好些你想不到的好东西,我们都能做的出来。” 厉拉着驴车,听这小狐狸说他的畅想。 秋日的晨风很轻,带着草木和花的清香。一朵黄色桂花被风从树上吹落下来,正好落到常念的手心,他摘下一片花瓣放到嘴里,称赞:“延越的秋天好美。” 厉没有回话,就静静看着他的动作,眼神最后落在粘着花瓣的嘴唇上。那一刻他觉得,他的唇一定比那花瓣更软。 常念吹走手中剩下的小花,轻轻拍了一下驴子的屁股,冲着厉招手,“走吧,去寻宝喽!” “祭司,你说西面真的有铁矿吗?”一个战士发问。 常念当然希望能寻到,但这个大底要看运气,所以回道:“我不知道。” 那人继续问:“我们要是白跑了怎么办?” 身边的人一巴掌拍在他头上,“去去去,收起你的乌鸦嘴,有祭司在,我们怎么能白跑呢?” 常念笑笑,说道:“确实不容易白跑,就算找不到铁矿,那边大概率还会有其他的矿石,只要是矿石,就都有用处。” 刚才出手的人追问:“矿石?除了铁矿还有什么?” “什么?那多了,煤矿、铜矿、金银矿、硝石矿,总之还有很多?”常念掰着手指细数。 “祭司,你说那么多,都是做什么用的?” “这个要具体矿石具体分析,等到我们遇到了,再给你们解释。” 清晨的西郊很安静,大部分的动物还在睡梦中,只有偶尔的蛙声和鸟鸣陪着队伍朝着西方出发。 第41章 齐腰高的碱蒿子随风摆动,大片大片的叶丝如同绿色的海浪一般从西向东涌动,带着一股子蒿草的味道,扑面而来。 盐湖周围的山光秃秃的,但平原的地方都是整片整片的碱蒿子,一眼看去,根本望不到边。 常念随手折断一根,拿到鼻前嗅了嗅。这东西近了闻味道有些浓烈,不知道为何牲畜会那么喜欢。 见日头升到了最高处,厉招呼大家停下来修整。 常念嚼着肉干四处打量,盐湖周围翻起的盐盖已经被申带人平整过,放眼望去都是干净软和的沙滩。在沙滩中间,又多出了两片盐田。晒盐这一部分的工作都是申负责,常念很少问,他摇晃着碱蒿子问厉:“最近申还有烧碱吗?” 厉喝了口陶罐里的凉开水,“因为存了不少碱块,申他们只偶尔会烧一点。” 常念点头,“回去和申说一声,不需要烧碱。再过两个月估摸着就要下雪,气温下降盐湖中应该会自动析出结晶碱,到时候过来捞现成的就行。” 厉皱眉疑惑:“这个湖不是盐湖吗?怎么还会有碱?” 他现在开始有意识的让厉更全面的认识这个世界,所以很仔细的解释道:“盐湖是一种咸化水体,通俗一点说就是咸水湖。它的水里富含很多种元素,盐只是其中一种。除了盐,还会有碱、芒硝、钾、锂、镁、硼、溴很多东西,只是以我们现在的能力,能从中提炼出来的只有盐和碱。因为这两种元素析出的条件很简单,高温析出盐,所以我们只需要在盐田里将湖水晒一晒,就能收获粗盐。同样,等冬天气温变低,湖水里也会随之析出结晶碱。如果后面条件允许的话,没准我们还可以从盐湖里获得更多。” “你还记得我说过明年开春要开垦种地吧。”常念话锋一转。 小狐狸和他说过的话,他每一句都记得。 “嗯,记得。” “想要同样的种子种在地里,却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我们需要一种叫做化肥的东西。而许多盐湖钾元素的含量都很丰富,如果我们技术成熟到可以从盐湖中提取钾元素制作钾肥,那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儿,至少相同的一片地里,要能多长出三分之一的粮食。” 三分之一都是他的保守估计,毕竟他记得在资料上看着过,自己国家因为钾肥被卡了脖子,无数人费好大的劲儿才从察尔汗盐湖搞到钾肥,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钾肥厂,才让国人真正的端稳了饭碗。 厉发现每次说到种地念的眼睛里都亮晶晶的,好像种地这件事儿充满了希望。他也顺势说出自己的规划:“我准备第二批房子建完,分派一批人在这里也建一些房子。除了要供族人居住,还要有存放粗盐和熬煮细盐的地方。” 不愧是首领,厉早就开始规划了吗? “你的意思是要在这里建个工业城区?”常念将他的规划赋予更具体的概念。 “工业城区是什么?”厉不解。 常念朝厉身边挪了挪,先肯定道:“你的想法很好。工业城区就是以生产为主的地方,不像是部落,以宜居为主。其实如果我们找到了矿石,这里也能作为一个中转站。” 第102章 “中转站?你的意思是让挖矿的族人居住在这里,从这儿出发去采矿?” 常念点点头又摇摇头,“刚开始采矿或许只能由自己人负责,但并不是长久之计。我们对矿藏的需求,会随着部落发展而变得越来越大,所以挖矿这件事儿需要更多的人。你说交易集会能交换到奴隶,我觉得过了这个冬日,咱们可能需要大量的奴隶为延越工作。无论是开矿采矿,还是建筑城墙。但无论如何,盐湖这里,我们都需要建一个中转城镇。” “城镇?”又是一个厉从没听过的词。 “对,城镇。比城小,但和其他部落又不同。它会有街道、有房屋、有城墙。人口可能不会很多,但功能很完善,并具备一定的防御能力。它可以为前方的矿场提供物资,也可以为后方的部落提供盐和矿藏。前期,我们并不需要建的很大,后面可以随部落的需求做调整。到时候也可学着部落做出内城和外城。”常念规划道。 厉思考了一会儿,说:“你计划的很好,如果我们真的找到了铁矿,的确需要一个这样的地方。” 关于“盐城”的建设,两人没有再多说。 因为太阳的偏移,常念坐的位置有一块没了遮挡,他自然的向里边挪了挪,后背贴在厉的胳膊上。许是靠着胳膊比靠着树干舒服,他自然的倚着没再动弹。 “以后这里的碱蒿子可要保护好,如果未来我们驯养的马匹够多,可能还需要人为种植。” 想到那日野说的,他又补充:“其实朝部落发现的那种扁豆也不错,豆子做熟了吃很有营养,茎叶藤蔓也可以做饲料。” 还好出发前玥给常念做了两件无袖的短襦,这会儿他上半身有了衣裳遮挡,不然厉也不知自己的心思会飞向何处。 微风吹得遮在头上的枝叶一晃一晃的,常念觉得有些困乏,说着说着便靠在厉的肩膀上睡着了。 约莫过了午时,修整好的战士起身,他注意到祭司还在睡着,所以小声询问:“首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正好这时肩膀上的脑袋向下滑了一点,厉伸手去扶,又帮着他把姿势调整舒服。 “再等一会儿。” 大约又过了一炷香的功夫,常念才起身揉了揉眼睛,含糊的说:“怎么不叫醒我,是不是睡了很久?” 厉微不可查的动了动麻木的肩膀,指着旁边的战士回:“他们说走的累了,想多休息一会儿。” 常念想着也是,自己坐驴车他们却是实打实的靠双腿,遂关心倒:“没事,再歇一会儿,不着急。” 众战士:啥?他们啥时候说累了?这不比狩猎轻松? 厉面不改色地起身,对着一行人说:“起来,出发。” 从盐湖没走多久就真的出了延越的边界,常念这是第一次见到族界,是用大小不一的石头围成的。有的石头中间会竖着一个干枯的木棍,木棍上面挂着的似乎是动物的头骨。 这样的族界是起不到抵御外敌的作用,只是用来警示。 他之前和厉商量好了,等第二批房子建完,就开始筑造部落城墙,必须要保障后方稳定。 这次无论能否找到铁矿,他们必须在交换集会前回来。秋日的交换集会上,奴隶更容易换得。因为冬日存储食物艰难,大多数的部落连自己族人存活都成问题,更何况是再养奴隶。 即使是大部落,奴隶在冬日也会变成负担。每年冬日一过,都会有许多奴隶冻死饿死。所以秋日交换的集会上,那些手里有多余奴隶的部落会尽可能交换出去,不然要是死在了冬日,才是鸡飞蛋打。 今年的交换集会延越可以多交换些奴隶,这样能有足够的人筑墙建房。有了热炕、学会了织布,冬日也能出去狩猎,再加上现下一直在囤积食物,即使再多一半的人口,他们也有能力养活。 不过关于交换回来的奴隶要如何管理,他和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肯定不能像其他部落似的如牲口一般驯养,但该给什么样的待遇确实要好好琢磨。 直到日暮西斜,才看到厉口中说很难翻越的那座山。 常念拿出望远镜观察,那何止是很难翻越,那根本就是一道天堑。而且很遗憾的是这道天堑虽然也草木枯荣、少有植被,但它还真就不是任何矿石,而是起码有百丈高的红岩绝壁。 什么是红岩绝壁?它的另一个名字在地理书上很有名,叫丹霞地貌。 丹霞地貌大多是由红色砂砾岩层形成的,它除了有一种艳丽苍凉的美以外,常念想不出他还有什么用处。也不对,等到后面将部落的边界延伸至此,这里就能做一处天险屏障。只要对方没有直升飞机,想来很难攻的进来。 他记得上辈子还不是末世的时候河南焦作有一处红石峡,大概就是这般。不过红石峡有瀑布有清潭,也不知道此处就是那红石峡只是水源断流了,还是经过漫长风化又形成的一处。 厉看他的神情就知道,远处的高山并不是他们想要寻找的矿山。 “丘,你安排人搭帐子,今晚就在这里过夜。” 吩咐完,他从带着的行礼中找了一块薄软的皮子给常念披上,说:“前面的山不好越过去,明日我们再看看是向北方绕路,还是向南方绕路。” 这里的风是要比部落大,常念裹紧了皮子,发现厉还光着上身,然后一点不见外的让出半块皮子,“你不冷吗?我们一起围着更暖和。” 第103章 他这是在......邀请自己吗?厉明明知道小狐狸不是那个意思,但心里就是按捺不住的开心。 不过他并没有走过去,因为有些心思一旦凑近了是藏不住的。他帮着常念将皮子裹好,“我不冷,习惯了。” 常念上手摸了摸,体温确实和中午那会儿差的不多,他在心里暗暗给厉比了个大拇指。这要是换成他这个弱鸡的身体,估计都要流鼻涕。 “那你觉得我们要往哪边走?” 厉摇头,“我不知道,再往西的地方部落没有人去过。” 看了看西北,又看了看西南,常念心想万一这里真的是焦作红石峡,往西北走大概率是晋城,往西南走大概率是洛阳,那肯定是晋城有铁矿的几率更大。左右向哪儿走都是摸瞎,还不如这样看似有那么一丢丢的依据呢。 他拍了拍厉的肩膀,指着西北方说:“明天我们就从西北绕行,你觉得怎么样?” 厉笑着点头道:“好。” 秋日的太阳落的很快,没过多久便只剩下余晖。好在帐子搭好,简单的晚饭也吃过,只是常念还不准备这么早就睡下。 和鹤工连续忙碌了几日,忽的闲下来还觉得怪无聊的,他便把野叫过来问:“我之前说的事儿考虑的怎么样了?” 野正在和一群战士聊的火热,见祭司叫他,便和周围人打了声招呼走过来。他知道此行出来是去寻找铁矿的,不过什么是铁矿他还不清楚。但这些并不影响他想加入延越的心,只是之前说的代价,他确实还要与族人商量。 “回去之后,我能与族人商量一下吗?” 常念不着急,只是好奇他们能给出什么,而且见野犹犹豫豫的样子,似乎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不会是又一处盐矿吧?这个对于别人或许算是好东西,但现下的延越却是不缺的。不过他需要的也只是一个投名状,借此让延越的族人接纳朝部落。 如果他们真的拿出好东西自然是好,如果不是他也不失望。毕竟朝对于延越最有价值的,还是他们这些人本身。 所以他回道:“当然可以。” 野悬着的心得以放下,他还想和祭司说点别的,却见厉走过来。 “说什么呢?” 不知为何,这句话一下让他想到那日厉的眼神,野敢确定,他当时绝对是想杀了自己。索性他想与祭司说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他挤出个勉强的笑,留下一句“没什么”,人就跑了。 厉无所谓的坐到常念身边,说:“他好像很怕我。” 常念:我心里有一句呵呵,不知当说不当说。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厉耳朵动了动,问:“你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他只听到了炭火噼啪的声音。于是玩闹心思起来,用手安在厉的胸口问:“什么声音,你的心跳声吗?” 然后他发现不对,我去,厉的心跳怎么这么快。 “不会真的是你的心跳吧?”常念不放心的又去摸厉的额头,“你是不是冻着了,怎么额头也有点热。手伸出来,我给你号号脉。” 厉确实心跳快,他没想到小狐狸会突然靠过来,还摸他的胸口。刚才如雷声一般的心跳,他自己都听到了。他忙站起来,压低声音说:“我没事,刚才我好像听到有狼叫。” “狼?哪儿呢?”他本能的又靠近了厉,毕竟他穿过来之后还没有直面过野兽。 知他害怕,厉尽量忽略心中的异样,将人护在身边。 “别怕,我只是隐隐听到的,而且那声音好像有些虚弱,要么是受伤了,要么就是个狼崽子。”厉安慰道。 “丘,还有你们五个,和我过去看看。”厉吩咐。 听说是狼,其他人也不敢放松警惕,毕竟狼是群居动物,要是这附近有狼群还真的挺麻烦。不过这里连只兔子都没见到,如果狼群在这,吃什么呢? 听说厉要走,虽然这里还留着不少的战士,但常念就是觉着心里不安。他拉住厉的手腕,“你能不能带上我,我留在这里害怕。” 被厉留下的战士赶忙站起来,说:“祭司,这里有我们,就算狼群过来,也绝不会让它靠近你。” 可他就是觉得不安,拉着厉的手没有松开的意思。 厉低头看一眼抓在自己腕上的葱白手指,想了想,一把将人拉了过来,吩咐:“你们几个留在营地,其他人与我一起过去。” 先前厉之所以选择在这一带扎营,是因为附近地势开阔,植被也大都是刚过脚踝,有什么情况容易观测道。 拿出望远镜,虽然夜色已深视物并不能很清楚,但厉还是尽量查看声音传来的地方。 前后调整好焦距,厉发现七八十步开外的地方缩了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具体是不是狼他看不清楚,但观体型应该并不算大。他又在四周望了望,确定没再有其他动物。 其实如果有狼群,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别说他视力比别人好还带着望远镜,就说狼那森绿色的眼睛就很难隐藏得住。 大致确定下来,他才带人向那团东西靠近。他们人多但脚步很轻,等都靠近了那个毛团子还没有反应。 常念虽然被护在身后,但现下也看清楚了,竟然是个不大的狼崽子。不知道是受伤了还是怎么着,浑身哆嗦的团成了个球。 厉不敢放松警惕,再次观察一遍四周,确定真的只有一匹小狼,他才掏出骨刀,就要朝着狼崽子的身上刺。 第104章 “诶,别!”常念赶忙阻止。 厉转身,不解道:“怎么了?” “他还小,应该不会咬人。我想,我想试试养它。”要说最通人性的动物,肯定是马无疑。但比起马,狼其实也并不逊色。不管这狼能不能让他驯养成狗,但等它长大帮着看家护院......应该可以吧。 最主要这个狼崽子毛长的特别的好,月光下它的银色狼毛都反着微微的光,想着如果以后养胖一些,一头扎进去的感觉应该也不错。 可他这样想着,但别人却懵了。啥?祭司要养狼。 养猪养羊为了吃它们能理解,养马养驴那自然是更没有问题,可是养狼是为啥啊?就是他们猎到了狼,如果不是很缺乏食物都不大会吃。因为狼肉特别的粗糙,还有一种难以描述的腥酸味道。 他们是知道祭司有些挑食的,平日里连野猪肉都不喜欢,更不要说狼肉了。 还是厉开口问的,“怎么想要养它?” 常念想了想说:“你不觉得等他长大了,我牵着一头狼更威风吗?” 众人:...... “不行,狼太危险,我怕你养不熟。”厉拒绝道。 常念心里腹诽,你不觉得它长得有点像你吗?现在都动弹不动了,还搁那和我们呲牙呢。不过他也知道外部落的人称呼厉要么说他是鬣狗,要么说他是阴鸷的豺狼,所以这个想法他自然没说。 “放心,不会的,我向你保证,我会养好它。”常念实在喜欢这只桀骜不驯的狼崽子,于是竟然不自觉的和厉卖起了萌,仰着脸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他,一副讨要礼物的小孩子模样。 厉觉着自己的心好像被软绵绵的锤了一下,不疼,但痒痒的。拒绝的话在嘴里打转,怎么也说不出来。 见厉不说话,他马上顺杆爬:“首领大人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 他指了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麻烦你帮我捏住它的嘴,我检查一下。” 狼崽子实在小,又蔫答答的,那战士不费力气就将它擒住,抱到了祭祀跟前。 左右翻找了一遍,他并没有见到什么伤口,反倒是手按在肚子上时,感觉瘪兮兮的,肋骨都能清晰的数出来。 “没事,应该是饿的。估计小崽子淘气跑迷路了,不知道怎么的来了这儿。”常念说出自己的判断。 这里没有燃火堆,厉怕不安全,既然没有别的问题,他便带着大家回了营地。 在营地的人见大伙儿都回来了,心里也松了口气。等走进了才发现,怎么有人的怀里还抱了个狼崽子。 “放下吧,你去清洗一下,别让它毛里的虫子爬到了身上。”常念叮嘱道。 自从祭司普及了讲卫生爱干净的观念,大家都习惯用肥皂洗澡,甭管冷水热水,总是要冲个干净。还记得野刚过来的时候,他们见着他头上爬着的虱子那叫一个嫌弃,完全忘了个把月前自己也如野一般模样。 倒了一碗清水送到小狼崽儿的跟前,这家伙定是又渴又饿,刚才还一副视死如归,这会儿倒像个二哈一样伸着舌头啪嗒啪嗒的舔着水喝。 等它喝完了水,常念又把今晚没吃完的鸡腿拿过来,扔到它跟前。狼崽子望了一眼白白的两脚兽,便低头叼起了鸡腿。 只是有一点不好,两脚兽近帐子前在它的脖子上栓了一个上吊绳。它本想用犬齿割断绳子,可不知怎么的,又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下了。 睡觉的时候大家伙建议让祭司睡在中间,便于保护。但首领却一把将人拉到帐子的一边。他在边上放了一摞厚厚的皮子,即使靠上去也只会觉得软和。 “你睡这里吧,他们睡觉不老实。外面有人守着,我也在,不会有危险。”厉解释。 说实在的,他还没睡过大通铺,也不大习惯和一群大老爷们挤一起。毕竟左边磨牙右边打呼噜的体验确实不好,所以听了厉的安排,睡在了一遍。 夜晚,起风了。睡梦中的常念觉着有些冷,正好瞧见旁边有个毛茸茸的哈士奇在吐舌头,他便靠了过去。果然,暖和多了。他想着自己的小狼崽长大以后,也能这么给他取暖吧,到时候可真拉风。 这一晚厉又没有睡好,身边的小狐狸像是冷了,裹了裹身上的皮子就朝他钻了过来。他毛茸茸的脑袋贴到了自己的颈窝,手也顺势放在了他的胸口。 他觉得这里的夜晚可太安静了,安静的只能听见隆隆的心跳。 许是厉的身上暖和,常念觉得这样贴着还不够,腿也搭了上去。好在没有放到尴尬的部位,不然或许会被某个坚硬的东西戳醒吧。 第42章 一觉到天亮,常念觉得昨晚睡得还不错,尤其是梦里的哈士奇抱着可真暖和。看一眼身边,厉又是早早就起了。之前不觉得,可自打两人“同居”才发现,厉每天都起的很早,不知道是习惯使然还是......神经衰弱? 应该不会吧?常念决定要仔细观察一下厉的气色,万一真是神经衰弱可要趁早调理。 走出帐子,他看向狼崽子。 “牙已经能咬伤人了,你要是敢伤了他,我保证你一个狼毛都剩不下。”厉掰着小崽子的狼嘴,与之对视。 小家伙屈辱的瞪了回去,想合上嘴,奈何力气差太多,只有嘴边的肌肉颤了颤。 警告完,厉才把手里的生肉放到它跟前。刚遭受过屈辱的狼崽子恶狠狠地扫一眼厉和他手中的肉,换了个方向用屁股对着他。 第105章 厉对它可没多少耐心,一脚踹在它屁股上,疼的狼崽子呜嗷一声。 常念扶额,上前接过生肉。“怎么还欺负孩子?” 厉对一切想靠近小狐狸的东西都没有好脸色,他看着狼崽子不屑道:“要是真欺负它,就趁着你睡着扒了他的皮。” 屁股对着两人的小家伙抖了一下,然后又强撑着挺直了背。 后来还是常念哄孩子似的又喂了一次,小崽子才把生肉都吃了。完事它还当着常念的面用犬齿将绳子咬断,好像是说“爷想跑早跑了”。 看明白他的意思,好笑地将它脖子上的绳子也割断。果然,小狼崽就跟在他的身边没离开。常念这才观察厉的脸色,果然叫他瞧见了黑眼圈。 我靠,猛男也会神经衰弱?呵呵,想到自己闭眼就着的睡眠,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丝可耻的优越感! 他凑近了厉,一旁跟在他身边的崽子见着,不满意的哼唧一声。 “手伸出来,我给你号一下脉。” “干吗?”厉疑惑,并没有依言伸手。 “我看你的脸色,好像是近来睡不好,我摸摸看是什么原因?”常念解释。 厉吓的喉咙滚动了一下,什么原因摸一下就能知道吗?那小狐狸摸过手腕后,会不会看到他那些龌龊的心思?不行,绝对不能让他摸。 历想差了,还不动声色地拉开了两人的距离,“昨晚他们的呼噜太吵,我没睡着。” 啊?所以今天的黑眼圈是因为这个?常念倒不觉得厉是讳疾忌医,毕竟就算他顶着两个黑眼圈,走路依旧虎虎生风,哪有一点神经衰弱的影子。 既然决定向西北绕路,他们也不耽搁,转道绕去西北。越往西北走,植被的种类也开始丰富,走着走着,竟让常念瞧见一个宝贝——大蒜。 这下好了,葱姜蒜凑齐了。 但作为一名优秀的医生,蒜怎么能只是用来调味呢?蒜最大的用处还是制作大蒜素。 比起虚无缥缈完全靠运气的青霉素,大蒜素的制作方法可算简单多了,现下他都有了玻璃窑,那后面制取大蒜素就不算困难。 原始社会,细菌的种类应是不多,不像上一世,因为广谱抗菌药的泛滥应用,许多药品已经起不到它的作用。如果他能在现在做出大蒜素,消炎这件事儿便能搞定一大半。 以后部落再有人受伤,酒精配合大蒜素,基本可以杜绝伤口感染。 看到小狐狸的眼睛亮晶晶的,就知道肯定是发现了什么好东西,无须他开口,厉伸手拉紧缰绳,让驴子停了下来。 兴奋地跳下车,常念指着前面绿油油的一片说:“拿上工具,把这一片长的像葱的植物挖出来,注意,我需要它里面的根,可别挖坏了。” 现在没有指南针,谁知道他们回来的时候能不能准确找到这里,反正大蒜容易存放,挖好了装到车上最保险。 这一片的蒜可真不少,足足让他们挖了两筐。 他开心的看向厉,“有了它,就算我们这次找不到铁矿也不亏。” 虽然大家伙还不知道这玩意干吗用的,但祭司说不亏,那绝对就是不亏。常念拍干净一头蒜上的土,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不愧是你,这味道真冲! 小狼崽子也好奇的凑上去,嗅了嗅,许是鼻子比人类好,咕噜一声吐了。 还好常念躲的及时,站一边捂着肚子笑。 厉也拿起一头闻了闻,这味道是不算好,但也不至于吐出来,心里腹诽一句“完蛋玩意”,站到了常念身边。 有了大蒜这个收获,常念的心里舒坦多了,路上也不自觉的哼起了小曲。 \"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那里有风......" 他哼的是一曲蒙语小调《乌兰巴托之夜》,上辈子他觉着蒙语歌中都带着青草的味道,所以特地学的。但这样悠远的唱法,加上如梵音一般的发音,一行人只认为这就是来自祖神之地的语言。 有那么一刻,他们觉得灵魂好像都被撞了一下,拉扯着记忆回到小时候追着阿娅跑的时光。 厉侧头看着常念,他想起二叔问他,“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神吗?” 就在这一刻,他在小狐狸的身上看到了神的影子。 大祭司告诉他神需要仰望,二叔告诉他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神,他觉得都不对。 因为,神就在他身边! 风吹着草,鸟借着风,一行人顶着金色的日头又走了大半天。厉抬手示意大家停下来,他俯身去看地上的草,沉声说:“附近有人。” 这里并没有划定族界,如果有人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游商,一种是逃跑的奴隶。 常念这才发现,地上的野草有倒伏的痕迹。可如果不是厉提醒,他根本注意不到。 将人拉到身边,厉单手握着望远镜调整,在前方偏东的位置,看到一处较为隐蔽的山洞。不确定对方有多少人,不能贸然分散自己的队伍。反正是要向西走,如果能不惊动他们最好。 “人应该在偏东的地方,我们向西走。你们两人去前面观测,你们两人留在队尾观测,一旦有情况马上汇报。”厉吩咐。 好在他们有望远镜,能提前百米看到敌人情况。 大约往西行了一炷香的工夫,前方负责巡视的战士报告,“西面有人,不到十个。” 厉侧头问常念:“你会爬树吗?” 第106章 捏了捏自己的耳垂,他抱歉的说:“不会。” 此处好在已有树林,虽然不算粗壮,但也将将能隐藏身形。拉着人躲到树的后面,厉示意大家分散藏好。 百来步的距离并不算远,没一会儿远处就过来了七八个人。他们身上虽然都是汗渍和脏污,但仍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淤青,应该是逃出来的奴隶。 常念不知道厉要如何处理这些人,不会是要全部杀了吧。自然界虽然是弱肉强食,但他们毕竟是人,要是就这样把人杀了,他的心里还是没办法接受。 厉一边观察敌情,也一边用余光看向常念。他当然记得之前小狐狸说过不可以嗜杀,所以也没打算杀掉这几名逃跑的奴隶。 于是他转头看向常念,微微摇头。接收到厉的信号,常念心里才算踏实。 早就有战士藏在树荫里,就等人到了附近从树上跳下来,利落地将毫无防备的八个人按在地上。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几人都没有来得及反应,等感觉到危险时人已经动弹不得。 丘拿着麻绳将八个人像串糖葫芦一样绑成一串。 狼崽子看了一眼脏兮兮的两脚兽,嫌弃的向常念身边靠了靠,还是这个白白的干净。 因为要带着狼崽子,常念可不想他身上的虱子跳蚤爬到自己身上,所以趁着午休的那会儿,让人给狼崽子洗了澡。厉也不管它愿不愿意,按在河里用肥皂洗了两遍才算完。 这会儿毛茸茸的身子蹭到常念腿上,常念弯腰撸了一把它的狼头,满意的收回手。 他看向厉问:“这些人要怎么办?” 厉扫了一眼说:“挂树上,我们继续走,不用管。” 咳咳,常念被口水呛了一下,这要是把他们绑在这里和杀了也没啥区别。不说别的,他们很可能会因为解不开绳子饿死吧。 “想带着?”看他的神情厉就猜到了。 “嗯。” “怕食物不够?”厉继续猜。 “嗯。” “我们原计划来回最多半个月,也带足了半个月的食物。但如果真的要半个月才回到部落,对于参加秋季交换集会来说时间太仓促。所以我们最多再走四日,四日寻不到铁矿我们就回去。你也说过,找到了蒜,这次就不算白来。” 厉帮着他想了一个十分合适的理由,但怕他有心理负担,又说:“八个奴隶也不易得,秋季交换集会我们不就是为了交换奴隶吗?” 常念又被安慰到了一些,他觉得自己这样做是有一些圣母的,但是生而为人,他确实做不到罔顾生命。 “好。”他撞到厉的怀里,抱着他劲瘦的腰,说:“谢谢你。” 小狐狸的拥抱太突然,厉根本没办法反应,只能受本能驱使接住怀里的人,再紧紧搂住。 第43章 两人这边说的话,刚被抓到的几个奴隶自然是听见了。他们好不容易从上一个部落逃出来,这就又要回去当奴隶吗? 一起冲出来近百人,有被抓回去的,有伤势过重死掉的,还有熬不过去活活饿死的。那么多人,只剩下他们八个。结果还是要被抓回去当奴隶,还真不如死呢! 队尾的人趁身边看管的没注意,咬着牙将左手拇指掰断按到了手掌内侧,然后一声不吭的从绳套里抽出左手。但他并没有着急发难,而是在寻找时机。 刚刚已经观察过一会儿,他们叫那个皮肤很白的少年祭司。他从未见过哪个部落的祭司会这样年轻,不过管他呢,即使不是祭司,他的地位应该也不低,而且从身形就能看得出,少年的实力是最弱的。 如果要想带着兄弟几人逃出去,必须拿他要挟。 只是那个高个子的首领一直在少年身边,这让他无从下手。因为单看眼睛就能知道,那位首领是个出手狠辣的人。 终于,让他等到了机会。 常念从车上跳了下来,想看看刚才路过的那片草丛,他好像看到一味延越没有的药材,不过还不能确定,需要闻闻味道。 正好这时丘过来,想问厉晚上扎营的事儿,好巧不巧挡住了视线。 那挣脱的奴隶好像迅捷的豹子,一眨眼窜到常念跟前,捏住了他的喉咙。不知道是不是有过一次被掐脖子的经历,他反应特别快,袖箭同一时间也抵住了奴隶的下颚。 “放了他们,不然我就掰断他的脖子。”他用拇指没断的那只手,用力勒紧常念的脖颈。不过为了不激怒对方,他还是给人留了喘息的余地。 虽然被掐着脖子,但常念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手里的袖箭一定会比这奴隶的手更快。 狼崽子就在他身边,见到白白的两脚兽被人制住,呲着牙凶狠的盯着敌人,更别说厉了。 他看见小狐狸被一只粗糙肮脏的大手制住,眼神冰冷的如同利剑,像是要直接击穿对面人的灵魂。当然,他也这样做了。他身上一直带着弹弓弩,迅速起手射击,玻璃珠准确击碎了那人的两节指骨,却并未碰到常念分毫。 原始社会,哪见过机括类的武器,即使看到对面的人抬手,奴隶也只是提高了警惕。刚刚拇指的指骨准确的说是掰错位了,可现下食指和中指的指骨却是真的碎了。 巨大的疼痛让他不得不松开手,常念也借此得以挣脱。 厉一个手势,后面的战士迅速将祭司围住,他则是以更快的速度冲到敌人跟前,骨刀毫不留情的挥向喉咙。这速度太快了,奴隶根本来不及反应,但他也曾是族人最引以为傲的战士,堪堪向后闪了一点,骨刀只割破了外面的血肉,并没有割断他的喉管。 第107章 “厉,别!”常念的声音阻止了厉接下来的动作。 他将人按在地上,骨刀抵到了他的喉咙。他在很努力的控制自己,不杀了身下的人。 常念观察了下,确定奴隶都被再次控制住,才跑到厉的身边,说:“别杀他,我没事。” 厉加大力气,让身下的人几乎在死亡边缘。他抬头看他的小狐狸,声音有些嘶哑道:“你的脖子红了。” “我只是皮肤白,看上去比较明显,没事的。”常念赶忙解释。怕厉不信,他掀起短襦的衣摆,说:“你看,你刚才抱我抱得紧了,这里都会红呢。” 厉看过去,果然白皙的细腰上有一道红痕,看位置就是他手臂放的地方。 渐渐松开手上的力道,他用眼神示意身边的战士过来,自己起身过去将短襦的衣摆放下来,又伸手去摸他脖子上的红痕。 厉的力道很轻,好像是怕弄疼一样。 常念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厉,说不上是温柔还是受伤,但他知道这人一定是自责的。手覆上厉的手背,安抚的摩挲着,“真没事,如果他威胁到我,我的袖箭可比他的手快多了。” “对不起。”厉的声音还是有点低。 常念觉得脖子被他摸得有一点痒,就连心里边也和被羽毛搔过一样,只得拉下他的手说:“不怪你,我们谁都没想到。” 他看向奴隶被掰错位的手指,其实心中是有歉意的。奴隶为了自由不惜自残,如果位置互换,他也会恨透了夺走自己自由的人。 “你看我没怎么样,倒是他手指肯定是粉碎性骨折,就现在的医疗条件想恢复如初有点困难。” 常念将人带回去,不会真的做奴隶,毕竟延越的奴隶大多都参与过侵犯延越的战争,或是那些部落的族人。他们将这几位带回去,也是准备经过一番考察后吸纳到延越。可现下算是结了仇,双方互看不顺眼。 厉哪还会管他恢不恢复的好,刚才要不是奴隶反应快和小狐狸拦着,估计人现在都凉了。 好在考虑到来回的时间不算短,日常的药材都还带了些,常念从药篓里拿些菘蓝的叶子捣碎了,让丘给他敷在伤口上。 除了厉,丘是最自责的。要不是刚才他挡住了厉的视线,也不能让祭司被人挟持。 一面是祭司的吩咐,一面是愁人,丘接过药有些纠结。 “去吧,听祭司的。” 常念的手一直没松开,这也让厉的情绪稳定了些。 丘这才没有犹豫,将药给奴隶涂上。 那奴隶疼的有些恍惚,没听清刚才几人说什么,就看到一个人拿着绿叶汁子过来。他当奴隶时就见过,如果抽打人的鞭子上裹着绿叶汁子,即会让奴隶们更疼,伤口也不容易溃烂。 他倒是想错了,抽打奴隶的鞭子上沾的是葱叶汁,葱叶有一些消炎作用,不过因着属性太刺激,基本没有人会用它敷伤口。 现在他没有拒绝的力气,眼见着绿色的东西落在自己的伤口上。 竟然没有痛感,反而有些清凉的舒缓。 丘性子本来就阴翳,自然看他不顺眼,但想到祭司和首领的态度,只得咬牙说:“不知好歹的东西,你以为延越是谁都能去的。别太看得起你这条命,想要你死,这口气儿也不能给你留到现在!” “我给他瞧瞧手指可以吗?”怕厉会炸毛,他跟着补充:“延越可不养闲人,回去总是要出力的,手残了不好干活。” 厉和看着奴隶的人说:“按住了,要是从手里挣脱,你知道会怎么样。” 那战士听了,差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 常念找来几个光滑的木条,又带着细麻绳走过去。“想要你这只手,就配合一点。也怪我没说清,没准备抓你们回去做苦力,只是怕被人从后面偷袭,所以才捆着你们。本想着等回到部落再让你们决定去留,没想到你对自己可够狠的。” 常念也不含糊,既然他自己都下得去手,他给掰回来的时候也干脆。 啊的一声嚎叫,脱臼的左手指骨归位了。 那奴隶似有所感,活动活动左手,发现竟然恢复如初,他再看向常念的眼神就变得有些复杂,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左手问题不大,只是右手想恢复好,有些难度,我只能尽量。一会儿我用树枝固定的时候会有些疼,但没办法,你这应该是粉碎性骨折,不能手术,只得寄希望他自己能长好。不过丑话说在前面,就算恢复了,大概率也做不了太精细的事。” 医生的老毛病没办法改掉,他絮絮叨叨的说了好些。 要不是刚才正骨的时候太突然,那奴隶也不能喊。如今听对面的人说了这些,后面再给他处理手指的时候就没有再发出声音。 “最近几日千万不要活动,最好能保持里边的碎骨头不移位,恢复的可能性还大一些。这几晚会很疼,你有个心理准备,等过几日消肿了便会好一些。” 说完,他看向一边的战士:“他这两日很可能发热,多观察着点,如果发热立即叫我。” 后面的路,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 当天晚上,那奴隶果然发烧了。他让人煎了消炎和退烧的中药,又用温帕子做物理降温,才在第二日早上退了烧。 剩下的七个奴隶在旁边一直看着,心里边都迷糊了,他们还是第一次见部落的祭司救治奴隶,更重要的是这位祭司竟然可以褪高热。他们之前被困在一个大部落,那里的人要是发热也只能等死。怪不得,少年如此年轻就成为祭司,原来他是拥有神迹的人。 第108章 不过比起这些更让他们惊讶的是,晚饭的时候他们竟然分到了食物。虽然不多,甚至那个狼崽子的肉也都比他们多。但确实煮熟的干净的食物,而不是什么发烂腐败的东西。 这些人的食物可真好吃啊,如果天天吃这些,或许给他们做奴隶也没什么不好,毕竟几个人躲在这里已经吃了好些天的野草根。 不是所有人都像那个咬牙掰断自己手指的奴隶一般狠,能活下去还是很多人不愿意死的。 当天晚上,常念梦里又是抱着哈士奇睡的。 后面的路,他们还如之前一样将几个人穿在一起看管,不过经过那天之后,倒是都老实许多。 手指骨碎裂的奴隶,手在两日之后开始慢慢消肿,但常念依然叮嘱他不要乱动,起码要这样保持一个月的时间。 之后路上再没有别的波折,偶尔见到延越没见过的草药也全部带上,尤其是有种子的,更是被他好生存放。 只是这一路唯独没见到常念说的铁矿,要说一点不失落,那是不可能的。还以为每个穿越者都能有点幸运buff加成,他或许有吧,但没点在铁矿上。 今天已经是厉说的最后一天,抬头看了看日头,大概快到午时。 “走到正午,如果还没看到你说的铁矿,我们便往回走。”厉说道。 常念还想再挣扎一下,“晚上,我们走到晚上好不好。如果走到晚上还看不到,我们就往回赶。” 厉发觉,自己对着他的眼睛越来越说不出拒绝的话。他其实是记得的,自己曾对念说过“你有你的坚持,我也有我的想法。”现下看来,他哪儿还有什么自己的想法。只要小狐狸眨着眼睛看自己,真是一个不字也说不出来。 “好。” 可惜,又走了半个下午,还是没见到。常念知道自己不能再任性,是该要往回折返。 他们刚拉着驴子爬上一个山坡,就听见厉说:“念,前面有一排连在一起的石头山。” 走了这么久终于有石头山出现了吗?常念赶忙拿出望远镜看,果然,是连绵起伏的石山。估计从现在的位置走过去,大概需要小半个时辰。 虽然还看不清是什么山,但眼瞧着是希望,他拍着厉的胳膊说:“快,我们去看看。”几十人赶着驴车一路小跑着过来,他为了不拖累大家的进度,依然坐在驴车上。 他只是不想拖累大家的速度,真的是,真的是,常念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等到了石头山附近,他先是皱眉,不过稍后又展颜一笑。 原来是这个矿吗?那也很不错呀! 第44章 面前的山其实和部落西边的红岩绝壁有些像,大部分裸露在外的颜色是橙红色,但这种颜色多来自山体的土壤,而坚硬一些的石头则是呈现银灰色。 只这么看,常念倒也分辨不出是何种矿石,毕竟他总归是个学医的,对于炼金冶铁最多算是基础教育时涉及过。 不过有个东西在一堆山石中很显眼,鲜红色的条痕在阳光映照下变得有些晦暗,仔细观察能看到它身上是半透明过度到不透明的渐变,如果旁人见到这种不规则的晶体或许会觉得是宝石,但他却认得,这是一块淡红银矿。 淡红银矿和普通银矿不同,除了长得好看外,他的晶体还能做激光材料。只可惜在现有的条件下,也只能当做普通银矿一样使用。不过没关系,这至少可以让常念确定此处矿石的属性。 银矿好啊!有了银矿就能做银针,以后便能刺穴针灸。 除此之外,他有钱了! 那么大一座银矿啊,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他就真的是家里有矿吃喝不愁。 不过这也都是他心里的自娱自乐,银矿除了本身有银矿石之外,大多都有伴生矿。银矿最常见的伴生矿主要是铅锌矿和铜矿,铅锌现在还没什么用,但铜矿就不一样了,先不说以后是否考虑用铜做基础货币,就说在没有铁的情况下,青铜制式的兵器那也甩石器一大截。 有了铜,后面的工具也能更趁手一些。至于银矿其实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伴生矿,是金矿。 四舍五入,他也是有金矿的人了。 不过他脸上的笑并没有维持太久,因为眼前的银矿石和山体的花岗岩融为一体,与花岗岩呈现出你压我我挤你的层状分布,花岗岩有多硬现代人都知道,这可要怎么开采! 把部落唯一一把小铁锤拿出来,常念对着眼前的矿山全力一击。 很好,掉了一个茬,大概也就有指腹那么大吧。麻蛋!这矿不挖了,爱谁干谁干吧。 其实也没有硬气多久,他还是去一边将淡红银矿的晶石扣了下来,这比普通银矿好搞多了。 站在一旁的厉看着小狐狸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冷着张脸,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他要找的铁矿。不过他倒是十分吃惊,那个铁锤子有多坚硬他很清楚,纵使念的力气小,但一锤子下去基本没什么变化,这足以说明此处的石头的不凡。就算不是铁矿,那带回去做石器也要比普通石器好用太多。 可后面的野看到后脸色都变了,怎么办?这似乎比他们发现的石头更坚硬,这就是祭司说的铁矿吗?如果他们发现的石头不能成为祭司口中的“投名状”,部落里的孩子要怎么熬过这个冬天。 他可真的太后悔了,如果早一点说出来多好。 不过他只是消沉了一会儿就又燃起希望,这里对于延越来说太远,可他们发现的地方离延越很近,如此一想,他手里的“投名状”似乎还能用。 第109章 不行,回去就告诉祭司。他必须要保证在冬日前,孩子们都能住进会发热的房子里。 厉看着常念将红色的晶石收好,说:“这不是铁矿山吧?” “嗯。” “但却有你说的其他矿石?”厉笃定。 “嗯。” 常念觉得,他与他的首领大人越来越默契。“这大概率是一座银矿,也很有用,我在考虑要怎样才能把矿石带走。” 厉接过小铁锤,用力在岩石上一挥,一个比西瓜还大的矿石从上面滚落下来。 这就是实力的差距吗?对比也太惨烈了。 可小铁锤就一个,别的战士也不见得有厉这般力气,纯靠凿可不行。 常念吩咐丘:“刚才过来的路上我看到好多枯树枝,都捡过来。” 刚刚,他想到了看过的一本古籍《华阳国志·蜀志》中的一段记载,“不可凿,乃积薪烧之。” 其实也是他被矿石迷了眼,当时开采石灰石时用的就是这个方法。不过现下只用火烧可能也比较麻烦,他又命人用陶锅装河水过来,泼水激冷后,岩石自己便裂开滚落。 众人:祭司大人又在施展仙术。 更别提是穿成串站在一边的奴隶,又一次,他们又一次见到那个少年祭司的神迹。 怎么办,想到这些天吃的用的,他们好想做少年祭司的奴隶。 瞧瞧手上的绳子,其实捆着也挺好。 天黑之前,小驴车已经被矿石装满。驴车四面都围上更高的木板,这是来之前特地设计好的。 现在常念已经不忍心坐上去了,真不能再给驴子加哪怕一点的负担。 剩下的矿石大多都装到筐里,看着装不下的那些,他的心都在滴血。这边就如野想的一样,太远! 在延越没有一个强大的马队之前,经常过来并不现实。 说好了不让那一串奴隶干活,等到了延越便将人放了。但看一眼散落在地上的矿,常念不好意思地从厉的身后探出个脑袋,说:“你们可以帮着我背一些石头吗?放心,不会让你们白受累,等回到部落会给你们盐和食物作为交换。” “我们不要盐和食物,我们可以做您的奴隶把石头背回去。”被捆在中间的一个劲瘦汉子带头高声说道,之后带着其他的人一起跪在了地上。 啥?常念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 好在还有人是正常的,手指骨碎裂的奴隶直挺挺的站在那儿,艰涩地开口:“我不想做奴隶,但我可以和你们回去吗?” 丘讥笑出声:“你?凭什么?” 那人看一眼自己还绑着木棍的手指,开口:“我很擅长狩猎。” 丘手指向一个身形并不算高大的战士,说:“你出来,用一只手和他打一架。” 断指的奴隶并不畏惧,双手举到面前,示意解开他的绳子。“不必,你用双手。”他此时眼睛中燃烧着战意,带着些疯魔的兴奋。 常念哪会真的让他们打起来,阻止道:“不许打架!至于加入延越的事回去再说,明日你们先将这些矿石背上。” “是,祭司。”那个被丘叫出来的战士躬身应道。 而另外一人在听到常念的话后,也收敛了眼中的锋芒,回:“是。”语气已经带上臣服的态度。 厉只是扫了一眼,便拉着常念的手腕说:“外面冷,回帐子。” 月光幽幽,这一晚坐在外面的奴隶里有人没睡。他侧脸看向帐子,里面白皙的少年祭司正窝在大高个的怀里睡得香甜,而那个男人也像是困住猎物的野兽一般,将少年祭司搂在怀里。 回去的路上有人问,“祭司,既然这不是铁矿那是什么啊?” 走了半日的常念这会儿已经趴在厉的背上,说:“银矿。” 延越的人对铁已经不陌生,知道那可是锋利坚硬的好东西,遂问:“祭司,银比铁还要好吗?” 他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见到祭司可稀罕这些石头了。 “啊?这个呀,要怎么看。如果是制作武器,银当然不如铁。你别看他现在好像很坚硬,但那是因为它被花岗岩包裹在里面,但其实银的质地有些软,如果在纯银的东西上咬一口,上面铁定能留下一个牙印儿。” “啥?”问话的人懵了,“那它不是连石器都不如吗?” 常念点点头,“如果做武器,确实比不上质地坚硬的石器。但刚才我说过,要分怎么看。太久远的不说,就说一个月的交换集会,我准备做一套银制餐具。银的光泽好,做成餐具要比现下的粗陶好看太多,再加上事没人见过的玩意儿,想必能攀上城中大家族的人,一定愿意用许多的奴隶做交换。” 厉不用回头,就知道此时的小狐狸定是又在翘尾巴了。 “除此之外,这些矿石中也不只是有银,还有一种叫做铜的元素。它虽然不如铁坚硬,但在找不到铁矿的情况下,铜也能作为铁制兵器的替代品。” 他不止是对那位战士说的,也是与厉说清楚。 一群人,一辆驴车,旁边还跟着只毛茸茸的银狼崽子,风尘仆仆的赶路。 回去的目标更明确了,而且来的时候厉沿途做了标记,所以虽然一行人背着东西,但回去只用了四日的时间。 在进入延越的族界后,常念从厉的背上跳下来。只是看到夕阳下迎风摇摆的碱蒿子,他就有一种回到家的踏实感。 第110章 是啊,延越早就是他的家了! 从盐湖赶回去还要小半日的时间,厉并不准备带大家走夜路,便安排人开始在盐湖附近扎帐子。 常念伸手揉了揉小狼的脑袋,“我到家啦,以后这里也是你的家。” 它似是听懂的向周围望了望,好像巡视领地一般,可是除了味道怪异的绿草,他也只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湖。 看它的表情,常念也猜到个大概:“这里是西郊,没什么可看的。等明日回到族里就热闹了,不过你得给我记住,我阿娅肚子里有小宝宝,你要是敢冲撞我就把你送给厉。” 送给那个大个子可不行,还不得变成一张狼皮。 它听懂一般蹭了蹭常念的手,完事还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一旁的历见着,大手一挥将狼崽子扒拉到一边,恶狠狠地瞪着他说:“刷牙了么你。” 完事拿出一个装水的陶罐,将小狼刚才舔过的那只手清洗了一遍。 常念带着的香皂为了防蚊虫加入了些许的艾草,洗干净后厉送到鼻子下面问了问,除了艾叶的味道,没有别的他才算作罢。 松开之前,还不着痕迹的在上面擦了擦。某人还觉得,他家“室友”可是越来越爱干净了。 一边的小狼似乎看穿厉的心思,不屑的哼唧了声,跑一边玩儿去了。而奴隶中有人的余光也偷偷注意这里,只是他藏得很好,一切都不着痕迹。 帐子建好,篝火也点上了,一群人围坐在一起,常念看向一长串的外族人,说:“现在已经回来了,也要好好谈谈你们的去留。” 几个人听见这话,都坐直了身体。 “我说过,没准备把你们抓回来做奴隶,所以那些说要给我做奴隶的话也都收回去吧。至于如何留在延越,我和厉商量了两个方案,你们都听听。但无论是选择哪一种,明日与我们进了延越,便不能出去了。” 他难得严肃的看着几人,然后和丘说:“告诉他们,背叛延越的下场。” 丘阴恻恻的呲牙笑道:“叛族者,死!” 很好,就知道这个阴鸷的家伙能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但这还不算完,他抬手对着驴车上的矿石按下了袖箭。小指粗的袖箭毫不费力的击碎了矿石,最后又飞出好远才落在了地上。 被这东西抵过下颚的人现在才觉得后怕,那日他竟以为是自己挟持了少年祭司,完全不知道如果这人想要他的命,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儿。 所以,他真的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伤害谁。低头看着还绑着树枝的右手,心里有些发苦。 常念看一眼飞出去的袖箭,有点远。虽然回来的路上,厉背着他走了近一半,但“身娇体弱”的祭司大人也觉得累极了,遂拍拍身边的小狼说:“去,捡回来。” 小狼总觉得哪里不对,他歪头瞧了瞧白白的两脚兽,觉着是虚弱了点,只好转身朝袖箭的方向跑过去。 如果小狼见过现代世界中被主人溜飞盘的狗,他就会知道是哪里不对了。 小狼仰着脖子叼着袖箭回来,常念奖励似的在他脑袋上揉了揉,说:“要么你们如野一样,拿出有价值的东西,可以让我的族人接纳你们。要么,做我的家臣,一切用度皆有我出,只是现在除了可以答应你们不挨饿受冻外,其他的承诺我暂时还给不了。” 这是他与厉商量好的,既然厉希望他有自己的势力,觉得这几人也可以。除了有一人他看不惯,其余几人一路过来也算安分。而且几人都处于自愿,要比以后从交换集会换回来的奴隶更好管束。 跟着过来的几人也多少听说一点关于野和朝部落的事儿,但谁也没想到最先表态的是挟持过常念的奴隶。 “我愿成为祭司的家臣。” 虽然他不明白什么是家臣,但既然不是奴隶,又能成为祭司的人,他当然愿意。 其他人也生怕自己落下,赶忙符合道:“我们也愿意成为祭司的家臣。” 丘此时出来嘲讽:“看不出来,都是会攀附的。” 其他人因为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只有那人,还坚定的看着常念。 常念也发觉他与旁的奴隶不同,满意的点点头:“一直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被抓做奴隶后,没人再问他的名字,他以为这辈子会渐渐忘了,没想今日还会有人问,他喉咙滚动了一下,声音嘶哑道:“雍留,我叫雍留。” 常念是知道的,现在人的名字大多都是单字,但也有一些部落会取两个字的名字。 “雍留,既然你决定做我的家臣,以后就不能改了。而且还是像先前说的,没我允许,不能踏出延越半步,你可能做到。” 雍留坚定抱拳行礼,说:“雍留以性命向神灵起誓,愿做祭司家臣,绝不反悔。” 常念有些意外,他之前的部落竟然行的是抱拳礼,不会也是哪个穿越过来的人吧。不过细想也不对,既然是穿越过来的,怎么也不能让人轻易灭族,可能只是个巧合。 “好。”常念对雍留一直都很欣赏,同时也有些歉意。眼神也不自觉的落在他捆着树枝的手上。 “那你们呢?”之后他又问向其他人。 剩下七位眼瞧着祭司好像更满意雍留,几人都有些着急,没想到他们竟然在原始社会先“卷”起来了,中间那人带头说:“请祭司大人赐名。” 一旁的丘都气笑了,这都是一帮什么玩意啊! 第111章 常念也是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发展,想着自己一下子要起七个名字,他只觉得头大。 阿大、阿二...... 这样似乎显得有些敷衍。 甲乙丙丁...... 还是很敷衍! 有了!就用上辈子各个省的简称,既可以显得不敷衍,又好记,如果后面来的人没名字,也可从里面挑选,反正三十四个省呢,能用好久。 他依次指过去,说:“闵、豫、鲁、晋、蒙、津、吉,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七人齐声道。 很好,他自己没记住,于是说:“每个人念一遍自己的名字。” 闵、豫、鲁、晋、蒙、津、吉,七人按照刚才的顺序,依次喊了一遍。 不错,这次他记住了。 这样的小心思别人都没发觉,可一直在他身边看着他的厉却通过他脸上的细微的变化发现了,真是一只狡猾的小狐狸。 因为一路的观察,也因为刚才暗暗秀过的实力,常念放心的吩咐:“把他们身上的绳子解开吧。” 有战士上前,解开了几人的绳子。 没有了绳子的舒服,雍留走到离常念不远的地方坐下,一声不吭。其他人活动了一下手腕,看了看祭司。 常念示意他们随便坐。 事情都解决的完了,常念慵懒的靠在厉的肩上说:“不知道阿娅在做什么,会不会在想我们。” “早点睡,明早天一亮我们就回去,瑶姨见到你一定很开心。”厉说。 常念纠正:“是阿娅见到我们一定会很开心,厉,你也是她的亲人,从来都是。” 厉喉结滚动了一下,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如果有一天,我让瑶姨失望了,她会不会......厌憎我。” 不知道为什么,常念觉得,他最近总是能从厉的眼睛中看到悲伤,这让他觉得......心疼。 伸手在厉的发顶揉了揉,他安抚道:“不会的,阿娅最温柔。如果你做错了,我就和你一起求她原谅,她一定不忍心责怪。有一句话叫法不责众,她算上肚子里那个小的,也才三个儿子,所以我们两个就能算作众。” 说完,他狡黠一笑。 一旁的小狼吃醋的转了个身,今天很不开心,两脚兽给别人起了名字,却还只叫自己小崽子。而且,原来他不止会摸自己的脑袋,可真叫它不爽! 次日,一行人在天刚刚亮的时候就开始往部落走,刚走了一半就瞧见弘带着人迎面过来。 “厉、祭司,你们可回来了,芽在家里天天都嚷着想祭司。”弘一边往这边赶,一边声音洪亮的说。 他只粗粗看了一眼,就发现有几个陌生的面孔,但看两人一如往常便也能猜到个大概。 “你怎么来了,就申自己在部落?狩猎队谁带着?” 弘大大咧咧的回:“申在部落,这几日他都让我向西迎你们,平时我们也会出族界往西走走,不过不会走太远。狩猎队那里申让盛带队,他身手不赖,每日收获的猎物也没有少。” 他没说,何止没少,有时候比他带队猎的都多。 弘找了能跑的,让人先回去给申送信,剩下的人接过东西,随着大部队往回赶。 不出意料,等回去的时候族人都等在了部落跟前。玥扶着瑶站在前面,等看清一行人的身影后,瑶还是没忍住哭了。 常念赶忙小跑过去,抱住母亲说:“对不起,让阿娅担心了。” 瑶擦了擦眼泪,看着儿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把常念从头看到了脚,他注意到驴车已经坐不下人了,但儿子白嫩嫩的脚却没有一个水泡,不问也知道这一路没少让厉背着。 他打量完儿子,又迎上前抱住了厉。 “这一路辛苦了。”即使是心疼这个与伴侣一起养大的儿子,也是感谢他对念的看顾。 厉也试着抱住了瑶,说:“不辛苦,让您担心了。” “回家,已经让玥给你们准备了好吃的。”瑶拉着厉往回走。 这下轮到了众人,他们一起喊:“恭迎首领、祭司回家。”后来常念才知道,这话是申教的。 常念看着头发日渐潦草的鹤,脸皮抽了抽问:“鹤工,你这是怎么了?” 鹤兴奋的冲了过来,手里拿了个东西说:“祭司,你看!” 第45章 鹤手里拿着的,竟然是一个诸葛/连/弩。 常念记得走之前是将诸葛连□□给了鹤,不过并不完整,只是各个部件的分形图,至于要如何组装的全弩结构图,他并没有给。因为那会儿鹤已经开始带人研究斜织机了,想着应该是没有时间做别的。之所以会给分形图,也是为了让他提前了解。却没想到,鹤仅凭借分形图就将诸葛连弩做出来了! 虽然单论机括的精巧,连弩是远远不如袖箭的。毕竟听名字就知道诸葛连弩在三国时期便已盛行,而袖箭却是到了<a href="" target="_blank">宋朝才有记载。 但凡事不能一概而论,袖箭的精巧在于隐秘、杀人于无形,说白了还是单体攻击的暗器。而诸葛连弩则不同,它完全是用在战场上的大杀器。 首先,它一弩十矢,十矢可连发。要知道工业社会时期的左轮手枪也才六发子弹,但诸葛连弩竟然可以连发十次。比如鹤手中拿的这个,他的外形比古时的弓箭还要小一些,携带十分方便。 常念接过来颠了颠,对于他来说稍稍有些重,但要是换做经常狩猎的战士来拿,便会十分轻松。 第112章 还有半个多月就到秋季的交换集会了,如果在出行前给战士们配备上诸葛连弩,即便数量不多,也能更好的保障此行的安全。 而在延越建好城墙之后,设弩床架巨大连弩,估计就连百米之外的敌人,都能一秒送走。 想想从出发寻矿到今天,满打满算才过去九日,又是斜织机又是诸葛连弩,怪不得鹤顶着一张快精/尽/人/亡的脸。 他决定以后绝不提前给鹤剧透,真怕给人累死。 “试过了?” 提起连弩,常念对准远处一颗大树的树干。 鹤虽然面容憔悴,但人却异常亢奋。“试过了,比我预估的还要厉害一些。” 诸葛连弩的扳机并不是如弹弓弩向下按,也不是如现代手枪一样食指扣动,而是像老式电闸那般向下拉。拉完之后需要手动复位,然后才可再次下拉。 他对着树干连续拉动扳机,只听“嗖嗖嗖”三声箭出匣,然后又是“噔噔噔”的三声,箭矢全数没入树干之中。 大伙儿本来是接首领和祭司回家的,可在见到连弩的威力后全都沉默下来,这也太厉害了吧!有了它,以后狩猎队哪还需要那么多人,这玩意只要嗖嗖嗖几下,跑的最快的豹子也逃不掉吧。 倒也不如他们想的夸张,其实诸葛连弩的缺陷还是比较明显的。比如需要有一定的经验才能准确射中,又比如其实如果射程再远一些它的威力就会成倍下降。 单从射程来讲,如果将弹□□几个关键零件替换成金属,它的射程会更远。 常念的最终计划是要将弹弓弩与诸葛连弩结合,再在上面安装上狙击镜,努力将冷兵器做到极致,不过这话他现下可不敢告诉鹤。 看一眼树上的三支箭,某人可不准备自己拔出来,毕竟以他的力气也拔不出来。刚想抬手叫山,就见到雍留上前几步,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将箭矢拔出,然后双手呈到他的面前。 常念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上学的时候导师特别喜欢有眼力见的同学。 满意地接过箭,他重新装到箭匣中,递给厉问:“你要试一下吗?” 厉只是接过来看一眼,并没有试射,说:“先回家,瑶姨还等着呢。” 对对对,常念这才想起来,“都回去吧,也到午饭点儿了,有事下午再说。” 一群人随着首领和祭司呼啦啦地转身朝部落走,没走几步一个嗓门大的汉子兴高采烈地说:“祭司,第二批房子都建好了,就等这您和首领回来给咱摇号!” 好吗!原来效率快的不止是鹤工一个。 常念也不扫大家的兴,“成,等日头再落一点,天气凉快了就给大伙摇号分房。”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说得好不热闹,一个被忽略的脑袋不开心的往他腿上蹭了蹭。 瑶这才发现小家伙的存在,看出来是一头小狼崽儿,但她也不如何害怕,只开口询问:“它是你们带回来的?” 看出小家伙委屈,常念安抚似的揉了揉它的脑袋说:“嗯,路上捡的,很听话。” 厉觉得这个动作有些眼熟,好像昨晚小狐狸就是这么揉他的。嫌弃地看了一眼狼崽子,他可没看出它哪里听话。 终于被摸头,小家伙刚才的不开心消散了,雄赳赳气昂昂的跟在常念身边,别说还真有那么一点小狼王的样子。 往回去走的路上,新收下的几个人就好像刘姥姥入大观园似的,东瞧瞧细看看,什么都新奇。之前雍留就怀疑过祭司身上穿的像是布,不过因着也有鞣制皮子手艺特别好的,能将皮子制的轻薄又软和,他就没有多想。 可刚才瞧见瑶的一身衣裳,他终于能确定,延越这个他从未听过的部落,竟然有布。而且何止是有布,部落里大多数的孩子身上穿的都是布,好像布也不过是稀松平常的玩意。 雍留被辗转在几个部落交易过,有中型部落也有大部落,偶尔也见到过从城中过来的人交换奴隶,自然也瞧见过布衣是什么样的。但即使是城中来人穿的布衣也都是灰白色的,如瑶这般颜色鲜艳还带着图案,他从未见过。 这一切难道又是少年祭司的神迹吗? 他望着那个白皙的背影愣愣出神,可有的人就好像后面长了眼睛,警觉地向后扫视,好在雍留反应快,刚刚的眼神并没有被捕捉到。 厉直觉,后面有视线盯着这里,但回头时并没有发现异样,只见到狼崽子如打赢了丈的大公鸡一般,炫耀似的看着他。好像在说,“看,白白的两脚兽还是最中意我!” 野自打进到延越急的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申叫他回去吃饭,他也跟在祭司后面磨磨蹭蹭的不肯回去。 “有事?”临近门还是玥回头问了一声,常念这才发现野还跟在后面。 “有,有事。”野磕磕巴巴的说。 厉可不准备一家子人在外面等他说话,开口:“进来说。” 厚实的木门被推开,常念满意的拍拍门板。雁跳出来问:“祭司,我带人找的木料,你觉得怎么样。” “不错。”常念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对站在门口的八个人说:“你们也都进来吧。” 得了吩咐,几人才跟着进来。 “阿娅,他们是我在路上遇上的,以后会跟着我做事。”常念指着人和母亲介绍。 瑶点点头算是认识过。 “鹤、雁,你们过来。” 第113章 见祭司叫他们,鹤和雁走上前。 “给大家介绍一下,他是鹤,主要负责......”他在想要怎么介绍鹤的工作,但想着说了他们现在还听不懂,只道:“算了,你们只需要记得鹤工负责的事情比较重要,如果他需要谁做什么,听他吩咐就成,不用特地过来问我。” 然后又介绍:“他是雁,我有什么事一般都会吩咐雁。你们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找他,接下来也是由他负责你们的管理和物资分发。” 他看一眼玥,觉得还是要介绍一下:“那边的是玥,我阿娅身边的人,以后她有事找到你们,照做就成。” 自打常念回来以后,乔和山便又跟着了。看了看身后,他说:“我后面的两位是乔和山,平时就跟在我身边。” 刚才介绍了鹤和雁,任谁都能听出这两位有多受器重,但雍留也只是淡淡听着,没什么反应。直到听见少年祭司说后面的两位能一直跟着他,雍留的眼中才有了变化。 之后,他又将八人给鹤和雁介绍了一遍。 “先吃饭吧,一会儿把其他人都叫过来,正好重新分配一下。” 招呼人将桌子摆好,好在院子够大,一张圆桌摆在主屋跟前,另外拼了一张长桌在后面。 圆桌不大,玥将饭菜摆好后就要过去长桌。 “哪儿去啊?”常念端着碗问。 瑶也指着个位置,不许她走。 圆桌上坐了瑶、常念、厉和玥,剩下的人都去了长桌。 其他人倒好,但刚来的几人明显有些不知所措,他们做奴隶太久,已经不知道要如何在桌子上与人吃饭了。 雍留坐在中间,看了一眼,率先用左手拿起面前的竹筷,一句话不说埋头吃饭。不过,他也只吃周围的食物,远处的并未伸手去夹。 反观乔和雁他们,恨不得围着桌子吃流水席,生怕哪样好东西自己会吃少了。 和别人的心情都不同,受“冷落”的野根本没心思吃东西,他味同嚼蜡的一口口往嘴里送,还时不时抻着脖子看祭司。 常念这会儿早就忘了野,好些天没有好好吃过饭,见母亲动了筷子,自己便开始风卷残云。有的放得远够不到的,也只要一个眼神,厉便帮着夹过来。 等一顿饭吃完,他觉得自己快直不起腰了。 几日不见,母亲的肚子又明显些,常念摸着自己的肚子开玩笑道:“吃的太多,瞧着竟比母亲这个怀宝宝的肚子还大些。” 厉眼神控制不住地看向他的小腹,不知想到什么,喉结滚动了下。 “不许胡说,哪还有个做祭司的样子。”瑶含笑嗔道。 常念不以为意地:“我没胡说,就是很大吗!厉你摸摸,是不是都鼓出来了。”说着,他拉起厉的手就放到了自己的肚子上。 倒也没他说的那么夸张,不过确实是吃撑了。他心思都还在归家的喜悦中,完全没感觉到某人的手有些抖。 饭后不久,二十人小队也过来了,这下祭司大人手底下的人全部到齐。瑶带着玥出去遛弯,将院子留给他们。 厉没着急离开,此时他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已经散了,坐在位子上看小狐狸如何安排进来的事儿。 刚到家时常念就想问了,不过想着大家都还饿着肚子,按下没说。这会儿有空了,才问雁:“怎么院墙垒好后,没再建外院的房子?” 雁看一眼坐在那的首领,说:“出发那日,首领交代,再过段日子就是交换集会,您很可能要换一些奴隶回来,让我们在养殖场那里先建造一排房子,方便安置后来的人。”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建的怎么样了?”本来还发愁如何安置新来的人,现在厉提前安排好,倒是消去他不少烦恼。 “有了之前建房的经验,大家的速度都快了不少,昨天已经将瓦片装好,之后再盘好炕装上门窗,就能住人了。”雁回道。 常念点点头,又问:“那边的房子大概可以容下多少人?” “结构是照着部落的房子建的,中间是厨房,左右各一个屋子。首领走前说后面住的人可能会很多,所以房子要更大,如果人挨人的睡,大概一个屋子能住下十五六人。” 计算了下,一个人占半米的身位,能睡下十五六人的那便是七八米的大通铺。七八米的炕盘起来也不算难,他上辈子在视频里就见过,好好规划一下烟道的走向就行。 “好。”常念看向八人说:“晚上你们几人便住过去,一会儿让雁多带些皮子,等炕盘好你们就能住的更舒服些。” 之前房子刚建好还没盘炕,也有好些族人住在毛坯房中,现在这样安排应该也不算苛待他们吧。主要是几人在计划之外,现在能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已经很不错了。 他侧身看厉,夸奖道:“还是你有先见之明,不然我都没地方安置人。” 厉握拳放到唇边,轻轻咳嗽一声,哪有什么先见之明,他只是单纯的不想鹤和雁的房子那么早建好,好继续把小狐狸按在自己的屋里。 看向雁,他吩咐:“那边的房子装木窗,等天冷之后可以在木窗上加皮子。” 常念疑惑看他,厉解释:“玻璃太锋利,后面你交换回来的人会住那里,不安全。” 住处安排好,常念看向二十人小队说:“我之后也会很忙,家里的事和一些杂事都交给雁打理,他那总要有几个人帮忙,谁愿意去?当然,你们要留在队里也没关系,我让他们几个跟着雁也成。” 第114章 虽然现在对外鹤和雁还是奴隶的身份,可谁家奴隶单独住一个屋子啊,瞧着祭司大人对两人的看重,哪会有人看不懂。 朝新来的几人那里看了一眼,常念说:“雍留,你手不方便,先跟着雁。” 又和二十人小队说:“你们这里我还是留二十人的编制,所以跟着雁的最多能有七人,你们自己商量一下。” 有人想跟着雁,也有人想继续留在二十人小队。最后,正好从队伍里走出了七人。 “成,那你们七个还有雍留就和雁一起做事。” 为了不让新来的人误会,常念挑明:“你们在这里住上几日也能知道,鹤和雁是部落分给祭司的奴隶。如今这个院子里也没别人,我便明说了,在我这无论是他们也好玥也好,即是阿父留给我的人,也算是我半个家人,我既然器重,就不希望有人会轻视他们。不然,也不要怪我这里不留人。” 来部落还不足半日的功夫,几人关于这个世界的理解全部被颠覆。奴隶?有这样威风的奴隶?说是大部落里的大人还差不多。 但现在可不是想这些事儿的时候,一齐回道:“是。” 看向新组成的二十人小队,“以前总叫你们二十人小队,也没正式个名字,现在重新组队,以后就叫羽林卫吧,先由乔带队。” 虽然羽林卫在古代是守护皇上的,而常念也并没打算做延越的王,可起名字真是太难了,脑子里只想到了这个,反正就算厉知道羽林卫的意思也会不以为然。 突然升官的乔一脸茫然,祭司也没提前说啊! 乔和山是厉选给他的,那便是绝对可靠的人。山这人话少木讷不适合与人沟通,也只有乔合适。 听见他这样的安排,厉的唇角微不可查的弯了弯。果然,小狐狸最信任他。 所有人都没注意,只有小狼看到了。他从鼻子中重重地哼出一声,转过头不想看大个子的春风得意。 “走,一起去那边看看,东西晚一点再送过去。”说完,他看身边的厉问:“你要一起去吗?还是留下来处理部落的事?” “不用,没什么事需要处理。”厉起身也跟着一起去了。 站在旁边的野眼泪都快出来了,怎么还没轮到他。 之前在荷花池那边捡来的野鸭蛋,现在已经有破壳的,毛茸茸的一团团在禽舍里溜达。 小狼见到之后,眼神明显流露出兴奋,如果不是禽舍的篱笆高,估计都能跳进去一口一个。 常念见到,轻轻踢了一下小狼的屁股:“少给我打这些鸭子的主意,我可都数着呢,丢一只都找你算账。” “呜嗷。”不满的嚎叫了一声。咋地,他还比不过那些鸭子吗? 别看它在常念身边和个狗崽子似的,但当着外人都保持着昂头挺胸的姿势,做足了小狼王的派头。 鸭子们小,还不知道狼是何物。可刚才他嚎的那一嗓子,把羊吓的够呛,几只羊你推我挤的逃近了羊圈里。剩下单独隔离的好战分子,也没往日的那股劲儿,找了个隐蔽的角落,把头埋到了枯草里。 常念哭笑不得,这货之前不挺勇的吗?怎么这会儿倒学起了鸵鸟,难道这便是血脉压制吗? 小狼很满意自己达成的效果,头昂的更高了。 见到了还没装门窗的一排房子,常念打量一番说道:“这就是你们以后住的地方。” 之后又补充道:“也不是总住这里,后面祭司的府邸......也就是我的家会越来越大,谁做的好,可以如鹤和雁一样得我信重,便也可以随我回去住在外院,到时候的条件自然也会比这里好。” 他这可不算是话大饼,最多,最多算是奖励机制。毕竟以己度人,能自己住一间屋子,谁愿意和这许多的人挤在一张大通铺上。 本来见到他们住的地方离祭司的家那么远,雍留心里十分不甘。不过听到后面的话,他又燃起希望。像鹤和雁一样吗?他倒要看看,那两人有什么不同。 母猪下的十三只小猪崽都活了下来,就连那个差点早夭的也能在猪圈里跑两圈,只是有时候步子不如旁的猪稳当,跑快了会晃悠两下。 常念一眼望去,竟然有八只都是小公猪,算着日子,他该动手劁猪了。这样等它们长大后,肉才能不腥膻。 对未来一无所知的小猪崽子们:哇,好多两脚兽啊! 等了一会儿,见祭司没再吩咐别的,野觉得他等的机会到了,于是说:“祭司,您之前说的代价,我想好了。” 常念正准备去看枣红马,听见野说话,这才想起来他怎么把这人忘了。 “怎么,不回去和族人商量一下了?” 野苦笑,再商量,再商量他的筹码就飞了。 “不,不用商量,这事我能做主。” 他一直对也心里的底牌很感兴趣,不知道能让他如此犹豫的到底是啥。“说说看,你能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野知道现在说出来,肯定不如出发前的效果好,可没办法,只得挺直背脊说:“之前祭司您说去寻找铁矿,我并不知道铁矿是什么,直到看到了矿山。原来所谓的矿也是一种石头。之前我们四处躲藏时发现一处,那的石头特别坚硬,虽然不如这次发现的银矿硬,但做出的石器也要比普通石器强许多。之前觉得那个地方很隐蔽,想留着等孩子们长大后我们就去那里建一个小部落,有了坚硬的石器,也能好好生存下去。如今来了延越,我只想带着族人加入延越。” 第115章 说道这里,他即有些哽咽,也有些底气不足:“我知道祭司您找到了更好的石头,可是我们发现的地方离延越很近,方便开采运输。只希望您和首领,能,能收下我的族人。” 啥?他们附近就有矿?常念惊呆了!这孩子咋不早说,要知道是这个“投名状”,他就应该带着族人早早把朝部落的老弱妇孺接过来! 先别管是什么矿,但大致猜测应该是金属矿藏。 毕竟,不如银矿坚硬,大概能排出是花岗岩的可能。但还比其他石头坚硬,那里面一定富含金属元素。 就算是座铜矿也行,至少像野说的,方便开采运输。 常念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问:“你说的石头在哪儿?是什么颜色?” 第46章 虽然很想立刻带人去野说的地方,但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不说走过去就要天黑,就说他还答应下午给族人摇号分房呢。 吩咐雁去召集族人,常念开始计划回来以后的事。大家各忙各的,院子里只剩下他和厉两人,连小狼都在回来的路上被母亲叫走了。 想到新带回来的人,他有些犯愁。 以自己现在的家当,养二十人小队刚刚好,可如今又多出几张吃饭的嘴,确实显得捉襟见肘。想来想去,他决定还是先和他的首领大人再多画几张饼。 厉也刚和申他们交代完事情,这会儿正摩挲手里的红色珠子。 常念昨日就注意到了,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红玛瑙,光滑圆润的并不像是打磨出来的,好似生来就是长这样。 凑到厉的跟前,他想了想措辞开口:“鹤做的斜织机你看到了吗?” 斜织机已经放到了主屋,就在玥的房间里。因为玥屋子的月亮门一直没装帘子,所以只要一进主屋就能见到那个大家伙,他这属实有点硬找话聊。 厉哪还看不出小狐狸的心思,不过仍顺着他的话说:“看到了。” 常念:很好,可以继续往下聊了。 “之前说用斜织机和你换牲畜,现在第一台斜织机做出来了,后面也会很快做出来。当时好像没说要换给你多少台是吧,你觉得五台怎么样?” 要怎么说呢?五台斜织机换那么多牲畜,这要放在现代社会,得是妥妥的奸商。 想看他接下来会怎么说,厉回:“可以。” 这么容易就答应了?常念觉得厉真好,他赶忙跟进:“你看咱们族里这么多人,五台斜织机似乎不够啊,要不要再多换几台?放心,价格上好说,以咱俩得关系,肯定会比上次还便宜。” 握着玛瑙珠子的手用力攥了攥,厉向前迈了一步,直视他的眼睛问:“我们......什么关系?” ??? 常念觉得,他该不是被自己忽悠瘸了吧? “我们当然是家人,搭档,我是你的最强辅助啊?” 如果不是玛瑙珠子十分坚硬,可能这会儿已经被厉攥成一滩粉末。他早知道的,不能急,慢慢来,小狐狸还小。 “不换。” 啥?不换?不是,刚才明明气氛已经烘托的那么好了,他怎么转头就掀桌子? 一颗宕机的狐狸脑袋还没想明白问题出在哪儿,就听厉说:“我知道,你一直想打破现在资源均分的方式。但无论是习惯还是规矩,它的建立和改变都不容易,与其由我们下达命令,不如让他们主动改变。斜织机我不会再和你换,如果有人需要,就要他们自己过来和你谈条件。” 原来是这样吗?确实,在关于延越未来规划上,厉总是比他想的更远。 可是现在大家已经有了腰机织布,而且还不晓得斜织机的好处,等到他们反映过来找自己交换,还需要一段时间做宣传。但新来的八张嘴已经到位,哦,对了还有个胃口越来越大的小狼,他要怎么养? 看来小狐狸的手段就只有这些,见他拿不出新的办法,厉才说:“你忘了,我每天也能分到和你一样多的东西,从今天开始,全都归你。” 常念第一反应,啥,都归我?有钱了!第二反应,不行,都给自己,他用啥? 他的表情全数落在厉的眼里,这段时间的相处,让厉很容易读懂他的想法。 “我是首领,他们本来就要听令行事,至少现在的延越是这样,所以并不需要额外给谁分配什么。如果祭司大人觉得不妥,你可以替我奖励他们。之前分配的东西,我一起放到了部落,明天就让丘给你送过来。” 厉说这话的时候,身子又向前倾了些,头也低下来凑的更近。可惜正沉浸在喜悦中的某人,完全没察觉此时两人近的已经不属于正常社交距离了。 “真的吗?真的可以嘛?” 常念亮闪闪的眼睛里盛满喜悦,好像夜空中的星子,诱着人陷进去。 厉不敢再看,伸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嗯,都随你。” 不明白厉为什么要蒙住自己眼睛,他刚伸手准备把厉的手拉开,就听见头顶传来的声音说:“看够了吗?” 双手将厉的首拉开,因为要侧头看,他们握在一起的手还没来得及放下去,就在距离他脸半寸的地方。 进来的人是雍留,他上前几步,低下头道:“雁让我过来禀告祭司,族人都到齐了。” 常念觉得或许是雍留挟持过自己,厉总是看他不顺眼。没办法,有些疙瘩只能慢慢解。 “这么快吗?走吧,别让大家等太久。” 第116章 常念走在前面,厉跟在身后,路过雍留的时候,他冷冷地望过去,丝毫不掩饰对他的杀意。 雍留感受到了,但依旧低着头,等两人都走到前面,才转身跟上。 “哦,对了。”常念回头看着雍留叮嘱:“等完事,兰会过来,你手上的树枝太不方便,我让她准备了固定的夹板给你换上。” 雍留躬身抱拳:“谢祭司。” 整个分房的流程和上次一样,至此每个延越人都分到了一间屋子。看着他们手里的号码牌,野和新来的几人心思各异,有的是着急,有的是羡慕。 完事常念没让大伙儿走,而是拉着厉走上石台,小声商量:“还是你说吧。” 厉一如既往地将人往前推了半步,道:“你说与我说是一样的。” 既然这样,常念清了清嗓子开口:“下面我有几件事要宣布。” 看见祭司要说正经事,刚刚还嗡嗡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第一件事,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次我和厉离开部落是为了寻找铁矿。可铁矿并不易寻得,此行虽找到矿石,但并不是铁矿。不过就在刚才,野说他们也发现一处矿脉。” 此话一出,下面的人吃惊地看向野。 “这处矿脉是否是铁矿,我还不能确定,但我和首领商议过,无论是否是铁矿都会答应野的要求,将他的族人接过来,成为我们延越新的族人。” 说完,他望向下面,想看看大家的反应。 有经常跟在厉身边的,他们自然更懂首领的野心,明白延越不会一直维持现状,势必要想办法吸收更多的人。如今朝不但弱小,加入之后不会发生权力争夺,还带着份儿大礼过来,这和白白捡便宜没区别,他们当然乐意。 有想得多的,也有想不到那么多的,但没人流露出反对的神情。一来这是首领和祭司共同的决定,二来是对方人家也带着诚意。 如果真是一座铁矿,那延越以后肯定会发展的更好。别的不说,就说鹤工做的连/弩,也能做出更多。谁家还没有个狩猎的战士,有了诸葛连弩不单单可以降低狩猎的难度,也能更好保障外出狩猎者的安全。 野在延越待的这些日子,族人对他印象都还不错,尤其知道朝部落除了十几位战士外,大多都是女人和孩子。孩子好啊,即使如他们也知道孩子是一个部落未来的希望,而没了伴侣的女人,那更好了,延越可太多人还是光棍呢。 常念见此,心里有了成算,继续说:“今日和大家说完,这事便算是定下来了,明日申和野会过去把剩下的人都接回来。关于新人的安置问题,就先住在留给厉建房的那块空地上。那里本来也是准备明年再动工,现在做安置最合适。晚一点让雁去各家换取多余的帐子,根据帐子大小的不同,部落也会拿出不同的交换物资,给他们应应急。” 听说住进房子里后,以前的旧帐子还能拿出来与祭司换东西,大家只觉得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但也有并不准备交换的,家中还有奴隶,想把帐子留给奴隶。倒不是他们在短时间内提高了思想觉悟,只是觉得现在条件好了,奴隶也是自己的私有物品,不能让他们冻死。 正好,常念也说道了奴隶的问题。 “之前因为着急建房,所以各家的奴隶也参与建造。现在房子问题初步解决,自然也不能让谁家的奴隶白白做工,有奴隶参与建房的,部落晚点会拿出一部分物资作为酬劳,分到各家手里。” 这下,家里有奴隶的可开心坏了,更觉得要将帐子留给他们。悄然间,延越的大伙儿心里也开始有了私有制的萌芽。 “我要说的第二件事,是未来一段时间的分工。大家看到了,狩猎用的工具会越来越趁手,所以负责狩猎的并不需要太多,就先维持现在的人数无需增加。而之前负责建房的人会再分两组,一组协助新族人完成建房,一组负责建造延越的城墙。” 提到城墙,大家并没有什么概念。常念拍拍手,雁举起一块木板,上面画着城墙的大概模样。 “这便是城墙,它既能用来抵御野兽,也能阻止外敌入侵。它虽然叫墙,但并不是像建房一样薄薄的一堵,上面既要有负责瞭望的塔楼,还要有能架设□□弩床......" 他花了一炷香的时间和大家解释什么是城墙,城墙有什么用,结果和预期的一样,一大半的人或困惑或不解,不过还好,倒是没有人提出反对。 其实,他大致也能猜出族人的想法,不就是城墙吗?能起到防护作用就行,建那么高那么复杂做啥? 有的事也不是说就能说明白的,索性没人反对,等以后他们自然会知道。 “明天大伙儿休息一日,迎接新的族人,至于建房和建造城墙,都留到后日开工。” 将事情都吩咐完,才让人散了,休息的休息搬家的搬家。而心一直悬着的野,此时也才算真的落地。 明天,明天族人和孩子们就会被接来,吃细盐做的食物,用光滑的陶碗,未来还能住进会发热的房子,穿上布做的衣裳,他便......便不算辜负老族长的委托。 申在他旁边,撞了一下他的肩膀,“怎么,是准备哭一场吗?” 在申家里住的这几天,两人也算是相熟了,野吸吸鼻子说:“你才要哭呢!我这是高兴,你懂啥!” “是,我是不懂,鼻涕都快流出来了,还说自己没哭。” 第117章 他也不给野反驳的机会,转身就走。 第二天,朝部落的人是快到午时才进的延越,老老少少见着了,自然是一番惊讶感叹。野将延越夸的多好多好,但总有人觉得他是再夸张。 可如今来到这,才知道野不但说的不夸张,还因为词汇匮乏,并没有将好处都说出来。当然,在知道这一座座的房子并没有他们的,他们还需要住在帐子里的时候,也没人觉得被怠慢。 野和他们说过,明日会有延越的人帮忙一起建房子,不能想着来了就住现成的。 等安置好了朝部落的人,第二日常念如愿带着人去了野说的地方。其实他们之前就去过那里,是朝部落藏身的那个隐蔽山洞。 那处山洞里面还有洞口,往里再转一些,便能看到野说的石头。 之前没有注意到,是因为他根本没有往这里想。因为山体外面被一层土壤覆盖,虽然没有什么高大的植被,但也还算郁郁葱葱。 只有点燃火把带人进入山洞里边观察,才能发觉不同。外围还好,走到野说的地方,便知道为何野跟藏宝贝似的藏着这里了。 因为这里竟然是一处镜铁矿! 镜铁矿是铁矿的一种,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赤铁矿的一个亚种。但这东西比起其他铁矿有个优点,就是好看。 没错,是好看。听它名字就知道,它的外形闪烁如镜,光泽感极强,就算不知道什么是铁,光看外形也觉得这玩意是个好东西。 而且比起普通石头,它却实坚硬,难怪野要犹豫那么久才说出来。 心心念念的铁矿石到手了,常念要不是顾及自己的祭司身份,真想上去给野一个熊抱。 上辈子就有人说过他,是不是有什么皮肤饥渴症,似乎特别喜欢与人身体接触。 狗屁的皮肤饥渴症,他只是像父亲。父亲说过,人要学会表达自己,而拥抱是最直白和热烈的方式。 这一天,他们回去的有些晚,不但运回了好多矿石,也悄无声息的将延越的族界向北延伸了十多公里。 而野他们发现的那座矿山,自然而然的划到了延越的境内。 回去的路上,常念兴奋地说:“你还记得吗,我说过如果有足够的铁,要给你做一件兵器。” “嗯,记得。” 看着驴车上堆成小山的铁矿,他期待道:“明日就能开始做了,到时候一定帅死他们。” 厉第一次听到帅这个词,想来应与威风是差不多的吧。他笑着叫人:“念,过来。” 常念想,咱俩这不并排走呢吗?还过哪儿去? 见他没有动静,厉揽着腰将人推到前面。 一个莹白如玉的狼牙项链被带在他的胸前,上面还坠着两颗圆滚滚的玛瑙珠子,十分好看。 晚风很轻,吹过常念脸颊,厉倾身凑到他的耳边,轻声说:“送你的,喜欢吗?” 许是礼物太动人,常念觉得心被晃了一下。 因为半天没收到回应,厉有些不自信的问:“是觉得,不好看吗?” 还是太简单了吗?或许他应该雕朵花的。 常念这才反映过来,自己好像还没有给回应,于是转身看着厉举着项链说:“谢谢你,我很喜欢。” 这次,换做他背着夕阳。 厉有些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但听声音,应是欢喜的! 又是一个热烈的拥抱,顶得厉胸口一阵,他收拢双手将人抱紧,低声道:“念,一直陪着我,好不好。” 常念没有细琢磨这句话的意思,仰头看厉,然后凑到了他的耳边也学着他低声说:“好!” 将人按倒自己的肩上,厉想,这是你答应的,便不能反悔了。 第47章 因为要去寻找铁矿,这次出门没有带着小狼,常念回来时小狼就在部落附近来回踱步。可能是怕它走丢了,申跟在一边,双臂环抱依靠在树干上。 小家伙目力好,老远就见到人,一溜烟的往这里冲。 其实它现在的体型还很小,并不比一只柯基幼犬大多少。就见它小短腿一顿乱捣腾,还因为冲的太快身子有点歪歪扭扭的打晃,要不是它银色狼毛够威风,真和一只狗崽子差不多。 许是之前走丢的缘故,常念发现小狼其实特别黏他。蹲下身子安抚似地揉了揉毛茸茸的狼头,就听它舒服的哼唧了声。 狼崽子实在喜欢这样的感觉,白白的两脚兽别看瞧着瘦弱,但手指腹却软软的,按在它的狼头上别提多舒服了。只是这样的享受还不足片刻,抬头就见到了两脚兽脖子上挂着的东西。 僵硬的移开脑袋,它不敢置信的向后退。由于腿还在打颤,一个没站稳就要斜倒下去,还是常念眼疾手快将它捞到了怀里。只是这样以来,那颗莹白如玉的狼牙戳在了它的额头上。 所以说,两脚兽是为了养大它好拔它的牙吗?害怕,想跑! 厉鄙夷的看一眼小狼崽,伸手就要去抓它的颈皮,却被常念躲开了。 想明白它为什么害怕,常念也是无奈,不知道它听不听得懂,但还是解释:“这是厉送我的,我很喜欢,所以不能丢掉。不过我向你保证,绝不会要你的狼牙可以吗?” 小狼眨巴眨巴眼睛看他,似乎在判断这个话的真假,但后腿和屁股没有刚才那么抖了。 常念的体温偏高,这让思考中的小狼想到了妈妈。妈妈的狼毛也是这么暖和,只是,只是自己跑丢了,找不到它。许是今天跑的太累,听着节奏均匀的心跳声,小家伙不自觉的闭上了眼睛。 第118章 到家的时候,常念差点以为给崽子吓死了,好在看到了小肚皮随着呼吸一下一下地起伏,才放下心。 黄昏苍茫,落日拖着最后一点尾巴一头扎在地平线之下,就连剩下的一点光也被层层云影遮住。现在的延越还遵循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所以把带回来的矿石放好,一行战士也各回各家。 见着堆成小山的矿石,野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便也准备回分给他们的营地。 “族人来了,就准备把我这个恩人扔一边?”一道声音从背后传来,野转回身才发现,是还没离开的申。 “啊?不是。”野起身解释,想到这段时间确实麻烦他许多,不好意思的道:“谢谢你这些天的照顾,只是大家刚来延越,我怕他们不习惯。” 他刚才是蹲在矿石跟前的,因为着急起身头有点晕,低着头用手腕揉了揉额角。 “怎么?要是那些女人住不习惯,你还打算陪着?” 野刚要辩解,抬头发现面前的人已经离开,夜色幽幽,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无奈,将话咽了回去。 把朝部落安置在这里,常念也是用了心思的。留给厉的地方与他那里一样,除了占地面积大以外,还和部落其他家保有一定距离,这便可以给朝部落的人一些空间,让他们慢慢适应。 果然,野回来后,除了孩子,其他人都没睡。 朝部落之前就不如延越大,因为自身实力弱小,三百多人里也没有几个奴隶。现下幸存的共有九十六人,十六名战士、五位老人、三十三名女人,还有四十二个孩子。 别看战士有十六人,但其实大多还都是像野一样没有伴侣的,换而言之就是更年轻的。而这三十三位女人中,仅仅有两人有伴侣在,其他要么还未寻找伴侣,要么伴侣便是在与冀褚部落的战斗中牺牲了。 所以,虽然跟着野来了延越,但并不是说大家就没有了忧虑。 正常人没谁会在刚失去伴侣不久后能欣然接受陌生人,尤其是见过冀褚部落对被发现的女人做过的那些事。 即使昨天的欢迎仪式很隆重,即使这里吃的用的事他们之前在朝部落都没有享受到的,即使野说祭司答应过他不会随意给她们指定伴侣,可依然还有许多人不安。 见野回来,一个战士站起来问:“怎么样,是祭司要找的铁矿吗?” 野知道族人都在担心什么,用力地点头道:“是,是祭司要找的铁矿。” 那战士一手握拳击在另一只手的手掌上,说:“太好了,这可太好了。” 大伙儿都围着个小火堆坐在一起,听见两人的话,一个个才露出如释重负的笑。 见大家轻松不少,野继续安抚:“放心,祭司和首领向来说话算数,现在我们又提供了铁矿,自然更不会随便给谁指定伴侣。关于伴侣,祭司还说明日要开一个全体会议特地说一说,也让我告诉大家好好生活便可,其他的无需操心。” 既然都要特地召集人说明,想来确实不大可能反悔,这时才有人有心思打趣:“野,你在祭司身边这么久,祭司没说给你分配一位伴侣吗?”说话的是一位年纪大一些的女人。 “啊?嫂子,你别笑话我了,祭司天天可忙了,哪有功夫想这些。”野被说的有些脸红。 女人明显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坐在一起的也有一直没找伴侣的姑娘,所以她又开口调笑道:“瞧,野脸红了,我记得彩之前和我夸过你几次。” 说着她看向叫彩的姑娘,就见那姑娘的脸也跟红透的苹果一样。 野起身去了自己帐子,匆匆留下一句:“累了,不与你们胡说。” “咯咯” 树枝上的短耳鸮歪着脑袋,看戏似的叫了两声。树下的申晃了晃脖子,拖着懒散的步子转头回了自己家。 回到家里舒服的洗了个澡,常念躺在床上兴奋的睡不着。真的是铁矿啊,真的是铁矿! 摇晃着侧了个身,脖颈上挂着的狼牙项链滑到下面抵着肩膀。他举起来放到眼前,想到前两日厉手里拿着的玛瑙珠子,原来是在给自己做项链吗? 现在好了,有了铁矿石,之前一直想给厉做的兵器也有了材料。 他想给厉做的,是一把斩.马.刀。 清王《兵仗记》中记载:“斩.马.刀,一名砍刀,长七尺,刃长三尺,柄长四尺,下用铁钻。马步水路咸可用。” 七尺换算成米的话,大概一米六八左右。不过常念想做的斩.马.刀,并不是普通的斩.马.刀,而是古时配给大将用的最高制式。 刀身全长两米二,尖开反刃,刀柄一般在八十到九十公分,即使以厉的身高,需要时也可双手持刀。 常念早就发现,其他战士选用的木矛多数不及自己身高长,只有厉喜欢用两米以上的木矛。所以,当初想什么兵器适合厉时,他就觉得斩.马.刀最为合适。 尤其是想到一米九多的厉手持斩.马.刀,长刀出鞘,一刀破山河,心里就按捺不住的激动!至于为什么会一想到另一个男人帅,自己能如此兴奋,他并没有多想。 狼牙的牙尖被厉打磨的十分光滑,常念无意识的用狼牙戳着自己下巴,想明日要怎样准备浇筑的模具,然后他才想起来,之前炼铁的窑是随便建的,因为铁泥的数量有限,窑建的简陋又小巧。别说斩.马.刀了,就是想铸一把苗刀也不够啊。 第119章 他起身去拍厢耳房的门,说:“厉,我好像要食言了。” 因为里面没有回应,他又抬手拍了几下,因为心中有事儿,他拍的有些急促。 厉开门的时候,他没来得及收手,正好拍在了厉左胸口的豆豆上。纵使他平时再不过脑子,这下也是真的觉着尴尬,而且除了尴尬以外,还有一种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什么的情绪在蔓延。 反倒是厉要比他淡定许多,帐子里住的这些日子,他可没少把人当成哈士奇摸来摸去,能不能摸的他都摸了个差不多,如今不过拍了下胸口,根本算不得什么。 或许是厉的淡定让他觉得可能是自己小题大做了,收回手以后,磕磕巴巴的说:“那......那个,我才想起来,我还没建铸铁用得窑,所以给你的兵器,需要在窑建好以后才能做了。” 厉听他说话的时候,眼神落在了狼牙项链上。 又是寻到矿的喜悦,又是对斩.马.刀的幻想,再加上刚刚的尴尬,这会儿常念的脑子也不大好使,像个小朋友似的将狼牙项链攥到手心里。 “你送我了,就不能要回去,送你的兵器我会尽快做,就这样。”说完,人一溜烟的跑回了屋里,只留厉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勾起唇角。 常念不知道,别说一个项链了,只要他想要,人都可以是他的。 厉收拾好厢耳房回来,见小狐狸还没睡,正裹着个布单子坐在炕上,似乎是在等他回来。 “还有事?” 常念屁股向前蛄蛹了一点,说:“我想和你谈谈关于铸铁的事儿。” 忙活了一天,差点把这件事忘了。 第48章 “不热吗?”厉对着他身上的单子扬了扬下巴。 裹紧小被子,常念又往回蛄蛹了一下,生怕露出里面的项链,嘴硬道:“不热。” “别闹,躺好。给你的,我永远不会收回来。”厉说的很认真,只有他自己知道在承诺什么。 常念这才松开裹着的单子,拍拍身边说:“那你过来吧,我们聊聊铸铁的事。” 厉脱掉鞋子坐到他身边,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发尾,“怎么没有擦干?” 没有吹风机,头发还好长,常念觉得很麻烦,“反正也不着急睡,一会儿就干了。” 厉又起身下地,取了个干净的帕子回来,一边给他擦头发一边问:“关于铸铁,你有什么打算?” 如果不算小时候,真没有人这样给他擦过头发。他有些不自然的转身,想接过帕子。 “转过去,后面你自己够着不方便。”厉抬手,并没有将帕子给他。 常念尽量忽视那一点说不上来是什么的感觉,回道:“你之前也见过我炼铁,那时没有铁矿,所以其实比正常的冶铁更麻烦一些。换而言之,炼铁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很简单。” “你的意思是铸铁简单,可以分派出去,但负责的人需要可靠对吗?”厉顺着他的话发问。 “对。不过,即使我们保护的再好,最多也只是比别人快一些而已。我们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城或者大部落没有铁器,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消息。”常念转头,提醒厉。 按照上辈子的历史进程,铁器还不好说,但青铜器应该是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的。虽然他觉得延越起初的状态与新石器时代早期很像,但谁知道城和大部落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他必须提醒厉。 厉自然也不会觉得,找到了铁矿延越真的可以高枕无忧。 “放心,我明白你的意思。” 既然提到了防患于未然,常念就要把所有的可能性都与厉说明白。深深吸了一口气,他骨起勇气道:“你应该知道,我的灵魂不属于这里。无论你觉得我是来自祖神之地也好,或者是来自其他地方也好,事实大概也正是如此。” 这是第一次,两人谈到这个问题。 “知道。”厉给他擦头发的手顿了顿。 其实说道这个问题,常念也十分紧张,毕竟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厉可是差一点掐死他。 “我想提醒你,祖神也好,其他神灵也好,亦或是一些意想不到的可能,这世界或许还有如我一样的人存在。他可能也会铸铁、做兵器、种地、烧玻璃,或许他会的比我还多。如果真有这样的人,大概率我们彼此是没办法相容的。我来的那里有一句话,叫一山不容二虎,我这样说你应该能明白。延越需要努力发展,而且在实力没有足够强大之前,不能暴露太多。不过我说的只是一种可能,或许,或许只有我一个奇怪的人吧。” 厉眉心微微蹙起,纠正道:“你很好,不奇怪。” 两人相对沉默了片刻,厉再次开口时,声音有些哑。“你还会......离开吗?” 常念其实明白厉在问什么,故意反问:“离开?去哪里?这里不就是我的家吗?” “去你......来时的地方。”厉攥紧了手里的帕子,就像是在努力攥住身边的人一样。 提到来时的地方,想到那个已经消失的时代,常念难免有些伤感。他缓缓开口:“我,回不去了。” 厉怎么听不出他的难过,从后面将人箍在怀里。“你还有瑶姨,还有我。” 伸手拍了拍厉的胳膊,常念喃喃:“我知道,我有你们,我有家。” 厉用下巴蹭了一下他的发顶,“头发干了,躺下吧。” “可是关于铸铁的事情还没有说完?”他并不想躺下聊,怕自己闭上眼睛就能睡着。 第120章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明天不是要召集大家说伴侣的事吗?都一起安排了就成。”厉不容他拒绝,直接带着人躺下。虽然他还想抱着小狐狸睡,但还是克制住了,躺到自己那边。 常念其实不太明白,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无条件的信任他的,咕噜着翻了个身,托腮凑到厉跟前:“我是该说你对我太放心呢,还是怪你是个甩手掌柜呢?” 厉看着那张好看到过分的脸凑近,有一瞬间他都觉得念是不是故意的,不过想到他平时懵懂的样子,就知道是自己想多了。 “甩手掌柜是何解?”厉尽量忽视内心的汹涌,平静开口。 托腮的那只手食指轻敲自己脸颊,他解释:“就是什么都不管,全都交于别人做。” “嗯,很贴切。”厉赞同道,然后又说:“都有吧。” 常念有一刻,很想伸手要工钱,但想到不对,厉的东西都给自己了,好像多操点心也没什么,于是退回自己那边准备睡了。 双手伸开,他把自己摊开成一个大字,想着这么大的炕可真舒服,手却摸到了什么东西。转头看,才想起来是今天玥送过来的一身衣裳。 依旧是直领的短襦加马面裙,只不过这次的马面裙被玥染成了红色。临走前,他教过玥辨识茜草,和如何用茜草给布染色,没想到她这么快给自己做了一身。 然后他转头问厉:“玥给你做衣裳了吗?” 玥也是通透的人,夫人的衣服先做是没什么,但总不能给祭司大人做了,却少了首领的。毕竟在夫人这里,两人都是一样看重的儿子,她一个奴隶又怎么能怠慢。 玥自己一时是做不出那么多的布的,好在兰将布换给她不少,好歹是凑齐了两身衣裳。 “嗯,做了。”厉应道。 从大字,变成侧躺,常念好奇地问:“不知玥给你染的什么颜色。” 除了如何染红色,他还将如何染蓝色和玄色的法子教了玥。其实,他觉着厉穿红色应该也挺好看的,能让他看上去鲜活一些。 “黑色。” “啥?她怎么给你染的黑色,不行,明日我去找她,让他重做一件给你。”常念觉得平时厉看上去够沉寂的,再穿上黑色,还不得如老僧入定一样? “之前她问过我,我自己选的黑色。”厉解释道。 自己选的?想到早期帝王的服饰,似乎确实以玄色为主,常念心想,可能是帝王们相同的审美吧。 第二日一早,两人都换上了衣裳。自打穿过来以后,他还是第一次见厉的上身穿衣裳,有一点新奇。 怪不得厉选了黑色,感觉这个颜色和他很适配。因为衣服做的合身,所以将他宽肩窄腰勾勒的正正好。如果放到上辈子末世前,妥妥可以原地出道。 许是觉得热,厉将短襦的袖子向上挽了些,露出一半小臂,常念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胳膊上分明的肌肉线条,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怎么办,想死! 他觉得自己瘦弱的像个小鸡崽似的,并不好看,但看在别人眼里却不一样。 火红色的马面裙由腰及地,上面是白色的短襦。因为一会儿要干活,上身系着红色的襻膊,让他看上去好像是从哪个灵草园子里跑出来的小仙君。 他本来就长得极白,这下在红色和白色的衬托下,有一种不落实处的美。让人生怕一下子抓不住,就会随着哪儿朵云飘去了天上,不愿再留在这吵嚷的人间。 厉呼吸滞了一下,本以为早都已经知道小狐狸有多漂亮,可如今穿着这身衣裳,还是让他乱了心跳,像是再都找不到节奏一般。 不只是厉,其他过来的人看到了,也都呆住了。 此时正好雍留随雁过来,瞧见了这样的少年祭司。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呼出的气都是热的。 厉很想拉着人进屋,将人藏起来。他甚至觉得如果自己是一匹狼就好了,能把人叼回窝里,哪还用想那么多。 还是瑶这个做母亲的最淡定,她满意的点点头,拉着儿子说:“我的念可真好看。” 常念嘟囔道:“还是太瘦了,以后要再多吃点。” “好,多吃点。”瑶哄他。 都说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可不嘛,不管多大,不管他在别人眼中多有能耐,母亲还都当他是孩子,这种感觉可真好。 他转而又想到厉,自己还从来未听过他说起过去,说为何他从小便是由阿父带着。那他自己的父母呢?都......不在了吗? 从瑶身边走开,常念过来拉着厉,“走吧,估计人差不多到了,今天要说的事儿还不少呢。” 厉从嗓子里挤出了个“好”,就任由他拉着出了门。 野也在院子里,和一旁的申感叹:“祭司大人也太好看了!” 申似笑非笑地说:“看好你的眼珠子,别等哪天怎么丢的都不知道。”说这话的时候,他瞥了一眼雍留。 雍留感受到射来的目光,依旧一言不发,跟在雁身后。 野站在院子里一脸茫然,啥?他说啥了? 第49章 召集族人开会的地方并不远,就在常念家旁边。这块空地准备明年建议事殿和宗祠,此时用它说事正合适。 和在家里那会儿不同,见到一黑一红的两人走过来,大家在惊叹过祭司大人的美貌后,姑娘婆子们反倒是看首领看得更多一些。 毕竟,祭司再好看还是有些显小。 第121章 部落里的姑娘小伙一般会在十五岁开始寻找伴侣,而到了十六岁便已算作成年。大多数的姑娘会在成年时选定好伴侣,与其组建家庭开始新的生活。 虽说祭司现下已经十五岁了,到了寻找伴侣的年纪,但总归看着面嫩了些,他们还是中意再成熟一些的。 以前觉得首领太冷漠不近人情,尤其是他的长相,眉眼锋锐、棱角分明十分具有攻击性,让很多姑娘都不敢多看一眼,就算是余光扫到了,也都要赶忙收回来。 正因如此,他身边一直没个人,谁也不觉得奇怪。其实延越像厉这个年纪还单身的不算多,瞧瞧同龄的弘,儿子都能当延越的孩子王了。 要么说衣着服饰很重要呢,之前的厉对外展现出的轮廓太过原始尖锐,以至于不是亲近的人并不敢靠的太近。而这身衣服恰当的帮他收敛了一部分,便可让有些人生出一点不一样的遐想。 两人是一起过来的,常念怎么能瞧不明白,看着一张张脸上挂着如追星女孩的星星眼,想也知道肯定不是看自己的。就他的细胳膊细腿,下面长得壮一些的姑娘都能给他来个过肩摔。 心里边不是滋味的咂摸了下,他觉得肯定是自己的嫉妒心作祟。一定是这样!等今天回去就锻炼,什么仰卧起坐俯卧撑、深蹲卷腹开合跳都安排上,势必要把身材练起来。 一个年纪大一点的婆子仗着曾经与老祭司有些来往,便大着胆子问:“听说今天祭司要与大伙儿说伴侣的事儿,我合计咱们首领年纪也不小了,何时挑个伴侣?瞧瞧下面的姑娘,多少都看红了脸,首领可有中意的?” 厉下意识的拽了一下常念的裙摆,不过没用力,只是轻轻一下。 某人当然感觉不到,因为他现在都酸死了!好像是他酿的柿子醋都被自己打翻了一样。不对,柿子醋还没有酿好,就算打翻了也不能有这么浓的酸味儿。 他侧头看一眼厉,傻大个有什么好的。自己只不过瘦了一点,矮了一点而已,但他肯定还会长的。完全搞错吃醋方向的常念,觉得他这是在妒忌厉的身材。 装模作样的轻咳了一声,他说:“今天要说的是部落伴侣,不谈个人问题。如果有人瞧上他的,回头自己找他说去。” 常念尽量平静开口,他提醒自己,嫉妒使人丑陋,他要做个惊才绝艳的美男子,心胸要宽阔。 厉见常念说“有人瞧上他的,回头自己找他说去”时,脸上表情依旧没太多变化,那一刻他觉得胸口抽痛了一下。 果然是......不在意吗? 明明知道的事情,可当事实摆在他面前时,还是觉得呼吸都变得滞涩。 没关系,慢慢来,时间还长着呢!厉告诉自己,这辈子,没人能从他手里把人抢走,只待时间,让小狐狸慢慢的离不开他。 虽然这样的想法卑劣,但管他呢,他只要念属于他。 常念静了静心思,才开口道:“这么早叫大家过来,依然还是有几件事要说。不同于上次的分工,这次对于延越以后的发展很重要,希望都可以认真听,如果有哪里不明白,可以举手示意,咱们详细说说。” 提到正事,大家都开始认真起来。 “既然婶子提到了伴侣这件事儿,那我们先说说伴侣的问题。现在我们部落里有一百多个家庭有伴侣,等结束后,有伴侣的人需要到我这里做个登记。一月之后,部落会给伴侣补发婚契。婚契一式三份,部落留下一份做底,男女各执一份,领了婚契即为成婚。婚姻嫁娶,便不再是约定俗成,而要受部落的保护和监督。也就是说婚姻期间要对彼此忠诚,对感情尊重,不得儿戏。当然,如若婚姻出现问题,部落也不会硬要求双方互相磋磨到老,经两人同意后,可以再领和离书,从此各自嫁娶,互不干涉。不知大家可否听得明白?” 常念说的清楚,大家也都大致理解,大概的意思就是给彼此一个名分,也受外人监督,不能胡来,遂都点点头。 “领了婚契后,男为夫,女为妻,夫妻一体,不分高低。不要以为男人狩猎就更辛苦,你们也看到了现下有新的纺织机,后面女人织出来的布多余的可与部落交换,没准女人能分到的东西比男人还要多。当然,也不是要女人在家里对丈夫呼来喝去,即为夫妻,就要相互扶持。至于如何经营,想必身在其中的大伙比我要清楚的多,便不再多说。” 下面的人听了哈哈一笑,有的性子爽朗些的妇人,已经与自家伴侣说闹上了。 常念给大家留了一点时间,之后才又继续道:“说完伴侣,那接下来我要说的问题是姓氏。” 这事他之前就与厉说过,延越要发展就不能只有个名字。姓氏不单单是可以构建一个复杂庞大的家族体系,还能加深身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有利于一个文化的传承与记忆。 关于□□分,常念没有多说,这个需要厉用时间慢慢体会。 “相信大家对姓氏不算陌生,以后我们延越的每个人也要有姓氏。”至于为什么要有,常念就没有再说。有些事情讲的太细,反倒有更多顾虑。姓氏这事儿也不涉及利益,听着新鲜,都无可无不可的。 见下面反应如同他预料的一样,便按着之前商量好的说:“我来自祖神之地,祖神赐我姓常,名为常念。” 他们还是第一次听祭司讲自己来自祖神之地的事,心中对此又多了些敬畏,原来在祖神之地的人,也都是有姓的。 第122章 坐在下面的瑶适时开口:“我是念的阿娅,祖神赐我儿姓常,我自也姓常,以后便为常瑶。” 有了常念和母亲的开头,底下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各自琢磨这改姓个啥啊? 嗡嗡声中,厉上前半步与常念并肩,他看一眼坐在下面的瑶,沉声说:“我以大祭司之名为姓,以后便是秦厉。” 听到首领的话,下面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新祭司是带着大家伙儿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如果没有大祭司的护持,延越想存续下来将会非常艰难。厉的话音刚落,就有战士站出来,也道:“我以大祭司之名为姓,以后便是秦,,,,,,” 这样的声音不绝于耳,最后除了常念选出的二十人小队外,其他延越老人全数以秦为姓。 瑶坐在下面暗暗抹泪,她是想不哭的,不想儿子再为她操心,可是见到这一幕她的眼泪还是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吧嗒吧嗒的砸在了裙摆上。 族人没忘了秦,她又怎么会忘。 常念快步过来抱住母亲,安慰道:“阿娅,阿父一直都在,在默默的看着我们呢。” 瑶把头埋在儿子的肩上,点头道:“阿娅知道,阿娅知道。” 安抚好瑶的情绪,玥便带着她先离开了。小狼早起便跟了过来,见状跑上去蹭了蹭瑶的腿,安抚似的呜嗷了一声。或许是想念母亲,瑶是小狼除常念外最愿亲近的人。 瑶离开后,又恢复了正常。 人群中的庚向前一步,像是下了某种决心似的:“我想以我阿父之名为姓,以后便叫容庚。” 庚如此说,盛肯定不能让他一人,于是跟着道:“我,容盛!” 人群中还有吴娅族的人在观察,想看看祭司和首领的态度。其实常念也一直在等庚,听到后赞道:“很好听。” 然后他又扫了一眼下面的大伙,说:“我知道,在场的族人中有许多是后加入延越的。无论是之前的吴娅,还是刚加入的朝,我从不认为你们记得自己的出身有什么不好,你们可以是吴娅族人,也可以是朝的族人,但你们也要记住,大家都是延越人。我想告诉你们的是,延越以后并不是以一个族的形式存在的,它可能是城也可能是其他,如果放在祖神之地,或许更愿意称它为国家。未来还有更多的部落加入延越,大家来自不同的族群,但都隶属于延越,你们可明白?” 这次要所有人拥有姓氏,也是想将国与族的概念灌输给他们。后面加入的人会更多,他需要塑造一个所有人都愿意接受并为之自豪的身份,然后一起求同存异、兼容并蓄。 显然,他做到了。 后面有更多的吴娅族族人站出来,也与庚一起,以容为姓。 盛笑了,丹凤眼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他拉着庚的胳膊说:“庚,你看,他们都记得,记得吴娅,他们......没忘。” 庚的尾指微微颤抖了一下,侧脸看盛,轻笑道:“嗯,没忘。” 有了吴娅族打样,后面朝部落的人自然也轻松许多,最后选的是老族长的名字——牧,以牧为姓。 野碰了一下站在旁边的申,笑得特别开心说:“你好秦申,我叫牧野。” 申看他一脸傻笑,从鼻子里“嗯”了一声。 至于后来的八人里,七人选了常姓,只有雍留说自己名字本就两个字,雍便算是姓了,常念觉得也挺好。之后又把后面的工作重新分配了一下,之前负责建造城墙的人,抽出一部分负责铸铁。 最后,到了常念要强调的立法环节。 “接下来,我要说的事非常重要,是每个延越人必须要遵守的我称之为法度。以律法为尺,衡量个人德行,违反规则者必有处罚。细则我会后面详细列清,但现在大家需要记住三点。” 他郑重的看向大伙儿,一字一句的说:“第一:忌滥杀。无论族人、奴隶、外族人,不可随意处置,即使奴隶为个人私有,但不经上报处死者一律严惩。包括但不限于囚禁、减少物资分发、鞭刑等。” “第二:忌/淫/邪。无论族人、奴隶、外族人,不可随意欺辱,一经发现,重惩不怠。行为严重屡教不改者,将处以阉割或者斩首。” 至于什么事阉割,常念把这个展示的任务交给了丘。丘果然不负众望,让下面的人深刻的了解了一遍。有那想象力丰富的,已经觉得自己胯/下/某/处隐隐作痛。 “至于第三......”常念扫一眼下面的鹤和雁,说:“第三,凡有功于延越者,无论出身,皆可为延越子民。” 哗,下面的人开始议论起来。刚才冠姓的自然不包括奴隶,毕竟在许多人看来奴隶最多算他们的私有物。 一个一脸胡茬的汉子问身边人:“祭司大人啥意思?什么是无论出身,有功者皆可为延越子民?” 那人白一眼他,说:“你是不是傻啊?祭司大人的意思就是像鹤工他们这种,肯定不会再是奴隶,要像大伙一样。” 满脸胡茬的汉子恍然点点头,道:“鹤工应当的,他的那个连弩昨日我还试过,真厉害。” 见人议论的差不多了,厉轻咳一声,把众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常念继续解释:“我这里不单指鹤他们,以后你们的奴隶,或是后面再交换回来的奴隶,只要他们于延越有功,即可获得如大家一般的身份。一月之后,不但结婚者有婚契,大家每人也将有自己的身契。除我和首领之外,其余大多多为民契,记录每人信息后登记造册。除此之外,奴隶会有奴契,而如我带回的几位家臣也会有站契,他们隶属于祭司不参与族内分配,之后会有更细致的划分。” 第123章 将所有的事情一股脑全部说完,他觉得自己嗓子都要冒烟了。这时,厉端这一个竹筒递到他面前,里面盛的应是花蜜水。 接过来喝了一口,果然是花蜜,还加了一点桂花花瓣,味道很甜。 突然想起来,他转身小声问厉:“我记得花蜜吃完了?” 厉微微倾身,说:“你不是喜欢吗?昨天出发前我吩咐人去找的。” 一句话,刚才的不开心好像都没有了,常念举起竹筒,咕咚咚的又喝了几口。 回到家里,他去了鹤和雁的屋子,“早先与你们画的大饼总算兑现了一个,以后你们便和其他人一样,不再是谁的奴隶。” 鹤和雁眼睛微红,好半天说不出话。 雁还好,别看看着粗犷些,其实心思更为沉稳,要不然常念也不能将自己这里和家中的事全数交予他。但鹤工心思单纯,情绪也更容易外露,一个没忍住,竟抖着身子哭了出来。 只会哄母亲的常念此时也有些不知所措,只得说:“挺好的,哭啥?” 鹤红着眼睛抬头问:“为什么不让我们做祭司的家臣?” “家臣?不过说的好听一些罢了,总是不如正经的延越的身份,这样方便你们以后讨媳妇。”常念打趣两人道。 说了夫妻,自然其他的常念也大致讲了讲,两人明白何为媳妇,都闹了个大红脸。 “行啦,答应你们的事儿好歹做成了一件,等明年建房时也会有你们二人的。以后待遇与其他族人一样,不仅如此,我这也还给你们分一份儿。” 他这话说完,两人紧张地问:“祭司您是要赶我们走嘛?不是说好了等前院建好,给我们留出一间?” 厉推开西厢房的门,替他说道:“没说要赶人,前院的屋子给你们留着。他是想到以后成婚,总要有个自己的地儿。” 这下可好,鹤工直接哭出了声。倒是玥过来送东西见着,嘲笑了鹤好一会儿。 等出了屋子,常念与厉又回到自己那儿。因着刚才和两人说道以后成婚的事儿,常念不免又想到早上那些姑娘们看厉的眼神,嘴巴里酸酸的说:“他俩也才比我大了两岁,还不着急婚事,倒是你也不小了,有中意的姑娘吗?我去与阿娅说。” 说完,回身去看厉的反应。 与他想的都不同,厉既没有无所谓,也没有欢喜,而是一脸冰冷的看着他。 从什么时候开始,厉再没对他冷过脸,常念似乎都快忘记这种感觉了,可眼下瞧着,这次与以往好像又有不同,不过还是让他咽了口吐沫。 感觉到小狐狸流露出的惧怕,厉觉得刚才像是被戳了一下的胸口更疼了。他尽量控制自己的语气说:“没有中意的姑娘,这辈子都不可能娶妻。” 说完,他转身离开,怕被念看出他眼中的狼狈。 常念决出不对,刚才厉的情绪太反常了。那种冰冷的气势与以往不同,好像是在努力克制什么。难道?是亲生父母的关系?他留下了什么童年阴影?不然怎么对过去决口不提? 这一次,他又想错了方向。 厉走到没人的地方,才将情绪松懈下来,如果常念见到就会发现,平时挺直的脊背此时有些微微弯曲。他心里都想了什么不得而知,好半天后靠坐在一颗大树下,闭目沉思。 弘找了许久,才发现厉在此处闭目养神,以为是他这几日累了,所以顾忌着踟蹰不前。 “有事吗?”厉并没有睁眼,但听声音和往常无异。 见他没睡,弘说:“不知为何,部落向南五六公里的地方徘徊了一群狼,负责巡视的人过来问,是驱赶走还是召集战士猎杀。” 厉的眼睛忽的睁开,阴翳地说:“杀。” 人走的时候,常念是想追出去的,但想想如果真的是如他猜想的那般,或许要给他一点独处的空间。正好玥说母亲今日有些疲乏,他便跟着过去看了。 诊过脉,一切正常,把母亲哄着睡下,他算计一下自己手里的活儿。“雁,你带几个人,我们去猪圈。” 正好是午饭过后,太阳有些晒,大伙儿还没有开工。大伙儿就见着祭司大人带着一队人大摇大摆的去了后面,有那好信儿的,也跟着去瞧热闹。 半个月大的小猪崽已经有些分量,有贪嘴的胖得脖子都见不着了。也不知道它们是热还是不热,虽说去了背阴的一处,但十几个崽子还是挨挨挤挤的围在一起,哼哼唧唧地睡午觉呢。 手里的匕首已经用热水消过毒,常念吩咐:“把那几个小公猪抓过来。” 雁看看祭司手里的刀,又听见他说要公猪,隐隐猜到些什么问:“您抓猪干嘛呀?” “劁猪啊!”见雁一脸疑惑,他解释:“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动作最快的竟然是一只手抓猪的雍留,他翻身跃到猪圈里,精准抓到一只小公猪的腿。怕它四处乱踢伤到少年祭司,他用胳膊夹杂着固定住,才送到跟前。 常念叮嘱:“你右手还不方便东,就先在雁身边跑跑腿,等伤养好了会有时吩咐你做。要是耽误了恢复,就算是我也治不好你。” 雍留躬身应是。 “雁,你帮忙抓住小猪崽的右后腿,把它按躺在地上。” “不对,是左侧卧。” “对对对,就这样,一定按住了,一会儿会有点疼。” 雁再也不怀疑,果真就如他想的那样。 第124章 周围看热闹的族人不少,这会儿大概也都看明白了。 就见着祭司大人一手拿着锋利的匕首,一手拿着一块巾子。巾子在小猪那块轻轻擦了擦,再手起刀落割开了那处。然后他们就见着一个圆乎乎粉嘟嘟的东西被他挤了出来。 好多看热闹的汉子都下意识的嘶了一声,不自觉地捂紧了下面。 顺利挤出第一颗,常念接着顺原刀口割开中隔,噗的一下,第二颗也被他挤了出来。 