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烦》 第一章 庄胜和经营制鞋事业,在商界颇有名气。他的第一任妻子在替他生下两个女儿后就生病饼世了,庄胜和对妻子念念不忘,可是观念传统的他,还是认为一定要有子嗣传宗接代并继承事业才行。几年后,他看上了新进公司的秘书小姐李美芬,他认为她年轻乖巧,身体又好,应该能为他生下儿子,于是续弦娶了她。 如庄胜和期待,第二年李美芬顺利替他生下一个男婴,就是庄凯骏。 可是,庄凯骏的童年却是在孤独和痛苦中度过。 对庄胜和来说,有了后代,第二任妻子的利用价值也就没了,毕竟他并不爱她。他继续忙于事业,同父异母的两个姐姐因为跟凯骏年龄有一段差距,虽然不至于会欺负弟弟,但是跟他很生疏,高中毕业后,她们就到国外念书,最后也都在当地结婚定居。 凯骏几乎是看着母亲的泪水长大的,父亲严重冷落母亲,对母亲不闻不问,父母亲的关系冰冷无比,像是持续不断的冰河期。因此,他和父亲的相处也恶劣到极点。 十六岁时的某一天晚上,他跟父亲一言不合,又大吵了一架 “我恨你!你为什么会是我爸爸?我为什么要当你的儿子?”这样无解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庄凯骏。 如果他不是庄胜和的儿子,或许他就会得到父亲疼爱,不用每天看着母亲流泪,他会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啪!一记火辣辣的耳光挥向庄凯骏。 “该死的你!居然敢跟我顶嘴?你不想活了是不是?”庄胜和气愤地对儿子大吼。“我本来就不想活了!”凯骏的脸上充满憎恨。“我恨你!我永远不要再回来这里!” 庄凯骏转身就走,庄胜和也是硬脾气,不肯出声唤回儿子。李美芬在旁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却只能无力地哀求 “你们不要吵了!我求求你们” 可是,父子俩的情绪都爆发了,这一吵一发不可收拾。 火爆无知的年龄,庄凯骏什么也没带,骑着重型机车一走了之。 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只觉得心中有股怒气想要发泄。 漫无目的地骑了一天一夜,一夜无眠的他,沿着迂回的山路奔驰着,他不想,也无法再回去那个家,胸中像有一团纠缠打结的毛线球,越扯越乱,一个恍神,机车前轮不知压过什么东西,他一惊之下,机车轮胎打滑,连人带车便往山崖下摔去 “啊!”他被甩飞了出去,重重地摔落在一堆泥土上,他感觉全身撕裂般疼痛,不由得发出呜咽似的呻吟,他的头又痛又昏,眼前也一片模糊,看不清楚 这里是哪里? 他会死吗? 会有人发现他吗? 算了!死了也好,反正他无家可归,家人不在乎他,他活着也没意思! 他缓缓地闭上眼睛,失去了知觉 清晨,一个采草葯的农妇发现他时,庄凯骏已经重伤昏迷。 农妇赶紧跑回家,打电话到数公里外这附近唯一的诊所求助,并且联络几个热心邻居,一起爬下山崖,把他用担架抬上来。 因为诊所距离此处太远,交通又不方便,诊所的章医师尽快赶来的时候,也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 章医师仔细检查眼前这少年的伤势,发现他的左手臂有粉碎性骨折,大量失血。他的脉搏很虚弱,呼吸不稳,陷入昏迷,再拖下去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可是从村落到市区的医院,起码要三个小时的车程。章医师考虑了一会儿,毅然开口道 “他掉落在山崖下应该有段时间了,如果要保住他的左手,现在已经来不及送到大医院了,必须要马上开刀。” 在他的指挥下,一群人用担架把庄凯骏搬到货车上,开上颠簸的小路,缓缓朝诊所前进。 五个小时后,在咖南诊所简陋的开刀房里,庄凯骏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经历了一场攸关性命的手术,当他恢复意识时,窗外正下着毛毛细雨。 睁开眼,他发现床前有个年约八、九岁的小女孩,正用一双水汪汪的圆眼睛看着他。小女孩长得极可爱,像洋娃娃一般,让人忍不住想摸摸她粉嫩的脸颊。 “这里是哪里?”他虚弱地哑声询问。 “这里是我家啊!”她那稚嫩的童音让他不禁微笑。“你家?” “嗯!苞你说,我家是诊所喔!”她像在说一个大秘密般的瞪大眼睛。 “诊所?” “就是咖南诊所啊哎呀!”小女孩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叫了一声。“我爸爸说你醒来的时候,要我告诉他!” “爸爸!”她马上蹦蹦跳跳地跑出病房大叫。“爸爸” 没多久,章医师进来了。他是个面貌温和的中年男子,小女孩则挨在他身边,好奇地看着凯骏。 “很高兴你醒过来了,今天发现你时,你的情况很危急,随时都会有危险,所以我才决定帮你动手术。” “是你救了我?”凯骏脸色苍白地问。他不仅脑袋轰隆隆地响,左手也传来刺刺麻麻的疼痛。 “是的。”章医师把村人发现他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麻葯退了,你应该会开始觉得伤口很痛,但是我不赞成一直打止痛针,所以要请你忍耐了。” “谢谢你”活了十几年,富家少爷庄凯骏很少开口说谢谢,可是此刻他真的很感激章医师救了他。 “你叫什么名字?” “庄凯骏。” “你家住在哪里?我应该要通知你的家人。” 一听到“家人”两个字,庄凯骏不发一语,只板着一张酷酷的脸。 他看起来虽然高大,但是应该还不满十八岁,明明就还是个大男孩,怎么会一个人骑着重型机车,摔落在这山谷里偏僻的红夜村呢?可是看他不说话,也许有难言之隐,章医生也不好追问。 “好吧,那你先好好地养伤吧!如果暂时不想回家,你就先在这儿住下好了。”章医生没再深入追问。 “谢谢。” 凯骏躺回床上,没多久,小女孩便用托盘端来了几样简单的清粥小菜。 “大哥哥,赶紧来吃饭,你的肚子一定饿了!” 小女孩对他没有半点距离和防备,而那纯真可爱的举止,也连带让他平时刺猬般的暴躁个性都消失了。 这些饭菜无法和他家里的山珍海味相提并论,可是清淡中别有一番食材原有的好滋味,反而让他吃得更是津津有味。 “真好吃!”他一边狼吞虎咽,一边看着小女孩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章若曦。” “你几岁?” 若曦伸出圆润的手指头。“八岁。” “你妈妈呢?” “她在我五岁的时候就过世了!” #x5c3d;#x7ba1;失去了母亲,若曦脸上依然有阳光般的微笑,因为爸爸总是告诉她要多多帮助病人,帮助穷苦的人,这样在天堂的妈妈才会高兴。 “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吗?”凯骏微笑答道:“我叫庄凯骏。” 他很少笑,可是对于小若曦,却露出难得的笑容。 “喔!”小若曦点点头。“那我以后叫你凯骏哥好了!” 就这样,庄凯骏在这个叫红夜村的小部落里待了下来。 红夜村位于深山里面,村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里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俨然是人间仙境。 凯骏看到了跟他过去迥然不同的生活,这里的人们淳朴、单纯,物质不丰裕,却知足常乐,乐天知命的他们,每#x5929;#x90fd;开开心心。他们的快乐,也感染了他。 好山好水,加上单纯温暖的人情,让他每#x5929;#x90fd;有好心情。而像章医师这样默默奉献的人,更让他觉得万分佩服。 章医师年轻时由医学院毕业后,就带着做护士的妻子到红夜村义诊,一住就是好几年,他们夫妻俩无怨无悔地付出,帮了村民很多忙,不仅医治他们的病痛,也提高村里的生活品质。他们只有一个女儿若曦。可是好景不常,若曦的母亲在她五岁的时候就过世了。 也许因为母亲早逝,父亲又从早到晚忙于诊所的事务,所以小小年纪的她,很早就挑起一家之“煮”的工作,她做家事很有一套,打理家务、烹煮三餐,把自己和爸爸照顾得好好的。不仅如此,住院病人的伙食,也都是她张罗的。 庄凯骏在养伤的日子里,就爱上了小若曦亲手烹调的美食。 病人的三餐不能太油腻,小若曦也有本事把清淡的米食弄得好吃。尤其是她拿手的烤卷饼,每次香喷喷地出炉,马上就会被大家一抢而空。 “好吃!”他总是吃得津津有味,连声称赞,一吃就是五、六条。“这真是好吃极了!” 一天天过去,他和这里的居民逐渐混熟了,其中和他感情最好的自然就是若曦。她总是喊他“凯骏哥”他也把若曦当成是自己的小妹妹。 他非常喜爱和小若曦相处的时光,因此当他的手臂复原,他也依然没有回家的打算,因为他早就把红夜村的咖南诊所当成自己的家了。 丝绒般的绿草散发着清新的气味,令人舒服地想在上面打滚,而凯骏和小若曦正赤脚在草地上奔跑嬉戏。 小若曦发出银铃似的笑声,那灿烂无邪的笑脸,不知为何,总是让他看得出神、心情愉悦。 突然,天色一变,透明的雨珠从天空洒了下来,瞬间就淋湿了他们。 “怎么办?下大雨了!”他大叫。 “不要紧,我带你躲雨,快来这边”小若曦带着他穿过田野,来到一处丘陵地,他们开始朝斜坡爬上去,看到一棵浓密茂盛的大树。 “我们坑阢进去。” “这里是”小若曦拉着他躲到树洞里。 大树的树干中空,树顶仍是枝繁叶茂,中空的底部形成了一个干净的空间,正好是他们躲雨的好地点。 “我爸爸说这是一棵珍贵的老树,我们叫它神木,因为它已经活了快四百年了!”小若曦坐在凯骏的身旁,稚嫩的声音道出这棵老树的历史。 “真是不可思议,它的树干是中空的,可是它竟然还活着”凯骏赞叹着自然界的神奇。 庄凯骏瞥向若曦,发现衣衫单薄的她已经冷得微微颤抖,他赶紧抱她起来 “来,我抱你坐在我腿上,这样你比较不会冷!” “嗯!”她听话地把脸蛋靠在凯骏的胸膛上,眨着那双闪闪发亮的纯真眼睛,鬈翘的睫毛又长又密,粉嫩的脸蛋更是让他情不自禁地看得入迷。 她就像个漂亮的洋娃娃,就差身上没有公主的美丽礼服,没关系,有一天,他一定会有能力给她换上粉红色的洋装,这件洋装会有美丽的花边,裙子是细致的白纱,裙摆镶着精美的蕾丝,甜美又华丽。凯骏微笑地幻想着。 淅沥沥的雨声仿佛快乐地唱着歌,小若曦也哼起歌来,还念起童稚的顺口溜:“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你有雨伞,我有大头!” 小若曦的快乐和童言童语是他成长期间所没有拥有过的,庄凯骏微微一笑,内心充满了复杂的感觉。 大雨不知何时变成小雨,细密的雨丝就像轻轻落下的花瓣,一点声息也没有。她好玩地伸出手指,让雨滴在她的指尖,滑落地上,又消失了。 在他怀里,她感觉非常安全。“凯骏哥,我觉得你很像我的英雄耶!” “是吗?”他莞尔地说:“小若曦,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宝藏!” “宝藏?”听到宝藏,她的兴致全来了。“哪种宝藏?” “像钻石吧。” “可是我喜欢珠宝。” 珠宝和钻石有什么差别吗?小孩子的坚持,有时令人无法理解。 “你喜欢什么样的珠宝?” “我喜欢绿色的珠宝,就像我妈妈有绿色的手镯” “原来你喜欢绿色啊!”“对啊!我还有一条绿色的项炼,上面全是珠宝,还有珍珠” “有一天,我会把你喜欢的珠宝,全部都买来送给你!”他认真地许下承诺。 “真的吗?太棒了!”她开怀大笑,发出可爱的笑声。 此时他还不知道,她的笑靥,注定将会让他魂牵梦系,羁绊一生。 好不容易,雨终于停了,他们手牵着手散步走回诊所。 大老远地,凯骏看到诊所外停着一台豪华宾士车,那熟悉的车款让他脸色大变。这里鲜少有那么阔气的车子出现,居民们好奇地围在车子旁边。 “少爷!终于找到你了!”司机老王看到他的身影,好开心地跑过来。 李美芬正在门口跟章医师说话,一看到宝贝儿子,她马上奔过来,眼泪马上不听使唤地又掉下来。“孩子,我找了你半年,终于找到你了!” 她从章医生口中得知凯骏车祸重伤,万分地心疼不舍,但是她也发现到凯骏完全变了一个人,他皮肤晒黑了,整个人看上去结实又挺拔,不像从前死气沉沉。 不等妈妈开口,凯骏马上板起脸说:“我不回去,我没有家。” “你爸爸很担心你,你失踪后,他动用了很多人脉找你”话未说完,凯骏截断妈妈的话 “我才不相信他爱我,如果他真的爱我,就该陪你一起过来!” 才刚说完,宾士车门被打开来,走出一位保养得当、一身贵气的中年男人,正是庄胜和。 他的模样有些憔悴,儿子失踪的这半年,他也担心到吃不好睡不着,日子很不好过,如今终于有了凯骏的消息,凯骏却不肯回家。 凯骏看到父亲,心里已经喊了声爸爸,但嘴里就是叫不出口。他固执地撇过头,不愿意承认看到爸爸大老远跑来,他确实#x5f00;心也很感动。 “让我劝劝他吧!”站在一旁的章医师开了口。 他把凯骏叫到角落,以平等的态度说道:“凯骏,你一定要回去,你不属于这里,你有属于你的地方。” “我不要回去!我在这里乐,一回到那个家,就像个囚笼,会让我窒息!”凯骏还在做最后的抗拒。“所以我很感激章医师你救了我,并且收留我。” “如果你真的感激我,就该乖乖跟父母回去,重新开始你们的生活,好好努力上进,日后成为有为的青年,这才是报答我的最好方式。”章医师对他谆谆告诫。 凯骏顿时哑口无言。 是的,如果他真的是男子汉,就应该要努力走出自己的路,而不是一味地逞强,这样是无法说服任何人的!他应该要做个真正的男人,承担和面对所有的问题。况且再怎么说,他只是章医生的病人,他能够赖在这里一辈子吗?他迟早还是要离开这里。 小若曦敏感地察觉不对劲,她待在一旁,观察所有的变化。阿姨和伯伯是不是凯骏哥的父母,来接他离开?她有不好的预感。 当凯骏蹲下身,与她四眼平视,若曦直接问道:“凯骏哥,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必须要离开了。”他的大手握住她的小手,一脸不舍。“小若曦,再见!” 小若曦很懂事地点头,虽然心底很难过,却一脸平静,并没有大哭大闹。“凯骏哥,再见!” 他们没有留下彼此的连络地址和电话,毕竟小若曦才八岁,有些事对她来说太勉强了。 就这样,庄凯骏和满心欢快的父母离开了红夜村。 凯骏哥走了,小若曦时常会想起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病患很多,来来去去,她却不曾忘记他,虽然随着时光流逝,记忆慢慢褪去,但是,心底总有一个大哥哥的影子,一日过一日,一年过一年,一晃眼,她十八岁了。 第二章 十年后 蓝色天空透亮得像是打过蜡的琉璃瓦片,阳光洒在庄凯骏的身上,让他看起来就像神祗那样不可侵犯。 他穿着休闲服,坐在自家后庭院里的长条木椅上,悠闲喝着咖啡。 阔别十年,他终于回到台湾了。 他的情绪很高亢,这是他的家乡,有着一股难以忘怀的情感! 这些天,他也没时间休息,每#x5929;#x90fd;跟家人、老朋友碰面聚会,甚至昨天父亲还带着他到公司,并在会议上宣布退休,正式将总裁的位置交给他,他继承了父亲的事业。 今天一早,他送父母到机场,退休的两老决定要环游世界一年。 他望着手臂上沭目惊心的疤痕,叛逆的十六岁,让他付出很大的代价。可是如果不是发生那样的事情,父亲可能依然故我,不会改变自己,调整工作和家庭的比重来接纳母亲。也不会发现妻子一直深爱着他,开始付出一个父亲对孩子和妻子的爱,现在庄家夫妇可是出了名的鹣鲽情深。 “少爷,你有没有想去哪里走走?”司机老王的声音让他回过神。 “怎么了?” “趁着今天是周末,可以利用这两天好好玩一玩,不然星期一开始上班后,就怕你忙得没空。”老王忍不住替少爷打抱不平。“老爷也真是的,你才念完书回国就把事业交给你,自己和夫人就快乐地去环游世界了。” “谁叫他们俩感情那么好。”庄凯骏耸耸肩。 “这倒是真的,老爷现在对夫人好得没话说。”老王不得不承认。 庄凯骏很替母亲高兴,等了这么久,总算是苦尽笆来。过去的岁月里,他知道妈妈#x53ef;怜,默默承受别人对她的讥笑嘲讽。别以为嫁入豪门的日子好过,当初妈妈出身平凡,大家都说她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众人表面羡慕,言语间却时常夹带着冷嘲热讽,殊不知“灰姑娘”受尽了丈夫的冷漠对待,如果不是对家庭亲情的过人坚持,对丈夫无怨无悔的爱,对孩子不顾一切的付出,谁能够忍受这种非人的日子呢? 现在爸妈的感情那么好,也是妈妈应得的福报。 “少爷,我开车载你去兜兜风吧!” “好啊!我也很想四处走一走。”凯骏兴致不错地回应道。 “少爷想去哪里?” 他想也不想就回答:“我想去红夜村。” “红夜村?”老王皱眉,面有难色。“那里很偏远呢!开车不塞车起码要三个小时,我去过一次,也是十年前了!”那一次,正是为了把失踪的少爷带回来。 “既然如此,为了争取时间,现在就走吧!”凯骏看看时间,原本只是提议,但是意念一起,他忽然很想看看红夜村。 “要不要吃过中餐再出发?”老王不想让少爷饿了肚子。 “不用,我在路上随便买个饭团或便当就好!”没多久,车子朝着郊外的方向驶去。沿路,凯骏望着车窗外绿意盎然的盛夏风景,心情无比欢欣。 一片片广大的田地延展了几公里,车行经过淙淙溪流、小桥,接着逐渐进入山区。窄小山路上一边是青山绵延,树林茂盛,抬头还可以看见老鹰在天际盘旋,另一边则是海洋,海面闪动着耀眼的光芒,终于,他远远望着前方迷人的弧形山崖,雅致的民房错落置身在山林中,呈现出一股柔美恬静的风味。 “到了!前方就是红夜村了!”凯骏有些兴奋地低声说着。 “真的吗?少爷怎么能确定?”老王诧异地问:“我还怕走错路了呢!这条路真难走,太隐密了!” “是啊!就像世外桃源一样,有着洗尽尘世的美。”庄凯骏微笑道。 车子进入了红夜村,凯骏马上要求下车,想要一个人在这不大的村落走走。 “少爷,这样好吗?不用我陪你吗?”老王有些担心。 “不用。”他跟老王约了碰头时间,放老王休息去了。 红夜村虽小,却有着质朴干净的建筑物和整洁的街容,居民热情地对他挥手打招呼。这里的宁静与自然,让凯骏不禁悸动不已。“这里一点都没变” 夕阳西下,他心情很好地在人行道散步,这里正如他记忆中美好,公园里繁花似锦,草地碧如美玉,前方是这村落唯一一座小教堂,转个弯,就是这村落唯一一家小医院咖南诊所。 当年他重伤昏迷,是章医师把他抢救回来,断掉的左手,也是章医师帮他医治的,从此,他的左手留下了明显又沭目惊心的疤痕。 他永远不会忘记章医师的恩情,以及死里逃生后重生的决心,当然也一直没有忘记章医生的女儿,若曦。 已经过了十年,他学成回国,事业又刚起飞,理应来看看章医生和小若曦。 转个弯,快掉落的招牌上写着“咖南诊所”那熟悉的字体和诊所门面让他会心一笑,感觉好像回到老家一样。 望向诊所门口,他的笑靥顿时僵了一僵。诊所居然没开? 不可能,章医师几乎是二十四小时开业待诊,怎么可能没有营业呢?难道出了什么事? 他急急地找隔壁的邻居询问。 “章医生前天已经过世了。”得到的答案竟然是如此。 “什么?”乍听这个消息,凯骏有如晴天霹雳。 天!他应该早些来见章医师一面,章医师是他的救命恩人,可是他现在却什么都不能为他做,也不能再对他说出心中的感谢了 “章医师今天举办告别式,我才刚从那儿回来,你要不要过去看看?”章医师的邻居又道。 “那他的女儿”凯骏总算反应过来,赶紧问起若曦。 “应该也还在教堂里吧!” 敝不得,今天教堂似乎显得特别多人。 “真可怜!”这位邻居不禁叹息。“若曦也才十八岁,爸爸就走了,留下她一个人孤苦无依该怎么办?她今年刚好考上北部的大学,章医师一辈子通通奉献给病人,也没留什么钱给她,看来她也没办法读了” 听完这段话,凯骏马上掉头,挺直身子往教堂的方向大步走去。 年代久远的教堂把阳光阻隔在外,踩着沙沙作响的落叶,他进入一个宁静又严肃的世界里。 庄严的教堂里弥漫着肃穆的气息,每个教友脸上都带着哀伤的神情,神父带着众人祈祷,众多人群里,他一眼就看到了若曦。 此时此刻,她正站在教堂中央,背后衬托着窗外的夏日阳光,那纯真虔诚的模样令他目眩神迷。 算算她应该也十八岁了,正是亭亭玉立的年纪,正是人生绽放最美面貌的年纪啊! 他不由得走进教友群里,想靠近她,他出神地注视她。 她的眼眸中充满了哀伤,看出她的压抑,令他心中满是不忍。她的身段修长,骨架纤细,肌肤白皙无瑕,深黑色的秀发往后梳成马尾,简单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裙衬托出她细致的曲线,他发现自己无法将目光移开。 