小猪崽子疼的嗷嗷叫,扔下去的时候四条腿一起使劲儿满猪圈地乱跑。等跑没力气,才钻到母猪的身边呜呜地叫。 深刻的感受了一下什么是阉割,在场的汉子们决心一定要管住自己下面的二两肉。不然真叫祭司割了去,可就再也长不回来了。 劁完了猪,常念看着跟来的几个人问:“学会了吗?” 雁觉得自己的嗓子有点紧,回道:“学会了。” “那就行,以后再有这样的活儿你们做,我便不再动手了。”常念将匕首放到热水里重新消了一边毒,才又收好。 雁壮着胆子问:“祭司,为什么要把猪崽子都割了!就算是给大伙儿看,也不用将他们都割掉啊!” “啥?给谁看?看啥啊?”常念不解。 “您,您把猪崽子都割了,不是为了告诉咱们族里的男人们,什么是阉割之刑吗?” 常念着实有些无奈,苦笑解释:“什么啊?出生后十到十五天,最适合劁猪。劁猪的目的是为了让它们专心长肉,而且这样一来猪身上的腥膻味道也会减少,会让肉质的口感变得更好。” “啊?原来是这样。” 其他人也是和雁一样,一脸不敢置信。 劁过了猪他们又在养殖场这里转了一圈,期间小狼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过来的,跟着他后面和巡视领地似的。 大概一个时辰多,有人过来说首领回来了。 常念有些懵,回来?他不是一直都在吗?等跟着人到了地方,他呼吸都停滞了一下,而他身边的狼崽子更是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一群灰狼尸体堆成的小山,打眼一看大概三四十只。估计是怕狼血沾衣服上,厉将上身衣服脱了,只穿了下身的马面裙。他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狼血,身上的就更多了。有的从胸口一直流到腹肌,顺着腹肌线条还在向下蔓延。 上午才收敛一些的野性和锋芒,此时显得更胜,那些早上生出心思的姑娘们现下瞧了再不敢肖想,只觉得首领像是从地底下爬出来的,身上没有一点属于人的味道。 常念知他心情不好,此时才明白究竟有多不好。 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多问,于是在别人露出畏惧的时候他走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块帕子,帮他把脸上和身上的血擦掉。 厉觉得,自己刚才冷下去的血一点点又热了。他伸手拉住给他擦血的手腕,“脏,一会儿我回去洗洗。” 没听他的,常念抽出手将人擦干净,才抬头哽咽的说:“以后不许这样,我看了......难受。” 厉迎着他的目光,好半天,笑了。用手背揉了揉他的发顶,像是承诺似的回:“知道,以后不会了。” 第50章 午后,忽的来了一阵风,延越长着的野花野草都被吹的西斜。河边正蹲着好些个小崽子,撅着屁股好像是在找鱼。 一个头发刚能扎成丸子的小胖墩脚下没站稳,踉跄的坐到了地上。他倒也没哭,转了个身准备爬起来,正好让他见到只毛茸茸的黄团子在前面。 “芽,你看那是不是祭司家的鸭子。” 芽正发现一条鱼,但听见是祭司家的鸭子跑出来了,忙回头看。 “啊,还真是,走,咱们给祭司抓回去。” 芽振臂一呼,小伙伴们呼啦啦的都随他一起,不再抓鱼转头捉起了鸭子。这一抓不要紧,发现跑出来的还不止一只,还有好几只黄色团子满部落的溜达。 大伙儿这下都兴奋了,一个个把腿跑的和风火轮似的追着它们。不知不觉,一群孩子竟跑到狼群尸体不远的地方。 他们哪见过这个阵仗,有胆子的小的,已经哇一声哭了出来。 芽也被唬了一跳,咽了口吐沫。不过他瞧见了堆成小山的狼群旁边有首领和自己的阿父,他便也壮着胆子说:“哭啥!以后我们都是要成为像阿父一样的战士,怎么能怕狼的尸体?” 跟着一起玩儿的,也有朝部落的孩子,比起这些他们见过更残忍的,遂也跟着说:“对,不害怕,我们以后要做最勇武的战士。” 芽给自己壮着胆子说:“它们都死了,谁敢和我过去瞧瞧,回头祭司再给我好吃的,我便多分他一些。” 有胆子大的,赶忙上前。也有胆子小的,留在原地,不过倒是没有谁再哭了。 最后跟芽过去的大概有十几个孩子,手里边还拿着刚刚抓来的小鸭子。 弘看到自家崽子带人过来,明显有的孩子还很害怕,走路时腿还打摆子。训斥道:“跑这里做什么,去一边玩儿去。” 芽举了举手说:“祭司家的鸭子跑出来了,刚被我们抓回来。” 常念看过去,果然有几个孩子手里拿着鸭子,便吩咐雁:“把鸭子收好,带着他们回去,玥昨儿烤的梨子干给他们哪一些。” 果然和芽混就是能吃到好吃的,刚才害怕的小崽子们这会儿都忘了害怕,一个个跟在雁身后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的。 第125章 厉手心里还有一些狼血,所以刚才也只能用手背揉揉小狐狸的发顶。他收回手,同时也收回了脸上的笑。 常念发觉不对,问:“怎么了?” 厉让手下的过来处理狼山,道:“回去说。” 直觉有事要发生,他蹲下抱起小狼,跟到了厉的身后。 “你们三个,还有庚和盛跟我过来。”厉看向丘他们吩咐。 常念心中坠坠,并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他还是第一次见厉如此严肃。之前最多就是脸上少有表情,只是看上去有些冷漠。如今见他眉心蹙着,像是在思索又像是在衡量。 几人去庚和盛的住处,这里只住他们两人,相对比较清静。 怀里抱着小狼,小家伙这会儿似乎没有那么害怕,反倒是警惕的盯着厉。 都坐在院中的木墩上,厉看着众人说:“刚才的狼你们也见到了,现在还不是冬天,各地方的猎物十分充足,狼群不应该大规模迁徙。刚刚被我们杀死的还不到狼群的一半,这样大的规模,部落附近可从未见过。” 庚在延越生活了几年,自然了解附近情况,他接着厉的话分析:“首领的意思是狼群来自别的地方,它们之所以会跑到延越,是因为领地被其他野兽占领了?” 盛刚才去了屋里,从里面端出一个装水的陶盆给常念,“可以让大家先洗洗手。” 厉和弘手上还染着血,他接过来,给两人送过去。厉一边洗手一边说:“这是一种可能,另一种可能是他之前的领地上捕不到猎物。” 弘也洗干净了手,不解的问:“现在怎么会捕不到猎物?” 厉的眉心微微蹙了下,说:“有可能是别处的兽群过来了,也可能是他们之前的领地上出现了大量的......人。” “出现大量的人?”盛也没太懂,重复道。 庚给他解释:“以首领说的狼群数量来算,想让他们因缺乏食物而迁徙,至少也是千人左右的规模。这些人每日吃用过多,自然会加大狼群狩猎的难度。所以,狼王会带着狼群再寻找新的领地。” 常念也疑惑,“想要出动这么多人,至少也是个中型部落,现在又要道交换会和冬季,怎么会一下有这么多人出现。” “你说的没错,我只是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列举出来,最大可能还是有大型猛兽群占领了狼群原来的领地。不过这对我们并不是好事儿,如果兽群规模庞大,且向延越迁移,我们必须提前想好应对的办法。” 历说完,见常念手腕处还有自己刚按上去的血印子,便帮着洗干净。然后接着道:“一会儿让筑墙和建房的都停一停,我画几张图,庚,你和盛带人在标记的位置做好陷阱,以防真的有大型兽群过来。” “明白。”庚点头领命。 厉又看向申:“你叫上雁和三十名战士,将部落的粮食清点好。无论驴或马,一律套上板车,将最近部落囤积的食物装好,保证如果撤离可以随时出发。” “是。”申应道。 最后他看向丘和弘,说:“如果兽群真的来袭,弘,你和申负责带着族人和祭司撤离。沿着我们西行寻矿的路线,那边虽然食物匮乏,但没有部落和野兽,现在我们囤积的食物大概够两个月的吃用。即使出现兽群,它们还是会像南方迁徙,我们只需要熬过这段时间,再回来即可。” 常念急了,厉明显是想让他先走,自己断后。 “我不走,我要和你们一起阻击兽群。” 厉转头,语气不似刚才吩咐事情那般冷硬,低声说:“听话,你在这里我会分心。如果真有兽群,你先和族人撤离,我们会很快跟上。我向你保证,可以吗?” 常念知道,厉说的是对的。他就算有袖/箭,就算拿着连/弩,留下来依然是大家的累赘,只会让更多的人保护他。可是,好不甘心啊! 多的话厉没有说,只将大手放到他后颈,若有似无地安抚。 “如果兽群过来,丘和庚留下与我一起阻击受潮。” 他看向庚,不容拒绝地说:“你明白我的意思。但盛可以随着族人先撤离,有他在,你可以放心。” 听见要庚留下,自己要先随族人撤离,盛红着眼睛说:“我不走,我要和庚一起留在这。有祭司在,我放心。” 他这话说的真心,常念对吴娅也好对朝也好,表现出的包容足以让他完全放心的将族人托付。 厉看庚,想听他的决定。 庚无奈,说:“你先随......” “我不走,不可能走。”盛很少拒绝他,这几乎是第一次。 嘴里的话咽了下去,庚对着厉点了点头:“我和盛留下。” 事情吩咐的差不多,厉与常念交代:“你也回去准备一下,药品和必备的东西都带好。瑶姨不方便,尽量多准备一些,我最近可能会比较忙,家里要你多照顾。” 常念低着头沉默,转身离开时眼泪掉进了小狼的银色毛发里。 夜空中的北斗,斗柄斜斜指向西面,厉披着月色回来,发现屋里的人并没有睡,就站在窗前等他。 “都安排好了?”常念的声音还有些哽咽。 “嗯。”厉闷声点头。 “你是不是都计算好了,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想过找我!”他红着眼睛质问,心里却一抽一抽的疼。 “没有。”厉近了,语气比平日里还要温柔:“我说过,我会去找你。” 第126章 “会找我?”常念倔强地移开脸,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他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住,再转回来的时候,已经满脸泪痕。 “会找我你为什么要带走庚,会找我你为什么留下弘?不就是你怕自己回不来,我拿捏不住庚,不就是因为弘有妻子有儿子,你不想让他家人难过吗?那我呢?你就不怕我难过吗?我早说过,我当你是家人,当你是家人,你难道听不懂吗?啊!你是不是听不懂!我还要怎么说我在意你,在乎你,不想失去你!我......” 后面的话他说不出来,因为人已经泣不成声。 “念,不哭,不哭好吗?” 将人抱在怀里,厉一下下轻拍他的后背。他觉得自己心疼死了,比下午听他说让自己娶妻时还要疼。原来心装下一个人后,自己却是最不重要的。 “我知道你在意我,我知道!我很开心,特别开心,从来没有这么开心。但我没骗你,答应了去找你,我便会做到。可我是延越的首领,有些事哪怕有一点点风险,我都必须考虑到。你问我为什么带着庚,确实,我怕你驾驭不了他,但并不是说我真就报着必死的决心。我把弘留下,不只是因为弘有妻子儿子,还因为弘信重你,如果路上有什么事情,他会无条件的站在你身边。丘虽然也是我信任的人,但你与丘总是不那么熟稔。” 感觉怀里的人似乎没有那么抖了,刚刚有些急促的解释才慢慢变缓:“念,相信我,这次只是兽群而已,我要做的不是去拼命,而是给族人争取撤离的时间。所以,我向你保证,如果真的有兽群,我也会安全的回到你身边,可以吗?” 虽然常念已经哭的一抽一抽的,但厉说的话还是全都听进去了。他红肿着眼睛抬头看厉,哑声问:“你说的,是真的?” 厉双手捧着他的脸,将上面的眼泪擦干,郑重道:“是真的!” 念,我怎么敢死呢!我那么在意你,可不舍得叫你这般哭了! 第51章 可能会来兽群的事大家已经知道了,虽然还各忙各的,心情却不似之前那般轻快。 房子才建好,还没住上几日就要搬走了吗?但谁都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好在有祭司做的望远镜,如果真有兽群,可以提前发现早早撤离。 为了不让母亲担心,常念尽量表现的轻松一些。近些天厉一直在忙,他也命人加快速度做箭矢和诸/葛/连/弩。 连/弩麻烦,但做弓箭的材料他倒是不缺,也不一定非要做金属箭头,只要能保证弓弦的弹性,木箭的射程也十分可观。 正经的冶铁窑搭起来需要时间,只得将之前那种小土窑如法炮制做了几个。他带着人白天黑夜的赶工,四五天的功夫,愣是又凑出九把连弩和弓箭若干。 常念坐在玻璃窑中看着面前堆满的弓弩,心中才觉得踏实些。有了远程狙击的武器,便可以尽量减少近身搏斗。 揉了揉眼睛,他和身边的雁说:“叫人过来拿东西,咱们给厉送过去。” 见到分门别类的连弩、弓和一捆捆削的极为尖锐的箭放,厉无奈道:“好歹回去睡会儿,别兽群没来你先把自己累垮了。” 自从那日将人哄好后,倒是再没见他哭过,但不管自己如何说,他都带人没日没夜的忙,怎么也不肯停下歇歇。厉知道,他心里边绷着的弦从来没有放松过。 “我不累。”常念倔强的说,然后叮嘱:“弩箭来不及做太多,需要留到危险时再用。弓箭做的快些,但大家对此都不熟悉,既然负责断后的战士已经选好了,这些日子我教他们如何射箭。” 厉纵使再心疼,也没什么办法,他才发现小狐狸平时看着柔柔软软的,但性子倔起来,他是真拗不过。好在教大家练习射箭并不需要熬夜,又过了两日,才消去眼下的乌青。 就在所有人以为不过是首领多虑了时,负责狩猎的小队全员撤回,急急来报:“首领,不是兽群,是,是好多人。” 弘的性子急,赶忙问:“人,什么人?多少人?” 这次狩猎依然是盛带队,见说话的战士太过紧张,他接过话说:“很多人,具体多少我们没细数,至少与我们延越的人数差不多。而且,他们有些人拿着的兵器......似乎是铁器。” “铁器?你确定?”常念神色凝重,难道真的让他说中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穿越过来的人? 盛凝眉想了想:“我也不确定是不是铁器,但确实和祭司您做的铁器很像。” 很像,那也有可能是青铜兵器,“你还记得他们的样子吗?能不能画出来?” “记得。”盛点头,随即用手指在地上画出那兵器的大致模样。 常念看到后心下稍稍安定,盛画的像是被截断一半的镰刀,横刀长柄、突刺钩杀,这是上辈子最早出现的青铜兵器——戈。 《周礼·冬官考工记》中有记载:戈柲六尺有六寸。 可就在他觉得松口气的时候,盛又说:“队伍中有一人我认得,是上次来我们部落带着狼牙项链的游商。” 他话音刚落,厉的神色变得肃杀,吩咐道:“申,马上收拢族人,即刻出发。依照之前计划向西行,西面没有猎物,他们来人多,没有食物无法长时间追击。” “庚你与盛协助,保证族人尽快撤离。申,你记得,路过盐湖时留几人将盐田毁掉。” 之后,他看向弘:“弘,你带祭司走,我把人交给你了,你知道要怎么做。” 第127章 说完,他对丘挥挥手,就要离开。 “你去哪儿?他们是不是来找我的?上次我是不是闯祸了?”想到那日他假借驱火唬走游商,应该是惹来忌惮,过来灭口的。 厉没有回答他,看向弘:“带人走!快!” 常念脑子转的飞快,赶忙说:“厉,厉,我有办法,我和你一起,让我一起好不好。” 厉只是停顿了一下,并没有回头。弘没办法,只得上前拦住祭司,准备强行将人带走。 “别让我走,我真的有办法。雁,雁过来,和我回去,我有办法。”常念叫人,但雁这次并没有听他的。 眼见厉越走越远,自己却追不上去。庚之前说过以狼群数量来算,想让它们因缺乏食物而迁徙,至少也是千人左右。 千人,他们负责断后的只有一百多人,就算有弓箭,有连弩,他们这一百多人也绝迹没有几人能活下来。他不能,不能就看着人这么走了。 从腰间拿出匕首,常念大声威胁:“好,既然你想去送死,我陪你。” 厉觉着不妙,赶忙回身,就见他将锋利的匕首抵在自己脖颈上。他几步冲了过来,想拿走他手里的刀,可惜常念太倔,愣是握得紧紧的。哪敢和他抢怕真伤到人,厉近乎祈求地说:“念,听话好吗?和弘走,我说过我......” “不,这和你说的不一样!他们那么多人,不是兽群,你要拿什么拼?命吗?”常念直直的盯着他,心里早已经知道答案。 厉眼神躲闪,解释道:“我答应过瑶姨,会用命护着你。” 眼泪无声的从眼中滑落,他即没有喊,又声音不大,只哽咽地说:“我不是雏鸟,不用躲在谁的羽翼下,你怎么就不信我呢?” 将流下的泪用力擦掉,他眼神变得无比坚定:“我是延越的祭司,即使你是首领也不能命令我!我以祖神之名起誓,必要与延越战士奋战到底。” 他转头看着弘,眼神带上了威胁。然后吩咐:“盛、雁,你们和我过来。” 怕厉再拦他,他执拗地道:“让我走,别让我恨你!”说着,头也不回的带着雁和盛离开。 弘觉得,这是第一次,在祭司身上感受到了畏惧。 盛,我刚才说的你记住了吗?如果我箭出没有反应,你再动手,到时候无需非要瞄准,大概其就成。 “祭司放心,我记住了。”盛应道。 常念接过雁递过来的箭篓,看着里面的三根箭矢,深深地吐出一口气。 第52章 见常念带人走了,弘迟疑地问:“厉,祭司那里?” 厉看着远去的背影,沉默了片刻说:“他有我,你和申先按计划带族人撤退。记住,不用撤太远。那些人为了念来,念不走,他们也没兴趣追其他人。先撤到盐湖,沿途每隔一公里留几人巡视,有情况及时沟通,形势不好立即向西深入。” 既然如此,弘和申果断转身,收拢族人。 想到常念身边还有山和丘,刚刚盛也跟着出去了,按照狩猎队回报的速度,那一千人过来估计还要一个时辰,现下应是安全的,所以他快速吩咐道:“既然他们盯上念,上次出去的时候一定记了路,这次带人过来定是直奔部落旧址。一队的人,即刻去旧址前挖陷阱,陷阱不用太深,过膝能放下地刺即可。” 他感受了一下风向,今日正好刮的西北风。厉只是不想让小狐狸冒险,但如果他执意留下来,厉也相信自己能护得住他。“丘,你去我那里,柜子西边最上方有个赤色陶罐,将它带来。” 那是小狐狸做的蒙/汗/药,相信借着今天的西北风,能给那千人队伍送上一份惊喜。 部落旧址前解决掉一部分,借风送药解决掉一部分,之前为了防止兽群东边已经布下了陷阱,相信那里还会帮着再解决掉一部分,剩下的......就让他和战士们杀个痛快! 如此安排,厉觉得尚算稳妥。不过很快,有人来报:“首领,祭司带人出了部落!” 厉停住脚步,声音冷峻道:“丘,按照我刚才说的做。庚,跟我走。” 他们抱着坛子走的不快,厉和庚很快追了上来。以为又是过来抓他的,常念迅速躲到雍留身后,警惕地看着对面。 厉觉得,雍留才最像一只永远都驯服不了的鬣狗。他伸着胳膊,下意识的将人护在身后。 “念,过来。”厉的声音不似之前那么温柔,语气有些冷硬。 常念色厉内荏道:“我是祭司,你没权利命令我。” 厉语调强硬:“我说,过来。” 见他仍站在原地不动,厉几步上前,一手掐着雍留的脖子将人甩开,另一手捞起常念,把人拽到怀里。“你要去哪儿。” 别说雍留本就不如厉壮,现在还有一只手不能动,他这么一用力,直接把人甩出去好远。 常念皱眉,斥道:“你干嘛?他手上的伤还没好呢!” 厉没说话,就直直的盯着他。 感觉腰上的手紧了紧,他自觉挣脱不开,扬声说:“告诉你我要去哪里有用吗刚才都说了,我有办法,可你听吗?你不听!你只想把我扔给别人,自己去做英雄。” “我没有想把你扔给别人,怎么会扔给别人,我答应你,不叫你走。”厉的语气又放软了。 常念不信,迟疑试探:“说话算数?” “算数!但要告诉我,你准备去做什么。” 第128章 厉语气和缓的同时,环着人的手也放松了。常念趁机挣脱出来,走到雍留身边问:“刚才看到你撞树上了,手碰到了吗?给我看看有没有事。” 雍留依言将右手伸出,“没事,我护住了。” 见手果然没有红肿,他才放心。听后面的脚步声知道是厉过来了,他转身把手按在厉的胸口,阻止人再向前走。 “我之前说过,延越的法度忌滥杀,也包括你!如果再让我看到你对谁这么粗鲁,我便会以祭司的身份惩罚你。” 他倒也没要求厉给雍留道歉,因为那根本不可能,只得警告道。 现在不是纠结这事的时候,所以告诫完,他便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厉听得很认真,也说了自己的规划。 “厉,我觉得如果能将人再次唬走最好,一方面可以减少我们战士的死伤,另一方面也是让他们生出更多的忌惮。虽然这样后面会很麻烦,可如果他们死在这里,我们的麻烦只会更大。” 厉思索了一会儿,说:“先按照你说的办,不过如果你的方法不奏效,后面必须由我来安排,你便不可再如之前那般。” 见他赞同自己的想法,常念心情才放松一些。这事本就算他惹出来的,怎么能叫其他战士去填命。所以,他又恢复往日的乖巧,疯狂点头。 “走,从现在开始,你不能离开我身边,知道吗?”厉叮嘱。 常念为表诚意,一把抱住厉的腰,“好,抱住你,可以吧。” 要不是现在情况紧急,厉真想将人扛起来,扔到炕上。 一千人的队伍,在一个小时后到达了部落旧址前。为首的人果然是那个带着狼牙项链的游商,他见到延越的人一排排站的整齐又笔直,应该是早早的等在了这里,心里十分惊讶! 先不说他们为何反应这么快,就说他们是如何做到发现自己这边的队伍,却又不被发现的。要知道除了大部队,他们可有人带着奴隶提前探路,为什么探路的没有发现这些小部落的人? 而且,就算是早早发现,不应该尽快撤离吗?他们这次带着的人要比这个小部落所有人加起来还多,难道不会畏惧吗? 他放下心中疑惑走上前,阴恻恻地说:“我可以理解为这是你们的欢迎仪式吗?”然后他将目光锁定常念,笑道:“小祭司,我们又见面了。” 常念第一眼被这人的狼牙项链吸引,之前没注意,这一排的狼牙可真丑,不像他的莹白好看。为了不引起注意,他和厉并没有穿平日的衣裳,而是又换上之前的装束。 男人的话音刚落,厉举起弓箭,对准他的咽喉。 “回来。”从后面走出个瘦削的男人,常念发现,这人之前也在游商的队伍里。“真对不起,他向来粗鲁惯了。我们此次来没有恶意,只想请延越的祭司与我们回去做做客。” “做客?”常念嗤笑,带着这么多人请他回去做客,以为他是三岁孩子吗? “如果我说不呢?” 身形瘦削的男人笑意更深了,“好像,你没有和我说不得资格,如果你不想的话,那只能叫他们去请了。” 说话时,他将“请”字咬的极重,之后又扫了一眼身后的人。 老阴/比,常念在心中腹诽。 但站在一旁的厉已经对着人嗖地射出一箭。那人别看瘦削,反应却极快,从身边抓了名奴隶,迅速挡在自己面前。 “噗”,木箭刺破了皮肉。奴隶用手捂住喉咙,可鲜血还是汩汩的往外流,不消片刻,便没了气。 瘦削男子仍不见畏惧,还夸赞地说:“你们这个小部落,真是藏了许多惊喜,会使箭不说还这么有准头,如果送予首领,他一定会喜欢。” 常念闻言,抬手拉弓,声音凛冽道:“我以祖神之名,驱逐一切妄图侵犯延越之人。”话毕,他将弓拉满。 对面的人当然记得这位小祭司的能力,要不然这次也不会过来。不过上次他只是招了下手,便出现一团火焰,不知道这次用弓,会有什么不同。 他们可不觉得常念拉弓是准备如厉一样,一剑封喉。 瘦削男子注意到,常念背着的箭篓里只有三枚箭。而后面手握弓箭的战士们,箭篓中的箭却是满的。他瞬间了然,小祭司的三支箭肯定有某种用途。 但他们来这么多人,难道还不能将人带走?不过想他此行的目的,反倒是期待起来,看看对面的人还能用出何种手段。 常念发现,来人正如他想的那般,根本不会因为自己一句话而撤退。 他正了正神色,让自己看上去更庄重一些,然后凛声说:“天地无极,乙木为器,今召离火神君,覆映吾身,控弦执矢,以驱外敌!” 要不是上辈子二次元看的够多,也来不及想出这么一大段话。还好,谁都听不懂,只要他不表现出来,就没人知道他尴尬。 “嗖” 随着他话音落地,一只箭矢飞速射出,纵使不及厉的力道强劲,但也算速度不弱。 他在心中祈祷,箭头一定要燃起来,一定要燃起来。因为他在箭头上——涂了白磷。 白磷的着火点是四十度,他推算过,以他射箭的速度摩擦升温,应该可以达到白磷的着火点。但为防万一,他叫盛暗中隐藏在附近,如果箭头未有火光燃起,等箭落地,就将火折子迅速扔到箭矢附近。 这一箭如对方设想的一样,根本没有射向人,而是射向来人前方的草地。 第129章 常念几乎把自己酿的所有柿子酒全数倒在了那边,并且还铺散一些不起眼的干草。延越的队伍现在距离那大概二百米,这已经是他拉弓射箭的极限。 箭矢出,他神色虽未变化,但目光却一直追着木箭。就在木箭要到达草地跟前时,箭头燃起并不明显的火焰。绿色火光在烈日下显得微弱,但落地时却把这周围的草木全数点着。 常念握弓的手紧紧攥着,心想,成了! 柿子酒和其他酒不大相同的一点是——酒精度数极高,他找的柿子甜度不够,还好一些。有那极甜的柿子酿出的酒,出酒甑就能达到六十多度。 从上次他入口时的感觉来预估,他酿的酒也应过了五十度。 柿子酒遇见明火,瞬间被点着,在下面干草的助燃下,熊熊火焰腾腾燃烧。刹那间,竟似要与天上的日头争一争谁更亮。 纵使有了心里准备,但见到这一幕还是将火那边的人吓得不轻。站在队伍中的一人,显然是要带着人撤退,却被瘦削男子喝住。 他伸手抓了一个奴隶,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将人扔到火堆之中,然后还不够,又相继扔了几人。 即使是酒精助燃,那也是真正的火,几人被丢到火场之中,自然是烧的嗷嗷乱叫。确定这是真的火焰无疑,削瘦男子喉咙滚动了一下。 常念适时再次举弓拉弦,看弓的弧度,竟要比上次还更满一些。 “你们来自大族,我们本无意为敌,但你此番带人欺上,必也不能让你如愿。如若现在离开,延越自当无事发生,如若不离,我便射这第二箭。” 第二箭,他哪里来的第二箭。虽然箭头上依然涂着白磷,但可没有柿子酒再给他点一次了。 瘦削男子神色不定,常念再次开口:“我以祖神之名,驱逐一切妄图侵犯延越之人。天地无极,乙木为器......” 后面的话没有让他再说下去,瘦削男子抬手吼道:“停!我们撤。所有人听令,现在转身撤退。” 听到话后,常念拉满的弓才缓缓放下。 走之前,瘦削男子咧嘴一笑,完全不见刚刚的狼狈。 “真有趣,很期待我们下次见面。” 第53章 瘦削男子留下一句话,便头也不回的带人走了。常念不敢松懈,其实,也没人敢松懈。 厉目光落在那些人的背影上,吩咐道:“派人带上望远镜和连弩远远跟着,势必看着他们离开延越。注意距离,不要被人发现。” 直到大火熄灭,直到人影消失,常念才重重地吐出一口气。厉伸手接过他手上的弓,因为用力,他整只手都显得格外苍白。 明白他的情绪一直绷的很紧,厉安抚道:“人走了,我们也回去吧。” “那阿娅他们?”常念是想问,什么时候将大伙儿接回来。 厉一边帮他按摩拉弓的手,一边回:“等那些人出了族界。” 常念如才反应过来一般,红着眼睛说:“厉,他们走了,他们走了,我们没人受伤。” “嗯,还是我的祭司大人厉害,这就是你之前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吗?”厉想安抚他的情绪,尽量提一些别的。 他吸了吸鼻子,说:“你还记得。” 厉笑了,“我说过,你的话我都记得。” 想到之前的事儿,他挑眉诘问:“那我是不是说过忌滥杀,你怎么不记得。” 厉不喜雍留,但也知道那是他手底下的人,哄他说:“好,以后会注意。” 等都回到了部落,厉问丘:“你发现什么了吗?” 丘明白他的意思,开口:“刚刚那些战士与游商似乎并不是来自一个部落。” “嗯。”厉点头,沉吟道:“如果我没看错,最先要带人撤退的是破岳部落的首领。” 常念在旁听的一头雾水,“破岳部落,在哪里?为什么会跟来?” 厉给他解释:“破岳部落是东边的一个中型部落,有自己的交换集会,之前去过两次,见到过他们的首领。你还记得勾陈吗?” 他怎么会忘了,那个身子和腿七三分,最后被厉踩断腿骨的男人就来自勾陈。而且,勾陈部落因为找到了依仗,今年也会有小型的交换集会。 “你的意思是,破岳就是勾陈的依仗?”常念不确定的问。 “很有可能。”厉分析道:“勾陈南北并没有距离太近的中型部落或是大部落,只东边有破岳。” “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游商会带破岳来,而不是回去带本部落的人。破岳又为什么会在交换集会马上开始时,带了这么多的战士离开本族。” 厉没着急和他解释,而是先倒了杯水给他,或许是最近忙的或许是这几日太过焦虑,常念的声音有些哑。 盯着他将水喝了,厉才说:“以我对中型部落的了解,他们不该有青铜兵器,我猜他们之所以会与游商一同过来,最大可能是游商用青铜兵器作为交换。至于你说的为什么不去找自己的族人,大概有两种可能。第一种,他们所在的部落太远,无法确保在冬日来临之前将你带回去。不过游商既然会走到我们这儿,就说明即使远,大概率也不会那么远。所以,我更倾向于第二种可能!” 厉眼睛微微眯起,似乎在看向远方。 “第二种可能是什么?”常念又喝了口水追问。 “或许那个瘦子说要带你回去,并不算说谎。大部落之中,权力之争尤盛,很有可能他们部落的首领和祭司分权而治。如果首领想要独揽大权,就需要一个即听话又能使人信服的新任祭司,他们大概觉得你就是这样的人。一旦回到族里,有祭司的人从旁阻拦,别说能不能顺利接回你,就说出兵这一项要求,在两方牵扯之中就很难达成,所以他们不惜用青铜兵器交换,也要让破岳出兵。” 第130章 常念思索一会儿,他也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更大一些。 厉接着说:“如果是第二种,对我们而言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 “好处?”说真的,他怎么都想不出来哪儿好。 “嗯。”厉点头,“好处是,短时间内他们不会来第二次。” “那坏处呢?” “坏处?"厉的眸色变得幽深,语气森寒地说:“明年天气转暖后,不但要提防他们来抢人,还要戒备祭司那里挑唆外族讨伐延越。” 虽然棘手,但好在还有时间,看来今年冬日,他们也不能得闲。 追踪游商的人,也是如申他们一般,每隔一公里留几人,只为将消息最快传回。大概到了申时才有人来报,游商带人出了部落。 常念赶忙动身,去西边接回母亲和族人。 再回来时,夜已经深了。大家看着部落里的房屋街道,有的人嘴唇都在抖。路上他们听说,这次又是祭司将人震慑走,提到祭司的手段,在场的战士都暗暗咂舌。 虽然大伙儿都很累了,但没人想睡,多数也是睡不着。常念索性拿来磷粉和剩下不多的柿子酒,他并不想神化自己,很多问题和道理,他想让族人弄明白。 “既然大伙睡不着,想着你们对我驱使火焰的能力很好奇,正好可以讲清楚。今天,我并未借用祖神之力,说的那些话,也不过唬唬他们罢了。” 啥?底下人都议论开了,那都不是神迹?咋可能呢! “今天我想让大家记住,这世界上或许有神,但众生何其多,神没办法眷顾到他所有的子民,所以我们大多时候要依赖自己。之后,我讲的东西名为道,道包罗万物,化生万物本源。矿物为道、生物为道、自然为道,除此之外,天地为道、阴阳为道、日月星辰为道、五行方术为道。” 看着一张张神色认真的脸,他凝神讲述:“我今天要说的是火之道。想让一个东西燃烧,他们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会钻木取火的战士都知道,一定要把木屑放到底部,才更容易生出火来。但你们想过为什么吗?” 他不疾不徐的讲了燃点,讲了想要点火需要具备的条件,更是叫了几人过来射出涂了磷粉的箭矢。 夜色如墨,那箭尖上的一抹绿火就变得极为明显。族人们这才相信,今天并没有什么神迹出现,而是利用祭司所说的道,蒙蔽了大族人的眼睛。 这其中,雍留听得最为认真。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信奉的神迹到少年祭司口中变成了另一个样子。他更不明白,明明可以让所有人都视其为神灵,却偏偏要摆明讲清。 他觉得,这个少年让他着迷,比神迹更让他着迷。 见讲的差不多了,厉起身沉声道:“时间不早了,都回去歇息。今日的事你们也见到了,想必应该明白祭司为何要高筑城墙。" 说完,他停顿一下环视四周,才再次开口:“我要提醒延越的每一个人,你们现在用的东西、见的事物,或许在别的部落都从未曾听过。而他们一旦知晓,又怎么会不想占为己有?生存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前是,因为我们要与天争命。现在也是,因为我们要与人争利。不妨告诉大家,过了今年冬天,或许会面临更多的问题,到时候我不希望还如今日这般,只能像猎物一样仓惶逃窜,你们可懂?” 族人如何不懂,他们暗下决心,必以今日为耻。 游商离开延越后,是在二十多日后回到自己的部落——炽火部落。瘦削男子和带着狼牙项链的男人一起与部落首领汇报了此行的发现,并详细的说了年轻祭司的能力。 炽火部落的首领眯了眯眼睛,吩咐:“既然如此,先不要声张。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并不是好时机,让我想一想,待天气转暖后要如何动作。你们此行表现甚好,回头我会让圣汤带着奖励去你们族里。” 二人躬身谢过,出了木屋。 瘦削男子又与带着狼牙项链的男人说了几句,然后才转身离开。只是他并没有回到家中,而是趁着没人的时候转身去了一处。 陶盆里的火噼啪燃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披散这头发,坐在木床前正为一位战士镌刻刺青。 “回来了?和他汇报过了?” 瘦削男人躬身:“回祭司,汇报过了。” 墨蓝色的刺青,被一针针扎入皮肉中,但身下的人并为吭一声。 “说说吧,遇见什么事了?” 他将在延越发生的一切详细告诉了这位老祭司,并且着重说了常念的能力。 “能驱使火焰?你确定是真的?”老祭司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木窗外的天色。 “回祭司,我确定。当时我特地扔了几个奴隶进去,全数烧死了。” “是吗?那可真有意思。”老祭司弯起唇角,脸上的笑怪异又丑陋。“他是如何打算的?” “首领说,他想一想天气转暖后要如何动作。”瘦削男子如实汇报。 “蠢货。”老祭司嗤笑,然后又低头开始手上的动作。 “有能力驱使火焰的人他也配觊觎,等天气转暖,我会派人去罗王城,告诉他们这次的发现,想必一定有人很感兴趣。我倒要看看,他如何争得过罗王城里的那些人!” “祭司说的是。” 老祭司摆了摆手:“回去吧,答应你的我会做到,这次你表现的很好,以后便在我身边做事吧。” 第131章 瘦削男子躬身应是,脸上才真的露出一点笑意。 这次要不是他煽动那个蠢货,也不会草草带着一千人去了延越。如果计划再周全些,带的人再多一些,就算那小祭司有三箭之力,他相信也能将人带回来。 可惜,他是祭司安插的人,为的就是打草惊蛇。这么说来,那个小家伙还要谢谢自己呢,真是有趣的孩子,希望以后还能再见面。 第54章 常念先将母亲安顿好,自己才洗了个澡躺下。等厉回来时,他已经睡了,只是睡得很不安稳。 厉凑进了将他的眉心抚平,心疼的翻开他的手,因为用力拉弓勒得有些肿,看样子要几日才能消下去。将被子给他盖好,却听见小狐狸的低喃。 “妈,你那瓶茉莉花香的香水我找到了,你不是最喜欢吗?” “爸,别带妈去地面,别丢下阿念。” “姜队,求你了,让我去,让我去地面好不好!” “阿娅,不哭,阿父一直都在。” “厉!厉!你在哪儿,不要走,别扔下我。” 常念的胡话一句接着一句,有的厉能听懂,有的听不懂,但见他一边梦呓一边流着眼泪的样子,厉觉着心口像被人来回拉扯揉搓。 “念,醒醒,只是噩梦,别害怕,我在呢。”他想把人唤醒,但却发现,他根本叫不醒。 将手搭在他的额头上,厉的心骤然一缩!好烫! 不敢大声叫人,怕惊扰了瑶,厉只能去敲雁的门,低声道:“起来,去找兰,念在发热。” 雁和鹤听见,赶忙起身,慌乱间鹤从炕上跌下来疼的直吸气。不过二人也并没有耽搁,迅速出门跑去找兰。 厉记得,小狐狸说过,高热时用温水擦拭身体能帮助降温。 他端来一盆水,按照念之前说的,在脖颈、腋窝以及大腿内侧反复擦拭,虽然摸着没有再升温,但热度还是如刚才一般。 兰到的很快,她上前探了探祭司的额头,温度几乎和芽发热时一般。 她与祭司学医的时间并不长,能学到的东西有限。但眼下她算是最了解如何退热的人了,所以也一直告诉自己不能慌乱。 “首领,您做的很好,要坚持用温水给祭司擦拭降温。” 说完,她看向雁,“麻烦你带我去放药材的地方,我需要煎一副药帮着祭司退热。” 雁起身带人过去,只是端着药回来时,却如何也喂不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嫌弃苦,还是因为烧的迷迷糊糊不会吞咽,用勺子喂进去的药又被全部吐了出来。除了刚穿过来的时候,厉从不舍得对他下重手,但见他一点药都喝不下,不得以用力扣着他的下颚,又送了一勺药下去。 常念皱着眉摇头,还是将药全都吐出来了。药汁顺着他的嘴角流到厉的手上胳膊上,最后滴在白色的单子上一篇狼藉。 可哪还管得了这些,见他一滴也没有喝下去,厉的眼睛都红了。 端起陶碗给自己灌了一口,厉用手拖着常念的下颚将头抬起来,躬身贴了上去。要是放到平时,他肯定会觉得小狐狸的唇怎么会这么软,但他现在只觉得那里烫极了,烫的他心慌。 许是尝到了厉唇上站着的药汁,常念凝眉紧闭牙关,一副宁死不从的模样。 厉没办法,伸出舌头撬开贝齿,将药汁一点点度给他。 药可太苦了,常念本能的向外吐,却有一个炙热湿滑的东西缠着他的舌头,让他动弹不得。没办法,不想让这苦味一直停在舌尖,就只能吞下去。 终于感觉到怀里的人将药喝了,厉的心里才稍安一些,这药是小狐狸的方子,当初芽还那么小,都能退热,他也一定可以的。 端起碗,他又如先前一般。 在厉刚给常念喂药的时候,雁就带着人出去了,临走前说了句“他们在外面”。 厉看着被自己压红的唇瓣,心里懊恼刚刚的动作太粗鲁,只得伸手帮他揉了揉,顺便把嘴角的药汁擦干。 他没忘还要帮念擦身体,等身子擦完,他又摸了遍额头,发现小狐狸的发根有些微细汗。 念说过,如果发热的时候出汗,就是好现象。 将自己的额头贴在他的额头上,厉哽咽低喃:“念,你别吓我,我知道错了。以后都听你的,再也不会扔下你,求你,不要有事好吗?” 一滴泪滑落,从厉的眼中滴到了常念的眼角,烫的他眼尾灼热。 厉这样守了他一个晚上,直到天蒙蒙亮,他身上的温度才恢复正常。那一刻,厉在心里无比虔诚地感念祖神庇佑。 常念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浑身都疼,虽然昨天意识模模糊糊的,但他知道自己应该是发烧了。可身上的疼能理解,怎么嘴唇和舌头反倒是更疼,这个烧发的未免有些离谱。 要么说呢,他昨晚上乱糟糟的做了好些梦,梦到了父母,梦到了姜队,还梦到了阿娅和厉。 如果前面算是正常,后面就逐渐离谱。他梦到了天上下了硫酸雨,他跑的慢了,有一滴落在了眼尾,灼的他生疼。之后又梦到自己跑到了热带雨林,遇见一只长满触/手的怪物,触/手/怪抓住他后,竟然将一个滑/腻/腻的触/手抵在他的嘴里来回翻腾,折腾的他口腔和舌头都好疼。 如果不是现在浑身无力,他都想给自己一巴掌,这特么做的是什么梦啊!怎么感觉有一点点恬不知耻的淫/荡。他一个24k的纯爷们,要是让别人知道他做这种梦,估计可以准备准备再次穿越了! 第132章 喉咙干疼的厉害,他释然的想,或许是因为这个吧,那便不能怪他。 “厉,我渴。”常念气若游丝的说。 厉是在他退烧之后才握着他的手坐在一边合眼休息的,似乎听见了小狐狸的声音,他忙探身查看。 “念。” 瞧他眼下的淤青,便知他昨晚肯定没睡,想抬手柔柔他头,发现自己浑身都没力气,只得重复:“厉,我渴。” 屋里一直放着温水,厉起身去拿,尝了下温度正好,将人抱起来端着水一点点喂给他。 “我是发热了吗?”喝完水,常念哑声的问。 厉忽地把人死死抱在自己怀里,哽咽的“嗯”了一声。 温水入胃,他总算觉得有了些力气,终于可以伸手揉厉的脑袋,他安抚道:“别怕,我只是觉着有些累,加上嗓子发炎,才会高热。这并不严重,休息几日便能全好。你忘了,我是大夫,对自己的身体最清楚。” “念。”厉将脑袋靠在常念的肩上,用下巴一下下蹭着他的肩膀。 常念怕痒,咯咯笑出声,推拒说:“厉,别,我怕痒。” 或许是被他的笑声安抚到了,厉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放开人问:“饿吗?我让人煮了红薯粥,能喝一点吗?” 烧了一晚上,他确实想吃点好消化的东西填填肚子,点头道:“想喝。” 等瑶知道的时候,常念已经将一碗红薯粥喝完,她瞧着人虽然有些憔悴,但总归退热了,心里才没有那么着急。 因为生病,他过了穿越以来最清闲的三日,不过要说有多清闲,倒也没有。只是厉不让他去后面的窑厂,留在在家静养。 常念掰着指头计算后面事情的排期,找铁矿之前,他叫人拾了许多楮树枝,将皮包了浸在池子里,再过两日便能做楮纸了。 曾看过陶宏景的《名医别录》,里边就记载了:“楮,即今构树也,南人呼榖纸为楮纸。” 楮纸在南北朝便已经出现,只是那会儿的工艺还不算成熟,一直寂寂无名。后来到了唐朝,因为造纸业喝技术的发展,楮纸一下名声大噪,《笺纸谱》中记载:“凡公私簿书、契劵、图籍、文牒,皆取给于是。”这里说的便是楮纸。 延越的竹林很多,之所以惦记着先做楮纸,还是因为楮纸的制作周期短,从浸泡到打浆月余即可完成,不像竹纸,最少也要经历三四个月。 但怎么说呢,两相比较,算是各有优势。 楮纸制作时间短,纸质韧性十足,可以存放百年。只是工艺非常复杂,大致需历经十八道大工序和七十二道小工序才可完成,算是十分生动地诠释什么是洛阳纸贵! 竹纸虽说浸泡时间长,纸质也不如楮纸出色,但好在工艺简单,材料易得,能大批量产。他计划未来会把两种纸用在不同地方,一个用作民用,一个用作官用。 寻矿之前,无论楮树皮还是竹子,常念都让人浸泡了许多,毕竟没有纸的日子确实不方便。就如现在,在一个大木板上涂涂画画,有时候木板处理得不好,还能给手扎个木刺。 距离退烧已经过了三日,现在喉咙不哑了,也吃嘛嘛香。还有五六日便要出发参加交换集会,之前说的银质餐具尚未动手制作,他还指望着用那个交换更多的奴隶回来。 后续的安排,无论是建造城墙,还是连通盐湖建小工业区,都需要大量人手,所以制作银器决不能耽搁。 说到交换集会,前段时间跑来的狼群倒是给他们提供了不少优质狼皮,届时应该也能顶些用处。只是小狼现在越发的不喜欢厉,一见到他准要呲牙。 要不是知道小狼与那些灰狼不是一个品种,常念都要怀疑厉端的是不是他们一家子了。 银的提炼并不比铁麻烦,雁那里已经有银疙瘩被提炼出来。常念来到简易的窑厂,手中拿着提炼出的银疙瘩想,该做个什么样式的银质餐具呢? 太精细的肯定不行,别说时间来不来得及,就说银器已经很扎眼了,如果再精细一些,那还不成了上次在游商面前玩火了? 思索了一下,他觉着青铜鎏银高足杯的样式就挺不错的,虽说现在还没人喝酒,但听厉讲,大部落的人也会饮一些果子汁。 如果带着四个银光灿灿的高足杯,识货的人定会花大价钱购得。至于要如何说这东西的来处,他也想好了,就说在来时路上的一具骨骸身边寻到的。 他们一个小部落,定拿不出这样的好东西,说捡的才更符合事实。不过如此一来,对方也是要压价的。但那又怎样,这次他们已经做好部署,厉和他带着一队人,庚和申带一队人,他们会分别去南边的两处交换集会。 庚和申都是生面孔,所以可以编造一个小部落的身份。到时候东西流通起来,就知道不止延越一个部落发现了银器,便也不会让人猜疑。 而且两队同时出去交换,也能换回更多的奴隶。 只是这段时间又忙活坏鹤工了,为了保障出行安全,他的连弩不得已再次赶工。常念心中暗暗自责,自己这是逮住一个牛马可劲儿的用啊!这样下去可不行。 定下了银器的样式,他又去教多日不见的几位学生。说来惭愧,中医小课堂断断续续的,教的东西实在不多。可惜大伙儿还不识的字,不然就能先抄一本本草纲目,让他们自己琢磨去。‘ 交换集会以后,学习肯定要摆在第一位,至少要先让一部分人识字。 第133章 一节课上的差不多了,吩咐大家回去好好研习,常念只留了兰一起帮着拾掇草药。 想到那日发烧,他好奇的问:“说说,你是怎么帮我退热的。” 兰知道祭司是在考她,如实说:“我去的时候见首领在给你擦身子,稍稍叮嘱了一些,便出去给您煎药了,药方用的是你给芽退热的那副。” “哦?我喝了?”常念觉得穿越以后自己改变很多,要是搁在以前,他迷迷糊糊的肯定要嫌药苦。果然,艰苦的环境能让人戒掉矫情。 “嗯,喝了。首领喂的。”说起这个,兰觉得脸上有些热。 “哦,那他喂药的手法还挺好的。”不知道情况的常念天真地说。 兰咽了口口水,如实道:“首领,用嘴喂的。”说完,她便谎称家里还有事,留下一脸茫然的祭司大人。 用,用嘴喂的! 所以那天根本不是什么触手怪?而是......厉的舌头! 怎么办?他整个人都要裂开了。 第55章 要如何形容常念此刻的心情呢,他很想再穿越一次。不然给他个时光机也可以,次抛的就成,带他穿越到发热前,梦里他一定会告诉自己,喂药就喝,别特么矫情。 很显然,这不可能。 想想这几日的厉,好像还挺正常的,并没有流露出什么不自然,果然是事急从权吗? 可一想到他舌头伸进来纠缠的感觉,常念怎么都做不到从容淡定。而且最让他觉得崩溃的是,当知道梦里的不是什么触/手/怪而是厉的...... 他竟然可耻的心神荡漾了下! 这次他手上有力气了,啪的给了自己一巴掌。清醒点,厉可是你的家人、搭档,他尽量忽略掉心中不合时宜的悸动,一遍遍告诫自己。 没关系,你只是单身太久了,上辈子母胎solo,这辈子年纪还小没有机会,所以有一点反应很正常。如果那日喂药的换做是别人,也会让你觉得心思浮动的,别想太多。 安慰完自己,常念去找小狼,他觉得运动可以让人忘记烦恼,所以一人一狼开始绕着部落跑圈。 “诶,你们瞧,祭司在做什么?” 常念红色的马面裙随着风一荡一荡的,银色的小狼就在他旁边,哈赤哈赤勉力跟着。 “没看着在遛狼呢吗?估计是狼崽子在家待不住,祭司大人带他出来玩玩。” 旁边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插嘴说:“自从祭司大人将狼崽子带回来,我瞧着都想养一只。” 正在染布的嫂子不赞同道:“你没看到那小家伙,除了祭司大人和瑶,见了谁都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咱们又不是没见过别的狼崽子,有哪只能这样听话的。” 那姑娘想想也是,便没有再说。 厉除了第一天在家守了常念一日,其他时间都随着狩猎队出来了。倒不是狩猎队非需要他带着,实在是他也在躲着小狐狸。 一开始着急他的身体还好,等见人康复后,那晚的画面就反反复复的冲击他的回忆,一遍遍回放。 落日残阳,余晖浸染,厉赤/裸/的上身被晚霞镀上一层薄薄的橙红。他让一部分人先带着猎物回去,自己则是找了一处清凉的浅滩入水。 其他留下的人去了别处,这里只剩下他自己。深深的呼出一口气,他觉得身体的某处像炸开了一样。 用手将散落的头发拨到脑后,他找了个岸边靠着。闭目沉思半天,还是用拇指狠狠擦了下自己的唇。念的唇怎么那么软,炽热的、湿润的贴着他,任他粗鲁撬开。 他耳边好像听到了他的啜泣,细细的,有些委屈。那晚月光很亮,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哭的,他眼尾、鼻尖和耳垂都是红的。厉现在想起来,竟然有一刹那会恶劣的想,如果哭的再可怜一些,他一定更喜欢。 用力的砸了一下水面,他厌弃地咒骂了自己一句。 为什么?明明说过最舍不得他哭了,怎么还会在心里期待他哭的更凶一些。果然,他就是个天生坏种。那他要不要,离念远一点。 远一点?心中的恶似乎像是要翻涌出来一般,不可能!念是他的人,他尝过味道,那么甜,怎么还能让别人碰半分。 他心里只得一遍遍告诉自己,念还小,不能伤了他。似乎是黄昏的河水够凉,让厉一点点冷静下来,之后他上岸穿好衣裳,带着人回了部落。 部落里,跑的哈赤哈赤的一人一狼终于跑不动了,一起坐在树荫下面伸着舌头喘气。“崽啊,你这体能不行啊。”说话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的常念嫌弃道。 嗷呜,你那么大一个两脚兽,还不是跑的和断了气似的! 恶作剧似的在小家伙脑门上弹了一下,他才想起来说:“我好像还没有给你起名字。” 嗷呜,你个两脚兽负心汉,可算想起来,全家只有我还没有名字。 把小狼抱到自己怀里,他不怀好意的问:“柯基、博美、哈士奇你想叫哪个?”其实名字常念已经想好了,只是想逗逗它。 “你在和它说什么呢?”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咕咚。” 常念咽了口吐沫,这是知道厉和自己亲了后第一次见到人。他紧张的想抓一点东西,正好抓到了小狼的狼腿,疼的崽子“嗷呜”地叫出了声。 厉走近了问:“它怎么了?” 常念僵硬的扯出一个笑,干涩地说:“它可能不太喜欢我给他起的名字。” 第134章 “名字?什么名字?” “泽,泽风。” 厉锋锐的眉眼扫了一眼小狼,“很好听,你不喜欢?” 小狼觉得今天没有比它再委屈的狼了,将脑袋扎到常念怀里,他并不想搭理这个屠狼的恶魔。厉见小崽子贴念贴的那么紧,伸手就要拽它的颈皮扔出去,常念反映的快躲开了,转移话题道:“你是特地过来找我的?” 见他躲开,厉闷闷的“嗯”了声,才说:“今天猎了许多活物,叫你过去看一下,有要的吗?” 听到又有牲畜,常念脑子里的那点不合时宜的尴尬瞬间被压了回去,他眸光轻闪道:“走,带我去瞧瞧。” 厉早发现,小狐狸似乎对那晚的事一点印象也没有,不过想想也是,人都烧迷糊了,怎么还会记得。 “祭司。”远处庚走过来,对二人招了招手。 常念其实挺意外的,那日外敌来袭时,厉明显没有完全信任庚,但回来之后却又将冶铁之事全权交于庚负责。这看着挺矛盾的,他不是很能明白里面的门道。 庚走过来,先是对厉说:“首领,我能单独和祭司说几句话吗?” 来找自己的?两人下午不是在窑厂见过吗? 厉点头,向西走了一段。 “找我,有什么事?”常念疑惑。 庚笑的有些温柔,“我想和祭司讨些药。” “药?什么药?” 常念觉得庚虽然也曾是首领,却与厉的气质截然不同,或者说和现在这个社会阶段的人都不大相同,有一种淡淡的书卷气,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真没办法想象,这样的人杀敌和狩猎会是什么样子。 这些想法都是他在心里琢磨的,并未表露出来。但他更好奇的是,怎么好好的庚会和自己讨药。 庚思索了一下,说:“我想要一点做那种事时,不会伤到对方的药,不知祭司这里可有。” 一本正经的说污/言/秽/语,去他姥姥的书卷气!如果此时要是有特效,常念脑袋上肯定要冒热气,还会“污”地跑过去一辆小火车。 他脸红的太明显,庚轻咳道:“我是不是冒犯到祭司了?” 都是爷们,自己不能怂,常念梗着脖子说:“没有,不是,现在还没有。等我配一些,明日给你。” 纵使常念脑子再笨,也知道庚绝不是和女人用这东西。现在是原始社会,谁会在意这种事,只有两个男人进行艰难时才会想起来吧。 庚和男人,不用想也知道是盛。他脑子不受控制的开始想两人谁上谁下的问题,脸也不自觉的更红了。 “你,你还有事吗?没,没事我先走了,东西明日让雁,哦不是,让兰,也不对,东西明日你自己过来取吧。”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庚看着他狼狈离开的身影,低头轻笑。原来他们这位首领,还没有搞定自家窝里的小兔子吗?那还真是......不中用啊! 要不是这会儿怀里还抱着小狼,常念走过来的时候就要同手同脚了。厉瞥一眼他的面色,蹙眉问:“他和你说什么了,脸怎么这么红?” 一刹那,他脑子里像是冒着雪花的老式电视机,竟然偶尔在雪花里还能晃出几个画面。至于是什么画面,应该是他脑袋瓦特了才会晃出的画面。 他还记得厉在问自己,于是结结巴巴的说:“没,没什么,刚刚带小狼跑步太热了。” 好在黄昏的晚风够清凉,好在今天的猎物够惊喜,常念这才忘了之前的事情,跑到两只母羊身边兴奋地说:“这是,揣了崽子的?” “嗯。” 比起能下小羊羔,常念满脑子都是羊奶。羊奶好啊,营养好吸收,回头最适合给母亲做零食用了。剩下的还能做点好吃的,蜂蜜配羊奶,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厉,这些羊,我都要了。”他兴奋地跳着脚,对不远处的厉挥手说。 除了羊,还有活着的马和鹿。虽然这次的几匹马不如那两匹枣红马英俊,但看体型很健硕,以后好好驯养,都是中流砥柱。 只是鹿他有些犯难,既然活着回来了自然不能再杀掉。但养鹿做什么用,他还没想到,先在猪圈围出个地方养着吧,等回头再打算。 今天狩猎见到母羊,厉就猜小狐狸肯定喜欢。为了不伤到它们肚子里的崽子,他还被甩到了树上,好在肌肉够结实,也不见淤青。 常念兴奋地忘了尴尬,拉着厉炫耀:“你说巧不巧,我今日刚画了马鞍的制作图,明日就能让他们照着做了,应该能赶在交换会之前,让你体会一下纵马驰骋的感觉” “你打算交换集会骑马去?”厉眉心微蹙,有些不赞同的问。 他白嫩嫩的拳头垂在了厉的肩膀上,“想什么呢,我只是想让你试一试。骑马去交换集会?那得多招摇啊,是怕延越被人惦记的还不够吗?” 正好这时乔带人过来,常念招呼人,将除了马以外的活物都赶回自己家。 他回头和厉说:“等以后有了马鞍,无论是巡视族界,还是骑马狩猎都会更方便。我有那两匹枣红马和小马驹就够了,以后你们再抓到野马就留在部落好好驯养,它们是比兵器更珍贵的战略资源。” “好。”厉明白他的意思,抬手叫人,“把这些马带回去安置好,明日找几人给他们搭一座马棚。” 那人领命应是,转身安排。 第135章 聊起部落以后的事,他脑子便没了那么多冗杂的想法,说:“鹤工那里在赶制连/弩,在我们出发前,应该能凑齐二十把。到时候我们这队人带十把,庚和申那里带十把,基本可以保障此行安全。” “好。”厉点头,随后说:“鹤那里,部落会额外出一部分物资做奖赏。” 既然常念说到了出行,厉也讲了自己的安排。 “近几日我选出两队人专门练习射箭,庚那边也做出不少金属箭头的箭矢,假使有外敌入侵,不说以一当十,至少能将三五倍的来敌射杀在百米之外。” 这个常念倒是不怀疑,大批敌人来袭的时候也不要射手多有准头,瞄准人群一通箭雨飞过去,便也能搞定个七七八八的。 更何况交换集会开始,各族各部落就要为冬日的生计奔忙。厉那日说的很对,现在的人大多还是在与天争命,基本没谁会选择在此时出来厮杀。 他想问厉今晚什么时候回去,因为最近都是他人已经躺下了,可厉还是忙的不见人影,知道他是为了临行前的事情在忙碌,但身边空着心里也觉得睡不踏实,就连晚上做梦都梦不到那只毛茸茸的哈士奇了。 “祭司。” 远处有人喊他,常念回头去看,见是雍留。 “怎么了?” 雍留躬身抱拳说:“您吩咐的那种玻璃,窑厂已经做出来了,雁让我过来找您去看看。” 其实那日在铁矿附近,他们还发现了小规模的硝石矿,虽然不多,但足够用一阵子了。要么说好人有好报呢,如果不是当初对朝部落的照拂,野不一定能将族人放心交到延越。 “走去瞧瞧。” 第56章 有了硝石遇水骤然降温,可以解决玻璃快速冷却的问题,从而调整它的外部应力,增加韧性。 常念先用小窑做出的样品试了试,韧性不错,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石子扔过去并没有破损。他又叫来身边的山,用力一击后,也只是有了裂痕。这样便好,能达到做玻璃大棚的要求。 等这次交换集会回来,他就要开始忙活手里的那些种子了。狩猎并不是维持部落生存最好的方式,种地才是。 他对雁吩咐:“可以照着它的步骤批量生产了,但要记着硝石需放足量的,虽然我们手上的不多,也一定要保证这种新型玻璃的品质。” 要不然他在里面种地,顶上的玻璃破碎砸下来,可不是要上演死神来了吗!延越挺好,并不想二次穿越,谢谢。 关于玻璃大棚的建设,他思虑了很多。 首先,鉴于担心承重的问题,大棚的面积并不准备做太大。第一批试验田每个棚只需五六十平即可,这样算下来十个大棚才能有一亩地。 其次,与塑料大棚全部透光不同,他的玻璃大棚后面有完整的一堵墙。一是为了承重,二也是为了保暖升温。 还是考虑到安全的问题,大棚的顶棚不能如现代玻璃大棚一样,一整块玻璃都只有四边做固定。常念将棚顶的图纸画成如古代窗子那般两指宽的横竖隔断,这样即使上边的玻璃破碎,也不至于有大片的玻璃砸落。但如此一来,就损失了部分透光。 为了还能保持大棚内的温度,后面的整堵墙都是中空的,连通了进门屋中的火炉做成了一堵火墙。在大棚的温度达不到需求时,烧热火墙就能起到类似现代社会开空调升温的目的。 除此之外,外墙的设计也没有全部采用玻璃。用红砖砌成及腰高的墙围,墙围上面的位置才是玻璃墙。玻璃墙面也分了上下两部分,下面固定住,上边则可以撑开一点,方便通风换气。 因为地处北方,他的大棚与北方大棚相同的一点是——进门之后先是一个屋子,屋子中可以简单住人,与普通房子无异,里面建有一个火炉,就是之前说连通火墙的那个。内侧还有一道门,开门之后才是玻璃大棚。 但与之不同的是他在墙围外还要搭建一个阳畦,所谓阳畦是用红砖垒成的微型大棚,四面为矮墙,底部铺红砖,上面向阳的地方斜放着玻璃,玻璃可以上拉打开。如果叫他繁/殖箱,或许更好理解一些。 繁/殖箱的地底是一小片地龙,红砖上面铺厚厚的营养土,地龙烧火通热,就能给上面的营养土创造一个“头冷脚热”的环境,非常利于种子发芽。 他计划种子先通过阳畦培育,等发芽后再移植到大棚中,就如同种水稻要先育苗一样,可以提高作物的发芽率和生存能力。毕竟他手里的种子有限,每一粒都需要珍惜着用。 只是大棚建好了,他也要操心后续的问题。比如怎样配置土壤,怎样沤肥,怎么给花授粉。他一个学医的,自然懂得不多,好在《齐民要术》中记载的内容够驳杂。而且他们在地下庇护所时,一些基础的农业知识是必修课程,他倒也没有忘。 是的,后末世时代学习的内容更偏向实用。毕竟,如果说现在的人是与天争命,那时的人只能算夹缝生存。 这几日忙忙碌碌的,常念倒也不如刚知道的那会儿尴尬了。主要是厉早出晚归,两人基本没了单独相处的机会。 就说昨日,他整个人都要累瘫了。按照记忆中的步骤给手底下的人演示怎么做楮纸,那么多工序下来,他的胳膊已经是止不住的打颤。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常念转头撇着嘴角问身后众人:“记住了吗?” 这时候要是告诉他没记住,需要祭司大人再演示一边,他估计自己眼泪都能瞬间涌出来。好在手下人脑子好,齐声回“记住了”,才让他松了一口气。 第136章 雍留从一旁过来,拿着一块刚过了水的帕子给他:“刚洗过,您擦把脸。” 他颤巍巍的接过帕子,还不忘夸一句:“懂事。” 直到出行的前一日,第一幅马鞍才做出来。虽然样子糙了些,但常念检查过,合格可用。他抱着马鞍去找厉,正好见他们几人坐在一起谈事,便站在一旁等着。 快速将事情分派完,厉起身问:“什么事。” 其实,他早注意到小狐狸怀里抱着的东西,那应该就是他说过的马鞍。 常念扬了扬手,兴奋道:“厉,马鞍做好了,要不要试一试。我觉得我那匹怂怂的枣红马就合适,你骑它,它肯定不敢和你耍脾气。” 听说要骑马,其他人也很感兴趣,毕竟这东西部落里也有好几匹,但怎么看都是个样子货。 厉起身走到他跟前接过马鞍,“好,试一试。” 正好今日庚也在,他跟在后面过来,走到常念跟前十分自然的说:“谢谢祭司,你给的药很好用。” 腾一下,常念的脸红了个透。 为啥?好用你就留着用,为啥要告诉他,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让无数只马踏过了一样,凌乱的根本凑不齐。 别说厉了,周围的大伙都看到了祭司的反应。 脸颊、眼尾、鼻尖都是红的,还因为不可置信而睁大了眼睛。神情迷离,呼吸还有一点乱,厉没有多想上去就将人搂在怀里,冷声吩咐其他人道:“你们先过去。” 之后恶狠狠的瞪一眼庚,庚则是一脸无辜。 等人都走了,厉问:“他和你要了什么东西。” 常念身上和装了弹簧一样,腾的弹开,怎么都不说到底给了庚什么。直到走到马棚,厉的脸色都像罩着寒冰一样。 进了马棚,他拿着马鞍走到了早前被他抽过几鞭子的枣红马那里。那匹马似乎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焦躁的来回踱步。 常念见着赶忙说:“你试试追风,它脾气好些。”虽然追风怂,但名字必须霸气。 厉看都没有看追风一眼,拽着缰绳就把马鞍套在另一匹马的身上。这匹马也是起了名字的,当时还问过厉,叫赤月好不好听,厉说好听。 赤月十分抗拒,两只后踢不停后蹬。好在厉的臂力够强,绷紧小臂的肌肉,勒着缰绳让它动弹不得。 常念想上前检查一下马鞍有没有固定好,厉回头阻拦:“别过来,小心伤到你,放心,马鞍我照你说的备好了。” 说着,他牵马出棚,起身上马。 赤月性子太烈,能被困在马棚中已是极限,现下被人骑到背上它怎能情愿,十分暴躁的蹬着后蹄,企图将身上的人扬翻在地。 厉手中拿着马鞭,但他并没有用,而是将马鞭扔开,只用缰绳制住赤月。 一人一马进入了一种角逐,赤月见后蹬起不到效果,干脆四蹄用力,直接向上飞跃近半米,企图将马背上的人甩下去。 站在一边的常念早就心提到了嗓子眼,见到这一幕指节都被攥的生疼。但他也不敢出声,怕会打扰到马背上的厉。 厉不只是上肢力量恐怖,下肢力量也不遑多让。双腿用力夹紧马腹,这一越过后又是稳稳坐住。 好些族人闻风而来,见到这一幕都暗暗称赞首领勇武。那日被厉杀狼唬住的姑娘们,又按捺不住自己萌动的心思。这样的男人太令人着迷,即使害怕畏惧也勾着她们心向往之。 尤其是这几日秋末,迎来最后一股热浪。厉平时还是不喜穿着上衣,只光着身子穿一袭黑色马面裙。阳光下,古铜色的肌肤拉出有力的肌肉线条,因着要与赤月较量,被烈日晒出的汗也没空搭理,沿着肌肉的纹理顺势而下,有一种喷薄而出的张力。 阳光太刺眼,让你看不清他的脸,但即使如此,也能叫人从明暗的轮廓中窥得一点他带着棱角的凌厉锋锐。 一人一马的角逐大概僵持了一刻多钟,终于还是赤月没了力气,一点点慢下速度。 厉躬身贴在马背上,安抚的摸了摸赤月的鬃毛。 他记得小狐狸说马有灵性,不能一味打压,如果想他认你为主,需要以朋友和伙伴的心思去对待。 果然,赤月情绪被安抚了一些。厉也不着急,任它原地打转,手则是放到他的脖颈处安抚地拍了拍。赤月回头,看向坐在自己背上的男人,打个鼻响。 厉轻抖缰绳,说:“做我坐骑,以后必带你去看更广阔的山河。” 赤月像是听懂了似的,再也不挣扎,如风般朝着夕阳的方向疾驰。见到首领骑马的背影,再也没人会觉得马是样子货。绕着延越跑了一圈,厉拉拽缰绳折返回来,路过常念时,他大手一捞,将人抱到了身前。 常念惊魂未定的转头看厉,“我,我不会骑马。” 厉一手握住缰绳,一手搂紧他的细腰,低声说:“别怕,我带你,去追风。” 漫天云彩,夕阳如画。常念任厉抱着,感受耳畔吹过的风,听被他们抛在身后的鸟鸣,此刻他才真真体会到什么是“少年春衫薄,骑马倚斜阳”。 “厉,还能再快一点吗?” “好,坐稳了!” 第57章 远山如黛,暮色微凉,两人骑马出了部落,将身后的人影越拉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 厉躬身前倾,贴着常念的耳尖问:“念,喜欢吗?” 第一次纵马驰骋,这种感觉可太好了。怕身后的人听不清,他说的很大声:“喜欢。” 第137章 一句喜欢,传了很远。 厉明知这句话不是说给他的,但依旧收紧手臂,在他耳边低喃,“我也,喜欢。” 没有带人走太远,让赤月跑了一阵子便折返回部落。大家远远的见着一个赤着上身的高大身影怀里拥着肌肤莹白的红裙少年,逆着夕阳飞驰而来。 轻勒缰绳,赤月慢慢停下步子,厉纵深下马,又揽着腰将人抱下来。 早前,芽就和一群小伙伴跑过来看热闹,见两人回来便摇着弘的胳膊说:“阿父,芽也想骑马。” 厉走上前,奖励似的拍了拍赤月的侧脸,才将马牵回马棚。 延越的战士已经来了大半,厉看了一眼众人说:“赤月的速度你们也看到了,现在部落还有七匹马,有谁想试试的吗?”说着,便带人去了部落的马棚。 刚才首领驯服赤月的过程大家都看到了,还真有一多半的战士心里打怵。想想赤月后蹬俯冲的样子,换做是自己在上面可能早被甩到地上。 首领的力量太恐怖了,之前在狩猎狼群的那次,他就徒手拧断了一只狼的脖子。 因为芽说想骑马,弘便最先出列。他虽不如厉高,但是一身肌肉虬结有力,不少战士暗暗点头。 刚刚常念以为厉要骑追风,所以没有叮嘱,不想他竟选了赤月,等想要阻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可眼见弘也想鲁莽尝试,他马上拦道:“烈吗可不是这般驯的,要讲究方法。刚才厉给大家做了错误示范,你们不要学他。” “噗。” 下面也不知道是谁笑出声了,好在收的快,人也多,一时找不出来。 “不要觉得好笑,他就是仗着自己力气大,刚才但凡有一个动作失误,现在我都要帮他接胳膊腿了。”常念回身瞪了一眼厉,好像刚才在马上大声说喜欢的不是他一样。 他和弘说:“挑一匹马,牵过去栓到那个柱子上。” 弘选了一匹毛色棕栗色腿上有白色斑纹的一匹马,牵了出来,依言将他拴在了柱子上。 常念跑去不远处的柳树下折了一根柳条,递给弘。 弘接过柳条,疑惑道:“祭司,这个抽着没有马鞭疼,我用马鞭就行。” 常念无奈笑笑,“谁说让你抽马了,拿着。” 他转身面向族人,说:“马与其他牲畜不同,它十分通人性,所以一味责打,是很难与它建立关系的。雁,把我们准备的东西系在马背上。” 那是一个稻草人,虽然做的不好看,但捆的尤为扎实。 待稻草人系好,常念又吩咐道:“弘,你拿着柳条,轻轻拍打他的四肢,下腹和耳朵。注意保持距离,不要让它伤到你。” 弘上前,先用柳条拍打了棕色骏马的马腹。 只一下,马便显得焦躁不安。常念接着说:“四肢、马腹和耳朵,是马最不喜欢被触碰的地方。我们通过这种方式来激怒它,虽然它会焦躁,但等耗完体力后也会慢慢接受,之后驯马人要对它进行安抚,短暂的建立一种关系。如此反复试探,慢慢让它习惯,这种习惯包括底线被突破以及马背上的负重感。” 弘反复试探几次,这匹棕色骏马的耐力显然不如赤月,不到一刻钟便已经没了脾气,弘上前,按照祭司说的方法安抚,果然它的情绪好了很多。之后又来回几次,见磨合的差不多了,弘才拆下草人,翻身上马。 这匹马的性子显然比赤月要好很多,弘骑上去也不见它如何反抗,便带着人围着部落绕圈。 一开始弘的动作还显得有些笨拙,两圈下来娴熟不少,等再回来的时候,也学着厉的样子捞起自家崽子。不过他也不算太粗心,还是让马放慢了脚步,小小的绕了一圈,便抱着芽下来了。 其他人见祭司的法子管用,便也跃跃欲试想上前驯马。 “我,让我试试。” 只可惜,厉没给他们机会。 “今天就到这里,剩下的六匹马,会赏给有功之人。但祭司说过,马是比兵器还重要的战略资源,所以即便以后你们中谁成为其主人,它们仍然是延越的战马,不私属于任何人。” 如此说,大伙儿倒也没有多遗憾,他们心里想着是不是私有没关系,只要是给骑就成。 厉扫一眼众人,话风一转道:“祭司的三匹马除外,你们可有异议?” 他们哪敢有异议,瞧首领的眼神,如果谁要是有异议,估计能拖出去喂狼。不过他们倒也清楚,那三匹马在之前便是祭司拿东西与部落交换的,没有骤然收回去的道理。 “没有异议。”大伙儿齐声说。 有了驯马的法子,厉叮嘱狩猎队以后见到野马,尽量活捉回来。 第二日,便是启程去交换会的日子。 常念发现一件有点让他哭笑不得的事儿,他的两头驴子好像都揣上了崽子。 前几日有人说两只驴子吃的变多,他也没在意,还只以为是长身体。现在想来,估计那时便已经怀上了。今日过来牵驴子,发现向来温顺的两个表现得十分暴躁。 常念上下打量了一遍,好家伙,两只驴子的胸都比来时变大了一些,而且有只明显能看得出分/泌过乳/汁,因为那上面还挂着白色的奶渍。 他看着赤月和追风,马鞭在空中甩了个响,责问:“谁干的?” 赤月一脸嫌弃的昂着脖子,看样子八成不是它。再看追风,马头都要扎到食槽里了,好家伙,没想到它是这种渣男,在这搞起了坐享齐“驴“”之福。 第138章 恨铁不成钢的踹了一脚他的屁股,常念没办法只得将它们留在部落。好在部落的驴子单独关着,还能带在路上。 “怎么了?”见他神色来回变幻,厉不解的问。 轻轻甩了一下马鞭,他无奈道:“我那两头驴子有崽子了,这次不能带着。” “有崽子?” 两只母驴能自己产崽儿? 还不等厉瞎想,他便说:“嗯,应该都是追风的孩子。” 完全颠覆了原始人的认知,“马和驴能......”厉不知道该震惊跨物种的那种行为,还是该震惊跨物种之后还能有崽子的事实。 常念解释:“虽然马和驴有生/殖隔离,但他们确实能诞下后代,只不过......” 他在那儿巴拉巴拉解释一大堆,某人一句都没听进去。他竟然在想不同物种都能繁育后代,是不是说不定男人也能生孩子,只是之前没有人尝试过。 要是庚知道首领此时的想法,肯定会说:“谢邀,努力过,不会怀孕。” 好在出行在即,两人也没在这事上多计较。 常念心里觉得挺抱歉的,先是远行寻矿,回来又遭遇破岳来袭,现在又要去交换集会,来回还是十几日,他这段时间总是让母亲担心。 抱着瑶,他歉声道:“阿娅,您别担心,我们快去快回,绝不耽搁。这次我们带了连弩,肯定能保障安全。再回来,我哪儿都不去了,陪着你等弟弟出生。” 瑶拍了拍儿子的背,温声:“好,早去早回。” 与母亲道完别,他蹲下身摸了摸小狼泽风的脑袋说:“在家帮我照看好阿娅,回来带你去狩猎。” 泽风像是应允般地在他的胳膊上蹭了蹭,才又昂起狼头,走到瑶的身边。 带着一百多人出了部落,常念坐在驴子身上回头看了几次,直到连一点影子都看不到,才没再回头。 “放心,你将乔和山都留给了瑶姨,他身边还有玥照看,一定没事。”厉走在侧边,帮他牵着驴子。 “嗯,我只是刚离开家,就有点想她。”常念孩子气的说。 想到那日的梦呓,厉其实很想问常念,是不是在来延越之前就有家人,只是后来不见了。虽然他没听过爸妈的称谓,倒也不难猜。他不确定小狐狸是否想提起,便也按捺住了。 这次交换集会,厉和常念一队,庚和申一队,每队各领五十人,其中连弩手十人,其余为普通战士,分别去南边的两个交换集会。 常念他们要去的是一个叫七星的大部落主持的交换集会,庚他们则是要去一个名为巽风的中型部落举办的交换集会。两队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交换奴隶,但为了掩人耳目,还是需要再交换一些粗盐回来。 提到这个常念就肉疼,那么好的皮子,到时候就换一点咸盐疙瘩回来,血亏! 他们向南走了半日出了部落,又走了两个时辰,路过了朝部落的旧址。 现在这处已经没人住了,因为冀褚与朝最后算两败俱伤,而且盐矿也并不在这儿,所以此处还未有部落侵占。 以前的居住的地方,还能看出些痕迹,有几个破破烂烂的帐子还在勉励支撑,只不过之前住这里的人再也不会回来。 常念长出一口气,他暗暗发誓,决不能让延越变成这样。 第58章 向南的路还算好走,除了路上的蒿草长的高一些,没有什么要攀爬的山。常念一路并不累,有小毛驴驮他,只等屁股坐得疼了,才会下来走一会儿。 南边的植被果然更丰富一些,一路上就看到好些没有遇见的药草。但由于路上无法晾晒药草难以储存,他只得让人采集了种子带上。 随着路走的越来越远,他想家的情绪也淡了些,但样子依旧不如往日鲜活。厉以为他还是在想瑶姨,但其实常念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 自从那日与兰闲聊后,他一直努力消化心中的悸动。前段时间两人各忙各的还好,都差点让他以为“喂药”的后劲儿过去了。 可当他们踏上南行之路,不止相处的时间变长了,晚上厉就贴着自己睡在一旁。 怎么说他的心理年龄也是个成年人,如果还分不清什么是喜欢那就太糊涂了。尤其是当夜深人静将回忆翻出来,发现自己的依赖早已不是一天两天。 他接纳厉的靠近与亲昵,以为那不过是对朋友和家人的爱。可现在想想,他上辈子遇见的朋友,彼此也都保持了足够的安全距离,不会如与厉这般......亲密。 只是常念不认为厉也有一样的心思,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己或许能算厉的半个导师,他知道世界面纱后的样子,所以就牵着厉的手带他一点点探索。而这个过程中流露出的依恋和亲密,会让对方误以为亲人和朋友之间本来就该如此。 他倒也不是无的放矢,毕竟喂药这件事纵使当时是事急从权,厉前后的反应也没有什么差别,这让他以为是自己无意识的亲密让厉对不同的爱已经模糊了界限。 就好像那日骑马,他们靠的太近了。事后想起来厉靠在他耳边的低喃,好像就如情侣间的耳语一般。 他想过要不就这样吧,但他提醒自己不能做一个自私的人。厉是延越的首领是以后的王,用上辈子的话说“他以后的儿子可是有皇位要继承的”。纵使不考虑这些,自己也不可以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带他走另一条路。 常念看着天边的云轻笑,自己未免也太自信,纵使想带着人走另一条路,大概厉发现后也会及时止步吧。毕竟,无论是感情还是取向,可以误会但谁也强迫不来。 第139章 路上走了四日,他这里的收获确实不少,不说中药一类的种子,竟然还让他发现了苹果。苹果好啊,味道好、营养丰富、易于储存。 其实一开始他也不确定,因为这些果树有些过于矮了。他记得以前看过的资料中苹果树属乔木,高可达15米,可眼前的苹果树,最高的也不过三米多。 在对比叶片和果子后,常念摘下几颗。 出行前,雁催着人做了一把带着刀鞘并且更为小巧的匕首,常念随身带着,平时都用来处理一些食材。他将摘下来的果子横竖切了两个,露出了微微泛黄的果肉。 竖刀切开,里面是对称的两瓣,中间棕色的种子与苹果的一般无二。横刀切开,中间呈现五角星的镂空,里面也是棕色的种子。 确定是苹果,常念切了一片就要送到嘴里。 厉蹙眉阻拦:“要是有毒怎么办?” 或许是发现了新的水果让他心情变好,他就是想皮一下,趁厉不注意丢到嘴里,几口咽了肚。 “反正带了肥皂,有毒我就催吐,都吐出来就没事了。”常念唬道。 厉眉心皱的更紧了,盯着他看了好半天。不过这确实是苹果,等他将种子都装满了一陶罐,也无事发生。 其他战士见了也摘了几个尝,苹果汁水虽然丰沛,但口感怎么说呢,不酸不甜的有些寡淡。 看到祭司收集了好些它的种子,有战士好奇的问:“这东西还不如我们部落的梨子甜呢,祭司为何还要收集它的种子?” 常念望一眼上面头顶被高大树冠遮住的阳光说:“它叫苹果,是一种很不错的果子。之所以你们会觉得不甜,是因为上面树木的枝干太茂盛,遮挡住了阳光。果子照不到阳光,自然不甜。之前我与你们讲,万物有道,这便算是种植之道。等明年开春,再与大伙儿说更多。” 他只讲了阳光,但瞧长着的这么多参天大树也知道,这些果树的树根大概率是抢不到多少营养,如果种在延越悉心栽培,相信苹果的味道会改善不少。 过了这片林子,两队人就要分开行进了。常念像一只想要逃避的鸵鸟,开口道:“我突然觉得,我和申去巽风,庚随你去七星怎么样?” 他话刚出口,厉的瞳孔骤然一缩,这是小狐狸第一次想推开他。虽然他不知道常念的想法,但他本能的觉得,对方就是想要逃。 “为什么?”他说话的口气尽量平静,但任谁都听得出生硬。 常念自然也发觉了,他虽然一时不明白厉为什么生气,但直觉告诉他别作,于是换上玩笑的口气说:“我说着玩呢,庚你和申注意安全,早去早回。” 庚扔给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和申带着人离开。 常念后来细想为何厉会不开心,想来想去归结为自己离开后他没办法照看,如果出了问题他会担心难过也无法与母亲交代。人都不喜欢失控感,他也不喜欢。 分开后又走一日,负责侦查的人来报,在东边五六百米的地方发现一队人。看人数和他们差不多,只不过里边有一半的女人。 “女人?是要贩卖的奴隶吗?”常念在延越待得久了,似乎忘记了一些事情。 “不是奴隶。”来报的人回到。 厉似乎明白了,给他解释:“如果出来参加交换集会的队伍中有女人,很可能这个部落的首领和祭司也是女人。她们在这样的部落里处于领导地位,自然不放心让男人单独出行。” 常念一拍脑门,他怎么给忘了,新石器时代可不就有许多母系氏族的部落吗,今天这是让他碰到了。 他眸光一亮,拉着厉问:“厉,能不能与他们一道。两队人数相近,我们手里有连弩,绝对能保证安全,我想与他们的首领聊聊。” 见他眼里的光,厉一下子误会了,还以为是常念对那个部落里的女人感兴趣。冷声拒绝:“不行,我答应过瑶姨,要照顾好你,此行不能冒一点风险。” 常念努力解释:“不会有风险的,我还有你护着呢,对不对。而且你看,我发髻上还插着袖箭,没人能比袖箭快。” 出行前,为了不招摇,一行人又都穿上了皮衣。常念上身用皮子缝了个马甲,虽然不如短襦舒服,但也算凑合。由于没了袖子遮挡,如果再在腕上套着袖箭就太奇怪了,他将袖箭外面的皮套拆掉,剩下箭筒小小一支和发簪差不多,他直接挽了个简单的发髻将袖箭当簪子用。 正在两人拉扯的时候,又有人过来报,那些人向这边赶过来了。见厉还不答应,他干脆耍起无赖,抱着树干不动,非要在这等人。 厉胸口一闷,就这么想要见那些女人吗? 习惯是很难改的,就比如和厉撒娇。在他意识到对厉的心思是喜欢后,便告诫自己要保持距离,不要太过亲密,可许多行为往往是下意识的,比如现在。 他眨巴着眼睛期盼的看厉,问:“你会保护好我的对不对,让我见一见他们好不好。” 常念想见那些人,自然是因为有事,可不是如厉想的那般。 厉手一挥,五个身负连弩的战士找到了几处制高点隐蔽,其他人一如往常,只是眼中十分警惕。 某人见状,这才松开抱着树的手,从竹篓里抓了一把烤的焦香的肉粒,放到厉的手中,“谢谢首领大人,这是奖励给你的。” 话音刚落,周围的战士齐齐起身,用木矛另一面敲打地面,以来警告和震慑过来的那些人。 第140章 这些人似乎是特地找过来的,见到被战士们围在中间的厉和常念,抱歉的说:“请问,你们这里有祭司吗?我们有人受伤了,恳请贵部落的祭司帮忙救治。” 厉一眼扫过去,发现来的只有十几人,估计是被刚刚的烟吸引过来。 去往交换集会的路上,即使食物拿来就能吃,休息时依然会点火燃烟。这主要是为了警告在附近的队伍,此处有人。各个部落参加交换集会都是在为冬日奔忙,很少愿意节外生枝,点火燃烟基本已是约定俗成的规矩。 向对面这样明明人数不多,还有一半是女人的情况下,如果不是遇见紧急情况,确实不会随意招惹其他部落。 常念倒也没有说一口答应,仰头问厉:“能叫他们把人带过来瞧瞧吗?” 虽不情愿,但厉还是点了头。 见厉答应,他对着来人说:“你们把受伤的人带过来,陪同的不要超过二十人,可行?” 对方听见,便知这个部落确实带着祭司,忙应允道:“可以,我们这就将人带来。” 跟过来的二十人中,一大半是战士,随行的只有五六名女人。常念观察他们的穿着,果然如自己想的那般,同样是皮子做的衣服,近了便能发现要比他们身上的柔软不少。 受伤的人刚被抬过来,他就看出了个大概,应是路上让蛇咬了。 好在他们先处理了,咬伤的部位在小腿,膝盖下面紧紧地系了一根麻绳,控制住了毒素的蔓延。 常念差点以为对面是不是也有穿越过来的人,教过他们如何处理伤口,然后就见一人扔出条断头的蛇,他利落地剖出内胆,跪在常念和厉面前,双手呈上蛇胆说:“求祭司大人做法救救她。” 好家伙,他差点就误会了。 其实以前很多巫师和祭司之所以能通过祭祀和作法救人,存在不少误打误撞的情况。比如现在,他腿上系着绳子,减缓了蛇毒入侵的速度,如果不是像竹叶青那样毒的蛇,确实有可能一点点自愈。 但显然止做这一点也不够,不说是不是竹叶青,就算普通毒蛇,身体素质不好的死掉也不稀奇。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经常会做法失败,不过好在神仙也不能实时显灵,只要偶尔能就回来一两个,那他们的地位依然崇高。 常念看一眼地上的蛇,是一只短尾蝮。短尾蝮的体型短粗,头上和背上长着对称的深色斑纹,乍一眼看去与一些无毒的土蛇很像,不过这东西的确有毒,如果运气不好碰到个毒性烈的,最严重可以让人肾脏衰竭而死。 观察女人的面色,应是不及上次庚的情况严重,毕竟比毒性,短尾蝮本就不及竹叶青。 没有接蛇胆,他开口询问:“我是这个部落的祭司,有八成把握救活她,不过与你们部落救人的法子不同,你们可愿一试?” 几人回头,看站在中间的女人,常念猜测她应该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或是此次出行的领队。 她并没有犹豫,利落道:“愿意一试,还请祭司帮忙。” 虽然对面的祭司年纪实在有些小,但即使她们部落的祭司遇见这种情况,也不敢说自己有八成把握。尤其是在去交换集会的路上,没人愿意节外生枝。他既然应了,还说八成把握,想来应该很有信心。 常念确实有信心,见对方应的利落,便也不耽搁出手医治。 然后对面的人就见到让他们不可思议的一幕,年轻的祭司既没有敬天,也没有什么仪式,只是在受伤人的小腿上,用石刀割了口子。 不过更让女首领吃惊的是,那口子厉竟藏着这死蛇的毒牙。之后又是一阵忙碌,先是竹筒吞火,再是草汁涂伤口,最后一碗难闻的汤汁喂下之后,她的妹妹竟然幽幽转醒,瞧着脸色就知道好了许多。 “她应该是没事了,这几日叫人背着他行路吧,注意伤口别碰水,估计再有个五六日伤口能长好。”常念叮嘱道。 从来没见过这样祭祀的祭司,女首领十分好奇,她叫人拿来两身以上说:“这是我原水部落最出色的缝人做的两件皮衣,本来是要带到七星部落交换的,为了表示我们的感谢,特献给祭司。” 常念没有推辞,接过衣服,没想到母系氏族社会这么早就有缝人了,不枉她耍赖也要见一面。 不过他接触这些人的目的,可不单单如此。 第59章 将原水部落送过来的两件衣服收好,他抬头问厉:“我担心她的伤口会溃烂,既然都要去一处,是否能同行。” 他说这话的时候并未遮掩,原水部落的人也都听见了。 厉当然听得出他这话是借口,伤口已经处理过,现在天气不算炎热,本来伤口面积就不大,不碰水几日便可结痂。 不过对面的人却没有基本的医疗尝试,看样子似乎很想同行。 常念见厉不语,正好他此时背对着原水部落的人,暗示的眨了眨眼睛。厉虽然心里不爽,但直觉小狐狸应是有其他目的,只得不情不愿地点头。 得到首领大人的应允,他欢快地转身与原水部落的人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延越的祭司常念,他是我们部落的首领秦厉。如果你们不介意的化,后面我们可以同行几日。” 身边没有祭司,原水首领也十分担心妹妹的安危。而且他们都看得出来,除了这个年轻的小祭司,部落的其他人似乎并不愿与他们同行,想来是不想在交换集会前节外生枝。 第141章 原水的女首领思虑过当下的情况,上前一步道:“谢延越祭司和首领好意,我是原水的首领伏甄,后面就再麻烦祭司照看几日。” 见计划可行,他的狐狸尾巴又得意忘形地翘了起来,完事还不忘对着厉得逞的笑笑。只再次转身的时候,又一脸认真地说:“既然将人救回来,我自然不希望她有事。” 原水部落回去收拢人,厉示意暗处的人撤回,之后两个部落十分默契的保持泾渭分明的队形结伴同行。一路上两边的话并不多,只偶尔会寒暄几句。 终于等到傍晚扎营,催烟升起,常念的眼神一直往人家那处偷瞄。 厉虽然不喜同行,但也从他的眼神中瞧出不对,小狐狸只有在遇见种子时才会流露出这样期待的神情。将刚烤好的鹿肉送过去,低语问:“她们那里有你要的种子?” 常念惊讶地接过晚饭,“你怎么知道?” 厉微微挑了挑眉尾,却还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看你眼睛知道的。” 常念这才解释:“我还不确定,但大概率会有我感兴趣的种子。你觉得像原水这样的部落,为什么会选择女人做首领?” 其实厉也不是很明白,明明男人更强壮,更容易占据主导地位。不过他又想到了一点,之前听过大祭司和他说过有些部落有“生育崇拜”,他们觉得女人能孕育生命是神赐予的神迹,所以回道:“因为女人能生崽子。” “噗” 正喝水的常念做了一回喷壶,好在没有呛到。“你,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厉将自己猜想的依据说了出来,他才恍然点头,“原来是这样!可能有这种情况存在,但我猜大多数的母系氏族部落并不如此。” “母系氏族,是你对原水这样部落的称呼?倒也贴切。” 常念有些不好意思的捏了捏自己的耳垂,这可不是他起的称呼。将这个话题含糊过去,接着说:“我猜你大概率会认为男人更强壮,自然更容易主导权力。其实没错,你这个想法的底层逻辑就是能力决定地位,但同样的逻辑套在母系氏族部落一样适用。如果他们所在部落的领地中猎物稀少但植被丰富,同样劳作一日,负责采集的女人所得的食物却要比男人狩猎多的多,自然女人会容易掌握部落的话语权。” 听他解释过后,厉觉得十分合理,不管男人女人,的确应该是能力决定地位。 “所以你猜他们带着的食物中,有你需要的种子。” 常念点头,“嗯,像我们延越,如果只靠着红薯和芹菜,真的很难吃的饱不是吗?就算他们还没有我要找的谷物,但其他作物一定不少。” 弄明小狐狸为什么一定要同行的原因,厉罩在脸上半日的阴霾不见了,吩咐身边的战士:“将烤好的鹿肉分他们一些,送过去前撒一点粗盐。” “是,首领。”战士领命退下。 伸手在常念头上揉了揉,“与其在这偷偷的看,倒不如让他们自己送过来让你看个清楚。” 是呀,他们这边送了鹿肉过去,那边也不好意思白拿,自然是要再送一点事物回来的,这样就能看到他们吃的是什么了。 给厉比了一个大拇指,常念夸奖道:“还是首领大人英明。” 果然,鹿肉送过去没多久,对面也送了一些食物回来。某人就和等待拆礼物的小朋友一样,对着端过来的东西望眼欲穿。 土豆、南瓜、胡萝卜外加一只鸡,好家伙,放到现代社会这妥妥的减脂餐啊!但咋说呢,确实能管饱。 拿起一个烤土豆掰了两半,一半给厉,一半留给自己。“你尝尝,它叫土豆,味道应该还不错。” 咬一口,松软绵密的口感,好吃。 不过和土豆一样,胡萝卜和南瓜也是整个扔到炭火中烤的,南瓜还能吃一点,胡萝卜可真是一言难尽。常念感叹,原始社会对食材的处理还真是“大开大合”! 厉更喜欢吃肉,觉得虽然口感还行,但也就那样。不过见小狐狸的表情,倒是很喜欢这茎块一样的东西。 “太好了厉!土豆本身就是种子,南瓜的种子是这白白的东西,我们想办法换一点过来。” 这事好办,今日路上也猎了不少猎物,还有一只羊没有拆解,厉让人送过去。 那战士扛着羊过去,与原水的首领说:“您好,我们祭司很喜欢刚刚送过去的食物,不知道可否用这只羊换一些回去。” 伏甄有些惊讶,就算他们的食物多以菜为主,但也知道肉比菜味道更好,也更容易果腹。对方不但是救命恩人,还抬了一只羊过来,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遂吩咐手下去取。 战士比划了土豆和南瓜的形状,补充道:“只要这两种就可以。” 伏甄一点也不意外,他们部落中的人就有很多不喜欢红根草的味道。 原水的人也很大方,派了两个战士一同回来,带着一筐土豆和一筐南瓜。要不是顾忌祭司的身份,常念简直想把土豆拿出来一个个稀罕,这可是土豆啊! 虽然并不是谷物,但想到它三千到六千的亩产,想到它抗造好种的“脾气”,常念就笑得眼睛弯弯的。上辈子还不是末世那会儿,他的国家就在二零一五年将土豆定为第四大主粮作物,可见土豆作的地位。如今叫他遇见了,自然也要好好培育才是。 颠了颠一筐土豆的重量,起码可种两亩地,冬日种在大棚里,明年春天便能收获起码六千斤的土豆。不过想到需要建成玻璃大棚的数量,他决定先种一亩地,三千斤的种子也足够延越吃用的了。 第142章 “厉,有了这些,我们延越就有底气了。等城墙建好,等明年春天播种秋日收获,即使有敌人来袭将我们困在城中几月,我们也不会挨饿。” 怪不得,怪不得他这么开心。但厉看了一眼筐里的土豆,怎么也不觉得能吃一年。 不用他开口,常念也读懂了他的表情。 “我之前和你讲过一亩地有多大,这一筐土豆至少可以种一亩地,而经打理过的土豆田,一亩地至少可收获三四千斤。” 知道厉对斤没多少概念,遂指着一旁的筐说:“这个藤条筐中的土豆应该有三十斤。也就是一筐土豆种下之后,大概能收获三四十筐。今年冬天我在大棚里育苗种植,等明年春天再将收获的三四十筐土豆种好,你猜秋日能收获多少?” 他给出的预估已经十分保守,毕竟第一次种地还是要给惊喜留足余地。 厉不会乘法也不会心算,虽然说不出准确数字,但也知道十分可观。就如念说的那般,以现在的族人计算,吃上几个月绝对没有问题。 有了土豆开头,厉又问:“那这南瓜呢?” “南瓜啊,虽然亩产也不算低,但不如土豆更适合充饥。不过它营养丰富,味道也更好一些。” 厉看一眼没吃完的烤南瓜,说真的,他不知道哪里味道好。 常念轻咳,“是他们做的不对,等回去了我做给你吃,保证你会喜欢。” 厉控制住了嘴角要翘起的弧度,他很喜欢小狐狸说为他做事,这让自己有一种占有他的错觉。不过即使是错觉,他也很喜欢。 第二日换药,伤口已经完全消肿,这让原水部落的人对常念更有好感。 “恢复的不错,这两日再注意些,很快会好的。”常念重新换了药,又用叶子包扎好。 厉就跟在一边看着,脸上的表情有些冷。他不喜欢念照顾其他人的样子,那样温柔的一面就该只属于自己。 伏甄又再次说了感谢。 常念正好借着这个机会问:“我看你们带了很多只鸡,是留在路上吃的吗?” “是,比起你们部落,我们原水并不十分擅长狩猎,所以路上会准备好大部分的食物。” 果然和他猜想的差不多,他试探着问:“这些鸡是你们自己圈起来养的吗?我们部落中的姑姑婶子们也会养一些野鸡野鸭。” 伏甄有些吃惊,据她了解现在大多部落并不会驯养鸡鸭,一是觉得没用,二是不得方法,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男人做主的部落会养这些。 不过她神态并未表露,也坦诚道:“是的,我们许多族人也会自己养一些,这样吃用时会方便。” 有了这话开头,后面就更容易继续了,常念开始与伏甄聊起了彼此部落的一些事。比如给伏甄妹妹处理伤口用得草药长什么样子,要如何做,都能用在哪些外伤。 他明白,想要得到对方的信任,自己就要交付出一部分的真诚。 果然,伏甄没有想到他会将这么重要的方法交给自己,内心的好感也更多,一些算不得重要的事便能与他交流一二。 两部落同行的这几日,常念几乎每日都要与伏甄聊上不短的时间,他们也从最初的试探变成觉得对方是可以相交之人。 只是跟在一边的厉脸色越来越差,明明知道小狐狸的目的,但仍旧看不得他对别人那般笑,尤其是一个看似对他好感的女人。 十五岁,已经是可以寻找伴侣的年纪,怎么会让他不担心呢。 伏甄身为首领,自然性子爽朗,在与常念的相处中很容易把他看成弟弟,所以行为难免不那么拘束。 她摸了摸常念上身的皮子说:“这鞣制的技术不如我们,但这缝制的手艺却要比原水缝人还要好一些。” 厉站在不远,见状一把将人搂到怀里,眼神森然地看向伏甄。 伏甄愣了一下,她发现比起这位小祭司的友好,延越的首领似乎十分不喜自己。 第60章 “厉,你干嘛?”常念几乎双脚离地的被厉抱过去,到他身边才又被放下来。 感受到怀里人的挣扎,厉抱着人的手更紧了,他眸中墨色暗涌,语气冷硬地说:“太晚了,回去休息,明日便到七星,就此别过。” 被半胁迫似的带回帐子,里面正好只有两人。厉背着光看不清他的表情,常念气鼓鼓的问:“刚才怎么回事?” 许是一路回来,让他脑子清醒了一点,再开口时已不似刚才那般态度。“我看见,她摸你。” 啥? “你你你,不许胡说,伏甄才没有摸我,我们只是在讨论制衣的事。” 因为着急辩解,常念脸上都带着薄薄的红晕。想到厉的脾气,如果他以为伏甄是猥/琐大姐,确实有杀人的心。 知道是自己反应过激,厉将头靠在常念肩膀上,喃喃道:“以后谈论制衣也好,谈论其他也好,别让别人碰你。” 常念喉咙滚动了一下,听他说话的口气......怎么好像在吃醋。好在一阵凉风吹进来吗,让他清醒了许多,他告诫自己别以为你心思不纯,别人也都与你一样。 “好,我,我知道了,但以后不可以这么无理。” “嗯。” 第二日,两个部落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正式辞行。 “感谢这几日的照顾,我们就此分开,希望以后你能带着......族人来原水做客。”本来伏甄想说带着首领,但一想到昨日的那个眼神,她觉得还是少见为妙,遂改成了族人。 第143章 常念是真的很喜欢伏甄的性格,觉得如果再晚些年,便能被称赞一句女中豪杰。 “谢谢伏甄首领的好意,与你相聊几日我对原水十分好奇,如果有机会一定会去贵部落做客。” 原水离延越的距离并不远,最多两日路程。 骑着小毛驴又摇晃悠了小半日,终于能瞧见七星部落。远远望去,一下让常念想到二十一世纪前后农村乡间的集市。 吵吵嚷嚷、席地而坐,只不过一个个摊位从贩卖蔬菜水果和一些生活琐碎物事,变成了奴隶驴子还有盐巴等物。最显眼的还是七星部落自己的摊位,只要是集市上常见的,七星部落都有交换,还分门别类的留下相对的管事和负责护卫的战士。 常念还看到,在交换集会南边是七星部落的驻地。驻地的外围用高约两米多高的树干交叉围挡,即使擅长跳跃奔跑的大型野兽也无法冲进去。 比起围挡,更引人注意的是四个角分别放置的百年树干,树干直径就有四五米,高更是有七八米,这样的庞然大物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运过来的。他猜测树干的中间应是凿空一部分,让人可以从内部爬到顶端。顶端修整齐平,用皮子支起了帐子,帐子里有人,在负责观望。如此算来,这该属于人类早期的瞭望台。 进七星部落前,他们五十多人的队伍又分成两组,常念与厉一组带着二十人,其他三十人一组。因为在交换集会上,即使如同延越这样的小部落,也可以在空处寻一个地方将想要交换的东西摆出来。 三十人带着一块淡红银矿,目的就是为了交换女□□隶。 淡红银矿外形神似水晶原石,只不过不如水晶透亮。大部落和城中的贵族很喜欢这些东西,虽然这块淡红银矿在他们眼中不如红色水晶,但以现在一无所有的开采条件,水晶何其难得,能遇见此种品质的宝石,大部落中的人也会愿意交换。 在他们看来,水晶或是其他稀有物品,都是身份的象征。 或许是受限于当下的交通方式,参加这次交换集会的人所在部落离此并不遥远,所以常念也没瞧见长相特别有异族特征的人。 当然,在七星自己组织的交换集会上,除了部落本身设下的摊位,七星部落的族人自己也会拿出一些东西过来交换。 此时,常念就见到一个只有五名女奴的摊位,看样子她们平时待遇似乎很差,有的瘦的眼窝深陷颧骨突出。虽然用卖相来形容人很有贬低的意味,但作为被拿出来交换的,这五位女奴确实不如其他的女奴看着健康。 但观其神色,大概是长期饥饿和虐/待造成的营养不良,想着如果带回去调理,应该能恢复许多。这次遇见了,倒也没办法无动于衷,决定将人交换回去。 还好人数不多,他能量力而行,如果真的超出他的能力范围,就算想管管也无法,于是附到厉耳边问:“我们能将那五名女奴交换过来吗?” 来的时候厉与他说了许多,大概对这里的“物价”有个大致了解,便补充:“我觉得用伏甄给我们的皮衣应该能交换过来。” 听说是将伏甄送的东西换出去,厉毫不迟疑,“好,去看看。” “问一下,我们用这两身皮衣,可以交换你的五名奴隶吗?”常念像是和妈妈第一次出来赶集的小朋友,试图用自己的零用钱帮锁在笼子里的小动物似的。 坐在摊位上的人刚才还在打盹,听见声音望过去,见到常念后眼睛精光一闪,随即又瞥到了一旁神色冷肃的厉,才将自己眼神藏好,接过皮衣查看。 “哪儿来的?” “与原水部落交换过来的。”常念半真半假的说。 “这两身皮衣,还给你们三名女奴。”坐在摊位上的人懒懒的说。 厉凝眉扫视那人一眼,声音冷沉道:“启,将皮衣收好。” 那人也只是试探,一看便知这白皙少年不是做主之人。原水的皮衣他们部落中的大人们可都喜欢,这还是两身,换走五名本家不想要的女奴,算有赚头。 “四个,换给你们四个。” 厉再没多给他一个眼神,“启,我刚才说的话你没听见?” 被叫启的战士忙上前收回皮衣。 那人显然摸不准他们是哪个部落的人,不过看这位首领的气势不弱,也不知道看上这几个女奴什么。 他回头瞧见一眼脸上有烧伤疤痕的女奴,可惜了!身材不错,脸蛋估计在没毁之前也能算好看,难道是看上了她的身子,毕竟拉倒帐子里看不到脸,摸着舒服叫的好听就行。 “好,五名就五名。” 他也不废话,收起皮衣,将拴着人的绳子递给启人便转身。只是临走前他又偷偷打量一眼常念,低声自语了一句类似于自求多福的话。 之后一行人又用狼皮换了一些粗盐。 淡红银矿那里果然如他们预料的一样,很快有七星部落的人过去询问,延越的人按照首领和祭司之前吩咐的,快速换了三十名女奴便带着人离开。 虽然这东西稀罕,但七星并不会计较哪个部落如何得来的,更不会觉得这东西他们那里还能有。 水晶原石多数都在山林、矿洞等地方,想要挖掘需要专业的设备和一定的技能,原始社会显然没有这些条件。所以在当下的人看来,这样好的东西只能是神灵忘记在哪处的宝石,谁捡到便是谁的运气。也正因如此,水晶此类的东西才会变得贵重。 第144章 厉倒是不担心这三十人的安危,七星部落为了让更多部落放心来此交换,自然不会出尔反尔,尤其是三十名女奴在他们看来也不算什么,而这淡红银矿才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如果是其他部落不长眼睛觊觎女奴,也不会在交换集会附近动手。可一旦走远,三十人中还有五位连弩手,他们便没什么顾忌。队伍中还有携带望远镜负责侦查的战士,只要来人数量不过百,他们事先埋伏,必然有信心对付。 见事情成了一半,常念心思也更放松,随着厉各处看看。 小部落拿出来交换的东西各种各样,常念抱着捡漏淘宝的心思像个小兔子似的乱窜。有鞣制好的皮子,有雕了花纹的骨刀,还有各种各样的狼牙,然后他瞥到一处摆着石斧的摊位。 摊主人奋力吆喝自己的石斧更坚硬,还拿了普通的石斧做对比,他不近不远的瞧着,好像是铁矿石。之前要找的时候找不到,现下有了,却又让他遇见。 常念问厉,“你看得出他们是哪个部落的吗?” 小部落太多,厉只记得附近的几个,遂摇摇头。不过很快从七星部落里面走出来几人,到交换石斧的摊位前摆弄半天,之后拿着矿石的人摇了摇头。 常念心中有个猜测,或许七星部落的人在找铜矿。毕竟雇佣破岳的大部落能拿出青铜器,其他大部落至少也是知道青铜器存在的。眼前这些铁矿石都是趋近于黑色的,但铜矿多为红褐色或绿色,所以那人才会摇头吧。 不过七星部落的人还是用粗盐换走了所有的石斧,还问了那个小部落的位置,常念听着,正好在七星和延越的中间。他心里暗暗记下,万一哪天延越强大了,便能过去一探究竟。毕竟朝部落发现的铁矿储量并不高,如果以后真是拥有几万人的城池,农具兵器皆要用铁,那一处小矿就显得捉襟见肘。 看到铁矿被换走,他倒也不担心七星借此能炼出铁器,毕竟冶铁所需的温度太高,现在的人一时半会还搞不定。 为了能早些和另外三十人集合,他们也不再耽搁,直接去了七星部落那处交换男□□隶。 这次是由厉开口,他走到负责男□□隶的掌事人跟前,说:“我想交换一百名奴隶。” 他带出的奴隶也就一百多人,如今眼前有人开口就要一百人,难免多打量了一番。这一看他心止不住的乐,遂笑着应:“好说。” 完事,他意味深长的道:“我可以给你一百五十名奴隶,而且只需要一样东西作为交换。” 常念还以为七星部落是在找铜矿,所以只准备用铜矿的消息交换奴隶。他虽知道一处,但可不打算拿来交换。本来想用四个银制高足杯换百名男□□隶,这下看是费劲儿了,毕竟来参加的其他中型部落没见谁带了这么多的奴隶。而要是分开换,价值总不如一套高,估计是换不来百名。 他还没想到解决办法,就听对面的人说:“把他留下来,我点一百五十名最精壮的奴隶给你,随时可以带走。” 啥?用他换?图什么?常念脑子有点懵。 总不可能是他会控火的事情穿到这里,现在的消息要是有这么灵通,也就不是原始社会了。可如果不是,又干嘛要交换他? 厉情绪几近暴怒边缘,但对方毕竟是七星部落的人,仅存的理智让他不能冲动。 结果对面的人以为他不相信,解释:“我们七星第一勇士很喜欢长得漂亮的孩子,尤其是皮肤白腰细的,我看你身边这个孩子不错,一定能讨得大人喜欢。你也不必觉得不舍,我定给你选最好的奴隶,保证你不亏!怎么样?” 说完,他又作死的看向常念:“你放心,我们大人很会疼人,只要能将他服侍好了,吃用比你在其他部落强许多。” 常念心中咒骂,去你大爷的,你才给别人当男宠!你特娘的才肤白腰细,你全家都肤白腰细。他攥着拳头说不出话,因为羞愤脸已经红透了。 厉就算再理智此时也忍不住,自己都不舍得碰一下的人,竟然叫眼前的人如此轻薄,骨刀出手便刺向对方的咽喉。 说话的人也是没想到,好在周围也有不少七星部落的战士,堪堪将人护了下来。 厉眼神冰寒,语气森然:“侮辱我族祭司,该杀。” 负责奴隶售卖的人也没想到,跟在这大个子身边的竟然是他们部落的祭司。这放到哪个部落,也都不能容忍,便也知自己说错了话。 不过他倒也不慌张,这里是七星,即使他言语冒犯,却也未真的做什么。要是他们伤了自己,也要想一想七星会否应允。 延越这边一共才二十多人,但七星这边负责看守的战士就有五六十人,两相对比,即使厉再如何善战,在还要顾忌身后之人的情况,也没办法近身。 常念当然不能看着事态恶化,他忙抱住厉:“冷静一点,这里是七星。” 见他将人暂时制住,七星部落负责女奴的掌事人赶忙过来。因为旁边已经围拢不少看热闹的人,羞辱其他部落祭司的事要是传开,回去都得挨责罚。 而且比起旁边的蠢货,他心里已经有了其他计较。 “不好意思,是我们这边的人言语莽撞,不管你们稍后拿出来的东西是否可以作为交换,我们七星部落都将出二十名奴隶赠与你们,作为赔偿。” 厉眼底翻涌的血色让他看上去极为阴鸷,他疯狂地想立刻杀了刚刚那人,但却不断提醒自己不能做莽夫。因为只有他活着,才能护好念。 第145章 见他没有继续袭杀,常念抱着的手也不敢松开,快速吩咐:“启,将东西拿过来。” 四个银质的高足杯呈上来,负责女奴的掌事人眼睛一亮,他拿起细细端详,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器物。 “这是你们部落做的?”那人状似不经意的问。 常念讲出之前想好的托词,说是路上几具骸骨身边发现的。掌事人心中有事,而且这器物确实是好物,竟没多问也未还价,“可以,加上我之前说的二十名奴隶,一共是一百二十人。” 他看一眼后面用绳子捆住手串起来的一堆奴隶,“他们刚好一百二十人,你数数,没问题我们便可以交换。” 常念打眼一瞅,至少百多人,至于是否有误差他也不在意,只着急带着厉和奴隶离开。 “掌事豁达,自不会诓骗,那我们便算是交换了。” 那掌事人点头,收好银制高足杯,便带着刚才差点被厉杀了的掌事人一起回了七星部落。 牵好奴隶,延越一行人也匆匆离开。待走了小半日至暮色渐深,才与另外三十人汇合,不过负责侦查的匆匆来报,发现身后有人尾随,看样子人数似乎是他们的两倍。 第61章 自打从七星部落出来,厉脸色阴翳得快能滴出水来,听见负责巡逻的人来报,眼中的杀意快要化成实质。 “再走一两日,选个合适的地方,将人全部伏杀。” 因为对方人数众多,延越这里也不敢掉以轻心。晚上扎营,十名连弩手两班轮换,时时戒备。 一连走了两日,直到路过一个树林,双方都觉得此时是一个好时机。一方伏击,一方追击,很快聚在了一处。 七星部落为首之人意外地看向对面,临行前大人交代过,此次追击的部落一共二十多人,可如今打眼一看,也知不止二十人。 想想也是,能一口气买百名奴隶,怎么只会来二十人。怪不得大人给他分派了百人,估计也在提防途中的变数。现在己方人数至少还比对面多上一倍,仍占绝对优势。 至于拴着的那些奴隶?别指望他们顶用。各个早被抽软了骨头不说,还面黄肌瘦的根本用不出多少力气,等一会儿真战在一块,割断绳子,估计就能跑个七七八八形成不了战力。 但他也没着急出手,来之前大人也吩咐过,如果对方识趣地将人交出来,便也不必非要打杀,总要给这位小美人一些情面,他向来最懂疼人。 之前还觉得那两位掌事人言语夸张,如今见到了,还真是如他们说的那般,绝对会符合大人的胃口。这样以来他也不能轻慢,遂开口的时候并没有咄咄逼人。 “不用紧张,你们应该知道我带人追来的目的,是为了这位漂亮的少年。放心,只要交出人,你们便可带着奴隶离开,绝不阻拦。” 启一直跟着,早就看不过他们言语侮辱祭司,愤愤道:“交人?你们也配,猪都不如的东西,还敢打我们祭司的主意。” 没想到对方的普通战士都这么硬气,也是让来人吃了一惊。但毕竟出身于大部落,心中的优越感让他们根本瞧不起面前的蝼蚁,之所以能好好说话,还是因为给少年的面子。 “现在我还有心情同你们商量,如果我不高兴了,把你们杀了再将人带回去也是一样的。不妨告诉你们,但凡大人看上的,没一个人能跑的了。以前是,现在也是。” 看厉似乎要出手,常念觉得可能还有事情,便偷偷拉了一下他。 “听你的话,你家大人看上的还不止我一个。” 见问话的是小美人,七星为首的人口气明显不如先前那般生硬,“自然,比如那几个带着女人的部落里,就有我们大人瞧上的。” 常念心里来不及腹诽那个人渣,开始为原水的安危担心。 瞧着他脸上的忧虑,那人劝慰道:“以你的相貌,定是最得大人喜欢的,只要你伺候......” 后面的话没让他说出口,厉便从背着的竹篓里拿出一把弓,以雷霆之势射出一箭,直直刺入那人咽喉。这一箭好像信号一般,隐藏在暗处的连弩手齐齐扣动扳机。 “嗖嗖嗖” 几轮箭雨过去,追击的队伍人数只剩下一半。 剩下的人虽然侥幸保住性命,但也被刚刚的一幕震慑住了。刚刚飞出来的是什么东西?还不等他们出手,地上就躺了一片的人,或重伤或没了气息。 他们以为前不久见过的青铜兵器已经是神兵利器,可与刚才的那东西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常念早被厉拉到了身后,尽量不让他看见这些血腥的画面。而对面剩下的一半虽然手拿着武器,但显然已经不敢再向前冲。 现在的连弩手还不是很有准头,刚才射出的箭雨大概有七八十支,但倒下的也就五十多人,有的箭落在了地上,也有的一人身中数箭。 厉原本就打算将七星来人全部击杀,即使看见他们犹豫不前也没有收手的打算。他虽用手势止住了箭雨,但自己却又再次拉弓,对准七星来人。 一箭、两箭、三箭、对面的人疯了一样四处逃窜,可不逃还好,一逃刚才的箭雨再次出现,冲在最外围的几日全数倒下。 从来没见过如此恐怖的杀戮,这简直就如同死神在收割生命一般。早知是这种情况,就算是被大人打断腿他们也不会过来。 常念将头抵在厉的后背,在感觉到已经有三箭射出之后,他拉着厉的裙摆颤声说:“厉,够了。” 第146章 剩下至多也就三十几人,厉将弓握的咯咯作响,半天才说:“做我族奴隶,不杀。” 大族的战士何其骄傲,如何还能如同旁边那些低贱的人一样做其他部落的奴隶。几个尚有血性的人红了眼,准备朝着厉的方向掷出武器,他们只刚一抬手,七八人又应声倒下。 三十多人又变为二十多人,如同神迹的手段让剩下的人再提不起一点勇气,他们像其他战败的人一样,将兵器放到脚下踢开,毫无尊严地匍匐在地上,等待主人为其套上绳索。 “一队照例清理尸首,不能留有活口。二队带着奴隶挖坑,将尸体全数埋了。” 厉吩咐完,回身抱住人,说:“这处味道不好,我们往前走走。” 自始至终,常念没敢看战场一眼。直到厉要带他走,他才强迫自己转头,红着眼睛看着那一地的尸首,生生忍住没吐。 弱肉强食,他不能让自己活在象牙塔中。他需要看到这一切,并且不畏惧,因为延越的未来——注定不能平静! “厉,我想问一下活着的人,有没有队伍追击原水。” 厉没犹豫叫人将七星的战士带来询问:“你们追击的,可有原水部落?” 有几个吓破胆的争相回复:“有,有。” 常念攥着拳头,担心地追问:“可知有多少人?” “我们每个追击的队伍,大概都是一百人左右,原水虽然人多,但一半是女人,所以追击的战士也并未比别处多。” 根据之前看到的炊烟,厉大致判断了原水的方位。在将尸体掩埋后,带着奴隶朝最可能的那一处赶去。 怕奴隶太多惊扰到对放,在距离目的不远留下二十人看守,自己护着常念带着其他三十人前去支援。 等一行人赶到时,原水部落的人刚刚被捉。由于奋力抵抗,带着的战士死伤大半,不过对方也折损不少,看样子只剩下七八十人。 七星这边或许因为刚刚杀红了眼,或许是本性暴虐,已有不少战士抓住姿色好的女人开始蹂躏。 厉忙捂住常念的眼睛,不让他看着污/秽/不堪的一幕。好在他们来的及时,那些人并未得逞,便倒在箭雨之中。 这次因为要救人,厉命大家速战速决,十把连弩共计百支短箭基本全数射完,除了几个与原水族人混在一起的,其他六十几人已经全部倒地。 有一个反应快的,在一排捆好的人中抓住伏甄,用石斧抵住她的喉咙威胁,可惜威胁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厉一箭便射穿那人的眼睛,之后又是一箭飞出,洞穿其咽喉。 剩下的几人也在原水众人出手下,全部击杀。伏甄哽咽道谢,没想到只是路上结识的人,竟会特地跑过来营救。 想到惨死的族人,她心中暗暗发誓,总有一日要让七星血债血偿。 常念将原水受伤的人伤口处理好,开口道:“伏甄首领,你们部落剩下的战士不多,想独自回去并不安全,还是与我们同行吧。待到延越我们将奴隶转交给族人,再送你们回原水。” 伏甄哪还会拒绝,现在原水死的死伤的伤,不说遇见其他部落,就算遇见几只猛兽,他们都要再添伤亡。 “谢谢,这次麻烦了。回到部落,原水必有重谢。” “不必。”一旁的厉冷硬插话。 晚上歇息时,伏甄想到今天延越的手段,还真是鬼神莫测。还好他们一直是真心想结交原水,不然这一路凭借此种手段,原水都不知要死多少次。 就那嗖嗖嗖飞射的东西,可太骇人,用在双方交战时,即使不是暗中埋伏,也能以一敌十。作为首领她自然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所以关于连弩的事她只字未提。 来的时候五十多人,回去的队伍浩浩荡荡的有二百多人。只是回程的路常念再不能如来时悠闲,那么多的奴隶中难免有受伤和生病的,再加上原水部落也有伤患,基本要忙碌大半日。 看他如此一视同仁,不只是被交换回来的奴隶,就连伏甄也有些困扩,延越这个小祭司怎么还会为奴隶奔忙。无奈,他只得解释道:“这些都是延越的劳动力,回去还指着他们干活呢。” 伏甄斟酌的开口:“你们换这么多奴隶回去做什么?” 常念倒也没有隐瞒,如实说:“我们想修建城墙。” “城墙?是如七星部落那样的吗?” 小部落很少有人会修城墙,那确实是十分耗费人力的事。 “或许还要再高一些,我们招惹了其他强大的部落,需要有能力护住族人。” 伏甄一下便明白了,就如同昨日他们经历的那般,弱小就要挨打,想要无惧只有自己变强大。她终于试探的开口:“昨日你们用得东西,可以交换一些给我们吗?我知道这个要求有些无礼,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询问。” 常念抱歉地摇了摇头,“连弩我们不能交换,一是我们只有这么多,二是他对我们太重要了,不能交于外族人,还请伏甄首领替我们保密。” 伏甄也不意外,她一拍胸口诚恳道:“延越是我们原水的恩人,也是原水的朋友,祭司放心,关于连弩的事我和我的族人保证不会说出去。” 常念笑笑:“我信伏甄首领。” 厉见两人聊了好半天,走过去催促:“和我回去,吃饭了。” “伏甄首......”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厉捏着下巴,不让他说话。 第147章 “哪来那么多话。” “啊,不是厉,你放开我下巴,我要流口水了!” “随你,流下来我给你擦。” “放开,混蛋!” 伏甄看着两人走远的背影,总觉得延越首领对她仍有敌意,可是......为什么呢? 他们这边不平静,庚和申那里也是喜忧参半。去的路上无事发生,交换时也还算顺利,只回部落的时候他们换了一条路,而变数也就出在这条路上。 第62章 “前方偏南四五百步的地方好像是这张木板上画的东西。”申将手里的望远镜递给庚。 庚接过来,仔细望了望,因为可视距离有限,只能模糊的看见一片枯枝中开着白色的花。 “去看看,像是祭司说的棉花。” 来之前厉交代这次由庚带队,申辅助,所以一路上申基本都听庚的安排。 一行人加快脚步,朝着像是棉花地的方位行进。 “后面跟着那些尾巴你打算怎么办?” 身后的人是半日前出现的,看样子是附近部落的。因为他们行进速度快,所以一直没有寻到下手的机会。这会儿正好黄昏日暮,前方很可能要停下来采摘棉花,想必那一伙人会忍不住发难。 “你觉得他们想做什么?”庚反问。 申懒散一笑,“应该没准备和我们生死相搏,不过是要趁乱咬下块肉。” 两人说话间已经到了棉花地的跟前,庚吩咐:“安排奴隶去前面采摘,后面的弓弩手准备,仔细点,别弄脏祭司要的棉花。” 两方人数基本相同,庚下令不留活口,这边的连弩手也感受了一次降维打击。只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负责瞭望的战士匆匆来报,西北方又有一波人向这边来了。 “对方大概一百到二百人,看样子有一大半是奴隶。” 庚凝眉思索,似乎这次是巧合。他快速吩咐:“让负责采摘的奴隶快一点,尸体先不要处理,如果有没死透的把头砍下来。” 虽然加快了采摘速度,但等另一批人过来时仍有一半没有摘完。 对面来人显然也没有想到,看着秃了一半的棉花地冷声说:“这里是我们先发现的。” 原来是奔着棉花地来的,庚将插在前面尸体上的木矛拔出来,温声说:“怎么停下来了,刚不是叫你们将这东西摘完吗?” 他话说完,负责奴隶的人摇了摇鞭子,奴隶们只得继续采摘。 来人也见到了一地的尸体和兵器,明显之前发生过战斗。只是过来时没有听见打斗声响,而且看这些人,似乎无人受伤,虽然自己在人数上稍微占一些优势,也并未贸然出手。 庚好像这才想起来刚刚有人说话,他扫一眼面前的棉花,“这里不是你们部落的领地吧,至于谁先发现的又有什么关系,就好像现在,如果你们过来采摘我也并不会阻拦。” 他说话的表情太从容,一点也不将人数更多的敌人放在眼里。 申适时开口:“地上这些人怎么处理?” “留在这喂鬣狗吧。” 庚绕开地上的尸体,走上前摘了一朵棉花说:“既然这里能有一片,想必附近还有吧,与其在这争,不如去别处看看。我们也只是路过见着好奇,背回去一些,多得并不想摘,至于你们如何选择,请便。” 对面为首之人盯着庚看了半天,最后做了个撤离的手势,“走”。 负责瞭望的战士确认人已走远,庚温和的脸色变得冷肃,吩咐:“加快速度,最多一刻钟,我们就要撤离。” 差不多一刻钟的功夫,棉花还有一部分没摘完,庚和申没有拖延,带着人离开。等他们离开不久,果然又有人来,见到摘了大半的棉花皱眉道:“还是让他们抢先了,但为何不全部摘完?” “会不会是发现我们过来,不想起冲突,先撤了。” 问话的那人觉得有理,正准备驱使奴隶将剩下的棉花摘完,就看到远处的尸体。 “走,去那边看看。” 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大概有四五十人,看其伤口,大部分都是小小的一个窟窿。如果是木矛,未免太细了,别说刺穿身体,就是楔进皮肉都费劲儿。但如果不是木矛,又能是什么呢? 跟来的战士有一个人开口,“这不是磁部落的首领吗?” “磁部落?你说的是南边的那个小部落?” “是,之前在交换集会上见过,绝对没看错。” 为首的强壮汉子凝眉沉思,“如果是磁部落,不会不认识远山族的人,就算不巧遇见,快速撤离便是,不至于连首领都死在这儿。” “难道是有大族的人也看上它们了?能一下子杀死四五十人,对方的人数至少要多一倍。”身边的战士分析道。 “将剩下的白花采摘下来,迅速撤离去下一处。告诉探路的要实时警惕,如有不对立即撤回部落。” “我们还要去下一处?”出行前,首领吩咐以强壮汉子为首,但还是有战士担忧道。 “我觉得未必是大族之人,不然为何这白花不全部带走?留一部分太不正常了。至于磁部落的人,很可能是在远山族来之前就死在这了。后面的路我们小心一些,临出行时首领交代将东西带回去,你们也见到过,它夹到皮子里有多暖和,多采一些回去,等雪后我们也能出门狩猎。” 即使像他们这样的中型部落,冬日食物也十分紧缺,如果能在冬日狩猎,确实能让日子好过一些。 第148章 延越一行人走出好远,才敢放慢速度,在日落之前终于找到一处适合连弩手隐蔽的地方安营。 另一边在与伏甄汇合后一路还算顺利,基本没再遇见什么波折,不过倒是有一个小插曲,出在最先购买的五名女奴身上。 常念让战士打了一盆清水,放到脸上有疤痕的女奴面前,“洗把脸吧。” 女奴听见后明显脸上有些异色,但想了想还是依言照做。 也不等她洗完,常念直言道:“脸上的疤为何作假?” 女奴洗脸的手一顿,好半天才嗫嚅地说:“为了自保。” 等她将脸上的疤洗掉,常念便明白为何了,虽然说不上容颜绝丽,但确实长得不错,至少在七星集市的女奴里是最出挑的。 “你不是一般的奴隶吧?”常念试探地问。 女奴眼中噙泪,不知如何说。 “厉,回去之后,将这个奴隶给我吧。”此人来历成疑,如果将她分配给其他族人做伴侣,怕会引出祸端,常念并不放心。 厉瞥一眼女奴相貌,神色晦暗。 “为何要她?” 人就在旁边,常念不想多说,遂打趣道:“瞧她投缘。” 厉紧抿嘴角,“不成。” “啊?这个很为难吗?”说话间两人已经走远,常念又接着问:“交换回来的女奴你准备怎么安置?” 厉淡淡道:“再说?” 他心想,回去是该好好琢磨,遂又问:“刚才那姑娘呢?” 厉侧头看他:“你很关心?” 常念若有所思:“嗯,有一点。” 见他想了半天,最后是这个答案,厉负气地说:“做我奴隶。” 他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做谁奴隶都无所谓,只要能放在眼皮底下就成,所以赞同道:“也行。” 也行?难道是他想错了? 十分凑巧,两队人在快到延越时遇见了。 “首领、祭司,好久不见。”庚和申上前打招呼,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站在一边的伏甄他们。 常念从毛驴的背上下来,走过去介绍道:“好久不见,很开心大家都安然无恙。给你们介绍一下,这边是原水部落的人,我们路上结识的,因为她们回程遇见些意外,独自回去并不安全,等把奴隶交到部落,我和厉准备将他们送回原水,左右不过四日便回的来。” 庚和申朝着原水部落的人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回去的路上,庚拿了一朵棉花给常念看,果然就见到他们祭司大人笑得眉眼弯弯。 “竟然找到了棉花,可太好了,这次回去一定要厉好好奖赏你们。”说着他就跑到后面,看看此行一共收获多少。 还不错虽然算不得太多,但也够用了,主要是有了种子,之后可以大面积种植。回去就要好好规划一下延越的耕地,希望等到明年秋季,再也不需要靠狩猎生存了。 之后庚和申又说了采摘棉花遇到的事情,随即庚也说了自己为何要早早撤离。 “我担心知道棉花存在的不止那一个部落,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所以舍弃了剩下的棉花。” 常念完全赞同庚的顾虑,遂点头赞道:“你分析的极有可能,如果说冬日什么最珍贵,那一定是棉花。我之前没说,棉花即轻便又保暖,有了它完全可以冬日出门狩猎。” 这次他倒没有担心是不是有其他穿越者,毕竟只要多看看多摸摸,便能知道它是保暖的好东西,就好像人们知道用动物皮毛保暖一样。 上辈子棉花之所以很晚才被应用,是因为种子传入国内的时间较晚,有史料记载最早的一批棉花出现在魏晋南北朝那会儿。 末世之后,地球再次进化,也不知道是上辈子的种子奇迹般留存了,还是新的环境中让植被分布有了不同。 没人能给常念答案,而答案似乎也不再重要。 今日的狩猎队正好是盛带队,远远见到回来的队伍,他将身后的人扔下,几乎是飞奔过来的。难为他还知道先过来和首领、祭司打个招呼,才去一旁看庚。 “跑什么。”庚伸手在他发顶揉了一把。 “看到你......你们回来我开心。”盛耳根一红,说话的声音也放低了些。 常念觉得自己没眼看他俩腻歪,先将奴隶交给狩猎队,又转身和申说:“麻烦回去告诉我阿娅,我和厉都很好,叫她不用挂念,最多再有四日便能回去了。 “祭司放心,话我会带给瑶姨。” 时间刚刚到下午,所以他们也不准备耽搁,就要带着伏甄往原水方向出发。 虽然同行一段路程,但对于原水,申依旧存有戒备,于是开口:“这十个人你们带着吧,有他们在,瑶姨也能更放心些。” 出列的十人,自然是随申他们出发的十位连弩手。 常念明白他的意思,也想让母亲更放心些,点点头将人收到自己的队伍中。 这时庚也接话道:“祭司大人,先前你给我的药......” 没等他说完,常念连珠炮一般的说:“还有,去我那找雁拿,一共五瓶都给你。” 为什么,为什么和庚这点事儿就过不去了。他不该只准备五瓶的,应该一次性给他五十瓶,就算这人再不节制,也够用一阵子的。 然而庚并没有放过他,意味深长地道:“不必,我取三瓶即可,剩下的还是留给祭司大人。”说完,他状似不经意的瞥一眼厉。 第149章 厉的脸色十分难看,不知为何,每次庚提到药他的小狐狸就要红个透。 留给祭司大人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有基达,知道自己是弯的?可是为啥啊?他也是最近才发现弯了的。 厉当然不会留着常念在那冒热气,一把揽着人朝前走去,心里把给庚的奖励生生砍掉一半。 原水离延越确实不远,他们是在第三日上午到达的。 进原水后走了还不到一个时辰,常念看着风吹动的金黄叶子,泪眼婆娑的在心里感慨,真是好人有好报,以后一定要多做好事! 第63章 “远处蔚蓝天空下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远山、白云、麦穗,要不是伏甄他们还在身边,常念就要哼唱出声。穿来这么久,终于,终于叫他见到小麦了。 虽然眼前的小麦稀稀疏疏,还远够不成麦浪,但满山的麦子看着就让人觉得是希望。 他生怕是自己看错了,走到跟前仔细分辨。附近的麦秆差不多七八十公分高,上面金色的麦穗长长的垂着,嵌在麦穗上的麦子,乳胚已经发育饱满,颗颗粒粒的十分喜人。 摘下一个麦穗放到手里,常念双手合十来回地搓,完事放到嘴边将麦皮吹跑,露出如小珍珠一样的麦粒。 迫不及待的嚼了几颗,成熟的麦粒口感偏硬,但依然可以尝到属于淀粉与糖类的清甜。他也没有避讳伏甄,眼睛弯得像个小月亮似的,摇着麦穗喊道:“厉,是小麦。” 小狐狸关于谷物的执念,厉比谁感受的都更深刻,自然知道何为小麦。现在想来,当初他十分热络的接触原水,应该就抱着寻找小麦的想法吧。 但即使是这样,如果看到他与伏甄走得太近,自己依然会心生不喜。 厉长腿跨了几步走到常念身边,也拿了几颗麦粒扔进嘴里,他没想到这东西竟比想象的难吃许多,不要说肉了,就是红薯和土豆的口感也要比它好太多。 见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此时的想法,将麦粒收好,常念解释:“小麦吃起来有点麻烦,但我保证,你肯定会喜欢。” 说完,他问身后的伏甄:“伏甄首领,这样的东西你们部落多吗?” 两人的对话伏甄也都听见了,被他们称作麦子的东西原水算得上随处可见。大家也知它没毒,但这东西口感硬不说,吃下去还会剌的喉咙生疼,为什么延越祭司却是一副找到宝贝的表情。 要说麦子有什么用处,可能就是族人养的鸡鸭很喜欢吃了。 她自然照实说:“差不多是随处可见,只不过有的地方长得密一些,有的地方长得稀疏一些。只是你不觉得它的口感又硬又难吃吗?” 听到有不少,常念的眼睛都闪亮亮的。“相信我,你们只是不会处理它,只要做得好,麦子的味道很不错。伏甄首领,如果我交给你们吃麦子的方法,可以让我多背回去一些吗?” 伏甄洒脱一笑,诚恳道:“祭司大可随意,你们能背多少便取多少。别说还要告诉我们如何处理麦子,就是什么都不做我伏甄也不会拒绝,原水绝不会忘记延越救命和一路护持的恩情。” 有了她这句话,常念简直要美上天。跟着来的战士有六十人,一人背一筐,别说明年的种子,就是今年家中的吃用都足够了。 “伏甄首领言重了,谢谢原水的慷慨,那我就不客气了。” 既然人家如此大方,他也不准备藏着掖着,继续道:“原水的麦子真的像首领说的那么多的话,回去学会了吃它的方法,你们大可不必担心雪后的食物不够吃用。” 他们还没有春夏秋冬的概念,所以用雪后指代深冬。 没有一个部落不焦虑冬日食物的,伏甄不敢置信的问:“你说的是真的?” 如果她没理解错对方的话,小麦不但可以吃,还能长久存放。导致天冷之后食物短缺的最大一个原因,便是大多的食物不能长久存放,往往囤积的东西还没吃完,就已经腐烂变质无法再吃。 “不妨与祭司直说,我们部落能吃的东西很多,但问题都出在没办法存放上。就说被你称作土豆的,我们原水便长着不少,但往往东西还没吃多久就坏了。而且不知为何,族人也有吃了存放一阵子的土豆死掉的,我们便不敢长时间存放。” 没有冰箱,没有冷库,也没有正确的存放方法,会出现这种问题很正常。 因为常念发现了麦子,大家也都停了下来。厉想着趁日头最晒人前到达原水部落的驻地,便提醒:“边走边说吧。” 坐了一路的毛驴,常念屁股硌得有些疼,他将缰绳递给了厉,与伏甄说:“你或许不知道,土豆其实是很容易存放的一种食物,之所以出现你说的情况,是因为储存的方法不对。食物的储存方式不同,它们存放的时间也不同。就好比土豆,如果只是堆在那里,自然放不了太久,但要是用更好的方式储存,吃到天气转暖绝对没有问题。至于你说吃了土豆会死人,这是因为土豆存放的久了,上面就会长出白色的芽,这种白芽的毒性极强,甚至要比路上遇见的短尾蝮的毒素还要厉害。但想避免也很简单,只要将芽去掉,并在长芽的地方向下深挖,如此处理过的土豆便可吃了。” 伏甄心里一动,比起她并不了解的小麦,土豆的长久存放更让她感兴趣,于是恳求道:“还望祭司教我储存土豆的方法,我可应允祭司,如果你想要更多的小麦,可派族人再来取一次,无论多少都可带走。小麦在我们原水每年都会长,即使今年全部被延越取走,只要有存放土豆的方法,原水也能安然等到天气转暖。” 第150章 还,还能这样吗?常念激动得都要说不出话了。这就好像去人家做客,饭好吃吃撑了不算,临走时又要打包带走,属实有些过分,但他如何也说不出“不用了”这样的话。 此时常念最恨的便是追风,如果不是那两头驴子揣着崽子,就能拉车出来多带一些回去了。 一行人走到一半时,遇到了原水的狩猎队。起初几十名战士对延越的人还十分警惕,待知道是他们救了自家首领和族人,并将人安然无恙的送回部落,心里别提多感激了。 让常念感叹的是,这地方的小麦可真多啊,就算将奴隶都带过来运送小麦,也带不走一半。如此以来,叫他心里舒坦不少,也使他有了不同的打算。 时值正午,他们终于来到了原水部落。 原水部落的样子和常念第一次见到延越时的感觉有些像,都是半地穴式的帐子,只是在居住区不远围着大大小小的栅栏。 栅栏里边养着许多鸡鸭,这些鸡鸭已经算是驯化过的,与野鸡野鸭有些许不同。经过驯养的鸡鸭个头更大,肉也更多,有些类似上辈子视频里见到过的家禽。 原水部落的族人与狩猎队反应一样,先是防备,得知真相后又十分感激。 常念也见到了原水的祭司,是一位三四十岁的女人。听了常念救治蛇毒的法子,她显然十分想学,只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他倒也不是想敝帚自珍,只不过在原水的时间有限,要做的事又很多,只得紧着重要的事情来。 午饭路上就随便吃过了,来到原水常念也休息的差不多了,便与厉说:“我想派二十人先回部落,让庚和申带着那二百多名奴隶过来,好多背一些小麦回去,一部分做种子,一部分也能留给咱们吃用。只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要在原水多留几日,你看可以吗?” 不知道是忙活的,还是风吹的,他的头发上插着一片金色的叶子,厉伸手帮他取下来,说:“祭司安排的很好,我没有意见。” 两人此时正在帐子里,厉逆着光,常念有一刹那的恍惚,觉得自己与厉好似一对相濡以沫的情侣,这样的错觉让他即温暖又感伤。 他真的太好读懂了,只是眼神的变化就让厉察觉他似乎有些难过。 “怎么?是我说错了吗?” 常念忙收敛神情,用开玩笑的口气说:“这么多小麦在延越就好了。”完事,他看着外面的远山和蓝天若有似无得说了声:“我是不是很贪心。” 厉本能觉得,他这句贪心并不是指小麦,但为什么呢,他的难过好像是一瞬间涌出来的。 “不贪心,你要什么都不贪心。” 常念的感伤来的快去的也快,换了个坐姿嗔道:“就会哄我。好啦,说正事。” 因为说的话不适合被人听见,他倾身向前凑到厉耳边说:“如果有可能,你觉得将原水纳入延越怎么样?” 耳边的吐气有些热,厉放在膝盖上的手不自觉握紧了些,才有些艰难的开口问:“为何?” 常念分析:“首先,他们有驯养动物的经验,延越那么多人,不能指着我一一去教,如果有原水的族人带领,牲畜驯养就能快速发展起来。其次,原水有缝人,以缝人的天赋,无论是织布还是裁衣都会更游刃有余一些。还有一点,原水的人口结构和我们正好相反,女人多男人少,两相互补,能优化现有的人口结构。” 察觉到这样说事似乎有些暧昧,他不着痕迹的退远一些,低声说:“从现在的一些动作不难看出来,大部落已经不满足于自己的领地,开始一点点融合周围部落。即便像破岳这样的中型部落,也开始接纳勾陈作为属地。” 厉当然也发现了,虽然常念移开让他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不过此时在说正事,他也正色道:“你说的没错,为此我也考虑了之后的对策。算上此次交换回来的奴隶,延越现有人口已经突破千人,按照部落等级的划分,可以称作中型部落。我计划在明年城墙建好以后组织一次夏季的交换集会,到时候会对外声称延越发现一座盐矿,增加延越在各部落之间的威望,借此笼络附近的小部落。勾陈有破岳做依仗,行事自然张狂,这也会成为一些小部落投靠延越的契机。” 常念发现厉与他刚来时有了很大的变化,不知道是不是在阿父去世后被迫快速成长。 厉的话还没有说完,“你说过未来延越不会依靠打猎为生,因为种植和驯养是更高等的生存方式,所以最近我一直在考虑,是否要建造内外两城。内城如你城图所画的大小来建造,虽然现在人口稀少,并不需要如此广阔的生活区,但可以先垒好城墙,空出来的地方暂做耕地之用。至于外城,则是准备用于安置其它想加入延越的小部落。以现在延越拥有的猎物,供给三四千人狩猎绝对不成问题,而我们也可从这些小部落中挑选合适的人纳入内城。” 关于内外城的建设,常念也有想过,只是意外厉没有史料作为参考,竟也能想到这些,不愧是他看上的王。 他的脸上有显而易见的兴奋和赞许,这无疑取悦了厉,同时也让厉明白,他们似乎想到了一处。思想上的同步有意无意地拉近了两人的距离,除了平日里的亲密,更多出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 而常念接下来的话,更印证了这一点。 “厉,你想的没错,我们确实需要内外两城,不但可以完成部落的融合,还能降低新部落加入后的阵痛。哦,阵痛就是......” 第151章 他的话没说完,厉便补充:“你说的阵痛,我理解为部落融合后带来的权力争夺和新人与老人之间的矛盾,对嘛?” 常念嘴角弯弯,眼睛也闪着光,点头道:“是的,你的方法不仅降低了部落融合的阵痛,也能让新来的人进入一种良性竞争的状态。比如,我们其实可以每十日在内城举办一次内部的交换集会,集会期间可以允许每个部落派出十到二十人进入,不仅是为了物品流通,同时也是对外的一种展示,让外城的人见一见内城的繁华,他们自然也会期待和向往这样的生活,从而努力达到我们定下的要求。” 虽然厉已经接纳他用种植代替狩猎的生存方式,但对农业依然没有完整的概念,他仔细分析道:“之前我和你说过一亩地的概念,今天就说的再细致一些,一亩地所产的粮食足够养活一个人,而像一个成年男人如果全力劳作,他足可以完成一百亩地的播种。” 这话并不是空穴来风,在宋朝时一亩地的产量就已经能养活一人,何况他还是带着前世科学种植经验穿过来的人。 至于说一人能种一百亩,这也有历史作为依据。 史书上关于井田制的记载十分详细,不只有类似于周有经界,中有水沟,阡陌纵横,井然而生的样貌记载,还记录了一人可耕种的面积。在没有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情况下,商周的农民一人耕种面积就已100亩。 所以他的一亩地养活一个人,一人耕种一百亩这个构想绝对不是在画大饼。 厉仔细咀嚼他的话,半天才说:“你的意思是说未来只需要一部分人负责种地,其他人则是可以做别的,比如建更好的房子,比如纺织制衣,再比如造纸修路。” “没错,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说现在我们的状态是为了生存,那以后延越就是要生活的更好。” 再多的常念没有说,因为太美好的构想反而像是梦。 “好,那我便与你一起期待更好的生活。”厉说着就要伸手揉常念的发顶。 虽然很开心能与厉同频,但是常念仍没忘记刚才自己为何恍惚,这是第一次他歪头躲开了厉的手。 刚刚气氛太好,厉这个动作几乎是下意识的,直到手掌落空,他依旧没有收回来。 常念怕躲闪的太明显,赶紧找补说:“又不是小孩子了,不准总摸头,会长不高的。” 他说话的语气和神态并没有什么异样,但厉就是觉得,今天的小狐狸似乎不太一样,这种与往日细微的差别让他十分不舒服,那种曾经感觉到的即近又远的隔膜感再次出现。 常念对此似有所觉,他只得用正事冲淡这种不适。 “刚刚与你说这么多,主要还是为了这几日的规划。我准备多教原水一些东西,还想邀请伏甄明年春季来延越做客,并承诺可以同延越换到食盐,可以吗?放心,如果他们知道了小麦的好处,便明白这与发现盐矿是同等重要的事。” 厉的手已经收回来了,现在念在同他谈正事,他自然也要排除杂念。 “可以,我相信你心中定有衡量。” 将事情都讲完,日头也不如刚刚那么烈,常念起身说:“走,我们去找伏甄谈谈吧。” 伏甄见到两人,她觉得延越首领的眼神变了,虽然没再流露出想杀人的那种目光,可为啥还是冰冷刺骨呢?这真是个极度危险的人! 厉不知道,他的小狐狸心心念念想收入延越的部落,会因为他的态度无形中加大了难度。 常念依旧带着浅浅的笑,有些兴奋地说:“伏甄首领,一会儿我们就开始处理小麦吧,等小麦做好了,我想与你商量几件事。” 虽然伏甄更想知道如何存放土豆,但既然他们还没准备离开,她也不能急于一时,便应道:“好,你需要我做什么?” “你们有研磨东西的工具吗?” 伏甄想了想,吩咐身边的人说:“你去将祭司碾草的工具拿来,让延越祭司看看是否可用。” 等东西拿过来,果然是个石制的药碾,虽然不及阿父留给他的大,但也还成。 按照常念之前的吩咐,原水部落已经有人割了不少麦穗回来,并按照他交的法子去了麦皮,这会儿端过来的都是颗颗莹白的麦粒。 “启,你过来,用这个碾子将麦粒研碎,记得越细越好。如果一会儿累了,再换别人。” 常念吩咐完,又问伏甄:“我要的竹子可准备好了?” 伏甄心里腹诽小麦吃起来果真复杂,不过既然是能长期储存的食物,纵使麻烦一些,他们也必须学会。 “准备好了,我让他们抬过来。” 教原水的人如何劈竹子,并叮嘱他们能分多细就要分多细。最后在大伙儿目瞪口呆中,做出了一个筛面粉用得竹筛子。 他们平时都是用细枝和柳条做一些类似筐一样的编织物,像细竹丝编成的如此细腻的工具,原水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说作用如何,就说样子可真是整齐好看。 常念将启磨好的麦子用竹筛子过一遍,留下细细的面粉。“伏甄首领,这下你不会认为麦子难以下咽了吧。” 伏甄蹲下,用手抓了一撮面粉,细软的手感让她不敢相信,这便是他们用来喂鸡鸭的东西。 “麦子可以变成这样的吗?” 此时已经忙碌了一个多时辰,刚才因为编筛子他的手指已经泛红,厉走过去握住,像之前一样给他揉了揉。 第152章 这次常念没有抽开,主要是中午时两人的气氛太微妙,他想等回去再慢慢来。厉见他没有动作,神色也暖了一些。 “走吧,这就带你们尝尝小麦的味道。” 为了快速将面粉做熟,他决定给大家烙个饼。加水、和面、擀饼,做的不算太熟练,但也没有显得太生疏,毕竟之前带着玥包过饺子。 石板被慢慢烧热,常念取了一小块兽油,滋啦啦地在上面润过一遍。用手在上方试了一下温度,应该差不多了,一个饼胚被放到了石板上。 先不说味道,就他刚刚这一套动作都将原水的人看得一愣愣的,原来食物还能这么做? 他们与先前的延越一样,除了烤就是煮,连这块石板都是常念在延越的物资中翻出来的。 很快麦子的香气就被高温炙烤出,围在周围的人几乎都闻到了。看一眼,贴在石板的一侧已经被烙的金黄,他用竹夹子将饼翻了个面。 虽然石板的升温慢,但没用太久,一张饼便被他烙好了。 他将饼分成好几份盛在了陶盘里,然后选了最好的一角献宝似地递到厉跟前:“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感觉到自己这样做似乎有些不妥,他又转过头对伏甄说:“你们也试试。” 厉撕了一块送到他嘴边:“忙活一下午了,自己不尝尝。” 常念确实很想知道面粉的味道,也没客气,像个小鸟一样张嘴等人喂。这也是他第一次吃,外边饼皮焦脆,内里绵软,尤其是咽下之后,嘴里还有糖类化合物在高温中烘烤出来的清甜。 “好吃,你也吃。”他催促道。 厉依言吃了一块,微微上挑的眉尾证实了常念的说法。这东西味道确实不错,与肉一起吃完全可以中和掉肉的油腻,他终于知道念为何会对谷物如此惦念。 可以大面积种植,有不错且比狩猎更稳定的收成,味道好还能长期储存,确实如他说的那样,这东西的价值并不比盐矿低。 虽然伏甄还不懂种植,可在尝过饼的味道后就明白原水究竟拥有的是什么,如果麦子的做法和消息一旦传出去,以他们现在的实力根本没可能守住。 怎么办,她的心里开始踟蹰。 第64章 再见漫山遍野的麦子,伏甄觉着既兴奋又忐忑,关于原水的未来,她第一次产生了不知该往哪儿走的迷茫。但作为首领,她基本的城府还是有的,所以面上并未显露。 可即便如此,常念也能猜到她大概想法,却没有戳破。 和出的面还剩下许多,又揪了一个面剂子准备擀成面饼,他手上的动作没停,侧头看原水的族人问:“大家觉得经过处理的小麦味道如何?” 如何?那可太好吃了。 烤土豆早吃腻歪了,兽肉不但吃得少还有一股腥膻味,像小麦这样......好吃的东西,恨不得天天都能吃到。 他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清甜,因为像蜂蜜和虫蜜这样的东西,都只舍得用在祭祀上。只有几个尝过的,心中感叹小麦竟然会有如此稀罕的味道。 不过考虑到人家祭司还在等他们的回答,原水部落的族人忙点头:“好吃,特别好吃。” 手里的饼胚已经落在石板上,滋啦啦的诱着人流口水,常念笑着说:“这只是小麦的一个吃法,我叫它烙饼,一会儿再做几碗面汤给大伙儿尝尝,雪天的时候坐在屋里吃碗面汤,即暖肚子又舒坦。” 伏甄听小麦还有其他吃法,内心焦急更甚,于是问:“祭司不是说有几件事要与我商量吗?” 常念用竹夹子将烙好的饼取出,分成多份递给延越的战士尝尝鲜。纵使跟在祭司身后吃了许多好吃的,但依然被这种清甜俘获了舌头。要说这种甜他们可不陌生,建房子那会儿祭司给的蜂蜜水就是这个味道,此时他们再看原水的麦子,眼中也不自觉流露出热切。 “嗯,是有事要与伏甄首领商量,不过不着急,等一会儿尝过了面汤再商议也不迟。” 说完,他看向原水的族人,“烙饼你们可学会了?” 几个常做饭的女人点头,“应是学会了。” “没关系,晚饭大家可以自己试一试,如果哪里不会,便过来问我。” 又做了几张,常念才开始擀面条,刚刚厚厚的饼皮被擀城薄薄的一张,之后他并没有继续处理面饼,而是用陶锅再底部润上一点兽油,又从延越背着的竹筐中拿出一头蒜,蒜片下锅爆香后加上清水,等待水的沸腾。 薄薄的饼皮上被撒了一层面粉,然后如卷皮子似的层层卷起,之后手起刀落,面皮变成了长条状的吃食,再水开以后一齐被扔下锅。 旁边放着常念随手摘回来的菠菜,洗净之后掰城几段,放在一旁备用。 鸡蛋是从鸡窝里刚掏出来的,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摸着还有些温度。打了三颗放到陶碗里,用筷子迅速搅拌,待蛋清和蛋黄完全融合到一处,也放到一旁备用。 沸水将面条托起,适时加入食盐,等加过几次冷水再次沸腾后,菠菜和鸡蛋先后下锅。菠菜遇热变成深绿色,染得锅内的面汤也挂上了薄绿。 这时陶锅中的香气已经能飘得老远,是菠菜的清香混合着淡淡的蒜香。趁此时,让蛋液下锅,沸水瞬间将蛋液变成蛋花,黄灿灿的浮在上面。 只滚了一圈的功夫,常念便垫着干草将陶锅端下来。他用的是延越的陶锅,在烧制之初加了耳朵,倒也没有很烫。 第153章 盛一碗蛋花和菠菜很足的汤面,常念招呼伏甄:“你们也过来尝尝,小心有些烫。” 之后端着汤面来到厉跟前,小声耳语:“这东西叫汤面,味道可比红薯粥好多了。” 这个味道自然是再次惊艳众人,延越的战士开始思考,自己是否能背得动两筐麦子回去。 其他人还在惊讶面汤的好吃,但伏甄却开始思索刚刚放的那白色如面粉一样的东西是什么?整个过程中,她并没有看到常念放盐,但面汤确实是咸的。 “伏甄首领,你觉得汤面怎么样,比起烙饼如何?” “很好,比烙饼更好吃。”伏甄心不在焉的答道。 他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面粉,看着厉将最后一口面汤喝完,说:“小麦磨成的粉我喜欢叫它面粉,至于面粉的做法还有很多,今天就不以一一展示了,后面会慢慢教于原水。伏甄首领,刚刚提到的事情,你看去哪里说方便?” 虽然小麦的吃法很重要,但是伏甄的心里悬着块石头,她很想知道延越要谈的事情是什么,遂道:“可以去我的帐子。” 厉适时站出来,不动声色地说:“一会儿说的事情可能不少,或许要多占用首领一些时间,不过我这个人喜静,谈事时不爱被打扰。” 伏甄当然能听出话里的意思,遂应道:“放心,我帐子附近最安静,一般不会有人来往。” 要说的话说完,厉就像懒得开口一样,还是常念接话道:“那就麻烦伏甄首领带路了。” 伏甄的帐子确实要比别处宽敞不少,她让两人随便坐,常念与厉就寻了一处坐在一块。 “那就开始啦,厉平时话少,便由我和伏甄首领谈。” 比起与厉沟通,伏甄更喜欢同常念说话,她总觉小祭司的声音听起来温声软糯,好像带着蜂蜜的甜。 “好,正好我也有事想与二位商量,请祭司先说。” 常念闻言,也没谦让,先从之前说好的事入手。“伏甄首领先前说,如果我们背不了太多的小麦,可以让族人再过来取一次。今天你也看到了,小麦确实很好吃,所以我可能要厚着脸皮多取一些了。” 伏甄爽朗道:“这是自然,既然应允祭司,伏甄绝不反悔。” 他嘴角牵起一个甜甜的笑,继续开口道:“谢谢伏甄首领慷慨,但不知你清不清楚,麦子成熟后需要尽快收割,如果这时赶上一场雨,麦地里的麦子大半都要发霉,那便也不能吃了。” 这个伏甄大概有些印象,以拳击掌说:“好像是祭司说的这样,等明日我便让战士们停止狩猎,抓紧收割麦子。” 很好,可以继续往下说了,常念不疾不徐地开口:“我见原水领地并不算小,想来将麦子全部收割完也不容易,不知伏甄首领是否放心让启回去,带那二百多名奴隶过来帮忙收割?你放心,随行的战士和奴隶绝不深入原水驻地,只将外围的麦子帮忙割完。这样做的目的,一来是奴隶们过来,可以将更多的小麦背回延越,二来也是想让原水派出一百人送我们回去。自然,这一百人也是要帮忙背负小麦的。不过你放心,我们绝不会亏待原水,到时延越会拿出腌制好的兽肉作为交换。而且我保证,这些兽肉绝对可以放一整个冬天。” 为了能更好交流,常念又将春夏秋冬、南北东西、年月日时的概念讲给伏甄。 伏甄听后,眼神复杂的看着他,为何这人小小年纪竟会的这么多?他所做的事,完全超出一个祭司的能力范围,就好像是延越部落中供给稳定的心脏。 这个提议伏甄深思了半晌,最后应道:“可以。” 之所以答应,是他有至少八成的把握延越不会做出出格的事情。最近的相处她早看明白了,对方对原水却有所图,但这种图谋放在明面上,既不会让人觉得太过分,也会明码标价让你心甘情愿与之交换。 伏甄并不知道有个词叫互利互惠,更不知什么是双赢,不然她一定都会用在与延越的这场交易中。 从这一点入手,也是常念有把握她不会拒绝。即使早早猜到,但见事情被应允,他眼尾眉梢都上扬着开心。 “伏甄首领果然爽快。” 伏甄洒脱一笑,说:“你也不必总首领首领的称呼我,叫我伏甄就好。” “好,伏甄。”他一口答应,也跟着说了句,“你也可以不必称我祭司,叫我念吧。” 一直没开口的厉冷淡打断:“我觉得叫首领祭司很好。” 不知道他这是又怎么了,常念无奈,从竹篓中拿出两块红薯干放到厉手里,“如果听着无聊,就吃点这个。” 伏甄看着他们的相处模式,还真是不同。就算像原水这种首领和祭司关系很融洽的,也不会如两人那样亲近,尤其是延越的首领,几乎是要将小祭司捆在身上。 第一件事说完,他心里有了些底,便更不紧不慢地说:“不瞒你说,我找了很久的小麦,没想到能在原水遇见。今日你能应允延越将小麦多带回去一些,我心里十分感谢。如果伏甄不嫌弃,想邀请你与你的族人在明年春日来延越做客。我知道春天原水要准备春日的交换集会,但如果你们的目的只是为了交换盐晶的话,便也不必冒险远行,延越即可与你们交换。这些日子相处,想必你也知我为人,到时候定不会让原水吃亏。” 听见他的话,伏甄愕然地坐直了身子,这基本是变相地说延越有盐矿。不过对于她来讲,这个消息可太好了。 第154章 因为此事不仅意味着他们无需再长途跋涉就能交换到盐晶,还意味着原水也掌握了相同的筹码。小麦何其珍贵,即使延越几次相帮,但说心里不忐忑是不可能的。可如今常念亲自将盐矿的消息送到她的手中,便是叫她放心。 伏甄起身郑重一礼,承诺道:“祭司真诚相邀,原水定会赴约。” 所以说做事的顺序很重要,如果先商议再教原水做小麦,许多事情的味道就变了。 常念灿然一笑:“那我与伏甄就算是说定了,等明年你来延越,我保证带回来的肯定不止盐晶。你不是很想交换连弩吗?那个我确实不能与你交换,但你应该也看到厉的弓箭了,他那把是特制的,不过类似的弓箭,也许我可以与原水交换一些。” 这可太好了,原水现在就像怀揣宝贝的小娃娃,东西贵重却苦于没有守护的实力。延越驰援那日,她可是看到过弓箭的威力,速度和穿透力都十分骇人。最主要的是那个银色的箭头,寒光烁烁,带着所向披靡的锋锐。 “你说的是真的?”伏甄还是不敢置信地问。 常念坦言:“虽然我于原水有所图,但和伏甄也是真心相交。小麦之事延越自不会说,但谁都无法保证旁的部落是否识得小麦。事情一旦被知晓,原水处境定会十分艰难,如有弓箭相助也会多一份胜算。” 这是第二次,伏甄觉得喉咙里有些涩。面对那双澄澈的眼睛,她也只能再次诚恳道谢。 “伏甄与我不必客气,后面我还要说许多,你要是每个都如此郑重的一一谢过,倒是不好说下去了。” 此时两人已经说了许久,厉吃完了手里的红薯干,从随身的陶壶里倒了一杯水递给常念。 伏甄这才发现,便也要起身拿水碗。 “首领准备自己的就成,我和念用一杯即可。”,说着他将常念喝过的水端起来一饮而尽,之后又给杯子斟满。 奇怪的亲密感再次出现,伏甄若有似无的好像抓住了些什么。 还好刚才的水被常念咽了下去,不然非得一口喷出来,今天厉是怎么了,像是一只随时准备出征的斗鸡一样。 “咳咳。” 常念轻咳几声,之后又与伏甄说起如何挖窖存粮、如何制作磨面工具。 “趁这几日我在原水,便将刚刚谈论的这些事情教于你的族人。” 伏甄要起身道谢,想到之前常念说的,无奈笑笑,许多事情她便记在了心里。 看一眼账外的天色,也还没到黄昏,计算了下时间,应该还来得及,于是他说:“其实比起囤积粮食,原水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常念对原水虽然不能说毫无保留,但也算多有照拂,主要是小狐狸现在已经将原水当半个族人看待,自是不希望他们在冬日过得艰难。 伏甄若有所觉,但还是开口询问:“祭司指的是什么?” 常念已经称她伏甄,但她本能的觉得还是叫常念祭司稳妥。至于为什么会这样,看一直在旁边的厉便知道了。 厉又帮着添了杯水,常念端起来喝了一口,说:“冬日与屯粮一样重要的就是保暖,虽然原水的缝人确实厉害,但我听伏甄的意思,深冬以后日子还是会十分难捱。” “何止难捱!皮子即使再厚,也总会冻透。尤其像是今年,还有五六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崽子,他们能否度过冬日,我都不敢确定。现在除了祈求神灵庇佑,旁的也做不了什么。” 多的常念没说,只询问:“伏甄可否吩咐族人去周围多寻来一些石头。”他比划了一下,“尽量都是这么大的。除此之外,我想要小臂粗的树干二十多根,大腿粗的树干一根,粗树干至少要比你的帐子再高一些。另外还要取一些黄土和水,再拢一堆篝火,最好能快一些,好在天黑之前给大家一个惊喜。” 伏甄清楚,他拿出的东西没有一样是不好的。虽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还是利落的出了帐子,吩咐大家去准备。 他要的不多,原水的人又不少,很快说的那些东西都准备好了。 常念歪着头打趣道:“介不介意我将你的帐子拆了?” 伏甄愣了一下,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但还是吩咐族人:“你们将我帐子里的东西搬去祭司那里。”完事她又指着另一队人说:“你们出来将帐子拆掉。” 原水部落的人十分意外,平时说一不二的首领为何如此听从延越祭司的话。不过被指派干活的人也不敢含糊,很快这里就腾出一片空地。 “伏甄,你可以叫部落里记性好的族人过来瞧瞧,最好能将他们稍后做的事情全数学会。” 伏甄不敢含糊,对身后的族人说:“刚刚祭司的话你们都听见了,我不希望还要人家教第二遍。” 虽然不知道要学什么,但看首领神色便知紧要,遂一个个都打起精神。 常念自然是要教原水建房,但与延越的房子区别还是很大。一是不能上来就将好东西都一股脑的掏出来,二是以现在的时间也来不及。还有一个原因,他和厉确定建造外城后,提过外城的房屋建设,就准备用这种黄泥与石块一起垒成的半地穴式住宅。 延越的战士几乎算是轻车熟路,麻利地和好黄泥就着手垒墙面。他们依言利用不同石块之间的凹凸组合在一起,之后再使黄泥找平,这可要比建夯土墙省事得多。尤其是墙面并不需要垒太高,一米高即可。因为半地穴式的住宅本身就向下延伸了七八十公分,加上一米的墙面和向上凸起的棚顶,只要不是如厉这般高的,直着身子在室内行走绝对没有问题。 第155章 考虑到保暖,自然是要有炉子的。炉子依墙而建,在下沉的地面垒好,不过烟囱并不是在房顶,而是从底下向外挖了半米,再从地面向上延伸。一是这样建造起来省事,二来也是为了保护屋顶。 和伏甄要的腿粗的树干就立在室内最中间,高度大概比墙面高出一尺。小臂粗的枝干一边延伸出去搭在墙面上,另一边用麻绳固定在树干上围拢一圈,正好形成屋顶。 墙面、火炉、屋顶都有了,自然也留出门窗的位置。窗子不大,中间竖着四五根木棍。常念尴尬笑笑,觉着双手扶上去就有一种牢房铁窗泪的既视感,不过至少保障了透光与通风,要比之前阴暗的帐子好很多。 至于门,大小也刚好能容一人通过。无论窗子和门,都挂上了皮子,晚上时可以将皮子放下来,保证私密性。 也就一个时辰的功夫,十几平方的圆柱形小房子便被延越的一伙人建好了。正好此时日暮黄昏,一切看上去好像梦一样。 “启,你将炉子点着,烘一烘屋里的湿气,不过我还是建议伏甄明天在搬回来,最好等黄泥更凝实一些。过一会炉子点好,你和族人都可以进去体验一下,冬日有了炉火,想来保暖也不成问题。只是记得看好家中调皮的孩子,小心炉火烫伤。” 这一个多时辰,就好像延越的人在施展什么神迹一般。尤其是见过篝火旁烤好的瓦片,为何他们会烧陶器,却从来没想过制作瓦片这样的东西来挡雨。也不是想不到,只是他们之前用帐子,根本没地方用得着瓦片,自然也不会琢磨。 常念之前只是与厉笼统地提出一个概念,如今样板间做好,他小声问厉:“外城的房子用它如何?” “很好,还是我的祭司大人最有办法。” 一句话,夸得某人耳根都红了,他小声嗔道:“不准拍马屁。” 厉很想伸手捏一捏他粉嫩嫩的耳根,但怕将人吓到,只得克制地说:“你是不是也打算用这种房子来安置买回来的奴隶?” “没错,你也看到了,这种房子建的极快,就算要向下挖地穴,几个奴隶一起,半日也建得出一间了。” 两人耳语间,原水已经有很多人进屋感受过,出来的众人都沉默了,有了这个叫房子的东西,就算今年冬日寒冷,也不再惧怕。 伏甄是最后一个出来的,她苦涩一笑,说道:“原水本就欠延越很大一个恩情,现在看来这恩情越欠越多,叫伏甄一时都不知该怎么偿还。您之前说希望我们部落派出一百名战士帮忙背负小麦,我答应祭司的依然作数,只是提过的交换之物如何都不能再收。还望祭司应允,让我与族人的心里好受一些。” 他与常念说话时,默默将称呼从你改成了您。 站在一旁的原水众人也听明白了,遂一起恳求:“还望祭司应允。” 常念无奈,只得点头。 晚上,原水用最高规格的礼仪接待了延越一行人,就连他们的祭司也向神灵祈祷,祝福原水和延越的友谊可以长存。 虽然下午那会儿吃了很多,延越的许多人已经不饿,但原水的人还是学着常念的做法准备了烙饼和汤面。烙饼还行,但汤面的味道确实差了许多,伏甄明白问题出在盐上,但延越不提,她自不会多问。 他们已经欠着人家许多,当然不能在做窥探之事。想到明年春日便能去延越,她倒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些,瞧瞧那样神秘的部落还能给她多少惊喜。 第65章 “喔喔喔” 一声响亮的啼鸣,打破清晨的寂静。 第一次被鸡鸣叫着起床,常念感觉还不赖。家里养的那群野鸡野鸭太小,不过算算也差不多一个月了,公鸡一般在三个月左右开始打鸣,也就是再过两个月,他便能过上鸡鸣犬吠的田园生活。 想到小狼嚎的那一嗓子,离犬吠可能有点远。不过他确实有想要驯养狼的打算,毕竟以后养羊放牧有狗跟着会方便许多。 比起其他品种的狼,好像是灰狼更容易被驯养,但想成功驯化,可能需要两三代的繁育。 他记得之前看的一份资料上记载,狗并非是人类主动驯化的,而是狼为了能更方便地获取食物,主动靠近人类,并在这个过程中进化出亲近人类的属性。这种属性和习惯被狼群一代一代地往下传,最后变成一种基因。 虽然现在已经没办法考证,但从狼和狗之间没有生殖隔离这件事来看,狗确是由狼演变而来,最多不过是费些心思的事儿。只不过大多灰狼都在二三月份产仔,“养狗”可能要放到明年了。 今天是常念在原水的第四天,算算日子,明日庚和申便能带着奴隶到达原水,他也只差麦窖一样还没教了。 吃完早饭,他问伏甄:“昨儿说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今天我们就将挖好的坑做成麦窖。” “都准备好了,歇一会儿再过去吧。”伏甄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这几日常念基本是天不亮就起床,很多事情都替他们考虑好了。 拍了拍手上的饼渣,他笑着拒绝:“不了,今天睡得很好,一点也不累。左右都是叫他们动手,我不过出个嘴皮子的事儿。” 出去后伏甄走在前面,常念和厉走在后面,厉俯身低声问:“今天的麦窖也是想给我打个样子吗?” 常念抿唇轻笑,“想多了,这种麦窖和半地穴式住宅一样,都算是简单应急。也不能这样说,麦窖确实还不错,只要别叫雨水淋了,晒好的麦子放在里面存放三五年都没有问题。但麦窖体积小,存放的体量有限,更适合家用。我们延越要建的可不是窖,而是粮仓!这个等回去再和你细说。” 第156章 厉点点头,明白了小狐狸的意思,最好的东西都要留给延越。 昨天挖的坑大概有三四尺深,直径五六尺,呈向下的漏斗状,做好后存放几百斤麦子不成问题。 这处的地势偏高,摸着土壤也算干燥,常念叫人将柴火拿过来,在坑中点了极旺盛的一堆火。这样做的目的不单是将窖壁的水分蒸发掉,也是如烧瓦一样,起到一个隔水的效果。 待大火熄灭,将窖内清理干净,又分层垫好草木灰、木板、稻草,最后将编好的席子在底部和四壁围拢好,盖上防雨盖,一个麦窖就做好了。 常念看着做好的麦窖,想着该教该叮嘱的应该再没有错漏,才说:“收回来的麦子需要晒好脱粒再放到麦窖里,只要不淋雨水,存放一两年绝对没有问题。” “可以存放一两年?”这几天,伏甄已经学会平静的面对各种使她惊喜的事,但听到麦子能存放的时限时,心里仍是止不住地怦怦乱跳。 不过常念没准备让她这么乐观,提点道:“原水的麦子是不少,今年也能收获良多,但并不是每年都能如此。之前它对于原水来说不过是漫山的野草,至多也就是鸡鸭的口粮,所以没人会特意关注。比起土豆,麦子要娇贵的多!如果哪年雨水多了或是少了,都会影响它的收成。毫不夸张的说,碰到年份不好的时候甚至会颗粒无收。所以伏甄要记住,囤积粮食可不止是冬日的事情。刚刚我预估的年份很保守,其实如果好好打理,麦子也可在麦窖中放个三五年。我说这么多,是想你心中有个计较,不要真到那时慌乱才好。” 伏甄若有所思,之后重重点头,“多谢祭司告知,伏甄一定好好计划。” “等明年春天你来延越,我带你看一些东西,相信你还会有其他打算。”常念多的没说,只待明年伏甄亲自看过麦田之后再提。 说完正事,有个原水的姑娘提了一筐什么过来,进了才看清,竟然是一筐枣子。那姑娘虽然肤色偏黑,但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梨涡,看着十分可爱。 “祭司尝尝,这是我们原水的一种小果子,味道很好。” 这东西是大祭司让带来的,枣树他们这里确实有,不过只部落后面长了五棵,因着结的不多,所以平日里宝贝的很,就连原水自己人也少有吃过。 常念当然不知道,拿起一颗擦了擦,味道还不错,挺甜的。之后他又拿了两颗,放到厉的手里。 哎!怎么办,想拔两棵枣树回去。 虽然枣树在果树中并不算大,但扛着也费劲儿啊,忧伤!不然种棵枣树在院子里也挺好,好在有枣核,只不过等他从一颗枣核变成能结果的枣树,起码还要五六年之久。 送枣子的姑娘眼神灵动,看起来就是个开朗的性子,见常念吃了她送的果子,甜甜一笑问:“祭司在部落可有定下的姑娘。” “咳。” 常念被呛了一下,厉眼神如刀地看向那姑娘,但仍不忘帮小狐狸拍背。 只是姑娘的眼神没分给他一点,还盯着漂亮的少年等他的答案。 常念同厉摇摇手,示意自己没事。但姑娘却会错了意,语调上扬道:“祭司的意思是没有?你觉得我怎么样。来之前我问过大祭司,她说如果你也觉得我不错,我可以与你回延越。” 咋整,第一次被表白,有点紧张。可是要如何告诉人家姑娘他是弯的,性取向是旁边这位。 厉紧抿薄唇,一直不语。但他内心也极忐忑,万一,万一他的小狐狸应了,他要怎么办?将姑娘杀了?那肯定不行,念会恨他。 有些紧张的揉搓着耳垂,常念最后还是拒绝道:“我在延越是没有定下的姑娘,但......我心里有人了,抱歉。” “轰” 厉觉着自己的脑子好像被雷劈过一样,乱哄哄的听不到别的动静。心里有人了?谁?为何他不知道? 将他可能接触过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刚刚念的语气明显是指人是延越的。可延越的会是谁呢?他与族里的姑娘话都很少,只有说正事的时候才会交谈几句,只有,只有玥。 是了,念带玥是不同的,总是惦念她不说,好像还送她亲手做的花环。所以,是玥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人在叫自己。 “厉,发什么呆呢,我们回去了。” 眼神重新聚焦,看着那张白嫩嫩的脸在自己跟前,他竟有一种冲动,想捏着念的下巴按到自己胸口,然后在他的后颈和喉咙这些显眼的地方都咬上他的牙印。就好像动物标记领地一样,告诉所有人,这人是他的。 努力压抑住这种情绪,他艰难开口:“你说的人是谁?” “人?什么人?”不是常念迟钝,是厉恍惚的时间太长了,他拒绝小姑娘之后,又和伏甄谈了一刻钟。 “你说你心里有人了,是谁?”厉的声音有些哑,不过这会儿常念早紧张的丢了五感。 “我,我骗她的,骗小孩子的话你也信。”好半天,他才结结巴巴的解释。 这个说谎是显而易见的,厉怎么能信,于是又哑声追问:“那个人是玥吗?” “玥?我怎么会喜欢玥?我一直当他是姐姐。而且我瞧着,鹤工才喜欢玥吧。”说起真话,他底气明显足了。 厉只看一眼,便知道他此话不假。 但不是玥,还有谁呢?确实没有符合的人了,难道真的是糊弄那姑娘的话?人最擅长欺骗自己,由其是在感情中,所以厉半自我催眠似的相信了刚刚的托词。 第157章 只是即使这样,他的心里也觉得有什么罩着,闷闷地透不过气。 念总是要长大的,纵使现在没有心仪之人,那以后呢?他要如何留住他的小狐狸,或许要对他再好一些吧。 他记得念说过,习惯是很可怕的,养成一个习惯只要二十一天,但戒掉一个习惯却需要三个月甚至三年。 他就要成为念的习惯,而且是无法戒掉的习惯。 卑劣吗?管他呢! 第二日,果真如常念计算的一样,庚和申带着奴隶过来了。长长的队伍确实是将奴隶都带着,除此之外,竟然还牵了五辆驴车! 伏甄看着延越过来的一行人,不知道要先惊讶于驴拉着的东西,还是束缚在奴隶脚上的链子。 驴拉的自然是板车,而奴隶脚上套着的则是脚镣。 这个脚镣是临行前教于雁的,锁链长不足五十公分,两边各有圆环套住脚腕。脚腕上的铁环并没有上锁,而是用一根类似铁钉一样的东西固定死,要想解开脚镣,就需要特制的铁钳将钉子拆掉。这样制作方法简单,也能大大降低成本。 成年男人的步子在六十到七十公分,而链子的长度不足五十,这样即不影响走路,又让他们无法随意自在,更别提是逃跑了。 之所以在奴隶身上费心思,还是现在延越奴隶数量多,加上之前有的九十多名奴隶,只男□□隶的数量就达到了三百多人。这基本和延越战士数量相当,如果不好好收拢,必要出乱子。 伏甄不知这些,不过她却敏锐的发现,奴隶脚上套着的链子,似乎与连弩和弓箭箭头上的材质是相同的。 这次参加七星的交换集会,虽然让她痛失十几名战士,但也让她见识到一些东西,比如青铜兵器。 交换集会时延越早走半日没有看见,有不足百人的七星队伍从外面回来,他们手中拿着的都是青铜兵器。有个战士为了展示实力,用青铜兵器全力击在一块大石上,石头粉碎,兵器却丝毫没有变化,看的各部落的人都暗暗咂舌。 后来才有人传,那种兵器叫青铜兵器。 再见过连弩和弓箭后,伏甄就一直在想,到底是青铜兵器更锋利一些,还是箭尖更锋利一些。 可眼下这么珍贵的物件,却被延越用在束缚奴隶上,她着实有些想不通。她自然不知道铁是可以二次熔炼的,如果不需要这些脚铐,就再熔炼成兵器或其他工具。 常念现在心思全不在这些上面,他都他都要感动哭了,不亏是庚和申!有了驴车不但可以拉回去更多的小麦,就连他心心念念的枣树也能一并拉回去。 只是,只是要怎么开口呢? 他磨磨蹭蹭地挪着步子转身,显出一点少年的羞怯,斟酌地说:“那个,伏甄,我,我能挖一棵枣树回去吗?” 虽然他不知原水只有五棵枣树,但看其他族人的表情也知道,枣子应算是珍贵的果子。此时自己要将人家的枣树连根拔起,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想到以后每年都能让阿娅吃到枣子,还是硬撑着开了口。 伏甄从刚才的思绪中回神,听常念想要枣树,心里苦笑一声。枣树可是大祭司心尖尖上的东西,但既然恩人说想要,她自然不可能驳了这个面子,毕竟以他这几日教原水的事,别说一棵枣树了,就是将枣树都拔光了,谁也说不出一个不字。 “好,祭司喜欢,我这就叫人回去给你挖来。” “真的吗?太感谢伏甄了!”常念双眉微扬,眉心的喜悦压都压不住。 此时正好秋季,适合果树移栽。他怕原水的战士下手重伤了根,忙又说:“麻烦让他们回去挖树时注意大小和深度,大小要比树冠大一倍多,带出的土壤也不要清理掉,最好是能用枯草将土壤捆好。” 他事无巨细的一一叮嘱,听得伏甄脑子有点大,遂开口:“左右还要割一日的麦子,不如祭司与我回去,亲自指导他们挖。这里有您的族人照看,想来也能做的妥当,等明日一早,我送祭司与首领出原水。” 常念侧头看厉,厉点点头。 回去的路上,厉特地落后几步,叫住伏甄说:“等回到延越,我会让原水的战士带上熏肉回来,作为枣树的交换。熏肉能长久存放,你们可留到深冬以后兽肉匮乏时再吃用。” 不给她说不的机会,厉接着说:“你不必拒绝,我说的话也不可能收回。他喜欢的东西我必定是要带走的,但也不会白白占你们便宜。至于教你们的东西,那是另一码事,用他的话说是与原水投缘。” 说完,他并没有留下来听伏甄说什么的打算,迈开长腿快走几步,与常念并排同行。 第二日天还未亮,常念便和厉出了原水驻地,为了不伤及枣树,他不但将根包好,就连枝丫也都修剪过一遍。 树上的枣子基本全熟了,怕遗落在路上,他干脆都采了下来。左右两日的功夫,枣子回去还能给阿娅尝新鲜。剩下吃不完的晒成红枣,以后煮粥泡水都是好的。 今天伏甄来送行,不知道是不是大祭司年纪大了起不来,并没有出来。 直到一行人出了原水,常念才与众人告别。 “伏甄,我们是朋友对吗?”不知为何,他莫名其妙的问了这一句。 伏甄重重点头,常念与她何止是朋友。 常念笑的眉眼弯弯,之后郑重说道:“既然是朋友,有些话我还是要叮嘱。你也看到了,现在许多大部落都在忙于部落间的融合,虽然原水又五百多人,在小部落中算得上实力不错,但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意外发生。今年冬日还好,可放心过冬,待到天气转暖,定会有人蠢蠢欲动。无论是看上原水,还是盯上了小麦,希望伏甄明白什么都没有族人重要,如果发现事情不对劲,即使抛弃这片拥有小麦的领地,也要保存族人。如果无处可去,可带族人暂居延越。记住,千万不要觉得没了小麦地可惜,有了你给我的这些麦子,原水便不会少了麦子的吃用。这话现在你或许不理解,但待到明年你来延越,一切都会有答案。” 第158章 说完,还觉不够,又加重语气说:“切记,如遇问题不要觉得抛舍不下,乱世之中没有什么比性命更重要的。” 他这话是作为朋友的肺腑之言,并不是帮着延越笼络原水。这几日的相处中,他很喜欢原水人的爽朗,并不希望原水变得如朝部落那样凄惨。 伏甄懂了他的意思,也保证道:“祭司放心,在我伏甄心里,没有比族人性命更重要的事。如遇危机,断不会贪恋这些。” 常念心下稍安,与她道别。 除了道别的话,伏甄其实还想说些别的,不过余光扫一眼厉,最终还是忍住了,却高声说了另一件事。 “感谢祭司这几日的照拂,原水族人无以为报,便以一棵枣树和四车小麦作为答谢祭司的回礼,还望祭司不弃。” 常念先是被他这过于官方的语气唬了一下,随即明白她的意思,这是在给这四车小麦和枣树定性,定为他的私有物品,即使回到延越,也不会参与族中的分配。 驴车上的小麦可不少,也不知道是谁用麻绳捣鼓出了麻袋,还挺让常念意外的。车上一袋麦子大概能有五十斤,而一辆板车上正好装了十袋,除了放着枣树的那个车,其余四辆车的麦子差不多就有两千斤,别说种地了,就是家里吃用也足够了。” 这份心意他是领了的。遂甜甜一笑,看着伏甄再次说了感谢。 回去的路上走的并不算慢,常念这次没有再骑小毛驴,因为小毛驴上挂着许多东西,都是原水族人送他的,冬瓜南瓜菠菜籽,土豆蕨菜大公鸡,没错,原水族人甚至给常念装了三只最肥的大公鸡。 他都想好了,一只留着打鸣,剩下两只回去给阿娅做土豆炖鸡。想来他的大酱也能吃了,肉酱面,打卤面也能安排上。 厉在一旁看着他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问:“怎么,面粉还有什么吃法是你在原水没做的?” 想到华夏丰富的面食文化,何止是有,那可太多了!遂他如小计啄米似的疯狂点头,然后报菜名般的说:“馒头、花卷、小面包,油条、包子、千层糕......” 这样说着,一路走的很快。 “回去我要给自己放两日的假,好好陪陪阿娅,然后再开始忙碌,你觉得怎么样?”常念侧头问厉,不过他想起来现在的人还不知道何为假,便解释:“假就是休息,什么工作都不做,只负责吃吃睡睡寻开心。” 已经走了大半日,厉蹲在他面前,说:“两日有些短,祭司觉得三日怎样?” 他迟疑地看着厉挺拔的背脊,很想趴上去,但又努力克制。直到后来他想明白似的向上一跃,爱咋咋地吧!反正厉还没有中意的人,他准许自己放纵到他心有所属的那一天。贪恋也好,贪心也罢,谁让这种心动是两辈子的第一次呢,他不是机器人,可以按照对的程序执行,有些事即使错了,往后他也愿意为此付出代价。 反正至少,他们还是亲人不是吗? 他趴在厉的背上,胳膊搂住了厉的脖颈,反驳:“不行,三日太久了,真的有好多事要做。比如回去就要赶制农具。虽然原水的麦子是秋天收获的,但其实这里的气候更适合种冬小麦,现下就是种冬小麦最好的时节。开垦荒地,播种浇水,都是费时费力的活儿,我都觉得说两日已经是极奢侈的事了。除此之外,我的大棚、牲畜的驯养、交换回来的奴隶安置和管理......” 常念一边说着,露在前面的小腿一晃一晃的,厉感觉得到他的心情很好,连带着前几日出现的隔膜感也消失不见,好像之前的一切都是他的错觉。 果然,念的心里......还没有人。 待到延越边界,早有战士等在那里,并且准备了不少的熏肉和腊肉。来时首领叮嘱,不要收延越的东西,奈何这边太热情,不背走都不行。 看那一筐筐的肉,听说还能放到冬日再吃,来的一百人心里别提多开心了。至于回去会不会被首领责罚,管他呢,为了这些肉,值了! 终于回到了延越,看着领地中的一草一木,只觉得哪儿哪儿都舒心。此时的常念,人还在厉的背上,他深深吸了一口空气,脑袋靠在劲瘦的肩膀上,小声耳语道:“厉,我们到家了。” 感受到肩膀上的重量,和耳边温热的气息,厉也温声说:“嗯,我们到家了。” 日暮黄昏,人与粮食才到达延越驻地。常念远远看着,便激动地从厉的背上跳下来。 终于,这里终于有了点他在心中构想的模样! 第66章 黄昏醉人,只将太阳留下一半的轮廓,便是这一半的日光,把暮云染成金色。 金色暮云下,四米多高的城墙下宽上窄斜斜地向上耸立,但因坡度较陡,让人生不出一点攀爬的心思。 与在史书上看的城墙不同,目之所及之处,墙体已经全部用水泥抹的平整坚实,看上去十分有安全感。别说第一次回来的族人,就是从现代社会穿过来的常念,也不自主地发出一声慨叹。 城墙的建造之法,在临行前便教给了族人。因为石灰石运输不便,水泥的产出有限,且现在的生铁冶炼技术还远远达不到钢筋混凝土的要求,所以想实现大面积的水泥浇筑肯定不成。 于是在城墙建立之处,常念借鉴了丹巴碉楼的灵感。丹巴碉楼虽然从外面看也呈上窄下宽,但内部确是一样的宽度,这就如同垒积木一样,墙面下宽上窄,更具稳定性。除此之外,石头的摆放也有讲究,要利用石头与石头之间的凹凸咬合,只不过他将建碉楼用得黄泥换成了水泥。 第159章 当然,丹巴碉楼内部中空,可城墙却不能是空心的,所以为了保证它的坚固性,内部中空的地方都是铺一层鹅卵石,之后用水泥浇筑填缝,不但保证了城墙的坚固,还大大减少了水泥的使用。 除了城墙,城门也将将建好,四米高的拱门,在现在看上去已经十分巍峨,站在下面就算是厉这种身高,也要仰头去望。 他们才离开延越二十几日,虽然按照他的方法建造城墙是要比古时候一块块青砖垒得快,但能有如此速度,也是族人们抡起膀子可劲儿干的成果。 还来不及再多感叹,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朝他飞奔而来。才二十日不见,小狼泽风的个头涨了不少,瞧着现在的体型,应该能与柯基、博美一战。 蹲下身揉了揉小家伙,它兴奋的直跳,一边围着常念转圈圈,一边在他的身边这蹭蹭那舔舔,厉在后面看不过去,用腿将狼当开。 麻蛋,忘了,白白的两脚兽回来了,这个凶神恶煞的大个子也要回来,真是喜忧参半。 安抚完小狼,常念拉着厉的胳膊快跑几步到了瑶的身边,瑶激动地一把抱住两个儿子。 “阿娅,我回来了。” “瑶姨。” 纵使知道儿子从交换集会安全回来,但做母亲的哪能不担心,她哽咽的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常念安抚地拍了拍母亲的背,柔声说:“阿娅,这次回来,我和厉就不走了,一只陪您等弟弟出生,可好?” 瑶抹了抹眼泪,“你就会哄我。” 怕她不信,厉帮着说:“瑶姨,不是哄您,短时间内我和念都不会离开部落。有了盐,有了奴隶,现在念又带回来了粮食,纵使先不与外界联系,也能生活的很好。而且我们也需要这样一段时间,做好部落建设。” 就连一向稳重的厉都这般说,瑶倒是真的信了。 常念从筐里捧了一把麦子出来,献宝似的给母亲看,“阿娅,这就是我找了好久得麦子,今天可能来不及,等明日我做给你吃。” “好。”瑶笑着应他。 跟着瑶的身后,站了许多族人,见他们身上的泥土,就知道是刚从忙碌中抽身过来。瞧大家一个个热切的样子,常念一点不怀疑,要是他们知道有横幅这种东西的存在,一定能做个几十米的横幅,上面写着“欢迎首领和祭司回家”。 待和大家问过好,厉便吩咐让族人个忙个的,等过几日腾出空了,再好好聚在一起说说未来的规划。 终于从城门口回到家,两人发现家中也变了好多。前院和后院的墙已经建好,虽然答应鹤工的工作间还没找落,鹤和雁的房子也没开始搭建,倒是最后一排的马棚建成了。一整排的马棚分了三个屋,小马驹单独一间,追风和赤月一间,另外两只揣了崽子的驴一间。 除此之外,西跨院也已经建好,像烧陶的馒头窑,吹玻璃的小玻璃窑,甚至是打铁间都全部到位。常念都觉得好像这二十天有人施了个魔法,加快了许多事情的进程。 想也知道哪儿来的魔法,只不过是大家伙夜以继日忙碌罢了。 知道两人离家许久,将东西放下来之后,大家也都散了。不过除了鹤和雁,乔和山也在,常念真诚地说:“辛苦了,回头定不会让你们白忙碌。” 祭司大人是什么人大伙儿都清楚,听了这话,在场之人也都是憨憨一笑。 “今日太晚了,明晚我做东,叫上你们手底下的人,给你们搞个席面尝尝。”他掐着腰,豪言壮语地说。 前几日启回来便说祭司大人发现了好东西,至于是什么他怎么也不告诉大家,还说就算他讲了别人也不清楚,只说那个味道让人吃了还想吃。现在看院子里堆着的一袋袋,应该就是启回来炫耀的那东西,祭司说要下厨给他们做,像乔这种性子定是要嘚瑟回去的。 说好回来给自己放两天假,怎么一张嘴就搞了个大活儿。 他的手底下虽然只有四五十人,但有伴侣孩子的占了一半,另外还需要叫上厉的那几个心腹,庚和盛也要叫来,仔细算算,竟要做百来人的饭。 明天还是得婶婶伯娘们帮忙,好在他现在手上握着两个人的收入,还算富裕。想到厉将他的家当全都交给自己,就有种说不出的欣喜! “好,就知道祭司疼我们。”雁的马屁拍的刚刚好,常念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果树还没种呢。 “雁,去叫几个人回来,帮我把枣树种上。”他走过去瞧了一眼枣树的枝叶,摇晃了两日愣是没有打蔫。 只是转了一圈,他才发现院子里根本没有种枣树的地方。建房之初为了地面平整方便母亲进出,整个院子都铺了水泥浇灌的石板。 是好看平整了,却没了种树的地儿。在原水对着枣树流口水时,怎么把这事儿忘了。 想着家里一块地没有也不行,于是又喊住了雁:“明日再叫几个人过来,照着西跨院的样子在东边也建一个跨院,倒不用做什么空着就行。” 雁应下,将事情记好。 等他出门,常念又看了看身后的乔和山,说:“这些日多谢你们照顾阿娅和家里,待小麦磨好了,我再一人分你们一些。” 山木讷地挠头,半天说了句“不用”。乔嘴皮子利索,推拒道:“看护夫人是我们分内之事,怎么还能要祭司的东西。” 厉在一边适时开口:“祭司的心意,不必推拒。” 第160章 见首领发话,乔和山恭敬行礼谢过。 泽风一直跟在身边跑前跑后,只是厉在旁边不准它近身,气得崽子委屈地呜咽。 “厉,你又在欺负它。”常念无奈,走过去抱起泽风。小家伙银色皮毛梳洗的十分干净,松散的银色软毛被晚风吹的向一面倾斜,这样看来,竟是他这个风尘仆仆赶回来的人弄脏了它。 雁带人回来时,常念正在逗弄泽风,雍留一进门看到的就是这个画面。 少年出去许久,但肤色依旧白皙,许是一路劳顿,个子好像抽长了些,显得更为纤细。因为身上还穿着原水缝人送的衣裳,怀里又抱着银狼崽子,让他灵动之上又带着些原生态的纯真,有一种个体生命与自然融合的静谧美好。 纵使雍留不懂得这般形容,但发紧的喉咙却让他只敢将目光移开,生怕再多看半分便会将心中所想表露出来。其实在听说祭司回来时,他也很想去城门处接,只可惜手上有事情没办法脱身,其实就算闲着,他现在也还没有这个资格。 刚刚雁来说要找几人帮祭司种树,当选中他时,心口都砰砰地直跳,可如今来了,却还是不敢多看一眼。 因为着急赶回来,常念和厉还没吃东西。交代了移栽枣树的事情,两人简单的洗了把脸,便准备进屋吃晚饭了。乔和山早早吃过,于是他叫鹤和雁:“你俩也一起进来,正好我有事问你们。” 虽然不是第一次与祭司一起吃饭,但在主屋用餐两人还是头回,所以显得拘束一些。 常念边吃饭边和母亲聊一路上的趣事,自然凶险之处并未透露半分,哄得瑶笑声不断。 与母亲闲聊一阵,他又看一旁埋头扒饭的雁,本来的确有事要问,但一想到如果在自己吃饭时领导不停地问工作,也觉着这饭味同嚼蜡了,遂没有再提。 雁也纳闷呢,说好有事说的,怎么饭都吃完了祭司还没有开口。 天色渐暗,常念知道母亲近几日必定挂念,便也没有多打扰,带着人出了屋子。 墙外,枣树已经被放到挖好的坑里,众人都在忙碌填土。常念看一眼鹤:“天色不早了,你先回去休息,今天我先和雁聊聊,明日再问你那边的进程。” 鹤依言,回了自己屋子,雁则是跟着常念和厉来到东厢房。 找了个墩子让雁坐下,他才开始说正事。“我回来见南边的城门与城墙已经修建了有四米多高,不知道其他几面进度如何。” 城墙的建设雁一直带人盯着,汇报道:“四面城墙进度一致,照您图纸上的要求,下方城墙已达四米半,准备明日开始垒青砖。” 城墙设计之初,就制定了下方四米为碉楼加水泥鹅卵石填充,上面四米为青砖铺就。这样建造主要是考虑到鹅卵石数量有限,如果全数依照此法建设城墙,恐怕无法完成内城的建造。 没想到四面的进度竟然是一样的,这速度也太超乎他的想象了!毕竟按着他之前画好的界限,整个城墙的长度差不多有十公里。 现在建的城墙不只是将现有的房子围在里面,还向外扩展许多,纵使还不是完整的内城,但经他测算大概也有六平方公里。 六平方公里听着像是很小,其实并不然,上辈子在还不是末世的时候,首都二环的面积也才六十多平方公里,延越现在城内的面积基本相当于十分之一个二环。 记得在资料上看到过某年的人口统计,二环内常驻人口就有一百四十多万。按十分之一算,那也是十多万人口,而现在的延越却只居住着一千一百多人。 部落现在每家每户的占地面积大概不到三百平,按照现有的家庭数量计算,所有占地面积外加道路沟渠这些加在一起,也不过一平方公里。 如果留一半的土地用作开垦种地,另一半的土地用作生活,还能再容纳两千多人居住。 要是更直观的说,一平方公里等于一千五百亩地,现在延越的面积,都快赶得上万亩良田了。 按照他给厉的规划,如今所建造的地方是老城区。等老城区城墙建造完,就要着手内城的城墙建造,内城的面积大概在二十多平方公里,基本相当于三分之一个长安城那么大。 从现阶段社会人口数量估算,还远不及古代时期,所以三分之一长安城的体量已是不小的规模,何况后期还会再建外城。 思考完这些,常念又问:“青砖厂建的如何?” 说道这个,雁的表情有些古怪,说不上是激动还是担忧。 “工业区那里,除了早先就有的玻璃窑和盐场,您走之前建了一半的炼铁窑也在十多日前建成。除此之外,青砖窑和馒头窑也都建好。红砖我们剩下的较多,暂时没有建窑,倒是青砖,是四日前封的窑,估计再有半个月可有五万青砖出窑。” 青砖不同于红砖,不但硬度比红砖更高一些,在抗氧化、水化、侵蚀等方面的性能也明显优于红砖,唯一缺点是烧制时间拉的很长。 在做胚入窑这些步骤上,青砖与红砖一样,只是之后的冷却方式却有很大不同。红砖自然冷却即可,但青砖不行。 青砖是水冷却,原理上算是一种缺氧冷却。砖胚烧制完成后,停火封窑。然后以水在窑顶浇灌,水会顺着顶部挖好的圆弧形凹槽渗入窑内,待发出哧哧作响的声音后,还需要再等十余天,直至窑内热度冷却,才可开窑取砖。 第161章 所以在建青砖窑之初,常念便叮嘱窑一定要建的大一些,不然烧制的速度根本跟不上使用。现在来看即使加上之前土窑烧的青砖,也远远不够建城墙的。 雁担心的就是这个:“现在延越的城墙大概长二十里,等到顶部最窄处也要宽五米,单单铺设一层就不止五万平米。您说过按照咱们烧至青砖的大小,一平米就需要三十块,这么计算,即使加上开窑的五万青砖,也还不够沿着城墙铺一层的。” 常念凝眉,这个确实棘手,没想到刚一回来,基建组就遇到了问题。好在浇筑部分已有四米多,用在当下抵御外敌也算够用。之后要好好想一想其他法子,只靠青砖窑的产出,那得建到什么时候去。 “既然青砖不够,明日也不必忙着铺。现在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和首领另有安排。” 雁听祭司如此说,点头应是。 “先这样吧,估摸着外面的枣树种好了,走去瞧瞧。” 嘴上说着看枣树,见安置的妥当他便也没有心思再看。城墙建造不能停滞,要尽早想出方法。 “别在这想了,刚才我去给你放了热水,去泡个澡。”在这些事情上厉帮不上忙,只得在别处尽量将人照顾好。 他确实需要好好洗个澡,没准热气一蒸,脑子里就有想法了! 进了东耳房,浴桶里的水氤氲着热气,旁边不远处的架子上挂着两条白色的巾子,而一出浴桶就能摸到的地方,整齐地叠放着一套干净的衣裳。 感觉刚才还焦头烂额的心瞬间得到安抚,怎么办,他就是无比贪恋厉独独分给自己的温柔。 好在建城墙的事情紧迫,摇了摇脑袋,走进浴桶中。水温正好,不知不觉便驱走了连日奔波的疲惫。趴在浴桶边沿,常念想上辈子加载过的一些书籍,也不知道过去多久,脑子里终于有了想法。 赶忙擦干身子套上衣服,他一溜烟的冲了出去。“厉,我有办法了。” 房门没关,常念小跑进屋,却发现厉竟然坐在木墩上睡着了。他双手环胸,头侧靠在后墙,可能是因为嫌自己脏,并没有躺到炕上。 总不能让他在这睡,常念上前轻拍他肩膀,“厉,我们上去睡。” 皂香入鼻,厉含糊地问:“洗完了?” “洗完了,我们上去睡吧。”虽然人已经醒了,但他说话的声音依然很轻。 “你先睡,我去洗洗,太脏了。”说着,起身去了浴室。 常念看着他的背影,一瞬间觉得心疼。 厉回来时,常念就坐在炕上等他。迎着外面满月的月光,厉说:“刚才听你好像是跑进来的,是想到办法了?” “你没睡着,我跑进来都听见了?”常念有些惊讶。 “习惯了,就算睡觉也会分一些神留心周围,只是刚刚太困,觉着是你便想多睡会儿。” 他这话说完,某人更心疼了。 厉上来,并没有躺下,与他相对而坐:“说说你想到了什么办法。” 常念反倒是一拉被单,躺到了炕上:“不说,困了,睡觉。” 厉无法,也只得躺下。两人保持一米多的距离相对而眠,彼此都有些不适应。一是很久没这般单独相处了,路上都是十几人一个帐子,所以两人睡在一块也不觉得什么。二是忘记从哪天开始,常念才发觉自己是一直抱着厉睡得,而他也明白为什么梦里总抱着一个哈士奇了。 二十一天能养成一个习惯,他们正好在外面跑了二十一天。 “怎么上来了反倒不睡。”常念硬撑着先发制人。 “习惯抱着你,现在怀里空了,睡不着。” 厉的坦诚让常念心里漏了一拍,就,就这么说出来了?不过可能心里坦荡的人,才会如此开诚布公吧。 也不知道为何,常念酸了一句:“等你有媳妇以后,就不稀罕抱着我了。” 厉一下坐了起来,眼神也暗了几分,低沉道:“我说过,这辈子都不会成婚。” 靠,光想着吃醋,忘了这茬了。想到上次两人谈这个问题时厉的表现,某人赶忙爬过去,冲到他怀里,喃喃道:“我困了,睡觉。” 厉被扑的懵了一下,刚才说完“习惯抱着你”以后,他就有些后悔,生怕这话会吓到人,却没想到小狐狸竟然自己钻进来了。难道念心里也是如他这般想的?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简直要开心疯了。 但好在理智尚存,提醒自己徐徐图之,总归.....是个好的开始。 许是抱着就是好睡,没一会儿怀里的人呼吸均匀起伏。他也是真的累了,久违的安心让他也很快入睡。只是半夜有人入梦,却也不知算不算的美梦,毕竟梦里有妖精缠了他许久。 妖精自然是狐妖,漂亮的男狐妖长着一张他日日想着的脸。天气不算暖了,但他的衣着却很单薄,跪在草地上朝他爬过来。正好前襟半敞,露出一片雪白,偏还在这时候,软糯糯地说:“厉,抱我。” 公鸡还没来得及打鸣,厉便醒了,这一晚的梦真不知道是欢喜还是折磨。好在小狐狸还没醒,因为他的一部分,正戳到了怀中人的小腹。 他刚想起身去泄/泄/火,可惜某人睡得正香,上来贴的更紧。 分开再贴近,一瞬间的感觉让厉觉得脑子里有一朵花炸开,纵使将人扰醒,他也不敢再这么下去,抽身起床,大踏步地去了耳房。 第162章 常念觉得怀中的温热没了,朦胧地睁开眼睛,正好看到厉出门的背影。看一眼外面的天,才刚擦除一些亮光。 他低喃了一句像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之类的话,但在心里又更心疼厉几分,只是终没抵过睡意,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耳房里,传出一个压抑的闷声,声音不大,惊扰不了睡梦中的人。 第67章 常念起床见厉正要出门,追出去问:“这么早?吃早饭了吗?”他昨晚一夜无梦睡的极好,现在觉得精神许多。 厉迈出去的腿又收回来,“吃过了,瑶姨在屋里等你,我晚一点回来。” “哦,是有什么着急的事吗?”怕是部落有情况,他将趿拉着的鞋子穿好,也要跟着去。 见他走过来,厉安抚道:“没事,我去一趟云叔那儿。” “哦,是去找云叔做石磨吗?正好给他准备了一套工具,你帮忙带过去吧。”说着,他回屋子里拿了一个食盒大小的工具箱。 “这是?” “云叔手里的还都是石器,做东西不趁手,总觉得那些东西埋没了他的手艺,我就让雁做了这一套,小老头看见一定很喜欢。”云叔成天笑呵呵的,两人虽然年纪差的有点多,但总的来说关系还不错,所以有时候常念与他开玩笑便会叫他小老头。 “嗯,好。”厉接过工具箱,转身出门。 洗漱的时候常念算了算,自己应是立秋前后穿过来的,刚才他瞧一眼日晷,已经过了寒露。这就意味着最晚再有半月,小麦就必须种到地里。 寒露前后到霜降是最适合小麦种植的,按照延越土地的特性来看,大概每亩二十五斤麦种。第一次种地经验不足,他想着多估算一些,如果到时候秧苗种的太密集倒也不怕,再减苗就是,多出的麦苗还能拿来做麦芽糖。 但时间一旦过了霜降再种麦子,大概每多两天就要多加一斤麦种,他那么宝贝小麦可舍不得再多用一点! 昨天他已经想到青砖烧制的办法,等厉回来与他说明白,剩下的事情他便不再管,主要还是将农具快点做出来,早早开荒种田。 幸好他不在的这些日子,部落里又多了五头驴子,加上早前的一头,能提高不少开荒的速度。不然全靠人,还真不一定赶得上进度。 厉到云叔家时他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瞧样子应是吃过了。他独自一人,与他一起住的也是一个没有子女的老人,硕大的院子显得有些清冷。 这几日天气转凉,他觉着膝盖泛着酸痛,一手揉按这膝盖,一手比划着让人坐下。 “回来了。” 厉自然瞧见了,不过也没多问,只“嗯”地应了一声。 见他手里拎着东西,云叔撇撇嘴:“呦,还给我老头子带东西了?” 厉实话实说:“念给你的。” “想也知道不是你。”他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接过了箱子。打开一看,小老头的眼睛里都闪着金光。 “还得是我们小祭司懂我,有了这些,能做的东西便又多了。”云叔眼神很好,一下子就看出里边的工具全部是铁器。现在铁器在部落里可算是稀罕物,没想到竟送了他这么一份。 “既然喜欢,那你照着这图将东西做出来吧。不麻烦,回头我再给你找两个力气大的帮忙。”厉倒也不客气,拿出一张木板,上面画着制作石磨的步骤。 云叔接过木板,瞅了几眼,“确实不难,这是做什么用的?” 厉简单解释了一遍,便也觉得没什么再说的。这次过来也只是因为太久不见,想看人过的怎么样。如今看到了,就准备起身回去。 临走时他状似不经意地说:“人一会儿就过来,这东西好做,你出个嘴皮子就行。如果觉得腿不舒服,去找他看看,别拖着。” 云叔笑笑赶人:“知道了,好久不见你倒是啰嗦许多。怎么?与小家伙在一起还让你学会疼人了?” 厉也不知道听没听懂他的意思,反正是头也没回的出了院子。 小老头也不在意,捧着工具箱子这摸摸那看看,稀罕的不行。以前石器太粗糙,想雕的东西总是雕不成,如今有了它们,脑子里那个人总算能被他刻出来了。 待厉回到家,常念便合计着叫大伙一起开会。毕竟无论是城墙建设还是土地开荒,都要交代下去赶快落实。所以说哪儿来的假期,都得抡起膀子干活。 差不多巳时一刻的时候,需要参与讨论的人都来齐了。 这次议事的地点不在是庚的家里,而是在之前规划为祠堂的地方建的一间议事厅。 议事厅约莫七十几个平方,虽然不算大,但因为整个房子只有一个大厅,又让人在三面墙上都开了窗户,所以看上去十分敞亮。 既然用作议事,自然不好再建炕,但地龙又着实费事,常念不在其他人也怕建不好白费功夫,最后还是祭司拍板,折中一下建了火墙,这样就算冬日在此议事也不会受冻。 议事厅现在基本没有什么物事,只一个长长的松木桌子放到中间,最前边摆了两把椅子,两边则是圆凳。这些都是鹤工着人置办的,常念也是第一次过来,觉得鹤工搞的十分不错,至少在形式上正式了不少,其他的等日后慢慢改进。 一起开会的除了常念和厉手底下的那几个人,庚和野也在,他基本把两人当做延越部落少数民族的代言人。只是今日他还见着一人,是跟着庚过来的盛。 第163章 “今天不是你带队狩猎吗?”他好奇的问。 盛喉咙滚动了一下,随即耳根也有些红,沙哑地说:“我有,有点不舒服,所以和弘商量过,今天让启带队。” 弘还在一旁帮着说:“对,他身体不舒服。” 别人不知道,常念只见他样子听他声音便知道他哪里不舒服。想到庚也是昨日刚回来的,就,就如此不节制!简直,简直衣冠禽兽。 他的眼睛藏不住事,庚一下就看明白了,还补充道:“都是我不好,没将人照顾好。” 常念明显感觉到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带着......得意的炫耀。果然,果然这个人知道他也是弯的,他这是故意的。 庚说完,还给盛拿了个木墩子,一边不着痕迹地给盛揉腰,一边将人安置在了后面。 常念心里冷笑,你那是没照顾好吗?你是照顾的太过用力了!! 这个插曲很快过去,他也学会了如何面不改色的应付庚,要不然总不能见他一次就脸红一次吧,都是男人谁怕谁。 厉虽然察觉气氛有些微妙,但到底是懂得少,见人都到齐便开始说起正事。 “大家都看到了,今天城墙的建设先暂时停止,主要是青砖烧制跟不上建造城墙的需求,今早祭司和我说他想到了新的办法,就都一起听一听。” 其实野还挺意外的,没想到坐在一起商讨事情还能带上他。不过思索了一会儿他便也明白了,自己与庚都是外族融合进来的,这是在表示对他们的尊重与重视,如此想,就更觉得当时执意加入延越是多么正确的决定。 祭司和首领出门的这些天,安置他族人的房子也都全数建好,如今朝部落的老老少少再也不怕寒冬。尤其是他们提供了铁矿,延越的人晓得铁矿的重要性,对新出现的族人自然更是热络,这让原本惴惴不安的人很快地融入了延越。 常念接过厉的话说:“雁,从今天开始你便带一百五十名奴隶围着城墙建窑,需每隔三米,竖排向前建两座青砖土窑,就如同我们在老部落那处建的一样,宽和高约两米就成。昨晚我计算了一下,两个土窑一起烧制一次性能出两千块左右的青砖。而照着城墙的宽度,三米长的城墙大概需要开窑六次,如此一来虽然烧砖的时间也不算短,但有四个月便也够了。一会儿除奴隶外,首领还会另外给你指派三十名战士,待第一窑青砖出来,可一边烧砖一边建城墙。我至多给你四个半月的时间,到时正好春日,你可能完成?” 他说话的时候雁也在心里计算。 雁之所以能得常念信重,不止头脑灵活办事靠谱,还因为在教过他一些基础数算后,便能很快学会。现在他只在心中计较了片刻,就应道:“祭司放心,雁一定完成任务。” 他应的干脆,常念十分满意。“家里的事你不用操心,有玥和乔呢,你将城墙督建的事办好,回头定重重有赏。” 雁再次应是。能从奴隶走到现在,起初雁和鹤谁也没想过,如今两人倒是没有别的所求,只想尽力帮祭司将事情做好。 昨儿洗澡的时候常念思考了许多,终于叫他想到这个法子。这方法可不是他独创的,在古代建造大规模的宫殿时,青砖的供给也十分棘手,也不知道是谁想到的,在宫殿建造的地方建许许多多的小窑。 小窑搭建方便,三五人用不上半日便能做出一个,虽然单个产出有限,但只要数量够多也可供给得上建造宫殿之用。而且这些小窑都为土窑,使用完拆除将地再平整回去即可,并不算费事。 说完建造城墙之事,便要讲一讲开荒种地了,只是许多事情,还是要厉这个首领先说定,然后再由他来说。他对自己的定位一直很明确,就是要给厉这个延越未来的王打好辅助,所以从现在开始,许多事即使两人早已说定,也要厉自己吩咐下去。 见他将事情安排好,厉接着说道:“城墙建造之事,你们可有什么意见?” 众人自是没有。 “那这件事便算定妥了,之后我讲一讲小麦和小麦的分配。” 在场这些人中只有庚和申知道小麦到底有多重要,其他人没见过面粉也没尝过,只是知道首领和祭司都十分重视,遂也都坐直了听。 “雁,估计玥那边该做好了,你和弘回去取一下。” 早上,厉不止是去看了云叔,还带着小麦叫人用药碾子磨了不少的面粉。昨晚他的小狐狸可是放了豪言壮语要搞一桌席面,怎么能少得了主角呢。而且既然谈到小麦,也要让其他人知道什么是小麦。 玥做的是烙饼和打卤面,要么说这丫头手巧呢,早上只是教了一遍,她便学会了。 两样做的都不多,也不是为了让大伙吃饱,知道小麦是什么东西就成。 厉手底下的三人,常念手底下的四人,外加“少数民族”代表三人,十人一起望着桌子上的东西。面条还好,闻不出什么味道,但刚出锅的烙饼可还带着焦香一阵阵的飘。 饼是分好的,几人一人拿了一角尝。至于面条,跟过来送饭的还有常念手底下的其他人,那人负责将面条分到十二个陶碗中,之后浇上肉酱,送到大家跟前。 其实每人碗中只有小半碗,毕竟要是做的再多,估摸着玥也忙活不过来。 常念也是第一次吃打卤面,这可是用他新做好的黄豆酱炒的肉酱,还是早上他亲自动手做的。为了教玥做手擀面,他先擀了一些,不过自己没舍得先吃,都给母亲尝鲜了。 第164章 面条入口光滑柔韧,还沾着裹着酱汁的肉粒,一口咬下去,肉酱的浓烈包裹着小麦的清甜,让人不自觉赶忙接上第二口。待还想再来一口时,才发现碗里的面条已经空了。 这就......没了? 如果说烙饼是让他们眼前一亮,那肉酱面便是绝对的惊艳。这倒也不奇怪,现如今延越的调味品极稀缺,像大酱这种新鲜又浓烈的味道,第一次吃难免会觉得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好。 别说他们了,就连常念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角。而早就吃过面粉的庚和申,心想不愧是他们祭司,原来教原水的那些也不过如此,好东西还都留给了自家人。但他们不知道,大酱这种东西就他们祭司自己有,而且没敢多做,及腰高的陶缸也只舍得做半缸。 厉将手里的碗放下,看大家的表情便也清楚各自的想法。 “叫你们尝尝,就是为了告诉你们小麦是什么。这次带回来的麦子昨天也见到了,准备明日召集族人,将东西分一分。至于如何分,我和祭司商议过了,大家都听听,看是否有其他意见。” 让人将桌上的碗筷收了,厉正色说:“这次从原水,我们一共背回来四百筐的麦子,当然他们单独送祭司的不算在其中。” 当时庚和申也都在,将具体事情与其他人说了一遍。 “我和祭司商议,麦子依旧按人均分,不过小孩子不算在内,其他无论是男女亦或是老人,都参与均分。你们觉得可行?” 厉说完,看众人的表情。 按照之前,老人分到的东西自然是不如年轻人分的多,不过既然首领和祭司如此说,尤其是上次盖房子正直下雨,各位叔叔伯伯做的席子可是立了大功,所以也没人反对。 “既然这种均分的方式没人反对,那我就说说分的数量吧。鹤,把你今早做好的米斗拿过来。” 鹤将放在脚边的米斗放上了桌。鹤因着平时要做的东西多,所以木料和木板都备的齐全,早上常念说完,他照着图纸捣鼓了半个时辰,就将米斗做出来了。 米斗的大小是照着常念脑子中资料的大小做的,一斗正好十升。至于换算成斤的话,小麦的密度大概是七百多公斤每立方米,也就是一升小麦大概一斤半左右,一斗小麦便是十五斤。 背到原水的筐都不小,常念早上用斗测量过。厉将斗拿到手中,说:“这个是用来称麦子的米斗,背回来的麦子,一筐大概能称出四斗。延越现在除去奴隶和孩子是六百多人,我和祭司商议,按照每人两斗的量分派。剩下不足一百筐的麦子,一部分留作耕种,一部分奖励给这次出行和在部落忙碌的有功之人。至于我和祭司便不参与分配了。麦子不多,他那里伏甄送了不少,所以先紧着部落来。” 弘听完,第一个不干了。“咋?别人送了就不参与族里分配?要说有功,我觉得没人比祭司功劳大。” 说完他看一眼厉,嘿嘿一笑。但确实如此,要不是祭司发现麦子,就算厉本事再大,也不知道啊! 弘一说,其他人也附和。 常念想了想,推拒道:“麦子我这里确实够吃用,不然等分猎物的时候多饶给我一些活物便成。” 其他人觉得也是个办法,事情便算过去了。 “既然说道了麦子,那还有一件事要与大家说,这方面祭司懂得多。” 说完,他侧头看身边的人。这种两人并排而坐的感觉很好,就好像是说未来无论多远,他们都可并肩同行一样。 常念与他对视,点点头,接着说道:“大家也看到了麦子,但你们是否想过,延越不可能每年都去原水拉麦子,一是如此以来太显眼,二是野生长得麦子收成并不多,哪年雨水多了或是少了,都可能影响它的产量,到时候结出的麦子只够原水自己吃用,我们怎么办?” 一个问题,问得在座之人哑口无言。 早猜到是这个结果,他与身后的人说:“常豫,将我种蒜的木槽拿过来。” 常豫就是他带回来的那些家臣中的一人,因为勤快踏实,雁一直将他带在身边做事。其实雍留也不错,只不过性格孤僻了些,不如常豫相处的舒服。 常豫从议事厅的外头将木槽抱了过来,木槽宽三十公分长一米多,是他用来做试验田的。第一次种植,选了好发芽一些的大蒜,如今蒜苗长得葱葱郁郁,甚是喜人。 “你们瞧着这些幼苗像什么?”常念看下面坐着的几人问。 丘和常念一起挖过蒜,所以认得,“像是蒜,但叶子好像长得小了些。” 常念点头,“不错,这里边长着的就是蒜,至于为什么苗小,是因为我种下的时间还不长。” 大家都听得明白,祭司的重点在“种”这个字上。 “就像我们人类和动物一样,草和麦子这些植物也是代代相传的。只不过我们是由阿娅带到这个世界的,而植物则是由种子孕育而成。以小麦为例,这些麦子既能磨成面粉,但同时也是种子。如果我们将它种到地里,几个月后便会长出和原水那里一样的麦苗。以这一斗麦子为例,它可种出半亩麦田,你们先不需要知道半亩麦田有多大,只要记住它能产出的麦子至少能装这样的米斗二十五斗。” 没有着急往下说,他给在场的人一点计算的时间。等见大家都想的差不多了,才又说:“伏甄送我的麦子不少,我只留四分之一吃用,剩下全数作为种子种在地里。不止是我,部落留下的麦子除了作为奖励分给大家,剩下的都留做种子。所以未来的十几日,我会全力忙碌小麦的种植,这块还需要庚配合我。” 第165章 突然被点到名,庚挑了挑眉尾。 “倒也不是别的,我需要做一批开荒和播种的工具,其中有的部件是铁器,晚一点将图纸给你。” 说道图纸,他终于有纸用了。临行前做的楮纸,早都晒好收了起来,之后学会做纸的几个人又做了几批,如果只供给他自己用,倒是能用许久。 听闻是做铁器,庚便点头应下。 做的有些久,常念站起来直了直腰,说:“至于为什么要和你们提播种之事,一是以后部落但凡有重要决定都会叫你们过来商议,二也是希望你们能做个带头作用。这次论功行赏,在座之人分到的麦子必然要比别人的多,我希望你们也能匀出一部分做种子。相信我,来年收获的时候,你们会来谢我的。” 正事说完,他又半开玩笑地说:“你们也能猜到,我种了那么多麦子自己必定吃用不完。如果明年谁想与我交换,我的交换要求是很高的哦!” 大家心里都清楚,祭司要做的事,没一件事没做成的,即使如建城墙这种遇见困难的,他也只用了一晚便想到了对策。所以在刚提出需要他们做带头的时候,这些人就已经有了决定。 鹤安静的坐在常念下方,一边听大家说事,一边在脑子里思考今早祭司给他的图纸。正想得入神时,忽听祭司叫他。 “鹤工,说说你手里事情的进度。” 听是要他做汇报,便坐直了如实说:“这段时间,我主要在带人做纺织机。之前祭司答应部落的五台斜织机已经全部做出来了,您应该看到就放在后院。除此之外,我和雁的屋里还放了一台飞梭织布机,是前日才做出来的。” 这个常念还真不知道,他眉眼弯弯地问:“叫玥试过了吗?” 鹤点头:“玥试过了,飞梭织布机的速度要比斜织机快很多,玥只做了半个时辰,她说等于她平时大半日织布所得。” 常念对此心中有数,侧脸看厉,用眼神说:“这次你想用什么和我交换?” 完事他叮嘱鹤,“有了飞梭纺织机线的供应又成了问题,不过这个不着急,先紧着水车。图纸上画得还算详尽,预计有两日你便能带人做出来,除此之外你给我三五个手艺好的人,其他农具更为简单,交于他们变可,也不用事事都叫你操心。” 鹤恭敬应是。 之后厉又做了一些安排,比如盐和石灰石的运输、铁矿的采集、兵器的制造和驴子与马匹的驯养等。 至于庚和申带回来的棉花,常念并没有提,因为数量不算多他早就盯上了。想要飞梭纺织机吗?你猜猜我看上了啥? 第68章 议事最后,大家一起盘点了部落现有的物资,从食物储存到兵器军械。好在第二批建房时加盖了两个面积较大的仓库,不然这些东西还真没地方放。 盘点完死物,又开始盘点活物。 之前不知道马能驯养,大多时候遇见了直接扑杀,自打有了马鞍,知道烈马可带人日行三百里,狩猎队见到之后眼睛都是亮的,各个抡起套马杆,说什么也不肯让野马跑了。 丘汇报:“现在部落中的野马一共三十二匹,羊五十二只。” 自从常念提出养殖的概念,并且将自己那一群羊养的各个肥肥的,部落也开始重视牲畜的驯养。首领交代冬日屯粮要多方面打算,不仅要存够熏制和腌制的肉类,将能长久存放的红薯白菜入窖。也要做好牲畜的驯养,新鲜肉食不能全指望冬日狩猎。毕竟冬日许多野兽向南迁徙,留下的数量不多,会加大平时狩猎的难度。 听说有这么多羊和马,某人眼前一亮,这次他惦记的可不是牲畜,赶紧问:“他们的粪便可收集到了一处?没扔掉吧?” 提到这个,丘就有些哭笑不得。有一次弘带队狩猎见到一群野马,由于马群太多,狩猎队不敢靠前,只得眼睁睁看他们离开。野马群离开后弘并没有吩咐撤离,而是带人寻着踪迹来到这群野马之前的落脚点,百匹左右的野马一两日的粪便十分客观,他竟让狩猎队的人将粪全数背回去,臭的背粪的战士晚上都没吃得下东西。 “祭司放心,羊粪和马粪都按照您说的收集好交给了雁。” 雁听见,接话说:“是的,因为部落的马和羊比较多,估摸着粪便要比咱们农场多不少,所以我又带人做了两个三米宽二十米长的发酵池。每三日丘会让人将粪送来一次,我们的人会将羊粪和马粪分别放入发酵池中处理,然后按比例加入轧碎后的草杆搅拌,最后再用草帘子盖上,每三日拌新粪时也会将老粪通翻一遍。” 说完他怕祭司误会,又补充道:“新粪和老粪是分开发酵的,没有参合。早先发酵的粪已有几批没有臭味且长出菌丝,我让人装袋收好放到了农场的草棚里。” 常念都要感动哭了,马上种地了,最缺的就是这种天然有机肥,虽然想也知道不能覆盖全部土地,毕竟这次他要种的可是五百亩麦田啊!粗粗计算,想都撒上天然肥料,至少需要三十吨,但能多一点是一点。 “雁,你要媳妇不要。” 这个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将雁问的愣了。 厉轻咳,解释:“祭司的意思是你最近做的很好,想奖励给你个媳妇。” 鹤工坐在一边,噗地笑出了声。 常念歪头看他,玩笑道:“鹤工,你要媳妇不要。” 鹤的脸皮薄,直接弄了个大红脸。 第166章 雁还真的认真想了想,他一直跟在常念身边,眼界自然不同,遂道:“我还不着急寻伴侣,想先努力做事,等部落一切稳定后再打算。祭司您看可好?” 常念对自己手里这两个人,一直都十分满意,收起笑闹的心思,认真说:“你自己有安排,我便不多问了。” 之后他又正色道:“之所以让雁收集粪便也是为了种麦子,牲畜粪便经过处理我叫它肥。同样的麦地,施过肥的要比没有施肥的多产三分之一的麦子。这次部落牲畜的粪便都被我拉走了,不过也不会白用,既然部落出原料我出人力和技术,做出的肥便五五分,你们觉得可好?” 其他人自然没意见,要不是祭司,这些臭死人的粪便早丢出老远。 见众人点头,他才又说:“那之后也照着此法处理吧。” 事情都说的差不多了,厉适时开口:“今日商议先到这里,晚上祭司宴请大家,到时候都过来热闹一下。” 与厉回去的路上,正好见着一队人,常念好奇询问:“你们这是哪儿去啊?” 走在最前面的人见是祭司,嘿嘿一笑,“我们去收鱼笼,这不是最近天气凉了吗,现在水温正好。” 自打第一次他跟着去过,就再都没开过鱼笼。这次恰巧碰见也想瞧个热闹,于是问厉:“要一起去看看吗?” 看出了他脸上的兴趣,厉自然不会拒绝:“走吧,正好我也想看看。” 因为河水并不经过现在的城内,所以几人从东门出城,瞧着光秃秃的城门,常念叹了口气。 厉正好问那战士最近收鱼的情况,听见他这的动静,问:“怎么了?” 常念看着空荡荡的城门说:“感叹一下自己分身乏术,等农具和农田选地的事情忙完,我想带着人去南边的山里找一种树,回来做城门。” 厉看想不远处的树林问:“那边的林子不小,多粗的树都有,为何还要去南边?” 也不知道前边的战士是不是怕听到首领和祭司的谈话,步子加快许多,常念怕被落下,一边拉着厉快走,一边解释:“做城门的木头很有讲究,不仅要选百年以上粗壮的树干,最好还要是枣树和桦树这种木质坚硬且不易燃的。枣树就咱家有一颗,还没长结实呢,不过上次去接朝部落的时候,我好像在南边的山上瞧见桦树了。反正不算远,过几日我带人过去,最多半日也回来了。” “嗯,明白了。”知到了原因,厉心中记下了,等他们出门去寻树的时候自己也跟着便是。 “出发前我答应过泽风,回来要带它出去狩猎,正好这次一起也能让它在外面跑跑。” 他话刚说完,厉心里就觉得酸的慌。没说带自己,反倒是想着那只狼崽子,于是不满地说:“一个没长大的小崽子,它又听不懂人话。” 常念食指戳到厉的侧脸上,轻轻按了一个坑,警告道:“别总欺负它。” 厉觉得被按着的地方热热的,伸手握住了那根葱白手指,轻咳一声说:“知到了。” 今日的鱼笼收获颇多,深秋正是鱼儿最肥的时候,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因为缺氧两腮扑扇的极快。 后面回来的战士手里还拎着两个小鱼笼,常念好奇:“这是做什么呢?” 那战士腼腆一笑:“想抓几条小鱼,回去给我崽子玩儿。” 他心里感慨,现在大家的日子算是初步过好了,已经有心思寻点开心的事儿,不再只是为了生机忙碌,挺好的。 “瞧瞧,有没有漂亮的小鱼?” 那人怕鱼死了,随身的筐里背着大陶罐,小鱼篓哗啦啦的往出倒,小鱼没见到几条,竟进来不少尾指大小还一跳一跳的东西。 好在最后倒出了一条金色的小鱼,估计家里的小崽子一定喜欢。不过还他是咕哝道:“这河里怎么这么多虫子。” 常念赶忙解释:“这可不是虫子,它叫河虾。你看这样成吗?我用东西交换,你将这些河虾给我可好?” 听祭司的意思,河虾似乎能吃,不过一来是他也不知道怎样吃,二来是难得祭司与他开一次口,所以说:“祭司说笑了,什么换不换的,你看得上拿回去就成,不然这东西我也不认得,还要扔回河里。” 常念摆摆手:“不打紧,即是你捞到的,自然要交换,快看看另外一笼还有没有?” 第二笼的河虾虽不及第一笼多,但也还算不少。有了河虾,晚上的席面肯定能再次惊艳众人。 想到再过些日子,河水凉了不易捕捞,便于身边的厉说:“咱们回去也做几个小鱼笼,趁这几日天气好,多抓一些。” 凡他喜欢,厉无不应允,一便帮着他挑虾,一边说:“好。” 带着河虾回家,他先是端来一大盆清水,将虾养到里面。怕一会儿小狼回来,看着新鲜糟蹋了,就放到高处它瞧不见的地方。 玥正好从主屋出来,看祭司在那不知道忙活啥,首领也站在一边陪他,好奇地走过来问:“祭司您又在鼓捣什么好东西?” 常念抬头看她,笑道:“就你聪明,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些是新捞回来的河虾,中午做给你们尝尝,你这是准备出门?” 问话的时候,常念发现她手里拿了一叠像是衣服似的东西。 玥将手里捧着的东西往前送了送,说:“您不在家的这段时间盛来找过我,他想托我问一问相熟的人家有没有剩余的布,之后我与雁说了这事,正巧夫人听见了。夫人说也就咱家斜织机织布织得最快,让我匀一点给他俩人各做两身衣裳。前几日我送了两身过去,这是另外的两身,也正准备给他们送过去呢。” 第167章 常念还说呢,今天见着两人脱掉皮子穿的衣裳,还以为是盛在家的时候学了织布,不想是从玥这里求的。 “知道了,这事阿娅说的对,你先将东西送过去吧。” 玥点头,拿着衣裳出了门。 提到这个,常念心思从河虾身上移开,与厉说:“既然说了明日分麦子还要给有功之人发奖赏,趁着这事,咱们进去商议一下。” 厉心中正有思量,“嗯,走吧。” 他一边走一边说:“本来还想着麦子稀缺,大家肯定都希望多得一些麦子。如今才发觉,咱们部落女人少,会织布的就更少,布自然也成了十分稀缺的东西。好在盛心思还算灵活,知道来找玥,今日我瞧着申就还穿着原水那得来的皮子。” 两人进屋,拿着木墩做到穿窗前,厉起身又取了两杯水回来。 “今早鹤说斜织机做好时,我就想这事儿了,准备找几个手脚利索的,专门过来给部落织布。她们织出来的布全部归部落所有,作为奖赏发到每人手里,你觉得可行?” 提到了这事儿,常念笑的眉眼弯弯,“这没问题,家里的飞梭纺织机你也可以一并带走,想好用什么东西交换了吗?” 哪还能不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于是厉说:“我知你是想要棉花,不过这次不准备换给你。” “为什么?”常念不解。 厉伸手揉了揉他的发顶,笑道:“自然是准备当做奖励发给你,不过其他人那也会分一些,至于怎么用,还要麻烦祭司大人教一教了。” 听是这样,常念更乐了:“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于是他先简单给厉说了一遍棉花的好处和妙用,厉回来自然也见到了棉花,他摸过手感,柔软细腻是麻线没办法比的,遂点点头说:“庚他们带回来的棉花并不多,大概只有三十多筐,不知分给祭司一半可好?” 常念算了一下,点头应道:“够了,只要够给母亲做两身衣裳一床被子,其他倒是无所谓。主要还是要把棉花的种子留好,等明年冬日才真够大伙儿分的。” “其实关于织布这块,我还有其他的想法。”常念想了想,决定一并说了。 厉将他空了的杯子又倒上了水,问:“什么想法,你说说看。” “我想做一个厂。”他斟酌着用词说。 “厂?何为厂?” 喝了一口水,他将水杯放下,带着厉去鹤工他们的屋子,瞧那台刚做好的飞梭纺织机。这东西是他画的图,所以坐到跟前也能熟练的操作。 “厉,你瞧见了吗?有了这台机器,织布并不难。如果我们建一个地方,比咱们议事厅还要大上四五倍,里面全都放着织布机,叫上手脚麻利的族人每天织布,是不是能产出许多。这样的地方我叫它厂,或者说是织布厂,你觉得怎么样?” 两人说话的一会儿,常念手里的布已多出指腹长的一节,飞梭织布机织出的布本就有两米宽,所以短短一节便也不能算是少了。比起外面还用腰机织布的族人,如此速度简直像是神迹。 见厉在思考,他接着说:“回来前我问了鹤,这样一台飞梭织布机再做一台需要多久,他说大概五六日。而且以他手里现有的人,可以分两组同时做。等水车做好,就让他再做几台,至少也让族里的人在冬日前全都穿上衣裳。” 厉心中有了计较,无奈道:“其实你不必执着将换我的斜织机做出来的。” 常念摇摇头解释:“我知道你的意思,虽然新的织布机速度更快,但斜织机也有斜织机的好处。现在我腾不出时间,回头等冬日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慢工出细活。” 又是一个新鲜的词,厉觉得挺有意思,他计划道:“趁着现在还来得及,明日分派一组人建织布厂。至于那五台斜织机先抬到库房之中,找几个手脚麻利的让玥教一教他们,就正式开工,等厂房建好了再搬过去。至于这台飞梭织布机也一块带过去,想交换什么回头你想出来了再与我说。鹤工那里,你让他做好水车再做六台飞梭织布机,剩下的就等冬日再说。” 常年撇嘴,“首领大人一开口,就将我们鹤工大半个月的时间安排出去了。” 厉听闻,伸手不轻不重的捏住他的下巴,“谁是你的?” 常念嘶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话听着像是吃醋,但也不敢确定,嘟囔道:“他是我手底下的人,我称一句我们鹤工没错吧。” 厉松开手,帮他揉了揉下巴,笑笑没说话。 玥回来了,瞧着也到了做饭的时候,常念起身朝厉做了个鬼脸,“不和你说了我要去做饭,刚才弄疼我了,中午罚你饿着。”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他转身的时候唇角是弯着的。他在心里细细咂摸了一遍,还是觉得刚才厉那个样子就是吃醋,这么想着,心情就好到要飞起来。 “玥,等等我,今儿午饭我和你一起做。一会儿少和一点面,还有带回来的菠菜也洗一些,趁着还不算太蔫赶紧都吃了。对了,还有鸡蛋,打三四颗鸡蛋......” 厉倚着门,看着小狐狸絮絮叨叨的背影,轻笑出声。 虽然下午有席面,但中午饭也没有就和。尤其食材丰富之后,常念想母亲吃的营养均衡一些。 桌上的菜有河虾炒蛋,河虾口感好,还能补钙正适合让母亲多吃一点。旁边是用带回来的南瓜做的清炒南瓜,味道清淡甘甜,之后还有一碟芹菜肉丝和用今天新捞回来的鱼做的鲫鱼汤。 第168章 主食终于不再是红薯,而是换成了一碗切的很细的鲜虾菠菜面。出锅的时候常念尝了一口,味道是真的很鲜。 “阿娅你尝尝,这面和打卤面比起来哪个好吃?” 瑶看着这晚面就十分有食欲,主要是虾煮的红红的,菠菜绿绿的,上面还飘着几段葱花,看着便让人觉得喜欢。 一口面下肚,瑶又喝了一口汤,笑着说:“两个面味道都好,不过我还是更喜欢这一碗。” 常念也唆了一口面,说:“趁着这几日天气好,我叫人多去捞一些,吃不完的晒成干,等冬日阿娅馋这个味道,我们也能吃到。” 和母亲说完,他与玥商议:“帮忙做饭的婶子们你定好了吗?” 玥点头:“祭司放心,人我订好了,您吩咐的东西我也送过去了,不会让大伙白帮忙。只是今天真的要去外面做吗?” 芹菜肉丝入口,果然野猪肉的口感他还是吃不惯,喝了口汤才和玥说:“要做的饭太多,在外面搭土灶方便。正好雁做的那几口铁锅我还没试过,今儿就给它们开开锅。外面还剩了一半的河虾,吃完饭我教你做个新鲜玩意。” 厉整顿饭吃的很安静,只时不时地瞄一眼他的小狐狸。他瞧着心情很好,不知道是不是如自己想的那般。 常念要教玥做的是鸡粉,这也是今天看到河虾他才想起来的。 鸡粉的做法很简单,用得材料也不复杂,鸡胸肉、干蘑、小河虾,这三样食材他正好都有,今晚做饭的时候便能多一味调料。 晚上的席面很成功,虽然没有大伙儿期待的打卤面,但味道真的太绝了。 这顿饭张罗的菜式并不多,但量大管饱。主食是烙饼,这个好做不麻烦,而且与今天的菜正合适。 菜一共五道,有铁锅炖、烤鱼、麻椒鸡、葱爆肉和芹菜炒藕。 有了黄豆酱,铁锅炖这个东北名菜便能上桌了。肉是一半鸡肉一半排骨,菜则是放了土豆、南瓜和红薯粉。 红薯粉是老早前淋出来收好的,那时候刚穿过来不久,研究了好些红薯的做法,最能长久储存的便是红薯粉了。 为了这道菜能颜色好看,祭司大人还特地用蜂蜜炒了糖色。无论是里边的肉,还是后面下锅的菜,全裹上了浓油赤酱的汤汁,一口下去早忘记打卤面是什么味道了。 除了铁锅炖,还有刚出锅的烤鱼,鱼本身的鲜加上入味的酱汁,最后搭配上淋了油的花椒,吃的人即爽快又发汗。就连一起下锅的芹菜,最后也没剩下一根。 如果说这两道菜是惊艳,另外几道菜的味道便是惊讶了。 麻椒鸡之前祭司也做过,虽然依然保留了麻麻的口感,但是就是觉得多了点什么,让味道变得更丰富,这多的自然是鸡粉的鲜味。 另外炒的两个家常菜也是,相同的东西,就是味道变得更好了。 常念看桌上人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这个席面做的很成功。他挺直腰板大声地说:“都敞开了吃,菜和烙饼管够。家里边有媳妇孩子的也不用惦记着,一早我就让人送过去了,今晚就是为了让大家心无杂念的吃个痛快。” 弘坐在下面,一边大口吃菜,一边念叨:“我说咱们首领怎么一直不着急建房子,非要待在祭司这,要是我我也不走,这辈子都赖上祭司。” 常念正吃饭呢,一口菜差点没呛到。 厉随手拿起一张饼,扔到弘的脸上:“吃都堵不住你的嘴,我看你是吃饱了,想先回去。” 弘讪讪一笑:“我说的是实话吗!这要是以后谁嫁......” 他的话还没说完,常念一张饼也扔在他脸上,“吃饭,一会儿你跟前的烤鱼可要没了。烤鱼麻烦,我就做了这些条,吃完了没处补去。” 弘一听,赶忙闭嘴干饭。 一顿饭下来,就连看着斯文的庚也是吃撑了才起来的。而跟着常念的那些家臣,更是第一次吃如此丰盛的一顿饭。要知道,他们之前一个个都是奴隶,别说这种味道,就是连吃饱都困难。 因为桌子有限,他们与常念手下其他人拼了两桌坐在别处,并没与庚他们同桌。 但是想也知道,那一桌子都是现在延越说得上话的人,而自己能有现在的待遇,已经算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 常念吃饱了,轻轻靠着厉说:“可惜了,之前的酒都用掉了,不然这会儿分给大家尝尝肯定更尽兴。” 提到祭司的酒,大家心里清楚是因何没的。如今的日子族人都觉得过的舒坦,但总有人不想他们舒坦。所以现在他们每个人的心里也都憋着一股劲儿,一定要在明年春日到来之前将延越建得固若金汤,也叫那些打他们祭司主意的人有来无回。 “吃饱了就都散了吧,东西一会儿婶子们会过来收拾,你们不必管了。雁,别忘了通知大家,明日去议事厅门口集合。” 闻言,大家便起身打道回府。 常念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也准备回去,却被厉拦腰抱起。 “你干嘛!放我下来!”因为大多人还没走远,他被吓了一跳。 厉眉尾上扬,说:“我见祭司有些乏了,还是让我抱你回去吧。” “你怎么没喝酒就醉了,我不累,自己能走。” 他挣扎着要下来,厉却抱的更紧了:“我刚刚想了想,觉得弘说的对,我这天天赖在祭司身边,总是要为祭司做些什么,今天瞧着就是个机会。” 第169章 “你胡说什么,放我下来。” “别乱动,不然一会儿我抱不住丢你下去,肯定会有人闻声望过来。” 看他似乎是铁了心了,常念无奈,只得像个鸵鸟一样两眼一闭爱咋咋地。但惴惴不安的同时,心里又说不出的开心。 厉也不知道为什么,今日他就是想放肆一下,管他呢! 前面的人偶有回头的,瞧见了之后一传俩,俩传三,基本都回头看了一遍。庚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走到盛跟前,蹲下来:“今儿你不是不舒服吗?走哥哥背你回家。” 盛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脑袋扎进去,可庚一直蹲在那等他,只得硬着头皮趴上。 黄昏日暮,最是浪漫。这一日有人心里暖和,但有人站在树荫下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发涩。 “雍留你在这那。走,把剩下的那点活儿做完去。” 他默默点头,跟着人转身离开。 第69章 黎明破晓,东院的大公鸡扯着嗓子喔喔叫,常念梦里迷迷糊糊地听到,一个激灵爬起来。 厉已经穿好衣裳,看着小狐狸睡得散乱的头发,柔声问:“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常念揉了揉眼睛,声音含糊地说:“今天要开会分麦子,肯定得耽误不少时间,我得趁着出发前先将农具的图纸画好,回头让常豫送到木工和铁匠的手里,便不用管了。” 厉知道他昨晚很晚才睡,虽然闭着眼睛,但总是小幅度的动来动去。 “昨晚是怎么了,吃撑了睡不着?” 常念哼唧了一声:“你才没出息吃撑了,我是在想小麦播种的排期。毕竟是第一次种小麦,时间上又比较紧巴,心里也不是有十成十的把握。” 厉走到跟前,手放在他后脑上轻轻揉了揉:“别太有压力,原水的野生麦子都长得那么好,你这又搞排期又堆肥,肯定能有个不错的收成。而且我相信你,我们祭司大人想做的事没有一件事做不成的。” 怎么办?太阳还没出来呢,他就觉得面前的人有点晃眼睛,好想扑上去抱住他。 见他愣愣的一动不动,厉弯腰凑近了些,“怎么了?” 突然的靠近让常念猝不及防,随即耳根染上了红色,他磕磕巴巴地说:“在,在想麦子的排期表,好像,好像脑子变得清晰了,我要去记下来。” 说着,他一把推开人,趿拉这鞋跑去拿炭笔和纸。他的话半真半假,想记下来是真的,但排期是昨晚上就思忖好的,刚刚完全是被美色迷了眼睛看呆了。 厉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轻笑一声,出门了。 还不到辰时,议事厅前面就开始陆续来了不少人。 “昨儿你闻见了吗?祭司又不知道做了什么好吃的,我家崽子都馋哭了。”一个嫂子无奈的说。 “能没闻见吗?诶呦呦,都是肉,祭司做的怎么就那么好吃呢?”她旁边岁稍大一些的婶子附和。 听两人闲聊,一个三十出头的汉子插嘴:“我就不一样了,昨天我儿子和芽玩,正好祭司着人给送饭去,那小家伙捞到半碗菜,回去我们家里人一人一口,别提了,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味儿!” 听他说完,刚才说话的两人咽了咽口水。 常念带人在议事厅里,桌上摆着几大盆的白面馒头。面是昨天一早发的,用的是热水烫面加上碱蒿子烧出来的碱。植物碱虽然是湖绿色,但并不影响馒头成色,只不过天然的小麦粉不是纯白的,蒸出来的馒头微微着黄,更像是奶杏色。 早早跟着过来的弘已经守着盆吃了三个,嘴里还念叨:“祭司你还别说,刚开始吃觉得没什么味儿,结果越吃越觉得不赖。” 申没忍住瞪了他一眼,“没什么味儿你吃了三个,要是有味儿你是想吃一盆。” 野站在一边,努力憋笑。 一大早雁就带着人开始建土窑,所以今天跟着常念过来的是常豫和另外两人。有人帮忙,麦子分的很快,尤其是大家尝过馒头后,都觉得这东西咋说呢,还不赖。 看大家将分到的麦子装好,他叮嘱了一下如何做麦子,还有是否考虑耕种的事。 第一年,倒是没抱太大希望会有多少人跟他一起耕种,毕竟人对新鲜事物除了好奇还有观望。索性他手里的麦子不少,就算不够整个部落的吃用,但还有土豆、高粱、黄豆的种子。这些种子都会在冬日育种,然后种到大棚里,等明年春天收获时,将这些收成全换成种子种到地里,也是非常可观的数量。 麦子分好了,厉又将最近部落的事总结了一下,把之前两人商议好的奖励发放下去。果然,像申和丘这种独自一人的,听说有布分可都乐坏了。 申看一边早早穿上布衣的野,拉长声调说:“真叫人羡慕!” 野看着申挠挠头,问:“你是在和我说吗?” 申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没有,我在羡慕我自己。” 朝部落移民过来的战士虽然大多都是单身,但好在女人多,一路相互扶持肯定要与旁人不同,所以自打学会织布以后,不但将自己和孩子的衣服做出来,一有剩余也会帮着其他战士赶制衣裳,二十多天的时间,倒也叫他们都穿上了。 小麦分好,奖励发好,常念带着手里的人返回了议事厅。 议事厅竖着放着木板,木板上用竹夹子夹着一张纸,上面写写画画了很多东西。 常念看着自己的规划叹了口气,他手里的人除了数字其他文字都不认得,这让许多简单的事儿变得复杂,就好比这张做了详细规划的时间进度表,在底下的人看来像是天书一样。 第170章 没办法,他只能自己记住排期,然后照着计划表安排手里的人做事。 除了山河桥,他手里一共四十人。被他改名羽林卫的二十人小队现在满编二十人,跟在雁手里的八人,后来因为玻璃窑、铁窑那里需要人,厉又分了他每处各五人,最后加上鹤工和雁,正好四十人。 只是这四十人现在能随便调动的就只有二十几个,于是不得不求助厉问:“以我现在手里的人,想按计划完成小麦播种有些困难,我需要你帮我调配一些人过来,工钱就用飞梭织布机结算,你觉得可以吗?” 厉早就等他开口了,遂说道:“没问题,你想要奴隶还是战士?” 常念思索了一下,“现在不算各家自有的奴隶,部落的奴隶共三百多人,有一百五十人随雁在负责城墙建设,另外还有一百人分别负责铁矿和石灰岩的运输,剩下的七十多人,你暂借我可好。除此之外,我还需要二十名战士帮我看管奴隶,不然我人少也没什么经验,怕压不住。” 说完,他觉得自己的要求似乎有点多,想了想画饼道:“这次我不仅会用新的织布机交换,部落的一百亩地我也会一并负责,而且在明年收麦子的时候,会将收获的一成交给部落。只不过,我有个条件。” 因为事关种地,除了几个忙着做事的,其他参与议事的人也都还在。厉装模作样地问:“说出来听听。” “我可将五百亩地一成的收获上交部落,但你需要在明年麦子成熟时出人帮我收割。五百亩地的一成便是五十亩,这已经相当于部落麦地的一半,很划算的。”常念摇着自己的狐狸尾巴,言语诱惑道。 “可以。”厉应得干脆。 “好,那就说定了。” 人手的事情搞定,他看着排期表安排:“一会你们二十人还有常豫和我去北边选地。选定以后一百亩地为一块田,今天务必要将六块田全部圈好,并将配套的沟渠和锚点标记出来。” 一百亩地为一块田是常念计算过的,这个听上去好像很大,但将他比作九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如此一来,有了具体的参照物,好像就没有看不到头的感觉了。 脑子里构想了一下,待用上配套的农具和牲畜,大小正好方便打理。 其实上辈子还不是末世的时候,像东北这种地广人稀的地方,每家农户拥有的土地就有六七垧,换算成亩的话也是百亩左右。在没有现代化农用机械辅助时,全家人也能咬着牙将地种完。 说完,他又叫常豫:“去把麻绳和尺子带过来。” 常豫依言出门,很快他带着两个相同长度的尺子和一大卷麻绳进来。 接过尺子和麻绳,常念从头开始测量,在尺子结束的地方系上一个紧实的绳结,然后说:“我手里的尺子正好一米,一会儿来两个人操作,每一米打一个绳结,在系完第十个绳结后,用剪刀剪断。” 其实完全可以只系九个绳结,最后一米结束后可以不用系,但是考虑到他们第一次接触算数,还是越简单越好,才有此安排。 常念很庆幸自己上辈子有智脑,以至于即使穿越过来眼睛还如同尺子一样,能清楚的比划出一米乃至厘米的大小,极大方便了他给延越制定测量工具。 “这是十米长的绳子,每个绳结为一米,是一会儿用来测量的工具之一。” 将系好绳结的绳子放好,他又拿起绳头重新测量。“我还会剪几条三十三米长的绳子,这种绳子没有绳结,也是用来测量的工具之一。” 系绳结的绳子,主要是负责细节的测量,而不系绳结的,则是用来丈量土地。 横向二百米纵向三百三十米差不多刚好百亩,用三十三米长的绳子,只要横向测量六次,纵向测量十次,即可完成一片麦地的丈量。 这个方法并不复杂,手底下的人很快明白祭司的意思,拿上工具和祭司一起去部落北边的空地。 回到部落,厉手上的事情也有许多。自打上次破岳来犯,常念就与他讲了兵和练兵的概念,如今不只是连弩手和弓箭手,还有一批人被厉特地选出来,每日必须参加训练,以此来提高战士的机动性和协同作战的能力。 