若曦的身边有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一直陪着她,不知为何,让庄凯骏心里隐隐有些不是滋味。 就这样,他跟若曦和村民们,一起送了章医师最后一程。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迟迟无法平静。 这种心情很不正常,但是他不愿追究,只归咎于是担心若曦的未来该如何前进,不知道若曦一个人能不能撑下去。 不过他下了决定,他是不会抛下若曦一个人不管的,他要带她离开。 不远处的山岭已经悄悄被黑色雾气所笼罩,送完父亲最后一程,并向所有来致哀的村民告别后,若曦关上门,没有开灯,此时,所有伪装的坚强卸下了,她不禁痛哭失声 爸爸走了! 爸爸这样丢下她不管,她该何去何从?她该怎么办? 眼泪汩汩流下,无法止住,那种抽搐的疼痛让她几乎溃然,她无法继续待在这里,这里处处有父亲的影子,一想到父亲,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又升起。 她决定到外面走一走。 山里的星空闪烁灿烂,世界里仿佛只剩下蛙鸣虫语,走着走着,她来到小鲍园里的儿童游戏区,她坐在秋千上,在风中微微摆荡。 这样独自一人在深夜里走着,实在太危险了。 在昏暗的夜里,凯骏跟着她好久了,他担忧地望着她,情下自禁走向前 “若曦,你这样太危险了” “你是谁?”若曦马上警觉地望向这个陌生男子,她一直没发现自己被跟踪了!她连忙从秋千上站起来,一脸苍白。“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没有人会在脸上写我是坏人的!”她揪起两道秀眉,却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的面容有些熟悉。 这也难怪,十年的时间很长,大家都变了,若曦一定忘记他了。凯骏不禁苦笑。 “章医师过世,我也很难过,但人死不能复生,请你要坚强!”他停下脚步,不再往前进,语气温和地安慰她。 “你到底是谁?”她惊恐地望着他,退后好几步。“你再不说你是谁,我要大声喊救命了!” “我叫庄凯骏,这是我的名片。”他连忙把名片递给她。“我曾经是你父亲的病人,后来出国多年,前些日子才回来,今天有空,原本想来看看他,我很遗憾无法见到他最后一面。”他的表情充满悲哀。 “庄凯骏?”她充满警戒地望着他。好熟悉的名字 “大约十年前,我左手骨折,是你爸爸救了我,把我医治好”他试图唤醒她的记忆。“后来我在这里住了好长的一段时间,我们每#x5929;#x90fd;玩得#x5f00;心” “你是凯骏哥?”模糊的记忆浮上心头,她小心翼翼地问。 “是的,我就是!”凯骏欣喜地回答道。 她完全想起来了。“凯骏哥!” “我好高兴,你还记得我” 这时,背后有人打断凯骏的话 “少爷,你在这里啊!”老王奔了过来。“已经这么晚了,如果我们再不回去,晚上开山路会很危险,回到家也要凌晨两、三点了!” 凯骏没有答腔,他的所有注意力都在若曦身上。 “凯骏哥,我真的不敢相信,十年后,你居然又出现了。”甫遭父丧的若曦,忽然又和凯骏重逢,悲喜交加,并不自觉地在凯骏身上放下依赖。 凯骏一点都不喜欢她瘦弱的模样。“你看起来又饿又累,这样身子怎么受得了,要不要吃一点东西?” “不我吃不下。”阔别这么多年,她很难相信跟凯骏哥再次见面,居然是跟父亲生死永别的时候。 “别这样,”凯骏急切地说:“我很想报答章医生的恩情,偏偏我再也没机会偿还了!”他直言道:“现在我想对你好,我想要照顾你。” 若曦忽然心脏狂跳,生性独立的她,在这种软弱时刻听到这样的宣言,也不禁软化下来。 凯骏赶紧唤老王:“我们走吧!车子停在哪里?” “在前面,可是”老王面有难色。“少爷,这里的店都关了,没有什么可以吃的。” “那就去找家旅馆住下来吧!今晚不回去了,我叫旅馆准备一些宵夜!”凯骏当下决定。 红夜村虽小,但周遭尽是美丽的湖光山色,令不少游客慕名而来,所以村外还有几家干净雅致的民宿。 在庄凯骏客气地请求下,#x5c3d;#x7ba1;已经深夜,民宿老板娘仍为他们准备了丰盛的点心。 老王先上楼进房休息,餐厅里只剩下凯骏和若曦。 在若曦的面前摆着许多餐点,她看着眼前黄嫩温润、看起来十分可口的乳酪蛋糕,还有香味四溢的咖啡,不禁咽了咽口水。突然,若曦觉得自己的肚子好饿。 “先吃一点吧!不管怎么样,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啊。”凯骏鼓励着她, 看她没有动手,他对她浅浅一笑,拿起桌上的小银壶,替她在蛋糕上倒了些白色的乳浆,那乳浆又稠又浓,像蜂蜜一样。 这种吃法真新鲜,她拿起叉子,开始品尝起来。淋上乳汁的乳酪蛋糕真好吃,的确美味极了! 她细嚼慢咽,喝着卡布奇诺咖啡,突然有种放松的感觉。 凯骏悠闲喝着咖啡,他看着落地窗外的美景,想起过去和小若曦共享的美好时光。回忆就像山里的烟雾一般,袅袅升起 “好吃吗?”这个问题他是白问了,因为桌上的巧克力、草莓、蓝莓小蛋糕已经被若曦一扫而空了。“吃饱一点,然后我送你回去,你先什么都不要想,就好好洗个澡,上床睡觉,我明天早上十点去找你,我有一些话想对你说!” “好”若曦疲累地点点头,温顺地服从他的要求。 凯骏的出现给了她莫名的信任感,让她觉得很安全,也许是因为此时她孤苦无 依,所以当他再次闯入她的世界,给了她正需要的依赖,她就这样单纯地信任了他。 她回到家,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点点星光。 才一个晚上,世界看起来却好像又不一样了。庄凯骏的出现,让她终于对未来再度升起了一丝希望。 清晨,凉风伴着玫瑰花香,在众人沉睡的时刻,凯骏静悄悄地来到章医师的墓前。 凯骏把一大束玫瑰花放在墓碑前,低声祝祷 “章医师,过去如果不是遇见你,我不会脱胎换骨,获得新生你是我的大恩人,我亏欠你这个恩情,可是你却不给我报答的机会”他的声音有着哽咽。“请让我照顾你的女儿吧,我一定会把她当作妹妹一样疼爱,让她无忧无虑,衣食无缺,将来找个深爱的男人结婚。你看顾不到的,让我来替你完成吧!”他对着章医师的墓碑发下誓言。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他转身坐上车子,将座位旁的一朵玫瑰花放进背包里,直奔诊所。 太阳还未升起,第一束金光刚刚出现,若曦手中握着梳子,打开窗户探头深呼吸。 凯骏哥就要来了! 这时,敲门声响起,她跑向门口,拉开铁门,果然见到了庄凯骏。 “早安!”他露出灿烂的笑容。 这间诊所跟他印象中的一样,章医师生活俭朴,室内虽然简陋,但却充满温暖。 他直接在诊所的椅子上落坐,对她温柔地问道:“早餐吃了吗?” “我吃不下。”她摇摇头,老实地回答。 “我明白。”现在逼她吃也没用,倒是让她早日恢复正常生活比较重要。“我的时间有限,要跟你商量—些事。”他开门见山地说。 “那我去准备一点热茶,请等我一下。” “好,麻烦你。”他微笑着。 等待的时候,他顺手把背包里含苞待放的白玫瑰插进茶几上的花瓶,将原来稍嫌冷硬的黑色大理石桌面缀衬得活泼了。 她端着一壶热茶走出来,看到那一朵白玫瑰,马上眼睛一亮。 “好美的玫瑰花!”她赞叹道。 “美丽的事物,总让人为之振奋。”他露齿微笑。 他这么一点体贴的小动作,就让她好感动,毕竟此时是她人生的低潮期,相当沮丧,任何温暖的举动都能令她得到鼓舞。 看着她,庄凯骏发现自己几乎是愿意做任何事来让她振作。 今天的她,虽仍是一袭深色丧服,但是那晶莹美眸、红嫩鲜唇以及细致的肌肤,在他眼底有如娇嫩又清纯的玫瑰花。 “坐吧!” “嗯。”今天天气异常晴朗,初升的阳光已透过玻璃射进来,也将他全身映得闪闪发亮。 直到现在,章若曦才有机会好好打量他。 凯骏哥变了,跟过去有着天地之别,那时的他,虽然俊俏英挺,毕竟还是个大男孩。现在的他又高又瘦,有一副运动家的好身材,古铜色的肌肤显示他喜欢晒太阳,他蓄留着修剪整齐的短发,举手投足间都显示受过良好的家教,他有着慑人的力量,看得出不会是平凡人物。 他有一双炯然有神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当她注视那眼眸时,心中竟然隐隐搅动着。 “我听你邻居说,你考上北部的t大?”他关心地问。 这个话题令若曦黯然,她轻轻地点点头。“是” “恭喜,那是一间很棒的大学,你考得进去,表示你很优秀。” “可是我没办法去念。”她耸耸肩,勉强笑着说:“我们家一直都没什么钱,现在爸爸又走了。” “那么,你将来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在村里先找个工作吧!” “那怎么行,好不容易考上t大就应该去念,否则太可惜了。”他算算时间。“九月开学,你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还来得及去台北适应新生活。” “什么?我” 她来不及说什么,话就被他截断 “你不能留在这里,你应该去念大学。” “可是我没钱” “我会帮你。” “凯骏哥,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可是无功不受禄,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凭什么接受你的帮助?”若曦摇摇头,很知道本分。“我现在无父无母,很多人视我为烫手山芋,难道你不怕麻烦吗?” “对我而言,你不是什么问题。”当务之急,他要找一个绝佳的完美理由,让她点头答应。 他咳了咳,说道:“首先,你的父亲是我的大恩人,光这一点就够我做很多事了,再来,我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继续念书对你的未来绝对有好处。” 她沉默了,他说得一点也没错,她也想念大学啊!她也知道文凭的重要,有了文凭才能找好工作,她也想体验大学生活啊!可是,理想归理想,现实归现实,现在连吃住都有问题,这间诊所也是租的,爸爸过世了,房东也要将房子收回去。 凯骏接着又说:“你的食宿和学费,都由我负责,不过你不必担心会欠我人情,因为这些钱,你必须用工作偿还。” “工作?”若曦抬起头,疑惑地问道:“我只有高中毕业,上台北哪里找工作呢?” “你有什么专长?”他故意丢出这个问题。 “我我从小就没有妈妈,所以我会照顾自己和爸爸,我会打扫,还有烹饪。” 就是这个!他微笑地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家正好缺了一个女管家,你愿意的话就来吧。你可以住在我家,白天去学校念书,假日和晚上就工作。” “这样”说不出为什么,她觉得这样的安排并不太好。“这样好像也不太对呀,既然我要工作,白天怎么可以去上课” “我这样拜托你,是有原因的。”他的表情显得沉重,有件事他不太愿意说出来,尤其是对若曦表明他已经有未婚妻的事实。 两年前,他还在美国求学,在一次宴会里,他认识了富家干金王诗嫚。 王诗嫚从小娇生惯养,想要的东西往往不择手段都要得到。那一次相遇,让霸道的她爱上了庄凯骏。他一直当她是普通朋友,谁知她没有办法忍受被拒绝,竟说既然他不爱她,那么她也不想活了,随即就冲出门,发生了车祸,造成双腿无法行动。 这样无法挽回的错误,让凯骏一直认为自己也有责任,一开始个性刚硬的他还是对诗嫚很冷淡,可是诗熳始终一片痴心,他开始同情她,也对她友善多了。 由于双方家长都财大势大,也彼此认识,不断地撮合他们俩,当时他没有心仪的对象,又没有拒绝的理由,过些日子,他们便订婚了。 他轻描淡写地说明:“我的未婚妻在美国发生车祸,双脚暂时无法走路,现在必须坐轮椅。她下个礼拜就会到台湾来,白天会有护士陪她,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和做复健,闲余的时间她想学画,所以我不担心她白天的生活,可是,我担心晚上会加班到很晚,她一个人没伴不行,因此想请你晚上陪她,因为你们年龄差不多,我想应该可以谈得来。” “这样啊”当他这么说时,若曦的心有些失落,原来他有未婚妻了! 也是,凯骏哥也到了适婚年龄,家世又好,一表人才的他怎么可能会没有对象呢?她所有的感动和不明的心动,只能埋在心里了 再说,凯骏哥那样热心地替她着想,她没有理由拒绝,况且他的未婚妻现在不良于行,真的颇可怜的她一下子就心软了。 她可以继续念书,又可以工作抵付学费,然后也有住的地方,听起来好像很完美。 “若曦,就这么说定了!”她来不及回应,凯骏就替她下了决定。“我们一起回台北吧!你需要多久时间整理行李呢?” “没什么贵重的东西,应该吧。” “那我就在这里等你,回台北也许会塞车,所以动作要快些。”他催促着。 两个小时后,若曦带着别无选择的无奈和一去不复返的决心,带着行李,坐上庄凯骏的豪华轿车,前往她未知的未来 第三章 说实在的,若曦对于接试骗骏帮助一事,仍然有所存疑,她这么做到底是对还是错? 可是,当车子停在豪华的大宅前,这样的不安就被惊讶给取代了。 这是典型英式建筑,深棕色的斜屋顶,白灰色泥板墙,对比分明,煞是好看。房子被包围在温柔的月光下,让她第一眼就深深爱上这里了。 老王把车子停在车库里。 “进来吧!以后把这里当作你的家。”凯骏热心为她扶着车门,还替她提行李,老王抢着要做,凯骏却摇头拒绝。 “家里平时除了老王,还有一位管家郭姨,不过她现在下班了。”他一一为她介绍家里该留意的事项,试图让她安心。“我的父母短时间内都不会回来,他们去环游世界了。” 若曦跟着庄凯骏走过庭院,夜晚的灯光把大宅照耀得有如城堡般梦幻,花园里种满了黄玫瑰、白玫瑰、红玫瑰和粉玫瑰,空气里飘散着浓郁的花香。 “你累了吧!”他贴心地招呼她。“我事先打电话请管家先准备一些宵夜,你先吃一点,然后我带你到房间休息。” 两人坐在铺着雪白桌布的长桌旁,在浪漫的烛光下用餐。 对若曦而言,她实在难以置信自己居然要住在这样皇宫般的别墅里。她想,一定是爸爸放心不下她,才派了凯骏哥这位天使来守候她。 “凯骏哥,”她鼓起勇气,提出心中的疑惑。“你真的需要管家吗?你刚刚不是说有个管家了?” 他拿起餐巾拭拭嘴角,解释道:“郭姨已经五十多岁,她在我家做好多年了,我妈跟她是很好的朋友,可是她的身体不太好,好多次嚷着要退休,想要待在家里含饴弄孙。刚好现在你来了,明天她会教你一些家里的琐事,等你上手后,郭姨就会辞掉工作,之后等我未婚妻来,你晚上回来负责煮饭和陪她就可以了。” 两人又聊了一下,若曦已经撑得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凯骏见夜也深了,开口说道:“我带你去看你的房间。” “好,等我一下,我把碗洗好!”她快速洗好碗,把流理台擦干净。仔细又俐落的动作,让凯骏忍不住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她。 随后,他们走上圆形手扶梯,若曦的房间在二楼,她很惊讶地发现这栋房子竟然还备有电梯。 一打开房门,宽敞的房间里应有尽有,无论是电脑或是电视都不缺,房间中央还有张豪华的古董床,粉红色的绒布由顶篷垂下,看来,她可是最有身价的女管家! “好好休息吧!”他嘱咐着。“明天我要上班,一大早就出门了,郭姨九点会来,她来了以后,你可以问她一些问题。” “九点才来?”她再次问:“那样不是太晚了?你已经上班了啊!”“是的。”他肯定。“因为我爸妈人在国外,我要郭姨这段时间可以晚一点来,不用赶那么早。” “那你明天早上想吃什么?”她想了一下又问道。 “没关系,我到公司再吃。” “那我知道了,晚安!” “晚安!”他带上门离去。 把行李打点妥当之后,若曦洗了个舒服的澡,躺在软绵绵的大床上,紧绷的神经已经松懈下来,整个房间飘着玫瑰花香的气味,伴着她甜蜜入眠。 睡梦中,她还在嘱咐自己隔天要早起,要替凯骏哥准备丰盛的早餐 这个早晨对若曦而言,是崭新的开始。 早上六点起床,她简单地梳洗过后,换上衬衫和牛仔裤,便下楼到厨房,勤快地忙碌了起来。 庄凯骏—下楼,就闻到厨房传来阵阵烤面包香味,他惊讶地看到若曦忙碌的身影,白净的小脸和黑亮的马尾,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明亮有朝气。 “早安!你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他温柔地问道。 “这是佣人该做的,替主人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见到他下楼,她马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回过头倒了一杯热咖啡给他。“你喝咖啡吗?” “当然。”他好心伸手想替她接过杯子,不小心触到她纤细的手指,他俩同时都感到一股心悸。 他望着她的眼眸,不自觉地靠近她,随着年龄的成长,她的脸庞不再像童年时那样圆润,发丝散落在脸颊两旁,鼻梁上有几颗淡淡的雀斑,相当可爱,她除了美丽以外,还散发着一股优雅的气息。 在此同时,若曦也有些讶异地瞪大眼睛,他的俊美本来就让她很欣赏,可是此刻他靠她如此之近,更是令她心儿怦怦跳。 昨天他穿着简单的休闲服,今天的形象却是完全不同,他的头发全部往后梳,透着一股冷厉,身穿浅灰色背心和上等亚麻衬衫,合适的剪裁,设计品牌的西装,更衬出他的俊朗。 然而,他越加卓尔不凡,也更衬托她的卑微和渺小 若曦的眼神一黯,将果酱和牛奶放上桌。“凯骏哥,请用。” “一起用餐吧!”他发出邀请。 “好,凯骏哥。” 凯骏的心情非常愉快,他主动说笑着,若曦大都是听他说话,或是微笑,等他们吃完这顿丰盛的早餐,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 “你做的早餐还是一样好吃,真的。”凯骏深深地看着她。 “谢谢,”她有些害羞地笑着。“那是凯骏哥你不嫌弃” “我先出门了。” 凯骏出门后,若曦就在屋内东看看西看看,熟悉环境。这里的一切和她成长的村子真是天差地远。 早上九点,管家郭姨准时来到,她是个和薯可亲的欧巴桑,操着一口台湾国语。 “你真小,看起来不超过二十岁,怎么会来当管家?少爷怎么会录取你呢?” “因为我爸爸过世,凯骏哥同情我,就叫我来这里工作,晚上煮饭,白天念书” “凯骏哥?”郭姨十分诧异。“什么,你叫少爷凯骏哥?少爷的名字可以随便叫吗?” “对不起。”她连忙改口。“我要叫少爷才是!”也对,在外人面前,该叫凯骏哥“少爷”以免被人误会,说不定凯骏哥也不想让人知道那段过去吧! 冰姨点点头。“看来,你真是好运,在走投无路的时候碰到少爷,少爷心肠很好呢!这样帮助你,以后你可要好好地报答他。” “我知道。”若曦是个懂事又善良的女孩子,她知道有恩必报的道理。 冰姨开始带着若曦在大宅里外巡视,顺便教她管家该做的事,比如要注意保全的设定,定时把少爷的衣服送去干洗、通知园丁来除草、请工人来清理鱼池,还告诉她山脚下的黄昏市场在哪里,最后,管家谈到庄凯骏对料理的偏好“少爷十六岁以后才出国念高中,所以,不管中西式料理他都喜欢,我想你应该很会烧菜吧!不然少爷不会录取你的。” “嗯,我五岁时妈妈就过世了,所以我七岁就开始帮忙煮三餐给我爸爸和在诊所住院的病人吃”若曦一提起爸爸,仍然有些难过。 “这么小就这么辛苦,真是让人感动!”郭姨听完眼前女孩的坎坷命运,也不禁佩服她的毅力。 她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开始做晚餐,若曦在一旁看着,管家顺口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想知道什么吗?” “我少爷的未婚妻”不应该问的,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 “诗嫚小姐啊!她也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跟少爷是在美国认识的,不过可惜她前不久发生车祸,暂时无法走路。” “喔”原来,富豪娶妻都是要门当户对,妻子也必须是名门千金,不像她 若曦用力戳戳自己的脑袋,她想到哪儿去了? 真是!就算凯骏哥和她早就认识,但在这里,她只是下人,凭什么过问什么主人的私事呢? “你这个礼拜六就会看到诗嫚小姐了,她要来台湾陪少爷。诗嫚小姐和少爷感情很好,少爷到哪里,她就紧跟在后。”郭姨捣嘴笑笑,又忽然压低声量。