除此之外,野马变战马也需要一个不短的过程,这次他在表现好的战士中选出三十多人,组建了第一批骑兵。 走出议事厅,一个人带人去了北面,一个人带人去了南面。 秋末的正午还是很热,常念的汗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滴滴答答的砸到土里。土地丈量,沟渠描点,哪一处都不能马虎。一上午,他的腰基本都没有直起来过。 终于剩下一点收尾的活,他才摸了一把汗说:“常豫你带人把剩下事做完。” 之后他也并没有着急走,而是拿上类似于锄头一样的石器走到地里,随机选了几处翻开。底下的土壤被他拾到手里,和之前过来查看时一样,土质湿润、疏松透气,而向下挖的话土层也足够深厚,不过他可不是过来检查土壤的,毕竟关于延越的土壤属性他老早之前就研究过了。 果然,在捏碎几堆土块后终于叫他见到一样东西,骨针粗细指节长短的白色虫子从土里露了出来,它的头是黄褐色,身上又浅咖色的背节。 怕虫子这事儿,还真不分体型,有几个肌肉虬结的汉子默默退后了几步。却瞧见他们白皙好看的祭司大人,一只盯着虫子发呆。 第171章 果然是细胸金针虫。 能威胁到小麦种子和根茎的三种虫子分别是蛴螬、金针虫、蝼蛄,另外两种他暂时没发现,只找到了金针虫的一种——细胸金针虫。 还好,昨天做排期的时候就考虑了这些,看来关于开荒肥地他只能选plan b了。 第70章 完成土地丈量、沟渠描点,下午就能让人过来开凿水渠。水渠建造不仅是为了引水灌溉,也是方便雨水多的时候及时通沟排水。 水渠和水车都已经按计划推进,但其实关于灌溉,常念还一直没有敲定方案。目前他想到两个,但各有各的缺陷。 第一种,水车引水。六块田六个水车应该可以,工期好说,毕竟第一次的出苗水要在播种之后才开始浇灌。但问题是水车引水入田垄,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个问题,如果想让离入水口远的地方浇到水,就需要离入水口近的麦地一直泡在水里。毕竟水车送水量有限,不能像抽水泵一样,快速地将水送到后面。 土壤湿度百分之七十五是最适合小麦出苗的,延越土质本就偏湿润,如果这么一泡基本就等于牺牲掉入水口附近的麦地。 第二种,开闸入渠。水经过水渠描点灌入麦田里,可以让水迅速覆盖整个麦田。但大水漫灌也有一个问题,如此浇过去,土壤湿度也肯定超过了百分之七十五,出苗率还是会降低。 所以一个是牺牲一部分,一个是平均牺牲,说实话他都不想用,如果还是想不出办法,只得从这两个法子里二选一了。 其实从他只让鹤做一个水车也能看出来,常念似乎更倾向于第二种,毕竟既然都做不到不牺牲,还不如选个省时方便的。 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趁着还没到午饭点,他招呼身边的人:“常豫,剩下的收尾你盯着,我去粪肥那看看。等下午开凿沟渠的过来,你留五人在这指导,其他人带回来忙活晒种。” 常豫恭敬应是。 如果想要小麦亩产高,就不能照着古人种地的法子来。想要科学种植,晒种、选种、泡种,一个步骤都不能少。而这三个步骤既需要时间也需要人,所以在农田开荒前就要开始推进。 雁堆放粪肥的地方离养殖场不算远,除了沤肥的池子,还有不少存放粪肥的棚子。负责沤肥的人已经做的很好,他也无须再看,只是过来清点一下数量。 看见棚子里一袋袋的有机肥,他似乎知道麻袋是怎么来的了。 从里边选了一袋拎了拎重量,之后又打开取了一把放到鼻子跟前闻了闻,臭味淡了很多基本闻不到。只是这一操作看的乔和山目瞪口呆! 最爱干净的祭司大人,怎么会用手抓牲畜粪便?还,好闻! 瞅见他们的反应,常念把手里捧着的粪肥递到他们面前:“闻闻,不臭,发酵好的,没有虫卵和细菌。” 山实诚开口道:“可,可那也是粪啊?” 常念无奈,收回来在手里搓了搓,真不错十分松散,回头要给负责粪肥发酵的人多发一点奖励。 他抬头与乔和山解释:“这是粪便没错,但经过处理之后它们即无味也干净。这就好像在许多人眼里出身就决定了一切,奴隶只能是奴隶,小部落也只能是小部落。虽然我这样比喻会不恰当,但其实殊途同归。没有谁注定是低贱的,也没有哪个部落就必须被仰望。” 把手里的粪肥珍惜的放到了袋子里,又将袋子系好,他继续说:“不仅如此,我们以后也要靠耕种为生,想要丰收就必须侍奉好土地,这从来不是一件能干干净净完成的活儿,没必要矫情。我爱干净,但也不是说我要纤尘不染什么都不能做,你们祭司还是很吃苦耐劳的。” 他这话不假,上辈子为了能上地面,接受了为期三个月的特训,虽不能与特种兵集训比,但比起新兵训练还是要苦了不少。 正午的烈日正晒,却照的常念白嫩嫩的反光。雍留两手握拳,心里想着刚刚祭司说的话,没有谁是注定低贱的。是啊,他也不是生来便是奴隶。 “热闹看完了?”后面冷冷的传来一个声音。 几人循声望去,不但见到了雍留,还看到了从他身后走过来的厉。 “首,首领。” 刚才一直在听祭司说话,乔和山才瞧见旁边的人,也不知道首领和雍留是什么时候来的。 “你们两个,十日内的物资减半。”厉冷声说。 常念走到他跟前,不满地问:“为啥啊?因为嫌粪肥脏吗?他们不懂很正常,你是暴君吗?上来就扣人家口粮。” 厉伸手捞起他的一只手,放到鼻前闻了闻:“祭司说的没错,这粪肥果真没味道。” 常念被他的动作搞的心扑通扑通乱跳,他总觉得厉最近好像学会勾人了,像个男妖精似的。强撑着抽回手说:“别转移话题。” 厉看向乔和山,眼神没了刚才的温柔:“自己说。” 乔口齿利索正色回道:“首领让我们负责祭司安全,但有人过来我们却没发现,缺乏警觉。” 啊?是因为这个!他确实没有想到这个方面,所以之后也没有阻拦厉的决定。倒不是因为他是个苛刻的人,乔和山是厉的人,如何管理他并不想插手,只要不是重吏滥杀,未来的王要有说一不二的威严。 “如果还有下次,也就不用跟着祭司了。” 厉说这话的声音并不大,也没有威胁的意味,却让乔和山心里一震。跟着祭司的好自是不必说的,他们也是打心里想跟着祭司做事,所以这个差事绝不能丢。但两人多的话也没有说,只齐齐回了声“是”。 第172章 看着站在一边的雍留,常念这次回来就注意到了,他的手似乎恢复的还不错,现在已经不需要夹板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雍留的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回道:“雁让我转告祭司,草木灰就放在粪肥的后面。” “好的,我知道了。”常念点头,示意他可以回去忙了。之后又叫山将刚刚拿下来的一袋肥放回去,自己开始算两种有机肥的数量。 看着正在数袋子的小狐狸,厉无奈:“还不回去吃饭?” 常念却是回头惊喜道:“厉,没想到粪肥都这么多了,粗粗估算,差不多有五吨!” 其实想想也是,就家里的三匹马和两头驴一天的粪便都不止百斤。除去需要发酵的十五日往前数,到它们被带回来的那天也有二三十日,这样一算只收集的粪便就快一吨半了,粪肥还要按照比例混入扎碎的枯草,重量自然更重。另外,他还有十几只羊,加上部落的马和羊粪也产出了几批粪肥,有五吨也很正常。 五吨有机肥,正好够撒一百亩地的。 “嗯,粪肥有五吨了,所以祭司要不要吃饭?”厉无奈道。 “等一下,我去后边看看草木灰存了多少?” 现在延越的族人都已经习惯了,他们祭司大人收集的东西可多了,不仅上次弘让人从外面背回了马粪,平时也会有人收取几样东西。比如说炉子里烧完的炉灰、吃蛋剩下的蛋壳、收拾鱼剖出的鱼鳔等等,都是万万扔不得的。 打开一袋看,果然都是烧的透透的白灰。在部落收回来的炉灰需要筛分,没有燃烧充分的是炭渣,对土壤的改良起不到一点作用,只有这种白色细软的灰质物才是真正的草木灰。粗粗估算一下数量,应该足够随翻地撒到土里了。 关于肥地这块,他心里有数了,叫厉:“走,回去吃饭。” 午饭过后,常念只浅浅的歇了一会儿,便带人开始晒小麦。还好有盖房那会儿编的草席,现在铺到下面,正好可以防止地面返潮。 两千斤的麦子,铺散了黄灿灿的一片,看过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秋收呢。 打早上开始,他就和大伙儿一起干活。这会儿正顶着西斜的烈把麦子铺开,额头上的汗就好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到下面。 看着自己的汗滴在麦子里,随步子滴成一排,他突然有了想法! “厉,我......” 话刚出口,他才想到厉不在这。怎么办,好想跑过去告诉他,自己想到了新的灌溉方法。 可一想又不对,他灌溉遇见问题的时候也没和厉讲,所以只得按捺下激动将脑子里的东西做出来瞧瞧。 “达你带人在这继续翻麦种,常豫你带着五六个人去竹林砍一些这么粗竹子,竹子至少也要两米长。”他边比画边说,用拇指和食指圈出一个直径七八厘米粗细的圆形。 达是乔一起帮常念选出来的,作为二十人小队的领队。如今雁和鹤都各忙个的,身边就由达和常豫顶上。 “是” 两人领了吩咐。 常念对身后的乔和山招手:“走,回家,我要画一张图纸。” 刚刚看汗水匀速向前滴的时候,他就想如果灌溉的时候要是有什么可以匀速洒水就好了。用一个木桶斜开口在两边浇水?也不是不行,就是速度太慢,他准备起的垄比较宽,让水漫到另一边要等好久。 要是能均匀的撒在几垄......这个想法一有,随即他想到了一个东西——行架喷灌。 行架喷灌又叫平移式喷灌系统,由支管、喷头、行进轮和桁架组成,如名字一样,它向外延伸的支管就好像两个飞机翅膀,可以与地面平行向前移动。利用软管向内抽水,再通过喷头朝四周喷洒,从头走到尾便能浇灌不小的面积。 现在他自然没办法做出抽水泵,一切需要用电的对于现在这个时代还太遥远。但其实他可以利用水压,做一个手推的行架喷灌。 行架喷灌要比普通灌溉精确且省水,如果按照垄宽半米来算,同时浇四垄即两米宽的地,所需的水也并不多,只需做个直径一米半高两米多的木桶装满水足够从头浇到尾的。 板车搭配木架拖住木桶,木桶下方有竹管引水,而竹管下方插住两米长的竹管中间,做成行架喷灌的样子。因为没有喷头,两边的“行架”需要多开小孔,保证水密集浇灌。 至于相连的地方如何防水,自然是用鱼鳔胶,现在鱼鳔胶在他这里就是防水耐造的五零二。 画完图,常念自顾自的嘟囔一句“古法平移式喷灌系统”出图! 他收好图纸,赶忙去找鹤工,要是鹤工告诉他来不及,就算将他浴桶拿去应急,也要赶紧搞出来。 好在有做板车的经验,鹤心中有数,“祭司,您那还方便再给我一些人吗?一些活也不需要手艺,只需要搭把手的事儿。” 厉刚给他指派了七十多名奴隶,手上的人充裕呢,赶忙应道:“可以,你要多少个?” 鹤保守地说:“十个人,祭司能匀出来吗?” 常念大手一挥,这个事儿比较要紧,自然不能吝惜人手:“给你二十人,大概需要多久?” 鹤在心里算了算,说:“如果祭司给我二十人,那我手里的人可以分四组开工,大概□□日,差不多能做出第一批。” 按照这个速度,绝不会耽误出苗水的灌溉,他笑眼弯弯地应承:“好好好,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只要不是天上的星星,我都努力给你送过来。” 第173章 给旁边的老匠人逗得咯咯乐了。 最困扰他的浇灌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方案,剩下的就是按照计划推进。 傍晚的时候不知情的族人下了一跳,部落远处漫天的浓烟。常念看着正在烧荒的麦地,心想这下土里的细胸金针虫应该能被烧死不少吧。 其实他一开始并不准备烧荒的,以现在的人手完全可以除草之后再翻地,但是因为昨儿发现的虫子不得不烧荒。 烧荒能瞬间升高土地的温度,杀死里边大部分的虫子和虫卵,之后在翻地时加入搬了蛋壳的草木灰,便可将这些虫子灭的七七八八。 之所以加蛋壳,是因为蛋壳里的碳酸钙也能为麦苗补补钙。可不要以为只有人才需要补钙,植物也需要。 而草木灰不但是优质的钾肥,还是天然的杀虫剂。它质地轻盈且呈碱性,是一种细密的粉尘,可以阻碍害虫的呼吸道,从而达到杀虫的效果。除此之外,草木灰还具有杀菌的特性,也就是说它本身便能一定程度地杀死土壤中的细菌和虫卵。 现代农业除了常念说的晒种、选种、泡种,其实还有个步骤就是拌种,拌种的农药便是用来毒死这些害虫的,只是以现在的条件远远达不到,只能用这些方法找补回来。 之后的事情顺利多了,小麦的播种也一点点按照他的计划推进。农具做出来之后,他带人下田试过,还挺好用得,开荒翻地也在稳步进行。 撒草木灰的时候,即使是奴隶也被发了一个叫口罩的东西,戴着虽然怪怪的,但好在有了这个之后鼻子里再也不会进灰。 一转眼九天过去了,鹤工的古法平移式喷灌系统第一批交付成功,常念亲自试了试,虽然有些重,但两个人向前推也不成问题。细细一算,每百亩地用平移浇灌系统也只需要走八次。等种子播种完,四台机器一起作业,估计用不了一日便能完成灌溉。 有了它,出苗水和返青水的浇灌解决了,而等到后面的拔节水,只需要水渠放水漫灌即可。关于灌溉他还有一个更大胆的想法,但那个工程量有些大,或许可以在冬日的大棚里实验一下。 撒肥安排在播种的前一日,那五吨的粪肥最后都用在了部落的百亩地上,说好的五五分,最后却将自己家的粪肥也搭了进去。 他还摆摆手与身边的人说不吃亏,部落里的牲畜多,以后粪肥也都是五五分。 终于在霜降当日完成了所有的小麦播种工作,别说人了,就部落里的那几头驴累的晚上都嗷嗷地叫。 常念这十几日一直跟在地里忙活,开荒、犁地、播种、施肥,他不只是为了给其他人示范,也与他们一起在地里从早到晚,等小麦种完他的脸都明显小了一圈。 瑶看着心疼的不行,但知道儿子忙正事不便劝阻,只得和玥变着法的给他做好吃的。 厉更心疼,伸手包裹住他的脸。 常念吓了一跳,“呜,你干嘛?” 收回手,厉不满道:“本来脸就小,现在还不如我手掌大。” 听他这么说,某人灵机一动,“首领大人既然手这么大,一定很有力气吧,不知道方不方便帮我按按背。” 之前因为要起早下地,回来洗完倒头就睡,哪还想得起来按摩解乏。 因为这副身子实在娇弱,第一日农忙后,常念差点没起来床。好在厉出门了,没见到他犹如丧尸攻城的步伐。 “按背”?怎么按?” 原始社会真的是连享乐都极其匮乏,至少现在还没有按摩捏脚这一说。 常念趴在炕上,伸手到后面揉捏肩颈,说:“就像我这样,用点力按揉,我现在哪儿哪儿都疼,从腰揉到肩膀,再从肩膀按到腰。” 完事还不忘补充:“多揉几遍,我感觉自己都要散架了,明天能不能起床全靠你啦。如果你坐在那不方便,可以跨在我背上。” 说完,他把下巴垫在胳膊上,就准备享受一下原始社会的“马萨基”。 厉听他说的时候,显然愣了一下,不过见他的神色便知道自己多想了,于是咽了口吐沫跨坐上去。 常念还在等待按摩小哥的服务,却觉得屁股一沉,才发现自己选了一个多么糟糕的姿势! 怎么办,现在让人下去显然不合适,可是如果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按摩的话,他怕自己顶不住啊! “我第一次没经验,疼了你说。”厉努力平稳语气,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 常念已经把脑袋埋在了胳膊里,妈的!这句话说的,让他不多想都不成。 很快他就没心思胡思乱想了,因为厉按在他肩上的一下,疼得他眼泪啪啪地掉,“啊”地喊出了声。 夜深了,另外两屋的人已经睡下,厉怕惊扰瑶,赶忙躬身捂住他的嘴。 很好,已经有强/制/爱那味了!怎么办,这个觉还能睡吗? 第71章 痛呼声从指缝中传出去就变成了类似呜咽一样的声音,上面的人全身僵硬,下面的人泪眼婆娑。正好又是一个满月,从透亮的玻璃中照进去,将这个画面映得格外分明。 “念,别喊,瑶姨睡了。我轻一点,保证不再弄疼你了。”厉的声音已经带着沙哑,只是压得极低不易被察觉。 这个背他不按了,真的不按了。一句接着一句的虎/狼/之词,脑子里都快能放电影了!尤其是厉几乎是趴着贴在他的背上,感觉自己屁股再往下一点都能知道他那处的形状。 第174章 挣扎着把厉的手拿开,忙说:“我困了,不按了。” “对不起,我已经收着力了,没想会弄疼你。” 常念说不按了,厉心里松了口气,还好仗着自己的个子比他高很多,所以刚刚下面的变化他并没有察觉到。 “没,没事。” 见厉没说要再试一下,常念也松了口气。只不过...... “厉,你能下去吗?有一点重。” 其实哪里会重,厉一直用胳膊撑着呢,基本没有什么重量在他的身上。可是这个姿势贴的太近了,近到厉胸口的起伏他都能感觉到,还有温热的呼吸也一直扑在他的耳尖上。幸好是趴着,不然他的小念念就要露馅了。 这一刻,他多么希望自己真的是心理年龄只有十五岁的孩子啊!可惜他不是,按照上辈子的相关法规,他也早到了持证上岗的年纪。 厉动作利落的翻下身,没等人转过来时他已经盖好了被单。 这一晚两人谁也没提要抱着睡的事儿,幸好最近忙的太累,没多久常念的大脑就强制关机睡着了。 借着月光,厉见对面的人呼吸平稳,睡的很熟。他没管自己的那处,闭上眼睛,也不知道睡没睡。 经过半个月的忙碌,整个部落的速度也相应的慢下来了,不仅是常念的麦子种好了,雁那边的土窑也全部投入使用,只等十几日后第一批青砖出窑,开始建造城墙。 十几日的时间并不短,所以申又将这批奴隶带去了西面。之前他与厉两人都说过建造小盐城的事儿,趁着人闲下来,又开始忙那边的建造。 关于面积,两人商议过,暂定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因为先不需要不作为铜矿的中转站,只晒盐囤碱,如此也足够用了。 盐城先可城墙建造,不仅是因为离着石灰岩近方便取用,还因为如果天冷前建房来不及,也能像原水一样建个半地穴式的住宅,保证冬日的取暖。因为它的战略地位重要,所以之前存的青砖和大窑新产的五万青砖都用驴子拉了过去,刚好够建造城墙使用。 走之前申保证,在土窑开窑前一定带着人将盐城的城墙建好,绝不会耽误这边的工期。 常念空闲出来的人手还想再用几日,嗯......可能不止几日。 现在冬小麦已经种好了,其他的作物也要着手开始育种,可是说好的大棚连影都还没有!如果只凭着他手里的二十多人,估计得建到明年开春。 之前就评估过,单个棚的面积不能太大,如果想有一亩地的种植面积,就需要建造十个大棚。可一亩地还远远不够,现在他手里的种子不算少,土豆、黄豆、高粱哪个不得一亩地,这就要三十个大棚,其他的还有葱、姜、蒜、南瓜、冬瓜、苹果、芹菜,他还想看看枣树能不能取几个不错的枝丫种下去,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至少也要一亩地,这么一算竟要四十个大棚! 还好大棚和房子不一样,一是用红砖砌墙比夯土墙速度快,二是他不需要大梁柱这些东西,也能加快速度。十几人一组的话,大概十日也能建成。毕竟面积不大且结构简单,玻璃都是之前存好的,用作支撑玻璃的细木梁也早早准备不少。 现在是阴历的九月中旬,至少在十月底之前还都适合基建,按照这个时间他还有四十多天。 将人留下后他手里便有一百多人,十多人一组,十组一批,四十个大棚四批次完成,正好能赶在十月底完工。 说来也巧,土豆、高粱、黄豆的生长周期不同,土豆最短大棚内六十天便能收获,黄豆最长大概需要四个月。 所以他计划在第一批建好后先将黄豆种下,之后再是高粱,等第四批大棚建好再种土豆。毕竟他的周期短,就算年底育种也能赶在初春收获。 计划有了,还是需要找首领大人确认,至于一百来人的工钱怎么结算,他还没有想好。不过比起这个,昨晚的事儿更让他惴惴不安。 昨晚脑子强制关机以后小念念应该也休息了,厉应该不会发现吧?昨天看他的表情,一如往常的没啥表情。也是,现在人对于这档子事还处于本能阶段,不像他来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只用脑子就能开车,所以想多了的估计只有他。 这样安慰了自己一路,再见到人的时候就淡定多了。 这是他第一次来训练场,说是训练场,其实就是一块修整出来的空地。因为要训练连弩和弓箭,所以场内摆了不少麻绳绕城的靶子。 只在众人中扫了一眼,他便找到了厉。 怎么办,其实......也没有那么淡定! 熠熠秋日下,枣红烈马上的人纵马扬矢,因为要瞄准靶心,所以头微微上扬,正好将下颌绷紧,让棱角分明的脸显出极致的锋锐。许是找到最适合出手的机会,他长腿一夹马腹,将弓弯成不可思议的弧度,然后凌空一箭,正中靶心。由于这一箭的力量十足,固定好的靶子被带出了老远。 那一刻,常念觉得自己的心和箭一起飞了出去。 但他又想了些别的,看着厉握着弓的手,古铜色的手背青筋凸显,他怎么敢让厉给他揉背。昨晚,果真如厉说的一样,收着力呢。 之后脑子里又乱糟糟的出现很多画面,直到人都走到了跟前,他都没有反应过来。 厉一只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的眼神便追着手的方向。手掌有些粗糙,因为经常狩猎,留下了并不算薄的茧子。他好像还没有牵过这双手,有点......想试试。 第175章 “怎么了?发什么呆呢?” 声音入耳,常念才发现自己都想了些啥! “没,没什么。” 因着昨晚的事,厉也没有睡好,不过到这里发泄一通,倒是让他心情平静了不少。“找我有事?中午我就回去,怎么还急着跑来这里。” 他这才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真是美色误人! “那个我不是要建大棚吗,可能数量有些多,自己的人忙不过来,想问你之前帮我种地的人能不能再借给我,借给我四十天啊。” 后边的四十天他说的显然不是特别有底气,这个时间确实很长。 看来很多事情是要谈谈了,厉将弓扔给弘,“你带人继续训练,我和祭司有些事要商议。”转头又和他说:“既然提到奴隶,咱们回去说。人已经带回来许久,但具体如何安置管理还没最终确定。” 常念一拍脑门,“都把这事忘了,是得好好规划。” 回去的路上,厉突然提起,“之前部落分发奖励的时候,唯独落了祭司,不知道我们祭司有什么想要的?” 想要你! 不过这句话他也只敢在心里说。现实却只说:“我,我不知道。” 厉并没有带他回家,而是去了议事厅,这里宽敞也更凉快,方便说事。“你觉得分你一些奴隶可好?” 常念眼睛一亮,“好。” 厉轻笑,“行,不过那七十多人也不能都给你。” 他摆摆手:“就算你都给我,我也怕自己养不活这么多人。” “我不是把我的那份给你了吗?”厉微微挑眉。 “那也不能都用来养人啊,留着没准还有别的用处。”常念不知道这辈子他是什么星座,但上辈子也不是金牛座啊,怎么觉得自己变得会过了。 厉指节轻敲桌面,“嗯,这些我不懂,随你安排。” 之后,他又把话题拉倒分配奴隶上,“银矿是你发现的,交换奴隶的银樽也是你做出来的,我想将奴隶分你三十人应该没人会有意见。除此之外,你之前不是和我提过玥一人在家忙不过来吗?希望有人负责洗衣洒扫,也可再加一名女奴。” 提到女奴,常念问:“这次带回来了六十多名女奴,你准备怎么安置?” 厉停下敲桌的动作,思索了一下说:“要是按照以往,肯定是随便指派给出色的战士,但我知道你并不想这样。包括这些男/性/奴隶在内,应该也有其他打算吧。” 常念点头,“厉,我想你明白人不是物事。就像我那天同乔和山说的,没人生下来就是低贱的。而之所以没有一开始就给他们放到外城,因为他们就好像我圈养的羊,喂久了胆子小了,连自己出去生存的勇气都没有。我需要让他们看到努力生活后的样子,然后再对未来生出希望。” 厉看着他,像是对虚无发问一样:“念,你是来怜悯众人的吗?” “啊?”常念被他问蒙了一下,随后摇摇头,“不是我怜悯谁,是人本来就有为自己而活的权利。别处我没办法管,但希望未来在我目之所及的地方能是这样。” “那说说你的打算吧?” “关于女奴,我希望......” 两人正在商议关于奴隶的安置问题,就见有人匆匆来报:“首领、祭司,刚才有人来报,有三个人拖着一名女奴进了林子。” 常念闻言猛地起身:“哪个林子,快带人去找出来。” 他正在这计划怎么让人融入延越,不想有人却背地里拆台,气得他真想拿刀把那三人给劁了!越想越生气,他直接冲了出去。 第72章 跟在报信儿的人身后,常念握着拳的手都有些发抖。关于原始社会的荒蛮他并不是一无所知,现在的人对于性的理解还十分简单粗暴,例如那日在七星的交换集会上,就有奴隶被看管者当众压在身下欺辱。 原始人单从性一方面来看,与野兽的差异不大,毕竟野兽根本不会在意□□的场景。 但延越在他心里是不同的,从一开始穿过来,或许条件艰苦,或许习惯不同,可每个人袒露出来的都是最为赤诚和原始的纯真,阿父和厉将延越带的很好,以至于他在这个基础上构建了自己的乌托邦。直至今日,有人将这份美好打碎,叫他看到理想之下的污糟。 “你去叫兰,让她带上一身衣裳。”常念对身后的乔说。 乔领命回头看一眼首领,见也示意自己去办,遂快速离开。等找到人之后,又带着兰一路小跑追了上来。 进了林子不远就有声音传来,可能是周围没有人,也可能是根本不在乎,传来的声音很大。有男人的发泄声,也有女人的痛呼声。 常念回身,因为厉从训练场回来手里还拿着马鞭,他一把夺过来,朝声音传来的地方大步飞奔。 很快便叫他找到人,眼前不堪的一幕让他眼睛眼睛通红。 那三人也是没有预料到祭司会过来,而且看他身后首领也在,自知这次是惹了祸,赶忙从身上下来,因为来不及提裤子,所以那东西还明晃晃的露在外面。 厉伸手遮住他的眼睛,声音冰寒地说:“还不穿好衣服!” “兰,你先帮她把衣服穿好。”常念压抑着情绪,声音都有些嘶哑。 “祭,祭司,我们知道错了,刚才是脑子不清醒,能不能饶过我们这一次。”三人跪在地上,膝行向前求饶道。 他把厉的手拿开,扬起鞭子狠狠地朝人抽了过去。“饶了你们?她刚才求饶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放过她!啊?你们是禽兽吗?如果自己管不好那玩意,行,今天我都帮你们割了,省的再出来祸害人。” 第176章 早前开会定律例时大家听见惩罚后心中还有畏惧,但因着时间久加上祭司为人随和宽容,所以有些人便也敢动心思。如今听见他再提此事,几人才真的害怕,吓得眼泪鼻涕都出来了,也不敢躲落在身上的鞭子。 他们一边疼的哇哇叫,一边求饶,有爬得快的,眼瞧着就要抱着常念的腿求饶,却被厉一脚踹开,他怎么能让这双脏手碰他的小狐狸。 抽再多的鞭子也无济于事,想着女奴现在最不想见到的应该就是面前的三人,所以他压抑着怒火说:“把他们押回去,明日当众处置。” 任凭三人如何求饶,也没人多看他们一眼。 兰已经帮人重新将衣服穿好,可即使有衣服的遮盖,露在外面的胳膊和脸上也有不少的淤青。 “对,对不起,是我们有看好人。”常念自责道。 这些人到延越已经有二十多日,其实对于在这里的一段时间,她们之前做梦都不敢想。不像交换回来的男人,或许劳作的有些累。他们这些女人每日采麻、洗麻、分麻,虽然整天下来除了中午休息一会儿基本也不得闲,但交换回来的奴隶心里清楚,别说他们了,就延越自己人也是从早忙到晚。有时候采麻回来路过麦田,便能见到那位漂亮的祭司大人与大伙儿一起忙碌在田里。 不仅如此,在这儿的饭食也大抵算是能吃饱的。虽不如其他人的伙食,但饭菜新鲜,每顿可见到肉食,根本不像是奴隶会过得日子。 要不是今日被拖出来,她就要以为自己是在梦里了。 她看着祭司漂亮的眼睛竟然流出眼泪,困惑地问:“您怎么哭了?” 常念哽咽地低头,“对不起,对不起。放心,这事我会给你做主,绝不会轻易放过那三个王八蛋!” 女奴似乎明白祭司为何会哭,反倒出声安慰:“是在......为我难过吗?没,没什么的,如果刚才不是太疼了,我不会哭。祭司放心,我已经......习惯了。” 习惯了三个字就像一根刺一样扎在常念心里,厉蹲到身后,一点点揉捏着他的后颈安抚。 “对不起,以后不会了。”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泪,与兰说:“你带着她找雁,把脚链取下来。然后去我那,帮着洗干净看看伤,东跨院正好建了两间小屋,原是准备放粮食用的,让玥帮忙收拾出来一间给她。” 吩咐完,他又问面前的姑娘:“你可愿意随我回去?不做奴隶,像,像我的其他家臣一样,帮我做一些事,我供给你粮食和吃用。如果你愿意寻找伴侣,也......” 他的话还没说完,姑娘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砸。“祭司,我不要伴侣,我做祭司的家臣,求祭司不要把我给人。” 所以,哪有什么习惯了,只不过是向天认命后的自我麻痹。 “好,不嫁人。那你先随兰回去,以后便是祭司的家臣,没人会再平白欺辱你。”常念像是说给她听,又像是说给自己。 他回头看向身后的人,“厉,我一刻都不能等,今晚,就今晚,我要惩治那三个畜生!” “好,就今晚。” 因为狩猎队和采矿的那些人要傍晚回来,正好将明日计划一并说了。 回去兰和玥帮着她好好梳洗了遍,又将身上的伤涂了药,正好她的身材与玥差不多,玥便把自己的另一身衣裳拿给了她。 这段时间他们负责麻线的处理,自然也知道布是什么。如今见到祭司家的漂亮姑娘给自己拿了一身衣裳,本能地拒绝道:“这,这个我不配,别给你穿脏了。” 玥无奈的叹了口气,将衣裳放到她怀里说:“你到延越的时间短并不知晓,原先我也是部落分给祭司的奴隶,看我们其实也没什么不同,我穿得你为何穿不得呢?”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玥,“你,你也是奴隶,这怎么可能?”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延越的人都知道。不只是我,跟在祭司身边做事的鹤和雁,之前也是奴隶。” “你是说,那两位穿着蓝色衣裳的大人吗?他们......也曾是奴隶?” 说到几人的出身,玥并没有觉得难堪或是羞于启齿,她温柔地安抚:“是,我们都曾是祭司的奴隶。等你在这里待得久了,就会发觉与别处的不同。或许过去经历过诸多不幸,但现下好了,遇到了祭司,那些痛苦和不堪便都成为过去,如果不愿记得就慢慢忘了吧,以后的日子大可放心的过。” 终于,姑娘再也忍不住,双手掩面放声大哭。兰和玥谁也没有劝阻,任她哭完,才帮着她将衣服穿上。 收拾妥当后,玥交代:“我叫人过去简单的铺了一张床,你先就和两日。下午有人过来盘炕,不过还要烘一烘待干好了再睡上去,不然有潮气对身子不好。你自己住东院也不用怕,泽风晚上也在东院,就是满部落跑的那头小狼,别看小家伙不大对外人凶着呢,一会儿带你给它认认脸。” 要说那三个混蛋也是会挑人,虽然眼睛已经哭肿了,但能看出来是个清秀漂亮的姑娘。 “谢,谢谢。”她说话依旧胆怯,拘谨的揉搓着裙摆。 “我叫常玥,平时叫我玥就可以,她是兰。还没问你知道自己多大吗?叫什么名字?”玥没着急带她出去,只将耳房的门打开透透湿气。 “我应该十八,叫......蔓。”说完,她眼中又盈满泪水。 第177章 她的名字是阿娅取的,记得曾经的部落有一种花叫小蔓春,每到天气变暖以后开的漫山遍野都是,阿娅说她就像那紫色的花一样漂亮,所以叫她蔓。 时过境迁,阿娅他们不在了,部落也不在了,更是记不得做了多久的奴隶,以至于她就快忘了,她曾经也有人疼,也不是生来便是由人随意欺辱的。 玥大概能猜到她的想法,柔声说:“我比你大一岁,今年十九,你也可以叫我姐。既然祭司将你领回来,这里以后就是你的家。在延越每个人都有姓氏,祭司家里的人都姓常,你以后叫常蔓可好?” “好,好!”她又有家了?还能可以和祭司一个姓? “走吧,祭司还担心呢,你要是不觉得为难,可以见见他。”兰在一旁提到。 蔓也不是个只会哭的人,虽然今天的经历十分糟糕,其实在此之前更糟糕的事情她也不是没经历过,比如在七星的时候也被当众欺辱过。但即使是那时候,她,她还是想活下去的。过去的记忆太美好,她怕闭上眼睛就都忘了。 “玥,玥姐,兰姐,我可以这么叫你们吗?”蔓试探的问。 “当然。”玥和兰一起回她。 “麻烦带我出去,我想,谢谢祭司。” 等两人将蔓带出来的时候,常念有些不敢看她的眼睛。如果,如果他早一点将带回来的人更明确的安置了,也不会让那几个王八蛋有机可乘。 因为她的发尾干枯,根本梳不开,玥在询问过意见后剪了一半,兰用了个细竹枝给她松松挽了一个发髻。 她其实不懂为什么祭司看着比她还难过,可能他真的如延越人说的那样是来自祖神身边的神仙,才会怜悯如自己这样的人吧。 向前走了两步,她扑通跪在地上,“谢谢祭司救我,以后我愿与玥姐一起,给祭司做事。” 常念忙上前把人扶起来,“是我对不起你,要是我的计划能提前两日,就不会......” 蔓被扶起来后,礼貌地退后两步,“祭司没有错,对比我以前的经历今日算不得最糟糕的。反倒是您允我的事,却是之前从不敢想的,是我要谢祭司才是。” 从她简单的几句话,常念便觉得她曾经的生活应该不错,因为一般姑娘说话并不如她这般有条理,应是后来部落遭逢变故,不得不为奴。 “你就安心住下,有什么事情都可以问玥,至于......今晚就会处置,如果不想再见着,便在家休息,放心,即使他们是延越的族人,也绝不轻饶。” 晚上的时候蔓还是过去看了,虽然是站在了一个没人的地方。 第73章 傍晚,外出忙碌的人都回到部落,也陆陆续续听说了今天的事儿。私底下大家反应不一,有人认为既然祭司早早定下了规矩,还敢不遵守就等同于不尊敬祭司。当然,也有人认为不过是一个奴隶,虽然这个行为确实挺让人瞧不上的,但毕竟都是一个部落的意思意思就成。 外面的人已经聚集得差不多了,常念和厉依旧在议事厅。 “庚,这三人中有一人姓容,我想问问你的看法。”经过半日,常念已经没有先前那么激动。这事儿之所以问庚,是因为所谓容姓就是前吴娅族的族人。 庚的眼中露出一丝厌恶,说:“祭司不必问我,他虽姓容但更是延越的族人,不遵守部落定下的律例就应当接受惩罚。尤其是这种龌龊之事,留着也是祸害,无须对此宽容!” 外面篝火通明加上夕阳的余晖,把整个部落都染成了橙红色,像极了某种警戒。常念站在台子上,不远处跪着今日抓到的混蛋。因为从上午就开始担心,他们午饭也没吃本就没有力气,这会儿更是吓得腿软,即使不叫三人跪着也是站不起来的。 厉连眼神都不想分给他们,这种无耻又无胆的,如何配做延越的族人。 下面的人透过火光看向祭司,见他平时总是带着浅笑的脸比首领还冰冷几分,便也知道这次祭司是动了真怒,之前与三人有些来往的还想帮着说几句好话,现下是一个字也不敢提。 即使祭司年纪小,即使祭司性子平和,可没人忘记祭司来自祖神之地!虽然他与族人讲明许多事追根究底源自道,并不是什么神迹,但延越人心里依然坚信,祭司绝对是掌握了神迹的人。所以在他真的发怒后,没谁敢站出来违背他的意思。 常念扫过下面的众人,只从他们的神色也能猜出个大概。道德,对于这个刚有文明萌芽的部落还太缥缈,他需要用今天的事让众人记住——有些线,不能踩! 手中扬起马鞭,狠狠地抽向一旁跪着的人。他这幅身体的力气不大,不过使尽全力后还是叫三人齐齐地皮开肉绽。要是这一鞭子是首领抽的他们还不会这么畏惧,可一想到平时连鸡都没杀过的祭司出手也是如此的狠,心中就不禁地打了个哆嗦。 之后大家又想到另一件事,祭司虽然不杀鸡,但他劁猪啊!记得当初颁布律例的时候祭司说......情节严重的要,要阉/割!不会真的把人割了吧? 一鞭子抽下去,常念甩的右边的手臂都是麻的,但他没有管而是冷声说:“关于不得奸/淫的律例我已经很明确的说过了,无论是族人还是奴隶都包含在内,但看来还是有人不当回事!” 说完他停顿了一下,将鞭子扔到一边:“我知道,你们之中一定会有人觉得我今日所为是小题大做,不过是一个奴隶何必呢?对吧。” 第178章 他声音不大,不过任谁也不敢接一句“对”,即使有人心里真这般想。 “不说话吗?但有人的眼神是这么告诉我的。那谁站出来说说什么是奴隶?谁是奴隶?” 见底下没人出声,他随手指了一个人。“你来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被点到的人叫秦川,分组后一直负责狩猎,他虽然与那三人不熟,但内心深处也觉得不过是一个奴隶。只是这三人挑衅的是祭司的权威,倒也没有觉得现在这样做是小题大做。 可这叫他怎么回答? “奴隶,奴隶是......”他说了半天也没办法给出奴隶的定义。 “说不出来是吗?我帮你们说。” 他指向不远处戴着脚镣的一群人,提高声音道:“奴隶,奴隶是供你们驱使,毫无尊严,更不会顾及感受的物件,他们和手里的石器和部落里畜养的牲畜没有区别。或许哪日他们死了,有人会心疼自己的损失,却绝对不会为他们难过,对吗?” 不可否认,祭司给出了最符合他们心里想法的答案。 “可有谁想过,他们也是人,也是我们的同类!如今坐在旁边的三四百人,没人侵犯过延越,也未曾伤害过你们任何人,他们只是在与别的部落争斗中不幸落败沦为奴隶。在此之前,他们也是有人生养有人疼,为何要任人糟践?因为天命?去他妈的天命!你们想过吗?要是前段时间在与破岳的较量中延越失败了,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也都会成为奴隶!那时被人欺辱在身下的就会是你们的妻女、亲人、族人,你们又要作何感想?也想得到别人的一句,不过是个奴隶罢了吗?” 常念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在此之前,每个人最重要的事就是为生存忙碌,脑子自然也不会有太多的想法,更何况是换位思考。如果真如祭司说的那样,他们除了绝望还能做什么呢? 他的话仍然没有结束,只是声音已经平缓了不少。 “人与野兽最大的区别在于野兽只有兽性,人却有人性!人性不但包括了爱恨、憎恶、悲喜,还有生而为人才能有的共情与悲悯!或许一开始我就错了,套在他们脚上的枷锁,让你们误以为可以借此套牢他们的人生。” 常念眼神扫过被鞭子抽的瑟瑟发抖的几人,冷声道:“你们不是觉得如他们这般套上锁链就活该被糟践吗?很好,这次我不会阉/割你们,我会给你们平等感受世界的权利。从即日起,便给你们三人带上枷锁,与他们一起吃穿生活,为期......十五年!” 什么,要让他们去做奴隶,不行,他们刚过上好日子怎么能去做奴隶! “祭司,我们知道错了,你饶过我们这次吧,我们不想做奴隶。” 站不起来,他们只能爬着求情,可惜还没爬几步就又被身后的人拽了回去。 “我说过,既然当初别人求饶的时候你们无动于衷,就别指望自己的求饶能起到任何作用。”这次的量刑,常念也参考了上辈子的刑法从重处理。 见祭司是铁了心不会回转,有人干脆破罐子破摔吼道:“凭什么,我是延越的族人,凭什么你让我做奴隶就要去做奴隶,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厉一脚踹在他的胸口,让那人趴着向后倒出去老远。“凭什么?凭你们视部落颁布的律例为无物,凭如果不是他说让你们做十五年的苦役,我就会用石斧劈断你们的脖子。” 厉的话一出,刚才的三人都噤了声,连被踢出去老远的,也只敢捂着胸口强忍剧痛,因为他们太了解首领的性格,他说想杀人就是真的起了杀心。 常念不想在此多做纠缠,“拖下去把,今晚开始,他们便于其他交换回来的人同住一处。至于分到的房子,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收归部落,其他物资由部落派人清点全部充公。” 处理完延越第一批犯人,厉上前一步看着众人说:“以后凡违反延越律例的,均已此法惩处,视情节轻重规定服役年限。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 经此一事,大家对已经有些淡忘的律例又重视起来,而且比之前更为在意。 有些事本来准备明日说的,但既然说到这里,常念就一并讲了,他将目光落在这次交换回来的奴隶身上。“我是祭司,但也没有用部落的资源日行一善的权利,所以,没在交换之初就放你们自由,不然我与族人无法交代,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我和首领要永久奴役你们!” 这次不仅是延越的人左右张望看身边人的反应,就连坐着的奴隶们也不敢置信的看着彼此,刚才那个年轻祭司是什么意思?不会永久奴役是什么意思?是他们理解的那样吗? 他并没有给他们太多胡思乱想的时间,直接说道:“接下来,所有交换回来的人将为延越服役两年,用以抵交换你们付出的资源,这两年内延越会提供基本的吃用,并不会叫谁受冻挨饿,同时,你们也要为延越劳作,这包括建造城墙,耕种以及其他指派下来的任务。待两年期满,虽然不会放你们出延越,但可允你们延越外城居民的身份。” 这是他第一次与族人说起外城,在此之前也只有庚他们几人知道。 “接下来我说的不只是要讲给交换回来的人听,也是告诉延越的大伙儿。所谓外城,便是在城墙之外另起的部落。我说的是另起,而不是自立,这些外城的部落仍属延越,但与内城人的待遇有区别。外城可以建造自己的小部落,或是学内城耕种,或是依靠打猎为生,同时也可来内城劳作换取资源。除了每月需固定缴纳物资外,只需遵守延越定下来的律例受延越监管,其他方面不作约束。外城部落不会有首领,但会有主导部落的令官,如果是其他归降的部落,令官大概会是部落之前的首领,而如你们一样的外城居民,令官也可自行推选。” 第179章 外城?自由?每一个词都新鲜的仿佛是梦,叫套着脚链的人有些不敢触及。可是站在上面的祭司话还没有停,继续说:“你们也看到了现在的延越,这并不是内城的全部,但仍有空余,所以外城的人也不是终生都在城外,但凡有能力者有贡献者也都可成为内城之人。除此之外......"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提高声音说:“除此之外,延越从此废除奴隶制!” 哗的下面的人再也按捺不住,纷纷议论,而下面的奴隶有的人已经激动地掩面而泣。终于,在一片喧闹声中,有人站出来发问:“祭司说延越以后没有奴隶,那原先我们拥有奴隶的人家怎么办?” 意料之中的问题,关于这个也是他们几人讨论最多的。 “因为部落原本的奴隶或多或少都与部落起过冲突,但念在这些年也为延越付出不少,现在由部落出资源从各家之中交换,他们将与新交换回来的人享有同等待遇。这次拿出的交换资源均为布匹,一名奴隶半匹布,你们可有异议?” 半匹布如果拿到交换集会上,别说一名奴隶,就是二十名奴隶也可换的。即使延越现在大部分家中学会了织布,但半匹布可是六米多,计算是会织布的家庭使用腰机,两个月也不一定做完。毕竟他们也要负责部落的采集、分麻等工作,能留给他们回家织布的时间并不算多。 所以,他的交换条件刚一出口,一大半的人便停止了议论。不仅是因为这些布可以做两身衣服不止,还因为现在延越私底下也出现交换,而像布匹这样的资源完全是硬通货,即使自己不用拿去交换,也是十分顶用的。 现在家里有奴隶的,多数也是在为部落出力,然后部落会额外多分一些资源给奴隶主人,但这些资源显然没办法和半匹布相比,所以两相比较,都愿意拿布交换奴隶。 只是仍有族人不愿,虽然知道是首领和祭司还有那几位商议后的决定,但还是鼓足勇气站起来说:“祭司,我,我不愿交换。” 常念看向那人,待看清面容后挑了挑眉毛,因为他大致猜到了原因,但还是明知故问道:“说说,为何不愿交换?” 那人见祭司并没有生气,才又大着胆子说:“春虽然是部落奖予我的奴隶,但如今也是我崽子的阿娅,在我家里没人当她是奴隶,所以我不能将她交换给部落。” 其他人不想交换的原因也差不多,基本是家里有女奴的。 这是不是最早跨越阶级的爱情,常念不知道,但他觉得让他今天一直沉寂的心情有了一丝丝好转,遂开口说:“凡家中女奴自愿留下与你们成为伴侣的,无需交换,并且自二人成功领取婚契那日起,就正式拥有延越族人的身份。但如若女奴自己不愿,便仍需交换给部落,你们可还有异议?” 因为所有人基本都在此处,所以在听到祭司的话后,真的有两人站出来说自己不愿。那两家的战士明显吃了一惊,不过慑于首领的目光,最后还是缩了回去一言不发。 就在常念以为部落原始遗留问题基本解决,要说奴隶下一步的安置时,有个人涨红着脸站起来说:“祭司,我,我不同意。” 看了一眼那人,常念愣了一下,如果没记错他家确实也有一个奴隶,不过好像是个男性,难道是嫌半匹布给得少?这已经是几人商议后的结果,如果再多,部落短时间也拿不出来。 “祭司,虽然彻是男人,但,但我也,也视其为伴侣,并不想交换。”一句话,好像用了他所有的勇气,说完之后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敢看周围人的目光。 即使原始社会很奔放,但是动物的本能让他们知道想要繁衍需要异性才能完成,所以第一次直面同性的伴侣关系,还是让许多族人错愕了一下。 常念:很好,没想到这么早就考虑同性婚姻是否合法的问题了,他的步子迈得有点大! 第74章 今日要说的事已经说了大半,暮色也变成了月色,常念掩唇轻咳,“你,你这个情况有些特殊,明日商议后再定。” 说话时,他用余光看向厉,发现厉正直视自己,吓得他连余光都不敢瞟半分。 好在还有正事没有说完,遂正色道:“明日下午,我在议事厅门口为所有人登记户籍,以后凡在延越生活居住的人均有户籍,上至老人下至孩童,每两年更新一次。户籍由部落登记造册,除此之外,每人手中也会留有户帖,切记户帖需要自己留存好,这不仅是你们的身份证明,待日后延越人数增多,出入城便需户帖来往通行,如若将户帖遗失,补办会十分繁琐。” 虽然部落里的人除了自己基本没人识字,但户籍造册还是越早梳理越好,省得以后人数太多工作量堆的太大。 又听到了新的东西,大家交头接耳的开始议论,好奇户帖长什么样子。 常念倒也没有给大家展示户帖长什么样,一是他没带着,二是这么晚了展示也看不清,他与大家继续解释:“现在延越的户籍共分五类,内城民籍、外城民籍、军籍、良籍、役籍。内城民籍和外城民籍听名字就很好理解,我不多做解释。军籍即被选出的连弩手、弓箭手、骑兵以及其他专司护卫部落及征战职责的人。良籍是如我的家臣一般,居住在延越内城但不参与资源分配的人。至于役籍即为在延越服役之人,就如本次交换集会换回来的便先持有两年役籍,待两年期满,由部落将其役籍转为外城民籍。你们可懂?” 第180章 祭司说的很清楚,他们没什么不明白的,想到以后就是有内城户帖的人,好些人心里都生出了些嘚瑟的心思。 而那些即将获得役籍的人,心中不免也有些激荡。虽然还要服役两年,可只要两年期满,他们便能如梦里想的一样过上许久未曾体会过的生活。即使两年后拿到的是外城的户帖,但那已经是很好的事情了,尤其是那个年轻的祭司还说过,外城的人要是表现的好也可搬至内城。想到他们看到延越人生活的样子,就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 原来黑暗过后,还真的能叫他们看到曙光。 在所有人表示自己懂了以后,厉站出来说:“明日负责狩猎和采矿的均由有伴侣的战士负责,其他单身战士和单身姑娘,可到此处参加延越第一届非诚勿扰相亲会。” 本来常念高高兴兴地张罗此事,结果让今天的三个王八蛋搞坏了心情。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相亲,但既然提到了单身的战士和姑娘,大家伙也能大致猜到是什么事,于是见气氛好,有胆大的婶子问:“首领,不知道其他人能过来瞧瞧吗?” 厉没什么表情地点点头,他在人多的时候几乎很少笑。“明天负责采集和分麻的都可休息一日。” 眼见着他把挺热闹的事说的十分严肃,常念在一旁补充:“首领的意思是,明日除狩猎和采矿的人外都可来凑个热闹。不仅如此,凡在第一届非诚勿扰相亲会上成功选定伴侣的族内姑娘,领婚契当日,部落会送半匹布作为她的嫁妆。” 自此之后,嫁妆一词出现在延越的习俗里。后来又一点点完善了嫁娶之道,虽与古时有些差别,但也是极为热闹和隆重。 说完他看向交换回来的六十多名女人,安抚道:“大家不必恐慌,虽然把你们交换回来的确是为了给部落的战士寻找伴侣,但即予你们延越户帖,不论何籍都是我延越的子民,自然不会行胁迫之事。明日相亲会,你们与其他姑娘一样,参加也好旁观也罢,随各自心意无需多虑。但我也要说另一件事,如果明日相亲会上谁和我族战士互相选定成为伴侣,便能登记领取订婚契,订婚契满一年后如果双方无异议,便可换成婚契。正式领取婚契后,你们的户帖也会从役籍转变成内城民籍。当然,如果订婚一年内,对未来夫君不满也可随时放弃,继续回来服役。服役期限为两年减掉你们二人相处的时间,待服役期满,仍能换取外城民籍。” 他与厉在商议此事时考虑了许多,即希望能提高延越的成婚率,又要最大化地照顾到这些女人的情绪和权益。 “接下来我介绍一下明日{延越第一届非诚勿扰相亲会}的规则,凡参加的姑娘会先抽取号码牌,根据牌子的顺序依次上台介绍,下面的战士如有相中的,可移步台下由姑娘自己挑选。如有相中二人私下交流,如无相中的也可一人离开。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防止有那种乱来挨个姑娘他都跑上来试试的,所以每名单身战士只可上前五次。” 这个规矩刚说完,底下就有人忍不住笑出声。别说,还真有准备广泛撒网的。 现阶段的人寻找伴侣涉及情感需求的还是少数,尤其是年岁一过了二十,强壮的战士在某方面需求越发旺盛,他们倒也不挑能有伴侣就不错。 常念也不会觉得如此想法粗俗,毕竟他们所处的社会阶段不同,文明也好情感需求也好必然不一样,要是以现代人的道德审判原始人,这多少有些上帝视角过于强求了。 等笑声和吵闹声止住,他才又说:“参加此次的姑娘无论持有何种户帖,都有选择伴侣的权利。但也有不同之处,持民籍的姑娘不必走订婚流程,要是彼此相处之后觉得合得来,可直接领取婚契,当然如果觉得合不来的也没人能强求,凡在领婚契和订婚契之前发生强迫行为,均依照奸/淫/罪从重处罚。” 终于,在月上中梢时把好的坏的都一并说完,大伙才散了回去休息。 常念和厉躺下后,两人都没有马上入睡。借着幽幽月光,厉低声问:“怎么还不睡?” “我刚才在台上看到蔓了。”他看似答非所问地说。 厉大手插在他的发梢揉了揉,安抚道:“别担心,我看她是个坚强的姑娘,会慢慢好的。” “嗯。”常念闷闷应了一声。 “念。” “嗯?” “如果我说在此之前我并没有生而为人的善良和悲悯,你会不会对我失望?” “啊?怎么会!厉,你不是没有,只是没有去想。” “就这么相信我?” 常念思考了一下,扑闪着眼睛看着厉说:“如果学会了换位思考,纵使不能感同身受,也能多少体谅一二,便会明白生而为人的不同。就比如,在前段时间的交换集会上,我要是被七星带走了,那被压在身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厉便用手捂住了他的嘴,眼神悲伤又锋锐地说:“不会,我不会让别人带走你,更不会......”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别说是说了,他连想都不能想。 过了许久,他才松开手,将人紧紧搂在怀里。月光下,能看到厉的眼神幽深地可怕。 “在我死之前,一定会护好你,但......如果我真的要死了,护不住你,我会把你一起带走,怕吗?” 靠在厉的怀里,常念能听见他隆隆的心跳声,对于有些事,他似乎有了大概的答案。于是笑眼弯弯地看着厉说:“不怕。” 第181章 第二日在相亲大会前,几人先在议事厅中对于同性婚姻是否合法进行了举手表决,让常念没想到的是竟然是全票通过。 他看着直男buff加满的弘,眼睛里是毫无掩饰地疑惑。 弘挠挠头问:“祭司为何一直看我。” 常念直言不讳道:“觉得你会支持有些意外。” “啊?为啥?祭司不是叫我们要换位思考吗?我便想如果兰是个男人不能给我生崽子,我还会不会选她做伴侣。等想了半天之后,觉得自己还是会选兰,虽然那样就没有芽很遗憾,但是因此将兰让给别人我肯定做不到。既然这样,为啥我要反对呢?” 弘的话让常念有些意外,没想到延越部落里最恋爱脑的竟然是弘这个铁憨憨。 厉起身,扫一眼众人说:“既然大家没有异议,那婚契之事就此定下,以后无论同性或是异性,只要双方自愿均可领取婚契,这事我会在相亲结束之后公布。” 说完,他径直看向常年。 常念这次并没有躲闪,对着他笑的眉眼弯弯,看得厉觉得心都被晃了一下。 事情商定后,庚起身笑问:“祭司,不知道您说的婚契什么时候才能领?” 常念挑眉,难得能打趣他:“怎么,你看着很着急?” “祭司大人这便是明知故问了,我急不急,您不是最了解的吗?” 常念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什么叫他急不急自己最知道了,果然跟这种白切黑的芝麻汤圆在一起就不能比脸皮。 眼见着他耳根的红晕就要染到脸上,厉起身挡在庚跟前冷声道:“今日没事要做?还是你想换个户帖?” 庚耸耸肩,去忙自己的事了。 上午的相亲会,自然又让延越热闹一番,只是没想到瑶的身后竟然跟着玥和蔓两个人。常念迎过去,又叫人从议事厅将椅子搬出来,垫了软和的皮子,才扶着母亲坐下。 见儿子看身后的蔓,瑶解释:“本来是叫蔓在家歇着,也不必非凑这次的热闹,但这孩子还是坚持要来,说要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常念无奈:“你来我这不必着急做什么,如果实在闲不住家里有斜织机,织一些布也可以的。” 蔓腼腆一笑,上前一步说:“祭司,您不必觉得亏欠我,而且您也不欠我什么。如果不是被延越交换回来,我经历的或许比这个更糟糕,至少现在您还给了我重新开始的机会,已经很好了。昨日的事并不是我的错,我也不会觉得羞愧,祭司您说对吗?” 常念喉咙有些紧,对着她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对,你说得没错!” 第75章 清早的太阳还没有升得太高,草叶子上的露水也没有蒸发干净。因着今日的热闹,无论是来参加第一届非诚勿扰相亲会的姑娘战士,还是要过来瞧热闹的婶婶婆子都早早到了,自然也见着瑶身后跟着的两位姑娘。 在延越,没有谁是不认识玥的,不过另一位和她身材相仿长相清秀的还是第一次见。但联想到昨日的事情,就也知道那姑娘是谁了。 瞧她的模样和谈吐,好些人心里都在咒骂那三个王八蛋,多好的姑娘就这么给人欺负了。 这样新鲜的热闹,延越还是第一次,尤其是现在的姑娘没有封建礼教思想的禁锢,一个个性子都颇为爽朗,基本没有冷场的时候。 主持人选了一个爱笑的婶婶,可能到了这个年纪都会开启保媒的天赋,即使平时的话算不得多,但站到了台上竟也能妙语连珠。 进程过半时,婶婶转身看向厉,笑问:“上来这么多姑娘,也不见首领走过来瞧瞧,是还没有看上的吗?说来首领的年纪和弘一样大,弘家的崽子都满部落跑了,您看着不着急吗?” 她这一开口,让还没上台的姑娘眼前一亮。首领虽然不苟言笑,但能力和样貌都是部落中最出众的。如果说以前他身上是一点人气儿都没有,现下不知为何,纵使还不曾见过他笑,但给人的感觉却没有先前那么冷了。 婶婶的话问出口,厉的神色更严肃了,刚要开口却被常念抢先。难得今天的气氛好,可不能让他一句话把热闹的场子弄冷了。 “婶婶瞧着比我阿娅还着急,放心,等厉成婚,第一个叫婶婶过来热闹。” 婶婶一笑,不大的眼睛眯在一起,问:“祭司说话算数?” 常念突然生了逗弄厉的心思,侧头问他:“厉,我说话算数吗?” 厉轻咳一声,低低道:“算。” 之后的相亲会上,野还被周围的几个汉子推上去了一次。那姑娘正好是之前朝部落的,但因着有瞧上的人,便没有选野。 差不多快到中午时,第一届非诚勿扰相亲会圆满落幕。部落原有的姑娘加上交换回来的,共有八十多人找到了伴侣。 这次负责主持的婶婶,常念对她非常满意,不但会活跃气氛还十分有亲和力,结束后叫人送去了半斗麦子和自家熏好的腊肉。 相亲会结束后,厉公布了关于早上对于同性婚姻的决定,虽然有一部分人明显不是很理解,但好在律例就是律例,而且现在延越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要做的事儿多,也没有太多时间留给大伙儿嚼舌根,算是平稳过渡过去了。 待到下午,常念又要开始忙碌户籍登记。 册子和户帖用得纸张是早早备好的,至于户帖上的印章自然是云叔雕的。当初与云叔说起印章之事,他竟然拿出一个个头不小的犀角,说是答谢常念送他的工具箱。 第182章 记载用的墨和印泥,墨比较好做,试了几次松木碳和鳔胶的比例,墨锭便做出来了,虽说质量算不得多好,但也能应急先用一用。上辈子看的视频,也有教古法徽墨制作的,但由于现在还没有桐油这东西,只能往后放一放了。 印泥就更加糊弄了,时间上来不及,好在开采石灰岩时发现少许的朱砂,这东西暂时没别的用处,研磨后用水飞朱砂法,再加上一点膘胶暂且代替印泥。 正经的八宝印泥也不难做,据说还可以水浸不化、火烧留痕。他手上的材料倒是能凑齐,只不过用到的蓖麻油却需要存放的久一些,来让印泥的稳定性更好。之前做肥皂时用动物油,总觉得腥味重,好在让他找到了蓖麻籽,榨了蓖麻油代替。他手里的蓖麻油也就是个把月的时间,离要求的五年之期短了许多。 待明年夏日,蓖麻油沉放个半年多,有一定的稳定性后再制作印泥。即使不能如正经的八宝印泥好用,但总比朱砂加膘胶这种凑合玩意强许多。 如此就和着,延越第一版户帖算是正式上线,虽然略显粗糙,但好在推行下去了,剩下的今年冬日时间充足之后慢慢完善。 至于何时可以领取婚契和订婚契,这还要等些日子。因着婚契和户帖不同,婚契需要长期存有,所以需要考虑到纸的韧性和存留。 新一批楮皮纸浆就要泡好了,常念准备将棉花按照一定比例掺到其中,实验纸的韧性。等到第一批新纸做好,便给大家发婚契和订婚契。 领户帖时大伙儿才知道,原来役籍也有区分。如交换会交换回来的人持有的是两年役籍,他们的居住条件和原水一样,是半地穴式住宅,每个屋子十来见方住五人。十间房子为一院,每晚回到营地虽然不能出院子,但院内面积不算狭窄,可在院内自由活动。 但如昨日宣判的那三个人,还有之前七星部落被俘获的二十几人,所持役籍上有红色圆圈。这一类人除了白日服役外,回到营地也不可自由活动,只能待在半地穴式住宅中等次日天亮再次服役。 另外,他们的伙食也要更差一些。普通役籍每顿均可饱餐,但获罪之人却只能吃个半饱。这也让交换回来的人明白,他们确实不是奴隶,在这个部落并没有享受最差的待遇,而且也更相信,两年后部落会予他们外城人的身份,彻底予他们自由,所以再做起活来都比以往更卖力。 持有役籍的人因为劳作时间较长,所以有专人负责饭食。送饭的人回来将里面的事情说了,又引了许多人好一顿讨论。 “给关在一个小屋子里不让出来?饭还吃不饱?真的假的啊!” 送饭的嫂子咂了一下嘴,说:“我还能瞎编,就他们做那么多活计,送过去的饭肯定吃不饱。” 提到饭食,嫂子又感慨道:“不仅饭食少,吃的也不好,别说和咱们平日的吃食比,就是比另一边那些服役的人也差了好多,要不说可千万别违反律例。” 这句话说到了大家心里去了,对于首领和祭司说的律例,心中更忌惮几分。 晚上常念回家,觉着上辈子加到一起都没写过这么多的字,手就像是装的假肢一样,几乎没什么知觉。 厉一边帮他揉捏手,他一边与厉抱怨:“最晚再过一个月,你们都要学习识字,等认识了字有好些东西我教起来也方便。” 说完他又摇了摇头,抽出手,去一边的柜子里拿蜂蜡。 “不对,别人要一个月之后学,你要现在就开始。” 厉无奈,“这么着急?” “白日我们都忙,我没时间教你也没空闲学,当然要趁着晚上学一点。”他将蜂蜡点燃,又拿出炭笔和纸。 于是这一晚,厉从汉语拼音学起。 之后,部落的人总能见到首领在空闲时,手里拿着用绳子串起来的一沓竹片。 没错,常念借鉴了上辈子许多人学习单词用得办法,给厉做了随身带的手卡。厉学习速度着实让他吃惊,虽说没有过目不忘那么夸张,但是记忆速度也让绝大多数的人望尘莫及。 时间在忙碌中过的飞快,一转眼又是半个多月,现下已经是冬月初。 冬月即为阴历的十一月,出门只穿一个短襦加马面裙已经有些冷了,里面不但将亵裤换成了纯棉的,外面也添了外衫,有怕冷的干脆也不穿外衫,短襦外面就是厚厚的皮子。 城墙那边第一批青砖早已烧好,前两日便全部垒建到城墙上,让城墙高度过了五米。 忙完户帖之事后,他就带人去寻回了百年的桦木,现在桦木已经变成城门。城门做了一些处理,除了涂上阻燃的东西外还做了铜钉,看过去巍峨不少。 在青砖出窑前不久,盐城的城墙如申应允厉的那般,已经建好。常念过去看了一次,八米多高的城墙让盐城看上去像个巨大的城堡,使得第一次见到这东西的人难免多出一些望而生畏的情绪。 盐湖城墙与部落城墙不同,并不是东南西北各一道门,只在面向盐湖和部落的两个方位设置了城门。 在距离上,盐城距离盐湖并不算远,大概有一公里的距离。城墙上设有重弩,重弩覆盖的距离在五六百米左右,刚好可以到达盐田。 趁着原来建造盐城的人回部落建城墙,申带了二十人在盐城内部建了几个面积大一些的半地穴式住宅,以后盐城便不再空置,每日都会有一队人驻守,负责晒盐收盐等工作。驻守之人十五人为一队,每五日一轮换,即使有一二百人的队伍来袭,就算不能全部歼灭,但固守盐城绝对没有问题。 第183章 除此之外城墙上还建有一座烽火台,如遇紧急情况点燃狼烟,部落负责西面瞭望之人便能看见。食盐作为现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部落会议上基本将能考虑的情况都计算上了。 申作为这段时间最忙碌的人,部落的奖赏肯定少不了,让常念意外的是他从还未婚配的女役人中选了一个,正是脸上做过易容的那位。将自己的担忧与他说了,申叫他放心,左右不是给自己选伴侣,先照着家臣的身份安置。 除了部落的这些变化,常念这块也完成了不少的事儿。首先第一批大棚已经做好了,他着人将泡好的种子种到了阳畦里,等豆苗育好便能移植到大棚。 答应鹤工的工作室终于有了着落,马棚和主屋之间多了一排房子,不过平时他多数带人在外做工。好在厉之前建织布厂的时候,又多建出来几间空房,鹤便带人在那忙碌。 答应厉的五台飞速织布机,鹤工分着两批做好的,多出了一台带回了家里,正好给玥和蔓用。 常念分到的棉花收好了种子,做成了布匹和被子。被褥有两套都给了母亲,其余织成布。一部分留着给母亲赶制棉衣,剩下的一家人都分了些,至少贴身的衣物都换成了棉的,不但保暖也更舒适。 因为有了小麦,他也能做出更好的酒曲,于是趁着空闲的时候,分别酿了柿子酒、红薯酒和梨子酒。最近刚好能喝,他每个尝过了点,觉得还是梨子酒味道最好。 常念心心念念的麦苗长势十分喜人,再有几日便分蘖。因着下了两次雨,常念摸了摸麦地厉的土,觉得分蘖的水应该不用浇了。 当初计算种子的时候,他还是多算了些,所以在麦子出苗后又叫人减了些苗,拿回来的麦苗全被做成了麦芽糖。 瑶特别喜爱甜食,所以在儿子做出麦芽糖后,她便总容易贪嘴。常念没有办法,只能将糖藏好,定量给她。 除此之外,芽自然也得了一些,听说麦芽糖比蜂蜜还甜,好些小孩子天天跟在芽身后,只希望自己也能舔一下。 当时种麦子的时候,除了常念和部落的地,庚他们能进议事厅的七人一共也凑了二十亩地的种子,所以做麦芽糖的时候,七人也分到一些。 鹤和雁的都分给了玥和蔓,他们说大男人不喜欢吃这些甜的。经过半个月的相处,蔓算是真正融入这个家,玥邀她一起住到主屋,但蔓却说自己在东院住习惯了,之后没人再提。 常念画的最重要的一个饼终于兑现,他背着厉做的□□终于锻打好了。 与其他兵器不同,这柄刀完全是采用百炼花纹钢作为刀身,反复锻造,退火,淬火,覆土烧刃,然后再经过回火,最后才是打磨。两米二的刀,分量十足,以常念的小身板拿是拿的起来,只是想要自如使用就显得有些费劲儿。 他拉着厉的胳膊,去了铁窑旁单独的一个院子。为了保持神秘,还在厉的眼睛上系了一块黑布,暮色西斜,这般看过去,竟觉得多了些旖旎的味道。 常念轻咳一声,收回思绪说:“可以看了。” 厉扯开眼前的黑绸,见面前的木桌上摆了一把比他平日用得木矛还要长一些的刀,刀身流畅、寒光锐刃,正是小狐狸曾经和他说过的□□。 “怎么样,喜欢吗?” 闻言,厉没有第一时间拿起面前的刀,而是走到常念身边,用力的将人抱在怀里。他将唇凑到怀中人的耳边,轻声说:“喜欢,很喜欢。” 伸手在他胳膊上拍了拍,常念抬头凝视厉,“虽然这把刀不是我锻造的,但刀柄的皮子是我亲手编上去的。你的第一把兵器,不但要是我送的,也要有我的参与,希望它可以一直陪着你,直到你老了挥不动刀了,都能陪在你身边。” 他这半告白似的话,也不知道厉有没有听懂,不过他的心意如此,也不急于一时。 第76章 珠帘幕卷,支隔窗外鹅毛大的雪片纷纷扬扬地下着,常念倒了一杯热水。“都说今日雪大,还跑出去训练。” 厉脱了外面的大氅,挑了挑眉:“不是祭司让我们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吗?” 常念白了他一眼,踮起脚尖把他头上的雪拍干净,“那祭司让你们顶着大雪练了?冷不冷,桌上给你倒了姜茶。” 厉伸手将人拉到怀里,下巴抵着他的肩说:“冷,一杯水可暖不过来,你身上热乎,给我抱一会儿。” 常念没有纵着他,拍了一下他手臂,“去把姜茶喝了。” 厉不舍的将人放开,把桌子上的热茶一饮而尽。“刚我路过麦地瞧了一眼,上面积了半尺厚的雪,真没事吗?” 他跟着坐到桌边,托腮看着厉说:“我再教你一个词,瑞雪兆丰年。”说着,他用手指蘸着茶水在桌上写了一遍。 “小麦和蛇一样会冬眠,你见着哪条蛇怕冬日天冷的?如今气温低、雪下得多,倒是会把地里的害虫冻死,反而能在明年有个好收成,也就是刚说的丰年。” 厉看一眼桌上的字,说:“你累了那么久,我怕叫这雪糟蹋了。” 两人说话间屋门被人轻轻叩响,蔓的声音传进来,“首领、祭司,午饭好了,夫人叫你们过去。” 常念起身,“走吧,今天弄了新鲜玩意,过去瞧瞧。” 进到主屋,厅堂的木桌上摆着两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厉疑惑:“这是?” 桌上奇形怪状的自然是铜锅,除了铜锅之外,还摆着切好的羊肉、手打的鸡肉丸、洗干净切丝的羊肚、大棚中新长出来的冬瓜切成的片,除此之外,还有冻豆腐和炸豆皮。 第184章 他的黄豆育种之后还剩下一些,在入冬时磨成了豆浆,尝过新鲜后,多余的豆浆做成了豆腐,趁着天冷冻上了,想吃便拿出来一块。 常念给他解释:“这是我叫他们新做出来的铜锅,肚子里面放的碳,能一直将锅子热着,最适合冬日吃。” 才过去一会儿,铜锅中的汤已经咕嘟咕嘟冒起泡,里面飘着的菌菇和红枣上上下下地翻腾着。 因为快年节,瑶说要一起热闹热闹,所以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两口锅子,玥和鹤他们也没有另起一桌。 “别站着了,我瞧着念弄的这玩意新鲜,都坐下尝尝味道。”瑶看着桌上的菜有些跃跃欲试。 其他人依言坐下,常念拿起碟子,用盐、鸡粉、蒜泥、葱花还有菌菇汤对了一碗汤料。没办法,现下还没找到芝麻,所以铜锅涮肉吃的也不算特别正宗。 之后他又将其他食材下锅,鹤和雁他们有样学样,待第一口羊肉吃到嘴里,大家都觉得这个味道不赖。虽说不上多惊艳,但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吃上这样一口,还是能让人十分惬意。 “阿娅觉得如何。”常念又夹了一个丸子到母亲碗里。 “味道鲜嫩。”瑶一边吃一边赞道。 他又看向厉,问:“首领大人觉得如何?” 瑶拍了一下儿子,“竟欺负他。” 常念摊手,“阿娅偏心,我不过问问他味道,怎么就欺负他了。” 厉有时还挺喜欢听小狐狸叫他首领大人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这时的他还不知道有个词叫情趣,待他知道以后,有某人受的。 他放下碗,如实说:“味道很好,吃着也暖和。” 提到暖和,常念问旁边的雁,“役人那边的吃食你可看过?冬日的皮衣还暖和吗?” 雁把嘴里的羊肉吞下去,回道:“祭司放心,那边每日都有热汤和菜,咱们今年红薯也屯了许多,蒸红薯也管够。至于皮衣,按照延越之前冬日的皮衣准备,加上最近也没什么活计,住在屋里足够保暖。” 夹了一块吸满汤汁的冻豆腐,羊肉和菌菇的鲜都在里面,“嗯,那便好,别苛待了。” 雁应是,之后又开口问:“今日有人托我问祭司,明日雪停了还能不能领婚契。” 盛烫的手顿住,常念无奈道:“再有三日便过年了,他就这般着急?” 雁挠挠头,“他说想在年前将媳妇娶回家,这样就能抱着媳妇过年了。” “成,你告诉他,明日辰时让他去领。” 提到着急领婚契,常念总能想到庚。当初公布发婚契的时间,庚竟然一大早去排队,愣是带着盛第一个领了婚契。 虽说部落颁布了同性可婚的律例,但谁也没想到这第一个领婚契的竟然是两个男人,更让他们惊掉下巴的是这两个男人还是庚和盛,尤其对于之前吴娅族的族人来说,不能说晴天霹雳吧至少也是外焦里嫩的。 领就领了,庚还拿着婚契过来同他显摆,将他做的婚契夸了一通。 常念倒是大方,不仅不和他计较,还送了一坛子酒和一匣子药膏。庚看到他送的礼后,赞道:“还是祭司懂我,礼物很喜欢。” 某人撇撇嘴,心想你可节制点吧,小心再过几年会不举! 不过,庚倒也不是瞎夸。常念骨子里有点浪漫,所以婚契不只是普通的白纸。 延越到深秋开着许多粉色叫不出名字的小花,花瓣小巧精致,就连叶子都是小小的椭圆形,他将花瓣和叶片处理好,放到新做出的纸浆中,荡料入帘后透火焙干,出来的纸张精致又浪漫。 除了如婚契的贴纸,常念还做了些红纸作嫁娶年节之用。好在那会儿部落还能寻到茜草,便也做了不少。 “下午你有事吗?没事在家和我写福字。”前段时间开始,他就让厉练习福字,为的就是年前给家家户户写福字时能有个帮手。 来延越的第一个年,自然要热闹,除了准备喜庆的福字,还早早准备了竹节,到时候也要听个声响。 厉吃完,将碗筷放下,应道:“好。” 现在母亲的月份大了,中午总是爱疲乏,几人吃过了午饭收拾下去,就要回各自的屋中。正巧这时,兰过来敲门。 “怎么了?还顶着大雪跑过来?” 因为母亲躺下了,他领着人去了自己那屋。 进屋前兰拍了拍身上的雪,说:“今天过来找祭司确实有事,前几日我帮着接生的那家嫂子奶水不够,这两天娃娃饿的一直哭,想着祭司家里的母羊日日都有奶水,托我过来问能不能和您换一点。” 给兰递了一个手炉,“先暖暖手,什么换不换的。今日我带回来的羊奶都给阿娅做零食了,一会儿我让雁再去挤一些,煮好了给你送过去,以后叫他家人每日来取就成。” 兰犹豫着说:“羊奶珍贵,怎么好平白拿。” 常念摆摆手:“这是给孩子的,一个小家伙又喝不了多少。等明年开春,部落养的那几只绵羊估摸着也要生崽产奶,到时候家里有孕妇和孩子的,都按照人数均分。” 谢过祭司,兰起身就要走,却被他叫住,“先别走,正好今日我给阿娅做了些零食,你带一点回去给芽。” 她哪里好意思再拿,就要转身出门。 “你要是走了,我还得叫人给你送过去” 无奈,兰只好将东西带上。 第185章 今日的零食是常念用羊奶、蜂蜜和红薯粉做的羊奶小方。除此之外,之前的麦芽糖也让他融了些加上羊奶做成了奶糖。 提到蜂蜜,常念现在基本可以实现蜂蜜自由,因为大棚种植需要蜜蜂授粉,所以在深秋的时候做了好些蜂箱,诱了蜂群回来。 大棚中的大豆和高粱的花芽已经分化了好些日子,估计着初五初六差不多就能开花授粉。土豆虽种的最晚,可由于生长周期短,早早的过了花期,眼瞧着再有些日子就能收获。 要说最让族人吃惊的还是他在大棚里搞了个鱼塘,为了优化水质,池塘的底部移栽了藻类,怕鱼儿缺氧,又利用虹吸原理做了个无电的水循环装置,去过鱼塘的人出来都直呼神迹。 常念试图让人明白什么是压强、水位、压力差,奈何这些东西对现在的人仍然是天书一样,只有对机关术研究了许久的鹤听出一点门道。 现在里面养的鱼啊河虾啊都活蹦乱跳的,有时候馋了,就要去捞一尾解解馋。 想到这里,他又叫住兰:“你等一下,我叫人捞几条鲫鱼你拿过去,鲫鱼汤能有助于产妇多分泌乳汁,带过去叫她试试。” 兰有些不知所措,鲫鱼不同于羊奶,羊奶至少每日都产,但鱼塘中的鱼却是捞一尾就少一尾,冬日还那么长,虽说这东西不是给自己的,但她也不好意思拿。 可惜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出门时愣是两手拎满了。按说祭司还是她的老师,这马上到了年节,自己确实要好好想一想送些什么节礼过来。 回去的路上路过了一口井,兰再次感慨,今年的冬日比往年都要冷一些,要不是祭司别说现在还能吃得如他们这般好,就是取水都困难。 延越以往的冬日,不是在河里凿冰就是存雪化水,现在她随祭司学习医术,也知道早先的饮水有多不卫生。哪还能如现在这般,可以从这个叫井的东西中取水吃用。 说来也奇怪,别处的水都结了冰,只这井里的水不一样。祭司说这是地下水,有什么地热保温,大伙听的似懂非懂的。总归现在用水过来挑便成,全部落如这样的井有四口,除了祭司家里自己打的一口,其他分别在部落的三个地方,离着谁家都不算远。 送走兰,厉与常念一处写福字,大大小小的百十来个,看着就喜庆。 “初三的事情你准备的怎么样了?”厉一边写字一边问。 常念将晾好的福字收拢起来,说:“没什么需要特别准备的,鼓和编钟前日就做好了,小土窑当日搭建就成,剩下的便是一起热闹热闹。” 他倒也没忘了自己是祭司,虽说没准备搞个祭灵仪式,可也要在年节时有些作为。 延越之前没有过年的概念,是他做了日晷后将上辈子的节日照搬过来,大年三十作为一年最后一日,承载着辞旧迎新的美好愿景肯定要热闹。 不过他将这热闹留给每个小家,待到初三晚上再整个部落的人聚在一起。 三十早上,常念和厉带着人在外面贴福字和春联,就连瑶都穿着厚厚的狐裘手里捧着手炉在外面瞧热闹,玥和蔓在她一左一右扶着,定是不会让她滑倒。 别说旁人了,就连瑶都不知道,原来生活能过得这么有滋味,唯一遗憾的是她的秦没有看到。 泽风站在瑶的身后,脖颈扬的笔直,现在小家伙已经有半岁了,褪去幼狼的稚嫩像是匹孤傲的狼王。但要是懂的人就能看得出,它还是个刚刚半岁的崽子,因为骨骼仍在发育中,它的脸要比成年狼更丰满,鼻子也要更粗壮,可气势上绝不输外面的狼。 有时常念带着泽风走在部落里,族人都要多瞧几眼,漂亮的红裙少年身边跟着一匹张扬着锋芒的银狼,怎么看怎么像一副画。 对联还没贴完,就陆续有人过来。今年的冬日过的这般舒坦,谁都知道全是祭司的功劳,但大伙也没忘了首领和老祭司,毕竟如果不是他们,延越的人也等不到这样的日子。遂一到三十这天,都带着自家的心意过来。 “祭司,这是我家媳妇熏的鹿肉,是自己琢磨的法子,我们觉着味道不错带过来给您尝尝。” 如此这般,送什么的都有,左右都是个心意。常念也不叫人空手回去,一人用纸包了份肉脯,外加两个茶叶蛋,也算是回礼。 这些放到现代寒酸,可是放在冬日的延越都是顶好的东西。尤其是蛋,只有祭司家里有鸡鸭,自然也只有在他这能吃到新鲜的蛋。 常念教过大伙如何腌制咸蛋,但因为族人都是第一次做总会有出入。做咸了的还好权当咸菜吃了,盐放少的根本放不住,怕坏了早早吃完。 庚和盛是在早饭后过来的,与别人不同,庚拿出几颗圆润的珍珠。穿过来还是第一次见着这东西,常念眼睛中都透着喜欢,不为别的,有这几颗珍珠就能给母亲做两支好看的簪子。 他倒是不客气,伸手接过来,“没想到你手里还有这玩意。” 庚挑了挑眉尾,无所谓地说:“好歹也是做过首领的人,有点私藏很正常。” 见庚如此坦然的说出来,他觉得挺好,吩咐人去取了一坛子酒,“不白拿你的,这是回礼。” 盛一看到酒坛子耳朵都红了,也不知道常念注没注意到。 上次的相亲会上,丘那家伙竟然寻到了伴侣,除了厉,就只有申是单身一人。好在厉吃住都在常念这儿,谁都羡慕不来。反而是申,身边随有个女人,但到底不是伴侣,日子应是过的孤单。 第186章 野与他不同,身边总有朝部落的人照顾着,日子舒服不少。虽说办了相亲大会,但朝部落适龄姑娘还是有几个没找伴侣,其中有一人对野的心思有些不同。平时无事就喜欢去他那坐坐,让好些不知情的认为两人是在处朋友。 三十这日野怕申一个人吃不好,便将各家送过来的都给他装了一些,拎着食盒过去了。 早先被抓去服刑的三人有两人住着一栋房子,服刑后房子自然收回部落,最后分给了申,申现在也算独门独院。 不过院子有些简陋,院墙是细竹围成的篱笆,而院门就留了过人的地方,没做遮挡。 野来的时候屋门还留了条缝,因着两人很熟也没敲门。可当他进了屋子,整个人都愣住了。 屋内的男人站着,女人弯腰扶着桌子,因为前前后后的摇晃,桌子发出了吱呀呀的声音。进门前外面有人燃爆竹盖过了屋内的声音,现下置身其中,听得分外清晰,木头的吱呀加上女人的低/吟就像是魔咒,听得他脑袋生疼。 完全忘记自己过来是干什么的,他慌忙地说了声抱歉,就要夺门而出。申见状停下动作,但并没有作罢的意思,朝着要逃跑的人问:“你不是来找我的?” 野好像是才想起来此行的目的,但他并没有转身,只将食盒放到地上,就要逃走。 申伸手把要跑的人抓了回来,轻笑:“别和我说你害羞了,怎么?没和你那姑娘做过?” 野怒气冲冲的回头,“你什么意思?” 见他已经从脖子红到了耳根,申挑挑眉:“让我说中了?那也无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你开开荤。” 野就算脾气再好也忍不下去,狠狠一拳朝着他的脸招呼,可惜申的动作更快,反手将他擒住。两人动作不算小,但趴在桌上的女人仍没有动。 “你混蛋!祭司说了忌/奸/淫,你可别忘了!”野恨恨地说。 申动了一下腰,满不在乎地问:“我强迫你了吗?” 那女人先是哼了一声,才说:“我,我情愿的。” 申邪邪一笑,“再多一个人,你介意吗?” 女人回头望一眼野,柔柔地说:“不,不介意。” 申将人扣着脖子按在自己肩上,凑到他耳边小声道:“你看,她一点也不介意,一起吗?不懂的我教你。” 野一直觉得申看着有些单薄,好像并不如自己壮,没想到力气却这么大,任他如何挣脱也挣脱不开。很快,他能感觉到自己腰上多了一只手,而且这手还在往下探。 即使朝部落的战争那么惨烈,他都没有流一滴眼泪,现下不知为什么,感觉眼睛热热的。他就着这个姿势狠狠地咬在申的脖子上,申吃痛,松开了钳着他的手。 野再也不管,推门而出。出门时觉得今天的风可真大啊,吹得他眼睛疼。 摸了摸脖子上的齿痕,申推开身前的人,转身进了屋子。 女人追了过去,柔声说:“您还没......我帮您......” 她后面的话还没说完,申冷冷开口:“滚!” 泽风在家里待不住,常念只得带他出来遛一圈,正好叫他见到野从申的家里出来。他快走了两步,上前询问:“发生什么事儿了?眼睛怎么还通红的?” 野强撑着,扯出一个笑:“眼睛红了吗?可能是风大吹的。” 常念以为是他眼睛有炎症,就要给他看看。野本能地躲开,忙说:“祭司我先回去了,他们还在家里等我。” 常念皱了皱眉,但也没太在意。 祭司家的年夜饭十分丰盛,清蒸鲈鱼、四喜丸子、京酱肉丝、竹炭烤鸭,除了这些传统肉菜,还做了蒜蓉白菜、拔丝地瓜、蜂蜜奶冻、蛋黄焗南瓜。 色香味俱全的菜加上热腾腾的饺子,把年味烘托得十足。瑶起身举杯,有的人杯中是果酒,有的人杯中是丰年。 常念浅浅喝了两杯梨子酒便醉了,厉半抱着将人带回了屋,但坐到炕上他说什么也不肯躺下,厉无奈坐到一边。 他觉得今晚的脑袋格外的沉,索性也不为难自己的脖子,顺势靠在厉的肩上。 “厉,今晚的月亮怎么有两个。” 厉之前尝过柿子酒,那个酒烈,也让他体会了一次醉酒的感觉,于是说:“你醉了,今晚就一轮月。” “嗯”常念低低的应了一声,嘟囔:“我醉了,眼皮好沉,可能要错过守岁。” 怕他脑袋摇摇晃晃的掉下去,厉用手扶着,问:“什么是守岁?” 进到冬日,他说的全民识字也提上了日程,为此还特地找云叔做了刻印,给来上课的每人发了一本三字经。 习惯了教书育人,常念一听到有人问问题就本能地坐直身子回答。 “守岁就是辞旧迎新......” 他后面的话没有说,而是伸出手指按在厉的嘴唇上。“厉,你的唇好薄!人家说唇薄无情,可我觉得不对。” 厉的体温偏低,就连唇瓣都是冰冰凉凉的,常念想用手指给他揉搓的热一些。 知道他是醉了,厉声音沙哑道:“听话,别惹我。” 对面的人还不知死活的哼唧了一声,反驳:“你的唇太凉,我帮你暖暖。” 厉喉咙滚动,扣着常念的后颈,将人抵在自己额头上。 “念,是你招我的。”说完,他擒住作乱的手指,凑近了咬在他的唇上。 怀里的人吃痛,带着点泣声说:“厉,疼。” 第187章 纵使心中的火烧得再旺盛,但一听到小狐狸说疼,他还是按捺住自己的躁动将人松开,稍稍退后一些。 常念的眼里还带着雾气,盯着他不满地问:“你刚才是想吻我吗?” 吻?什么是吻?刚刚那样吗?厉的手抚上被他咬得殷红的唇,轻轻揉了揉。 许是因为醉酒,眼下的常念好像爱情中一往无前的勇士,拍开厉的手说:“笨蛋,想接吻吗?我教你。” 话音刚落,他的一只手缠上厉的脖子,另一只手在他唇瓣轮廓上慢慢游走,就好像是在脑子里刻印下这个形状。 厉的呼吸有些粗,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的手指再这样胡闹下去,不轻不重地将游走的手指用牙齿禁锢住。 常念嘶地一声收了回来,但刚才的动作好像为他确定目标,一个吻便印了上去。 厉的唇微凉,他的却被咬的发热。他先是蜻蜓点水的碰了一下,却觉不够似的又前倾着加深了这个吻。 他像是要将自己的温度传给对方,追逐探寻,粉嫩的舌尖不知何时进入了对方的口腔,带着梨子酒的清香,熏得厉脑子都炸开了。 但厉也只是迟疑了片刻,就以更激烈的方式回吻过去。他用舌尖撩开怀中人的唇,趁着他喘息的功夫长驱直入。 接吻是人类对爱的本能追逐,他之前只是从不知道,但只是稍一点拨,便一发不可收拾。月光下的东厢房里,只能听到暧昧的啧啧水声和呼吸急促的低/喘嘤咛。 第二日,常念是被东院的大公鸡吵醒的,他觉着宿醉之后不仅是脑袋疼,嘴唇也有些疼。因为延越还没有镜子,就趁洗脸的时候照了照,虽说嘴唇还挺正常,不过真的有些隐隐的疼,难道是梨子酒蜇嘴? 正巧这时厉进屋,他摇了摇脑袋说:“以后劝着我些少碰酒,我好像酒精过敏,早起来觉得嘴疼。” 厉去外面想了一个时辰,要如何将两人的事说一说,结果一进来对方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他艰难开口:“昨晚你喝醉之后的事还记得多少?” 常念认真的想了想,说:“我记得好像要与你讲守岁,不过酒劲儿上来没说完就睡了!” 厉:...... 第77章 部落后面的空地上燃起高高的篝火,火焰像是向上跳跃的火蛇,要把冬日的积雪都融化了。延越的人几乎都在,上千人围在一块吵吵嚷嚷,又是不一样的热闹。 申握着酒坛子,给自己灌了一口,“嗯?味道怎么淡了?” 厉眼神睨这不远处忙碌的身影,随意道:“上次喝的那种念说太烈,都拿去做了酒精。这是红薯酒,不容易醉人。” “不醉喝它还有什么意思?” 话音刚落,厉伸手就来夺,他麻利的将酒坛子换了个手,“一坛酒而已,你不是很多吗?” 之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用脚尖踢了一下厉,“你知道吗?咱们四个我最嫉妒你。” 厉终于将眼神分给半卧在地上的人,淡淡道:“才几口就醉了。” 申无所谓的歪歪头,“不是吗?从小你就有大祭司护着,虽然后来他不在了。但我瞧着换了祭司,把你照顾的更好。” 厉看着他,没出口反驳。 想到昨日的事,他又喝了口酒,“厉,你有没有欺负过祭司?” 欺负?不知为何,厉一听到这个词就想到过年那日。但应不算是自己欺负念,毕竟事后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是他。 “嗯。” “嗯是什么意思?欺负过?不是吧!”虽然自己禽/兽,但申还是用看禽/兽的眼神看着厉。 和他没什么好隐瞒的,但提到往事厉还是有些不自在。 “我......差点杀了他。” 申一口酒喷了出去:“不是?妈的,不会是因为那个预言吧?” 因为祭司在公开场合说过“去他妈的”,了解到这个语气助词的意思后,很多延越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也容易脱口而出。 “嗯。” “呵”申气笑了,用脚踢人离开,“走走走,别妨碍我喝酒。” 身边的柴火噼啪地响了一声,申看着他离开的背影苦笑,所以啊,我才嫉妒你! 深冬的日头落得快,没多会儿,苍穹之下就剩火光。 “噹”,一声带着悠长岁月的清灵铜音荡开,叫下面的人齐齐噤了声。 大家闻声望去,一个身着玄色衣裙腰系红色束带的少女跪在编钟前,不疾不徐的又敲响了第二声。 空腔的共鸣袅袅悠扬,而后高次谐波的分音消失,剩下深沉苍劲的嗡声。 声音的余波拉的很长,忽高忽低的音律犹如神佛低喃,瞬间让听见的人心声敬畏。他们虔诚的看向台上,不发一语。 随后一个身着红裙的少年缓缓走到台上,深冬的风竟不急,只吹起了他额前的发,也在拂过他腰间的银铃时,零星带起了一点声响。 “龙旂阳阳,和铃央央......” 秦腔式的吟诵,有一种可以带着心灵共鸣的空灵,像是时间碾过的历史,留下滚滚苍劲。台下所有人都在虔诚的祈祷,只有一人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的人,他看着火光中跳跃的红色裙摆,却亵/渎似的想起那日与他唇舌纠缠的画面。 这段祭词并不长,配合这编钟和鼓乐,织就了一场短暂的人与天的灵魂交流。 祭司最主要的职责还是祭祀,即使常念想慢慢消化掉神权,但现下也要迎合时代背景,所以只得杂糅了诗经,自己拼出一首祭词。 第188章 好在上辈子的记忆还在,不然让理科生搞祭词,头真的会秃。 相比之前简单的祭祀,这次可让大家印象太深刻了,好似在那短暂的一会儿,他们真得见到了祖神。 玥和蔓一个人负责编钟,一个人负责击鼓,一首祭词完毕,悄悄地退到了后面。 眼见着这一趴过去了,常念松了口气,其实比起刚刚这个,让他学着萨满跳一段大神更轻松一些。不过因为文化差异,他要是真敢在祭祀上跳大神儿,延越的族人会以为祭司的神魂被什么污糟的东西侵占了。 这和封建社会的祭天差不多,完事之后,厉又上来说了一些话,才到他最期待的环节,为此,他还练了好长时间。 一会儿常念要玩的,是打铁花。土窑的炉子里早已经将生铁融城了铁浆,他拿起早就准备好的花棒。 厉皱眉,他不懂什么是熔点,但铁浆的温度凑得近一些都要灼人,更何况他的小狐狸要将这东西扬起来。 “念,危险,今天的祭祀到这里已经可以了。” 常念举着花棒安抚道:“放心,我练过很多次了,不会有事,如果觉得不对,我扔了便是。” 上辈子他就对这个火树银花的玩意很心动,但无奈地下庇护所哪能让他试这个,也只能看视频过过瘾,这辈子有条件,他当然要尝试。 见厉还是站在那儿,常念一手拿一个花棒叉腰,样子有些蠢萌萌的。 “你这是不相信我吗?”他太了解厉了,才故意这样说的。 厉只得退开,想着如果万一出现问题,自己要在距离他多远的地方能第一时间冲上去。 常念倒也没有按照“一元、二仪、四像、五行、八卦”的方式搭建高棚,毕竟建高棚的目的是为了上面放烟花设彩,让效果更炫目。 一是他现在没有烟花,二是简单的热闹热闹就行。 他站到台上,手持花棒敲了一下,说:“一会儿给大家伙儿弄个热闹的,新年的爆竹都听响了,就再带大伙见见烟花。希望新的一年,延越能蒸蒸日上。” 说完,他下台走到土窑跟前,他用挖了凹槽的柳木盛上铁浆,走到空旷的地方。 厉离他的距离不近不远,他转过去灿然一笑,然后如风一样奔跑起来,随后另一手的花棒击打在盛满铁浆的柳木之上,瞬间火树银花的星光散落四方,万般变化的铁花里,他好看的让人炫目。 奔跑和击打,还有高声祈祷的愿景。 “一打风日生辉,铁花献瑞;二打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三打盛世喜乐,良辰美景......”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虽然这句词不是形容此景的,但在此时,格外契合。 常念跑了几圈,就有其他的战士想上前试试,不过这个还是要技巧的,并不是有蛮力就行,所以都被他拒绝了。他答应了大伙儿,明年还有,如果谁想试试提前报名提前培训,到时候再建个台子,配合舞龙之类的仪式,会更隆重。 一晚的热闹,就连过来的役人也看待了。有的也是在大部落里做过一段时间奴隶的,但如此天籁和盛景,怎么觉着就像令一个世界一般。 年节的假日一直休到初七,明日之后就要该操练的操练,该识字的识字,而砖窑那边又要开始新一轮的烧制。 “失忆”后的常念从容淡定,“被渣”后的厉也看开了。毕竟现下要做的事还很多,他对念也不急于一时。 大棚里,一只蜜蜂腿上带着花粉落在红色小花的花蕊上。野见着好奇,“祭司,这样就能让花结出高粱吗?” 今日是休息的最后一日,因为黄豆那边发现了卷叶螟,好在并不多便叫了些相熟的人帮忙,他用草木灰水复配的农药,不到半日便洒完了。 在延越谁对祭司的大棚不好奇,趁着这个功夫,当然是要到处看看。 常念捏住一朵花的□□解释:“植物和动物一样都分雌雄,蜜蜂飞来飞去的采蜜,可以将花粉从雄蕊的花药转移到雌蕊柱头上,帮着植物完成繁殖,从而开花结果,这和动物怀孕产崽差不多。” “那不对啊!”盛也凑过来问:“为什么那边大豆棚里就没有蜜蜂?” 对于这种求知好学的学生,常念务必做到有教无类。“那是因为大豆是闭花授粉的植物,在大豆的花还没全部开放时,雄蕊散出的花粉就已经粘在雌蕊的柱头上,所以并不需要蜜蜂再授粉。” 听完解释,盛皱眉说:“可祭司刚不是说植物和动物一样吗?哪有动物自己和自己下崽子的。” 常念不明白好好的生物课怎么转了个方向,不过还是答疑道:“不是没有,是你不知道。水里有一种生物,叫做海兔子,他就是雌雄同体,可以自己和自己完成□□繁育后代。” 盛听后不知道为什么,看了一下自己肚子。 看见盛的动作,常念瞬间想歪了,不是吧!不是吧!虽然上辈子他不看小黄/文,但该知道的还是知道,难道? 结果就听到盛怯声问:“祭司,男人不会也能生孩子吧?” 别说他了,就一旁的野都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不,不许胡说!”常年赶忙阻止,心里把庚骂了遍,肯定是他在欺负人的时候说的荤话,才让盛记住了。 “等得空了,我安排节生理课,都得过来好好听课!” 这边话刚说完,大棚的门被推开了,厉带人进来,顺口问:“上什么课。” 第189章 跟着来的人还挺全,常念恨恨看着庚,不着痕迹地白了他一眼。 “没什么。” 申看着站在高粱跟前的三个人,这是那日之后他第一次见着野。即使初三,野也是藏在人群里,没在他跟前露面。 野自然也看到了申,都过去了几日,再见仍觉胸闷,许是大棚太热的缘故。 “祭司,既然药都撒完了,我就回去了。” “回去?你等一下,我去鱼塘给你们抓几尾鱼去。”常念抓人过来也不能白帮忙,总得给人带点东西。 “祭司不用了,我也不会收拾。” 说完,他从离申远的另一个方向出去了。 “野怎么了,总觉得他最近闷闷的,之前挺爱热闹啊?”常念不解地自语。然后和一边的盛说:“算了,你也不会做是吧,晚上做好了叫人给你们送过去。” “你们过来干嘛?”他又看向厉。 厉走过去,将他裙摆上沾着的土拍掉,“事情商定了,怕你这没弄完,过来看看。” “我这都完事了。你们确定了?可以等等的。” “无妨。” 第78章 今天是初十正好也是立春,晚上吃完立春的春饼后,常念早早裹好小被子坐到炕上。现在虽然是春日,可温度一点也不暖和,无事需要出门时就爱躲在炕上,将屁股烙得热腾腾的。 厉凑到他跟前,看他拿着炭笔在册子上涂涂写写,问:“排期还没有做完?” 炭笔上边的竹节一下下戳着下巴,将嫩生生的皮肤戳出一个个粉红的小圆圈,厉伸手去拦,“别戳了,都红了。” 常念用手去摸,并不觉得疼。 “排期我做完了,但怕有错漏。今天我去土豆棚里看过,个头已经不算小,最多再过五六日就可带人去收。” 说完,他盯着厉出神,伸手去摸他的下巴。“早上刚刮的胡子,又有点扎手了,按理说我也十六了,怎么也不长根胡子。” 何止是不长胡子,他身上连根体毛都没有,白白嫩嫩的跟块豆腐似的。 厉的手心粗粝,自己摸着也不觉得扎手。伸手在对方的下巴上摸了摸,滑滑的让他很想凑上去咬一口。 “厉,别摸,痒。”常念忙着躲开,力气用大了,直接倒在了炕上。 因着动作大,裹着的被子掉到一旁,滑落的时候带着中衣也散开一半,将左边的肩膀全部袒露出来。 一字形的锁骨向外延伸,与圆润肩膀恰好形成直角,借着昏黄的烛光看过去,说不上是清纯还是旖旎。 他自然也反应过来这个姿势有多糟糕,忙拉好中衣坐直,凶道:“都怪你,炭笔都断了。” 厉此时正觉得口干舌燥喉咙发紧,起身说:“我再给你取一只来。” 去拿炭笔的时候,厉的脑子里一直在天人交战,一边和自己说念已经成年,应该可以亲近亲近。一边又说要慢慢来,别把人吓跑了。 等他回来,常念又将小被子裹得严实,对着册子絮絮叨叨的计划事情。 其实他的心里并没有表面看着那么淡定,虽说过年时确实喝多了没记得,但他又不是傻子,自从有了这方面的心思,用心观察分析后便也明白厉对自己的感情。之所以举步不前没戳破,其实是他心里在害怕,尤其是现在已经成年了,这种担忧就更重。 成年人的爱情更浓烈,尤其在如今奔放的大环境下,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是迟早的事。他和厉两人,怎么看厉也不可能是下边的那个,对此常念倒也没有什么执念,只是想到自己刚穿过来时见到的“盛景”他就觉得屁股疼。 自从上辈子死过一次,他就特别怕疼,尤其身为医生,更知道那地方疼有多难受,所以干脆装起鸵鸟和渣男,不拒绝、不表态、不戳破! 除此之外,他也将安全感做足了。现在回想起来与伏甄相遇时厉的态度,明显就是吃醋,所以无论是在与同性和异性相处中,他都保持足够的距离,只将亲密给厉一人。 厉把炭笔给他放到跟前,看他册子上的字问:“过几日收土豆,你那人手还够吗?” 因着嘴里絮絮叨叨的,心思跟着转到正事上来,“够,别看种了十个棚,但统共也就一亩地,最多半天便能忙完。再过十几日,又要开荒圈地了,收获的土豆需在正月底二月初种到地里。好在这次的面积不大,我带着二十人小队下地也来得及。” “不是带他们开过荒吗,怎么还要你亲自下地?且按照会上说的,现在虽然没有奴隶了,但给你的三十名役人还可随你调遣,叫他们一起忙就是。”厉蹙眉说道。 差点将那三十名役人的事忘了,常念点头,“那也行,先开荒,等回头种的时候我再下地。土豆和小麦不一样,有些地方要注意。” 厉仍有些担忧,“现在天气这么冷,即使出了正月会回暖,可和正经的春日还差了些,土豆不会冻死吗?” 放下册子,常念解释:“土豆和其他作物不同,它喜欢低温,而且二月回温后地面温度没有你想的那么冷,正适合一些作物发芽。尤其是到了夏日炎热的时候,不但会让茎块停止生长,也会加速它的老化和发芽,所以要赶在正月底或二月初下地,然后在五六月份的时候收获,到时候让土地歇一歇,过个把月还能轮作种蒜。” 估摸着晚饭消化的差不多了,厉将温着的羊奶端过来,“别忙活了早点睡,烛光太弱,伤眼睛。” 第190章 每到这时候,常念都想扑到厉的怀里蹭一蹭,但一想自己的渣男三不政策,只得忍着。他捧着羊奶,喝了一口问:“明日申真的要带人去盐城?其实等天气暖和以后也可以。” 厉帮着他把册子和炭笔收好,“按照我们之前计算的,从这里到盐城大概二十里地,如果想打通地道,起码要两个月的时间。明日开始动工,预计三月中旬差不多完工。如果期间有什么变故,我们这边也可以同时向西挖凿。盐对现在的延越太重要,决不能有一点意外。” “事涉盐城又不能叫役人去,只得辛苦他们这几十人了。羊肉最温补,明日出发前我叫人将羊杀好,还有那几头膘肥的公猪,都给他们带着。”常念好似一个儿女要出行的家长,安排道。 厉逗他,“这些都是祭司大人的私产,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 虽然部落今年也驯养了牲畜,但因着已经过了两月的深冬外加年节,除去揣着崽子的和体型尚小的,其他牲畜已经吃用的差不多。所以他刚才说的猪和羊,自然是从自己的家产中出。 常念挪动着换了个方向,正好面对厉,“不不,不是我的私产,是我们的私产。你忘了,你的收益也都在我这呢?” 说完,常念裹着小被子就躺下了,撩完就跑,真刺激! 第二日,难得比厉醒的早,结果叫他体验了一下更刺激的事。厉睡得很熟,从后面环抱着他,因为晨间的正常反应,加之两人贴的紧,完全能感受到身后的形状,他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最后还是僵在那里等厉醒。 厉醒时,以为怀里的人还在熟睡,像往常一样用下巴在他脖颈蹭了蹭。上下两处的靠近与摩擦,险些让常念哼出声,好在最后拼命忍住了。厉也怕将人吵醒,悄悄抽回胳膊穿上衣服出门。 等人出去后常念才敢放松,撩开被子看一眼底下的帐篷,心里嘀咕道:你可老实点吧,不然回头肯定能疼的你站不起来。 呜呜呜,果然还是要不拒绝、不表态、不戳破! 差不多辰时过半,申带着人出城,毛驴车上堆满了祭司和首领的私产。他朝着城门处望了一眼,除了先前的那些人,并没有多的人影。 摸了摸脖颈上的齿痕,与身边的战士说:“走吧。” 蔓带着半匹棉布去了野那,进院的时候野正在对着西边发呆。听到脚步声他往门口看,疑惑:“蔓来了,进屋坐。” 今日天气比往常暖和,蔓还有事,没有再往屋内走,“这是申托我织的棉布,叫织好了给你送过来。他让我转告你,那日送的饭他都吃了,只是叫他放凉了糟蹋了味道。” 当初的棉花带回来的不算多,除祭司那里,只有庚、申、丘还有弘四人分到一些。 野看着蔓手里的布,喉咙沙哑着说:“你带回去吧,我不要。” 蔓叹口气,柔声道:“他叫我把东西送过来,说扔了送人都随你。” 别人的事她不想多问,但也不是一点都看不出来,将布放到野的怀里,办完所托之事就离开了。 正巧与野同住一间房子的妇人带着孩子出来,野想说将布给妇人,让她为孩子多做几身衣裳,但手刚伸出去就停住了,转身回了屋。 冬日挖地道本就不轻省,土层被冻得十分硬不说,人裹着皮衣里边是汗外面是冷风拍脸。但几十人的速度一直不慢,主要是领队的申比谁都拼,带着大家竟然比计划的还要快一些。 一个月的时间,他只回来过两次,每次匆匆洗漱睡一晚,便又重新回去。 常念的土豆已经种到了地里,十个大棚收获了快四千斤,叫见着的族人直呼不敢相信。不过这些土豆他留下吃用的不多,又全部种到了地里。 他刚给麦子浇完拔节的水,现下瞅着土豆地叹气。这东西高产归高产,但种的时候用料也真多。像小麦,一亩地大概二十多斤的麦种,高粱更是一亩地只需要十斤左右。只有它,一亩地大概需要挖四五千个坑穴,核算下来就是三百斤左右的土豆。要不那日他也不会和厉说自己带着二十人就能搞定了。 不只是土豆种到了地里,棚里的高粱也收获了,倒出来的二十个大棚不能闲着,又翻了地施了粪肥,开始给棉花育种。 之所以要在大棚中育种,他是准备实行麦棉轮作。正常的棉花要在阴历的三月底四月初播种,但小麦却要在阴历五月之后才能收获。想要接茬,就需要提前育种,然后再移栽到麦地上。 虽然延越的土地多,似乎犯不上这么费劲儿,但麦棉轮作也有好处,尤其是在棉花种子不算多的情况下。棉花不像土豆,他并不喜欢低温,大棚中育种可以避开早春的低温,不但能保证出苗率,还能将苗育得更壮,提高植株抗病力。 除了棉花会和麦子轮作,其他的作物都需要开垦荒地,近一个月的连日劳作,他们又开垦了两百亩地。其中一百亩种了红薯,主要是红薯的种子够多。剩下的土豆种了十亩、大豆种了四十亩、高粱种了五十亩。 至于部落这里,也开垦了二百亩荒地,全部种红薯。不仅是部落,许多族人也趁着空闲自行垦荒种地,常念怕收获的时候产生矛盾,干脆做了田册。冬日的学堂开的卓有成效,他身边就有个脑子好使的叫常吉,字已经能写的很多,这登记造册的活便分派给他。至于说刚习字,字丑怎么办?左右这个田也是临时划分的,等到内城建好,会专门给各家划好良田。 第191章 去年大伙儿还抱着观望的态度,但见过了祭司家大棚丰收的盛景,他们是看明白了,人能靠种地活下来。如果想吃肉也不难,再学祭司蓄养牲畜就是。 两相比较之下,狩猎似乎变成了不划算的那桩事。 不过祭司说了,现在无论是手里的种子还是饲养的家畜都太少,想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至少要等到明年。 初春已至,狩猎队开始再次恢复正常狩猎,因着狩猎手段的提升,依旧保持在百人之数没有增加,只是大家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都尽量狩猎活的,以便带回去驯养。 部落的战马已经有五十多匹,毛驴有十多头,就连祭司家怀孕的两头母驴也生下两头驴骡。还有小马驹,眼瞧着快是一匹俊逸的枣红马。 雁找了一圈,在土豆地跟前见到了常念,他身上还沾着泥,却咧嘴傻笑道:“祭司,城墙全部垒好了,您要不要去瞧瞧。” 第79章 忙完春耕,修好城墙,就连通往盐城的地下暗道都即将打通,像按了快进键的延越才逐渐地慢下来。 只不过大伙儿也没有闲着,之前停滞的建房又开始重启,有役人的加入也不用再分两批,老带新一起忙活速度倒也不慢。 常念家里的前院一直空着,现在人手充裕,答应鹤与雁单的房间和规划的书房也开始修建,只是厉每次回家看到一日比一日高的房子脸色都算不得好看。 不用他说也能猜出为什么。待前院的屋子建好了,鹤和雁就要搬去前院,某个渣狐狸也要回到自己的西厢房独居。 春耕的事儿一了,他又开始忙活别的,之前的望远镜太凑合,可视距离和清晰度都不够。这几日他一头扎进了西跨院,在自己小玻璃窑里捣鼓望远镜。 之前是用竹筒做的,为了方便携带和考虑竹筒的直径牺牲掉了进光量。现在有带回来的铜矿,便可以用铜制作镜筒,无论是筒宽还是间距都能更随心一些。 忙活了七八日,终于做出第一个成品,因为测量工具还是不够精准,他预测这个倍数应该在二十四倍到三十倍之间。借此,至少可以观测到四五里外的情况,如果光线好视野开阔,想看得再远一些也不算困难。 按照现在人的行进速度来计算,几乎可以提前半个时辰知晓敌情,这样能给己方充足的反应时间,也可利用这时间差打敌人个措手不及。 “祭司,申回来了,首领叫您去议事厅。”常豫敲了敲门,但人并未进屋,只笔直地站在外面通报。 “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闻言,常念拿上新做好的望远镜出门。 议事厅里人都到齐了,他一眼扫过去差点没认出申。虽然能看出洗漱过,但许是着急开会没来得及刮胡子,加上最近为了赶工期昼夜忙碌,整个人都清瘦不少,有一种说不出的沧桑。 厉帮他把椅子拉出来,等他坐下。 “人都到齐了,那说说接下来的事。天气转暖,不但我们恢复了狩猎,如勾陈和破岳这样的部落,也要开始他们的狩猎。如何应对,你们心里边有打算吗?” 弘从来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的性格,听厉问打算,他如实说道:“打算?过自己的呗,管他们做啥?就雁带人建的城墙,如果不长个翅膀谁都别想进来。而且和盐城的通道就要打通了,我们也不用担心吃盐的问题,他们就算羊脑子打成猪脑子,也不关我们什么事。” 雁被夸了一通,面上没表露,不过内心还是挺高兴的。 厉倒是没什么表情,用眼神询问其他人的看法。 提到勾陈,野的情绪很复杂。他半握着的手放在桌上,拇指来回揉搓着食指。 当初朝部落发现盐矿,消息也不知道是怎么走漏出去的,没多久冀褚便出手抢夺,可谁成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盐矿竟归了勾陈。 纵使冀褚亡了,但他又如何不恨,那几乎带走了他全部的亲人朋友族人。而对于灭杀冀褚的勾陈,他也同样厌恶,都是伺机而动的鬣狗,并不会因为一只鬣狗咬死了另一只鬣狗他就要心怀感激,本质都是贪婪和掠夺,没什么区别! 好在延越给了他们第二个家,他像是一个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松柏,被移栽到另一块土壤之上,而后在这里努力扎根,并用自己并不繁茂的枝丫挡在其他一起移栽过来的幼苗前面。 野站起来,反驳:“首领,我不赞同。祭司说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当初的朝部落只是发现一个盐矿,何况是今天的延越。我愿与其他骑兵营的战士一起为先锋,每日出部落侦查情况,提早防范。” 丘附和道:“我觉得这个提议可以,骑兵速度快加之有望远镜配合,不仅可以提早防范,还能或多或少地侦查到附近部落的动态。” 厉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居安思危,这一点野和丘比弘做得好。” 听见他的话,弘羞愧地挠挠头。 “既然提到了祭司,想必你们对他讲的合纵连横都还有印象。如果让破岳融合更多的部落,到时候几千人围攻延越会发生什么?我们现在穿的衣服、吃的麦子、住的房子是他们做梦都想要的。记住,人最不缺的就是贪婪。何况,我们的敌人从来都不止是破岳。” 说完,厉又总结道:“野的建议是骑兵营为先锋,每日侦查,其他人呢?” 庚手指轻敲手背,想了想说:“了解附近动态是一方面,既然首领提到了合纵连横,我们也可以是联合的一方。破岳对附近部落的融合手段无非是威逼和利诱,可无论是哪一方面我觉得延越都能做的更好。” 第192章 在庚说完之后,申也接着道:“顺着庚的思路,我们首先需要让人知道现在的延越已经是中型部落。其次,作为中型部落我们发现盐矿的事也要一并扩散出去,至于是否要在今年召开交换集会可以再商议一下。” 见没有人再发表意见,厉用关节扣了扣桌面,“大家的意见是侦查、展示、联合,虽然在细节上与我和祭司想的有出入,但大致一样。” 他停顿了一下,又说:“关于侦查,我想祭司可能有更好的办法。” 人进来的时候,厉就注意到他手里拿的东西,想来是新的望远镜做好了。 刚刚大家讨论,常念一直在旁边认真的听,他没着急说而是从挎着的竹篓里拿出几颗用纸包着的奶糖,放到野的手里,小声说:“你尝尝,很甜。” 野看着手里的糖,攥紧了,没说话。 他这才拿着望远镜站起来,向大家展示道:“先前的望远镜做的着急,而且那时制玻璃的经验有限,暂且算个试验品。最近在家捣鼓了个新的,虽然工艺更复杂,但和之前的相比能看的更远。至于有多远,你们可以出去试试。” 完事,又献宝一样放到厉的手里:“出去看看。”常念一直没有告诉厉新望远镜的可视距离,就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 “雁,正好,带我们去你建好的城墙上瞧一瞧。” 城墙才建好几日,大伙又都忙,除了常念和厉还真没人上去看过。 登高望远,更觉天地开阔,站在八米多高的城墙上,自有一种不畏浮云遮望眼的豪迈。 丘嘿嘿一笑,“怪不得弘说不长个翅膀都过不去,我瞧着就算长翅膀的飞过来,站在这上面我也能给他拽下来。” 这话虽然夸张,不过第一次登高远眺的人难免会有这种错觉。 几人又走到了城楼的二层,高度更是超过了十米,延越地势本就开阔,纵使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得很远。 厉将望远镜放到眼前,熟悉地调整焦距,待他看清筒内的画面后,眉尾不自觉地上挑。竟然能瞧见树林里奔跑的鹿,要知道前面的树林距离延越至少也有五里。 他不确信地将望远镜移开,发现自己除了林子什么也瞧不见,待重新放到了眼前,搜寻了一下就又能瞧见那只鹿的踪影。 常念一直在旁观察他的反应,狐狸尾巴一翘,问道:“新望远镜怎么样?” 要不是周围有人,厉真的很想将他的小狐狸抱过来如过年那般亲一遍,怎么就......这么厉害呢! 知道他还在等自己夸赞,厉扬着嘴角笑道:“观五里外,如在咫尺。” 常念惊讶地瞪大眼睛,呆呆地伸出大拇指,说:“文采斐然,进步神速!” 其他人的注意力可都不在什么文采上,首领刚才的意思是望远镜能看到五里外的东西?正好弘在旁边,急急忙忙地凑上去说:“厉,我也要看一下。” 厉将望远镜给他,叮嘱:“小心些,看完了依次传过去,叫大家都试试。” 弘一边看一边感叹:“祭司,为啥新的望远镜不但看得远还清晰了不少?” 常念笼统地解释:“看得清主要因为两方面,一是现在我们做玻璃的技术较之前成熟许多,让镜片透光性更好,二则是因为这个镜筒被我做了消光处理,防止炫光。” 怕大伙儿听不明白,他接着解释了什么是炫光,如何消光。 “既然大家都看过了新望远镜,我说说他的优缺点和关于侦查的规划。优点自然是观察的更远更清晰,但因为他的倍数高有些微晃动都会造成视物模糊,并不是适合随身携带。所以关于侦查这块,更适合定点侦查。所以我们能不能照着盐城的模式,另建三个小城负责平时巡防。” 因为再建三座“盐城”的工作量并不小,所以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给大家时间思考。 “新的巡防城有三个功能,第一东西南北各一个小城,即使有人发现盐城也不会觉得突兀。第二,自然是肩负巡防之责,如果用支架固定望远镜,镜筒就可再做大一些,到时候可视距离还会增加,半径七八里内有何异动都可清楚观测,在城墙之上尽可掌握部落周围动向。第三,便是申提到的展示,像盐城这样的小城,虽然与部落城内无法相比,但对于第一次看到的人来说无异于庞然大物。以后如果举办交换集会,也可在三个小城中选择一个,既能防止人入延越境内,还能展示出我们一部分的实力,不知大家意见如何?” 第80章 其他人对此都没有意见,虽然建造巡防城又要耗时耗力,但考虑到它的重要性便不能怕麻烦。 见无人反对,常念才继续往下说:“其实我对巡防城还有更远的打算,讲出来像是画饼,所以刚刚没提。既然都同意,我说说也无妨。以后,我们可以以巡防城为中心建新的城,称为卫星城或是县城。即担护卫之责,又要能辐射周边。” 之后他又讲了什么是中央集权,要如何以延越为中心下设府、县、乡,至于更大的州省郡的概念他没有提,对于现在的形势来说,提这个还太早。 “既然事情已定,便说说之后的安排。申依旧带人负责西侧的隧道,剩下三个方位也需要同时开工,不像西边杳无人烟,其他地方要建巡防城势必会引起其他部落的注意,所以决不能一个个来。部落中的建房可以暂缓,除去服刑人员,其他三百名役人分成三队,由雁、野、鹤三人带队,除每人一百名役人外,另配五名骑兵、十名连/弩手,十名弓箭手,十名战士做策应配合,务必在二十日内建起巡防城,你们可有信心?” 第193章 被点到的三人向前一步,齐齐应:“有。” 厉满意点头,“关于是否举办交换集会,留到巡防城建造完成后再议。祭司,你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 “鹤、庚,这几日我需要你们配合赶制一批望远镜。除了给巡防城的高倍望远镜外,之前巡逻用得手持望远镜也需要更换,提高视物的清晰度。至于观测距离依旧不变,保持在十倍焦距左右,确保它的稳定性和视野开阔。” 鹤与庚自然是全力配合。 说做就做,有了章程一行人下了城墙便去各忙各的。 常念和庚走一块,两人现在关系还不错,所以他直言道:“巡防城建设并未让你负责,你会不会觉得厉还是在防着你?” 庚轻笑,侧头看他:“你就不怕我误会你是替他来试探我的?” “如果真要试探,申比我更合适。”他懒懒地说。 “你是承认自己比较笨了?” 常念白了他一眼,“我只是在这方面没什么天分。” 两人又向前走了一段,庚才说:“不会,没觉得他防我。” “最多一两年时间,巡防城就会变成我们说的县,到时仍不会放你去。不过那时的延越主城应该会变个样子,需要一个有能力的府尹大人。庚,厉一直很看好你。” 别的话他再没多说,庚也只是笑笑。 慢下来还没有几日,又要开始新的忙碌,但纵使是将役人算在内依旧没有人抱怨。因为上个冬日过得太舒坦,这辈子都没有如此惬意,不忙碌,不愁吃穿,还能跟祭司学本事。闲了看看雪,冷了坐到炕上逗弄崽子识识字,原来这才叫日子。 因着冬日的惬意,部落怀上孩子的妇人都变多了,一冬天过去,延越多出了五十多位孕妇,兰要负责她们定期的产检,看着倒比弘还要忙一些。 一转眼十几日过去,巡防城水泥基底部分已经做完,而土窑中的青砖正好开窑。南北两边依旧按部就班的推进,但东边却开始不安生。 当初厉之所以将丘放到东边,就是考虑到破岳和勾陈都在东部,最可能有异动。 族界外站了百来名勾陈的战士,丘督促建城的人继续,自己则是带十名战士走过去。 现在役人虽然还戴着脚镣,但基本没什么人会特意看管。一是脚镣沉重不便逃跑,二是这些役人也根本不想跑,别说再有不到两年就能拿到外城户帖,就算是现在的日子也比小部落的人过的舒坦,起码衣食住这三方面都不用他们操心。 丘咧嘴一笑露出一排白牙,连着狭长的眸子也被他眯成条缝,“这是追什么呢?都追到我们族界跟前了?” 勾陈为首的人是一个高壮战士,他向前一步眼睛瞄向不远处的巡防城,说:“老远就听到你们这儿的动静,过来瞧瞧热闹。” “热闹,我们可没什么热闹,最近延越事多谢绝外族人和游商入内,只能叫你们从哪来回哪去了。”丘的话说地毫不客气。 高壮战士蹙了蹙眉,他这次带了百来人而对方只有十几人,为何还敢如此猖狂? “如果我非要看呢?”说完,他对着后边的战士做了个手势,其他战士以木矛戳地,做足了气势。 丘依旧一副阴恻恻懒洋洋的模样,无所谓地说:“现在的延越已经是中型部落,只是还没来得及通知,你确定要以勾陈的名义向延越发起战争?哦,对了,你或许还不知道,前段时间破岳来过,他们灰溜溜走的时候一定也没告诉过你们这群围在身边的鬣狗吧!” 什么?中型部落?破岳也来过? 纵使忌惮,可被人当面骂鬣狗,为首的高壮战士还是没能忍住,上前就要将丘按在地上。丘早有防范,收起脸上的笑,一个击面别臂就将高壮战士压在身下。 整个冬天,厉可不是带人白操练的。上辈子常念要去地面搜救之前参加过特训,像擒敌格斗术这些最基本的自然是学过,他用不好但他可以将要领交给厉啊,之后厉又交给延越的战士。 一个只凭蛮力,一个训练有素精准出击。两人交手只是一照面的功夫,以至于勾陈的战士都还没来得及反应。 丘从来不是一个手下留情的人,只见他将高壮战士的手腕已经拧到了极限,要是再用一点力就要被折断,疼的那人啊啊地叫。 另外的百来人才像如梦初醒般就要上前,丘眼神不善地看向他们:“再往前一步,我叫他这只手以后都别用了!” 听到丘的话,高壮战士赶忙吼道:“退后,都退后。” 他决不能没有右臂,如果成了废人一定会第一个被勾陈抛弃! 疼痛也让他脑子清醒不少,暗自悔恨刚刚的冲动。就算延越还不是中型部落时,实力也比勾陈强,之所以敢与延越抗衡还是因为有破岳做依仗。如今见丘气势猖狂,想来他说的事应是不假,只得求饶道:“对不起,刚才是我鲁莽,勾陈与延越一直交好,不能因为这点事起冲突,你将我松开,我这就带人走。” “嗤” 丘不屑一笑,考虑到建巡防城要紧不能节外生枝,便将人松开。 “交好不交好的另说,我提醒你和你的部落不要过来碍我的眼,不然......”后面的话他没说,只丢给对方一个威胁意味极重的眼神。 丘有恃无恐,自然不只是因为部落,他带着的连/弩手和弓箭手都隐匿在附近,要是发生冲突,至少能将对面的人留下一大半。 第194章 对方吃了个瘪,也无意多留,带着人灰溜溜地离开了。 巡防城的建设没有停,丘只是派了骑兵营的战士快马回部落,将此事报给厉。 盐城的隧道已经完全打通,厉正好带着申和庚议事,听到消息又加派了三十人过去,剩下的就交于丘静观其变。 十几日的时间,足够常念将手持望远镜以旧换新,有了新的望远镜侦查变得更清晰,一里内的动态都能看到个大概。所以,这几日勾陈在附近的小动作都被丘看在眼里。 因为提到了破岳他们有所忌惮,就只敢在外围偷偷摸摸地查探,可惜时不待人,又过去六七日的时间,上层的青砖也垒建完成,安上城门后巡防城的外围主体就算搭建完成。 至于配套的城防设施及武器,也在次日后运了过去,至此延越的外围防线算是构建完成。 之后勾陈确实得到破岳的消息,叫他们先不要招惹延越,也隐晦地提到延越招惹了大部落,静等大部落的反应。 巡防城建好的两日后,延越迎来了今年第一批客人——伏甄带着原水部落的几十人来了。 今日南边巡防城的领队正好是启,因为启去过原水自然认识伏甄,在望远镜中确定来人后,他便让人快马回到部落通报首领和祭司,自己则是带人出城迎接。 等伏甄来到延越族界时,启已经带人等在那。 “伏甄首领,好久不见!” 对于启的出现伏甄并不意外,毕竟去年被延越护送一路她是见过望远镜的。但观远处耸立的巡防城,她眼中的惊讶藏都藏不住。 “启,好久不见。” 之前首领和祭司有交代,如果伏甄来访可带人去巡防城内转转,所以见她神情,启介绍:“前面不远是我们延越的巡防城,如果伏甄首领感兴趣,也可进去参观一二。” 伏甄有些意外,“我,可以去?” 启直言:“当然可以,首领和祭司特地交代过。只是巡防城刚刚建好,里面除了新搭建的帐子,基本空无一物。” 虽然巡防城内确实如启说的一样,但真正走到城下,并用手触摸过坚实的城墙,那种震撼还是伏甄没办法用言语形容的。 “这建造城墙的东西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伏甄几乎是自言自语式的发问。 启也没有隐瞒,“下面的是水泥,上方的是青砖。它们都如陶器一样需要烧制,只不过所需材料和烧制办法都不一样,只有祭司和几位负责人知道其要领,所以伏甄首领没见过也很正常。” 又是那个漂亮的少年?还真不可思议。 “伏甄首领我们回部落吧,比起巡防城相信您对主城会更感兴趣,我早早叫人回去通知,估计这会儿首领和祭司应该得到消息了。” 这怎么可能,他们到延越才多会儿,即使有望远镜能提前知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启没多解释,只指了一下不远处的马棚:“延越有马,马的速度相信伏甄首领也知晓。” 一行人脚程不慢,但也是在午后才到达延越,因着城楼上也放置了望远镜,所以伏甄到的时候常念和厉已经候在城外。 见到延越主城,他才明白启话里的意思。比起主城,巡防城好像是缩小的模型。如果说以前她见七星部落还能生出追赶之心,那见到延越主城后,她内心罕见地想臣服。 “伏甄来了,好久不见。”常念开心地迎上前,热络地招呼道。 常念偏爱红色,所以今日穿的依旧是白色短襦和红色马面裙,侧头甜甜一笑,让伏甄都觉得漂亮得晃眼。 她摇头苦笑,说道:“本来是想与延越交换一些物资,但如今看来我的东西是拿不出手了。” 刚一个照面她便发现,出来迎接的人竟穿的都是布衣,而原水常做交换之物就是他们缝人做的皮衣,两者相较几乎没有可比性。 常念摇摇头,“伏甄说的什么话,你即来了,原水需要之物必叫你带回去,我们先入城吃饭,其他的回头商议。” 两人说了半天话,伏甄自然不能忘了厉,招呼道:“见过秦厉首领。” 厉一如既往淡淡地回:“伏甄首领。” “雁,你带其他人去农场,那边的饭菜已经准备好了。”常念吩咐完,又与伏甄说:“伏甄带几个亲近之人去我家用饭,实在抱歉,地方有限招呼不了这么多人。” “伏菱,你过来与我去祭司家。”她只叫了自己妹妹,其他人都随雁一块。 常念叫她带几个亲近之人,便是准她带侍卫,但伏甄如此表态,就是在说她对延越十分信任。 见伏菱过来,他打趣道:“伏菱也到寻找伴侣的年纪了,一会看看我们延越的战士,瞧上了便让你姐自己回去怎样?” 原水女子本就爽朗,她也不扭捏,说:“那祭司要说话算话。” 常念呵呵一笑,“自然。” 进了延越主城,原水人觉着自己长得两个眼珠子都不够用了。一个个篱笆小院整整齐齐,有的家里养了鸡鸭,有的家里种了少许麦子已经拔节抽穗,还有这一栋栋地房子,又高又宽敞。本来他们以为自己住了一冬的半地穴式住宅已经非常不错,但与延越相比又变得不值一提了。 延越的人几乎全部穿着布衣,跑来跑去的孩子白白胖胖的,瞧着就知道平日吃的很好。 当然,除了这些,他们也看到了不远处建着的房子。因着巡防城建完,大家又开始忙碌建房。 第195章 常念解释:“他们现在建的叫夯土房,比起原水的半地穴式住宅确实舒服很多,但之所以当初没教给原水,一是工序复杂我没办法长期留在原水指导,二是建房速度慢,即使如他们这些有经验的也要十几二十日才能建成,所以并不适合当时的原水。” 伏甄当然不会觉着他藏私,别说人家说的合情合理,单说半地穴式住宅确实帮着原水族人度过了冬日。 “祭司放心,原水和伏甄都只会感激延越。” 按理说其他部落首领来访,理应厉接待,但一路上都是常念与伏甄闲谈,主要还是伏甄对厉的敌意记忆犹新。 “是念的朋友来了吗?快屋里坐。”瑶听说今日有客人,也坐不住的出来接。她现在月份越来越大了,瞧着再有一个多月就要生产,家里人并不让她走的太远,难得有新鲜面孔她自是要好好瞧瞧。 伏甄除了感慨,也生不出旁的情绪。祭司家的院子与旁的不同,青砖高墙,斗拱飞檐,看上去漂亮又气派。 常念介绍:“伏甄,这是我阿娅,你可叫她瑶姨。” 自打怀孕以后,瑶被常念照顾的很好,就连肤色都白皙许多,现在虽说因着怀孕有些浮肿,但看上去比之前还要年轻几岁。 伏甄觉得对面的女人似乎也没比自己大多少,但还是客气地道:“瑶姨。” “诶,都别站在外面了,一路上还没好好吃饭呢吧,我家玥和蔓的手艺不错,这次来了要好好尝尝。我肚子里有孩子饿的早,吃过了,但厉和念一直等着你,你们边吃边聊。” 瑶絮絮叨叨的,才让伏甄有一点对方是长辈的感觉。 泽风走过来,蹭了蹭常念的手,它自觉已经是一只大狼了,不再像小时候蹭两脚兽的腿撒娇。揉了揉它的脑袋,示意他自己去玩儿。 这次的饭食安排在新建好的书房,主要这里宽敞,如果瑶倦了也不会打扰到她休息。 常念的书房开的是东侧门,一进屋没有别的装饰只一个圆桌配六把圆凳,之后向西设有月亮门,月亮门里边是一方矮榻、一个书桌、一面书柜,书柜多是纸笔书册并不多。 因着没时间寻找漆树,现在用着的家具都还是纯原木,只简单打磨。 即使这样,伏甄也看呆了。她总有一种错觉,自己和他们并不是生活在一个世界里。待上菜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一整个冬日,延越的餐具已经从陶器迭代成瓷器,南边山上的土像是高岭土,但其实常念也说不准,对这些他一知半解的。 按照记忆里不多的知识融合自己的理解,做出来的瓷器有点类似青瓷,只不过在瓷质细腻上还差了一些。 常豫对此很感兴趣,他便把自己一知半解的东西都讲给常豫,至于他以后能捣鼓出什么样,就得看他的悟性和天赋了。 一个个青瓷盘里装着卖相好看的菜,伏甄和伏菱两姐妹根本辨不出里面盛的是什么,因为早不是食材原本的样子。 由于两人是姑娘,常念又加了两个圆凳,让玥和蔓一起,正好一桌八人。 瑶虽然吃过了,但给她搬了一把躺椅,让她在一边听热闹。 常念看厉一路都没开口,捉弄道:“怎么,嘴让膘胶粘上了,也不见你说句话。” 厉坐到他身边,喝了口杯里的水,“祭司口才好,都替我说了。” 与厉闹完,他又与伏甄说:“别客气,这都是自己人。给伏甄介绍一下,这是常鹤、常玥、常蔓,还有个常雁去安置原水的族人一会儿就回来。不用等他,我们先吃。” 玥和蔓一直在家忙活,所以常念又将伏甄和伏菱介绍给二人。 伏甄摇头苦笑,这是她今日第二次露出这个表情。“祭司,同你说实话,感觉来了延越就像在梦里,这和我们原水的生活太不一样了。虽说我没有见过城什么样,但想来再好也不过如此。” 常念坦言:“其实我也没见过城的样子,但单论生活,延越并不会比城差,或者更自信一些的说,城内人的生活可能不如我们。只是延越的人口太少了,即使作为中型部落,也是勉强够格。” 说完,他抬手示意,“别光顾着说话,尝尝玥和蔓的手艺。” 吃饭的圆桌也是有点讲究的,为了方便招待客人,常念照着现代做了一个可转的木托,这样即使菜离得远,转一转也能夹到。 把羊奶小方转到伏菱跟前,他说:“尝尝,这是羊奶和蜂蜜做的,我阿娅和两位姐姐都很喜欢。” 因为心理年龄的原因,他单纯是将伏菱当小妹妹看。 伏菱加了一块放到嘴里,瞬间眼睛都亮了。东西软糯糯的不说,还香甜香甜的,简直没有比这再好吃的了。 厉轻咳一声,低低道:“我也喜欢吃甜的,祭司怎么不给我?” 噗,就连不远处躺着的瑶都乐了,忙吩咐:“念,没听厉说的吗?” 常念也是无奈,见伏甄夹好后,转到跟前亲自给他夹到碗里。 “认识你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知道你喜欢吃甜的。” 看着碗里的羊奶小方,厉在心里说:以前是不喜欢,但有了你以后就喜欢了,因为......你比什么都甜。尝过,就忘不掉。 整张桌子上的菜,伏甄两姐妹似乎就认出一个南瓜,这东西还是祭司从原水带走的。看样子确实比他们做的精致,伏菱好奇的夹了一筷子。 第196章 外咸里甜、软嫩可口,真不知道要先感叹南瓜竟然如此好吃,还是要先感叹甜味和咸味融合在一起的奇妙。 没多会儿雁回来了,也一起入桌。瑶在大伙儿吃到一半的时候觉得倦了,玥和蔓先送她回屋才又回来。 “一会儿吃完饭,伏菱就随两位姐姐一处玩儿。蔓,部落现在还没有招待客人的地方,只得叫你去玥那挤一挤,将屋子先给她们住两日。”常念一边吃着小馄饨,一边安排。 “祭司放心,屋子我早收拾好了,想来伏甄首领和妹妹一路劳顿,吃完便去歇息。正好我与玥姐还没一道住过,也试试您说的抵足而眠。”蔓捂嘴轻笑,来家里半年她性子开朗不少,不似刚来那般强撑着。 这一路风尘扑扑确实累了,尤其是见到延越以后,伏甄内心的震撼需要消化一下,午饭吃完便由蔓引着去休息。 东跨院的小屋里,伏菱与伏甄躺在一块,她侧身面朝姐姐说:“姐,我觉着今天就和做梦似的。” 伏甄在想事,没说话。 “姐,如果我说我真瞧上了延越的男人,你会让我留下吗?” 伏甄蹙眉看她,“想留下来,我与祭司说说他能应允,不必为此硬找个男人。” 伏菱撇嘴,不开心道:“在姐姐心里是这么想我的?不能是我真看上谁了?” 她这才想起来,前几日妹妹非要闹着跟来,这是看上谁了?不会是祭司吧?伏甄一瞬间觉得额角突突地疼,问:“是谁?” 第81章 伏苓转身背对伏甄,“我生气了,不告诉你!” 伏甄对妹妹一点办法都没有,身边就这一个亲人,所以难免会多疼些,她试探地问:“是祭司吗?” “什么啊!祭司比我还小一岁呢,我又不喜欢小孩子。” 伏甄很想扶额,小孩子,你看起来才更像小孩子!行吧,不是祭司就成。不知道为啥,直觉告诉她喜欢祭司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之后他又想到了一张脸,只一想就觉得汗毛要竖起来,赶忙追问:“那是延越首领?” “也不是!他看着好凶,怎么会适合做伴侣?”伏苓嘟囔道,想到今天他嫉妒自己吃羊奶小方的样子,就不禁打了个寒战。 既然不是这两位,伏甄也懒得问。如果妹妹真的留在延越,虽然想念,但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两人躺下小憩了会儿,觉得疲乏消解了不少。要说延越睡觉的地方可真不错,听说这个叫做炕,上面铺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如此软和,让人躺着就不想起来。 伏苓伸出胳膊看午后换上的衣裳,料子暖和轻薄,还比皮衣好看许多,感慨道:“姐,我们原水什么时候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伏甄不答反问:“如果放到之前,我们会将缝人的手艺交给其他部落吗?” “当然,不会。” “只是缝人的手艺,我们都不会交给外族。可你看延越做出的哪一样不比缝人的皮衣好,他们又凭何交给原水?凭我和祭司的交情吗?那可远远不够!再说,延越对待原水已算十分亲厚,要求再多便是贪心不足了。” 伏苓虽懂得不多,但这个道理还是明白的。 把胳膊放到鼻前嗅了嗅,好香!虽然她看着还如在原水一样爽朗活泼,可只有自己知道进了延越后她心里滋生的羞惭。延越无论是部落还是人,各个干净整洁,尤其是祭司家里的人,好像走路都飘着香味。 自己和姐姐风尘仆仆的来,别说洗澡了,连衣服还没来得换一件。要不是休息前蔓带她们洗漱过,这炕她都不好意思躺。想到心里边装着的那个人,啊啊啊!他不会嫌弃自己吧? 伏甄没有发现妹妹的小心思,拍了下她说:“歇的差不多了,走吧。” 两人从东跨院进到主院,瑶在躺椅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玥和蔓在一旁将梳洗干净的羊毛分类。 细腻纤长的放一边,短小粗毛放另一边。 伏苓凑到跟前,好奇地问:“两位姐姐,这是......羊毛?” “嗯,是羊毛。”玥应她。 “还真是啊!可收集野兽身上的毛做什么?”茯苓疑惑。 玥想祭司既然允她们在院子里分羊毛,应是不怕原水知道的,便和她解释了一番。 早前延越的羊毛都当废品扔掉了,可现在谁家都知道这玩意是好东西。粗毛能打垫子,细的加捻卷绕变成毛线再织成软和的毯子。不仅如此,祭司还能把羊毛变成羊毛脂,那东西抹在身上脸上,皮肤都能变得滑滑嫩嫩的。 提到这,瑶起身说:“蔓,你去将脂膏和香皂拿两份过来。” 脂膏是羊毛脂和精油复配的,不但味道香还十分滋润。香皂中也加了精油,还放了些花瓣到里头,瞧着精致又漂亮。现在常念没时间在这上面花心思,将大概的原理告诉两人,她们自己倒也能捣鼓出花样来。 蔓带东西回来,没用瑶再吩咐,就将东西送了过去。 “第一次来家里我也没什么好送的,这便算是见面礼了。我们家玥和蔓没事喜欢做这些,想来都是姑娘家你们也能喜欢。” 刚洗澡就用过香皂,伏苓没想到还能送给自己一块,但她依旧没好意思收,推拒:“谢谢瑶姨,吃住在您家已经很打扰了,怎么还能再拿东西。” 瑶觉得肚子里的小家伙踢了自己一下,遂安抚的摸了摸,才又道:“上次念去你们那里不也是又吃又拿的吗?东院的枣树你们也瞧着了,还是在原水拉回来的。这臭小子脸皮厚,你们可不能和他客气。” 第197章 看姐姐一眼,得到应允后伏苓才收下,心里喜欢的不得了。 瑶知道儿子很看重原水,想来这次也有重要的事商议,便说:“念和厉都在书房,伏甄首领要是有事就去忙吧,伏苓留在我这和玥她们一处玩。” 事情不商定下来,伏甄心里也不踏实,顺势道:“那麻烦瑶姨了。” 书房午饭就来过,她也不用人领。来这么久了,还不知道延越窗户上透明的东西叫什么,可真敞亮。 她感慨完,目光透过支隔窗看到里面。 矮榻上常念和厉坐在一起,他用炭笔在册子上写了个字,“厉,这字读什么?” 厉放下手里的书,侧头去看,“傅。” “什么?你仔细看看?” “不是傅吗?” “这是搏斗的搏,我昨天考过你的,你忘了!傅是单人旁,搏是提手旁。” 说着他气呼呼地放下手里的册子,惩罚似的用双手捏住厉下颌,说:“明日再错,我就罚你做一百个俯卧撑。” 厉收手搂住常念的腰,哑声说:“念,你靠我太近了。” 伏甄站在外面,见两人如此亲密,本能地觉得此时不适合敲门。 常念看着厉的脸一点点靠近,目光从厉的眉骨、鼻梁划过落在薄唇上,他喉咙滚动了一下,真的很想亲上去。可正巧厉的手从他的腰间向下滑了一点,虽不是故意的,却让他瞬间清醒。 屁/股,他的屁/股!对,他还要做渣男!正在他纠结要如何推开厉时,余光扫到了窗外的伏甄。 常念一个狐狸翻身,下地招呼道:“伏甄来了。” 伏甄进门时,久违的感受到了那种摄人的目光。如果此时厉的眼神能凝成箭矢,那她肯定已经被钉到了墙上。 头疼,自己又哪里招惹了秦厉首领?想不明白,怎么都想不明白!只得硬着头皮招呼道:“祭司,秦厉首领。” 见她换上了提前准备的衣服,常念夸赞道:“伏甄换了衣裳,看着更加飒爽。”说完自己扑哧一笑,“本来是想夸伏甄的,这么一说听着好像是在夸衣裳。” 伏甄大方的抬起手臂展示,“延越衣服精致,任谁穿了都好看。” “倒也不是衣服精致,不过是布料较皮子好缝制许多,加上缝制工具并不是骨针,可以更精细的起针运针,自然就显得精致,但要说缝制的手艺还是缝人更纯熟。” 其实他还有话想说,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提到原水缝人,伏甄叹气:“除了皮衣,我们也只背来十几筐麦子,其他真不知道还能拿什么交换。可现下我也明白延越并不缺皮衣,倒是叫我不知如何开口了。” 常念安慰道:“你不必担心,虽说现在延越穿着布衣,但冬日还是单薄外面需套上皮衣才暖和,所以缝人做的皮衣还可正常交换。去年应允你的盐和弓箭都作数,至于数量我们回头算,刚你既提到麦子,我带你去瞧瞧我们的麦地。” “麦地?” “走吧,看过你就知道了。正好来延越还没好好转转呢,叫着伏苓一块去瞧瞧。” 常念说完便去拉厉,他当然知道刚刚厉想做什么,也知他现在为何气闷,遂小声在他耳边哄道:“走了,晚上回来我亲自下厨,做你最爱的炭烤鹿排。” 伏甄本来还烦恼交换物品的事情,没想到祭司叫她正常交换。虽说冬日还需皮衣御寒,但有珠玉在前,缝人做的皮衣价值自然要降。她还不知道今年冬天延越会出现叫棉衣的东西,不然就会明白延越这哪里是交换啊,这根本就是白送。 几人出门并未着急去麦地,常念即带伏甄见了延越个人家如何织布,又带她去看了织布厂。斜织机还好,飞梭织布机的速度惊地她说不出话。 放到大部落的交换集会上,一块布的价值可不止交换几个奴隶,但在这里只喝杯水的功夫,展臂宽的布就多出小半指长。 也不能怪她惊讶,以飞梭织布机的速度就算放到明清时期,也能将龙椅上的人惊掉下巴。 出了织布厂,庚和申他们几人凡在部落的都过来了。庚和申之前与原水也同行过一段,见面便热络的打了招呼。 伏苓见到迎面来的人,脸不自觉的有些发热,许久不见,那人更好看了。后面祭司和姐姐说了什么她一个字都没听清,心思全扑到另外的地方。 路过正在施工的房子,族人和役人都热络的与首领和祭司打招呼,对于伏甄这个外族人,也笑着点头。 这些戴着脚镣的人去年秋日伏甄见过一部分,还记得那时他们和旁的奴隶没什么区别,才半年不到,怎么好像变了个样子。而且这也太怪了,哪有奴隶和族人闲聊说笑的,不仅没有监工扬鞭的战士,他们还你一言我一语的,如果忽视脚上的铁链和穿着,完全看不出他们身份差异和隔阂。 她叹道:“还真是奇怪,感觉延越的奴隶都与别处不同。” 也不能一路只叫祭司一人说话,庚接话道:“伏甄首领误会了,我们延越没有奴隶,刚你见到的是延越的役人,与奴隶不同。” “役人?”又是一个新鲜的词。 “嗯,役人。祭司说人生来平等,没有人合该做奴隶,但因他们是延越用物资交换回来的,就先以役人的身份劳作两年,两年后便是延越人。” 庚没细说内城和外城,只笼统的介绍。 伏甄看向常念,感慨:“祭司的想法,总能与别人不同。” 第198章 等离建房的人远了,常念坦言:“我觉得人生来平等没错,但也有自己的私心。比如延越交换奴隶的东西虽珍贵,倒也不值这些人两年的自由。之所以如此做,是想让他们在这两年之中对延越有认同感。另外也是为了安抚我的族人,今日的一切皆因族人努力,我总不能让外人过来就坐享他们的成果,需要做出点贡献才能消融矛盾。之前我们不是说过吗?延越与城的差距就在人数上面,每个部落都期待自己强大,我们也是。只是扩张的路上延越不会行征伐之事,但也会用自己的办法接纳新的族人。” 伏甄从来都钦佩常念的坦诚,就好像这会儿打在他脸上的阳光,明亮却不刺眼。 “怎么样?伏甄考虑一下加入延越吧。如果原水愿来,不必如他们一样。你们不会是役人,更没有脚镣,甚至可以在延越主城外自行建立部落,打猎采集也随意,我还会叫族人教你们织布,以原水缝人的手艺学会织布后拿到主城一定能换更多的物资。无论是食盐、兽肉还是武器,都不必为此冒险远行交换。至于你在意的麦子,看,我们到了。” 加入?延越!在此之前,伏甄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过。 她木讷地随着常念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郁郁葱葱的麦田一望无际,哪里像在原水似的稀稀疏疏。而且,原水的麦子才刚发芽,怎么延越的都长出了穗子! “伏甄不必着急答复,等你回到族里商议过再说。当然,也不要有心理压力,就算拒绝也没关系,我只是给我们彼此多一个选择。” 可以说常念这是阳谋,也可以说是利诱,但无论是什么他都做得坦坦荡荡。虽然会刻意安排事情的顺序,但他的意图从未隐藏。 好半天,伏甄应道:“好,回去我会与族人商议。但是祭司,我能问问这麦子是怎么回事吗?” 没有被一口回绝,常念已经很满意了,他笑着解释:“这就是伏甄给我的麦子啊,麦子既是粮食也是种子,回来我便将它种到了地里。比起别的谷物,麦子既可以冬日种也可以春日种,原水的麦子是自己散落到地上的,因为土层太浅加上冬日太冷,所以到春日才发芽。但延越的麦子我们是冬日种下的,它会先发芽分蘖,经过冬日冬眠后再迅速的返青抽穗。如果你来延越,我们也会教原水种麦子,如何?” 这又是在给自己的利诱加筹码。 “祭司,你的条件太诱人了,可即使这样我也不能很快给出答案,我们部落的祭司还在原水,其他人的意见我也要询问,所以......” “没关系,我这只是在引/诱你,并不急于听到答案。” 一旁的厉终于开口,他脸色阴沉地说:“祭司慎言。” 啊?哦!吃醋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勾/引,啊不对,是在利诱你,希望你看到延越更多的诚意。” 伏甄无奈一笑:“祭司的意思,我懂了。” 之后她又与妹妹招手:“伏苓过来,你不是与我说有看上的男人吗?” 啥?常念一副吃瓜乐子人的表情,搓搓手想知道是谁。她们才来部落半日,见到的人不多,所以大概率是之前就见过的,难道是启吗?想想觉得似乎有可能。 伏苓难得有些不好意思,但终究性子爽朗,于是鼓起勇气说:“祭司今日不是问我有没有看上的人吗?我有。” “好啊!我们延越最不缺的就是好男儿,你要是看上了,祭司帮你追,怎么样?”他像逗弄妹妹似的说。 “好。”伏苓豪情万丈地应。她转了个方向,径直走向前面。 常念朝那个方向看过去,只站着三个人申、庚还有盛。盛应该可以排除,毕竟今日是第一次见,那庚和申会是谁?申还好是单身,但庚...... 自打伏苓朝他们走过去,盛就肉眼可见的紧张。果然,最后茯苓停在庚的跟前,说:“去年一起回来的路上我就看上你了,能做我的伴侣吗?” 母系氏族的部落,寻找伴侣也多是女孩子主动,所以在伏苓看来她这个举动很正常。可延越哪见过如此爽朗的,在场就有几个单身战士心动了。毕竟他们想也知道,这次伏苓的告白肯定会失败。 常念是第一次见庚慌了,他赶忙去抓盛的手说:“那个,你听我说,回来的路上我们都没说过话,我,我不知道她怎么会突然这样说。” 盛也不知道如何办,只漂亮的丹凤眼有些红。 这下庚更慌了,忙和伏苓说:“姑娘,对不起我已成婚,啊,成婚就是有伴侣的意思。旁边这位就是我媳......” 想到平日盛还是狩猎队的队长,他赶忙改口说:“旁边这位就是我夫君,我们已经领了婚契,按照延越的规定,领了婚契的伴侣要对对方忠诚,不得再行嫁娶。” 在他说出“夫君”二字时,盛就愣住了。好半天他才缓过神来,抱歉道:“对不起首领、祭司,我可能要带庚先离开一会。” 别说他愣了,其他人也呆愣半天,听到盛的话,常念忙应允:“嗯,你们忙去,忙去。” 然后他不好意思和姐妹二人说:“抱歉,这下可能要食言了,庚他有恋人。” 伏甄的脑子好像一下被什么东西打通了,她终于知道为什么每次厉见她都一副敌意很大的样子,原来在延越男人和男人也能是伴侣!果然,延越和原水不一样,还挺......魔幻的!至于是否反感,倒也没有。 第199章 想到祭司说的人生来平等,这么一看也对,既然身份可以平等,那感情自然也能平等,所以有同性/伴/侣这种事发生,也合情合理。只是妹妹可能要伤心了。 伏苓刚刚就一直低着头,听到他的话才将头抬起来,脸上有茫然和常念看不懂的情绪。 “没,没关系。他们两个......挺好的,至少都长得很好看,应该很幸福。”说完她还朝常念一笑。 常念?这是情敌秒变磕cp? 盛拉着庚一路回了家,进门后他将人抵在墙上问:“你,你怎么能说,我是,是你夫君呢?” 自从有了婚契,常念给大家科普了夫妻、媳妇、夫君等称呼,所以盛才会如此反应。 庚伸手扣住他后颈,轻轻安抚道:“不是吗?你我既领了婚契便是夫妻,称你夫君有何不对?” “可,可那么多人,你,你是......” 虽然现在庚不再是首领,但盛也知厉待庚不同。等延越以后成为大部落,他至少也要被人称一声大人,怎么能在外面叫自己夫君。 庚在他唇上轻轻亲了一下,“想那么多做什么,敬重信服我的人不会因为我叫你什么而改变态度,我本来就是你的妻子、媳妇、夫君,你也一样。” 他用力的把人抱在怀里,脸颊蹭着盛的头发,“我的夫君可要记住了,我们的感情从始至终都是平等的,不需要谁臣服谁,知道吗?以后要是再为这些事情烦恼,我会......" 庚不轻不重地咬上他的耳垂,说:“以后要是再为这些事情烦恼,我会让你三日下不了炕,可记得?” 盛的眼尾鼻尖都红了,颤声说:“记,记得。” 窗上的竹帘被人用力扯了下来,花倚支隔,急风骤雨,一室春色。 第82章 对于突如其来的变故,常念也有点尴尬,都怪自己当时没提前问一嘴。他不自在地捏了捏耳垂,想到自己竹篓里的奶糖,刚准备拿几块哄哄小姑娘,就听厉开口:“出门时玥说要做千层酥,这会儿应该做好了。野,你送伏苓回去,小孩子应该喜欢那味道。” 一句话,即将有些尴尬的伏苓送回家,又用小孩子代指伏苓,那刚刚的事便是小孩子的胡闹,不必在意。 伏甄挑了挑眉,有些意外。还以为这是个不近人情的罗刹,原来也会给人递台阶下吗? 她这属实是想多了,台阶确实是台阶,不过那是给他家小狐狸铺的。 吩咐完野,他又与不远处的人说:“伏甄首领,一起去兵营看看吧,相信那里你也会很感兴趣。” 带人去兵营的路上,厉仍与常念并排,他不着痕迹地揉搓着小狐狸的手指安抚。 兵营已经和刚修建时变化很大,不但地面夯实平整,训练场内也按功能划分了区域。靶场、马场、步兵训练场,还搭了主将讲话的木台子。因为巡防城建造完成,兵营又恢复操练,马场内尘土飞扬、靶场内也是嗖嗖飞射地箭雨。 厉看着训练有素的战士,询问:“伏甄首领,你觉得这些人如果在战场上可以以一敌几?” 一眼望去,场内战士全部身穿藤甲,头戴头盔,步兵因在模拟对敌,手中还握着盾牌。 原始社会确实也有盾牌,不过都是粗粗编织或是成块的木板,像延越这样细密编织且轻盈的盾牌,伏甄是第一次见。 伏甄在脑子里想了一下,如果前方有手持盾牌的人冲锋,后方有箭雨护持,加上他们穿的这种如盾牌一样的衣服,几乎可以说是势不可当。 他保守的预估道:“以一敌五,不成问题。” 厉只点点头,没说话。 因为她看到的并不是延越战士全部的实力,在被看管的库房中还放有二十套重骑兵的甲胄,从人到马,完全是按照宋代的铁浮图铠甲打造的。 甲胄覆盖全身,除脚踝以下,只有一人一马的四只眼睛没有遮挡。如若让这样的重骑兵列成横排持长枪向前突进,便犹收割生命的死神,肃杀诡异。 厉带人练过一套阵型,重骑兵在前,弓箭手在侧,后方是手持长矛的藤甲兵。这一路突过去就好像肉坦加上战士再搭配法师,而现在原始部落的战力最多与野怪是一个级别的,如此打法不说如屠猪狗吧,至少也是砍瓜切菜。 以一敌五?远远不止! “我族战士身上所穿铠甲名为藤甲,以一般木矛刺之绝无可能刺穿,至于青铜兵器,也可格挡一二。如果你感兴趣,延越还有几套,此次一并带回原水。至于编织之法也不算难,以如今两部落的交情,教给你也无妨。” 厉侧头看向伏甄,淡淡地说。 “这?可以吗?”伏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叫藤甲之物,可大大保证战士的安全,刚她就在心里暗叹,可谓神兵也,如今对方却说不但与之交换,还能交与编织之法,怎能叫她不惊讶。 “有何不可。” 说完,厉站在台上,提声命令:“骑兵营列队。” 除去东南西北四个巡防城中各指派的五名骑兵,还有陪同外族参观的申、野他们几人,其余三十名骑兵均在部落操练。听到首领号令,三十人整装上马,停到台前不远的位置,横六纵五,齐齐列好队。 来的路上伏甄听启说过战马,当时他还挺惊讶的,延越竟然可以养马。要知道马匹娇贵饲养成本高,纵使大部落也少有驯养,而且这东西在别处都是个样子货,最多驼人遛两圈,真指望他带人狂奔,估计没走多远都得从上面掉下来。 第200章 如今延越的战马在上唇处套一圈绳索,绳索连接交织而成的手柄被战士握在手里。不仅如此,战士坐下马背之上,还有一个前后均凸起的座位,而在马腹两侧,有一对挂在两边的脚踏。 刚刚骑兵奔袭过来,伏甄注意到了,不仅速度极快,上边坐着的人也很稳,瞧他们的模样骑马也并非吃力之事。 她叹了口气说:“怪不得我来之时,启便说首领和祭司应以知晓,原来是有这等马匹。” 伏甄很想知道野马要如何驯养才能如此,不过她也是晓得分寸之人,并没有贸然出口。 厉面向骑兵下令:“前往靶场演练,每人五支箭。” 完事,他问伏甄:“望远镜可会用?” 伏甄只见过延越的人用,自己却从未试过。 “申,你教一下伏甄首领。” 望远镜调试焦距不难,很快她便通过镜筒看清靶场内情况,策马扬箭,迅猛利落,每支射出的箭矢都落到了靶子之上,虽不能箭箭均中靶心,但在她看来这样的命中率已经是极为可怕。 快速奔袭,远距离作战,完全可以利用这个优势拉开彼此距离,那时将不能再称为对战,而是单方面的屠戮。 在骑兵演示完,厉便命人各自训练。 “如果原水加入,即使大族来袭,延越也有护持族人的实力。而且,你所看到的并不是延越的全部,再多的便属机密,等你也如庚和申这般便可知晓。” 在这之前厉给伏甄的印象都是肃杀凌厉,但今日相处之后,他才真正体会到厉身上属于上位者的气势,她要臣服吗?还是继续偏安一隅,可如今的事态又能让她如此吗? “祭司说过,不必着急答复。走吧,将你想要交换之物说一下,我叫人准备。如若不急,明天可在延越待上一日,后日启程也不迟。这次我会让野带人相送,并在原水教习射箭,之后再叫他们返程回延越。”厉安排道。 延越基本拿出了苏美争霸时苏勋宗对外援助的架势,大撒币的同时还包教包会,自原水之后再也没有部落享受过此等待遇。 “谢秦厉首领,伏甄定会好好思量。”她是真的要考虑一下。 如今各部落之间的紧张态势伏甄并不是感觉不到,未来像原水这样的小部落很有可能会被兼并或吞并掉。但真的要加入吗?先不说其他,习惯了以女人为主的决策方式真的能融入延越吗?这样的强大、锋锐、势不可挡的部落,一头扎进来之后,是不是只能被迫臣服? “时间不早了,去祭司的农场转转。晚饭安置在那儿,叫上你的族人一起。延越有个吃法叫烤全羊,味道不错,一会儿尝尝。” 之后,厉再没说话。 烤肉加上篝火,就如同现代社会的撸串和唱k,七八十人围到一起,很快气氛就热络起来。 因着原水来人一半都是女人,所以篝火旁也坐了不少家属,就连芽也跑来凑热闹。 常念跟前放了一个烤架,除了答应厉的炭烤鹿排,还串了不少的肉串,虽然只是撒了些盐,但炭烤的味道还不错。 “芽,肉串好了,这是你预定的。”常念招呼。 之后他又分了几串给身边的人,伏甄姐妹尝过后,也都赞味道不错。 厉拿了一串送到他嘴边:“忙活半天,你也吃。” 常念毫不客气,微微抬头说:“好啊,你喂我。” 厉依言喂了他两串,他满足的舔了下唇,打趣道:“稍等一下我的首领大人,您专供的炭烤鹿排马上就好。” 常念每次对他称我的,厉都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什么戳了一下,酥酥麻麻的。趁着没人注意,他凑到小狐狸的耳边低声说:“再叫一遍。” 某人觉得耳朵痒,斜斜躲开,“什么再叫一遍?” 厉又伸手将人拉回来,“再叫一遍,我的首领大人。” 呵呵,男人,还想和他玩情趣,看祭司大人怎么撩你。他放下手里的东西凑到厉耳边,唇角若有似无的擦过厉的耳侧,暧昧道:“我的首领大人。” 他说话时带着温热气息吐在厉的耳廓上,而后,又用鼻尖轻轻蹭了下,若即若离的,十分勾人。 渣男的策略肯定要撩完就跑,绝不负责灭火。 迅速抽身,他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叫人:“野,我要的面包片你带过来了吗?” “祭司,带了。” “刷过蜂蜜吗?” “刷好了。” “庚,这个食盒给盛准备的,你要不要先送回去,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好,给我吧。” 原地徒留厉一人直挺挺的站在那,他凝神敛气,很想压下某处的邪/火,可是刚才的画面和触感一直在脑子里回放,让他越想越硬。 果然,他的小狐狸学会勾人了! 晚上回去的时候,祭司家东厢房的炕塌了。不大不小的轰隆一声,厉抱着被褥走出屋。 常念刚要睡下,因着东西厢房挨得近他听得比较清晰,忙趿拉着鞋出来,正好与厉迎面对上。 “怎,怎么了?” 厉看他,邪邪一笑,“炕塌了。” “炕,塌了?怎么会塌了呢?”他不相信的冲进去看,果然上面塌出个洞。 别说这是青砖水泥盘的炕,就算是泥巴糊的,也不能半年不到就塌了啊。他瞬间反应过来,厉是故意的! 果然,他转身看到厉抱着干净的被褥,靠在门框上,脸上的笑和今天的月色一样,凉凉的。 第201章 他强撑道:“既然塌了,你去书房睡。” “不去,书房矮榻太小,睡不下。” “那我去书房,你去我那。” 说着,常念就要跑回去取被子,却被厉一把拦腰抱住。“不许去,书房晚上冷,小心着凉。” “不,不冷,我被子厚,没问题。” 只可惜厉懒得再和他废话,一手夹着被褥,一手抱着人,去了西厢房。 将人放到炕上,他自己也躺了上去。 常念刚刚的睡意全无,不安的晃悠着身体。 “怎么?念不困吗?”厉明知故问。 他深吸了一口气,咬牙道:“你顶到我了?” “那你说说,我哪里顶到你了?”厉难得无耻一次。 常念心里感叹,真是天道好轮回,要不是那会儿自己招惹厉,他也不会上演这一出戏。 “你,你最好还是去洗洗澡,别憋坏了。”好在他是背对着人,说完脸已经热得不行。 “怕我憋坏了,不如......” 他的话还没说完,常念赶忙用被捂住耳朵,“别说话,我困了!” 厉没继续逗他,就这样抱着直至人睡着。 今晚小狐狸绝对是故意的,可都学会勾引他了,为什么不直接挑明?在等他先开口吗?不,这不像是念的性格。那是,在顾虑吗? 想到主屋的瑶,厉在心里叹了口气。对不起瑶姨,念......只能是我的。 第二日,延越将交换的十把弓、二百支箭矢、五套藤甲和细盐都准备好交于原水。这是伏甄第一次正经见延越的盐,果然是与别处不同,怪不得做出菜不会苦涩,瞧它雪白白的样子就比盐晶好了不知多少。 “谢谢首领和祭司,伏甄知道此次带来的交换物品就算只换食盐都有些勉强,但原水会记得,也会认真考虑您的提议。” 多的伏甄没有再说。 因着要学习藤甲的编织,所以伏甄带着人又留了一日,第二天才准备启程回原水。 这两日伏苓除了与玥和蔓一处,再就是喜欢随野到处逛,部落里有人猜是不是小丫头又看上了野,毕竟野样子不错待人又细心。 厉见启程的东西收拾差不多了,吩咐道:“野,你带着三十人与伏甄首领一道去原水,待将射箭技法教于他们便速回部落。” 野领命应是。 这次带着的有十名弓箭手,十名连/弩手和十名普通战士,就算路上偶有波折,也可自如应对。 野正要带人出发,手腕却被人攥住,申眼神复杂地说:“将鹰隼带着,如果有什么情况,它能飞回来传信。” “嗯。” 抽回手腕,他并不想多说什么。 常念察觉到气氛不对,想到过年那日见到野眼睛红红的,心中似有猜测。 带上鹰隼,野随原水出了主城。伏苓凑上前,小声说:“喂,我怎么觉得申看你的眼神怪怪的?” “有吗?你看错了吧。” “切,还不承认,他喜欢你吧。” “没有。” 喜欢?不可能的,要是喜欢......怎么会那么伤人呢? “明明就是。” “祭司给你带了奶糖,都在我这,你要是不想吃,那我带到原水哄孩子去。” “好,是我看错了,奶糖给我吧。” 第83章 快至谷雨,天气依旧没有回暖多少,站在城墙上负责瞭望的战士外面还裹着皮子。 庚登上城墙,对着不远处的人调侃:“怎么?又来城墙看鸟了?” 申放下望远镜,懒洋洋靠在城墙上,“我看云不行吗?” 庚站到他旁边,轻笑:“对自己诚实点!” “我吗?” “不然说我?” 仰头看着天,正好一朵云飘过,遮住了头顶的日头。“晚上去我那吧,昨儿我从祭司家讨了两坛梨子酒。” 庚起身,摆摆手,“不了,晚上家里有人等。” 申没说话,只对着南边的远山长长出了口气。“走吧,开会了!” 议事厅里,厉轻叩桌面,“夏日交换集会的事就按刚商议的推进,时间定在夏至后的七日。七日内来往交换的部落不得入延越,全部安置在南巡防城周围。” 之所以定在夏至,因为夏至是比较好分辨的一日,此时北斗七星的斗柄正好指向正南方。如此就算现在的部落还没有日晷无法分辨节气,也能凭借这一点准确掌握交换集会的时间。 “丘,你带五十人通知附近两日能到达的部落。按祭司说的,每个部落发一小包粗盐,东西我会让人准备好,明日启程。” “是。” “祭司,你还有什么补充的吗?”厉侧头问常念。 “丘你通知他们时特地交代一下,可用部落特有食物作为交换。如果是植物要新鲜的,如果是动物要活的。并且告诉他们,这些东西能换到更多的盐。现在延越的作物和牲畜种类太少,我们没时间出去寻找,最方便的就是叫他们带过来。”常念叮嘱道。 “好的,祭司。” 回去的路上,厉发现小狐狸忧心忡忡的,伸手将他皱起的眉心抚平,“怎么了?” 常念拉了拉他的袖口,担心道:“近日我看阿娅有生产的迹象。” 厉将他的手从自己袖口上拿开,放到手心里。“之前不是说瑶姨的预产期还有一个月吗?” “照推测是这样,但昨日阿娅说她肚子发紧,这应该是宫缩,如果宫缩规律的话,怕就是要生了。”他担心母亲会早产,以现有的条件来说,如果孩子早产还是会有早夭的风险。 第202章 “走,先回家,这几日你待在家里守着瑶姨,别处有我。你不是说医术才是你最拿手的吗?有你在,瑶姨一定会没事的。”厉对医学这块并不太懂,但他相信他的小狐狸。 常念长长地出了口气,看向厉,“嗯,阿娅一定会平安生下弟弟。之前的日子也只是推测,不能算是特别精准,没准她现在已经满三十七周,足月了。” “念,我一直都在,陪着你和瑶姨。” 常念回握住厉,从他的掌心里汲取勇气。 家里主屋后面除了他和鹤的工作间之外还有一个空屋,屋子的窗户与别处的支隔窗不同,是毫无遮挡的半落地式大窗,以便获取更充足的光线。 不仅是落地窗,屋内还设有银镜。延越上次带回来的银矿并不算多,但屋内却奢侈的放了三面银镜,也是为了聚光之用。 此处正是常念准备的手术室。虽然消毒只能靠酒精,但以现在的医疗条件已经算是极限。除此之外,他还用百炼钢做了一套手术用的工具,这里建立之初就是因着母亲,如果生产期间有何意外,还能立即实行剖腹产。 除了无菌的环境,外科手术最重要的就是麻醉和消炎,麻药是将曼陀罗花与天仙花中的莨菪碱复配做出的口服麻醉剂。现在没有猴子和小白鼠,他用兔子、羊和野猪都做过实验,才掌握了体重和计量的关系。 至于术后恢复,酒精擦拭消炎,再口服大蒜素和中药,内服外敷基本能解决术后炎症问题。想当初华佗准备外科手术时,还没有他如今的条件,更何况之前服刑的役人因为争抢食物发生争斗,造成一人小臂骨折,正好趁着那次他实践了从医生涯中的第一次外科手术。 那次无论是术中麻药的表现,还是术后伤口的恢复,都让常念十分满意。 如此一想,他心中也有了底气。 今天是野来原水的第五日,关于射箭的技巧教的差不多了,剩下就要靠他们自己苦练。 “伏甄首领,我计划明日启程回部落,感谢您这些天的招待。” 伏苓在一边不满地嘟嘴,“这么着急干吗?在原水多待几日,还是说延越有你想见的人啊?” 说到“想见的人”这几字时,她还特地加了重音。 伏甄拍了她的脑袋一下,“不准胡闹,说正事呢。” 这几日与伏苓相处,野了解她是小孩子心性,只是越是心思单纯的人说的话越是一针见血。 “没事,临走时首领交代,这里的事办完让我速回部落。” 当时伏甄也听见了,所以并未再做挽留,只说:“我这里有些东西麻烦你们带给首领和祭司,顺便替我转达一声,加入延越的事原水会好好考虑。” 厉派野来原水,自然不只是为了教习射箭。野本身就是后来加入的外族人,加之朝部落的前车之鉴,更能让伏甄看清事实。 而同为外族融入的人之所以选野没有选庚,是因为野和常念有相像的地方,比如说很容易待人以诚,伏甄似乎更喜欢让这样性格的人接近,厉便顺水推舟派了野。 “提到加入延越,我自己有几句话想与您说,您觉得我是说客也好,是发自真心也好,但我总觉得说出来妥当。您也知道我是来自朝部落,遭遇便不祥说,毕竟附近部落都已经知晓。如原水一样,我也担心过加入之后部落的融合问题,但以当时的情况我并没有其他选择,要么看着族人饿死冻死,要么碰碰运气。” 提到朝部落,野眼中难掩悲伤。 “后来我们到了延越,即使有了帐子住发了吃穿,可族人还是惶惶不安。毕竟朝剩下的大多都是妇孺,这些女人要么未寻伴侣要么失去了伴侣。而延越的情况您也知道,那时未婚娶的战士更多,但从始至终首领和祭司都没强制分配过,才让族人一点点放心。除此之外,您从姓上就能发现我们的不同,朝部落姓牧,庚之前是来自吴娅族,所以他和他的族人姓容,我们现在是延越人,但并没有人要求我们忘记自己的出身和部落。祭司说兼容并济、多民族发展才是延越未来的路。” 说道这野停顿了下,伏苓拿出一颗奶糖,放到他手心里,并未说话。 过了会儿,他又继续说:“按说朝部落人数占比不多,议事厅中完全不必有我的位置,但首领和祭司还是执意带上我,他们说延越要多元一体,所以需要听到每一族姓的声音,如果伏甄首领来延越,您也不必担心两族观念的问题,因为祭司说过,延越允许合而不同。” 合而不同?伏甄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但她马上就明白了这个词的意思。 野不好意思的轻咳一声,“刚刚的话有些多,还望您不嫌我啰唆。原水很好,我不希望他变成第二个朝部落。” 伏甄明白,拍了下野的肩:“你放心,我伏甄不是不识好歹的人,今晚给大伙准备了篝火晚会,虽然没有祭司的梨子酒,但也希望大家能尽兴。” “谢谢伏甄首领招待。” 伏苓轻哼了一声,“你们瞎客气啥?野,走,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祭司他都没见过。” 事情说完,野没多留,随着伏苓出去了。 月色微凝,没有篝火的地方好似黑夜能将一切消融,但在原水的一个小山谷前,悬着许多绿色萤火,像是泼墨的丹青中跳跃着碧青色。 眼前的一幕太美了,野惊讶地问:“这是什么?” 第203章 伏苓找了块石头坐下,托腮说:“我们叫它流萤。” 野伸手去触摸,竟有一只不畏惧地落在了他的指尖,“流萤?好听。” “野,姐姐还在犹豫,不仅是因为担心,还因为这里是我们长大的地方。这里有夜晚的流萤,有春日的芸薹,还有秋天的麦子,要怎么轻易说离开呢?我......不想离开啊!” 伏苓抱着自己,将下巴抵在膝盖上。 野走过去揉了揉她的头发,并未说话。 第二日野要出发时,伏苓拉着他说:“一会我带你去个地方,不会耽误太多时间。昨日和你提起芸薹,它味道不错,而且芸薹的花很漂亮,瑶姨喜欢漂亮的东西,我多摘些你帮我带回去。祭司教过,将它的根和土一块带走就不会枯死。” 野点头,“好,一会到了我随你去。” 过了辰时,就连伏苓说的芸薹花都采好了,野是真的要离开。伏甄刚送人走了几步,就有原水战士匆匆来报,部落南边来了许多外族人,粗粗预估起码七八百人。 原水现在所有族人加在一起才五百,对方一次出动这么多战士,必定来者不善!那是为了人还是麦子?但无论如何都要迅速撤离,如若正面对上,即使有延越的人在,也无法看护下所有族人。 第84章 “玥,里边准备得怎么样了?”常念有些焦急的站在主屋外询问。 “祭司,您刚才不是看过吗,夫人现在状态很好。兰姐说她又摸了一次胎位很正,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着生产,叫您放心。” “好,你去忙吧。”他挥挥手,让玥进去。 厉托着他的后颈,手指插到他的发间,柔声安抚:“念,你太紧张了。” 这时的主院只有他们两人,月光莹莹常念仰头看他,眼眶渐渐泛红。“我知道,就......控制不住的害怕。” 长臂将人拉到怀里,厉的手从后颈撤开,上下抚着他的脊背,“别怕,瑶姨很好,弟弟也很好。你确认过的,要相信自己。” 瑶的产程并不算短,一直折腾到了子时才听见孩子的啼哭声。 蔓赶忙出来汇报:“首领、祭司放心,夫人和小公子都很好,尤其是小公子,瞧着腿脚特别有力气。” “好!好!好!你,你去忙,一会收拾妥当我们去看阿娅和弟弟。” 与蔓说完,他忙转身,“厉,阿娅和弟弟都很好。” 好字的音还没发出,他眼中蕴着的泪就滚落下来。上辈子父母的骤然消失,这辈子刚穿来不久阿父的离世,都是他心里最隐秘的痛。 这次母亲不知算不算早产,纵使这几天他日日都在确认母亲的状态,但因着没有仪器做进一步的检查,心中的隐忧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如今听到母亲安全生产,情绪才一股脑儿涌了出来。 伸手给他把掉下来的泪擦掉,厉哄道:“趁现在将眼泪都哭出来,一会进去可别叫弟弟见着,不然小心他学会了,到时候日日哭闹耍赖要你哄。” 拍掉厉的手,常念反驳:“少胡说,就算我当他面哭他也看不到。” “嗯?为何?” “如果你眼睛一直蒙着黑布,乍一松开也不会立马看清。小孩子也是,他们在母亲的肚子里发育得再好,也要适应外面的环境。需要光线和移动物体的刺激,眼睛才能发育的更完全。一般要到满月后,会渐渐看清一掌距离内的轮廓。” 哭也哭过了,再让厉这么一打岔,常念的心思才完全放松下来。 待收拾妥当厉和常念进屋时,瑶已经靠在软枕上喝蜂蜜水。 “阿娅,辛苦了。”常念坐到跟前,蹭了蹭母亲的胳膊。 喝过蜂蜜水,瑶精神恢复许多。“傻孩子,辛苦什么,这段时间你和厉将阿娅照顾的很好,弟弟生的很顺利。玥,把孩子抱过来,给他两个哥哥瞧瞧。” 常念这时候才顾得上看弟弟,小家伙估计是在羊水里泡的久,皱皱巴巴的。瑶在家闲来无事,用棉布做了好些小衣。 刚出生的小衣服,都做成了和尚服的样式,上辈子妇产科的新生儿基本都穿这个。主要是穿着方便,还舒适透气。 这么看过去,像个皱巴巴的小和尚。 许是瑶吃的确实不错,虽然头发不多,但刚出生就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因为泡的久了有点肿,双眼皮格外的大。 这么一搭配,他也说不出是好看还是不好看。但总归是自己弟弟,常念可不管他长的怎么样,稀罕的不行。 知道这时候孩子对声音敏感,他拿出事先做好的小拨浪鼓在一边逗弄,小家伙果真转着脑袋循声望过去。 “厉,你也抱抱他。”说着,他抱着弟弟凑到厉跟前。 他第一次见厉手足无措,抱之前还将双手在自己的衣服上蹭了蹭。烛光下,都能看清他额角有细细的汗珠。 厉确实紧张,生怕抱紧了孩子疼,抱不紧将孩子摔着。 说来也巧,刚常念抱弟弟的时候他只是在听到声音后动了动,但厉刚抱起小家伙,他竟然对着厉咯咯地笑,大眼睛朝着他眨巴眨巴的,就像他能瞧见一样。 厉是第一次见到软软的小生命,尤其是他看着自己天真无邪的样子,好像是在他的生命里又添了些重量,让他的心都较以前软了几分。 “念,瑶姨,他在和我笑。” 常念凑了过去,贴着他逗弄弟弟,“厉,弟弟很喜欢你!” 第204章 厉不敢置信地说:“他竟然喜欢我。” 瑶扑哧乐了,“说什么胡话呢,你弟弟当然喜欢你。” 忙活了半天,常念才想起来问:“他吃过奶了吗?” 玥点头,“祭司放心,刚出生不一会儿就吃过了。” “时候不早了,咱们先回去,叫阿娅和小家伙休息,明早再过来看。” 说完他又和兰说:“你今晚是睡蔓那儿还是叫雁送你回去?” “祭司,我还是回去吧,我怕弘一直惦记。” 常念点头,带兰出去:“今天辛苦你了,太晚了礼物我就不叫你带着,明日让人给你送过去。” 兰忙推拒:“啊!祭司这是做什么,您,您还是我的老师呢,哪能学生收老师的礼。” 雁和鹤也一直警醒着没睡,见祭司出来,两人也提着灯笼出了屋子。 “不一样,这是图个喜庆吉利,等弟弟满月后再叫大家过来热闹热闹。” 一切安排妥当后可算躺到了炕上,这时厉也推门进来了。常念一个骨碌爬起来,“你那屋的炕不是修好了吗?怎么不回去睡?” 厉自然的搂着人躺下,“今天你太紧张了,我怕你一个人睡不好。” 常念?不是,要不是您进来我可能都睡着了! 精神紧绷了一天他确实困了,眼睛刚合上忽地又想起一件事儿,再次坐起来问:“今天庚好像来了,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吗?那会儿我太紧张没听见。” 厉无奈,又将人捞了回来,蹭了蹭他的颈窝说:“算不得特别要紧,丘从东边带回来个小部落,大概一百五十人。应该是破岳想吞并,他们拼着死伤一半带着族人逃出来的。路上又遇围剿,正好叫丘见着就把人带回来了。” 常念斜了斜脑袋,“厉,痒!”说完,他又问:“那?那人呢?” 忙碌了一日,厉也是困了,低声说:“暂时安置在东巡防城,巡防城里边不足五十人,如果他们是狼子野心恩将仇报的东西,必定会想法夺巡防城,到时候杀了或者叫他们当一辈子役人。如果考验几日相安无事,便带回来叫他们住到外城。” 说道后面厉的声音已经很小,估摸着是要睡了。常念心中有数,便也沉沉睡下。 只是第二日一早,他被院子里的脚步声吵醒,揉着眼睛出来问厉:“怎么了?” 厉一脸严肃地说:“野的鹰隼回来了,原水出事了。” 话落,常念瞬间清醒。 “大家坚持一下,速度再快一点。”伏甄跟在后面,催促落后的族人。他们逃了快一日基本没有停下来,有的族人明显连走路都有些吃力。 伏苓大口喘着粗气,“姐,这么走下去不是办法,一半的人已经快走不动了。” 野也赞同道:“要不趁现在两方还有段距离,我们在此处伏击。走之前原水特地暴露了储藏的土豆、麦子和熏肉,估计他们至少要留下一二百人清点物资。余下的我们连/弩手与弓箭手配合,再解决二百人也不是难事,到时两方战士数量相当,虽然我们会顾忌族人安危,但他们同样会忌惮我们手中的弓/弩,大概率不会殊死相搏。” 伏甄沉吟半晌,抱歉道:“如你所说,那射出的弓箭和弩箭必不能收回,很有可能会落在七星手里,到时候他们学着样式制作,对延越来说可能会十分不利。” 她何尝不知道这个办法,但一旦如此做蒙受损失的是延越,所以纵使催着要力竭的族人快走,也没办法开口。 “首领和祭司即让我做此行领队,我便有临场应变的权利,想来如果是他们在这里,定也不会看着原水受困而吝惜这些。”野坚定道。 他举起望远镜,看了看身后的林子说:“伏甄首领莫要纠结,后面十分适合伏击,机不可失。” 伏甄喉咙滚动了下,命令:“你们带族人隐藏好,其他人配合延越的战士做好伏击。” 连/弩手和弓箭手都在树干上隐藏好,其他战士紧随其后隐匿在树林之中。待一切做好后又过了一刻钟,七星出现在射程范围内。 野毫不犹豫下令:“放箭。” “嗖嗖嗖” 十名连弩手和两个部落加起来共二十名弓箭手一起动手,一波箭雨后,站在前几排的战士应声倒下。 此次领队的人并不在前排,所以无碍,他赶忙下令:“后撤。” 可惜第二波箭雨又开始纷纷射了过去,站在前排的人再次无一幸免。 为首的战士也是经验丰富之人,带人撤到安全距离后仔细观察尸首,便看出是弓箭,只是另一种比弓箭更短小的东西他不确定是什么。 如七星这样的大部落,多少都与城有所往来,自然是见过弓箭的。只可惜青铜器的锻造之法掌握在城的手中,他们纵使是大部落,手中的青铜兵器也都从城内交换,且数量有限。 而像弓箭这种兵器,虽然威力大,但极大可能射出去就没办法收回,纵使如七星也只有首领和祭司手里有两把。如今对面竟然如此不吝惜箭矢,也叫他十分吃惊。 是有城参与吗?这绝对不可能! 离原水近的,只有一东一南两座城。他们与南边的金羽城有联系,对面绝不可能来自金羽。而东边的罗王城,离这里起码十几日的距离,更不可能早早出现在原水这样的小部落中,那只可能是其他部落发现了青铜器的锻造之法! 第205章 无论是中型部落还是大部落,趁现在他们人数占优,必须速速拿下。 弓什么都好,但是有一个缺点,拿箭、拉弓、瞄准需要时间,他们可以趁着这个时间差突围。而且对方显然弓箭手并不太多,不然的话刚才倒地的绝不止那些。 有了决断,他吩咐道:“用兵器将前边的尸体拉过来,前排的人顶着尸体前冲!” 纵使站在前面的战士再不情愿也得依言照做,因为在七星当逃兵的惩罚是极其残酷的,加之大部落已经有很强的族姓观念,且家中伴侣和孩子也都在部落,所以带队指挥的人并不怕他们退却。 看到他们用兵器去拖拽尸体,野就猜到他们要做什么,吩咐:“稍后一队先上,之后二队,两队轮流放箭,连弩手在侧支援,一定顶住对面的第一波攻势。” “是” 本想趁着对面拉弓瞄准的间隙向前突进,但对方明显将弓箭分成两队,保证箭雨不停歇。如果只是这样还好,对方弓箭手人数不多,只要同时出击,便也有人可通行过去。但不知为何,那种比弓箭短小的箭矢好像根本不需拉弓射箭一样,只嗖嗖的往外招呼,不仅速度更快,还箭箭直冲要害。 领队无法,只得叫人后撤。 这一会儿的工夫,七星这边就折损了近百人,加之之前倒下的,起码有一百五十人,叫领队之人倒吸一口凉气。 “大人,你看这要怎么办?”像是领队亲信的战士询问。 此时他也在思索,对面的箭矢绝对有限,只是这个数量是多少他不确定。如果现在捡几根箭矢撤退,加上在原水发现的食物,回去虽有惩罚但绝不会重。 可如此一想,他心中不甘,要是能将手持弓箭的人带回七星,定是大功一件,到时候无论部落还是家族,赏赐绝不会少。反正他只需指挥,并不用自己冲在前面,如此一想,便吩咐:“他们一路逃遁,手中箭矢必没有多少,不然何须惧怕我们!刚才一次以消耗许多,前方二百战士听令,全速冲刺!” 站在前排的战士将指挥之人的全家骂了一遍,可没办法,该冲还是要冲,遂咬着牙拼了命的向前跑。 因为不能箭箭命中,延越这边箭矢确实消耗大半,再射杀一百多人后,连弩和弓箭均已用完。 没想到对方真选了以死相搏,无法,弓箭手和连弩手在将手中箭矢射完后迅速后撤,而隐藏在树林中的战士出其不意又灭杀了一批。 两次冲锋后,七星这边的人数明显不占优势,但对原水不利的是对方有一部分战士拿的是青铜兵器,不但更加锋锐坚硬,且尺寸更长在攻击距离上十分占优。 很快,第三次冲锋发起。 由于并不敢让原水的族人撤离太远,很快就有冲的猛的人跑到后方,无奈野只得带人向后驰援。 这场伏击战之所以打的如此艰辛,还是因为原始社会消息闭塞造成的信息差。野和伏甄都不知道七星识得弓箭,更不知城内早有弓箭,便没办法预测到对方会因为青铜锻造术,拼命也要将人拿下。 冲到后方的人早接到命令,现在目的已经不是缉拿原水女人,而是那几十名弓箭手,他们到后面完全是为了屠杀原水族人制造混乱,为自己这方赢得战机。 显然,他们达到了目的,很快就有人回撤。 像是大坝开了口子,前面不断有七星的人往后涌,因为又要保护族人又要迎战,很快就有原水战士倒下,树干上草地上鲜/血/四/溅。 延越这边还好,身上穿着藤甲还能抵挡一二,野在刚杀了一名七星战士后,余光就见到一个手持青铜兵器的大汉,刃口对准伏苓的后心。他来不及抵挡,只得一个转身将人压在身下。想着身上还穿着藤甲,应该也不会死掉吧。 只是预期的疼痛没有到来,却听见嗖的一声,箭矢破空,身后人应声倒下。 他抬头去看,就见前方不远处有人正骑着匹马快速袭来,刚才那一箭便是他射出的。 之后他又快速射出十几箭,将附近的人都清理掉,才翻身下马直朝着野冲过来。 许是因为着急,他并没注意到旁边有个没死透的人,那人在他经过时一个木矛刺出去,好在申反应快,但因着为了方便他并没有穿甲胄,胳膊被刺出个一寸长的口子。 申反手一枪直穿那人咽喉,血溅了他一脸,却也没有抬手擦一下,仍旧径直走向野。 周围危机解除,野定定的看向满身煞气的申。 申走到跟前,二话不说抓着野的前襟就将人按到了树上。“谁他妈让你用命护人的!啊?你怎么敢的!” 说话时他的眼睛竟然比脸上的血还要红。 野被撞得后背生疼,但没有吭一声,只说:“你手臂受伤了,我用布给你系一下。” “再有下次,不用别人杀了你,我杀了你好不好?” 这话他是咬着牙说的,可最后还是用手将人狠狠搂在怀里,沙哑道:“我要被你吓死了。” 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野忙推开人问:“怎么就你一个,其他人呢?” 申这才抹了把脸上的血,转身将刚才射出的箭矢一一捡起来,“他们穿着铁浮图速度比我慢,叫伏甄带人向前冲,估计最多半个时辰就能会合,我去后面与他们一起断后。” 说完,他翻身上马,冲向后方。 申手中长/枪自比青铜兵器更锋利,加上身下战马的速度加持,在后方左右突刺,几乎每□□出,都有一人毙命,搅得七星人心惶惶。 第206章 冬日祭司教习过兵法,他自然也懂擒敌先擒王的道理,双腿一夹马腹冲向后方拉弓射箭,直指领队之人。 作为顶尖的战士对危险都有感知能力,那人本能一躲险险躲开,之后赶忙命人将自己团团围住。 但申并未让他好过,仍旧拉弓射箭,虽说无法将他射杀,但他周围已经倒了一片。 此时为首之人才觉事情不妙,不但有弓箭,竟然还有驯服的烈马,这绝对不是一个中型部落该有的实力。 他见来人如此猖狂,明显后面还有援军,现在七星人数损失早已过半,如果多来一批弓箭手,那后果不堪设想。 从身边的死尸上拔出十几支箭,他吼道:“所有人听命,迅速后撤。” 此时,天边的暮云像火烧的一样,好似要与这林间的鲜血比一比谁更红。申射出最后一箭,趁着他们逃跑的纷乱之际,射在了为首之人的大腿内侧。 那个顾头不顾腚的家伙,祭司说过,大腿内侧有股动脉,如果股动脉破裂且得不到有效处理的话,很可能会失血过多死亡。 要不是他被护持的紧,申很想一箭射穿他的喉咙。 今天他看见鹰隼的时候,心好像被攥住了一般,他不惜赌上与厉这些年的交情,也要带着骑兵和铁浮图出来,生怕晚一点野会出什么意外,好在厉爽快答应,一切也刚好来的及。 见敌人退兵,这边也丝毫不敢松懈,快速修整过后,去找延越骑兵会合。 申骑马路过野时,伸手将人抱上马。野顾忌他手臂上的伤,并不敢太挣扎,但仍说:“我还不想,见你。” 申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抱紧怀里的人,轻声说:“野,我疼,帮我牵马。” 第85章 原水又是在日暮黄昏时到的延越主城,因中午到南巡防城已经休息过,所以看上去没有先前狼狈。 厉和常念带人等在外面,见浩浩荡荡的队伍过来,心中五味杂陈。 申和野过来复命,厉听完起因经过扫一眼申胳膊上的伤,“先去兰那儿处理一下,血都浸出来了,别感染。” 申点点头,看一眼野,便离开了。 厉转头又与野说:“你也带人一块过去,我见不少战士身上还有伤。” 野领命,但没着急走,而是去了后面取来一个背篓说:“跑了一路,不知道里边的花怎么样了,伏苓说它叫芸薹,开得很漂亮,叫我带回来送给瑶姨。” 芸薹?是他想的那个芸薹吗?常念上前迫不及待地打开背篓,里边的黄花虽说有些蔫儿但还能抢救。 芸薹在上辈子还有一个名字,叫油菜花! 他大致数了数,差不多十几二十株,虽说数量不多,但有了种子就可慢慢培养,总不过一两年,也能看到一大片油菜花田。 因着还有事情没有交代,他将竹篓递给身后的雁,吩咐:“你去将它种到果树的那个棚中,记得栽好后每个浇一杯水,别少了也别多浇。” 东西交给祭司,野带着其余人一起回了主城。 安排好延越的战士,厉上前与伏甄说:“走了两日想必都累了,我叫他们找出了之前延越用的帐子,先凑合住两晚。之前与你谈过,你们来了可自选居住内城或是外城,现在依旧不变,确定好便可安营扎寨。” 原水经此一役共折损百多名族人,伏甄心里既难过又自责,但她也清楚如果此行不是有延越护持,即便能逃脱,剩下的人也绝不会超过一半。 有此大恩伏甄不敢僭越,且如今看来除了加入延越,原水并没了其他选择,所以恭敬地道:“伏甄见过首领。” 从秦厉首领变为首领,这意味着原水正式成为延越一员。 厉神色未变,只道:“内城的条件自是要好一些,如果你们选择居住内城,到时会有人协助你们一起建房。如果担心观念融合问题,也可以选择暂居外城,不过虽是外城,你也不再是首领,但外城设有令官,还可为原水令官。无论是住在内城或是外城,原水依然存在,只不过是从原水部落变为原水族。” 伏甄明白,这已经是十分优厚的待遇了,来的路上她便听说还有一个部落也投靠了延越,不过至今还在东边的巡防城暂居,此欲何为她心中也能猜出一二。 “谢首领,伏甄愿与族人暂居外城,待一切适应后如有机会再搬至内城。” 她的选择在厉和常念的意料之内,厉点头道:“好,那我给你们半年时间。” 半年后便是冬天,天冷后外城环境和内城自然没办法比,伏甄心中清楚,自是又一番感激。 “启,你去带一百役人过来,帮原水将帐子搭好。” 吩咐完,他又与伏甄说:“饭食已经准备好了,帐子搭好后会有人送过来,至于受伤的人你也放心,待草药工具准备妥当便叫人过来。今晚你们安心休息,其他事明早辰时你来议事厅找我。” 伏甄行礼应是。 多得他再没说,带着常念回去了。 临走时常念才上前与伏甄说了几句,知她事多,余下的话便到明日再说。 将族人全部安置好后,已经月上中梢,伏甄看着伏苓睡下,一个人坐在帐子外面看天上的月亮沉默无言。 原水的祭司也没有睡,她借着月色走过来,坐到伏甄跟前。“睡不着吗?” 伏甄在自己脸上搓了一把,自责道:“春姨,我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如果当初就答应加入延越,那一百多名族人也不会死在路上。” 第207章 没有首领自然也不能有祭司,所以伏甄喊她春姨。 “伏甄啊,如果不是你结识延越,族人不会有今日的退路。何况若真在你一回来时就说要加入,又有几个人愿意呢?世事无常,就好像当初小祭司要带走我的枣树时,谁能想到反是他带走的那棵以后还有机会见着。” 说完,她瞧着今晚的月色哼了一段小调,没有词只是简单的韵律。 “别想了,早点睡吧。延越是个强大的部落,会护持剩下的族人好好生活。” 常念和厉回到家,母亲正在逗弄弟弟,见两人进屋,询问:“伏甄他们都安排好了?” 玥端了盆水过来,两人一边洗手一边回:“嗯,暂时安顿在城外。” 想到前不久姐妹二人还住在家中,才过去几日,就发生如此变数,瑶叹了口气说:“厉、念,我想好弟弟叫什么名字了。” 擦干净手,常念凑了过去抱起小家伙,“我们要有名字了?” “我想叫他安,秦安,你们觉得怎么样?”说完,她解释:“我希望他能平安快乐,健康顺遂。” 许是因为原水的遭遇,瑶觉得再也没有比平安更重要的事儿了。 “秦安,安安,很好听,厉你觉得呢?” 厉嘴角挂着笑,应道:“好听。” 他站在一旁想伸手碰一碰安安的小脸,手指刚伸过去,就被小家伙一把抓住,支棱着胳膊特使劲的摇晃,一边摇还一边咯咯地笑。 厉忍不住逗弄,小家伙却笑容凝滞了一下,随后十分响亮的一声“噗”,竟是小安安放屁了。 等几人反应过来,齐声哈哈大笑,只常念笑不出来。 厉疑惑:“你怎么了?” 常念嘴角抽了抽,说:“安安好像拉臭臭了,我觉得手上热乎乎的。” 何止热乎乎的,现在可没有纸尿裤,而且裹着小家伙的被子并不厚,他都觉得手上潮乎乎的。 玥在一旁忙去端水,回来时手上还戴着白白软软的棉柔巾。当初做婚契时,常念试了试棉花与纸张的配比,刚巧让他试出了棉柔巾的配方,想到弟弟就要出生,这东西用着舒服,便提前准备出来了。 “祭司,您将公子放到炕上吧,我给他收拾一下。” 他依言将弟弟放好,但并没有让玥动手,而是接过温水与厉说:“都当哥哥了,还不帮着弟弟把/屁/屁/洗干净。” 某人完全是抱着自己沾了屎,也决不能让别人干净的心态。没想到厉看着粗犷,但对安安却十分温柔,一边询问玥如何清洗,一边照做,还真有模有样的。 待小家伙洗漱干净后,也不知道是困的还是舒服的,竟已经睡着了。 瑶坐在一旁眯着眼睛笑,“厉要是有孩子,一定是个好阿父。” 厉洗手的动作顿了顿,“瑶姨,我不会有孩子。” 以为是他因为父母的原因,瑶训道:“胡闹,怎么说呢,都是做首领的人了,要是没个孩子到时候延越交给谁?” 厉正好洗完手,甩了甩手上的水,“我看安安很好。” 常念真怕两人聊着聊着厉直接出柜,倒不是要瞒着母亲,只是现在说并不是最好的时候。 “阿娅,天色不早,您早点休息,我和厉回屋了。”说完,拉着厉出去了。 第二日议事厅内,所有人都到齐了。厉与常念并排坐在首位,见伏甄仍然站着,示意她找个地方坐下。 “今日开会,主要商讨部落新增人口的融合问题,丘,你先说说东边带回来的一百多人现在如何?” 被点到名,丘坐直身子汇报:“昨天回来的人说,这两日他们都比较安分,只那位首领有时会问对他们有什么安排,我叫东边带队的人回复他部落有事,过几日再商定。” “嗯,再看看。趁着这几日叫役人配合原水建半地穴式住宅,待原水搬到新居后那边还没异动,就把人带回来吧,腾出的帐子正好给他们用。”厉安排道。 之后他又与伏甄说:“在延越,从内城百姓到交换回来的役人均有户帖,户帖与户籍相对应,记录每家每户每人的信息。既然原水加入延越,虽居外城,也要登记在册,你先报一下手下人的情况。” 伏甄应是,如实说:“现在原水共计四百二十七人,其中战士一百八十二人......” 厉听完,点头道:“晚一些会有负责户籍的去原水登记,记得叮嘱他们将自己的户帖收好,不然丢了以后会很麻烦。” “是。” “至于伏甄你,以后便和野他们一样,参与部落内部事务商议。最近祭司在弄延越的公职人员系统,待做好了再具体分派。” 说完,他又补充:“我与祭司商议过,以后加入延越的部落将不会再进入议事厅商讨,除非是能力卓越且对延越有功的人。至于再加入的这些部落将由申统一管理,如有意见和想法由申统一归纳交到部落,你们觉得是否可行?” 其他人均无意见,只伏甄有些惶恐。 厉侧头看她,询问:“怎么?有何不妥?” 伏甄起身直言,“我知道延越与原水不同,我一个女人留在议事厅恐有人不服,伏甄可与其他部落一样,无须首领与祭司特地照拂。” 厉挑挑眉尾,用手示意他坐下。 “延越与原水不同?确实不同。原水的决断权掌握在女人手里,但延越并不限制性别,之前没有,只是延越还没有善谋断的女人出现。现在你来了,我们觉得你是这样的人,如果有一天你被从议事厅除名,要么是你能力不行,要么是你背叛延越,你可明白?至于照拂,延越与原水有情分自会在安置上优待,却绝不会在这上面徇私。” 第208章 见她若有所思,厉转头与野说:“关于昨日你汇报的事,今日还要仔细分析,稍后你将过程说的详细一些,听听大家的看法。” 第86章 议事厅中,野将事情的开端与经过又详细的叙述了一遍,并说了当时自己决定伏击的考量。 厉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待野说完才开口分析:“你对伏击的判断没有错,正常来说第一次面对箭雨肯定会十分恐慌,但对方很快做出应对,之后还断言箭矢数量不多,这表明他们在此之前就识得弓箭。” “后面我和伏甄分析过,也是这样认为的。”野附和道。 厉松开交叉的手,食指轻叩桌面,“既然识得弓箭,自然知晓弓箭的厉害,可来人仍不惜牺牲战士性命也要前冲,伏甄你觉得为什么?” 伏甄皱眉,“原水族人或许值得七星惦记,但绝比不过本部落的战士重要。过来一路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并没有想到原因。” “庚,你觉得呢?”厉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不过他还想听听其余几人的看法。 庚眯了眯眼睛,回道:“那一定是他们发现了比部落战士性命更重要的东西?” “更重要的东西?弓箭吗?”伏甄疑惑。 “是弓箭,但也不全是弓箭。” 庚没准备在会议上卖关子,给伏甄解释:“无论是七星还是上次与破岳一起来原水的大部落,他们手中都有青铜兵器。至于青铜兵器是部落自己铸造的还是从城中交换回来的,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从七星的表现可以看得出来,至少他们是从城里交换过来的。这附近的城只有罗王城和金羽城,罗王城距离太远,而七星背靠的很可能是金羽城,所以他们推测此次相助原水的必不可能是城,既然不是城,就是可以招惹的存在。” 听到这里,野似乎明白了,猜测道:“庚你的意思是七星没有掌握青铜器的铸造,但他们认为援救原水的人掌握了青铜器的锻造之法,既然不是城,就要趁着我们式微之时一举拿下?” “没错。”庚肯定道。 “可是有弓箭也不能说明我们有锻造之法啊?”伏甄并不理解,主要是在此之前他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兵器。 野给她解释道:“其实是可以的,因为弓箭与其他兵器不同,就像你之前说过的,箭矢射出去大多数是收不回来的,如果没有锻造之法需要从城交换,弓箭就是最不划算的兵器。虽然它威力很大,但损耗也巨大。当然,这也不是说大部落就不会交换弓箭,但如果弓箭是交换过来的,也不会交给战士使用,尤其是如我们前日那般毫不吝惜地用。” 这样一说,伏甄便也明白了。 申沉吟道:“如此一来,我们要重新评估城和大部落的实力,毕竟破岳背靠的大部落很有可能卷土重来。” 常念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是我的疏忽,既然当初见到青铜兵器,就应该想到有弓箭。” 厉摇摇头,“这也无妨,建设城墙之初祭司便将弓箭射程考虑在内,纵使来人有弓箭又如何。” 确实如此,毕竟城墙至少也要用上百年,怎么能不考虑的长远一些呢。 “关于七星的事情,今天我们先说到这里。不过原水既然加入延越,原水的族人就是延越的族人,或许短时间内对七星无法出手,但并不意味着就此作罢,待时机成熟时七星的仇我们会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何止是残杀原水这么简单,当初欺辱他家小狐狸的事厉可还没忘呢。总有一天,他会亲手将那个第一勇士斩在刀下,然后暴尸荒野丢去喂鬣狗和秃鹫。 将心中的杀意收敛,他继续道:“关于外城和役人我和祭司有新的想法。先说役人,延越原有的奴隶一直与交换回来的役人住在一处,现已有半年。我和祭司的意思是他们以往还算安分,并且一直在参与延越的建设,趁着原水和另一个部落安置在外城,将这批人的身份变一变,从役人变为外城居民,发外城户帖。并且,除了这百来人外,还可将表现特别突出的役人转到外城,人数控制在一百五十人左右,你们觉得如何?” “这是为何?”弘不解。 厉给他解释:“之前就说过,延越要交换回来的从来不是奴隶。如今没有奴隶,变成役人也是如此。无论是谁,我们的目的都不是为了剥削他的价值,比起这个,认同和对部落的忠诚更重要。部落想发展,必须有更多的人口支持运转,而这些人口需要同我们有一样的信念和向往,这个信念和向往便是让延越发展的更好。” 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其他人呢?”厉抬了抬下巴,询问。 其他人表态道:“可行。” 见没有异议,厉开口:“既然这样,就让祭司说一说他接下来的规划。” 常念清了清嗓子,说道:“巡防城建好,让我们在侦查和防守上都有一定的先机,纵使如申说的破岳身后的部落卷土重来,延越虽人数上不占优势,但绝对可以一战。之后兵器锻造仍不能松懈,我们至少要有应对五千人来袭的能力。” 兵器锻造一直是庚负责,见祭司停顿,庚接话:“祭司放心,我会盯好兵器锻造。” 他和厉对庚的能力一直很放心,遂点点头。 “相较其他部落的扩张,我觉得延越的重点还是要在发展上,所以在能保障自身安全后,我们要快速推动部落的发展。所谓发展不仅是部落自己的基础建设和粮食供给,还要提高对外的输出。这次丘将东边两日能到的部落全部通知到了,其中也包括了中型部落。后面,他还会去北面和南面。作为延越举办的第一次交换集会,相信许多中型部落都会过来,至少也是要探一探延越的虚实,我们可以趁着此次机会,好好赚他一笔。” 第209章 没有人比常念这个穿越过来的人更能明白生产力意味着什么!要知道上辈子某个大国就是在战争之际,通过对外贸易和发展军/工让自己成功走向世界霸主的地位。如今各个部落冲突博弈日渐增多,正是大力发展经济的好时候,他可不能错过。 于是,他详细解释道:“布匹也好,陶瓷也好对于现在的延越来说也算是平常之物,但对于其他部落却极为稀罕。我们可以利用这些,与其他部落交换所需之物,这包括种子、粮食、人口等诸多东西。以布匹为例,虽然现在部落剩下的麻线不多,但再过几日便可采摘头麻,相信有原水的加入,无论是布匹还是成衣都会给即将过来参加交换集会的人一个惊喜。当然,我们交换的条件也会相应降低一些,给来人一些甜头。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挑一些长期合作的对象,比如即使不在交换集会期间,他们如有需要,我们一样可以提供。至于他们交换给谁,价值几何咱们无需关注,只需要提出我们的条件即可。” 常念要延越走的是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两手抓的路,并对外展示自己中立的态度,无论外面如何,但凡不侵略挑衅,延越绝不主动出击。以后延越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供货商,再从其他部落选择分销商,他开出条件,其他部落去执行交换。这样,路上的风险分销商自己承担,而他们却在暗中积蓄实力。 延越只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永远比那些在外面争强斗狠的部落发展的更快。兼并或许会让部落快速发展,但在没有经济做支撑的情况下,绝对不是最优解。 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便更明白为何首领和祭司要将役人变成外城居民了,因为以后的延越,比起役人更缺对部落有认同感的族人。祭司这个法子一推行,只要延越提出要求,后面无论男人女人,其他想交换的部落肯定都会想法将人带来,而这些新出现的人绝不会如现在的役人这般干净。 给大家一会儿沉思的时间,常念继续说:“如此一来,除了我之前说的加强防御,还要有抗风险的能力。所谓抗风险能力,便是指能长期固守主城。延越主城易守难攻,只要我们可以保证即使不外出狩猎也能让族人吃饱,其他部落想攻下我们便极其困难。有一个好消息,在交换集会之前我与部落的麦子都能收获完成,看如今长势,应够现有的一千五百多人吃用半年。但光有主食还不行,肉食和蔬菜也要多囤积,只要我们能做到固守,那需要延越资源的部落便会坐不住,既然打不下来,合作就成唯一的办法。” 说完,他询问其他人,“对于我的分析,你们可有不同看法?” 这次就连弘都表示赞同。 常念用胳膊碰了一下厉,示意他自己铺垫完成,该首领大人分派任务了。 厉走到一块订着竹纸的木板前,用炭笔一边写一边说:“下面我说说接下来的人员分配,根据职能不同,将部落的人分为五组,分别是狩猎组、基建组、种植组、兵械组和军防组。” 常念托腮看着在前面讲话的厉,他说话的时候条理清晰且自带威仪,让人很难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停笔时,他会将炭笔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再用修长的手指点在木板上,某人觉得他这个动作就好像点在了自己心尖上一样。 怎么办,又是被首领大人美貌迷惑的一天。 第87章 厉先是在军械组上画了个圈,再用炭笔轻点道:“军械组,还是庚负责,人数由之前的五十人上调至七十人,族人与役人的比例依旧保持在三比七,务必在交换集会前达到祭司的预期。” 这一组的工作相对稳定,基本就是按部就班。庚核算过工期,觉得没问题,遂领命应是。 厉第二个圈落在军防组,开口:“现在部落战士按照功能划分,分为狩猎组和军防组,军防组一直是二百人,虽听上去人数不少,但由于四个巡防城的建立,需每处分派三十人,二百人显然还不够两班轮流执勤的。所以我计划,从原水一百八十二名战士中选拔出一百人,从转居外城的役人中选出六十人,将军防组扩充至三百六十人,你们觉得如何?” 议事厅的规矩,同意的抬手示意即可。 伏甄没有想到原水一加入延越便被委以重任,而且其他人竟然全数同意。 “既然无异议,那军防组依旧由我带领。接下来说下一个,狩猎组。之前对于外城各族的安置,是准许自由采集和狩猎。但由于受武器限制,外城人的狩猎效率并不高,这会造成人员的浪费,所以我和祭司商议过,想将狩猎队的人数提高至二百人。至于人员,依旧从原水族和转居外城的役人中各挑选五十人。伏甄,你族居住在外城,觉得此法是否可行?”厉询问道。 伏甄点头道:“可行,像原水族人本就不如部落战士擅长狩猎,再受兵器限制,效率势必会低,如果有专门负责狩猎的战士带领,再辅以趁手工具,定会狩到更多猎物。” 厉在狩猎组的前面画上钩,继续道:“剩下的基建组和种植组的工作便交给祭司来说。” 常念接过炭笔,在基建组旁边画了两个分支,说:“基建组分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经济建设,我先说雁负责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之前的重点不同,内城城墙的建造可以先放一放,因为如今的延越主城至少还可再容纳三千多人,反倒是要将学堂、医院、农场、工厂的建设放到首位。除此之外,外城也需要挖两口井,解决外城的用水问题。将这些事情都做好,再考虑内城城墙的建造之事。” 第210章 雁应是,并将事情用炭笔记下。 “至于基础经济建设,包括现有的纺织织布的工厂、陶窑以及食盐生产这一块,这一块还是如先前安排,每人各司其职,最后由我统筹,所以并不在会上详细说明。不过原水之前的缝人,要参与到织布厂的工作中,到时候由伏甄拟定人数,再具体报给我。” 伏甄不像其他人那般识字,应是后记在了脑中。 仅剩的种植组,也被常念画了两个分支,解释:“说是种植组也不算准确,毕竟这组的工作身兼种植和养殖工作。种植的规划我们年初便安排完成,剩下按部就班即可,至于养殖组,我这里需伏甄配合,具体一会儿我们再商谈。” 将几部分的重要工作全部商谈好,大家都各忙各的,议事厅中只留常念和伏甄两人。 没有着急提工作,他先是询问伏甄:“昨日族人可安置妥当了?大家到这里还适应吗?” “安置妥当了,因为食物充足并且伤员也得到了救治,大家都能睡个好觉。这次真的要感谢部落和祭司,不但给我们一个安身的地方,还照顾的如此妥帖。”伏甄真心实意地说。 “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作为部落的祭司,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知你的顾虑,不过你放心,用不了半年,他们一定会在新家适应的很好。待雁将重要的事情做完,我也会让他分出一部分人手建房,冬日时必叫大伙儿都住到屋里去。”此时也没有旁人,常念与伏甄承诺道。 不想让她再说什么感激的话,他直接将话引到养殖工作上。 “之前会上说要保障部落的自给自足,和种植一样,养殖也十分重要。与猪和羊相较,鸡鸭的生长周期短,也就是从出生到可以吃所需要的时间短。猪和羊起码一年,鸡大概是四个月,而鸭子更短只需两到三个月,所以比起家畜,家禽的驯养在短时间内更重要。原水族人对家禽驯养有经验,所以我需要你手里善于养殖的女人,去部落农场专司家禽驯养之职。放心,无论是去纺织厂还是去养殖场,这些人分到的资源绝对与内城工人一样,如果做的出色还有额外奖赏。你觉得怎么样?” 伏甄点头,“我觉得很好。” 常念是理科生实践派,见她同意便起身带人出门:“走带你去看看我的家禽养殖场。” 伏甄是见过纺织厂,不知养殖场和纺织厂有什么不同。 常念说的家禽养殖场,自然是他先在自家农场做的“实验基地”。别说与原水简单围个栏杆的那种奔放式养殖不同,就是放到二十一世纪那会儿,也要比农村自家建的鸡舍好太多。 家禽养殖场分为两处,鸡鸭各自独立出去。单个禽舍的面积至少就要有四个大棚那么大,以至于到了地方伏甄都不知道鸡鸭养在哪儿。 “祭司,不是说去看鸡鸭的养殖吗?怎么来了大棚?”伏甄疑惑。 常念打开一个屋子的大门,带着她入内。 这是一个鸡舍,鸡舍的棚顶与主城建房相似,只不过更粗糙一些。外墙则是用红砖建造而成,为了方便采光和通风,墙的上方还做了可外推的玻璃。 宽敞、干净、明亮是伏甄对这里的第一印象。 常念介绍道:“这是我拿出来做实验的,搞了有一段时间,按照它们的生活功能分区,做了饲养区、休息区、活动区以及蛋鸡区,在这排鸡舍后面,有一间单独的孵蛋间和粪污处理区。” “中间是饲养区。”常念一边比画,一边讲解区域功能的划分。 饲养区从东到西放了四排木墩子,每排至少三四十个,木墩上固定了如陶盘一样的东西,红黄两色,两两间隔,凑近了看才发现是装饲料和装水之用。来回溜达的鸡,有的四处闲逛,有的回去陶盘上啄几口,好像比人生活的都惬意。 再往里面走是休息区,休息区上排是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竹架子,下面则是四四方方的盒子,常念介绍道:“许多鸡都喜欢休息在这样的竹排上,而下方的盒子是给母鸡下蛋用得,母鸡习惯在狭窄且安全的地方下蛋,有了他们就不怕丢蛋了。” 伏甄真是想不通,他们这位祭司到底是哪里来的,种地织布、兵器建房都会也就算了,连驯养家禽的习性都能了解的如此清楚。 他瞧见里边还有一些鸡,不过日子似乎没有其他鸡自由,询问:“祭司,那些鸡是为何?” 那是一排竹制的鸡笼,每个鸡都有一个单间,但基本没多少活动空间。鸡笼的前面放了宽竹劈开做成的食槽,和单个悬挂的竹筒,里面分别放了鸡食和水。 常念给她解释:“这些是母鸡,专门负责下蛋的。它们下出来的鸡蛋会从竹筒斜滚到下面,每天叫人过来拾取就成,十分方便。” “可是那边不是有专门给母鸡下蛋用得箱子吗?这为何还要单独做一个呢?” 常念从一个笼子下面取了一颗鸡蛋,说:“这是母鸡自己产的蛋,只适合吃,并不会有小鸡破壳。而另外那处,公鸡母鸡混居一起,两鸡产下的蛋,才有可能孵出小鸡。不过那边自然也有母鸡自己下的,到时候要照着灯光再选一次。” 伏甄简直目瞪口呆,这样的井然有序分门别类的,已经超出她的认知。 另一处的鸭棚也与此处差不多。 身边的人还给她解释:“如此集中养殖的好处是土地利用率高,且用人量少。我这个鸡舍大概有鸡三四百只,加上隔壁的鸭舍,每日也只需五六人打理即可。再过几日,雁就要带人着手部落鸡舍鸭舍的建设,我希望原水能出三四十个善于驯养家禽的女人负责这块的工作。” 第211章 说完,他又补充:“我知道这与你们之前的驯养有出入,但殊途同归,后面无论是喂养、选蛋、孵化都会给大家系统教学,而且我有几位家臣在此方面十分娴熟,如有问题也可直接找他们。除此之外,负责不同工作的人也会有相应的福利。比如负责织布的,除部落分派的资源外,每月都可额外分到布匹。同样负责家禽驯养的,每日可多分得三颗蛋,每月可多分得一只鸡。其实不妨告诉伏甄,延越现在这种资源均分的情况不会维持太久,以后会按劳分派、多劳多得,你可以回去想一想。” 这还想什么,祭司明显是给原水机会,于是她一口应下:“明日我将人选好,趁着禽舍还未建成,多跟您这里负责驯养的人学习。” 两人从农场走出来,又走到正在兴建的一块地,伏甄之前没注意,询问:“祭司,那边是做什么呢?我瞧着好像是您的人。” “那边呀,以后可是个好地方,待我建好了叫你过来瞧,有意思的东西可多着呢。” 想搞市场经济,常念决定先从自己这里下手,待大家对类货币的东西有了认同,相信离摆脱吃大锅饭的现状就不远了。 第88章 正事说完,伏甄提起,“今早听野说瑶姨生了,我和伏苓都想去看看,不知道方不方便。” “说起这个,昨儿阿娅还和我问你们呢,从那日得了消息她心里就一直惦记。今晚一块去家里吃顿晚饭,也瞧一瞧我们家安安。”常念热情邀请道。 “好,那我和伏苓晚上去看看瑶姨和孩子。” 中午他将这事与家里人说了,叫多准备出两人的饭食。瑶也知原水境遇,又让蔓取了几身衣裳给姐妹二人备着,至少够她们换洗的。 午饭后,他与厉去了书房,询问:“移居外城的役人都定好了吗?趁着原水建房,也叫他们将住的地方建好。” 厉坐到他旁边,说:“选好了,已经将他们的脚链撤掉,过几日便住到外城。” “嗯,回头去了狩猎队和兵营别叫人区别对待。”说完后,他看向厉:“无论内城外城,本质上都是延越的子民,以后也都是你的臣民,我来的地方有个词叫爱民如子,虽说夸张,但作为延越的王,你就要有这份心思。” 厉侧头朝他弯起唇角,凑到他耳边轻声说:“是,老师。” 常念伸手拍他,“和你说正事呢,别胡闹。” 厉将人一把拉倒怀里,蛊惑道:“我怎么胡闹了?” 常念脑子一乱,嘴就跑到了前面,“我好端端与你说正事,你却在这勾引我。” 话一出口,他恨不得给自己嘴粘上。 即说到这里,厉便也不再隐藏,他深邃的眸子像是要冲破禁锢的野兽一般,盯着怀里的人。 “勾引,祭司这是说的什么话呢?你身为老师,觉得这个词用在什么关系上比较合适?不过我倒是想起来,今日我讲话时,你看我的眼神才像勾引吧。” 话音刚落,厉的鼻尖已经蹭到了常念的颈窝,但只是这样的亲昵已经完全不够,他干脆用犬齿轻轻咬了上去。 常念觉着自己两辈子加起来都没经历过这么香/艳的事,身子不自觉的有些抖。随着犬齿的力道加重,他需得紧咬下唇才能不发出声音。但自始至终,他都没做什么推拒的动作。 厉自然也发现了,他将人抱坐在自己腿上,大手将常念的下颚整个托住,然后轻轻上抬,将他白皙的脖颈和微微/凸/起的喉结全部暴/露/出来,沙哑道:“念,你是在纵容我吗?你知道我想做什么的!” 被制住的人呼吸都有些乱,他当然知道,可是这种感觉......好喜欢啊!他脑子里乱糟糟的,什么也顾不上。 这近乎默许的态度让厉再无顾忌,一个吻就落在白皙的脖颈上,这还是常念在清醒的状态下第一次感受这份纠缠,让他的脊背都不自觉的向后弯出一个弧度。 别说什么“白日/荒/淫”,他现在连自己的屁/股都忘记顾,只纵这自己跟着心走。 厉握着他腰的手就要探入他的衣摆之下,而怀里的人就剩下乱了节奏的呼吸和被咬疼后的轻哼。 脖颈,喉结,下巴,下个吻马上就要落到唇上,却在这时门被叩响了。一瞬间,某人像是才回魂的小兔子一样,惊得就要窜走。厉掐腰将人按回怀里,压下心中怒气,冷冷开口:“什么事?” 站在门外的人是雍留,刚敲门时他透过支隔窗正好瞥见那一幕,但因为手先动作的,想收回已经来不及,此时心中隐隐的也不知道是何种感觉。 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与平常无异,开口道:“属下雍留,有事与祭司商议。” 因为刚才被强行按回腿上,常念的后面与厉支棱的某处不轻不重地撞到一起,再次如此直观地感受过那里的形状,之前心中荡起的炙热全然熄灭,只剩对自己屁/股的深深担忧。 他推不开跑不掉,只得摆起脸色和厉说:“厉,放开,有人。” “那你的意思是,没人就可以继续对吗?”厉抓住错漏,强硬道。 继续?继续是不可能继续的,渣男他现在就要跑路了。“你不许胡说,放开我,我还有正事要做呢。” “正事?我还以为我刚与祭司做的便是正事。”厉耍起赖来,常念都觉得头疼。 “你再不放开,我真的要生气了。”他义正词严道。 虽说被人打断让厉十分恼火,但今日之事却让心中猜想做实,他可不想一下子把他的小狐狸惹急了,得寸进尺过后便也将人松开。 第212章 常念整了整衣衫,深吸了两口气将脸上的红晕褪去,凶道:“以后不许这样!” 说完,他坐直身子不再看厉,只与门外的人说:“进来吧。” 厉觉得他这副样子十分有趣,明明刚才表现的十分喜欢,现在又是如此态度,还真是......可爱! 常念轻咳一声,询问:“何事?” 雍留现在的心境与刚来延越那会儿已经完全不同,他收拾好心思,单膝跪地说:“祭司,雍留想参军,不知祭司可否允雍留外城居民户帖。” 厉在一旁挑了挑眉,他对雍留起初不喜,后来这人几乎消失在他的视野前,倒也没了感觉,如今听他要去军营,意外道:“为何?” 面对这个曾经差点毁了自己一只手的男人,雍留收敛了当初不知深浅地逆反,恭敬地答:“我不想躲在祭司身后,我想为延越而战。” 这是雍留的心里话,他不可自控的心悦年少的祭司,即使注定无疾而终,但也希望有一日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他身边,有为他一战的能力。 “哦?才来延越半年,就对这里如此有感情。”厉的话里听不出任何情绪。 “雍留曾为奴隶,是延越给了我重新生活的机会,心中自然感念。”雍留的话也是滴水不漏。 厉转头问常念,“祭司的意思呢?” 他思索了一会儿,说:“既然雍留有此想法,正好转至外城的役人还未有令官,便叫他顶了这职,厉你觉得如何?” 雍留虽说个性孤僻,但人还是可以信重,至少这半年多对他和雁交代下去的事都从未马虎,遂开口询问。 “可。”厉应道。 随后,他看向雍留说:“既然祭司信重你,便不要叫他失望。” “是。”雍留重重抱拳,抬头看一眼常念,便退了出去。 屋里又只剩下两人,某个渣男赶忙起身说:“我想起来,农场那里还有事,先走了。” 任谁都知道这是借口,但厉还是看着他逃也似的出了书房。 虽然抱着小狐狸亲密的感觉太好了,但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徐徐图之,毕竟狐狸还小心中还有顾忌,慢慢来吧。 常念跑出门后,想到刚才的画面还是忍不住的脸红心跳,这会儿身边只跟着泽风,倒是好意思将脸红成熟透的蜜桃了。他心里还琢磨呢,怎么原始人都这么会撩的吗? 某人完全不记得那可是是他亲自示范教习的,厉也只不过是在他的基础上又自我提升了下而已。 待外城一切安置妥当,原水族和新分出来的留越族已经步入正轨,住在东巡防城的一百五十多人才被接到外城。 将役人转到外城时,常念随口一说也要有个名字,当时忘记是谁说的,他们都是自愿留在延越的人,不知道叫留越族可不可以,在场的大家都觉不错,厉便点头应允。除了早已有姓名的雍留,其他人便以刘为姓取了名字领了户帖。 带人回来之前,丘已经将外城新规与他们说了,听说只要参与延越主城分工,得到的物资就会比在巡防城时还多,便爽快答应了。 他们之前的部落叫祝鲜,到了延越便为祝鲜族,不像之前自己选择姓氏,厉直接规定族人以祝为姓,交代了安置和登记的相关事宜,便带着常念回了主城。 既然同居外城,伏甄叫上雍留带了些东西过去走访。她知雍留早前是祭司家臣,所以平日来往稍微多一些。 这次有新人加入,她如此做即是笼络邻里感情,也是为了帮着祭司将新人盯住。 两人提着东西来到祝鲜族营地跟前,伏甄一眼看到他们族的令官,走上前说:“见过祝蠡令官,我是原水族的伏甄,他是留越的雍留。” 见是两个新邻居来了,祝蠡不敢怠慢,客气道:“不好意思,我这里还没有安置好,有些杂乱。” 因为两人一个是祭司家的家臣,一个是祭司的好友,身上穿的自然与其他外城居民不同,都是衣裳而不是皮衣,祝蠡见着虽然不知道里面的关窍,但也心生羡慕。 伏甄无所谓地摆摆手,“祝蠡令官先忙着,我们只是过来打个招呼认识一下,以后有事可互相照拂一二。” 人家过来表达善意,祝蠡自也要客气一番。总算真的被接纳,他和族人也能松一口气。 要说之前见到巡防城,他们是连下巴都要惊掉了,总觉得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如今来了主城,才知道什么是开了眼界。纵使没有进去,就单看首领和祭司的气度,还有来往之人皆穿着布衣,也让他们对新的日子有了期待。 尤其是在首领允诺,延越日后定会对破岳有所动作,叫他们安心生活即可。 两日时间的安顿,祝鲜族的人也如其他两族一样渐渐融入延越的节奏。要问每日累吗?那确实不轻省,要问有何不满吗?那也的确没有。 原先在巡防城的时候,他们便觉得吃用不错,今成了外城居民才发现还能吃的更好。尤其是每日进出主城,见到主城之人的生活,他们更是心向往之。 来的时候首领和祭司便说过,以后每年都会从外城选拔人进入内城,发内城户帖,这叫他们干劲更足了。 要说时间过得快呢,转眼又过了一个月,来到了四月。 小安安满月酒办得十分热闹,家里来了不少道贺的人,常念给大人发了喜蛋给小孩子发了奶糖。 第213章 瑶产后恢复的很好,现在每日最喜欢逗弄小家伙。如今满月,安安也不像之前见天的睡,偶尔也能陪着大伙玩一会儿。 常念抓着他的小肉手左摇右摇,嘴里嘟囔:“你说我几时教你识字,三岁吧,三岁就与我早起晨读可好?” 瑶在一旁拍了下大儿子,“你是教人教出先生的瘾了?三岁,我可不应。” “阿娅,你偏心。”他在一边撒娇道。 厉从门口进来,询问:“谁偏心啊?” 瑶叫蔓将温在锅里的饭菜端过来,说:“今日怎么忙得连午饭都顾不得吃。” 厉端起饭碗大口扒饭,含糊道:“没事,就是想多练他们一会儿。” 那日之后,常念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好在厉没有为难他,两人还如之前一般。只偶尔趁人都睡下,厉还会跑到他的西厢房抱着他睡。 出了院子,常念才开口:“是有什么事儿吗?” 厉将他被安安踢乱的衣襟整了整,说:“也不确定,丘今日回来报,前几日在外面听别的部落传言,最近破岳似乎要有动作。以防他是针对延越,我叫人一起开了个会,提前做些部署。” 听是此事,常念点点头,做到有备无患便可以了,倒也没必要为事时担忧。 “明日我的商业街就要开业了,首领大人可要前去一观?” 厉伸手上前,说道:“自是要去的,只是我的家底都给了祭司,现下是没什么能拿去交换的。” 常念手一个没忍住,捏了捏他的下巴,“放心去,首领大人只需要刷脸即可,没人会要你交换。” 说完,他怕那日的事又重演,迅速收回手作无事发生状。 商业街选在休沐日开业,是的延越是有假的,怎么说他上辈子也熟读劳动法,所以延越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三日为休沐日。 没办法现在赶进度,所以休息日不多,待日后一切步入正轨,就可凡逢五和十的日子休沐,且会另设节假日。 不过假期也有不同,比如说负责巡防城的人如若赶上假日,后面会安排倒休,负责役人看守的战士,也会安排倒休,而役人每月只有一日休息,至于服刑人员那就什么都不要想了。 这日,商业街异常热闹,来了许多内城外城的居民。 第89章 商业街动工不久,常念就在会上提出了货币试运行的方案,为此他还特地给大家加了两节课,讲述了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之后经过几日的商讨,一致决定用商业街做货币的试运行,考察一下族人的接受度。 至于货币形式,一开始在纸币和铜钱之间拿不准主意,最后考虑到纸币不易存放,现在的人收纳东西又没有那么精细,决定用铜钱。 之前带回来的铜矿基本没怎么使用,正好拿来铸币。常念照着平钱的制式打了样,与明清时期的小平钱也就是一文小钱类似,直径两厘米多,重量三四克,钱币正面上方雕了简单的元宝符号,下方是一个“延”字。 因着是第一版铜钱,也没做太复杂,所以背面是空的并没有再雕其他纹样。 十几枚小钱拿到手里有一些分量,颠了颠叮当作响十分好听。大伙看着喜欢,确定了这便是以后延越货币的样式。开了模,定下工人,之后开炉铸币,在商业街开业前大概赶制了差不多十万枚铜钱。 常念掰着指头算,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十万文钱也才一百两,还真是穷啊! 商业街开业之前,他用小麦和另外一些物资与部落兑换了五万枚铜钱,作为商业街的起始资金。除了开设换铜钱的当铺,他还将这些铜钱发给平时会到他农场和农田中帮忙的族人,告诉他们到时候商业街开业,可以拿着铜钱买东西。 大家虽然还弄不清楚什么是买,买又和交换有什么不同,但好在他们相信祭司拿出的东西就没什么是不好的,所以收到铜钱的人各个都仔细收着。 不仅祭司会发钱,部落中各个小组表现突出的人也会被奖励铜钱,而现下能将铜钱换成物品的就商业街一处,趁着休沐没事,大伙都跑来凑热闹。 商业街离居住的地方并不远,入口处立了个牌楼,上面书有“东市”二字。 从牌楼处进去,迎面的是整齐平坦的水泥板路,大概有七八米宽。两边是用青砖建成的店铺,一间间大小不一,却都十分敞亮,虽不认识上面牌匾上书写的字,但只透过窗子就能分辨出里面放着的是什么。 离牌楼最近的南北两家店铺,牌匾上只写了一个“当”字,里面负责的小二站在门口吆喝:“没有铜钱的看这里,此处为当铺,允许大家用物品交换铜钱,有需要的可进店咨询,本铺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庚牵着盛走过牌楼,走在水泥路上的扎实感确实比土路轻便。据说为了交换商业街的这块地还有建造用的水泥,祭司又将麦地分给部落五十亩,加上之前雇人帮忙开荒的五十亩地工钱,他那五百亩地便剩下四百亩了。 盛腰间挂着一个小荷包,鼓囊囊的,走路快了还能听见叮当响声。他小声问庚:“真要一直牵着手吗?” 庚向下看了一眼,反问:“我们既已成婚,牵手有何不妥?” 他红着耳根,磕巴道:“没,没有不妥。” 没忍住伸手揉了一下他的耳垂,“走吧,你不是喜欢祭司家的小馄饨吗?听说这里有个小吃铺子,里边的小馄饨和祭司家里一个味儿,正好咱俩还没吃早饭,去尝尝味道。” 第214章 被他摸得有些痒,盛下意识的躲了下,说:“嗯,走吧。” 小吃铺子前是一个庚熟识的嫂子带两个人忙活,除了庚说的馄饨还有烙饼、馒头、包子和据说是红薯面加面粉混合蒸出的发糕,切成四四方方的一小块,每块上面还点缀了半颗红枣,看着就叫人流口水。 庚侧身问他:“你觉得这发糕如何,要不要买两块尝尝?” 他也觉得那东西卖相不错,便点头应道:“那来两块尝尝。” 庚熟稔的招呼:“秦巧嫂子忙着呢,麻烦给我们来两碗小馄饨另外再加两块发糕,哦,对了,你这有没有茶叶蛋,有的话也再给我添两个茶叶蛋。” 能来铺子帮忙,要么是手巧要么是机灵,这嫂子便是人机灵嘴也会说的。 “呦,是庚和盛,瞧着小两口甜的呦,走路都要牵着手。茶叶蛋在后面,我叫人给你取。馄饨一碗两文,发糕和茶叶蛋一个一文,总共是八文钱,你们找张桌子坐下等会儿,马上就给二位端过来。” 盛害羞的有些僵硬,庚与嫂子又客气了句带着人找了桌子坐下。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他感叹道:“还不到一年,大家都换了个活法。” 盛随着他目光看过去,心中也十分感慨,好像他梗着脖子和首领祭司作对还是昨天的事儿,一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他想都不敢想的模样。 “庚,延越......真好。” 见他眼中的喜欢和眷恋,庚轻声说:“嗯,以后会更好。” 秦巧嫂子负责的小吃铺子生意特别好,虽说各家手里之前都发了小麦,但数量有限又过去了半年,就算是省着吃的,现下也早没有了。如今在这里瞧见,尤其是那白白的大馒头只要一文钱一个,走过路过的总是要买上一两个回家。 除此之外,带着小孩子过来转的,看着缀着红枣的发糕就走不动路,扰的大人没法也都会买一两块给孩子解解馋。 并没有让两人等太久,热腾腾的小馄饨就端了上来。昨日熬得骨汤香味老早就飘过来了,里面放着十多个鼓着肚皮的小馄饨。 过来送餐的并不是秦巧嫂子,换成了个年纪与他们差不多的小二,他将托盘放下,说:“两碗馄饨、两个茶叶蛋、两块发糕齐了,二位慢用。” 正好这时常念和厉经过,听着小二的吆喝声,常念觉得自己似乎又穿越了一次。他问身边的厉:“要去尝尝吗?” 厉摇摇头,“不了,早上吃的很饱,我们去别处走走。” “好。” 盛先喝了口碗里的骨汤,鲜香味美,想来是加了鸡粉。之后又咬了一口挺着小肚子的馄饨,肉馅紧实,里面还包裹了半颗虾仁,一起咬碎了进到嘴里,正是他想了好久的味道。 好看的丹凤眼满足地弯了弯,他与庚说:“祭司怎么就这么会吃呢,什么好吃的他都想得出来。” 庚将自己碗里的馄饨捞出几颗,送到他的碗里,“多吃点,以后每次休沐咱们都过来吃,可好。” 见碗里多出的白胖子,他又想送回去,被庚制止住了,“多吃一点,要是不够,就再尝尝别的,到时候还要劳烦夫君给我付钱。” 盛脸一红,小声说:“钱本来就是你赚的,我们狩猎队发的不多,怎就劳烦我了。” 伸手将他蹭到鼻尖的汤汁擦掉,“这话就不对了,咱家的钱都是你的,要是我表现不好,你尽管饿着我。” 也不知道是鼻尖痒还是心里痒,盛再不敢多说一句,低头认真吃馄饨。 待两人吃完,庚问他:“还想去哪儿?” 盛想了想说:“祭司不说这里有成衣铺子可以量体裁衣吗?我们过去看看,咱俩得衣服总不能一直求祭司家帮忙。” “走吧,如果带着的钱不够,家里那两匹布应该能换不少。” 今天伏甄有事,伏苓是和野一块来的。 野开口:“听祭司说,这里还有卖糖和点心的铺子,伏苓要不要去瞧瞧。” 伏苓摇摇头,说:“祭司之前给我的还没吃完,就不去看了。听说这里有家小吃铺子,做的肉包特别好吃,我多买一些,回去给族里的孩子分一分。有祭司照拂,我和姐姐过的已经十分好了,倒是孩子们好些新鲜玩意都没有尝过。价钱我打听过,正好姐姐给我的加上前几日去祭司那帮忙得的,够给小家伙们一人分一个啦。”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拽了拽衣角,“只是,只是你之前拼命救我,按理说我该买个礼物送你的。不过你等我哈,等我攒够了钱,准给你选个合心意的。” 野在她额头上敲了一下,“说什么傻话呢,救你又不是为了这些。你就同我妹妹一样,一会儿路过点心铺子,我买些糖送你。” 伏苓沉默了会儿,侧头看他:“野,你对别人都这么好吗?” “怎么问这个?”刚与一个熟识的人打过招呼,他侧头反问。 “就是很好奇。” 他对伏苓,确实比别的人好一些。因为小时候他也有个妹妹,长得很像伏苓,只不过朝部落过的艰难,有年冬日小妹没能熬得过去。 “对别人吗?应该还可以,不过对伏苓最好。” 野同她提过,自己长得像他妹妹的事,伏苓觉得这样很有缘分心里并不介意。 “哦,那我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姐姐都喜欢围在你身边了。” “什么叫那么多姐姐。”被她说的,野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第215章 伏苓睁大眼睛,疑惑:“你都没有发现吗?部落里有好些姑娘喜欢你,有两个心眼小的,每次见到我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谁啊?” “不能说,我才不要背后告状!” 她双手环胸趿拉着步子闲逛道:“我不知道你和那个叫申的发生过什么,但从那次他单枪匹马过来找你就能看出来,他很在意你。如果你们两个有矛盾,可不可能是他因为你生边围着的姐姐们生气了呢?” 要是伏苓不说,野从来没觉得自己身边的姑娘多,可即使如此他也不能......那件事情发生不久,野就听说庚将那个女役人退回了部落,但即便如此,那个画面还是挥之不去。 他深吸了一口气,喃喃道:“或许吧,不过都不重要了,我不愿再想。” 伏苓撇着嘴看他,“真搞不懂你们这些男人,说不想见他,可你知道提起他你的眼神是什么样的吗?” 野也是嘴比脑子快,“什么样?” 问完,他就后悔了。 伏苓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叹了口气,说:“难过又留恋。” 正好这时两人走到了小吃铺子跟前,伏苓两眼放光道:“不和你说了,我要去秦巧嫂子那儿先把包子订下来,你在这等我会儿。” 野还沉浸在她刚才的话里,轻声“嗯”了下。 头顶的一朵云遮住了阳光,他觉察到旁边过来个人,以为是伏苓,“这么快。” “是我。”申的声音传了过来。 野的脖子像是生了锈的机器人,向旁边转了三次才转过去,看到了一张说了许多次不想再见的脸。 “与伏苓一起来的?”申尽量自然地找了个话题。 野喉咙滚动了下,好半天“嗯”了一声。 另一边的伏苓见到野旁边站着的人,便没去打扰,订完了包子自己去别处闲逛。没走多远,正好是点心铺子。 比起别的地方,这边围着的孩子明显多很多。她走上前一看,祭司家的一位家臣正坐在铺子面前,用热着的糖浆在竹签上画花。 待糖浆凉好,拿起竹签,上面花朵一样的糖就被拿在手里。 一个小孩子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说:“阿娅,我要,我就要。” 旁边的嫂子拍了一下自家孩子,“不成,那一小点的东西就要两文钱,都够买两个大馒头的。阿娅手里钱不多,等回头赚的多了,再过来给你买。” 孩子吸着鼻子被母亲带走,眼睛还粘在糖画上移不开。 这次拿出来卖的糖,可不是麦芽糖,麦子如今在延越还是很珍贵的,可不舍得如此铺张地用。 冬日在大棚里种了一亩地的高粱,高粱全部变成了种子重新种到了地里,秸秆也没浪费,带回去熬了秸秆糖。 高粱秆又叫甜杆,里边含有比较高的糖分,去了外皮和缩小版的甘蔗差不多。现在糖多稀罕啊,这东西可不能浪费了。 伏苓正看得入神,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想吃糖了?” 说话的正是常念,这会儿周围都围着孩子,他也不好独给伏苓买,于是从荷包里拿出几文钱,放到她手里说:“祭司请你吃糖。” 说完,朝她甜甜笑了一下,跟厉走了。 这会儿两人也绕着东市走了一圈,厉侧头说:“和咱们预料的差不多,肉铺和菜店生意基本没人光顾。” “很正常,现在大伙儿家里都有,没人会过来买。今天卖不出去,晚上都送到役人那做晚饭,只叫族人知道有这么个地方就成。” 东市依次过去,有新鲜的物事,也有日常吃用得。这倒也不全是祭司的家产,部落的门面也占了一半。比如肉铺、布庄、铁匠铺,都是部落开的。 怕他走累了,厉带着人坐到秦巧嫂子的小吃铺前要了两杯水。“走了一圈,发现还是祭司大人会做生意。尤其是粮铺,才不到半个时辰,今日的面粉就卖光了。” 常念嘿嘿一笑,“你还说呢,要不是再有一个月小麦就收获了,就咱家那点麦子根本撑不了多久。部落的麦田不多,没想到反成了推行货币流通的契机,等大家分到手里的麦子都吃完,还要来我这里买。放心,祭司可是只认铜钱的!估计最多几个月,应该能把发物资转变为发工钱。” 只是两人都没想到,本以为要几个月完成的事,结果只过了半个月便推行了下去。 毕竟发工钱和发物资本质是一样的,大家享受的待遇并没有什么不同,并且因为钱的自由度更高,且易保存,想吃用就能去东市购买。 之前部落发的肉或是菜一多,自己不会保存,有时候都浪费了。现在好了东市有肉铺和菜店,不用担心储存每日还能吃新鲜的,尤其手里的钱攒几日还能去粮铺买点面粉,吃用竟然比之前还舒坦。 至于外城,一可以来内城采买,二来外城也设有几处铺子,日常吃用都买的到,也十分方便。 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就连麦子再过半月也能收获了,大家开始期待夏季交换集会的热闹。却在这时,东边的巡防城燃起红色狼烟! 第90章 立夏已过,眼瞧着就要到小满,延越的蚊虫开始活跃。好在有了去年的经验,常念做了许多艾香,驱蚊虫的效果不错,也能放心给安安用。 他打开床前的葡萄花鸟纹银香囊,将艾香球点燃放到里面。小安安很喜欢这银闪闪的物件,看见了总想伸手去够,可惜小胳膊太短,距离上相差甚远。 第216章 葡萄花鸟纹银香囊又叫被中香炉,它的外形更像是个大号的银铃,而里面的结构与滚灯相仿,通过万向平衡支架利用物理学的转动惯量和重心转移原理,让小球无论怎么转动,里面燃着的香都能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扣上扣钩,常念刚将香囊挂好,就听见慌慌张张的敲门声。 “阿娅,你陪安安玩儿,我去看看是何事。” 能选在他身边做事的人,都是机灵沉稳的,刚刚他余光就见到常吉脚步匆忙慌乱,这并不符合常吉的习惯,便知是有事发生。 瑶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摆摆手叫他去忙。 带着常吉走出主院,常念还没开口询问,便知是何事,因为他隐约看到了东边的红色狼烟。 他双手握拳,心中似有猜测,“你可知首领在哪儿?” 常吉恭敬道:“回祭司,首领刚去了军营。” “走,我们去军营。” 军营的高台上,厉手持□□站在最中间,因着今日有风,插在高台边上绣着“延越”二字的大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有原水族和留越族的新兵加入,延越的战士增加许多。不仅如此,随着野马的驯养和铠甲的打造,身着铁浮图的重骑兵增至三十五人,而轻骑兵也有五十多人,加上厉和庚他们拥有的马匹,战马之数正好百匹。 骑兵、弓弩手、步兵依次列队站好,厉扫视台下身姿笔挺的战士,高声询问:“你们准备好了吗?为延越而战!” 台下列队的战士脸上有愤怒、有仇恨,唯独没有惧怕。他们有枪的以枪戳地,没枪的站得更为笔直,高呼:“为延越而战!为延越而战!为延越而战!” 厉挥手吩咐:“弘,你带所有弓箭手和连弩手上城墙,另点一百战士在城下待命。” “是。”弘领命。 “见到狼烟狩猎队一定会回撤,庚,稍后会议结束你负责狩猎队的收拢,与其他战士一起在城下待命。” “是。”庚应答。 他目光看向东边,今天盛带队负责狩猎,所去的方向正是东面,希望看到狼烟后盛能带人快速回撤,千万不要出什么意外。 好在巡防城有高倍望远镜,可提早知晓□□里外的动向,且现在时辰尚早,狩猎队应是走得不远。如此一想,他心中才踏实许多。 事情交代下去,厉回身与后面的人说:“你们几个与我去议事厅。” 他这边话音刚落,不远处常念就急急忙忙赶过来。他迎上前几步,褪去面上的冷肃,“跑什么,也不怕跌了。正好你过来了,一起去议事厅吧。” 东巡防城七八里外,一个眉骨上有条短疤的男人骑在棕黑色骏马之上,他□□坐的类似马鞍一样的东西,只不过看上去更粗糙一些。 四月中的天气已经不算凉爽,他抹一把额头上的汗又扯了扯衣襟说:“都他娘的走了半个多月了,还没到吗?要是你说的那个祭司不会控火,看我不把你们一起烧了!” 走在一旁的高瘦男子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抽,恭敬道:“城主放心,此事为我亲眼所见,定不会有错。” 短疤男人还想说什么,就见前方升起滚滚红烟。 “狼烟?”他不确信地问? 要说狼烟罗王城也有,只不过这烟为何带颜色?他赶忙问身边人:“那里可是你说的延越?” 高瘦男子做了许久的游商,对方位和距离都比较敏感,他估算了一下说:“回城主,似乎是延越的族界。” 握紧手中的缰绳,他眼睛眯了眯,继续询问:“从这里到燃烟的地方大概有多远。” “七八里的距离。”高瘦男子回的很快。 “七八里吗?”罗王城的城主喃喃自语。 红色无论是在什么时候都代表着警戒与危险,可想红色狼烟代表着意思。是那个叫延越的部落遇到危险了吗?还是......他们这一行人被发现了!如果是被发现了,那还真有趣。 这次罗王城总共带了三千多人,两千人来自罗王城,另一千多人分别来自前来报信的炽火部落和破岳部落。 这些人一起行进确实容易被人发觉,但能提前这么早发现,要么是他们部落的战士足够机敏,要么是他们有一些特别的手段。 如果是派人过来查探,算上探子回报的时间,起码要早十几二十里就被人察觉。可一个刚晋级的中型部落,怎么会带人向部落外侦查如此远的距离? 所以这位城主揣测,对方一定有什么特别的手段。 “所有人听令,给我加快速度。”说完,他一挥马鞭率先冲了出去。 罗王城城主带人只花半个时辰的功夫,就到了燃起狼烟的地方。他单手勒马,因为刚停下来,马的前蹄还在左右踱步。 “这是?水泥?” 他不敢置信的盯着巡防城看,虽不知城墙上的部署,但也不敢贸然上前,只距离老远地揉了揉眼睛。 今天负责在东巡防城带队的又是丘,见城下乌泱泱的人他脸上竟然有些兴奋。 他与旁边的战士说:“算着时间,主城应该收到消息了。不管如何,东巡防城都必须守住。虽然我们人数不多,但箭矢管够,投石管够,实在不行还有油坛和火箭,多的不说,将这帮孙子留下来千人,你们有没有信心?” 什么人带什么兵,丘骨子里就有些疯,他手底下的人也是。听领队如此说,其余人也齐声喊:“有!” 第217章 丘大手重重拍在城墙上,笑道:“好样的!等这一仗打完,我去同首领和祭司给你们讨奖赏!” 然后他转身面向来人,大声吼道:“此处为延越族界,禁止外人入内!” 他的声音洪亮,听不出一点紧张和怯懦,这让罗王城的城主感兴趣地挑挑眉。 