“不过,诗嫚小姐有点大小姐脾气,人不太好相处,你可要小心一点!” “大小姐脾气?”若曦疑惑地问。“那少爷怎么会受得了?” “诗嫚小姐对少爷永远是温温柔柔、和颜悦色,她只会对我们这些下人摆架子、找麻烦,发泄情绪。” “这样啊”听完这些,若曦的心情又不由得更低落了。这样要怎么跟她成为朋友呢?“她一定长得很漂亮吧?”她随口又问。 “那还用说,不美怎么能跟少爷匹配呢?况且,她有的是钱打扮,就算不良于行,也能打扮得比天仙还美!” “看来,他们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在若曦的心底,对诗嫚小姐充满羡慕。“少爷希望我能跟她做朋友,我想少爷一定很希望她赶紧康复!” “这是当然啊,少爷是很善良的。” “我明白。” 言谈之中,郭姨已经煮好晚餐了。 因为现在庄家夫妇人在国外,只有凯骏一人在家,吃得就很简单。不过简单归简单,每一样菜的调味都注重养生,都是有机食品。当然,郭姨也多准备了一份给若曦。 夕阳西下,时间不早了。 “那这里就交给你,我要回家抱孙子了!”提起孙子,郭姨一脸满足。 “好,再见!”若曦送她到大门口。郭姨交代她大门一定要关好,并且要注意有没有设定保全系统。 “我明天早上九点也会来,再交代你一些事。”郭姨离去前说道。 门一关上,整个大宅顿时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若曦一个人。 晚上七点,她用完餐后,庄凯骏还是没回家。等到晚上八点,她只好先把晚餐放到冰箱里,在大厅留一盏小灯,然后回房间,取出她从家里带来的书,静静坐在书桌前阅读。 深夜十一点,凯骏依然没有回来,她累了一天,于是先上床睡觉。 隔天一太早,她一起床就到凯骏的房间敲门,没人应声,下楼一看,空无一人,原来,凯骏一夜未归。 怎么会这样?他没回来,怎么都不打个电话?她忍不住在心里抱怨。但转念一想,他是主人,也没有必要向佣人告知行踪。 九点钟,郭姨又准时来上工了。 “郭姨,少爷昨晚没回来耶”她有些担忧地说着。 “喔,这很正常的啦,少爷本来就常常有应酬,他在办公室有专属的休息套房,有时工作太晚,就直接住在公司里。” 若曦这时才恍然大悟,不禁紧张地问:“这么说,以后我就会常常一个人在家?” “不是有诗嫚小姐吗?”郭姨提醒她。 “那就好,”她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这么大的房子,晚上只有我一个人,实在有点怕,我晚上都开着灯睡觉呢。” “呵呵那么等诗嫚小姐来,你就不用担心了。”老管家莞尔一笑,拍拍她的肩膀。“好,现在我要赶紧把事情交代给你,我只做到今天。” “今天?”若曦还没有心理准备,这么快就要上阵。 “对啊!我想你年轻,记忆力好,就能上手,没问题的。” 今天学习的工作不太一样,是到庭院摘采玫瑰花,插在客厅的大花瓶里,虽然简单,要插得好看还是得有些技巧。 “要记得每天换水,千万不能让花枯萎,每三天换一次花” “为什么都要插玫瑰呢?换别的花可以吗?” “当然是为了诗嫚小姐,诗嫚小姐喜欢玫瑰花。” “原来如此”听起来,凯骏好像很会取悦诗嫚。 他们是未婚夫妻,努力让对方开心是天经地义的事,她的心情为何要如此沉重?好讨厌这种胸口闷闷的感觉。 “这房子是去年才刚盖好,为了要给少爷结婚后小俩口住的。” 就这样,若曦从郭姨口中一点一点地知道了不少关于庄凯骏的事情。 “你每#x5929;#x90fd;要记帐,要把开支通通记下来,固定一段时间去领所需的花费金额,老爷开了个帐户供家用开销的,噢,这是金融卡” 避家把金融卡和密码交给她,又交代琐碎的事情。“最好每天替少爷准备早餐和晚餐,因为少爷回来的时间不一定,要让他晚回来也有东西可以填肚子。” “要是他没有回来呢?”就像昨晚这样。 “隔天再把那些菜当厨余回收就好。” 回收?俭朴惯了的若曦,觉得这样真有点浪费。 黄昏时,郭姨就下班回家了。 连着两天,庄凯骏都没有回来,留下若曦单独一人在大宅里。 这天晚上,若曦才想到明天是大学注册最后一天,如果她没去注册的话,就丧失资格了。可是,她身上没有钱可以缴费,也没有凯骏公司的电话,怎么办呢? 不知道庄凯骏会不会回来,她孤零零地待在毫无人气的大宅里,没人理会,她又想起父亲,不禁难过地躲在被子里,默默地哭泣起来 没想到一上任就这么辛苦,庄凯骏一到公司,就忙得几乎没有喘息的空间。 镑家企业老板争相要找他这位商业金童吃饭应酬,联络感情,连续两天,当他结束餐会时,几乎都已经喝得醉醺醺,让老王载他直接回公司里的套房睡觉。 不过,#x5c3d;#x7ba1;忙碌,他可没忘记若曦大学注册的日子。 这天一大早,他又在公司套房的床上醒来,简单梳洗后,他自己动手冲了杯热咖啡,就打电话给秘书 “帮我推掉今天所有的会议和应酬,我要请假一天。” 币上电话,他打电话请老王过来载他,十分钟后,他已经坐在车子里了。 “少爷,要去哪里?” “回家。” “回家?可是少爷,这几天你忙得很,今天晚上应该也要应酬” “今天我有其他的要事。” “要事?”老王不解地问道:“诗嫚小姐不是星期六一早的班机吗?” 凯骏沉默半响。 说到诗嫚,他心里就忍不住升起一股烦闷! 在还没遇见若曦之前,他对诗嫚存着愧疚,因为愧疚,于是在很多方面放任她为所欲为,他曾经请教过心理医生,对诗嫚要有爱心和耐心,才能慢慢改变她。他原本以为时间很长,他可以慢慢等诗嫚恢复正常,毕竟诗嫚真的很爱他,对他很好。 谁知,若曦却出现了,他开始犹豫,也怕若曦误会 误会?若曦要误会些什么呢? 他苦笑,未免太抬高自己身价了。 他无法看透若曦的内心感情,也许她真的很单纯地只把他当作大哥哥,没有他想 七点,习惯早起的若曦,谨记郭姨的嘱咐,替凯骏做早餐,以免他突然回家。 等到八点钟,早餐也凉了,她想又浪费一餐的食物了。 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竟是司机老王的通知:“三分钟后请开门,少爷回来了!” 凯骏哥回来了! 她挂上电话后,连忙跑出去,打开车库门。果然没过多久,庄凯骏的座车已经缓缓驶入。 车子一停好,她赶紧为他打开后车门。 “我回来了!”凯骏对着若曦微笑。两天没看到她了,一看到她,才发现他好想她。 “凯骏哥,你怎么回来了?”她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带你去学校注册啊!”“什么?”她嘴巴张得好大。 “今天不是注册最后一天吗?不缴学费就念不成了!” “嗯。”若曦感动地点头。没想到,凯骏哥居然记得她要注册这件事! “有吃的吗?我还没吃早餐。” “有,早餐我准备好了,我现在去热一下。”她轻盈地跑进屋内。 他尾随在她身后。“你吃了吗?”他随口询问。 她摇摇头。“还没。” “一起吃吧!” “好啊!”这是第二次,他们对坐用餐,就像一家人。 吃完饭后,她将碗盘清理干净,然后对他说:“凯骏哥,请等我十分钟,我上楼换件衣服。” “好,不急,我等你。” 十分钟后,她心急地下楼,穿着依然轻便,可是脸上有着遮不住的年轻光彩,粉脸红扑扑的,眼神散发着兴奋的光芒。 他呆望着她,她有种神奇魔力,彻底将他吸引。 “走吧!” 两人坐上车子,朝着t大驶去。这辆名贵的轿车停在t大门口,不可避免地引起许多学生注目。 若曦直接先到教务处报到、领单,接着办理一连串的手续,凯骏始终陪在她身边,让她感觉不孤单。 其他办理手续的学生,身旁都有父母陪伴,令她备感孤单,幸好还有凯骏哥体贴地陪在身旁。她不知道凯骏的不凡外表和自己的娇美气息,已经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在凯骏的帮助下,她顺利地完成注册。 “恭喜你,成为t大的新鲜人!” “凯骏哥,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今天不可能继续升学”她感激地说着,眼底泛起泪光, “千万别这么说,这是你应得的。”他看看四周,话锋一转:“既然现在有空,我们就来逛逛校园吧!” “好啊!走吧!”她雀跃地笑了起来。 t大校园中绿意盎然,鸟语花香,幽雅的环境,孕育着无数优秀的莘莘学子。若曦的心情,也跟着眼前的花花草草灿烂起来。 她满心欢快地和凯骏走在林荫道下,轻笑细语,凯骏一时兴起,往草地上一躺,舒服地享受着阳光,若曦却害羞得只敢在他身边坐下。 四周树木像帐篷似的将他们围住,正午的阳光在树叶缝隙间洒下金光点点,庄凯骏关心地对若曦问道:“若曦,这几天还习惯吗?” “当然,郭姨已经把所有注意事项都跟我说了,我也都记下来,开始好好工作。” “我注意到你很尽职,今天早上我一进门,就看到花瓶里插着新鲜玫瑰花。”他微笑,显得很满意。 “嗯”她面色僵硬地低头,嗫嚅地说:“只是” “只是什么?” “凯骏哥没回来,晚上我一个人顾家,好害怕。不过我知道诗嫚姐就要来了,她来我就不会无聊。” 原来她怕晚上一个人在家,他默默记下这件事。 “快中午了,回家吧!我煮中饭。”她想了想,向他问道:“你想要吃什么?” “不!我们到外面吃。”既然今天已经向公司那边请假一天,他打算带她逛逛。“我想去看个电影,你陪我去吧!” “可是” “不行吗?就当作是妹妹陪哥哥吧!”他故意做出一副苦瓜脸的模样。 “既然这样”若曦不禁被他逗笑了。“那好吧。” “走吧!”他站起身,拍拍屁股。“你第一次到台北,趁我现在有空,带你四处绕一绕。” 对若曦来说,都市里的—切都很新鲜, 长那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到台北,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她看到橱窗内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商品,眼睛简直都看花了。那些衣服和名牌包包竟然叫价好几万,让她不由得要惊呼出声:“好贵!” “不会啦!”他瞄了瞄,下以为意地脱口说道:“诗嫚随便一个包包大概都比这个贵好几倍。” 顿时,她感到自惭形秽。“我当然比不上她啊”他注意到她的脸色有异,马上在心底咒骂起自己。没事拿诗嫚的家世跟她炫耀什么,真是蠢蛋! “你喜欢这双运动鞋吗?”注意到她一直盯着橱窗里一双鹅黄色的球鞋,他赶紧转移话题。 她跟诗嫚真是不同类型的女孩,她活泼,充满活力,诗嫚是个大家闺秀,只穿高跟鞋。 “喜欢也没用,没钱买啊!”她很清楚自己的身分和地位,凯骏哥供她念书和吃住就已经足够了,她继续往前走。“电影院要怎么走?” “等一下,我们进去看那双球鞋。”他马上决定要买下那双球鞋,当作送她的礼物。 “什么?”她错愕地停下脚步。 “买鞋要看尺寸,我怕买错,你要亲自试穿才行!” “可是,我这样不好吧!” “没关系,当作哥哥送给妹妹的礼物吧!” “可是” 敌不过他的坚决,她只得跟着他进去。 在琳琅满目的球鞋前,她坐在鲜艳的红椅上,而他居然蹲在她面前,替她试穿。 “凯骏哥,这样不好意思,我自己来就好!”“没关系,我想这么做。” “凯骏哥” 她根本来不及制止,他已经温柔地抓住她的脚踝,把球鞋套在她的脚上。 “刚刚好,”他自豪地说:“我的眼光不错,尺寸应该差不多吧!”不愧是从事制鞋事业,他目测尺寸的确有一套, “我”她双颊嫣红,十分腼腆。 “站起来走走看吧!” 她听话照着做,两人目光相遇,相视而笑。 凯骏随即挥手招来小姐结帐,将装鞋的袋子交给若曦。 “谢谢你!” “千万别这么说,你叫我一声凯骏哥,我送你礼物也是应该的。”唉,她永远只能是他的妹妹吗?这真是难以跨越的鸿沟啊“你想看什么电影?”他们在影城门口停下来,凯骏询问若曦的意见。“恐怖片、文艺爱情片,还是动作片?” “真的要我决定吗?” “当然,今天是带你出来玩的,你说了算!” 这句话让若曦心情大好,就让她把今天当作是“约会”吧! “恐怖片好了!”她喜欢刺激的电影。 “好。” 他买了两张电影票,还买了一大包爆米花和可乐。 非假日的电影院里没什么人,他们坐在正中间,影片开始播放,恐怖的画面不断上演,她不由得尖叫连连! 银幕上不时出现令人胆战心惊的画面,她遮起眼大声尖叫,这才发现原来自己那么胆小。 忽然间,他伸出强而有力的手握住她的小手,仿佛给她力量,要她不要怕,她尽力忽视那手掌所传来的阵阵温暖,但是徒劳无功。 她想挣脱他的手,但是当他凝望着她时,这个念头就被遗忘了。 他靠她好近,影片里青面撩牙、张着血盆大口的鬼魅彷佛离她好远,四周的一切越来越模糊,她眼前只有他深刻的轮廓,那专注动人的凝视让她无法动弹。 “别怕!我会保护你!”他的声音低沉,充满魅力。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小白兔误入丛林里迷了路,他好危险 他伸出另一只手轻抚她苹果般的粉脸,令她不知所措,害羞地马上别过头, 凯骏也马上收回手,咒骂自己怎么乱了方寸,做出不礼貌的举止。 在电影主角的尖叫声中,两人各怀心事,不再交谈,沉默地看完这部恐怖片 第四章 庄凯骏的未婚妻要到台湾了。 若曦一整晚没睡好,恐怖片里的情节害她心惊胆跳,只好开着灯睡觉。#x5c3d;#x7ba1;没睡好,她还是一早就爬起来了。 星期六一早,窗外弥漫着雾气,天空灰蒙蒙的,令人心情低落。 若曦随庄凯骏一起出门到机场接机,早上十点,诗嫚的飞机就会抵达中正机场。幸好飞机准时到达,没有延误。 若曦穿着简单的t恤,上面还印着米老鼠图案,下半身搭配的则是每天必穿的牛仔裤,#x5c3d;#x7ba1;如此,仍显出她清纯超脱的气质。 庄凯骏今天看起来特别神清气爽,穿着休闲服的他看起来仍是那么英俊潇洒,他显得#x5f00;心,她想,一定是因为未婚妻来台湾相聚的关系。 十点二十分,诗嫚坐着专用轮椅由服务人员推出来,在入境口就兴奋地对着凯骏挥手,可是一看到凯骏身旁站着一个女孩,她的脸马上垮下来。 她是谁?凭什么站在凯骏身边? 诗嫚嗅出不寻常的气味,凭着女人的直觉,马上就对若曦产生敌意。 “诗嫚!”庄凯骏一如往常地招呼着。“你来啦!” 他其实一点都不开心,甚至对于诗嫚的紧迫盯人已经有些不耐烦。可是一旦说出太刺激的话,又怕诗嫚受不了,所以他还是维持礼貌性的关心。 “她是谁?”诗嫚没好气地斜着眼问道。 “你好,诗嫚姐,我叫章若曦,是晚上负责照顾你的管家。” “什么?”诗嫚一时会意不过来。 凯骏再次解释:“若曦是我雇用的管家,她白天在t大就读,晚上会回来负责煮晚餐,顺道照顾你,你们的年纪相当,一定会相处得来。” 才怪!诗嫚一看到若曦,不自觉地就很讨厌她,可是她聪明地没有表现出来,因为只要是凯骏交代的事,她绝对不会说不,至少表面上不会。 “你好漂亮喔,诗嫚姐!”若曦一脸羡慕地说。 虽然诗嫚年纪只比若曦大两岁,却很善于打扮,身上的服饰都是名牌,即使无法行动也仍旧穿着精致的尖头高跟鞋,她有一头乌溜溜的长发,完美无瑕的肌肤,精雕细琢的脸孔,长而翘的假睫毛,鲜润的红唇,是个令人惊艳的美女。 “欢迎你来。”庄凯骏礼貌性地向前拥抱她。 “我好想你,骏!”就算是那么一瞬间,她仍是用力搂住他,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记。 “我也是。”凯骏的脸色有些僵硬。 “来,诗嫚姐,我推你。”若曦从机场人员手中接过轮椅。 “当然要你推啊!不然我能自己走吗?”她马上不客气地驳斥。 “啊”这些刻薄的话,让若曦当场好难堪。“对不起,对不起。” 看见诗嫚盛气凌人的态度,凯骏皱起眉头,却没有多说什么。 他提着行李,三个人地走出机场,老王已经在外等候已久。 当凯骏抱起诗嫚要坐进车里时,天空居然下起小雨来了,诗嫚的头发顿时沾满了雨滴。凯骏赶紧把诗嫚安置在后座,老王也随后收起轮椅放到后车厢。然后其他人跟着坐进车里,往前行驶而去。 若曦这时才发现有健康的身体真的很幸运,她有点同情地望着诗嫚。 不过,其实诗嫚并不真的痛恨这样不方便的生活,因为唯有如此,她才能让凯骏注意她、怜惜她、疼爱她。 “你淋湿了,”庄凯骏望着诗嫚。“要不要紧?” 若曦赶紧把准备好的毛巾取来递给后座的凯骏。“凯骏哥,这是毛巾。”她不小心脱口叫出凯骏的名字。 #x679c;#x7136;,下一秒诗嫚马上反应过来,尖声叫道:“你叫他什么?” 若曦胆战心惊,连忙改口:“对不起。我叫错了,我应该要叫少爷。少爷,毛巾在这里。”吓了一大跳,她的手不禁微微颤抖着。 诗嫚心情这才稍微平静下来,凯骏想替诗嫚擦拭脸上的水滴,谁知诗嫚却把毛巾反抢过来,温柔地替凯骏擦拭他濡湿的头发。 “你也淋湿了,这样不好”诗嫚的眼神充满柔情。 “我不要紧。”凯骏把毛巾抢过来。“你的身体不好,万一感冒就糟了。” 诗嫚乘机抓住他的手。“骏,我终于回到你身边了!”说着,她便娇弱地往凯骏身上贴了过去。 若曦不小心从后视镜看到他们拥抱的这幕,她不由得脸红心跳,连忙别过脸,看着窗外湿漉漉的街道景色。 没过多久,她忍不住又偷偷瞄向他们,只见诗嫚正吻上他的面颊,凯骏的神情似乎有点抗拒,可是没有拒绝,只是诗嫚却突然别过头去,打了个喷嚏。 这正好让凯骏有话可说:“你看,受到风寒了吧!” “我没关系!”说归说,可是诗嫚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 若曦连忙把车子的空调温度调高一点,凯骏赶紧替她覆上外套,诗嫚的亲热举动也被打断了。 奇怪的是,若曦扑通扑通跳的心跳也随之松懈下来了。 车子平稳地行驶着,庄家的英式宅院已耸立在眼前。 “我们的家到了!”诗嫚高兴地说着,还炫耀似地道:“这是伯父伯母买给我们结婚后住的别墅,我以为要结婚后才会搬进来住,哪知道现在就可以住进来了呢!” 在看到整座庭院中盛开的玫瑰,她的心情更是好极了,笑得合不拢嘴。 看见她的表情,若曦莫名地心情灰暗。也许是看到诗嫚的幸福,更明显衬托出自己的坎坷吧! 车子停下,若曦连忙下车,取出轮椅,接着凯骏把诗嫂抱到轮椅上,老王帮忙把行李放到大厅里。 一入门,这宅子雄伟的气势和高贵的家具、摆饰都让诗嫚相当满意,马上就摆出女主人的架子来,眉飞色舞。 “我的卧室在哪里?”诗嫚四处张望地问。 “在二楼。”凯骏回答。“屋子里有电梯,是特别为你准备的。” “我先把行李拿上二楼。”若曦乖巧地说道。 可是,诗嫚却突然说道:“我口好渴!” 若曦一听,马上去厨房倒了一杯冷开水。“诗嫚姐,请用!” “怎么是冷水?医生说我不能喝冷水!” 若曦连忙换了一杯温开水,再度拿到诗嫚面前。 “我不想喝温水,我想喝柳橙汁!”诗嫚又开始为难人。 “冰箱是有柳橙汁,可是饮料是冰的,你不是说医生不准你喝冷的吗?”若曦是直性子的人,直接以诗嫚说过的话来回答。 “你不会自己想办法吗?你不会现榨柳橙汁吗?”诗嫚有些羞窘,不由得提高了音量。 “家里现在没有柳橙,最近的超市在山脚下,我来回最少要三十分钟,诗嫚姐可以等吗?”若曦很有耐心地回答。 诗嫚分明是在刁难若曦,凯骏沉默地看在眼底。 “你”诗嫚来不及出言教训若曦,凯骏已经插话进来 “若曦,我好渴,就给我一杯柳橙汁,至于诗嫚的柳橙汁,你就稍微微波一下,让她喝温的!” “柳橙汁也能微波?”若曦傻眼。 “因为诗嫚要喝温的嘛!”他一副不以为意的模样。 他竟然护着女佣人? #x5c3d;#x7ba1;他表面上是为她着想,事实上却是在替若曦说话,诗嫚有被欺负的感觉,对若曦的敌意更炽。 “好,我马上去弄,等我一下。”若曦跑进厨房。 不久后,桌上摆着两杯柳橙汁,其中一杯是温的。 凯骏喝着冰凉的饮料,他注意到从进门之后,若曦连杯水都没来得及喝,只是乖巧地站在一旁。 “若曦,你也去喝杯水吧!” 这时候,诗嫚又开口了 “我肚子饿了!” “现在是三点”若曦抬眼看看时钟。“那我先做一点点心好了。”她连忙又走进厨房。 她打开冰箱,翻了翻里面的食物,心底想着要做最好吃的点心给诗嫚,而且要别出心裁,千万不能马虎,她想给诗嫚一个好印象。 冰箱里有面粉、肉臊,还有青菜对了!正好可以做出好吃的烤卷饼,那是从小到大她最擅长的点心,凯骏哥也很喜欢吃。 她把青菜切碎,加上肉臊和在一起,最后把面粉和水擀成薄饼,里面放人馅料,然后放进烤箱。 没多久,香喷喷的烤卷饼出炉了。 这时候,诗嫚正拉着凯骏悠闲地看影片,其实凯骏很想帮若曦的忙,但碍于诗嫚在,他又不知该怎么说出口。 半小时后,若曦端着一个大银盘走向客厅,上面放着好吃的烤卷饼还有一壶约克夏红茶,茶壶、杯子、盘子都是欧洲进口的瓷器。 她小心翼翼地把银盘放到茶几上,当烤卷饼放到凯骏面前时,他马上眼睛发亮,神情振奋,几乎要流口水了。 这不正是他期待已久,若曦拿手的烤卷饼吗? 回想过去,当时负伤住在诊所的他,最爱吃的就是这种香浓可口,馅汁入味,饼皮软硬恰到好处的烤卷饼,#x5c3d;#x7ba1;离开这么多年,若曦的烤卷饼依然让他回味无穷。 “烤卷饼刚出炉,趁热快吃吧!” “好。”他马上伸手拿起一条卷饼,吃了起来,才吃一口,就满口留香。“好吃!真的好吃!”他赞不绝口,一口接一口,盘里就没剩多少。 若曦总算露出了笑容。只要凯骏哥喜欢,这样她辛苦就有代价了! 然而,诗嫂轻咬了一口后,却嫌恶至极的把烤卷饼丢在一旁,那样唾弃的表情伤了若曦的心。 “这是什么怪东西,真难吃!” 若曦登时脸色僵硬,表情非常难看。 “那你的给我吃好了!”凯骏马上轻松地抢过诗嫚瓷盘里的烤卷饼,狼吞虎咽起来。 诗嫚自然很不高兴,但是又不敢对凯骏发火,就把气发泄在若曦身上。 她当然明白下马威的道理,她是主子,眼前的若曦只是女佣,休想她们会成为好朋友!不先给她一点颜色瞧瞧,以后这下人撒起野来怎么办? “你是什么佣人,怎么做得那么难吃?外面随便哪家店的法国面包都比你的饼好吃!” 若曦很难堪,脸色发白。 只见凯骏淡淡回应说:“若曦,先把行李提上楼吧!先替诗嫚整理行李。” “是的。”她赶紧到玄关取了行李上楼。 在二楼的长廊前,她依然听到诗嫚大声地说着话,语气里尽是轻蔑 “我不明白我看不出她有什么好,为什么你要雇用她?” 有别于诗嫚的趾高气昂,凯骏淡然回答:“虽然我找她来是因为我对她父亲有着一份恩情,除此之外”他简短的叙述当年在深山里受伤,章医生救了他的经过。“她聪明又有气质,温柔体贴:心地善良,又喜欢念书,也很能干,既会烧菜,也会打扫,你对她有哪里不满?” “我”诗嫚一时哑口无言。 他在证美她?她的未婚夫居然在说家里的女佣有多好? 诗嫚的心情恶劣极了。 “你比她拥有太多东西了,你有健全的双亲,富有的家庭,她却什么都没有。她是孤女,父母双亡,孑然一身,父亲过世没留任何东西给她,连房子也是租的,无家可归,考上大学没钱念,没有未来,我不收留她,难道要让她四处流浪?” 义正辞严的话语,仿佛这件事就仅是单纯地可怜若曦,所以才出手帮她。 其实他有私心,这番冠冕堂皇的话只是为了止住自己的心虚。 真实的理由是,他想把若曦留在身边! 诗嫚用力咬住下唇,她承认自己确实是心胸狭窄的女孩,而且对爱有很大的掌控欲,她要凯骏的全部,她不容许眼底多一粒沙子,即使若曦只是个小女佣,她依然会惶惶不安!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喜欢她。”凯骏语重心长地说:“我只是想给她一份工作,让她继续念大学。”他深深叹一口气,诚心地说:“诗嫚,我很希望你们可以好好相处。” 诗嫚的无理取闹让他厌恶,相较于她,善解人意的若曦就显得格外懂事可爱。 但是,凯骏错了,他不应该当面说若曦的好话,也错估诗嫚的度量。 为了凯骏,城府极深的诗嫚表面上绝对会百依百顺,私底下,她打算好好地整整若曦! “既然你都这么说,那我就照你的期望去做。”诗嫚摆出僵硬的笑脸。 “那实在太好了!”凯骏眉开眼笑。 人在二楼的若曦,听着他们的对话,心情愈来愈低落。 从二楼落地窗望出去,庭院里有着高大的树木,欣欣向荣的花草,还有出来觅食的鸽子,不一会儿,鸽子又飞过围墙,朝那湛蓝的天空飞去。 她就像鸽子一样,迟早都要展翅高飞离开这里,毕竟,她只是寄人篱下的孤儿! 原来,她在“少爷”心目中是个没人要的小可怜 看来,凯骏哥离她越来越远了! 凯骏哥真的要变“少爷”了,她没理由再叫他凯骏哥了“凯骏哥”这三个字,从此要深深埋藏在她心底 第五章 若曦的房间窗户挂着白纱窗帘,当清晨的阳光斜斜洒进来,房里更是明亮美丽。可是,这里终究不属于她,现在的若曦,每天一早起来,心情都相当沮丧。 若曦逐渐发现她永远不可能跟诗嫚做朋友,诗嫚美丽的外表下,只有一颗冰冻的心。 因为学校还没开学,因此每天当凯骏去上班后,只剩下她和诗嫚两人在家,然后,她的苦难就到了。 “真是乡下土包子!”诗嫚的话里总是带着无尽的嘲讽。“你难道不知道吃西餐要怎么摆刀叉吗?刚刚吃早餐时,你的刀叉还摆错位置,真是丢死人了!” 若曦默默无语,反正,在诗嫚的眼底,她就是什么都不会。 当凯骏在场的时候,她才会暂时脱离这种动不动就遭辱骂的待遇。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凯骏在的时候,诗嫚就会对她很好,夸她煮的菜好吃,夸她很勤快地帮她做腿部按摩和辅助她运动。 庄凯骏很忙,晚上常常加班,但是周末一定尽量找时间带她们出去玩。因为若曦要帮忙推诗嫚的轮椅,所以每次的旅游总是三人同行。 凯骏发现若曦的笑容越来越少,他认为这一定跟诗嫚有关。诗嫚生性多疑善护,对于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一律当情敌看待,若曦在她身边想必没好日子过。 他希望若曦过得快乐,而不是在他这里试凄! 以往他的脾气绝非如此柔软,只是经验告诉他,硬碰硬不能解决问题,尤其碰上固执的诗嫚,他的责备反而会导致她歇斯底里。几次下来,他的坏脾气也收敛许多,懂得以退为进。 此时他不能表现得很在意,频频替若曦说话,不然诗嫚—嫉妒起来,可能又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若曦,他必须继续沉住气。 清晨的阳光洒在这栋恍如童话城堡的豪宅上,释放着些微暖意。凯骏的手里正捧着若曦调配的五谷养生奶,香味扑鼻,只喝了一口,他就觉得连呼吸的空气都带着温暖。 “今天天气不错,我们去郊区的蝴蝶谷走一走吧!”他提议。 “好啊!”诗嫚娇声附和。“我也好想出去走走,你今天一整#x5929;#x90fd;要陪我喔!” 若曦也#x5f00;心,因为从以前到现在,她都很少出门,没有机会四处游玩。 她带了一些可能会用到的物品,在诗嫚不悦的眼神中,跟着他们一起出门去了。 蝴蝶谷果然名不虚传,绿草如茵,色彩缤纷的蝴蝶漫天飞舞,这样的美景让他们宛如身在天堂。 若曦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空中飞舞的蝴蝶映着金黄色的阳光,它们拍动翅膀,洒落闪亮的磷粉,她不由得伸出手,一只黄底黑线条的大凤蝶竟然飞来停在她的肩上,她屏气凝神,一动也不敢动,深怕惊吓了它。 她的模样像是天使!凯骏失神地望着眼前的美景,她纯真美好的模样令他震撼不已,这幅景象太美了,令他不由得赶紧取出相机,从侧面拍下她的身影。 目光总是绕着凯骏转的诗嫚,正好目睹了这一切。 一瞬间,她的脸色铁青,表情难看极了。 他居然先拍那个小女佣,没有拍她?是因为她坐轮椅的关系,所以他不想拍她吗?还是 蝴蝶飞走后,若曦回过神来,注意到身旁的事物,她马上主动说道:“少爷,相机给我,我替你们俩拍照。” 从诗嫚来了以后,她已经改口叫他“少爷”了。 看来,她似乎有意撇清他们之间的“关系”这当然与诗嫚的态度有关,若曦似乎认为自己只是这个家的佣人,除此之外与他再无瓜葛, 他不禁感到一阵怅然。 “好啊!”凯骏把相机交给若曦,走到诗嫚身边,诗嫚暂时压下刚刚的不悦,紧紧腻在他身边,留下美好的影像。 若曦羡慕又有些失落地赞叹:“你们真是俊男美女,天生一对呢。” 接着,若曦又帮他们连续拍了好几张照片,三人才继续闲逛。 因为推着轮椅,他们走的又是有点坡度的山路,没多久,若曦已经气喘吁吁。 凯骏见她疲累,就提议在附近一家“蝴蝶花园”餐厅休息并用餐。 这一家餐厅的特色是在外围种植许多吸引蝴蝶的花,所以当客人用餐时,蝴蝶就在周围翩翩飞舞,营造出如伊甸园般美丽的情境。 “今天麻烦你推轮椅,很辛苦吧,多吃点。”凯骏先挟菜给若曦,然后才是诗嫚。这样不经意的动作,再次让诗嫚不满到极点。 “少爷,您太客气了,这是我的工作。”若曦赶紧为诗嫚和凯骏倒了洛神花茶。“诗嫚姐,请用。” “好玩吗?诗嫚。”凯骏义务性地问道。 “跟你在一起当然好玩。” “那就好。”凯骏的反应没有诗嫚热烈。“时间还早,我看我们吃完饭后,去市区逛逛好了。” “嗯!”只要凯骏陪着她,到哪里诗嫚都不会有意见,最好是能够两人独处。 午后,他们回到了市区,逛了人潮汹涌的地下街,经过一家葯妆店。 “我想买维他命。”诗嫚要求着。 “好啊!”凯骏点头答应。 若曦跟着把轮椅推进店里,诗嫚买了各式各样的维他命。 “怎么买这么多?”凯骏不解地问。 “这又不是我要,是要给你吃的。”她笑容满面地说明。“这是我送你的礼物,看你工作那么忙,又怕你营养不良,以后记得每#x5929;#x90fd;要吃一颗综合维他命喔!身体健康最重要!” “真是,若曦每天煮的三餐都很丰盛,我怎么可能营养不够。”他笑笑,不以为意。“不过,你的礼物,我收下喽!谢谢你的贴心。” 这种愉快的语气,却让诗嫚有了成见。也许凯骏自己没发现,但他常常话里都是若曦长、若曦短的,这让诗嫚一一记在心里。 他们边逛边吃,连晚餐也在外面打发,回到家已经是深夜了。 若曦服侍诗嫚洗完澡、上床睡觉后,她才回到房间。 打开电灯,从窗边居高临下望去,山脚下点点灯火,有如挂在黑丝绒天际的点点繁星,热闹地闪烁着。 她忽然看到桌上摆着张照片,拿起一看,竟是今天在蝴蝶谷拍的照片,还有一罐今天诗嫚买给凯骏的综合维他命。 上面附着一张小纸条 你的卖力和用心我都看到了,谢谢你这么用心照顾诗嫚。维他命要记得每天吃,才会营养均衡! 虽然没有署名,但是若曦知道是凯骏放的。 凯骏哥在她服侍诗嫚的时候进来她的房间?一想到这点,她面色略微紧张的四处瞧瞧,幸好,房间还算整齐,棉被有折好,衣服也有放回衣柜里,不然她就糗大了! 现在,若曦只敢在心底偷偷叫“凯骏哥”平时一律叫他“少爷” 她别无选择,凯骏哥不是她的,对他的爱慕只能默默藏在心底。 她一定要更努力工作,好好照顾诗嫚姐,才能报答凯骏哥对她的好。 连续两周,诗嫚都无法和凯骏单独相处,凯骏每次带她出门,一定也都会带着若曦。 在诗嫚心底,若曦就像甩不掉的跟屁虫,讨厌极了,偏偏每次凯骏都坚持说需要若曦帮忙推轮椅,而为了讨凯骏的欢快,她还得要给若曦好脸色看。 她想了—个办法,就是邀请她在美国的父母来台湾,有爸爸妈妈在,妈妈自然会照顾她,到时候就不需要若曦随时在旁边了, “凯骏,”隔天,在餐桌上,诗嫚愉快地宣布:“我爸妈这个礼拜天要来台湾看我,要住两个礼拜。” “什么?”凯骏有些错愕。怎么会这么突然? “那太好了,”若曦伶俐地连忙答腔。“这几天我会赶紧把客房整理好。” “不用了。”诗嫚斜眼看着若曦,趾高气扬地说:“我爸妈喜欢住五星级饭店,那里有专业服务生,不会有那种不专业的佣人,什么都不会。凯骏,我想到时候跟爸妈一起住饭店。” 她的话申明显带刺,若曦只能尴尬又难堪地低下头。 凯骏无奈地问道:“你要去饭店住两个礼拜?” “不只我,当然还有你。”她搬出无懈可击的理由。“我爸妈来,你是我的未婚夫,怎么可以缺席呢?” 他面无表情,但是语气有所保留地说:“当然,我会跟你一起去接你的父母。” 凯骏马上问了王家夫妇抵达台湾的时间,也立即打电话给秘书订饭店。 诗嫚这时微笑地转过头,对若曦说:“我想,若曦既然要一个人看家,不如顺便休个假,回老家看看吧!” “不用了,”凯骏就否决这个提议。“她老家已经没人了,回乡下也没意思,她在这里看家就好了。” 凯骏认为若曦待在家里比较好,起码他可以保护她。 接下来的几天,诗嫚都在愉悦的心情中度过。她期待父母赶紧飞来台湾,而且已经幻想四个人在一起的画面,一定有如一家人般和乐融融。 王家夫妇抵台的这天,竟然一早就下起豪雨来了。 “好像有台风要来。”若曦一边观看气象预报,一边好心地提醒。“气象播报员说这周末有强烈台风呢!” 诗嫚听了就臭着一张脸,张牙舞爪地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在诅咒我爸妈无法来看我吗?” 诗嫚的特意扭曲,让若曦觉得委屈。她怯声回道:“我没那个意思,诗嫚姐,你千万别误会,就算下雨飞机也可以起飞,伯父和伯母一定会顺利来台湾看你的。” 诗嫚狠狠瞪着她,把轮椅转开,不愿意再跟她说话。 可是,真的如若曦告知的,这雨下个不停,从未停过。 从毛毛雨到小雨,然后大雨,又变成豪雨,昏暗的天色令人不安。 终于,诗嫚的父母王富达和陈淑婉顺利抵台了。 飞机顺利降落,可是当他们入境后,持续且不断加大的豪雨却让机场宣布关闭了,气象预报今晚台风将会登陆。 接机的人只有凯骏和诗嫚,以及开车的老王,若曦一个人看家。 今晚凯骏会和诗嫚的父母一起用餐,随后直接住在他们订好的总统套房。 机场里,诗嫚一见到父母,马上露出小女儿的娇态 “爸爸,妈妈!”诗嫚的笑容欢欣无比,今晚能和父母亲见面,凯骏又陪在一旁,这才是她期盼的生活。 “伯父,伯母,你们好。”凯骏微微点头问候。 接着,寒暄问候的话当然少不了,对王家夫妇来说,每次看到凯骏,就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接过了行李推车,凯骏皱眉看着天色说道:“我们赶紧走吧!司机已经在停车场等我们了。” “来得真的不是时候,怎么听说有台风?”陈淑婉抱怨着。 “是啊!”凯骏边走边说:“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大雨,现在台风又快登陆了,灾情一定会更严重。政府已经公布明天停止上班上课了,我怕从机场到台北的路上会淹水。” 他们坐上了车,大雨哗啦啦地下着,像一盆盆的水往车顶直接倒下,果然不出所料,下了高速公路,路面开始积水,甚至淹起大水。 “淹水了!”王富达不可思议地嚷着。 “没关系,老王技术很好的。”凯骏安抚少有此经验的王家夫妇。 技术纯熟的司机老王,不慌不忙地慢慢开着。最后,他们终于顺利到达饭店门口。 虽然外面下着豪雨,而且晚上有强台过境,但是他们还是兴致不减地在饭店餐厅共进晚餐。 这次为王家人所订的总统套房,里面有三间套房,一间就是王家夫妇在台期间的房间,一问是诗嫚的,一间则是留给凯骏。 服务生送来了美酒和宵夜,因为有心爱的男人和最疼爱她的父母围绕着她,向来难以相处的诗嫚简直成了快乐的天使。 凯骏跟王家父母一起观看电视新闻。新闻里播放的画面触目惊心,山洪爆发、海水倒灌、土石流、住家淹水,甚至有人灭顶 没多久,主播还以沉重的语气报导最新的台风灾情 “大亚区内某个高级别墅区土石坍崩,电线杆倾斜泡水,全面停电” 大亚区?那里不正是他住的区域吗? 今晚要停电?那若曦一个人在家怎么办? 他记得若曦怕黑,她在电影院里都有些害怕,如今整个房子空无一人,她岂不是要吓坏了? 一想到这里,他坐立难安,焦虑全部写在脸上。 不行!他不能让若曦一个人度过漫漫的黑夜,他要回家陪若曦! “对不起,伯父,伯母,我有事先离开。”心里一决定,他马上站起身告辞。 “什么?”王富达和陈淑婉一脸莫名其妙。 “这么晚了,外面有台风,你要去哪里?”诗嫚也惊讶地喊着。 “我有重要的事,必须回办公室一趟。”他撒了谎。“明天我就会回来了。” 诗嫚伸手拉住了他,他微微低下身子抱了她一下,轻声说:“明天见。” 他转身走出房门,脚步稳健,毫不迟疑。 站在马路口,平日车水马龙的街道此时空空荡荡,狂风大作,雨势像是泄洪般一发不可收拾,他先到便利超商买了一件雨衣,等了好久,好下容易才招到一辆计程车。 计程车司机听说他要到大亚区的别墅,原本不愿意跑这趟生意,可是凯骏表明愿意多付十倍的车资,司机看在钱的分上答应了。 街道上都停电了,一片漆黑,车子缓慢前进,当来到大亚区山脚下,台风的威力正逐渐发威,此时已经淹水了,司机不愿意过去,怕车子抛锚。 “抱歉,我只能送你到这里。” “好吧。”他也不好强迫对方,付了车资后,他穿上雨衣下车,打算横渡淹水区域,走路回去。 泥水几乎淹没他的下半身,幸好他人高马大,体力又好,顺利通过黄浊的脏水,强风劲雨吹打在他身上,他靠着过人的毅力往上爬。 历尽艰辛,不知走了多久之后,他终于回到了家。 第六章 城堡般豪华的大宅,在台风夜里显得特别可怕,独自在家的若曦几乎吓坏了。 狂风呼啸,把庭院的大树枝条吹得前后晃动,有如鬼影一般,气势磅礴的大雨不曾停过,彷佛要将整个世界都淹没了。 只见天边不时有闪电划过,接着室内灯光闪了几下,过了一会儿,就伸手不见五指了。 原本正在拖地的若曦,突然身陷一片漆黑,令她吓得完全不敢动弹。 停电了,怎么办? 她脸色发白,仓皇失措,明知道仓库有手电筒,也有蜡烛,可是她独自一人实在不敢到地下室去,她摸索地找到沙发,坐了下来,身体微微发抖。 她真的很怕一个人待在阴暗的地方,眼前一片黑,她想起了恐怖电影里的情节,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景象,在她脑海里轮流出现。 她觉得背脊发麻,连忙把头往后转,可是什么也没看到。恐惧令她浑身剧烈地抖动,她把头埋入双腿间,开始啜泣起来。 如果凯骏哥在她身边就好了,她现在好希望有凯骏哥陪着她啊! 凯骏拖着蹒跚的脚步进门,当大门一关,也把狂烈的风雨关在外面。 他脱掉雨衣,全身湿答答,疲倦的进入室内,人眼尽是无声无息的寂静与漆黑,若曦人在哪里? 他凭着直觉摸索,当眼睛比较适应黑暗后,他看到沙发上有个身影。 是若曦吗?他听到急促的喘息声。 他摸黑往她的声音来源走,却冷不防被一个不知名的物体绊到,他踉呛跌倒,忍不住低喊了—声 “噢!” 他的呼痛声马上惊动了她。 “是谁?”若曦没有得到回音,也没看到任何人,忍不住惊恐地尖叫。“是谁?!到底是谁?快回答!” “是我,小若曦,是我。”他沉着声音说道,试图让她平静下来。 “少爷?”声音停顿了一会儿,她仿佛回过神来。“少爷,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是我,没错”他痛得一时站不起来。 这一切显得这么不真实,凯骏哥怎么可能在台风夜赶回来呢? “若曦,地上是什么东西害我跌倒?” “那是拖把”若曦连忙站起来。“停电的时候,我刚好在拖地。”她朝着凯骏声音的方向小心翼翼地走过来。 “你还真尽职,主人不在,你明明可以打混的啊!”他苦笑道。 这跟瞎子走路没两样,若曦缓缓蹲下,一伸手碰触到凯骏,她才放下心。“凯骏哥,你真的在这里,我终于有伴了!” “你又叫我凯骏哥了。”他微笑道。 “嗯因为现在诗嫚姐不在”她嗫嚅地说道。 “原来如此,你怕被诗嫚骂”凯骏心中有种复杂的感觉,这表示他依然只是她心目中的大哥哥吗? “凯骏哥,谢谢你回来了。你是淋雨回来的吗?”凯骏的到来对她来说,有如在干燥的沙漠遇上天降甘霖,令她喜出望外。 “嗯,因为计程车司机不愿意再往山上开,所以我就涉水走回来。”他轻描淡写地解释。 闻言,她的胸口一阵悸动,凯骏哥是为了她回来吗? 下一秒,她随即命令自己不要乱想,凯骏哥已经有心爱的未婚妻了! “那我先去拿条毛巾,让你把身体擦干,不然受寒就不好了。”她才刚要站起来,一不小心差点踩到他的手。 “哎!”他又叫了一声。 她赶紧把脚抽回来,结果一个站不稳,跌到地上。 “不行!我们像瞎子一样,一不小心就跌个四脚朝天,我得去地下室拿手电筒才行。”他跌跌撞撞地站起来。“你在这儿等我。” “不要,凯骏哥”她嗫嚅地说:“我跟你一起走好不好?我一个人留在客厅会怕” 黑暗中,他莞尔一笑。“好,我不会抛下你的,一起走吧!” 他伸手搀扶她,她迟疑了一会儿,才握住他的手臂。 她的手如此柔软,彷佛有股暖流透过肌肤进入他的体内;而碰到他强而有力的手臂,也让她不禁颤抖起来,胃一阵紧缩。 “要下楼了,小心一点!”他摸着墙壁前进,她紧紧跟在后面,他提醒道:“这里有阶梯,不要绊倒了!” 好不容易到了位于地下室的仓库,又是一阵摸黑的东翻西找,当凯骏找到手电筒,打开按钮,光芒乍现的那一刹那,两人像小孩子一样开心 “终于有亮光了!” “真棒!” 他们望着彼此,振奋不已。 “有手电简就好办事了!”他找出三支手电筒,还有几支蜡烛。“上楼吧,这里好热!”他已经满头大汗,汗流浃背了。 “嗯,没办法,没有电,空调也无法运转,电风扇也派不上用场。”她无可奈何,身上也是汗水淋漓。 他们走上楼,在餐桌上点上蜡烛,蜡烛的光源带来光明,也带来温馨。 “瓦斯应该还能用,我先去洗个热水澡。”他已经无法忍受身上的脏污和湿冷。 凯骏没有上楼,直接就用一楼的洗手间梳洗,因为他知道若曦会害怕。 当凯骏在梳洗的时候,若曦也没闲着,她拿着一支手电筒,到厨房煮起简单的泡面当宵夜,并且拿出一些手工饼干,另外还准备了洛神花茶。 当凯骏穿着浴袍走出来时,桌上已经摆着两碗牛肉泡面,香味四溢。 “凯骏哥,你肚子饿了吧!因为停电,所以我随便煮了—些宵夜,请你委屈—下,吃一点吧!” 凯骏身上散发出肥皂香味,水珠顺着发梢滴下,在烛光的映照下,这样性感的模样令若曦有点脸红。 “好啊,谢谢你。”他高兴地笑着。“刚刚一路从山下走上来,现在还真是饿了。” 他马上坐下来,大坑阡颐。“你也来吃吧!” “好。”她跟着坐下来,忙着把筷子递给他。“凯骏哥,没有冷气,我找了些备用的冰块,弄了杯饮料给你解解渴。” “谢谢你。” 