这种费嗓子的活儿自然不能让城主亲自来,他身边的一个健壮汉子吼道:“我们来自罗王城,途经延越,想见一见你们的首领和祭司。” 丘心里骂了一句妈的,罗王城?这些人竟然来自罗王城!城墙上的战士也是一惊,关于城他们从来都是听说。 不过在稍作观察后心中却安定下来,对面一多半的人也身穿藤甲,看做工并不如本部落的精细。不过管他们打哪儿来的,没有翅膀也休想进到巡防城内。 藤甲,藤甲好啊!祭司可说过藤甲最大的缺点就是易燃,几罐子油浇过去再送两支火箭就能解决一片。 心中有了计较,丘咧嘴一笑大声说:“罗王城吗?名头很响!不过我们首领和祭司最近事忙,恐怕无法相见,还劳烦诸位绕行!” 他说话的语气乍一听还算客气,但结合内容就显不出什么恭敬之意。 破岳早就听闻延越的嚣张,现在刚好可以借罗王城的势,自然不能错过要好好威风一次。于是有人出头道:“大胆,罗王城城主亲临,绕行?你们也配。” 丘脸上的笑瞬间消失,声音阴鸷地说:“怎么有的人嘴比狼粪还要臭,我每次遇见这种人,都希望他永远闭嘴。” 说完,他左臂横到胸前,右手一抬,一个比连/弩大上三倍的弩被拿了出来,而且这个弩上还有一个铜制的瞄准镜。 抬手,瞄准,扣动扳机一气呵成,刚刚还叫嚣的那人头骨瞬间被洞穿,随着弩/箭的惯性被定在了地上。 无论是破岳的人,还是罗王城的人见到这一幕都惊呆了,他们离那个巨大的高墙至少有七八百步的距离,城墙上的人竟然可以如此精准的洞穿头骨,那不是说只要上面的人想,他们这些人都能被射杀吗? 罗王城的城主眯眼看向城墙上射箭的人,更准确的说是在看他手里的□□。虽然距离很远,但隐约可以瞧见上面的瞄准镜。 青砖、高墙、水泥还有配备瞄准镜的十字/弩,看那弩的制式几乎与现代军/用的□□差不多,这无论如何都与原始社会格格不入,太超前了! 而刚才被射杀的是破岳极出色的一名战士,此次破岳首领也在其中,他刚要开口威胁,却见罗王城城主投来摄人的目光,只得将要出口的话咽了回去。 短疤男人下马,从尸体上将箭矢抽出来。他用死人的衣服将箭尖上的血擦干,端详片刻低声说道:“这是,铁吗?” 看来,他是遇见老乡了! “后撤五百步!” 现代的十字/弩有效射程为六七百米,即使有条件复刻,也不会超出这个射程。 这次他亲自开口,说道:“罗王城城主姜尚,想见一见延越的首领和祭司,我想做这水泥和十字/弩之人,会对我感兴趣的。” 丘的眼睛眯了眯,对方竟然一下叫出水泥和十字/弩的名字,难道......他也是来自祖神之地的人? 其他人也看向丘,等待他拿主意。 过了片刻,丘开口:“城主说的事我做不了主,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叫人回去问问上面的意思。” 破岳的首领没忍住,吼道:“好大的架子,竟然让城主大人等。” 丘左右活动了下脖子,讥讽:“我当是谁呢?这不是破岳的首领吗?年前像鬣狗一样逃走,怎么有人给你在脖子上拴了条链子,就觉得当奴隶当出了优越感!我很好奇,据说我手里这把十字/弩的射程是五百米,你猜我们相距这么远射过去,它还能不能刺穿你的脑袋?”说完,他再次抬臂架弩。 破岳首领吓得腿都软了,也顾不上那些,从破岳的战士里随手拉了个人严严实实地挡在自己面前。 罗王城的城主看向高瘦男子,皱眉问道:“这是你带的人?” 高瘦男子知道此人已惹城主不喜,忙说:“是我的失职,还请城主责罚。” 懒得与这种人多计较,他冷声下令:“别再叫我听到他的声音,不然连你的舌头一起割了。” 之后他转身对着城墙上的人说:“别叫这些小人扰了正事,我可以在这等消息,只是还需要你转达两句话。” 丘发现这个城主反倒是好说话,比那狗仗人势的东西强多了,遂收起弩箭。“城主请讲?” 罗王城城主轻咳了一声,说道:“第一句,天王盖地虎。第二句,奇变偶不变。” 前一个是段子,他怕穿越的老乡没听过,第二句算是义务教育必学的,应该至少听过吧,只是说出来他怎么觉得脸上热热的,有点......二! “好。”丘爽快应下。 很快,东巡防城的北门打开,一个骑兵骑着棕色骏马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马上人轻扬马鞭,不一会儿就消失不见。 众人?一个中型部落,竟然连普通战士都有烈马?这太不寻常了! 只有罗王城城主心中感叹,妈的!都怪自己是个学渣,穿越一次啥技能都没点亮。再看看他这个老乡,好家伙感觉再给他十年都能带领部落实现现代化了。 议事厅中,几人商讨了快一个时辰。 第218章 厉最后敲定道:“既然如此,暂不驰援东巡防城,武器与物资应够他们守城之用,且这次的目标是祭司,他们不会在东巡防城损耗太多兵力。余下时间,我们全力防守主城。” “是。” “咚咚。”议事厅的门被敲响。 “进来。” 来人正是从东巡防城回来的骑兵。 因为之前已有骑兵过来汇报,见再次来人,以为是要求驰援,厉蹙眉询问:“巡防城如何。” 那人先恭敬行礼,才说:“巡防城安好,此次回来是与首领和祭司说明前方情况。” 听巡防城无事,众人才稍稍放心。 常念开口:“你且说。” “禀首领、祭司,此次带队之人自称罗王城城主。” 罗王城?众人和丘一样,都是吃了一惊。 “罗王城?” “是,祭司。而且那位自称城主的人还叫出水泥和十字/弩的名字,并说制造这些东西的人一定会对他感兴趣。” 常念喉咙滚动了下,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激动,他上前一步询问:“那人还说什么了?” “回祭司,那人还让带两句话,第一句,天王盖地虎。第二句,奇变偶不变。” “噗。”常念没忍住笑出了声,虽然......但是!怎么觉得好中二! 他这一笑,把众人都看懵了。 常念轻咳一声,说道:“厉,我必须见一见这位城主。” 第91章 “咯吱。” 厚重的城门缓缓推开,一队骑兵策马扬鞭从城内奔袭而出,带起滚滚烟尘。随着烟尘散落,骑兵也消失不见。 因为事情太多,常念一直没时间练习骑马,所以这次还是与厉同乘赤月。 之前他说要见一见这位罗王城城主,其他人都不太赞同,毕竟对方人手多,万一是诱敌之计怎么办?大可不必以身涉险。 常念也知其中变数,但同为穿越者最明白彼此的威胁,如果避而不见很可能造成一山不容二虎的局面。至少去探一探对方虚实,搞清楚是敌是友。 东巡防城虽然不比主城,但依旧易守难攻,他笃定对方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所以安全大概率是能保障的。 就在其他人还在纠结时,厉却开口说:“就按祭司说的办,你们几人都留在部落,我带着祭司去看看。” 随后他便点了二十名重骑兵和三十名轻骑兵出城。 照顾重骑兵的速度,马没有跑的特别快,虽有颠簸但厉骑得很稳,常念并没有觉得不适。 “为什么同意我出来?”因为有风迎面,他要说的很大声。 厉靠在他耳边说:“既你想去,那便去!纵使他们人多,我也有信心护持你,如若有变,就以你赠我的斩/马/刀,杀出一条路来。” 常念觉得心中一热,喜欢的话差点脱口而出。但想到以往看的影视剧,这时候告白多数都要成为遗言的,只得止住。转而说道:“首领大人,你不觉得这话说得有些猖狂了?” 厉眼中的肃杀渐渐消散,收拢手臂说:“是吗?念是这样觉得的?” “不,我觉得你还可以再狂一点。” 一路没有耽搁,约么大半个时辰一行人到达了东巡防城。城墙上的人用望远镜早早观察到,遂有人提前等在城门口。 为了安全起见,离东巡防城还有两三里的距离时,一行人就开始列队前行。轻重骑兵一起组成锥形阵,身穿铁浮屠的重骑兵在外侧,轻骑兵在内侧,尘土飞扬间,好像一柄锐不可当的兵器向前迅速突进。 锥形阵是延越较常演练的阵法,前面的人手持长枪迎敌突进收割,两翼驰援扩大战果。 别说炽火和破岳,就是罗王城的人也没见过如此阵仗。因为离得远了看不清,只能见到一个个寒光烁烁的东西在移动,要不是他们手上的长枪随着颠簸上下晃动,根本瞧不出那竟是人。 他们只是设想一下这样的队伍冲向自己,就觉得手中的兵器都有些拿不稳了。这看上去实在太强大了,如同刹鬼修罗一般,令人生畏。 只有罗王城城主一人,流露出垂涎的目光,自语道:“娘的,是铁浮屠!” 延越一行人入城十分顺利,并没有人上前使诈。这和厉预想的差不多,铁浮屠的震撼可想而知,这也是他为何敢带人过来的原因之一。 长腿一迈利落下马,他直接大手掐腰将常念抱了下来,吩咐:“重骑兵先原地休息,其余人下马上城墙。” 常念脸颊一热,这么多人呢,怎么和抱孩子似的给他抱下来了?好在其他人面无表情并未在意,才让他没那么羞得慌。 “噔噔噔” 迫不及待的跑上城墙,他先和丘打了个招呼,了解一下这块的情况,得知对面的人真的按兵不动一直在等自己,便更好奇,伸手接过望远镜看向罗王城的一行人。 丘提过,骑马的便是罗王城城主,他在心里有些钦佩,不愧是城主,并没有因为考虑安全就畏首畏尾。 调好焦距,他很快看清了马上的人。 这位城主也是小麦色的皮肤,比起厉轮廓的锋锐,他倒是有些粗犷,不过并不潦草,更像是那种坚毅中正的长相,只是眉骨上的一道短疤,破坏了他这种中正的感觉,带了一点凶厉。 常念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放下望远镜平复了一会儿,又重新拿起来再看。 此时马上的人嘿嘿一笑,问道:“是延越的首领和祭司来了吗?不知对我感兴趣的人是你们中的哪一位?” 第219章 没有着急回话,他问身边的丘:“他说他叫姜尚是吗?” 丘点点头,回道:“是。” 他喃喃自语:“姜尚,怎么会是姜尚呢?不是姜衡吗?” 厉发觉不对,追问:“怎么,你认识?” 换作别人,定不会如此问,毕竟常念这辈子唯一一次出部落,就是上次去七星的交换集会。但厉清楚他来自另一个地方,或许是祖神之地,或许是别处。 尤其是这位城主能说出水泥和十字/弩,那认识也不稀奇。 常念呆呆的看着厉,眼中有期待也有害怕,嗫嚅着说:“我,我不确定。” 他当然读懂了这个眼神,而藏在常念情绪中的在意和患得患失,让他觉得心仿佛被谁用力地攥了一下。如果真的是他口中的姜衡,那念呢?会不会...... 他握紧了手,没有继续想下去,不然他怕自己会将人掳回延越,再也不开城门。 常念不如丘声音洪亮,只得手持简易的扩音器,忐忑地说:“庇护所地面营救守则第二条第三项?” 话音刚落罗王城城主的身形明显僵住了,好半天他才像找到声音一样,吼道:“阿念?阿念!是你吗?” 只这一句话,常念眼睛就热了,他鼻子有些酸但还是重复:“庇护所地面营救守则第二条第三项?” 姜尚翻身下马大步向前走,他一边走一边放声大笑,然后吼道:“出垒前要检查所有救援物品与武器装备,凡与救援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得携带。” 常念丢下扩音器就朝城下冲去,嘴里念着:“姜队,真的是姜队。” 姜队,这个名字厉一直记得,那次他发热烧了一日,嘴里除了父母外叫的只有姜队。厉很久之前就想问来着,可一想到那似乎是让他很难过的往事,他没提自己也没舍得问。 眼下这个人出现了,还是罗王城的城主,厉觉得一直在自己怀里的人可能马上就要不见,他很想立马将人抓走,但又怕极了他嫌恶自己的眼神。 他跟上去,抓住常念的手腕,恳求道:“念,别走。” 常念现在正心情激荡呢,并没发觉他此时情绪上的变化,焦急地说:“回来我和你解释。” 厉晦暗的眼神似乎有了点光,回来?还会回来?是啊,瑶姨和安安还在,他还会回来的。于是他逼着自己冷静,也跟着出了城。 常念出来的时候,姜队人已离城门不远,见从城里跑出来的少年,他长臂一展抱住了飞奔而来的人。 “姜队,真的是你吗?我不是在做梦吧。”常念说话的时候明显已经有了鼻音。 虽然穿越过来快一年了,但他心里不是没有委屈的,刚接触这个世界的慌张,可能因自己到来去世的父亲,以及一开始厉的敌意,这写无所适从似乎只有同为穿越者的姜队才能体会一二,尤其这个人是上辈子在父母去世以后,一直照顾自己的哥哥。 他像是终于找到家长的孩子,委屈一下子都涌了出来。 姜衡在他的头上胡乱揉了一把,将人拉开了看。 “怎么脸嫩了,人也爱哭了?” 伸手帮常念给眼泪擦干,他也收敛起笑容,自责道:“能再次见到你真好,那次都怪我,怪我没护好你。明明叔叔阿姨把你托付给我,可我还是......” 说到后面,他的声音也开始哽咽。 “那次是意外,谁也想不到。你看我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哦对了,给你瞧瞧。” 他伸出双手,葱白纤细的手前面后面的来回翻转,“看见了吧!” 姜衡这才注意到,不敢置信地抓起一只手就要揉捏,但他刚握在手里,另一只手就扣住了他的手腕,语气冰寒地道:“放开。” 这一声放开瞬间让常念想起来自己忘记了啥,他侧头去看,正好能看清厉眼中的杀意,他心道坏了! 当初自己与伏甄相交,这位醋王表现的都那般明显,就刚才认亲的这段情形,他简直不敢细想。 常念明白,他绝对一直在克制,不然以他原来的性子早一刀下去送姜队去轮回了。 不敢细想,他忙拍了拍厉的胳膊:“厉,松开,一会儿我和你解释。” 像是委屈又像是即将爆发的前兆,厉沙哑道:“他抱你了。” 常念觉得头疼,都怪自己一时激动脑子不转了,他搓着衣摆想着如何解释,就听厉接着说:“他还摸你脸了。” 啊?这! 姜队的身手是搜救队中数一数二的,被制住手腕自然也不能就此作罢,两人你来我往地在城门下较量上了。好在都是手上的动作,幅度并不大。 常念心里哭笑不得,不知为何他此时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很经典的画面,大雨倾盆,两个男人雨中斗舞,旁边站着不停喊“别打了,别打了”的女主。滑稽又无奈! 知道厉现在已经是最克制的状态了,所以他只得和另一人说:“姜队,别打了,厉是我恋人,他刚刚误会了。” 一句恋人,就好像是某种开关一样,将正在你来我往的两人瞬间定住。 “恋人?”姜尚一脸问号。 “恋人!”厉以为自己听错了。 话一出口,常念的耳根都红了。但他还是努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上前牵起厉的手腕介绍:“姜队,他是延越的首领,也是我的恋人,叫秦厉。” 然后又侧头看厉,说:“这是我邻居家的大哥,曾经照顾我许多。” 第220章 姜衡的嘴角不受控制的抽了抽,以为再也见不到的弟弟突然出现,然后还牵着一个男朋友。不过虽然出人意料,但他还是比厉先反应过来,尴尬道:“抱歉,许久未见,一直惦记,让你误会了。” 厉此时像灵魂被抽走一半一样,木讷地回了一句:“抱歉。” 三人已经站在这有一会儿了,常念提议道:“姜队要不要与我们进城聊聊?” “这还用问。”他刚想伸手去搂常念的肩膀,想到刚才的事儿,伸到一半又收回去了。 常念用下巴指了指远处的人:“那他们呢?” “你不提我都给这群人忘了,你等我下。”他刚想转身走,又折回来问:“我能带两人不?” “随你。” 姜队回去了,城门下就剩厉和常念两人。常念东瞅瞅西瞧瞧,就是不敢看厉的眼睛,连双手都不知道放哪里好了。 厉喉咙滚动了一下,眼中神色变得异常的亮,开口:“你说我是你什么人?” 常念拇指在手心里胡乱的打转,半天后心里一横,勇都勇了,这时候不能怂,他梗着脖子抬头看厉:“恋人。不是吗?抱也抱了亲也亲了,怎么,你还想赖账?” 耍赖?厉脸上的笑容瞬间扩大,他先是看了一眼地面,然后反手握住常念手腕,带着人进了巡防城。 “这里没什么事了,你们先撤到后面。”他吩咐道。 看门的几位战士虽然离的不远,但也没听清刚才三人说了什么,不过看那个情况确实无事,尤其是首领此时驱赶的意思十分明显,他们便麻利地冲去后面。 厉带人走到城门的后面,常念一只脚的步子还没停下来,就被抱着打转按到了城墙上。 “你,你要干吗,外面还那么多人呢,不准胡来。” 厉拇指按在他粉色的唇瓣上,“胡来?不会,我只是想行使一下我恋人的权利。”说着,带着薄茧的指腹滑到了他的唇角,然后轻轻地印了一个吻。 常念被亲的心痒痒的,又觉得这蜻蜓点水一般的吻一点也不像厉的风格。只是还不等他胡思乱想些别的,刚放在他唇角的手一把扣住他的后颈,那个微凉的薄唇狠狠地印了上来。 他一时分不清这是吻还是咬,犬齿轻轻撕扯唇瓣的刺痛加上舌尖舔舐过的酥麻直接串到了心口。 舌尖趁着他喘息之际长驱直入,像标记领地一样拂过每一处,之后越吻越狠。他因为口腔中的氧气不够,身子都软了下去。但不等他软倒,温热的大手拖住了他的腰,往回用力一揽,将他嵌在身上。 就在他觉得自己可能要因为缺氧死掉了,厉终于放开了他的唇。 两人额头抵着额头,常念像一条缺水的鱼一样努力呼吸,眸中还是没有褪去的水雾。 眼见着那张时长勾引他的脸再次靠近,常念忙求饶道:“厉,姜队一会儿就过来了,别。” 厉轻笑出声,伸手将他唇上的水渍擦掉,又在他鼻尖上亲了下,才退开。 第92章 丘在城墙上虽然听不见,但下面的情况却看的十分清晰。刚才发生了什么?祭司和罗王城的城主抱在一起,然后厉生气了?祭司长这么大只出过部落一次,如何认识罗王城城主的?难道......这个城主也来自祖神之地? 对面的人显然比丘更迷惑,他们城主只观面向就知道不是个脾气温和的人,怎么见到了延越的首领和祭司会如此热络?远远看过去,竟觉得比对死去的老城主还亲近? 比起两边的迷惑,炽火和破岳则是忐忑,炽火还好,虽说之前有过不愉快但毕竟未动手,没造成实质伤害,到时候说点好话也能将此事圆过去,毕竟终究是他们带着罗王城的人过来的,功过相抵也能安然无恙。 但破岳首领则是一脑门子的冷汗,刚刚他叫嚣的最厉害,恨不得帮罗王城把延越踩在脚底下。现在可好,人家罗王城城主和延越祭司明显是一伙儿的,却让他们破岳骑虎难下。别说被射杀的战士白死了,就他们能不能活还是个未知数。 姜衡回来,点了一名心腹和随从,又与另外两名心腹吩咐道:“先在此处安营,没有我命令谁也不能踏入延越半步,违令者斩!” 说完,他目光扫过另外两个部落的人,冷肃道:“如果不想死,最好给我安分点。” 他带着人朝城门口走去,城墙上的丘一直认真观察,不敢懈怠半分。 待走到近前,姜衡才发现常念的脸怎么有些红,他哈哈一笑道:“阿念这般想我,见到姜队你激动的脸都红了。” 常念尴尬一笑,伸手偷偷去掐厉的小臂。厉低头,嘴角扬起微不可察的一个笑。 姜衡一边走一边问出心中疑惑:“阿念,那个瘦高个怎么说你会控火?” 又是一个尴尬且不失礼貌的微笑,常念捏着耳垂解释:“酒精和磷粉。”都是从一个地方穿越过来的,与他解释便不用说的那么细。 姜衡爽朗一笑,“阿念厉害,怪不得小时候我妈总拽着我耳朵让我好好学习,这次穿越发现了,就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 现在周围除了他们三人只有他的心腹和随从,倒也不怕他们听了去,毕竟“穿越”这件事儿,就算他好好解释都未必有人能相信。 之后他才像反应过来似的,两只眼睛闪着光问:“阿念,你的意思是说你这里有酒?” 常念如实说:“去年酿的酒还剩一些,你喜欢?” 第221章 上辈子在地下庇护所,酒可是稀罕物资,他不认为姜队之前喝过。 也是巧,姜衡还真就尝过。“之前跟队里的一个老领导借光,尝过两口。”说完,他长长叹了口气,“阿念,你说这里过的是什么日子啊,有时候都不知道是末世苦还是原始社会更苦。现在是广阔天地自由得很,但吃的东西苦,穿的衣服粗糙,就他娘睡得地方都漏风。” 常念不敢置信的看向他问:“姜队,不会罗王城现在吃的还是粗盐吧?” “啊,不然呢,谁会制什么鸟的......”说到这他停顿下来,嗖一下转头看身边的人:“阿念,你会制细盐?对不对?” 常念扶额,“姜队,你还真是一点习都不学啊。要是你的物理老师在这,不知道脸上能有多精彩!” 姜衡嘿嘿一笑,凑近了问:“阿念,能教哥不?这粗盐我是一口都吃不下了。” “当然可以。”应允完,他话锋一转说:“不过我可有条件。” 姜衡完全没注意到常念的表情,大手一挥说:“随你提,只要哥能做到的都答应你。” 厉在一旁暗暗猜想,他家小狐狸这次估计要坑......不对是搞个大的。用念的话就是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常念摆摆手:“不着急,回头说。” 跟着来到城墙上,姜衡终于知道为啥他们能提前那么早燃狼烟了,他不敢置信的试了试眼前的大家伙说:“这是......高倍望远镜!” 可能是兴奋劲儿上头,他大手一挥说:“阿念,你跟哥回罗王城吧,哥把城主给你,或者你还想当祭司也行。” 他话刚说完,一道冰寒至极的目光钉在了他身上。 常念当然知道厉此时心中顾虑,用玩笑的口吻说:“姜队怎么大白天开始说梦话了,我在延越很好,厉在延越,我母亲和弟弟也在延越,更何况我的家在延越,而且一会儿去了主城,我还怕你赖在延越不走呢。” 姜衡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自己当着人家恋人面说那话确实不妥。他当面挖墙脚,没挨上一刀都是看在阿念的面子上。 他又在城墙上东摸摸西看看,最后嘿嘿一笑问丘:“你的十字/弩能借我看看吗?” 丘拿不定主意看向厉和常念,见厉点了点头,才将□□递过去说:“可以。” 姜衡本就是兵痞性子,见到这些东西自然爱不释手,想到他们还停留在青铜器时代,就不自觉的叹口气。 “早知道能穿越,当初我就该好好学习。”然后他想到什么,转头说:“不过那我也比不了你,当初叔叔可给你搞到了光脑。” 常念弯了弯唇,并没说什么。 这一路他与厉都挨着,趁着此时穿着袖口宽大的外衫,两人一直都是手牵着手。他知道姜队的出现让厉十分没有安全感,所以时不时的用手指在对方的手心里划拉着,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心意。 姜衡拍了拍城墙,厚脸皮地询问:“阿念,这些东西能不能都给哥来几套?” 丘皱了皱眉,觉得这位城主提议的有些过分了。 常念摇摇头,说:“姜队,你知道的,我既是延越祭司就需要为延越考量。像以前你在搜救队,不也没因为我们两个的交情便让我提前入编吗?” 姜衡倒也不恼,嘿嘿一笑道:“懂,哥懂。” 不过某人话锋一转,说道:“虽然不能都给你弄几套,不过像是手持望远镜、铁浮屠的重甲,还有正经的马鞍我都可以应你。” 他刚也试过手持得望远镜,至少能与二十世纪末军/用侦察的差不多,自然是好东西。更别说还有铁浮屠和马鞍,他这个半吊子搞出来的东西可颠死屁/股了,走了半月的路感觉哪处都不是自己的。 “好好好。” 姜衡兴奋的连说三个好。 交握的双手让厉清楚了常念的态度,此时心中安定许多,即是曾经照顾过小狐狸的人,他自然不能怠慢,所以转变态度道:“此处简陋不合适招待,不知城主是否愿意和我们回主城一叙。之前出门匆忙,来不及与瑶姨也就是念的阿娅细说,估计她在家中会十分惦念。” 提到母亲,常念这才想起来,也说道:“姜队,你再带些人与我回延越吧,我母亲生产不久,不能让她太忧心。而且主城还有许多东西,相信你也会十分感兴趣,到时候我们坐下来细细谈谈交换之事,你看怎么样?” 姜衡想了想,答应道:“好。” 见他答应,常念又说:“最好带百人左右,交换的东西直接叫这些人背着,省得再折腾。” “好,就照阿念说的办。” 待他回去整顿人手,厉与丘说:“这几日还是由你守在此吧,虽说罗王城城主与祭司相熟,但其他人是何意思都不好说,所以还需你多警醒。一会儿回去我们只带十名铁浮屠,其他人都给你留下,待回到主城还会再派一些人过来。” 丘点头道:“你放心,我会一直盯着他们。” 五名铁浮屠与常念他们一道骑马回去,另外五名则是慢悠悠地带着罗王城的一百人。 罗王城这边只有一匹马,姜衡只得将随从拽上来与他同骑一匹。几人速度不慢,没多久就到了延越主城外面。 “我说阿念,怪不得你说不想与我回罗王城,你这至少领先我们千年!”姜衡感慨道。不过他很快发现城外面低矮的建筑群,询问:“那边是什么?” 第222章 常念朝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说道:“这里是外城,平时也有人居住,因为今早见到狼烟,所以将人收拢进主城了。” 姜衡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既然如此,回头待我那一百人到了就叫他们驻扎在外城,省得打扰到城内的人。” 他也是知道分寸的,就算与阿念关系再好,部落里总归还有首领和其他人呢,不能叫他弟弟为难。 常念对于他这个队长的脾气十分清楚,早猜到他会如此说,这也是为何敢让姜队带百人过来的原因。 “成,一会儿我便叫人出来,将帐子建好,叫大伙儿过来就能休息。” 进了内城,姜衡连叹好几口气,他娘的怎么当初就没好好学习呢!那句话怎么说得来着?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虽然现在这还没有犬,但老远他见到一头狼跑了过来,站在常念身边目光一错不错的注视着他,好像如果自己有什么不合适的举动,它就能迅速扑上来撕咬一般。 “姜队,去我家吧,正好午饭还没吃呢,我叫他们准备点。”常念提议道。 姜衡听见后,带着短疤的眉毛挑了挑,忙应:“好好好。” 他叹了口气,说道:“以前总嫌弃庇护所的营养剂,但咋说呢,那玩意虽然不咋地至少味道还行。自打来这之后要不是怕饿死,我真是懒得吃一口东西,难吃的要命。” 常念捂嘴轻笑,“放心,今天的午饭准不叫你觉得难吃。” 瑶早早听说两儿子回来了,哪还能在屋里坐的住,抱着安安迎出来老远。 常念见到,小跑几步过去,“阿娅,怎么出来了,现在外面的风还有些凉,小心冻着。” 她看了看远处的厉,又看了看近处的常念,确定两人都没受伤才放心。 “无妨,出来走走。” 厉特地放慢了脚步,与姜衡说:“虽然我不知道你与念来自什么地方,又与之前这里的你们是什么关系,但我还是要提醒你,瑶姨就是念的阿娅,念也十分看重这份亲情,只希望你一会儿别说错什么话,惹她伤心。” 姜衡对这辈子的便宜爹没什么感情,但看常念刚才的表现和神情便知道他与自己不一样,尤其是看到瑶的面容后,更能明白一二,遂开口:“放心,我这个人虽然活的糙,但还是有几分眼色,不会乱说话。” 厉点头,客气道:“谢谢。” 几人走近了,瑶看着陌生的人询问:“这两位是?” 怕常念不知如何开口,厉介绍道:“这位是罗王城的城主,和念一样来自祖神之地。” “祖神之地?”瑶脸上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惊喜,她期待地问:“不知城主是何时......” 她还没想到措辞,却听姜衡说:“我来这里三年。” 常念也是惊讶,明明他比姜队先挂的,怎么自己来了还不到一年,他却来了三年?不过显然现在不是问这个的时候。 瑶眼中明显有失落,如果这个城主是在念以后过来的,他就能问问是否在祖神之地见过秦了。 作为儿子,常念如何不知道母亲想法,只得转移话题道:“姜队,我阿娅还没去过城呢,走我们先进屋里,你给我阿娅讲一讲城是什么样的?” 一行人边走路边说,瑶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又在书房说了会儿话,她便抱着孩子回了主屋。 因为书房是倒座房,常念怕这里有潮气,除了平日时常通风,偶尔还会燃些松香熏熏屋子。 刚进屋时姜衡就瞧见了桌案上摆着的物件,一个木质的山峰层峦叠嶂,从下至上分别绘染着金、绿、靛三色丹青,古朴又有意境。中间最高的山峰在中轴线上开了个不是十分明显的凹槽,而山峰顶部放着一个小巧精致的铜制托盘,托盘上放的就是松香。 “这是,倒流香?”他不敢相信的问。 常念有些惊讶,点头道:“是倒流香,姜队认识?” “认识认识,咱们地下庇护所的军/区老领导家里就有这东西,那老头可宝贝了,每次都和大伙儿炫耀,但从来不舍得点燃让我们瞧瞧。阿念,你能给哥点上看看吗?” 常念看他好像一个发现有趣玩具的小孩儿,无奈只得将松香点上。 倒流香主要材料是松塔,因为松塔等香料粉末的不完全燃烧,除了会产生松香的气味外,它的烟雾也会比空气重,出现烟雾下沉的景色。 山峰之上烟雾迅速下坠,就好像倾斜而下的瀑布,落在最下方,他还会积累出云层的感觉,这就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既视感。 姜衡感叹:“怪不得老头子那么宝贝这玩意,当真是奇景。” 说到庇护所,常念好奇地问:“姜队,明明是我先......怎么你倒先过来?” 提起这个姜衡也摸不着头脑,他回忆道:“那日没救下你之后,我背着你又走了两日。地面上环境恶劣,别说七十二小时了,如果四十八小时找不到人,生还的机会几乎为零。当时我准备再寻找一日便回撤,毕竟没有军/医没办法保证其他队员的安全,只是还不等第三日的搜救结束,突然来了一阵龙卷风,那风刮得十分邪门,因为我压在队尾没能躲过去,连带着你一起卷进了风里。至于其他人是否躲的过去,我便不知道了?” 常念沉吟片刻,推测:“难道是那阵风?” 姜衡倒是很豁达,说:“无所谓了,总不能指望再穿回去吧?” 第223章 他初中时父母便不在了,算是孤家寡人毫无牵挂。虽然现在吃用的是有些惨不忍睹,但好在山川辽阔、风清日朗,也算是个好去处。 这话一出口,厉是几人中最紧张的,还能?回去? “回去?回不去了!你看看这个。”说着,常念拿出阿父传给他的琥珀纽扣。 “这是,琥珀?”姜衡接过东西,不敢置信的打量。 常念点头,“你也知道想形成琥珀要多久,这说明至少千万年前便存有工业文明。所以很有可能我们不是回到过去,而是去了未来。” 姜衡摩挲着琥珀许久,才苦笑道:“我之前还寻思,能不能叫我遇见什么神农、大禹之类的人物呢?没想到......却是来了未来。” 他叹了口气,拍了拍常念的肩膀说:“别想了,地下庇护所本来就不是长久之计,或早或晚都会有那一天。” 他们两人的话厉即听不太懂也插不上,但他能察觉到小狐狸的情绪不高,正好此时玥端着饭菜来了,他张罗道:“别光顾着聊天,饭菜来了,先填饱肚子。” 提到吃的姜衡来了兴趣,待看清青瓷碟子中的一样样菜,他恨不得将口水都甩出来。 瞧他和头饿疯了的狼似的,常念失笑。“你多吃一点。” 一顿饭吃完,姜衡拖着肚子说:“阿念,哥不想回去了,那个狗屁城主谁爱做谁做,你给我安排一个住的地儿,哥替你打工咋样?” 他身边跟着的随从听了这话,吓得差点从凳子上掉下来。 “城主,这玩笑开不得,那么多人等您回去呢,怎么能扔下族人不管!”虽然这饭他吃的也是极好,但可不能让自家城主被一顿饭给收买了去。 常念倒了一杯蜂蜜水,顺手推给身边的厉,开口说:“姜队要喜欢,回头挑几个手脚麻利的,我叫秦巧嫂子教教他们厨艺,至于菜刀锅具,等你回去我给你准备几套,如何?” 因着忙活大半天两边人都累了,后面也没说什么正事,叫人拿了换洗的衣服送他们去洗漱。 休息过后,又陪着人在主城里转了转,直到天黑才歇息。 既然来了延越,自然不能叫人住在别处,厉十分积极的将自己的东厢房倒出来给了客人,他则是带着被子与常念住一块。 晚上沐浴的时候,某人都要再浴桶里泡脱皮了也不敢出去。厉敲了敲耳房的门,不怀好意地问:“念,是不是今日累着了,要不要我帮忙?” 里面趴在浴桶边犯愁的人赶忙一个激灵爬起来说:“没有没有,我就是想多泡一会儿,马上进去。” 厉看一眼耳房的木门,轻笑一声转身回屋。 听到门外离开的脚步声,常念心中暗自松了口气。眼下两人确立了关系,想再做渣男是行不通了,可是想到会发生的一些事,他一手捂脸一手捂屁/股惆怅地叹了口气。 但也不能在浴室待一辈子,他鼓足了勇气,穿得严严实实地回去了。 厉坐在炕上支着下巴戏谑:“终于舍得出来了?” 常念一骨碌爬到被窝里,左右翻滚后将自己包成一个蚕蛹说:“你说什么我听不懂,时间不早了,快点睡吧。” 厉大手一捞,将他的蚕宝宝拉到怀里,“平时都抱着睡,怎么今日确认了恋人关系,你反倒跑远了?” 某人耳根一红,大脑宕机道:“天热,分开睡凉快。” 顺着他的话,厉一把扯开他裹在身上的被子,才又重新把人抱在怀里说:“这样是不是就凉快多了。” 常念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说什么不好非说热,这下他最后的“保护色”都没有了,哭! 厉贴在他耳侧蛊惑道:“怎么,怕我吃了你?” 常念豁出去了,轱辘一个转身目露凶光地说:“我告诉你啊,在我们那十八岁以下都是未成年,你要是敢,敢......你就是禽/兽。” “原来我的念是在担心这个,可是你忘了,在延越十六岁已经算是成年。”说着他带着薄茧的手从衣摆下探了进去,摸到了常念莹润纤细的腰。 被他摸的打了个激灵,偏又不能说不喜欢,毕竟他的小念念已经非常不合时宜的支棱了起来。常念气得脸通红,恨不得将自己的东西剁了。可惜两人贴的近,厉早就感觉到了。 他不但手变得放肆,说的话也叫人面红耳赤。“我瞧念也很喜欢,怎么好说我禽/兽呢?” 常念听不得他说这些,伸手将他嘴堵住,凶道:“别,别胡来,明日还有正事呢。” 厉手上的动作不减,还张嘴含住他的手指,用犬齿不轻不重的咬舐。 某人真的觉得,厉在这方面是不是点了什么天赋技能,怎么这么会撩。不过他还算清醒,尤其是两人拉扯间又无意碰到那处,就挣扎的更用力了。 此时,厉的呼吸明显有些错乱,他将人用力扣在怀里,哑声说:“你再折腾,我就真的要成禽/兽了。” 常念闻言,这才安静下来。 两人如此抱着,不但他被顶的难受,自己的小念念也顶的难受。正在他胡思乱想时,忽的听见背后的人说:“念,能和我说说你的过去吗?我,想知道。” 翻了个身与厉面对面,月光下他能看到厉的眼神有些难过。是觉得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吗?还是怕自己突然消失呢? “厉,我来的地方并不是祖神之地。比起现在的世界,那更像是个地狱。” 第224章 厉低头在他的颈窝里蹭了蹭,低声说:“无论你来自哪里,我都想知道。我不喜欢你和别人侃侃而谈时自己像个无知的傻子,窥不到你过去的一点痕迹。” 常念捧起他的脸,笑着说:“谁说我的首领大人是傻子,有哪个傻子能天天勾的我魂儿都飞了?” 厉只是蜻蜓点水的在他唇上亲了一下,他并不敢做太多怕自己把持不住。今晚他还要听小狐狸讲自己的过去,他要连同这个人的过去和未来一并握住。 第93章 最近天亮得越发的早了,因着昨晚两人聊到很晚,即使听到窗外的鸡叫常念也只是翻了个身,钻到厉的怀里继续睡。 厉没有睁眼,只伸手将人抱住,感觉到怀里的人似乎又要睡着,他低声哄道:“起床了?” 常念软软的嘟囔:“再睡一会儿。” 厉半撑起身子,凑到他耳边说:“哥哥,今天不能睡懒觉。” 一声哥哥让某人的困意散了大半,他抬头望过去:“谁,谁让你这么叫的?” 凑过去在他鼻尖上亲了一下,厉轻笑:“昨儿不是你说的,实际年龄比我大两岁,叫你声哥哥有何不妥。” 常念轻哼一声威胁道:“不准叫,不然,不然我饶不了你。” 厉嘴角的弧度扩大,似乎有些不怀好意。他单手抬起小狐狸的下巴,凑近了问:“哥哥准备怎么不饶了我。” 说完,他一个翻身压了上去,轻咬在白皙脖颈的一侧。 常念一边拍打他的背,一边凶道:“下去,你是属狗的吗?” 可惜上面的人不准备放过他,细细密密的连吻带咬的已经到了肩膀。他白衫被拽去大半现出一片雪白,这大早上最是容易擦/枪/走/火,今日还有事要做可不能让他这般胡来,所以竭力克制说:“疼,别闹,今天还要和......” 因为腰窝被人不轻不重地揉了一下,常念脑子里好像窜过一股细小的电流,不疼但酥酥麻麻的,让他不自觉的“啊”的叫了一声。 由于身体的战栗,他出口的音也拐着弯儿带着些旖/旎的调子。 厉赶忙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又在快滴出泪的眼尾上亲了下,才十分不舍地下地穿衣。他心里并不想就此放过这只小狐狸,但今日确实有正式,也只得克制。某人幽怨地把自己埋在被子里边,不敢看地上的人。 “早知你这么混蛋,昨晚就什么都不说憋着你。” 想帮他把被子掀开,可惜里边的人有点倔,死死拽着不肯松手。厉哄道:“嗯,是我混蛋,别闷坏了。” 常念从被子里露出个眼睛,委屈:“你要保证,以后不准这么胡闹。” 趁着他放松警惕,厉一把将人捞了出来抱到身上。“我怎么胡闹了?” 本能环住他脖子,常念惊惶失措道:“你现在就是胡闹。” 他在那白嫩的脸上亲了一下,说:“我只是高兴,念是我的了,便很想在你身上印上我的痕迹。” “咳咳” 常念被他说的脸红了个透,他低头咬着下唇,纠结了半天才像下了什么决定似的用额头抵在厉的肩膀上说:“厉,我们先不公开好不好,我想......再等等。” 他觉得这话说出来就很渣男,虽然之前就做过渣男,但两者之间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屋内一下安静了,他有点不敢去看厉的眼睛。 “好,等你准备好了,我们再公开。” 这声音即没有烦躁也没有委屈,常念忙抬头去看,却见他眼睛里盛着笑意。用食指戳了戳他的胸口:“你是傻子吧,还笑!不怕我吃完了就跑不负责任吗?” 厉将人放到炕上,双手支在他的两侧,霸道地说:“人都是我的了,还想往哪儿跑。” 他目光向下移了一些,见白皙脖颈上的印子消了不少,似乎只剩下一点点红痕并不明显。“起来穿衣服,一会带姜城主去东街转转。” 说完在他额头上印上一个吻,厉才转身出去。 常念伸手摸了摸被咬的地方,觉得还有些痒痒的。出来的时候,姜衡正好也刚推开门。 “姜队,昨晚睡得怎么样?” 他像老年人一样双手掐腰,顶胯转了两圈说:“睡得可太好了,别说你这炕可比我那破床舒服多了。” 把准备好的三个牙刷和竹盐牙膏递过去,常念说:“昨晚上忘了给你,今早才想起来。” 姜衡一拍大腿,喜道:“还有这玩意,可太好了!” 接过牙刷和牙膏,他用指腹蹭了蹭刷毛叹气说:“我好不容易记着点东西,书上不是说古人的牙刷是用猪毛做的吗?我就叫人试着做了,结果做出来的比鞋刷子都硬,还他娘的不如柳树枝呢!” 常念轻笑道:“这牙刷也是用猪鬃毛做的,不过是家养的猪。野猪的鬃毛太硬,确实只能做鞋刷子。” 提到这个,姜衡正色说:“回头咱们坐下来好好聊聊,你这儿的好多东西哥都想学,放心,哥绝对不会白学你的。” “好,姜队你先去洗漱,一会儿我们去东市转转。”常念点头应承。 听说去东市,他轻咳了一声,有点不大好意思地说:“那个,阿念,哥想吃了早饭再去转。” 他身边的侍从和心腹很想替他们城主将脸遮好,堂堂一城之主,怎么这么没出息。行吧,虽然他们也很馋祭司家的饭,但大剌剌的说出来多有失身份啊! 常念失笑,“东市有小吃铺子,味道不比我家的差,想带你们过去尝尝。” 第225章 “什么,小吃铺子?你不会说的是店铺吧?”姜衡不敢置信地问。 不怪他惊讶,即使是罗王城也还没有货币,大家仍保留着以物易物的交换模式。这样笨拙的经济雏形,还不足以催生出店铺。 “嗯,东街整条街都是店铺,吃完早饭后正好可以逛逛。放心,钱我带够了,姜队看上什么都能随便挑。”常念大手一挥豪迈地说。 “哎,你等我下,我马上。”说着,他人就冲到了耳房。 今天正好赶上休沐,虽然来往的人不如首次开业那天多,但也绝不冷清。常念带人过来,热络地招呼:“秦巧嫂子。” 刚给人装好包子,她循声看过去:“首领、祭司来了。” “嗯,今天还带了客人。麻烦嫂子给我们煮五份馄饨,再加十个肉包、两份河虾煎蛋,还有店里的小菜也都每样来点。” 他每说出一样,姜衡的眼睛就亮一分。 “就先这些,一会儿不够我再和嫂子要。” “哎。”秦巧嫂子一边应,一边麻利地去准备。 姜衡自打进了东市,两颗眼珠子就没停下来过,当铺、肉铺、布庄、书肆,小店的叫卖声,市井的烟火,一切都如此朴实却井然有序。 他有些惭愧地说:“阿念,看了你们延越,哥觉着这三年我好像是虚度了。” 吃的还没做好,秦巧嫂子先上了一壶热水,常念接过来给几人各倒了一杯,宽慰道:“姜队为何这么说,纵使是一些小部落,也都知道罗王城的名头,怎么就虚度了。” 姜衡摆摆手,“那和我没关系,都是老头子的本事。我来了三年,其实也有想过变一变,但实施起来太难了,索性过一天算一天。” 听他这么说,一旁的心腹有些不同意,在那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反驳道:“城主怎么这样说自己,要不是您罗王城的战士不会如此勇武善战、部落的族人也不能学会耕种。尤其是老城主走的时候,多少人虎视眈眈的您都一力镇压下来,要不然罗王城早分崩离析了!” “罗王城和延越不同,一来延越人数少且权力统一,二来也是我们面临着不改变就要死的危局。如罗王城这样的地方,各个家族势力之间都有利益纠葛,虽然不能说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想要短时间改变确实不容易。”一旁一直没有开口的厉接话道。 正好这时馄饨来了,他示意秦巧嫂子先给对面几位,才又说:“这次来了延越,或许是一个机会也说不定。” 姜衡嘿嘿一笑:“秦厉首领说的是,先吃饭,正事一会儿说。” 还不等凉凉,他就一口馄饨一口汤的盛到嘴里,热的斯哈斯哈的嘴里乱倒腾。完事还不忘夸赞,“这馄饨真不错。” 秦巧嫂子把包子放好,站在一边笑着说:“这位客人慢点吃,包子不烫你可以尝尝,尤其是配着凉拌藕片,味道又香又不腻。” 这馄饨确实烫,就以姜衡这张嘴也遭不住第二口,他依言拿了个肉包子尝了尝,完事又夹了一口藕片。 “嗯?醋?” 常念点头,“是放了醋,去年秋末酿的柿子醋。” 姜衡波动的心已经麻木了,只嘴角抽了抽说:“阿念,你是百科全书吗?”完事,他用一种你小子命真好的眼神看向厉。 厉虽面上装作不知,但心里却已经开始享受别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了。 一碗馄饨吃完,姜衡问道:“阿念,像细盐、陶瓷、布匹这些东西,能多准备一些给我带回罗王城吗?放心,哥绝不叫延越吃亏。” 常念吃的不如他多,因着先吃了一个包子,碗里的馄饨就只吃了一半便饱了,剩下的都推给厉。 厉习以为常的端过来,几口吃完。 “姜队你也看到我们延越的人口了,不说人口稀少吧,起码也是捉襟见肘。什么都百废待兴,什么地方都用人,所以我不知道你说的多是指多少。而且在今年的夏至,延越就要举办一场交换集会,现在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像布匹和瓷器也要为此留一些。” 听完,他点点头说:“好,数量上肯定不叫你们为难。” 常念松了口气,笑着坦言道:“除了细盐,这些东西我们本就准备在交换集会上找供应商,我想这附近没有比罗王城更有实力的。至于细盐,姜队倒也不必与我们交换,细盐的提炼之法我可以直接教你。” 还好姜衡已经吃完了早饭,不然非得呛着。 “这还能教?” 某只狐狸翘起了尾巴,沉吟道:“不只是细盐的提炼之法,还有青砖的烧制之法,昨儿你见得斜织机的制造,我都能做主教与姜队。只不过......” 昨晚他与厉出了聊过往,也将能与罗王城交换的东西定了下来。 姜衡眼巴巴的看他,追问:“只不过什么?” 他拇指和食指来回揉搓着说:“只不过罗王城需要付一点学费。” “没问题!亲兄弟明算账,你哥懂!”姜衡豪迈道。 吃完早饭,他们又带着人各处逛了逛,比如杂货铺、书肆、盐市,最后还去了成衣铺子给三人量了尺寸,每人送了两套衣服。 出了成衣铺子的门,姜衡嘿嘿一笑:“让阿念破费了。” 嘴上说破费但脸上都笑出了鱼尾纹,常念摆摆手,没和他多客气。 “延越的东市每日都开,要是姜队喜欢明日可以再来。刚通知其他人辰时去议事厅,现在过去时间正好,我们先把正事商定下来,省的你手下的人逛也逛不痛快。” 第226章 不远处的两人尴尬挠挠头。 “好,正事要紧。”姜衡收起脸上的散漫,随着一同过去了。 议事厅中,依旧是厉和常念坐在主位,而作为客人的姜衡及手下则是坐在长桌的对面,别说还真有两国外长见面那意思。 厉站起来,虽然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动作礼貌地道:“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罗王城的姜城主,此次来延越主要也是想与我们谈合作的。” 学了市场经济,大伙儿对合作这个词一点都不陌生。听首领介绍完,也都站了起来,一起不卑不亢地行礼说:“见过姜城主。” 此时,姜衡也带人起身,客气道:“大家好,我不算外人,都坐吧。” 他话说完,厉手势示意大家坐下,议事厅的几人才重新落座。 “这次的合作主要是我们与罗王城的物资交换,其中不仅包括布匹和陶瓷,还会将细盐的制取、青砖的烧制以及斜织机的制造之法都会交换给罗王城,对此大家有什么不同意见吗?” 对于产品在座的人都没有异议,但提到几项技术时有人的神态不免有些变化。 是被罗王城胁迫了吗?不然为何会将技术也交换出去,纵使他们是原始人,但也明白其中利害。不过观察首领脸色,却没有任何异样,他可不是那种吃亏了还能当作无事发生的人,遂否定了被胁迫的想法。 既然是出于自愿,那首领和祭司定是有所考量,遂无人举手反对。 别看姜衡与常念在一起的时候大大咧咧的,但能在穿来不久后就坐稳罗王城城主的位置,他也并不是个傻憨憨。刚刚其他人的不情愿他是瞧明白的,不过见大家最后还是没有反对,便知延越的首领和祭司在部落中的权威性。 厉见无人反对,继续道:“既然无人反对,那上述这些交换类目算是敲定了。”之后他看向对面的姜衡,开口:“我想问问姜城主,除了上述说的这些,你还有什么想交换的吗?” 姜衡会上和私下变化挺大,起码现在看上去挺有一城之主的威严。 “除了上述那些,我还想要手持望远镜、十字/弩、铁浮屠重甲以及弓。”说到这里,他轻咳一声停顿了下,才继续说道:“还有你们的藤甲也更坚实,不知道能不能将编织藤甲的技法也一同交换。” 要不是对面的是一城之主,弘都想动手请他出去,就没见过如此狮子大开口的。不过反观厉与常念的脸色,倒是没有什么异常。 果然,就听厉开口:“除了十字/弩,其他我都能换给你。” 坐在一旁的常念补充道:“以延越现在冶铁的技术,做一把十字/弩所耗费的时间太久。之前花费了一整个冬日,也没做出几把。后面延越要高速发展,这种耗时的高精尖武器暂时不会再制作,所以真没办法交换。” 虽然有些遗憾,但道理姜衡都懂,所以也说道:“既然如此,那延越说一说能提供的数量,还有希望用什么东西交换吧。” 厉昨日就叫他们拟了物品的库存清单,今天照着对比,确定了数量报给了罗王城这边。 当时常念说数量不多时,罗王城的几人心里便有了预期,可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延越的供货数量远远比他们预期多许多。就连姜衡也是苦笑:“这么多吗?” 常念一时没反应过来,反问:“是多了吗?” 姜衡摆摆手,“不是,再有这么多罗王城也会全部交换,只是我错估了延越的生产力。” 厉适时开口,提醒道:“数量虽然确定了,但将城主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一次带走的,例如铁浮屠重甲和弓,当然还有应允姜城主的那些技法。” 姜衡理所当然地道:“自然应该如此,有些东西制作耗时,等罗王城把交换的物资送来再交付就行。” 当然不只是生产时间上的问题,其中还有双方第一次合作的信任问题。他虽然与阿念交好,但此事毕竟涉及两个势力的利益,谁做的太过分都会对之后合作产生不利影响。 延越与罗王城彼此的优势都十分明显,再加上自己与阿念这个关系做纽带,发展好了绝对是互利互惠的长期盟友,都不是目光短浅的人,谁也不会在初次合作上吃相太难看。 而他的手下和心腹想的没有如此长远,搞不明白自家城主什么时候变了性子如此好说话。这要是别的部落敢和罗王城讨价还价,不说带人将部落灭了,也决计叫他们逃不了好。不过想到延越与其他部落的不同,又觉得也算......合理吧! 两方对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达成一致,厉毫不避讳地看向自己人提问:“既然我们提供的物资确定了,大家都说说希望交换什么回来吧?” 第94章 厉的话音刚落,弘第一个站起来说:“祭司之前多次提过,延越的人口结构严重失衡,所以我提议交换至少......”他一咬牙,报了个数:“交换至少六百女奴。” 弘的要求提完,对面姜衡的心腹嘴角不自觉地抖了抖。 “好,其他人呢?”厉表现倒是很淡定,继续询问。 第二个站起来的是雁,他提议:“刚刚首领提到了百废待兴,因为这段时间一直忙碌医馆、学堂和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关于我们之前的规划,这边根本分不出人手。” 他斟酌了一下,说:“我这里建议交换五百名男性。” 很好,对面的人嘴角再次抽了抽。 第227章 之后再是野站起来,提道:“部落中的驴子太少,无论是耕种还是后面举办交换集会运送货物,都远远不够用,我建议交换五十头驴子。” 常念手放在桌子下面,拇指用力扣着食指才没叫自己笑出来。看来对于罗王城要交换的东西,大家都颇为肉疼,现在可算轮到他们了,非要让对方也知道什么是肉疼的感觉。 姜衡心知道自己要的东西价值几何,所以听到这些后依旧面不改色,只是他身边的心腹有点绷不住。 野说完之后,庚跟着也站了起来。 “祭司知道,咱们部落本就偶然得来一点铜矿,如今全部制成了铜钱。但随着人口和产品的增多铜钱势必不够用,想让市场上有更多的钱流通,货币必须加铸,所以我希望能交换五十车铜矿回来。” 这下姜衡的心腹彻底绷不住了,就要起身驳斥,却被姜衡拦住。 “城主,他们这是狮子大开口!一千多人,五十头驴子还要那么多铜矿,我看这是把罗王城当冤大头了!”人被拦下了,他只的开口反驳。 “你是这么认为的?”姜衡没看他,只不咸不淡地开口。 这位心腹心有不甘地说:“难道不是吗?” 姜衡有些烦躁的揉了揉眉心,“织布厂的斜织机你看到了吗?” 跟城主已经三年了,他每次烦躁的时候都会做这个动作,所以这名心腹收敛了刚才的态度,小心回答道:“看了。” “那你告诉我,斜织机的织布速度比我们罗王城的锤织机快多少?” “这个......”他紧张的搓手,犹豫了半天说:“属下没计算过。” “没计算过,那我告诉你,斜织机的速度至少是锤织机的十倍!也就是用锤织机需要十名女奴,而用斜织机只需要一名女奴。一台斜织机就能节约出九个人,十台呢?一百台呢?你算过吗?” 姜衡怒其不争地看向自己心腹,继续说道:“除此之外,延越的藤甲更细密,在战场上有更大的概率保护我们的战士,你觉得将此换算成人命的话,又要如何计算?别说还有射程更远的弓,可增加千步观测距离的望远镜!你还觉得罗王城亏了吗?” 此话一出,心腹心中也有了思量。自己确实没有细想过从延越部落要带走的物品价值几何,只单纯从罗王城的角度思考要付出的物资价值太高,说白了纵使延越与其他部落很不同,但罗王城的出身让他习惯了这种无礼。 “邢列,跟我这么久还没有长进吗?我希望你能明白什么时候得收起你的傲慢。抛开我和阿念的关系不说,难道在延越看到的一切还不够让你对这里足够尊重吗?” 这次姜衡没有发怒,但被他叫邢列的心腹反倒是更惶恐了,忙起身对着延越的众人行礼道:“对不起,为我刚才的无礼像延越道歉。” “咯吱” 是凳子腿摩擦地面的声音,野不卑不亢的站了起来,说:“没错,我们延越是生而弱小,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永远低人一等,我和我的族人一直在努力,以至于现在的我们会觉得有了与巨人一战的能力。同样,你们罗王城的人生而强大,但也要好好想一想怎样才能一直跑在前面不被后来之人扑倒。不要随便无视一个正在努力崛起的部落,就像我们也并没有因为你刚进城时的邋遢和狼狈就面露鄙夷。” 野的声音并不大,但就像一个巴掌一样结结实实地打在了邢列的脸上,让他说不出话。 姜衡并没有阻拦,而是很欣赏的看向野,甚至还玩笑似的开口道:“阿念,这人我很喜欢,如果他同意的话能不能叫人和我回罗王城。” 他话刚出口,就觉得一个冰寒的目光刺向他,这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很快他就想到什么时候体会过了,是自己要拉阿念回罗王城时秦厉就是这般看他的。 好家伙,他是有什么基达吗?总能精准狙击! 常念在一旁偷笑,大概也能猜到姜队心里在想啥,适时开口道:“我的人你还真都挖不走,毕竟姜队身为一城之主不也要被我们的美食留下来了吗?” 哭了,还是阿念好,知道给他打圆场。他嘿嘿一笑,说:“这倒是。” 延越这边没有再加条件,最后两方一起拍板确认了此次交换的物资和数量。 出门时邢列还耷拉个头,觉得自己似乎没脸待在延越了。姜衡一巴掌拍在他肩上,“瞧你那熊样,有点出息,错了就改没啥大不了的。” 常念感慨,姜队果然一点没变,连教育人的口气都和上辈子一样。遂转移话题道:“咱们先去别处瞧瞧,中午准备了个新鲜玩意,别说你了他们也没尝过。回头我叫他们将饭菜送到议事厅,大家一起吃饭热闹热闹。” 听这话新鲜玩意肯定是吃得了,姜衡继续训邢列:“瞧见没,同样是我带出来的,你要学的还多着呢?” 厉听见这话,在常念耳边不满道:“怎就是他带出来的人了,你不是说你是队医吗?顶多算一个编制的,他倒是会给自己脸上贴金。” 知道厉是吃醋了,只得顺毛捋着说:“是,他吹牛。” 厉这才心满意足,广袖下的大手牵着他的小狐狸。 因为会上提到了医馆,姜衡很感兴趣,所以一行人先去了医馆。医馆建的并不算大,严格说起来就是座一进的院子,只不过院子前面并不是院墙和大门,而是做了一排主屋。 第228章 医馆正门是六扇木门,因着最近天气暖和,木门便都开着。一进医馆,就可以看到里面有序又敞亮,东西两面都有靠墙而立的七星斗柜,一斗三格,等份正方。斗柜前面是木质的柜台,方便里边照方抓药。 乍一看觉得两边都是药铺一样的陈列,似乎没必要分两处。但看牌匾才知道,东边是存放中药药材的,另一处则是存放中成药的。 除了东西两边的药柜,正中间是一个屏风,屏风前设有分诊台,站在分诊台前负责接待的人会根据病人大致情况为他分发木牌,并告知大夫所在的房间。 没错,医馆的大夫都在后院,按照科室分了四个,看得姜衡直竖拇指。 “阿念,不愧是专业的,这医馆搞得真不错。” 常念摆摆手,遗憾的说:“我也不算专业,毕竟之前一直学的是临床医学,中医只是选修。如今到这儿几乎没有搞西医的条件,只得一边摸索一边做,将仅能应用的临床医学与中医结合一下。” 姜衡看着中成药的区域两眼发光,搓搓手说:“阿念啊,哥想带些中成药回去,你知道的在这地方生病基本就靠天,挺过去就算了,挺不过去就两眼一闭。” “姜队,中成药我可以给你分类装好带一些回去,但你就想到了这一点?”翘起狐狸尾巴,常念询问道。 他轻咳了一声,“那个,如果我派人过来和你们学习能成不?” “当然可以,延越很欢迎留学生,而且我还可以对罗王城做医生的短期外派为期半年或一年,怎么样?” 这是姜衡之前不敢想的方向,他点头如捣蒜的说:“那最好不过了,还是阿念想的周到。” 他这次极为上道,赶忙又补充:“放心,哥知道这是另外的价格,说需要什么做交换,让他们几个提。” 常念弯唇轻笑,心里暗暗给姜队点赞。 “留学生第一年我们可以免费教授,并提供食宿,作为延越和罗王城友好建交的见面礼。至于外派医生和提供的中成药我希望罗王城能帮延越做一件事。” 姜衡好奇,问他:“何事?” 他走到伏甄跟前,介绍:“这位是我们部落原水族的令官伏甄,原水族原先是原水部落,前不久遭逢变故,被南边的七星部落攻占致使百人丧命。这个仇我们延越自己会清算,但不知原水之前的族地如何,希望这次罗王城在回城之时可以从原水绕行,如有外族侵占,还望他们能将族地还与我们,不知以此为交换条件可行吗?” 伏甄没想到竟是这个交换条件,她既感动又有些不知所措。 “祭司!” 常念对着她摇摇头,并未说其他。 这条件对于罗王城来说提了和没提一个样,差不多是喊一嗓子的事儿。只要他们说这地方以后是罗王城说了算,就算是大部落也得夹着尾巴叫爸爸。 “没问题,就真的只是这些?” 常念点头:“能将原水族地夺回来,对我们来说已经十分重要了。” 从医馆出来,又去了学堂,这次开口的是邢列。虽然先前他的表现着实不讨喜,但还是硬着头皮说:“秦厉首领,不知道外派的人能不能多一名教习识字的先生。” “哦,为何?”厉挑眉。 邢列如实说:“我一直觉得文字特别有用,只是首领没耐心教,虽说我也识得几个字,但今天看过,觉得还不如延越的孩子。” 厉并没有因为他刚刚的傲慢而拒绝,毕竟姜衡曾经照顾过小狐狸,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遂点头道:“可。” 邢列如获至宝地说:“谢谢秦厉首领,谢谢常念祭司。” 十几人连商量带转悠很快到了中午,一进入议事厅,姜衡就露出迫不及待的眼神。待他看清今天准备的新鲜玩意是什么时,差点将口水甩出去。 第95章 常念是真的相信姜队在罗王城的日子过的艰苦,不然也不会每次都给他一种老家闹饥荒的感觉。 进屋时桌上的饭菜已经摆好,放眼望去肉菜浓油赤酱,时蔬色泽鲜亮,也不怪姜衡那样没出息,就是延越其他人口中也开始分泌口水。 厉招待几人坐下,这次没有人坐主桌,而是从中间散开面对面坐了两排。“大家都尝尝,祭司说这次他可是拿出了做国宴的水平。” 这话也不夸张,看看桌上的菜便知,东坡肉、香酥羊排、松鼠桂鱼、鳜鱼狮子头,要不是上辈子对曾经的国宴好奇,特地找了这方面的视频,他现在也复刻不出来。 姜衡一边咽口水一边问:“阿念,你这儿的猪肉看着咋和我吃过的猪肉不一样呢?” 常念示意大家动筷子,解释:“这是家猪的肉,姜队平时吃的是野猪肉吧!” 姜衡手持筷子长臂一伸,准确的落在东坡肉上。四五公分的方形小肉山明汁亮芡,皮薄肉厚,筷子一碰上去就“不老实”地左右弹动,好像不系着细竹叶肉就会散开一样,这和平时吃的又柴又塞牙的野猪肉差太多。 他迫不及待地送入口中,果然弹嫩软糯,肥而不腻。不仅如此,因着炖的时间长,汁儿的味道都炖到了肉里,口感和味道的层层递进,就算口味再好的营养剂也模拟不出来。 “阿念,这也太好吃了吧。”姜衡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就由衷的感叹道。之后他又想到什么,说:“提到家猪我就一肚子火,我们在罗王城也养了猪,除了更瘦以外与野猪没啥区别,根本不像你养的肉质肥嫩还没有腥膻味,难道是罗王城附近的野猪品种不行?” 第229章 看见他眼睛里的大大问好,常念忍笑反问:“你们养的猪有劁吗?” “敲?怎么敲?敲脑袋还是敲屁股?” “噗” 桌上好几人都没忍住,转身笑出了声。就连常念也被呛了一下,厉见着忙伸手帮他顺背。 “行,我大概知道了,正好前些日子刚整理好一本家猪饲养手册,你们带一本回去,按照上面的方法从小饲养,最多一年也能养出这种口感的家猪。因为想着给你尝尝,其实我的小猪崽子养的日子还不够,不过勉强也能吃。” “好好好。”姜衡一边风卷残云一边美滋滋地答应。 过了一会儿,他感叹:“可惜延越没有大米,不然这东坡肉配米饭一绝,等回头他们带物资过来,哥叫人给你拉两车米来。” 这次换常念惊讶了,“姜队,罗王城有水稻?” “嗯,地方大啥东西都能长点。” “嗖嗖嗖” 延越这边的人将目光齐刷刷地投了过去,自从见过祭司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大家都觉醒了种地基因,听人说啥都能长点,第一反应就是搞种子! 姜衡一点没有察觉,还在心满意足的干饭。厉用眼神示意大家先吃饭,种子的事儿晚一些说。 正好这时议事厅的门被推开了,厉用眼神询问,常念凑过去和他耳语道:“这才是我给你们的惊喜。” 刚他还疑惑呢,前几日小狐狸的酱油酿好了就开始捣鼓好吃的,但今日看桌子上的菜,精致是精致味道也很不错,却都不是什么新鲜菜式,就连东坡肉之前他也尝过。不过那会儿没有酱油,是用青酱做出类似酱油的调味料,而且肉也不是家猪的肉,虽然味道不错,但与今日的比起来,确实差了许多。 被端上来的是两只刚出炉的烤鸭,经过几日的琢磨,终于叫常念做出了丰盈饱满、色泽莹润的样子。 “这是,烤鸭?”刚吃完一口松鼠桂鱼的姜衡惊喜地问。 常念示意过来的人将烤鸭片好,虽然刀工还不能和老师傅们比,但至少也能算是薄厚均匀。 “我这没有黄瓜,只有大葱和甜面酱,姜队就和尝尝。” 最先切好的一盘,厉示意放到姜衡跟前。 “不就和,不就和,这东西看着也太馋人了。没事,黄瓜是吧,哥那有!等他们送物资的时候,再给你运两车黄瓜,管够。” 说完,他倒也不客气,拿着张薄饼涂上甜面酱,之后又裹好葱丝和鸭肉,大口一张吃了烤鸭的第一口。 厉其实是不情愿的,但没办法人家是客人,理应先尝。只是一想到这是小狐狸的新菜,却让那家伙尝了鲜,心里就不是滋味。 常念现在基本靠着眼神就能猜到厉想什么,小声说:“咱们忙得晚,最先烤好的鸭子我先送去阿娅那了,这道菜偏甜,阿娅一定喜欢。” 翻译过来就是,别吃醋,不是姜队先吃的,阿娅早尝过了。果然,厉脸色明显好了许多,伸手在桌子底下捏了捏他的手指。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姜衡打着嗝瘫在椅子上说:“阿念,我真不想走,但从罗王城出来太久,不回去不成。我合计明日中午出发,正好傍晚能与大部队会合,再休整一夜,便要带着他们回罗王城了。放心,哥答应绕路原水的事没忘,你只要派人跟着就成。” 知道他那的情况远比延越复杂,常念也没说什么挽留的话,应道:“好,随你们出发的人我会在明日中午之前定好。等午休过后,再带你去东市逛逛,既然都要从我们这外聘先生了,笔墨纸砚还是要带回去些,还有其他的东西,喜欢的都带上。” 姜衡也不和他客气,大方的点头接受,之后还厚着脸皮问:“那个,今儿吃的猪能不能给我带回去两头啊?” 常念很想捂脸,但还是点头说:“成,回头我叫他们钉个结实的笼子,给你装几头。只是你们应该没带驴车吧?” “嘿嘿,本来是想把你这个祭司搞回去的,带驴车干吗。这样,你先借哥一辆。” 也不能一直开口要东西,姜衡明白这个道理,两人关系再好,但延越也不是阿念一人的。怕让常念难做,他忙接着说:“我看延越地种的很好,想必对种子也会很感兴趣。虽然上学那会儿我的农业课不咋地,但好歹听了一耳朵,现在也有些种子,不知延越敢不敢兴趣。” 弘心里想,你这不是废话吗?不过这次他藏得很好,没有表现出来。 谈到此事,厉正色开口:“种子延越自然感兴趣,只是不知罗王城有哪些?” 姜衡也收起散漫,坐直了说:“除了刚刚说的水稻和黄瓜,还有甜菜、向日葵。另外水果也有香瓜和桃子,不过我觉得还有一个你们会感兴趣的东西......” 常念好奇,向前倾了倾身子问:“什么?” “罗王城有桑树,虽说桑树上的桑蚕不多,但偶尔也会看见,只不过数量少我也不会繁殖。你也知道我的性子,不愿在这些小事上浪费时间,所以一直没在意。来了延越,看见你们农牧业都发展的很好,或许对于养蚕也能琢磨出一二。” 提到这个,某人的眼睛可亮了,忙应道:“这个好,这个好,一会儿我将整树的移栽之法写出来,回头麻烦罗王城帮我们多运几棵桑树过来。至于桑蚕,按照现在的月份推算,应该要结茧了,我多做一些纸盒,到时候每个分装到纸盒里带过来就成。” 第230章 其他人不知道桑蚕是什么,但见祭司的表情就知道是好东西,对罗王城城主的印象也好了许多。 厉礼尚往来,开口:“我代延越谢姜城主慷慨,虽说我们的植被不多,但也想问问姜城主可否有需要的种子?不过也要提前告知一声,现有的种子都种到地里了,需要的话也只能等秋收的时候再派人来取。” 姜衡笑着说:“无妨!既然秦厉首领说了,我姜某便也不客气,延越的高粱和土豆罗王城很垂涎。对了,还有棉花,这好东西不能落下。” 其他人听完都是一头雾水,棉花不难理解,土豆也能勉强接受,可既然罗王城也有小麦,为啥还要高粱这种口感更差的粮食呢? 常念却夸赞道:“姜队还是一如既往的敏锐。” 别人不懂其中意思,姜衡却明白。 “没办法,说起种植水平罗王城远不如延越。别看我们有水稻,但全靠野蛮生长看天吃饭,这东西以我的水平根本玩不转。小麦倒是种了,就是产量差你们太多,尤其它矫情,真要在收割前赶上点雨,一年都白忙活了。要不说啥都不如高粱好呢,皮实耐造,虽然不好吃,却能在关键的时候保命,种好了囤在罗王城我心里也踏实。” 一番话,点醒了延越的其他人,之前还以为是怕小麦不够吃,才又种了那么多高粱,原来还有这些考量。 常念说他敏锐,也是这个意思。“ 关于种小麦,我这里有些经验,晚上我也整理一下给你。” 姜衡自然说好。 厉松开交叉的双手,确认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便说定了。麻烦罗王城的人在送物资时将种子一并送来,至于延越这边的种子,我们会在秋收之后派人送去罗王城。” 闻言,姜衡摇摇头:“不用那么麻烦,无论是陶瓷还是纸张罗王城都需要,秋季时必定还会派人过来交换,到时候一并带回去就成。” 如此一来,最好不过,常念的马屁立马跟上:“还是姜队大气!” 第二日午时一过,姜衡便带人出发了。只是此次前往原水族地的却不是原水族,而是后加入延越的祝鲜族。 第96章 在姜衡回去的前一日,延越内部开了一次小会,商讨关于原水族地的问题。 会上厉看向伏甄,开口道:“你不必多想,这件事我和祭司细细考量过,并不是出于意气用事。其他人都在,我讲一讲原因。第一,原水既然加入延越,那收复原水失地便是延越的责任;第二,原水族地作物丰富,无论是小麦还是土豆都是十分珍贵的粮食,虽然野生的采集起来比较麻烦,但按照原水以往的经验来说,不仅能维持本部落的吃用,还会有额外的富余。另外,伏苓带回来的芸薹不仅是一种很重要的作物,且延越尚未有种子,祭司曾告诉我,它的价值仅次于大豆。” 听他这样分析,伏甄的神态明显自然不少。 厉的话还没有说完,他走到木板跟前,手指夹着炭笔继续说:“前两点是对于当下的考量,最后这一点则是为了延越以后做打算。未来的延越不仅要有主城、外城、卫星城,还要有距离我们百里之外的郡城。延越族界有限,适合种植的作物也较为固定,尤其是像树木这种需要长期生长的,我们从头培养耗时耗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功能分散出去,每个郡城各司其职。” 虽然有些早,但厉在常念的引导下,已经开始朝缔造国家的方向建设延越了。听到这最后一个考量,其他人也都纷纷点头。 伏甄也明白了,询问:“首领和祭司的意思,是想用原水作为延越第一个远距离的郡城?” “是。”厉肯定道。 之后他话锋一转,又说:“原水是要作为延越的外部郡城存在,但并不是说一定要原水族人过去。至于是否迁徙回去,选择的权利依旧在原水族自己手里。” 常念在一边补充:“伏甄不必有心理负担,一会儿会议结束,你大可回去问问族人。我们先做两手准备,要是原水想搬回族地,便由你们回去。如果原水依旧想留在延越,那让祝鲜族过去也是一样的。只不过伏甄要在晚上之前给出决定,好给搬迁的人留一点时间。” 伏甄再无顾虑,应道:“好,会议结束后我就去问族人意见。” 木板上,厉在袁越的南边写了一个原水,又用一条线将两处连到一块。 “像原水这样的外部郡城,延越在短期内只会设立一个,一是此次有罗王城相助,延越暂且可以狐假虎威,在自身实力没有足够强大前,也不会担忧有人敢打原水的主意。二是延越人口太少,还没有足够兵力支撑和监管其他部落。无论原水还是祝鲜,本就是延越的子民,对延越有归属感。但其他部落并没办法保障,匆忙设立外部郡城容易留下隐患。对此,你们有什么异议吗?” 如此一来,其他人自然没有意见,都表示赞同。 “伏甄,你尽快询问族人意见,天黑之前给我答复。”厉吩咐道。 没有等到晚上,原水就做出了选择。大部分族人并不想再次迁徙,已经十分适应现今的生活,所以最后决定派祝鲜族过去。 既然作为外部郡城,自然要设郡守,这个职务依旧由祝鲜族的令官祝蠡担任。除了郡守外,另设通判一职,一来辅佐郡政,二来也是一种监管,而这第一位通判就落到了启的头上。 当然,也不能让启一个光杆司令去,同时为他配置了二十名战士、二十名弓箭手和五名骑兵。当然,这些也都是轮流制的,每隔两个月就会交换一批,与驻守巡防城的战士大同小异。 第231章 一切安排好,此去原水族地的人便随着罗王城一同出发。 来时的一百多人回去时背了许多东西,后面还拉着两辆驴车,不知道的还以为刚打劫过延越呢。 姜衡跨坐上马,别说新换的马鞍比来时强了不少。 “秦厉首领、阿念,有时间一定要去罗王城,到时候换我好好招待你们。” “最晚明年,我一定带阿念去拜会。”厉应允道。 “好!我随时欢迎。” 常念走上前拍了拍马的脖子,说道:“姜队,此去路远多保重。” 姜衡弯身拍了拍常念的肩膀,“好,你也照顾好自己。” 罗王城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开了延越,路上遇见的部落都听说了,延越交上了罗王城,而且今年延越的夏季交换集会罗王城也会参与。 虽说原始社会消息闭塞,但架不住罗王城自己大张旗鼓,恨不得拿个喇叭走到哪儿说到哪儿,其他部落想不知道都难。 知晓此事的部落暗自羡慕,感叹延越以后要平步青云喽! 与之相反的则是炽火、破岳和勾陈,炽火虽然费力不讨好,但好在态度转变的快,加之确实叫姜衡找到了常念,功过相抵之后倒也没受到责难,但是隐形的改变却再悄然之间发生。 而破岳和勾陈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姜衡直接放话以后谁与破岳相交就是在藐视罗王城,炽火自然不会再收留这个小弟。要是放到以前,破岳还可以找其他大部落做依仗,如今罗王城亮了态度,谁也不愿碰这个倒霉催的,自然无枝可依。 如今的兼并和侵吞已经愈演愈烈,破岳如此自然会被其他中型部落惦记,几次明里暗里的冲突和蚕食,已经叫他们元气大伤。 勾陈无疑是最惨的,之前因为行事太过嚣张,得罪了不少小部落。本来就是有仇的报仇,没愁的也还觊觎盐矿呢。不过这次大家学聪明了,几个小部落联合,一起除掉了勾陈。至于盐矿,本就不是多大的矿,全部开采之后几个部落平分了。 另一面,罗王城带着祝鲜族到了原水族地,七星部落并没有看上这里,所以掠夺完东西便带人撤退了。周围都是善狩猎的部落,原水此处猎物并不算丰富,也就没有人占领。 启之前来过原水,见原先的营地显出的荒芜都跟着心疼,尤其是七星那帮杂碎并不识得麦子,只将土豆和其他物资带走,麦子则是被他们扬了,几场雨过后全都腐烂发霉。地窖里,地面上哪里都是。 之前做的半地穴式住宅因为有部分损坏,但好在不算严重,所以初期安置并不麻烦。罗王城将人带到,又做了一番宣传后便离开。 这次除了有和启一起赴任的战士,还有原水族的人,主要是为了带着新居民熟悉这片土地,并告诉他们小麦、土豆以及芸薹也就是油菜花大致都长在了哪儿。 幸运的是,之前存放麦子的两个隐藏地窖并没被七星祸害,这也可以足够祝鲜族吃用一段时间。 延越在姜衡带人离开后一切按部就班的发展,由于不久又要有一千多人进驻,基建组最近日期都在忙新役人的安置房。 常念养的第一批大规模的家禽出栏了,因为鸡比鸭养的早正好同期出栏。东市的肉铺提前好几天做了宣传,因为现在部落和祭司那里都开始大规模养殖,所以狩猎队很少会费力去逮鸡鸭,尽量找一些大型动物猎杀,这让大伙儿馋了好久。 今早东市的肉铺还没开张,队伍就排了老长。 要说延越现在各家的伙食真是不错,虽说蔬菜的样式少了些,但白菜、芹菜、胡萝卜换这样吃倒也还成。鱼自从有了鱼笼,又挖了鱼塘以后,也是想吃就能买到,至于肉蛋奶更是不缺。 部落养的鸡鸭加上常念这块养的鸡鸭,日常的产蛋量足以供给大伙吃用。 奶则是羊奶,在延越凡持有户帖者,只要家中孩子不满五岁,都会发放手牌,每日可持手牌去奶站免费换一壶羊奶。如果家中孩子岁数大些的,也可自己购买。 肉蛋奶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常念不厌其烦的讲了很久,逐渐的也被族人接纳。如今在延越,无论内城外城,只要家里大人不偷懒,每日赚的工钱绝对能让一家子吃用的很好。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有烦恼,就比如祭司大人。 姜队走了以后,他又暂时安全了,因为厉要搬回自己的东厢房睡。他也不怕厉再搞什么幺蛾子,毕竟不可能再将炕锤塌一次。 但最近他又有了新的烦恼——第一批家猪到了适合繁殖的月份,可惜公猪母猪相敬如宾,并没有准备进一步的打算。 怎么让动物发/情,这还真是他的知识盲区。 常念盛一勺猪食,麦皮、鱼腥草、骨粉搭配的刚刚好,一个个吃的膘肥体壮的,怎么就不干正事呢?愁人! 一边的常豫提醒:“祭司,要回家吃饭了。” 他走出去看一眼一群傻哼唧的猪,怒其不争地拍了一头猪的屁股,才悻悻地回了家。 第97章 祝鲜来到原水两日基本已经安置妥当,从部落带过来的食物至少够他们吃用大半个月的,加上那两大窖的小麦,二百多人暂时还不用为食物发愁。 启叫上祝蠡在营地周围闲逛,作为第一个外部郡城的负责人,他们确实需要好好谈谈。 找了块石头坐下,他揪了根草叼在嘴里,说:“你应该知道祝鲜族为什么会来这里吧。” 第232章 “嗯。”祝蠡淡淡地应了一声。 他侧头直视祝蠡:“会不会觉得委屈、不甘、凭什么?都是后来加入延越的,原水怎么就有选择权?” 祝蠡仰头,靠在后面的树上,说:“当初东躲西藏时,我和族人想着要是有个安身之所就好了,毕竟谁都不想被抓去做奴隶。直到走投无路的时候遇见了丘,带着我们加入部落,过上了之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即使知道了过来这里的原因,心中会有不舍,但绝不敢有怨愤。” 自从交换集会后,有了更多机会在祭司身边做事,让启发现说话还真是一门学问。就如刚刚祝蠡说的,一个会一个不敢就恰当的形容出大部分祝鲜族人的心情。 “你觉得为什么原水能选择?” 两人在此之前并不熟悉,最多算是见过两面,如此直言不讳的发问,叫祝蠡不知道怎么回答。 似乎也不是在等他回答,他继续问:“是伏甄与首领和祭司的关系更好?还是原水族的女性更多?” 祝蠡觉得应该都有吧,启却否定道:“都不是。” 不去看也知道,此时身边的人一定是疑惑的,他解释:“不信吗?原水之所以有选择,第一,是因为他们更早接触部落,越早接触、加入延越待遇越好,这个可以参考朝和吴娅。第二,原水比祝鲜族更有价值。” 启吐了嘴里的野草,淡淡地说:“虽然延越是个比较有人情味的部落,但在大事的考量中,价值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比如说原水的女人更会织布制衣,同样的布料在她们手中,能有更多的花样;比如他们的人更懂家禽的驯养,部落的养殖基地里一大半都是原水的人,这些都是祝鲜族无法替代的。所以,你知道我想和你说什么吗?” 这次换作祝蠡侧头看他,答道:“你是想告诉我......要让祝鲜变得更有价值?” 启坐直身子与他对视,“没错!虽然我与你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但同时也是共同进退的关系。原水郡作为延越第一个外部郡城,这不仅是延越的机会,也是你和我的机会。” “你的意思是?” 他像是追忆似的说:“你没见过延越曾经的平凡,所以不清楚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部落发展的究竟有多快。照着这个速度下去,它会变成什么样我都不敢想。眼下主城已经从最开始的均分转成了祭司说的市场经济,以后想过的怎么样,就要看自己能做出的努力和价值!” 这一点祝蠡是深有体会的,毕竟赶上了第一波的按劳分配。 启眼睛猛地一亮,坚定地道:“所以来到这里既是机会也是挑战!如果做好了,无论是你我还是原水郡,都有想象不到的好处,你能明白吗?” 祝蠡做过首领,自然不是头脑愚钝的,他一扫刚来时的沉闷,开始与启规划原水郡以后的发展。 继昨日对着猪发呆之后,常念今天又来到猪圈,围着猪圈走了一圈他连着叹了好几口气。这些家伙天天的就只知道干饭、遛弯、晒太阳,是不是把它们养得太好,连动物的本能都忘了! 人与自然上不是说,春天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眼瞧着都要到夏至了,你们怎么不敢赶进度。 猪:你自己不也没有赶进度吗?好意思?高傲.jpg 他倒是知道一种办法,就是外力帮助公猪释放,然后再将得到的东西稀释后注射到母猪体内,这在现代是最常见的配种方法。可他没有取/精器啊,要是用了这个办法,就只能手动! 除此之外,得到的东西还要稀释配比,至于这个比例他完全不知道,尤其是一系列的操作中,要保证低温且干净不被污染,这对于现在的条件来说太难实现了。 难道他就搞不出猪二代了?之前家禽的大规模养殖成功让他信心倍增,没想到困难在这等着他呢。 一下午,大脑的cpu都快让常念转烧了,还是没想到一个像样的办法。 身后的常豫都跟着叹了好几次气,最后只得提醒道:“祭司,咱们都围着猪圈转悠一下午了。” 常念像是下了某种决心一样,回头说:“常豫,给我拿一副手套。” 他想到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咬着牙帮小公猪们开个头,毕竟从雄性角度出发,如果做到一半停下来,搁谁谁都难受吧。 这事儿也想过吩咐给常豫,但总觉得让别人给猪撸/一发的话更难说出口,索性亲自上阵。 如果这招真的管用,再叫常豫教其他人,自己就可以做个甩手掌柜了。 说做就做,他在里面选了一个体形适中闲来无事的小公猪,戴上手套深呼吸了两次才毅然决然的走进猪圈。 鉴于猪的身高,常念只得蹲着,还要探头去寻找目标。他一手扶着猪的腰,一边找准目标,结果这家伙不但哼哼着跑开了,还用前蹄刨了他一脸土。 “呸呸呸” 气得常念直跺脚,喊道:“常豫,进来帮我按住它。” 常豫虽然不知道为啥,但还是依言照做。 常念气呼呼地说:“想着你第一次,对你温柔点,竟然还不知好赖用土扬我。” 又叨咕了半天,他才动手,只是还没碰到呢,不远处传来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干吗呢?” 他赶忙收回手,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就见厉阴着一张脸。不知道为啥,他有一种被捉/奸/在/床的错觉,赶忙从地上站起来,摊着手说:“没,没事,我给它检查一下。” 第233章 厉脸色不好,不是因为常念手上的动作,而是刚才常豫好奇也跟着看,两人都快头挨头了。 常念因为紧张没察觉到,但是常豫却敏感的晓得了,赶忙说:“祭司,我想起来了,鹤工那会儿找我来着,说是需要些材料,我去找他统计一下。” “哦,那你去忙吧。” 常豫如蒙大赦,两条腿捣腾的飞快,迅速消失不见。诶呀妈呀,可吓死他了,下次一定要注意和祭司保持距离。 哎,又是给猪配/种失败的一天,愁! 不过今天也不是一无所获,常念起码找到了方向,既然猪自己不主动施展技能,那他就帮忙被动触发。 只不过他不准备手动,决定换成用药。 帮着动物发/情的药方他不知道,但是帮人触发被动技能的药方他还知道几个,剩下的就是斟酌用量,从小剂量一点点尝试总能试出对的方子。 晚饭过后,常念去了书房,想将几个方子的用药都写出来,明日好叫人去医馆取药。因为心里想着事儿,没注意身后的动静,谁想一进门就被跟上来的人按在了墙上动弹不得。 这时天已经暗了,书房的蜡烛还没有点燃,只能借着月光瞧个大概。 “你,你干吗?” 厉收紧搂在他腰上的手,把人往自己的怀里送。“这几日躲我躲得开心吗?” 某人梗着脖子不承认,“谁躲你了,少胡说。” 气得从鼻子里发出了一声呵,厉问道:“确认关系的是你,忙完一天就开始躲起来的也是你,怎么?后悔了?” 他当然知道小狐狸不可能是后悔了,只是故意这样说。 小渣男也是会反思的,这几日厉白天忙着安排各种事,等到天黑才回来,就连午饭都是在外面吃的。可是他怕晚上容易擦/枪/走/火,总是独处一会就要跑开,如今想一想确实挺伤人。 他踮起脚尖凑到厉的唇上亲了一下,小声地说:“不许乱说。” 好几日没有亲近了,一个蜻蜓点水的吻就像撕开一个口子,厉抱着人从门口一直吻到了榻上。 窗外月白风清,偶有几声蛙鸣,室内春意正浓,呼吸粗重凌乱。 常念的外衫已经留在了半路上,短襦内衫也是半敞。厉带着薄茧的大手从脖颈/抚/摸/到锁骨,又翻山越岭一路......直到...... 小渣男心中立刻响起警铃,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一半是冰山,一半是火焰。 他眼神迷离还带着水汽,但理智却让他半清醒地推拒道:“厉,别,停下来。” 厉只当是害羞,大手抓着乱动的两只手固定到他的头上,另一只手半撑起身子,用力地在他腰下一撞。 “嗡”常念的脑袋像炸开了一样!完了,这次耶稣也救不了他。 一滴眼泪带着绝望从他的眼尾滑落,最后掉到榻上。 如果刚才的推拒还带着旖/旎的味道,那这滴眼泪中的害怕厉看得明白。瞬间,他眸中因为刚刚的亲密染上的欲/色消失大半,深深吐出一口气,他将头抵在榻的一侧平整呼吸,好半天才低声问:“你是不是接受不了两个男人......做这个。” 虽然当初常念是第一个举手支持同/性/婚姻的,但这或许与尊重役人一样,都是他平等思想的一部分。厉已经不怀疑他的爱,但爱和接受可能是两回事。 双手得到解放,某人却一点也不激动,因为他知道,厉误会了! 第98章 为了避免误会,常念不得已咬牙坦白,当知道了小狐狸因为什么躲着他时,厉只觉得哭笑不得。 他对性也不是一无所知,无论是以前带狩猎队出去狩猎,还是现在带兵在营地训练,休息时偶尔也会听到其他人谈论这方面的问题。内容什么都有,但无论怎么分析,他们的意思都是越大越骄傲,没想到在他这里反倒是阻碍两人发展的关键。 厉内心郁郁,表情自然也不会多开心。常念见此还怕他不信,鼓起勇气道:“那个,要不今晚我用手帮你?” 说话时他用胳膊挡着眼睛,脸也害羞的侧到了一面。 经过这一晚的折腾,那会儿升起的旖/旎心思早歇了,但瞧见他害羞还要强撑的样子,厉便想逗弄逗弄他。 于是凑近了开口:“好,那麻烦念了。” 纤细葱白的手颤颤巍巍的伸出,因为不好意思看他只得四处摸索寻找目标。厉就撑着半个身子看他,见手要碰到哪儿了,就会微微后撤身子让常念扑空。 摸了半天没摸到目标,身下的人终于有些着急。他歪了下身子继续向下寻找,厉却不准备再逗他,抓住他的手腕。常念还以为这是厉在帮他找准目标,紧张的食指都微微痉挛。 倾身帮他拿走遮在眼睛上的手臂,厉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天色不早了,该回去睡了。” 恍恍惚惚被厉拉回了房间,他直到躺在床上都有些迷糊,就这么完事儿啦?厉还回了自己的屋子? 那一晚过去,两人又恢复往常,主要是后面的事情太多,要忙的也太多。常念终于通过用药解决了猪二代的问题,接下来就要忙小麦的收割。 关于收割,他可不打算就只用镰刀。一是效率太慢,想要段时间内收割完就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二是如果遇到雨天,抢收也会成为问题。所以,他根据以往见过的收割机的样式,做了简单的手持式小麦收割机。 这样的收割机外形酷似现代的手持吸尘器,只不过吸头变成了铁质的锯齿状圆盘,且圆盘后面还有一个固定的半圆形挡板,就是为了防止使用者会在不经意间弄伤自己。 第234章 操作方法也很简单,将背带斜挎在身上,一手我在收割机的杆子上,另一手摇动上方的把手,使之下方的锯齿状圆盘快速旋转,便可如同电锯一搬完成小麦的收割。 如此一来,不仅提升了速度,还避免收割之人长期弯腰。在没有柴油机的当下,这个工具或许是最轻省的办法。 别看工具好用,但结构却极为简单,鹤工基本看一眼图纸就知道怎么做,他并没有亲自动手,而是将事情分派下去,只偶尔盯一下进度。 因为提早许久就开始准备,待到收割这日,这种手持式小麦收割机共有百台。常念粗粗计算过,手持收割机的速度是传统收割方式的五倍左右。 如果用传统方式,成年男性一天能完成一亩地的收割,而有了新农具的辅助,一人一天至少可收割五亩地。按照现在麦地面积和手持收割机的数量,百人一起收割,再派几十人用镰刀辅助,一日便能完成。 所以收麦当日,常念只带着一百五十多名役人下地,从晨起忙到天黑,便将自己和部落以及庚他们合伙种的麦地全部收完。 雁带着基建组忙碌了两个多月,自然不能只建了学堂和医馆两处,还建好了粮厂和粮仓。 小麦收割完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第二日还要在辗场完成小麦的脱粒,然后是晾晒、进仓最后在做好防虫。 夏至前的农忙让常念比厉这个首领都疲累,好不容易将麦子收好,就又要忙活棉花苗的移栽。 别看大棚的总面积只有四亩地,但当初棉花育苗时用的穴盘育苗法。现在没有塑料,他就用陶土做的模具,模具长大概六十厘米,宽三十厘米,高四厘米,共有百个孔穴交叉相错,所谓孔穴就是向下凹陷的小花盆。 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一是用有限的大棚可以育出更多的棉苗,另一点是方便移栽。 有了托盘,不仅运输简单,移栽也轻便。 常念站在地里,将手里的托盘举高说:“一会儿起苗的时候,大家注意手法要轻别太用力,只需握住棉苗茎最底部向上用力,将棉苗连同土一起拔出来,不要把带出来的土抖掉,要一起种到打好的塘穴里,四周用细土壅实压紧,后面提壶的人负责浇水,记住了吗?” 其他人听的认真,齐声道:“记住了。” 他点点头,“成,你们先看我把这盘苗种完,之后按照我刚才的分工三人一组,一人挖塘穴、一人栽苗、一人浇水。” 用了两日时间将所有棉苗移栽完成,正好栽了两百亩棉花,这还是因为棉花种子不多,不然他可以在自己的大棚搭上架子,做立体农业。到时还是这些大棚,但育苗数量可以上翻三到四倍。 种完棉花,麦地的利用率不足三分之一,剩下的常念本着决不能浪费的原则种了白菜、南瓜、胡萝卜、芹菜还有青豆。 青豆?没错就是当时把朝部落小孩子吃中毒的那个青豆。 因为青豆种子充足,最后常念愣是又带人开垦了一百亩地,将手上的种子都种到地里才作罢。 按理说青豆并不如上面那些青菜食用范围广,似乎没有必要大规模种植。但青豆也是豆子,照样可以磨豆浆,做成青豆腐竹。青豆腐竹不仅营养丰富,更好的一点是方便储存,晒干后存放一两年都没有问题。 而剩下的豆渣又是绝好的猪饲料,现在的饲料是麦皮、鱼腥草、骨粉,如果再加入青豆渣,催肥效果会更好。 就这样,交换集会前祭司大人一头扎在农忙里不得闲,待到终于结束农忙,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厉这晚又偷偷在西厢房过的夜,他把人搂在怀里心疼地说:“本来就没多少肉,忙了一个月又瘦了这么多。” 已经困迷糊的某人朝他的怀里蹭了蹭,“我多吃点,争取早点把肉吃回来。” 本来常念怕疼厉就不敢碰他,这下好了,腰更细了!他都有一种错觉,会不会自己一用力便能将那盈盈一握的腰给折断了。 抱紧怀里的人,他又在心中念了几遍“清心寡欲”才睡着。 终于,夏至到了。 本打算在南巡防城举办的交易集会,最后还是放到了外城。原水和留越在主城的南侧,交换集会定在了主城的东侧,所以尚算互不打扰。 之所以还是定在了主城外面,一是为了方便延越,毕竟像是陶瓷这样的物品运送起来还是有些麻烦。另一方面是现在延越的安防体系更强大,只要控制每个部落进来的人数,倒也不怕他们搞什么幺蛾子。更何况以延越与罗王城的关系,就是大部落也不会乱动心思。 这次的交换集会与以往的其他部落举办的交换集会略有不同,不但没有拿出交换的奴隶,摊位也没有其他主办部落一样拉的很长,只整整齐齐的建了五个棚子。 棚子宽敞,有的设有桌案,有的设有博古架。四面卷号皮子系在顶端,以防有雨水来袭。 从北到南,前三个棚子均放的桌案,售卖三种不同物品,依次是食盐、布匹和食物。 食盐分为粗盐和细盐,布匹则是有白色、红色、黄色和靛色,虽说延越还有其他颜色的布料,但是因为其他颜色染制麻烦,此次就只挑选了好染色的几种。 至于摆放食物的棚子,主要是一些腌制食品,比如咸鸭蛋、熏肉还有酸菜,主打一个长久存放。因为现在各部落的食物还算丰富,也没指望在此处创收,主要是为了秋季的交换集会做打算,让来往的部落知道,延越有可以长久存放食物的方法。 第235章 而设有博古架的两个棚子,一个用来展示瓷器,另一个放了许多中成药丸。 和腌制食物一样,延越也没有准备从中成药里获利,主要是给前来的部落科普一个治病的概念。如果可以,以后可能会接纳部分人前来延越学医。 常念是医生,不说要悬壶济世,但总是医者仁心。他不希望各个部落生病全凭听天由命,试着推动一点贫瘠的医疗现状。 看着不远处来来往往的人,野有些惊喜地说:“没想到第一日就有这么多人。” 有了上次罗王城的大张旗鼓,延越这次的交换集会的受重视程度自然提升许多。 丘现在时常与外部落的人来往走动,更清楚其中原因,感叹道:“当时还觉得与罗王城做那些交换有些亏得慌,尤其是见到他们带走那么多好东西,不过如今总在外面跑,才知道结交他们与我们延越是有多有利。” 厉看着远方提醒:“记住,互利互惠说的从来都不只是眼前那一点利。” 今日来到延越的不只有小部落,还有一些附近的中型部落,自打踏入延越以后就没有停止过感叹。 为了方便此次交换集会,从东巡防城到延越主城用炭渣铺了一条宽三四米的路。对于拥有驴车的延越,这并不是一件麻烦的事。 但即使是这样的手笔,依旧让其他部落惊诧,直到他们看到了延越的主城。 原始人第一次见到跨越时代建筑的冲击十分强烈,宏伟且无法逾越的压迫感,让前来的部落全都望而生畏。 这真的只是一个中型部落吗?他们完全不敢相信! 第99章 比起延越的主城,似乎身穿布衣的延越人,和那些精美的叫做瓷器的东西就不算什么了。 啊呸,谁说的。那些瓷器好美!那些颜色像花一样的布也好美! 还有,那,那是盐吗?怎么如此雪白? 常念早已经不满足站在城墙上用望远镜看了,他急切的说:“厉,我要下去,看看他们有没有带来新的种子。” “好,我和你一起。” 走之前,厉吩咐:“申和弘负责城内外的安全,庚负责物资调度,其他人各司其职。” 于是来来往往的人就见到,延越的城门里走出一个身穿红裙的少年。少年一旁跟着一头威风凛凛的银狼,另一旁跟着个身材挺拔,面容俊朗锋锐的男人。 而在他们的身后,是整整齐齐列了一排的——怪物! 十名铁浮图出了城门后,左右列了两排。他们与自己的战马身穿银甲,全副武装,手中长/枪的枪/尖在太阳的映照下反着寒光。 如果延越主城给了他们十足的压迫感,那这些重甲骑兵就好像罗刹一般,震慑着这些外来的部落,丝毫不敢胡来。 不愧是能和罗王城结交的部落,果然强大! 常念看着嘈杂来往的人群,感慨:“去年我们还是跋山涉水去别的部落,今年就叫他们过来延越了。” 厉倾了倾身子,夸奖:“都是祭司大人的功劳。” 他也一个马屁拍了回去:“哪里哪里,还是首领大人居功甚伟。” 之后,他又叮嘱泽风:“今儿不准乱跑,这些外来的人都不认识你,小心被他们抓去扒了你的狼皮。” 泽风从鼻子里哼出一口气,那不屑的样子好像在说:就他们,也配! 走到换盐的棚子,正好一个小部落的人背着一筐东西过来,想要交换。常念拉着厉快走几步,要去瞧瞧他们背的事什么。 负责食盐交换的是一个口才不错的浓眉青年,见到迎面来的人,赶忙招呼道:“首领,祭司。” 常念对他点点头,说:“忙你的,我们就过来看看。” 过来交换的人听说这是延越的首领和祭司,又是多看了几眼,怎么延越的祭司如此的年轻,还这般的好看,像神灵仙人似的。 不过他也没敢多瞧,生怕有所冒犯惹上麻烦。 他先是拿出一沓皮子,询问:“请问这些皮子我们能换多少......”他想说晶盐,但看延越的盐是如沙子一般的雪白颗粒,最后想了半天,才说:“能换多少盐呢?” 皮子是最常见的交换之物,所以早早就有画好的交换手册,浓眉青年将册子拿出来,指着上面的图画说:“这是我们延越的定价手册,按照上面所示,如果只换普通食盐,上等皮子一张可换一罐,中等皮子一张可换半罐。如果是细盐的话,三张上等皮子一罐,中等皮子要六张换一罐。” 他指了指一旁的罐子,一罐大概可以装一斤重的食盐。 “就是这种大小,如果是两百人的小部落,节约一些吃够你们吃用三四日的。” 为了方便交换,进入延越的人都被科普了年月日、东西南北、春夏秋冬的概念。 那人听完眼睛一亮,原来同样的东西在延越是真的能换到更多的盐。 宽眉青年继续说,“这是细盐和普通食盐,无论换哪一个,你都可以先尝尝味道。” 小部落的首领听见还可以尝,那自然是好的。毕竟这种盐虽然看着是比盐晶好,但总归没有试过,万一中看不中用怎么办。 “那麻烦了,我想尝尝。” 宽眉青年十分热情的拿起勺子,先在普通食盐上轻轻挖了一点,倒在那人手心。 小部落的首领也不迟疑,舔了一下。 味道咸咸的,是盐!虽然依旧苦涩,但比起盐晶好了不少。他惊喜的让一旁的战士也尝尝,然后就见到有三四个人在他的手心舔了舔。 第236章 常念:怎么说呢,在延越待久了,都忘了自己身处原始社会了!这才是纯正的原始社会,原始味儿。 其他几人,也露出与那个首领一样的表情。 延越普通食盐就这么好,真不知道那被叫做细盐的该如何。但高了三倍的价格,他们确实舍不得换,所以也不好意思开口说尝一尝细盐的味道。 浓眉青年看出来了,依旧热络的开口:“也尝一下细盐的味道,交不交换都没关系的。” 听他这么说,那首领惊喜的伸出手。 一样多的细盐倒在他手心,他小心的舔了一点,惊讶地发现,这竟然只有咸味,并没苦涩!这真的是食盐吗? 刚刚尝过的几个战士,眼巴巴的看着自家首领。 首领很想珍惜的把剩下的一点食盐存好,不过太少了,只得不舍地伸出去,给其他人尝了尝。 然后,他们的表情出奇的一致,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浓眉青年见他们都尝过了,才开口:“请问,这些皮子都用来交换普通食盐吗?如果是的话,我们就要开始清点了。” 其实首领很想换一罐细盐回去,但是价格差太多,最后还是没忍心,遂点头道:“是,麻烦你看一下我们能交换多少盐?” 浓眉青年身后的人接过厚厚的一沓皮子,分了一会儿说:“一共十五张上等皮子,三十二张中等皮子,还有三张皮子皮质太差,你们自己收回去吧。” 他话刚说完,这边的人已经拿着树枝蹲在地上开始画,十五张上等皮子他们知道是换十五罐盐的,但三十二张中等皮子,他们不会除法,需要画三十二个竖线,然后没两个蹭掉一个,最后再数数。” 延越这边的人早就算清了,但并没有人嘲笑他们的方法笨。因为,在祭司没有回来的时候他们也是如此计算事物的。 等他们算完,浓眉青年才开口:“你们这些皮子,总共可以交换三十一罐食盐。”完事他又替这些人计算了一下说:“如果你们部落的人数在二百人左右,这些食盐便可用到延越举办秋季交换集会之时了。” 如此一说,一行人开心的不得了,要知道就这些皮子放到别处,别说吃用到秋季交换机会了,就挺到一半都费劲。 所以如他们这种小部落,盐都是严格控制用量的,每家也只舍得给出去狩猎的战士多吃一点,女人则是尽量能少吃就少吃。 这次来延越,就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不成想收获到了如此大的惊喜。 常念看他们完成了交易,并且表现的十分满意,才提醒似的问:“不知道你们的背筐里装的是什么,也是用来和延越交换的吗?” 那首领才想起来一般,说:“是,是用来和延越交换的。” 他吩咐人将背筐放下来,打开上面的盖子。“这是我们部落的地豆,别看他味道不算多好,但能放很久,这是去年秋天采集的,剩下这些我都背过来了。来我们部落的使者说,部落里长得特别的植物也许能换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所以过来碰碰运气。” 常念一看清样子就乐了,这不是花生吗?但因着是去年收的,也不知道这些人会不会储存。 “可以都倒出来看看吗?地豆没问题,我要看看储存的是否妥当。” 那首领听这是有戏,便应:“当然可以,你看倒在哪里?” 常念随便指了一片空地,说:“就倒在这吧。” “诶。”那人应了一声,一筐花生就被他倒在了地上。 花生储存的不错,只偶有几个发霉的,大概估算了一下重量,似乎有四五十斤,倒是也能种一两亩地。 “这东西不错,你想交换点什么?食盐、布匹、还是瓷器?” 他本来以为这点地豆能换一些食盐就不错了,没想到这个漂亮的祭司说还能交换布匹和瓷器,要知道在以往的交换集会上,只展臂长的布,就能换不少好东西。 拍拍手,叫人将花生收好,常念又说:“不过你带的花生,哦,也就是你说的地豆不多,如果换布匹和瓷器,只能换很少的一点。但要换成普通的食盐,可以给你二十罐。” 没想到一筐地豆而已,竟然换了二十罐的盐,这意思是说,如果他们节约点吃,好久都不用愁盐用了。 虽然布匹和瓷器很诱人,不过没有什么比食盐更实用的了,他随即点头道:“我换食盐。” 又一个铺着皮子的竹筐里装满了食盐,这个小部落的人个个脸上都挂着笑。 常念转身和浓眉青年说:“拿一小瓶的细盐,再来一兜咸鸭蛋,送这位首领。” 那小部落的首领以为自己听错了,竟掏了掏耳朵,直到看见浓眉青年将东西递过来。 一瓶细盐并不多大概有二两,一兜咸鸭蛋数量也不算多只有六颗,用常念的话就是,全当伴手礼了。 “这鸭蛋是我们延越的一个特色,一是味道更好吃,二也是可以长久保存,如果是秋日腌制的,吃到第二年天气转暖没有问题。”浓眉青年解释道。 那首领带人好一番感谢,别的不说,只这瓶细盐就够他欣喜的。 常念看他们将东西收好,才又问:“不知你们部落离延越有多远?” 虽然这么问,但常念知道肯定不超过两日距离,毕竟丘去过的部落距离上都不算远。 果然,就听他说:“从延越北边的族界,再向北走一日,便是我们部落。” 第237章 “既然距离不算远,如果可以,今年秋季的时候,是否可以多带一些花生过来交换?”常念询问。 提到这个,那首领不好意思的说:“不瞒祭司大人,我们部落冬季适合储存的东西不多,虽说地豆的味道不算好,但毕竟能长久存放,我们族人在冬日还依靠他果腹呢。” 常念倒也不失望,而是提议:“冬季我们能长期储存的食物不少,比如土豆,比如经过处理的肉,到时候我们也可以用这些与你们交换,毕竟整个冬日只吃它,也是够难熬的。” 没想到还能这样交换,那首领忙应道:“感谢祭司大人,我们金山部落愿意在秋日与延越交换地豆。” 听到金山,常念心思一动,说:“部落的名字很好听,金山部落,是部落里有金色的山吗?” “是,我们部落确实因为那金色的山而得名。” 常念微笑着说:“希望未来可以去金山部落做客。” 他赶忙说:“随时欢迎祭司大人。” 命人将东西带回延越,常念与厉继续闲逛。 厉询问:“怎么,那金山有什么名堂?” 常念想了想说:“不一定,有可能有用,也有可能没啥用,不过不是什么着急用的东西,知道有这个地方就行。” 厉闻言点点头。 两人还朝药棚的方向走,厉看着过来的几十人神色复杂,最后,变得冷肃。 第100章 常念顺着厉的目光看过去,为首的是一个中年人,看样子大概四十多岁,身边跟着几十多名战士,个个身强体壮。 因为来来往往的部落见了不少,现在常念单从气势上判断,也能大致看得出哪些是小部落的哪些是中型部落的。而被厉用不善目光盯着的,至少也来自于中型部落。 “厉,对面的部落你认识?”感觉到气氛的微妙,他凑近了小声询问。 不等他听到回答,对面的战士先开口了。 “我应该叫你秦厉首领吗?”说话的人语气戏谑,虽然夏至的天气还算不得热,但这人赤着上身,胸前环着的双臂上纹了一圈不知名的图腾。 常念皱了皱眉,很不喜欢他说话的态度,遂冷声开口道:“如果是过来交换的请自便,如不交换也可以随处逛逛。但还请不要挡路,我们这里有一句话可能你没有听过,叫好狗不挡道!” 纵使原始人对狗的理解还只限于鬣狗,但任谁听了也知道这并不是一句好话。 纹身男人脸上戏谑的表情变成了愠怒,喝道:“好一个牙尖嘴利。” 见两人凑的近,且常念的手还抓在厉的手腕上,那人又一副嘲讽的态度说:“听说延越的女人很少,看来确实如此,不然怎么连首领都不得不去搞男人!” 常念只觉得这人又恶心又聒噪,刚想回击,却被一双大手蒙住了眼睛。 厉没有开口,只对他做了一个手势,之后嗖的一声箭矢飞出,只奔他的眉心。 这速度太快了,纹身男还没有来的及躲闪,就被箭矢的惯性带着飞出去一段,然后定在了地上,死的透透的。 附近偷偷瞧热闹的不少,毕竟他们也想知道挑衅延越的下场。可刚才的箭矢太快,即使是目力极好的,也只是看到他来的方向,但并未见到射箭之人,就好像是随延越首领一指,凭空出现的一样。 这种近乎神迹的能力太可怕,他们暗暗告诫自己在延越一定要谨言慎行。 那人倒地之后,很快有人上前清理,直到尸体消失,厉才松开蒙在常念眼前的手。他看着对面的人,语气没有任何波澜的说:“对祭司出言不逊者,死!” 之后又和几个负责人吩咐:“记住这些硕风部落人的脸,因为他们的族人冒犯祭司,所以禁止与他们做任何交换。” 这话虽然是吩咐给延越的,但其他部落也不是傻子,自然也不会与他们交换。 “站住!”为首的中年男人终于开口。 此时,常念才知道这伙人的来历。硕风部落?延越不就是朔风的遗民吗?那个因为一点困难就抛弃弱小的无能部落,如今看着过的也不怎么样! 那这个中年男人会不会就是厉的父亲? 厉拉着常念继续走,像是听不到那人的声音一般。 “你就是这么对待你阿父的?”那中年男人高声吼道。 阿父?其他部落的人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看,但眼角余光都注意在这里。 厉这才停下脚步,冷冷地看向他说:“阿父?我阿父去年死了,我和念亲自火化的。” “你!”他差点气得喷出一口老血。 厉还想说点什么,常念却抢先一步开口:“别仗着你那点淡薄的血缘要挟谁,能遗弃自己亲儿子的就不配为人父。厉是我阿父和阿娅的儿子,跟你没半点关系。” 不管当年发生什么,能将幼子遗弃便算不得人,常念怕厉不好开口,所以替他说了。 但厉这个生物学上的父亲显然不这么认为,吼道:“他是我的种。” 常念还想说什么,厉却打断道:“汲姚,过的不好想跑过来要饭?但要饭就要有要饭的态度。既然你说我是你的种,那应该知道不能对父子亲情抱有什么幻想,你的血是冷的,我的又怎么可能是热的?奉劝你,在我还不想留个杀父的名声前,趁早滚出延越。” 汲姚想过,他此次过来可能不会特别顺利,但不论过往他毕竟是父亲,是将他带到这个世界的人,还是能拿一拿架子的。却不想,这个十多年未见的儿子,说话竟如此的不留情面。 第238章 “哒哒哒” 脚步声带着动物蹄子落地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厉和常念循声望去,看到了一支长长的队伍,队伍的车架上插着旗子,上面画的是罗王城的图腾。 “那是罗王城的队伍吗?” “罗王城的人来了?” “他们竟然给延越带来了那么多的奴隶和物资?两个部落的关系果然像传言一样好。” 常念和厉的外形都很打眼,罗王城为首的人早早看到两人,小跑着朝这边过来:“秦厉首领,常念祭司。” 刑列的态度十分恭敬,看的其他部落的人一愣一愣的。而一边那个还企图摆爹架子的人见到这情景也是吃了一惊。 厉不再分给他眼神,与邢列说:“长途跋涉辛苦了,先随我回城里坐坐吧。” “好的,要麻烦首领和祭司招待了,我刚才过来看着气氛不对,你们这是遇见什么麻烦了吗?”他虽然是问延越,眼神却看向硕风部落。 汲姚敢和延越摆爹的架子,但面对罗王城的人却只能堆出笑脸,说:“大人误会了,我是秦厉的阿父。” 这次没有等厉开口,常念就打断道:“厉的阿父已经去世了,请不要在我们这乱认亲戚。” 说完,他拉着厉说:“外面也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回去吧。” 刑列也附和道:“对对对,回去,我可馋秦巧嫂子的手艺了,不知道这个点她那还有没有吃的。” 一行人渐行渐远,汲姚和朔风部落的人看着背影出神。其他部落不论是否知道朔风和延越的渊源,此时都露出幸灾乐祸的神情。 有人不知道内情,但也有了解一二的,嘲讽道:“当初抛下儿子和族人的时候,应该没想过这天吧。既然能将亲儿子扔了,现在怎么还有脸回来当爹?哦,是延越发展好了,想过来占便宜的吧,还真当别人都是傻子!” 说话的也是一个中型部落的首领,汲姚虽然十分生气,但也不敢真做什么。瞧那个儿子一点都没把他放在眼里,自己要是在这里闹事,大概也会被直接驱赶出去。 他看着延越的主城和守在城门的铁浮屠,怎么也想不明白,当初被抛弃的一帮废物,怎么就发展成今天的模样。 进了主城,常念对刑列说:“叫庚带你转转,我身上的衣服脏了,想回去换一身。” 话是这么说,但刑列也知道哪是衣服脏了,明显是小祭司有话要和秦厉首领说,遂应道:“祭司去忙,我随处逛逛。” 回到家里,两人去了书房,常念问:“见到他,你还好吗?” 厉坐在木榻上伸出双臂,常念很自觉的坐了上去。他收拢手臂,将怀里人抱紧,说:“我以为我会愤怒、难过或是仇恨,但今天我除了有些嫌恶之外,内心好像十分平静。” 他在常年的颈窝里蹭了蹭,才又说:“念,谢谢你,让我有了面对他的勇气。因为有你爱我,别人如何,我都不在乎。” 常念一手环着他的肩膀,一手安抚似的摸着他的头,说:“厉,不止我爱你,阿娅也爱你,安安也爱你。而且,你没发现吗?延越的人也越来越爱戴你,这里是我们一起建造的,但是确实你带人守护着,他们都记得。” 厉抱着常念深深吸了口气,在他颈窝笑了。 罗王城这次带的东西很多,比起两方说好的,无论奴隶、驴、资源都多出两成。来那会儿常念就瞧见了,不过在外面不方便问。现在没别的人,他才开口:“怎么,姜队是怕我过不好,特地多送了两成给我。” 刑列嘿嘿一笑,“虽然不是,但也可以这么认为。主要是想麻烦延越两件事,一是之前忘记了学习染布的方法,二是我们城主想多送一些人过来学习,除了学医,还要学习识字和数算。过去的先生他说自己只能教一些基础的,要想学的更多还是要来延越系统学习。” 这两件都不是什么难事,厉点头应下,这让刑列心里更放松一些。 “这次如果不着急可以在延越多待几日,集会或许没罗王城热闹,不过最近又出了几样新菜,你可都尝尝。” 厉半年的变化也十分明显,从之前的锋芒毕露到现在越来越内敛了,显然如这般的场面话他也说的极漂亮,让某个小狐狸特自豪地觉着都是自己引导的好。 提到吃的,刑列可来了精神,忙说:“城主说了,这次不着急,看看延越这边有什么我们能帮忙的,如果没啥帮忙的,就叫我们在这多凑凑热闹。” 朔风部落是在第二日一早走的,这里他们占不到什么便宜,还成了大伙儿的笑柄,自然不愿意多待。 而对于曾经在心中记恨了许久的爹,厉在见过一次后,便再不存心中,是死是活是生是灭,都与他无甚关系。比起过往,他眼前人眼前事才更为重要。 待延越的交换集会举办到第三日,又出现了让常念感兴趣的东西,还真是一犯困就有人递枕头,这东西来的正是时候! 第101章 有了硕风部落在前,后面更没有人敢胡来。无论是延越自己的实力,还是大张旗鼓过来的罗王城队伍,都让来往的部落十分忌惮。 所以,这几日的交换集会,热闹且有序。 之后又陆陆续续的出现几样种子,或者说是几种蔬菜水果。 有西红柿、茄子,最让常念惊喜的是西瓜,这东西夏天吃可太得劲儿了。不过因为西瓜个大太重,那部落也不确定是否能用它交换,所以总共背过来的也不到十个。 第239章 但好在有了种子,正巧大棚也都空出来了,现在种到地里,秋末差不多就能吃上。虽然不如夏季的冰镇西瓜舒爽,但好歹也能丰富口腹之欲。 以后要种的东西越来越多,他那四十个迷你大棚显然是不够用。有了上次搭建大棚的经验,新棚的面积可以再大一些,估计百平米大小应不成问题。 这些最多在以后丰富延越人民的吃用,但还算不得是必需品,最让常念惊喜的是终于有人带来了活物! 看他着急忙慌的穿鞋子,厉提醒:“慢一点,人都来了,又不会转身跑掉。” 常念迅速蹬好鞋子,拉着厉说:“怎么能不着急?罗王城刚给咱们送了水稻,我还愁怎么种呢?” 自打上次罗王城来,姜队说要给他送水稻,他就已经画了犁的图纸叫人打造了。犁是做好了,但拉犁的牲畜没着落,反正最坏的结果就是靠人力,但无论如何这水稻也是要种的。 以延越现在的气候,完全可以种两季,虽然水稻的种植难度高,但亩产也高,常念说什么也要好好搞一搞。 厉无奈,“好,看着点脚下。” 匆匆来到外城,果然就见到三头黑黢黢的庞然大物。 常念喃喃:“牛,真的是牛!” 带着水牛来的部落,为首的人正在放置腌制食物的棚子。那里的负责人为难的说:“不好意思,这个我做不了主,等我这询问过后再给你答复。” 为首之人一脸愁容,焦急地搓着手。 常念走上前,问:“这是怎么了?” 那个负责人看清来人,忙恭敬地招呼道:“祭司、首领。” 然后解释:“他们说这是牟兽,想用它们交换部落的口粮。” 常念转头看向为首之人,瞧他的年纪似乎比汲姚还要大一些。 “这三头牟兽你想交换多少食物?” 听刚才的那人叫少年为祭司,老首领都来不及惊讶他的年纪,咬了咬牙说:“我想换够一百八十人一个月吃用得食物。” 这数量可是不少,一次性拿出来,绝对要堆成座山。 牛确实很有用,以常念的眼光看倒也是值当换的,但这是基于现代人的认知,可如果站在毫不知情的原始人角度想问题,他这就算是狮子大开口了。 老首领心里也清楚,无奈现在部落遇到困难,只能赌一把了。 常念先是礼貌地问:“请问您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吗?” 老首领点点头,说:“是的,我是这个部落的首领,我叫康。” 常念开口:“康首领,你为何觉得这三头牟兽可以在延越换取那么多资源?” 他被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可想到部落里的人,只得如实道:“这三头牟兽一直在我们部落,如同守护部落的神兽一样,也正是如此,我们才能将它们轻易的带过来。但今年我们部落遇到了水灾,大水漫灌,不但有族人死伤,连野兽和可以采集的食物也减少许多,已经无法满足族人的吃用。当初来我们部落的使者大人看到神兽,说他们的祭司或许会喜欢,所以我过来碰碰运气。” 老首领话说完,并没有听到对面的年轻祭司说他贪婪,反而是给他理性的分析。 “听你说是部落发生了水灾,导致食物和猎物都减少许多。如果我今日答应了你的请求,这些东西再节省着吃,加上部落自己采集和狩猎的,最多也只能撑两三个月,那冬日呢?现在暂且还吃不饱,要如何囤积冬日的粮食?” 面对水患,别说是原始部落了,就算是古代的王朝都要头疼那地方人的生计。 “这......”老首领对此并不是没有考虑,但眼下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常念的话没有说完,继续道:“除此之外,你要知道够你们部落吃用一个月的食物并不少,你要如何保证能安全带回部落呢?我想,我们这些能长久存放的食物对于其他部落的诱惑也不小吧,你们有把食物带回部落的能力吗?” 是啊!出来的时候只想着拼一把,即使漏洞百出也比等死要强。 “可是我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常念给厉使了个眼色,厉开口:“如果我说可以接纳你和你的族人加入延越,且不会成为奴隶,你觉得如何?” “加入延越?”这是老首领没有想过的方向。 “嗯。”厉点头,“你不用着急答复,我先带你们去个地方。如果不介意,这三头牟兽我带去主城喂养,当然如果你觉得交易无法达成,你还是可以牵走的。” 虽然老首领没有百分之百的放心,但眼下没有说不的权利,遂点头跟在身后,也将牟□□给了延越。 厉带他们去的自然是城南,这里与城东的熙熙攘攘不同,一切都井然有序。 祝鲜族搬走后,只剩下留越和原水。两族分局东西,但离着不远,也没有设栅栏。里面的人进进出出,有的见到来人,也都亲切熟络的打招呼,完事在各忙各的。 厉开口:“这两个部落都是后加入延越的,现在居住在外城,每日参与内城工作换取物资生活。如果你们加入延越,也会如他们这般。” 单从这些人脸上的笑,以及见到首领和祭司时的表情,也能猜出他们过的不错。但即使如此,老首领还是说:“可否让我们商量一日。” “无妨,有结果了还去那个摊位,叫他们派人通传便可。” 说完,厉补充:“那三头牟兽我们收下了,如果决定加入延越,那三头牟兽就用来交换如他们一样的房子和一周的吃用物资。之后你们只要参加每日的劳作,吃用便不用操心。如果不加入延越,我们会依照你说的给你们一个月食物。” 第240章 老首领点点头,带人去一旁商量。至少,延越真的答应给他们一个月的食物,这已经是意料之外的结果。 其实,以延越现在的体量,还真不差这一百八十多人。常念不想看一部落的人饿死,才想着将人收下。 厉懂他的意思,选择给他们了,至于留不留下来,全凭他们自己做主。 这边事儿一完,常念迫不及待的去看他的三头牛,刚才就瞧见了,是两头母牛一头公牛,好样的,公母都有,绝对可以繁育下一代! 只是不知道这三头牛是不是兄妹,如果是兄妹的话,对于繁殖下一代来说并不理想。 正这样想着,常念小心且稀罕的上前摸了摸,然后惊喜的发现,有一头母牛竟然是揣了崽子的,好家伙!属于是买三送一了! 部落建了许多驴舍,腾出两间给它们住不是什么难事。 常念吩咐:“这头牛揣崽子了,要和另外两只分开,至于他们的饲料和马一样,以碱蒿子为主。这个怀孕的母牛每日再加一点白菜和胡萝卜,均衡一下营养。” 见负责饲养的人记住了,他才满意地点点头。 其实牛/比马好饲养得多,吃饱不饿还特别能干活,要么怎么有一个词叫老黄牛呢! 跟着一直跑前跑后的常豫有点纳闷,遂开口问:“祭司,既然咱们部落有这么多驴子了,为什么还要找这个叫牛的野兽呢?” 常念看向他说:“首先,需要纠正你,牛以后是我们的家畜了并不是野兽。其次,有了驴子还要找牛,是因为过几日我们要播种水稻。水稻,听名字就知道是在水里种的稻子,水田与普通的田不一样,耕种起来更费力,牛比驴的力气更大且更具耐力,最主要的是性格也相对温和,适合水田的耕种。” 说完他又详细的解释:“牛、马、驴各有各的特点,马的特点是速度快,驴的特点是保持了相对的速度后耐力和体力也还不错,牛的速度是最慢的,但相较其他家畜力气和耐力最好。所以,三种家畜负责三种不同的分工,可以将它们的效率最大化。” 这样解释,常豫便明白了。 也是在这第三日,终于有大部落到访,是来自北边一个叫平克的部落。 来报的人说:“首领,平克部落对我们的瓷器和布匹十分感兴趣,准备多交换一些,想与您坐下来具体商议一下。” 