餐桌上铺了印有碎花的桌布,还有盛开的玫瑰花束,精油蜡烛散发着淡淡的柠檬味道。 昏暗的烛光让这一切变得罗曼蒂克,他深深喜欢这种感觉。 此时,有个娇俏可人的女孩坐在他旁边,这样静静吃着她亲手煮的面,真是一种平凡的幸福。 忽地,他露出黯然的神情。 若曦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女孩。只是,这是个秘密,他永远不会让别人得知。 他对她的呵护终究会有结束的时刻,到时他就只能默默退到一角,默默守候她。若曦将来一定会有喜欢的对象,他对她而言,不过就是个哥哥吧。 “凯骏哥”若曦打破沉默,小心翼翼地问道:“诗嫚姐呢?” “跟她父母住在饭店。”他答得轻松。 “那你不是也应该住在饭店吗?”若曦疑惑又有些期待地问道。 他灼热的目光盯着她,让她不知所措,心儿怦怦跳,只能极力压抑即将涌上脸颊的潮红。 “我从新闻看到这里停电,我想你怕黑,又一个人在家,一定需要人陪,所以就回来了。”他避重就轻,简单地说道。 “可是”她依然无法理解,继续问道:“凯骏哥,你何必如此大费周章?我只是个佣人,你不用替我想这么多” 他深深叹了—口气,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当你是我的妹妹,你有困难,我怎么可以不管呢?” 听到这番话,她的眼睛发亮,灿笑如花,那笑容让他有种想拥抱她的欲望,可是又不能做,对他而言真是种残酷的折磨。 “你真的很像是我哥哥。”她低声说道,这话该是充满感激的,但是她心里却有种失落又悲伤的情绪。 他别过头,想逃离她带给他的巨大冲动。 “好了,时间晚了,要不要上楼睡觉了?” “要,我也满身大汗,要去洗个澡。” “一起上楼吧!” 吹熄蜡烛后,他们带着手电筒相偕上楼。 来到她的房间前,他又问一次:“需要我陪你吗?” “不用了!”振作一下精神,她摇摇头回答。“谢谢你,我没事。” 虽然她很想说好,但是理智还是要她拒绝这项吸引人的提议。 “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他不放心地叮嘱着。 “我知道。” 必上门后,靠着两支手电简的光源,她喃喃自语地对自己说:我会勇敢的,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东西都没有 她拿一只手电筒进去洗手间,快速洗完澡,换好衣服后,走出浴室,赶紧跳到床上,用棉被把自己盖得密不通风。 #x5c3d;#x7ba1;拚命叫自己要勇敢,她依然全身发抖,睡不着觉。 这时候,听觉也变得特别敏感。 强风在外面呼啸着,大雨急拍窗户发出啪啪声响。突然,黑暗中传来“叽”的一声,接着窗外就传来一声巨响。 砰!她吓得半坐起身:心跳咚咚咚地响着,下一秒,门上传来叩叩敲门声。 “若曦?你怎么了?”是庄凯骏放心不下,又过来关心。 “我”好半晌,她还无法回神,敲门声持续好久,她才恍惚地下床开门。 门一打开,凯骏急着冲进来,浑然不知个儿娇小的她正站在他面前,两个人撞个满怀,她往后倾倒,他赶紧敏捷地伸手抱住她。 他将她拥入怀中,感觉到怀中纤瘦的身躯,感觉那细嫩的脸颊贴在他火热的胸膛上。 他的厚实胸膛让她平静下来,让她忘却了恐惧,手电筒的光源让她望人他的眼眸,眼中藏着她不明了的思绪。 仿佛过了一世纪那么长,他才沙哑着声音问道:“若曦,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我听到外面好大一声” “我想是盆栽掉下来吧!别担心。” “可是”她忽然不想放开他,脸也不争气地红起来。 “我陪你,好不好?若曦?”他低沉的嗓音从她上方传来。“我留下来陪你。” “这”她多么想答应啊!但是,可以吗? 他带着不容置喙的坚决,拉着她走向床铺,把她塞回床上,替她盖上棉被。“睡吧!” 她依然有些迷糊,不解地问:“那你”“我陪着你,等你睡着了才走。” “可是”她犹豫不决。“这样好吗?” “不准有意见,我是老板!”他故意凶恶地说:“闭上眼睛吧!等你睡了,我就离开。” 台风夜里,在停电的黑漆漆屋子里,有他作伴真好! 他的守护,让她觉得安心自在,闭上眼睛后,就进入梦乡了。 但即使发现她已经熟睡,他依然不忍离去。 沉睡的她,安静得像个睡美人,柔软凉被大致勾勒出她凹凸有致的曲线。 他着迷地望着她微弯的眉毛以及浓密的睫毛,那柔和的脸庞线条,让他好想知道那如丝缎的白皙肌肤是否像陶瓷一般细致。 他将浴袍再次拉紧。该走了!不然他怕自己会把持不住。 凯骏低头想下床,却走不开,回头一看,竟发现她的小手抓着他衣角不放。 #x5c3d;#x7ba1;在睡眠中,她依然有着惊吓过后的不安, 他苦笑地看着这个可人儿。 若曦,你愿意我留下来陪你整夜吗? 你可知道,你的容颜早在十年前就停驻在我心底? 他默默把头枕在床上的一角,#x5c3d;#x7ba1;这样的睡姿相当难受,他却甘之如饴。烛光幽暗,即使外头狂风暴雨,却完全不影响屋内两颗心的满足和快乐。 台风来得快,去得也快,天亮后,金黄色的太阳钻了出来,阳光穿过庭院的榕树,树叶间挂着的一颗颗雨滴就像圆圆的珍珠,晶莹剔透。 “唔”床上的凯骏在梦中感觉到腰酸背痛,有点狼狈的睁开惺忪睡眼,看看身边,随即露出了笑容。 此时的若曦看起来特别可爱,她的黑发闪闪发光,看起来就像个孩子,甜美而无邪。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期待看到她清醒时的娇容。 仿佛心有灵犀,不一会儿,她就睁开迷蒙的眼睛,但在下一瞬间,又瞪大了眼 凯骏哥怎么会在她身边? 再揉揉眼睛,俊美的凯骏哥依然对她微笑。 “你怎么会还待在这里?”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她无法动弹,只能清清喉咙问道。 “是你要我待在这里的。”他好笑地伸手指指睡衣下摆,她好奇地跟着看去。 天啊!她的手竟然紧抓着他的衣角! “对不起,对不起!”她连忙松手,脸红得像苹果,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没关系。”她脸上还带着睡意,秀发披散脸颊,惹人怜爱。“是我想陪你。” “凯骏哥”她无言,心底就像浇了蜜糖般的甜。 此时此刻,她忽然更加确认一个事实 她爱他! 她的心底一直有他的影子,小时候不懂什么是爱,她只明白自己喜欢跟凯骏哥在一起,希望做凯骏哥的新娘子,长大了,她对他仍是难以忘怀。 原来这么长久的思念,就是爱! 她万万料想不到,会在父亲骤然过世后与凯骏哥重逢,他一定是她的守护神,让她面临困境都能安然度过! 凯骏伸伸懒腰,转头看看窗外,外面已经无声无息。“看来台风应该走了,那我也要离开了!” 他看看手表,快中午了。不回去看诗嫚是不行的,拖太晚,她会疑神疑鬼。 若曦连忙坐起来。“凯骏哥,肚子饿了吧!我去弄点东西给你吃。” “好,麻烦你了。” 凯骏换了套西装,容光焕发地走下楼时,她已经烤好了香喷喷的法国面包。外酥内软的法国面包令他一口接一口,吃完还意犹未尽。“真好吃!” 若曦却张望四周,疑问地说:“凯骏哥,诗嫚姐呢?”她皱起眉头,小巧的鼻子也微皱起来,令他觉得可爱极了。 他微微一笑,内心很不愿意提起这个名字。“奇怪,你干么老是担心她呢?她绝对被照顾得好好的,放心吧。” “我”说得也是,可是面对凯骏,她就是无法不想到这个人啊。 “打开窗帘,看看窗外的景色吧!”他的心情不错,还不想回饭店。 “嗯。”她连忙把窗帘拉开。 台风过后的天空特别蓝,山峦也特别青翠,虽然玫瑰花被风雨吹打得面目全非,空气中却弥漫清新的味道。 “台风过后,外头的景色似乎更美了。”他有感而发地说道。 她转身与他面对面。“凯骏哥,谢谢你。”她紧扭着双手,尴尬又害羞地说:“如果昨夜没有你,我就惨了!” “别这么说。”他露出耐人寻味的微笑。“这两个星期我都不会回来,记住门窗要锁紧,晚上怕的话可以开灯,不用怕浪费电。” “我知道。我一定会好好看家的!” 她迷糊又天真的模样,仿佛是俏皮的精灵,她身上所散发的魅力是那么清新自然,他真想抛开一切陪她,可惜他却不能。 “我走了。” “凯骏哥,请慢走。”她送他出门。 他的步伐有如贵族般优雅,沈稳内敛,温文儒雅,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显出教养,她清楚意识到自己对他有着无法自拔的爱慕。 可是,若曦知道,这样的情愫对她和他来说,都只会是种负担。 凯骏哥毕竟是属于诗嫚的 第七章 两个星期过去了,时逢九月,正是各学校开学的时期。 诗嫚的父母结束假期,又飞回美国,凯骏和诗嫚自然也回到大宅里住;诗嫚顺利申请到艺术大学的学分班就读,因为行动不便,她去上课时都会有护士陪伴。 身为t大新生的若曦,也开始了大学生活,她对一切都感到十分新鲜。 每天一大早,若曦依然先准备好早餐,当凯骏和诗嫚开始用餐,她就以害怕迟到为由,急忙出门上课去了。 事实上,她知道诗嫚不喜欢她跟他们一起用餐。凯骏有一次要她跟他们一起吃过早餐再出门,诗嫚却语气讽刺地说:“凯骏,你对下人真好,像我们家可是不准下人一起坐下来用餐的。” 若曦脸色顿时刷白,当凯骏气得想说重话时,诗嫚马上又变脸,一脸无辜地道:“人家只想跟你一起用餐嘛,我不喜欢旁边有第三者破坏气氛啊!”这话让凯骏想替若曦出头的话又吞下去,他的确没有合适的身分替若曦说话,太过关照她,反而容易让她惹祸上身。 从那次之后,若曦都是把早餐装在便当盒,带到学校吃。由于凯骏的别墅位于郊区,因此她都骑机车上学。 她很喜欢到学校上课,因为待在家里,只有她和诗嫚两个人,总有窒息的感觉,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诗熳不喜欢她,不过话说回来,她也不喜欢看到凯骏和诗嫚卿卿我我的样子。 她在大学里结交了几个感情不错的女同学,能够暂时忘掉很多事,当个单纯快乐的大学生。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到一个月,却因为另一个人的闯入有了改变 星期六早上,若曦除了准备早餐外,还要到庭院去剪玫瑰花,插在大花瓶里,这是每周三和周六必做的工作。 叮咚!突然,门铃声响了。 这么早会是谁?是凯骏的客人吗? “你好,请问你找哪位?”她拿起对讲机问道。 “你好,我找章若曦小姐。” 这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熟?若曦心里疑惑,却又一时想不起是谁。“我就是,”她傻傻地接道。“你是” “若曦啊!是我,我是富华啊!倪富华啊!你可别说忘了我喔!” 倪富华和她同年龄,是她小时候的玩伴,在父亲的丧礼上,他还从头到尾在一旁陪着她。 “富华?” 她连忙按下大门开关,带着满脸笑容跑出去,果然看见童年玩伴站在门口 “富华,你怎么来了?” “想你,所以就来啦!”他又露出顽皮的笑容。 “快进来吧!”她请他入内,却看到他身后还拖着行李。 一进屋里,倪富华马上四处张望 “哇噻!你住的房子好大喔!”他大声嚷嚷。“竟然还有电梯?” “嘘!安静点,主人和主人的未婚妻还在睡觉呢!”她小声解释。“这才不是我的房子,我只是寄人篱下,在这里当女管家。” “可是你住得很好,也吃得很好耶!”他惊讶地看着桌上那一桌丰富的早餐,连餐具都是进口的,这家人铁定是有钱人中的有钱人。“看来你真的遇到贵人了!当初你爸爸过世后,我很想帮你,可是我的能力有限” “我明白。我不会怪任何人,幸好遇见了少爷,他帮助了我,不然我肯定没有办法上大学的。”她对凯骏心怀感激, “什么?你的主人也出钱让你念大学啊?”富华羡慕极了。 “是啊!”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幸运的。 “你的生活过得真不赖,他是谁?做什么的?” “好像是自己开公司吧!是制鞋工厂,他是老板。” “原来” 一阵东聊西扯后,若曦才忽然想到要问:“富华,你怎么会来找我?” “我是来投靠你的!” “投靠我?”若曦顿时傻眼。 “是啊!我要找工作。”富华油腔滑调地说:“在红夜村那种乡下地方哪找得到什么好工作啊!我高职毕业后一直想来台北发展,不知道有什么工作可以做,只好来找老朋友帮忙喽!若曦,请你多提拔提拔!拜托你了!” “我”心肠软的若曦不知如何回答,同乡好友这样拜托,她怎么能拒绝?“我想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问问少爷吧!” 左右为难之后,若曦还是选择帮助富华。她打算厚着脸皮请凯骏哥帮忙。 “他是你的贵人,铁定也是个大善人,他一定会帮我找到工作的!” “那你在这里等着,等会儿他们就会起床下楼,我先上楼去帮诗嫚姐准备好轮椅。”她交代富华不要乱碰屋里的东西,连忙上楼去了。 若曦上楼后没多久,凯骏便下楼来了。 每个星期六对凯骏而言,都是值得期待的日子。因为他和若曦都休假,他可以在起床后就看到她的倩影,这一天,他的神情总是特别愉悦。 今天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短袖赛车衬衫,褪色的合身牛仔裤紧紧包裹住他平坦的小肮、结实的臀部和修长的双腿,让他更是充满自信与男性气概。 才一走下楼,他就看到富华。他的眼力和记忆力向来相当不错,他认得他,在丧礼上他一直陪在若曦身边。 “早安,你一定就是若曦嘴里的少爷了!”富华马上自然熟地自我介绍起来:“我是若曦的好朋友,我叫倪富华,请庄老板多多指教!”他特别强调“好”这个字眼。 凯骏微微扯开嘴角,客气地说道:“原来是若曦的朋友啊!欢迎。” 既然是若曦的朋友,他当然会以礼相待,凯骏谨慎地暗中打量着倪富华,他的皮肤黝黑,看起来是个好动健谈的大男孩,但是凯骏敏锐地感觉到这小子似乎有点夸大不实,好大喜功,是个不怎么脚踏实地的人。 这时,若曦推着坐在轮椅上的诗嫚,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诗嫚发现有客人,而且是她不认识的人,看他穿着普通,推断不会是凯骏的朋友,向来趾高气昂的她,马上以不屑的口气说道 “若曦,这是你的朋友吧?” “是的。”富华抢先开口,很懂得拍马屁。“这么美丽的小姐,想必就是庄老板心爱的未婚妻喽?你好,我叫倪富华。” 美丽的小姐:心爱的未婚妻这两句话让诗嫚心花怒放,对富华的敌意也降低很多。 “我想”诗嫚故意问道:“你是若曦的男朋友吧?” 一旁的凯骏顿时觉得心脏紧缩,突然很害怕会听到他不想听的答案。 “哈哈!”富华嘻皮笑脸地道:“宾果!我和若曦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除了我以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有资格当若曦的男友。” “你别乱说啦!”这个玩笑开大了,若曦连忙否认。“我们才没有交往!” 她心中早已有人进驻,虽然那个人早有未婚妻,但是她没打算要换对象,因为她对他的情感早巳无法收回 “咦?你怎么这么说?”富华没有看到若曦的脸色,继续大声说着:“若曦,从小到大每次有人欺负你,都是我保护你耶!现在你长大了要交男朋友,除了我以外还有谁更适合?” “别胡说!”她急着澄清。“我还在念书,不想这么早交男朋” “这样啊!”诗嫚却打断若曦的话,甚至露出难得的笑容。“真高兴认识你,若曦的小男友。” 太好了!倪富华这种乡下土包子的样子,正好配上若曦,两人真是一对! 碍于自己的身分,若曦不再多解释什么,只能频频给富华好几个白眼,却让一旁的凯骏误以为是羞怯地打情骂俏,他的心情顿时低落不已。 诗嫚笑嘻嘻地招呼富华:“富华,你还没用餐吧?先坐下来—起吃吧!” 等大家都上桌了,若曦依然站在一旁服侍大家的需要。 难得地,诗嫚竟然出声说道:“既然你的朋友来了,你就懂一点礼貌,跟我们一起坐下用餐吧!” “是。”若曦微微一愣,服从地坐下来。 “天啊!我好久没有尝到若曦的手艺了,真是太棒了!”富华一点都不怕生,用餐间,都是他滔滔不绝的声音 “庄老板,王小姐,你们真是幸运!在我们家乡,若曦是赫赫有名的烹饪高手,谁知道这位高手竟然到你们家来了,害我都没口福了。” 若曦调味简单的广东粥却有着鲜美的滋味,让富华连续吃了好几碗。 诗嫚听来却很不以为然,这么清淡难吃的粥,她才不觉得哪里好吃,果然是一些平民百姓,没吃过真正的美食。 凯骏则意外地沉默。 没多久,诗嫚竟然还和富华聊了起来 “富华,你从家乡来找若曦,有什么事情吗?” “这个凭良心讲,”他别扭了一下子,倒也提起勇气直言:“我高职毕业了,在家乡根本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台北来,在台北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来投靠若曦,看她能不能帮我找个工作。” 诗嫚低下头,眼里露出厌恶的光芒,但是没人注意到。 般什么!把凯骏这里当成收容所吗? 可是,#x5c3d;#x7ba1;她讨厌富华的穷酸味,却不得不利用他。唯有让富华留下来,撮合他和若曦,若曦才不会抢走她的凯骏。 一旁,若曦也腼腆地开口对凯骏说道 “对不起,少爷,我想问问看,你公司有缺人手吗?可以替富华安插个工作吗?” “是啊!凯骏,”这时令人跌破眼镜的是,诗嫚居然也替富华说起话来了。“人家刚毕业,也需要找工作,况且他又是若曦的朋友,这种认真有为的年轻人,你当然要帮助人家啊!况且有富华在,若曦假日就有伴了,也比较不会孤单。” 凯骏—派气定神闲,没有人看得出他心中的狂风暴雨。 他面无表情地询问道:“富华,你会做什么?” “我”富华想了老半天,才尴尬地说:“我不太会念书,不过,我会修车,也会开车” “那好吧!”凯骏很干脆地道:“反正家里也缺一位司机,老王以后要载诗嫚上下课,你就做我的司机,送我上下班好了。” 他会答应帮忙,全都是为了若曦,只要是她的要求,他一定会想办法为她达成。 “真的吗?太好了!”富华开心到不行。 若曦也替富华高兴,更感谢凯骏的好心。“谢谢少爷,谢谢少爷!” 不过,她又想到另一个问题,马上又转头问富华:“富华,你打算要住哪里呢?” 凯骏一听,忍耐力已濒临极限,他绝对无法容许他和若曦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马上开口做下决定 “这很好安排,我工厂有宿舍,你就暂时住在那里吧!” “谢谢少爷!”富华和若曦两人异口同声地道谢。 “就这么说定了!”诗嫚露出微笑,言不由衷地说:“这样的安排真好,凯骏。” 虽然她要利用富华,可是诗嫚也不要多一个外人住在这里,这间别墅是属于她和凯骏的两人世界,现阶段也许无法赶若曦走,但若曦离开是迟早的事,只要等她的双腿能够站起来 另一方面,凯骏看着若曦和富华谈笑风生,气氛亲密,简直无法控制妒火的窜生。 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去在意若曦的举手投足,目前的他没资格对她有任何承诺,何况他的角色只是哥哥。 然而,若曦却是不容忽视的存在,每当她一出现,就会吸引他的目光和所有的注意力。 盎华不断的逗若曦开心,好几次若曦被他的笑话逗得发出清脆笑声,那笑声重重地击打着凯骏的心。 诗嫚在一边加油添醋地说:“凯骏,你瞧!若曦的小男朋友一来,她就这么开心,看来你留住盎华是对的!” 凯骏什么话也没说,从他没有表情的脸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难道,他注定只能默默地守候她?他的感情终究没有出口,若曦、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对她的爱 寂静的清晨,富华一大早就骑机车到庄家上班,诗嫚总会故意叫富华一起吃早餐,就算是短短的二十分钟,她也要制造富华和若曦的相处时间。 早餐后,富华就载着凯骏出门上班了,若曦赶紧洗好碗盘,赶着上课,诗嫚则有护士随行,在司机老王的载送下也去修习艺术课程。 盎华是个颇有心机的人,他伺机接近凯骏和诗嫚,想要攀关系,可是凯骏总是一脸冷峻,不假辞色,于是富华又将目标转向诗嫚,正好诗嫚也别有心机,偶尔也会和富华聊上两句,这对高傲的她来说,已经是破天荒的改变了! 周末的晚上,富华载凯骏下班回家。 现在凯骏对公司的业务逐渐上手,比较少加班,就算加班,也尽量不选周五晚上。 一进门,他马上就闻到厨房里传来饭菜香,下了课就赶回来烹煮晚餐的若曦,手里正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 盎华马上贴心地走上前帮忙。“若曦,我来替你拿吧!” “谢谢你。”她上上下下瞧着富华,歪着头促狭地说:“哇!你穿西装又打领带,好帅呢!” 若曦现在还挺喜欢看到富华出现,因为她发现只要有富华在场,诗嫚对她的态度就会比较好,也因为富华,她现在居然可以跟凯骏哥和诗嫚一起同桌用餐了。 凯骏却冷着脸,说了句:“我上楼换衣服!”便掉头离去。 “少爷,”若曦对着凯骏喊:“等一下就可以开饭了喔!我上去请诗嫚姐下楼。” 若曦上楼时,诗嫚正在二楼作画,她在一旁乖乖地等了好一会儿,才推着诗嫚下楼。 没多久,大家都齐聚在饭桌前,诗嫚看到凯骏,满心欢快地说:“凯骏,对不起,让你等我吃饭,因为我刚刚画得兴致正浓,所以耽误了你们的吃饭时间。” “没关系,反正我没那么饿,你画什么?” 诗嫚就等他问,马上兴致勃勃拿起画本对他献宝。“这是我画的,好不好看?” “我看看。”一翻开,他看到了一张自己的画像。 画里的男人面容俊逸,眼瞳黑得发亮,高傲的表情很传神,诗嫚把他的神态掌握得很好。 “画得好漂亮啊!”富华嘴巴甜得像抹蜜似的。“从这画里就看得出来,诗嫚小姐真的很爱老板!” 凯骏冷冷的瞥了富华一眼,冰冷的眼神让富华心底发毛,他连忙住口,不知道自己讲错什么话,一直以来,他感觉老板对他不太满意,他什么地方做错了吗? “诗嫚,我很喜欢,谢谢。”凯骏默默收下了画。 诗嫚害羞地低下头,花了一个下午的心力,得到凯骏这一句谢谢,已经足够了。 一旁的若曦不禁自卑地撇过头,诗嫚姐真是多才多艺,人长得美又会画画,而她什么都不会,她好羡慕诗嫚姐能画出凯骏哥的神采。 “富华,”吃饭时,若曦对富华求救。“我有事想问你”她决定把难题丢给富华,因为凯骏哥这次帮不上忙。 “什么事?” “我们学校星期六晚上要举办迎新舞会,我该不该去?给我个意见吧!” “当然要去啊!”“可是,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想去?”富华像个老爸一样叨念道:“你不去的话,会被同学说你孤僻、不合群,到时还会被排挤,没朋友喔!” 若曦嘟起嘴巴,小声地说:“可是我没有礼服,也没有舞伴” 盎华斜眼看她,吊儿郎当地说:“你这个说法太令我伤心了!你没看到眼前就有帅哥等着当你的舞伴吗?” “你愿意当我的舞伴?”若曦瞪大眼睛问道。 “我当然百分之百愿意!”他还张开双臂,摆出夸张的表情,引人发笑。 “可是,我没有裙子可以穿。”若曦又皱起眉,她几乎只穿牛仔裤,连条裙子都没有。 诗嫚在一旁听得仔细,认为这是既可以撮合这两人,又可以让她和凯骏单独相处的好机会,马上大方地说:“这有什么问题,我看你身材跟我差不多,我借你一件就是,等会儿吃完饭后,你自己去我的房间看,喜欢哪一件就拿走吧!” 若曦受宠若惊。诗嫚竟然对她这么好,还要借她礼服? 一直以来,诗嫚姐对她说话都涸铺薄,除了凯骏在场时,诗嫚姐才有笑容,现在竟然又主动帮她?若曦心里浮起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 这顿饭,凯骏从头到尾一语不发。富华和若曦的愉快相处,让他的心有着被撕裂的感觉 吃完饭后,有富华在一旁帮忙,若曦就切好水果,也洗完碗筷,诗嫚还催促她上楼去挑衣服。 这段时间,凯骏一直盯着电视新闻,此刻唯有转移注意力,才能让他不会感到痛苦。 二十分钟后,若曦下楼了。凯骏才回头一望,马上被震撼住了。 她身穿一袭玫瑰红的丝质洋装,低胸上衣和袖口缀着云朵般的手工蕾丝,展现不同以往的风情。她一双美眸充满媚惑,更让人心醉神迷。 “哇!真是太漂亮了!”富华在后面大叫起来,也让凯骏从震惊中回神。 盎华赞叹着:“能做你的男伴,真是我的荣幸啊!”诗嫚也频频点头。“很好看,就穿这件吧!等会儿我上楼去取一些珠宝首饰让你搭配,这样会更加高贵。” “诗嫚姐,你对我真好!”若曦低下头,轻轻地说道。 “这是应该的。”诗嫚眼神闪烁。 凯骏的忍耐力已经到达极限,他没有说任何评语,只是跨大步上楼,抛下一句:“我还有公事要处理,先上楼了。” 若曦带着落寞地看着他的背影,其实她最想要的就是听到他的赞美,他却一句话也不说 回到书房,凯骏的神情显得恍惚,迟迟无法平静。 他满脑子都是若曦美丽的模样,缠绕不去。 他深藏在心底那股对她的感情,已经有如即将爆发的火山,随时就要倾泄而出 隔天晚上,就是若曦学校的迎新舞会。 若曦婉驹骗骏要出借宾士房车的好意,她从不敢幻想自己是灰姑娘,于是和富华两人骑着摩托车前往舞会场地。 他们出门后,凯骏伥然若失地凝视窗外,漆黑的夜空只有稀少的星光闪烁着,彷佛和他的孤单相呼应。 他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却对若曦念念不忘。或许这就是若曦独待的魅力,她让很多人都喜欢上她,也为她心动包括他。 他喜欢的并只不是那可爱的容貌,还有那颗坚强、独立的心,她那秀外慧中,内外兼备的完美,都让他深深着迷。 现在,他无法为她做什么,还放任富华成为她的护花使者,真是没用! 未来,难道他要眼睁睁看着她嫁人? 不!他做不到 “凯骏,要不要看这部片子?这是最新的dvd喔!” 诗嫚的叫唤打断了凯骏的沉思。 “好啊。”凯骏回过神,走到沙发边坐下。 “凯骏,”诗嫚缓缓贴近他身边。“我好爱你”她最喜欢和凯骏独处了,尤其是跟他一起坐着看电视,她可以倚靠着他,完全拥有他。 诗嫚拾起头亲吻他,他淡淡笑了一下,没有拒绝,却没有热情回应。 诗嫚有些不安地将身子贴进他的怀中,她从来没有听过他说他爱她。这桩婚事,一直都是她主动、强硬地付出,他曾经拒绝过她,就是那一次,她崩溃地跑出门,发生车祸,双脚受伤而暂时失去行动能力。她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是却甘之如饴。因为,他因此而留了下来。 “专心看电影吧!”他推开她,替她覆盖好被子,随后两人沈静地观赏影片。 第八章 舞会大约十点结束,富华骑着摩托车载若曦回家,强风吹乱她的秀发,在速度的刺激下,她压抑多日的情绪终于得到些许宣泄。 苞富华在一起也不错!起码他带给她的是快乐,会逗她开心,而不是失落感和自卑心态。 路上,富华一时兴起,还绕到杂货店去,买了好多仙女棒和烟火。 回到家,她发现客厅还有微弱的灯光,不晓得凯骏哥他们睡了没有? 若曦小心翼翼地进门,深怕吵醒他们。 才进屋,看到眼前的景象,她就感到胸口一阵剧痛,像撕裂般的令她几乎流下泪 只见凯骏正坐在沙发上,而诗嫚把头倚靠在他的大腿上横躺着,她紧握着他的大手,正在把玩,见他把头低下来,她娇笑着抬起头,亲吻他长出胡渣的脸 若曦不由得心跳加快,脸河邡热。 天哪!她居然幻想着如果能代替诗嫚的位置,躺在凯骏哥怀里,不知道有多好! 突然间,凯骏转过头,目光与她相对,她错愕地看着那澄澈的双眼,在看到她之后,竟然充满了谴责和愤怒,她做错什么事了吗? “咦?”这时富华刚好走进来,朗声说道:“老板,诗嫚小姐,你们还没睡啊?” “是啊!”在凯骏的扶持下,诗嫚坐了起来,脸上还有着红晕。“怎么样,舞会好玩吗?” “当然好玩!”富华开心地回答。 “很不好意思,这么晚回来,吵到你们”若曦充满歉意, “没开系,我还没有要睡。”今晚诗嫚的心情很好。 盎华接口道:“既然如此,我们一起到庭院去,好不好?我有个惊喜要给大家!” “好啊!”诗嫚当然不反对。 唯一没说话的是凯骏,他冷冰冰的表情让人猜不透想法。 四人一起到了庭院里,阵阵带着花香的凉风吹来,令人陶醉不已。 盎华发给每个人仙女棒并且点燃,还放起灿烂的烟火,让诗嫚和若曦兴奋地大叫,惊叹不已。 大家都玩得兴高彩烈,除了凯骏以外。 盎华可以让若曦开心大笑,为什么他就是做不到?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望着若曦像个孩子般兴高彩烈,他却连一步的距离都跨不过去。 “在少爷和诗嫚姐的见证下,我要大声说:若曦,我爱你!”富华突然神经兮兮地大叫。“若曦,你到现在都还没‘正式’答应做我的女朋友,现在就请你当着大家的面,点头答应吧!” 若曦紧张的将视线栘向凯骏身上,偏偏她从他脸上读不出任何情绪。 看来,他和诗嫚都想把她推给富华。可是,她只爱凯骏哥啊“你别乱说!”若曦用力摇头。“我才不要当你女朋友,我们只是好朋友!” “若曦,我真的好爱你,我从小的时候就喜欢你了,我将来一定要娶你!”富华仍然不放弃地嚷嚷。 “你很烦耶!烦死人了!”她受不了了,转头就跑入室内。 诗嫚纵声大笑,富华还不死心地追过去,大喊若曦的名字。 这样的求爱戏码,最后当然不了了之。 这一夜,凯骏的神态显得沧桑,他一语不发地送诗嫚回房,脸上再也没出现一丝笑容。 半夜,若曦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 懊死!她怎么了?怎么一直想起凯骏哥和诗嫚姐耳鬓厮磨的画面呢? 她好嫉妒!她在吃醋! 想到富华竟然当着凯骏的面对她示爱,她觉得尴尬极了,她只把富华当普通朋友而已啊。 她觉得有些口渴,干脆起身下床,打算去喝杯水。 她蹑手蹑脚地下楼,却发现客厅的灯依然亮着。谁?是小偷吗? 不可能,这房子有保全,小偷怎么可能这么轻易闯入? 她躲在墙壁后面,探头偷看,竟然看到凯骏哥坐在黑漆漆的大厅里,独自一人在喝酒。 她闻到浓烈的酒味传来,看来他已经喝了好一阵子了。 “凯骏哥”她担心地走出来。“你怎么这么晚还不睡觉,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呢?诗嫚姐” 凯骏抬眼看向她,橘黄色的灯光更映出他脸上掩不住的落寞。 “你来了,你终于来了,若曦”他张开双臂,想拥她入怀。 他没看错,若曦的确站在他面前。 她的发丝蓬松,神态纯真,穿着白色睡衣,嫩白的小脚上套着小猪图案的可爱拖鞋,她的身上弥漫着洁净的气息。 凯骏眼里尽是若曦姣好的面容、玲珑的曲线,他的血液中缓缓流动着欲望,他在幻想着,她尝起来是不是有如幻想中那样甜美销魂。 “凯骏哥,你喝醉了,来!我扶你上楼,不然你睡在这里会感冒的。”若曦关心地说道。 他目光迷蒙地盯着她,语无伦次 “你真无情居然跟别人出去玩,接受别人的爱!” “凯骏哥!”若曦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凯骏哥在说什么啊?他一定是太醉,把她误认是诗嫚姐了吧! “凯骏哥,我不是诗嫚姐” “不要扯到诗嫚,我根本不爱她!”这句话他一直想说,此时已是不吐不快。 “凯骏哥”她目瞪口呆,脸上血色尽失。 他的眼睛泛着浓浓的血丝,脸色紧绷,浑身都是白兰地的酒味,他凌厉的眼神霎时变得骇人。 若曦根本不明白凯骏哥怎么了,她担忧地伸手想把他扶起来。“诗嫚姐是你的未婚妻啊!你怎么可能不爱她呢?我想你醉了” 瞬间,他攫住她的小手,令她重心不稳地跌在他身上,他一翻身,把她压到身下,修长的双腿夹住她的身体两侧,让她无法动弹。 “你太残忍了!我爱的是你,你为什么都下肯好好看我一眼?”他又悲又愤。 “凯骏哥”他接连而来的告白惊呆了她,让她不知该说些什么。 “看我怎么处罚你”他猛地低头罩住她的唇。 “唔”这是她的初吻啊!她震惊地瞪大眼睛,他掠夺的唇却强硬地继续对她肆虐。 “你是我的,”他信誓旦旦地低吼。“你是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能抢走你!” 他把她揽得更紧,令她不由自主地投降,完全迷失在那强烈的攻势下,她不知不觉地闭上眼睛,理智和道德都飞向九霄云外。 他不断向她索求,使她屈服在他的魔力中,他的胸膛紧贴着她的双峰,手指穿过她浓密的头发,她的肌肤变得滚烫,他更加饥渴放肆,碰触她隆起的浑圆胸部,蓓蕾在他掌中肿胀。 不知不觉地,她的手圈住他的肩膀,接着在他的背后摩挲,他逼她张开小嘴,他们的舌头交缠,两人身体的热度不断向上攀升 若曦忍不住呻吟出声,接着,她突然明白自己正在做什么 她疯了!她一定疯了! 凯骏哥想找的一定是诗嫚姐,不是她,她可不能当诗嫚的替身啊! 她想逃,却被他牢牢的抓住,在无计可施之下,她用力地在他的嘴唇上一咬 “噢!”他在疼痛之下,不由得放开了她。 她慌慌张张地推开他,跌跌撞撞,呜咽着跑上楼去了。 看着她的背影,尝到嘴角的鲜血,刹那间,凯骏清醒了许多。 完了!他对若曦做了什么? 若曦奔向自己的房间,扑向大床,把自己整个人都埋进棉被里。 凯骏哥居然对她告白?居然口口声声说喜欢她? 不,凯骏哥该是酒后胡言乱语吧,他怎么可能爱上她呢?自己别再痴心妄想,作白日梦了! 然而,回想起他的热吻,却又让她陶醉又害臊。 也许到了明天早上,凯骏哥醒来后,就什么都忘了,可是,她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吻是这么美好今后两人还要继续同住一个屋檐下,明天,她决定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破晓时分,睡在沙发上的凯骏头疼欲裂地醒了过来。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他已觉得有些模糊,毕竟他喝太多酒了。 若曦昨晚若曦是不是来找他?他做了什么? 宿醉的他,跌跌撞撞地走向浴室,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泼向自己的脸,企图让头脑清醒些。 他望着镜子里的睑,嘴角处疼痛红肿,那是昨夜留下的“印记”吗?难道昨夜真的不是梦,而是百分之百真实发生的事? 老天爷!他的确伤害了若曦!他该怎么弥补他所犯下的错呢? 情急之下,他冲出浴室,迟疑的脚步却在楼梯间停下来,他懊恼极了。 他该怎么跟若曦解释这一切?难道他要跟她坦白自己的感情?或是要跟她说谎,说昨夜是因为酒醉,才对她做了失礼的事? 他挣扎着,既无法跟她告白,也无法昧着良心说谎,他该怎么办? 迟疑间,若曦正好下楼,两人在楼梯相遇。 看到凯骏哥,想到昨夜两人的亲密行为,让若曦差点双脚发软,但她故做镇定地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凯骏哥,你醒了!”她若无其事地打招呼,双手却在身后扭绞着。“你酒醒了?我去弄早餐给你吃。” “呃”他艰难地开口问道“昨天晚上” “你忘啦?”她主动给他台阶下,就像早就准备好的台词。“我昨晚口渴,下楼去厨房倒水,看到你坐在沙发上喝酒,你叫我不用管你,我就回去啦!就这样啊!”“真的?”他望着她,明知她在说谎,却不知该说什么。 “真的!”若曦用力点头,心里却在淌血。看来凯骏哥真的忘光了。 “那我上楼梳洗了。”他转身回房间。 “好,我去做早餐了!”若曦再次提醒自己:你是佣人,就做好佣人分内的事吧!那些不该有的幻想,都是奢望。 他们背对背,转身离开。 十月的台北已经入秋,空气里带着阵阵的凉意。 凯骏站在办公室窗前,俯瞰着脚下的台北市。 他对一成不变的日子感到疲累,偶尔会有不知为何忙碌的茫然,唯独想起若曦纯真的笑容,才会让他冷硬的眼眸变得柔和。 “老板”秘书小姐走进门,其实她敲了好几声了,老板好像都没听见,她小心翼翼地提醒。“十二点跟零售厂商有聚餐,地点在凯旋饭店,时间快到了,您该出门了!” “好。”他整整西装,准备出发。 日子一样流逝,地球不会因为他而改变,他只能继续做该做的事,尽懊尽的责任。 “司机呢?”富华现在是他的专任司机。 “这”秘书小姐有有些为难地道:“我刚刚一直call他,可是都找不到他。” “他跑哪儿去了呢?”凯骏皱起眉头。富华实在是不尽职的员工,从工作到现在快一个月了,常常跑得不见人影,他不想让若曦知道,以免增加她的罪恶感。 他叹口气。为了若曦,让平常公私分明的他选择忍受。从公司到凯旋饭店不太远,坐计程车十分钟就到了。 “我坐计程车好了!” “好。那我帮您叫计程车,十分钟后请老板到—楼大厅。” 十分钟以后,凯骏顺利地坐上计程车。 车子沿途经过台北最热闹的区域,前方就是环球影城,车子停在红绿灯前,他往路边一瞥,竟然看到他的座车停在路旁,而富华正好带着一位陌生女孩下车。 他跟那个女孩有说有笑,两人还当街亲密地相拥。 原来,富华在外面假装有钱少爷,开着他的车四处摆阔! 他面色凝重地盯着富华的背影,心里决定,绝不能让他跟若曦在一起! 夜晚,当诗嫚和凯骏已经用完晚餐,富华还是迟迟没有回来。 想到富华竟然离谱到让老板坐计程车回家,若曦愧疚极了,她没想到富华竟然这么不尽职! 她一定要跟富华好好谈一谈,等啊等的,到了深夜,连凯骏和诗嫚都跟着一起 等候,不久富华终于回来了。 “你跑去哪里了?”若曦生气地质问。 “我去报名考大学的补习班。”富华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我觉得高职的学历不够,所以想考大学,今天是补习班最后一天报名,所以我只好赶紧先去啊!老板,今天真的对不起,请原谅我好吗?” “真的?”单纯的若曦马上就被富华说服了。“我没想到你这么勤学!” “当然哪!要配得上你,我也要当个大学生才行!” 盎华讲得好像自己是勤学的好青年,让若曦忘了要追究他的失职,还觉得自己错怪了他。 从头到尾,凯骏都不发一语。 此时,富华从口袋里掏出三个小娃娃,送给他们一人一个,每个造型都不同。 “诗嫚小姐、老板、若曦,这娃娃有助于增进情侣的感情,你们一定要用这个!” “这是什么东西?”若曦不解地问道。 “这是现在大学校园里最流行的巫毒娃娃啊!难道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若曦皱眉摇头。 “这个不到五公分大,像个稻草人,胸口插着针的娃娃就叫做巫毒娃娃,最近非常流行喔!” “能做什么用呢?”诗嫚好奇地询问。 “听说带着这个布偶,情侣感情就不会变淡,恋人就不会变心或劈腿。” “有这么神奇吗?”诗嫚兴致勃勃地问道。 “是啊!”富华随口胡诌,说得煞有其事的样子。“而且如果想要挽回爱人的心,可以拿着布偶,刺破自己的小指,然后默念对方的名字” “我知道!”诗嫚听得兴味盎然,接口道:“还有一种传说,是在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对着镜子削苹果,不能把苹果皮削断,削到最后一刀的时候,就会从镜子里见到自己注定的另一半。” 若曦把小布偶丢还给富华,摇摇头说:“算了,我不相信这种巫术,太怪力乱神!恋人会不会在一起早就注定好的,哪有那么轻易就改变?” “不行!”富华又丢回给若曦:“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个礼物,你一定要好好保管!” “我相信这种传说!毕竟有时候维持感情就是要靠一点旁门左道才行!”诗嫚倒是深信不疑。“我要把小娃娃挂在胸前,我要让凯骏永远爱我!” 凯骏没说什么,沉默地收下布偶。 他会看在若曦的分上,暂时不和富华扯破睑,也不会让富华难堪。 又聊了一会儿,众人才分别回房。 当若曦要服侍诗嫚上床睡觉时,诗嫚却对她要求道:“你推我到凯骏的房间!” 诗嫚在洗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自己的脚居然有知觉了!这件事令她快乐极了,她第一个想跟凯骏分享,也想乘机试探他的心意。 于是,若曦推着坐轮椅的诗嫚到凯骏的卧房。 “凯骏,我来找你”正在沉思的凯骏回过头,对诗嫚本能地露出微笑,走向她们。 若曦杵在原地,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看到他! 她喜欢看他优雅的脚步,喜欢看他修长的手,喜欢看他的脸,他的微笑令她昏眩,只是她永远只能远远看着他,他永远不可能属于她! “那我先离开了,诗嫚姐,你大约什么时候要回房间?我再过来接你。”若曦尽量心平气和,不去理会心中的酸意。、 “二十分钟以后。” “是的。” 她一直试图忽略那一股异样的悸动和无力感,毕竟,她无从改变一切。 “凯骏,”若曦离开后,诗嫚和凯骏闲聊了一会儿,便开口要求道:“抱我到床上好吗?” 凯骏婉言拒绝:“这样不太好,这是我的床,我们还没结婚” “有什么关系?”诗嫚却道:“我迟早都是你的人啊!”“不行!”他坚定地拒绝。 “为什么不要我?”诗嫚眯起眼睛质问道:“你不爱我?” 他沉默了,事实就是事实,他不愿辩驳。 每每只要凯骏没有说出她想听的答案,诗嫚就会歇斯底里,就像现在。 她瞪大美丽的双眼,怒火冲天地问道:“你为什么不爱我?难道你爱别人?谁?” “不要乱说。”他强悍地打断她的话。 