这次交换集会的目的,一是为了寻找种子,二是为了寻找这样的分销商。 厉起身,“去把新建成的会客厅收拾一下,香燃好,茶水备好,一会儿带人去那里。” 厉和常念一处城,便见到平克部落的一行人。 “欢迎来延越,我是延越的首领秦厉,身边这位是我们的祭司常念。”厉礼貌的介绍。 平克部落的人表现的也十分热络,说:“你好,我是平克部落的首领仰汀,其余的都是平克部落的战士。第一次来到延越,感觉十分惊喜,不知道能否与贵部落商讨物品交换的问题。” 厉这半年的变化虽然大,但在外面依旧很难见到笑容,即使是与大部落外交也一样,少了几分过往的冷肃,多了几分威严。 厉应允道:“这当然没问题,如果平克首领不介意,我们可以进城详谈。只不过为了交换集会期间的安全,你可能至多带十人进城,不知你意下如何?” 果然,这个刚晋升不久的中型部落不能以常理考量,之前就听说罗王城送了他们一千多名奴隶和几十车的铜矿,平克首领可不认为这是罗王城表示友好的方式,他相信延越一定拿出了比这些资源更好的东西交给了罗王城。 能做大部落的首领,魄力和脑子肯定都不差,仰汀当然不认为延越会在他的安全上使什么花招,遂大方的答应:“可以。” 随后他点了十人,站到自己身后。 厉对着仰汀做出一个请的动作,吩咐身后的人说:“去叫雍留,招待一下外面的客人。” 吩咐完,又对仰汀说:“城东的外城,也有我们的部落,可以叫其他人去外城休息,相信外城的令官会将他们照顾好。” 仰汀挑挑眉,“那就麻烦秦厉首领了。” “客气。” 一行人很快来到会客厅,会客厅在议事厅不远,不过不同的是,这是一处整齐的二进院子。 正门推开是一个相邻不远的垂花门,走进垂花门,迎面对着的正厅便是会客厅。这一整栋院子都是用青砖搭配斗拱梁柱建造的,有一种古朴的东方美。 自打进了这个院子,平克一行人眼睛就没休息过,左左右右瞧新鲜。 延越这边除了常念和厉身边的随侍人员,又叫来庚和伏甄,进正厅的时候,平克的人也没都进来,带了两个侍从一个心腹。 会客厅的一进门并排摆着两把椅子和一张四四方方的八仙桌,桌椅后面放着长书案,书案上的摆设不多,最醒目的是和书房差不多的倒流香,飞流直下、仙境幽潭。 在后面的墙上,是常念用尽毕生所学画的一幅水墨山水,只能说比小学生水平高一些,但有限!不过看在现在人的眼中,那妥妥的人间仙境。 两边分别放了四把椅子,每两把椅子中间放着茶几。 这个会客厅和最传统的大户人家厅堂差不多,以正厅中轴线为轴,中规中矩,但在现在看来已经是非常有气派了。 这叫住在木屋的原始人怎么想,这特么没法想,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 第241章 仰汀如果知道内里乾坤这个词,一定会如此形容延越。要说延越外面是森严且压迫感十足的城池,那内里就是鸡犬相闻、岁月静好、井然有序的世外桃源。 厉和常念很自然的坐在了首座,平克部落的人选了一边坐下,庚和伏甄坐在了另一面。 很快,会客厅进来了两位身穿一样衣服的侍从,给屋内的人斟好茶。茶自然不是什么绿茶和红茶,因为延越目前还没有发现茶叶,是自己炒的大麦茶。 厉抬手示意,“仰汀首领尝尝这个,是我们延越的麦茶,不知道你喝不喝的习惯。” 炒过的麦子散发着浓浓的麦香,融到水里有种说不出的醇厚,虽说不如初次食甜那么惊艳,但之所以叫茶,是因为它也十分值得回味和细品。 仰汀喝了两口,喜欢道:“味道不错。” 厉大方的说:“既然仰汀首领喜欢,待回去时可以带上一些,算我们延越的一点心意。” 对于延越的示好仰汀很买账,遂笑着说:“那就先谢过秦厉首领了。” 仰汀偷偷看了倒流香几次,好奇心让他十分想知道那是什么,延越的人看破没说破,好在很快他们就将话题转到了正事上面。 “不知像外面摆着的那些瓷器和布匹,延越能交换给平克多少?” 厉喝了一口大麦茶,说:“这个要看平克想交换多少,和拿多少东西作为交换了。相信你也听说过,罗王城这次带来了不少奴隶,所以延越暂时并不想交换奴隶,不知道除了奴隶以外,贵部落还有什么可以交换的物品?” 这个仰汀心中有计较,一下收容了那么多奴隶,换作哪个部落都要消化一下,肯定不会再接受奴隶作为交换。 他干脆利落的回问:“不知道延越想交换什么?” 厉看一眼常念,常念接话道:“延越希望交换一些特别的食物,或者是如马、牛、驴一类的牲畜,不知平克部落是否有这些东西?” 因为之前丘一直在宣传特殊的植物或许能在延越换取更好的东西,所以这次平克也准备了一些样品。 他叫人送过去给常念和厉看,厉对种子不熟悉,常念从一堆植物中选出了三种,两种是延越没有的药材,另外一样也是个小惊喜,竟然是辣椒,瞧品种似乎是朝天椒或是小米椒一类的。 常念将三种自己需要的东西挑出来,说:“这三样可以用作交换,你应该见到延越的筐了,每种每筐都可换半匹布。” 说完他又将另外两种药材单独放在一边,说:“这两种植物我需要整株,也就是底部的根须要保持完整,不然对我们就失去了用处。” 仰汀一口答应,“这个没问题。” 他现在心里可是高兴坏了,虽然一众植物只挑了三样,但每筐半匹布的交换数量真是让他十分满意。 “这些东西具体有多少,我也不好估算,不知延越最多可以收多少呢?” 想了想现在的库存,常念保守说:“这些我大概可以出一百匹布,当然我说的布是只普通没有染色的白布,如果需要带颜色的,则要用两筐才能换取半匹。” 这个仰汀倒不意外,想也知道让布着色应该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但最让他惊讶的是延越竟然一口气能拿出一百匹布,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存货。这要是不是自身实力够硬,身后还有罗王城做倚仗,决计是要被其他大部落围剿的。 一百匹布,虽说用那三种植物就能换取,但如果想多换一点彩色的布,那估计至少每种植物都要百筐,别说采不采得到那么多,就说背着的人力都需要不少。 “除了这些,延越说的牛马要怎么换?” 常念说:“牛、马、驴、羊这四种都可用作交换。如果是布匹的话,一只羊可换布两匹、驴三匹、牛马四匹。这些牲畜都无需经过驯养,只要是健康的活的就可牵来延越交换。如果是瓷器的话,两头羊一套瓷器,一头驴一套,牛马可换两套。” 布虽然珍惜,在外面多少还能见到,瓷器却是延越独有的。虽说瓷器烧制也不比织布麻烦多少,但外人不知道,自然可以叫得高一些。 对此,仰汀觉得可以。 显然,他也认为瓷器是比布匹更高贵的东西,他手中用得茶盏便是瓷器,既精美又润泽莹亮,比那些挖出来的宝石都要好看。 现在和延越合作的只有罗王城,他们部落向北走十多日,也是有城的,如果将物品拿到那处交换,能换到的好东西肯定不少。 这些牲畜虽然不好得到,但也不是搞不来,而且还可以发动周边部落去寻找,他们在用其他东西交换,从中获利也是极好的。 遂一口答应:“可以。” 然后他又说:“这次我们只是过来谈交换的,东西并没有带过来,延越需要的物资我们需要回去准备一些时日,不知是否可以?” 对此,延越这边有预期,厉应道:“可以。” 见这边的事情谈的差不多,庚适时开口:“仰汀首领是否尝过我们的细盐?” 盐大部落都不缺,所以一过来,他们就被精美的瓷器和布匹吸引,并没有往售盐的地方看。 他实话实说道:“你们的布匹和瓷器太精美,我没来得及看盐,是有何不同吗?” 庚看一眼厉,厉开口:“正巧一会儿就到晚饭了,仰汀首领可否留下来一起用顿晚饭?延越有特地招待客人用得访馆,如果不介意,今晚也可宿在访馆。” 第242章 这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他一口答应:“当然可以。” 庚笑着说:“晚饭时,或许仰汀首领会对我们的细盐更感兴趣。” 晚饭也叫了刑列,虽然罗王城离平克很远,但是这种大势力能结交一二自然是好的,所以仰汀表现的更热络了。 这次不如上次招待姜衡的新奇,但中规中矩,味道都还不错。 精美的摆盘,精致的餐具,荤素搭配、赏心悦目。 刑列还好,毕竟随自家城主在延越吃过几日,但仰汀哪里见过,这一道道的菜显得他过往吃的食物都是那么的粗糙。 一顿饭吃的,他和心腹都没顾得上说话,延越这边只是象征性的吃了一点。 饭后,又叫他们单独尝了细盐,这下他才知道为何庚说他们会对细盐更感兴趣了。这种高级且好携带的必需品,别说城了,就是来往其他的大部落都会买疯了。 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第102章 吃完晚饭,几人重回议事厅,随侍的人又上了一轮新茶。仰汀盯着精美的浅蓝色茶盏出神,其他人也没有着急说话。 因为晚饭就看人吃了,常念他们吃的并不多,刚叫人取了双皮奶,正好给每人上了一份。 厉抬手示意大家尝尝,刑列之前吃过,很喜欢它的味道和口感,遂第一个端起来。但让他惊讶的是,这双皮奶的碗确实冰凉的。 夏至的天已经开始燥热,像他虽然穿着麻布短襦,但额上依旧有细汗。这样一口冰冰凉凉的双皮奶下肚,真是太舒爽了! “怎么是冰的?”刑列忍不住问出口。 常念有些惊讶,“罗王城冬日没有存冰吗?” 刑列和他一样惊讶,“冰要怎么存?不是天一热就化了吗?” 常念捂脸,“姜队还真是......”他有些想不出用什么词形容。 “这次回去,给你带几位会做冰窖的役人,做好冰窖冬日将冰多存一点,够用许久的。” 刑列嘿嘿一笑,“这感情好,回去城主肯定高兴。” 仰汀听的云里雾里,也端起双皮奶吃了一口,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他插话道:“冰,是冬日河水里结的那种冰吗?” 常念回他:“正是。” “真的可以将冰储存到现在?”他还是有点不可置信。 既然说到了这,常念吩咐身边的人说:“去把前日做的奶冰取来,每人上一份。” 所谓奶冰,就是用酸奶、蜂蜜、水调和好,倒在陶瓷做的冰格中,放入冰窖里冷冻,算是古法冰棍的一种。 真切的瞧见了冰,大家才更觉得神奇。 好在仰汀也没有忘记正事,在吃完一块冰之后,开口:“秦厉首领,我想和延越部落做一个交换?” 厉明知故问:“我们本来不就是在交换吗?” 仰汀想了想说:“和之前的不同,西、南、东三个方向延越想和谁交换都成,但向北,我希望延越只与平克交换。” 厉把手里的冰碗放下,“你的意思是想垄断?这似乎不大可能。先不说你能吃下延越手中多少货物,就说这样做本身对延越也没什么好处。” 仰汀并不想就此作罢,他大概能明白垄断的意思,说:“是,平克想垄断,条件延越可以提。” 厉食指有节奏地在八仙桌上轻敲,“想完全垄断,平克提何种条件都不可能。但我这里有一个方案,不知仰汀首领要不要听一听。” 仰汀抬手示意,“秦厉首领请讲。” 厉先是说:“我们祭司更喜欢叫这样的交换为生意,所以我也喜欢这么称呼。” 说完,他才说正事。 “中小部落的生意延越会坚持做,但我们可以给你更低的价格,例如同样的一只羊,现在延越的市价是一只羊两匹布,那我们能给到平克一只羊三匹布的价格。这样一来,平克在转手的时候有利润,就是换取更多物资的空间,届时平克对外也进行一只羊两匹布的交换。这样,离延越近的中小部落还是会来延越交换,但离平克近的中小部落便会去平克交换。不过要是如此的话,平克就需要在数量上做出保障,比如必须拿出多少只牲畜和植物来交换,不然延越没有理由用同样多的布匹和陶瓷交换更少的物资。” 仰汀对此倒是无异议,追问:“那其他大部落和城呢?” 厉挑了挑眉:“怎么,仰汀首领是想做其他大部落和城的生意?” 仰汀并不遮掩:“没错,平克想做其他大部落和城的生意。” 厉看他,说:“不错的想法,但你要知道,如果这些东西一旦只有你平克才能从我们延越带走,要如何抵御其他部落和北边那座城的觊觎呢?” 仰汀想了想说:“这,我便需要延越的配合。” “哦,我们要如何配合?”厉感兴趣的问。 “希望延越对外宣称,大部落以上的生意,你们只与罗王城做。” 厉手指敲击桌面的动作停止:“仰汀首领,你不觉得延越这样做会无形中得罪其他城吗?” 仰汀给他分析道:“无论延越和罗王城的交情如何,但在别人看来延越就是罗王城下的势力,既然是罗王城的势力,对外宣称物品只服务于罗王城便没什么要紧,不是吗?” 厉并没有表现的不高兴,说:“无论外人怎么看,延越和罗王城都是平等建交,所以我们绝不会主动对外面释放你说的信号,况且平克的实力还不足以让延越做出如此多的让步。” 第243章 在别人看来,一个中型部落敢用如此态度和一个大部落说话,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但仰汀并不介意。 厉接着说:“你想垄断北边大部落和城这些上游市场我可以理解,作为第一个向延越提出合作意向的大部落,延越也愿意为这份友谊多做一些事情。比如,我可以拒绝北边的大部落和城的交换。但同时,平克在物品的交换数量上,也要让延越满意。我们暂且以秋季交换集会为期,如果这个期间平克达不到我们定下的要求,那之后我们可能会换其他的大部落,或者其他几个大部落来合作。” 仰汀心里清楚,其实延越并不关心跟他们合作的是谁,或许平克作为第一个过来谈合作的部落是有那么一点情分,但如果达不到延越的预期,他们换起合作对象也绝不会手软。 延越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他们希望能简单快速的换取更多物资,只要自己能接住这一个需求,就能从与延越的合作中长期获利。 刚才之所以敢提出不要与其他城合作,是因为仰汀心里也明白,既然选择了罗王城,那延越势必会考虑罗王城的利益,保持利益的最大化就是让其具有独特性。这道理他知道,延越和罗王城自然也明白。 他相信,刚刚延越首领给他的交换条件是比其他部落优惠,但也清楚罗王城得到的交换条件只会更优惠。 厉的话还没有说完,“你刚才的提议延越不会采纳,至于你要如何制衡其他大部落的觊觎,或许可以从北边的城入手,相信你们也会有自己的计划,这个无须延越操心。不过我希望可以给我们第一次的交换定一个并不过分的数量,毕竟延越也需要看到平克的实力。” 这个结果并不算坏,至少平克拿到了北方的独家代理权,至于如何制衡其他大部落,仰汀心里也有自己的计划。 “好,就按秦厉首领说的办。” 延越的第一个供应商定下来,常念很开心,这样能省去他们许多麻烦。 布匹也好、瓷器也好,或是细盐也好,对于延越来说已经有成熟的工业流程,且所需的人力物力并不算多,能保持绝对高的溢价,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剩下的,就是要抓住这个机会,快速发展。 延越的房子很好,炕很宽敞,而且被褥更是舒服,但仰汀依旧失眠。这次合作对于平克来说太重要,如果抓住了,何尝不是能让平克向上越进的机会。 回去要如何与北边的容城谈,他要好好思量,容城这个助力,他必须用好。好在以往平和便与容城来往还算密切,每年都有不少的交易往来,不然他也不敢如此和延越谈。 第二日,康首领做好决定,叫人过来通传他们愿意加入延越。 延越这边也利落,不但给他们带上了一周的食物,还叫了战士护送,以保证部落能顺利搬迁。 这个小部落叫文山,来往用了三日的时间,延越外城就又多了一个文山族。 后面陆续又有大部落来交换,虽然没有如平克那般谈垄断代理,但想要交易的数额都不小。 种子方面,常念收获了樱桃和甜瓜,其实相比这些,他倒是更期待玉米、漆树这些实用的种类。不过他也将玉米和漆树画了出来,发给了过来的大部落,告知如果找到这些能换取更多的资源。 因为布匹、瓷器和细盐的需求很大,许多大部落一时间搞不到那么多的马、牛、羊,延越这边干脆放低条件,表示一月以下的野猪幼崽和成年、幼年的鹿也都能参与交换。 大部落自己搞不到,就发动周围的中小部落一起忙,一下子叫延越的养殖业迅速壮大。别的不说,到今年秋季田里的收获加上养殖场的产出,绝对可以保障延越的吃用,到那时他们也将完成从狩猎向农耕文明的转变。 除了猪、羊、鹿这些储备肉,交易集会结束延越的马已经增加到一百八十多匹,牛十几头,这下子常念不用担心牛近亲繁殖的问题。 因为驴是最开始驯养的家畜,中型部落和大部落自是不少,延越部落的驴一下子猛增至二百多头。 无论运盐运矿,还是耕种拉犁,妥妥的够用! 除此之外,像文山这样的部落延越又收了三个,现在外城也十分热闹。 清晨,常念穿着草鞋带着人在施好肥的育苗田里撒发芽的稻种。深一脚浅一脚的泥,让他走起路来有些吃力。 常豫在一旁说:“祭司,大家都学会了,你上去歇息会儿吧。” 他们祭司嫩豆腐一样的人儿,可不适合在泥地里打滚。常念倒也没为难自己,点点头将装种子的竹篮递给一旁的人,自己一瘸一拐出去了。 厉走过来的时候,就见到他半条腿都是泥,人更是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哈赤哈赤的喘气。 他并没有出口怪他亲力亲为叫自己累着,而是把人抱到一个干净的石头上,拿水帮他将腿上的泥冲了下去。 “刚才我从大棚那过来,看你种的那些种子都出苗了。” 提到这个,常念就来了精神,“你也瞧见了,我今早特地过去看的,一个个长得真好。” 完事,他想起来问:“你这是从哪儿回来的。” 厉一边帮他擦腿上的水,一边说:“从南城门那儿回来,南边的大部落将物资送过来了,我顺便打听了一下七星的消息。” 提到七星,常念皱了皱眉,问:“他们怎么样?” 第244章 厉如是说:“七星算是实力不弱的大部落,尤其最近与南边的城走的较近,行事上也比以前更嚣张些。” 常念问:“请他们吃个饭如何,其实我们也可以接触一下南边的城。” 厉心中有计划,说道:“不急,还不到动七星的时候。” 对于这方面的判断,常念远不如厉,所以并未再说。 “那他们人呢?” “我叫庚负责接待了。” 常念看了看左右,其他人离的比较远,他拽着厉的衣袖说:“我想你背我回家。” 厉作势就要蹲下,被他一把拉住了,“我只是想想,这边的地还没种完呢,我不下去也要看着他们做完。” 水稻要比小麦麻烦,第一次种要做好把关。 不远处,负责部落家猪养殖的人走过来,先是行礼:“见过首领、祭司。” 各处的负责人常念都熟悉,遂问道:“是猪场出什么问题了吗?” 那人腼腆一笑说:“回祭司,也算不得什么大问题,就是到了月份的那些猪似乎有些不积极。” 至于什么不积极,常念也猜到了,和之前他饲养的猪一样,到了配种的年纪却还是一副的天真懵懂、无欲无求。 “知道了,上次配的药还有,等下午我过去看看。” 交换集会结束,但预想的清闲日子没有来,依旧是马不停蹄的忙碌。常念躲懒似的靠在厉肩上,突然很想念冬天。 “今年冬天,我们是不是能闲下来了。” 厉想了想未来的计划,轻笑:“希望如此。” 躲懒的念头只出现一会儿,常念便说:“再过两日,雁就要带人建造内城的城墙,我有一个想法想和你商量一下。” 厉早发现他这几日爱走神,想来是在思考此事。 “你说说看。” “水泥砂浆这阵子我们准备了许多,足够支撑内城城墙的浇灌,反倒是鹅卵石有些捉襟见肘,你觉得我们用食盐和其他小部落换鹅卵石如何?” “换鹅卵石?怎么换?” 常念将想法仔细说出来,“比如我们可以对附近的小部落宣布,以后两筐鹅卵石可以交换一罐盐。鹅卵石哪个部落都不缺,但缺盐的部落一定不少,等他们将一筐筐鹅卵石背过来放到城下,我们不但有了足够的石头用,而且也节约了一部分人力成本。毕竟我们的人去捡石头背回来也需要花费时间。” 厉想了想,说:“是个不错的办法,明天我让丘将这个消息扩散出去。” “不仅如此,这也是变相让附近部落参与到延越的建设,一些并不重要的活我们也可以征用附近部落的人做,比如做砖坯。内城的建设我们需要用到的青砖红砖无数,即使是做砖坯这种简单的事情,也需要许多人力。这只是我说的一项,再比如说建房子用得圆木、铺地用得石板,这些需要大量耗费人力的事情我们完全可以外包。” 这次,他又给厉阐述了一个新的概念——外包。 常念继续道:“当然,盐总有存够的时候,但我们有可长久存放的食物、更保暖的布匹和治病救人的方法,这些都是他们需要的。我们甚至可以像内城一样,给他们发工钱,并且告诉他们用钱随时都可以和延越交易,甚至能在冬季到来之前在延越购买长久存放的食物。如此既解决了我们人力不足的问题,又可以将延越的货币推广出去。” 至于铜钱是否会被仿制,这个常念和厉都不担心。 延越的铜钱是小平钱的制式,铸造之法与青铜器并不相似,是按照一定比例的铜锌合金炼制而成的,合金的成分不同,铜钱所呈现出来的颜色也不一样。所以想仿制,以现在的技术来说很有难度。 厉在他的头上揉了一下,说:“我看你的重点是想把延越的货币推广出去吧?” “你怎么看出来的?”常念有些不可思议。 小狐狸打算盘的样子,他太熟悉了。 第103章 常念向一边挪了挪,拍了拍旁边的石头说:“一会儿你还有什么事要忙吗?” 厉一掀下摆坐到旁边,“没什么重要的事。” 从口袋里拿出几枚铜钱,常念问:“你觉得有了铜钱之后如何?” “方便许多。” “除此之外呢?” 厉看着他手中的铜钱说:“加快了部落中物品流通的速度。” 常念托腮看他,“你看出来了?” 随着小狐狸学了这么久的经济,厉在这方面还是多少有一点嗅觉,说道:“看出来了。” 他看一眼旁边拿出老师派头的人,满足他的小心思说:“打个比方吧,例如秦巧嫂子家的鸡蛋多了,弘家的猪肉多了,如果想要两家达成交换,既要秦巧嫂子想吃猪肉同时弘也要想吃鸡蛋才行。但如果这时,只有弘想吃鸡蛋,可秦巧嫂子并不想吃猪肉,这个交换就没办法达成,反之也是一样。交换没有达成,且弘家里又不会腌制猪肉,这会让多余的猪肉腐烂,造成粮食的浪费,而鸡蛋多的一家,在换不到合心意的物资时,也只能硬着头皮吃鸡蛋。但有货币就不一样了,大家囤积的是货币,只要市场上有物品流通,谁想吃什么,就能购买什么,不会造成交易的迟滞和单项物品过多的浪费。” 其实,这也是延越货币能快速推行下去的原因,只不过普通人没办法一下子说明白其中的原因,只是感觉这样更方便了。 第245章 常念觉着厉学东西很快,让他这位老师很有成就感,遂接着说:“其实货币的好处还远不止这些,刚你说的两点都是从利民的角度出发。你还记得我和你说的国家的概念吗?” “当然。” “我从来不觉得城是一个部落的终点,那样太狭隘了,国才是延越要走的路。” 常念将手里的铜钱抛到高空再接住,看向厉说:“无论是部落还是国,铜钱也就是货币的作用都可以发挥到极致。比如部落本身可以制定货币的数量,也可以决定货币的购买力,甚至可以通过一些办法,对现有人口手中的财富进行二次分配,这也是你以后统一权力,实现对下辖制的一种手段。” 厉轻笑,“现在已经为我考虑那么远了?” 他邀功似的扬起下巴,说:“谁让我那么稀罕你呢!” 厉伸手,又在他发顶揉了揉。 “你思考的没错,关于国的构想太过宏大,如果我想驾驭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一定要有一条拴在每人身上的链子,确保在他们失控前将人拉住。” “没错,货币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这个链子。” 因为这次的重点在货币上,所以常念又将话题转移回来。 “货币除了成为你手中的链子外,在对待外部落上也有很重要的作用。” 厉对此也有些隐约的感觉,但还没办法系统说出来。 常念总结道:“假设,延越的铜钱已经对外发放许多,并言明我们结算只认铜钱,不再接受以物易物的形式,我想那些需要我们细盐、瓷器以及彩色布匹的部落,会想方设法的去赚取延越的铜钱,并开始认同铜钱具有的能力。” 厉抓住隐约的感觉,顺着他的话说:“延越的货币对外也会取代以物易物的交易模式,最后形成了如内部一样的循环。铸造多少铜钱,一枚铜钱能买多少东西,依旧是延越说的算,而依赖铜钱交易的外部落,也要被我们这条隐形的链子所牵制。” “没错。”常念眼睛亮亮的说:“但不同的是,我们内部的链子有绝对的掌控权,但外部链子能发挥多少作用,就要看别的部落对我们细盐、陶瓷、彩色布匹的依存度了。” 厉明白他说的意思,点点头。 常念继续道:“想要延越货币能在外面流通起来,首先,我们要在最开始确保他的购买能顺利达成,建立外部对铜钱的信赖。这要我们对自己的生产能力和物资储备有个精准的计算,确保发出去的铜钱随时都能兑换他们想要物资。” 这一点,厉十分赞同。 “所以你想从交换鹅卵石开始入手,首先让他们先用鹅卵石交换食盐,但食盐总有存够的时候,到时候再告诉他们如果食盐存够了,鹅卵石还能换铜钱。我们只需要在外城也设立如东市一样的市场,这里的物品只有铜钱才能购买,有他们没吃过的食物、他们需要的物资等等,让他们认识到铜钱的能力,并且告诉他们这些铜钱还可以存放,等到冬日再换取长久能存放的食物,例如土豆、高粱、腌肉、粉条、腐竹以及酸菜这些,捡鹅卵石对于他们来说比狩猎要容易的多,尤其是受水灾影响,已经实物短缺的部落肯定愿意做,如此一来,延越的铜钱便向外流通。” “没错,没错。”他就是这个意思。“这还只是向小部落的渗透试水,根据延越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我们对外贸易的目的也不同。比如这次的交换集会,我们需要的是快速的获取想要的物资和对外展示延越的实力,以达到让部落快速发展的目的。等到秋季的交换集会,我们就可以做个过渡,做内市与外市。外市既可以以物易物又可以铜钱结算,但内市的一切商品只接受铜钱支付。内市产品更丰富,种类更齐全,并做出内市的特供商品,突出内市的独特性。有兴趣的部落一定会想法换取铜钱,一种办法是和已有铜钱的小部落交换,一种办法是自己赚取铜钱。他们可在内市售卖自己的物品,内市设有采买官,按照既定价格收购他们的物品,但其他部落想在内市售卖物品,需要支付给我们费用,这个费用叫做税金,税金数额可以由我们估算商定。”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常念不仅不觉得累还越说越兴奋,继续道:“这样,延越凭借商品的唯一性,不但可以赚取商品本身的高溢价,还能利用税金多赚取一道。除此之外,如果有人与外面的小部落交换铜钱,就更能凸显铜钱的重要性,从而让附近部落更愿持有我们的货币,实现货币输出的正向循环。” 见他说的嘴都有些干了,厉帮他总结,“这样一来,我们就能通过产品和铜钱两个方面,提高隐形链子的作用。尤其是附近与延越绑定越来越深的小部落,很有可能一点点就变成了如原水郡一样的郡城,实现延越从部落向国家的转变。” 常念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对对对!如果做砖坯、砍树干能让他们吃的更好,生活的更好,他们自然是不愿意再去狩猎,而随着小部落对延越的依存度加大,很多部落就没办法剥离,最后只能自愿或非自愿的加入,从而成为延越的一部分。到时候,我们可以根据每个部落自身的特点,再重新划分职能,让延越更高效的发展下去,形成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 “机器?” “对” 厉看着远方,说:“就像你教鹤做的那套水转大纺车吗?” 第246章 常念点头:“没错,那就是机器的雏形,而延越也会一点点拥有国的雏形。” “念,你说的我很期待。” 常念捏着厉的下巴转向自己,霸气的说:“我也很期待,那就让我陪你一起缔造见证好不好?” 厉任他捏着,重重的说了句“好”。 这时的太阳正好,灼灼耀目,森林里有一只雄鹰直冲上空,呖的一声,叫的嘹亮! 第104章 气运一说从来都是虚无缥缈,但又不得不信。过往的历史中,但凡王朝覆灭之时大多会伴随天灾,不知是不是上天在给摇摇欲坠的大厦来一记釜底抽薪。 除此之外,一个新势力的崛起自然也少不了天时,就像如今的延越。 冬日多雪,且春暖的极快,加之后面跟着几场急切的雨水,让周围许多部落都遭遇了不大不小的水患。 好在延越不仅在城内做了排水,在外面也有堤坝、蓄水池以及用以分流的水道,所以并未受影响。 但附近多水源的部落就遭了殃,有像文山族这样维持生计都艰难的,也有勉强堪堪维持的,甚至有一些实力不弱的小部落,今年的近况都十分艰难。 常念与厉在稻田旁边聊了许久,最后决定召集大家开一次会议,提出了想用食盐换鹅卵石的做法。 之后他细致的分析解释道:“今年多水患,这对许多部落都造成影响。如文山这样的部落,由于雨水漫灌导致植被减少,使得一些食草动物被迫迁徙。食草动物的减少继而影响食肉动物的去留,如此一牵扯,部落从采集到狩猎都叫以往少,好的还能勉强维持部落基本吃用,差的自然就是食不果腹。但对于像延越这种规避了洪水,或者是平时河道稀少这时雨水刚好的部落,很显然是水患中的受益方。” 大家对此都有些察觉,这从狩猎队每日所猎到的猎物就能看得出来。 “相信大家都发现了,今年的猎物似乎格外的丰富,就在前几日我们自己也搞到了一头牛。这是因为延越之前的生态并不是处于饱和状态,还有能力容纳更多的动物,而那些因为水患不得不迁徙的,在途经延越时必然会有一部分存留,使得今年的猎物比往年更丰富。再加上狩猎工具和大家能力的提升,所以就看到狩猎队用更少的人狩到更多的猎物。” 弘负责狩猎,心里最是清楚,遂重重的点头。 常念这时才提起正题说:“要如何利用这样的优势,我想到的办法就是和食盐一起交换鹅卵石。” 之后他又将与厉讲的一部分同大家重新说了一遍,也让几人明白了什么叫天时。 延越的天时何止这些,之所以前面的交换集会还能如火如荼,很大程度得益于罗王城,让许多更远的中型部落和大部落都慕名前来,要是真的只靠附近的这些部落,很难让延越一下子完成资源积累。 很快,延越用食盐和食物换取鹅卵石的事情就传开了。 最开始过来接触的就是那些已经很难维持生计的小部落,处于观望的部落发现去送鹅卵石的越来越多,就知道延越是真的要哪些石头,缺盐的部落也开始蠢蠢欲动。 正好,交换集会的棚子还并未拆除,这下又有了新的用处。 这次负责主理交换的是伏甄,见到远处背着竹筐的一行人,她热络的招呼道:“卜,这次的人比上次多了不少啊?” 被她叫卜的战士也爽朗道:“最近狩猎越来越艰难,想多换一点食物回去。” 伏甄观察他们部落许久,觉得很符合祭司说的条件,遂开口:“既然想多换些食物回去,我这还有一个活儿比背鹅卵石更适合,要了解一下吗?” 卜他们部落已经与延越交换了五六次,对延越的行事还比较认可,双方的交易中延越从来不曾克扣,偶尔还会多给一些。所以伏甄提到这件事的时候他们很快应下,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带人去了一处做砖坯的地方,伏甄说:“延越现在人手有些不够,这些做砖坯的活计想找一些可靠的部落做。所谓砖坯就是用这个磨具做出的方砖,你们只管用模具一个个倒模,最后按照砖坯的数量结算。瞧他们现在的速度,得到的工钱换取的食物至少是你们背鹅卵石的两倍。” 卜惊讶地看向伏甄,“您是说两倍对吗?” 伏甄点头,“是的,是两倍。不过我们这个事按数量计算,如果有人偷懒达不到这个速度,那就另说。” 只要能让族人在这个艰难的时候活下来,谁还能偷懒耍滑?肯定是抡起膀子干。 “伏甄令官,这事我无法做主,要回去与首领商议再给您答复。” 随后伏甄又给他们介绍这边工作的结算方式,“我们是用铜钱结算的,这段时间你们也应该看到了,铜钱在我们的店铺里也是可以换取食物的。” 卜他们自然是看到了,不仅能换取食物,里面有几样东西只能用铜钱换,用物品根本换不到。 “所以我们用铜钱和你们结算没问题吧?”伏甄询问。 卜说:“如果首领答应我们过来制作砖坯,用铜钱结算没有问题。” “好。”伏甄继续说:“至于砖坯,你们既可以在部落制作好拉过来,也可以留在延越外城每日制作。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延越会借出驴车,配合砖坯的拉送,但驴子的安全需要你们自己保障,且这个方法要在路上浪费许多时间。如果选择第二种方法,延越会提供住宿和一日三餐,工钱每日分发,且我们会在南巡防城设置摊位,到时候你的族人每日或者每几日去那里领取食物即可。我们每九日休息一天,休息日会有人过来和你们结算族人近日消费,然后由你们支付铜钱。如果有富裕的铜钱,你们也可留着,在冬季来临之前,可用于交换长久保存的食物。毕竟你们现在还只是忙于眼前的生计,如何过冬也要早做打算。” 第247章 叫卜的战士好好记下,第三日他就带着许多族人过来了。出乎伏甄意料的是这些人里不但有战士,还有一些年纪四五十岁的男女。 看出她的吃惊,卜赶忙解释:“您说是按照砖坯的数量计算,所以我也将这些族人带来了。他们吃的比一般战士少,每日供应的餐食可以是别人的一半,成吗?” 伏甄有些哭笑不得,“这倒不用,不过你这情况确实有些出乎我意料,还需要同首领和祭司说一声。不过你放心,吃喝应是不会克扣的。” 有伏甄这句话,卜就放心许多。 他将部落里年岁有些大,且尚有一定劳动力的一批人都带过来了,就是想为部落减轻一下压力,赚不赚得到钱是其次,但能解决这部分人的口粮就已经很好了。 果然,常念听说这个小部落的决定,不但没有表现的不高兴,还想到些新安排。 “你说四十岁左右的妇人大概有二十多位?” “是的,祭司。” 常念思考了一下说:“既然如此,无须叫她们也跟着甩砖坯,正好有一批新的飞梭织布机做出来,这二十多位就随着一起织布吧。至于工钱,先按照甩砖坯工人的三分之二结算,吃食和纺织工一样即可。” 伏甄思索一会儿问:“这样会不会给的太多,毕竟他们没有纺织经验。” “这个无妨,飞梭纺织机很好操作,最多两三日便能熟练掌握。” 既然如此,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准备回去传达。正当他要转身出发的时候,常念又叫住了她,说:“还有那些上了年纪的男人,送去与编织组一起做竹篾编织。这部分人给一半的工钱,饭食如同其他人一样。” 有了章程,伏甄就去安排,对方听说这个结果,满意得不行。之后又有不少部落效仿他们,都积极的投身到延越的建设当中。 等着吃饭的人多了,所以狩猎队的数量比之前翻了个倍,不过各项进程却是快了不少。硕大的内城,水泥基地的部分也只用了月余时间,这要是放到以前,绝对是不敢想的速度。 因着青砖烧制早于城墙浇筑,待底部全部浇筑完成后,青砖已经出了三批。至于砌墙的工程,这还需交给本部落的人,毕竟外部落的人鱼蛇混杂,要是谁在紧要处动了手脚便麻烦了。 要说气运这东西玄妙呢?如不是因着水患导致延越的猎物比往年多,就算狩猎队的效率大幅提升,也是很难猎到这么多的猎物,供给这些人吃用。 而且这些人发现了,笔记在外城工作的人,反倒是被拉到内城做工的那些上了岁数的人和体力并不优越的妇人伙食更好,别的不说,内城的吃食用的全部都是细盐。 更神奇的是,有的去内城的妇人,本身无儿无女无所依仗,干脆在延越找了个年龄相当的人领了婚契,直接成了延越的内城居民。 这样的并不是个例,没想到歪打正着解决了一部分大龄单身人士的终身大事。 如此一来,看似是原先部落的损失,但没有哪个部落是不愿意的。 既然族人进入延越,那以后延越便有熟人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能行一些方便。即使不能,这个年纪的女人在本部落虽算不上拖累,但再过几年便不好说了。对他们来说,反倒成了双赢的事儿。 而那些年纪大且无儿无女的老人,也凭借学得快手艺好留在了延越,虽然只是外城的户帖,但也叫他们十分满足。 延越一派欣欣向荣,那些依附延越的小部落也得意度过了艰难的日子,只要有往来的部落,没有谁会说延越不好的。 中伏已过,那十亩的土豆田已在半月前收获。因着有大棚的种植经验,这次土豆产量更是喜人,差不多可达每亩五千斤。但因为只种了十亩,这些土豆最后也都留播种秋土豆之用。 十亩地的土豆又变成了一百五十亩地种子,让今年秋日能有足够的土豆过冬。 常念从地里回来,与常豫说:“红薯再过五六日也可以收获了,根据我挖的一块田计算,大概的亩产会在两千多斤。除了本部落的吃用,你帮我计算一下,有多少可以拿出去交换的,我需要一个相对保守的数字,明白吗?” “明白。” “数目不用着急给我,你先做到心中有数。” “祭司。”前面不远有个战士迎面过来。 见是厉身边的人,常念询问:“怎么了?” “回祭司,原水郡回来人了,首领问您要不要过去。” 听是原水郡的人,常念没犹豫:“走看看去。” 第105章 这次从原水郡回来的并不是启而是祝蠡,祝蠡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回答厉的问题。见常念进来他忙起身,恭敬地叫了声“祭司”。 “走了两天的路,挺累的吧,快坐下。”常念客气的招呼道,随后又说:“刚我看到外面的驴车了,虽然今年原水郡没遭遇水患,但身处下游多少还有些影响,带回来这么多的土豆你们够吃用吗?” 原水不像延越,因为两面地处峡谷,导致此处猎物并不算多,平日里还多靠采集为生,所以常念才有此一问。 祝蠡如实汇报:“回祭司,留下的足够我们吃用的。原水以往产量如何我们不大清楚,不过毕竟以前人数多,现今我们的人数也只有此前的一半。” 之后祝蠡又说了近况,比如芸薹长势不错,但听说今年的野生小麦长得不如去年,不过看样子至少供给原水郡自己吃用、播种还是足够的。至于为什么能一下子收获这么多的土豆,祝蠡言明是启与他商量的,跟着主城有样学样,用部落织出的布匹交换了别的部落的奴隶过来劳作一个月。 第248章 这段时间,交换过来的奴隶不但将土豆收获了,还又重新播种了五百亩土豆地,胡萝卜、南瓜、冬瓜每样也种了百亩。他们计划利用原水的土地优势,做好种植生产,为主城提供更多的食物供给。 厉和常念听完十分满意,当初让祝鲜族过去,就是想看看外放郡城如何野蛮生长,是否能受主城把控。如今看来,不仅达到了预期,他们还摸索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祝蠡表现十分不错,不但将原水的优势和以后的规划说清楚了,也没贪功将启在中间起的作用埋没,怪不得启会将回来领赏的差事交给他。 他会原水的时候,带回去的东西也不少,除了大量的盐以外还有水泥、役人和新增的五十名战士。 因为大家一致同意,也要在原水郡建一座与曾经延越主城一样的大城池。 内城的水泥基底做好,延越又收了一段时间的鹅卵石便停下了此项交换。像卜他们可以甩砖坯做瓦片的是少数,大多数少盐少食物的部落听到这个消息都慌了。 少盐的还能将就,食物短缺的一下子又被打回了原形,但很快延越又发布一项任务,要建造从延越到原水郡的一条官道,凡途经的部落都可以参与这项工作,按照里程给各部落结算工钱。 这就好比现在修路拆迁一样,但凡路过的部落个个喜笑颜开,好像中了什么大奖似的,但缺衣少食且没设官道的部落一个个哀嚎连连。 时光飞逝,很快到了延越的秋季交换集会。说是秋季交换集会,但日子却定在了立冬。 从夏季交换集会到秋季交换集会,总共过去四个半月。 四个半月,延越内城城墙的建设已经完成,原先看着就庞大的延越主城,如今更是看不到便。毕竟眼下的内城已有三分之一个长安城那么大,对于现在的人来看,确实不能想象。 不只是城墙,完成的内城河渠、排水及道路规划已经落成,不过忙于秋季的交换集会,内城建设暂时告一段落。 与内城相比,之前的主城好像是一个街道某处的小巷。 立冬,正值阴历十月中旬,这时的延越不仅完成了秋收,小麦也已经耕种完成。 新的麦田在建好的内城里,正正好好种了两千亩。 听着好像很多,但如果按照之前的亩产六百斤计算,两千亩麦田的产量也只够五千人吃用半年的。不过,这是在每顿主食都吃面粉的情况下。 之前种的百亩水稻也完成了收获,水稻侍奉麻烦,倒是没有比麦子高产多少,亩产量大概在七百斤。但也有水稻种植较晚的原因,待明年按照北方单季稻的种植时间来,估计亩产还会有所提高。 除了主城,原水郡的变化也十分大。 由于带去了许多资源和人手,郡城的建造已经完成,就连通往那的官道也已顺利竣工。 之所以能快速铺设完成,还是因为周围部落积极参与,外加并没有采用部落内部的水泥路。考虑到石灰岩的开采、炼制、调配及运输等问题,最终还是常念拿出了效仿古代官道的方案。 虽然功能上的确不如水泥路,但好在材料易得,便于施工。 确定路线就开始挖地基,官道底部铺设大石块作为基础,上层再用小碎石填充空隙,最顶层是掺了碱的黏土,这不但可以保持道路干燥还不易长植物。 道路从中间向两边有微微斜坡,保证路面不积水。道路两边设沟渠,用于排水。所以,别看只是简单的铺设,这可要比之前的大野路好走得多。 由于周围的树木都砍掉了,视野极为开阔,千步内并未有视线遮挡,且附近没有水源,更没有适合的藏身之处,所以少有野兽出没。 另外,修葺过的道路宽阔平整,走起路来轻省许多,一条路建完,方便的何止是延越和原水郡,就连过来参加秋季交换集会的部落都捡着这条路走,真成了名副其实的官道。 修路的时候还发生了个有意思的小插曲,延越到原水的最短距离其实要经过一个小部落,虽然驱逐该部落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儿,但大家还是一致决定绕路过去。 谁知小部落知道这个消息后,积极表示愿意让出族地,并希望自己也可以像文山一样加入延越。 了解过情况后,厉得知该部落十分贫瘠,三百多人的部落对于现在的延越来说,吸纳起来很容易,为了缩短路程便接受了小部落的加入。 秋季交换集会,延越办得更热闹。 当时隔几个月再来延越,见到已经完全看不到边际的城墙时,各个部落心里惊讶万分,有的竟直呼神迹。 参与建设的一个小部落反驳:“这可不是什么神迹,都是我们眼瞧着建起来的。” 喊神迹的部落首领问:“你们见着了?” 那人胸脯一挺,高声说:“何止见到了,里边的鹅卵石还有上边的青砖,我们部落都有参与。” 说完,他心里竟觉得骄傲。 怎么样?壮观吧?雄伟吧?不可思议吧?我们部落参与的! 这样想的部落,不止一两个,尤其是当一些中型部落和大部落过来用物品和他们交换铜钱时,内心的满足感达到了顶点。 本来以为今年是个难熬的年份,没想到跟着延越沾光,反倒是活的更有滋味。 除了城池变化让人惊叹,护城河的出现更是让人直呼不可思议。来的早的部落不急着摆摊位,反倒是开始讨论起延越。 第249章 “这么宽一条河放在这是做什么的?” 参与过建造的人赶忙站出来解释:“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此河名曰护城河。护城河宽二十五米,深四米,如果有人想从这河面游过去,瞧见城墙上的弩箭了没,一通箭雨过去,保证能将河里的人射成刺猬。” 问话的人不信,“你怎么知道?” 那人似乎就等人问这句话呢,自豪道:“当初延越的祭司大人当着我们的面说的,还让城墙上的士兵示范了一波箭雨,那阵仗可不是我等凡人能抵挡的。” 完事他指着那河面的铁索桥,介绍:“看到铁索桥没,等夜晚的时候,铁索桥会通过里面的机关提起来,到时候谁也别想进入延越内城。” 问话的人望河兴叹:“真是太巧妙了,也不知是谁人想出来的。” 能让大家讨论的何止这些,秋季交换集会的品类更多,出现了好些没见过的新鲜玩意,直让小部落的大呼开眼,让大部落的想法弄到更多资源交换。 按照之前商议好的,延越此次秋季交换集会分为内市和外市。 外市和夏季交换集会一样,但内市却设在内城。又叫许多对延越城内好奇的部落惊喜不已,以为可以看到延越内部了。 穿越铁索桥先进入一个半月形的建筑,听延越的人说,这里叫做月城。通过月城向内走,就进入了四四方方的瓮城。 瓮城面积相当于大半个足球场的大小,与城墙连在一起。但要如何形容这里呢,压抑,压迫感十足! 它无论样子还是功能,都更像是一个高耸的囚笼,四面的高墙上除了结实厚重的大门,就再无其他。 但凡有一些头脑的人,便知道这样的地方极其危险,如果是己方攻入这里,定会九死一生。因为,只要几波箭雨射下来,那瓮城中的人十有八九都要交代在这里。毕竟,城门狭窄,即使要逃跑一时半会儿也无法全部逃出。 事实也确实如此,瓮城内设箭楼、门闸、雉堞等防御设施,为得就是给进来的人来一次“瓮中捉鳖”的体验。 来人终于通过瓮城进入延越,但仍无法深入,直接右拐去了内市。 内市又名西市,青砖黛瓦,斗拱飞檐,一个个悬挂牌匾的铺面窗明几净,中间的道路由水泥铺就,宽大概六七米,足够十来人并肩而行。 如此气派的建筑,他们哪里见过,里面售卖的物品更是五花八门,有的要是没有人介绍,根本不知作何用处。 纸坊、书斋、药铺、酒家应有尽有。 售卖布匹的地方,除了夏季交换集会见过的彩色布匹,还出现更柔软保暖的料子—棉布,价格比麻布贵了三四倍。 担任谁都知道,这要是城里的大人见到,肯定要抢着交换的。 除此之外,还有洗漱用得东西,肥皂、香皂、澡豆、牙膏,个个都是能将人梳洗干净的,尤其是澡豆和香皂,老远就能闻到香味。做过游商的一些人都能想象到,那些大家族的姑娘夫人见了这些东西会是何种表情。 内市的物品样样都好,只是全部需要用铜钱结算,可愁坏了要交换的人。 第106章 比起肉眼可见的外部变化,延越内部悄然的改变也十分惊人。 秋季交换集会之前,部落人数就突破了四千。一开始内城只占三分之一,这还是将留越、原水迁至内城之后才达到的比例。 之后又在外城选了一些能力好且人品不错的迁至内城,最后让内城人数达到两千三百多人。 当然,占据另外三分之一的役人也有所调整,不论来延越的时间长短,但凡表现积极且对延越有归属感的,一律颁发了外城户帖,并没有让他们服役满两年。 而那些奴性强,觉得没了鞭子抽又吃喝不愁,故意变得懒散的,则是以役人的身份发配到了西边,做石灰石开采的工作。 延越对水泥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石灰石开采是个大工程,正好由他们负责。 好在如此想的占少数,最后只有二百多人在西边挖矿,而留在延越主城的,没有役人只有内城外城居民。 其实,厉如此安排也有自己的用意。 外城都是外来势力,并不能算稳妥,如果将获得新身份的役人打散投放在每个部落中间,正可做权力对冲。两股势力的摩擦也好,竞争也罢,内部肯定不能是一块铁板,必然让双方形成互相监督的局面。 而且为防止这些下放的役人没有话语权,除了令官外还设里长,令官由之前部落首领担任,里长则是由部落从役人中选择比较信重的人。 原部落的人不敢瞧不起役人,毕竟他们在延越待的更久更受信重。而役人刚获得新的身份亦是不敢张狂,所以两方也能表现的相敬如宾。 后面如何融洽发展,就需要看他们自己的。 建立了这种相互制衡的关系,便于延越内部的消化吸收,毕竟快速发展的根本还是人口。 现在外城已经不再用族的概念,总不能来一个部落就叫一个族,那以后延越不得搞出八百个族。 外城现在都是圈地建村,以前是什么部落,现在就是什么村,一眼望去井然有序。 既然叫村,自然不能再住以前的半地穴式的小窝棚。之前在役人分派下来后,就开始给他们留小半日的时间建房。 这些新加入的役人有建房经验,自然成为主力,也让他们的融入更为顺畅。 第250章 外城近两千人,共组成了十几个小村子。待到秋季交换集会时,一个个红砖房早就建好。 村里房舍整齐,炊烟袅袅。田里阡陌交通,农人往来。 过来交易的外部落,有的也会去参观一下延越的外城。见到他们的生活,动心的小部落何止一两个。 外城有农田,自然就要牵扯到税收,毕竟延越的粮食收益,不能指着部落自己的那些地。思索再三后,常念拿出清雍正时期的田税政策,就是历史课本上学过的摊丁入亩。 丈量每村每户开垦的土地,然后按照土地数量征税。前人的经验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总比他一点经验都没有的人想的完善得多。 而说起税金,延越这两日征收的交易税竟是个不小的数目,在此之前谁也没想到还能通过这样的法子赚钱。为了能买到更多的物品,这些中型部落和大部落缴起税金来一点都不心疼。 常念在西跨院里捣鼓东西,鹤带人把他之前定制的培菌箱送过来。虽然有图纸和名字,但他也不知道培菌箱是做什么的。 “回来了。”常念放下手中的东西。 鹤看了一下四周,问:“祭司,这几个箱子给你放哪儿?” 给他指了个地方,常念说:“就放这吧。” “祭司,培菌箱是做什么的?” “我准备用他培养红曲菌,你暂且可以当它是一味药材。” 鹤点点头,又问:“那以后还有别的用途吗?” 不愧是跟在他身边的人,一下子就听出言外之意。 “对,如果找到了糯米,回头给你们酿一些红曲酒。这酒的口感丰富还不烈,最适合小酌。” 提到了糯米,鹤又叫人把几个篮子拿过来。“这是外面送来的植被,您说秋季能收的作物多。果然,来了许多见过没见过的。” 常念接过篮子,细细地分辨着里边的东西,翻着翻着他轻笑出声。 鹤好奇,问:“是发现什么有用的种子了吗?” “嗯,算是吧。刚和你说等以后找到了糯米好酿酒,这里便有糯米。” 除了糯米,常念还挑出了近二十种有用的种子。抛开药材,还有芝麻、八角、小茴香这些调味料,红豆、西葫芦这样的菜,以及山楂、桃子这样的水果。 要不说人多力量大呢,如果只靠延越自己,这些种子不知道要搜集到什么时候。 根据不同种子的价值,常念都定好了价格。比起这些,他还是挺期待去年拿了走图纸的部落,有没有找到玉米和漆树。 没有油漆,对于现在的建筑来说太寡淡。 而玉米的作用更高于高粱,一是晾晒后存放时间更长久,二是好种植、亩产高、抗灾害能力比水稻和小麦都强,三是生长周期短,小麦差不多二百天,玉米几乎是小麦的一半。最后一点,玉米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既能磨成玉米面作为主食,还能像油菜籽一样榨取食用油,最后还可以作为牲畜饲养的饲料。 并且有了玉米和高粱作为保障,万一遇到灾年,也能保持粮食收成的稳定性。不过,这也不是能着急的事儿。 常念问鹤:“几时了?” “马上巳时。” “走吧,去议事厅。” 经历了夏季的交换集会,这次秋季的交换集会有序的多。有时为了热闹会去西市看看,但心思也不会全数放到那上面,大家各司其职,忙活的事儿一个都没落下。 厉见人到齐了,开口询问:“申,最近交换回来的役人数量是多少?” 申先是回:“目前快到两千之数。”之后又不确定地问:“我们还要接受交换吗?” 厉双手交叉,回复:“两千?接着交换,只要役人不超过五千即可。”说完,他停顿了下,继续道:“正好我接下来说的事与役人有关,大家听一听。” “加上这次交换回来的两千人,延越已经正式迈入大部落的行列,但无论是大部落还是城,都不是延越的终点。现在与外界来往的多了,大家的消息都不闭塞,知道外面的攻伐与吞并很激烈。延越不会用这种手段,但同时也要发展,所以增加人口势在必行。” 祭司之前说过,落后就要挨打,这十分准确的形容了当下的局势,所以他们都懂人口的重要性。 “秋季交换集会,交换人口成本最低,部落囤积的食物充足,且还源源不断地接受牲畜和新的食物的交换。大家放心,五千人是我同储备部核算过的数字,不会给我们自身造成负担,这是其一。” “其二,既然说到了发展,就不能只发展人口,对外领土的扩张也不能少。通往原水郡的官道已经修好,那沿途的那些部落我想试着收入延越,只不过这次不会再让人来主城。” 这个提议一出,许多人眼睛一亮,看来他们也有此想法。 野适时开口:“那要如何长距离管辖这些部落呢?虽然原水郡外设的十分成功,但无论是祝鲜,还是跟过去的战士,对部落本身十分有归属感,这是沿途部落不具备的。” 虽然是开会,但气氛并不如何严肃,常念在他问完之后笑着说:“看来大家都很有自信,竟然没有问如何和平说服他们加入延越。” 弘嘿嘿一笑,骄傲道:“这还用说服?那些人眼巴巴的想加入延越呢,再有一个月就是寒冬,那些小部落有几个敢说自己准备够了过冬的食物?” 第251章 事实也如弘说的一样,洪水之后的灾年必然难熬,纵使在延越这里有所获利,但即使好的年份也很难囤积足够越冬的粮食,更何况是今年。 要么说气运这东西玄乎呢? 既然没有人反对,厉继续说:“加入延越以后,不能叫他们如以前一样各自为战,也不能维持他们一个部落一二百人的现状。我准备在全部同意后,将现有十几个小部落整合成四个郡城。郡城离官道不宜太远,最多步行一个时辰,且待到春日以后,需再建一条连接郡城与主官道的支道。至于如何划界,延越到原水郡沿途,只要不侵犯其他部落族界,我们依地势设界碑,大家觉得是否可行?” 思索一会儿,众人均表示可行。 之后庚开口询问:“首领之所以计划交换那么多役人,也是想将这部分人散落在新组建的郡城之中吧?” “没错。” 厉看向大家说:“这十几个部落,男女老少加在一起还不足两千人,想要搞建设,即使只分成四个郡城,速度也太慢,所以我准备将新交换回来的役人下放,协助四个郡城完成基建。现在距离寒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他们临时住房的建设以及郡城城墙基底部分的建设。这样,一来可以完成基本的防御,二来也可以不耽误青砖的烧制,明年开春就能继续城墙上半部的建设。” “各个部落送来交换的奴隶,不可能全然干净,一定会有扔过来的眼线。但无所谓,交换回来的人打散扔到下面,量他们也兴不起什么风浪。四个郡城的主要负责人都会经由主城派遣,个别官职可在几个部落内选择,主城派去的官员三年一个任期,任期满根据表现评定,是回主城任职还是再行其他调配,具体的祭司会出详细的规章制度。” 常念在一边补充道:“待交换集会过后,我会和首领一道去勘察各个部落的情况,选定新郡城的地址。另外,现在交换回来的人也要开始动起来,部落人口越来越多,耕地面积必须要增加,第二批的冬小麦可以开始开荒播种,而且像土豆、白菜、萝卜、芸薹这些,也要再播种一批。趁着人多好干活,争取在下放之前将工作做完。” 话说完,他有一种自己是黑心老板的感觉。没办法,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只靠先前的那些地还是不够稳妥。 会议开了半个时辰,见事情说的差不多了,厉问:“对此,你们还有什么看法?” 众人摇头,这次会议最重要的事便敲定了。 既然是交换集会,凑齐这些小部落的首领不难。虽然既不能来延越主城,又不能各自为政,要混合在一起由主城派人统一管理,这看似又失了自主权,又没捞到多少好处,但十几个部落没有不同意的,只因为主城会统一调配粮食,保证这个冬日的粮食供给。 这个年景,能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在所有部落都答应后,延越才公布后面的事,主城竟然要给他们建如原水郡一样的城墙,还有保暖过冬的房子。房子当然是临时的半地穴式应急,不过这也能让这些人冬日过得舒坦些。 本来就是交换集会,加上延越有意传播,很快合并的事就传开了。 这下延越成了货真价实的大部落,而且部落的面积一下子增加了三四倍,最重要的是没有费一兵一卒,真是不敢想象。 有人私底下暗暗议论:“延越真是好手笔,短短四五个月,就从中型部落跃至大部落。” 旁边人附和:“可不是吗,而且这实力,放眼望去有哪个大部落能与之较量?” 最开始说话的人感叹:“哎,羡慕不来。要是给我布匹、陶瓷、细盐、香皂这些东西,我们部落也能发展起来。” 其他人笑话道:“他们这些东西又不是土里挖出来,水里捞上来的,说到底也是本身实力的一种。” 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却是如此。 从南边进来的一个部落说:“前一日我还说这路修的真不错呢,方便我们以后来往,没想到人家是给自己修的。” “嘿嘿,那是当然,你瞧现在的局势,谁会做无用的事。” “这倒是,这倒是。” 其中有个部落的人问南边的部落,“你知道吗?延越和你们南边叫做七星的部落有仇,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发生战争。” 南边部落的人说:“这不明摆着吗?东南西北延越往哪儿发展都行,尤其是往东发展,还能靠近罗王城,更方便两个势力的沟通。但延越却还是选择了南边,肯定是奔着七星部落去的。” “你知道两个部落是怎么结仇的吗?” “具体不清楚,不过原水郡原来是原水部落,当时七星差点给原水灭族,后来原水投奔了延越。” “就这一个原因吗?怎么看也不如同罗王城的关系重要啊?” “自然不能是这一个,好像延越本身与七星部落就有仇。大概是发生在去年秋季的交换集会上,那次延越去的七星,但具体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 他们还在那扎堆议论着,余光却见到一群气势不凡的人从不远处经过。 “我去,看那旗子,不是南边的那个城吗?” “啊!没错,是南边的玄阳城!他们怎么来了?” “那,那骑马的不会是玄阳城的城主吧。” “也说不定,毕竟昨日罗王城的城主不也亲自过来了吗?” 第252章 “看来延越以后真要了不得,说不定也会成为一个城。” “说不定什么,你还看不清这势头,延越早晚要称城的。没听说吗?交换集会还没结束,延越已经换了三千多个奴隶回去,这要是再加两千,人数就足够称城的了。” “怪不得呢?我说现在吞并这么严重,但延越周围这些小部落竟没人下手。” “下手?你敢吗?” “说笑了,我们部落可不碰这个硬茬。” 巡防城那边早早派人回来通知,厉和常念带着人迎在城门外,姜衡要看热闹也跟着过来了。 第107章 刚才那些人议论的事,玄阳城自然有手段早些知道,所以见到延越有人来迎接,且气宇不凡时,为首的城主利落下马表示尊重。 厉带人上前,寒暄道:“欢迎玄阳城城主,我是延越的首领秦厉。” 对方也同样寒暄:“久闻大名,今日有幸见到秦厉首领,十分荣幸。我是玄阳城城主薄台,不知你身边这两位是?” 厉介绍:“这位是我们延越的祭司常念,另外一位是罗王城城主姜尚。” 因为是对外介绍,所以厉说的是姜尚,并不是他们私底下叫的上辈子的名字姜衡。 姜衡在延越融入的太好,竟让薄台以为他是延越的高层。 刚才薄台就见到他与延越祭司耳语,且样子十分熟络,看来罗王城与延越的关系还需要重新评定。 虽然说城与城都有耳闻,但距离太远很少交流,薄台上次与罗王城打交道,见得还是老城主。此次见面,自是要多沟通,因为即使是城,在如今的局势下也不会认为自己就真的高枕无忧。 “姜城主,常念祭司。”薄台语气热络道。 常念笑着说:“别在这打招呼了,得知薄城主光临已叫人准备了午饭,咱们一边吃一边聊天可好。” “那就劳烦你们安排了,早听说延越吃□□致,今日似乎有口福了。”薄台客气道。 姜衡在一边说:“这你真说对了,夏日我从阿念这要了两个厨子,结果这次回来发现他又搞出好多新的东西,说不得又要带走两位。薄城主来了,一定要好好吃他们几顿。” 一句阿念,让薄台明白两人关系匪浅。 势力与势力之间建交,最多也就是叫彼此名字,几乎没有称呼得如此亲切的。 这顿午饭自然是既丰盛又口味俱佳,加之姜衡也在,还拿出不少新鲜玩意。调料的丰富,又有口味的提升,一顿饭吃下来,姜衡几乎没说话。 薄台本来还想保持一下大城城主的风度,结果虽不如姜衡夸张,但属实也吃撑了。比起延越的饭食,他之前吃的好像是什么难以下咽的玩意。这下也终于明白,姜衡为什么要从这里带厨子回去了。 不过他比不得姜城主有交情,自然不好开口。 吃完饭,又上了一轮水果和茶。水果有大棚里刚摘下来的西瓜和甜瓜,还有原水那边送回来的枣子。 至于茶水,是新得来的毛尖。昨日刚炒好的,虽然步骤简化不少,但味道不错,这是交换集会第一日得到的惊喜。 听说那部落离延越还不到两日的距离,常念便派人和驴车一块过去采摘,当然也给了不少的好处。 西瓜薄台不是没吃过,毕竟是城,能得到的好东西不少,只是他有些疑惑的问:“西瓜不是夏季才有吗?这东西存放不了如此久吧。” 厉放下手中茶盏,说:“一会儿带薄城主去瞧瞧我们的大棚,就知为何此时会有西瓜。” “好,那稍后就劳烦秦厉首领了。” 薄台也是随口一问,他这次来还有正事,自然是先谈论正事。 “此次前来延越,是因为前段时间从别人手中换了不少延越的好东西,但也因此让玄阳城的人有诸多不满。一是数量太少,二是倒手的人从中获利太多,想着与其叫他们从中赚取利益,还不如直接交换。但我们也隐隐听说,这些城之中,延越只与罗王城交换,并不考虑与其他城合作,不过这次我还是想来试试,看看此事是否有转机。正好姜城主也在,我们三方商量一下。” 正在端着茶牛饮的姜衡听了此话,摆了摆手:“谣传,谣传。” 薄台有些意外,看向厉。 厉解释:“之前我们确实只和罗王城合作了,不过那是因为我们人数有限,所生产的东西数量跟不上,只能先紧着关系好的,并不是不与其他城合作。无论罗王城还是延越,都不会做如此傲慢之事。” “是我误会了。”薄台笑着说。 姜衡接话:“不怪你误会,外面以讹传讹,到最后都变了味儿。” 薄台继续道:“既然如此,我就叫手下将带来的东西换成铜钱,再过来与延越交易。” “不必。” 厉看向薄台,说:“既然薄城主亲至,延越也有想法与玄阳城交好,西市的税费自然不会再收,至于想交换什么,我们慢慢详谈便可。” 他刚刚也是做做样子,毕竟自己说跳过这个程序会显得对延越不尊重。 “那多谢秦厉首领好意,我这人实在,就不假意推辞了。” 这话说的算是漂亮,他身边的心腹也没想到城主能这么给一个部落首领面子。 玄阳城想交换的东西不少,除了麻布、棉布、瓷器、细盐这些外,他们还交换了纸张、中成药、肥皂、香皂这些。 第253章 所涉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少,好在延越准备充足,如数应下。至于交换回来的东西,包括役人、驴子、野马、牲畜还有水果。 没错,这次交换了不少水果。 延越这边都是高溢价的东西,生怕可一只羊薅给薅秃了,所以也要了些高溢价的,比如能长久存放的苹果和橘子。 延越清了不少库存,玄阳城也收获满满。 这次依旧是刑列陪姜衡过来的,见到延越与玄阳城的交换,他才知道上次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还嫌弃城主给的多。 而且玄阳城带走的只是产品,他们罗王城可还带走了不少的技术,两相比较,怪不得城主用那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他。 将事情都谈妥,薄台又开口询问:“我有个想法,不知道说出来会不会显得过分。” 厉抬手示意,“薄城主请说。” “我看延越的玻璃和青砖这些并未售卖,但见着你们这房子我确实动心了。不知这次可否再交换些青砖、瓦片和玻璃。” “这个吗......”此次开口的是常念。 “青砖和瓦片交换给薄城主没问题,至于玻璃,不是我不交换给你,是路途遥远我怕途中有变数。薄城主不知,虽然玻璃比瓷器结实,但他面积大,更易碎。” “这个无妨。”薄台建议道:“我们可以交换小一些的玻璃,并且铺上干草,尽量减少路上的损耗。” 常念思考了一下说:“这样吧,先拉一车试一试。不过就不必交换了,权当我和厉送给薄城主的礼物。” 一车的玻璃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一车的瓷器他们都要用几十只羊交换。 如今这些东西还是指名送给自己的,看来延越如他一样,也很想两方结交。 薄台爽朗一笑:“那真是叫你们破费了,这东西我着实喜欢,说不出推拒的话。这样,下次你们来玄阳城作客,我一定好好招待二位。” 常念客气道:“薄城主哪里的话,你喜欢就好。” 一旁的姜衡也开口:“薄城主是个爽朗的,很投我脾气,要是得了空,也去我们罗王城转转。” 三方势力都有想结交彼此的心思,自然是相谈甚欢。 把一切都敲定后,一行人散步去了常念的大棚,薄台明白了为何现在有西瓜。何止是西瓜,一些不是这个季节生长的青菜都长的很好。 常念还不避讳的讲了什么是种植,并且带薄台去外城看各村子种的地。 罗王城知道种地,那是因为有姜衡,但其他大多的城还是靠狩猎和采集,只不过奴隶多,自然够供给他们吃用的。 薄台一边走一边感慨:“没想到延越竟然连这些都与我们分享,倒是叫我不知如何是好了。” 常念直言:“种植之事一旦我们做了,后面自然会有人学,只不过是传播的快慢而已。我们也愿意将这个人情给玄阳城,对于最先接触的朋友,延越愿意拿出自己的诚意。” “常念祭司说笑了,虽然种植的事情会传播出去,但怎么比的你亲自叙述的详细,这个人情我们玄阳城记下。” 关于种植,常念与薄台说的还是十分浅显,只有基本的种植步骤,至于更精细的如何泡种如何沤肥他并没有说。 但纵使如此,也可以让种地小白能顺利耕种,只不过在产量高低上有区别。 薄台领情,遂提到:“我知延越与七星有恩怨,今日受了这么多好处,七星那边我可以替延越好好出口气。” 厉却在一边开口:“谢薄城主好意,仇这种东西,自然是亲自动手才又异议。” 薄台明白传闻属实,而且看样子还是绝不能调解的矛盾,那如何对待七星他心里也有数了。 玄阳城并未久留,第二日早早出发。临走时常念提议,可以留几个商场做饭的,与他们的厨师学学手艺,待下次送交换物品时再回去,也能学会不少。 因着没想到能交换如此之多,玄阳城所带物资并不够,这次他们只带走一半的物品,回去还要整合物资,完成另外一半的交换。 不过,好在玄阳城离延越更近,距离上比罗王城近了一半,步行只要十日时间。 听到常念建议,薄台高兴应下。 路上,他身边有人不明白,为何要对延越这般客气礼待。罗王城与延越相距太远,帮忙有限,不过是个刚晋级的大部落,一定会忌惮玄阳城。 他们就应该利用自己的强大,趁机压价,根本不需要用那么多物资交换。 对于这样的人,薄台没有解释。他觉得这种人要么是看不出来真蠢,要么就是那几个势力的暗哨。 等在一处歇息时,薄台问心腹,“你怎么看。” 如今延越的发展,自然不是夏季交换集会时能比的,高速发展的态势十分明朗。 “我觉得,虽然延越还自称部落,但即使不想承认,也要明白延越与玄阳城完全是势均力敌的对手。” 薄台点点头说:“眼前看是势均力敌,以后呢?” “延越拥有的是得天独厚的优势,那些物品没有哪个城能抵挡住诱惑。至于联合起来共同吞并摧毁,那些自视甚高的家伙即做不到联手,也会觉得太小题大做了。你看这次肯亲自过来交换的,似乎只有我们玄阳城。固然有我们相距得近方便走动的原因,但更多的是不重视,或者说并不认为延越有同他们平等相交的资格。你应该看到了,北边那座城派过来的人,并没有得到延越的接待,而是同其他部落一样照规矩去了西市。” 第254章 这件事心腹也注意到了。 薄台继续道:“延越现在拥有的物资优势,绝对可以让他们短时间内崛起,到时候谁强谁弱就不好说了。” “城主的意思是,趁着延越现在尚算式微时两方建交,省的延越崛起后,可选择的盟友太多?” “正是如此,现在势力扩张都极其迅速,未来谁说城与城之间不会发生战争,但总归有敌人和朋友。我希望,玄阳城和延越可以是朋友。” 薄台看着后面拉着的几十车土豆,还有不少指定给他的面粉和腌肉,开始为后面做打算。 那位年轻的祭司说,土豆、白菜、萝卜这些可冬日种植,待一个冬日过去,差不多就能收成,这也是他为什么快速返回的原因。 他也拿到了玉米和漆树的画像,漆树他的确没见过,但玉米并不陌生,这次回到玄阳城,定时要将那个部落的玉米全部交换回来。一是留到明年自己种植,另外也要送一些去延越,交换明年小麦的麦种。 送走玄阳城的人,常念问姜衡:“姜队,城到底有多少个?” “多少个,反正不是七个,那不过是彰显城独特性编造出来的数字,我觉得七十个七百个都有可能。大陆广阔,去不到的地方太多,慢慢看吧。” 他这话不假,城怎么会只有七个,放到古代还没统一时,小国都不知凡几,又何况是城。 玄阳城走后,又有北面的城到访交换。这还要感谢平克卖货卖力,将延越的知名度打了出去。 不过就如薄台说的,他们还是没有正视延越的实力。其实薄台之所以能做出准确的判断,还是得益于离延越够近,消息全面能做出准确分析。 平克似乎早知道这两个部落会来,就没有敢再拿那么多的货。不过延越也顾念之前关系,比起那些需要缴税金的,平克得以免税。 只免税这一项,便让他们还有利润钻营。 就在交换集会快结束时,南边一个部落找到了漆树。 第108章 漆树出现在一个叫余平的小部落,好巧不巧,离延越只有三日距离。不对,现在不能这样说了,是离延越主城有三日距离,但离延越的原水郡只要步行一日即可。 送消息的大部落,因此获得了不少的布匹。但奇怪的是,延越对此并没有其他动作。 得到漆树消息的部落也并没有打它的主意,因为听那小部落的人说,这种树很厉害,只要一不小心碰到它的叶子,就会让人浑身难受,虽然不致命,却十分难熬。 谁也不知道延越找漆树的用意,这事好像如此便过去了。 姜衡没有着急回去,此时正在和常念学习肥皂的制作。这和细盐一样,都是能大量走货的产品,要不是凭着他和阿念的关系,想学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好在肥皂制作简单,不然他笨手笨脚的还真怕学不会。 “阿念,既然漆树找到了,你怎么不去割漆挖树啊?” 常念甩了甩手上沾着的东西说:“割漆要等夏季,移栽最好在春秋,所以无论哪样当下都不是合适的季节。” “原来是这样。” “嗯,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厉已经暗中派人出去寻找了,余平部落有估计那附近也有可能有,最好是能在各个部落之外找到漆树,然后圈地划界归为延越。” 姜衡蹙眉说:“我大概能明白你们表面按兵不动的原因,但是如果是我,这件事可能不会大费周章。” 常念转向他问:“如果是姜队,会如何做?” “劝余平加入延越,将他们安置在外城,派自己人去余平。” “可行,但对于延越来说,不是最好的办法?” 姜衡疑惑,“为何?” 常念解释:“之前厉给我分析,过来报信的大部落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想从延越获取货物,另一方面是想知道漆树的真正用途。大家同为大部落,且距离并不算远,明面上是合作互利的关系,但私底下如何并不好说。如果他要在余平埋下什么伏笔,到时候我们只能被动应对。尤其是延越对外的政策一直都是以和平怀柔为主,并且宣称不会主动攻打、吞并任何一个部落。所以,如果余平后面有那个大部落做支持,延越并没有把握可以和平收入余平。” 姜衡说不难,是因为罗王城是老牌势力,他们所行之道就是强势、被仰望、说一不二,我看上你是你的福气,拒绝?弱者从来没有这个权利。 常念说难,是因为延越是新崛起的势力,之所以能快速发展,且毫不费力的增加人口和面积,是因为坚持施行人和政通之道,所以任何势力在延越面前都有选择和说不的权利。 姜衡明白,点了点头。 “所以这次我们并没有着急动手,除了季节不合适,还要迷惑对手,最好是让余平的漆树不具备唯一性。” 姜衡感慨:“阿念长大了,就连思考事情都如此全面。” 常念捏了捏耳垂,说:“不是我想的,是厉分析的。” 姜衡嘿嘿一笑:“无妨,这证明我们阿念眼光好。” 玩笑之后,两人又将话题转回漆树上面。 “如果在别处找到漆树,你还要移栽吗?” “移栽肯定是要移栽的,不能将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不过移栽的话,两三年的小树最合适,但漆树想要割漆,起码要七年的树龄,所以即使移栽回来,也要再等个四五年。” 第255章 说完,常念又补充:“罗王城太远,移栽并不方便,等第二批货出货,如果那边找到了漆树,我叫人将种子给你带回去。” “成。”姜衡也不推拒,而是说:“回去我也派人好好找找,这半年事太多,都把漆树忘了。” “你们城中势力复杂,收拢权利最重要。” 常念心里感慨,凡事都有两面性。老牌势力根深蒂固的权威,可以让他们对外随心所欲、所向睥睨。但内部却又盘根错节,想要统一权利十分困难。 延越在这上面与之相反,现在所有的核心成员都是厉亲自挑选且信赖的,只要有行之有效的制度,就能让延越的权力机构良性运行下去。 将罗王城第一批货出完,延越开始正式定职定岗。首领和祭司的称呼暂且不变,但其他人确实要有称谓。 官职制度常念制定的很头疼,主要是历朝历代都有差异,后面几朝均有优劣,他一时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根据延越国情出发,化繁为简,暂且只设三院六部。 厉站在新做的黑板前,修长的手指上夹着根用鸡蛋壳制作而成的粉笔,他看着坐在下面的几人,郑重道:“之前提过,延越发展越来越快,无论是上到管理者下到役人,最好能准确划分职能。今天正式公布延越的官职制度,以及各职位的任职情况。” 他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一边写一边说:“延越除我和祭司统管外,另下设三院六部。三院六部的主官为一品、副官二品、剩下职位与品阶以此类推。” “首先,我说说三院,三院分别是都察院、府学院以及太医院。因为三院职能相差甚多,所以官职名称不同。都察院主官为左都御史,副官为右都御史,另设左右参政。府学院和太医院主官为院使,副官为左院判,另设右院判。” 厉先是在都察院上点了一下,说:“都察院,职责为监察百官,及时纠错,经我和祭司商议,由雍留领左都御史一职。” 第一个职位公布的让众人意想不到,三院六部一共九位主官,说明延越只有九名一品官员,没想到第一个竟然让雍留得去。 要说这半年他将留越是带领的很好,但左都御史一职会不会太抬举他了? 不过大家又细细想了一下都察院的职责,明摆着需要一个与大家关系都疏远的人来担任,才能真正行使监察职责,这么一想雍留的确适合。 因为雍留不在,所以厉继续说:“府学院负责延越教育的相关事宜,院使一职由祭司先代为担任,等到有合适人选后再做任命。” 这个没什么好争议的,府学主要教习算数学问,祭司是所有人的老师,理应如此。 “至于太医院,主要负责部落的医疗救治,院使一职由兰担任。” 弘完全没想到,自己媳妇竟然早早领了一个一品要职,说真的,他觉得剩下的六个一品职位里应该没有他。 不过弘不但不多想,还隐隐的自豪,挺着胸脯看向在座的众人,把我为媳妇骄傲几个字全数刻在脸上。 说完了三院,厉接下来要说六部。 “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个部门各司其职,统筹调配,协助首领和祭司管理延越。每部主官为尚书,副官为左侍郎,后面依次还有右侍郎、员外郎。” 黑板上,整整齐齐书写着六部的名称,并用树状图写出其下任职官员的称谓。 “以上我说的,你们可理解?” 厉说的是理解,并不是异议。 在座众人,一齐点头。 厉手中的粉笔点在吏部上面,说:“吏部,主要负责官员的考核、选拔以及任免,经我和祭司商议决定,吏部尚书一职由庚担任,左侍郎由伏甄担任,你们二人可有问题?” 吏部职能虽说的简要,但只要稍一分析,就知道这一部门的重要性,被委以重任的两人起身,齐声说:“谢首领、祭司信重。” 厉满意地点点头,伸手示意二人坐下,继续说:“户部,主要负责部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统计,当然也包括田地丈量等固定资产的登记,尚书一职由雁担任,至于左侍郎,我们稍后再议。” 雁也赶忙站起来,恭敬道:“谢首领、祭司信重。” 部落除了常念,没人在算数方面比雁更好了,而且他心思活泛,应对事情方法灵活。尤其是负责延越的基础建设之后,熟悉了各种物资和人员的调度,最是适合户部尚书一职。 之后厉依次宣布:“礼部,主要负责文化以及对外势力的社交,尚书一职由野担任。” "兵部,主要负责部落军营及战士的一切事务,尚书一职由丘担任,左侍郎由弘担任。" “刑部,主要负责参与部落法规的制定与执行,尚书一职由申担任。” “工部,主要负责工具、工程、水利等各方面建造建设,尚书一职由鹤担任。” 职位公布完,常驻议事厅的几位,全部委以重任。至于其他空缺职位,也由众人推选,赶在交换集会结束前定了下来。 除了主城这些官员,地方官员也做了统一规划。 例如,如主城这样的大城,城内主事为府尹,副手为府丞。而像原水郡这样的郡城,主事为郡守,副手为通判。 外设郡县,郡守主抓政事,通判则手握兵权,互为辖制。 至此,延越拥有了自己的官职制度,也完成了一个国家的基本框架。至于更为具体的升迁和考核,常念会与庚细细商议。 第256章 将事情说完,厉放下手中粉笔,落座的时候常念拿出帕子递到他手里,让他把手上的粉笔末擦干净。 厉接过来,一边擦手一边说:“之前参与议事的共十人,也没有具体规定,都是临时有事临时通知。如今设立了三院六部,一切都需按照规矩办事,以后每日辰时一到,所有人在此开会,这便统称为朝会。凡六部侍郎及以上官员不得缺席,三院之中,都察院左右御史也不得缺席。除此之外,每部门隔一日上一次折子,汇报近日所做工作,要言明做了什么,正在做什么,以及遇到的困难。外郡官员,也需每十日上一次折子,大家可有异议?” 事情越来越多,走向正规管理是必然的,众人早有准备,自然无异议。 常念也提议道:“既然都有了官职,私下不论,但在工作之时希望彼此可以用官职相称,例如见到庚,大家可称他容尚书。见弘的话,称声秦侍郎。” 虽然很像打官腔,但要想建立上下级的观念和制度,这是必不可少的。 别看现在延越众人忙得脚打后脑勺,可即使如此,常念还是坚持每两日就给领导班子的人上一节课,题材有但不限于经济、管理、政务等,希望能让大家在看待问题时站得更高。 这次无论是职能的划分,还是制度和上下级观念,他们都能明白其中用意,所以在座几人各自与身边的人笑着称呼其职位。 内部会议结束,延越又开了一次全体会议,颁布了新实施的官员制度,宣布了各职位的任职情况。 至此,延越的权利框架构建完成。 而此次的全体会议,也将是延越最后一次。之后再有事情宣布,都会以告示的形式,粘贴在告示栏中。 交换集会过后,延越又恢复了以往规律又有序的忙碌。 庚拎着一坛酒和在东市买的晚饭回了家。 盛接过来,说:“怎么买了这么多?” 庚笑着说:“恭喜我相公任职兵部员外郎。” 盛睨了他一眼,“都是别人口中的容尚书了,还这么不正经。” 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庚反问:“我怎么不正经了?” 不想在这事上与他纠缠,盛转移话题说:“玄阳城的优待尽人皆知,同样是城,北边的两位却只叫野去会了个面,至于免税一事更是没提,听那些部落说,北边的人十分不满意。” 陪着他将碗筷摆好,庚帮他将椅子拉出来,说:“不满意?” 说完,庚轻笑一声,“无所谓他们满不满意,此次交换集会我们收了五千役人,要想称城的话,随时可以。” 这个盛清楚,部落原本有四千多人,加上换回来的五千役人,还有前段时间整合南部部落的两千人,在人数上完全达到了城的标准。大家对此也是知晓的,但延越暂且没有这个打算。 有人觉得延越识时务,有人觉得延越实力不济,不敢贸然行事。 庚继续说:“即使延越有高耸的城墙,有罗刹一般的铁浮图,有能快速反应的骑兵,以及锋锐无比的尖兵利器。但在许多部落看来,延越依旧无法与老牌的城相比,可我们自己清楚,真的兵戈相向,谁胜谁负还不一定。更何况延越手中握着的许多资源都是独有的,他们想要只能求着我们,求人要有求人的态度,他们啊......还没看明白。” 盛想想,确实如此,便没再提此事。 交换集会结束的第三日,寻找漆树的人回来了。 第109章 上次姜衡说起桑树,两人推断罗王城有蚕。但蚕没找到,姜衡叫人千里迢迢连土带树的拉来二十几车,最后成活下来的有三分之二。 常念并没有放弃,在移栽时仔细观察,终于知道为何姜衡没找到桑蚕了。 因为地处北方,罗王城的蚕都是秋蚕,阴历六月那会儿,桑蚕还是小蚕卵,贴在桑叶上不起眼。加上风吹雨打的,一片叶子上也没剩下几粒,自然就被忽略了。 他小心找遍每一棵树,真收集到数量不少的蚕种,折腾到现在,这些小家伙已经在延越完成了产卵。 雁进来时,常念正将收好的蚕种放到木匣之中。 为了拥有更多的蚕种,第一批蚕茧几乎都用来繁殖。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叫他收获了许多,这也要多谢蚕蛾的生育能力惊人,一只蛾子就能产卵五百多颗。 有了足够的蚕种,希望明年的蚕丝能有个好收成。 雁感慨:“这些小东西可真累人。” 常念活动活动脖子,说:“可不是吗?好在没有白忙活,蚕种有了,那几个棚里扦插的桑树苗也都活了下来,待明年春天,延越就能多出一片桑林。” 桑树可无/性/繁/殖,常念说的扦插法就是依靠桑树的再生能力,使枝条生根抽枝,独立长成桑树。桑蚕树的生长速度十分惊人,差不多一年就能长出许多枝叶。 “哦,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他才想起来问。 雁这时来,确实是有事,他不好意思地开口:“我想和祭司商议一下役人的饭食问题。我领了户部尚书一职,这本该是我的工作,但还是有些拿不准主意,想先问问祭司的意见。” “无妨,你先说说如何想的。” 延越突然多出五千役人,雁没有经验借鉴,一时拿不准主意很正常。 “祭司,我认为新来的役人不能再按照曾经的伙食标准供给了。虽然秋季我们收获颇丰,但之后既要考虑整个部落的吃用,还要考虑粮食的储备,以及未来人口的增长。考虑到天气一天天变冷,我们完全可以只做一个炖菜,主食还是以红薯和土豆为主。您觉得可行吗?” 第257章 他是奴隶出身,按理说是最能与那些人感同身受的,不该提出这种意见。可说在其位谋其政也好,屁股决定脑子也好,五千人的粮食供给对于延越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他必须做到合理规划。 常念能感觉得到雁内在的压力,这要在其他地方,别人肯定会戳着他脊梁骨说他忘了自己的出身。 遂开口说:“可行,不过要保证这些人不饿肚子。” 雁笑了,躬身应道:“祭司放心,这件事我会亲自监督。” 他比谁都明白自己是什么出身,奴隶?奴隶以前的身份?都不是,他的身份只是祭司的人!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 “祭司您说。” 常念带他走出蚕室,开口:“因为职能重新做了划分,之前关于基建部分又全部回到了鹤工那里。你也知道,他全数心思都放到机关的钻研上,对于御下和管理都是两眼一抹黑。虽说叫常豫领了工部左侍郎的职,但我不希望看到鹤工的职权被架空,所以你也要多帮着操心。你们是最早跟着我的人,也是我最看重的人,明白吗?” “您放心,之前推举的右侍郎跟我一起做事很久了,我们会一起辅助鹤做好工部尚书的。” 常念点头,“我也只是提个醒,常豫跟我这么久,做事也是有分寸的,应不会胡来。” 提到这个,雁有些发愁,说:“您将人都送出去了,现在身边也没个得用的人。” 这确实,先是鹤和雁,然后是常豫和常吉,现在确实有些不趁手。 “你觉得常茂这个人怎么样?” 常茂是最早的二十人小队之中的人,因为一开始都分出去做事没在身边,也是这半年他才注意到的。 雁想了想,说:“常茂人不错,做事踏实,虽然脑子算不上多活泛,但肯学习。最重要的是他一早就跟着祭司,信得过。” “成,那你叫常茂还有常绩把手上的活儿分一分,来我这里做事。” 按理说二十人小队的人,比后来收的家臣跟着常念更久,却叫常豫和常吉抢了先。 这主要是常豫数算方面有天赋,常吉又一门心思往瓷器烧制方面钻研,最先冒了头。但其他踏实做事的,他也见到了,未来延越的机会多得是,一个个慢慢安排吧。 两人正说着,鹤抱着图纸过来了。 常念笑着说:“真巧,鹤工也来了。” 鹤看着就要比雁潦草,不过因为人长的精神,笑起来还挺清爽的。 “有一些关于内城建设方面的问题,想过来问问祭司。没想到雁也在,正好。”他一脸我逮着你了的神情看着雁。 完事说:“祭司,再过两日你和首领就要去南边勘察地形,估计回来以后至少要有两千役人下放。我想趁着这段时间,叫人都去做内城建设。” “可以。”常念答应的爽快。 鹤将图纸展开,上面写着三个大字平昌城。 平昌是延越主城的名字,在前两日的朝会上定下的。 要说常念没创意,那是真没创意。 主城起名字时他纠结再三最后定位平昌城,寓意平安昌盛,差不多就是对照着长安来的。 不仅如此,这平昌城的图纸,就是缩小了的长安城地图。 一是因为大唐盛世,长安繁华如梦,他确实心向往之。另一个也是,他心里边记得的古代都城图纸,只有长安城,剩下的一概不知。 鹤接着说:“我想让一队带五百人开凿排水渠,剩下之人分为两批,一部分负责宫殿的建设,另一部分负责永安坊和长兴坊的建设。” 常念在一旁听着,肯定道:“可以。” 三人一边走一边商议,最后在书房将平昌城的建设大致敲定,厉都回来了三人还不知。 晚上睡觉时,厉又偷偷摸进了他的房间。两人在一起快半年,一直都是亲亲抱抱,没再做其他。有时碰到秦小厉,他一边心里怂怂的,一边觉得厉忍得辛苦。 这一次,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说用手解决吧,一回身发现厉抱着他已经睡熟了。 最近厉忙的太累了,不知冬日两人能不能稍微空闲一些。 第二日,寻找漆树的人回来了,果然在余平部落不算远的地方找到了一片漆树林,看面积着实不算小。 准备了一日,就见延越南城门走出浩浩荡荡的队伍,有拉着粮食的驴车,有征召过去的外城居民,还有三百名战士和一千名役人。 常念和厉在前面,跟随他们的还有百名骑兵。 他们一行人是为了勘测地形,确定小部落的整合和选址的,后面步行的则是开赴漆树林,他们要在那里圈地建城。 短短一日,新的郡城名字已经起好,名曰宝涂郡。 要不是需要建原水郡通往宝涂郡的官道,延越又依照之前办法行事,邀请附近部落参与建设换取物资,余平部落都还不知道此事。 余平部落的首领腾地站了起来,“你说西边那片毒树林被延越圈地占领了?” 来报的人恭敬回复:“是的首领,听说去了好多人,大概有两千。” “两千人?真是好大的手笔,也不知道这毒树林有什么用处。” 他原地转了几圈,说:“当初延越能因为一个消息就给春山部落那么多布匹,我便知道毒树林价值不小。可眼瞧着他们之后没了动作,也不敢趁着冬日耽误狩猎去西边圈地,想着等明年春日再说,没想到延越速度这么快,估计是一开始得到消息,就派人出去寻找了。” 第258章 手下询问:“那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能怎么办?我们部落统共加起来才五百人,何况那本就是无主之地,谁圈下来就属于谁。咱们不能正面冲突,只能想办法知道毒树林的用处。实在不行,不用管春山部落,想办法将毒树林交换给延越。” 好在他们部落里的数目不少,只要能在延越或者是春山两个部落之间靠上一个,对他们也是十分有好处的。 厉和常念都不担心宝涂郡的事儿,毕竟五日距离内,凭借延越现在的实力没人敢招惹。 “等明年官道全数建好后,鹤做的马车就能派上用场,到时候带着阿娅和安安出来转转。” 常念和厉依旧同骑一匹马,因着快到一个小部落,他们一行人放慢了速度。 “好,你不是说春季的桃花最好看吗?正好有个部落有一片桃林,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看。” 他们来的并不是有桃林的部落,那个部落在官道的东边,他们现在则是在官道西边。骑了一日的马,常念觉得屁股都不是自己的,他拉着厉下马散步。 “之前听姜队说,地方大了什么都能涨点,如今看来确实如此。没想到我们附近就有桃林,要是早点知晓,这个冬日我们就能有桃罐头吃了。” 厉上前与他并排,“比你的山楂罐头和梨子罐头还好吃吗?” 常念点头:“上辈子我妈说,所有的罐头里她最爱桃罐头。” 厉不想他不开心,转移话题道:“之前经过的那三个小部落,确定整合在一起,郡城定在官道西边十里?” “嗯,那三个部落并没什么特色,西边十里地势平坦,且后面的土地十分适宜种植,就定那里吧。” “好,三个部落共计五百多人,再派四百役人过来,尽早完成初步建设。” 选址送人的事情如此定下来,厉派了五名骑兵,带着他的信件回去安排。离深冬越来越近,所有的事情必须快速推进。 晚上,他们宿在一个小部落里,常念和厉同住一个小帐篷。虽然天气渐冷,但为了轻装简行,他们携带的都是皮子。常念冷的缩成团,团在怀里。 厉收紧手臂,用自己身体帮他取暖。 常念小声说:“厉,你,你撞到我了。” 厉轻笑,“你知道的,这事情我说的也不算。” 也不知道是冷的睡不着,还是心里有事睡不着,常念两眼一闭,头埋在厉的怀里,向下摸索。 “我,我帮你吧。” 他说话的声音小的还不如一只蚊子,但厉却都听清了。 “你确定?”他说话的声音有些哑,不过依旧听的出在极力克制。 常念也不说确定,也不说不确定,只是用行动给出了答案。 他的手指细细软软,与厉自己的手完全不同,虽初出茅庐,却也叫人觉得他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厉沙哑开口:“念,一起可好?” 常念紧张地用另一只手攥紧厉的衬衣下摆,头却在他的怀里轻轻点了点。 厉找到他的唇,吻了上去,唇舌纠缠。 账外夜色浓寒气重,账内双颊泛红红迷离暗涌。 第二天起床时,厉春风得意,带着常念离开了那个部落。 昨晚冻得瑟瑟发抖的众人:首领果然体质非凡,大冷天儿都能保持精神奕奕,厉害!回去还要加强训练,望早日达到这种境界。 常念不及厉,昨晚折腾许久,他精神明显不如之前好。某人见状开始在心里反思,暗自决心以后节制,狐狸小,不能胡来。 第二日的行程,常念激动的差点跳马! “厉,树!” 虽然他说的前言不搭后语的,但厉知道他似乎发现了宝贝,询问:“怎么了?那片树林有什么不同吗?” 常念指着树林的手都有些颤抖,“那是,金丝楠吗?” 其实他也不确定,因为这东西他只在视频里见过,且多生长在南方。虽然理论上北方土质好气候佳的地方也会生长,但真叫他见着了还是有些不确信。 他记得第一豪宅——和珅的府邸,一根柱子就有二十七亿,而那柱子便是完整的金丝楠木。 没想到这破天的富贵叫他遇见了? 不过激动之后他才想起来,现在可是原始社会,谁知道金丝楠木的金贵。不过想到已经开始动工的皇城宫殿,这玩意来的可真是时候。 没想到穿越之后,也叫他奢侈了一把。 见厉还看着他呢,常念解释:“这棵树很特别,他腐蚀、防虫、不易变形,而且还有一股独特的清香,最适合建造殿宇之用。” “可是即便这样,你的反应似乎有点......” 常念捏了捏自己的耳垂,说:“你不知道,在我们那这种木头有多贵,反正就是正常人想象不到的贵,所以我才会特别激动。” 小狐狸变成了小财迷,厉的手在他发顶揉了揉。 “那第二个郡县我们就定在这附近了?” 常念想了想说,“金丝楠木需要整棵柱子才值钱,不对是好用。这东西又沉又不方便运送,倒也不怕有人闯进延越伐木,那也要他们带出去才行。所以不必距离太近,只要来往不太费时即可。” 如此,第二个郡城也有了着落。 后面几日,他们也有不大不小的惊喜,用常念的话说,他们算是和树杠上了。 第259章 桃林的附近还有一个榉树林,这东西价值不比金丝楠,且和黄花梨、红木也有差距,但在北方已经算是上乘的料子了,材质坚硬、纹理好看,要是再刷上漆,也是顶好的家具。 最后一个郡城选址,正好有一片花椒林。既然有这个优势,常念准备让这个郡县用调料做支撑产业。 花椒林,再将交换回来的八角种子种下去,搞一片八角树林,另外还可培育辣椒、油菜、大蒜等作物,最好能做出一个完整的调料供应链。 四个新设的郡城,一个背靠金丝楠木,一个可经营家具生意,一个发展调料产业,至于那么没什么特的郡城,土地条件尚可。 纳入这些部落,延越本意只是想尝试领土扩张,没想到出来这一趟收获着实不小。 现下白日的天气也算不得暖和,常念整张脸裹得就露一双眼睛,双手也藏的好好的。这会儿的行进速度不快,后边跟着的常茂上前,落后了半个身子询问:“祭司,这次得到了漆树,又寻见了榉木,是不是明年交换集会上要做家具的生意?” 常念摇头:“家具生意还不着急做,这种大件的物品想要流通,要等官道普及之后了。” 常茂也不是个愚笨的,琢磨一下便能明白原因。 一队人经历四日的奔波,郡城的选址已经全部完成,厉确定了融合在一起的部落名单,派人送回主城平昌城。 厉倒是无所谓,他抱着常念手扬马鞭,说:“走,我们去原水郡。” 常念其实也很好奇,新建成的原水郡是什么样子? 第110章 从定职定岗不难看出,延越正在走封建王朝的道路。根据延越现状和现在的社会阶段,这几乎是最合理的,不然步子再大容易扯到蛋。 既然是封建王朝,就必须树立一定的等级观念,这个倒是不难,毕竟奴隶社会本身就存在十分鲜明的尊卑观。 建筑,是等级观念的一个缩影,所以就连城墙都有自己的规制。 原水郡作为一个郡城,其实更准确的说是一个郡县,城墙自然不能与主城平昌城等高。不仅如此,他也要低于府级规制。主城的城墙高度快到九米,府级规制的城墙再比主城矮一米。考虑到城墙需要具备的防御性,最后郡城的城墙高度定在七米。 他们到达原水郡时,启和祝蠡早早候在城外。 虽然原水郡的城墙不比平昌城的高,但该有的防御一样都不少,构造也借鉴了新建的平昌城,护城河、索桥、月城和瓮城一应俱全。 启和祝蠡先是恭敬行礼:“见过首领、祭司。” 厉翻身下马,然后将常念扶下,才点头道:“你们二位辛苦了。” 启算是厉身边的老人,又跟过祭司一阵子,遂表现的更为自然。“不敢当,不敢当。” 常念把缰绳甩给一边的人,说:“麻烦郡守和通判带我们进原水郡瞧瞧。” 听出他在打趣,启带着祝蠡落后一个身位,说:“首领,祭司请。” 原水郡城墙等外部建造已经全部做完,但内部还是正在施工的状态。按照常念之前的叮嘱,最先开动的是河道通衢和排水建渠的工作,之后才是修路和建房并行。 现在原水郡的水渠道路已经建成,中心的衙门和第一批住房也交付了,此时正在做第二批的住房建造。 厉称赞:“城内建设的不错,速度也很快。” 启嘿嘿一笑:“不敢耽搁。” 祝蠡也在一边说:“还要多谢部落又加派的人手,才让原水郡的建造速度得以加快。” 要说原水郡现在的人还真不少,都快赶上一个中型部落了。 刚到原水那会儿,人口将将才过三百之数。中伏之后,部落又派来了几十名战士和两百多名役人,将人数增加到六百。 后来附近两个部落因为生计艰难,在得到主城答复后,又将人吸纳进来,现在已经快九百人了。另外,原水郡效仿主城,让许多附近部落的人加入建设,自然速度就提上来了。 厉的表情本就不多,只是淡淡的问:“前段时间送来的诏令你们都看过了吧。” 启和祝蠡齐齐应道:“回首领,看过了。” “嗯。好好干,外省郡的官员每三年一考核,希望到时候我能在平昌城见到二位。” 这暗示给的十分直白,两人心中难掩激动,再次齐声说:“定不负首领、祭司期望。” 因为府衙已经建设完成,这次厉和常念就留宿在府衙。这里的建筑除了尚无什么色彩外,风格上已经很接近于明清了。 原水郡是新城,为了大气美观,摒弃了夯土结构,而采用青砖黛瓦,斗拱飞檐的建筑风格。比起为了交易而建的西市,这里的一期工程更有古色古香的韵味,让常念有种又穿越一次的错觉。 只是里边的家具甚是简单,常念见到了说:“你们这儿先建着,等明年春日我叫人送一批家具过来,不叫你们太简陋。” 启与他更熟,忙笑着说:“那就先谢过祭司赏了。” 常念顺口提起:“你也知道,我和首领这次是为了整合四郡而来,离你最近的那个郡城木材资源很好,回头打算将家具制作这个行当放在那儿,到时候送到你这也方便。” 祝蠡毕竟是做过首领的,能力和情商都不差,接话问:“不知四郡的建设,有没有原水能帮上忙的地方。” 厉看他:“你有这个心思很好,需要时我会着人安排。” 第260章 他心中较为满意,底下人积极性高,且能力不错。原水郡作为延越第一个外设郡城,虽没有完全落成,但已经有模有样,最难得的是并没有耽误耕种,放眼望去辽阔的麦田和油菜田整整齐齐,刚发芽的小苗充满生机,让人对这个郡城满怀期待。 厉说完,常念接着询问:“诏令中关于税收的部分你们都看了吧?” “看了。” 他叮嘱:“以后无论新增耕地还是商铺都要记录在册,不得出现纰漏。另外,从明年开始,每年都会有都察院的人下来核查土地、商铺以及涉税等其他方面的数据。田税以粮食为税金,其他税金均为铜钱。” “启谨记。” “祝蠡谨记。” “除了税金,郡城府库的各项营收也都要有记录,需要粮食、铜钱存余和账面一致,如果被都察院下放官员揪出错处,也会影响在职官员的考核成绩。” 说完,常念又补充:“正常情况下,府库的钱粮归本郡县的府城调度,但如有战事或灾年,部落会统一支配。当然,如果原水郡遇见灾年,部落也会调配支援。” 启和祝蠡一一应下。 见常念说的差不多了,厉接着道:“我计划明年春季交换集会也在原水郡设立一个交换点,主要承接南边的中小部落。到时候会下发统一的价目表,另外部落也会再分派一部分资源到原水。但部落资源交换所得会纳入部落,原水郡想在交换集会上获益,需要发展自己的商品。比如可以是芸薹籽油、土豆粉、红薯干这些二次加工的食物,也可是青砖、瓦片、布匹、肥皂这些物品,只要在保证原水郡自己的供给不出问题的情况下,其他的你们都可做灵活调控。” 随着诏令下发,启和祝蠡都明白了一个新词——政绩。而刚刚首领说的交换集会试点,便是在给两人做出政绩的机会。 祝蠡觉得,现在这个郡守当的要比曾经的首领有滋味得多,不但日子天差地别,就连对未来都更有盼头。 要搁在还是祝鲜部落那会儿,此时他该为冬日生计头疼了,想想这也不过是去年的事儿。今年他不但住进青砖瓦房之中,其他族人就算暂且分不到房,那半地穴式的居住条件也不是之前的山洞帐子能比的。 而且,要是放在以前,他既做了郡守,定是要守着原水郡这一亩三分地的。可时移世易,他的眼界已经不止于此,他和延越一样,未来都有无限可能。 两人将交换集会试点的事认真应下,又陪着首领和祭司转了一日。常念和厉并没有多停留,了解完原水的大致情况后,快马回了延越。 许是因为如今延越愈来愈强大,又或许是二人此行已不算出部落,瑶并没有太过担忧。他们回来时,她和玥整带着安安在主屋玩耍。 安安性格活泼,一点都闲不住。之前还不会爬时就用一个胳膊匍匐前进,逗的大家笑个不停。如今学会爬了,更是一刻都停不下来。 常念去了身上的寒气,才将小家伙抱在怀里。 “安安,叫哥哥。” 被抱在怀里,安安也不老实伸展着小胳膊,那意思很明显,想让厉抱他。 如果说常念是扎根在厉心里的执念,那安安就是让他心肠变柔软的小天使。比起常念这个正经八百的亲哥,小家伙明显更喜欢厉一些。 有时候常念都纳闷了,他一身肌肉硬邦邦的,怎么想抱着都不舒服。可安安就是喜欢贴着他,有时候还会伸手搂着厉的脖子,那模样像极了一只迷你版的树袋熊。 瑶命人将温着的饭端上来,说:“我听雁回来说,你们此行很顺利。” 常念轻轻拍了一下安安的小屁股,“托我们小宝贝的福,这次确实十分顺利。” 瑶在家里,并不过问部落的事儿,知道这些就足够了,接下来就没再谈论部落的事儿。 一家人其乐融融,时不时的话语中就能听见安安咯咯笑的奶音。 虽是刚回部落,但第二日的朝会如期举行,离开几日积攒了一些事情,需要尽快解决。 朝会上,雁第一个出声。“户部有事要奏” 厉目光看向他,“准奏。” 雁右跨一步出列,说:“此次上奏,事涉役人。按照之前朝会上定下的方法,我们先通过役人这段时间的表现筛选一次,然后又通过抽签的方式,将一千六百人分别下放到新设的四个郡城之中,除去派往宝涂郡的一千人,还有两千四百人在平昌城中。现在,男性役人在配合工部做新城建设的工作,女人则是分派去做纺织、染坊、家禽驯养等工作。目前这些役人并没有确定的服役年限,想问首领和祭司,要如何定夺。” 厉开口,“这事我与祭司商议过了,服役年限仍为两年。不过每一季度都会有一次考核评估,表现突出的会提前拿到外城户帖,而表现极为优秀的,也会破格领到内城户帖。当然,如有十分懈怠的,同先前的一样送去西边挖矿,直至到服役结束。” 有了具体执行标准,雁心中便有了计较。 第二个上报的是丘,他头疼道:“除了南边和西边,现在东巡防城和北巡防城附近,集结了不少活不下去的小部落,这些人言明自愿成为延越役人,只求能活过这个冬日。” 虽然延越有尖兵利器,但这些人一直徘徊在延越界碑之外,且从未有越矩行为。最难受的是,真的有部落的人因为挨饿受冻死去。尤其是前段时间,有个还未学会走路的孩子就死在北巡防城外,叫守城的战士难受许久。 第261章 厉和常念在路上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也是有些头疼。早知如此,当初交换集会上根本不会交换那么多役人回来,好在奔波的几日叫两人想到了应对之策。 厉开口:“因为交换集会上吸纳了五千役人,单从部落的角度出发,延越的承载能力不适宜有新的人口加入。不过我和祭司商议了一下,决定新增一种户籍,名为丁籍。丁籍和当初祭司手下的家臣相似,但也有不同。” 大家听明白了首领的意思,虽然部落承载能力饱和,但其实延越许多内城居民手中富足,也可吸纳一部分人进来。 厉接着说:“与家臣相似之处是,丁籍隶属于个人。我以丘为例,丘个人向部落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后,便可去挑选人,选取他相中且对方也有意的人为家丁,为期十年。十年内,此人持丁籍,且户籍存在丘的手中。这些家丁为丘做事,丘供给他们食宿,并为他们的工作支付一定工钱,工钱由丘这个家主自行定夺,但部落为保证丁籍权益,会制定最低薪酬。虽然家丁为个人私有财产,但也受延越律例保护。” “至于不同点,家丁允许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买卖交换,且不得参与延越内部管理工作,你们可明白?” 众人齐齐回:“明白。“” 之后兵部再次汇报了近期的操练情况,以及按照计划派出去挖铜矿队伍的情况,这次朝会才结束。 说做就做,赶在玄阳城第二批交换物品到来之前,延越分了两批人分别去东、北两个巡防城接人。 常念去的北边,因为北边需要运送铁矿,虽未修官道,但也有炭渣铺成的路,正好可以带母亲去看看外面。 马车的车辙上绕了厚厚的皮子,减少了颠簸,瑶第一次走出这么远,虽然秋日的风光山色算不得好,但依旧让她十分新鲜。 常念在一旁叮嘱:“阿娅,大氅裹好了,别着凉。” 瑶一边应着,一边掀开窗帘看外边。 厉看她开心,也说:“瑶姨,等南边的官道都修好了,明年春天我们带着安安去那边转转。西边有一处桃林,念说春日的桃花最好看,您肯定能喜欢。” 提到这事,瑶明显有些期待。 常念之所以选了北边,是因为北边人多。这次除了来挑人,瑶还从祭司府中带了许多吃食,虽然知道这些东西也就只能解个燃眉之急,但能帮一点是一点。 当这些人得知延越短时期内不会接收役人,许多人眼中露出了绝望,不过得知有丁籍的存在,眼中才又燃起希望。 其实大家都明白,虽然丁籍不是奴隶,有一定自由且能吃饱穿暖,但依旧需要为别人做事,算是延越内城居民的个人财产。 这些人之所以愿意做役人,是因为听说役人两年后就能领外城户帖。丁籍听上去比役人待遇更好也更自由,但是期限却是十年。十年太久,直接让许多抱着钻空子想法的一批人打了退堂鼓。 没错,聚集在延越巡防城这里的,不是每个部落都活不下去的,有一部分人是艳羡延越的生活,本质和现代那些不劳而获的偷渡客,想靠国籍改变现状的人很像。 见延越态度坚决,让抱着这样心里的人悄然褪去,留下来的自然是真的活不下去的那批。 因为雁一直负责祭司府中的用人,这次常念还拉着雁。 厉没有出面,负责讲说的人是从礼部选出来的。他不但说了关于丁籍的安排,还讲了没选中人的安置问题。 吃食肯定不负责供给,但延越会帮着这些人在附近加盖半地穴式住宅,至少解决保暖。 除了走了的一批人,留下的这些也有两种选择,一是听说能保证取暖后,决定在附近安家,看看能不能依靠自己实力存活下来的,毕竟这附近虽说吃食稀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只是谁也不能保证他们是否能活过冬日。 但拖家带口且存活艰难的选择了认领丁籍。 靠着侦查得来的消息,常念大致掌握这些部落的情况,他和雁挑着老实可靠的部落下手,只要人看着踏实,统统收下,最后足足挑了二百多人。 以后祭司府要用人的地方肯定不少,且像他们背景如此干净的并不易得,所以常念基本是不管数量,看上就带走。 这个道理其他人也懂,尤其是在部落任职的官员,纵使现在用不了那么多人,但也早早准备了。 最后,光是北边带回去的家丁就快六百之数。 不过这些也只占一半人数,另一半有自愿留下的,也有没被选中的。 各家将选中的人带回平昌城,常念带着母亲还有几个人一起,将带来的粮食给这些人分了。 常念没说话,是雁帮着开口的。 “发的这东西叫囊,差不多可以存放一个月。待过几日有了住宅,解决取暖问题,冬日也可出去狩猎。大伙儿努努力,虽然日子可能艰难,但应是能撑过这个冬日。” 他这话不假,其他人早注意到了,几乎带着孩子的人都被挑走了,连许多上了岁数的人也被那个好看的祭司带走。 留下的人延越也没有坐视不理,纵使发放的食物不多,可当下食物何其珍贵,只这一次,便让他们知晓延越与其他部落的不同。 第111章 从外面回来后,延越的忙碌并没有减缓,内城的建设、家禽家畜的养殖,还有大棚作物的种植都在稳步推进。 第262章 今年入冬前,不仅常念将大棚从四亩地扩展到十亩地,部落也开始建造自己的大棚基地。现在人口多,外加之前的经验积累,完全是事半功倍。 新建的大棚单个面积增加了两倍不止,以前十个棚的面积才一亩地,现在四个棚的面积就达到了一亩地。 部落的大棚基地,一口气建了百来个棚,按照功能划分成了鱼塘区、果蔬区、育苗育种区和扦插区,一眼望去,整整齐齐且十分壮观。 种地这件事儿,常念手把手教了一年,现在除了在每个节点的时候还会视察,剩下的已经放手让下面的人自己做。之前一直随着常念身边学习耕种的人,他挑了些学得好的,送到了户部。 延越的户部是一个总部,下面还分设四部,底支部、农司部、金部、仓部。 而随常念学习农耕的这些人,自然被分派去了农司部。有他们在,祭司大人就可以放手去做其他事情。 今日休沐,难得见大伙儿闲散。一个被修整干净的小院里,八九人围坐在一起。 这个冬日,东市卖杂货的地方,新出了一种叫泥炉的东西卖的很好。泥炉价格不贵,还能烤肉煮茶,特别适合呼朋引伴,一起闲聊。 篦子上的烤翅滋滋冒油,几人闲聊几句,喝两口茶,又将烤翅翻了个面。 一个下唇略厚的男人说:“要不说祭司会吃呢,这鸡翅腌制过再刷蜂蜜,烤着吃味道真不错。” 他身边的媳妇笑他:“要不说你不会夸人呢,往前倒两年,你知道蜂蜜什么味道吗?” 坐在对面的人感慨:“那会儿别说蜂蜜是啥味道了,就着冬日谁过着不跟渡劫似的,哪还有精气神坐在一起聊天。” “可不是么,现下的日子放早前哪儿敢想。” 一个圆脸的妇人夸赞:“你们说祭司怎么想的,竟还叫人将鸡肉拆着卖,鸡翅、鸡腿、鸡脖、鸡胸肉,就连剩下的鸡架子都能做出好吃的做法。” 提到鸡,大家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 “何止啊,你们见过那鸡棚吗?估计叫其他部落见着了,都想着跟鸡抢着住。” “我听东院的嫂子说,那叫什么家禽产业链,孵蛋、育鸡、产蛋、宰杀一体化。” 大家理解不了那么多,只知道自从部落有了这个家禽养殖场,别的不说,鸡蛋鸭蛋他们想吃便能买到,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 “你们听说了吗?工部又带役人去河里凿冰了。” 役人休沐时间比他们少了一半,今天并不休息。 “那么多人一起出发的,我今早就看见了。” “这都多少天了?以前没有水井,凿冰用水,现在有了水井,也不知道凿那些冰做什么?” 一个年岁稍长一些,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捋着胡须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秋季那会儿我参与了挖冰窖,这些冰采回来放到冰窖里,能留到明年夏天用。” “啥?不会化吗?”有人不敢置信的问。 山羊胡子男人说:“祭司既然叫大伙儿那么做,自然不会化了。而且我听说去年就存了冰,只不过存的数量少,咱们没注意。” 虽然大伙儿现在口中叫着祭司,但除了去年过年的时候,这位祭司大人主持过一场祭祀,其他时间均可称为“不务正业”。不过求神的本质就是祈求有好日子,而现在日子过好了,拜不拜神似乎就不那么重要了。 几人闲聊的时候,上空飞过一群鸽子。 山羊胡子捋着胡须说:“最近祭司又开始养这种叫鸽子的鸟,我瞧着也没有多少肉啊?还能比鸡肉好吃?” 说话间,篦子上的鸡翅烤好了,大家一边啃着鸡翅,一边继续闲聊。 “瞧着鸽子扑腾的欢,没准这肉真就比鸡肉好吃呢?” 圆脸嫂子忙说:“去去去,你们没见着公告吗?说不叫大伙儿伤害这些鸽子,你们要哪个嘴馋打鸽子的主意,别怪我第一个带你们去府衙。” 延越新址第一期工程完工,其中就包含平昌府的府衙。府衙距离部落旧址不算近,所以现今在延越已经能见着马车了。 几个汉子嘿嘿笑:“那哪能啊,我们就是随便说说。” 他们说的鸽子,是常念最近忙碌的事儿。身处当下,通信太不便捷,和原水郡还有其他四郡往来还好说,与罗王城相互交流一次耗费时间太久。 后来改为骑兵送信,但因为路上风险诸多,单单遇见野兽,就不是几人能解决的事儿。所以每次至少要三四十骑兵结伴而行,着实浪费人力。 好在野的那只鹰隼让常念想到了信鸽,虽然对此知道的不多,但配合野养鹰隼的经验,也叫他整理出一套方案,在延越和罗王城各养了一批鸽子。 现在已经初见成效,第一批带去原水郡的信鸽已经飞回来了,基本没丢。 厉见着回到鸽笼里的鸽子,将手中小麦和豆渣混合的饲料倒在食槽里,问:“我很好奇,它们是如何找回来的。” 常念摸了摸一只很亲他的鸽子,说:“鸽子这种动物有一种很强大的能力,叫归巢能力。只要它们将这里当做自己的巢穴,无论带它们走多远,鸽子都能凭借视觉系统、记忆能力、嗅觉导航和磁感应几个方面,找到自己的巢穴。” 前几个厉都能听懂,只最后一个他不明白,“何为磁感应?” 常念直言:“这个有些复杂,之前和你说过,我们现在其实生活在一个圆形的球体上,这个球体内部有个东西叫磁场,磁其实和铁一样,也是一种矿石,回头如果找到了磁铁矿,你就知道他的妙用了。” 第263章 厉半懂不懂的,不过也没追问,但提到了矿石,不得不说起一件事。 “你之前说过,照着我们现在的速度开采,北边的铁矿山最多能支撑十年八年。” 提到这个,常念也无奈:“那是我今年春天的说法,要照现在的速度发展下去,估计用不到五年,就得被我们挖空。” 不过他又说道:“但也不用太着急,部落领地还会向外延伸,且铁矿其实比铜矿的储量更丰富,所以应不难找。” 厉也知道这事儿急不得,现在要做的事情很多,不可能像之前一样将部落丢下来带着他的小狐狸千里迢迢去找铁矿。 他将话题转移到别处:“大棚中的玉米你去瞧过了吗?” 随着玄阳城第二批物资到达的,还有二十几车的玉米,薄台的亲信说找到了玉米,希望能用这个换麦种回去。 延越自然乐得同意,不过玄阳城到的有些晚,加之又要返程,常念还是说明了现在不适宜种植冬小麦,又教了麦种储存的方式,建议他们明年春季再播种。 常念命人将鸽笼关好,带着厉出去。 “前日去了,看着长势不错。” 厉疑惑:“我瞧着,怎么长得和高粱差不多。” “前期长得有些像,等到了后期就能看出不同了。” 休沐后的朝会上,户部和兵部一起上奏了巡防城外的情况。 “现东巡防城外共有八百九十六人,北巡防城外共有七百零三人,虽生计艰难,但将将能维持。前几日义诊的大夫去瞧过,基本无大碍。个别得了伤寒的也留了药,如有问题兵部会及时上报。” “户部本月在两处各拨了五十车土豆和白菜,并每三日设棚发粮一次,加上他们也有狩猎采集,暂可维持生存。” 听完汇报,厉点点头,说:“他们虽不是延越子民,但也不能置之不理。而且之前我们提过在巡防城处建设卫星城,你们觉得这事儿明年开春是否可以推进?” “首领的意思是让这些人参与卫星城的建设?” “没错。” 厉双手十指交叉,说:“施恩也好,其他也罢,延越帮他们度过这个冬日是事实。想来相比起其他人,他们对延越能多一些好感。之后再拨一批役人过去,郡守和通判还从部落里选人,回头吏部拟一批推拒名单,我和祭司商议定夺。” 众人都清楚,他们首领很少做无用之事,当初对巡防城外的人做了那么多部署,定是有他的用意,没想到新整合的四郡城墙才建出一大半,就又开始规划卫星城的建设了。 快速扩张的时候,谁速度慢,谁就要被甩开。有了卫星城,界碑就可以向外围移动。 没过几日,巡防城传来意见特别有意思的事儿。住在外边的那些人,竟然将平日里狩猎来的动物骨棒给到延越这边,问每三日的土豆白菜中能不能将这些骨棒放进去。 延越自然是应允了,也因为这件事,两方的互动日益多了起来。 后来不只是他们狩猎的骨棒,延越卖不完的鸡架也会一并运过来,给大伙儿加餐。虽然他们现在还住在延越的界碑之外,但显然也将自己当作半个延越人看。 尤其是过年,部落更是一边送了几头猪,还有他们从没吃过的杂面馒头。 细盐炖的猪肉炖粉条冒着热腾腾的香气,诱着大伙儿流口水。虽然主角还是白菜土豆,但那味道绝对是他们长这么大吃过最好的,而且几乎每人都能分到一两块肉。 延越的盐不苦,延越的猪肉不柴不腥,而且那个黄灿灿的红薯馒头又香又甜,吃得他们很多人都流下了眼泪。 一连饱餐了三顿,众人只觉得自己饿个三四日都没有问题。就这样靠着延越的接济,他们终于等到了天气转暖。 第112章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稚童郎朗的读书声从屋内传出,常念怀里抱着几本书走在院中,最上面的一本书册上用馆阁体写着“延越律例”。 路上遇见一个人,那人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学生礼,说:“先生。” 常念颔首示意,自称学生的人便又退开,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为了去神权化,现在凡是在学院读书的人,见到常念都要尊称一声“先生”。作为传道授业的人,他确实也担得起这一声“先生”。 不只是在书院里,就算是在外面遇见了,也是要这样恭敬有礼的。 冬日,一半的工作要停摆,不过延越的忙碌却转了个方向,并没有减速。 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文化还是立法,现在都不够完善。要想部落能快速奔跑,且能维持良性发展,文化礼法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文化从去年冬日就开始推进,但礼法一事却有些马虎,出最开始的几条基本律例外,剩下的全凭大家自觉。