她的手死命地抓紧他的手臂,逼得他不得不蹲下,与她四目相视。 “那你就吻我啊!傍我一个深情的吻!”诗嫚苦苦乞求。 凯骏皱眉。他吻她时,向来都是蜻蜓点水、应付了事,要他给她一个深情的吻,他实在做不到!在这一瞬间,诗嫚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自己的芳唇贴上他的唇- 此时,若曦来到凯骏的房门外,等候诗嫚的叫唤,却发现房门打开一条细缝。 “诗嫚姐”她本能地探头。 蓦然,她脸色大变,看到房内的两人正在亲吻。 她感到阵阵酸楚,心就快要裂开了 窗外的月亮高高挂在天空,是个满月。凯骏打开窗户,冷风吹拂着薄纱窗帘,也撩动着他寂寥的心。 他的手放在口袋里,紧紧握着那个巫毒娃娃。 为了让若曦能爱上他,他居然做了毕生最蠢的事。 他下床拿针把自己的手指刺破,一滴鲜血瞬间流出来,他拿着布偶,然后默念若曦的名字 看着鲜血流出,他突然回过神,赶紧先拿卫生纸包扎手指。望着纯白的卫生纸沾满红色的血迹,他不禁开始嘲笑自己,居然会相信那种无稽之谈?他真是疯了! 在另一个房间里,若曦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要十二点了。 她连忙起身,关掉灯光,借着微弱的月光,她拿起早就偷偷准备好的苹果和小刀,慢慢削起苹果。她的手艺很好,完全不会削断果皮。 削到最后一刀时,她紧张地把刀子压住在苹果上,然后缓缓地抬起头 镜子里只有她憔悴的面容,根本没有任何其他人的影像。 别傻了,她怎么可能配得上凯骏哥?就算他真的出现在镜子里,她又能如何?快别痴心妄想了! 一滴滴眼泪滑落她的脸颊,在这无声的夜 第九章 盎华跷班的情形越来越严重,他甚至常把手机关掉,让凯骏找不到人。 此刻,富华把音乐开到最大,车速加到最快。当然他不是自己一个人飙车,身旁作陪的是个性感的辣妹,她像蛇似的把身子贴近他,伸手抚摩他的大腿。富华得意地哈哈大笑,眼睛还不安分的飘向辣妹若隐若现的乳沟。 当有钱人真好!只要开著名车,不费吹灰之力,女人都会自动贴过来。 车子旋风似地驶上阳明山仰德大道,他完全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断超速,当前方红灯亮起时,他来不及踩煞车,猛地撞上前方的休旅车,瞬间发出惊逃诏地的声响! 全毁了! 因为有安全气囊,所以富华和女伴都平安无事,可是等他下车一看,脸上马上血色尽失 完了!这辆高级轿车的车头整个被他撞烂了!他该怎么跟总裁交代? 深夜,倪富华灰着脸踏进庄家。 “富华,你又跑哪去了?”一进门,若曦双手插腰,不客气地质问道。 盎华如此不敬业的工作态度,让她对凯骏哥好愧疚。 只见富华脸色发白地走到凯骏面前。“老板,对不起,我错了,原谅我!”说完,他像个泄气的气球般瘫软地跪在地上。“我发生车祸,车子被撞了” “什么?”众人惊讶不已。 “你说什么?”若曦怀疑自己的耳朵有问题,又问了一次。“车子不是应该停在公司待命吗?怎么会发生车祸?” “你在哪里发生车祸?”凯骏冷静地问。 “在阳明山仰德大道”事已至此,富华也不能再遮掩什么了,毕竟修车要一笔很大的费用啊! “你跑去打混摸鱼?”凯骏的脸色严峻。 盎华一脸忏悔地点头。他可不敢说是跟辣妹去兜风。 “原来你上班一直在打混,一点也不认真,还跑出去玩!盎华,你真是太过分了!”若曦不禁出言训斥,她无法相信富华竟然做了这么离谱的事。 诗嫚当然也看不下去了,尤其又把凯骏的车子撞烂,她马上火上加油地道: “我终于看清你了!像你这种贪安好逸的人,不配做凯骏的司机,你应该马上被解雇!” 没想到,凯骏竟然问道:“修车费用呢?” “什么”富华愣了一下,才低声说:“修车和赔偿费用大约要三十几万元” “修车费用就由公司出,以后你有钱再还吧。”凯骏淡淡地道:“这次是给你一点教训,下不为例。”他轻描淡写地说完之后,便转身上楼。 花钱事小,不论如何,若曦和富华是好朋友,如果他要解雇倪富华,这小子一定会向若曦哀求,让她心里不好受,他不愿意见到若曦左右为难。 “谢谢老板!谢谢老板!我以后一定拚了命地为你效忠!”富华大喜,马上对着凯骏的背影打躬作揖,嘴巴甜得像什么似的。 诗嫚对凯骏的态度大惑不解。“真怪!凯骏为什么要原谅你?你应该被开除才是。” 若曦深感丢脸,无力地说:“富华,我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一点也不诚实!” “你千万别生气!”富华连忙站起来,对着若曦甜言蜜语:“你要是生气不理我,那我就糟了!我没有你不行啊!”他想抱住若曦,却被她用力推开。 “少来!我当然生气,怎么可能不生气,我不喜欢你这种不诚实的人!”她气呼呼跑到厨房洗碗。 “若曦”富华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透出一丝狰狞。 静悄悄的夜,万籁俱寂。 星月的光源还算明亮,若曦坐在庭院里的摇椅上,凯骏哥和诗嫚姐都睡了,若曦却没有睡意。 明天还要大考,她的手里拿着原文书籍,原本该待在房间里念书,可是一想到富华闯的祸,她依然惭愧万分,无法定下心。她干脆到院子里念书,心想吹吹冷风,精神应该会比较好,可是人都坐在这里半小时了,她依然无法专心,心里还是一直想到富华所犯的错。 盎华欠凯骏哥公司三十几万,是她薪水的好几倍呢!盎华哪还得起,她又是靠凯骏哥的资助过日子,身边也没什么钱 她欠凯骏哥真多啊! 是她“引狼入室”让富华这样的人到凯骏哥的公司工作,结果没帮到凯骏哥,还让凯骏哥花钱消灾! “唉”她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月光照在窗台上,让窗台好像覆上一层薄薄的霜,花园里的玫瑰散发淡淡的香气。摇晃着椅子,迷迷糊糊间,她趴在摇椅的扶手上,坠入梦乡。 二楼,正对着窗外沉思的凯骏,刚好看到若曦在摇椅上睡着了。 郊区晚上的气温低,她这样睡到天亮,铁定会感冒。 他拎了件外套,无声无息地走到院子里,站在她面前。 他原本只想把外套披在她身上,转身就走,可是却无法移动脚步。 皎洁的月光披在她身上,就像染上一层银灰色的纱裙,让她看起来更美了。他忍不住坐在她身边,揽过她的身躯,让她靠在他的怀里。 他轻轻地吻上她的唇。 她尝起来就和他记忆中一样甜蜜,他呻吟一声,忍不住低喃:“若曦,我爱你”此时,二楼另一个也未成眠的人正目睹这一切,诗嫚的双眸发出恐怖的火花,妒意像火焰似的焚烧着她。 女人的直觉一点都没错,长久以来,她一直感觉凯骏对若曦有着非比寻常的关爱,如今亲眼所见,她的直觉不假,凯骏是在乎若曦的! 诗嫚现在每天晚上,都拚命练习站立和走路,今夜,她撑着软弱无力的双腿蹒跚地走向窗边,却不经意目睹凯骏亲吻沉睡中的若曦。 她的拳头紧握,握到手心都发紫,面目狰狞,露出前所未有的愤怒 章若曦!我不会放过你的!凯骏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天色即将破晓时,若曦悠悠苏醒。 一醒过来,她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好冷!怎么会累到睡在这里呢?她挺起身体,却发现外套从肩膀上滑下去。 外套?怎么有外套? 她低头一看。这不是凯骏哥的外套吗?怎么会在这里? 她轻抚着凯骏的外套,还感觉得到他的体温,把她烘得暖暖的,令她嘴角的弧线上扬。 凯骏哥一定在默默地守护着她。 早晨,凯骏回房间看到外套被整齐地折好,放在床尾,上头还有一张纸条写着:“谢谢你!凯骏哥。” 盯着娟秀的字迹,仿佛见到若曦甜甜的笑,他不由自主地把纸条捧在手掌心,低头亲吻。 另一边,若曦的苦难却才要开始。 每天晚上,诗嫚都要用温水泡脚,接着若曦会替她做脚部按摩,加速血液的循环,刺激末梢神经,让她的脚早日恢复知觉,有力气走路。 今夜一如往常,若曦把装满温水的水盆放在诗嫚的脚前。 “诗嫚姐,我帮你按摩脚吧!”她蹲在水盆前,准备替她的脚按摩。 诗嫚因怨恨而眼睛泛红,嫉妒让她七窍生烟,她一直努力假装自己的脚没有知觉,但是,她终究无法忍受下去,她好想一脚踹死若曦,这样的想法就实现了 她抬起浸润在温水里的右脚,狠狠往若曦的面颊上踹下去! “好痛!”若曦莫名其妙被踢,根本躲避不及,跌到地上。 在诗嫚来不及咒骂若曦时,若曦却一脸惊喜地叫道 “诗嫚姐,你的脚,你的脚你的脚可以动了!” 真是阴沟里翻船,聪明反被聪明误,泄恨的一踹,却泄漏了她的双脚可以活动的秘密。 “真是太棒了!”单纯的若曦以为是按摩和复健有了效果,才让诗嫚的脚有了反应,她根本不在乎被踢。“我现在就去告诉少爷!”她预备起身。 “站住!”诗嫂阴沈地警告,让若曦背脊发麻。“我不准你告诉凯骏,如果你让凯骏知道,我会扒了你的皮!” 若曦不明白为何诗嫚要继续欺瞒凯骏,她的脚可以活动难道不是值得高兴的事吗?可是善良的若曦,终究把疑惑吞进肚子里,乖乖地点头答应。 若曦的生日就要到了。 盎华为了挽回若曦的心,之前就一直嚷嚷着说要跟她一起过生日。 若曦看在富华这几日频频道歉,生活、工作也恢复常轨,加上想到富华再怎么样都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于是心软的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这天,富华跟若曦约好在校门口,富华会过来接她,他们要一起欢度周末。 没想到,富华却在路途中接到之前认识的某个辣妹的电话,吵着要富华陪她去唱ktv,这个辣妹毕竟比若曦風騒性感多了,不像若曦那样没有情趣,碰一下都会不高兴,富华马上决定要对若曦爽约。 他打手机给若曦取消约会。“若曦,真的很对不起,老家的阿健突然上来找我,我等会儿要去火车站接他,我们的约会可能要另外改期了。” “没关系,我无所谓。”若曦很大方地说道。 这时候,故乡的朋友比她和富华约会还重要!毕竟都是同一个村庄出身,彼此应该要互相照应。 “既然如此,那就改天再约了!我爱你!若曦宝贝!” “知道啦!再见!”虽然无所谓,但是她还是觉得有点扫兴。 因为跟富华约好了,所以她没骑机车,现在只好搭公车回去。 她在公车站等公车时,刚好遇见同班同学kiki和coco,她们各骑一辆机车,在她身边停了下来。 “若曦,你怎么在等公车?你的机车呢?”kiki扬声问道。 若曦大致把今晚的约会取消一事稍微说明了一下。 “好可惜喔!你今晚的约会泡汤了!”coco替她惋惜。 “不然能怎么办呢?”若曦耸耸肩。 kiki心血来潮说:“那我们去ktv唱歌怎么样?” “ktv?”若曦的好奇心被勾起,说道:“我还没去过呢!” “就因为没去过,所以就要去啊!”coco大方邀约。“我和kiki今晚都没事,我们好像到现在都还没有—超出去玩过,你今晚刚好有空,就—起去唱歌吧!” “对啊!择期不如撞日!”kiki开始游说。“走啦!我有优待卡,唱两三个小时下来,不会太贵的。” “那好吧!”若曦心想,就当作是犒赏自己期中考拿到全班第三名吧!况且已经跟凯骏哥请假了,现在又跑回家不是很奇怪吗?难得放假,就算没有富华,她也应该要好好把握一下。 “我载你。”kiki把安全帽拿给若曦。“我们走吧!” 这是若曦第一次到ktv。 她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ktv,在昏暗的包厢里,人们尽情高歌玩乐,外面还有自助式餐点,可以尽情享用。 若曦不太会唱歌,但kiki和coco都是歌唱高手,她除了欣赏她们的歌声,也开心地享受自助吧的美食。 不过,楼层里的包厢隔间都长得一样,当她放回餐盘,要回包厢时,竟然误闯别人的包厢。 巨大的萤幕上正播放着深情款款的情歌mv,可是里面却有一男一女躺在沙发上,正翻云覆雨,激情演出。 “对不起,对不起!”她面河邡赤地看着这对近乎赤裸的男女,赶紧道歉。 她正想转身就跑时,沙发上的年轻男子不耐烦地抬起头,看是哪个不识相的家伙破坏他的“性”趣,打算好好开骂 两人四目交接,若曦顿时脸色惨白,他则是脸色发青。 这个人,竟然就是口口声声说喜欢她的富华! 若曦错愕地看向沙发上那个打扮劲爆的女孩,她一头红发,穿着暴露,脚上那双细跟高跟鞋起码有十公分高,还涂着黑色指甲油,深色唇膏她无法置信,富华居然跟这种离经叛道的少女在一起厮混! 盎华变了!变得让她完全不认识! “若曦”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一切都完了!盎华也惊慌得不知该如何是好,这不是他所能预料得到的。 二话不说,若曦当场拿起桌上的啤酒朝富华身上泼去,然后转身跑出包厢。 若曦气愤又伤心地走在马路上。 盎华居然骗她!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任意说谎,而且是对自己的好朋友也不例外。被好友背叛,又想到自己无望的爱情,她忍不住只想逃避。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pub的招牌吸引了她。 彷佛被蛊惑一般,若曦走了进去,迈入她从未体验的花花世界里。 深夜十一点,庄宅灯火通明,若曦依然还没回家。 凯骏打了无数通电话,可是都没人接。 他忍住极度的焦虑,深怕自己的过度担忧显露出心情,#x5c3d;#x7ba1;如此,在外人眼底,他就像一只失控的狮子。 “这么晚了,若曦怎么还没回来?”他对着富华大声咆哮。 “我”心虚的富华后来匆匆结束和辣妹的约会,回到庄宅,才知道若曦还没回来。他也有点慌,但是仍继续扯谎。“我老家的朋友刚好来找我,我就跟若曦取消约会,若曦去哪里,我也不知道” “你担心什么?”诗嫚讽刺地顶撞。“她已经十八岁了,不过是个佣人,出什么事,也不关我们的事” 庄凯骏回头,眼眸燃起两簇火花,极度光火地指责诗嫚的冷血:“你的意思是说,若曦就算死在外面也不关你的事?” “我”诗嫚语塞。 庄凯骏心急如焚,他无法留在屋内被动地等候若曦的消息,在诗嫚恶狠狠的瞪视下,他依然独自开车出去寻人。 他一边开车搜寻所有可能的地方,一边拨打若曦的手机,期待若曦赶紧接电话。 若曦,你到底在哪里? 震耳欲聋的热门音乐充斥在小小的室内,客人们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喝酒、聊天,只有若曦独自一人坐在吧台前。 她不知道要点什么酒,酒保看她一副年轻学生的模样,帮她调了鸡尾酒。 喝了好几杯后,她也渐渐露出恍惚的神色,觉得天花板在旋转,身体发热。 原来,这就是酒醉的感觉,身体飘飘然的,好好玩! 看她孤身一人,那清新的气质、还有甜美的脸蛋、纤细的身段,马上引起不少“有心份子”的觊觎。 不远处的年轻男子一直频频以眼神跟她示好,但是若曦一直没什么反应,他干脆站到她身旁来搭讪 “我可以坐下来吗?”他轻佻地笑问。 “这位子又不是我的!你当然可以坐啊!”她回答得直接。她无意,偏偏对方却误认为她有意。 “我叫ken,你一个人来吗?是第一次来?”ken不断地试探。 单纯的若曦傻傻地点头,就中了对方的圈套。 “来吧,我们干杯,庆祝我们两人认识”ken向酒保点了一些烈酒,跟若曦干杯,试图灌醉她。 随后,ken说了些什么,若曦早因酒精控制无法辨别,头昏的她,全身虚软无力。 她正要被拉下舞池时,场中的音乐正好要换下一首曲子,室内有短暂的安静空档,她包包里的手机也刚好响了。 她本能的接手机,也才发现之前有许多通未接来电。 “喂”因为喝醉酒,若曦的娇慵嗓音显得很诱人。 电话那头却是着急又暴躁的男声 “你在哪里?快告诉我!” 是凯骏哥?她微愣。 说出她在哪里又怎样,凯骏哥也不会来啊!没有人会在意她、关心她 “我在艾林路的pub” 她才一说完,凯骏就挂了电话。 摇宾音乐随即响起,她也被拉下舞池,ken的把妹技巧高超,舞技一流,地,若曦已经瘫软在他的怀里。 他贴着若曦,以暧味的姿势磨蹭着,看到她因为酒精而完全失去抵抗力,ken马上心怀不轨地解开她的上衣扣子 “放开她!” 突然,一旁传来冷酷的命令。 ken回头,挑衅地笑道:“她是我先发现的!为什么要听你的?” 凯骏面色一凛,声音虽然平稳,但就是让ken不寒而栗。 “她是我女人,你要是对她乱来,我不会放过你的!” 他只是站在那里,ken却感觉他绝非泛泛之辈!他有一股慑人的力量,像是随时都能把他给毁灭似的。 “算了,算你狠!她就跟你走吧!”ken摆摆手认栽,他来这里是寻快乐,而不是寻晦气的! 若曦已经神志不清,凯骏几乎是拖着她到停车场,把她塞进车里。 醉醺醺的她,还一直胡言乱语着:“奇怪,天上为什么有太阳?” “那是路灯。”他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总算找到她了,他心里的重担松懈下来,如释重负。 “为什么看不到月亮?”她抬起头看着车窗外的天空。 “城市的天空都是这样,灰蒙蒙的一片。”他温柔地解释。 “天空是黑的,为什么地上却是亮的?” “陆地上有灯光做我们的光源啊!”他有些啼笑皆非的跟她一问一答,像是老师和学生的对话。 “可是我想要月亮为我们照明啊!”她喝醉后也很执拗。 他继续很有耐心的安抚:“没关系,今天看不到,明天会看到,目前就暂时把路灯当作月亮吧!” “你刚刚不是说路灯是太阳吗?”她严肃地反驳。 他拿她没辙,笑着摇头,发动引擎,准备带她回家。 一路上,她可是一点也不安静,不停地说着话,不然就大吼大叫,甚至伸出小手乱抓他的手臂。 “若曦”为了避免危险,他只好赶紧把车子停在路边。 这里是靠近山边的郊区,夜晚特别宁静,唧唧的虫叫声有如规律的曲调。隔着天窗玻璃,朦胧的月光默默成为他们的光源。 他帮若曦把座位调到舒服的位置,她昏昏欲睡地躺着,上衣的扣子早就被解开两个,露出小碎花图案的胸罩,银色的月光洒在她白皙如天使的脸孔上,她半眯眼瞳,樱桃小唇娇艳欲滴,整个人是如此秀色可餐。 突然,她张开眼眸,伸手抓住他的手掌,悲伤莫名地问道:“凯骏哥,我是不是很丑?所以你都不爱我” 她迷糊的眼神,可怜兮兮的表情,让他几乎压抑不了冲动,倾身在她细嫩的唇上深深印下一吻。 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他却是趁她喝醉时乘机表达情意,唯有在若曦意识模糊的时候,他才能对她毫无顾忌,畅所欲言。 “谁说我不爱你?”他深情款款地说:“若曦,我爱你。” “呵”若曦傻笑。他是凯骏哥没错,她的眼瞳里有无数的他,她知道这是幻觉,喝酒还真不错,让她有飘飘然的感觉,还能感觉凯骏哥在她身边。等到天一亮,所有的幻象就会都化成泡沫了。 既然这些都是幻象,就让她满足自己的愿望吧! “凯骏哥,你对我好好,我都知道,我要好好的谢谢你!” 她把小脸靠在他胸膛上,如丝的秀发在他的胸口搔着,#x5c3d;#x7ba1;隔着衣服,依然让他心痒难耐。 “爱我!凯骏哥,你爱我好吗?”她诱惑着他,大胆地挑逗他,甚至抓住他的手碰触自己浑圆的胸部。 “天啊!若曦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炽热的欲望让他呻吟一声。 “知道,我完全知道”她嘻笑着,眼神迷蒙,根本分不清楚真假。“凯骏哥,你喜欢我吗?如果喜欢,就好好地爱我!” 这句话让凯骏全身燃起熊熊火焰,无论如何,他不可能拒绝她的邀请,他做不到,也不想拒绝。 他主动解开自己的衬衫钮扣,她随即贴上他赤裸的胸膛,深深呼吸他的男性气息,她好玩地亲吻他的心跳处,长睫毛轻别着那发烫的肌肤,一路往下滑,最后停在他紧绷的小肮。 下一秒,他粗鲁地将她拉起来,让她坐在他的大腿上,深情又粗暴的吻她,而她则本能地回应他的热吻。 只有吻她还是不够的,他脱下她的衣服,发烫的唇扫过她的乳尖,她浑身掠过前所未有的感受。 “叫我的名字。”他命令。 “凯骏”她羞怯地唤道。 他的嘴肆无忌惮地挑逗她,令她的下腹感到一阵欢娱,他灼热的唇最后停在她的嘴唇,大手则大胆地抚弄她修长的双腿。 他决心占有她,让她成为他的女人。 他有力的双手捧住那丰满柔软的臀部,缓缓地进入她。 “啊”疼痛令她惊呼出声,但那被她抛在脑后,只能随着他的带领,尽情享受激烈的情欲。 斑潮来临,刺激的快感让他们叹息、呻吟,他频频亲吻她的唇,惊喜和感激自他们嘴里逸出。 最后一刻,就像烟火在他们体内爆炸,灿烂过后,一切又归于寂静。 若曦终于是他的女人了!紧拥着她,他发誓,直到石烂海枯,他都不会再放开她! 第十章 天色亮了,远方天际隐约可见染红的朝霞,照进车窗里的阳光唤醒了若曦,她微微睁开眼睛,敏感地察觉旁边有人,一股独特的男性气味萦绕着她。 她转身一看,登时,脑袋有如被打了一举。 她竟然赤裸地躺在凯骏的身边,两人亲密相拥,身上只盖着一件西装外套。 