现在人数少,成分尚算简单还可控,但后面人数越来越多就要明确的律例来约束。 常念带着新修的延越律例来了刑部,申此时正同手下交代事情。 “祭司。”申先看到他,出声招呼。 常念摆摆手,说:“你们先忙,我将律例改好了,给你送过来。” 申叫围着的人去做自己的工作,说:“不忙,事情已经分派下去了。” 他接过新装订的一本问:“不知道新的律例,祭司改了哪里?” 常念指出用红笔标注过的地方,“之前的律例没有修改,只是觉得有不详尽的地方,多加了一些补充细则。不过,应也不算完善,还要靠刑部在日后的执法中查漏补缺。” 第264章 申接过来,细细翻越。 越和常念接触,申就越觉得不可思议。如果说他给延越带来的巨大改变是让人惊喜的,那在律例制定上的小心布局就让他觉得十分惊讶。 虽然祭司说是借鉴了前人的经验,但他能结合延越当下情况将律法安排的如此缜密,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 凡事律法,申都要细细揣度,毕竟作为执法之人,他要对此有绝对正确的理解。他拿上一版延越律例的誊抄本,指出自己不明白的几处,常念一一做了解答。 他在刑部待了半个时辰,走之前与其他人说:“我希望大家对于律法的研究,都能像秦尚书一样用心,惊蛰那日,我会对大家做首次摸底考察,如若考察不过,第一次扣半月俸禄,第二次扣一月俸禄,第三次降一级。如果无法降级的官员,将做革职处理,大家可明白。” 听到相应惩处后,众人心里咯噔一下,暗暗决心,一定要将延越律例学好吃透。 从刑部出来,常念又去了仕学司。 延越的仕学司有点像古代的翰林院,主要主责书籍的整理和编纂以及刊印,只不过归在了礼部。 礼部看似是闲职,其实并不然。礼部下设四司,分别是礼部司、擢选司、仕学司、外事司。 礼部司掌管礼仪礼数、祭祀天文;外事司负责对外交涉,外宾接待。这两个部门像是门面,在许多人看来却无实权。 但等延越人口增多、教育普及后的科举选拔,就是由礼部的擢选司负责。所以,礼部并不是大多人以为的面子部门。 和府学院一样,礼部一直当自己是祭司的直属部门,毕竟礼部负责祭祀天文。 忙碌的众人见是祭司来了,恭敬礼道:“见过祭司。” 常念示意大家各忙各的,找到野问:“活字印刷这块进展得怎么样了?” 上辈子他光脑中加载过汉语词典,一共五万多字。但加载过另一本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其实只有三千七百多字,所以我们平时常用到的字不足四千。 而此次制作胶泥活字,正是三千七百多字,不过为了适应排版的需要,一个字要做十个,所以工程量并不小。 野汇报道:“目前完成了一多半,预计还有月余才能做完。” “这个不急,常用的书籍都已经做了雕版,按部就班就成。” 询问活字印刷只是顺带的事儿,因为刑部与礼部离得近,常念过来是叫野的。“刚常茂过来说,寄居在巡防城外的那些人来了,你和我一起过去看看。” “好。” 野作为礼部尚书,这种事情他定是要在的。 兵部的人带着东、北两个地方来的共计一百多位代表在延越参观,他们的衣衫褴褛与路人的穿戴整齐形成了鲜明对比,明显能感觉出众人的自卑和畏手畏脚。 两人迎面过去,发现队伍中有人时不时的看向他们这里,因为格外小心,结果反倒引人注意。不过仔细分辨,似乎不是在看他,而是瞧他身后的侍从。 常念转头看向身后的人,问:“你认识?” 他身后的人是在众多家丁中选出的,由于人品不错且做事机灵,改名常顺,留作侍从。 常顺点点头,说:“回祭司,他与我是同族。” “哦,怪不得他一直瞧你。” 那人之所以看了好几次,是因为他并不敢确认,早前那个枯瘦的人,怎么才过去两个月,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这时,正好上课的孩子放学归家,常顺家中有个五岁幼子,也送去读蒙学了。 小家伙老远见着人,颠颠的跑过来。跑到近前时,调整了下步伐,换成走路。他对这常念有模有样的一拜,“见过先生。” 常念不知从哪儿摸出两块糖,放到小家伙手里,“听教习先生说你近日表现的不错,这是祭司奖励你的,小蔓姑姑今日做了梨花酥,晚一点叫你母亲带回去。” 常顺有些惶恐,推拒道:“祭司使不得,蔓姑娘做的东西太金贵,可不能叫着小崽子糟蹋了。” “什么叫糟蹋,咱们府上送去那些孩子,数你家儿子最出色,怎么能不奖励,收着便是。日后孩子的笔墨纸砚,我会定期派人给你家送去,别舍不得用,咱们祭司府供个小娃娃的钱还是够的。” 常顺感激行了一礼,虽然他来的不久,但也知道想在延越混出个样来,得好好读书。他是丁籍,但他儿子不是,只要好好学习,以后指不定会有什么出息呢。 和祭司说完,小家伙才跑过去和自己阿父说了句话,然后高高兴兴地背着书包回家了。 常顺在人群中的同族见到这一幕,心里说不上是羡慕还是后悔。 兵部带头的不是申,申在衙门里忙活呢。为首的人见到常念,恭敬地说:“见过祭司。” 常念摆摆手,“走吧,正巧一起。” 完事,他与身后的常顺说:“你不是说有同族在吗?不用跟我后面,去与同族说说话吧。” 得到批准,常顺落后几步,“谢祭司。” 那同族不敢相信的问:“你真的是顺?” 他腼腆一笑,说:“那还有假,刚刚不还见到我家崽子了吗?” 确实,只不过这爷俩变化都太大。尤其是他儿子,之前一副要过不去这个冬日的样子,现在不仅干净乖巧,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第265章 之前还以为入了丁籍,比奴隶好不了多少呢,如今看来,自己活的才更不像人。 “我看你家崽子,穿的用的和延越其他孩子没有区别。” 常顺家孩子内里穿着短襦长裙,外边套着毛皮做的外衫,这是祭司府给家丁家的孩子统一做的,样子好看不说还十分保暖,与部落里其他孩子的穿着几乎无异。至于他话里的“用得”,是指孩子斜挎的书包,因为是蒙学统一发的,自然也和其他孩子一样。 “是,祭司大人宽厚。”常顺诚心感念说。 “不知你家崽子的丁籍要从何时算起?” 毕竟小孩子除了张嘴吃饭,其他什么都做不了,在他看来十年丁籍定是不能从来延越久算的。 常顺摆摆手:“我家崽子可不是丁籍,只要这期末的摸底测试合格,他就能拿到内城的户帖,如果过不了,也能得到外城的户帖。祭司说了,我们父母赚的钱,怎么也够养活一个孩子,既然孩子是自己养的别人又没有出钱,就不能算丁籍。” 那人有些吃惊,“还能这样?是只被祭司选走的如此,还是其他人也如此?” 能去挑选家丁的,大多都是在延越任职的,至少也是有一定眼光的,所以办事都很敞亮。 “所有人都如此,不过我命好,被祭司挑中了,祭司家待遇更好一些。” 不只是聊天的人,一旁的那些人听了都在心里叹气,早知是这样,当初就应该选择拿丁籍加入延越。 常顺看出他的悔意,说:“你也不用觉得遗憾,我听祭司说了,你们这次过来就是考虑是否加入延越的。这不又是机会吗?可要抓住了。” 那人对此有些犹豫,不确定地问:“机会?” 常顺不答反问:“你觉得眼前这里如何?” 如何,在常顺的同族看来,这里宛如神仙居所。 “很好,特别好。” “首领和祭司规划的卫星城,也就是在巡防城那建的新城,会比这里还要好。” 同乡一脸不相信的问:“这是延越主城,其他地方怎么会超越这里?” 常顺也不着急解释,只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的一群人,在走出旧城区来到新城区时,终于明白了常顺话里的意思。 虽然新城区还在建造,但一期完工的工程也足以窥见新城的一二。楼阁台榭、宏图华构,与旧址又是完全不同的样貌。 “相信我说的了吧?虽然新城不能如主城这般华丽,但确实会比旧址更好一些。我听祭司说,最多一年,新城便能建造完成,到时候你们就能过上如延越百姓一样的生活。” 完事,他补充:“你见到的这些,是延越自己一砖一瓦建起来的,想过来享受人家的成果,我须付出十年的自由。但你们在新城,一年时间就能建完自己的家,到时候生活便不一样了。” 听到这话的人都陷入了思考之中。 还怕同族多想,他又说:“如何选择,看你自己。无论你们是否加入,新城都会如期建造,相信我,你们不加入会有其他的部落抢着加入的。到时候再到冬日无食物果腹时,你们还好意思像今年一样,靠着延越度日吗?” “我过来与你说了许久,要回祭司身边侍奉,你自己思量吧。” 常顺不再多言,出于同族情谊,他说了很多,如何选择那便是他自己的事了。 人太多,没办法都聚在一个屋子里,尤其是这群人的个人卫生一言难尽,就连兵部的糙汉都尽量离远一点,毕竟两三个月没有洗漱过,那味道确实不好闻。 索性就在篝火广场点上篝火,一群人围着火堆也不觉冷。 厉过来,与常念并排而坐,之后示意其他人也做下。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硬着头皮坐下了。 “你们觉得延越如何?”厉开口。 “好。” “很好。” “不错。” 一百多人回答的参差不齐。 厉接着说:“加入延越的事大家不用着急,回去好好商议,等有了结果报给巡防城就行。” 听他说这话,反倒是这一百多人急了。 刚才的路上他们都琢磨了常顺的话,没错,其他部落巴不得加入延越呢,他们怎么敢考虑?如果叫其他人抢了先,要过一次饭的大伙儿,可不好意思明年再过来要饭了。 于是又是参差不齐的吵嚷声。 “愿加入延越。” “我们加入延越。” 常念叮嘱:“大伙不用着急,还是回去与族人商议过再说。” 有个人憋出一张红脸说:“我来的时候家里人说了,我能做主,所以我代表我的家人表态,愿加入延越。” 一个人开头,其他人有样学样,最后这事儿就在当日定下了。他们不敢多留,下午便离开,回去准备加入延越和建造卫星城之事。 晚上,常念和厉又凑到了一处。 “除了外面寄居的那些人,之前定好的部落,什么时候去交涉。” 因为朝会上定下来,每个卫星城至少要有千人,单单外面那些人还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又挑选了几个部落,邀请这些人共同加入延越。 厉搂着他说:“礼部的人已经选好了,明日出发,估计三五日就会有结果。” 往他怀里蹭了蹭,常念感叹:“幸好冬日将律法完善了,以后有了行事准则,不然人口快速增长,也不好管理。” 第266章 厉吻了吻他耳垂,“辛苦祭司大人了。” 之后为了犒劳祭司大人,他手把手帮着放松解乏。 轻拢慢捻间,常念好像是离开水的鱼,不得不大口大口的喘/息才行。 要么说两人体力悬殊呢,常念一连两次,厉才堪堪结束。 “以后,不许......” “不许什么?” “不许两次。” “可明明是一次。” “我,我两次。”常念咬牙说。 然后他又威胁道:“以后要是我先结束,你就,你就自己来!” 厉凑到他耳边说:“怎么办,没有你,我自己来不了,你要负责。” 常念气得在他肩头咬了一口,转过身睡了。 今年的春天回暖的比较快,一出正月,所有的工程都开始动土。 朝会上,关于西边的建设有所争论。 申出列,说:“西边无论盐还是矿,对延越都十分重要,我觉得不宜派其他人前往,还是需要选择信得过的人留在西边。” 有不同意见的出列,反驳:“西边条件艰苦,我觉得不应让自己人过去吃苦。” 确实,西边物资匮乏,无论如何看,过去都是去吃苦的。 这时雁也出列,说:“西边之所以觉得苦,是因为物资匮乏,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没有水源。就这个问题,我与鹤尚书商量过,可以开凿河渠,引水过去。一方面解决人饮水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在西边发展畜牧业。” 常念眼前一亮,不愧是跟着自己的老人,竟然想到了用西边的条件发展畜牧业。 “畜牧业?”出列反对的人问。 “是,畜牧业。” 雁解释道:“西边之所以没有野兽,主要还是受制于水源。如果将河流引过去,解决水源问题,西边的环境算得上是水草肥美。《齐民要术》中关于畜牧业发展的部分记载了,大牧场放牧业相较于现在集体养殖的优势还是十分明显的,我以为无论马匹繁殖还是羊群养殖,都可以移到西边,待西边经济搞好了,就不存在西边的条件更艰苦一说,所以我更同意吏部尚书的说法,派自己人去西边。” 常念暗暗点头,清楚雁在私底下一直没有停止学习。 延越版本的齐民要术是常年扩写过的,将现代农业与古代经验相结合,增加了不少内容。而“大牧场放牧业”一词,也是来自上辈子二十一世纪的一些西方国家。 他肯定道:“确实如此,只是到西巡防城路途遥远,如何开凿河渠,你们有想过吗?” 雁从容回:“此事我与鹤尚书已经呈上一份计划书,里面有详细规划。” 厉适时开口:“待朝会结束,我与祭司细看。” 西巡防城的事没有敲定,但东、南、北三个卫星城的计划已经按部就班的推进了。 第113章 朝会结束,常念和厉一起看了雁说的折子,下午便召集了户部和工部入议事厅商议。 厉先说决定:“西城的问题主要是水源匮乏,虽然雨水可以供给植物生长,井水供给驻扎的人饮用,但无论是发展畜牧业还是发展其他行业,只靠这些水源远远不够,所以雁在朝会上提出的方法十分具有可行性。” 众人明白,首领是决定在西城修建河渠了。 不过之后他又将折子拿出来,食指在上面轻轻敲了几声说:“我和祭司细细看过这份计划,不错,考虑了很多。但是我还是要给工部提个醒,在西城开凿河渠可不同部落里的河渠和护城河,它的总里程更长,需要考虑的问题更多。” 鹤和雁自然不会认为自己做的这份计划天衣无缝,他们经验有限,也希望首领和祭司能给出更多的意见,所以都一副好学生的做派,等待坐上的人提出计划的纰漏。 这方面常念比较专业,厉便叫他说。 “因为这个工程量比较大,还是先要给你们一些信心。这份计划虽然不能说完美,但能看出你们做的十分用心,并没有因为不确定建渠一事是否会被批准,就呈上一份草案,这是值得肯定的。” 计划是户部和工部耗时耗力在一起开了许多会议,从人手、资源、可行性几方面进行论证,才搞出的计划。或许换成别人不敢如此兴师动众,但鹤和雁跟随祭司最久,眼界也自然放的远,他们明白就算此次不开凿河渠,以后也是要做的,所以这必不会是无用功。 “你们根据之前绘制的部落地形图,结合气候、土壤、水文等条件,准确的规划了水流的方向和水量的大小,甚至在一些地方做了分流。最难得的是还考虑到了西边土地的灌溉问题,这十分难得。不过......” 他的话锋一转,说道:“但因为经验有限,你们还是有一些东西没有考虑到。比如,这次建渠是远距离水渠,加之部落河渠主流的水流并不算湍急,所以西引的水渠流速必然也不会很快。” 鹤疑惑:“河渠流速不快不是优势吗?过于湍急的水流,反而会在春季和多雨的季节引发洪水。” 常念解释:“不是只有河流湍急时才会引发洪水,河水流速缓慢时也一样。” 他在黑板上画了一个河流的简图,说:“河水流量不足,容易造成泥沙淤积,泥沙越积越多便很容易造成河岸决堤,引发洪涝灾害。之前你们提出的分流,可以缓解一部分这方面的问题,但要想更好解决,还要结合束水冲沙法一起。” 第267章 “束水冲沙法是指通过收紧河道并利用水的冲力冲击河床底部淤积的泥沙,从而完成清淤防洪......” 除了泥沙的问题,常念又提出了几处,十几人在议事厅中商议到了日暮黄昏,才将第二版方案敲定。 厉不着痕迹的帮着他的小狐狸揉僵硬的腰背,吩咐道:“既然方案定下了,关于人力和预算部分就麻烦工部和户部重新核算一遍。不过也不用着急,下面无论建造城池还是引水开渠都是大工程,如今部落各方都在开工动土,一时也抽调不出那么多人手,待其他地方的郡城完工后,再集中力量发展西边。” 工部和户部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索性正好趁着这段时间完善计划,抓好细节。 纵使西边的工程暂时不推进,但三个卫星城、四个新整合的郡县以及南边的宝涂郡同时开工,还是让部落人手十分紧缺。 有人感慨道:“你说咱们延越,七百多人的时候人手不够,现今都已经万余人了,还是人手不够!” 他一旁的汉子说:“忙,忙点好。你看到新城了吗?听说咱们夏至前就要全部搬到新城呢?那房子那个阔气,别提了。” “可不是吗?早前以为咱们现在住的房子就是顶好的,没想到新城那里还能更好。” 说到这个,旁边的人又凑过来几个,指着远处的一个高塔说:“可不是吗?你瞧那个塔,比城墙都要高了,再建下去是不是要将上面的天捅破。” “我可听说了,那个高塔就是接引神仙用得,也不知道咱们能不能在高塔上见到祖神。” 几人闲话间,召集大家集合的铜锣声传来,他们拿起工具,开始投入到忙碌之中。 延越人手紧缺,好在周围的部落都愿意来延越做工,能帮着解决燃眉之急。至于最后结算,依旧用银钱,不只是延越人觉得方便,外部落也觉得。 不仅可以快速兑换物资,那些用不完的也好保存,尤其是再有一月就又到延越的交换集会上了,到时一定会有其他部落的人,愿意出更多的东西,与他们交换手里的银钱。 第二日一早,常念和厉又一起去了户部,因为如今的货品流通量大,且延越的银钱在外面的影响力也逐渐上升,单单靠铜钱已经无法满足顶层的流通需求,所以趁着没开工动土前,命户部熔铸白银。 官银仿照明清样式一共做了三种,第一种是呈马蹄形的元宝,重五十两,称为宝银。第二种的样子与第一种一样,但重量做成了十两,称为中锭。最后一种是馒头状的小粒碎银,重二两称为小锞或锞子。 常念随手拿了一个宝银,重五十两的东西果真有些沉手,看完之后又递给一旁的厉。 厉接过来随手抛了两次,对新做出的银子较为满意。 “这小东西就等于五十贯钱,还真方便。” 通过上次交换集会,他们就发现了,这些大部落和城的人,换了钱就全数在延越花了,真是延越赚钱延越花,一分也不带回家。虽然他们从中赚取了税金,但银钱流通的问题却得不到解决,归根到底就是铜钱太多,远程携带不方便。 常念点头:“是吧,如今有了银子,想必那些人也愿意带些银子回去,加速延越货币的流通。” 想到什么,随着一道过来的雁问:“首领、祭司,我一直有个担忧,当初之所以没在朝会上提出来,是觉得白银的推行势在必行,不过真到了要推行的时候,又难免开始担忧起来。” 厉回头看雁,“哦?说来听听。” 雁提出:“如果其他部落也发现了白银的熔铸之法,打量仿造出来我们部落要如何应对?毕竟白银不像铜钱,需要考虑各个成分的配比,白银只要会提纯就行,相对而言更简单。” 厉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条,“拿去看看,这是今早从罗王城传来的。” 雁将密信展开,上面内容十分简洁,大致意思是罗王城也一同推出了白银。 “无妨,白银比起铜铁来说,本就算是稀缺资源,不可能无穷尽。尤其白银熔铸也有门槛,无论是从人力还是技术上来讲,很难在短时间内大批量仿造。如若其他部落做出来,我们照收就是,只要大家认可,那钱就是钱,不会失去它本身的价值。”常念给他解释道。 细细思索,雁大概能明白祭司话里的意思,便不再担忧。 常念要忙的事不止这一件,厉更是,人员调配、官员选拔、战士操练,都要他拿主意。眼下地上的小草还没露出嫩芽,两人就忙的几乎整个白日都见不着面。 这期间,卫星城的建设还发生了一个插曲。 由于工程量大,所以雇佣的外部落人手也是个不小的数目,就难免会有些波折。就在今日,有五名外部落男子试图强迫一名女役人。 要是经常来延越做工的部落定是不敢,这几名男子来的部落距此较远,是第一次过来。内心本身瞧不起奴隶,觉着役人也不过是换了名字的奴隶罢了,本质没区别,加之他们憋得久了,就壮着胆子找人发泄。 好在监工发现的及时,将人救了下来。 延越律例刚刚细化颁布完,这些人就撞上了枪口,即使他们来自外部落,但受害者却为延越人,自然要按照延越律法惩处。 各卫星城的郡守和通判已经分派下来,在自己辖地发生此事,还是首领和祭司最痛恨的事,少不了要从严处理。 第268章 当日完工后,郡守和通判二人,带着犯人寻了一处空地,宣判参与的五人杖责二十,发配矿场服刑五年。 被压着的人叫喊,“我们不是延越人,你们无权惩处?” 郡守早就料到他们会如此说,拿着铜制扩音器说:“凭什么,凭你们身处延越,凭你欺辱的是我延越的人。” 他的话掷地有声,另有扩音器加持,叫站在下面的人都为之一震。 “下面的话,不仅是告诫他们五人,也是告诉你们每一个人的。凡来延越做工者,必遵守我部落律例,稍后会有人过来宣读,下次再有人违反,定严惩不贷。” 那五人所在的部落,并未敢出来帮他们说话。毕竟,此事既不占理又不光彩,何况他们大老远来的,可不想两手空空的回去,就只能眼瞧着他们被压着打烂了下身。 因为之前蔓的遭遇,延越大多数的人都痛恨这种管不住自己□□的人,而此次执行的人还是曾是部落的役人,知道蔓姑娘的遭遇,更是下手不留情。 要不是留着几人给延越做苦力,这二十大板就可以直接将人打残。 这次杀鸡儆猴的威慑十分明显,叫前来做工的人更规矩了,即使见到役人,他们也不敢放肆。因为他们知晓就算是役人,那也是延越的役人,绝不能招惹。 而这件事的后劲儿就是,有更多的小部落想加入延越了。 第114章 除了宝涂郡以外,其他七个郡城都还没有名字,礼部拟了许多的,厉和常念从中选了些好记的。 东南北三座卫星城,分别叫做东康郡、南崇郡、北苍郡,另四个整合的郡县,有桃林的叫桃花郡,有金丝楠木的叫做桢楠郡,长了许多花椒树的地方叫焦阳郡,另外那个没什么特色的郡县叫上谷郡。 时间在忙碌中过的很快,转眼来到了小满。此时,万物渐丰,田间的麦子鼓囊囊的,再过不久就能收获。 平昌城新址的建设还在继续,不过进度很快,内城的居民已经全部搬迁过来。至于宫殿部分,只有几处要紧的地方建成了。 因为建筑经验匮乏,加之常念脑子里只记得故宫的地图,修修改改的,差不多是简化缩小版的紫禁城。 宫殿既是一个国家的门面也是权力的象征,他虽不准备大兴土木劳民伤财,但并未打算建得潦草简单,起码看上去要恢宏大气。 鉴于部落是一夫一妻制,后宫可省去不少,最后观赏接待的地方,占了不足三分之一,其余皆为议事办公之用。 最先竣工的是太和殿与保和殿,还有东西两边的建筑群,太和殿用朝会、议事,东边的面积小,暂定为三院的办公场所,而西边的面积大,暂时划分给六部。 至于他们一家的居所,暂时安置在距离宫殿不算远的一处宅院之中。毕竟宫殿建设还要耗时许久,人员嘈杂,并不宜居。 新的宅院要比先前大许多,已经不能用几进的院子形容,亭台廊榭,假山流水,颇有苏州园林的风格。 如今安安已经一岁多了,不仅可以倒腾着小腿满院子的跑,也能说写简短的句子,只是小家伙发音不准,显得格外可爱。 母亲和蔓带着他在花园里捉蝴蝶,这个季节的天气最适宜,不冷不热的,安安一日里有大半日都在外面。 见厉和常念一起回来,安安展开小肉胳膊往这边跑。因为小家伙的平衡掌握的还不是很好,身子总是喜欢前倾,让人不禁担心他会不会一个不稳,以头抢地。 “锅锅,锅锅回来了。” 说着,笑着扎到厉的怀里。 常念吃醋地说:“收好你的口水,不知道还以为你见到猪肘子了。” 听出他话里的酸意,厉说:“安安,今天是不是也很想念哥哥?” 安安是喜欢厉,但是常念他也十分喜欢,小嘴甜甜地说:“嗯,想念锅锅。”说完,很会端水地朝常念伸出小胳膊,示意也叫他抱抱。 常念这才开心,将肉嘟嘟的小家伙抱在怀里揉搓了好一会儿。 难得两人留在家里吃了个午饭,一家四口围着桌子,安安有专门的餐椅,别看跑步还跑不利索,但吃饭已经完全不需要人喂了。虽然勺子用得并不多好,但手与勺子并用,也能叫自己吃得饱饱的。 一顿午饭吃完,两人又匆匆离开了家。 因为事情繁多,一个朝会已经完全满足不了,现在每日下午有事的部门也会单独来到保和殿与首领和祭司商议。 工部呈上新制好的金砖,这金砖与故宫金砖相似,只不过简化了制作过程。这不是常念多有创造性,只不过传统做法制作太繁复,常念没记住,带着常吉一起摸索,才做出了现有的金砖。 传统做法,整个制作周期要一年才能完成,简化后的金砖,只需半年便可,大大提高了效率。但这一批金砖,是又经改良的,可将制作周几再缩减一半,三月便能出窑。 常念接过来拿到手中,用关节轻轻敲击,确实若金属般铿然有声,这么看在声音上确无差异。 金砖规格是两尺乘两尺的正方形,表面泛着黝黑光泽,乍一看像是颜色浓重的大理石,但比大理石坚硬耐磨许多,且颜色看着更为大气。 当初的金山部落,他叫人去看过,那座金山便是大理石山。 建造宫殿之初,他想过用大理石,但苦于现在无论开采和打磨的人力成本都太高,不如改良后的金砖可大量生产,且品质更优。 第269章 他将金砖传给了厉说:“东西不错,不知道坚硬度如何?” 鹤拱手上前,“回祭司,出窑时工部已经验收过,您可叫殿外侍卫过来检验。” 厉招手,叫来人,用重锤全力击打后才能见到整齐断口,且断之无孔。 常念满意赞道:“不错。” 改良的金砖并不是重点,重点还是北边的平克部落。虽然六部各司其职,但遇到重要之事六部尚书与副手也都要参与商讨。 新的金砖展示完毕,厉看着坐下的众人说:“虽然宝涂郡的漆树数量要比平克部落的多,但由于单棵树产量有限,且它的生长周期长,自然是越多越好。眼下宝涂郡完成了割漆,是时候叫平克过来谈谈了。” 关于漆树,他们都不陌生,尤其是宝涂郡的漆运回来之后,着了色的建筑和家具,才叫大伙儿知道什么是雕梁画栋。 此事,涉及户部和礼部。 雁先上前说:“宝涂郡的移栽和扦插均已完成,扦插的漆树起码要七年才能投入使用,所以户部建议至少与平克达成七年的协议,七年内,他们的漆树只能交易给延越。” 野出列,有些不赞同的道:“礼部以为七年太久,恐会让平克心生不满,生出别的心思。” 听他的话,弘有些不满意,说:“他要是不满,我兵部定会打得他服服帖帖的。” 但常念更赞同野的提议说:“七年确实太久,四年便可。” 他解释:“如果交易达成,这次就将宝涂郡两三年的幼苗全部带回移栽,待四年之后,这些移栽的漆树便能产漆。 除此之外,这样做还有一个用意,将幼苗移栽回来,眼下看不出来,但几年过后老树死去,却无新树顶上,就会影响平克漆的产量。如果合作两年,观察平克并无异常,便可为他们提供扦插的树苗。可如果平克心思不纯,那我们也有办法掣肘。” 有了章程,便招平克部落首领来延越商谈。 平克那边也是急坏了,眼瞧着宝涂郡建起来,早收起之前的心思,只盼着延越还能与他们合作。 因为一直盯着宝涂郡那边的动态,他们自然是见到有人从那边拉树苗,还有成罐成罐的东西,但罐子里边装的什么,他们无法知晓。 收到延越的消息,平克首领带着人一刻都没敢耽搁,点好人手就启程了。 虽说终于有了动静,但平克首领心里还是不踏实,跟在他身边的战士安慰道:“首领不必担心,既然延越叫我们去,自然是想交易的。” 要是往年,他们倒是真不指着这批树。但今年不同,周围的部落靠着派人去延越做工,积累了不少资源,他们却因为这毒树林的原因举棋不定,不敢派人外出,生怕被别的部落觊觎入侵。 外面不敢把手伸到延越附近,但周围总有些实力不弱的部落在周围吞并。平克部落五百多人,算是实力尚可,但要是真的派人外出做工,被别人钻了空子也不是不可能。 平克首领叹了口气,说:“只希望延越开的条件不要太苛刻。” 这就是时机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宝涂郡的存在,平克就是独一份,后面还能背靠大部落,说什么也能谈个不错的价格。可如今时移世易,他们根本没有谈条件的可能。 平克离宝涂郡近,很快走上了官道,官道平整好走,不到一日他们就到了原水郡。 礼部派出外事司的一个主事来原水迎人,如此做主要还是觉得他们步行太慢耽搁时间,因为再过一阵子便不适宜割漆、移栽了。 平克一行人,只有首领与几人见过平昌城西市,但说到底那处只是用作交易,至于延越百姓过的什么样,他们却未曾见过。 直到进入原水郡,他们才知道什么叫生活,什么叫天壤之别。 走进原水郡,先经过月城和瓮城,绕过这两处之后,视线豁然开朗,入目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 城门处,有穿着统一的战士在看守,而来往的人群也穿着整齐,有的会好奇地看向他们,两相对比,显得他们是格外的狼狈。 原水郡的人穿着得体,头发整齐地束在脑后,就连老人都不见邋遢,一个个面色红润,打眼就知道他们日子过的不错。 跟着一块过来的战士不可置信的开口:“这里竟然不是延越的主城。” 也不怪他如此,原水郡才建成,要真比较可比当初延越旧城好上不少。道路宽阔整齐,且用水泥铺就,两边房屋鳞次栉比,偶尔还能见到二三层的建筑,叫他们眼睛都不知道看哪里好了。 因为五月初,原水各郡县都要对外开放。到时候延越不仅有夏季市集,这些外设郡县将随时接受各部落往来交易,所以每个郡县都设有酒楼和四方馆。 平克受邀来延越,算作外事,所以被安排在原水郡的四方馆之中。 四方馆,是延越专门接待外宾的地方。外设郡县的四方馆不大,类似三进的院子。一进是做的景观造景,二进用作会客办公,院子宽敞,几百见方。三进是安置客人的地方,敲模样大概有十来间屋子。 饶是平克首领见到自己住的地方,也不知道自己要先迈哪个脚,他们衣着破烂,风尘仆仆,和里边干净的被褥显得格格不入。 看出他们的窘迫,主事解围道:“这是为诸位安排的房间,西边的耳房有厕所和浴室,稍后有侍从会为您准备热水沐浴。” 第270章 听说有地方洗澡,平克首领心里好受了些,毕竟自己这一身脏污,还真不好意思睡在床上。 祝蠡只是礼节性的露了个面,陪着人到了四方馆,便说:“今日天色不早,平克首领一路劳顿,早些歇息。一会儿会有侍从送来饭食,希望各位能喜欢。” 他现在虽然只是郡守,但气势和谈吐都不是一个小部落首领能比的,平克首领见他自然不敢怠慢,客气道:“麻烦郡守招待,打扰了。” 平克一行三十多人,没好意思每人都安排住宿,除首领带着几人住了两间屋子外,其他人在外面支了帐子凑合。 外事接待,礼部都拟了规制和章程,此时按照规矩接待即可。 祝蠡离开,但外事司的主事还要陪同。 按照规制,像平克这样的小部落自然无需多隆重,餐食是七菜一汤。 桌上的除了平克首领,还有他的三位亲信,延越这边则是外事司主事和原水郡的一位职级不高的文官。 主事以茶代酒,提了一杯,平克首领不敢怠慢,赶忙也学着样子回敬。 一顿饭,吃的还算融洽,平克这边要十分克制,才能不显得失礼。毕竟这样好吃的饭菜,他们生平是头一次吃。 这次回来原水郡暂居一日,是平克这些人没想到的,不过好在他们也不算毫无准备。 待侍奉的人都退了出去,平克首领示意手下,拿出皮子做的小袋子,送到主事手里。 “感谢主事一路照拂,这是我们平克的一点心意,还望您不嫌弃。” 那主事一看便知,里面装着的是铜钱,但无论律例还是他们吏部内部的章程,都提到了受贿的惩处,他自然不会为这点钱坏了规矩。 “平克首领心意我领了,不过延越有延越的律例,这礼我不能收。” 见他神色坚决,便知此法行不通,但由于心中忧虑,平克首领还是张口问:“秦主事,您能不能和我透句话,这次延越邀我过来,是何事?” 来之前尚书大人提点了他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随回道:“自然是商量漆树合作之事。” 平克首领学着他刚才的样子,起身敬了杯茶,诚恳道:“我知道是漆树合作之事,不知道大人能不能透露一些具体内容。” 主事起身与他碰了个杯,说:“您将心放到肚子里,我们延越自然不会对周围部落做出欺压之事,合作对于延越和平克,必定是双赢。” 具体的事情没有问出来,但平克这边倒是比之前安心一些,想到延越以往的行事,心中的慌乱少了一点。 第二日,一行人坐的马车出行。 主事带着平克首领和一名心腹,坐的带轿子的马车,剩下的三十人,则是站在三辆高板车上面。 纵使如此,第一次感受飞驰的感觉,马车上的众人还是兴奋不已。 半日不到的功夫,一行人就从原水郡到了平昌城。 这次负责接待和谈判的是野。是的,常念和厉都没有现身,要不是想锻炼野的外交能力,可能派个侍郎招待便也算合乎规制了。 野长相俊朗,气质非凡,不过平克首领是见过延越首领和祭司的,知道眼前这个青年并不是,他眼中闪过一丝忧色。 其实,从昨日原水郡郡守只与他打个照面就能看出来,延越对平克并不重视。但他也明白,延越现今的实力并不输城,如果是他去城中,别说城主了,就是城主身边的人都未必会来见他。 他心中的忧虑,在进入平昌城之中后,又被震惊所代替。 如果说原水郡是繁华,那平昌城的宏伟大气就叫他不敢高声说话,这里的一切太超过他们想象了,想到今年加入外郡县的那些部落,平克首领心中有些懊恼,要是他们也加入就好了。 关于漆树的交易谈的很顺利,延越出的价格不高不低,但平克显然已经十分满足。 只不过那个好看的年轻大人,只在接待和谈判的时候出现过,之后接待他们的又成了那名主事。 而关于平克漆树的事,礼部呈上折子,厉看过后给了批复,一切便照着计划进行。 芒种收完了小麦和油菜籽,之后就是外设郡城开始开城门,迎接其他部落往来的商客。 太和殿内,有人启奏:“近日,外设郡县对外开放商贸,南边原水郡、北边北苍郡和东边的东康郡往来客商颇多,其他郡县尚有不及。” 厉坐在高座之上开口:“无妨,每个郡县职责不同,以南崇郡为例,他承担的职责更多是物资中转,倒不必与其他郡县比较商贸。以后,延越会有更多郡县,边界郡县的红利会来回转换,并不能依仗太久,最终还是要以发展本郡特色产业为主。” 众人明白,记在心里。 之后又商议了几件事,见无事上奏,厉开口:“我有一事要说,待夏季交换集会过后,延越便要征伐七星。” 此话一出,下面的人有些惊讶,毕竟在此之前并没有透露出一点风声。 而站在众人之中的伏甄,双手紧握成拳,这一日终于叫她等到了。 安静片刻,伏甄出列说:“伏甄原为前锋。” 吏部左侍郎要带兵打仗,这要是放到正统的古代肯定是让人哗然的事儿,但此时的延越却无人质疑。 厉看着伏甄,开口道:“你便与南征部队同行,至于所任何职,需要与兵部商议再定。” 第271章 伏甄没有意见,何职位不重要,只要能为族人报仇她便无憾。 经过几次扩充,延越现在人数早破两万,由于男人比例稍高一些,正值壮年的男人共计万余人,其中有六千人在军中,主城留有两千,剩下八个郡县每处五百人。 厉目光落在申的身上,说:“兵部一直留意七星的动向,说说他们现今大致的战力情况。” 申出列,汇报道:“根据对各处打探的情报整理,七星现在人口大概在七千,按照正常比例估算,正值壮年的男性不会过三千之数。至于兵器方面,据探子回报,七星青铜器持有量为战士数量的一半。” 厉点点头,他心中盘算己方实力。延越现有战士六千余人,其中重骑兵三百人,轻骑兵七百人,剩余五千为步兵。 考虑到两方实力和粮草,厉开口:“此次南征,兵部从主城调派一千五百人,其中骑兵六百,步兵八百,由户部核算粮草,从原水郡调派。” 出太和殿,弘问申:“怎么突然就攻打原水了,觉得有点突然?” 申看他,说:“突然吗?我觉得很正常。现在延越基本布局已经完成,自然是要有仇报仇。当初七星的欺辱,别说厉了,任谁能忘了。” 如此一想,确实要打。 夏季交换集会,大多中小部落都留在了外设的郡县交换,毕竟东西和价格一样,他们没必要多走远路来平昌城。只有大部落和城,所要交换的东西颇多,才会来平昌城商谈。 但无一例外,进入平昌城的外部落,除开罗王城外,最多可允许五十人入城。 经过去年秋季交换集会的无礼,今年春季交换集会的认清现实,北边的雍祥城这次是城主亲自带人前来。只不过这次没有首领和祭司亲自出城迎接,而是由礼部官员出面,将人迎到城内,再由厉和常念接待。 本来雍祥城的人心里边多少有些不满,毕竟城主亲临,延越首领和祭司不出城迎接就算怠慢。直到真正进到平昌城之中,他们才发觉自己真是错估了这个部落的实力,这完全超出他们的想象,或者说是超出他们的认知。 保和殿内,厉和常念高踞首位,虽然雍祥城城主已经坐在了众人的最前面,但难免会有一种自己在臣服高处之人的错觉。 接待城主,规格自然不同。管乐丝竹间,一道道精美的菜品被侍者放到每个人的桌上,菜□□人,摆盘精致。 厉起身举杯,说:“欢迎雍祥城城主来到延越,我代表延越子民欢迎大家的到来。” 雍祥城城主带着众人起身,说了句“多谢”,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 杯中的自然是酒水,现在酒在许多大部落和城的上层中已不算陌生。不过这东西金贵,任谁喝了都要细细品味。 虽然坐在下手让雍祥城城主有些不爽,但人都会审时度势,现在延越虽未称城,但实力已远在雍祥城之上,弱肉强食的当下,如此待遇也算正常。 刚刚对方已经客气过了,此时便轮到他了。 “我有一物想献给秦厉首领,不知可否叫我的人带上大殿。” 厉很官方的说:“感谢美意,城主请。” 得到应允,他用力拍拍双手,候在殿外的战士带了个女子进来。女子样貌出众,且被精心装扮过,瞧样子不过十七八的年纪,绝对算得上娇艳可人。 雍祥城城主心中虽有不舍,但还是笑着说:“听闻秦厉首领一直一个人,想来是没有能入眼的姑娘。这是阿肆,是我们祭司精心教出的,温柔乖顺最懂得侍奉人。他早听说秦厉首领英武非凡,心中十分敬仰,这次过来也是希望能留在您身边,至于身份,她也不多求,能做侍女即可。” 正在喝茶的常念,差点呛出来,没想到有一天外部落的人能给厉塞女人。气死他了! 厉余光瞥到小狐狸的脸色来回变幻,知道他是吃醋了。 “城主好意我心领了,不过阿肆姑娘我不能留,虽说我尚未婚娶,不过早已有心仪之人,不想叫他多烦恼。” 雍祥城城主有些惊讶,收集许久消息,这倒是未听说,一时拿不准这是推拒的托辞还是真的。 “阿肆不过是做些侍奉的活计,可叫您的心仪之人放心。” 厉再次拒绝道:“侍奉不必了,我身边有得用之人,我比较念旧。” 话说到这份上,雍祥城城主倒也知趣,话锋一转道:“既然首领有心仪之人,也可将阿肆留下侍奉祭司,他从小和我们老祭司一起学习,相信侍奉起来会更合心意。” 常念这次是真的呛到了,好家伙,厉的恋人就是他,他是送完这个再送那个,主打一个“雨露均沾”吗? 纵使这么多人在,厉还是伸手帮他顺背,只不过看向雍祥城城主的眼神冰冷森寒,开口道:“不必城主费心。” 这语气较之前来说已经十分不客气,让雍祥城城主一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难道是他们觉得阿肆是探子?怎么可能,在他看来这姑娘要是能吹吹枕边风就实属不易了。这次他还真是出于结交延越的心思,哪成想延越首领竟是这个反应。 他没有叫人多停留,挥手带离大殿。阿肆离开时看着高台上的男人,狠狠地咬着嘴角。 第115章 厉和常念只在雍祥城来的第一日露过面,之后便是由户部对接商贸事宜。 与玄阳城不同,雍祥城并未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只礼节性的送了他们城主一套精美的茶盏。 第272章 早朝结束后,他们又悄没声息的去了一处宅子,过了不久兵部与户部的人也到了。 宅子的正厅宽敞简单,与延越其他府邸的正厅并不一样,此处没有过多的修饰。现下正坐满了人,却只留了两人在内侍奉。而门外笔直的站着着装统一的侍卫,看样子整个宅子并不准许旁人进来。 首位端坐着首领和祭司,而下手的座位上除了兵部和户部的几人外,还有十几个生面孔,瞧样子打扮就知道并不是延越的人。 无人知晓里面在商谈何事,直至正午已过,那个院门才又重新打开,陆陆续续的有人离开。 匆匆就和着吃了顿午饭,厉和常念又忙着回保和殿。下午各部都有事单独汇报,还需要回去一一处理。 待两人快到时,乘坐的马车却被人拦住了,要不是随行的战士认出了来人,估计定是要被捉起来审问一番的。 “何事?”厉撩起轿帘询问。 说话间,眼神正好落在拦马车的人身上,原来是那个叫阿肆的姑娘。 阿肆显然也听见他的问话了,开口说:“昨日,你为何不要我。” 除了对常念和家人以外,厉对旁人向来没有耐心。能忍着性子没立即将人赶走,也是顾及雍祥城的面子。 他眉心微蹙,“让开。” 见他如此冷漠,阿肆更生气了,跺脚问:“你是对我哪里不满意,是我长得不好看,还是我的胸不够大?在雍祥城,追我的男人不只有多少,没有人能拒绝得了我。你,你,你再看看我。” 要不是城主叮嘱过,她其实更想说的是“你是不是不行”,要不然正值壮年怎么会对自己这种漂亮的姑娘毫无反应。 常念坐在车里,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他很想下去说:去你大爷的不行,他见过,很行的! 厉不想在这浪费时间和侍卫挥挥手,随后有人将拦在路中间的阿肆拉走,马车驶向了保和殿。 这一日又忙到了很晚,就连晚饭都是在保和殿吃的。 回家的马车上,厉看自家小狐狸一副神思不属的模样,猜想是不是那个叫阿肆的姑娘让他不高兴了。 怕吃的太晚不好消化,厉伸手给他揉肚子,他倒是也不躲,只眼神还是有些飘忽。 因为确实晚了,两人就没去瑶的院子打招呼,径直走回自己的住处。侍从在后面提着灯笼,厉接过来叫人回去休息。 常念如同夜游神一样回到院子,就像没见着一旁的人似的,从衣柜里拿了套干净的中衣,转头就去洗漱。 厉有看着他的背影,他既兴奋小狐狸第一次吃醋,又犯愁要如何哄人。 收到他们回来的消息,家中的侍者将洗澡水备好,此时水温正合适。 脱衣服走进浴桶,常念才深深叹出一口气。 怎么办,厉现在确实年纪不小,连别的势力都开始给他塞人了,自己总叫他素这也不合适。可他,他确实怕疼啊。 但他自己也明白,这事儿总不能一直躲着,两人也不能这辈子就靠双手过日子,该来的还是要来。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择日不如撞日,要么趁着今天就把人办了? 不对,是叫人把他办了。 说做就做,难得鼓起勇气,散了就不知道啥时候能再鼓起来!好在之前他怕两人会擦枪走火,所以像浴室、卧室还有书房这样的地方他都备了脂膏,现下正好用上。 毕竟是从未来穿越的,他的理论肯定比对方丰富,所以想趁着厉不在,自己好好准备一番,尽量可以让第一次别那么“撕心裂肺”。 可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就是另一回事,他自己做的事前并不得章法,好几次疼得额角都浮出了细汗。不过比起这个,最不适的还是巨大的羞耻感。 如此一来,他在浴室折腾了不短的时间。 一开始厉觉得他只是怄气,但想想他家小狐狸即使吃醋,也不会与他冷战,遂觉出有些不对。鉴于最近太过劳累,他想该不会是睡在了浴室里吧? 这事儿之前也发生过,怕他泡久了难受,厉起身去了浴室。 他轻轻推了一下浴室门,发觉门没锁。此时的常念正在自顾自忙活,便没注意到门口的动静。见里边没反应,就以为真的是睡着了,他抬手推开了门。 室内点着的几根烛火轻轻摇曳,但比起烛火更引人注意的是跪在木桶中的人。 厉哪见过这样的场景,一时间心跳如擂鼓。 室内热气氤氲,常念从脖颈到脸都泛着引人乱想的粉红色,他眉头紧皱,鼻尖还挂着沁出的汗珠。可能是怕喉咙发出声音,他紧紧咬着下唇,叫唇色更鲜艳了几分。 厉的第一反应,是赶紧将门关上,纵使此时院中已无其他人。 开关门的声音,惊扰了自顾自忙乎的常念,他好不容易觉得差不多了,突如起来的变故叫他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一时间竟然忘记将自己的手抽回来。 厉哑声问:“念,你在做什么?” 做什么?他想重新穿越一次,要么时间倒流也成,怎么就忘了锁门呢? 慌忙从一旁的衣架扯过衣服,常念也不知道有没有给自己裹好,就要往外跑。可惜刚才脂膏用多了,被体温融化后残留在浴桶中,叫他脚下一滑,又跌回去。 厉手疾眼快扶住人,又用手护着他的额头。他知道怀里的人不会给他答案,只得将衣服给他裹好,抱着人回了屋子。 第273章 一碰到床,常念麻溜钻进了被子,连头发丝都被他藏得好好的。 知道他脸皮薄,厉拿了身衣服去了浴室,想先叫他冷静冷静。 直到屋子里只剩下自己,某人才敢将被子露出一条缝,确定无人后,他才像离开水的鱼一样,趴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刚才那场景,他自己连回想都不敢回想。 大脑不知道宕机了多久,厉洗漱好回来了。常念又想给自己裹在被子里,这次厉反应极快,大步上床将人捞到怀里。 两人身子贴着身子,虽说经常相拥而眠,但此时此刻身体都有一瞬间的僵硬。厉率先有了反应,他扣紧怀里的人,低沉的说了声:“别乱动。” 厉的声音有点哑,落在常念耳朵里又性感,又叫他脸红。 两人维持这个姿势没有太久,他觉得自己的耳垂湿漉漉的,有个温热滑腻的东西在上面轻轻的舔舐。 随之而来的是一句:“念想要了?” 常念只觉得自己脑袋被放到金钟里面,之后又用厚重的木墩子狠狠敲了金钟,不然怎么会嗡嗡嗡的叫个不停。 “不,不是。”他本能的反驳。 “我没想要。” 厉低低笑着“嗯”了一声。 小狐狸自尊心强,得帮着护好。 “嗯,念不想,我想。” 柔韧的腰肢,粗糙的手掌,晃动的长腿,颈窝的吻痕,在月光下映出一副让人脸红心跳的夜色。 这一晚,厉食髓知味。 第二日,常念不出意外的有些低烧,不过两人对此都有了解。照顾着人吃了早饭,要不是最近事物实在繁忙,厉想今天一日都在家照顾他的小狐狸。 不过,祭司大人可不会叫他荒废政务,连哄带赶的让人忙正事去。临走时,他瞧见自己昨晚留下的痕迹,餍足的出了门。 朝会上,看今日就首领一人,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爱岗敬业的祭司大人怎么不在? 厉轻咳一声,说:“祭司身体有些不适,早朝便不来了?” 有人赶忙询问:“严重吗?” 厉摆摆手:“不严重,是我不叫他来的。” 这下众人才算放心。 常念低烧了一日,不过除了某处觉得有些难受,并未觉得有何不适。厉午饭是回来吃的,瑶也是这时才知道常念今日不舒服。 某人搪塞母亲说,自己只是着凉,已吃过了药。并以怕过了病气给安安为由,将人连哄带骗的送出院子。 主要是他这问题起因尴尬,面对母亲的嘘寒问暖和担忧他难免会脸红。 好在第二日便无恙,不但退了烧,后面的感觉也不那么强烈了。只在路上碰到庚时,他朝着自己投来了然的目光,叫常念耳根一热。 又过了两日,发生了一件让来往部落十分震惊的事——东边叫长潞的大部落来延越投诚了! 虽然还不知道结果如何,但事情却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各个部落之间传开了,成为许多人茶余饭后必须谈论的事儿。 平昌城的酒楼里,一个大部落的首领带着心腹在一楼靠窗的位置边吃饭边闲聊。 扎着一头小辫子的首领开口:“虽说长潞部落不如咱们,但也没到自身难保的地步,为何偏要屈居人下?” 他身边的心腹也想不通,只得回自家首领:“谁知道呢?” 正巧邻桌的人是从东边来的,插话:“你们可能有所不知,长潞部落是大部落中实力较弱的,东边还有几个大部落对其虎视眈眈,不过确实如你们说的,还没到过不下去的地步,至于为何加入延越,可能觉得自己加入延越就能过上平昌城内的生活了吧。” 最先开口的那个首领不屑的哼了一声。 “大部落与小部落不同,内部势力错综复杂,就算加入延越,还有几人能有实权?” 后面的话他并未细说,但任谁都知道,加入后原先的势力必然被瓦解,最后无论你是首领还是祭司,也不过沦为延越的普通百姓而已。 而早习惯高高在上的各势力,又如何甘愿做布衣呢? 保和殿内,长潞部落的人刚刚落座。 确实,与之前投诚的小部落不同,长潞的食物较为充足,同时也有自己的盐矿,整个部落族人加上奴隶总人口已超六千之数,但因与罗王城距离较远,且曾不小心的罪过罗王城内一个大家族之中的人,遂一直没能与其建交,导致他们手中鲜少有青铜兵器,战力上要较其他大部落逊色一些。 见人坐好,厉开口:“为何要加入延越?” 长潞的首领桑沙起身行礼,恭敬道:“世道艰难,存活不易,希望族人得到庇护有稳定的生活。” 厉审视着下方的人淡淡地说:“据我所知,长潞部落并没有到存活不下去的地步。” 桑沙似乎早就知道会被这样问,他回道:“我在延越听过一句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长潞现在正是如此。自身实力微弱,遭周围觊觎,前有猛虎,且叫贵人不喜,如不早早寻求庇护,未来必有一战。到那时即使侥幸战胜,估计也会死伤惨重,那并不是桑沙所愿。” 听他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时,厉的眉尾向上挑了挑。 “但你可知,如若长潞加入延越,长潞部落就会变成长潞城,无论郡守还是判官,都是由主城调派,即使你是曾经的首领,最好的结果也要屈居两位上官之下。除此之外,还可能会有族人被分派到其他郡城之中,你可能接受。” 第274章 来延越之前,他们将事情都打探好了,只不过还是朝着最坏的设想发展。 桑沙狠心道:“回首领,长潞接受。” 厉食指轻敲扶手,说:“因为卫星城的建设,族人诸多劳累,短时间内并不打算扩建新城。” 此话一出,长潞众人内心凉了一半。如果这次加入延越被拒,他们回去的处境会更加凄惨。本以为答应对方可以分散族人,已是极大让步,没成想还是不成。 见他们此时表情,厉也知道他们心中所想,他话锋一转道:“不过长潞特殊,毕竟是第一个前来投诚的大部落,对于延越意义不同。只是,你们也是知晓,最近事情较多,无论交换集会还是耕地轮播,都是头等大事。需要此次市集结束半月后,才能着手长潞的并入与建设,你们可有异议?” 何止有异议?那简直太好了。此次回去还有时间准备,也能叫一些人将资源换成银钱,到时候就是去了别的郡县,手中有银钱也好办事。 桑沙行礼:“回首领,无异议。” 厉颔首,“那此事就此定下,回头我会派几名户部官员随你们回去,将现有人口及资源登记在册,方便以后交接。” 退出保和殿后,众人心中各有盘算。 桑沙没成想事情竟然能当日敲定,以为至少延越的各方势力也要商议一番。他不知道的是,此事之前这边就收到了风声,是从罗王城那边的飞鸽传书知晓的。 老牌势力还是不容小觑,在一些消息打探上,要比延越这种新势力得心应手的多。 此事想不通,他便也不想了,更多的事思考接下来的事儿。此次回去虽有随行人员跟着,但私底下还有操作空间,只要不太明目张胆即可。 待长潞的人走远,厉问常念:“祭司如何想的。” 常念一副我懂你的样子,弯了弯唇说:“你不就是想趁着此事声东击西,将外人的目光都转移到长潞吗?而咱们私底下准备的确实攻打七星之事。” 那日常念在家躺着,早朝商议的就是这事。 “不仅如此。” 常念有些惊讶:“还有?” 厉点头:“嗯,之所以留了这么长的时间,也是待我们攻克七星之后,对长潞有所震慑。长潞比七星尚有不及,如果我们可迅速灭七星,那如果他们要有二心,灭之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常念了然,“怪不得说,给他们一段时间。” 厉继续道:“其实还有,这半个月也是叫各方势力有时间操作,转移部分财产。” 离开延越的路上,趁着户部的人不在身边,桑沙身边亲信有些担忧:“首领,你说回到部落各家族私底下转移资源,叫延越发现会不会恼了咱们。” 桑沙勾唇一笑:“恼?只要不过分,便没人会恼。” 心腹不明所以:“为何?” “你以为延越为何说集市结束半月后再来整合长潞?或许集市和播种要紧,但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无非是给我们留一个操作的时间。” 心腹更不理解了:“可我们将资源转走一部分,损失的不是延越吗?” 桑沙看着天上的一簇白云,被风吹的愈来愈远,说:“损失?能损失多少?长潞在他们眼里还不够看。比起现有的资源,他们更在意的是部落的位置和人口。分开族人是分散权利,不过他们到也不会叫长潞的上层真的去做平民,给这部分人一个富贵闲人的身份他们还是肯的。既然日子能过得比以往舒坦,大部分的人也就无所谓权利不权利的。人口被分散,权势被瓦解,想来就算是我这个首领有什么二心,也难以成势,自然可以平稳收拢长潞。” 对此,他看的身份透彻。 他转头对身后的人叮嘱:“不过你也看着点,凡事不能太过分。这些跟着过来的户部官员,就是延越给我们的警醒。” 站在他身后的心腹犹疑着开口:“首领,你不会不甘心吗?” 桑沙叹了口气:“不甘心?又能如何?你我都清楚,长潞现今的危机不止表面上的那些,一旦有人按捺不住出手,咱们很可能十不存一。与其拼个你死我活,来保证手中的权利,不如放手一搏,去延越拼一个前程,至少族人的日子也都能过得舒坦。” 他对延越,远比其他人都要看好。这个部落发展的太快了,快的任谁都没能力推测它未来会是个什么模样。没准自己的孤注一掷,反倒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长潞的人并未久留,第二日便动身返回部落。只不过关于长潞的讨论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离开而终止,反而更为激烈。 这一消息不胫而走,而七星得知此事后心中暗暗松了一口气。谁都知道延越与七星必有一战,现在有了大部落投诚,应能叫延越忙上一段时间。 而长潞的做法倒是给七星提供了一个思路,或许他们也可以依葫芦画瓢投靠玄阳城! 虽说玄阳城与延越交好,但只要利益足够诱人,没人会拒绝。更何况,七星的首领已经给玄阳城找好了台阶,到时候只要将当初得罪延越的第一勇士交出去,再送上丰厚补偿,想来想就此翻篇也不是难事吧,他如此想着。 几日后的玄阳城,迎来了七星部落的人。 第116章 七星部落的人匆匆而来,却也只在玄阳城待了半日,待那中年首领从城中出来时,看不出他面上是何种表情。 第275章 有沉不住气的人焦急询问:“首领,玄阳城是个什么意思?” 中年首领摆摆手,“城主那里没说应也没说不应,但我这心里总不踏实。” 一个瘦高长者叹口气:“没一口回绝便是有回旋余地。”说完,他又询问:“首领,那这边说什么时候给消息了吗?” “嗯,城主说三四日后会派人来部落传达商议结果。” 听闻还有详尽日期,大家明白玄阳城并非搪塞,心里倒是踏实不少。从玄阳城到七星大概需要五日路程,那便是□□日后可见分晓。 送走了七星部落的人,玄阳城城主端坐首位,与之并排的是一直在城中坐镇的老祭司。 老祭司询问:“真不考虑纳降七星部落?” 他从未去过延越,虽时有听说,但比起他们城主对那个新兴的势力还是少了些敬畏。 “不考虑。”玄阳城城主答的十分肯定。 “虽说延越那边答应,在攻打之日我们在西方拦截七星,事后会将七星资源分给我们两成,但你我都知道比起资源,七星的人口也是不小的数目。如果我们纳降七星,对我们的实力又是一大助力,到时候就算是延越也无法奈何玄阳城。” 玄阳城城主摇摇头,“您看到的只是表面上这些,如果纳降七星,我们就算与延越决裂了,别说以现在的价格拿到供给大家享用的物品,能不能买到还是未知。虽然我是城主,但也要考虑城中各方势力的感受,如果叫他们短了享受,定有许多人不能答应。除此之外,如果应允七星加入,那七星资源和人口分配又是一个问题。到时候肯定无法避免几方势力争夺的局面,必然会造成内部不稳,如果趁此时延越联合其他势力攻打玄阳城,结果可想而知。” 其实老祭司何尝不知,只是面对七星这块肥肉让他一时生了贪念。 城主继续安抚道:“虽然没了这块肥肉有些可惜,但从那两成的资源就能看出来,延越有心交好。从只叫我们从南侧拦截就能看出,东西两面定是也有部署,想来如果没有我们,他们西边也能安排上人手,两成资源是他们有意安抚罢了。其实纵使延越不给咱们这两成,我也没有信心能与之硬碰硬。您久坐城中,自然没办法真正知晓延越的可怕之处。” 如果不是老祭司清楚他们这个城主不是懦弱之辈,真的要用权杖敲他胆小无能了。 “罢了罢了,这次围堵七星,我也去瞧瞧那延越是否真的如你说的那般不能招惹。” 延越这边的交换集会依旧热闹,比起往日的细盐、布匹和瓷器,这次集会上又多了一样让大家趋之若鹜的东西——糖。 且集会上出现的糖还不是单单一种,糖铺中分门别类的放着白糖、红糖、冰糖、饴糖、奶糖,叫尝过的人要么眯眼享受,要么瞪大双瞳。 实力雄厚的势力自然是买了不少自己享用,像一些贫瘠的中型部落和小部落也有采买,则是准备在祭祀时供给天神之用。 不像其他食物那样,糖方便携带又易于储存,所以它能在交换集会上受追捧,也是常念这边一早就料想到的。 交换集会一结束,厉和常念带人朝原水郡集结,在原水整顿一番后,又出发去了宝涂郡。旁的势力看了,也只以为延越在巡视各郡,并未放在心中。 只第二日一早,宝涂郡城门大开,千余名骑兵如利箭般飞驰而出,策马扬鞭带起尘土飞扬,仿佛是道快速移动的利刃之丘。 当手握长矛的骑兵从一众部落奔袭而过时,无一不感叹骑兵带给他们的震撼。 奔袭半日后,八百名骑兵在一片旷野中原地休整,给自己和□□马匹补充食物和水分。他们每人只带了一人一马一日的吃用,剩下的粮草早早到达七星城外十里的一个部落。 好在常念已学会骑马,要不照这个强度,赤月载着他和厉还不得累出个好歹。 下马后有人手脚利索搭好一个简易的遮阳帐子,方便首领和祭司去此处休息。 常念拿出早上准备好的肉包子和鲜奶,走到厉跟前。“饿了吧,吃一点。虽然味道不如早上好,但总不像囊和肉干那么噎人。” 厉接过来,看着西方的眼神有一点深。 “第一次骑了这么久的马,还受得了吗?” 常念不满地哼了一声,“别说的和我弱不禁风似的,我这一路爽快着呢。”说完,他咕咚喝了一口奶,喝出一种饮酒的豪气。 厉拿出一块柔软的垫子,垫在石头上,拉着常念坐下来。 “厉,我有点担心伏甄。” 其实比起厉,伏甄的状态更为亢奋。厉对七星表现出的是一种深沉的山雨欲来之感,而伏甄眼中的杀意则近乎疯狂地袒露。 厉比他更能明白伏甄此时的想法,安慰道:“不用担心,她只是有点兴奋。” 常念明白,原水族一百多人的性命,是伏甄在报仇之前无法放下的心结,这只能用一场战争来平息。 但他也有些不明白,“厉,为什么没有安排伏甄在正面战场迎敌?” 如果是担心侧面没有人带领,大可在兵部多挑选一个信重之人来领队,而不是将伏甄放在侧方拦截。 “她心里杀念太重,放在正面战场可能会死更多的人。在侧翼,既能叫她化解这种仇怨,又能留下更多的活口。” 常念若有所思,然后重重拍了一下厉的肩膀:“可以啊,都学会考虑苍生性命了。” 第276章 趁着大家都没注意这块,厉捏着他的下巴,在他唇上重重吮了一下,说:“我不懂你说的苍生,在我眼中或许他们就像是猎物,你说过猎物活着的比死去的更值钱,仅此而已。” 虽然他这样说,但常念知道,厉心中对生命已有敬畏。 此行筹谋已久,诸事都想得周全,所以厉才舍得带常念出来,除了担心他疲累,倒是一点不担心安全问题。 但怕瑶在家惦念,他们此行带了飞鸽,趁大家歇息的功夫,放了一只鸽子回延越报平安。 这次攻打七星,除了首领和祭司之外,也只叫弘这个兵部左侍郎跟着,余下的都在自己岗位各司其职。要是叫玄阳城知晓延越如此松弛,定会让他们觉得没有纳降七星是十分明智的决定。 他们如事先预计的那般,在天黑之前到达七星部落十里之外的地方,一行人并未隐藏行迹,而是大剌剌堂而皇之的修整,这自然瞒不过七星部落在外面打探之人的眼睛。 而得知这一情况,这些人竟也不管黑夜回部落是否安全,连夜回了七星告知此情况。 厉在一个宽敞的营帐中召集众人商议,其中就有那日秘密在延越府邸详谈的众人。 “明日,我与祭司带一百铁浮图和四百轻骑兵,另此处集结的四千步兵一起正面迎战。” “南边边我们不用管,有玄阳城策应拦截,西边由弘带五十铁浮图和一百轻骑兵,另一千步兵拦截。东边由伏甄,带五十铁浮图和一百轻骑兵,另加一千步兵拦截。” “是” 两人声音洪亮,齐齐应下。 厉又看了一眼屋内的众人,“早前答应你们之事,此战结束必定兑现,大家安心准备,争取两日之内一举拿下七星。” 如果一开始这些人对于两日就能拿下七星还有些没信心,但这次看到威武的骑兵队伍和他们手中的锃亮长枪,以及那如同煞神般冰冷肃杀的铁浮图,便不再犹疑。 他们相信,纵使没有他们这些中型部落相助,单靠这些骑兵和铁浮图拿下七星也不成问题。 毕竟两百名铁浮图正面迎来,配合他们的弓箭和长枪,基本就是砍瓜切菜一样简单。 但只有常念和厉知道,如果光靠骑兵,还是有些单薄。不说肯定会有损失,时间一定也会拉长,就会失去闪电战的优势,虽说最后也能取得胜利,但无论是战士和马匹的损失,还是粮草的消耗,都会让他们心疼。 天光还没有破晓,七星负责巡查的人便逃回了部落,将延越来袭的事告知了首领。 “你们可探查清楚?对方来了多少人?” 七星的中年首领手握成拳,重重的垂在了桌面上。 那探查之人磕磕巴巴的说:“回,回首领,我,我们无法靠近,只能看到对方持枪骑马的战士大概千余人,至于普通战士多少,我们无法,无法探知。” 七星首领知道,骑马的战士被延越称为骑兵,没成想光骑兵就出动了千余名。他心中清楚,除了延越的人,此次定会有其他部落的相助。 无论是为了结交延越,还是延越许的好处,能愿意帮忙的人定会不少。所以除了这些骑兵,估计附近部落至少能出三四千人帮忙,外加延越自己的普通战士,他们觉着能有七八千人围剿七星。 这基本相当于七星的全部人口了! 现下七星的各方势力齐聚于此,胆小的已经手脚发颤。 “首领,要不我们去玄阳城求援吧。” “蠢货。” 中年首领打翻手中的茶盏,吼道:“先不说时间是否来得及,就说延越已经带人攻来,玄阳城就不可能出手。” 其他人心中明白,如果完成与玄阳城的融合,延越自然拿他们没办法。可如果延越此时出手,无论是出于愤怒,还是维护延越的名声,玄阳城如若插手,对方定会正面相抗。 他们能想到,玄阳城自然也能想到,所以求援一事根本不可能。 中年首领眼神一狠,对旁边的几个心腹使了一个眼色,那几人会意,迅速上前将账内的第一勇士浦望合力拿下。 因为事发突然,浦望心中毫无防备,正好被抓个正着。 浦望红着眼问:“首领您这是为何?” “为何?”七星首领冷笑。 “如果不是当年你招惹延越,今日又怎会招致灭族之祸?眼下已无他法,只能用你和你们这支族人的姓名交换延越的饶恕。” 虽然此法会折损七星元气,但现下小命都已不保,其他几方势力也觉得此法可行。 其实昨日七星探查的人,延越这边用望远镜早早就发现了,之所以让他们毫发无损的回去,为的就是这个。 当时厉倒也不能笃定七星之人一定会除去第一勇士这方的势力,但能让他们内部发生分歧就是好的。 因为事发突然,加上几方势力一起出手,很快浦望这方一千多人死的死抓的抓,虽说出手打了他们个攻其不备,但另外几方势力也有伤亡,最后不算被抓到的,七星这边不足六千人。 正午,两方人马是在七星部落内相遇的,厉和常念带着近五千人稳步压向七星。而七星首领则是带着两千多名战士,押解着几百人过来。 两方在相距一二百米的地方停下来,七星首领赶忙开口:“见过延越首领和祭司。” 虽然他从来没见过,但单从气质上判断,他就能锁定目标。 第277章 厉骑在赤月上打量不远处低眉顺眼的中年人,“想必七星首领也知我们延越此行为了何事,当初你们七星侮辱我们祭司且攻打原水,这笔账我们是该好好算了。” 七星首领知道,攻打原水这事儿他推卸不了,索性从另一个问题入手。他到没有开口就说欺辱祭司的是第一勇士,和七星部落无关。 而是更聪明的开口道:“对于之前侮辱过贵部落祭司之事,七星深表遗憾,此事是因为我对手下约束不严所致,为表歉意,七星愿奉上奴隶六百名,望首领和祭司不弃。除此之外,我将侮辱过祭司之人浦望以及他的族人全部带来,是杀是埋全凭首领和祭司处置。” 厉早前就见到了这捆绑着的几百人,看来与他想的差不多。但他此时的眼睛,却落在被捆绑最为严实的那人身上。 这位七星的第一勇士,嘴角上还带着血,显然是之前与人搏斗过。他的身高几乎与厉差不多,但身上隆起的肌肉却更为夸张,好像一个褪去毛的大猩猩。 厉没有接七星首领的话,而是将手中的斩/马/刀抽出刀鞘,长/刀一挥对着那捆缚之人说:“拿起兵器,与我一战!” 第117章 常念在一旁并没有阻拦,一是因为对厉有信心,二也是知晓无论自己如何说,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定。 七星没立刻给浦望松绑,而是将人推了老远才给他扔了一个兵器,叫他自行解绑。 要说他们这首领也是个胆小的,老远扔过去一把手掌大小的骨刀,和厉手里两米二的斩/马/刀比起来就好似一个玩具。好在这东西足够割开绳索,叫他恢复自由。 厉长腿一跨利落下马,吩咐手下给对方扔了一把长枪过去。 长枪落地后,浦望迅速捡起来,他知晓自己被部落抛弃了,看现在的情况无论如何也难逃一死,只能红着双眼如困兽一般迅速提枪朝厉杀来。 常念本来将自己安慰得好好的,但见那煞神一样的人冲过来,心里还是不由自主地揪在一起,生怕厉会在交锋中受伤。 浦望的动作在厉的意料之内,只见他利落地一个闪身躲开,带着劲风的枪/头就刺了个空。而厉抓紧时机迅速出手,手中斩/马/刀一挥朝那人脖颈砍去。 浦望不愧是第一勇士,反应也是极快,长/枪回撤防守,斩/马/刀/刀/刃劈在枪/尖之上,堪堪挡住这一击。 这一击厉用上了十足的力气,纵使挡住了致命的一击,但仍旧因为力的作用,枪/尖后退扎在皮肉之上,瞬间见了血。 但浦望巧妙一转,卸了力道,转守为攻,枪/尖又直指厉的咽喉。 厉这次没有躲闪,正面用刀身抵住枪/尖,紧接长腿带着劲风利落一击,踢开长枪。之后趁浦望稳住身形之际,他再次长刀出手,迅速砍下对方左手。 一切发生的太快,浦望反应过来时,左手已经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登时,豆大汗珠从额上滚落。与此同时,他红丝遍布的眼睛因充血而变得更红,咬着牙冲过来。 许是疼痛影响了他的判断和出手的速度,厉抓住漏洞,一把握住枪/尖后的枪/杆,用力向前一带,而后手起刀落,如同他脱落的左手一般,右手也被砍了下来。 之后长枪被厉远远抛开,那只握着枪的右手也随之甩出去老远。 眨眼间就失去双手的浦望痛苦地跪在了地上,不等他张嘴吼叫出声,厉的斩/马/刀再至,将那个怒目圆睁的头颅砍了下来。 因为头颅比手圆,惯性也更大,那像是染血的椰子般的脑袋滚了老远。 做完这一切,厉并未停留,迅速向后闪身,躲开了浦望颈动脉喷溅出来的鲜血。 两人几个回合不过须臾之间,被称为七星第一勇士的人已经身首异处,而此时地面上还有汩汩流出的鲜血。 七星首领狠狠的咽了口唾沫,厉干脆利落的击杀叫他生不起一点反抗之心,只求眼前的煞神能念着大仇得报饶了他们。 厉走上前,用尸体的衣服擦了擦刀上的血,然后转身回到常念身边。 “怕吗?” 常念穿来这么久,虽说仍有生理上的不适,但俨然已经是不害怕了,他下马仔细打量厉。 “不怕。” 说完这话,他发现厉握刀那只手的虎口被震裂了,沁出血来。 他心疼的帮他揉了揉手心,厉却只是摇摇头,抽回手说:“小伤,不碍事。” 因为此时还是两军对垒之时,常念也没有强行要给他上药,只心疼的握住了他。 浦望被斩杀之后,两方又陷入诡异的安静,只有延越这边马匹偶尔打鼻响的声音。而这样的沉默,无疑加剧了七星众人心中的恐惧。 最后,还是中年首领先开了口,他先是称赞:“首领果然威武。” 之后又硬着头皮说:“浦望已经被您斩杀,您看他的族人如何处理?” 延越这边只是看着他,没一人开口。 随即,他吩咐身边之人,很快浦望的族人被推到了前面。延越这边本以为七星会将这些人押送过来,谁成想那边才叫一个心狠手辣,就真的如同砍瓜切菜一样,手起刀落间,几十人的脑袋就滚落在地。 眼瞧着七星似乎准备将人全数杀了,常念赶忙开口:“住手。” 听见延越这边终于有声音,七星首领迅速制止,询问:“祭司,您有何吩咐。” 常念转头看向厉,厉睨一眼对面的人,淡淡开口:“你不会以为如此做就能抵过七星所犯下的错吧?” 第278章 七星首领不自觉抬手擦掉额角上的汗,说:“首领和祭司哪里不满意,你们提,只要七星能做到的,我们都尽量满足。” “哦?是吗?” “是的,是的,您尽管提。” 他卑躬屈膝的样子,着实不像一个部落的首领。 赤月不知因何兴奋,前蹄左右的踱了几步。厉拉住缰绳,稳住赤月情绪,开口:“我要七星所有族人归顺延越。凡未曾参与攻打原水的,加入延越后先服役两年,两年后可获得延越户帖。而参与过攻打原水的,视情节严重增加服役年限,你们可否同意?” 没想到延越上来就是要纳降七星,而且听这话的意思,这些人最好也要先给延越做两年的役人。 此话一出,七星部落人心浮动。 对于底层人来说,服役两年不是不能接受,他们多少也听说过延越役人的待遇尚可,虽说可能不如现在的生活,但两年咬咬牙就过去了,还是能活命。而且以后就是延越的人了,听说延越的生活可不是七星能比的。 而另一部分身处各势力的上层人则是大惊失色,役人在他们这就和奴隶没啥区别,让他们丢弃现在的生活去给人当奴隶,叫他们如何能干。 刚才卑躬屈膝的首领听闻此话,脊背都挺直了一些,因为他听出来了,对方并没准备与七星商量,要么答应,要么战! 既然没有退路,那何必装孙子? “延越首领好大的胃口!” 厉端坐马上,眼神向下睨着七星的首领。“好大的胃口?你未必也太看得起自己了。何况,你不是带着人去过玄阳城吗?” 此话一出,七星首领瞳孔微震! 他,他是如何知道的,他们也只不过刚从玄阳城回来,为何这边就收到了消息? 但显然,延越不会给他答案。 而且,延越这边也没给他们留太多思考的时间,很快队伍里就有人吹起号角。随着号角声起,由铁浮图开路,骑兵两翼包抄,后面的战士手持兵器随之压上,俨然已发起攻势。 七星这边迅速做出反应,首领带着众人向后撤退,随后七星战士排成一长排,正面迎上。 两方距离并不算长,很快便战在一处。铁浮图像是铁塔一样手持长枪,突刺开路,后边战士奇袭补刀,很快七星这边就倒下一片。 混乱中,七星首领和几方势力头目带着心腹趁着战乱之际迅速逃窜。 延越这边许多人都见到了,但并不着急,而是叫人拿着扩音器喊道:“七星战士听好了,你们的首领已经带人逃跑,留你们在此处用性命拖延时间。现在,凡扔下武器者,一律视作投降,凡投降之人,之前应允的条件还作数。” 还作数?那就是服役两年,就能过上延越百姓的生活,这可比丢了小命划算的多。 就在这段话说完第二遍,在场的七星战士已有半数扔了武器,做投降状。 而见延越那些人真的没有对投降之人下手,投降这件事儿就像传染病一样,一个传一个,负隅顽抗的不过二三百人,最后都被一一击杀。 这般的战斗连半个时辰都没有,便很快结束。厉带着常念离开战场,带了超过半数的人去了七星驻地,其他人则是留下来打扫战场,看管投降之人。 他们过来的时候,驻地这处还与第一次来参加交换集会时相仿,只不过此时里面乱成了一团,许多人四处逃窜。 为了安全起见,厉带着常念留在了驻地外,另留下一部分人护卫,其他人则是深入驻地,收拢七星族人,清点七星资源。 常念看着七星驻地里乱成一团的惨状,感叹:“果然,战争是最残酷的。” 厉拿出水囊,抵给他:“怎么?看着难受了?” 常念自嘲一笑:“这本就是我带人挑起来的战争,我没那么圣母。” “圣母?什么意思?” “圣母啊,你可以理解为过分的好心。” 厉看着他,说:“那我觉得你挺圣母的。” “你才圣母呢,你全家都圣母。” 厉伸手在他发顶胡乱的揉了一把,“我全家?你不就是我家的?” “哼,不和你说了。” 没人说去追七星首领的事儿,因为另外三个方位均有人守着。 逃跑时,七星这些人也都是分散逃窜。不过大部分的人都没有选择南边,毕竟从延越首领知晓他们曾向玄阳城投降这事就能看出来,玄阳城和延越是一伙的。 玄阳城的实力他们十分清楚,如果参与围剿,他们定是逃不出去的,所以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东西两个方位。 好巧不巧,七星首领选择的就是伏甄带人围剿的东边。 栗色骏马,玄色长衫,伏甄手持长枪带着骑兵朝七星逃窜的那群人杀去。她也不管面前的是何人,手中长枪翻飞,带出一道道血花,了结一条条人命。 直至有人惊恐的将首领指出来,伏甄才做了一个停的手势。 伏甄的长相是那种偏英气的,虽不是倾国倾城,但也算是面容姣好,只不过七星首领现在怎么看她怎么觉着她像一个罗刹杀神。 “饶,饶命!” 七星首领现在嘴里说不出别的,只能虔诚的祈求。 “饶命?你下令杀害我原水族人的时候,可想过饶了他们的命?” 两股战战的中年首领,此时心中直呼倒霉,听她话里的意思能猜出她大概就是原水之前的首领了。 第279章 但对于生的渴望还是让他卑微的祈求道:“是我一时糊涂犯下了大错,还望......” 剩下的话他还没有说出口,伏甄长枪一挑,将人从胸口穿了个透。之后,她又一甩长枪,将人重重丢了出去。 首领之前有令,见到七星首领可以当场击杀,遂伏甄并未留手,一枪将人刺杀。 待到日暮黄昏,所有逃跑之人杀的杀,抓的抓,原定两日的战斗,竟在一日之内完成。这也让一起参与围杀的那些中型部落心中一震。 而更为震惊的,当然是玄阳城的人。尤其是玄阳城的老祭司见到了骑兵和铁浮图后,才惊觉自己当初的贪念是多么的愚蠢。 因着向南逃窜的人很少,玄阳城这次主打一个重在参与,几乎没出什么力,这叫分到他们手上的两成资源都显得有些烫手。 玄阳城城主谦虚道:“这两成资源我们受之有愧。” 厉摆摆手:“城主哪里的话,如果不是玄阳城坐镇南边,我们也不会如此放心,这两成资源玄阳城安心收下。” 场面话一出,两方气氛更融洽了。一个城主一个首领彼此又聊了一会儿,才回帐休息。 常念和厉忙着安排七星这边的善后,都睡的很晚。而战士们则更忙碌,顶着月亮完成了战场的清理、掩埋和消杀,确保不会因为过多的人员伤亡造成瘟疫。 报平安的信鸽已经回到延越,瑶看到战争结束诸事顺利才算真的放下了心。 之后常念和厉又在此处待了两日,安排战后的各项事宜,待第二日下午的时候有工部的人来报,在七星境内似乎发现了一处矿,但是何矿尚不清楚。 那会儿两人正在与手下之人开会,简单的交代了两句,二人就随工部之人过去,当见到矿之后,常念眼睛一亮。 第118章 玄阳城拿到两成资源后,并未在此逗留,战后重建琐碎繁重,他们不便在此打扰。 回程的路上老祭司的脸上虽看不出什么表情,却会时不时的看着远处的天空叹气。 “您这是怎么了?”玄阳城城主走到他跟前询问。 老人有些浑浊的眼睛闭上又睁开,牵动着脸上的皱纹都好似更深刻了一些。 “你交好延越是对的,别说七星,就是我在面对他们时内心都有一种无力感。” 说完,他转头看向身边的人,问:“你觉得如果将延越换成咱们玄阳城,能在一日之内拿下七星吗?” 此处没有旁人,玄阳城城主诚实的摇摇头。 他分析道:“首先,延越的铁浮图和骑兵给了七星战士极大的压力,那种没办法下手,只能任人宰割的感觉太强烈,这叫许多人未战就先生出了退意。而当他们真正直面这样的对手时,切身感受到自己如猎物一样毫无还手之力,心中的绝望让他们几乎放弃了抵抗,如此叫这场战争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戮。这一点,是我们不具备的。” 中年城主的话不是仅凭自己想象得来,虽说昨日朝南潜逃的人不多,但并非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延越有意为之,那些骑兵和铁浮图是到了他们设点埋伏的地方才追上的,玄阳城众人亲眼见证了叫人望而生畏的实力。 “其次,我们得承认,想要巴结咱们得部落不少,但真的叫十几个中型部落出如此多的人助我们迎战,虽说也能做得到,但城中要付出的代价绝对不少。昨天我才愕然的发现,原来延越只带了近千骑兵,剩下所有的普通战士,全数是附近中型部落的人,这样的能力,我自问很难做到。” 他说的这些老祭司也发现了,所以他这一路才会沉默无言。 “想必过不了多久,周围这些部落都会知道延越此战的神勇表现,到时候对于他们又是一种助力。” “嗯,所以我派人将延越一日战胜七星的事更快的传扬出去了。” 听闻此话,老祭司诧异地看向他。 “您这么看我做什么,既然决定交好延越,那事情就要做得再漂亮些。” 老祭司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沉默地走开了。 有了玄阳城的推波助澜,延越一日就击败七星的事,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传播开来。 除此之外,如原水郡这些仍对外开放的郡城也收到了消息,所以来往的行商很快也听到了风声。 交换集会结束了,但如原水郡这样的郡城依旧坚持与各部落的商贸往来,只不过从集会变成了集市。售卖东西的价格不变,但没有交换集会那么热闹,且因为每个郡县的情况不同,售卖东西的品类也会有所差异。 “什么?真不敢相信,七星那样的大部落,竟然一日之间就被延越攻破了?” 他旁边的人不赞同的摆摆手,“不是攻破,是杀的杀降的降,听说就连四处逃窜的人都被全数追上了。” “可不是吗?前日来我们部落的一个游商说,七星首领都被一位叫做伏甄的大人一枪在胸口穿了个窟窿,当场就死了。” 提到伏甄,有人开口说:“你们可知道原水郡的来历。” 能来这里交换的大多是附近部落的人,遂有人开口说:“原水郡不就是之前的原水部落吗。” “没错,你刚才说的伏甄大人,曾经就是原水部落的首领。当初的七星差一点灭了原水,要不是延越出手原水早就不存在了,这次伏甄大人是大仇得报了。” “可不是吗?听说当初侮辱过祭司大人的第一勇士,被秦厉首领几个回合先斩双手再斩头,死状那叫一个惨哦。” 第280章 酒楼中的议论声不绝,虽然常念和厉没有亲耳听到,但也能猜到一些。不过常念现在的心思可不在这上面,而是看着面前的矿山乐开了花。 眼前这座矿山,好似在平地立起了一个巨大的葫芦,整座矿山呈现铁黑色,细细端详能看出来山体具有金属光泽或半金属光泽,且不透明。如果他没有猜错,这处应是一个要比部落原有铁矿大的多的铁矿山。 常念兴奋地去抓厉,因为厉靠着自己这侧手的虎口有伤,他小心的抓着厉的手腕。 “要是我没看错,这里应是一处铁矿。如果真是铁矿,那和这矿山比起来,七星的资源真就微不足道了。” 厉不懂这些,但见到这处矿山与延越的铁矿似乎长的很不一样,也不知道他加小狐狸是如何看出这是一处铁矿的。 知他不解,常念解释:“部落那处的铁矿是镜铁矿,而瞧着这山的样貌特征,八成是磁铁矿。” 他这话倒不是无的放矢,刚才他就用自己的匕首试过了,这矿石上有隐隐的吸力。由于磁铁矿中除了氧化铁之外还有许多杂质,磁力自然不如磁铁。 见后边工部的人手里有锤子,他吩咐那人说:“你过来砸下一块矿石。” 那人依言照做,不一会儿,一块拳头大的矿石被砸落下来。 常念上前将矿石拿在手里,在附近观察了一会儿,找了处土质松散细腻的地方将矿石在地面上划拉一圈,果然见到矿石上有细碎的铁屑立在上面。 “厉,你看,这真的是磁铁矿。” 他将磁铁矿拿近了给厉看,“你瞧,这矿石上立着的东西就是铁屑。磁铁矿和其他铁矿不同,其中富含磁石。磁石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吸附铁,但这并不是他最妙的地方,回去我们将磁铁矿做成磁石,有了磁石我们便能做指北针了,到时候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凭着指北针准确地判断方位,分清东西南北。” 和常念学了这么久的军事常识,加上厉之前带兵和狩猎的经历,十分清楚判断方位的重要性,想到这矿石具有如此作用,他开口道:“关于这里的规划,我们要重新定位。” 常念跟着点点头,“确实如此。” 抛开指北针一事不谈,他们也都十分清楚铁矿的重要性,更何况是如此庞大的一处铁矿山! “有了此处铁矿,我们短时间内不会为用铁发愁了。”常念脸上的兴奋不加掩饰。 要是照着延越现在的规模和用量来说,起码够用个大几十年甚至百年的,但他们十分清楚,延越发展的何其迅速,绝不会止步不前,所以常念也只敢说短时间内不会为用铁发愁。 两人原本计划不日返程,但因为发现了磁铁矿,回平昌城的日子又要耽搁。 回到议事的营帐,账内恭敬地坐着七个部落的首领。这七人都参与了围剿七星,且决定在围剿之后加入延越的。 这次围剿七星的一共有十二个部落,其中大半的部落决定在围剿之后加入延越,另五个部落则是依旧保持独立。 为了配合此次围剿,延越应允他们在其部落危难的时候为其出手一次,且明年交换集会上,他们售卖的一切物品将不征收税费。除此之外,五个部落两年内在交换集会上采买的物品,一律享受九折优惠。 对延越来说,无论是交换集会的让利还是出手一次,几乎就是信手拈来的事儿,但对于这五个部落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吸引力。 别的不说,叫延越出手一次这个条件,就能保证自己部落在很长一段时间安稳无虞,毕竟有七星在前,谁也不会想以身士卒,挑战延越的权威。 就算有那不长眼的,他们也能有周旋的余地。见识过骑兵的速度,且他们手中都有延越送的一只鹰隼,鹰隼报信加上骑兵驰援,他们只要拖延一日多的时间就能等到援军。这样快的速度是其他大部落和城都不具备的。 七星被肃清,那五个独立部落好说,按照事先应允的兑现即可,而加入延越的这七个部落,在安置上还是要细细斟酌。七个部落加起来差不多一万五千余人,这些人口即使对延越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厉看一眼众人,开口:“按照事先说好的,你们手中的一万五千余人,一半留在黎安,拿黎安户帖,参与黎安城的建设。另一半则是迁徙庆安,拿庆安户帖,参与庆安城的建设。” 攻打七星之前,厉在朝会上就定下了关于七星的重建方向,它与新纳降的平克一起,都以府城的规制建造,并早早起好了名字,七星重建后起名黎安城。平克重建后,则改名庆安城。 关于这个,几人心中早就清楚,不过对于谁留在黎安城谁去庆安城,他们心中十分忐忑。 无论是从距离上还是从现状来看,黎安城都是最好的选择。别的不说,七星剩下的四千多人大多都会以役人身份安置,所以除了主城派过来的势力外,剩下的权利分配自然会落在几个部落身上。 但如果去庆安城,则不然。平克作为大部落,本就有土生土长的优势,外加五六千人的人口体量,能分到手的权利绝不会少,那留给他们外来势力的又会有多少? 厉回头看一眼身后的侍从,侍从马上会意,不一会儿拿来了一个签筒。 “我知道你们心中所想,为了公平起见,便抽签吧。这里边一共有七支竹签,有三支底下无色,有四支底下为红色。抽中红签的留在黎安城,抽中无色签的则前往庆安城。” 第281章 说完,他看一眼下方之人的脸色,果然一个个面露忐忑。 “你们也不用心中惴惴,我允诺大家,无论是留在黎安城或是去往庆安城,所享待遇不会有太多不同。” 几人齐齐看向上座的首领,瞬间心中已有猜测。 厉没有将话说的太明白,但坐在下边的几人却听懂了话语中的暗示。平克主动加入延越不假,但庆安城绝不能是平克人的一言堂,所以刚刚话里暗藏的意思是需要另外的势力掣肘平克,所以在座的人猜测,去庆安城的部落,能分到手中的权力绝不会比平克少,这叫大伙儿的脸色好了不少。 不过再怎么说,去庆安城也还是要长途跋涉,他们内心还是想留在黎安城的。待抽签结果一出,有人开心,有人苦笑,不过心里边都算踏实。 将人员分派的事敲定,已经是深夜了,厉带着常念回了临时的住所休息。 因为此处不是平昌城,且不确定是否有七星的漏网之鱼在外逃窜,所以首领和祭司的住处外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有人看守。 今日抱着祭司大人睡觉的某首领,手中摸索着摸索着就起了火,虽祭司大人拳打脚踢,但依旧拉着人折腾了一通,被折腾的人脸皮薄,咬着嘴唇不出声,到了关键处实在难受也只敢默默地掉金豆子,事后某位首领又给人好一通哄。 “离我远点,不想挨着你。”常念葱白的脚丫不轻不重的踹在厉的小腿上。 厉没了与旁人相处的冷淡,反倒是厚着脸皮凑上去。“夜里帐子凉,你挨着我暖和。” “我喜欢冷着,你管得着吗?” “管不管得着另说,你受冻我心疼。” 常念瞥了他一眼,“我瞧你最近越发油腻了。” “油腻?是何意思?” 常念黑宝石一样的眸子转了转,说:“夸你成熟稳重有魅力。” “少来唬我,虽我不知晓油腻的意思,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某人趁着小狐狸不注意,又将人抱在了怀中。 借着透过来的月光,厉瞧见怀里的人儿嘴唇有点肿。 “怎么咬的这么狠?” 提到这个,常念又补了他一脚,“你还好意思说,这破帐子根本不隔音,外面就站着人,我要不咬着些,早就叫他们听了去。” 厉大拇指在他微肿的唇瓣上擦了擦,“对不起,是我不好,以后不这么胡来了。” “哼!你别想有以后。” 第119章 第二日,厉并没叫常念早早起来,昨晚确实有些过分,今早起床时听他嘀咕腰酸,就哄着人睡个回笼觉。 出帐子,正好看到迎面走来的雍留。 “见过首领。”看到他出来,雍留恭敬的行礼。 厉点头,示意他站到自己身边,“你和祝蠡昨晚上到的?” “是,昨晚到的。” 回话的时候,雍留无意瞥见了首领脖颈上若隐若现的齿痕,想到帐子里睡着的另一个人,他心中便有猜想。 不过,现在他已经不是刚跟着祭司时的样子,有的情绪他隐藏得极好。 而厉对他的态度也有所转变,有些事也愿意交给他做。毕竟最先跟着他家小狐狸这批人,还是十分信得过的。 “今早过来,大概了解这儿的情况了吧?” “回首领,粗粗了解过。”雍留恭敬回道。 “嗯,黎安城也好,庆安城也好,都是除主城平昌城外第一次在外设立府城,且两城的人口规模都远远大于一万之数,所以必须有信得过的人坐镇。庆安城有启,他有建造原水郡的经验,也是一直跟着我的人,我放心。黎安这边,你和祝蠡好好配合,他有经验有能力,你是最早跟着祭司的人,我也放心。” 厉只将话说到这里,别的便没有多说。 雍留心里明白首领的意思,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为祭司做事,成为祭司信重之人。如今正是机会,自当好好把握。 “请首领放心,雍留定与祝知府一起将黎安城建好。” “嗯。” 两人去了议事的帐子,进去时祝蠡人已经在帐子内了。 祝蠡见到两人一起过来,倒也不惊讶,谁都知道雍留之前是祭司大人的家臣,如今过来去见见祭司实属正常。 他起身,恭敬道:“见过首领。” 厉微微抬手,“都坐吧。” “想来两位见了黎安城的现状,应知晓这里的任务有多繁重。祝蠡,你在原水郡做的很好,按理说应该叫你回主城做事,可是其他人的经验不足,叫谁过来我都不放心,所以黎安城还要你多操心一些。” 厉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曾经的他就像一柄锐利的剑,势不可挡。如今这柄宝剑有了剑鞘,藏起了锋芒,他曾经让人生畏的气场全部收敛,你看不到他的锋芒,但觉得这样窥不见底的人才更强的可怕。 祝蠡忙起身:“首领谬赞,祝蠡不敢当。能成为黎安城第一任知府是祝蠡的荣幸,祝蠡自当竭尽全力,不让首领和祭司失望。” “嗯,坐着说。” 厉喝了一口身边人递过来的茶,才说:“我大致与你们讲一下黎安城的现状。先说人口,再说基础建设。” “我与祭司昨日粗粗计算,黎安城人口大概一万五千人。其中你们带来了两千余人,新加入延越的四个部落每个部落两千人左右,共计八千多人,剩下的四千多人是原七星的旧人。七星的人口奴隶占了一千人,我和祭司的意思是这一千人要你们二人收为己用,培养成自己的势力。不过用人也要注意甄别,到时候别被啄了眼。七星剩下的三千多人,均需要服役两年,两年后才能得黎安城户帖,这部分人注意看管安排劳作,别生事即可。” 第282章 他先是交代了现状,然后用目光在两人身上扫了一下,接着说:“黎安城的人口比起平昌城还要多,所以你们二位要对这个压力有预期。且新加入的四个部落实力相近,如何均衡各方势力,就需要祝蠡多费心。” 祝蠡当初在原水郡时,曾吸纳过不少部落加入,当初在均衡各方势力上与启费了不少功夫。只不过这次人数更多,所涉事物更繁杂。 前几日祝蠡接到调任的消息,还觉得如做梦一样。原本他不过是个几百人部落的首领,可才几年的工夫,就要管理一个庞大的城,其中的忙碌艰难不必说,只是想到以后的前程,他胸口好似有滚热的岩浆在翻腾一样。 回想当初启和他说的话,如今算是应验了。虽说难得在原水郡扎下根,生活也过的舒坦许多,但他也知道黎安城这个机会对他来说有多难得。如果他将黎安城建设好,那以后的官途说是平步青云也不为过。 他清楚,延越在迅速崛起,只有跟上部落发展的人,以后才能站在权力之塔的上层。同时他也明白,自己与申、庚、伏甄这些人不同,他们是首领和祭司的心腹,是最被信重之人,但除了这些核心层的人,他与其他人绝对有一争之力,而黎安城就是他的考验。 “请首领放心,祝蠡一定竭尽全力。” “嗯,有你这句话我和祭司就放心了。” 话刚说完,常念就打着帐帘进来了,后面还跟着几个侍从看样子是端着早饭。 “听人说你们刚起来就被首领拉着商议事情了,想来还没吃早饭,都别饿着肚子,吃完早饭再说。” 常念进来时,雍留的眼神一扫而过,随后与祝蠡一同起身行礼道:“见过祭司。” “都坐,都坐,先吃早饭。” 议事的帐子内,都是七星留下的陈设。与延越议事厅那种椅子茶几的摆设不同,这边都是木墩和略矮的几案。 正好,面前的几案适合摆放早饭,侍从带来的清粥、包子还有爽口的小菜被摆在各自的几案跟前。 两人都说了谢首领、祭司,然后等着首座上的人坐下来,他们才跟着坐下。 待早饭吃完,四人又开始商议黎安城的相关事宜。 常念觉得木墩不够舒服,准备席地而坐,厉手疾眼快将身后的厚垫子给他放在下面,叫人坐得舒服些。 他的体贴被下方的两人看在眼里,但他自己却毫无所觉,转头谈起正事:“刚刚说了人口,那下面说说基础建设。” “你们也见到了,这里的住房还是传统的木屋,根据户部的官员统计,大概可以安置百千人。这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剩下的七千人如何安置住所,二是木屋冬季保暖性差,需要提高木屋的保暖性。祝蠡,你之前建原水郡有经验,说说你的看法。” 祝蠡刚要起身回答,厉摆摆手,“咱们事情多,不用那么多虚礼,都坐着说。” 闻言,祝蠡正襟危坐道:“我先说木屋采暖的问题,我早起看过驻地的木屋,大小要比原水郡最先住的半地穴式的屋子宽敞,且有更好的采光,但问题就是用木头围成的墙体容易漏风,我们可以在木屋的内外厚厚抹一层黄泥增加保暖性。至于冬季采暖,可以在屋内做个泥炉,满足采暖需求。” “至于您说的另外七千人的住房,我昨晚过来时虽然天色已黑,但仍瞧见了不远处的一座碎石山。我想如果建造过渡用的住房,可以用那些碎石搭建临时居所,那处碎石不少,我心中大概预估了下,应该足够房屋的建设。石屋的建造仍采用半地穴式的,房屋向下延伸,减少了墙体的高度,所以不必费力挖地基,只需要基础填充就好。想来以现有的人数,不出五六日,就能完成房屋的改造与建设。” 听他讲完,常念心中惊喜,追问:“为何你提议建石屋,而不是直接用黄泥做半地穴式的临时居所呢?” 祝蠡答道:“黄泥的支撑性弱,如果用黄泥建造的话,还需要再费事去砍树枝做支撑。我刚才虽说是碎石,但其实那里的石块并不比咱们部落的砖头小,碎石的支撑性比黄泥好许多,只需要就地取材,用驴车将碎石运过来,想来垒起一米高的墙体不成问题。” 常念笑的开心,“我们想到一处去了。” 祝蠡心下稍安,知道自己的这个试题答案算是做对了。 常念叫侍从过来,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他这两日绘制出来的地形图在面前展开。 “你们两个过来一下。” 两人闻言上前,在地图前面不远处停下观看。 “昨日我与首领还有几位工部的官员商议,将黎安城的选址定在了驻地的东南方。这处地势平坦,水源充足,我们的意思是先建城墙,再建房屋......” 谈到建设方案,他们干脆叫来黎安城第一批任免的主要官员以及负责城建事宜的工部和户部官员。 账内你一言我一语的,对规划的可实施性进行了论证,很快又是半日时间。 其他人退出帐子,账内又剩下四人。 常念看一眼外面的日头说:“你们俩别走了,留这吃完午饭咱们再继续。” 说完之后他抱歉地挠挠头,“不好意思,我和首领还要去一趟庆安城,所以要趁着这几日将事情都敲定,只能多辛苦辛苦你们。” 雍留和祝蠡赶忙起身说:“祭司严重了,这本就是我们分内之事。” 第283章 等饭的功夫,也没有浪费,厉开口:“延越这次设立黎安城,一定会引来原水郡到黎安城之间的不少部落加入延越。但部落现状不宜再扩建郡县,我和祭司的意思是,即不放弃这部分人,但也不着急整合。” 首领说的既不也不的概念叫两人一头雾水。 祝蠡开口询问:“那首领和祭司的意思是?” 因为是常念提出的,他解答道:“不管是小部落还是中型部落,在加入延越后不再像以前一样整合在一起建立郡县,而是将他们的部落改为村,村子设村长,可由原部落的首领担任,如最早的延越外城一样。这些村子会划分给黎安城和原水郡,靠近黎安城的由黎安城管辖,靠近原水郡的由原水郡管辖。” 雍留和祝蠡都在外城做过管事,很快就明白了祭司的意思。 常念继续道:“除此之外,黎安城和原水郡也会派人下去指导他们建房和耕种,种子、农具这些资源主城会根据人口统一调配,由户部下设官员监管。尤其是农具,在忙完耕种和收获后将统一收回。管理上叫他们先自治,只需定期像你们汇报。当然,我们的指导帮扶并不是为了扶贫,你们要做好每个部落的土地丈量,根据土地面积向部落缴纳相应的粮食作为土地税费。这些土地税,一半上缴部落,另一半留在城郡之中,由地方自行储存管理。如果期间他们还需要像盐这类的物资,也可先行给予他们,待收获时,叫他们上缴同等价值的粮食即可。” 别看延越日子过的蒸蒸日上,但其实大多小部落都过得十分艰难。有了能叫他们活下去的办法,想来会有更多的部落加入。至于会不会担心他们拿了好处过后会不认账,想什么呢?七星都能一日之内被他们覆灭,何况是几百人的小部落。 而此时祝蠡心中激动和压力各占一半,不得不说黎安城的工作着实不少,不但要兼顾新城的建造与管理,还要顾及周边势力的统筹和管辖,这需要他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上午议事的时候,工部又有人来报,发现了新的矿石,疑似石灰岩。 这次工部官员学聪明了,开凿了几块样石带了过来,常念确认是石灰岩无疑。这倒是叫祝蠡松了一口气,有了石灰岩黎安城就能自己生产水泥,比起从主城运过来,速度要快上不少。 “祭司说完祝蠡的事,那我说说雍留这边的安排。” 雍留跟着听了一上午,此时说到自己,他坐的更为笔直。 “由于这边发现了铁矿和石灰岩矿山,原本的一千精兵应是不够,晚些我会着人回主城再调六百精兵过来。除此之外,之前与你说的可挑选七星奴隶加入军队,另外在四个部落里也可挑选一部分,至少保障这边军队人数不少于四千人。” 厉说完,常念又补充:“别看与你说的不多,但你这儿的工作一点不比祝蠡那轻省。只有你这里将人看管好,有能力镇压各方势力,祝蠡那的工作才能顺利展开。” 雍留赶忙起身,“祭司放心,雍留绝不懈怠。” 常念点头,“你们一起的几人,虽你话最少,但我知晓你能力算最出众的。这两年又经过诸多磨炼,定能叫我和首领放心。” 那天商议之后,次日下午厉又说了黎安城建好后一些基础方案。最大的不同是,黎安城的房屋不再实行统一分配,而是由个人自行购买。 因为除了临时住所的建造外,其他一切工作均会支付工钱。别说普通百姓,就算是黎安城的役人如果努力将工钱存着,也能买一套面积小一些的房子。 是的,就算是役人也是有工钱的,只不过他们相对来说工钱更少且工作更为辛苦。像矿场开采的工作,大多都是由役人完成的。 两人又在黎安城留了三日,尽量将事情安排的周全,才乘马车回了主城。 回到家中,瑶好一顿念叨,先是说厉晒黑了,又说常念饿瘦了,总之就是两人都没照顾好自己,叫她好生心疼。 待吃午饭的时候,瑶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厉,你脖颈处的红痕是怎么回事。” 这几日高强度的忙碌,叫他早忘记脖颈处的咬痕,今日衣服穿得半遮半掩的,正好被瑶瞧见。 要说那日常念真是急了,这都过去多少天了,还留着齿痕的模样。 厉和常念也没准备瞒家里一辈子,打算忙过这阵子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说,不承想竟被瑶发现。厉也不准备编些借口,反倒直言说:“瑶姨,我和念在一起了。您别怪他,是我先招惹他的,要......” “停。” 瑶没有让他将话说完,而是将他叫住。 常念见状,赶忙凑近了厉,抓起厉的手接着道:“阿娅,这不怪厉,是我,是我先动心的。” 不等他接着说,瑶先是气笑了:“怎么,你们就认定了我是不通情理的家长,还不等我说句话呢,就倒豆子一样说个没完。” “啊?” 别说常念了,厉此时也是一脸茫然。 瑶无奈道:“我这不是长着眼睛呢吗?你们两个天天腻在一起,就算关系再好的兄弟也没有你们这般的,那是什么原因我还能不知道!一早就等着你们主动和我说了,可等来等去没一个开口的,要不是今儿我看到厉脖颈上的齿痕,也不知你们还要瞒多久。” 常念第一反应:出柜出了个寂寞,家长的阻碍呢?世俗的偏见呢? 第284章 不对,他们延越男男婚姻早合法了,不存在世俗的偏见。 他忙走到瑶的跟前,哄道:“没想瞒您太久,这不是最近太忙了,准备忙完这阵子再和您坦白吗。” 瑶不吃他这套,问:“那早干吗去了?” 常念委屈:“这不也没在一起多久嘛,我是想着等到感情稳定了再和您说。没想到感情稳定后事情又这么多,才一拖再拖的。” 厉见状,也忙道歉:“瑶姨,这事是我考虑不周。” 本来瑶也不是真的生气,他俩你一言我一语的,很快就将瑶哄好了。 “既然你说感情稳定了,那何时去领婚契啊?” “啊?”常念一脸茫然看着自己母亲大人说:“这个不急吧。” 瑶睨了他一眼,训道:“你年岁小不着急,厉都多大的人了?你瞧弘家的孩子都能背《三字经》和《千字文》了,我知你们两个不用考虑孩子问题,但总归结了婚才更像回事儿。” 常念:这么快就从出柜变成了逼婚,这个发展是他没有考虑过的。 厉在一旁解围:“瑶姨,我是想等部落稳定之后再领婚契。念他总说延越不能一直是一个部落,未来要建国的,我等着建国之后将婚事和建国的消息一起昭告天下,您看可以吗?” 瑶听了这话,自然没什么不满意的,“既然如此,你们两人的事便自己做主,只要记得彼此相互扶持,相互包容。” “瑶姨,我会的。” “阿娅,你就放心吧。” 知道祭司和首领回来了,鹤赶忙从一摞图纸中爬出来,回到府中拜见。不过说是拜见,更像是诉苦来的。 “祭司,你看雁都去了庆安城,我也想出去历练历练。” 常念一脸无语,“你堂堂工部尚书,需要去哪里历练?” 鹤不以为意,“听说黎安城水系较其他郡城都复杂,我想去黎安城参与建设。” “水系复杂,自然会有底下人将图纸送回来,你在主城一样能参与建设。”常念反驳。 比起其他人,鹤和雁与常念是不同的,尤其是鹤这种全部心思都放在研究上的,说话自然更直白一些。 “祭司这话就不对了,就算是看图也没有实地考察来得更为详实,我觉得想要做好水系规划和其他建设的辅助,还是要去一趟黎安城的好。” 最后还是厉在一旁,帮着说话,常念才松口:“去可以,最多一个月,一个月后必须回主城述职。” 黎安城安全不比平昌城,常念叫了几个身手好且信得过的人,吩咐他们贴身护卫才算放心。 终于得到了外出历练的机会,鹤高兴的谢过首领和祭司,便又回去钻研那一堆的图纸了。 晚上常念好好泡了个澡解乏,虽说是坐的马车回来的,但这么远的路坐马车也不见得是多舒坦的事儿。但不承想人刚钻进被子,就被一双大手捞起来。 “你,你要做什么?” 厉勾起嘴角笑着看他,“念,我觉着你这便是明知故问了。” “不,不行。这一路我累了,经不起你折腾。” “没事,你躺着,不用动,我动就成,绝不让你受累。” “滚蛋,你当我是傻子吗?你动起来,我全身都得散架。” “念,今日我高兴,瑶姨应允我们的事了,我心里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本来全身细胞都叫嚣着拒绝,但厉这一句话就叫他心软的一塌糊涂。反倒是主动捧起厉的脸,凑上去印了极深的一个吻。 然后,他就后悔了! 一夜荒唐,常念都不知道自己哭了多少次,到后来竟是上面也哭不出声,下面也再无东西了。 他用最后一点力气骂道:“狗东西,大牲口。” 厉伏在他耳边低笑:“我就当念是在夸我体力好了。” 常念心中有一句震耳欲聋的滚想吼出来,可惜他现在就连吐字都艰难,最后只得不甘心的闭上眼睛,连两人什么时候结束的也记不清了。 因着记挂庆安城的建设,两人回到主城只待了两日就再次启程。 第120章 时光飞逝,两年半似乎就是弹指间的事儿。 今天是第三批实验水稻收获的日子,一望无际的稻田里快到小腿高的水已经被排干净,经过几日的晾晒土地软硬适中,正适合下地收割。 常念站在稻田边上看着颗颗饱满的稻穗十分满意,要不是前年秋日里一下子得到了好几种稻种,他倒也想不起来改良稻种。 他对农学并不算精通,关于水稻杂交的知识更是知之甚少,不过怎么说呢,没吃过猪肉倒也见过猪跑,折腾了两年真叫他搞出一点名堂来。 根据刚刚收获完的五十亩稻田产量计算,这个被他叫做龙粳零九的亩产量竟然是粟米的一点五倍。要知道水稻亩产量追上粟米产量,那也是到了唐朝的事儿,然后从那时起一点点发展,才形成北麦南米的主食观念。 龙粳零九上一次小范围试种的品质和产量都叫常念满意,见大规模种植也没出什么问题,那等到明年开春,就能将龙粳零九的稻种分发到下面的府城郡县了,以后便改种这个稻种。 后面,他还要根据龙粳零九稻种的特性优化种植方案,争取能将他的产量再提升一些。 龙粳零九优秀的产量就连地里忙碌的人也能一眼瞧出不同,有与常念熟识的,忍不住要过来夸赞两句。 第285章 “祭司,这稻米长得可真好,瞧这比去年的稻米能多收成不少。” 常念呵呵一笑,“你看出来了。” 那人挠挠头,“俺跟着祭司种了几年稻米,现在也能瞧出一点。” “很不错。”常念赞道。 那人被夸的脸一红,想了半天没再憋出什么话,赶忙转头回地里干活。 要说比水稻产量提升的更快的还是延越的发展,两年半的时间,延越的领土面积基本已经达到了晋豫两省加起来那么大。 延越的扩张十分均衡,以主城平昌城为中心,东南西北向外延伸的距离几乎无甚差距,都在六七百里左右。如有事快马日夜兼程,一天便能到达各方边境。 部落起初的规划并非如此,因为同时兼顾庆安城和黎安城的建造,所耗人力物力甚多,西、北两个方位不着急扩建,但实时所迫,推着延越不得不再次扩张。 庆安城和黎安城建造无形中给附近几个城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他们也开始效仿延越,接纳许多中型部落的纳降。不过比起延越的整合重建,他们并不具备这样的实力,最后搞出来的更像是各地诸侯割据的形式。 这些部落名义上隶属于某个城,但城对其的掌控力如何却并不好说。如果要是哪一天城中出事,是否能有效调动这些“地方诸侯”为其所用,还尚未可知。 延越则不然,延越不但权力中心在主城,而且无论府城还是郡县的核心官员都是首领和祭司的心腹,调动起来可以说如臂使指。 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建造庆安城和黎安城那年,北方发生了一次规模十分庞大的兽潮,这可能跟那一年气温比往常低有关系。北方很多部落都受到波及,就连大部落也难幸免。 雍祥城在北方,因为底蕴雄厚并未受太大影响,反倒是趁着兽潮的势,大举将许多部落收入麾下。这些部落本就遭受兽潮袭击,无法再承受任何打击,即使再不情愿也得加入。 除此之外,雍祥城不知在哪儿听说的,加入延越的部落都要每年上缴税费。他并未弄清缘由,只跟着有样学样,叫这些新加入的部落缴纳税费,缴纳不起的直接挑人抵税,弄得许多部落怨声载道。 他们不知道,延越虽然向新加入的部落收取税费,但那也是在延越给了种子、农具、建房等诸多帮助的情况下。待到秋日收税,即使扣除上缴的税费剩余的粮食也足够自己族人吃用,且日子也比曾经好过不少。 最直观的就是那年冬天十分寒冷,但加入延越的这些小部落没一人被冻死饿死,这要是放到以往他们想都不敢想。所以,虽然需要每年都上缴税费,他们心中也是十分乐意的。毕竟,如果离开了延越,哪儿去找种子,哪里搞农具,谁卖给他们有机肥? 没有种子、农具、有机肥,就算有地有啥用? 至于说收获不就有种子了?一是他们不会选种,二是延越发过来的种子都是拌好除虫药的。没错,为了保证出苗率,常念结合自己的医学常识经多次尝试,搞出了除虫药,可以有效抵抗病虫害,从而保证出苗率。 雍祥城不知道这些,还在侵占扩张中得到了甜头。他们并不觉得那些连兽潮都无法抵挡的部落能有什么本事,自然做起事来更肆无忌惮。直到他们将主意打到一个受兽潮重创的大部落。 那个大部落叫源吉,一日雍祥城带着战士气势汹汹到达源吉部落驻地,语气不善的邀请他们加入雍祥城。源吉在这段时间对他们的无耻行径有所耳闻,一咬牙只得谎称自己在前几日已加入延越。 听闻此事,雍祥城的人也是不信的,但由于忌惮延越实力不敢胡来,只得派人去延越求证。当时厉听闻此事虽然有些惊讶,不过稍一琢磨也就清楚是怎么回事了,随即叫人回应此事为真。 知晓雍祥城派人去了延越,源吉部落的首领心里十分忐忑,如果对方戳穿他们的谎言,他们将比其他加入雍祥城的部落还要凄惨。好在延越将事情遮掩过去,还派了一队骑兵过来表明态度,雍祥城虽心有不甘但只得扬长而去。 那一日,延越来人与源吉部落的首领在帐子里谈了一整日,然后延越向北七百里的地方就多了一个叫做盛安城的府城。 有了源吉部落开头,后面的部落纷纷提出要加入延越。 那时已经快到冬日,无法学着之前的小部落那样教其耕种,待冬日时自给自足。但延越还是接纳了盛安城以南部落的纳降。 因为加入的部落众多,人数着实不少,延越能给予的帮助十分有限。除了教他们搭建半地穴式的临时住房,还每个部落提供了食盐以及饱腹感更强一些的粗粮。除此之外,为了避免因兽潮受伤的人感染,每个部落还都派出两人上延越学习基础的外伤处理,总算帮着人将那个难熬的冬日度过去了。 延越虽然在北方投入了不少物资,但也叫北方部落比其他加入的部落更诚心,也更有认同感,同时让延越在第二年盛安城的建造上,少费了不少心力。 北方众部落的加入好处不止如此,延越西边水源匮乏,倒是一直得不到很好发展,当初计划从部落开渠引水过去。但其实并不是最佳方案,北边地势高,正好有一条河流很适合向西引水,为此还特地在西部的河流上游多建造了一个郡县,名为清扬郡。 至此,西边除了最早规划的卫星城以外,还在距离铜矿不远处建立了一个名为金安城的府城。除此之外,在卫星城和金安城中间还设有一个郡县——平山郡。 第286章 西侧的卫星城和平山郡都是以畜牧业为主,种植业为辅,尤其是平山郡,有一片土地特别适合种红花。 红花是一味活血化瘀的药材,延越三军已达三万之数,这么多人就算是训练,磕碰都是难免的,红花具有活血、散瘀、止痛的功效,尤其是制成红花油效果更好,而现在平山郡种植的红花,是延越红花的主要来源。 比起这两个郡县,金安城更着重工业。另外,金安城还是延越隐秘屯兵练兵之地。由于地处西方,极少有外部落过来,这里显得更为神秘。 延越的变化不止这些,部落的整个权利构架也更为清晰明了。不仅有主要架构的三院六部,还有下边根据行政区州、府、郡/县、镇、村划分的行政权力。除此之外,各个地方均有军队和府衙两个机构,互相监督、彼此督促。 部落目前有三个州,分别为主城向北的地方为琼州,主城向东的地方为青州,主城向南的地方为益州。而西边地处特殊,暂时隶属于平昌城管辖。 三州之内目前下辖府城一座,郡县三五,镇子十几处,以及村庄若干。州设置的最高职位为知州、府为知府、郡县为知县或县令、镇子为镇令,而村子则为村长。 延越在这两年半的时间内,完完全全的完成了从原始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所以,在一切都全部走向正轨,且平昌城内的皇城宫殿已基本建设完成时,延越对外宣布了一个消息,在今年冬至正式建国。 自此,延越不再是一个部落,而是蜕变成越国。 中和殿内,常念和厉还有几个部门的尚书一同用午饭。只不过曾经是一个桌子上吃,如今眼见着建国日期临近,礼部制定的规矩不可废,变成每人前面各设一个餐桌。 吃饭这个功夫,大家也没真的闲着,而是一边吃一边议事。 野喝了口汤,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说:“最近礼部收到许多部落和城送来的消息,称取消交易集会,叫他们觉得十分不便。” 他对面的丘放下筷子,不解:“这有何不便的?三洲都有指定郡县对外开放,该卖给他们的东西一样不少。” 野解释:“可能没有了特定的日子,叫他们觉着不热闹了。” 常念接话:“这个不急,对外贸易在建国以后还会调整,叫他们准备好银钱采买就成。” 其他众人听闻均是一笑。 要说最近哪个部门最忙,自然要属礼部。好像一下要把这几年欠其他部的业绩全补回来一样,礼部众人没一个不累瘦的。 常念看野明显瘦了一圈的身形,开口:“最近礼部着实辛苦,待忙过这段日子,叫你们从上到下都好好休息休息。” 野忙说:“分内之事,不觉辛苦。” 礼部说完,户部的雁接着开口:“今年丝绸锦缎虽比去年多了两成,但几个城主都私下找过我,想问能不能多买一些回去。” 去年,延越在麻布、棉布之后又推出了丝绸锦缎,因其外观精美华丽,触感细腻丝滑,一经出现就吸引了各大城主的目光。 但这东西不仅贵的叫人肉痛,且只有城才有购买资格,更夸张的是纵使是城来购买,这东西也限量供应。不仅限量,来晚了更是买都买不着。 以前攀比都比谁权杖上的宝石大,现在就算宝石再大,要是没有一身锦缎做的衣服,那也尊贵不到哪儿去了。 常念摆摆手:“告诉他们,不行。一是之前我与你说过的物以稀为贵,咱们要趁着现在狠狠薅薅他们的羊毛,另外也是咱们的产量确实有限。延越地处北方,气候相对来说要比南方干燥,你也去过桑树林,桑树的成活率大概在七成,能养活的蚕有限。虽然明年春日南边的沂阜郡也要栽种桑树养蚕,但依旧不宜大量供给市场。” 雁点头应道:“属下明白。” 其实这话雁前几日就回过他们了,说丝绸锦缎不仅原材料稀少,染和织也是极费功夫的事,谁承想话虽说出去了,但没有谁信他。 倒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延越从主城到地方,有品阶的官员穿的官服全是锦缎做的。别说别的,一个镇子的镇令都能穿上锦缎做的衣裳,他们这些城中的老爷们有的愣是没有一件,这像话吗? 可别提镇令的官服了,镇上的镇令多数都是从加入延越的小部落中选出来的,他们第一次收到官服后,恨不得供起来。尤其是知道这是城里老爷们都穿不上的好衣裳,更是惶恐。 无奈,除休沐外只要到衙门,就要穿着这身衣服,叫他们真是穿得心惊胆战。 有那夸张的,第一日穿着官服竟是不会走路,好像个挪动的衣服架子。下边的人更是小心,说啥也不敢靠近自家镇令两米内,生怕碰到那金贵的衣裳。 前两人说的都是对外商贸,丘开口则是谈到北边的形势。 “今早兵部收到盛安城的消息,北边最近局势十分混乱。主要原因还是雍祥城做事太嚣张,让底下许多部落叫苦不迭,前日有十几个部落共计两千多人与雍祥城在盛安城东北方七八十里外发生了冲突,最后以十几个部落惨胜结束。” 常念今早就在厉的桌子上看见这事儿的折子了,他对雍祥城的做法十分看不上。抛开别的不谈就单从雍祥城出发,虽看似他们在其中获利不小,但隐患也极大。 一直没说话的厉开口了,“北边还是要紧盯着些,如果有流民进入村子,只要不与咱们的人发生冲突,都可秘密送到盛安城,再由盛安城整合送去西边安置。但如果有大量流民涌入,要立即上报,尽快处理。” 第287章 随着延越这几年的飞速发展,人口数量也随之不断增长,现在人口总数已经超过十二万。这在许多城看来,都是个十分不可思议且恐怖的数字,只有常念知道,这些人口其实并不多。毕竟,就算在东汉时期都城洛阳的人口都已过百万。 “至于战事,我们出师无名,先不插手。” 殿内众人忙碌到黄昏将至才散,常念乘着马车与厉出了宫,一路来到了南城门。 平昌城内东南西北四个城门都设有军营,职责便是守卫四个方位的安全。城门在白日是敞开的,来往经过的人也不在少数,多为各地行走的经商之人。延越从开始便给予百姓经商权,经这几年发展,确实有头脑好的发展成了商行。 不仅百姓,延越也不禁止在朝官员经商,不过大家心中都清楚重心在什么地方,有自己产业的也会控制产业规模,决不能叫首领祭司觉着他们不务正业、不堪大用。 军营中众人见到来人是首领和祭司,赶忙都上前行礼:“见过首领、祭司。” 厉微微颔首,“无须多礼,忙你们的去吧。我与祭司过来只是想去城墙上瞧瞧风景,无甚要紧的,都别跟着了。” 闻言,众人识趣的散开。 延越的人都知道,冬至不仅是延越的建国大典,还是首领和祭司的大婚盛典,所以听闻首领带祭司过来看风景,便没人不识趣的凑上来。 今年是个暖冬,但十一月初的黄昏日暮时也有些凉。常念裹紧厉给他披上的狐裘,看着天边的夕阳感慨:“延越的夕阳好美。” 厉在一旁揽着他的腰,“既然你喜欢,以后我每日都过来陪你看。” 常念轻笑,“那倒也不必。” 厉突然话锋一转说道:“再过几日,你就不再是他们的祭司了,而是我的皇后。” 祭司,那是所有人的祭司。而皇后,便只是他一人的皇后。 不过提到这个,常念也有些憋闷。延越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祭司这种神权意味明显的职位断不适合再留着了。 一开始常念想,既然不做祭司做个首辅或宰相也不错,但考虑到百年或是几百年之后,这个职位权力太大,存在的弊端过于明显,他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想来想去,适合自己的真就皇后着一个空缺了。 人家穿越都是皇上、太子的,最差也是个皇子夺嫡什么的,他倒好穿越一次忙碌好几年,最后就成了皇后了。 厉看着他脸上变幻的神情,故意问道:“念是不愿?” 常念扬着下巴冲他哼了一声,“你少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是。”厉从身后抱住了他,低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低低地说:“我确实得了这天底下最大的便宜。” 建元元年,延越建国,改国号为越。首领秦厉称帝,年号建元,封伴侣常念为皇后,立其弟秦安为太子,至此开启了越国的建元盛世。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