昨夜不是一场梦?而是实实在在地,跟凯骏哥有了肌肤之亲,把初夜给了他? 她微微颤抖着,惊扰了他,他也醒过来,却没有不安,只是气定神闲地握住她的手,温柔笑着。 这样的早晨,有她陪在他身边醒来,感觉真好。 “你怎么会在这里?”记忆告诉她,昨夜她在pub,后来接到他的电话,之后就没有印象了。 他心情很好地发出低沉的笑声。“我和你通完电话,就马上赶来了。” “为什么你要来?” “为了你,我哪里都会去。” “我以为不会有人管我”她满脑子乱烘烘的。 “傻瓜,”他捧着她的脸,真心真意地说:“我怎么可能撇下你不管?就算全天下的人都不要你,我依然要你!” “凯骏哥”她热泪盈眶。 “昨晚我带你离开pub,你喝醉了,但我没有强迫你,我们是两情相悦。你把自己给了我,就是我的人了,你非嫁我不可,我一定要娶你!” “但是”她双颊臊红,不可思议地低嚷。“你这样怎么对诗嫚姐交代?”她爱他,并不后悔在酒醉时失去了贞操,她担心的是伤害到诗嫚。 凯骏马上义正辞严地道:“我不爱她,我爱的是你!” 话脱口而出,他一点也不后悔,反而觉得如释重负。 他叹了口气。“其实我早该面对自己的感情,不能因为诗嫚双腿受伤感到愧疚,反而一直逃避对你的爱。” “怎么可能?”他的告白令她目瞪口呆,无法置信。“凯骏哥,我们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人,你不可#x80fd;#x770b;上我的!”她从来不敢奢望啊。 “别说傻话了,来,把衣服穿好。”他亲密揽着她的腰,半坐起身,西装外套从她肩膀上滑下,阳光将她的娇胴照耀得一览无遗,他着迷地望着,令她感觉全身都羞红了。 他忍下冲动,因为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他要告诉她真相,告诉她他的心底一直有她 她背对着他,赶紧穿好衣服,他倒是大方地在她面前将自己清理好,并穿好衣服。 “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坐上驾驶座。 “什么地方?”她好奇地问。 “红夜村。” “咦?”那不是她的故乡吗? 车子迅速驶离市区。 阳光下的红夜村,被森林围绕着,虫鸣鸟叫,在芬多精释放的山中,让人的生命不禁鲜活了起来,连呼吸都是一种享受。 车子最后停在丘陵旁,四周都是草原,中间有一株茄冬神木。 “这是红夜村最珍贵的老树,树龄有四百余年了。”若曦的发丝随风飘扬,她陷入回忆中,缓缓地道:“小时候,我还跟邻居跑来这里玩捉迷藏,有一次我和你还在树干里的树洞躲雨。” 他露出了然于心的笑容。“若曦,你知道吗?我不曾忘记过你。从我离开红夜村到国外念书,整整十年的光景,你总是不间断地跑进我的梦里,我总是猜测你多大了,长得怎么样,幸不幸福?不知不觉地记挂了你十年。” 她的眼瞳因激动而闪闪发光。 他继续表白着压抑很久的感情。“直到那一天,我回到红夜村,原本只想探望章医师,顺道看看你过得好不好,谁知,却得到章医师过世的消息。在丧礼上,我看到你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楚楚可怜,你不晓得我的感受,好像所有的思念都有了答案,那一刻,我知道我再也放不开你,无法放手。” 若曦笑着,但是眼泪盈眶。“所以,你处心积虑带我走,给我工作,帮我付学费,好留下我?” “是的。”他点头,转过身面对大树。“我想要照顾你,也想要守候你,就算我只能默默付出,无法让你知道我爱你,我也心甘情愿。但是,我还是太高估自己,当富华出现的时候,他成逃诤你开心,讨你欢快,那是我做不到的。我才知道,我无法忍受把你让给任何人。” 他的话让她动容不已,她一直以为凯骏只当她是妹妹! 她上前,紧紧地抱住他。“谢谢你,凯骏哥。” 她感动得热泪盈眶,两人重逢后一幕幕的情景都浮现眼前 他供她继续念大学,让她有屋可栖,三餐不虞匮乏,他默默地照顾她,怕她营养不良,给她维他命,在台风夜担心她独自在家会害怕,不顾一切冒着危险奔回来。连她拜托他帮富华找工作,他也毫不迟疑地答应,她在庭院的摇椅睡着了,他怕她着凉,替她披上外套,她在pub玩乐,他也前来接她 “我爱你!若曦。”他深情款款地看着她。“早在十年前,你就住进我的心房,让我魂牵梦萦,牵肠挂肚,你是我一辈子的羁绊。” “我也爱你,凯骏!”她热泪涟涟,破涕为笑。“你对我好,我不是没有感觉,但是我不敢去想,不敢去要。因为你是属于诗嫚姐的,我不敢奢求你的目光会停留在我身上。” “我不爱她,我只爱你!”他马上说:“跟她在一起,是有很多无奈和不得已的原因,我很高兴幸好有你的出现,你才是我唯一的真爱。” “我真幸运,没让幸福溜走。”她满足地笑了。 阳光下,他低头给她一个深情的吻。 他们站在辽阔壮丽的青青草原上,居高远眺群山,将尘世喧嚣踩在脚下,吹着凉凉的风,感受着满满的幸福。 他们的未来依然波折,依然坎坷,但是爱的信念会让他们突破万难,坦然面对即将会有的问题,坚定地走过去。 回程的路上,他们亲昵多了,言行举止都像极了热恋中的男女。 “对了,你昨晚怎么会跑去pub,你不是跟富华出去了吗?”他不解地问。 “感谢上帝,让我终于看清富华的真面目。”若曦一点也不觉得遗憾,对凯骏一五一十地道出事情经过。 “我早就知道他虚华不实,好高骛远,不懂得脚踏实地”凯骏把他看到的事实告诉若曦。 “原来,他开着你的车子,四处假装是阔气少爷?”若曦相当惊讶地说:“富华怎么会变成这样呢?他跟小时候朴实的样子差太多了!” “人心是会变的,不过你放心,我对你的感情经过十年都不变,以后也不会变。” 她娇羞一笑,也赶紧澄清。“我并不爱富华,他劈腿我也不在意,昨夜会跑去喝酒是因为我很难过被信任的人背叛,也因为我对你的感情看来毫无希望,所以” “我懂,我真的很高兴你爱我!”他温柔地说道,凑过去在她额上一吻。 若曦接着说出心底许久的疑惑:“你既然不爱诗嫚姐,为何她会是你的未婚妻?” 凯骏叹气,无奈地诉说来龙去脉。“她不断以死相逼,要我接受她,后来因为我爸妈也希望我跟她交往,那时我没有任何心仪对象,以为这样也好,反正没有任何差别,我一直希望她的身体能复原,可是当你出现后,一切就变得不同了” “啊!”若曦这时才想了起来,连忙道:“诗嫚姐的脚已经能走了,你知道吗?” “什么?”凯骏错愕。“我不知道!难道她故意隐瞒我?” “嗯”若曦点点头。“她还特别警告我,不能让你知道她的脚可以动了。” 凯骏露出安心的笑容。“这样也好。既然她已经恢复健康,我也有了真心喜爱的对象,那么该是解除婚约的时候了。” 回到台北时,天色已晚。凯骏和若曦对于即将会来的风暴,已有着信心和心理准备,只是,更多料想不到的事,正等着他们 诗嫚一脸阴沈地盯着墙上的时钟。 一天一夜了!他们居然消失了整整二十四小时! 他们跑去哪里了? 当凯骏和若曦进门,诗嫚瞪着若曦,狠毒的眼神仿佛要将若曦啃咬得一点不剩。 凯骏是她的,谁也抢不走! “凯骏,”对心爱的男人,诗嫚还是稍稍和颜悦色了些。“我不知道你跟若曦去哪里,不过,我发现家里的佣人必须要移送警察局才行!” “什么?”凯骏眯起眼。 “她是小偷,她偷东西!”诗嫚严厉地指控。 “我没有!”若曦大呼冤枉。 “那这是什么?我在佣人的房间里找到的。”诗嫚愤怒地举起手里的维他命葯罐。“这是我买给凯骏吃的,为什么会在你的房间呢?你不是偷,难道是少爷送你的?你又不是他什么人,他又凭什么给你!”她一副罪证确凿的口吻。“这不是偷,那是什么?” “我”若曦哑口无言。 凯骏马上挺身为若曦说话:“那罐维他命的确是我送给若曦的。因为我怕她日夜工作又念书,会营养不均衡。” “凯骏!你”诗嫚来不及怒斥,凯骏马上对着诗嫚说:“诗嫚,对不起,我并不爱你。我不该因为心软,就一直说服自己要接受你,我们分手吧” “不!”诗嫚掩住耳朵大喊“我不要听,我不要听!” “你听我说,”他强硬地要求诗嫚面对事实。“若曦也告诉我,你已经能走路了,你年轻美丽,又有才华,别再被我绑住,去追求你自己的真爱吧!” 诗嫚凄厉地哭着。“不!就算我能走,我也不要你离开我!我爱你”“这不是爱,你根本不懂爱。”凯骏平静地说道。 “那你就懂吗?”诗嫚大声反讥。“你为了她抛弃我,你移情别恋,她横刀夺爱,这就是你口口声声的爱吗?” 面对诗嫚的指控,若曦和凯骏沉默了。 她继续恶毒地说:“庄凯骏,我不甘心,我不会放过你的!” 她霍地站起身,离开轮椅,走上二楼。 “我错了吗”若曦喃喃说着。 “你没有错,我们都没有错。”凯骏坚定自己的信念。“我唯一犯的错,就是太心软,为了不让她伤心而一直压抑自己,我忘了我应该要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 连续好几天,暴风圈笼罩庄邸,低气压弥漫。 盎华看到若曦回来后,知道纸包不住火,也知道自己做错事,对不起若曦,就默默辞职回老家了。 蚌性极端的诗嫚也马上采取行动,打越洋电话向自己的爸妈告状。让他们着急地结束手边的事,尽快从美国飞来台湾,甚至也把正在环游世界的庄家夫妇给叫回来了。 若曦决定等下去,既然不能改变现状,她只好等,反正事情一定会有解决的一天! 她相信只要有凯骏的爱,所有的阻碍都不会是阻碍,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连续几天,若曦依然希望能得到诗嫚的谅解,诗嫚当然毫不领情。 今天一早,凯骏去机场接双方的父母亲。 几个小时后,两对夫妇回到庄宅,见到若曦,不禁都吃了一惊。他们原本以为凯骏是被什么風騒的狐狸精女佣给迷惑了,却没想到她是如此清纯乖巧的女孩子。 这是若曦第一次面对庄凯骏的父母,庄胜和严肃正经,李美芬则是温柔和蔼。 若曦拿出看家本领,做了一桌美味的料理让他们享用,饭后还泡茶、切水果,两对父母都对若曦改观了,认为她是个贤淑又懂事的好女孩。 现在,两方父母还有诗嫚,凯骏坐在客厅,每个人都面色严谨,若曦则默默站在一旁。 庄父先出声:“怎么才出国不到半年,就发生这么大的事呢?逼得我们二度蜜月还不到一半就急着赶回来!” “爸,妈,对不起”凯骏充满歉意。 “听说你要跟我女儿解除婚约?破坏你们感情的第三者就是她?”诗嫚的父亲王富达不客气地指着若曦,若曦只是低着头。 凯骏连忙帮若曦说话:“这不是若曦的错,是我先爱上她的。” “那我女儿怎么办?”王母陈淑婉不甘心地问道。 凯骏一咬牙,豁出去地说道:“伯父,伯母,对不起,恕我直言,我从来没爱过诗嫚。” 诗嫚顿时脸色发白,她万万没想到,凯骏这么直接,根本不给她面子。 “那你为什么要跟诗嫚在一起?你玩弄我女儿吗?”陈淑婉大声质问。 “因为她受伤,你们也都要求我跟诗嫚交往。”凯骏无奈的把心路历程说一遍。“我一直说服自己接受她,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对感情的态度相当淡薄,认为没有爱也无所谓,可是当若曦出现后,我就明白感情是不能勉强的,我无法跟不爱的人结婚,那样我会痛苦一辈子。” 由于凯骏所说的事都是事实,这事会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在场每个人都有责任,因此大家都没出声。 凯骏眼睛盯着若曦,真挚地继续说道:“我一直太软弱,没有勇气告诉诗嫚我不爱她,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现在,有如身陷泥沼,#x5c3d;#x7ba1;如此,我还是要力挽狂澜,追求我的真爱!” “所以,你就要辜负我们家诗嫚?你把我们当猴子耍吗?”陈淑婉看宝贝爱女为感情试凄,心痛不已。 “不,对不起,以前的我为你们而活,现在,我要为我自己活。”凯骏感到抱歉,却不愿让步。“十年前我就认识若曦,那是我这辈子最快乐、最开心的时候;十年后,再次与她邂逅,她带给我的震撼依然那么强烈。” “你们怎么认识的?”一直不说话的庄母李美芬好奇地开口。她从来没听儿子谈过这位女孩。 凯骏丝毫不躲避,一五一十地道出。当他说完整个故事,现场鸦雀无声。 “诗嫚,”凯骏再度坚持地说道:“我可以等到你原谅我,一年、两年,甚至更久都没关系,但是我无法娶你。” “你”诗嫚愤恨地咬住下唇,咬得嘴唇发紫。 王母咬牙切齿地大骂:“你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负心汉!” 李美芬则一语不发地拉着面色沉重的丈夫庄胜和走到角落,窃窃私语。 “我看儿子和章小姐真的很相爱,就让他们在一起吧!”李美芬的心偏向儿子这边。 “什么?”庄胜和小声地说道:“那样不是对不起王家?” 庄母拉拉庄父的衣角。“难道你看不出来儿子是我的翻版吗?”她若有所思地说:“当年我嫁给你以后,过了几年你才肯正眼看我?我从来没变过心,整整等了十六年,你才接受我。凯骏呢?他也会执着一辈子的!他跟我一样,是个彻底的死心眼!” “那该怎么办?”庄父也很不好做人,毕竟王家是多年好友。 讨论许久,两老才从角落走到大厅。 “其实,再深的感情也会生变。”李美芬叹口气。“世间很多男女,婚前爱得死去活来,婚后反目成仇。所以,爱是什么?”庄母望着扯不清三角恋的主角。 “凯骏、诗嫚、还有章小姐我想,你们都年轻,怎么知道自己的爱情是真爱,还是一时的迷恋呢?” 诗嫚不服气地看着若曦和凯骏,她是真的爱凯骏,虽然有虚荣心作祟,但是其中的确有爱。 “很多不得不分隔两地的年轻人,有可能因为工作或是学业等因素,原本的浓情密意就变淡,甚至变调,日后结婚的对象往往不是原先的情人。你们能说他们不爱对方吗?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感情确实会变!”李美芬提出一个对三方都好,却也严厉的考验。“我想给你们考验,去证明你们之间的爱。” 这时,庄胜和接口说:“凯骏,我要你到中国大陆去负责公司的业务扩展,诗嫚,我希望你先回美国继续念书,而章小姐,你就留在台湾完成大学学业吧!就给你们四年的时间,四年后,到时凯骏也三十岁了,大家都更成熟了也许你们的心意都没变,也许大家都改变了,这都不一定,我只希望你们先冷静下来,不要让感情妨碍了生活中的所有可能。” “我会证明我对若曦的爱,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凯骏信誓旦旦地说道:“我答应你们的要求,因为我希望日后你们会接纳若曦!” 若曦低着头不语,长辈说什么,她没有反驳的权利。但想到要跟凯骏分开四年,她的心就像被掏空一样。 不过,她百分之百肯定,她永远爱凯骏,不会改变。何况,伯父伯母说的没错,她年纪还小,是应该先把书念完,她感激他们给她这么一个机会。 诗嫚则发出轻哼。万万没想到,叫长辈来,非但没帮到她任何忙,反而还落得要跟凯骏分开!四年的时间不短呢!她会变吗?这瞬间,她居然没有把握了。 “大家都没意见,那就这样进行吧!”庄父做出裁夺。 “也好。”陈淑婉虽然不甘心,但也觉得庄家夫妇说得没错。“反正,我也不希望我们家诗嫚这么早嫁人,这四年的时间让她好好陪着我们!” 这一场饭局,决定了三个年轻人未来的命运。 数日后,大家各自开始新生活。 诗嫚和父母一起回美国,凯骏则整装待发,准备到中国上海扩展业务,若曦的管家生涯也画上了句点,她在学校附近找到房子,这四年里她打算要好好念书! 凯骏给她一张金融卡,也给了她一样礼物:“这是你小时候很想要的宝藏!” 她把珠宝盒打开,里头的翡翠项链闪烁着如火焰一般的绿色光芒,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精致的翡翠,每一颗翡翠都切割得完美无瑕,闪烁着明亮的色泽。 “这”她又惊又喜地抬眼看他。“这太贵重了” “它属于你。”他肯定地说。 “你竟然记得我喜欢绿色”她满心欢快,热泪盈眶。 凯骏无法说出要她等他的承诺,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半晌,若曦抬起头缓缓地说:“我会等你!”她紧紧握住他厚实的手掌。“我一定会等你!除非你不要我!” “不可能。”他的口气丝毫没有转圜的余地。“除了你,我不会看上别的女人!” 他将若曦一把拉进他的怀里。 他吻上她的唇,两个人难分难舍,直到她的唇被吻肿,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她。 若曦在夕阳的余晖中,送走了她最爱的男人。 回到美国,诗嫚展开了新生活。 她进入当地的大学,由于双脚好不容易恢复正常,她疯狂迷上各种运动,夏天爬山、游泳、打网球,冬天则是滑雪,甚至还跟几个滑雪社的朋友千里迢迢到加拿大落矶山脉滑雪度假。 案母亲看她开开心心的,也开始去考虑她和凯骏是否真的适合。 漂亮、充满自信的诗嫚,身旁当然有不少追求者,其中也不乏比凯骏优秀的男性,他们一些贴心的小动作,都让诗嫚很窝心。 想起凯骏,她不禁也要笑自己实在太傻。那样处心积虑想得到他,结果还不是一场空。 退一步海阔天空,现在,她对感情的态度更淡泊、更自在了。 总有一天,她会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 庄凯骏这个名字离她愈来越远了,现在她一点也不恨他,反而还慢慢能够祝福凯骏和若曦的未来! 长达四年的试验真的很严格!长辈们不许他们联络,凯骏和若曦遵守规定,要证明他们两人深情不悔的爱。 这四年,两人都在忙碌和单相思中度过。 好几次,若曦都在半夜里因为想念凯骏而躲在被窝里面哭泣,可是,她总是努力振作起来。 幸好,媒体也帮了她很大的忙。 随着他的知名度愈来愈高,报章杂志上常会有他的相关报导,藉由报纸和杂志上刊载的照片,她能够得知凯骏的近况,从中得到慰藉。 她常常注意财经报纸和杂志,期待能有他的讯息。一旦看到,她会莫名地高兴好几天。 此外,她也把专注力放在学业上。系上的学长们追她,她都不为所动,她总说自己有男朋友了,推掉许多不必要的邀约。每逢寒暑假,就到孤儿院义务辅导孩子念书。 日子一天天过去,即使不能直接连络,她仍知道凯骏的心里有她。 他在特殊的节日里,总是会由国际快递送来许多包裹给她。 每一个包裹都装着他为她设计制作的鞋子,从最基础的布鞋和凉鞋,慢慢地增加了高跟鞋,短靴、长靴等各式美丽的鞋,尺寸都抓得刚刚好。 凯骏哥果然始终没忘记她!她感动极了。 在她二十岁的生日那天,她已经有了孤单过生日的打算。没想到,她一回到家,就收到了好多个包裹,还有花店送来的一百朵玫瑰花。 他的人虽然不在身边,他的心陪着她过生日,让她不至于寂寞。 凯骏一个人在上海孤单的生活,除了拚命工作外,他无时无刻不惦念着若曦。 他把她的照片放在皮夹里,无聊时、难过时、工作遇到瓶颈时,就拿出来尽情地思念她。 在这里,就是金钱的战场,他更体认世态炎凉,唯利是图的一面,但他依然继续咬牙坚持,更加珍惜和若曦之间的真爱。 这四年,隔着一道海峡,长距离的恋情依然没有改变他们彼此的真心。 四年,将近一千五百个日子,终于过去了。 终曲 凤凰花开的季节,也是骊歌响起,莘莘学子毕业的季节。 若曦毕业了。 校园里无比热闹,但也充满淡淡的哀伤,若曦穿着学士服,孤单一人站在长廊,看着同学们和家人幸福地拍照,她好羡慕。 然后,一切有如奇迹般地发生了 “若曦!” 她回头望去,当英俊帅气的凯骏站在她面前时,她几乎要以为这是一场梦。 可是,她就发现他是活生生的,他是热的,他是有温度的。 他抱紧了她,两人都因为激动而颤抖不已。 “若曦,恭喜你毕业了,还拿下全校第三名!” 她更漂亮,更成熟了,还有了女人的韵味和妩媚。 “凯骏,真的已经过了四年吗?”她呜咽地问道。 “对。我终于等到你了!”他露出微笑。 毕业典礼过后,他们回到她的故乡红夜村。 她把毕业证书放在爸爸的墓碑前,她深信爸爸在天国一定也为她能顺利完成学业而高兴。 夜已深,他们来到睽违已久的神木前面,这里有他们的共同回忆。 凯骏从车子里取出烟火,准备在夜空中施放。 漆黑的天空中,突然亮起灿烂的烟火,五彩缤纷的颜色,让人眼花撩乱,让他们陶醉在如梦似幻的烟火下。 她露出会心的笑容,轻轻把头倚在他身侧。 “我从来不晓得你这么浪漫呢” 凯骏朗声大笑,这的确是他从富华那里偷学来的招数。 她柔嫩的脸颊摩擦他的手臂,她的存在温暖了他的血液,他深深地呼吸着。 他将她抱起来,印下深情的吻。“嫁给我!”他在烟火下求婚。 再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让她拒绝了,她含泪微笑点头。“我愿意。” “我永远爱你!我的小若曦!” “我永远爱你!我的凯骏哥!” 全书完 编注:关于昏了头系列之一,请看采花580小心眼。